农六师司法局开展

2024-10-17

农六师司法局开展(精选10篇)

1.农六师司法局开展 篇一

司法局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

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总结

2011年,按照中央、省、市、县委政法委和省厅、市局关于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统一部署要求,我局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召开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精神,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司法行政系统干职思想信念。

一、认真组织学习,充分认识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

省、市动员大会后,4月上旬,局党组先后召开局机关和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会议及时学习传达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会议精神,对全系统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动员部署。把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贯穿全年司法行政工作的“重头戏”来抓。使全体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要求全体人员都要积极参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并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主题教育精神上来,努力实现思想认识有大的提高,精神面貌有大的改观,执法执业有大的提升。

二、制定方案,强化领导

根据省厅、市局和县委政法委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统一部署,局党组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并下发《关于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同时,为切实加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由俞福福局长任组长,邱文红副局长任副组长,陆全法 黄泉福 吴登龙 张银华 陈志福为成员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志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日常工作。确保主题教育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

三、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

我局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做到人人参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人人受到教育,人人得到提高。

1、开展革命传统教育。组织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围绕弘扬革命传统、坚定理想信念,开展革命传统教育。4月22日分二批组织全体干职踏访革命历史遗迹,瞻仰烈士陵园,重温革命事迹。通过开展教育活动,全体干职坚定了理想信念,掀起光荣传统教育热潮,进一步增强了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工作紧迫感。

2、开展党史教育活动。5月中旬组织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干职50余人开展“知党史、创新业、促发展”网上党史党建知识和 “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知识竞赛活动,参赛率100﹪。

3、组织开展论文撰写活动。根据县委政法委要求,组织我局副科以上干部开展以“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发展道路必要性研究”为主题的论文撰写活动,同时要求全体干职结合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撰写心得体会,进一步增强了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工作紧迫感。我局副科以上干部论文撰写16篇,全局撰写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心得体会40多篇。

4、组织开展“唱红歌、忆传统、庆七一”活动。6月13日晚,县局组织三个节目参加县委政法委举办政法系统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警心向党庆“七一”红歌赛活动,荣获独唱优秀奖,大合唱组织奖。我局独唱被选送作为宁化政法系统队参加市政法系统红歌赛,并获三等奖。

5、组织观看英模事迹系列专题片。6月30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观看了《中央政法机关光荣传统教育报告会》。通过观看学习董占林、张云泉等几位英模的感人事迹以及中央政法委***、王乐泉、孟建柱等领导的重要讲话,全体司法行政工作者以座谈会形式进行深入讨论,大家纷纷表示要以扬党的光荣传统,以英雄模范为榜样,对理想信念矢志不渝,对党的事业无比忠诚,对人民群众充满深情,从行动上提高化解矛盾、管理社会、服务群众的水平,为“打好五大战役、大干十二五开局之年”、服务和保障宁化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6、认真组织开展民主生活会。9月22日,局党组专题召开副科以上干部民主生活会,围绕“三自查”(一查理想信念是否坚定;二查履行职责是否到位;三查群众观念是否牢固树立),与会人员针对开展活动以来,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认真梳理、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落实具体责任人,形成有效的责任机制,确保每一项整改措施落实到实处,有效推动了今后工作的开展。

7、扎实开展“两评议”活动。为增强开展评议行风行纪、评议执法成效的实效性,10月份围绕干警在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坚定理想信念、执法为民,特别是在理想信念、工作和思想作风、服务意识、服务质量、宗旨观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向各单位发放征求意见表,共发放征求意见表50余份,收回40余份,共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3条。11月25日,县局邀请政风行风廉政监督员、离退休老干部等20余人参加“两评议“活动座谈会,与会人员对我局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以来所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有效推动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

8、进一步完善机制。围绕岗位职责、人员管理、执法程序、监督制约等方面逐步进行规范,对已有的规章制度进一步修改完善,通过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权力内控体系建设,使每一个执法环节和每一个执法行为都有章可循。通过健全完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提升执法办案质量和执法公信力。

今年来,通过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干职牢固树立了党的意识、国家意识和政权意识,进一步增强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感情认同;通过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司法行政机关党的领导的观念进一步强化,全系统“一盘棋”思想进一步树立,党员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党员意识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通过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符合机关公务员、法律服务工作者执法执业特点的管理办法,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更加诚实守信,各项监督更加到位,全系统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实,执法执业公信力不断提高;通过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新成效,基层司法所基础建设上新台阶。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工学矛盾依然存在,部分干部职工工作比较繁忙,难于统筹兼顾工作和学习,个别人员有时无法参加有的统一教育活动。下步要按照方案要求,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教育机制,把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治理念教育、纪律作风教育等作为干部重要教育培训内容,开展经常性教育,立足本职岗位,践行执法执业为民,提升队伍良好形象。

2.司法局开展主题教育演讲 篇二

开展“三个想一想”演讲比赛和大讨论活动

为推进“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响应市司法局关于开展“三个想一想”活动的号召,环翠区司法局于10月8日下午举行了“三个想一想”演讲比赛和大讨论活动。

演讲比赛由全区8个司法所代表参加,各位代表的演讲内容充实,感情饱满,展现了当代司法行政工作者昂扬向上、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局相关领导担任评委,并对演讲做了精彩点评和耐心指导。演讲结束后,全局干部采用分组的形式就“三个想一想”问题进行深入讨论,并由组长组织概括组员意见轮流发言,重申入党目的和动机的纯洁性,激发干部们的入党热情,明确成为司法行政工作者的光荣感和使命感,坚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信念。

3.榕江县司法局积极开展 篇三

集中宣传活动

为充分展示党的十七大以来我局司法行政工作的成果,为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按照州委政法委和县委政法委的要求,我局于9月5日起至9月20日,开展以“聚集执法公正”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此次集中宣传活动的重点内容是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主要举措和突出成就,主要包括改革法律援助制度、全面推行社区矫正工作、深入推进“三位一体”大调解、保障律师职业权利,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改革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完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完善警务督察工作制度、宣传执法为民的先进典型和得到群众赞誉的窗口单位。

本次活动将利用各级新闻媒体和深入各乡镇宣传,利用赶场天上街进行宣传报道,形成集中宣传的强大声势,为了保证宣传稿件质量,我局专门成立了“聚焦执法工作”集中宣传活动稿件审核小组。同时我局定于9月11日为“感受执法公正”全民开放日,将在县公证处设立开放执法窗口,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参观,由宣教股、法援中心在公共场所发放宣传资料、进行法律咨询,开展宣传活动。

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近年来在创新社会管理、服务经济建设、服务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及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工作机制改革等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就,本次“聚焦执法公正”集中宣传报道主要包括:一是司法公正和保障人权方面,重点宣传安置帮教教工作;二是司法为民方面,重点宣传“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运用新兴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小组等方面工作;三是司法和谐方面,重点宣传医患纠纷、道路交通事故等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处置群体性事件、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方面工作;四是政法工作科学发展方面,重点宣传司法行政经费保障体制、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等。

开展此次活动对于展示司法行政干警公正执法、敬业奉献的优秀品质,树立政法机关和司法行政干警良好形象,争取和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理解、支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大意义。

4.司法局开展司法所建设年活动方案 篇四

一、目标任务

按照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及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总体要求,以解决全县司法所工作管理体制不畅、工作力量不足、经费保障不足、基础条件薄弱、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不高、人员待遇尚未落实等突出问题为重点,通过开展专项活动,重点实现“四个更加”:“即硬件更加完善、队伍更加规范、业务更加有效、保障更加有力”的目标;重点确保年底前90%以上的司法所实现“四有”:即有合理划分的功能用房、有清晰规范的标牌标识、有统一上墙的内务制度、有统一样式的工作档案,打造一批基础硬件较好、工作运行规范的标准化司法所。

二、活动内容

(一)进一步加强硬件建设。一是着力解决业务用房保障问题。要主动加强与乡(镇)党委政府沟通协调,争取支持,进一步改善司法所办公条件优化提升。全面落实司法所功能用房标准化配置,充分保障办公和服务用房所需,全面杜绝司法所业务用房被占用现象发生。二是着力解决标牌标识问题。标牌标识的统一悬挂关系到司法所作为基层政法单位的形象,各司法所要按照省司法厅要求规范悬挂标识牌,规范统一内务制度上墙公示,特别是司法行政徽章和外观标识,除在司法所大门上方悬挂司法行政徽和外墙悬挂司法所标牌外,不得悬挂其他单位任何标牌和标识,司法所标牌和司法行政徽章因年久褪色的,要及时刷新或更换。三是着力解决功能用房不规范问题。部分司法所因功能房紧缺或业务用房无力分设等原因,导致“两室”(调解室、宣告室)与其他功能室混杂使用、功能区布局模糊不清。各司法所要按照调解室、宣告室分别独立,进行规范布置,以适应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需要。四是着力解决档案卷宗零散不整洁问题。各司法所统一规范内务管理,使用统一业务工作档案盒、档案封面和内容格式,限定档案装订期限,推动司法所各项工作步入标准化、正规化轨道。五是着力解决所容所貌不整洁问题。部分司法所外观破旧、院落荒芜、内务凌乱,严重影响了司法行政整体形象。各司法所要在强化整治的同时,大力加强文化建设,通过推出司法所“墙上文化”、“文化走廊”,精选贴近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的法治图片,警句格言、廉政图片制成画框,提升司法所品味,弘扬正能量,有条件的通过司法所要增设“宣传橱窗”、“法制宣传LED屏幕”等文化阵地赋予特色文化元素,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通过加强环境整治、外立面改造、绿化美化周边环境等途径,提升司法所形象。为此县局将集中统一采购一批标识、标牌徽章,配备统一内务用品、印刷统一的卷宗,各司法所要认真清理上报缺额情况,并及时完善整改。

(二)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要按照市委政法委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司法所工作的意见》,及时汇报补充缺额人员,充实干部队伍,严格司法所人员准入门槛,多渠道配齐配强司法所人员强化考核管理,逐步提高司法所队伍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逐步落实司法所科级机构建制,推动科级所长及时配备到位。

(三)进一步加强业务建设。县局将定期组织以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法律宣传等业务工作为内容的知识培训、实岗练兵和上机实际操作能力考核活动。各股室及早编写培训资料并经分管领导审定,重点提升司法所工作人员对“智慧司法”系统的运用水平,并对上机实际操作能力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司法所及个人的`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司法所各项职能,服务大局,服务群众。各司法所在抓好规范化的同时,要创新思路,大力推进村居司法工作室创建工作,力争在年内实现全覆盖。通过进一步延伸司法行政工作触角,把法律服务送到群众的家门口,为全县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三、活动步骤

“司法所建设年”活动分三个阶段推进实施:

(一)部署阶段(3月)。要认真组织学习“司法所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根据自身基础情况,精心谋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动员,认真部署,明确工作重点,落实责任。

(二)推进阶段(4月一10月)。要对照市委政法委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司法所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和本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制定具体进度安排,强化措施、全力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总结阶段(11月)。县局成立考核验收组,按照方案规定的建设内容,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和检查验收,认真总结活动开展的成效和主要做法,梳理已经整改办结的工作内容,对未按时完成的事项,提出明确的落实时限。通过多措并举,全面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为下一步所有司法所达到规范化建设奠定基础。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司法所建设年”活动是市司法局的工作重点内容、是今年全市司法所建设工作的主要抓手,县局各股室及司法所要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强化措施,认真落实好主体责任,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争取支持,狠抓落实。县局及时上省市司法行政部门汇报、衔接,争取硬件、资金及装备的配备。各司法所也要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争取党委、政府在硬件、环境等方面给予更多支持。要强化措施,将责任逐项抓好落实。要全面组织司法所开展“回头看”,确保尚未达标的司法所限期整改到位。

(三)培育典型,全面推进。要加大总结和挖掘力度,认真总结先进经验,及时培育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5.珙县司法局认真开展党风廉政谈话 篇五

珙县司法局编2011年8月5日

珙县司法局认真开展党风廉政谈话

为了加强对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及时有效的发现和纠正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帮助干部提高廉政意识、廉洁自律意识和大局意识,增强事业心、责任感。8月1日,司法局党组在整个系统内部展开了为期两个星期,涉及每一名干部的廉政谈话交心活动。

此次谈话活动,形式上采取分别谈话、集中谈话和集体交流相结合的方式;内容上采取学习警示教材,了解工作、生活、思想动态,提出存在问题、督促改进等,及时采取“三早”措施,严格按照党风廉政谈话制度和干部管理权限,针对每名干部的实际情况开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新进司法助理员杨丹妮表示:“自己新进司法行政系统,对

各方面的情况不是很了解,通过这次谈话,更加了解了自己的工作性质,体会到了组织的关心,更加坚定了自己立足本职,积极为老百姓排忧解难的决心”。

其他参与谈话人员也纷纷表示,这次谈话活动很有意义,让大家充分认识到了每时每刻,我们必须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把紧纪律的关口,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抄 送:市司法局,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直

6.农六师司法局开展 篇六

一、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

下,我市始终坚持把开展人民调解作为建设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树立调解新理念,构建调解新格局,探索调解新机制,在完善组织建设、加强业务指导、强化调解效力等方面付诸了大量努力,着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诉讼之外,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为构建和谐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抓好“三项建设”,夯实人民调解工作基础

1.以建立社会矛盾预防和化解机制为目标,抓好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一是健全和完善乡镇(街道)、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结合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在每个行政村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每个自然村成立人民调解小组,同时在每个村和社区配备人民调解信息员,形成了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农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民调小组、义务调解员和纠纷信息员四级调解网络体系。二是加强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着力推进改制企业、民营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小型企业建立调解组织,尤其是在劳动争议多发、高发企业设立调委会,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维护稳定的作用。三是稳妥推动区域性、行业性调解组织。比如,今年全市成立了12个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拓宽了我市人民调解工作的渠道,深化了人民调解机构的网络建设。目前,全市共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3932个,其中乡镇(街道)调委会149个,村(居)调委会3548个,企事业单位和行业性调委会等其他调委会235个,共培养、发展人民调解员16356人,纠纷信息员31000余人,逐步形成了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

2.以提高社会矛盾化解能力为前提,抓好人民调解队伍素质建设。

一是建立了一支专业化和社会化结合的调解队伍。选举、聘任调解员时,优先考虑有社会经验、懂法律知识的同志,聘请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法学教师、退休法官及检察官等为兼职调解员;广泛吸收辖区内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经验丰富的退休干部、有威望的老同志、热心调解工作的志愿者加入调解队伍。

二是加强多种形式的培训教育。至今,每年都要组织全市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各县(市、区)也建立了培训师资队伍,对调解员实行岗前培训、定期轮训,并组织经验交流、现场观摩、法院旁听等活动,提高其法律政策水平、文化素质和调解技能。在此基础上,逐步推行持证上岗制、首席人民调解员制,推进调解员队伍的职业化。

三是广泛整合社会资源。下大力气整合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资源,把律师、公证、法律援助、法制宣传等部门整合为调处重大民间纠纷的主要力量,在全市146个乡镇(街道)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全面发挥司法行政各项职能优势。

3.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为根本,抓好人民调解法制化、规范化建设。一是统一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的各项业务规章制度。要求人民调解员开展工作时必须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合理、不限制当事人诉讼权利”三项基本原则;要求调解组织基本达到“五有”(工作场所、标牌、印章、调解文书、统计台账)和“四落实”(组织、制度、工作、报酬)的标准,并逐步实现“六统一”(标牌、印章、人民调解标识、程序、制度、文书);建立健全学习、例会、统计、排查、信息反馈、回访记录、档案管理等各项工作制度,将全国统一的人民调解工作标识、人民调解各项工作制度、纪律、纠纷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调委会人员名单、调解受理范围和调解流程、调解场所秩序等内容统一制成上墙板面,接受群众监督,有效地提高了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公信力。

二是保障工作经费和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市委常委会于通过了由各县(市、区)财政保障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的意见,市司法局与有关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县(市、区)财政将人民调解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从

而在制度上对人民调解经费给予保障。

三是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司法所是代表人民政府、司法行政机关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的直接部门。国债投资司法所建设五年来,市、县两级财政共拨付配套资金537.3万元,完成了146个司法所的建设工程。从调整的县乡机构改革富余人员和招录的公益性岗位中,为司法所充实工作人员,基本达到了规范化司法所要求的每所3人。目前,全市146个司法所全部建成,面积均达到100m2以上,已有89个司法所达到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标准,占到总数的60%。

(二)推动“三个创新”,拓宽人民调解服务领域

1.创新人民调解工作载体,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职能作用。

认真贯彻调解优先原则,积极开展专项活动,以活动为载体推动人民调解向深入发展。以“人民调解年”活动为契机,狠抓民间纠纷排查预防长效机制建设,建立了由人民调解员、司法助理员、县(市、区)司法局按照纠纷的难易程度和涉及面的大小确定专人进行调处的逐级调处制度;开展了“重大民间纠纷集中调处”活动,建立了重大民间纠纷预警和调处机制、考评督办机制;开展了“我为和谐做贡献”主题实践活动;开展了“纪念《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施行二十周年”人民调解专项活动;2010年开展了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设立了由基层、公证、律师、法律援助等部门组成的工作组,对于重大疑难纠纷,通过调动司法资源,及时调解矛盾纠纷。

2.创新人民调解工作领域,进一步拓展人民调解工作服务范围。

随着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各类社会矛盾凸显,大量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在有效化解婚姻、家庭、邻里等多发性、常见性民间纠纷的基础上,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主动参与企业改制、土地流转、移民安置、征地拆迁、“三农”问题等热点、难点问题,及时预防、调处、化解了大量不安定因素和一批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中南铁路平顺段开工建设过程中,因占地、拆迁赔偿等问题引发大量矛盾纠纷,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经过反复调解,终于使村民得到了合理赔偿;长子县成功调解了石哲镇48户村民与特高压变电站工程的征地补偿纠纷,保障了重点工程的顺利推进。目前,全市正着力开展专业性、行业性的人民调解工作,依靠专业化队伍、运用专业化知识,有效化解医患、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方面的矛盾纠纷,赋予人民调解新的内涵。

3.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方法,进一步增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

积极探索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配合的工作机制,积极整合人才资源,着力提高调解的成功率和时效性,逐渐形成了“大调解”工作格局。襄垣县司法局组建了由司法助理员、律师、法律工作者等担任调解员,公安、法院等单位同志担任法律顾问的“襄垣县人民调解中心”,案件范围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移交的民事案件、轻伤害案件和治安案件,现已成功化解了西营镇砖窑集体上访案件等多起影响较大的案件,2010年7月23日召开的全省行业调解现场会上,得到了与会代表的高度评价。

此外,在全市推行了“一方针、二并举、三调处、四制度、五结合”的“12345”工作法,即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工作方针;将法律教育与道德教育并举,解决思想问题与实际问题并举;对一般纠纷及时调处,突发纠纷预案调处,疑难纠纷会诊调处;在调处过程中严格执行预警制度、报告制度、衔接制度、回访制度;并将内调(厅内)与外调(厅外)、动调(走出去)与静调(请进来)、法调(法律)与情调(情理)、冷调(缓处)与热调(及时)、软调(肯定)与硬调(批评)有机结合起来。

(三)强化“三种宣传”,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社会影响一是发挥新闻媒体宣传作用。将人民调解与普法宣传教育相结合,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刊登典型案例,宣传在群众中反响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已成功调解的案件,以案释法,达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二是依托专项活动扩大宣传。开展了“我为和谐做贡献”活动,组织全市基层调解“双十佳”先进事迹报告团,在全市13个县(市、区)进行了巡回演讲报告。开展了“纪念《人民调解组织条例》施行二十周年”人民调解专项活动,13个县区司法局、146个司法所、32个法律服务所、3932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共万余名工作人员进行了声势浩大的宣传。

三是发挥先进典型的表率引导作用。近几年,我市人民调解工作涌现出龙晓霞、苏建国等一大批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先进典型,受到国家、省、市多项表彰奖励。,市委、市政府专门召开基层调解工作“双十百优”表彰大会,对在基层调解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基层调解组织和优秀调解员给予隆重表彰和奖励,在全市营造了学先进、促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市的人民调解工作做出了一些成绩,但是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少数领导对人民调解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足,未能把人民调解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重治理,轻防范。二是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营企业及新型经济组织的调解组织建设还不够到位,行业性、区域性调解组织建设相对滞后。三是仍有部分县(市、区)的人民调解指导工作经费未列入财政预算,经费落实困难,基层调委会尤其是村(居)调委会工作经费和人员补贴没有保障,硬件设施欠缺,调解人员应得的补贴得不到兑现,影响了工作积极性。

三、今后重点工作

2010年8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人民调解法》,以法律的形式肯定和规范了人民调解问题。我市的人民调解工作将以此为契机,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得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人民调解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人民调解法》将在2011年1月1日正式实施。要广泛开展《人民调解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开展行之有效的人民调解专项活动,深入、广泛宣传人民调解职能作用,为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调解、主动用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同时也为人民调解工作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是要健全组织,完善制度,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要创新人民调解组织形式,积极稳妥地发展行业性、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重点抓好企事业单位、外来人口聚集地、集贸市场等调解组织的建立,在不同行业和系统建立各类专门调解组织,发展和完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切实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协调、多方参与的调解组织网络。要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所有人民调解委员会都要按照“五有”、“四落实”和“六统一”的要求,完善软硬件设施,健全各项制度,规范格式文书和工作流程。

三是加强领导,强化保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人民调解法》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人民调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人民调解工作所需经费应当给予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对有突出贡献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因此,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领导、重视与支持,切实克服“重打轻防”的思想,逐步建立健全各项保障机制,逐步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经费投入,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拨出专项资金保证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补助经费、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为人民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多次深入基层视察监督人民调解工作,今年9月15日又对全市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了专项调研,对我市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希望今后继续给予此项工作更多的关心、支持和监督。我们坚信,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有效监督下,全市的人民调解工作一定能够充分发挥“金钥匙”和“减压阀”的积极作用,为创建平安、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7.农六师司法局开展 篇七

中共XX县县委

XX县人民政府

(2011年9月8日)

尊敬的XX主任,XX局长,各位领导:

今天,各位领导莅临XX县检查指导司法系统“警民亲”活动的开展情况,这是对我们极大的关心和鼓舞。在此,我受县委书记XX、县长XXX的委托,向各位领导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XX县司法系统开展“警民亲”活动的情况作一简要汇报。

自全省政法系统开展“警民亲”活动以来,我县司法系统在市司法局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委政法委和市司法局关于“警民亲”活动的有关精神和要求,以“联系群众、深入群众、服务群众、促进警民亲”为目标,以“贴近民心、维护民利、促进民和、保障民安、改善民生”为主题,做到了组织领导到位、安排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通过“五大行动”的实施,“八件实事”得到了全面贯彻落实,全县司法系统干部职工为民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群众工作能力进一步提升,警民关系更加融洽和谐,“警民亲”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全力打造“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努力实现“应援尽援”

构建起了以县法律援助中心、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系点为依托的县、镇、村三级法律援助网络体系。

在县残联、县民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下,专门针对残疾人、特困户、孤儿、低保户、五保户、优抚对象等特殊服务人群,开辟了“绿色通道”,降低受援门槛,扩大便民措施。自“警民亲”活动开展以来,全县共建立县级法律援助中心1个,镇级法律援助工作站25个,村级法律援助联系点251个;现场解答群众咨询 526 人次,及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6件,实现了法律援助的“应援尽援”。

二、切实强化人民调解功能,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围绕宣传贯彻《人民调解法》,我县在积极加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建设的同时,结合实际,大胆创新,探索建立了“1 + 4”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新体系,有效确保了人民调解化解纠纷促和谐目的的实现。

一是强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积极组织专家、业务骨干深入机关、镇村、企业,通过法制专题培训、巡回法制讲座、接受群众法律咨询等活动,大力宣传《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召开全县首席人民调解员制度现场推进会,建立健全首席人民调解员聘任、考核等规则制度,积极落实首席人民调解员经费、办公场所等保障措施,全县所有镇、村均配齐了首席人民调解员;以大调解“五进”活动为契机,聘请专职调解员成立了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六有”标准得到了全面落实,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截止目前,全县共建立完善人民调解委员会371个,聘请镇级首席人民调解员19人、村级首席人民调解员286人,人民调解员队伍达到

了3866人,形成了以镇、村调委会、社调解小组三级基础调解组织为主体,专业、行业、接边调解组织相结合的多层次、多方位、立体式调解组织体系。今年1-8月,全县各类调解组织,累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142件,调解成功1108件,成功率达97%。

二是探索构建“1 + 4”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新体系。县司法局立足工作职能,通过有机整合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等司法行政工作资源,探索建立起了新的司法行政一体化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平台——“1 + 4”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体系,即1个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指挥中心,下设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人民调解指导中心、公共法律服务和调解应急分队4个执行机构(简称“三中心一分队”)。“1 + 4”工作新体系建立以来,先后主动参与了XXXXX事件、XXXX案、XXXX案等矛盾纠纷案件54件,成功化解了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案件13件,调解成功率达98%。

三、积极构建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努力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

坚持将服务民生放到工作首位。公证部门对老弱病残等出行不便的特殊群体,实行预约上门服务;司法鉴定部门公开了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建立了简易案件快速鉴定通道,对涉及重大民生的司法鉴定实行快速受理;挑选了业务能力强的律师充实到政府法律顾问团,围绕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重大经济建

设项目和涉及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案件进行研究,积极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今年1-8月,办理预约上门公证26件,免费办理农民工外出以及大学生助学贷款公证156件,办理商标使用权、招投标、征地拆迁安置等公证172件;对工伤伤残、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等简易案件,做到了7日完成鉴定,并出具鉴定文书;政府法律顾问团共解答咨询30次,出具法律意见书4个,办理案件 5件,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团的参谋助手作用。

四、认真开展“亲情帮教大走访”,扎实做好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我县始终高度重视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采取定期走访与适时走访、集中走访与重点走访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在人格尊严、心灵改造、生存发展三个方面给予最大关注,确保了“亲情帮教大走访”取得最大实效,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的扎实开展。

在安置帮教方面。在全市首推了“六抓”工作机制(即抓基础,规范流程;抓重点,强化衔接;抓关键,搞好安置;抓资源,推进帮教;抓效率,三色管理;抓监督,加强考核,进一步推动安置帮教工作管理创新)和“三色管理”制度(即对刑释解教人员红黄绿“三色管理”),进一步加强了对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同时,坚持开展“爱心送监所”活动,定期协同县关工委、帮教志愿者组成帮教慰问团到监狱、劳教所开展走访慰问XX县籍服刑和劳教人员活动,特别是对家庭发生经济

困难或其他变故的人员,主动与其思想沟通,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积极促进心灵改造,努力构建监所内外双向互动、齐抓共管的教育改造与安置帮教工作新格局。

在社区矫正方面。在全市首推了“思想上解忧、心理上减压”的“六个一”人性化温馨矫正法(即送一丝亲切的微笑、递一杯清香的热茶、道一声真诚的问候、聊一段真情的家常、做一次心理的疏导、发一则温馨的短信),进一步增进了社区矫正人员对司法所的认同感和归宿感,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同时,对“三无”刑释解教人员实行重点帮扶和救助,通过组织职业技能培训、创办安置基地进行过渡性安置、协调落实“五保”或“低保、给予临时性生活费救助等措施,努力做到“安其身”而“暖其心”。

今年1-8月,全县共有59名社区矫正人员顺利解除,回归的156名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率达95%、安置率达90%,实现了重新违法犯罪率1%以下的目标。

五、全面推行“法律顾问进全村”,切实满足群众法律需求 以建立乡村法律顾问制度为形式,通过对全县法律资源的有效整合,为全县19个镇政府、259个村(社区)选派了优秀律师、基础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全面负责镇、村法制宣传教育、合同协议审核、重大矛盾纠纷调处等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有效地满足了群众的法律需求。同时,通过制定《法律服务进千村任务分解表》,将“法律服务进千村”活动情况纳入了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考核内容,保证了目

标任务的完成,确保了“法律顾问进全村”取得最大成效。

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进万家”,积极巩固普法教育成果 以“法律六进”活动为主线,坚持开展“送法下乡”等法制宣传活动。今年1-8月,全县组织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活动82场次,发放法律书籍1000册,各类宣传资料60余种共计15000余份;在XX县电视台开播《律师讲法》栏目,定期播出;联合县总工会组织律师等到各镇开展慰问困难农民工暨法律知识讲座,2600人次农民工参加讲座;邀请市上专家举办“六五”普法骨干培训会,400余名来自各镇村、县级部门、企事业单位的普法骨干参加了培训。积极筹备“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启动工作。目前,大型法制文艺演出和“五五”普法先进评选表彰活动正在紧张筹备中。

七、坚持推行“阳光执法”,深入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将县司法局“三定方案”后的职能职责及时上墙公示,主动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自觉接受监督;基层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所和法律援助中心等窗口部门将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上墙公布,向群众发放便民服务联系卡,切实方便群众办事。二是将“警民亲”活动与三项制度建设、“创先争优”、“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强化机关效能建设,狠抓队伍素质培训,努力把“警民亲”活动变成干警爱民实践的载体、能力训练的基地、服务群众的平台。三是确定每月第一个周星期三为司法局长“接待日”,并公开了联系电话,认真为来

访群众解决问题。

八、认真开展“外来企业专项服务”,努力营造企业良好发展环境。

一是制定了《外来企业和工业园区法律服务工作规划》,将优化投资法治环境纳入司法行政工作总体规划,主动服务外来企业。二是组织优秀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主动深入重点企业特别是外来企业开展法律宣讲活动。8月5日,县上举办了由全县35家规模以上酒类企业负责人参加的法制专题讲座。三是开展企业“法律体检”活动。积极组织法律服务人员走访外来企业,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法律需求,切实解决企业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难题,努力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各位领导,我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警民亲”活动正在深入有序推进,其中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上级的要求,群众的期望还有很大差距。在下步的工作中,XX县司法系统将在省、市司法部门的指导下,按照省、市的统一安排部署,进一步理清思路,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全力推动XX县司法系统“警民亲”活动向纵深发展。

8.农六师司法局开展 篇八

根据区纪委的工作部署,清新区司法局于8月26日上午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开展以“学党章强党性、讲规矩守纪律”为主题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会议首先由副局长陈明杰通知传达区委办转发《区纪委关于20全区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方案》的有关通知精神,然后陈朝永局长作以“学党章强党性、讲规矩守纪律”为主题专题辅导报告。

陈朝永围绕党章、规矩的重要意义、纪律和规矩的内涵、党的纪律和规矩有哪些这几方面加以叙述和分析,在谈到如何自觉遵守规矩时强调做到“五个必须”:一是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三是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四是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五是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最后,陈朝永结合当前局情况,要求全体人员认清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势,更加自觉守纪律讲规矩,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充分认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深刻内涵,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推动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取得实效。

9.农六师司法局开展 篇九

农六师五家渠市农业产权制度改革实施办法

为了进一步明确承包职工生产经营的主体地位和团场的经营管理主体地位,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提高收入,促进团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根据兵团《关于推进兵团屯垦戍边新型团场建设意见》和《兵团党委、兵团关于进一步完善“1+3”文件若干政策的补充意见》的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果园和温室大棚

将国有果园和温室大棚产权作价转让给职工和其他人员的办法:

1.转让果园和温室大棚的价格,由团场财务、基建部门或由资产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提出建议,提交团场产权改革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作为转让基价予以公布。

2.为鼓励果园和温室大棚国有产权的转让,团场产权改革领导小组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优惠政策,鼓励职工购买。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转让给本团职工,对外转让不超过标的物总量的30%。

3.果园和温室大棚转让价款的交纳方式:受让方原则上应以货币方式一次性付清;本团职工一次性付款有困难的,可分期付款,但首次付款不低于出售价款总额的30%,剩余价款三年内付清。

4.转让方必须保证转让物所占土地承包给受让方,承包期限为15年,承包经营合同一定三至五年不变。土地承包费的确定应根据园地苗木成活保存率、历年产量、产值、成本、土地等级等因素确定,每年年初一次性交情。

5.签定有关合同,进行公证;收回资金,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二、林业

1.林业产权改革范围。对国有苗圃进行股份制改革;对团场公有的片林产权实行转让;

对连队居民区绿化林木转让给各家各户。

2.苗圃、片林作价由农(林)、基建、财务部门提出基价建议,召开产权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确定基价后向社会公布。

3.苗圃产权改革国有股份不超过49%,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将其推向市场,使其成为真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

4.对同一片林有多方竞买时,可采取公开竞标方式进行出售转让;若无人按确定基价买断,团场产权改革领导小组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优惠政策,鼓励购买。买断树木的资金交纳方式:对于买断树木价款在3000—5000元之间,一次性付清;价款在5000—10000元之间,分两年付清;价款在10000元以上,分三年付清。买断后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户承担。

5.连队居民区绿化林木实行林随房走,按区域转让给各家各户。

6.签订合同,进行法律公正。收回资金,办理林权证。

三、公有牲畜

1.团场公有牲畜坚持作价归户的原则;种畜坚持国有控股的原则。

2.为保证全师动物品种改良所需要的优良品种资源,种畜场股份制改造团场应控股,团场持股比例不低于51%。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出售给种畜场职工和团场其他职工。

四、机电井和滴灌系统首部

1.改革范围:农场范围内的机电井(不包括水源地机电井)、滴灌系统(仅针对首部)。

2.机电井和滴灌系统首部固定资产价值,由团场财务、基建部门提出基价建议,团场产权改革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确定基价后公布。将工程所有权(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给职工。期限为15年。

3.要按照产权界定,资产评估,确定方案,审核批准,公开竞标、签订合同、依法公证、签发证书、建档立卡等步骤实施。

4.在多方竞买时,可采取公开竞标方式进行出售给职工,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当前滴灌系统控制滴灌地的职工。

5.改制后,工程所有者,应及时办理机电井和滴灌系统首部产权证。

机电井及滴灌系统首部产权转让经营服务合同(式样)

甲 方:团(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 方:

住 址:团(场)连

为了加强机电井及滴灌设备的管理,充分发挥设备效益,甲方愿将部分机电井及滴灌系统首部设备产权转让给乙方,乙方自愿受让,经双方协商一致,对设备转让及经营服务项目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转让范围

甲方将连号滴灌系统首部设备:机电井眼、水泵台、过滤器组、电控柜个(详见附件设备清单)的产权转让给乙方,总价元。

第二条 付款时间、方式及优惠办法

按照《农六师滴灌系统首部经营管理实施办法》第条规定,乙方在合同签订时向甲方交付保证金元,合同签定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转让价款。

乙方在规定期间内足额支付价款的,优惠%,优惠后应付价款元,大写。

逾期未交清价款的,按违约处理,乙方所交保证金元归甲方所有,合同标的物甲方有权另行转让。

第三条 滴灌系统首部泵房、水池及引水建筑物,包括地埋管、地面支管等一切未向乙方转让之物的产权仍归甲方所有,交乙方使用,由乙方看护维修,如有损坏、被盗等情况发生,乙方负责维修或赔偿。

第四条 滴灌系统服务收费标准

服务收费标准按照该滴灌系统实际灌溉面积确定,每亩耕地收取元服务费。服务费实行一年一结算,由甲方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和滴灌系统房屋、水池及引水建筑物验收后,统一结算和兑现。服务费进入滴灌地承包户当年的生产成本。

第五条 滴灌系统甲方所有部分的使用费

滴灌系统属甲方所有的资产前五年由乙方免费使用。

从第六年开始,甲方所有资产的折旧费由乙方向甲方交纳,数额为乙方每年收取灌溉服务费的%,乙方须于每年的月日一次性向甲方足额交纳。

第六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乙方受让首部产权后,非甲方或不可抗力原因,须保证维持滴灌服务15年,并应自觉接受所属连队的管理和指挥。滴灌期间,不得擅离职守,要严格按照甲方的计划实施滴灌工作,确保泵房24小时有人值班,保证滴灌工作正常顺利进行。

(二)乙方须协助甲方做好滴灌承包户地面管安装、使用的指导、服务工作。

(三)乙方必须及时、准确地按照甲方要求,给滴灌条田供水。保证完成作物生长期滴灌用水要求,随时检修、保养设备,确保滴灌系统设备处于正常状态。否则,甲方有权拒付服务费,由此给滴灌地承包户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四)非乙方责任,经鉴定因地埋管、地面管、滴灌带损坏等原因造成滴灌质量差,甲方不得拒付服务费。

(五)滴灌所发生的水费、电费,按本泵站所控制的滴灌面积平均分摊,进入滴灌地承包户当年的生产成本,乙方不承担水、电费用。但因乙方责任造成水、电浪费,未进入滴灌承包地的部分,由乙方承担费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约定,须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第八条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农六师滴灌系统首部经营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送公证部门公证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部门一份,存档三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

10.农六师司法局开展 篇十

工作情况总结

为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加大执法监督的力度,保证宪法、法律和法规的遵守和执行,促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做到执法职责明晰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行为规范化,全面提高司法行政系统行政执法人的法制意识和执法水平,推进公开、公平、公正执法,为我区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根据《关于做好迎接全市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评估检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将今年开展“两权”规范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作好“两权”评估检查自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我局对此项自查工作十分重视,专门召开会议对“两权”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认真学习XX文件,提高对“两权”评估检查自查工作意识,并成立了司法局开展“两权”评估检查工作领导小组,XXX任组长,XXX任常务副组长,XXX、XXX、XXX三位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XXX任,成员由XXX、XXX、XXX、XXX,具体负责对“两权”评估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并分工对“两权”评估检查工作进行开展自查工作,做好每项工作的落实,我局严格按照“两权”工作方案的各项规定来规范和监督执法活动,有效地促进司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保

证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遵守和执行。

二、严格执行规范“两权”工作方案的各项规定,确保规范“两权”工作的贯彻执行。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其基本的执法责任是负责组织全体司法干部参与政治、办理事务,开展法律服务,完成司法行政各项职能任务;管理司法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全体人员进行政治、业务学习、加强廉政建设、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管理指导监督公证、法律服务所及基层司法所的组织、建设工作,组织全区开展法制宣传,指导依法治理工作。在贯彻执行司法行政部门规范“两权”工作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为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服务,为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来开展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明确在执法过程中责任问题,分清是非,不办人情案。二是在规范行政行为评议工作的基础上,又进一步细化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规范行政行为评议工作的贯彻执行。我们先后制定了《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公开制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集体讨论制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自由裁量权审核制度》、《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集体讨论制度》、《规范自由裁量权公开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说明理由制度》《关于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责任追究制度》等8项规章制度。三是进行法制宣传,使干部职工在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使司法行政部门的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和法律保障这三大职能得以充分体现。

三、结合规范“两权”工作的规定,认真抓好执法检查和教育整顿工作。在我局规范行政行为执行中,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司法行政队伍的执法水平,我们先后开展了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执纪集中教育整顿以及基层法律服务教育整顿等活动。通过听、查、访、召开座谈会的办法,对法律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进行了面对面的评议,使法律工作者的行风有了好转,着重从检查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执业活动中有无违法违纪问题入手,看执业过程中是否文明执业、热忱服务。通过学习、自检自查、整改提高三个阶段,认真查找存在问题,针对存在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加强培训,组织了全体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了全区法律服务工作者培训考试。在规范“两权”工作方案的基础上,我们还进一步完善了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援助中心的一系列管理制度,从而提高了法律服务效果。由于我们在执行过程中开展各项检查和纪律教育活动,使我们各项服务工作和执法活动没有出现违章现象,各项工作有序发展。

四、落实行政执法,规范“两权“工作取得的成效。司法行政的各法律服务机构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在过去的一年中,基层司法行政和人民调解组织共处理民间纠纷XXX件,各法律服务所共代理民事、经济、行政诉讼和非诉讼案件XXX件;各法律服务机构办理法律援助XXX件。为我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努力。从此次执法检查情况看,我区司法行政系统的各项业务工作和执法活动在实施行政执法过程中执行得较好,其主要成效表现

在:一是所有的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思想和服务意识有了一定提高;二是案件受理、分流等程序进一步规范化;三是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办案水平有所提高;四是法律服务机构的内部管理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文明办案、热情服务的质量有所提高;五是没有发现违纪违规现象和错证错案问题,所办案件经得起检验。

五、对照内容,认真自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特别是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是效能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也是预防腐败的重中之重。我局高度重视评查工作,把评查工作提高本单位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的一次契机,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对照评估检查内容,认真开展各项自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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