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范大学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须知(共9篇)
1.江西师范大学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须知 篇一
河北大学201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河北大学是河北省惟一的一所省部共建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1921年建
校至今已有91年的历史。我校现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
学科7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37个。河北大学热忱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考
生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
一、报名条件: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入学
时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6年或6年以上,已发表过与报考专业
相关的研究论文或主持过省级以上项目或获得省、部级奖励者,达到与硕士毕业
生同等学力者。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5岁,报考定向(委培)、自筹的考生
年龄不限。
二、报名时间:我校2013年博士报名时间为2012年12月20日至2012年
12月30日。
三、考试:经审查符合条件的考生发给准考证。2013年3月21--22日报
到,3月23日至3月24日考试,3月25日同等学力加试。加试科目包括政治理
论(人文社科类: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理工类:自然辩证法)及两门本专
业硕士主干课程(具体考试科目与所在学院联系)。
四、报名者应于2012年12月30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向研究生招生办
公室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好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登记表中的“单位意见”一栏
必须由考生人事 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明确意见,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应届硕士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填写意见;
2、两位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副高级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3、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论文评阅人和论文答辩委员
会对论文的评议 材料;
4、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或证
明书。参加考试报到时需出示证书原件;
5、政审表;
6、同等学历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已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研究论文或主持过省级以上项目批准书或获得省、部级奖励的原件及复印件。
7、教育部出具的最后学历认证报告(应届硕士生除外)。
五、考生于2012年12月20日至12月30日登陆河北省2013年攻读博士学
位研究生报名网站输入个人基本信息(http://)。不输入信息
者报名无效。
六、录取:2013年招生以国家下达的实际招生规模为准。各专业按方向指
标和导师情况排序录取。
七、准考证于2013年3月21—22日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
八、报名费200元(外地可通过邮局汇款),报名后报名费不予退还。
2.江西师范大学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须知 篇二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医学科学和临床医学高层次专门人才。
二、学制与类别
学制三年,脱产博士生。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录取前能取得硕士学位);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含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并获得硕士学位后必须工作2年以上,且需报名时提交获得硕士学位后在国家级核心期刊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的学科范围一致或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均为第一作者);
3、身体健康,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有两位与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5、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凡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标明“同等学力不能报考”、“无工作经历应届生不能报考”的部分导师、专业,请考生按备注要求选择报考。
四、报 名
报名日期:定于2011年12月1日至25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与提交报考材料相结合网报日期:2011年11月25日至2012年12月25日
第一阶段:应届生预报名
2011年11月25日至11月30日;(9:00~22:00)
第二阶段:
11月30日至12月20日(9:00~22:00)
报名程序:
一、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直接登录广州中医药大学2012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页面(单击进入)进行网上报名;
二、网报成功后下载《广州中医药大学2012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含报考材料目录)》;
三、考生下载申请表后,应按要求逐项填写,并务必按报考材料目录要求送交以下材料:
1、广州中医药大学2012年招收博士生情况登记表;
2、报考博士生申请表(含个人信息表、专家推荐意见、硕士阶段课程成绩等);
3、证书:往届生交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和评议书复印件(凡本校往届毕业硕士研究生报考不必提供评议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应届生交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并必须在录取前(7月5日)补交硕士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
4、以同等学力获硕士学位的考生必须交发表论文2篇的复印件;
5、医师资格证书(报考临床专业学位的考生)、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等;
6、报考委托培养博士生的考生,现役军人报考,均由单位出示同意报考证明;
7、考生还须认真填写《广州中医药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科研计划书》(含近三年发表的学术论文,《计划书》报名时暂不交,留待面试时交导师组,由导师组作出评定,评定结果计入面试成绩;
以上材料1-6项内容应在2012年12月25日前(邮寄材料以邮戳为准)送交广州中医药大学大学城校区研究生院招生办(具体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232号广州中医药大学办公楼616室),经审查合格后网上打印准考证(2012年1月下旬)。逾期不予办理,提交材料或填写不全责任由考生自负,凡送我校的材料概不退回。
2012年按学术型、专业学位招生类别分别填报志愿,同一学科,不同培养类型按不同的专业代码填写。如中医内科学,学术型代码:100506,专业学位代码:108118。
报名费用:报名费200元(含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全国博士外语统一考试报名费),通过邮寄报考的考生加收函报费20元。
五、考试
考试科目:外语(英语或日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外语考试参加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全国博士外语统一考试(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学位全国外语统一考试),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
考试方式:考试分初试和面试。初试采用笔试,面试采用笔试和口试相结合的方法,并根据不同专业和培养类型进行实验技能和临床技能的考核。
考试时间:2012年3月9-12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考试地点:广州中医药大学课室楼(广州大学城校区)。
考生于考试前一天持身份证、准考证、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持学生证原件到我校研究生院报到。(考前网上公告报到须知)。
六、体格检查
考生必须在考试后由我校保健科体检,体检要求按《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及执行细则》执行。
七、录取
(一)录取根据考生的推荐材料和初试、面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由我校按规定择优录取。
(二)根据国家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精神,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生在录取前须签订协议书。其缴纳费用以广东省财政厅批文为准,校外委托培养博士生,在学期间的工资、医疗费等其他福利待遇由考生单位负责,并向我校交纳委托培养费每人每年20000元;按国家培养机制改革要求,本校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实行以课题为依托的培养模式,以导师或本人课题完成博士学位论文。
八、报考费用及学习待遇
考生报考所需一切费用(报名费、体检费、往返旅费、食宿费等)均由本人自理。
录取后在校学习期间的待遇按有关规定办理。
九、毕业生就业
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和自筹经费博士生毕业后,按国家有关规定推荐就业、自主择业;委托培养博士生毕业后,按协议书规定均回原单位工作。
十、招生人数
3.江西师范大学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须知 篇三
作者:网站管理员 来源:研究生院 发布日期:2014-02-26 10:34:54
郑州大学2014年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学位
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具有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扎实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工作创新,成为开展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骨干力量和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作风正派,热爱并有志于长期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
2、在高校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且满三年(截止到报考时间)的专职辅导员[指在岗的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等副处级(含)以下从事学生工作的人员],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够较好履行辅导员工作职责,受到学校、院(系)和学生的普遍好评,任职辅导员期间获得过校级(含校级、不含部门表彰)以上表彰经所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部门审核通过。
3、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4、有至少两名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
5、年龄不超过45周岁(截止到报考时间)。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报考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报名及考试方式
1、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并现场确认。网上报名限选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思想政治教育创新与发展研究方向(备注:高校辅导员),报名网址为:http://gs.zzu.edu.cn。
2、考试方式实行两段式考试。第一阶段为外语资格考试,在现场确认后进行。第二阶段为业务课考试和复试。
四、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2月10日至3月1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3月13日;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4年3月14日下午16:30-17:30
现场确认及领取准考证地点:郑州大学研究生院(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综合管理中心633)。
五、体检
体检于3月14日在新区校医院进行,时间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外语考试
考生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现场确认时打印的信息确认表参加考试。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认定考试(小语种参照以下标准执行)。
(1)TOEFL成绩85分以上(2年内有效);
(2)GRE成绩1200分以上(5年内有效);
(3)GMAT成绩650分以上(2年内有效);
(4)IELTS成绩6.0分以上(2年内有效);
(5)WSK或PETS5考试合格(3年内有效);
(6)在英语语言国家获得过硕士以上学位;
(7)硕士(全日制)阶段为英语专业,并取得专业外语八级证书,现攻读非英语专业的博士学位。
2、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考生均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郑州大学2014年博士生入学外语资格考试,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博士生入学外语资格考试(英、俄、日、德、法语任选)分为听力、笔试和口语。其中,听力40分;笔试110分(词汇10分,阅读理解30分,完型填空10分,翻译30分,写作30分);口语50分。满分200分。
小语种试题题型除不含听力(在复试中进行)外,其他题型和分值与英语相同。
考试时间:(考试时间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2014年3月15日上午8:30—9:00听力
2014年3月15日上午9:00—11:30笔试
2014年3月15日下午口语、外语水平认定考试
考试地点:郑州大学新校区
七、第二阶段考试科目及时间
1、所有考生均须参加复试。
2、专业课考试科目:业务课
一、业务课二
3、考试时间: 2014年3月16日上午:业务课一
2014年3月16日下午:业务课二
4、复试日程由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安排,考试时间、地点由学校统一安排。
八、招生人数、学习年限、培养模式及录取原则1、2014年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郑州大学)拟招收博士6名。
2、学习年限为4-6年。
3、培养模式实行“双导师制”。
4、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初试成绩和复试结果、申请材料评价结果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对考生本人或所带集体获省级以上荣誉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所有被录取的高校辅导员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方式,郑州大学、被录取的辅导员和辅导员所在学校三方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九、考生须提交的材料
1、填写好的《201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1份;
2、专家推荐书2份;
3、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4、复试时向复试小组提交研究报告(研究报告的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学术现状的概述、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所具备的条件基础等)1份;
5、符合参加外语水平认定考试条件的考生须提交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现场确认时交研究生院审核。
6、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7、可证明本人综合素质的各种材料(原件、复印件均可),如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等; 以上材料须于3月13日前交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办公室(马克思主义学院227室),以便于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考生才可参加第二阶段的业务课考试和复试。
欢迎访问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访问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郑州大学)和郑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站,查询相关考研信息。咨询答疑电话(0371-67781646,0371-67780660),敬请考生在工作时间按照上述联系方式进行相关查询或咨询。
附: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4.江西师范大学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须知 篇四
分类:博士招生信息 | 作者: 研究生院 | 发布时间: 2012/04/06| 点击次数:148534 ?
武汉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十一大学科门类,有43个一级学科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14个一级学科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44个二级学科专业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333个学科专业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2个,博士生导师1200余人,硕士生导师2400余人。
热忱欢迎广大优秀学子报考武汉大学2012年博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规模
2012年我校拟招收博士研究生约1550名(含硕博连读生),各培养单位的招生人数将在录取时根据国家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做适当调整。我校参加“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高校思政教师及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等。
三、学习年限
学制为3年(历史学院、哲学学院学制4年),最长学习年限原则上不超过6年。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三)报考“普通培养”博士生考生的年龄应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博士生考生的年龄不限。
(四)考生学位或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或者博士学位(至2011年12月31日止)。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12年8月3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3.具有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五)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在与所报考专业相近岗位工作满6年(至2012年8月31日止);
2.获得国家英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2005年6月以后参加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或WSK60成绩分以上或雅思成绩6.5分以上或TOFEL成绩80分以上;
3.已取得报考学科专业硕士阶段课程结业证(由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
4.近三年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2篇以上(含2篇)属于所报考学科专业范围的学术论文,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在前五名)。
(六)须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五、招生方式
(一)普通招考:指我校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公开招考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学校统一组织命题初试(含各类专项计划)。
(二)优秀人才单独选拔:指我校针对在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各领域内科研成果及管理业绩突出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组织的单独入学考试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参加此种招生方式的考生须在2011年10-11月与报考学院(系、所)和导师联系,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参加评估。评估通过的考生在学校统一规定的时间参加初试(试题单独命制)和复试。
(三)直接攻博:指从国内“985工程”高校或经教育部批准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中选拔部分具有学术型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其具体实施办法将另行发布。
(四)入学考核:指我校自2010年起确定“七类”博士生指导教师可以通过“入学考核”的方式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健?“七类”博士生指导教师是指: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人文社科资深教授、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级教学名师、“973项目”首席科学家或“863项目”计划领域专家。“入学考核”主要由学生提出申请、报考导师审核同意、入学考核小组对考生进行基础考核和能力考核、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录取等环节组成,不需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博士入学考试。从2012年起,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的博士生导师也可以此种方式招生。参加此种方式选拔的考生须在2011年10-11月与报考学院(系、所)和导师联系,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参加评估。
(五)硕博连读:我校有“1+4”硕博连读和“2+3”硕博连读两种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1+4”硕博连读指我校在推荐免试或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录取的普通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中,由考生提出申请,经过考核择优遴选部分学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招生方式。“2+3”硕博连读指针对我校入学一年后的硕士研究生在中期考核分流时择优遴选部分普通类学术型学位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恼猩绞健1蝗范ㄎ恫┝恋目忌恍璨渭友;蜓г鹤橹牟┦咳胙Э际浴?
六、报名
武汉大学博士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现场资格认证结合的方式进行。所有参加以上任何一种招生方式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在考试前规定的时间内到研究生院办理现场认证手续,恕不接收规定时间外的补报及缴费。
报名具体流程及要求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11年11月15日—12月20日。
2.流程:
(1)登录网报页面按要求注册、提交有关信息和数码登记照;
(2)网上缴纳报名费200元(同等学力考生报名费400元);
(3)网报截止后至现场认证期间,考生可打印《武汉大学2012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一式两份)和《武汉大学2012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须下载填写相应表格。
说明:网上缴费成功后,考生不得修改学位学历信息,不得要求退费;网报截止后,考生不得要求修改报考信息。
(二)现场认证
1.时间:2012年3月11日—3月15日
2.地点:武汉大学研究生院
3.流程:(1)验证→(2)交《武汉大学2012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一张(专项计划考生同时交资格审查表)→(3)领取准考证。
现场认证具体安排请届时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
4.要求:
(1)往届生(含:已取得硕士学位人员、已取得本科阶段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满6年的人员)须持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报考;应届硕士生须持硕士研究生证、学籍证明(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包含入学年月、学制的证明)和身份证原件报考。
(2)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提交一份在网报系统中打印的《武汉大学2012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
(3)凡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无法出具者不能参加初试);
(4)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三)其他说明
1.考生与所在单位因博士报考产生的问题由考生与所在单位自行协商;如因此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对在报考时填写虚假信息及考试中有违纪行为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视具体情况给予严肃处理。
3.对弄虚作假、考试舞弊者,不论何时,一经发现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4.在当年博士生入学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不允许报考。
七、向报考学院(系、所)提交材料
请考生于2012年3月16日前将以下材料送交至报考学院(系、所)的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一)《武汉大学2012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网上打印)。
(二)《武汉大学2012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上打印)。
(三)最后学位、学历证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籍证明,入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并交复印件)。
(四)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在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中心下载表格)。
(五)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校级研究生培养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室的公章,复试阶段提供);
八、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初试科目:公共外语(不含听力)、专业基础课、专业课。
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初试阶段需考政治理论(文科考试内容主要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理科考试内容主要为自然辩证法)。
考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2.初试时间:2012年3月17日全天,18日上午(18日下午同等学力考生考政治理论课)。
3.初试地点:武汉大学(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4.成绩告知:考试成绩可由考生本人在研究生院网站上查询。如对评卷结果有异议,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申请复查。研究生院将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认真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在网上公布,考生本人不得查阅试卷。
(二)复试
1.复试时间:2012年5月。
2.复试内容:
(1)测试考生外语口语及听力水平;
(2)以面试等方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心理素质等方面进行考察;考生需提交包括本人科研经历、科研成果、对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研究思路和展望的科研报告;
(3)跨一级学科报考的考生(判断依据为考生所学专业代码的前4位与报考专业代码的前4位是否相同,不同则为跨一级学科)、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学位课程(笔试),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复试具体时间、内容及形式以报考学院(系、所)通知为准。
(三)体检
武汉大学在复试阶段对考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者不予录取。
九、录取
(一)录取原则:根据初试、复试成绩,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二)录取类别:
武汉大学参加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后,博士生录取分为普通培养、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等三种类别。
普通培养:为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录取时须将档案及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并可参加基本奖学金、普通奖学金、优秀奖学金及其他奖励性项目的评定,毕业时按照“市场引导、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原则落实就业单位。
委托培养:为在职研究生,录取时须与委托培养单位签订培养合同,培养经费由委托单位与考生本人按双方协议承担,可参加我校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不参加基本奖学金、普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的评定,毕业后回原委托单位工作。
定向培养:为参加“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高校思政教师”及“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
十、收费标准及奖助体系
(一)培养费:非医学类专业人民币48000元,医学类专业人民币51000元,校外博士研究生班培养费另行规定。
(二)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每人每学年800-1500元。
(三)奖助学金:
1.基本奖学金:凡正常录取的普?ㄅ嘌嗖┦垦芯可上硎芑窘毖Ы穑崩曜嘉且窖Ю嘧ㄒ?16000元/学年,医学类专业17000元/学年。
2.普通奖学金:所有普通培养类博士研究生均可享受普通奖学金,奖励标准12000元/学年。
3.优秀奖学金:博士研究生甲等奖学金为每年4000元/人,占参评总人数的4%;乙等奖学金为每年3000元/人,占参评总人数的7%;丙等奖学金为每年2000元/人,占参评总人数的9%。
4.专项奖学金:学校设有42种专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家庭困难、品学兼优的研究生,最高奖励金额高达12000元/人。
5.助学金:学校每年提供800多个助研、助教、助管岗位供研究生申请。
6.学校还可协助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办理助学贷款。
十一、信息查询及咨询
(一)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不提供历年专业课试题,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二)有关招生专业目录、导师及学院联系方式、报名、考试、体检、录取等方面的信息,将及时在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b.whu.edu.cn/recruitWeb/)或研究生院主页(网址:http://)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三)信息咨询及联系方式:
电话:027-68754920(传真)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珞珈山武汉大学研究生院218办公室
5.江西师范大学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须知 篇五
中国人民大学是一所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被誉为“我国人文社会科学高等教育领域的一面旗帜”。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广大师生秉持“立学为民,治学报国”的办学宗旨,始终奋进在时代前列。在教育部学位评估中心2013年初公布的新一轮全国一级学科评估结果中,中国人民大学的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新闻传播学、统计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9个学科排名第一,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位居全国高校首位,排名第一的学科总数位居全国高校第三位。
截止2013年6月,我校共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下的博士学位授权点124个,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20个。2014年我校拟招收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约900人。其中专项计划招生包括:“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拟招收15人,其中非在职考生所占比例不超过50%,汉族考生所占比例不超过10%;“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 拟招收6人。
为了进一步创新博士生优秀人才选拔办法,2014年我校将在哲学院、法学院、商学院开展博士生“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的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相关内容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改革说明》,以及相关学院《“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
原则上,我校每名博士生导师每年招收1名博士生,已招收本科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博士生导师,一般不再招收普通招考的博士生(我校《中国人民大学2014年拟录取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导师名单》将于博士生网上报名开始前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http://pgs.ruc.edu.cn))。
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研究生培养制度,2014年我校继续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核心是全面建立鼓励学术研究、学术探索和学术进步的全方位的、系统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和激励机制,在广大研究生中树立崇尚科学、追求真理的学术理想,通过研究生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等环节,以及导师管理体制的改革,实现研究生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全面提升。为此,学校在招生和培养环节设立奖学金,专门用于鼓励优秀拔尖创新人才的学术发展。
一、招生信息发布
我校博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可随时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pgs.ruc.edu.cn)查询有关信息和通知公告。考生须自行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网上下载《准考证》、网上下载《初试成绩通知》等。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普通招考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考生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14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3)同等学力人员。包括:①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到2014年9月1日);②获得EMBA硕士学位且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到2014年9月1日);
同等学力者报考我校,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报名时已获得国家外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2005年6月以后参加六级考试且成绩达到426分以上;
②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3篇。
(4)非学历教育(单证,即只有学位证书无毕业证书)的专业学位考生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报考我校博士生,必须在报名前已获硕士学位。
(5)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现场确认时须提交认证证书)。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5、现役军人考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二)硕博连读考生的报考条件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办法》。
(三)直接攻博考生的报考学院仅限于信息学院、理学院物理系、理学院化学系,报考条件请参见《2014年外校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四)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考生,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五)报考“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2014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特别说明:我校部分导师对2014年招收博士生提出了具体要求(如是否招收同等学力、跨学科、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考生等),请考生报名前仔细查看专业目录中各导师“备注”栏目内的要求,以免错报。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
1、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1月5日上午8:00——11月25日下午17:00。
2、网上报名网址: http://pgs.ruc.edu.cn
3、网上报名程序:
(1)考生须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注册用户。
(2)考生须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及本人近期电子照片(照片规格详见网报系统说明)。
(3)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交纳报名费,支付成功后,获得报名号。
4、网上支付报名费的说明:(1)请在安全场所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因考生自己操作失误或网上支付帐号和密码泄漏造成的损失,责任由考生自负。
(2)我校报名费只采取网上支付的方式,不接收汇款单。
(3)网上支付报名费后,无论考生是否参加考试,一律不退返报名费。
5、报考类别说明:
(1)非定向:全脱产学习3年或4年(详见第六款),转户口、调档案,毕业后自主就业;
(2)定向(含“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全脱产学习3年或4年(详见第六款),不转户口、不调档案,毕业后回原单位(或定向地区);
(3)校内在职:只限中国人民大学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本校教师,与人事处签订服务期合同;
(4)在职定向:不脱产学习3—6年(仅第一年在校上课),不转户口、不调档案,毕业后回原单位。
2014年,在职博士生招生人数控制在总招生人数的10%以内。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北京考生:2013年11月30日。
外地考生:2014年3月11日,具体时间于考试前10天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2、现场确认地点:
北京考生: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教学一楼1101教室。
外地考生:具体地点于考试前10天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3、现场确认须携带的材料:
(1)截至初试考试日期仍有效的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单证硕士生只需携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双证硕士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
(3)申请免外语初试的考生还须携带相关的外语成绩单、证书原件(详见第四款说明)。
特别说明:所有考生(含硕博连读、直接攻博、普通招考及“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考生)均须参加现场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将被视为放弃考核,不得参加博士生入学考试初试及复试。
(三)交报名材料
1、报考哲学院、法学院、商学院的考生提交报名材料的内容及方式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改革说明》,以及相关学院《“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
2、报考除哲学院、法学院、商学院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后,将以下报名材料交给报考学院,具体要求请参见各学院网站。(1)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双证硕士必须提交硕士学历证书);
(3)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专家推荐书空白模板请于网上报名并网上交费后,从网报系统中下载);
(4)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字数不少于1000字。);(5)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究计划(考生自行用A4纸打印,宋体,小四号字,1.25倍行间距,内容包括个人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所取得的成就、研究兴趣、未来发展构想等);
(6)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科研成果(同等学力、获EMBA硕士学位报考者提交的论文须由学院进行审核。考生提交的论文、专利或其它科研成果将作为考生,尤其是专业学位考生学术研究能力的重要证明);
(7)申请免外语初试的考生须提交相关的外语成绩单、证书复印件(详见第四款说明);(8)报考在职定向的博士生考生须提交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脱产学习一年的证明;
(9)同等学力、获EMBA硕士学位报考者须提交国家外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的报考信息不真实,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我校部分通知将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发送,请正确填写手机号并保持手机畅通(考试时间除外)。
3、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须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否则不予现场确认。
4、考生须慎重选择报考类别,复试录取时,学院将根据考生的报考类别确定录取类别,录取类别在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律不得更改。
5、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因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考核程序
(一)初试
报考哲学院、法学院、商学院的考生试行“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招考制,详情请见《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改革说明》及相关学院《“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
报考除哲学院、法学院、商学院外的考生初试程序如下:
1、准考证下载:请考生于2014年3月13-14日从网上下载准考证(网址http://pgs.ruc.edu.cn)
2、与导师见面:考生须在初试前一天到报考院系报到,报到时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根据学院相关安排与导师见面。
3、初试日期:2014年3月15-16日。
4、初试地点:中国人民大学。考生须在考前两天在网上查询具体考场安排。
5、初试内容:
(1)外国语(不含听力):各导师招收的语种详见《中国人民大学201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各导师“备注”栏内的说明。
(2)两门业务课:业务课考试科目名称详见《中国人民大学201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6、外国语初试免试说明:
报考我校财政金融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理学院物理系、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信息资源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学院的考生,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经考生本人申请,学校审核通过后,可免外语初试(其外语初试成绩均视为合格,不计入最终的初复试加权成绩中)。具体申请条件如下:
(1)英语
①托福(TOEFL、满分120分):2012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成绩90分及以上;
②雅思(IELTS、满分9分):2012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成绩6.5分及以上;
③GMAT(满分800分):2009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成绩600分及以上;
④GRE(满分1600分):2009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成绩1200分及以上;
GRE(满分340分):成绩310分及以上;(2)俄语
俄罗斯联邦对外俄语等级考试(ГТРКИ):2012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通过二级及以上;
(3)日语
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2012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通过一级及以上;
(4)德语
德语语言考试(TestDaF):2012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通过四级及以上;
(5)法语
法语水平测试(TCF):2012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成绩400分及以上;
7、初试成绩查询: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查询。
注:我校不举办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
(二)复试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
1、复试信息发布:考生于2014年4月初登录各学院网站查询是否参加复试,并查看复试办法。
2、复试日期:2014年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复试地点:中国人民大学
4、复试内容:
(1)报考哲学院、法学院、商学院的考生试行“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招考制,详情请见《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改革说明》及相关学院《“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
(2)报考除哲学院、法学院、商学院外的考生复试内容包括: ①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满分50分); ②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50分)。
③硕士学位跨一级学科报考和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业务课。④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
5、复试时须提交的材料:
考生复试时须持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硕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双证硕士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申请免外语初试的考生还须携带相关的外语成绩单、证书原件到各学院报到、参加复试。
应届硕士毕业生复试时要签署“承诺书”,承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各科成绩合格,能够按期取得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入学报到时,应届硕士毕业生如不能提交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境外接受高等教育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如不能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书认证书),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6、体检:
复试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五、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我校对符合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收要求的已录取博士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为2014年6月上旬。
六、学习年限
哲学院、文学院、历史学院、国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和当代中国史专业、信息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下各专业博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
除上述学院、专业外的其他博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七、学费标准
我校所有类别博士生的学费标准均为:10000元/生·学年。
八、其他
(一)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二)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可被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相应学位。
(三)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九、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pgs.ruc.edu.cn 院系联系方式:http://pgs.ruc.edu.cn/articleWeb?article.id=87&category.id=14 院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 学院,邮编:100872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62515340 中国人民大学查号台:010-62511301
6.江西师范大学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须知 篇六
一、招生计划和培养目标
2011年我校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800余名(包含单独命题入学考试招生),其中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300余名,具体以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时应符合如下条件:①高职高专毕业后进修过6门以上大学本科相关主干课程(高职高专期间进修的课程不算,现场确认时须提交成绩单原件),或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篇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并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②网上报名时报名点必须选择长安大学(在我校参加入学考试),并且现场确认时到我校确认报名身份,经我校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全国统一命题入学考试;③报考者取得复试资格后,复试时再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④同等学力考生只能报考与高职高专学习相近或相关的学科专业,不能跨一级学科报考。
自考本科但未取得本科毕业证者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时提供的成绩证明要能表明是进修的本科课程。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与参加学术型硕士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同等学力考生要求相同);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单独命题入学考试的详细规定见我校《单独命题入学考试招生简章》。
(四)报名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详细规定见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三、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详见长安大学2011年招生专业目录。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1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0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预报名(只限201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时间为2010年9月25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成功后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推荐免试生须在10月31日前凭推荐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放的校验码在研招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并于其他考生同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1)考生慎重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此信息在报名期间不能修改)。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其他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规定任选一种。
(3)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委托培养方式),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4.报名点选择:网上报名时须按照规定选择报名点。参加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的考生(含推免生)选择所在地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参加单独命题考试的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包括高职高专生、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选择长安大学报名点报名。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0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2.现场确认地点
报考单独命题入学考试、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必须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其他考生到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参加单独命题入学考试人员和高职高专毕业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持简章要求的其它有关材料。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4.部队院校的应届生和往届生现场确认报名时除携带要求的有关证件外,还须携带有本人名字并且盖有省招办公章的入学当年的录取审批表复印件(一般咨询毕业学校档案室或者本科招生办提供)。
5.委培或定向生报名现场确认时要提交委培或定向单位的同意报考介绍信。6.现役军人报考现场确认时要有师级以上介绍信;国防生报考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7.报名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参加单独命题入学考试人员和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除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
8.不按要求选择报考点以及不符合同等学力报考条件的不予现场确认。9.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三)《准考证》打印
2011年1月1日-14日,教育部开通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系统,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录取
根据教育部当年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差额复试,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011年我校继续执行奖学金制度改革,非在职培养的全日制硕士生录取类别均为自筹经费,在职培养的录取类别为委托培养,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录取类别均为定向,所以考生录取前必须签定相应录取类别的培养协议。
六、培养费及奖学金 1.培养费
学术型硕士:自筹经费学生21000元(分两次交清),委托培养学生30000元(一次性交清);
专业学位硕士:自筹经费学生14000元(分两次交清),委托培养学生20000元(一次性交清)。
2.奖学金
我校2011级新生继续实行研究生奖学金制度改革,研究生实行全面收费制度的同时加大奖学金的发放力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等奖学金为9600元/年,所占比例为20%,二等奖学金为6000元/年,所占比例为40%,三等奖学金为3600元/年,所占比例为40%。招收的在职硕士研究生不参加奖学金的评定。具体规定请参阅《长安大学研究生奖学金改革暂行办法》(长大研字[2008]183号)。
七、对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政策的说明
1.2011年我校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将“分列招生计划、分类报名考试、分别确定录取标准”,统筹安排工作。
2.我校鼓励广大考生报考或推荐免试专业学位研究生,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属于同一层次,不同类型,一视同仁,同等待遇。
八、其他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责任由考生自己承担。
2.为便于联系,请考生在网报时务必将本人详细通讯地址(省市、县、单位、邮政编码)及姓名和联系电话等规定的信息填写清楚,不要随意更改。
3.咨询有关研究生招生政策事宜,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咨询导师、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内容范围等有关具体事宜请与各招生学院联系。
4.本简章内容与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文件为准。5.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 电
话:(029)82334323 传
7.江西师范大学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须知 篇七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学术型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2年以上者(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以同等学力报考我校研究生,须具备:1)通过CET四级考试;2)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3)只可报考相近专业,选择范围参照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规定。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1.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4、5各项的要求。
(2)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3年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5年以上;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2年以上。
4.报考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4、5各项的要求。
(2)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3年以上;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2年以上。
5.报考金融硕士、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4、5各项的要求。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②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6.报考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金融硕士、会计硕士],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单独考试研究生
报考单独考试者须全部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
(一)中第1、2、4、5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学士学位后,在报考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满4 年(2009年9月1日前参加工作);
3.思想政治表现好,遵纪守法,业务优秀,为所在单位委托培养;
4.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
5.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
三、报名程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网址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网上报名日期: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为2012年9月28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2、现场确认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或现役军人、文职干部证件)和下述“现场确认须知” 中所要求的有关材料,于2012年11 月10日至14日(具体时间请注意我校研招网),到同济大学报名点及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办理确认报考资格、缴费和采集数码照片等手续。其中报名参加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金融硕士及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网报时只能选择同济大学报名点,并到同济大学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3、现场确认须知
(1)所有考生必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应届生须持所在学校注册有效的学生证。历届生须持毕业证书。以同等学力资格报名者除上述证件外,还必须验交CET四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原件和复印件(至少一篇);
(3)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另须持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的《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推荐信》和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填写并签名、盖章的《专家推荐书》;
(4)报名时必须本人亲自到场,现场采集数码照片;
(5)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按要求在相应的栏目内正确填写院系(所)、所报考的专业(专业有说明时必须填写研究方向)、选考科目及其对应的代码,否则由我校指定。考生提供的本人(及所属单位人事档案主管部门)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必须准确无误。
4、其他说明
(1)报考“中法工程和管理学院”的考生,报名时先选择相关院系,至复试阶段再申请相关专业的中法班;
(2)报考“中德学院“的考生,请关注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上中德学院的通知。
(3)报考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085300),本科专业应为城市规划,且本科毕业学校是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高等教育城市规划专业评估委员会评估为合格的院校。
(4)以同等学力报考者,经统考初试合格后,复试时还须加试二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方式为笔试,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
(5)应届毕业生若未能如期获得毕业证书,推荐免试入学者若未能如期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将取消录取资格。
四、考试日期
2013年1月5-6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五、考试地点
由各报名点另行通知。
六、复试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口语与听力、专业外语、专业课和专业综合。我校专业课的考试形式和内容由各学院会同学科、专业委员会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考试内容为结合专业培养要求,以及结合其它知识和能力的考核统筹考虑后确定。考试形式可以是口试或者笔试与口试相结合,详见本简章专业目录的复试部分。
复试时间为2013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另定),复试前将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复试通知由考生凭证件号和准考号登陆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zs.tongji.edu.cn)下载,不再寄发书面通知。
七、录取
我校参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我校复试分数线,并在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页
(http://yz.tongji.edu.cn)通知上线考生参加差额复试。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已有学习或工作业绩、身体状况等整体素质和政审结论,择优录取。对未通过我校复试,但达到教育部的初试科目复试分数线者,可自愿调剂到其他学校录取。
拟录取的硕士生须与学校(或委托培养单位和学校)签订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书,并按有关通知寄送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材料。
录取通知书一律通过邮局寄送,恕不接受直接领取。
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同济大学有完善的学业奖、助学金制度,对学术型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分别有专门的研究生培养资助体系(工程管理硕士、MBA、MPA、法律硕士(非法学)、软件工程硕士、金融硕士、会计硕士不纳入培养机制改革体系中),对于纳入资助体系的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全部都可以获得全额学业奖学金,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都可以获得助研的资助,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都可获得研究生普通奖学金,全日制研究生都可以申请助教和助管的岗位,获得额外的资助。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纳入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可参加有关专项奖学金评定。
工程管理硕士、MBA、MPA、金融硕士、会计硕士采取在职学习方式,考生录取后,人事关系不转入学校,学校不安排住宿。
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照学校专门制定的教学计划培养,毕业后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八、学制、修读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2.5 年(工商管理硕士、艺术硕士和翻译硕士2年;风景园林硕士和医学类硕士3 年,生物学3年),修读年限最长为4年。中德学院、中法工程和管理学院另有语言强化,需时半年。
九、考生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其学籍。
十、其它
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金融硕士、会计硕士外均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推免生的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百分之四十。我校在研招网公布的招生规模和推免生数为我校2012年招生数,仅供参考,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名额和各院系的报名考试情况,将有所调整。会计硕士(125300)、金融硕士(025100)不接收推免生。生物工程(085238),只招收推免生。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
有关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的规章制度、收费标准等信息,可在同济大学网站查阅。
从2012年起工商管理类(包含企业管理和技术经济与管理两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采用新方案,考生必须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硕士期间采用全英文授课,国内生源与外国留学生合班上课的教学方式,以培养高层次的国际化管理人才。
有关招生信息、成绩发布、复试通知等均请留意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网址:http://,http://yz.tongji.edu.cn,http://zyxw.tongji.edu.cn(有关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金融硕士、会计硕士的信息)。
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招生主页公布的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参考书目、复试内容及相关信息为准。
如本简章与教育部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规定有冲突,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单位代码:10247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瑞安楼邮编:200092
电话:021-65982944传真:021-65988292
E-mail:yzb2009@gs.tongji.edu.cn
8.江西师范大学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须知 篇八
时间:2014/9/21 12:07:00 点击数: 1202
我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热爱医药事业,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医、药、护理或管理等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本学科科学研究、教学、医疗、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一、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报名参加硕士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热爱医药事业;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5年 9月 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的体检要求。考生的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执行;
4.我校不接收学制为四年制的大学三年级学生和学制为五年制的大学四年级学生报考;也不接收本科提前毕业的大学三年级学生(学制四年制)或本科提前毕业的大学四年级学生(学制五年制)报考。
(二)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参加本校的单独命题考试:
1.符合第(一)条中的1、2(2)、3项。
4年以上(含4年),2.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在省级或以上级别刊物已发表过1篇或以上研究论文,业务优秀,并已成为业务骨干的在职人员。
3.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学位后
2年以上(含2年),业务优秀,并已成为业务骨干的在职人员。
4.必须经所在单位的同意与两位高级专业职称的专家推荐(推荐书在复试时提供)。
5.报考考生所在单位确认为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三)推荐免试
1.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我校推免生接收的具体招生简章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版块相关通知。
2.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入校后享有优先选择我校博导和名教授的权利。
二、报 名: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确认报考信息以及现场交费、照相的时间按照教育 部(http://yz.chsi.cn/或http://yz.chsi.com.cn)正式公布的时间为准。
(二)报名须知
1.所有考生(不包括推免生)务必根据教育部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就近选择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考点,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网报信息,逾期将无法补报及补办相关手续。
2.现场验证时请务必携带报考点指定携带的相关证件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并进行缴费、照像。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3.报考我校的单考考生报考点必须选择南京师范大学。
4.我校部分专业对考生来源有一定限制(详见第四),考生在网报时,请务必详细阅读我校招生简章。凡由于考生本人未认真阅读招生简章、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
5.教育部在学历(学籍)审查方面加强管理,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如国家或我校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及时在网上予以公布,招生信息以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为准。
6.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学城仙林大道138号12
#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46
联系电话:025-85811028,传真025-85816077 E-mail: nzyyzb@njucm.edu.cn 7.各学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基础医学院 章老师 85811922 85811084
第一临床医学院 马老师
57031670
第二临床医学院
陈老师 85811380 药学院 高老师 85811522 经贸管理学院 房老师 85811761 护理学院 王老师 85811649 信息技术学院 邱老师 85811574 外国语学院 元老师
85811587 人文与政治教育
孔老师
85811671
学院 心理学院
范老师
85811550 中医药文献
陈老师
研究所
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85811753
生院
9.江西师范大学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须知 篇九
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为加强对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工作的管理,提高博士生选拔质量,确保招生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和安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号)及《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教学[2014]4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博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笔试科目为外语和两门业务课,由研究生处组织实施;复试由博士一级学科点所在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复试分为专业面试和外语口试,同等学历资格报考的考生还须参加政治理论课考试,并加试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跨学科报考考生可根据学科点要求增加笔试科目考试。
一、复试机构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校长为副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6个责任工作小组,全面指导、监督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同时,各一级学科点成立以一级学科负责人为组长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本实施办法的要求,指导、协调学科内各专业的复试工作,复试专家组由5-7名具有博导资格的人员构成。
二、复试内容
1.考察考生政治素养。是否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了解有无违纪违法记录,品行是否端正。
2.专业复试采取面试为主的方式,复试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并进行外语口语测试。各学科要从考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科研能力(代表性科研成果数量、质量、发表文章刊物层次和级别)、综合能力(分析能力、思维能力、表达能力)等方面考虑评分。
3.各学科复试领导小组要制定明确的复试方案,包括专业面试成绩、科研成果、外语听说能力及考生综合能力评定的办法,具体评分比例方案由各学科自定,在专业复试前向全体考生公布。复试小组成员的原始成绩记录需由一级学科点保留三年。
4.各学科应对参加复试考生的科研成果进行审核并量化打分。外语口语测试由一级学科负责组织实施,没有条件的应聘请外语专业教师进行。
三、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2010年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发布的最新文件执行。
四、录取条件
1.总成绩=(初试成绩÷3)×50%+复试总成绩×50%,最终录取以各学科专业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1)政治思想考核不合格者;(2)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合格者;
(3)初试或复试其中一门专业课程成绩不及格者(成绩低于60分);(4)同等学力考试加试科目有一门不及格者(成绩低于60分);
(5)复试过程中任何一门(项)缺考或作弊者。
(6)体检不合格或未体检者。
3.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中思想政治理论专业思想政治骨干专项计划执行统一录取分数线,单独排名,依次录取。4.委托培养专项计划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五、复试过程中需注意的问题
1.各一级学科要以质量为核心,选拔具备本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和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潜力的生源。
4.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复试过程要求全程摄像,校招生复试工作督查小组将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招生复试过程中的巡查与监督。各一级学科点和博士生导师要自觉遵守招生复试纪律,强化内部管理制度,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为考生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对于违反招生复试规定、弄虚作假的学科和个人,将根据不同情况和性质,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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