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再生育的调查报告(通用12篇)
1.申请再生育的调查报告 篇一
再生育申请书
资阳市雁江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我叫钟志均,出生于1978年5月29日,我爱人叫丁祥琼,出生于年10月11日在雁江区民政局结婚,于2005年9月14日生育一男,取名钟介辉,属合法生育一孩,现年6岁,属独生子女。我父亲叫钟家金,母亲何正菊,我父母现只有我一个独子;我爷爷钟芝佰,奶奶只生育了我父亲一个独子。我们属两代独生子,根据《四川省人口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四条第八款之规定: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两代以上都是独生子女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我们符合此条件,特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望上级计生部门批准为谢!
申请人(夫妻双方签章):
年月日
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意见:
签名:(公章)
年月日
2.申请再生育的调查报告 篇二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2009年10月—12月, 我科住院的地震再生育患儿50例, 年龄在0岁~1岁之间。其中新生儿32例, 婴儿18例, 男28例, 女22例。新生儿黄疸20例, 新生儿肺炎8例, 新生儿窒息2例, 早产儿2例, 婴儿肺炎14例, 婴儿腹泻4例。城市患儿15例, 农村患儿35例。
1.2 方法
(1) 建立电话回访登记本。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入院诊断、入院日期、出院日期、家庭住址、家庭电话或手机号、回访时间、回访内容 (了解疾病康复、生长发育情况、存在的健康问题、家属意见) , 针对不同时期保健重点进行健康指导, 提供心理支持。 (2) 对电话回访护士的要求。安排高年资的护师或主管护师, 从事儿科护理5年以上, 并且具有良好的语言沟通能力的护士担任此项工作, 电话回访前先要了解患儿的一般情况, 根据不同情况, 解决家属遇到的问题。 (3) 回访内容:对新生儿期的家属指导的内容为:关于母乳喂养方面的知识、保暖、新生儿的皮肤护理、脐部护理、预防感染和窒息等;对婴儿期的家属指导的内容为:合理喂养、加强日常护理和早期教养、预防疾病和意外、按计划程序完成基础免疫、定期进行健康和体格检查等。征求家属的意见, 提出合理的建议, 告诉科室的电话, 欢迎随时电话咨询。
1.3 统计学方法
采用χ2检验, 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见表1.
由表1可以看出, 电话回访可以解决家属遇到的健康问题, 增加彼此的信任, 增进医患沟通, 提高复诊率和家属的满意度, 使许多患儿成为“回头客”, 提升了医院和科室的知名度。
3 讨论
3.1 关于喂养知识欠缺的问题
在第一次电话回访中了解到有30%的家庭存在喂养知识欠缺的问题。由于家长没有接受科学喂养的培训, 仍以传统的喂养知识指导自己的喂养方法, 加之地震再生育母亲多数年龄偏大, 地震造成心理阴影, 致使母乳分泌不足, 喂养姿势不正确, 未及时添加配方奶, 在婴儿期未正确添加辅食等。通过电话式健康教育的宣传指导, 在第二次的电话回访中了解到以上问题已得到了及时的纠正, 家长掌握了育儿知识, 看到孩子健康地成长, 大大增强了家长的育儿信心。
3.2 患儿家属的保健能力不足
在第一次电话回访中了解到新生儿发生脐部感染占2%, 新生儿臀红占2%, 按计划完成免疫占80%, 建立儿童保健档案占84%.原因是缺乏相关疾病知识、护理知识, 没有充分认识到完成免疫接种和建立儿童保健档案的重要性。如果不及时给予针对性的健康指导, 将严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 通过电话回访, 可对患儿出现的健康问题进行针对性指导, 对家属起到督促作用。
3.3 患儿的复诊率及家属的满意度增加
第一次电话回访发现, 患儿的复诊率低, 不利于医生早期发现问题, 排除疾病。在电话回访过程中发现, 由于家属的专业知识缺乏, 容易忽视对疾病的征兆, 通过指导可提高家属对复诊重要性的认识。在第二次电话回访中发现, 患儿的复诊率提高到56%, 患儿发生臀红的几率降至0, 新生儿脐部感染降至0, 由此表明, 通过电话回访提高复诊率可及时提醒和帮助家属的遵医行为, 达到很好控制疾病的目的。电话回访既可提高医院的信誉和满意度, 又可提高儿童的健康水平。
3.4 电话回访使医院、护士、患者均受益
电话回访是一种方便、快捷、经济、实用的护理服务模式, 缩短了护患之间的距离, 使患者得到了护理实惠, 提高了护士的整体素质, 每进行一次电话回访, 家属都表现出无比的感激。
3.申请再生育的调查报告 篇三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力度的加大,人民群众思想日益解放,加之强有力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我国企业的人口增长得到了有效的控制。近年企业的已婚育龄妇女生育率已经稳定在很低的水平上,人口增长速度趋缓;企业职工群众的生育观念发生了显著变化,计划生育已经成为多数人的自觉行为。但是当前企业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需要我们认真解决,本文对企业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谈了一些新的认识。
经过三十多年的不懈努力,人口与计生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也探索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企业计划生育工作创造和积累的经验,对城市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和工作水平的提高,起到了辐射作用和推动作用,为全国计划生育工作的全面发展做出了贡献。但是随着企业的发展,当前企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国有企业改制,大批产业工人买断工龄,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越来越多的“单位人”转为“社会人”,人口流动、人户分离等现象大量增加。将企业的“社会人”纳入社区管理,要积极探索一体化人口计生管理新机制。
企业计划生育工作原有的工作思路、管理制度、管理方式等已经越来越不适应新情况的要求。对企业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有一个再认识的问题,企业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着新的决择,不是开拓、进取,就是淡化、萎缩。对于基本实现低生育率、低死亡率、低自然增长率的企业来说,如何实现“两个转变”,建立新的工作机制,是至关重要的问题。我们应清醒认识到,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面临着更为复杂的企业计划生育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和新的目标。
当前,企业计划生育工作的发展方向应该是:巩固、提高、改革、发展。巩固多年来企业计划生育工作的成果和基础,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对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认识,提高企业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率先实现“两个转变”;改革不适应新形势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探讨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和服务体系;发展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为和谐企业、和谐人口环境,积极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计划生育需求,使群众真正成为计划生育的主人。具体地说,就是:
一、在对企业计划生育工作的认识上,应从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战略高度去思考。过去几十年,企业计划生育工作与城市计划生育工作一样,都把重点放在控制人口过快增长上,而对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则重视不够。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求在一定的区域内,人口数量、人口素质和人口结构都必须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资源、环境相协调,以保证经济的持续增长和可持续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需求,不断提高生活质量,并为子孙后代提供一个良好的生存与发展的环境。企业职工生育观念的转变和生育水平的下降,给计划生育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也带来了新的挑战。近年来,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已找到“三结合”之路(即把计划生育工作与发展经济、帮助农民勤劳致富奔小康、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结合起来),企业计划生育工作如何对人口问题实行综合治理,寻找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结合总,探索为育龄群众提供综合服务、全面提高企业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的途径,建立计划生育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机制,是基层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在企业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思想上,应着眼于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不断提高育龄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家庭质量和文明程度,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计划生育的深入,企业育龄群众的婚育观念、价值观念和价值取向已经和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经过长期的宣传教育,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目前已成为绝大多数育龄群众的自觉行为,他们所关心的已不再是子女的多少,而是把注意力集中在生殖健康、优生优育、选择适宜的避孕节育方法和对子女的培养教育上。人们生育观念上的变化,要求我们在企业的计划生育工作中真正实现“两个转变”,摆脱仅就计划生育抓计划生育的工作模式,开阔眼界,拓展思路,积极探索,大胆改革,从过去控制人口过快增长的以“数”为中心转变到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和改善人口结构并重,引导广大群众少生、优生,建立文明幸福家庭。
三、在企业计划生育的工作内容上,应拓宽工作领域,发挥企业优势,搞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综合服务和科学管理。
积极探索把计划生育工作融于社区社会化服务体系,为育龄群众提供“恋、婚、孕、产、育、教”等系列化服务,更地地满足育龄群众的要求。近几年,在已基本实现“低出生、低死亡、低自然增长”的大中企业,仍保持着原有的工作内容,仍将消灭二胎作为工作重点,仍在考核早已达到或接近百分之百的多少个“率”的,不在少数。以至一些企业出现育龄妇女避孕失败做人工流产也不敢休假等不应该出现的现象。因此,在拓展企业计划生育工作的内容上,必须解放思想,开拓思路,勇于创新。
从今后一段时间看,将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与开展“生产、生活、生育”活动、生殖保健咨询、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发送避孕药具、妇幼保健等工作结合起来,积极推进避孕方法知情选择,满足群众多方面、多层次的计划生育需要,真正做到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三为主”,是企业计划生育工作发展的方向。
四、在企业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方式上,应适应企业发展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建立科学、简捷、有效的管理方式和管理体系。
市场经济条件下计划生育原有的以社会制的机制为主的管理机制已不适应企业计划生育形势发展的要求。繁琐的管理程序、诸多的卡账报表、过高的工作指标管理方式等,不仅使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忙于应付,也给企业育龄群众带来诸多不便。随着企业计划生育工作内容的改变,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体制、管理方法也应该有所改变,企业计划生育管理方式的改革势在必行。
企业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方式要改变,考核内容和考核指标也要改变。要结合当前企业计划生育工作的特点,逐步健全适应新形势下的,更加科学合理的目标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原有的考核内容,充分发挥考核对计划生育工作的导向作用。企业的考核指标设置应在稳定当前低生育水平的前提下,重点放在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上;要突出企业计划生育的服务工作,要对服务的内容、范围、质量和效果进行重点考核,并逐步将广大育龄职工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程度作为评价工作结果的重要依据之一,促使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有机地结合起来。在确定考核指标时要实事求是,不要制定不切实际的高指标,杜绝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现象。
此外,企业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还必须重视人口的老龄化问题。加强对老年人口的社会福利、社会服务设施管理和建设,这是企业各级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也是企业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它直接关系到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的深化。企业计划生育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城市社会经济的繁荣与发展以及企业职工群众生活水平的迅速提高。因此,企业要保持与所在地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联系,求得指导,并配合完成综合治理人口、下岗失业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等项职责和任务,搞好“线”与“面”、“条”与“块”的有机结合,共同推进企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地向前发展,形成单位负责,条条保证,条块配合的计划生育管理体制。
4.申请再生育的调查报告 篇四
登记程序
1、符合《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可再生育一胎子女的已婚育龄夫妻,应当共同向女方户籍所在地镇(街道)卫生和人口计生局提出再生育申请,待审批后方可怀孕生育。
2、申请、审批程序:
(1)申请人携带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有效证件以及女方近期孕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同时附加符合特殊情况再生育一胎子女的证明材料,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一式四份《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其中: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的或者第一胎双胞胎(含多胞胎)子女均为残疾儿,以及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且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的,应有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的鉴定结论材料;再婚的,应有法院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或离婚协议书或丧偶的死亡证明书;患不孕症依法收养的,应有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鉴定书及收养证;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要出具父母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属独生子女证
明材料;属政策外生育人员的,应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及征收票据等;
(2)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应先将填写好的《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交其所在单位加具意见后,再分别交男、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审核并加具意见;并由村(居)委会将《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连同申请人的其他证明材料送女方户籍地的镇(街道)卫生和人口计生局审批,审批完毕后上报备案。
(3)符合生育规定并经张榜公布群众无异议的,由镇(街道)卫生和人口计生局在《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上登记审批意见并加盖公章;不符合生育规定的,由镇(街道)卫生和人口计生局签发《不予安排再生育一胎子女决定书》,并将《计划生育服务证》退回申请人。
3、登记程序
经审批同意再生育一胎子女的育龄妇女,需在怀孕后至生育前携带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符合特殊情况再生育一胎子女的证明材料、《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医院或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出具的妊娠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镇(街道)卫生和人口计生局办理登记手续。
5.再生育指标申请所需资料 篇五
1、市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及连续三年以上的病例(包括门诊病例)
2、夫妻双方单位上报文件及会议纪要
3、夫妻双方申请书
4、户口本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
6、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7、母子二寸合影三张、夫妻二寸合影两张
再婚初育申请再生育指标所需资料
1、夫妻双方单位上报文件及会议纪要
2、夫妻双方申请书
3、户口本复印件(包括子女)
4、身份证复印件
5、初育一方的户籍证明、初婚初育证明
6、离异一方的离婚证、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书。
7、结婚证原件
份
9、夫妻二寸合影两张
收养夫妇申请再生育指标所需资料
1、夫妻双方单位上报文件及会议纪要
2、夫妻双方申请书
3、户口本复印件(包括子女)
4、身份证复印件
5、收养证原件
6、平凉市国家职工、城镇居民安排二胎生育审批表一式三份
7、夫妻二寸合影两张
单独申请再生育指标所需资料
1、夫妻双方单位上报文件及会议纪要
2、夫妻双方申请书
3、户口本复印件(包括子女)
4、身份证复印件
份
6、夫妻二寸合影两张
7、夫妻一方独生子女证原件。
单独资格条件必须同时符合三个条件
《细则》明确,单独两孩政策的适用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一)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或合法收养的兄弟姐妹,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在未生育或收养子女前死亡的,均可界定为独生子女。(二)夫妻只生育或合法收养过一个子女。夫妻双方原生育子女但未存活的不计算子女数,再婚夫妻再婚前原有子女数合并计算。(三)夫妻双方或单独一方户籍在我省行政区域。
夫妇双方共同申请
由夫妻双方共同向单独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再生育书面申请,并如实填写《再生育申请审批表》。申请再生育的夫妻应提交下列证件材料:
(1)单独夫妻一方父母和单独夫妻一方分别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没有办理或遗失《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须提供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单独一方父母和本人工作单位或现居住地村委会(社区)出具的独生子女证明材
料。(2)申请人《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3)单独夫妻合影彩色照片。
6.病残儿申请再生育资料 离婚再婚 篇六
一、办理地点及程序:
1.女方单位或户口所在村居(街镇)领取《重庆市再生育申请表》,也可在男方单位或户口所在村居(街镇)领取。
2.夫妻双方持申请材料到各自所在单位或村(社区)核实、签注意见
3.将填写、盖章后的申请表及相关资料交街镇人口计生办。
二、申请人所需提供资料(下列1-4项为原件及二份复印件,现场填写申请表二份):
1.结婚证
2.双方身份证(双面)
3.双方户口本(主页、本人页、增减页)
4.双方(单方)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
5.女方1寸彩色照片3张
7.申请再生育的调查报告 篇七
在国家人口计生委直属机关党委一次会议上,常务副书记张旭光遵照王侠主任“要精心组织接待”的指示,通报了为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直属机关与汶川震区再生育家庭心连心系列活动方案》、将邀请四川灾区再生育幸福家庭进北京活动的安排。药具管理中心荣幸地成为接待首批10户再生育幸福家庭的东道主。
药具管理中心欣然接受任务,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具体研究和部署接待工作。李凤岐主任强调了接待这批特殊客人的意义,指出:这10户家庭,是国家人口计生委为帮助5·12汶川特大地震子女伤亡父母实现家庭重建,2008年7月30日,在四川迅速启动的“再生育全程服务行动项目”中3106名再生育婴儿家庭的代表。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国家人口计生委成立了6省再生育专家医疗队对口支援。截至去年9月底,四川地震灾区再生育婴儿3106名,再生育群体中60%以上为高龄妇女,创造了灾后再生育群体怀孕率达90%以上的医学奇迹。一个个鲜活的新生命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下茁壮成长,让许许多多遇难独生子女家庭重享天伦之乐,重建幸福,重展了笑颜。
幸福家庭受到贵宾礼遇
10个幸福家庭10个孩子中,最大的3岁,最小的才1岁。为了保证接待质量,我们根据孩子大小搭配,把10个家庭按3、3、2、2分成4个小组,每组由中心一名干部负责,参观游览和就餐相对集中。入住艺海商务酒店稍事休息后,被接到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管理中心,受到全体干部夹道欢迎。国家人口计生委副主任崔丽,科学技术服务司司长张世琨,宣教司副巡视员王华宁,直属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张旭光、纪委书记周萍、工会副主席杨志媛,药具管理中心主任李凤岐、党委书记张瑞恒、副主任吕凌,在中央学校学习专程赶来的四川省人口计生委主任刘家强,以及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管理中心全体干部,在四楼多功能厅举行了隆重的欢迎仪式,并给每个宝宝赠送了一辆遥控汽车。
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是爱民为民的政德工程
41岁的北川羌族自治县计生服务站副站长王卫莉说:“我既是再生育项目的组织实施者,也是被服务者和受益人。随着‘灾区免费再生育全程服务行动’的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最大限度地满足了灾后群众的迫切需求,有力推进了灾区群众的心理重建、精神重建和幸福家庭的重建,帮助无数子女遇难家庭走出了丧子阴影,抚平了人们心灵的创伤,顺应了民心,安抚了民心,稳定了民心,助推了灾后恢复重建、民生改善,促进了家庭和谐与社会文明。这方面,我们在灾区一线工作的计生工作者体会最深,我们人口计生委开展的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真的是打基础的、爱民为民的政德工程。”
国家人口计生委已将“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列为2012年重点工作。正如王侠主任在2月7日“全国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指导委员会全体会”所强调: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是落实中央全面做好人口工作战略部署的重要实践。要采取更多务实举措,加强战略研究,认真总结试点经验,主动融入人口计生中心工作,促进创建活动又快又好发展。因此,我们人口计生干部必须加强学习,不断加强队伍职业化建设,努力履职尽责,才能做到想服务、会服务、能服务、服好务。
与10个幸福家庭相随相伴的4天时间里,我真切地感受到,地震重灾摧毁家园,同时也凝聚了“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不畏艰险、百折不挠,以人为本、尊重科学”的抗震救灾精神,激发出全社会建设中华奋发图强的意志。各级党组织和政府更加富民亲民、爱民为民;灾区群众更加团结互助、友善文明。我们伟大的中华民族更加坚定了“在自力更生的基础上光复旧物的决心”,加快了“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步伐。
再见了,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幸福家庭!
感谢你:让我再次感受幸福的弥足珍贵!
让我再次领会人口计生工作的艰巨光荣!
让我更加坚信和谐社会的美好未来!
(作者单位: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管理中心)
8.申请再生育的调查报告 篇八
(一)符合《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或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按下列程序在30日内审批:
1、申请。要求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或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在怀孕之前,向女方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计划生育干部领取生育第二个子女或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审批表,计划生育干部应向其宣传《条例》有关规定。
2、受理。夫妻双方按要求填表,并请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后,将下列材料交女方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
(1)生育第二个子女或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审批表;
(2)结婚证(属再婚的还需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第二个子女或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其它证明材料;
(4)户口簿、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结婚登记照3张;
3、审查。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在接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调查核实申请人的婚 1
育状况,并在审批表内签署意见,然后将所有材料报送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收到上报材料后10日内,由政策法规机构负责审核提出初审意见。
4、决定。县(市、区)人口计生行政部门政策法规机构将相关申请材料及初审意见报本机关主要负责人或《生育证》审批小组集体审批。经审批符合条件的,由县(市、区)人口计生行政部门政策法规机构通知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由其督促申请人双方所在工作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将获准生育第二个子女或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孩次、合法生育时间和举报电话张榜公示,5日内无群众举报或异议的再签发《生育证》。
5、送达。县(市、区)人口计生行政部门通知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工作人员尽快领回《生育证》并送给申请人。
对不符合生育条件或办证要求的,由县(市、区)人口计生行政部门政策法规机构负责将材料退回申报单位并书面说明理由,或责成申报单位限期完善补充有关材料。
(二)认为第一个子女为病残儿,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须经设区的市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医学鉴定。经鉴定确认为病残儿,符合再生育指导原则,并且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或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生育证》。
(三)《生育证》应填写准确,字迹清晰,不得涂改,加盖发证机关钢印后方能生效。
(四)当事人对发证机关不发证或逾期不作出审批决定的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9.申请再生育的调查报告 篇九
2007-4-6 9:13:3
4迎政发[2006]18号
关于申请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验收的报告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04年以来,我区以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为目标,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提出的“六好”标准,更新工作理念、改进工作方法、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满足群众需求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升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平,全面完成了国家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要求的各项指标。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请予以验收。
一、基本情况
迎泽区作为山西省太原市的政治、商贸、金融、文化、交通中心和对外交往的“窗口”,下辖六街一镇,89个社区、29个行政村;总面积104.57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24平方公里;总人口49.16万人,流动人口7.35万人。
自2003年我区成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以来,我们在巩固创建省优成果的基础上,不断转变观念,逐步完善思路,积极创新模式,向着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的目标努力。截至目前,全区人口出生率4.3‰,人口自然增长率1.4‰,符合政策生育率99.12%,综合节育率90.93%,出生性别比在100-103。近三年来无技术事故,手术并发症发生率在1‰以下,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率达到了85%以上,我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人口计生工作走在了全市乃至全省先进行列。
二、开展创建活动的主要做法
近年来,我们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目标,以优质服务为载体,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努力开创计划生育工作的新局面。
(一)加强领导,为创建活动提供保障
一是认识到位。区委、区政府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摆到了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首要位置,与经济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区委、区政府定期听取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难点问题,坚持每年召开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并定期召开领导组例会、工作通报会、学习培训会,不断强化各级领导的认识。
二是领导到位。由区长挂帅,分管副区长主抓,对创建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统筹谋划,政策倾斜,层层成立了创建领导组,制定了创建工作综合规划,为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创造条件。2005年区委、区政府印发了《关于迎泽区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实施方案》和《迎泽区确保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的具体意见》,2006年区创建领导组又出台了《迎泽区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工作实施细则》和《迎泽区相关部门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实施意见》,明确了创建
活动的指导思想,细化了“六好”标准,规划了创建进度,提出了创建要求。全区相关部门和各街办(镇)以及社区(村)都分别制定了实施方案,从而在全区形成了良好的创建氛围。
三是责任到位。区委、区政府按照“三线考核”的要求,与28个部门和“六街一镇”分别签定了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把创建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各街办(镇)又与社区(村)、驻地单位层层签定责任书,形成了责任分解的网络化管理模式,真正做到了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四是监督到位。区四大班子及相关部门按季、按年分期对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之中,作为单位和个人评优、评先、提升、晋级的条件,坚决执行了“一票否决”制度。
五是投入到位。2004-2006年区财政对计划生育事业费的投入逐年递增,分别为177.5万元、243万元、251万元,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增幅指标,为依法落实计划生育有关政策和开展优质服务提供了经费保障。近年来为进一步加大流动人口管理力度,2005年,在全市率先投入计划生育流动人口事业费26万元,2006年又增加到30万元。
六是人员到位。我区以综合改革为契机,新增计划生育编制13人,配强了人口计生局领导班子,全区乡镇街道的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享受副科级待遇,在全省率先为社区(村)配备了计生专职干部118名,平均年龄35岁以下,90%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实行了“区聘、乡(街)管、村(社区)用”的用人机制,建立了一支高素质的计生干部队伍。
(二)强化宣传,营造优质服务舆论环境
一是扎实推进舆论宣传,进一步引深“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在开化寺街、迎泽公园和青年路等人流量大的地区制作了以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奖励扶助政策、“关爱女孩”、男女生殖健康知识等为内容的大型计划生育公益广告牌,各街办(镇)也分别制作了十二个系列的宣传展板260块,刷新标语300余条,同时,通过向机关干部、城镇居民、流动人口发放宣传册、年历画、宣传页和印有宣传内容的围裙、手提袋、纸杯等宣传品,广泛开展了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到目前为止,每户育龄家庭不少于3种宣传资料,每个街办(镇)、社区(村)不少于10种,群众知晓率达85%以上。
二是以“三项工程”为载体,努力建设新型的人口文化和生育文化。全区现已建有计划生育人口文化大院45个,人口文化活动室54个,人口学校116个,人口文化宣传队117支,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实现了有阵地、有队伍、有活动。几年来,我们坚持利用“7〃11”、“5〃29”、“13亿人口日”、世界艾滋病日、山西省人口文化艺术节等计划生育纪念日及“三〃八”、“六一”等重大节日广泛开展国策宣传,并通过开展“关爱女孩”演唱会、演讲赛、知识竞赛、计生消夏晚会、计划生育才艺展示会等大型集趣味性、娱乐性、宣传性为一体的系列活动,真正做到了把婚育新风送入千家万户。今年以来,结合新农村建设工作,我们在农村深入开展了争创“新农家”、争做“新农民”的“五好”(即好儿女、好夫妻、好婆媳、好家庭、好邻居)活动,极大地调动了群众的积极性,把计划生育宣传氛围不断推向高潮。
三是组织培训学习,提高政策理论水平。①对区委中心组成员进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培训;②对中层干部进行国策教育及生殖保健培训;③对人口计生领导组成员单位进行综合治理专题培训;④对社区计生专管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⑤组织对全区计生服务站(所)人员进行业务知识、技术培训;⑥聘请专业人员对街办(镇)计生工作人员进行了网络化建设、信息录入等业务培训;⑦对驻地重点单位进行计划生育工作培训;⑧对新聘的社区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培训。通过多层次、多角度开展有针对性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知识培训,全面提高了领导干部和计生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进一步增强了依法贯彻国策、创新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能力。
(三)健全网络,搭建优质服务平台
2004年以来,根据省、市要求开展了“三网一库”建设工作,全区共投资37.68万元,购置了23台电脑及附属设备,更新改造了信息网络线路,并借助我区内网在全市率先开通了与六街一镇互联互通的计划生育专业局域网,连通了互联网,建立了太原市迎泽区计生局“国策在线”网站(依托计划生育信息网络,我们进一步加强了信)。
息收集、分析和应用工作,将每位育龄妇女的生殖健康服务信息全部输入微机,减轻了基层统计负担,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实施“信息采集—科学决策—组织实施—考核评估”的优质服务模式打开了快速服务的通道,并搭建起了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实现了流动人口跨省际信息交流。
(四)以人为本,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一是构筑技术服务平台,大力实施“三大工程”。以区计生服务站为龙头,街办(镇)服务所、驻地医院为依托,社区(村)服务室为基础,开展了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服务,全区知情选择率达90%,其中长效措施落实率达85.3%,综合措施落实率达95%,对农村、城镇失业人员、流动人口按3、6、9月分期上门进行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开展生殖道感染普查治疗,实施“甜蜜工程”,定期对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区机关工作人员免费进行体检,对全区育龄妇女开展“三查两补一治疗”免费服务,普查率达85%,全区育龄妇女生殖保健服务建档率达95%以上。同时我们对出现异常情况的妇女实行定期复查、跟踪服务。积极开展出生缺陷干预,与民政、卫生部门配合进行婚前检查,对有生育意愿的新婚夫妇开展优生优育优教宣传,免费发放斯利安,并进行登记、随访、孕情监测,产后跟踪,使出生婴儿缺陷发生率明显下降。
二是拓宽服务渠道,开展生殖健康普查。全区开通了以山西现代女子医院为示范的7家计划生育绿色通道医院,为3万余名育龄群众提供了优质服务。截止目前,全区已通过多种方式开展生殖健康普查183836人次,对8000余名孕产妇实行了优惠服务。
三是加强药具管理,满足群众需求。开设了175个避孕药具免费发放点,通过自由领取、服务上门等多种形式免费发放价值31.5万元的避孕套、栓、膜、药、针等计生用具,真正把服务送到了育龄群众的身边。
(五)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一是依法行政,严格再生育审批。按照再生育审批的程序,严把申报关、审查关、公示关、集体审批关,特别在病残家庭初审申报、再婚家庭再生育审批中,坚持逐人调查核实,集体研究确定,确保了审批质量;同时,不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要求计生干部认真执行“一法三规”、《山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国家计生委提出的“七不准”等有关规定,做到严格依法办事,三年来,我区没有发生过一起计划生育违法施政现象。
二是加强引导,落实奖励扶助政策。按照国家、省、市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政策的有关要求,全面落实对农村的“四加一”和城市的两项奖励扶助政策,三年来为1822户符合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条件的家庭发放奖励资金共101.96万元,现金兑现率达100%。
三是强化监督,提高群众满意度。把计划生育工作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及时查处群众来信来访,全区多年无重大计划生育行政违纪违法案件,无越级集体上访、无信访案件、无恶性案件发生。为满足群众需求,区委、区政府专门开通了4044009“我们为您解忧愁”服务热线,定期采取“背靠背、面对面” 答卷、答辩、座谈等形式,进行村(居民)评社区(村)、社区(村)评街办(镇)、街办(镇)评区政府的行风评议活动,群众对计生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四是民主管理,推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加强了村(居)协会建设,建立了计生协会组织,通过发动群众参与讨论表决,制定了计划生育村规民约,签定了计划生育服务协议,并对计划生育服务员实行了公推公选、竞聘上岗,村(居)民定期对计生服务员进行评议,真正体现了村(居)民自治的“四个民主”、“三个自我”,全区100%的村(居)民实现了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和政务公开。
(六)规范管理,提升流动人口服务水平
2005年,我区视流动人口为新迎泽人,开展了“亲情化管理、温馨式服务”活动,把外来人口纳入常住人口管理范畴,实现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2005年我区深化了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实施了“五步走”(即普查摸底、深入清理、跟踪服务、培养试点、长效管理)的工作模式,在活动中为流动人口开展了“五送一查”(即送一份宣传册、一张爱心卡、一封慰问信、一条围裙、一盒幸福药、做一次免费普查)活动,共发放宣传裙35000条、慰问信10000份、爱心卡15800张、宣传册40000册、避孕药具42000盒。2006年由区综治委牵头,8部门联合对流动人口进行了清查验证工作,为新迎泽人开展贴心服务和排忧解难活动,使流动人口在观念上与我区城市文化更加融合,立足我区创业的信念更加坚定。几年来,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正确指导下,经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区在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的活动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很多不足。今后我们将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工作,为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优化发展环境、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特此报告。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政府
二○○六年十月十五日
主题词:计划生育创建验收报告
10.再生育审批委托书 篇十
委托人:合江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法定代表人:
地址:合江县合江镇建设路中段83号 受托人:乡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为搞好再生育的审批工作,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我县的贯彻实施,经我局研究决定,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履行本行政区域内的再生育审批过程中有关工作的职责。
一、委托权限
受托人实施再生育申请人的社会调查、送达是否批准再生育的书面决定书及张榜公布再生育审批情况。
二、委托方的责任
(一)对受托人在委托权限范围内的行为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对受托人在受托权限范围内的行政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与受托人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及时协调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三、受托人的责任
(一)接受委托人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以委托人的名义进行受托权限范围内的工作,受托人无权转让委托权。
(三)承担超越委托权限范围内的行政行为所引起的法律责任。
(四)对再生育审批过程中的社会调查,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
序合法,处理适当。
(五)受托权限范围内的行政行为所涉及的法律文书制作必须规范,填写必须工整。
四、具体事宜
(一)对符合《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条件申请再生育的,由受托人进行社会调查。
(二)受托人送达批准或不批准再生育决定书,主要采用直接送达方式,在直接送达有困难的情况下,可采用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方式。
(三)送达批准或不批准再生育决定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注日期,并签名盖拇印。
五、委托期限
本委托书自委托人、受托人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止。(本委托书在委托期限内,不因法定代表人变更而终止)
六、本委托书一式两份,委托人、受托人各持一份。
委托人:合江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受托人:乡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11.申请再生育的调查报告 篇十一
1、申请人:(1)夫妻双方的户口薄。(2)夫妻双方的身份证。
(3)夫妻双方的结婚证。
2、单独一方父母的(1)双方户口薄、(2)双方身份证、(3)双方的结婚证。3、4、5、申请人夫妻近期合影照片三张。申请人女方近期孕检证明。单独一方的独生子女证(注:查看独生子女证上的父母姓名是否与申请人提交的单独一方父母的结婚证、户口薄、身份证一致,如一致则不需提交单独一方父母户籍地村(居)单位、乡(镇)计生办出具的单独一方父母婚育证明)。
6、如没有独生子女证的,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原已办理了独生子女证丢失了,二是确实没有办理独生子女证的(要提交;1是独生子女一方的父母单位、村(居),乡(镇)计生办出具的婚育证明。2是单位、村(居)、乡(镇)计生办出具的证明要搞清单独一方父母是否原配夫妻、男女双方是否初婚,独生子女是否单独一方父母的亲生唯一子女)。
12.申请再生育的调查报告 篇十二
刘某某(身份证号码:******195412******)和王某某(身份证号码:******195601******)为我村委会居民,该夫妇1978年8月结婚(均为初婚),****年**月**日生育***(男,身份证号码:*******************)且仅生育该子,未发现有其它违法生育或收养行为。
刘某某与王某某的婚姻状况至今无变化。
特此证明。
经办人:联系电话:
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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