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意见

2024-08-18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意见(精选7篇)

1.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意见 篇一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意

见2,全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市、县纪委三次全会和《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意见》(宛纪文[]18号)的要求,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搞好“两强两推”,即强化农村“三资”管理、强化查处涉农案件、推行“4+2”

工作法、推行农村基层“两述两评”。通过“两强两推”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确保

党的农村政策和改革措施的贯彻落实,以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拓展农村基层反腐倡廉工作领域,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一、搞好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1、以乡村两级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为重点,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认真抓好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培训,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以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关制度等作为培训的重点内容。

2、加强乡村两级廉政文化阵地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推进廉政文化下乡、进村、入户,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

3、加强与组织、宣传、农业、民政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充分发挥报纸、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和农村远程教育

平台作用,宣传报道我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做法、新经验、新成效。

4、加强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大力宣传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优秀农村基层干部,树立正确舆论导向。同时,对违法违纪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搞好警示教育。

5、以“三级示范四级联创”活动为载体,培养、树立县、乡、村三级示范单位,以点带面,促进全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二、加强制度建设,搞好“两强两推”

1、完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行为规范。结合中央提出的“六要六不要”和省委提出的“六要六严禁”要求,认真落实《南阳市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行为暂行规定》和《南阳市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暂行办法》,规范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包括基层站所工作人员的从政行为。

2、强化农村“三资”管理,解决好

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规范运作程序,完善监管体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资源开发利用,推行公开竞价和招投标制度;建立乡镇会计核算中心和服务大厅,在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和民主权利的基础上,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引入社会中介机构为村级财务管理服务;继续推行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创建村务监督委员会等行之有效的做法,积极稳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逐步完善村干部报酬待遇、社会保障等制度,规范农村基层公务接待活动,逐步推进农村基层干部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

3、强化查处涉农案件力度,把党的惠农政策落到实处。重点查处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支农资金和征地补偿费,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利用

职权谋取非法利益,涉及农民负担恶性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选举中拉票、贿选等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案件,参与赌博、借婚丧喜庆收钱敛财等案件;着力纠正少数单位和农村基层干部作风不实、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办事不公等问题,让人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4、全面推行“4+2”工作法,进一步规范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市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南阳市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严格实行“4+2”工作法决策村级重大事项。建立健全农村基层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党务公开制度体系。

5、全面推行农村基层“两述两评”,提高基层党员干部廉政勤政意识。落实《南阳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暂行办法》和《南阳市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述职述廉暂行办法》,逐步建立和完善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体系。认真开展农村基层干部“两述两评”,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农村基层延伸。提高基层党员干部廉政勤政意识,重视民主评议结果的运用,将民主评议结果作为农村基层干部业绩评定、选拔任用、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同时,健全乡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农村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制度,坚持农村基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等制度。

三、加强监督检查,开展专项治理

1、加强对科学发展观在农村工作中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与科学发展观要求不相符合、不相适应的问题12全文查看

2.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意见 篇二

一、肇庆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存在问题

近年来, 广东省肇庆市特别注重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制度建设, 健全村级事务管理制度, 实行政务、村务公开, 以及加大对村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办力度, 有效地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进一步好转。但不可否认,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制度建设还存在着一些与新农村建设要求不相符的问题。

(一) 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弱化

针对对于农村基层干部, 肇庆市相应地制定了一系列监督检查制度, 但由于监督的环境不健全, 缺乏必要的保障措施, 一些制度规范没有得到很好落实。特别是在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上, 缺少规范的操作制度和必要的监督制约手段, 群众参与监督的途径不畅通、不规范, 使群众无法监督。加上有些农村基层干部不能有效保护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得不好, 造成群众怕惹人、怕惹事, 对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不敢监督, 不敢揭露。

(二) 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管理缺位

目前村干部中违法违纪问题较多, 与村干部管理体制没有理顺有一定的关系。目前对村干部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大多以县 (市) 为主。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涉及的领域广、部门多, 县 (市) 的管理体制也没有理顺, 县 (市) 对农村基层的情况大都不能及时掌握, 村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多数是在村民举报后才得以发现。作为村级干部的直接领导者, 乡镇对村级干部的管理却显得软弱无力, 特别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后, 村委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乡镇对村委会干部缺乏有效的管理监督, 往往存在着乡镇能管但不愿管或不敢管, 县 (市) 要管又不熟悉情况等现象, 导致监督缺位。乡镇对村委会管理制度不健全, 责权利不统一, 没有有效的协调监督机制, 致使村干部一盘散沙, 各行其事。[1]

(三) 对农村基层干部监督制约的制度缺失

村干部违法违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最主要是缺乏有效地监督和制约。目前村党组织自身的民主建设和村庄的民主政治建设, 都存在着制度缺失的问题。在村党组织的民主建设层面, 如何把建立和完善党内民主制度与实行村民自治制度紧密地结合起来, 尚缺乏深入的研究, 难以指导实践。在村庄民主政治建设层面, 许多地方村务公开流于形式、村务公开打折扣、不到位, 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没有建立和完善、“一事一议”开展不规范, 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力、村级组织缺乏分权制衡机制。在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层面, 村民代表会议的民主决策与民主监督的职能并没有真正落到实处。[2]

二、肇庆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探索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强化对村干部的监督和制约, 必须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为指导, 逐步建立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

(一) 创建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 切实解决“财务不公开”的问题

村务财务公开是农村基层的一项阳光工程和民心工程, 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民主法制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为了有效解决农村村务财务公开问题, 肇庆市纪委运用网络信息技术积极探索“阳光村务财务”的新路子。

1、全面实施农村会计代理制, 规范农村财务管理。

2006年底, 全市所有村委会均实行了“会计选聘”或“村帐镇代理”制, 并建立健全了民主理财、财务公开、审计监督、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财务收支预算、财务开支审批、集体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制度, 不断规范农村财务管理。

························IN行TEL政LIG管ENC理E

2、创建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

从2007年开始, 肇庆市纪委在全国率先创建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 以电视视频点播、手机短信、固定电话114查询和互联网为载体, 将党委和政府的支农惠农政策、农村重大事项、村务财务以及行政事业性涉农收费等各方面信息进行多渠道全方位公开, 让农民群众足不出户或人在他乡都能了解村里的财务公开和经济发展情况。

(二) 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管理, 切实解决“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三资”管理历来是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和难点, 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 是农民群众普遍特别关注的问题, 也是影响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重大问题。要从根本上消除农村集体“三资”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 必须从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强化监督、严肃查处等方面入手, 着力构建监督惩戒机制, 规范农村基层干部权力行使。

1、完善制度使“三资”管理有章可循。

针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制度上的缺陷, 要以制度建设为抓手, 建立健全村干部工资补贴、村集体项目发包、征地款管理使用、群众评议村干部等制度, 实行精细化和规范化管理, 不断提高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的管理效益。比如, 高要市积极探索出台《农村集体资产承包项目公开投标管理试行办法》, 把农村公益性资产兴建、农田基本设施建设工程和鱼塘、耕地、旱地、林地等项目纳入公开投标范围, 并成立镇农村集体资产承包项目公开投标管理中心, 在具体运作过程中, 突出把好申请、审核、公告、投标、开标评标、公示、签约等环节, 确保全程“阳光操作”, 逐步规范农村招投标和产权交易市场。

2、规范农村基层干部的权力运行。

逐步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党员大会制度、村民代表大会制度、“两委”班子议事规则、村干部岗位职责的基础上, 进一步制定相关制度, 以明确界定农村基层干部权力的职责范围, 明确权力运作的程序、明确超越权限、违反程序、不履行责任和义务的处理规定, 规范农村基层干部行为, 确保村级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和集体资金管理由集体讨论决定, 防止由个别人说了算或少数人的暗箱操作。建立县 (市) 和乡镇联动的村干部管理体制, 进一步明确乡镇党委和政府对村干部日常监督的职责。建立乡镇对村干部监督的责任制, 对监督不力者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3、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通过推行村干部述廉考廉、民主评议、廉政谈话、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 及时掌握农村村干部廉政情况, 对存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党员干部, 进行警示谈话;对有轻微违纪行为的, 进行诫勉谈话, 有针对性地督促其加强防范, 纠正存在的问题;加大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查办力度, 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进行严肃查处;在查处带有普遍性问题的农村干部违法乱纪典型案件后, 及时发出警示通报, 增强教育效果。

(三) 畅通农民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 切实解决“投诉不解决”的问题

农村形势的新变化、农民群众的新期待, 给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新要求。肇庆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农民群众对农村基层干部的举报投诉占整体信访量60%以上, 严重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究其原因, 主要是农民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不够畅通。为了畅通农民群众信访渠道和解决重信重访问题, 提高纪检监察机关办信接访工作效率, 肇庆市纪委创建了市、县 (市、区) 纪检监察信访信息平台。群众举报只要以短信形式按地域编码发送到106585858**, 系统接收后直接转入相应的纪检监察举报网站, 自动记录储存短信内容并即时向举报人回复已收到并会尽快处理的信息, 方便群众举报和提高办信效率。与此同时, 创新“行风热线”节目形式, 采取电台直播、电视录播形式, 每月逢双周星期三安排一个与群众联系紧密的部门上线, 直播节目实行市、县上下连线, 解决问题实行市、县上下联动, 规定市政府部门领导上线时, 所属单位科室及各县 (市、区) 相关部门负责人必须同步收听“行风热线”直播节目, 并随时接受直播室发出的指令, 以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解决问题, 建立解决问题的快速反应机制。

(四) 有针对性开展党风廉政宣教工作, 切实解决“教育不到位”的问题

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中开展反腐倡廉教育, 是提高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素质, 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的重要内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教育要注重人性化, 与解决党员干部存在的突出问题相结合, 与发展农村经济和解决百姓生产生活上遇到的困难相结合, 使党风廉政教育更贴近农村干部群众的思想实际、工作实际, 做到入情入理、入脑入心。

1、在对象上, 既要顾及社会大众,

更要突出党员干部。廉政文化要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进社区, 目的就是使大家明白, 应该坚持什么、反对什么, 提倡什么、抵制什么, 赞扬什么、鄙视什么。但是, 在运用各种宣教手段, 动用各种宣教资源, 全方位开展宣教的同时, 必须突出党员干部这个重点。

2、在形式上, 既要不断推陈出新, 更要群众喜闻乐见。

一方面, 要坚持以人为本, 创新宣教理念。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要求。另一方面, 采取动画、音乐、讲座、评论、辩论赛、文艺表演等力求体现时代精神多种形式, 传播廉洁文化, 把反腐倡廉教育融入市民生活。

3、在内容上, 既要完成固定动作, 更要策划自选动作。

对中央纪委、省纪委提出的宣教工作任务、要求和方法步骤, 要做到“规定动作”高标准启动、严要求推进、高质量落实, 确保不走过场。同时, 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 因地制宜, 因势利导, 精心策划“自选动作”, 丰富活动内容, 创新活动形式和载体, 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确保工作有新意、见成效、出经验。如充分利用四会监狱“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基地”、肇庆包公祠“廉政教育基地”和阅江楼“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

4、在时机上, 既要开展事前监督, 更要加强事后教育。

在不同阶段和时机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所取得的效果是不同的。只有抓住有利时机开展宣教工作, 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比如, 在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对党员干部进行严肃纪律和廉政提醒, 积极预防领导干部“节日病”;对新上任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实行任前廉政谈话, 提出要求, 及早预防;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领导干部, 实行诫勉谈话, 早打招呼, 及时提醒, 指出存在的问题。同时, 要结合大案要案的查处深入开展警示教育, 以通报会、座谈会等形式, 告诫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抵制腐败行为, 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摘要: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对于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然而, 目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还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肇庆市在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化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有意义的探索。

关键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参考文献

[1]陈明付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共贵州省委党校学报2009年第1期

3.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之浅见 篇三

关键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收稿日期:2010-10-21

作者简介:何炳文(1956-),男,湖南安仁人,中共郴州市委党校纪检书记,高级政工师,研究方向:党建。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直接关系着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成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力保证。

一、以制度规范基层党员干部行为

以制度规范基层党员干部行为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必由之路,也是一项最可靠的长效机制。

(一)完善制度,规范工作程序

首先要在实践中找出现行制度存在的漏洞并加以完善,特别要对近年来涉农上访问题与群众信访案件进行清理并综合归类分析,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组织涉农部门和单位深入调研,找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存在的过于笼统模糊,针对性、程序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的问题,制定出台基层群众特别关注的村级财务管理、村级集体资产管理、村级项目工程管理以及村级计划生育公开管理等村务管理制度。

(二)广泛宣传,积极引导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制度,只有让群众熟悉或了解,在执行中才能产生强大的推动力。因而要在县、乡、村三级进行大力宣传,通过电视讲话、广告宣传、网络发布等宣传途径,让制度家喻户晓。

(三)对照制度抓规范

制度建设重在落实,要重点组织广大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对照制度纠错,对照制度清理,对照制度规范,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处理事务,靠制度管理财务,依制度公开村务,实现村级党员干部从凭良心做事向依制度做事、按程度办事的转变。

二、以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力

(一)完善公开机制,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在公开形式上要统一规范,实行统一表格、内容、项目标准与更新周期,使村务公开不再流于形式;在公开内容上要更加具体,将群众最关心、最关注、最关联的农村基层民生资讯公开,做到群众想公开什么就公开什么,关注什么就公开什么,全面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二)落实便民措施,提高人民群众的参与权

通过选举义务监督员、设立民情意见征集箱、公开民生问题举报电话等形式,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方便群众参与监督,提高监督效率。

(三)要加强民主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

积极搭建民主理事平台,加强民主监督,进一步完善村民代表大会制度、村级事务一事一议制度、重大事项听证制与民主决策制等民主管理制度,实现村级事务由村民定,真正把村务的决策权还给群众,确保中央各项利民、惠民政策真正落实到人民群众手中。

三、以惩治增强人民群众的反腐信心

惩治腐败既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主要工作职能,也是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信心的重要途径。对基层农村干部腐败现象的容忍就是对人民群众最大的伤害。基层群众认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抓得好不好,最直观的认识就是现有的矛盾能不能及时化解,发现的腐败现象能不能得到惩处。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要高度重视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涉及民生的腐败问题,谁侵害群众利益,就对谁“不客气”。要形成“围绕群众利益反腐败”的工作态势,坚持围绕“解决问题、查办案件”的工作方针,时刻保持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腐败行为严惩不贷的高压态势。在查办农村基层违纪违法案件过程中,要深入剖析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反面典型,认真分析导致腐败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增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

四、以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要加大监管力度,特别要加大对涉及农民利益的安居工程、移民扶贫、救灾救助、退耕还林、粮食直补、乡村通畅工程以及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教育收费、医疗保障等问题的监督力度,确保党在农村的各项强农惠民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不受侵害。同时,要加强作风建设。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优良作风,带动民风朝着构建和谐社会的方向前进,使基层党员干部在为人民群众服务上保持思想上与行动上的高度一致。

4.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意见 篇四

2006年11月13日 18:28:03 来源:新华网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力保证。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各级党委和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广大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辛勤工作,廉洁奉公,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农村基层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但也要看到,当前农村基层在党风政风方面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仍然比较薄弱。同时,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农村的社会结构、生产方式、组织形式和利益关系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为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结合农村基层实际,经中央同意,现就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大力开展农村基层反腐倡廉教育

(一)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农村基层反腐倡廉教育,要与巩固和扩大农村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相结合,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历史进程相适应。要组织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和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把学习《江泽民文选》作为重要任务。要以乡(镇)、村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为重点,突出抓好理想信念和党的宗旨教育、科学发展观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政策法规和党纪条规教育。要注意加强对农村流动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培训计划,实行分级负责制。要适应农村特点,编写简易读本,制作教育课件,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等载体的作用。积极推进农村廉政文化建设。大力宣传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优秀农村基层干部,表彰先进,弘扬正气。

(二)完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行为规范。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要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坚持做到“六要六不要”,即: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要因循守旧、不思进取;要求真务实、量力而行,不要虚假浮夸、盲目攀比;要尊重民意、依法办事,不要强迫命令、独断专行;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不要贪图享乐、铺张浪费;要廉洁自律、公道正派,不要以权谋私、与民争利;要崇尚科学、移风易俗,不要搞封建迷信和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提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包括基层站所工作人员的具体行为规范。

二、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制度建设

(三)建立和完善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制度。健全乡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完善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制度。落实农村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制度,健全农村基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等制度。逐步推行村干部勤廉双述、村民询问质询和民主评议制度。建立和完善农村基层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四)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制度。完善乡(镇)、村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银行账户、银行存款、现金、债权债务、票据使用和会计档案的管理,健全财务预决算、开支审批、审计监督和村民民主理财等制度。在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和民主权利的基础上,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制度,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引入社会中介机构为村级财务管理服务。对财务管理混乱的乡(镇)、村进行集中清理整顿。制定和完善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等管理制度。规范农村集体土地、滩涂、水面等资源的开发利用,实行公开竞价和招投标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积极推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村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

(五)深化改革,逐步消除滋生腐败的条件。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和农村基层站所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农村基层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认真总结一些地方公开推选的经验,扩大候选人提名中的民主。积极推行村党支部选举的“两推一选”办法。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重点解决选举中宗族势力干扰等侵犯农民群众民主权利的问题。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健全农村基层干部政绩考核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规范农村基层公务接待活动,村、组不准招待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逐步推进农村基层干部职务消费制度改革。

三、全面推进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

(六)深入推进乡镇政务公开。乡镇政权机关和基层站所要以公正、便民和廉政、勤政为基本要求,利用方便快捷的形式,重点公开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农村工作政策,财政、财务收支,各类专项资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等情况,以及其他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编制乡镇政务公开目录。学校、医院、供水、供电等与农民群众关系密切的公用事业单位要大力推行办事公开制度。要把办事公开纳入政风行风评议的范围,并将评议结果向有关部门反馈。

(七)深入推进村务公开。村级组织要把各级政府支农惠农政策、社会各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项目、新农村建设的各项资金及其使用情况、农村集体资产和资源处置情况,以及对村干部的民主评议、考核和审计结果等事项,纳入公开的内容。县(市)负责编制村务公开目录。乡(镇)要把贯彻落实村务公开制度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和纠正不公开、假公开、不及时公开等问题。

(八)积极推行农村基层党务公开。乡(镇)、村党组织的工作事项,除国家秘密外,都要向党员和农民群众公开。重点公开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工作目标、决策内容和程序、干部选拔任用、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处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等内容。

四、认真抓好贯彻执行党的农村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

(九)围绕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对农业和农民直接补贴政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政策、农村社会事业支持政策等落实情况。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执行支农资金使用的管理规定,按照透明、规范的程序安排支农资金,通过招投标方式落实支农项目。积极运用“一卡通”等简便、直接的形式,确保补贴资金足额、及时发放到农民手中。坚决防止和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的错误行为,力戒新农村建设中的形式主义。

(十)围绕农村土地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和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坚决纠正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行为。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占用规模,防止乱占滥用耕地。加大对农村土地征收征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征地程序和补偿标准,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全面落实农村集体土地补偿费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项审计和公开制度,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十一)围绕农村综合改革推进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机构编制纪律,防止和纠正乡镇机构改革中违反规定设置机构,超职数、超编制配备人员以及弄虚作假“吃空饷”等问题。及时掌握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进展情况,保证各级政府的财政投入足额到位和合理使用。督促有关部门规范转移支付和乡镇开支范围,及时解决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中出现的问题。严格执行关于制止乡村发生新债务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五、切实解决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十二)坚决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行为。认真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坚决制止在农民建房、用电用水和务工经商等方面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制止违反涉农税收、价格及收费“公示制”和乡(镇)、村级组织、农村中小学校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规定的行为。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监管,坚决纠正农村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认真解决在扶贫、救灾、救助、移民等款物管理和使用中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问题。依法严厉打击制售伪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

(十三)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处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支农资金和征地补偿费案件,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案件,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案件,涉及农民负担恶性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案件,选举中拉票、贿选等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案件,参与赌博、借婚丧喜庆收钱敛财等案件。认真解决农民群众来信来访问题,实行领导干部包案制,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六、加强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

(十四)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负起全面领导责任。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县委是关键,乡镇是基础。县(市)党委和政府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加强调查研究,明确工作任务,确定工作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和具体指导。乡(镇)党委和政府要明确责任,着力抓好落实。县(市)、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要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县(市)、乡(镇)党委每年年底要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建立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调机构。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村级延伸,制定相关的配套规定。

(十五)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组织协调。积极协助党委和政府研究制定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部署和实施方案,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统一组织监督检查活动,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县(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主要任务,加大工作力度。改革和完善农村基层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县(市)、乡(镇)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十六)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任务分工,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本部门的整体工作,建立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优势,针对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研究提出解决办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中央部署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促进农村安定和谐

2006年11月07日 12:53:32

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前不久,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专题研究了这个问题,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中央纪委又专门召开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

中央领导同志在此次座谈会上指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也是促进农村安定和谐的有效途径。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亟待加强

据调查,损害农民切身利益、财务管理混乱、农村基层民主变形走样、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难以落到实处等问题,在一些农村地区依然存在。

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在一些地方还比较严重。例如,土地权益受侵害已经成为近年来农民反映最为突出的问题,据农业部今年上半年接待农民信访的统计,反映农村土地问题的来信来访占信访总量的45%。

农村基层财务管理混乱的问题还比较突出。近几年来,农村经济发展迅速,但在财务管理上仍停留在原有的水平。所有支出全凭一人说了算,白条、自批自支现象在村级财务管理中较为常见,为诱发贪污腐败提供了方便。有的农村干部还以低价私自出租、转让、发包集体所有耕地、林地、矿山、厂房等手段,贪占集体资产,捞取好处。一些地区农村基层民主难以实行。村级组织理应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而现实情况却是,由于一些农村宗派家族势力严重,一些人员“强行”进入村民委员会,个别人员通过非法手段拉选票,民主选举被严重扭曲;个别村干部凭借家族和宗派势力,“称霸”一方,村民敢怒不敢言、敢怒不敢管。

以村委会选举为例,受利益驱动,一些候选人花尽心思,想方设法讨好群众,攻击对手,“贿选闹剧”层出不穷。据了解,在郑州地区经济条件较好的村,竞选一个村委会主任要花数百万元,较偏远的村也要花十几万元。一个靠贿选上台的村干部很少会考虑带领村民共同致富。愈演愈烈的贿选之风,为日后的村干部腐败埋下了伏笔。

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一直是密切基层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的重要手段。但据《瞭望》新闻周刊了解,目前,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例如,在一些地区,村务公开不过是走走过场。不少村民说,农民想知道的,村干部往往不公开;而公开的是一些大家根本不关心的问题。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委会应当定期将村务公开,其中包括村的财务收支情况、宅基地审批事项等。但实际上,有的村官为谋取私利方便,不想让群众了解村务、政务和财务,根本不予公开。专家指出,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背景和成因十分复杂,这与村里的民主氛围、村务公开透明程度密切相关。

维护农民群众利益是工作重点 农村教育乱收费、农村土地承包和土地征收征用中违纪违规等问题,一直是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中央领导同志在此次座谈会上明确指出,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廉政建设,要着力抓好维护群众利益的工作,切实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针对上述种种问题,根据中央的要求推出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

《瞭望》新闻周刊了解到,针对土地承包中存在的问题,《农村土地承包法》颁布以来,农业部已在24个省(区、市)的137个市县开展了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初步构建了以乡村调解为基础、以市县仲裁为依托、以司法审理为保障的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处理机制。同时,农业部近几年来每年都组织开展检查活动,重点就是纠正土地承包中不按政策给农民承包地,强行收回、私自调整承包地等问题。

解决目前农村义务教育中存在的问题,一方面在于各地对农村教育乱收费问题加大查处力度。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从10月上旬开始至11月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据了解,这次专项检查,对实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地区,重点检查农村学校(包括教学点)的收费情况。

另一方面,中央和地方财政也在进一步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2004年,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80%已经由政府来承担。从2005年起,免除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的书本费、学杂费,并补助寄宿学生生活费;到2007年在全国农村普遍实行这一政策。

紧接着,国家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从2006年春季开学起,全部免除了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2007年将扩大到中部和东部地区。新机制实施后,西部地区春季学期落实免杂费资金近40亿元,惠及4880多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平均每个小学生减负140元,初中生减负180元。许多已经辍学的贫困孩子重返校园。

9月1日施行的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义务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经费。

此外,打击制售伪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纠正一些地方挪用、截留支农惠农专项资金行为;整治农村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重视信访工作,落实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接待和联系群众制度等,也将成为下一步农村基层廉政建设的重点内容。

健全财务制度加强“三资”管理

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种种问题,不仅影响农村社会的稳定,在一定程度上也成为滋生腐败现象的“温床”。中央领导同志指出,应建立健全农村基层财务制度,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管理。有条件的地方,要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制度。

据财政部统计,目前,全国村级共有集体资产1.22万亿元,每年村级的集体收益总额达600多亿元。《瞭望》新闻周刊了解到,为了管理好这些资产和收益,目前,全国各地按照中央要求结合实际,创造出了形式多样并得到农民认可的有效管理模式,例如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村会计集中办公,村会计委派制,村账自我管理与民主理财、部门监督相结合等模式,使村级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其中,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在一些地区实行推广后,得到了当地农民群众的欢迎。江西省萍乡市委书记陈安众说,萍乡市全面推行了“村级财务由乡镇代理”制度。规定村级财务开支必须经村民理财小组审核,再经村委会分管财务的负责人签字后,乡镇村级财务代理室才能审核入账,使村级财务收支全过程都在村民理财小组的掌握和监督之中。

黑龙江省绥化市委常委、肇东市委书记聂耕寰也介绍了肇东市实行了村级财务委托代理制的情况。肇东市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将财务会计业务书面委托给乡镇农经管理中心,在保证村级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和债权债务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由乡镇农经管理中心按照规定的原则、方法和程序进行会计核算,村会计每月到乡镇经管中心集体办公一次,接受乡镇经管中心定期审核。当地农民群众说:“现在是村里花钱不管钱,乡里管钱不花钱,农民享有支配权。” 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

深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完善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各项制度,是建立农村基层廉政建设的抓手之一。

民政部副部长姜力介绍说,目前,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新型民主管理体制已经初步形成,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完善,管理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水平逐步提高,初步形成了事前共决策、事中听意见、事后有监督的村级事务管理方式。

例如,民主选举方面,截至目前,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绝大多数都进行了六次以上换届选举,98%以上的村委会进行了直接选举制度,选举程序一次比一次规范,干部素质明显提高,实现了村班子由任命制、委任制向选举制的平稳过渡。

针对目前农村基层民主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各地也在进行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尝试。例如,民主决策方面,河南省邓州市对农村重大事项民主决策规定了6道严格的决策程序,简称“4+2”,即:党支部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决议公告、结果公示。据河南省南阳市委常委、邓州市委书记刘朝瑞介绍,“4+2”工作法的核心是: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以村民代表制度为基础,对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让群众自己议、自己定、自己干、自己管。据了解,在邓州市,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如村集体经济的收益与大项开支;村民对集体企业、林果基地及“四荒”地的承包经营;村镇规划、土地征用及耕地、山坡的调整和宅基地的审批等,都已经纳入了民主决策范围。

“公开”保障村民“四权”

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是密切基层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的重要手段,是防治农村基层腐败现象的重要措施。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上,中央领导同志再次强调,凡是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和事项,都要按照规定进行公开,坚决防止和纠正不公开、假公开、不及时公开等问题,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在此次座谈会上,不少地区都介绍了本地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的经验和措施。例如,甘肃省制定了《甘肃省村务公开条例》和《关于违反政务、厂务、村务公开规定行为实施责任追究的办法》等法规制度。目前,甘肃省95%以上的乡村实行了政务、村务公开制度,政务、村务公开已经成为基层干部群众履行民主权利、监督领导干部的主要形式。

湖北省委常委、武汉市委书记苗圩介绍,武汉市一些地区村务公开已经延伸到组。如武汉市新洲区547个村、4735个村民小组都设立村务、组务公开栏,70余万农民有了一本明白账。江西省萍乡市在全市64个乡(镇、街)全面推行了政务公开,823个村全面推行了村务公开。医院、学校和基层站所的办事公开制度也相继推行。凡是村里的重大事项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都通过公开栏和村民大会向村民公开。一般的村务事项至少每季公开一次,重要事项做到了即时公开、办事过程与结果“双公开”,并实行了每次村务公开的具体方案由乡镇备案的制度,确保村务公开的内容真实、程序规范、公开及时。□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陈泽伟

吴官正强调: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吴官正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上强调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新华网北京10月14日电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14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吴官正强调,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吴官正指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力保证。要切实改进基层干部作风,认真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吴官正强调,要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按照“八荣八耻”的要求,切实抓好党风廉政教育,引导广大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做到办事要公、作风要实、用人要当、为政要廉,进一步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加强农村廉政文化建设,努力营造文明乡风。要以规范基层权力运行为重点,建立健全农村基层财务制度,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管理,深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要全面推进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凡是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和事项,都要按照规定进行公开,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吴官正指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县委是关键,乡镇是基础。要加强领导,及时总结和推广基层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引向深入。

5.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意见 篇五

[ 作者: 佚名出自:发表时间: 2007-03-05点击: 1824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各镇、街道:

为推进农村廉政文化建设,拓展反腐倡廉教育新领域,营造尊廉崇廉的农村新风尚,促进农村的可持续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现就加强农村廉政文化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为民务实、敬廉崇洁”为主题,按照反腐倡廉和农村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总体要求,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紧密结合农村工作特点,切实把廉政文化建设延伸到农村,充分发挥廉政文化的教育、示范、熏陶、导向作用,促进农村党员干部强化廉洁自律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坚持讲文明、讲道德、讲法纪、讲民主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增强群众反腐倡廉的信心和决心,进而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反腐倡廉工作氛围。

二、基本原则

(一)寓教于乐,注重实效。农村廉政文化建设必须立足于农村实际,坚持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根据农村群众业余文化生活的需求,积极挖掘优秀的农村民俗文化资源,运用戏曲、影视、说唱、小品、书画等干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文化活动,加强廉政文化的普及性和通俗性,使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在参与中得到感染,在参与中受到教育,潜移默化地帮助基层干部群众增强反腐信心,抵御低俗文化、腐朽文化的影响和侵蚀。

(二)正面引导,典型带路。农村廉政文化建设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大力宣传反腐倡廉工作成果、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优秀廉政文化传统和当代农村先进廉政理念、管理方法,积极挖掘身边的先进典型,以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通过典型带路,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提升基层干部群众的思想境界。

(三)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农村廉政文化建设必须与时代特征、时代精神、时代要求紧密结合,与时俱进,不断加强和改进廉政文化进农村的方式方法,创新载体,拓展内涵,丰富和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形态,推动先进文化在农村的传播。

三、主要内容

(一)党的三代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 1

反腐斗争的重要思想。

(二)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方针、部署、措施及形势任务、重大成果等。

(三)相关法律法规、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四)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中华民族律己修德、忠心爱国、勤政务实、扶贫帮困等优秀传统美德。

(五)农村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先进典型事例。

(六)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平公正、效率诚信和民主法制等富有时代特征的道德观念、价值观念和法制观念。

四、方法途径

从强化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促进农村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出发,从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理想信念、家庭美德、社会公德教育入手,增强廉政文化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使廉政文化渗透到农村干部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工作的各个领域。

(一)紧密结合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将廉政文化融入农村文化。一是充分利用农村现有的宣传、活动阵地,通过创建廉政板报、廉政书架,适时举行廉政文艺晚会、廉政征文比赛、廉政知识竞赛等活动,广泛宣传反腐倡廉。二是根据农村建设实际,合理规划廉政文化景观建设,通过在农村景观中适当点缀廉政公益广告、廉政公益横幅、廉政宣传画、廉文、廉对、廉谣、廉政格言警句等内容,形成与农村环境浑然一体的廉政景观,使廉政文化自然融入到农村党员干部和群众日常的生活起居和行为习惯中。三是积极调动村民参与廉政文化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广大干部群众成为廉政文化建设的主体,在良性互动的过程中,赢得不同经济、社会、文化背景的人群广泛支持和参与,形成一定的氛围,造成一定的声势,使廉政文化成为农村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

(二)紧密结合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将廉政文化纳入农村党建。农村廉政文化建设要与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以党风廉政和法纪教育为抓手,通过集中教育和自我教育,举办党纪法规知识测试、形象大讨论、扶贫帮困等活动,在各类会议和党员教育活动中适当安排廉政文化内容,增强教育的广泛性、深入性和有效性,使农村干部自觉增强法纪观念,丰富法纪知识,坚持依纪依法办事,自觉提高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使基层组织成为党在农村的坚强堡垒。

(三)紧密结合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工作,将廉政文化渗入农村管理。加强廉洁从政的正面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廉政文化的推动作用,把构建和培育农村廉政文化作为当前农村反腐

2败工作的治本之策和重要抓手,紧密结合廉政文化建设与建立健全村级民主决策制度、村务公开制度、基层民主听证制度和村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规范村干部的行为和权力运作,提升基层干部的廉洁从政精神,强化“农民利益无小事”的观念,使基层干部群众从“不敢贪”到“不愿贪”,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减少和防止腐败的滋生,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和各村党支部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把加强农村廉政文化建设作为满足基层干部群众文化需求、缩小城乡差距的有力抓手,切实加强领导,把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常议常抓、常抓不懈、常抓常新,并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渗透到农村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中。

(二)以点带面,循序渐进。农村廉政文化建设要注意结合实际,在一个或几个方面重点突破,以点带面,循序渐进,稳步推进,以“一村一品”、“一镇(街道)一品”为目标,以特色文化镇(街道)、特色文化村为抓手,充分利用农村现有的电视、广播、网络、宣传窗等宣传阵地,以镇(街道)文化站为依托,因地制宜、扬长避短,切实加强廉政文化渗透力度,扩大廉政教育面。

(三)统一规划,加强协作。农村廉政文化建设要纳入基层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同其他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评比、同奖惩,完善激励机制,努力形成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充分发挥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的功能,不断提高廉政文化建设水平。基层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做廉政文化建设的组织者和实践者,镇(街道)纪检、宣传、群团等部门要加强协作,组织协调好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引导广大农民积极、主动参与廉政文化建设的各项活动。

中共宁波市镇海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宁波市镇 海 区 委 宣 传 部

6.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 篇六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局“一个确保,两个争创,三个实施”的总体目标,以优质服务、科学管理为目标,以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职工对后勤工作的满意度,更好地树立机关后勤新形象。

二、工作要点

(一)加强学习教育,提高领导班子廉洁自律意识

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坚持立党为公、用权为民。深入开展“勤政、廉洁、三服务”竞赛活动,大力宣扬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廉洁奉公的优良作风。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条规为重点,提高领导班子廉洁自律意识。同时,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边学习、边思考,把学到的精神较好地动用到实际工作生活中去,增强工作生活的自律性,在行为上时刻注重自我约束,树好形象,切实做到思想上重视,认识上提高,行动上落实。

(二)明确工作要求,落实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是深化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制度保证。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逐项分解到各相关职能部门,由党组和各支部、科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逐级落实责任,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对各支部开展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报告制度和检查考核制度,并将检查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既要立足全局,积极为党组出谋划策,又要增强敏感性,全面掌握情况,善于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防微杜渐,预防在先。

(三)强化目标考核,改进全局职工的工作作风

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局实际工作相结合,以强化目标考核为抓手,切实改进职工的工作作风,提高后勤服务质量。要严格实施《局考核及奖励意见》,把局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科室,科室再细化落实到个人,形成岗位目标,把考核结果与个人的目标管理奖挂钩,在考核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同时,要细化节支增收指标,加大考核奖惩力度,促使员工树立节支、高效意识,保证节支创收工作的有效实施。

(三)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认真执行《条例》规定的各项制度,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推动党内监督工作有序开展。一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遵守局党组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干部提拔任务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制度。二要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和述职述廉制度,增强针对性,注重实效性。领导干部要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做自觉接受监督的表率。

7.农村金融机构廉政建设思考 篇七

一、考核机制的建立,是廉政建设持续开展的基础

建立科学有效的考核机制,将廉政建设纳入日常业务经营考核,方能确保该项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作为现代化的金融企业,我们不能仅仅停留于业绩的上升,而忽视管理能力的提升。可以参照风险、安全经营考核,层层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由一把手负总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過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其他领导视各自职责和分工负责线上的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分管部门、网点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本网点面上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责任书的签订确保覆盖全体员工。设立考核评价机构,加强对考评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确定并量化考核内容,使考核标准明确统一;改进考核评价方式,以日常考核为主、年度考核为辅,在重要项目、干部选拔以及涉及个人利益时,进行追踪考核;进行测行内民意测评,接受社会舆论监督,使考核机制逐步规范化、系统化。

二、教育宣传的创新,是廉政建设扎实推进的助化剂

创新教育宣传工作,首先要扩大教育对象,将全体员工都纳入廉政建设中来,在开展培训、警示教育、观摩学习时面向全体员工;重点教育在职领导人员,通過任前训话、任期谈话强化廉政教育,并明确谈话频率及谈话内容;在重要岗位员工的业务培训中,在新员工的岗前培训时,要专门设立反腐倡廉内容的课程。其次在教育内容上转移方向,摒弃习惯性反面教材的教育警示作用,要加强正面典型案例的报道,激发正能量,引领正确道路。再次在教育形式和方法上,根据基层网点工作任务重、压力大的现状,放弃原先集中总行开会、听报告的形式,结合晨会,每天以简短的话语,进行每日提醒式教育等等。最后要搭建教育宣传平台,通過网站设立廉政文化动态、廉政案例分析等栏目,展示廉政建设开展情况,营造良好的企业氛围。

三、监督检查的执行,是廉政建设逐步提升的保障

监督检查可以由自我评价与外部督查相结合。一方面,结合年底述职工作,增加述廉内容,也可以专门召开述廉大会,主要领导人就履行廉政建设职责及本人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等情况向全体员工述职述廉,接受全民监督测评。另一方面,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督查廉政建设执行情况,主要有进一步扩大党务行务公开力度,严格控制财务支出,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公开制度;提高业务主管部门对规章制度管理的权威性,对抛弃原则盲目执行领导或上级部门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加强对重点人员与岗位的监督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巡视工作;按季组织员工不良行为排查;加大对各类投诉、信访举报的核查力度等。

四、奖惩距离的拉开,是廉政建设氛围营造的良方

廉政建设氛围的营造,对树立现代化银行良好形象,赢得良好的社会美誉度具有重大作用。一要加大奖励力度,通過经济奖励、表彰荣誉、优先提拔等形式激发单位和个人堵截、检举和抵制各类腐败行为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要加大惩戒力度,对发生腐败问题的个人,要严肃处理追究,增大腐败行为的成本和风险,对单位管理人员“追责任”,提高管理人员的履职责任;在惩戒形式上除了加大经济处罚力度,可采取措施限制有腐败行为员工的从业资格和任职资格,甚至清除出行,起到现行警示作用。

五、纪检机构的设立,是廉政建设管理提高的管道

增设分支纪检部门,可以直接加强总行纪检部门垂直管理力度,增强独立性。一是保证有党委的机构必须设立纪委,改变廉政建设有口号、有制度、是否执行仅靠总行巡视的现状,开创基层党委统一领导、纪检部组织协调督导的局面。二是坚持在基层网点设立挂钩的纪检专员,纪检专员归属总行,驻基层履行日常监督、联系工作,保证反腐倡廉、案件防控各项工作要求在基层能得到落实。三是加强对纪检监察人员配备、培训和培养。在纪检人选上任用年纪轻、学历高、综合素质强的人员担任;注重纪检人员履职能力的提高,定期组织培训;建立纪检人才库,进行业务考核,对考核好、成绩突出的给予提拔任用,以促进全行廉政建设管理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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