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2024-10-22

银行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精选8篇)

1.银行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篇一

中国人民银行昭通市中心支行机关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更新日期:2008-10-30 23:18:03

索 引 号:530600-001046-20081030-0010 名 称:中国人民银行昭通市中心支行机关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主 题 词:应急管理 地震灾害 预案 昭通市人行

总则

1.1目的和依据

1.1.1 本预案旨在确立中国人民银行昭通市中心支行机关(以下简称中支机关)应对地震灾害的预防和处置的机构和程序,以确保在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急工作能够协调、有序和高效地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金融稳定及金融体系的正常运转。

1.1.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中国人民银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

1.2.1 因地震造成中支机关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事件; 1.2.2 因地震引起物资供应,交通、通讯、电力中断造成中支机关无法正常行使职责的事件;

1.2.3 人民币发行库(昭通中心支库)有被地震破坏的危险;

1.2.4 机关计算机房或重要业务系统因地震引起的突发事件。1.3 工作原则

1.3.1 统一指挥原则:成立由行长任组长、分管行领导任副组长的机关地震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组织震后应急工作。所涉及的科室及保安要服从领导小组指挥。1.3.2 快速反应原则: 突发地震时以行长或在家主持工作的行领导为总指挥,组织人员,在最短时间内投入抗震救灾工作。

1.3.3 最小损失原则:应对突发地震首先重点要保证职工生命安全,并将财产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1.3.4 确保重点原则:以人民银行的核心部位和核心业务系统为保障重点,做好发行基金和业务系统数据保全工作、避免因发行基金受损、业务数据丢失、应用系统瘫痪、硬件设备损坏等引发灾难性后果。

1.3.5 主动预防原则:坚持预防在先、常备不懈。强化日常应急培训和演练,使各部门能在灾情发生时高效、有序地投入救灾工作。

1.3.6 信息控制原则:灾情信息应在第一时间报送上级行;同时,将受灾情况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请求支援;对涉及安全部位受灾情况应严格按保密法有关规定,统一对外宣传口径,维护金融安全与稳定。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分工 2.1 组织机构

昭通中支机关地震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行政领导机构统一负责机关地震应急工作。中支行长任领导小组组长,行长外出时由主持工作的副行长任组长。分管副行长任副组长。办公室、保卫、后勤服务中心、货币金银、科技、国库、人事、会计核算中心、会计财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小组成员,主要负责人外出时,由本部门其他负责人按排名顺次递补。各成员科室分别担负对外联络、人员调度、安全保卫、库房保护、系统运行、后勤保障、金融服务、影像记录、善后处置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中支办公室主任兼任,副主任由办公室副主任和保卫科副科长兼任。各成员科室指定一名联络员,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主要负责接收并向本部门负责人传达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指令信息。

2.2 组织职责

2.2.l 领导小组职责

——研究拟定地震处置对策。地震发生后,迅速召集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开会,研究抗震救灾方案。

——组织指挥地震应急处置工作。宣布启动本应急预案及其他相关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抗震救灾措施。

——协调、管理突发事件中的对外联络和新闻信息工作。与当地党、政、军、抗震救灾指挥部门及地震局保持密切联系,掌握最新动态信息,做好处置工作和信息的上传下达。

——做好当地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2.2 领导小组成员科室职责

——人事科组织离机关最近的员工、通知抢险救灾队员及时赶到集合地点进行抗震救灾。——保卫科协调组织人员做好库区、办公区及生活区的守卫警戒,确保发行基金、出纳现金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科技科、会计核算中心做好计算机系统日常运行、维护、管理等工作。地震发生后,迅速组织人员抢修设备,保证各项业务系统正常运转。

——货币金银科组织人员保护发行基金安全,必要时做好受损发行基金的清理及善后处置等工作。

——国库科负责为地方政府下拨救灾款,提供金融服务。——各科室要对金融统计数据、业务系统数据、重要文字资料进行异地备份,确保地震后所有数据保存完整。

——办公室组织应急处置期间的办公、文件运转,做好档案收集管理和重要文件的转移监护;组织做好突发地震处置相关信息的报送工作;与政府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应急处置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组织人员对震情、灾情及抗震救灾情况进行影像记录,整理和保存影像资料。

——后勤服务中心、会计财务科负责提供灾前灾后所需资金及物质保障,保证办公、生活秩序正常。

——内审科对抗震救灾工作进行处置评价及审计。

在相关成员科室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对到位人员可进行重新调配, 以便顺利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3.一般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处置

一般破坏性地震是指造成一定数量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地震(指标低于严重破坏性地震)。

3.1 应急响应 ——上班时间地震发生时,每位职工应立即跑到每层楼的电梯井周围或洗手间避险。地震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迅速到十楼一会议室集中。

——下班时间地震发生时,每位职工及家属应立即跑到生活区院坝中心避险。地震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迅速在院坝中心集中。

——地震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迅速召开会议,研究拟定地震处置对策。宣布启动本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抗震救灾措施。

3.2相关科室职责 3.2.1办公室

——在第一时间迅速了解地震灾情,保持与成都分行和昆明中支办公室及值班室的密切联系,并按分行有关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标准、方式、程序及要求及时编报防灾、受灾、救灾信息。并通知成员科室充分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当供电中断,电子信箱和传真都无法使用,应先用电话向成都分行和昆明中支政务值班室报告总体情况,包括时间、地点、灾情。相关信息同时报送地方政府或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指定的单位、部门。

—一了解各科室防震减灾工作安排情况及风险点,并向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报告情况。

——建立机关地震期间值班制度,编制应急值班人员表,确定最有效的联系方式;要求值班人员密切关注震情,随时报告最新动态。

——组织做好应急处置期间的办公、文件运转及日常工作。注意备份计算机中的重要文件,做好纸质文件的保管工作。

——应急处置期间向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提出需要研究的解决的问题。

——指定摄影、摄像人员,关注震情及抗震救灾情况,做好应急处置现场影像拍摄工作,做好相关影像数据的采集、整理和保存。

3.2.2 人事科

——确定抢险救灾队员名单,公布联系电话。

——通知抢险救灾队员做好准备并告知队员所在科室负责人。

——召集各科室联络员开会,布置抗震救灾任务,要求队员在机关大楼或家中待命,并保持通讯畅通。

3.2.3 后勤服务中心 ——组织抢险救灾队员,立即停止锅炉运行、切断电源、关闭进入家属区的煤气阀,救护在地震中受伤的人员、机关重要财产和档案;做好震后被阻道路、供水、供电、供气等工程修复工作。

——组织人员检查办公楼各项设施及其它相关设备,对有安全隐患的部位及时采取加固措施。

——做好防震、抗震所需的车辆准备,车辆驾驶落实到人,以备调用。

——统一采购防震、救灾所需的设备和物资。——及时将车辆等重要财产转移到安全地带。3.2.4 货币金银科 ——实地查看库房等重要部位,通知相关人员进入紧急状态,全科人员在岗或就近待命,保持通讯畅通;遇到节假日,通知在外休假人员立即返回,随时准备投入库房防震、抗震、救灾工作。

——做好救灾现金的调拨准备。3.2.5 保卫科

——以发行库区和办公楼安全为重点,针对地震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有序地开展各项检查防范工作。

——加强值班力量,遇到节假日,应组织本科人员在发行库区周边协助执行警戒任务;其他人员 24 小时待命。

—一最大限度发挥监控报警系统作用,有效监控要害部位。

——增加临时门卫人员,加强人员、车辆管理。3.2.6 国库科

——制定财政救灾款资金下拨方案。上班时间且各业务系统正常时,采用正常拨付方式办理;遇支付系统内部往来不能正常运行时,采用应急处理方式。

3.2.7 科技科、调查统计科、外汇管理科

——在定期备份数据的基础上,迅速对尚未备份的数据进行备份。

4.严重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处置

严重破坏性地震是指造成人员死亡200人以上的地震。

4.1 应急响应

——上班时间地震发生时,每位职工应立即跑到每层楼的电梯井周围或洗手间避险。待地震停止后,迅速转移到办公大楼外街心花园。地震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迅速到街心花园中心集中。

——下班时间地震发生时,每位职工及家属应立即跑到生活区院坝中心避险。地震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迅速在院坝中心集中。

——地震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迅速召开会议,研究拟定地震处置对策。宣布启动本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抗震救灾措施。

4.2 相关科室职责 4.2.1职工宿舍坍塌

——后勤服务中心迅速组织人员成立救护和卫生防疫队,尽快解救受伤和被埋人员。

4.2.2 办公大楼和库房发生险情

——人事科立即组织抢险救灾队,保卫科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抢险救灾;遇下班时间或节假日时,首先组织离办公大楼最近的员工参加抗震救灾工作。

4.2.3 库房可能出现坍塌危险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地方政府应急指挥中心求援,请求驻地武警部队帮助对库房外围进行24小时守卫。

——保卫科立即组织保卫人员3人、发行人员2人对库房安全进行守卫。

——成立人民币发行基金、出纳现金灾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积极开展灾后库房清理、出纳现金处置工作。

——货币金银科、会计财务科做好发行基金、出纳现金的清点和摆布,并双人将发行基金、出纳现金账簿转移到安全地方;

——如有可能要转移发行基金、出纳现金,人事科要组织全体抢险救灾队员参加发行基金搬运和装卸;保卫科、驻地武警负责搬运途中的保卫工作;

——后勤服务中心做好抢险救灾人员的用餐及其他保障工作。

4.2.4市区供电中断

——因地震导致市区电力中断,在办公楼未倒塌的前提下,科技科应启动《中国人民银行昭通市中心支行网络和业务系统应急预案》,利用 UPS 后备电力支持,快速完成非核心业务系统的数据保存和关机操作,集中电力资源保证支付系统、中央银行会计集中核算系统、国家金库会计核算系统的正常运行。

4.2.5市区供水中断

——发生长时间停水,后勤服务中心应及时筹备饮用水,并向行内员工做好解释工作。4.2.6紧急办理现金调拨

——若开户银行向核算中心提出提现申请,经库主任(或副主任)批准,货币金银科可向开户银行办理现金取款业务。4.2.7紧急办理救灾款项下拨

——国库科在系统设备受损、办公机具严重受损或停电的情况下,根据当时的条件采取特殊的方式处理。

4.2.8 对外联络协调

——办公室认真记录受灾及抗震救灾工作过程,收集、反馈受灾救灾的相关信息供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决策,根据指令及时发布抗震救灾决策。

——了解政府部门救灾总体情况,及时反映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协调解决的水、电物质供应等困难和问题;

——组织会计财务科、后勤服务中心等部门调查评估财产损失情况,及时向成都分行、昆明中心支行和市政府报告。

4.2.9紧急备份数据

——地震发生后,各科室要立即转移重要数据备份光盘、统计系统设备和重要统计报表资料。

4.2.10资金保障

——会计财务科负责向昆明中支和有关部门报告财产物资损失情况,妥善安排救灾资金,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财产、物资损失的财务手续。

5.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抗震救灾结束后,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做好善后协调工作。

——后勤服务中心及时抢修设备,恢复供电、供水;检查办公楼各项设施的抗震设防情况,对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加强管理,对薄弱环节立即采取加固措施;做好环境卫生及消毒。

——后勤服务中心做好车辆、设备、房产等受损的查勘定损、理赔;

——科技科组织检查 UPS 设备,检查电源线路安全和网络通讯等情况,启动计算机应用系统,恢复数据。——保卫科组织人员检查抢修监控报警设备,并回装重新启动,恢复办公区设备运转;协调驻行保安参与灾后恢复工作。

5.2 处置评价及内审

5.2.l 应急处置工作全部结束后,应将相关文件、资料归档管理,并报内审科。归档以外的资料由主办科室留存、处理。

5.2.2 内审科可于处置工作期间或其后,对本行应急处置工作开展审计调查,并就地震及处置工作做出审计报告。

5.2.3 中支对救灾人员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对表现优秀的给予奖励,对没有特殊原因不听调度、玩忽职守的给予惩处。

6.附则

6.1 本预案应根据业务特点不定期进行评审、更新。地震发生后,应根据实施情况及内审评价,对预案进行重新评估和修订。

6.2 本预案由办公室负责评审、更新。6.3 本预案由办公室负责解释。6.4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7.附录

2.银行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篇二

(一) 自然灾害

自然灾害是由于自然现象的异常变化作用于人类社会, 从而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社会秩序混乱、影响和阻碍社会经济发展的事件。

(二) 自然灾害应急管理概念

所谓应急管理, 是指政府及其他公共机构在突发公共事件的事前预防、事发应对、事中处置和善后管理过程中, 通过建立必要的应对机制, 采取一系列必要措施, 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 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的有关活动。自然灾害是突发公共事件的一类, 所以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应对遵循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原则。自然灾害应急管理按照发生的时间顺序可以分为事前、事中、事后管理三部分。

(三) 自然灾害应急管理意义

在目前的科学技术水平和自然条件下, 还有很多自然灾害事不能事前预测、监测到, 无法避免其发生, 如四川大地震, 所以对已经发生的自然灾害应当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来应对, 控制灾害的扩大, 阻止其进一步的发展, 尽可能减少其危害程度。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灾害应急管理可以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 对辖区金融调控、维护金融稳定、提供安全高效金融服务有着重要作用。

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灾害应急管理现状

自总行启动应急管理工作以来, 陆续下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成立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的通知》 (银发[2005]98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银发[2005]196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分支行应急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银发[2005]254号) 等一系列文件, 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 建立起从上到下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 横向覆盖了许多重要环节和部门, 纵向从总行到县支行, 制定了多种应急预案。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已经完成, 应急机制逐步规范化, 应急管理工作框架基本形成。然而, 目前应急管理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需要进一步改善。

三、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灾害应急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 小组成员主观意识及专业技能方面

1. 灾害防范认识不够高, 应急管理意识有待提高。

有些地区受自然灾害影响较小, 容易导致员工对灾害应急管理放松警惕、思想麻痹, 没有深刻认识到应急管理的重要性。在应急演练过程中并没有给予高度重视, 对演练没有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注重形式, 演练也是走过场, 应付上级。总行颁发有关的应急管理条例中, 都把提高应急管理思想意识放在首位, 其重要性可见一斑。员工没有把应急管理重要性谨记在心, 就容易产生麻痹心理。

2. 基层技术力量薄弱, 应急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受人力、物力限制, 基层行技术力量相对而言较薄弱, 在应急管理中积累经验有限。应急中往往会出现一些难以预料情况, 多数情况下基层行不能完全独立解决, 需要上级行提供技术指导和技术支持, 进而影响恢复正常运转时间。

3. 应急管理培训不足, 培训工作开展有待加强。

应急队伍成员变动, 有针对性和系统性的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开展不多, 相关人员对应急处置的指挥体系、操作程序和操作技巧的了解只是通过预案得知, 没有对应急预案进行深刻的理解, 很难全面、系统掌握应急处置操作程序和技能。

(二) 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方面

1. 应急预案缺乏针对性。

部分基层行在制定应急预案时, 没有考虑到地域的差异性, 应急预案制定无论在结构上还是形式上都与总行、分行各种预案一一对应, 有的甚至照搬照抄, 导致预案制定在一定程度上流于形式。

2. 应急预案缺乏实效性。

一些预案措施并不能够真正暴露实际中存在的不足, 对其中一些处置方案还有待通过实操检验, 不断修正。此外, 绝大部分应急预案只是停留在文件上, 没有形成通俗易懂的预案简本和应急处置岗位手册, 没有真正转化成为指挥人员和一线工作人员的使用操作指南。

(三) 应急预案实际演练方面

1. 应急管理物力、财力投入不足。

按照国家应急处置工作的要求, 人民银行各级机构应结合实际建立应急物资储备调用体系和损失弥补制度等应急管理保障机制。但有些基层行还没设立应急处置专项资金或资金不足, 也没有指定专门的部门负责应急资金和物资筹备, 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的保障能力比较薄弱。目前, 人民银行各业务系统除支付清算系统、货币金银管理系统等重要信息系统配置了备份设备, 其他大多数是单机运行, 一旦系统硬件出现灾难性故障, 正常工作将受到很大影响, 如路由器、交换机等。此外业务系统数据也没有建立较完善的备份机制, 如多数基层行在数据备份方面并没真正异地备份等。

2. 跨部门协作较少。

目前, 很多应急预案体系制定方面大多围绕本系统、本科室或本单位应对自然灾害, 缺乏有关跨部门、跨行业的协作, 在自然灾害发生时各部门不能够很好的协作。

四、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灾害应急管理建议

(一) 加大应急管理宣传, 提高灾害防范意识

落实应急管理制度, 对全行员开展应急知识宣传和有关预案学习, 明确做好人民银行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把加强应急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由此来增强员工的防范意识, 牢固树立忧患意识、责任意识, 牢记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居安思危, 未雨绸缪, 提高防范能力。

(二) 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及培训, 提高员工应急技能

选配调用政治素质好、政策水平高和工作能力强的员工从事应急管理工作, 特别是要加强应急处置指挥部人员配备工作, 从而建立一支反应快速、指挥高效、处置妥当的指挥与操作队伍。对从事应急管理的专业岗位人员, 应根据预案要求制定操作规程和岗位规范, 通过电视电话会议、网络视频、专题讲座等形式组织开展岗前培训, 确保相关工作人员均能熟练掌握、正确实施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提高实战处置能力。

(三) 不断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应急预案可能涉及多个科室、部门, 在预案制定过程中要加强沟通, 做到协调一致, 力争形成一个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以降低处置成本, 提高处置效率。同时, 学习借鉴其他科室、部门在应急管理中成功的经验, 对他们成功的经验经过消化理解后, 再将其精华融入到预案中, 不断完善预案体系。

(四) 加大应急物资保障

建立应急物资保障制度, 对重要的救援物资、应急处置装备应有一定备用, 同时建立起紧急采购机制, 在灾害事件发生时, 能够简化正常采购程序, 迅速采购应急物资。此外, 应将应急费用列入年度预算, 保障必要的经费投入。

(五) 注重演练实效, 积累经验

应急预案演练应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注重实效。上级行演练时下级行派人参与, 积累工作经验;下级行演练时上级行派人, 既指导工作, 又能对下级行的演练工作起到监督作用, 防止演练工作走过场而收不到实际效果。演练结束后认真总结成功的经验及存在的不足, 并形成制度, 指导今后的应急工作。

(六) 加强与其他部门协调配合

3.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篇三

地质灾害是:自然变异和人为的作用都可能导致地质环境或地质体发生变化,当这种变化达到一定程度,其产生的后果便给人类和社会造成危害,称为地质灾害。如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岩土膨胀、砂土液化、土地冻融、水土沙漠化及沼泽化、土壤盐碱化、以及地震、火山、地热害等。在另一方面,由于地质环境或地质体发生变化,也可衍生出一系列的其它灾害,从广泛的意义上来说,也可纳入地质灾害的范畴。如由于地质条件的变化导致的地质农业灾害;由于地质体组成元素的影响而导致的人类和生物病变,即地质生物灾害等等。因此,广义的地质灾害既包括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地质环境和地质体的变异所导致的灾害,也包括由于地质作用和地质条件的变异所衍生的灾害。这样便使得我国地质灾害的分类十分复杂。

发生地质灾害后,该如何应急自救?自治区资深地质专家、高级工程师钱小鄂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在地质灾害发生后,专业救灾队伍未到之前,应及时采取五项必要的避灾措施:

首先,不要立即进入灾害区搜寻财物,以免再次发生滑坡、崩塌。当滑坡、崩塌发生后,后山斜坡并未立即稳定下来,仍不时发生崩石、滑坍,甚至还会继续发生较大规模的滑坡、崩塌。因此,不要立即进入灾害区去挖掘和搜寻财物。

第二,立即派人将灾情报告政府。偏远山区地质灾害发生后,道路、通信毁坏,无法与外界沟通。应该尽快派人将灾情向政府报告,以便尽快开展救援。

第三,迅速组织村民查看是否还有滑坡、崩塌发生的危险。灾害发生后,在专业队伍到达之前,应该迅速组织力量巡查滑坡、崩塌斜坡区和周围是否还存在较大的危岩体和滑坡隐患,并应迅速划定危险区,禁止人员进入。

第四,查看天气,收听广播,收看电视,关注是否还有暴雨。根据多年的经验,并注意收听广播、收看电视,了解近期是否还会有发生暴雨的可能。如果将有暴雨发生,应该尽快对临时居住的地区进行巡查,建立防灾应急预案,指定专门的人员时刻监视斜坡和沟谷情况,避免新的灾害发生。

4.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篇四

为了有效提高应急处置台风、洪灾、旱灾、地震、山体滑坡、森林火灾、冰雹、暴雪等自然灾害事件的能力和水平,规范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自然灾害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减少国有资产损失,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应对自然灾害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二、主要职责:

1、在乡镇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指导和落实学校自然灾害事件预防的各项工作。

2、监督、汇总和收集学校自然灾害事件的信息情况,分析、研究学校预防的工作措施。

3、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宣传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知识。

4、指导和督查各班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措施落实情况。

5、总结、推广部分班级处置自然灾害事件的经验和做法。

6、协同上级部门做好因自然灾害所发生的处置工作。

三、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2、学校应经常性地对校舍、场地、围墙、水沟、烟囱、电线、树木等开展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学校应在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前做好师生员工的疏散安排工作。

4、增加学校投入,切实加固好自然灾害事件易发生的基础设施。

四、自然灾害事件的报告

1、学校在台风、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期间,应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自然灾害事件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件做到按程序逐级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有关部门,确保信息畅通。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自然灾害情况。

五、自然灾害事件的应急反应

1、当有关人员接到气象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暴雨等自然灾害信息时,要第一时间报告校长(或主管安全副校长)并及时通知教师、学生、家长。

2、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情况,结合学校的特点,如需停课的要在第一时间通知老师、学生、家长、并立即采取措施停课放假。

3、关注灾情进展情况,所有人员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做到灾情及时上报、下传,及时调配各类人员。

4、灾情发生时,各班主任要按照学校要求安顿学生情绪,并在学校的统一安排下有组织的将学生疏散到安全地带,避免伤亡事故发生,没有到校的学生要想办法通知其留在安全的地方。

5、发生破坏性灾害时,要立即做好抗灾自救工作,开展自救活动。

6、若遇到人员受伤应积极组织抢救。

7、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做好灾后卫生消毒,防止传染性疾病在校园滋生蔓延,做到大灾之后无大疫。

8、灾情过后要及时进行总结,并向上级进行汇报。

六、责任追究

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自然灾害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

木岗镇中学

5.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篇五

1.1事故类型

1.1.1洪汛灾害

1.1.2气象灾害

1.1.3地震灾害

1.1.4地质灾害

1.2危害程度分析

1.2.1洪汛灾害:指因大雨、暴雨或持续降雨使低洼地区淹没、积水等的现象。洪水主要危害农作物生长,造成作物减产或绝收,破坏农业生产以及其他产业的正常发展。此外,还会破坏房屋、建筑、水利工程设施、交通设施、电力设施等,并造成不同程度的人员伤亡。

1.2.2气象灾害:气象灾害,一般包括天气、气候灾害和气象次生、衍生灾害。气象灾害是自然灾害中最为频繁而又严重的灾害。发生十分频繁、灾害种类甚多。由于干旱、洪涝、台风、暴雨、冰雹等灾害危及到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国民经济也受到了极大的损失

1.2.3地震灾害:地震灾害是群灾之首,它具有突发性和不可预测性,以及频度较高,并产生严重次生灾害,对社会也会产生很大影响等特点。地震的直接灾害是造成建筑物破坏以及山崩、滑坡、泥石流、地裂、地陷、喷砂、冒水等地表的破坏和海啸。同时地震的破坏还会引起的一系列其它灾害,包括火灾、水灾和煤气、有毒气体泄漏,细菌、放射物扩散、瘟疫等。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财产损失。

1.2.4地质灾害:地质灾害是指在自然或者人为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对人类生命财产、环境造成破坏和损失的地质作用(现象)。常见的地质灾害主要指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2应急组织人员和职责

加油站经理(张瑜)负责现场的总体协调指挥。

加油站计量员(丁涛)负责拉闸断电。

加油站核算员(段亚萍)负责通讯、报警联络。

加油站前庭主管负责现场组织人员扑救或施救。

加油站当班员工负责执行现场指挥的调配,完成交办的任务。

3预防与预警

发现险情,经过加油站当班前庭主管以上任意一名管理人员确认险情后,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

加油站经理(或前庭主管)应当根据现场情况和事态的发展,命令加油站核算员向不同级别的上级领导报告。

同时拨打报警电话119、120,如果事态扩大,情况紧急,要及时与周边企业、附近居民小区街道办事处联络,告知加油站出现的紧急情况,请求配合疏散及救援。

(1)紧急情况的类型(火灾、天然气泄露、燃油外溢、人员受伤等);

(2)事发加油站的名称、地址;

(3)报警人姓名、报警电话号码。

4响应程序

采取逐级报告制度,事件发生后,加油站经过初步评估确定符合Ⅲ级(加油站级)突发事件条件时,应启动本站应急预案,并立即报告片区应急领导小组、西安销售分公司应急办公室(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87620823),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危害程度及趋势、人员及财产损失情况、目前应急救援处理情况及需要提供的救援帮助等。通过后续报告及时反映事态进展,提供进一步的情况和资料。

5应急处置措施

5.1地震应急措施

地震发生时,立即停止一切作业,立即采取以下措施,到空旷场地避险。

(1)应根据所处环境迅速做出保障安全的抉择。如果在房门口或能迅速离开房间的,迅速逃离。

(2)室内一时无法迅速离开时,应保持冷静,就近躲避到跨度小的地方(站在卫生间、厨房、墙角处、门口或是坚固的桌子,床铺等下面),离开窗户、电器和易倒塌的办公用具。震后迅速撤离,远离高层建筑物和危险物。

(3)被废墟埋压,要尽量保持冷静,设法自救。无法脱险时,要保存体力,创造生存条件,耐心等待救援人员。

(4)地震发生后:清点人数,清理现场,检查设备、设施情况,计量油品库存,统计损失情况并上报。

(5)所有隐患均已排除后,经地(市)公司同意,恢复营业。

5.2防汛应急措施

(1)利用防汛物资对油罐区进行封堵,关闭卸油口、计量孔。

(2)对变压器室、配电室等重点部位进行封堵。

(3)地下水位较高、易产生内涝的加油站,应对油罐提前做好防上浮措施,尽量多储油。

(4)当水灾发生时,计量员应立即切断加油站总电源,停止营业,上报站经理和上级主管部门。

(5)视洪水情况组织人员撤离,防止发生人身伤害或淹溺事故。

(6)水灾过后,应组织排水、清理现场,检查设备设施情况,测量油罐水高,正常后,恢复营业。

(7)灾情解除后,统计损失情况并上报。

5.3泥石流冲击应急措施

(1)发现有泥石流迹象,迅速组织逃生。

(2)逃生要抛弃重物,向沟谷两侧山坡或高地跑,千万不要沿着沟向上或向下奔跑。

(3)不要躲在有滚石和大量堆积物的山坡下面,不要停留在低洼处,也不要攀爬到树上躲避。

(4)泥石流冲击事故发生后,如有人员伤亡,发现人应拔打“120”、“110”急救电话,并上报公司。

(5)灾情解除后,统计损失情况并上报。

5.4山体滑坡应急措施

6.银行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篇六

通过演习能较客观反映出虚拟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的执行效果,矿井应急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利于总结吸收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预案技术方面的情况,提高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强化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一)完善准备、精心模拟。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明确演练目的,围绕演练目的,精心策划演练内容,科学设计演练方案,周密组织演练活动。救护大队演练前安排各中小队长认真对所在矿井各头面开展详细预防检查工作,从模拟救援角度,认真收集服务矿井生产头面基础信息,每月更新2次。根据所有头面的主要危险源特点,每个头面编制完成1套虚拟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方案。作为编制应急处置或应急演练方案的基础资料,有针对性分析主要危险源特点和应急处置条件,并在图纸上详细标注服务矿井所有在籍头面的通风(局部通风)、防尘、监控、通讯联络、压风自救、排水、运输、紧急避险等系统及主要装备情况,标清巷道支护、主要测量点标高等。从中选取一套应急演练方案并进行改进完善,作为检查的考核方案。

(二)深化培训,夯实基础。矿井进行虚拟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前,组织参加人员进行培训,确保所有演练参与人员掌握演练规则、演练情景和各自在演练中的任务。近年来徐矿集团加大了应急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应急救援体系的建设步伐加快。救护大队根据集团公司的安排,担负起应急培训管理任务。先后在矿处长、区队长、班组长和兼职救护员等培训班中,讲解应急预案的编制,普及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应急救援技能。在季度质量标准化应急救援项目的检查中,多数矿领导能做到启动预案迅速,执行救援程序准确、把握事故的处置要点,指挥决策紧张有序。对于科区长、班组长等现场管理人员应急救援培训,大队整理了相关教材,具体介绍了发生各类事故时现场人员如何组织撤离,如何开展自救、互救,如何采取措施控制险情等内容。此外,救护大队还利用应急演练方案的审查、演练评价和其它活动,协助矿井搞好应急演练、完善应急管理体系。

二、合理虚设灾情,多方位锻炼应急处置能力

在徐矿集团季度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中,将应急救援部分的检查重点设计为一次虚拟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演练方式为桌面演练,虚拟事故的类型在各矿井的主要危险源和安全管控重点中选取。演练对象主要针对矿处级领导救援指挥和各科室、工区干部,检查指挥部人员对应急救援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的内容和应急处置技能的掌握情况。检查的内容包括应急组织体系建立、调度系统、指挥部决策、灾区人员如何自救互救、施救组如何抢救、救灾时各单位的技术支持及保障措施等。

(一)磨合机制、讲究实效。提高指挥人员的指挥协调能力,利用桌面演练的形式,努力提高应急演练效果。在桌面演练中,着重检查领导干部的调度指挥和各科室、工区负责人处理事故采取的措施。指挥部采用桌面演练,针对事先假定的演练情景,讨论和推算应急决策及现场处置的过程,以考验指挥人员在掌握好各类事故的处置要领的同时,随机应变,熟练运用救灾技术应对各类突发问题。从而促进指挥人员掌握应急预案中所规定的职责和程序,提高指挥决策和协同配合能力。其它应急管理部门安排一个负责人参加演练,根据救灾指挥部要求,口述工作安排要点,检验应急管理和应急保障体系的运作。虚拟灾变的影响区域的干部职工采用现场演练,考察现场带班干部发生事故时组织自救,采取有效的避灾措施的能力。在减少了对矿井正常生产作业的影响的同时,也保证了演练效果。

(二)结合现场、着眼实战。通过开展虚拟事故应急演练,增强演练组织单位、参与单位和人员等对应急预案的熟练程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如虚拟某矿一个采煤工作面进风运输巷距离工作面10米皮带机尾发生外因火灾事故,工作面人员已撤出灾区,有一名工人因火灾烟雾大未及时撤出被困在距离工作面30米出回风轨道巷的保险硐室内。考察救灾指挥部对火灾预案的启动,调度系统对事故现场信息的收集是否全面,是否向事故区域汇报人员问清现场情况,是否按照预案要求汇报、通知相关人员情况。考察抢救指挥部安排的撤人、断电、警戒区、救灾措施、应急物资的调用等内容。考察通风工区为虚拟救灾指挥部分析灾区通风情况,采取通风方法是否具有针对性。考察救护队在事故处理中,采取的处置方法是否正确,机电科采取的停电范围是否合理。事故结束后现场处置措施等。

三、健全演练模式,多角度推动应急处置能力

因为虚拟煤矿事故的不确定性和突发性,预案演练也采取随机设置的方式,全面考查应急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多角度推动应急处置能力。一是随机在矿井副职领导中指定救灾总指挥,要求每人都要认真对待预案演练,具备良好的应急管理素质。二是随机指定虚拟事故类型,根据矿井重大危险源选择临时确定虚拟事故类型,考验指挥员对各类事故的处置能力,对各类预案的熟悉程度。三是随机选择虚拟事故发生地点,考验指挥员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分析各有利有害因素对事故救援的影响,采取有效的措施安全救援。四是事故场景随机变化。如在虚拟火灾处理中,瓦斯浓度逐渐升高的变化情况或发生风流逆转现象等,以考验指挥在掌握好各类事故的处置要领的同时,随机应变,熟练运用救灾技术应对各类突发问题。通过这些方式,提高了应急预案演练的处置难度,应对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对原则性和灵活性的平衡,锻炼应急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强调临场体验,增强应激心理素质。指挥部的桌面演练,由于虚拟事故类型、地点随机选择,救灾指挥的好坏作为矿井质量标准化应急救援部分的考核成绩,这些给担负总指挥的同志增加了一定的心理压力,这也正好贴近了真实的应急状态,借此检验应激状态下的心理素质。演练中,在成立指挥部开始组织救灾的初期部分指挥员比较紧张,指挥程序略有混乱,出现一些差错。井下现场演练,模拟真实灾害情况。跟班干部和班组长要根据虚拟灾情正确响应,采取合适的自救方式,选择正确的避灾路线,组织现场职工撤离。在应对虚拟火灾、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时,要求矿工配用自救器,掌握自救器使用方法,切身体会使用自救器的感受。演习结束后,现场干部职工自发交流起经验,如配戴自救器明显感觉到吸气时较热,咬住口具后要深吹一口气让气囊充分展开,撤退时班长压后防止有人掉队等等。通过对整个应急救援过程的真实演练,让各级指挥人员亲临灾变状态下的气氛,锻炼了在应激状态下的心理素质,增加矿工利采用正确方法组织自救的信心,收到了较好的演练效果。

参考文献

[1]方裕璋.应急救援与抢险救灾[M].徐州: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2005,1

7.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篇七

a.检查应急应用工具并确定其性能良好;

b.检查急救箱,确定各项基本药物齐备;

c.将紧急应用电话表张贴物业明显的地方;

d.提醒业户搬离放在窗台及花架上的花盆及各类杂物;

e.天台沟渠、地漏的清扫工作,要落实到人;

f.搬离放在围墙顶及其他高处的各类物件;将安装在挡风处的灯罩、知识牌等绑好或移走;检查天台、平台下过道及各处水渠,确保其畅通;

g.紧闭所有门窗、电梯机房及垃圾房等处的门窗,还必须做好防火措施;

h.加固所有树木或用绳索捆好,将盆栽花卉移至低处或隐蔽角落;

i.留意媒体有关热带风暴进展的消息,及时将最新风暴信息张贴物业宣传栏或适当的地方以便业户了解风暴的进展;

j.遇八级以上热带风暴/台风时,非当班人员须与监控中心或本部门主管联络,听候指示;

k.员工为本身安全应避免逗留在空旷地方,如须执行紧急任务时,应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

l.如风暴储蓄昼夜不停,员工需轮流值班,无论任何事后管理处都应有值班员接听电话;

m.风暴来临时,当值、当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勤巡逻,善于发现问题,及时做好现场督导工作,真正做到“三个关键”:在关键的时候,出现在关键的地方,解决关键的问题。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和沟通,做好协调配合作用;

8.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篇八

1.1 制定目的建立健全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1.2 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安徽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有关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原则,以及我区救灾工作实际情况。

1.3 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

(2)部门分工,协作配合。参与救灾应急工作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划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行动,密切配合。

(3)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及时帮助受灾群众解决衣、食、住、医等方面的基本生活困难,最大程度地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危害。

(4)自救为主,救济为辅。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大力开展自救互助和社会捐助,政府重点救济灾区无自救能力、自救能力弱和遭受重灾的群众。

1.4 适用范围

1.4.1 适用的灾害种类

我区境内发生的洪涝灾害,干旱、暴雨(雪)、雷电、大风、冰雹、霜冻、寒潮、低温、高温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农业生物灾害以及森林自然火灾和其他异常自然现象造成的危害。

1.4.2 适用的工作范围

自然灾害发生前的预报预警,自然灾害将要发生或自然灾害突发时受威胁和受灾人员转移后的临时安置和管理,灾害发生后对受灾人员衣、食、住、医等方面基本生活的救助,灾后的生产恢复,倒塌民房重建,因灾毁坏的水利、交通工程和学校校舍、农村卫生院等公共设施的修复,以及相关的其他工作。

1.4.3 参照适用

因自然灾害以外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需对转移安置群众进行基本生活救助的,由各级政府负责协调并安排专项经费,民政部门参照本预案施行救助。

2.启动条件

2.1 一次自然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本预案:

(1)因灾死亡1人以上;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群众5000人以上;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3000人以上;

(4)因灾倒塌房屋50间以上。

2.2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2.3对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地方等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2.4 区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

3.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3.1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1 组织机构

屯溪区生产救灾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全区的救灾应急工作。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由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指挥部成员为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直机关工委、区民政局、区发改委、区经委、区人武部、区农业委、区财政局、区卫生局、区教育局、区监察局、区交通局、屯溪公安分局、区商务局、区审计局、屯溪工商分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城建办、区粮食局、区统计局、屯溪地税分局、区物价局等单位负责人。

3.1.2主要职责

(1)组织、指挥、协调全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

(2)研究决定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意见;

(3)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对我区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的指示;

(4)向省、市政府报告我区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情况;

(5)承担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1.3各成员单位职责

(1)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对外(上)联络接待工作和其他重要工作事宜。

(2)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生产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

(3)机关工委:负责组织和协调区直机关、事业单位救灾对口支援工作。

(4)区民政局:负责全区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工作。提出救灾资金、物资安排方案;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区级救灾专项资金,并对救灾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区政府提出自然灾害处置的工作建议和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自然灾害预测预报工作,做好灾情核查、评估和上报工作,指导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安排和因灾倒塌民房恢复重建工作,指导协调救灾捐赠工作;承担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5)区发展改革委:统筹考虑将减灾救灾及救灾应急储备项目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计划,负责灾毁工程恢复重建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向市争取项目建设资金的核报工作。

(6)区经委:负责组织辖区管辖单位参与救灾和伤病人员救助工作;指导企业开展自

救,尽快恢复正常生产。

(7)区人武部:协助地方政府组织民兵应急分队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因灾失踪人员的搜救和其他救灾工作。

(8)区农业委:负责组织农作物病虫害和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及时报告农作物重大病虫灾害情况,会同区民政部门查核、评估农业因灾损失情况;落实灾区补种、改种农作物所需的种子,组织农技人员赴灾区帮助指导生产自救,恢复农业生产。

(9)区财政局:负责编制区级财政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预算,负责筹集和及时下拨救灾资金,加强救灾资金的监督管理。

(10)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帮助、指导灾区开展救灾防疫防病工作;负责生活饮用水卫生、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食品卫生监督监测和卫生知识宣传工作;根据需要及时开展应急急救工作;组织心理卫生专家赴灾区开展心理救助。

(11)区教育局:负责组织教育系统开展救灾工作,会同民政部门做好教育系统灾情的核实工作,及时帮助受灾学校恢复正常教学,维护教学秩序,做好因灾毁坏校舍的修复重建工作。

(12)区监察局:负责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公务人员在遵守和执行救灾工作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13)区交通局:负责组织交通系统开展救灾工作;负责优先保证救灾人员和物资的运输以及受灾群众的安全疏散,协调有关部门尽快修复因灾毁坏的公路和有关设施。

(14)屯溪公安分局:负责指导灾区治安防范,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的紧急转移工作;加强指导维护重要目标和要害部位的安全;维护灾区交通秩序,保证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15)区商务局:牵头负责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工作,具体承担肉类、食糖等重要商品的应急救灾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保证灾区商品及时供应;指导受灾地区家禽家畜的购销工作;协调落实救灾及灾后重建的国际合作项目。

(16)区审计局:负责对各级、各部门安排的救灾资金、物资和接收的捐赠资金、物资进行审计监督。

(17)屯溪工商分局:负责灾区物资供应的市场管理。

(18)区水利局:及时通报洪水预测、预报和旱情监测、预报信息,指导防汛、抗旱、抢险工作,对水库实施调度,指导督促修复损毁的水利工程;参与洪、旱灾情的查核、评估工作。

(19)区林业局:负责森林火灾、病虫害灾的监测、扑救、损失统计和防治工作。

(20)区城建办:负责协调灾后群众住房、校舍、卫生院等公共设施恢复重建有关手续的报批工作;负责我区各地质灾害点的监测监控工作。

(21)区粮食局:负责组织协调灾区的粮油供应,保证灾区口粮需要。

(22)区统计局:负责协助查灾、核灾工作。

(23)屯溪地税分局:负责监督执行救灾捐赠物资的减免税政策。

(24)区物价局:负责加强灾区价格管理,开展价格监督检查,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必要时提出实施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的意见,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维持市场价格稳定。

3.2 组织体系结构及运作机制

3.2.1 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构成及职责

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为区生产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1)向各工作组传达救灾指挥部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2)收集各工作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生产救灾指挥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3)及时收集、评估灾情,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4)协调救灾过程中的各方关系;(5)完成生产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处置特大自然灾害,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加强办公室力量,补充区发展改革委、区水利局、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区农委、区交通局、区审计局、区商务局、区粮食局为办公室成员单位,与区民政局联合办公。同时,将指挥部部分成员单位分为8个工作组分头开展工作,以增强应急联动能力。

(1)安置及生活救济组:区民政局牵头,区直机关工委、区商务局、屯溪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区粮食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制定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的生活救济方案,下拨救灾款物,帮助灾区安排受灾群众的吃、穿、住等基本生活,指导灾区社会治安工作,办理接收、分配救灾捐赠工作,保障救灾物资运输及救灾工作车辆优先通行。

(2)查灾核灾组:区民政局牵头,区农委、区财政局、区水利局、区教育局、区粮食局、区统计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灾情的查核,统计报表的编制和上报工作。

(3)卫生防疫组:区卫生局牵头,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民政局、区工商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医疗卫生人员,赴灾区指导卫生防疫工作,指导灾区做好伤病群众的救治,做好食品、药品、饮用水和居住环境的卫生安全,确保灾区不发生大的疫病流行。

(4)生产自救组:区农委牵头,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经委、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屯溪地税分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灾区农作物的补种抢种和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

(5)灾后恢复重建组: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水利局、区交通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为成员单位。负责制定灾区住房和基础设施建设方案,组织力量迁移、新建受灾群众住房,恢复或新建水利工程设施以及道路、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

(6)巡视组:区监察局牵头,区直机关工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商务局、屯溪工商分局、区物价局为成员单位。负责检查督促各项救灾措施落实,审计救灾专项资金和救灾捐赠款物发放情况,检查监管灾区群众生产生活必需的食品、药品和建材的质量、价格,监管灾后商品供应市场秩序,打击违法经营行为,查处救灾工作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及人员。

(7)宣传组:区委宣传部牵头,区政府办公室等为成员单位。负责生产救灾宣传工作。

(8)对外联络接待组: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组成。负责协调对外联络工作,市级以上领导来我区检查指导抗灾救灾的接待安排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3.2.2 专家组

区生产救灾指挥部设立专家组,由区民政局负责人和区民政、水利、农业、粮食、统计等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及有关专家组成。主要职责:

(1)监测、查核、评估灾情;

(2)分析、研判灾害趋势;

(3)对救灾应急工作提出建议、意见。

4.应急准备

4.1 资金准备

(1)区级财政部门每年将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列入财政预算,并根据财力增长、物价上涨、农民生活水平实际状况逐步提高受灾群众的救助标准。

(2)救灾预算资金不足时,区级财政安排的预备费要重点用于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

(3)必要时申请省、市救灾资金支持。

4.2 物资准备

(1)区民政局做好本区的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在每年汛期和入冬前会同区有关部门采购和储备必需的救灾物资。

(2)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在灾前应与有资质的供应商预先签订供货协议,保证受灾时群众的食品和必需的生活用品能够及时供应。

4.3 通信和信息准备

(1)加强全区灾害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确保我区与省、市部门的救灾通讯网络运行正常,以及区与市救灾部门的微机通讯通畅。

(2)逐步建立区民政、水利、城建、农业等部门间的灾害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信息交流,完善信息共享机制。

4.4 救灾装备准备

区有关部门应配备救灾管理工作必需的设备和装备。

4.5 人力资源准备

(1)加强民政灾害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其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

(2)建立健全专家队伍,重点开展灾情会商、赴灾区的现场评估及灾害管理的业务咨询工作。

(3)建立健全与军队、公安、武警、消防、卫生等专业救援队伍的联动机制。

(4)培育、发展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4.6 社会动员准备

(1)完善民政部门救灾捐赠工作应急方案,规范救灾捐赠的组织发动、款物接收和分配以及社会公示、表彰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2)加强各级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站、点的建设和管理。

(3)充分发挥各级慈善协会、红十字会的作用,协助接收各界捐赠的救灾款物。

(4)建立救灾捐助表彰制度,创造良好的救灾捐助社会氛围。

4.7 应急避难场所准备

各镇、各街道救灾应急预案应对辖区内可能因自然灾害需转移安置的人口数量进行预测,并对安置场所作出规划,可以采取投亲靠友、腾住公房等方式,安置人口较多时可以搭建临时简易棚,困难较大时可以向市、区民政部门申请拨给救灾帐篷。全区遭受重大、特别重大灾害时,区视情向省、市申请调用救灾帐篷。

4.8 救灾技术准备

(1)各级政府应给救灾应急部门配备救灾必需的车辆、船只、移动电话、计算机软硬件、摄像机和gps等设备和装备

(2)保证通信畅通,汛期期间,民政局相关负责人,救灾办工作人员手机保证24小时开机,因救灾工作需要个人通信费增加者,应适当给予补助。

4.9 宣传、培训和演习

(1)区级政府救灾部门要利用媒体或通过其他方式宣传灾害知识,宣传应急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增强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2)区救灾部门每年应争取参加一次上级救灾部门组织的救灾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3)各镇、各街道平时应加强救灾应急训练和救灾救护训练,应对大灾大难突降时,应急队伍能够讯即赶赴灾区,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保护人民群众生活安宁。

5.预警预报与信息管理

5.1 灾害监测和信息传递

(1)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预警地区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背景数据库,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对可能受到自然灾害威胁的相关地区和人口数量做出灾情预警。

(2)根据灾情预警,自然灾害可能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大量人员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应做好应急准备或采取应急措施。

5.2 预警预防和信息传递

全区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办公室及时汇总各类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向成员单位和有关地方通报信息。

5.3 灾情信息管理

5.3.1 灾情信息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灾害造成的损失(包括人员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量、农作物受灾情况、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灾区的需求。

5.3.2 灾情信息报告时间

(1)灾情初报。镇、街道民政办对于本行政区域内突发的自然灾害,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及时向区民政局报告初步情况,最迟不得晚于灾害发生后2小时。

(2)灾情续报。在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之前,镇、街道级民政办均须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乡级民政部门每天9时之前将截止到前一天24时的灾情向区级民政局上报,区民政局每天10时之前向市民政部门上报。

(3)灾情核报。镇、街道民政办在灾情稳定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核定灾情,向区民政局部门报告。

5.3.3灾情核定

(1)部门会商核定。民政部门协调农业、财政、水利、教育、粮食、统计等部门进行综合分析、会商,核定灾情。

(2)民政、农业、水利、粮食、统计等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估小组,通过全面调查、抽样调查、典型调查和专项调查等形式对灾情进行专家评估,核实灾情。

6.预警响应

6.1 预警响应启动

自然灾害预警预报。根据灾害类别不同,按照相关预案的规定进行:洪涝、干旱灾害见《屯溪区防洪应急预案》,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见《屯溪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森林火灾见《屯溪区预防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屯溪区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6.2 预警响应程序

(1)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区长提出启动ⅰ级响应的建议,由区长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2)区民政局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区生产救灾指挥部提出启动ⅱ级响应的建议,由总指挥决定启动ⅱ级响应。

(3)区民政局接到灾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向指挥部提出建议,由副指挥长决定启动ⅲ级响应。

6.3 预警响应措施

按照“政府牵头、社会参与,以自救为主,救济为辅、互助为补充”的救灾工作原则,实施救灾工作的基本措施:

1.分工负责,部门协助。特别严重、严重及较重自然灾害的救助以区政府为主,实行各级政府及单位行政首长负责制,并根据职责分工,团结协助,共同做好救灾工作。

2.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一旦发生特别严重及严重自然灾害,各镇(街道)、区各部门应迅速反应,果断处置,尽最大努力,减少灾害损失,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快速解决人民群众的衣、食、住、医等问题。

3.规范程序,提高效能。本着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急事急办的原则,努力提高救灾工作效能。同时,积极完善相关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实施救助。

7.应急响应

7.1 基本要求

明确“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响应原则,灾害发生后各级人民政府同时启动相关层级和相关部门应急救助预案;确定灾情报告、响应等级和责任主体、启动和结束响应程序、响应措施等内容。

7.2 响应等级

依据自然灾害的性质、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和灾害救助的实际需要,自然灾害救助划分为特别严重灾害(ⅰ级)、严重灾害(ⅱ级)、较重灾害(ⅲ级)三个等级。

7.3 响应启动和终止程序

7.3.1 ⅰ级响应

7.3.1.1 启动条件

全区范围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特别重大自然灾害,区启动ⅰ级响应。

(1)因灾死亡10人以上;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15000人以上;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10000人以上;

(4)因灾倒塌房屋200间以上。

7.3.1.2 启动程序

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区长提出启动ⅰ级响应的建议,由区长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7.3.1.3 响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区生产救灾指挥部提出建议,区长决定终止ⅰ级响应。

7.3.2 ⅱ级响应

7.3.2.1 启动条件

全区范围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重大自然灾害,区启动ⅱ级响应。

(1)因灾死亡5人以上,10人以下;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10000人以上,15000人以下;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5000人以上,10000人以下;

(4)因灾倒塌房屋100间以上,200间以下。

7.3.2.2 启动程序

区民政局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区生产救灾指挥部提出启动ⅱ级响应的建议,由区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启动ⅱ级响应。

7.3.2.3 响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区民政局提出建议,区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决定终止ⅱ级响应。

7.3.3 ⅲ级响应

7.3.3.1 启动条件

全区范围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较大自然灾害,区启动ⅲ级响应。

(1)因灾死亡1人以上(或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死亡1人以上),5人以下;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5000人以上,10000人以下;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3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

(4)因灾倒塌房屋50间以上,100间以下。

7.3.3.2 启动程序

区民政局接到灾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向指挥部提出建议,由副指挥长决定启动ⅲ级响应。

7.3.3.3响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区民政局提出建议,副指挥长决定终止ⅲ级响应。

7.4 响应措施

7.4.1 应急响应

7.4.1.1 启动ⅰ级响应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区政府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情况。

(2)区领导赴灾区察看、指导。

(3)区生产救灾指挥部迅速组织开展生产救灾工作,及时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救灾应急方面的指示。

(4)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单位联合办公,及时收集、评估、汇总各地灾情信息和救灾工作动态,每日10时前向区领导、区有关部门和区民政局报送综合情况。

(5)安置及生活救济组组织人员赴灾区指导受灾群众转移安置,紧急申请、协调、调拨救灾款物,帮助解决人畜饮用水困难,组织开展救灾捐赠,加强对转移安置灾民的管理。

(6)查灾核灾组立即组织人员赴灾区核查灾情,慰问受灾群众,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向办公室提供灾区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

(7)卫生防疫组组织医疗卫生防疫人员,赴灾区指导卫生防疫工作,保证灾区伤病群众及时得到医治,保证食品、药品、饮用水和居住环境的卫生安全,保证灾区不发生大的疫情,并按相关规定开展救灾防病工作。

(8)生产自救组组织农业技术人员,赴灾区指导开展生产自救,改种补种农作物,发展畜、禽、渔等副业,组织引导劳务输出等;组织有关部门指导帮助企业检修厂房、设备,尽快恢复生产。

(9)灾后恢复重建组及早对受灾群众倒房重建和水利、交通、学校、卫生等毁坏设施修复重建项目进行调查、评估、申报、立项,争取灾后尽快实施。

(10)巡视组组织人员赴灾区巡视指导,及时发现、处置、研究解决生产救灾工作中的各种问题,重大问题向指挥部报告研究解决。

(11)宣传组会同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向社会通报灾情和救灾信息,加强新闻舆论管理。

(12)对外联络接待组做好市级以上领导来我区检查抗灾救灾以及境外组织和人员来我区援助抗灾救灾、新闻采访的接待安排工作,制定接待方案,向有关领导报告并落实接待。

(13)申请省、市支持。

7.4.1.2 启动ⅱ级响应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召开指挥部会议,听取救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决定救灾应急工作重大事项,部署救灾工作任务。

(2)2小时内,指挥部领导带队赴灾区查核灾情,慰问受灾群众,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3)区民政局向市民政局报告,请求市民政局派出工作组指导救灾工作。

(4)根据灾情需求或区领导指示,区民政局会同财政局下拨救灾应急款物。

(5)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动态掌握灾情发展变化情况和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区领导、区有关部门和市民政局报送信息。

(6)督促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好转移安置的灾民和落实好救灾应急的各项措施。及时动员和组织灾区群众转移到安全处所,抢救伤病员,安抚遇难者家属,处理善后事宜;救济受灾群众和安顿无家可归者,帮助解决人畜饮用水困难,确保受灾群众有食、有衣、有住、有病能医,防止疫病流行;加强灾民安置点治安管理,保护国家和群众的财产,维护灾区稳定;尽快恢复灾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开展生产自救和重建家园工作。

(7)根据情况,申请省、市支持。

7.4.1.3 启动ⅲ级响应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区民政局接到灾情信息后,第一时间向区政府、市民政局报告,向有关部门通报;及时向受灾地区派工作组,查核灾情、慰问灾民、指导工作。

(2)根据需要,向重灾地区调拨救灾物资。

(3)坚持24小时值班和灾情零报告制度,保持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畅通。

(4)会商区级财政部门下拨部分应急救灾资金,支持地方安排灾民基本生活。

(5)督促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好转移安置的灾民和落实好救灾应急的各项措施。

7.4.2 新闻报道

7.4.2.1 报道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把握适度、内外有别的原则,以正面宣传为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为抗灾救灾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7.4.2.2 新闻发布

区政府新闻办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灾情和救灾信息。

7.4.2.3 内容审核

区政府新闻办发布的救灾新闻,内容涉及人员伤亡、房屋倒塌、农作物受灾面积等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的,由区民政局负责审核;涉及水情、汛情和旱情的,由区水利局负责审核;涉及疫情和卫生防疫情况的,由区卫生局负责审核;涉及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由区城建办负责审核,涉及其它方面内容的,根据部门职责分工,由相关部门负责审核。

新闻媒体报道灾情和救灾信息,按党委、政府新闻宣传管理渠道归口管理。

8.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8.1 灾后救助

8.1.1 灾后生活救助

受自然灾害影响,冬令、春荒期间部分受灾群众出现口粮短缺等生活困难时,各镇人民政府应在全面核查灾情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受灾群众生活安排方案,并组织实施。

8.1.2 灾情调查及报告

各镇人民政府每年按规定调查、报告因灾造成的冬令、春荒期间受灾群众生活困难情况,区级民政部门逐级审核、上报。

8.1.3 救助方案制定

各镇人民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冬令、春荒救助工作方案,及时上报。灾情严重,本级政府救灾确有困难时,应及时申请上级的自然灾害救济补助经费,专项用于帮助解决冬令、春荒期间受灾群众吃饭、穿衣、盖被等基本生活困难,主要是解决口粮。

8.1.4 救助方案实施

区级人民政府负责具体实施本辖区的救助工作,并请求市政府给予必要的协调和支持。灾民救助全面实行《灾民救助卡》管理制度,对确认需政府救济的灾民,由区级民政部门统一发放《灾民救助卡》,灾民凭卡领取救济粮,救灾金将通过一卡制发放到灾民手中。在救助方案实施过程中,应区别情况,统筹安排,确保重点。对有自救能力的,开展互助互济,通过发展生产和组织劳务输出等措施,增强自救和抗灾能力。对缺粮又缺钱的贫困受灾群众,及时给予政府救济。通过开展社会捐赠、对口支援、紧急采购等方式解决灾民的过冬衣被。

8.2 恢复重建

8.2.1 工作原则

群众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由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统筹指导。倒房重建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以受灾户自建为主。建房资金通过政府救济、以工代赈、政策优惠、社会互助、邻里帮工帮料、自行借贷等多种途径筹集。住房规划、设计和建设,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安全适用。

8.2.2 方案制定

灾情稳定后,区人民政府立即组织灾情核定,建立因灾倒房台帐,为组织实施重建工作准备基础数据。区政府根据全区灾情和各地实际,制定受灾群众倒房恢复重建的目标、政策和工作方案,向市级申请并安排建房补助资金,帮助灾区受灾群众恢复重建因灾倒房。各镇人民政府负责制定本辖区群众因灾倒房重建方案。

8.2.3 组织实施

各镇人民政府负责群众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的组织实施,采取一切可行措施,确保因灾倒房群众有安全的过冬场所。

8.2.4 因灾毁坏基础设施的修复

区发改委综合协调因灾毁坏基础设施的修复工作,区教育、卫生、水利、交通等部门组织协调灾区中小学学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以及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的修复、重建工作。

8.2.5 市场监管和质量监管

屯溪工商分局、市质监局直属分局、区物价局等部门做好灾后重建中的建材生产、供应和建筑质量的监管工作,确保灾后重建工作顺利进行。

9.附则

9.1 名词术语解释

(1)自然灾害:指给人类生存带来危害或损害人类生活环境的自然现象,包括洪涝、干旱、冰雹、雪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本预案未加限定所称的“灾害”,均指自然灾害。

(2)灾情:指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包括人员伤亡、社会财产损失、农作物损失等。

(3)冬令期间:指当年12月份到次年2月份的3个月时间。

(4)春荒期间:指3月份到5月份的3个月时间。

(5)荒情:因灾造成受灾群众在冬令、春荒等时段的基本生活困难情况,主要是口粮和过冬衣被。

(6)本预案中数字,称“以上”的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9.2 奖励和法律责任

对救灾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区政府表彰和奖励;对救灾工作中表现突出而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报批烈士;对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

9.3 预案的管理与更新

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管理本预案,收集预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专家评审论证,适时提出修订和更新意见,报区政府审定后及时组织修订和更新。

9.4 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区民政局会同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2322716。

9.5 预案的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原《关于印发黄山市屯溪区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屯政办〔2006〕56号)同时废止。

10.附录

10.1 与本预案相关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屯溪区防洪应急预案》,《屯溪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屯溪区预防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屯溪区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10.2 预案目录

1.总则

1.1 制定目的1.2 制定依据

1.3 工作原则

1.4 适用范围

2.启动条件

3.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3.1 组织机构及职责

3.2 组织体系结构及运作机制

4.应急准备

4.1 资金准备

4.2 物资准备

4.3 通信和信息准备

4.4 救灾装备准备

4.5 人力资源准备

4.6 社会动员准备

4.7 应急避难场所准备

4.8 救灾技术准备

4.9 宣传、培训和演练

5.预警预防与信息管理

5.1 灾害监测与报告

5.2 预警预防和信息传递

5.3 灾情信息管理

6.预警响应

6.1 预警响应启动

6.2 预警响应程序

6.3 预警响应措施

7.应急响应

7.1 基本要求

7.2 响应等级

7.3 响应启动和终止程序

7.4 响应措施

8.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8.1 灾后救助

8.2 恢复重建

9.附 则

9.1 名词术语解释

9.2 奖惩和法律责任

9.3 预案管理与更新

9.4 制定与解释部门

9.5 预案的实施或生效实效

10.附录

10.1 与本预案相关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10.2 预案目录

10.3 各种规范文本

10.4 相关机构和人员联系方式

*10.3 各种规范文本

包括预案启动审批、应急期间信息通报、新闻发布等文本格式。

*10.4 相关机构和人员联系方式

详细列出预案参与部门(单位)及联系人名单和通联方式,并及时更新。

单位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备注

区委办公室

2310558

区政府办公室

2320505

区宣传部

2313783

机关工委

2319221

区民政局

2322716

区发改委

2319272

区水利局

2511168

区卫生局

2319262

区农业委

2123714

区财政局

2319104

屯溪公安分局

2512929

区交通局

2356306

区林业局

2513520

区商务局

2126097

区教育局

2319223

区审计局

2319249

区监察局

2319219

区城建办

2312269

区粮食局

2512755

区统计局

2319294

区地税局

2537373

屯溪工商分局

2513580

区物价局

2319273

区经委

2319269

区人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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