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瓦斯防治管理制度

2024-09-24

煤矿瓦斯防治管理制度(共8篇)

1.煤矿瓦斯防治管理制度 篇一

XXX煤矿瓦斯防治管理机构

为切实加强瓦斯防治的组织领导,特成立XXX煤矿瓦斯防治领导小组。

1、瓦斯防治领导小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煤矿

2014年5月1日

目 录

瓦斯治理治理技术方案 „„„„„„„„„„„„„„ 1 防治瓦斯计划及安全措施 „„„„„„„„„„„„„ 8

一、瓦斯防治计划 „„„„„„„„„„„„„„ 9

二、瓦斯治理安全措施 „„„„„„„„„„„ 10

(一)矿井通风管理措施 „„„„„„„„„ 10

(二)预防瓦斯的措施 „„„„„„„„„„ 12

(三)采煤工作面瓦斯管理安全措施 „„„„ 13

(四)掘进工作面瓦斯管理安全措施 „„„„ 15

(五)排放瓦斯措施 „„„„„„„„„„„ 17 瓦斯防治管理制度 „„„„„„„„„„„„„„„„ 19

一、通风管理制度 „„„„„„„„„„„„ 20

二、巷道贯通通风管理制度 „„„„„„„„ 22

三、盲巷通风管理制度 „„„„„„„„„„ 24

四、局部通风机管理制度 „„„„„„„„„ 25

五、测风制度 „„„„„„„„„„„„„„ 26

六、矿井风量管理制度 „„„„„„„„„„ 27

七、瓦斯检查制度 „„„„„„„„„„„„ 28

八、瓦斯报表审批制度 „„„„„„„„„„ 31

瓦斯治理技术方案

XXX煤矿

瓦斯治理治理技术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煤矿瓦斯治理文件精神,扎实有效推进“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顺利开展瓦斯治理,有效防范和遏制煤矿瓦斯重特大事故,全面提升全矿瓦斯治理水平,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煤矿安全规程》为标准,以“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方针,着力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提高瓦斯治理水平,有效遏制煤矿瓦斯事故发生,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健康发展。

二、成立瓦斯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X XXX XXX XXX

三、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煤矿瓦斯治理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查找瓦斯治理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瓦斯治理管理制度,落实防范措施,遏制重、特大瓦斯事故,确保全矿的安全生产。

四、瓦斯治理基本要求

1、机构建设

(1)成立瓦斯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瓦斯治理工作,每月召开1次会议,及时研究解决瓦斯治理重大问题。

(2)瓦斯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煤矿瓦斯治理的日常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实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督促落实瓦斯治理相关政策措施。

(3)设置“一通三防”、安全监控等技术管理机构,推广瓦斯治理成熟经验与先进技术。

(4)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至各基层管理。(5)建立健全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6)建立健全瓦斯治理安监、瓦检人员培训等专业人员培训制度,加强对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全体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7)树立煤矿企业安全诚信榜样,促进企业增强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做到依法生产、安全生产。

2、保障机制

按规定建立煤矿瓦斯治理专项资金,按原煤实际产量从成本中提取,税前列支,全部用于瓦斯整治工作。

3、基础建设

(1)按照规定开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建立通风系统及瓦斯治理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实行统一管理。(2)矿井具备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采区实现分区通风,按规定设置专用回风巷,杜绝无风、微风作业和不符合规定的串联通风作业。

(3)建立矿井正规采煤制度,实现矿井全部采用正规采煤。(4)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按规定实现“三专两闭锁、自动切换功能”,保持连续均衡供风。

(5)按要求及时报送瓦斯治理相关材料。

4、突出重点

(1)开展煤矿瓦斯专项整治各项活动,建立瓦斯治理工作体系,有效遏制重、特大瓦斯事故。

(2)总结瓦斯治理成熟技术和经验并推广,依靠科技推进瓦斯治理体系建设。

5、加强管理

(1)把瓦斯治理工作纳入重点管理内容,制定管理计划、内容,完善瓦斯治理工作管理。

(2)加大管理力度,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检查,督促隐患整改,加大力度,强力推进煤矿瓦斯治理工作。

(3)对检查出的重大瓦斯隐患,建立专项档案,落实分级监控责任,跟踪整改进度和质量。

(4)对瓦斯隐患进行整改验收,对整治不力、措施不当的加大处罚力度。

6、明确目标

(1)提高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与能力,提升瓦斯治理技术 水平,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化、制度化、科学化。

(2)保产增产的同时,大幅度降低瓦斯事故总量,有效遏制重、特大瓦斯事故。

7、基本要求(1)采掘部署合理

①优化生产布局。矿井、采区和工作面设计要依据瓦斯地质资料详细分析和预测矿井瓦斯灾害情况,充分考虑瓦斯治理的需要,优化巷道布置,简化生产系统,明确开采顺序,合理确定工作面参数,实现安全高效、合理集中生产。

②合理组织生产。按照《煤炭生产许可证》载明的能力编制生产计划和组织生产。

③坚持正规开采。加强生产准备,保持水平、采区和采掘工作面的正常接替与衔接。采煤工作面必须保持至少2个安全出口,形成全负压通风系统。(2)通风可靠

①矿井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并履行报批手续。巷道贯通前,按《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规定,制定安全措施。采掘部署合理。

②矿井生产水平和采区实行分区通风。通风系统中没有不符合 《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和采煤工作面利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现象。

③矿井、采区通风能力满足生产要求。④设置专用回风速符合《规程》规定设置专用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贯穿整个采区,没有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的现象。

⑤矿井内各地点风速符合《规程》规定。

⑥局部通风机实现自动切换、最低风速等符合《规程》规定。⑦按规定设置和管理风门、风筒、密闭等通风设施及构筑物。设备保持完好,并及时淘汰落后的设备。(3)监控有效

①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要求布置、安装煤矿安全监控系统。

②监控设备传感器的种类、数量、安装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等符合规定。

③监测设备的报警点、断电点、断电范围、复电点和信号传输符合规定。

④下井人员按《规程》规定佩戴便携式瓦斯检测仪器。⑤安全监控设备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一次,采用载体催化原理的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报警仪等,每隔10天必须调校一次。

(4)管理到位

①建立健全以矿井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瓦斯治理责任体系,以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为核心的瓦斯治理技术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②设立瓦斯防治专业队伍,配足专业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③建立健全瓦斯治理管理制度。如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安全培训、安全投入、安全仪器仪表、设备管理、隐患排查整改等管理制度。

④煤矿每年编制通风、防治瓦斯、防治粉尘、防灭火安全措施计划,并贯彻执行。

⑤矿井各种图纸报表准确,数据齐全,上报及时。⑥强化安全培训工作,提高瓦斯治理水平,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

五、工作要求

1、瓦斯治理领导小组要认真组织相关人员认真落实方案内容,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

2、矿各科室基层管理单位要相互配合、齐心协力抓好全矿瓦斯治理工作,为全年安全生产努力。

防治瓦斯计划及安全措施

XXX煤矿 XXX煤矿防治瓦斯计划及安全措施

一、瓦斯防治计划

1、宣传发动阶段,时间从6月1日至7月10日,矿召开中层干部会议,向员工传达瓦斯防治的意义和要求,深入贯彻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利用星期五安全活动日组织职工学习《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的有关文件,利用各种宣传工具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隐患排查和整改阶段,时间从7月11日至11月1日。矿认真组织自查,检查要有针对性、重点性,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定整改计划,责任到人,限期整改。

3、验收评比阶段,时间11月2日至12月31日。矿瓦斯防治领导小组对矿瓦斯专项整治活动进行验收评比,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除通报表扬外,给予单位2000元的奖励,个人200—500元奖励,对于工作较差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给予单位4000元的罚款,对违章个人将根据其性质给予300—600元罚款,直至开除矿籍。

4、矿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办公会,进行分析、落实、实施防治瓦斯的具体工作,确保人、财、物按瓦斯治理方案进一步到位。

5、每月检查、督促瓦斯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计划顺利进行,并经常对特殊工种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掌握技术知识。

6、每月按XXX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对“一通三防”治理工作进行考核评分,确保通风质量达标。

7、每周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限期排除,未排除隐患前禁止作业。

8、瓦斯防治领导小组成员经常深入井下现场,负责检查,认真执行瓦斯治理方案中的具体规定,确保安全生产。

二、瓦斯治理安全措施

(一)矿井通风管理措施

1、矿井每年在安排生产计划前必须进行矿井通风能力的核定工作,保证矿井不超通风能力生产。

2、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改变矿井采区以上通风系统必须制定通风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3、生产矿井必须采用机械通风,必须安装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其中1套作为备用,备用主要通风机必须能在10min内启动。主要通风机必须设专职司机看管,每小时填写1次运行记录。主要通风机房必须安装水柱计、电流表、电压表、轴承温度计等仪表和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

4、改变主要通风机的工况时,必须有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主要通风机必须在合理工况范围内运行。

5、因检修、停电或其它原因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时,必须制定停风安全措施。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必须立 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工作人员先撤到进风巷道中,并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由矿长或矿技术负责人决定全矿井是否停止生产、工作人员是否全部撤出。

6、各单位要从供电系统、机电设备、日常管理方面加强管理,严禁主要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的无计划停电停风。主要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一旦出现无计划停风停电,必须按事故追查。

7、主要通风机及其附属装置必须具备反风功能,并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

8、必须严格执行测风制度,每10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采掘工作面及其它用风地点应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

9、加强井巷维修,保持巷道设计断面,保证通风畅通和行人安全。

10、没有形成负压通风系统的采煤工作面不得回采,严禁在独头巷道利用局部通风机通风回采,采煤工作面必须确保至少两个安全出口,严禁采煤工作面利用采空区通风。

11、必须构筑可靠的控制风流的风门、风墙、风窗。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巷之间的联络巷,必须砌筑永久性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2道正向永久风门和2道反向风门。采区进回风巷之间的联络巷应砌筑永久性风墙,确需行人、通车的联络巷应设置永久风门,永久风门不得少于两道,并必须互相连锁。永久密闭和临时密闭的质量要符合通风质量标准的要求。

12、采煤工作面投产时,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对采煤 工作面的通风、防尘、监测监控等系统进行验收,不符合规定不准生产。

13、掘进巷道在施工前必须在作业规程中编制局部通风设计,掘进工作面拉门时,必须由矿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对工作面的局部通风装备进行验收。

14、采、掘工作面应实现独立通风。如实现独立通风确有困难时,可采用串联通风,但串联通风的次数不得超过1次,且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技术人批准后实施。

(二)预防瓦斯的措施

1、认真宣传安全生产方针,使全矿职工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宣传瓦斯的危害及防治措施。

2、入井人员要严格按照“三大规程”作业,杜绝“三违”现象发生。

3、加强矿井通风系统管理,采掘工作面、硐室、及其它地点均要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配风,合理分配风量。

4、测风人员要按时测定好井下各用风地点风量,做好测风报表,杜绝井下供风量不足和发生瓦斯积聚或超限。

5、严格通风设施设计并加强施工管理,如有盲巷必须在24小时内予以封闭。

6、巷道贯通,排放瓦斯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按措施执行。

7、加强局部通风机管理,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关于局部 通风管理的有关规定。

8、采掘工作面放炮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及“三人联锁” 放炮制度,严禁违章放炮。

9、瓦斯员要杜绝空班漏检,若发生瓦斯超限,立即按规定予以处理,要特别注意检查并处理回采工作面上隅角和巷道冒高点的瓦斯。

10、彻底消除电器设备失爆隐患,杜绝引爆火源。

11、严格管理安全监控设备,保证监控系统正常运转。做到对井下和各采掘工作面瓦斯、一氧化碳、温度、风速等实施二十四小时连续自动监测。

12、采、掘工作面瓦斯传感器瓦斯浓度达到 1.0%时能够立即发出报警,瓦斯浓度达到 1.5%时能够自动切断采、掘工作面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源。

13安全监测工做好瓦斯等传感器的日常标校、维护工作。

14、进一步完善矿井隔爆设施。

15、健全井下通讯设施,确保抢险救灾信息传递工作正常。

16、所有入井人员必须佩戴自救器。

17、加强职工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三)采煤工作面瓦斯管理安全措施

1、采煤工作面要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严格执行井下交接班制度。

2、瓦斯检查员必须每班认真检查上隅角气体情况,并做好检查 记录。如出现瓦斯局部积聚、超限等特殊情况时,要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立即责令采面停止一切工作,处理完积聚瓦斯后方可恢复作业。

3、工作面风量必须严格按计划配风,测风人员对采面风量按照规定每旬测定一次外,其它时候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测风,保证风量稳定、可靠。

4、工作面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每次进行放炮作业都必须做好瓦斯检查,并认真填写“一炮三检”记录。

5、在采面上、下出口,特别是在上隅角附近20米范围内进行打眼、放炮、上隅角放顶回收、支护等作业时,瓦斯检查员必须先严格检查瓦斯,只有在瓦斯不超限时方可进行打眼、放炮等工作,坚决杜绝瓦斯超限作业。

6、强化电气设备管理,杜绝电气失爆。机电队安排电工负责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

7、工作面上隅角及时回柱放顶,严禁滞后。

8、瓦检员有绝对的停产、撤人的权利,瓦斯超限可立即停产处理。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9、上隅角出现瓦斯浓度达到 2%,体积0.5m3以上的积聚现象必须按《规程》规定,在附近20米以内停止工作,撤除人员,溜子也必须立即停止运转,瓦斯浓度降到 1%以下方时可开工。

10、采面回风流瓦斯浓度超过 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一氧化碳浓度超过0.0024%时,严格按照《规程》规定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停止工作面作业,撤除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1、每次出现以上第九、十条情况时,瓦检员必须做好瓦斯处理结果记录,交接班时必须认真仔细交接采面瓦斯情况,并填写好交接班记录。

12、上隅角浮煤必须班班清扫干净,采空区浮煤必须攉干净,严禁浮煤压入在老塘内。

13、上隅角每班由瓦斯检查员负责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悬挂在上隅角离顶300mm、离邦200mm处(位置根据实际情况定),连续检测气体情况,发现瓦斯超限,按上述一至十条执行。

14、工作面安全监控系统设备严格按规定加强管理,传感器必须每10天调校一次,每10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一次瓦斯超限断电实验,保证瓦斯断电系统功能完好,传感器的挂设位置必须符合规定。

15、严格落实“一通三防”责任制,对破坏“一通三防”设施者进行严惩。

16、安监人员必须对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掘进工作面瓦斯管理安全措施

1、强化局部通风管理,严格按计划配风,局部通风机严格按规定及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安装使用,杜绝局部通风机循环风和掘进工作面迎头风量不足。

2、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必须专人挂牌管理,以确保正常运转,严禁无计划停风,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开局部通风机或断开风筒,严禁损坏局部通风设施。

3、严格按安全质量标准要求接撤风筒,做到接头严密不漏风,无破口,吊挂平直,逢环必挂等。

4、工作面必须实行“三专两闭锁”,当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时或工作面瓦斯超限时,必须自动切断供风巷道的一切非本质安全型电源。

5、临时停工时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巷道口设置栅栏,并悬挂警示牌板,严禁人员入内。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当巷道内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后,局部通风机及启动装置附近1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当瓦斯浓度超过3.0%时,必须制定排放瓦斯措施进行处理。

6、爆破作业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放炮员和班组长的便推携式瓦斯报警仪必须随身携带,当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放炮。

7、工作面安全监控系统设备严格按规定加强管理,传感器必须每10天调校一次,每10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一次瓦斯超限断电实验,保证瓦斯断电系统功能完好,传感器的挂设位置必须符合规定。

8、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大于5米,保证迎头风量。

9、电气设备严禁失爆,发现电气问题,电工要及时处理。

10、掘进作业严格落实执行巷道贯通、瓦斯排放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五)排放瓦斯措施

1、主要通风机有计划停止运转前,在井口设置全断面栅栏。需要排放瓦斯时,必须制定排放瓦斯措施,报企业主要领导和技术负责人审批。

2、井下中央变(配)电所,在恢复送电前应由瓦斯检查员全面检查送电区域,只有瓦斯浓度在0.5%以下时,方可送电。

3、局扇因故停止运转,不论停风时间长短,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停风区内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必须由班组长或安全检查工配合进行。

4、当停风区内瓦斯浓度不超过1.5%时,可由瓦斯检查员直接进行排放,但局扇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

5、停风区内瓦斯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时,瓦斯检查员必须请示主管领导,由总工程师制定排放瓦斯安全措施,指定专人,控制风流排放瓦斯。

6、停风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时,瓦斯检查员必须向矿调度室汇报,由总工程师制定排放瓦斯安全措施,报集团负责人批准,并由矿山救护队组织进行排放。

7、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出现体积大于0.5m3,浓度达到2%的局部瓦斯积聚时,由瓦斯检查员立即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瓦斯积聚要汇报矿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提出排放瓦斯措施,指定专人进行排放。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8、排放瓦斯时,应坚持低浓度排放原则,采用控制风量等方法使排放出的风流同全风压风流混合后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5%,在排放瓦斯之前,凡是排放瓦斯流经区域必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设置警戒。

9、排放瓦斯坚持低浓度排放原则,必须执行由外向里逐段排放,或采用其它手段控制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严禁一风吹。

10、排放密闭区内的瓦斯,瓦斯浓度超过3%时,由矿提出专门的安全措施,经矿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后,由矿分管领导现场指挥,矿山救护队协助排放。

11、排放瓦斯工作要由外向里依次进行,1个采区内严禁2个瓦斯超限地点同时排放瓦斯。排除串联通风区域的瓦斯时,必须严格遵守排放次序,首先从进风方向第1台局部通风机处开始排放,只有第1台局部通风机送风的巷道内排放瓦斯结束后,且串联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降到0.5%以下时,下1台局部通风机方可送电进行瓦斯排放。

瓦斯防治管理制度

XXX煤矿

瓦斯防治管理制度

一、通风管理制度

1、矿井必须采用机械通风、主要通风机械必须装置两套同等能力的通风机(包括电动机),其中一套备用,并保证主要通风机正常运转。

2、主要通风机必须安装在地面,装有通风机的井口必须封闭严密,其外部漏率在无提升设备时不得超过5%。

3、主要通风机必须有反风设施,必须能在10min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当风流方向改变后,主要通风机的供给风量不应小于正常风量的40%。

4、反风设施施由矿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应进行一次反风演习。反风演习时间持续不少于2小时,当矿井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时,也应进行一次反风演习。

5、装有主要通风机的主要通风口,应安设防爆门,每6个月至少检查维修一次。

6、新安装的主要通风机在投入运行前,必须进行扇风机性能测定和试运转工作,以后每年进行一次性能测定。

7、禁止利用主要通风机房作其它用途,主要通风机房内必须按装水柱计、风量、电流表、功率表、轴承温度计等仪表还必须安装矿井负压、风量、瓦斯传感器,使负压、风量、瓦斯变化情况反应在模拟盘上,以及以地面电缆(线)安装通到调度的电话,并有反风操作系统图,司机岗位责任和操作规程。

8、主要通风机日常管理与操作,由专职司机负责,司机每小时应将通风机运转情况填入专项记录,发现有异常变化时,必须立即报告调度室。

9、主要通风机因检修,停电或其它原因需要停风时,必须制定停风措施,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主要通风机在停风期间必须打开井口防爆门和有关风门,以便充分利用自然通风。

10、至少每月检查一次主要通风机,改变通风机,转数或叶片角度时,必须制定措施,给出数据,经总工程师批准后,由机电队配合执行。

11、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改变全矿井、一翼、一个水平的通风系统时,必须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12、所有通风设施的构筑,必须符合矿井通风质量标准的有关要求。

13、进、回风井和主要通风巷道之间每个联络巷道中,必须砌筑永久挡风墙,需使用的联络巷道,必须安装两道正向和两道反向的风门,防止在反风时风流短路。

14、新井投产前,必须进行一次矿井通风阻力测定,以后每三年必须进行一次,矿井转入或改变一翼通风后,必须重新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矿井要不断改善通风系统,确保巷道畅通无阻,采取合理的降低通风阻力的措施,使用情况符合煤矿安全生产实际所需。

15、由设计、生产、通风等部门严格把关,消除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串联、扩散通风和老塘通风。

16、合理调配风量,保证井下各用风地点风量、风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17、通风部门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负责具体调整工作,严防有害气体及温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为井下生产创造良好的气候条件。

18、所有的回采工作面,都应考虑设计尾巷原则,对于不能设计尾巷的工作面也应考虑后部掘送专用巷道进行负压瓦斯牵制。

19、矿井通风系统标明风流方向,风量和通风设施的安装地点,必须按季绘制通风系统图,并按月补充修改,多煤层同时开采的矿井,必须绘制多层系统图,矿井应绘制矿井通风系统图和矿井通风网络图。

二、巷道贯通通风管理制度

1、一般巷道贯通必须编制经总工程师批准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与采空区、老窑的贯通措施以及有可能和老窑区、小窑破坏区贯通的措施,(必须先探明情况),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矿总工程师现场指挥,救护队协助进行贯通,通风队负责贯通时的通风系统调整及瓦检工作。

2、一般巷道贯通的规定

炮掘面相距20米,机掘面相距50米,贯通执行下列规定:(1)地测部门必须向矿总工程师报告,并书面通知通风队,通风部门事先必须做好贯通时的系统调整及瓦斯检查工作。

(2)地测部门下达通知书后,调度每班必须向通风队通报掘进 进度,通风部门每班掌握瓦斯、风量变化情况,并汇报当日值班负责人。

(3)对掘工作面必须停止一个面作业,且该面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设置警戒,保持正常通风。

(4)与盲巷贯通时,应先对该巷进行瓦斯排放,排放完毕,恢复正常通风,并设置警戒。

(5)每次放炮前,掘进工作面班组长必须派专人和瓦检员共同到对方工作面,检查该工作面回风流及附近20米内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先停止掘进工作面作业,然后处理瓦斯,只有在两个面、回风流及其附近20米内的瓦斯浓度都在1%以下时,方可进行掘进工作和装药放炮。每次放炮前,必须在两个工作面安全地点设置专人警戒。爆破工作应坚持“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制度。每次放炮后,瓦检员和掘进工作面班组长必须巡视放炮地点及附近,检查通风、瓦斯情况,如果有异常,应立即处理,双方工作面检查完毕,认为无异常情况,才允许进行该面的下一次放炮工作。

(6)需要做风门或调节时,在贯通前必须完成设施工程,在主要进、回风巷之间严禁临时代永久工程。

(7)贯通的巷道属于主要通风巷道,并直接影响矿井通风系统时,总工程师必须负责贯通的指挥工作,通风队长负责贯通时的现场指挥工作。其它贯通,通风队必须派队干现场指挥,确保施工安全。

(8)贯通后应及时调整通风系统,形成正常的全负压通风系统后,方可停止局扇运行,同时要检查回风流,作业地点以及相关地点 的瓦斯浓度、检查通风设施,以及风流状况。如果有问题,必须及时进行处理。

(9)参与贯通的部门应明确岗位分工,特别是贯通后通风系统受影响的区域,必须设置专人检查瓦斯、停电撤人、设置警戒,同时要进行风量测定。

3、未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严禁任何巷道与采空区、老窑及情况不明的巷道贯通,一旦打透,按事故追查处理。

三、盲巷通风管理制度

1、凡是井下6 m以上不通风的独头巷道称为盲巷,在安排生产时,应避免出现盲巷

2、在生产施工过程中造成盲巷时,生产部门必须书面通知通风队,说明造成盲巷的原因和时间,通风队在接到通知后要立即安排进行管理。

3、对暂时停止施工的停风巷道采取临时密闭或设置栅栏,对永久报废巷道采用永久密闭进行盲巷管理。

4、密闭要设置距盲巷口6m范围内,并按质量标准化进行施工,密闭前设置栅栏(距盲巷口不超过2m),说明牌、瓦斯检查牌、警标,按标准悬挂并齐全完好。

5、通风队必须建立盲巷管理台账,对井下出现的盲巷进行定期检查,注明造成盲巷的原因、时间、长度、管理方式等。

6、盲巷密闭前的瓦斯检查每班至少检查一次,并将检查结果写在检查牌上。

7、任何人不得随意打开密闭进入盲巷,当因工作需要进入盲巷时,作业单位必须提前编制安全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

8、盲巷密闭、栅栏5m范围内严禁堆放杂物、材料等

9、通风队每周对盲巷进行一次检查,发现管理设施损坏,要及时维修,防止人员误入盲巷。

四、局部通风机管理制度

1、局部通风机必须由指定人员负责管理,保证正常运转。

2、掘进工作面所用的局部通风机功率应根据所需风量进行匹配。所用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配备安装同等能力的备用局部通风机,并能自动切换。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三专(专用开关、专用电缆、专用变压器)供电。

3、严禁使用3台以上(含3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不得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

4、正常工作和备用局部通风机均失电停止运转后,当电源恢复时,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均不得自行启动,必须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5、掘进工作面与瓦斯电、风电、主备风机切换设施必须做到“三同时”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6、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故障等原因停风时,必须将人员全部撤至全风压进风流处,并切断电源。恢复通风前,必须由专职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只有在局部 通风机及开关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由指定人员开启局部通风机。

五、测风制度

1、矿井必须建立测风制度,配备足够的测风工坚持正常的测风工作。每10天对矿井主要大巷进行测风,采区的进风、回风风量,采掘面以及其它用风地点的风量根据实际需求随时进行全面的测风。因井下风量调整或主要通风机工况变化等原因,使井下风量发生较大的变化时,由通风部门领导安排测风工及时进行全面测风。

2、采煤工作面测定进、回风巷道的风量;掘进工作面测定局部通风机的全压供风量、出口风量、入口风量及全压总回风量。

3、安装局部通风机前测定局部通风机前的全压供风量;更换局部通风机后及时测定局部通风机的全压供风量、出口风量、入口风量及全压总回风量。

4、主要通风机的外部漏风量至少每半年测定一次。

5、瓦斯涌出异常的采、掘面以及通风巷道的风量,矿通风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测风次数。

6、所有测风结果要及时填写到测风地点的记录牌板上和台帐上,数据要求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测风员在测风过程中如发现通风系统有问题,要立即查明原因并向通风调度汇报,待通风系统稳定后重新测定风量。

7、矿井主要进、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必须建立正规的测风站,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的测风点建立临时的测风站,测风站必须 挂测风牌。对正规测风站的断面每季度进行一次校正,对临时测风站的断面每月进行一次校正。测风时将巷道风量、风速、断面、温度、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测定时间、测风工填写到测风牌和测风记录本上,数字齐全清楚。

8、风量测定结果每旬报矿技术负责人等,每月以报表形式报公司通风部门。当矿井风量发生较大变化时,应及时向领导汇报。

六、矿井风量管理制度

l、根据每月的生产计划和矿井通风状况,编制合理的矿井配风计划。

2、矿井配风计划必须经矿总工程师审核签字后,方可执行。

3、通风报表必须按要求进行填写,数据真实、准确,上报。

4、井下主要进、回风巷必须建立测风站,并符合规程的要求。

5、测风站要设记录牌板,牌版的内容有:测风站断面、平均风速、风量、大气压力、空气温度、瓦斯、二氧化碳、测定日期以及测定人员等项目。

6、井下所有的通风巷道或地点的风量每旬至少全面测风一次。每次测风结果必须填写在现场的测风牌板和测风记录上,及时填写旬报,上报给有关领导。

7、主要大巷要实行每十天至少测风一次。采煤工作面和采掘工作面根据实际要求随时测定进风巷和回风巷的风量,并记在测风牌板和测风记录手册上。

8、巷道中风速必须经过验算,不得有无风、微风或超速巷道。

9、作业地点每人每分钟供给风量不得低于4m3/min。

10、采煤工作面回撤期间每天测风一次,工作面进回、风都要测定,风量要满足风速和稀释瓦斯的要求,并将测定结果填在测风牌板和测风记录上。

11、巷道贯通前、系统调整后、扇风机倒机或改变叶片角度后都必须进行测风,测风结果必须填写记录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12、发现风量与配风计划差别较大要及时分析原因、检查系统,并及时调整设施状态。

13、矿井外部漏风率不大于5%,矿井有效风量率不低于85%。

14、测风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人员担任,持证上岗。

15、使用合格的测风仪器、仪表。

七、瓦斯检查制度

1、我矿由总工程师负责建立瓦斯巡回检查制度,由通风队长负责贯彻落实,瓦斯检查人员必须认真遵照执行。

2、瓦斯浓度的检查次数规定为:高瓦斯矿井和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区的采掘工作面、排放瓦斯专用尾巷,每班至少检查三次,低瓦斯矿井的采掘工作面每班至少检查二次。对本班没有进行工作的工作面,每班至少到工作面检查一次(“每班”指八小时工作制)。密闭及可能涌出或积聚瓦斯的机电峒室、巷道、煤仓、已采区、无人工作区域等地点的瓦斯检查及检查次数由总工程师在本矿“矿井瓦斯巡回检查制度”中明确规定。采煤工作面至少应检查工作面风流、工作面回风流、上隅角、割煤机附近尾巷等处的瓦斯;掘进工作面至少应 检查工作面风流、工作面回风流、局部通风机附近等处的瓦斯。

3、高瓦斯矿井和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区的采煤工作面、煤巷、半煤岩巷道掘进工作面及瓦斯涌出量大、变化异常的其它采掘工作面,必须专职瓦斯检查员随时检查瓦斯。

4、通风队长要根据矿井通风系统划分瓦斯检查区域、确定检查人员,规定巡回路线、检查时间和内容。

5、瓦检员必须使用光学瓦斯检定器检查瓦斯,且带有不少于1.5m长的胶管。

6、瓦检员必须严格按巡回检查计划图表规定的路线、地点、时间和内容认真检查所负责地区的瓦斯情况,将每次检查结果填写在巡回检查图表和牌板上。

7、每次检查瓦斯的结果都必须通知现场工作人员,瓦斯超过规程的规定时,瓦斯检查员必须立即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并向矿调度汇报。现场人员必须无条件地服从瓦斯检查员的命令,不得拖延,更不允许超限违章作业。

8、瓦检员每次检查瓦斯时,都应对管辖范围内传感器的数据进行校对和记录。

9、瓦斯检查员必须了解所辖区域的通风系统,掌握风量变化、风机开停、风门开关、通风设施、防尘设施、监测装置完好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调度请示汇报。

10、高瓦斯矿井和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瓦检员每班汇报三次,做到图表、牌板、调度台帐“三对口”。

11、瓦检员必须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交接班时必须交清本班情况及下班须注意的问题,并在对方的图表上签字交接。如当班发现瓦斯超限、无计划停风或未处理完瓦斯超限时,必须在现场交接班。

12、通风队长、班长上岗要认真检查瓦检员的工作质量,分析审查图表和牌板、帮助处理问题。通风队值班领导、通风班长、每班班后必须审查巡回检查图表,通风班长在图表上签字后交通风调度,值班调度员必须核对台帐、图表。

13、通风队值班人员,必须班班审阅瓦斯台帐,掌握井下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重大的通风、瓦斯等问题,应立即向矿调度汇报,并制订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进行处理。当班发生的瓦斯超限必须当班报公司调度,同时汇报处理瓦斯超限所采取的措施及处理结果。

14、矿长、总工程师必须每日审阅通风瓦斯日报。通风队必须每日审查通风瓦斯日报,每旬至少一次审查瓦斯巡回检查图表,发现问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5、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每季对瓦检员的定员情况核定一次,人员不够的由矿长负责配备。瓦斯检查人员应由从事井下采掘工作不少于一年,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经公司安全培训中心的专门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

16、瓦斯检查员必须按瓦斯检查制度检查瓦斯,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不得空班漏检,凡出现脱岗、虚报、假报瓦斯情况的,坚决给予开除、留用察看或开除的行政处分。

八、瓦斯报表审批制度

1、瓦斯员在井下检查瓦斯的过程中,严格执行“三对照”原则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

2、通风队和调度室值班员必须审阅瓦斯班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矿总工、矿长,并做好处理措施。

3、瓦斯报表要按技术要求报总工程师、矿长,经各级主管人员签字生效后存档。

4、瓦斯日报表每班必须报送矿长、总工程师签字。

2.煤矿瓦斯防治管理制度 篇二

关键词:煤矿,瓦斯防治,安全生产

1 瓦斯概述

瓦斯在定义上非常广泛, 在成分上瓦斯并不是单一的, 它包括生活中的天然气和煤矿瓦斯, 在物理特征上瓦斯无色、无味而且密度远远小于空气, 瓦斯的渗透能力是空气的1.6倍, 由于芳香族的碳氢气体的存在, 当瓦斯涌出时, 该气体也可能会同时涌出, 所以瓦斯在有些时候反而会带有苹果香味, 瓦斯的存在会充斥空气中氧气的比例吸入大龄的瓦斯会导致人因缺氧而窒息, 瓦斯不具有溶解性, 瓦斯的浓度在达到一定程度时, 遇到明火就会发生燃烧或爆炸。烷烃是瓦斯的主要成分, 本文所研究的瓦斯主要是指矿井瓦斯, 而矿井瓦斯中绝大部分是甲烷, 除此之外, 乙烷、丙烷和丁烷以及微量的惰性气体也是其组成成分。众所周知, 瓦斯还可以作为一种燃料, 瓦斯的可燃性非常强, 在通常情况下, 在井下瓦斯一旦遇到明火或者温度达到可燃点, 然后就会发生“瓦斯”爆炸, 因此, 瓦斯是造成煤矿安全事故主要隐患之一。瓦斯通常是游离于或吸着在煤体或围岩中, 矿井瓦斯的产生主要是从煤层断裂处涌出或者是在巷道掘进中产生, 高瓦斯矿井瓦斯主要集聚在覆岩层的上隅角, 在煤矿生产中瓦斯即使被抽放完, 但如果是在高温和高压的环境下, 再加上物理和化学的作用, 在成煤的同时瓦斯就会继续生成。

井下瓦斯的主要来源是从煤岩层涌出, 特点是缓慢并且均匀地涌出, 正是因为这样的特点, 井下工人在采掘时很难发现瓦斯地涌出, 这就必须借助瓦斯安全监控系统。除此之外, 如果煤层遇到压力, 在压力作用下, 瓦斯就会从裂隙中迅速地喷出, 通常我们把这种情况称为瓦斯喷出。另外, 在很短时间内瓦斯突然由煤层或岩层内喷出, 也就是所谓的瓦斯突出。

瓦斯的涌出量主要有两种计量形式, 一是单位时间涌出的瓦斯量称绝对涌出量 (m3/min) ;二是平均日产一吨煤涌出的瓦斯量称相对涌出量 (m3/t) 。在我国根据CH4相对涌出量和涌出形式将矿井分为三类:一是低瓦斯矿井, 其瓦斯相对涌出量小于或等于10m3/t, 二是高瓦斯矿井, 其相对涌出量大于10m3/t为, 瓦斯涌出量的增大不是随机的, 二是需要一定条件的, 它要受到矿井开采深度、开采规模和机械化的影响, 当这些因素都增大时瓦斯的涌出量就会增大。因此, 在煤矿安全生产中必须重视“瓦斯”的重要危害, 而且针对矿井的不同条件还必须采取具有针对性的防治瓦斯的措施, 在实际生产实践中, 矿井工人们有时也会采用一些比较灵巧的预防瓦斯的措施, 比如, 金丝雀对有毒气体具有特别的敏感性, 金丝雀对于瓦斯的中毒程度要远远小于瓦斯对人体的致命程度, 因此, 在生产实践中, 我们经常会看到井下装有金丝雀的鸟笼, 只要产生微量的“瓦斯”, 金丝雀就会失去知觉而昏倒, 这就会给矿井工人一个信号, 工人看到这一信号就会立即撤出矿井, 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

2 瓦斯的防治

根据我国《煤矿安全规程》对煤矿预防瓦斯和防治瓦斯的相关规定和措施, 煤矿生产矿井的通风系统和瓦斯监控系统必须按照规定和要求严格完善, 在高瓦斯矿井, 通风系统和监控系统的要求甚至更加严格, 甲烷传感器必须覆盖所有的工作面、掘进面和回风巷, 控制中心必须能够在第一时间接收到传感器传回来的感应信息, 到瓦斯超过规定浓度时, 控制中心就会自动切断电源, 停止工作面的采煤工作, 保证矿井工人能够安全及时的撤离矿井, 从而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2.1 加强培训提高工人安全意识

对于井下工人严格管理和培训上的不足, 是我国煤矿瓦斯爆炸事件频繁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 多数矿井并不是没有井下安全管理制度, 但是由于相关煤矿从工人到上层都存在着麻痹大意和侥幸的错误意识, 导致煤矿安全管理只有制度却没有执行, 或者有制度执行不到位, 事实上, 煤矿井下安全管理不仅是一个复杂的管理, 而且是一个要求细节的管理, 这就要求煤矿井下安全管理必须要具有程序性, 然而这个程序性的起点首先就是井下工人, 煤矿企业硬性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能只停留于纸面上, 而是要切切实实的转化为行动, 就必须落实到实际操作中。而要有严格而且规范的操作就必须对井下工人进行严格的安全培训, 在培训过程中不仅要培训相关技术还要提升工人的安全意识。在瓦斯安全培训过程中, 首先要让工人了解瓦斯的相关特点以及出现方式和危害, 在此基础上还要培训工人如何在遇到危害时来正确的保护自己, 同时在培训中还要结合案例, 让真实的案例来提醒工人, 让工人时时刻刻谨记安全第一的生产理念, 除此之外, 煤矿企业还要加强安全生产技术设备的投入, 在保证安全培训的同时, 通过硬件投入来为井下安全生产提供重要保障。

2.2 加强通风管理

毋庸置疑, 通风是煤矿瓦斯防治的重要措施之一, 因此, 在实际生产中, 煤矿企业必须注重井下通风管理, 要实行工作面的独立通风, 避免不合理串联通风, 保证井下用风地点供风的连续稳定, 只有这样才能建立及既完善又合理的通风系统。同时, 在生产实践过程中, 要加强局部通风管理工作, 加强掘进工作面通风管理, 井下瓦斯集聚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风流短路或风量不足, 因此在防治过程中, 一是要保证作业规程中要有通风设计, 要有瓦斯风电闭锁装置, 二是要避免循环风的发生。上隅角瓦斯积聚也是煤矿井下瓦斯爆炸的一个重要原因, 解决上隅角瓦斯积聚的主要办法就是引风冲淡、增加风量, 在通风系统安全上要加强通风设施的动态管理, 避免漏风和跑风等问题。

2.3 强化安检技术

在实际生产中, 要制定严格的现场交接管理制度, 而且瓦斯检查员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同时还要加强瓦斯检查力度, 确保瓦斯检查的常态化, 还要制定和规范“一通三防”设施管理制度。瓦斯检查员必须熟悉了解“一通三防”设施, 不仅掌握如何操作, 还应了解各种设施存在的隐患及如何处理, 同时还要对运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 在常态化检查的基础上加大“一通三防”隐患的排查力度。瓦斯安全管理要体现在细节上, 因此, 对瓦斯检查仪器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是必需的, 比如在瓦检仪器是否符合要求;另外, 还要加强通风管理, 严格执行通风方面的规程和规定, 在检查瓦斯过程中要严格填写瓦斯检查记录手册、牌板及有关报表。在瓦斯安全预防方面, 主要采用以下几种方式:一是用如瓦斯抽放、加强通风等方法, 防止瓦斯涌出量的浓度超过规定;二是控制火源, 消灭杜绝非生产需要的火源, 如点火物品带入矿井、采用明火照明等。除此之外, 还要采用专门措施对生产中不可避免的高温热源进行严加控制, 如加强井下火区的管理、禁止井下拆开矿灯等。煤矿企业要想做到降本增效, 就必须在日常生产过程中强化瓦斯安全检查技术, 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预防瓦斯爆炸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1]陈学志.浅谈如何防治瓦斯灾害发生[J].山西煤焦科技, 2006, 8 (8) .

3.浅谈煤矿瓦斯爆炸及防治 篇三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158(2012)10-0397-01

在煤炭开采过程中,瓦斯爆炸、煤尘爆炸、煤与瓦斯突出、中毒、窒息矿井火灾、透水、顶板冒落等多种灾害事故时有发生。在这些事故中尤以瓦斯爆炸造成的损失最大,从每年的事故统计中来看,煤矿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中,绝大多数是由于瓦斯爆炸,约占特大事故总数的70%左右,为此,瓦斯称为煤矿灾害之王。因此,分析瓦斯爆炸原因,制订防治对策,显得特别重要。

一、瓦斯爆炸特点

根据历年煤矿瓦斯爆炸事故统计分析,可以发现有如下一些特点:

①瓦斯爆炸多为大事故;

②事故地点多发生在采煤与掘进工作面;

③瓦斯爆炸造成的破坏波及范围大;

④多为火花引爆;

⑤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均有发生;

⑥瓦斯爆炸多发生在乡镇煤矿;

⑦基建、技改矿井和转制矿井瓦斯爆炸事故多发。

二、事故原因分析

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与许多因素有关,但总的来说,主要与自然因素、安全技术手段、安全装备水平、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等有关,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往往是以上因素相互作用所导致的。

我国煤矿井下开采条件普遍较差。①煤矿井下造成瓦斯积聚的原因很多,但主要有通风系统不合理和局部通风管理不善是瓦斯积聚的主要原因。②煤矿井下引爆瓦斯的火源有:爆破火花、电气火花、摩擦撞击火花、静电火花、煤炭自燃等。但放炮和电器设备产生的火花是瓦斯爆炸事故的主要火源。③矿井安全装备配置不足,“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方针未得到完全落实。许多事故分析发现,违章操作或管理不当而造成了一些本可避免的事故,但未引起重视,最终酿成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因此,管理水平和职工的安全意识对于煤矿的长期安全生产非常重要。④一些煤矿企业由于采煤方法落后,引起矿井采掘布置不合理,通风系统不完善,此外,作业规程编制不符合实际,针对性不强,给安全生产带来了严重隐患。

三、瓦斯爆炸事故的预防措施

1)对煤矿井下的爆破火花、电气火花、摩擦撞击火花、静电火花、煤炭自燃等火源都有一些相应的防治措施,除炸药安全『生检验、电器防爆检验、摩擦火花检验外、还需防止火源与瓦斯积聚在同时同地点出现,如放炮时检测瓦斯浓度,采用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等措施。另外加强明火的管理,严格动火制度,消除引爆瓦斯的火源。

2)优化通风网络及通风系统

合理可靠的通风系统是防止瓦斯事故和控制灾害扩大的重要措施,为此,瓦斯防治工程与采掘工程,必须同时设计,超前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3)隔爆措施

矿井隔爆抑爆装置是控制瓦斯爆炸的最后一道屏障,当瓦斯爆炸发生后,依靠预先设置的装置可以阻止爆炸的传播,限制火焰的传播范围,主要有被动式隔爆棚和自动抑爆装置。

1)被动式隔爆棚。隔爆岩粉棚、隔爆水槽棚和隔爆水袋棚因成本低、安装方便,因而得到了广泛的使用,其中隔爆水袋棚的使用最为广泛。目前研制的XGS型和KYG型隔爆棚,具有适应性强,安装、拆卸和移动方便的特点。

2)自动式抑爆装置。使用压力或温度传感器,在爆炸发生时探测爆炸波,及时将预先放置的水、岩粉、N2,CO2等喷洒到巷道中,从而达到抑制爆炸火焰传播的目的。如ZGB-Y型自动隔爆装置采用高压氮气引射消焰剂,能将爆炸限制在距爆源40-60m之内;YBW-1型无电源触发式抑爆装置,适合安装在距爆源20-45m的巷道中;ZYB-S型自动产气式抑爆装置采用实时产气原理,当传感器接收到燃烧或爆炸火焰时,触发气体发生器快速产生的高压气体喷洒消焰剂,抑制火焰的传播。

4.煤矿瓦斯防治技术题库 篇四

2.瓦斯是一种(混合物)

3.甲烷是一种可燃气体,其爆炸下限为(3%)

4.甲烷是一种可燃气体,其爆炸上限为(16%)

5.瓦斯在一定压力下以游离和(吸附)两种状态赋存在煤体中

6.煤层瓦斯压力是(游离态)瓦斯呈现的7.瓦斯含量是指单位重量和单位体积的煤岩所含的瓦斯量,一般表达的单位是(米³/吨)

8.瓦斯含量包括游离瓦斯含量和吸附瓦斯含量,其中游离瓦斯含量占总含量的(10%---20%)

9.在理论上,当瓦斯浓度达到(9.5%)时,瓦斯可以和空气中的氧气完全反应,爆炸强度

最大

10.瓦斯涌出的形式,除普通涌出外,还有(特殊涌出)

11.表示矿井瓦斯涌出量的方法有绝对瓦斯涌出量和(相对瓦斯涌出量)两种

12.相对瓦斯涌出量是指在矿井(正常生产)条件下,月平均日产/吨煤所涌出的瓦斯含量

13.相对瓦斯涌出量用(m³/t)

14.煤层瓦斯抽放出的瓦斯都是煤层中赋存的(游离)瓦斯

15.瓦斯抽放是治理煤矿中瓦斯爆炸事故的(根本)措施

16.我国是以(矿井瓦斯涌出量的大小)作为是否进行瓦斯抽放的基本条件

17.矿井绝对瓦斯涌出(大于等于40m³/min)

18.一个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5m³/min),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时,必须进行瓦斯抽放

19.一个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3m³/min),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时,必须进行瓦斯抽放

20.年产量不大于(40万吨)的矿井,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15m³/min时,就必须进行

瓦斯抽放

21.煤层瓦斯抽放时,煤层瓦斯压力(越大),瓦斯抽放越容易

22.按抽放瓦斯来源不同,将瓦斯抽放方法分为本煤层瓦斯抽放,邻近层瓦斯抽放和(采空

区)瓦斯抽放

23.按抽放与采掘时间关系不同,将瓦斯抽放方法分为采前抽放,采中抽放和(采后)抽放

24.边采边抽,边掘边抽属于(采中)瓦斯抽放

25.边采边抽的瓦斯抽放方法适用于(本煤层)瓦斯抽放

26.在目前抽放技术情况下,抽放效果最好的抽放方法是(邻近层抽放)

27.煤与瓦斯突出多发生在(石门揭煤工作面)

28.在混合气体中,当氧气浓度低于(12%)时,瓦斯就失去爆炸的可能性

29.瓦斯爆炸的条件有3条,(三项条件必须同时存在,瓦斯才能)爆炸

30.在瓦斯防治工作中,必须从采掘安全生产管理上采区措施,防止(瓦斯积聚超限)

31.停风区中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时,必须制定安全排瓦斯措施,报矿技

术负责人批准

32.在煤矿井下,瓦斯的危害不包括(有毒性)

33.在煤矿井下,瓦斯容易局部积聚的地方有(掘进上山迎头)

34.瓦斯沿深度方向呈带状分布,甲烷带中的甲烷含量可达(80%)

35.开采瓦斯风化带煤层时,相对瓦斯涌出量一般不超过(2m³/t)

36.瓦斯空气的混合气体中氧气浓度必须大于(12%),否则爆炸反应不能持续

37.下列哪种物质不能降低瓦斯的爆炸下限浓度(惰性气体)

38.新建矿井的所有煤层的自燃倾向性由地质勘探部门提供煤样和资料,送国家授权单位作

出鉴定,鉴定结果报(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39.下列各地点中,(矿井主要运输巷)应设主要隔爆棚

40.主要隔爆水棚的用水量按巷道断面计算,不得小于(400L/m²)

41.辅助隔爆水棚的用水量按巷道断面计算,不得小于(200L/m²)

42.下列(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应设置辅助隔爆棚

43.瓦斯在煤层中的垂直分带,最下层的分带是(甲烷带)

44.与无露头煤层相比,有露头煤层内的瓦斯含量(小)

45.在测定瓦斯浓度时可以用以下哪种方法(瓦斯浓度测定仪法)

46.根据下列哪项可以确定瓦斯风化带的深度(相对瓦斯涌出量)

47.从煤的变质程度来讲,生成瓦斯量最大的是(无烟煤)

48.在同样的瓦斯压力和温度下。下列哪种煤能保存更多的瓦斯(无烟煤)

49.同一种煤质时,下列哪种顶板保存的瓦斯量最大(不透气的泥岩)

50.专用排瓦斯巷内风速不得低于(0.5m/s)

51.瓦斯喷出区域的掘进通风方式必须采用(压入式)

52.瓦斯抽放时,如利用瓦斯,则瓦斯浓度不得低于(30%)

53.瓦斯抽放时,如不利用瓦斯,采用干式抽放瓦斯设备时,抽发瓦斯浓度不得低于(25%)

54.井下爆破时产生的火焰不能引燃瓦斯,是因为(火焰存在时间短)

55.下列现象中煤与瓦斯突出的前兆是(瓦斯涌出量增大,工作面温度降低)

56.煤与瓦斯突出频率高而强度低,下列选项哪个不是可能的原因(煤质坚硬)

57.煤与瓦斯突出频率低而强度高,下列选项哪个不是可能的原因(煤层酥松)

58.开采厚度等于或小于(0.5m)的保护层时必须检验实际保护效果

59.揭开煤层后,在石门附近(30)米范围内掘进煤巷时,必须加强支护,严格采取防突措

60.震动放炮要求(1)次全断面揭穿和揭开煤层

61.瓦斯抽放中,随掘随抽的方式是利用巷道两侧及工作面前方的(卸压带)抽放瓦斯

62.下列因素中,(测点布置)与工作面瓦斯涌出无关

63.在煤层开采中,下列哪种顶板管理方式瓦斯涌出量大(全部垮落法)

64.下列哪种物品可以带入井下(棉织品)

65.下列选项哪种情况不容易引起瓦斯异常涌出现象(工作面正常放炮)

66.个别井下机电硐室,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可设在回风流中,但进入机电硐室瓦斯浓度不

得超过(0.5)%,并必须安装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

67.从防止静电火花方面,下列哪种情况不适合井下使用(塑料管)

68.用岩粉阻隔瓦斯爆炸时,撒布岩粉长度为(300)m

69.用岩粉阻隔瓦斯爆炸时,要使不然物含量大于(80)%

70.主要隔爆水棚的长度不小于(30)米

71.矿井瓦斯积聚常常在巷道上部是由于(瓦斯比空气轻)的原因

72.矿井瓦斯是井下从煤岩中涌出的以(甲烷)为主的有毒、有害气体的总称

73.下列哪项不属于井下容易发生局部瓦斯积聚的地点(井底车场)

74.区域性防突措施主要有(开采保护层)和预抽煤层瓦斯两种

75.局部通风机实行的“三专”供电,即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电路

76.一个矿井只要有(1)个煤层发现瓦斯,该矿井即为瓦斯矿井

77.低瓦斯矿井的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10)m³/t

78.高瓦斯矿井的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大于(10)m³/t

79.高瓦斯矿井的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40)m³/min

80.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

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81.采掘工作面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禁止爆破

82.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

83.对因瓦斯浓度超限被切断电源的电器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时,方可

通电开动

84.一个采煤工作面的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5)m³/min时,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的,必须建立抽放系统

85.一个掘进工作面的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3)m³/min时,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的,必须建立抽放系统

86.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或等于(40)m³/min时,必须建立抽放系统

87.瓦斯抽放地面泵房和泵房周围(20)m内,禁止堆积易燃物和明火

88.瓦斯积聚是指体积超过0.5m³的空间瓦斯浓度达到(2)%的现象

89.目前,我国煤矿按瓦斯涌出形式和涌出量大小,将矿井瓦斯等级分成(3)个等级

90.在相同裂隙发育条件下,下列哪种地质构造储存的瓦斯量最多(背斜)

91.煤层中有流通的地下水时,煤层中的瓦斯含量会(降低)

92.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局部防突措施(开采保护层)

93.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低于(20)%

94.当空气中氧气浓度小于(15)%时,人无力进行劳动

95.当空气中氧气浓度小于(12)%时,人有生命危险

96.当空气中氧气浓度小于(3)%时,人立即死亡

97.瓦斯在煤层中流动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即扩散运动和(渗流运动)

98.根据突出预测的范围和精度,煤层突出危险性预测可分为区域预测和(工作面预测)

99.下列哪些气体的存在可使瓦斯爆炸下限升高,爆炸上限降低(二氧化碳)

5.煤矿瓦斯防治与抽放 篇五

1、加强通风体系的优化与办理在通风体系的规划上,首选利于瓦斯办理与办理的通风方法,严厉将采掘供风分开,完成合理的风量分配。优化通风网络,对一些长期搁置巷道进行临时封闭,以削减通风设备使用量,进步设备质量和有用风量率。加强通风巷道、通风设备的办理,使通风体系优化安稳。

2、采取下行通风

实践证明,采煤工作面实施下行通风具有降温、降尘和削减瓦斯涌出的特色,下行通风时,风流方向与瓦斯上浮方向相反,增加了瓦斯与风流的混合才能,使瓦斯不易积累,一起降低了工作面两端及工作面与采空区的压差,按捺了采空区的瓦斯涌出。故关于高瓦斯区工作面在一般瓦斯涌出不超过3m³/min的条件下,优先选用下行通风作用极好。如在工作面第一次处置瓦斯超限时,选用下行通风按捺了瓦斯超限,确保了安全出产。

3、选用均压调整技能

经过构筑有用的瓦斯管设备,调整工作面、采空区的压能散布,使采空区易于操控和办理。均压调整技能手段多样,方法、方法各不相同,选用时必须充分考虑到各种因素以适应现场实际。

4、使用负压抽放技能

6.煤矿瓦斯防治管理制度 篇六

为提高我矿瓦斯治理能力,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体系有效化矿井。根据《关于开展全市煤矿瓦斯防治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六盘水安监通(2016)26 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我矿瓦斯治理,有效遏制煤矿瓦斯事故,现制定大河煤矿瓦斯防治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一、成立领导检查小组

2016年4月10日,我矿成立瓦斯防治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全面、专项、有针对性的组织瓦斯防治专项检查工作。组长:李刚华

副组长:张忠强、郭启兵

成员:朱长贵、张长发、冯佳、何方、徐贤富、鄢威巍、石满江、唐春、周作伍、余浪、文永厚、赵友平、冯泽华、王仕祥

二、检查小组职责

组长:负责全矿瓦斯防治专项检查工作的人、财、物协调; 副组长:负责全矿瓦斯防治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编制及审批,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制定措施及时整改,并且督促检查瓦斯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

成员:负责全矿瓦斯防治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具体工作;负责检查排查矿井通风系统,防尘系统,供水系统,排水系统安全隐患及问题;负责检查全矿瓦斯治理所需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负责全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完善及管理工作。

三、检查内容。

严格按照《盘县煤矿瓦斯防治专项检查重点内容》(盘安监管通字【2016】40号附件)的规定要求,结合我矿实际认真进行瓦斯防治专项检查工作,对照检查内容对我矿井下进行隐患全面排查。

四、工作安排

从201 6 年4 月10 日起,分三个阶段完成大河煤矿瓦斯防治专项检查工作。

1、自查自改(第一阶段,4月10日至4月12日)。我矿要结合实际,对本矿瓦斯治理各环节的工作开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的大排查,找出瓦斯治理工作的薄弱环节,坚决堵住安全生产漏洞。全面的进行隐患排查

2、编制大河煤矿瓦斯防治专项检查隐患整改方案(第二阶段,4月13日至4月24日)。对排查出的隐患及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整改工作人员;按照“五定、五真”要求落实整改销号工作。

3、复查验收及总结(第三阶段,4月24日至4月27日)。整改完成后由大河煤矿瓦斯防治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查验收;对整改不合格的规定时间内整改。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整改不合格的追究相关责任人,根据情况予以500-5000元处罚;复查验收合格后由领导小组提出自查报告,在4 月28 日前报县煤矿瓦斯防治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做好行管部门对我矿瓦斯防治专项检查隐患整改复查验收的迎检工作。将需要检查的相关资料、文件专门存档 以便检查。

四、工作要求

1、我矿要立足于查大系统、除大隐患、防大事故,高标准,严要求对矿区内进行全覆盖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按照相关要求整改完毕,重大隐患要建档立案。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为大河煤矿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2、严格隐患整改落实。对在专项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限期整改完成,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时限和复查销号程序,确保每一条安全隐患都整改落实到位。明确专人跟踪督促整改,确保隐患及时消除。

3、做好复查验收总结工作。认真对每条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收,做到“五定、五真”整改销号工作。做好此次瓦斯防治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4、积极配合行管部门的检查、复查验收工作。矿办公室主任准备好迎检场所的文明卫生,招待的相关物品,下井衣裤等。

附:《盘县煤矿瓦斯防治专项检查重点内容》

1、矿井和采区生产布局合理,回采工作面采用正规采煤方法,矿井、采区采掘工作面数量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突出矿井的运输和轨道大巷、主要风巷、采区上山和下山(盘区大巷)等主要巷道要布置在岩层或非突出煤层中.

2、优化通风系统、完善通风设施,保证矿井和各用风地点风量充足、风流稳定,实现通风可靠。突出矿井井巷揭穿突出煤层前,必须具有独立的、可靠的通风系统;矿井、采区、采掘工作面必须具有独立的回风系统,采区回风巷必须实现专用回风。

3、矿井要建立通风设施日常检查和维护制度,保持通风设施完好可靠;防突风门的砌筑要进行专门设计,其设置的位置、质量、强度必须满足防突的要求。废弃巷道、采空区、盲巷和暂时不用的巷道要及时进行封闭;总回风巷、主要回风巷不得设置风流控制设施;井下密闭必须挂牌、上图,启封密闭必须编制专门措施。

4、矿井供风量必须满足所有采掘工作面及硐室的风量需求,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满足用风需要,实现双回路供电,并具备反风功能;保证井下巷道断面及高度符合要求,各用风点的风量充足、风速符合规定。

5、掘进工作面必须采用局部通风机通风或全风压通风,局部通风机及附属设施的安装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杜绝循环通风;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掘进工作面必须实现“三专两闭锁”、“双风机、双电源”,并实现主、备风机自动切换;局部通风机要保持连续运转,不得随意停开,并有专人负责,实行挂牌管理;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杜绝无风、微风和瓦斯超限作业。

6、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建立和完善瓦斯抽采系统,实施瓦斯抽采;瓦斯含量达到或超过8.0m3/t 的煤层(区域)、瓦斯压力达到或超过0.74MPa 的煤层(区域)必须预抽煤层瓦斯,消除瓦斯隐患后,再安排采掘作业,预抽范围和效果必须符合《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的规定;水平延伸、采区接替要保证瓦斯预抽时间和整个抽采作业过程的安全技术要求,实现先抽后采。煤层经预抽瓦斯后,抽采防突效果指标、抽采率指标和可解吸瓦斯含量指标要达到《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的要求。新建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瓦斯抽采系统必须在井筒揭穿煤层前安装完毕并能正常使用。

7、要确保矿井瓦斯抽采与采掘布局协调、平衡,使采掘活动始终在抽采达标的区域内进行。煤层瓦斯抽采工作要做到超前勘查、超前规划、超前设计、超前施工,确保煤层瓦斯预抽时间和预抽效果;矿井生产计划的编制应以矿井瓦斯抽采达标煤量为限,计划开采的煤量不得超出瓦斯抽采达标的煤量;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生产安排必须与瓦斯抽采达标的煤量相匹配,保持生产准备及回采煤量和抽采达标煤量平衡.

8、矿井必须做好抽采半径、抽采孔径、抽采负压等瓦斯抽采参数的优化工作,确保抽采区域不留空白带;矿井要制定可靠的监督保障机制,确保瓦斯抽采工程(钻孔)按设计施工,确保工程量与封孔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可靠性。

9、加强瓦斯抽采系统的维护、管理,要设专门的维护、放水和检测人员,每天对抽采系统进行检查维护,对放水装置进行放水,以增大抽采负压,对抽采参数进行检测,及时掌握抽采浓度、流量、负压等相关参数,对浓度低、流量小,抽采效果不好的抽采钻孔要及时撤除,停止抽采,提高瓦斯 抽采率。

10、划定为突出危险区域内的矿井,必须进行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或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设计、管理;突出区域以外与突出矿井或发生过瓦斯动力现象矿井相邻、开采同一构造单元、相同煤层的矿井必须进行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 鉴定或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设计、管理。

11、突出矿井必须认真按照《防突规定》的要求,编制矿井、采掘工作面专项防突设计,坚持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区域措施强制推行可保必保、应抽尽抽。确保采掘工作做到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

12、突出矿井要优先选择开采保护层,要对保护层的保护效果进行评价,同时抽采被保护层的瓦斯。过地质构造带或揭煤必须按有突出危险性制定防突措施、揭煤设计,并严格执行。

13、突出矿井必须做好区域消突评价和采掘工作面区域验证,预抽后煤体残余瓦斯压力小于0.74MPa 或煤体残余瓦斯含量小于8.0m3/t,严格执行采掘工作面批掘制度,确保采掘工作在消突控制区域内作业。

14、突出矿井要做好瓦斯地质与测量工作,及时编录采掘工作面瓦斯地质资料,采用物探与钻探相结合的方法查明采掘工作面前方地质情况,准确掌握采掘前方瓦斯地质情况,防止误揭误穿突出煤层。

15、突出矿井的采区必须设置采区避难所,掘进工作面反向风门外必须设置避难硐室。避难硐室与避难所的长度、宽度、高度符合要求,设置向外开启的隔离门和与矿调度室直通的电话;安设供给空气的设施,如果用压缩空气供风时,设有减压装置和带阀门控制的呼吸嘴;掘进工作面放炮必须在避难所或避难硐室内进行。

16、加强防突培训工作,突出矿井的区(队)长、班组长、安全员、瓦检员、打钻工和防突员必须按《防突规定))进行防突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17、安全监控系统运行稳定,传感器数量充足,安装位置正确,建立日常管理和维护、调校制度,实现安全监控系统数据准确,报警及时,断电可靠。传感器按规定时间进行调校。监控主机能显示所有传感器的信息,信息能真实反映监测对象的数值或状态。

18、高瓦斯和突出矿井必须建立专门的瓦斯抽采和防突队伍,按标准配足“一通三防”工程技术人员、专职瓦检员、安全员、防突员;建立健全各岗位、各工种防突安全责任制;明确煤矿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矿长是瓦斯治理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是瓦斯治理的技术负责人。

19、制定四量平衡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四量平衡各项工作制度,落实四量平衡管理责任,将四量平衡列为煤矿安全例会的内容定期分析研究,保障四量平衡工作所需的人力、财力和物力投入。20、严格落实“十个必须”、“十个严禁”、“十个防止”和“十项攻坚”等瓦斯治理攻坚措施,煤矿采掘规划、生产计划、采掘接替计划、瓦斯治理规划等相互衔接、部署合理,保证瓦斯治理时间充足。

六盘水恒鼎实业有限公司 盘县淤泥乡大河煤矿

瓦 斯 防 治 专 项 检 查 工 作 方 案

7.煤矿瓦斯灾害防治技术探讨 篇七

煤矿瓦斯灾害是一种对煤矿安全生产有较大影响的自然灾害, 瓦斯事故时刻威胁煤矿安全和职工的人生安全, 所以对瓦斯灾害的防治一直是煤矿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 煤矿工作人员要在技术管理上, 始终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原则, 从源头上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 一直以“先抽后采”作为瓦斯防治的基础, 保证我国煤矿事业的顺利发展。

1 煤矿瓦斯灾害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我国是世界第一大产煤国, 煤炭在我国一次能源消费中约占70%左右, 因而煤炭行业是关系我国国家经济命脉的重要基础产业。然而, 煤炭行业又是我国安全生产形势最为严峻的行业之一, 预防和控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已成为国家和政府层面上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 也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核心任务。

据调查, 在所有煤矿灾害事故中, 尤以瓦斯事故为重, 其中主要以煤与瓦斯突出以及由瓦斯超限而造成的瓦斯爆炸为最主要的表现形式。近年来, 虽然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但仍没有从根本上遏制重大瓦斯事故的发生, 并且瓦斯灾害已成为制约高效集约化开采技术发展和安全生产的最重要因素, 常规或单一的瓦斯灾害防治技术已不能满足煤矿高效安全生产的需要, 强化瓦斯抽采才是防止瓦斯灾害事故最有效的根本途径。

自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煤矿共发生一次死亡百人以上的事故19起, 死亡3162人。其中, 18起是瓦斯爆炸、瓦斯煤尘爆炸、煤尘爆炸、煤与瓦斯突出等, 死亡3052人, 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94.74%和96.52%。

2004~2009年2月底, 全国煤矿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事故28起, 死亡1689人。其中, 瓦斯事故24起, 死亡1558人, 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85.71%和92.2%。如图1为近年来我国事故调查统计图。

2 瓦斯灾害防治技术评析

瓦斯治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思路:

我国煤储层构造复杂, 且煤层多强烈变形, 多数煤田煤体构造破碎严重, Ⅲ、Ⅳ类煤所占比例较重, 煤质松软、坚固性系数偏小, 煤层透气性低, 渗透率一般在 (0.001~0.1) ×10-3μm范围内, 瓦斯抽采效果不佳, 造成瓦斯治理困难。而且随着采掘活动向纵深延伸, 煤层瓦斯赋存以“三高一低” (高应力、高瓦斯压力、高瓦斯含量及低渗透性) 为主要特征, 常规的瓦斯抽采技术难以发挥作用, 抽采率低下, 抽采效果不明显, 瓦斯事故仍时有发生, 因此, 采用强制增透的瓦斯治理和井上下联合抽采的综合治理措施势在必行。

目前, 煤与瓦斯突出防治主要有开采保护层、水力压裂和钻孔抽采三种技术措施。根据规定, 对具有保护层开采条件的煤层应优先开采保护层使煤层整体卸压、消突;但对于不具备保护层开采条件的、单一、低透气性煤层, 在实施防突措施时, 水力压裂与井下常规瓦斯抽采技术相结合就显的尤为重要了。

因井下瓦斯抽采须与煤炭开采工序相协调, 很难保证在抽采瓦斯、降低工作面瓦斯超限压力的同时还达到煤炭高效开采的要求, 常造成抽、掘、采接替紧张, 而且各种井下抽采方法或多或少均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如煤矿井下顺煤层长钻孔抽采效率高、成本较低, 但顺层钻孔施工经常遇到卡钻、喷孔等工程技术难题, 尤其是在突出松软煤层, 钻孔成孔率很低;穿层钻孔抽采方法抽采效率高, 但必须辅助开挖顶板或底板岩巷进行抽采设备布置和钻孔施工, 工期长、工程成本高;保护层卸压抽采面临着卸压效果和工程施工风险的难题等。若仅通过增强井下瓦斯抽采技术和规模来解决突出和瓦斯超限的问题, 不仅影响企业煤炭产量, 瓦斯治理成本也将大大增加, 抽采效果也受到限制。而地面采动井抽采则是一种抽采瓦斯、解决煤矿井下瓦斯超限难题的新方法, 其施工在地面进行, 不影响煤炭回采, 在采区回采前便可以完成, 同时可以连续进行采前预抽、采动抽采和采空区抽采, 从而可实现对煤层瓦斯的全过程抽采和控制。

3 煤矿瓦斯灾害治理技术

3.1 井下水力压裂技术

水力致裂主要是通过高压驱动水流压入煤中原有的和压裂后出现的裂缝内, 扩宽并伸展这些裂缝, 进而在煤中产生更多的次生裂缝与裂隙, 以便更好地沟通天然裂隙, 增加煤层的透气性。煤矿水力压裂技术分地面和井下2种, 因地面水力压裂因不够灵活方便、成本高、压裂效果不明显而没有推广开来。

目前井下水力压裂应用效果较好, 该技术可在井下充分利用现有的开拓工程, 针对不同煤层瓦斯地质条件编制不同的压裂方案, 实施不同的压裂工艺, 真正做到“一面一策”、“一孔一策”。但是其与其他的煤层注水不同, 在压裂液中添加有一定浓度的表面活性剂, 不仅可更好地湿润煤体, 而且可改变煤体的力学特性, 更多地采排瓦斯;现场工业试验表明:该技术的实施起到了区域瓦斯治理的目的, 可明显降低煤与瓦斯突出、煤尘爆炸和煤层自燃的危险性, 提高瓦斯抽采效果;为低透气性、无保护层开采的煤层区域瓦斯治理和利用开创了一条新途径。

对于条件好的矿井, 在实施水力压裂技术时, 为更多地抽采煤层瓦斯, 达到煤层气开采利用的目的, 可利用泡沫压裂液实施压裂技术。泡沫压裂液具有静液柱压力低、滤失量小、携砂性能好、助排能力强、对地层伤害小等优点, 在相同条件下, 可更好地提升压裂效果, 但其成本较高。对于煤层压裂而言, 一般选择CO2泡沫压裂液为主, 这是因为CO2对煤的吸附能力比CH4强, 在实施压裂时可更多地置换出吸附态的煤层瓦斯。

3.2 地面采动井

地面采动井是近年来逐步发展起来的瓦斯抽采新技术, 地面钻井抽采采动煤层和采空区瓦斯是一种通过在采场地表施工垂直钻井到煤层采动可能形成的覆岩裂隙带或煤层内, 通过预裂或者采动影响增强煤层的透气性, 从而使得瓦斯能够尽可能多的经由煤岩体的裂隙网络通道和钻井直接抽采到地表, 以达到降低回采工作面瓦斯涌出量, 缓解瓦斯超限压力和开发煤层气的目的。

地面采动井一般均可做到采前预抽、采动抽采和采空区抽采, “一井三用”;采前预抽主要用于采区回采前进行煤层气开发;采动抽采主要是利用回采工作面对煤岩体扰动提高其透气性的特点增强瓦斯抽采率、缓解通风压力;采空区抽采主要是解决回采工作面推过后采空区瓦斯, 以降低采空区瓦斯向回采工作面涌出的量, 解决回采工作面瓦斯超限的难题。该方法是提前将预采高瓦斯煤层中的瓦斯进行释放并加以利用, 降低煤层中的瓦斯含量, 从根本上解决煤矿瓦斯事故。

地面采动井的布孔位置直接关系到后期抽采效果的好坏, 在满足总体抽采效能的同时, 其布孔位置宜选取采场中间位置, 以尽可能增加使用寿命;在倾斜煤层情况下, 考虑到重力方向的影响, 宜将地面钻井布井位置由采场中部向回风巷方向有所偏移, 一般与回风巷的距离约为工作面斜长的1/3;再钻孔垂向上, 一般要求钻孔终孔位置在冒落带上方的裂隙带内, 距开采层距离为30~40m时最为合适。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 目前我国煤矿瓦斯灾害已成为我国事故灾害之首, 因此, 做好煤矿瓦斯灾害防治工作对我国煤矿事业具有重大的意义。因此相关部门应该进一步加强科技攻关, 同时加大装备的改良, 因矿制宜, 扬长避短, 使瓦斯抽放多元化, 实现煤与瓦斯共采, 创本质安全型煤矿。

参考文献

[1]金焕章, 高明涛, 杨洪伟, 刘灿振, 赵官.煤矿矿井瓦斯基本参数测试与分析[J].山东科技大学学报 (自然科学版) , 2009:12~15.

[2]杨兴.回采工作面瓦斯治理的新途径[J].科技资讯, 2007:22~24.

8.浅析煤矿瓦斯灾害原因及防治措施 篇八

【关键词】瓦斯灾害;防治措施

煤炭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为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是煤炭产业的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其中瓦斯灾害是煤矿伤亡、损失最大,而且频繁发生的事故。因此分析煤矿瓦斯灾害的现状,探究瓦斯灾害发生的条件和原因,进而探讨预防和治理措施,对保障井下矿工的生命安全,促进煤炭工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1.煤矿瓦斯灾害现状

瓦斯的主要成分是烷烃,其中甲烷占绝大多数,另外还含有二氧化碳、氮气、硫化氢、水汽等。

当瓦斯浓度达到爆炸界限(一般为5%~16%)时,就有可能发生爆炸。瓦斯爆炸会产生高温高压,使爆源附近气体以极大速度向外冲击,不仅会破坏井巷设施,中断生产,有时还会引起煤尘爆炸、矿井火灾、井巷垮塌等二次事故,而且爆炸后生成的有害气体,造成大量人员伤亡。

瓦斯使人窒息,遇到火源会发生爆炸,而瓦斯爆炸还会引起煤尘爆炸。瓦斯已经成为煤矿安全生产的最大隐患,矿井瓦斯灾害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大威胁。

瓦斯灾害事故已经占全国煤矿重大事故总数的70%以上。据统计,1990-1999年,全国煤矿共发生3人以上的死亡事故402起,共死亡27495人,其中:瓦斯事故2767起,共死亡20625人,占3人死亡事故总数的69.14%,死亡人数的75.01%。

由此可见,煤炭安全生产问题早就应该提上议事日程,而瓦斯灾害的研究与防治也值得我们关注。

2.煤矿瓦斯灾害发生的条件和原因分析

瓦斯爆炸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定浓度的瓦斯、高温火源、充足的氧气。下面将介绍三个必备条件与瓦斯灾害发生的关系,以及原因分析。

2.1一定浓度的瓦斯

瓦斯与空气混合后,按照体积来计算,瓦斯含量在5%~16%之间时,遇到火源后就能引起爆炸。5%~16%这个瓦斯含量就是瓦斯的爆炸界限。

当瓦斯浓度低于5%时,遇到火焰会在火焰的外围形成燃烧层,不会爆炸;当瓦斯浓度高于16%时,遇到火仍会燃烧,但是失去了爆炸性;当瓦斯浓度为9.5%是,由于瓦斯和氧气完全反应,其爆炸威力最大。

需要说明的是,瓦斯爆炸界限不是固定不变的,它会随温度、压力增大、别的气体或煤尘的混入等因素的影响。

2.2高温火源

瓦斯的引火温度,也就是点燃瓦斯的最低温度,是引发瓦斯爆炸的必备条件。而电气火花、煤炭自燃、明火作业、井下抽烟、违章放炮、火柴、打火机以及摩擦、撞击产生的火花都可以点燃瓦斯。

2.3氧气含量

在空气与瓦斯混合的气体中,如果空气中的氧气浓度降低时,瓦斯爆炸界限就会随之而减小。当氧气含量低于12%时瓦斯就会失去爆炸性。

3.瓦斯杂货的预防与治理措施

上文已经提及到《瓦斯爆炸需要三个必备条件,而在井下生产过程中,有矿工惊醒工作,不可能通过降低氧气浓度来达到防治瓦斯爆炸的目的。必须保证氧气浓度,因此,为杜绝瓦斯灾害,杜绝高温火源和防止瓦斯浓度达到爆炸界限成为关键。

3.1瓦斯抽放是一个根本治理措施

建立良好的矿区通风系统,保证稳定的工作面通风,稀释瓦斯的浓度来消除引爆的危险性。

3.2杜绝明火火源

建立严格的检身制度,杜绝非生产需要的火源,如井下严禁吸烟,携带如火柴、打火机等点火物品入井,明火照明等。对生产中无法避免的高温热源,可以采用专门的措施来眼见控制,像只准许使用特制的矿用安全炸药和电器设备,加强井下火区的管理,禁止井下拆开矿灯等。

3.3加強瓦斯浓度的见得,可以专门配备瓦斯检查工作人员坚强检查,可以每隔几十分钟检查一次;或者装备瓦斯在线自动检测系统,可得到工作点瓦斯浓度的实时连续变化情况。一旦瓦斯浓度达到0.4%,则暂时停工,并采取措施,直至达到要求,才能复工。

4.小结

矿井瓦斯灾害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大自然灾害,他不仅破坏了煤矿的正常生产活动,而且还严重危害了井下矿工的生命人生安全,成为制约煤矿安全生产的主要因素。但是对于瓦斯灾害我们也不要“谈虎色变”,同样我们决不能掉以轻心。利用科学的手段,严格的纪律和健全的法律制度保障,严格要求、管理。总之,在我国已经开始了对瓦斯灾害的预防和治理措施的研究,随着科技的发展进步,在理论和实践方面研究的不断深入,煤矿安全生产状况一定能够得到改善,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张铁岗著.矿井瓦斯综合治理技术[M].北京:煤炭工业出版社.2001

[2]茅文达.云台山隧道施工瓦斯防爆问题探析[J].隧道建设.1990(4).2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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