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装作业事故应急预案

2024-08-13

吊装作业事故应急预案(8篇)

1.吊装作业事故应急预案 篇一

钢结构及大型屋面板吊装应急预案

**********有限公司

********改造工程

钢结构及大型屋面板吊装应急预案

编制:

审批:

***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 2013年4月30日

*****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

钢结构及大型屋面板吊装应急预案

1、概述...............................................3

2、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3

3、组织机构及职责......................................4 3.1应急组织体系......................................4 3.2职责.............................................5

4、预防与预警.........................................7 4.1危险源监控........................................7 4.2预警行动...........................................7

5、应急处置...........................................7 5.1响应分级.........................................7 5.2响应程序.........................................8 5.3处置及预防措施....................................9 5.4工程附近医疗机构.................................11

*****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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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概述

(1)为了预防和减少吊装施工事故方面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对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主动进行评价,识别应急响应需求,对发生和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进行准备和控制,以便减少紧急情况或事故可能带来的安全方面的危害,特制定本方案。

(2)编制依据: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安全技术规范》 JGJ276-2012(3)编制原则:

①预案是针对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受到严重破坏而又具有突发性的事故、灾害,如触电、机械伤害、坍塌、火灾及自然灾害等。

②预案以努力保护人身安全为第一目的,同时兼顾财产安全和环境防护,尽量减少事故、灾害造成的损失。

③预案是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处理程序和措施。

④预案要结合实际,措施明确、具体、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⑤预案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2、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在吊装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起重作业事故主要体现在:(1)超载吊装或违反安全规程操作,造成重大事故(如倾倒、*****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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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臂);

(2)吊装作业时吊车腿没有按照地质情况和吊装极限考虑;(3)自然灾害(如雷电、沙尘暴、地震强风、强降雨、暴风雪等)对设施的严重损坏。

(4)人员高空坠落、机械伤人等人身伤害。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

事故现场抢救组

事故现场救护组

事故现场保护组

事故现场通讯组

(1)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人员组成: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及公司安全科负责人等组成,工程管理部是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常设办公机构。

(2)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机构组成:由项目部经理、项目副经理、*****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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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作业班组长等人员组成,项目部经理任组长。

组长: 成 员:

①事故现场抢险组人员组成:由项目部安全负责人任组长,作业队负责人、专业工长组成。

组长: 成 员:

②事故现场救护组人员组成:由项目部副经理任组长,相关人员组成。

组长: 成 员:

③事故现场救援组人员组成:由项目部骨干任组长,现场保安人员组成。

组长: 成 员:

④事故现场通讯组人员组成: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任组长,现场其他应急小组负责人组成。

组长: 成 员:(4)社会救援机构电话

宜宾县人民医院急救中心: 120

火警: 119

匪警: 110 3.2职责

(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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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事故救援的整体指挥;

2)、负责建立公司网络系统,保证与各分公司、项目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并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的汇报工作;

3)、负责成立事故调查处理小组,对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行监督。(2)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指挥处理紧急情况,保证突发事件按应急救援预案顺利实施;

2)、负责事故现场的抢险、保护、救护及通讯工作; 3)、负责所需材料、人员的落实;

4)、负责与上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联系及情况汇报; 5)、负责与相邻可依托力量的联络求救; 6)、负责工程项目生产的恢复工作。(3)项目部应急专业组职责:

1)、事故现场抢险组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紧急抢险工作,包括受困人员、现场贵重物资及设备的抢救、危险品的转移等。

2)、事故现场救护组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紧急救护工作,及时组织护送重病伤员到医疗中心救治。

3)、事故现场保护组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人员的清点及疏散工作。

4)、事故现场通讯组职责:负责收集相关单位部门的通信方式,保证各级通讯联系畅通,做好联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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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建立健全工程项目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方法与程序,完善危险源辩识工作,对危险源进行识别和评估。在技术和管理措施上加强重大事故危险的监控,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对危险设备的危险区域予以明显标识,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现场施工使用35T汽车起重机一台,用以吊装钢屋架及大型屋面板。

4.2预警行动

如遇意外发生时,在现场的项目管理人员要立即第一时间用电话向项目经理汇报险情。项目经理立即召集抢救指挥组其他成员,抢救、救护、防护组成员携带着各自的抢险工具,赶赴出事现场。

项目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向有关部门逐级上报。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单位、联系电话、报告人、伤亡人数等简要情况。

5、应急处置

5.1响应分级

为确保正常施工,预防突发事件以及某些预想不到的、不可抗拒的事件发生,事前有充足的技术措施准备、抢险物资的储备,最大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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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国家财产和经济损失,必须进行风险分析和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

5.2响应程序

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发生无法预料的需要紧急抢救处理的危险时,应迅速逐级上报,次序为现场、项目部(建设单位工程项目部、监理部)、公司。由各应急小组收集、记录、整理紧急情况信息并向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及时传递,并有由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主持紧急情况处理会议,协调、派遣和统一指挥所有车辆、设备、人员、物资等实施紧急抢救和向上级汇报。事故处理根据事故大小情况来确定,如果事故特别小,根据上级指示可由施工单位自行直接进行处理。如果事故较大或施工单位处理不了则向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进行请示。

(1)值班人员负责现场工作。

(2)紧急情况发生后,现场要做好警戒和疏散工作,保护现场,及时抢救伤员和财产,并由在现场的项目部负责人指挥,在3分钟内电话通报到项目部值班人员,主要说明紧急情况性质、地点、发生时间、有无伤亡、是否需要派救护车、消防车或警力支援到现场实施抢救,如需可直接拨打120、110等求救电话。

(3)值班人员在接到紧急情况报告后必须在2分钟内将情况报告到紧急情况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小组组长组织讨论后在最短的时间内发出如何进行现场处置的指令。分派人员及车辆等在现场进行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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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警戒、疏散和保护现场等。由项目部在30分钟内以小组名义打电话向上一级有关部门报告。

(4)遇到紧急情况,全体职工应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主动积极地投身到紧急情况的处理中去。各种设备、车辆、器材、物资等应统一调遣,各类人员必须坚决无条件服从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长的命令和安排,不得拖延、推诿、阻碍紧急情况的处理。

5.3处置及预防措施

(1)指挥与控制:

各抢救小组到达出事地点,应在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的指挥下分头进行工作:

①首先抢险组应查明险情:确定是否还有危险源。吊装构件、其它构件是否有潜在的危险;人员伤亡情况;商定抢救方案后组织实施。②防护组负责把出事地点附近的作业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并进行警戒不准闲人靠近,对外注意礼貌用语。

③工地值班电工负责切断有危险的低压电气线路的电源。如果在夜间,接通必要的照明灯光。

④抢救组在排除潜在危险的情况下,立即救护伤员:边联系救护车,边及时进行抢救,用担架将伤员抬到车上送往医院。

⑤对倾翻变形吊车的拆卸、修复工作应请吊车厂家来人指导下进行。

⑥事故应急抢险完毕后,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应召集副经理、*****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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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员、安全员和吊车司机及起重工等全体同志进行事故调查,找出事故原因、责任人以及制订防止再次发生类似的整改措施。并对现场存在的隐患进行详细排查,并进行彻底整改。

⑦对应急预案的有效性进行评审、修订。(2)汽车起重机运行的安全技术要求:

①吊车司机操作时,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不准违章作业,严格执行“十不吊”,操作前必须有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并履行签字于续。

②为保证吊装及安装人员的安全,吊装施工现场闲人勿进 ③禁止斜吊,应避免超载吊装。禁止在六级风的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

④绑扎构件的吊索需经过计算,绑扎方法应正确牢靠。⑤指挥人员应使用统一指挥信号,信号要鲜明、准确,司机应听从指挥。

(3)防止高空坠落措施:

①操作人员在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

②在高处使用撬杠时,人要站稳扶稳。

③操作人员在脚手板上通行时,应思想集中,防止踏上探头板。④钢屋架及大型屋面板安装时,必须搭设牢固可靠的操作台,需在梁上行走时,应设置护栏横杆或绳索。(4)防止高空落物伤人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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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地面操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②高处操作人员使用的工具、零配件等,应放在随身佩带的工具袋内,不可随意向下丢掷。

③地面操作人员应尽量避免在高空作业面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过,也不得在起重机的起重臂或正在吊装的构件下停留或通过。

④构件安装后,必须检查连接质量,只有连接确定安全可靠,才能松钩或拆除临时固定工具。

⑤设置吊装禁区,禁止与吊装作业无关的人员入内。(5)防止屋架倾斜措施

为了防止钢屋架倾斜、变形,在地面立起钢屋架时、翻身时吊车抬吊钢屋架两侧底脚,吊点均在钢屋架的上弦。(6)防止吊装脱钩

为了防止吊装过程中产生脱钩现象,我们通过绳索的捆扎方式来解决。吊车采用单根绳索,和钢屋架的上弦采用捆绑式,用卡环连接,在钓钩上采用缠绕式,防止串绳和脱钩。

5.4工程附近医疗机构

宜宾县人民医院,急救电话: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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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吊装作业事故应急预案 篇二

一、旅游安全事故原因分析

旅游是人们为了休闲、娱乐而进行的非定居性旅行或浏览过程中放生的一切关系和现象的总和, 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 受空间、时间、地域制约。因此, 旅游是一项受自然及社会环境综合影响的活动, 任何环节出现异常都可能引起旅游安全问题。常见的旅游安全事故的原因有:

(一) 自然及社会因素

旅游活动的开展需要特定的自然及社会环境, 但自然及社会环境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 具体表现为旅游环境的不安全状态。这种不安全状态包含:自然环境不安全状态与社会环境不安全状态。比如由于洪涝、泥石流、沙尘暴、游行示威、恐怖活动等带来的不利影响。

(二) 旅游者行为因素

旅游者的不文明行为也是诱发旅游安全事故的原因之一, 比如说随意丢弃烟头、或者为了挑战自身极限而参与挑战性、刺激性较强的体育旅游活动, 都存在一定的危险性。

(三) 旅游管理因素

由于旅游活动是个相对复杂的活动, 一旦管理环节出现任何纰漏都有引起旅游安全问题的可能。如果管理者不依照可持续发展原则, 肆意进行旅游开发, 对旅游地生态环境将造成一定破坏, 可能会给游客带来不安全隐患;悬壁、桥梁等危险地方未设置警示牌或未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可能会诱发游客的不安全行为, 从而酿造旅游安全事故。

二、我国旅游安全救援状态与特点

截至目前, 我国旅游救援工作已经初步形成, 成立了全国性的旅游安全救援机构。但纵观全局, 我国旅游安全救援工作的开展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我国旅游安全事故应急具有零散性、无序性, 分散的救援机构还不足以确保我国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成功, 需要在旅游管理部门的指导下结合公安、消防、武警、医疗卫生等多个部门联合形成有效的社会救援体系。

三、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旅游业包括:衣、食、住、行、购、娱等多方面内容, 并涉及科、教、文、卫、交通等多个事业部门。因此可以说旅游业是一个结构繁杂的系统。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会使游客生命财产受到损害。因此, 有必要以市为单位建立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 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

首先应对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进行规范及等级进行划分, 其次旅游救援应坚持属地化原则, 根据不同事故级别采用不同级别的政府预案, I级突发事件应启动国家旅游局应急预案, II级重大事故应启动省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应急预案。

(二) 组织领导

应该建立以市委领导为主体的旅游救援指挥中心, 负责对整个旅游安全事故救援工作的开展、统筹及协调, 并贯彻整个旅游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执行。

(三) 市指挥中心下设机构

1.办公室

办公室的主要任务是及时掌握安全事故发生动态, 及时做到上传下达, 通常应由市政府办公室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一职。

2.救护组

救护组主要负责现场救护及转移伤者的工作, 应由市卫生局局长担任救护组组长一职, 事故生后要及时调动医院的医疗救护队伍奔赴现场, 并在现场建立临时急救中心。

3.保卫组

保卫组负责对事故现场的保卫工作, 应由公安局局长担任组长一职。事故发生后维持现场秩序, 疏导交通、排查取证, 并协调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

4.安置组

安置组顾名思义主要负责对受害者的安置工作, 应由民政局负责人担任组长一职, 具体来说负责对旅游安全事故伤者及亡者家属的临时衣、穿、住、行的安置工作, 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对伤者的转移, 亡者尸体处理。

(四) 紧急处理原则与要求

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 有关部门应迅速做出以下反应:当事故发生后, 应立即开展现场抢救工作, 并及时向旅游救援指挥中心报告。市旅游救援指挥中心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并组织相关部门奔赴现场处理。待旅游事故基本处理完毕后, 由事故发生单位向旅游局等政府部门递交关于此次旅游安全事故的书面材料及总结。

(五) 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案例

2007年7月13日中午, 西藏318国道曲水段桃花村境内发生特大旅游交通事故, 由于此次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在5名以上, 事故发生后, 西藏自治区旅游局迅速启动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并成立了“7.13事故善后处理领导小组”, 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妥善接待遇难者家属、安置受伤人员就医及转院, 进行遇难者保险金赔付等事宜, 在“7.13事故善后处理领导小组”的多次协商下, 最终达成赔偿事宜, 做到妥善处理事故。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有效协调各相关部门, 将事故危害降至最低, 就是挽救群众生命财产。

四、结束语

为确保我国旅游继续保持健康、持续、蓬勃的发展态势, 制定科学合理的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疏散避难对策是十分必要的。首先在旅游景观区应建立以市为单位的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包括:医疗、卫生、公安、消防、武警、通讯、民政等多部门。其次, 事故发生后各有关部门应及时履行自身职责, 确保将事故危害降至最小化。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建立不仅是为了确保旅游者及旅游从业人员的安全, 而且是促进我国旅游业健康发展的有效方案措施。

参考文献

[1]刘天虎, 金海龙, 吴佩钦, 胡明雷.登山探险旅游安全保障体系研究——以新疆慕士塔格峰为例[J].生产力研究, 2010 (02) .

[2]岑乔, 黄英.山地景区旅游安全感知与态度研究——基于旅游者和山地景区从业人员的调查[J].技术与市场, 2011 (06) .

3.咽喉交通事故的应急预案 篇三

易引起窒息的食物

果冻

我国从2006年5月1日起在生产领域开始实施规定杯形凝胶果冻直径不得小于3.5厘米。但生活中不是只有直径3.5厘米以下的小果冻可能导致宝宝窒息,其实对于5岁以下的宝宝来说,直径在3.5厘米以上的果冻同样很危险。宝宝把果冻咬碎以后,碎果冻分散到支气管口的话,就非常危险。因此,不要给5岁以下的宝宝买果冻当零食。

珍珠奶茶

珍珠奶茶对3岁以下的宝宝来讲,的确存在危险。由于要吸上“珍珠”,所以喝珍珠奶茶用的吸管很粗。但很多“珍珠”的大小和吸管并不完全匹配,饮用时要用很大力量才能将“珍珠”吸进嘴里。这种状况对成人来说问题不大,但对发育成长尚未完全的宝宝来说则相当危险。因为宝宝牙齿还没长齐,喉管和气管较细,喉部反射本领也差,当吸入“珍珠”时,很容易因用力过大而被噎住,形成呼吸道异物。

葡萄

葡萄的颗粒正适合宝宝一口吞下,如果家长给剥过皮后,让宝宝吸进嘴里,葡萄柔软而光滑,很可能会因用力过大堵住气管。如果在吃东西时跑跑跳跳,更容易出危险。因此宝宝在吃葡萄、李子、樱桃等食物时,要坐在一处,安静地吃,并提醒宝宝慢慢吃。

QQ糖

QQ糖个体较小、口味甜,且有弹性,在外包装上一般也没有安全提示,如果边吃糖边说话,很可能不巧就卡在气管中,容易引起窒息。如果宝宝未满2岁吃QQ糖的危险较大,最好不要给宝宝吃。

果仁

花生仁、瓜籽仁、杏仁等颗粒小,宝宝牙齿未长全,不能将它们充分嚼碎,如果吃时不小心,很可能吸入气管。因此2岁以下宝宝不要喂吃整粒的果仁食物,可把果仁碾碎放在粥里。异物窒息急救法

一旦出现异物窒息,由于脑部缺氧超过四至六分钟就会造成永久损伤,因此,异物吸入导致窒息的处置,应着重于急救黄金时间。

一般来说,婴幼儿被异物塞住呼吸道的紧急处理方式,依1岁以下和1岁以上有不同的急救方法,父母一定要学会,最好经常拿个布娃娃进行模拟演练。

1岁以下宝宝急救法

妈妈坐在椅子上,将左前臂架在大腿上,然后让宝宝头冲下趴在妈妈的前臂上,并使宝宝的头低于身体(左手要固定宝宝头部和颈部)。

用右手掌根平稳地敲击宝宝的后背中部,5次即可。在重力和冲击力的共同作用下,异物可被排出。

若呼吸仍未恢复,重复上述步骤。必要时送医院急救。

避免宝宝窒息照顾法

生活中细心照看宝宝,才是避免危险发生的上上策,哪些方面妈妈要注意呢?

1. 宝宝衣服的装饰物,比如小扣子,小花等要结实牢固,否则宝宝会不自觉的把它们从衣服上拽下来,放到嘴里吃。或者在清洗衣服后要检查宝宝衣服上的小配件是否牢固,以防它在你不知道的时候掉到宝宝旁边。

2.如果宝宝正在长牙,最好的磨牙食物是婴儿专用的磨牙棒。不要给他一些胡萝卜条、瓜条之类的自制磨牙食物。虽然这些东西可以缓解长牙给宝宝带来的酸痛,一旦宝宝把这些东西咬掉又不会咀嚼,那么就可能出现噎着、窒息的危险。

3.小宝宝很喜欢从别人的碗里抓东西吃,所以最好给宝宝安置专门的餐椅,防止他抓到一些不能给他吃的食

1岁以上宝宝急救法

让宝宝平躺在硬床上,妈妈站在宝宝足侧。

妈妈两手重叠放在一起,十指互扣并翘起,手掌置于宝宝的肚脐处,快速向下并往前推压5下,直至异物排出。

如未排出,施行人工呼吸,并紧急送往医院进行急救。物。如果有大孩子到你家做客,最好不让宝宝和他一起吃饭,两个不能照顾自己的小家伙,会让事情变得更糟糕。

4.定时更换宝宝的安抚奶嘴。尤其是看到安抚奶嘴上有裂纹时,一定要马上给宝宝换一个新的,以免宝宝吸入安抚奶嘴上破损的地方。另外,安抚奶嘴上的防护罩一定要比宝宝的嘴大。

5.宝宝经常将物体或玩具放入口中,边咬边啼哭或欢笑,加上跳、跑等游戏,因而口内异物易进入气管。此外,父母或较大儿童喂给宝宝不恰当的食物,如瓜籽、花生、糖,或在喂食时故意逗戏、惊吓、打骂,以至食物呛入气管。因此宝宝吃东西时,不可跑跳游戏,不可说笑。

6.宝宝容易发生异物呛入气管,因为他们虽会吃些东西,但又不能充分嚼烂。因此要叮嘱宝宝专心吃,并耐心教会宝宝咀嚼方法,而不是硬吞。

7.对于爱把一些东西放入嘴中的宝宝,要进行教育。一旦发现这种情况,要迅速哄劝宝宝取出异物。

8.应避免给予宝宝钮扣、豆子、硬币、弹珠等小的玩具零件或生活用品,以免宝宝误食或塞住耳、鼻。

p&p温馨提示

1.当异物吸入喉内时,宝宝可能出现呛咳,父母此时不要阻止宝宝咳嗽,有时通过咳嗽,可将异物咳出。

2.咳嗽时,父母不要拍打宝宝背部,以免异物移位。

4.高空作业坠落事故应急预案 篇四

1、高空作业坠落事故应急预案

①、产生高空坠落其主要原因是思想麻痹大意,作业之前设有按以高空安全工作规程执行。

②、准备工作做得仓促,有的工作可以在地面上先做来做,导致在向处工作时间加长消耗体力,引发坠落事故。

③、高空作业使用的安全工作在作用前未作认真检查。

④、高处作业时站在箱子、木桶、铁桶不牢固的结构上工作,而引起坠落。

⑤、梯子不牢固或爬竹梯时底下没人扶梯,梯子向后滑或向两侧倒而坠落。

⑥、遇到下雨刮大风在高处工作,无特殊防护装置,引起坠落事故。

2、预防高空坠落措施

①、凡在离开地而3米以上的地点进行高空作业时强调作业人员应集中精力,严格按以高空安全工作规程执行,防止发生事故。

②、凡能在地面上预先做好的工作都必须在地面上工作尽是减少高空作业。

③、在没有脚手架或者没有樽的脚手架上工作,必须绑好安全带,挂牢安全绳或采取其他可***的安全保护措施。

④、高处作业应一委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材料应用绳拴在牢固的构件上,不问候语随做一日和尚撞一天钟乱放,以防坠落伤人。

⑤、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有关人员,不问候语其他人在工作地点的下面通行或逗留。工作地点下面应有围栏或保护,防止落物伤人。

⑥、不问候语将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要用安全绳子系牢后上下吊送。防止打伤下方工作人员或击毁脚手架,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⑦、使用人字梯必须设有坚固的绞链和限制开度的拉链。更不准用人拉单梯当作人字梯使用。

⑧、电梯通道上,门户前或机械转动部分附近使用梯子时,应有人监护,采取其他安全保护措施。

⑨、小区(大厦)外墙铺设的雨水管,采光并铺设的排水管,温水管修理补漏或更换管子时按规定进入危险场所

A、必须戴安分了符合标准的安全帽,并帽带。

B、合格的安全帽。

C、凡老外架防护作业点,必须在离地面4米搭设固定的安全平网。

⑩、外墙外面清洗时,除在合同中明确提出发生一切事故均由讯息工期方自负外,还必须做好高空作业人员防坠落及高空失落工具砸伤地面人、车辆的监理工作。

⑾、脚手架上工作

A、要认真检查脚手架绑扎固定是否牢固。

B、脚手架上的踏板能否承受讯息工期工作时工具、材料,等载重。

C、脚手架上的保护樽讲师团是否到位及牢固程度。

D、工作时必须带齐安全带的挂钓系挂在牢固构件上。

E、所用工具材料要用绳子吊送,不问候语将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地面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⑿、梯子上工作

A、要先仔细检查铝合金梯、竹梯、木梯是否坚固完整。

B、梯子的支柱应能承受工作人员拾工具、材料的重量。

C、在梯子上工作时,梯与地面的夹角应为60度左右,肯操作人员必须登在距梯顶不于1米的梯蹬上工作。人在梯子上不问候语移动梯子。

D、梯子要安置稳固,在水泥或光滑坚硬的地面上作用梯子,具下端与固定物缚住。禁止把梯子回设在木箱等不稳固的支持物上或容易滑动的物体上使用。

3、高空坠落处理程序

①、紧急救护的基本原则是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伏特加见物不见人一,减轻贪生怕死,减少痛苦。并根据受伤程度进行救护。

②、各管理处离医院远的,应配备急救箱有效急救药品。

③、出血必须先止血。

A、伤口渗血:用消毒纱布盖住伤口,然后进行包扎。若包扎后扔有较多渗血,可再加绷带,适当加压止血或用布带等止血。

B、伤口出血呈喷射状或鲜血液涌出时立即用清洁手指压迫出血点上方(近心端)使血流中断,并将出血肢体抬高或举高,以减少出血量。有条件用止血带止轿。再送医院。

④、骨折急救

A、肢体骨折可用夹板或木棍、竹杆等将断骨上、下方关节固定,也可利用伤员身体进行固定,避免骨折部位移动,以减少疼痛,防止伤势恶化。

B、开放性骨折,伴有大出血者应先止血,固守,并用干净布片覆盖伤口,然后速送医院救治,切勿将外露的断骨推回伤口内。

C、疑有颈椎损伤,在使伤员平卧后,用沙士袋(或其它替代物)旋转状况两侧至颈部固定不动,以免引起截瘫。

D、腰椎骨折应将伤员平卧在平硬木板上,并将椎躯干及二侧下肢一同进行固定预防瘫痪。搬动时应数人合作,保持平稳,不能扭曲。

⑤、颅脑外伤

A、应使伤员采取平卧位,保持气管通畅,若有呕吐,扶好头部,和身体同时侧转防窒息。

B、耳鼻有液体流出时,不要用棉花堵塞,只可轻轻拭去,以利降低颅内压力。

5.大型起重吊装应急预案 篇五

一、应急准备

1、组织机构及职责

(1)项目部大型起重吊装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

组员:生产负责人

安全员

各专业工长

技术员

质检员

值勤人员

值班电话:3136398

(2)

大型起重吊装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对项目突发大型起重吊装事故的应急处理。

2、培训和演练

(1)项目部安全员负责主持、组织全机关每年进行一次按大型起重吊装事故“应急响应的要求进行模拟演练。各组员按其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完成演练。演练结束后由组长组织对“应急响应'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必要时对“应急响应的要求进行调整或更新。演练、评价和更新的记录应予以保持。

(2)施工管理部负责对相关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培训。

3、应急物资的准备、维护、保养

(1)应急物资的准备:简易单架、跌达损伤药品、包扎纱布。

(2)各种应急物资要配备齐全了并加强日常管理。

二、应急响应

1、防大型起重吊装事故发生,项目部成立义务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生产负责人及安全员,各专业工长为组员,主要负责紧急事故发生时有条有理的进行抢救或处理,外包队管理人员及后勤人员,协助副项目经理做相关辅助工作。

2、发生大型起重吊装事故后,由项目经理负责现场总指挥,发现事故发生人员首先高声呼喊,通知现场安全员,由安全员打事故抢救电话“120',向上级有关部门或医院打电话抢救,同时通知副项目经理组织紧急应变小组进行现场抢救。

4、事故后处理工作

1)查明事故原因及责任人。

2)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写出报告,包括发生事故时间、地点、受伤(死亡: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工种、伤害程度、受伤部位。

3)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4)组织所有人员进行事故教育。

5)向所有人员进行事故教育。

6.事故应急预案 篇六

1、目的为使该工程可能出现的火灾、触电等事故,能采取有效的方法抢救被困人员或自救,同时尽可能不使火势蔓延,最大限度减少经济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2、组织机构及职责

由项目部成立应急响应指挥部,负责指挥及协调工作

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3、具体分工如下:

XXX、XXX负责组织人员抢救伤员。

XXX、XXX负责现场设备、物资、车辆调度。

XXX负责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处理。

XXX、XXX负责立即同公司、医院、劳动部门取得联系,说明事故地点、事故情况、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4、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①立即报警。当接到汇报施工现场火灾发生后,指挥小组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并及时通知项目部应急抢救领导小组,以便领导了解和指挥扑救火灾事故。②组织扑救火灾事故。当基地或施工现场发生火灾后,除及时报警外,指挥小组要立即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和员工进行扑救,扑救火灾时按照“先控制、后灭火;救人重于救火;先重点后一般”的灭火战术原则。并派人及时切断电源,接通消防泵电源,组织抢救伤亡人员,隔离火灾危险源和重要物资,充分利用施工现场中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灭火。

③协助消防员灭火。在自救的基础上,当专业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后,火灾事故应急指挥小组要简要的向消防队负责人说明火灾情况,并全力支持消防队员灭火,要听从消防队指挥,齐心协力,共同灭火。

④伤员身上燃烧的衣服一时难以脱下,可让伤员躺在地上滚动,或用洒水扑灭火焰。

⑤保护现场。当发生火灾和扑救完毕后,指挥小组要派人保护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等待对事故原因及责任人的调查。同时应立即采取善后工作,及时清理,将火灾造成的垃圾分类处理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从而将火灾事故对环境污染造成的污染降低到最低限度。

⑥火灾事故调查处置。按照公司事故(事件)报告分析处理制度规定,项目部火灾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指挥小组在调查和审查事故情况报告出来以后,作出有关处理决定,重新落实防范措施。并报公司应急抢救小组和上级主管部门。

5、触电事故应急措施

①现场人员应当机立断地脱离电源,尽可能切断电源(关闭电路),亦可用现场得到的绝缘材料等器材使触电人员脱离电体。

②将伤员立即脱离危险地方,组织人员进行抢救。

③若发现触电者呼吸或呼吸心跳均停止,则将伤员仰卧在平地上或平板上立即进行人员呼吸或同时进行体外心脏按压。

④立即拨打120向当地急救中心取得联系(医院在附近的直接送往医院),应详细说明事故地点、严重程度、本部门的联系电话,并派人到路口接应。⑤立即向所属公司应急抢救领导小组汇报事故发生情况并寻求支持。⑥维持现场秩序,严密保护事故现场。

高空坠落人员伤亡应急措施

① 紧急救护的基本原则是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伏特加见物不见人一,减轻贪生怕死,减少痛苦。并根据受伤程度进行救护。

② 各管理处离医院远的,应配备急救箱有效急救药品。

③出血必须先止血。

a 伤口渗血:用消毒纱布盖住伤口,然后进行包扎。若包扎后扔有较多渗血,可再加绷带,适当加压止血或用布带等止血。

b 伤口出血呈喷射状或鲜血液涌出时立即用清洁手指压迫出血点上方(近心端)使血流中断,并将出血肢体抬高或举高,以减少出血量。有条件用止血带止轿。再送医院。

④骨折急救

a 肢体骨折可用夹板或木棍、竹杆等将断骨上、下方关节固定,也可利用伤员身体进行固定,避免骨折部位移动,以减少疼痛,防止伤势恶化。

b 开放性骨折,伴有大出血者应先止血,固守,并用干净布片覆盖伤口,然后速送医院救治,切勿将外露的断骨推回伤口内。

c 疑有颈椎损伤,在使伤员平卧后,用沙士袋(或其它替代物)旋转状况两侧至颈部固定不动,以免引起截瘫。

d 腰椎骨折应将伤员平卧在平硬木板上,并将椎躯干及二侧下肢一同进行固定预防瘫痪。搬动时应数人合作,保持平稳,不能扭曲。

⑤ 颅脑外伤

a应使伤员采取平卧位,保持气管通畅,若有呕吐,扶好头部,和身体同时侧转

防窒息。

b耳鼻有液体流出时,不要用棉花堵塞,只可轻轻拭去,以利降低颅内压力。c 颅脑外伤,病情复杂多变,禁止给予饮食,应立送医院诊治

⑥坍塌倒塌事故应急措施

a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应急抢险指挥部。

b挖掘被掩埋的伤员及时脱离危险地方。

c清理伤员口鼻内泥块、凝血块、呕吐物等,将昏迷伤员舌头拉出,以防窒息。d进行简易包扎、止血或简易骨折固定。

e对呼吸、心脏停止的伤员予以心脏复苏。

f尽快与120向当地急救中心取得联系,应详细说明事故地点,严重程度、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g组织人员尽快解除重物压迫,减少伤员挤压综合症的发生,并将其转移到安全地方.h若有骨折时应及时用夹板等简易固定后立即送往医院.7、通讯联系

医院急救中心:120火警119

7.吊装作业事故应急预案 篇七

在煤矿生产中, 当发生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时, 如何规范煤矿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 做好煤矿停电事故应急处置的组织协调, 编制有针对性的煤矿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预案, 保证停电事故发生时及时、迅速、有效地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加强对大面积停电事故的控制, 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控制和减小停电事故的影响, 提高处置突发停电事故的应变能力, 以防停电事故的进一步扩大, 最大限度的降低事故危害程度和减少停电时间, 保障人员安全和矿井安全, 在事故后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秩序, 是煤矿安全管理和机电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1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调度运行规程》及《电气事故处理规程》有关规定, 编制煤矿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预案。

2 预案的适用范围

煤矿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 是指全矿停电或某一区域停电后威及人员生命安全和矿井安全, 导致全矿停产或局部停产的安全事故。预案包括下列停电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1) 全矿停电, 威及人员生命安全和矿井安全;

2) 主通风机停电造成矿井通风中断;

3) 井下主排水泵停电造成淹井危险;

4) 综采工作面、掘进工作面或矿井原煤提升运输系统停电导致全矿停产或局部停产;

5) 锅炉系统停电, 供水中断, 导致发生锅炉缺水事故。

3 应急工作原则

1) 停电应急预案是针对停电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威及矿井安全, 导致煤矿停产, 具有突发性的停电事故;

2) 停电应急预案以努力保护人身安全为第一目的, 兼顾矿井安全, 尽量减少停电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3) 停电应急预案是发生紧急停电情况时的处理程序和措施;

4) 停电应急预案是针对实际情况, 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 具有现场可操作性;

5) 停电应急预案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4 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4.1 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煤矿停电事故应急组织机构:由煤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煤矿技术负责人和机电负责人任副组长、煤矿调度室人员和机电管理人员及机电技术人员为成员, 组成停电事故应急小组, 机构设在矿调度室。

4.2 分工及职责

为实现停电事故应急工作的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组织到位和责任落实, 尽快恢复正常供电, 明确分工及职责。

组长:停电事故应急工作的总负责, 全权负责停电安全应急工作。

副组长:协助组长抓好停电事故应急工作。

成员:在应急小组的统一领导下, 密切配合, 按照各自的工作范围和职责分工, 进行停电事故处置的抢修工作。

5 专项停电应急预案

5.1 全矿双回路同时停电应急预案

当发生矿井双回路全部停电事故时, 地面变电站 (所) 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矿调度室, 调度室应立即报告煤矿主要负责人和机电负责人。机电负责人和应急小组成员必须迅速赶赴现场查清停电原因, 地面变电站 (所) 值班人员及时与供电部门电力调度联系, 尽快弄清停电原因, 待采取安全措施排除故障后, 按操作规程进行送电, 注意观察继电保护情况和仪器仪表显示情况。先恢复主通风机和井下主排水水泵等Ⅰ类负荷供电, 再恢复其他生产系统供电和生活系统供电。

5.2 矿井单回路停电应急预案

当正在运行的供电回路受到雷电、刮风、下雨等外部因素或其他原因造成矿井停电事故时, 地面变电站 (所) 值班人员立即报告矿调度室, 调度室应立即报告煤矿主要负责人和机电负责人。机电负责人和应急小组成员必须迅速赶赴现场查清停电原因。地面变电站 (所) 值班人员及时与供电部门电力调度联系, 尽快查明事故原因, 倒换备用回路恢复供电。

5.3 矿井主通风机停电应急预案

主通风机因双回路停电停运时:主通风机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矿调度室, 调度室应立即报告煤矿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机电负责人。机电负责人和应急小组成员必须迅速赶赴现场查清停电原因, 抓紧排除故障, 尽快恢复主通风机运转。当主通风机停运10min以上仍无法运行时, 应采取以下应急措施:1) 煤矿主要负责人 (或煤矿值班领导) 启动井下撤人警报系统, 及时通知井下人员停止工作, 电气设备全部停电, 所有人员全部撤出升井;2) 由主通风机司机负责打开风井防爆门, 采用自然通风。

当主通风机恢复供电, 运转正常后:在煤矿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指挥下, 根据井下各地点瓦斯的检测情况, 采取排放瓦斯措施, 合理调整井下通风系统, 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依此送电, 恢复正常生产。

5.4 井下主排水泵停电应急预案

当井下主排水泵因双回路停电不能排水时:主水泵房工作人员, 必须坚守工作岗位, 不得擅离职守, 并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 密切注意水仓水位情况, 作好来电前开泵的各项准备工作。矿调度室接到汇报后应立即通知煤矿主要负责人和机电负责人, 机电负责人必须迅速赶赴现场, 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当主排水泵双回路同时出现故障时, 应集中力量抢修一路, 抓紧排除故障, 在最短时间内恢复主排水泵供电。

当水位上升较快又不能及时供电的情况下, 应采取以下应急措施:1) 尽可能将水泵房内电气设备垫高, 关闭水泵房与中央变电所之间的密闭门;2) 用砂袋在密闭门之间设置一道挡水墙, 防止水淹中央变电所造成事故扩大。

5.5 掘进工作面停电应急预案

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实现“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的供电方式。当双电源全部停电时, 应采取以下应急措施:1) 因停电造成局部通风机停运时, 必须将人员全部撤至全风压进风流的巷道中, 并设置栅栏和警戒标示, 严禁人员进入无风巷道, 并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2) 矿调度室接到汇报后应立即通知煤矿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机电负责人, 由机电负责人组织进行抢修, 查明停电原因, 尽快恢复供电;3) 检修电气线路或电气设备时, 必须检查周围瓦斯浓度, 在瓦斯浓度低于1.0%时, 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验电, 检验无电后, 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

故障排除后恢复通风前, 必须制订排放瓦斯措施, 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后, 由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浓度, 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 方可由指定人员开启局部通风机。

5.6 锅炉系统停电应急预案

锅炉是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锅炉系统停电, 导致锅炉供水中断, 发生锅炉缺水事故, 影响锅炉运行安全。当锅炉系统停电不能正常补水时, 锅炉施炉工、水质化验员, 必须坚守工作岗位, 不得擅离职守, 并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 作好来电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矿调度室接到汇报后应立即汇报煤矿主要负责人和机电负责人, 机电负责人必须迅速赶赴现场, 尽快查明停电原因, 组织抢修排除故障, 在最短时间内恢复供电。在不能及时恢复供电的情况下, 应启动蒸汽往复泵, 依靠蒸汽压力实现锅炉补水, 以保证锅炉处于安全状态。当蒸汽往复泵不能正常工作时, 应紧急停炉, 采取以下应急措施:1) 关闭锅炉主汽阀, 停止送风、引风, 打开锅筒上安全阀释放蒸汽压力, 开启主炉门、灰门和烟风道闸门, 促使炉膛空气流通加速冷却;2) 用炉渣实施压火降温。

供电正常后, 启动锅炉补水水泵, 根据锅炉缺水程度, 向锅炉限流补水。当锅炉水位正常后, 启动锅炉运行。

6 结论

由于煤矿所处的地理位置和煤矿生产的特殊性, 决定了煤矿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是不可避免的。编制一套完整的、切合实际的、具有针对性的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预案, 并按照应急预案的内容要求进行培训、演练, 并在每次演练完成后, 认真总结、评审, 不断完善, 确保停电事故发生后能迅速反应、从容应对、正确处置, 保障人员安全和矿井安全, 将事故损失和事故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 是煤矿安全应急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摘要:通过煤矿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 达到在发生停电事故时, 能够及时、迅速、有效地开展事故救援的目的。保障人员安全和矿井安全, 有效地控制事故影响, 减小事故损失, 实现事故后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秩序。

关键词:煤矿,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编制

参考文献

[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规程[M].北京:煤炭工业出版社, 2011.

[2]AQ/T9002—2006.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8.吊装作业事故应急预案 篇八

1.1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农业部门操作手册》、《吉林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外省已经发生的并有可能波及或已经波及我省,在农产品生产环节,由于农业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其它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生物毒素或者农业转基因等因素,导致农产品污染突然发生和严重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群体性健康损害和死亡,产生或可能产生严重社会影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1.3 工作原则

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生产经营者负第一责任,相关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制,落实各自的职责。

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

科学决策、依法应急。采用先进技术,实行民主决策,依法规范程序,确保事故处置的科学、有效。

加强监测、预防为主。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监测、预警体系,加强日常检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及时反应、快速行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要做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态发展,有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做好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2.1.1吉林省农业委员会成立“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由省农业委员会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委办公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政策法规处、发展计划处、财务处、科技教育处、农业处、园艺特产处、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农垦处、乡镇企业管理处、监察室、省农业环境保护与农村能源管理总站(省农产品质检中心)、省绿色食品办公室(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省农产品包装安全监测中心)等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2.1.2“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省政府和农业部应急指挥部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有关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工作部署;

(2)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采取措施,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4)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开展相关技术鉴定工作;根据需要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

(5)审议批准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等;

(6)向省政府、“省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应急处置情况汇报;

(7)完成“省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2.1.3成员单位职责

(1)办公室:负责与省应急办、省新闻办等部门的联系和衔接,组织、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信息发布工作;协助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组织协调;协调解决应急处置工作用车等物资。

(2)農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负责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拟定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开展应急信息报送,应急动态分析等工作。

(3)政策法规处:牵头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做好农业投入品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4)发展计划处:负责协调相关处室编制事故应急处置所需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方案,积极争取国家及省发改委追加应急处置所需固定资产投资。

(5)财务处:负责事故应急处置资金保障及管理。

(6)科技教育处:负责产地环境和转基因产品突发事件的调查与处理。

(7)农业处:负责组织与种植业领域农药残留等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8)园艺特产处:负责组织与蔬菜及园艺特产领域农药残留等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9)农业机械化管理处:负责组织涉及农业机械管理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农业机械造成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10)农垦处:负责组织垦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11)乡镇企业管理处:负责组织乡镇企业与食用农产品、加工食品相关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12)省农业环境保护与农村能源管理总站(省农产品质检中心):负责农业品残留监测、相关技术鉴定等;参与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以及有关情况的收集、报告等工作;参与农业环境污染方面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13)省绿色食品办公室(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负责无公害、绿色、有机、地理标识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14)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省农产品包装安全监测中心):参与农产品包装材料相关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5)监察室:负责监督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对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以及应急处理工作中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单位和工作人员按照管理权限进行调查处理。

2.2工作机构

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设联络员。办公室负责应急处置的日常管理工作,设在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本预案启动后,负责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并负责组织相关工作小组。

2.2.1吉林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主任由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兼任。

2.2.2“吉林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贯彻落实应急领导小组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检查督促各市(州)、县(市、区)、委内各处(室)及相关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控制事故,防治蔓延扩大;

(3)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4)向省政府、应急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5)为新闻机构提供事故有关信息,必要时接受媒体的专访;

(6)完成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2.2.3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工作小组及其成员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立即按要求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并随时将处理情况报告给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将有关事故以及处理情况及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

(1)事故调查处理组

①组成: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环节,明确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农业处、园艺特产处、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农垦处、乡镇企业管理处等部门负责,或明确其中一个部门牵头负责。监察室视情况参与对重大事故的调查。

②职责:深入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做出调查结论,组织协调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实施应急处置工作,监督相应措施的落实,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依法实施行政监督、行政处罚,监督召回有毒有害农产品,及时移送相关案件,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

(2)专家咨询组

①组成:省农业委员会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专家库,专家库由农产品质量安全及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从专家库中确定相关专业专家,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专家咨询组。

②职责:专家咨询组负责为事故处置提供技术帮助,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和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及造成的危害,为制定现场处置方案提供参考。

(3)综合组

①组成:由省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吉林省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的规定,根据事故的类别等情况确定具体成员。

②职责:迅速制定信息发布方案,及时采用适当方式组织信息发布。在发生可能产生国际影响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或涉外事件时,及时组织对外发布,并视情况通过有关部门向我驻外有关使领馆、港澳台地区通报情况。负责受理事故发生地现场的记者采访申请和管理工作。负责互联网有关信息的管理和指导。

2.3地方机构

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成立“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在“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指导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做好事故处置工作。

3. 监测预警和事故分级

3.1监测和预警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组织开展日常监测,重点监测农产品中甲胺磷等禁限用高毒农药易引发急性中毒的违禁药物。发现问题要逐级上报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3.2事故分级

按照《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分级办法,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

3.2.1特别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Ⅰ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Ⅰ级事件:

(1)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2个以上省份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2)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水平的;

(3)发生跨境(香港、澳门、台湾)、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4)需要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处置的。

3.2.2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Ⅱ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Ⅱ级事件:

(1)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市(地级以上市)行政区域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含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

(3)造成10人以上死亡病例的;

(4)省级人民政府认定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3.2.3较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Ⅲ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Ⅲ级事件: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市(地)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以上,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

(3)市(地)级人民政府认定的较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3.2.4一般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Ⅳ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Ⅳ级事件: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县级行政区域2个以上乡镇,给公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县级人民政府认定的一般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4.应急处置

4.1应急预案启动条件

4.1.1确定事故级别

县级以上“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后,应该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调查确认及评估,确定事故级别,并报告上一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同级人民政府,通报同级食品安全行政主管部门。事故级别的确定根据本预案3.2的规定执行。

4.1.2分级启动预案

事故级别确定后,应当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有关部门,建议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并接受上一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4.2报告

4.2.1责任报告单位和人员

(1)农产品种植、养殖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农产品批发市场;

(2)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科研院所;

(3)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单位;

(4)地方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

(5)消费者;

(6)其他单位和个人。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不得瞒报、迟报、慌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4.2.2报告程序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通过电话等各种渠道向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按规定向本部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并逐级上报至“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及时通报同级食品安全行政主管部门。

4.2.3报告要求

(1)初次报告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地“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向上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初次报告。初次报告应尽可能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应当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

(2)阶段报告

事故发生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

(3)总结报告

事故发生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事故处理后10日内做出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包括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4.2.4举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和隐患,以及相关责任部门、单位、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监管职责的行为。

省农委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组织对举报事项的调查处理工作。

4.3应急响应

4.3.1分级响应

(1)特别重大、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响应(Ⅰ级和Ⅱ级)。

特别重大和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立即报告“省应急指挥部”,并按照《吉林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规定启动相应的应急措施。

(2)较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响应(Ⅲ级)

较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地市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应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指挥有关人员迅速到岗到位,积极指导、协助县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做好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派出工作组赴事发地指导督办应急处理工作,并将有关情况迅速报告“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有关部门。

(3)一般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响应 (Ⅳ级)

一般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地县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一般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指挥有关人员迅速到岗到位,实施应急处置,并将有关情况迅速报告市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4.3.2响应的升级和降级

(1)响应的升级:当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随时间发展进一步加重,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上报省应急指挥部审定,及时提升预警和反应级别。

(2)响应的降级:对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并不会进一步扩散的,应当上报省应急指挥部审定,相应降低反应级别或撤消预警。

4.4指挥协调

4.4.1设立现场指挥部

市、县“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接到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后,应根据事故响应级别,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赶赴现场,并根据现场紧急救援工作需要,设立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全力控制事态发展。对于特别重大和重大的(Ⅰ级和Ⅱ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应派出工作组到达现场并指导有关工作。

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吉林省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情况,接受工作指导。

4.4.2启动工作小组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事故调查处理组、专家咨询组、综合组等工作小组要迅速开展应急工作,全力协助事故处置。

4.4.3紧急处置

特别重大和重大(Ⅰ级和Ⅱ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或“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认为需要亲赴现场查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由省派出调查组赴事故现场组织查处;较大和一般(Ⅲ级和Ⅳ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由地级以上市农业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和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行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制定紧急处置方案,尽快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追查引起事故的农产品来源、去向,对有关产品采取控制措施(包括禁售、销毁、暂停采收等),督促有关措施的落实。

4.5信息发布

4.5.1“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特别重大和重大(Ⅰ级和Ⅱ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后1小时内向省政府报告,并向事故有关地区的政府通报,有蔓延趋势的还应向可能波及地区的政府通报,加强预警预防工作。

4.5.2事故查处过程中发现涉及非本省生产的农产品,“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生产地的省级有关部门;省内可疑农产品流到外省的,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流向地的省级有关部门。

4.5.3Ⅰ~Ⅳ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期间,各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每日向上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一次情况,重要信息必须立即报告“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4.5.4涉及港、澳、台地区人员或者外国公民,或者事故可能影响到境外,需要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关机构或者有关国家通报时,经省人民政府或省应急指挥部批准,由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及时通报省港澳办、台办或省外办,有关部门按照相关预案实施。

4.5.5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除国家或省政府有规定的外,由“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统一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

4.6应急响应的终结

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经现场检测评价确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批准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汇总之后的应急处理工作情况报告,可向有关部门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和建议。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单位、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及时跟踪处理情况,随时通报处理结果。

5.后期处理

5.1善后处理

事故发生地农业行政部门要在当地人民政府指导下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各级农业行政部门要积极协助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处置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陪工作。

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个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

5.2责任追究

对在農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规定提出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的建议。

5.3总结报告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应当及时总结分析应急处置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处置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处置总结报告,报送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抄送省农委各相关处室。“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急处置指挥机构提交的应急处置总结报告,组织研究改进应急处置工作的措施。

6.应急保障

6.1 人力资源保障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专业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高素质的应急处置队伍,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有效开展。

6.2技术保障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技术鉴定工作必须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当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受省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或者其他单位的委托,承担任务的检测机构应立即采集样本,按有关标准要求实施检测,为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定性提供依据。

充分利用各级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农产品质检队伍及涉农科研院校等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预测、预警、监测和应急工作管理模式等技术的科学研究,不断完善应急技术支持体系。

6.3物资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保障应急物资储备,提供应急处置资金,所需经费列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6.4应急预案演练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形式,组织开展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

市(地)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结合应急预案,统一组织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

有关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处置演练。

6.5宣教培训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广大消费者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风险和责任意识,正确引导消费。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培训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7.附则

7.1 名词术语

本预案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特指在农业生产(种植、收获)过程中发生的或由农产品质量安全(有毒有害物质残留超过标准)造成的社会公众群体性中毒或感染等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情况。

7.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吉林省农业委员会负责解释。

7.3预案生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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