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战略合作协议

2024-11-11

律所战略合作协议(精选13篇)

1.律所战略合作协议 篇一

保密协议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乙方受聘于甲方及或其关联企业,负责重要岗位的工作;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对于甲方企业的营业利益及竞争优势的维持和增长将起到关键的作用。

2、乙方的工作岗位可直接或间接接触、知悉、了解或掌握甲方及其关联企业保密信息,属于涉密岗位;乙方愿意为保护甲方及其关联企业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3、本协议关联企业的定义为:与甲方相关的(a)任何甲方附属公司;(b)任何直接或间接控制甲方或者被甲方控制的个人或实体,或者在这类个人或者实体的一般控制之下,包括任何拥有超过该实体已发行有投票权之相当数额股票或股权的实益第三方。这里描述的“控制”(包括“被控制”和“一般控制”)表示直接或者间接拥有,无论是通过拥有投票权股票、股权还是通过合同约束,指导或者促成一个人或者一个实体的管理和政策导向的权力。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第一条 保密

1.保密信息的内容和范围

1.1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甲方承担保密义务的国家秘密信息。

1.2 甲方商业秘密,即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A.智力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发展规划与研究方案,市场分析、行业分析、客户分析报告及有关调研成果,用于经营管理的科研计划、计算机软件、数据库、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技术诀窍以及有关的数学方法、模型、公式等。

B.重要经营管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运营资料、服务、产品、机密报告、定价公式、人才考核和组织计划、财务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与任何产品或服务相关联的收入、成本或利润)、财务预算、生产成本、采购价格、商业计划、销售计划、技术构思、技术资料、客户名单、经营渠道以及计划、方法、程式、设计、措施、流程、制图、方案、系统、软件、源代码、目标代码、程序、手册、说明书、商业机会和策略、收购兼并、广告促销、预测、人事、法律事务有关的信息等;

C.客户资料,包括客户名单、客户资信状况、客户交易记录以及相关的数据、信息等

D.甲方对客户负有保密义务的信息资料。

E.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尚未依法取得知识产权但与之相联系的信息资料、技术数据、专利技术、科研成果等。

F.各类可能损害甲方形象和信誉的事件或案件情况。G.应作为商业秘密保护的其他信息。2.甲方权利与义务

2.1、有权根据经营管理的需要制定相应的商业秘密管理规定。2.2、有权对乙方遵守商业秘密管理规定的情况进行考核。

2.3、乙方违反甲方保密规定时,有权追究其相关责任,直至解除劳动合同。2.4、有组织学习、宣传商业秘密管理知识的义务。

2.5、有为乙方履行保密义务提供必要的支持,创造便利条件的义务。3.乙方权利与义务

3.1、有权建议甲方制定、完善商业秘密管理制度。

3.2、有权要求甲方配备必要的设备、系统,以便于履行保守商业秘密义务。3.3、对侵害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享有检举和制止的权利。

3.4、遵守甲方制定的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及甲方虽未采取保密措施,但确属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的商业秘密,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合理的必要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3.5、除因履行工作职务的必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包括甲方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也不得在履行工作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3.6、遵从甲方有关文件管理及计算机和网络安全规定,不得违规浏览非本人权限范围内的信息,不得将接触有关文档、系统的口令、密钥或其他权限提供给无权限人员。

3.7、未经允许,不得将非甲方所有的电脑设备接入甲方网络系统,不得在非工作地点登录甲方系统,确需登录的,应做好保密措施。

3.8、在承担重大项目时,应根据相关要求签订专项保密协议。

3.9、在履行工作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属于他人的商业秘密,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商业秘密权的行为。

3.10、发现商业秘密被泄漏或者自己过失泄漏商业秘密的,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

泄密范围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3.11、乙方在受聘于甲方期间,为了甲方的利益,应将其职务创造中有关的商业秘密迅速向甲方汇报,并以书面的形式作出报告,同时协助甲方获得和增加上述权利,该等商业秘密应归属于甲方排他所有。

4.保密期限

4.1 保密期限为自乙方首次获得、接触或者知悉保密信息之日起,直至该保密信息成为公知性信息或被甲方书面宣布解密之日止。

4.2 本条不因本协议终止或解除而失效。在保密期限内,乙方无论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仍需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

5、商业秘密的使用

5.1在甲方指示和在业务范围内,乙方可以进行商业秘密的交流,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有意或过失地向甲方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漏; 5.2不得为私人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

5.3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商业秘密的文件、文件副本或电子文本及以其他载体方式保存的资料;

5.4 对工作中所保管、接触的有关甲方或甲方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

6、保密费用: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工资报酬时,已经考虑了乙方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无需在乙方任职期间和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7.保密信息的返还

7.1 乙方进入脱密期前,应无条件将其持有的保密信息的载体包括但不限于含有甲方商业秘密的所有记录、数据、笔记、报告、意向书、名单、图样、草图、设备及其他载体或前述各项的复制品移交给甲方,并声明已不再持有任何含有商业秘密的载体。

7.2 如因乙方未及时移交保密信息导致不能按期完成岗位调整,乙方的脱密期相应顺延。

7.3 如果保存保密信息的载体(包括但不限于硬盘、移动硬盘、软盘、光盘、U盘、磁带、存储卡)属于乙方所有,则乙方应当在甲方(或其授权人)的监督下将甲方的保密信息从载体上永远删除,如甲方认为有必要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销毁或移交给甲方,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补偿。

8.违约责任

8.1乙方违反本协议保密义务的任何规定的,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其离职前12个月月

薪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并不限于利润损失、商誉损失、业务机会损失,以及为制止、调查违约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如合理的律师费等)的,乙方应就差额部分做出进一步赔偿。

8.2乙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行为均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无论违约金及损失赔偿金支付与否,甲方均有权立即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条 知识产权保护

1.在乙方受雇于甲方期间及其离职后一年内,乙方提出的、研制的或发现的与甲方业务或甲方交予的工作或任务有关的,单独或与他人共同完成的设想、设计、标记、发现、发明或程序改进之秘密过程或其他无形知识产权(简称“知识产权”),应为专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应该将此知识产权,连同与拥有和/或使用该等知识产权有关的,必须或有用的所有的设计、图纸、工作文件、电子文件或电子作品和其他材料披露和移交给甲方所有。

2.任何时候,只要有必要,乙方应配合以甲方或甲方指定人为权利人将专利、商标、版权或设计申请注册或采取其他类似的保护此类知识产权的措施,并且签署所有文件及完成甲方或甲方指定人取得该专利、商标、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所必须的一切事情,费用由甲方承担。在取得这些所有权后,甲方或其指定人为该权利的绝对的和唯一的所有权人。

3.乙方以本协议附件的形式完整列出其所拥有的全部发明,包括单独发明及与其他人的共同发明。在乙方与甲方建立劳动关系之前所完成的、所有权归乙方或虽所有权归第三方所有但乙方可在协议范围内进行使用的发明通称为“在先发明”。如果附件中没有披露该等事项,视为乙方申明没有在先发明。如果在乙方与甲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乙方将一项在先发明在甲方的产品、服务、程序或机器设备上进行运用,甲方自然获得非独占的、免费的、不可撤销的、永久的、全球范围内的许可(包括通过不同级别的转授权形式转授权给他人使用)去制作、修改、使用和出售此等在先发明。鉴于前述,乙方同意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将已用于甲方产品或服务的在先发明进行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

4.在乙方与甲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乙方确认甲方给乙方的报酬中已足额支付了为发明实施所付出的劳动,如提出概念、创作、发展、改进或简化。乙方在此声明放弃全部法定优先申请专利、商标权,或任何发明或技术产品转让权,以及对任何职务作品的权属进行主张或提出异议的权利。

5.乙方理解并同意在本协议第三条知识产权保护条款中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将无限期地持续有效,而且不受乙方与甲方的雇佣关系因任何原因(包括并不限于聘用期满、解雇、辞职)终止或解除的限制。

6.乙方如违反知识产权保护的约定,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并不限于利润损失、商誉损失、业务机会损失,以及为制止、调查违约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如合理的律师费等。

第三条 禁止不正当竞争

1.禁止不正当竞争的期间:乙方在受聘期间及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之日后12个月内均负有禁止不正当竞争的义务。

2.乙方承诺在上述禁止期间内,不从事也不借助关系人从事下列行为:

2.1直接或间接,以其自己的名义,或代表任何其他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2.2雇佣、怂恿、引诱、劝诱或试图雇佣、怂恿、引诱、劝诱任何甲方雇员从甲方离职,或促使任何甲方雇员被任何竞争者雇佣,无论其原因为何;

2.3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仅限于以提供建议或信息的方式)帮助或鼓励任何甲方雇员从甲方离职;

2.4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仅限于以提供建议或信息的方式)建议或推荐任何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雇佣、怂恿、引诱、劝诱、导致或试图雇佣、怂恿、劝诱、导致任何甲方雇员从甲方离职。

“甲方雇员”应包括乙方与甲方的雇佣关系终止或解除之日,或者在前述雇佣终止或解除前的12个月内的任何时间被甲方雇佣的人员,不管其是全职还是兼职人员。

2.5.使用任何甲方的名称或与甲方用于经营的任何其他名称或与这些名称存在近似的名称,或使用前述名称组建或以其他方式创建任何企业实体、组织或域名,或作其它甲方未书面认可的使用。

2.6.在您与本公司的雇佣关系终止后,以任何方式称您为快乐淘宝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雇员或与之有关系。

“关系人”是指乙方的近亲属、乙方及(或)乙方近亲属投资或担任管理工作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3.乙方在前述禁止期间内从事禁止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包括已经取得或约定取得的收益)归甲方享有。

4.乙方如违反禁止不正当竞争的约定,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其离职前12个月基本工资金额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并不限于利润损失、商誉损失、业务机会损失,以及为制止、调查违约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如合理的律师费等)的,乙方应就差额部分做出进一步赔偿。

第四条 本协议项下所有提及甲方的内容均包括甲方及其关联企业。

第五条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约定,则构成根本违约,甲方除有权按照本协议的规定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责任外,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任何补偿。

第六条 如果本协议的约定于甲乙双方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关保密、竞业禁止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的约定不一致或者《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以本协议的约定为准。乙方同意:甲方将就此以在公司内网发布公告或向全体员工发送邮件等方式通知相关条款的变更,而无须另行征得乙方同意,且无须与乙方另行签署补充或变更协议。

第七条 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如本协议的任何约定与此后生效的法律法规有冲突的,则应以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准;若发生与本协议相关的纠纷,可以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八条 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变更、被撤销或被宣告无效(部分无效),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

第九条 乙方同意:甲方向乙方发送电子邮件视为一种有效通知,而且在发送时视为送达。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___ 日期: 日期:

2.律所战略合作协议 篇二

在协议框架下,朗盛与韩泰轮胎将在产品开发的初级阶段共同研发新的高性能合成橡胶产品以及提高轮胎性能的应用。

2008年起,朗盛与韩泰轮胎开展紧密合作,前者向后者长期供应高性能轮胎产品的核心原材料—溶聚丁苯橡胶和钕系顺丁橡胶。此次签署的新合作协议将进一步增进朗盛与韩泰的合作关系。

自韩国、欧盟和日本相继推出轮胎标签法,市场对于高品质轮胎的需求日益上涨,因此高性能轮胎市场增长迅速。2012年12月,韩国成为继欧盟之后第二个实施强制轮胎标签法的市场。韩国的轮胎工业和汽车工业对用于生产高性能轮胎的高性能合成橡胶产生了极大的兴趣。此外,日本于2010年推出自愿轮胎标签制度巴西将于2016年推出标签法,而中国和美国也正在制定相关的计划。

3.中斯服装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篇三

近日,斯里兰卡出口发展局协同斯里兰卡成衣联合会首次率领服装企业代表团来华进行产业交流及合作洽谈,代表团成员包括斯里兰卡6家大型服装制造、出口企业及1家服装设计企业,产品涉及女装、童装、运动与休闲装、内衣、各种针织、梭织服装等。在杭州和上海两地,中国服装协会、斯里兰卡出口发展局及斯里兰卡成衣联合会分别联合举办了“中国-斯里兰卡服装企业对接会”,斯里兰卡代表团企业与中国的服装制造商、进口商、品牌商及零售商进行了对接交流活动。

在上海对接会期间,中国服装协会秘书长王茁、斯里兰卡成衣联合会秘书长M.P.T.Cooray、斯里兰卡出口发展局工业产品部副主任Sepalika Jayawardhana、斯里兰卡民主社会主义共和国驻上海总领事馆总领事哈山娣等重要嘉宾出席了对接活动,同时,中国服装协会与斯里兰卡成衣联合会双方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两协会将由此建立更加紧密的互惠互利的合作关系,共同努力加强两协会会员在纺织服装贸易、投资和技术领域的合作。(文中伟)

“绿色”皮草风潮逆袭大连服博会

在日前举行的大连服博会期间,由青年企业家毛皮委员会主办的“毛皮产业环保和可持续发展论坛”以及“Fur Young”皮草之夜展演在大连世界博览广场举行。其间,主办方还举办了皮草流行趋势发布,展现了国内一线品牌今年最新款的皮草时装作品。

在此次论坛上,中国毛皮行业青年企业家毛皮委员会主席贺素成强调,近年来,随着中国毛皮产业的快速发展,中国已成为全球最重要的毛皮制品生产国、出口国和消费市场,一批青年才俊也成长起来。他们希望联合起来更好地效力于行业和社会,进而推动中国毛皮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在这一背景下,今年1月成立了中国毛皮行业的青年企业家毛皮委员会。青委会作为中国毛皮行业的新生力量,将以传播皮草时尚为己任,让皮草文化进一步得到推广,品质和创新为中国皮草行业发展助力。此外,国内著名皮草品牌如华斯、芭而蒂、应大、VIGAVAN、Ciyoungo、美依诺金、纳鑫皮草等在此次活动期间带来了2013年的新趋势。(赖松)

国际毛皮协会积极参与国际服装联盟时尚大会

近日,由国际纺织联盟主办,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承办的第29届国际服装联盟世界时尚大会在江苏昆山举办。本届大会主题是如何在国际时尚供应链中创造价值。国际毛皮协会亚洲区荣誉主席邓晓兰,国际毛皮协会亚洲联合会主席梁小宁、中国区协调员廖岸熙出席了大会。

会上,邓晓兰介绍了当前国际经济形势对服装和毛皮行业的深远影响。她指出:目前世界经济进入深度转型调整期。在世界经济低迷徘徊趋势下,欧美、俄罗斯虽然曾是世界皮草市场最稳定的销售地,但近几年来消费能力有所下降,皮草需求逐渐向经济发展相对稳定的亚洲扩展。过去十年整个亚洲地区的销售增长了三倍多,目前已经超过了欧洲市场。中国市场的表现尤其引人注目,目前,中国的毛皮服装生产和出口约占全球的70%。

来自IAF各成员国和地区的100余名行业资深代表和近百名中国纺织服装行业代表参与了大会的各项活动。数十名国际业界知名专家在论坛上发表了演讲,并与嘉宾就当前国际纺织服装行业的热点问题进行交流。(赖松)

真维斯杯设计大赛“乐·潮”到底

日前,“第22届中国真维斯杯休闲装设计大赛”北部分区赛在“2013中国(大连)国际服装纺织品博览会”期间举行,中国服装协会顾问蒋衡杰出席了当天的赛事发布秀。主办方介绍,本届大赛以“乐·潮”为主题,旨在让参赛选手在结合音乐中的灵感,发挥设计天赋。从数千名参赛选手中脱颖而出的19位北部赛区参赛者,通过对服装剪裁的独特解读、对面料拼接的灵活运用、对设计风格的精心演绎,为每一件作品贴上了潮流标签。

经过王玉涛、张启秀等7位资深评委的严格甄选,《五线谱》、《You are,you will》、《蓝色“炫”律》、《森林之歌》、《蓝调在东方》等5份作品最终成功晋级。所有晋级选手将于10月29日参加在中国国际时装周期间举行的“第22届中国真维斯杯休闲装设计大赛”总决赛,并与全国其他分赛区的选手角逐年度金奖、银奖、铜奖。

多年来,大赛为中国设计师界源源不断的输送优秀人才资源。大赛每年参赛的院校多达200所,今年的参赛作品更是达到6979份,再创新高。(赖松)

4.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篇四

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 乙方: 地址: 法人代表: 鉴于:

甲方——【**公司】,是一家从事****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是优秀的**供应商之一。

乙方——【**公司】,是**产品及服务的优秀供应商,有较高影响力的。

甲乙经友好协商,就整合双方的优势资源结成战略合作关系,实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原则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诚信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确定战略合作关系。

二、合作内容

1、甲乙双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业务范围内,建立长期密切的战略合作关系,各自利用自身资源和行业优势优先为对方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产品和各项便利,并共同防控风险。

2、甲方承诺在现有和拟扩展的经营范围内及符合市场化前提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向乙方提供**产品,保证产品质量,并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

3、乙方应充分利用自身优势资源,积极协助甲方拓展市场,以保证甲方**市场占有率达 %。

4、在战略合作过程中,甲、乙双方(包括甲、乙双方所属的分支机构)均应维护对方的企业理念、宗旨、价值观,以维护、提升另一方服务、业务方面商誉、形象、品牌等无形资产。任何一方员工不得有任何有损于另一方之商誉、形象、品牌的行为。

三、合作方式

a)甲乙双方共同建立高层定期沟通制度,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b)甲乙双方可定期组织对对方公司的拜访、考察。

c)甲乙双方应定期通过会议、会晤等方式对双方战略合作状况进行分析 2

总结,并及时协商,协调双方的意见。

d)涉及到具体合作项目,甲乙双方可另行签定项目合同予以解决。

四、保密协议

任何关于甲、乙双方技术、财务、客户、产品等信息的任何纸制的和(或)电子文件、文档、复印件等一些载体均被视为提供方的商业秘密。

任何一方在未取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前提下,不得向其他任何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第三方提供、披露、泄露或用于非本框架协议、补充协议目的外的任何场合、任何用途。

该商业秘密保护义务不因协议终止、解除、变更等而终止、解除或有所变更。若因一方违反该约定,另一方有权追究违约责任,并要求赔偿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一方若违反本框架协议,另一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违约方应就其违约行为对另一方造成的任何及全部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且非违约方有权随时单方决定解除本框架协议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本框架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在本框架协议的,可根据其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情况而部分或全部免予承

担违约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有权选择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除正在诉讼的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本合同项下的其余权利,并履行其本合同项下的其它义务。

本战略合作协议及后续的专项合作协议相关的解释、修订、执行、解除、终止等法律关系均受中国法律约束。

七、其他

本战略合作协议是双方进行战略合作的框架性协议,是指导、促进双方开展全面合作的指导性文件,该协议的签署,标志着双方正式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甲乙双方涉及到具体项目再另行签订相关合同书,且甲乙双方签订的各项具体业务协议、合同均应遵照本协议所确立的原则订立。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八、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协议期满,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续签。

九、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签字盖章即具法律效力。

甲 方:

代表人:

日 期:

5.长期战略合作协议 篇五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甲方(需方):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均为享有良好声誉和具备重大市场影响力的大企业(经营实体),为了共同营建新型的购销经营管理模式,努力促成互惠互利的共赢局面,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资源和诚实信用原则,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作内容

1.1基于战略合作的关系,乙方应按甲方需求和指示(包括但不限于采购订单或购货清单等形式)按时如数向甲方提供合格产品。乙方承诺:其提供的产品单价为单笔10000元以上,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只负责组织下车卸货、已含运输及发票的单价(所含内容若与具体的采购合同不一致时以采购合同为准),且在同档次、同期(以一个季度为一个界定周期)、同规格、同型号和相同质量(或以甲方认可的样品为准)的基础上其提供的产品为贵州省最低价,并自愿接受甲方的合理核价结果(甲方提供价格依据)。如甲方经过对同档次、同期(以一个季度为一个界定周期)、同规格、同型号和相同质量(或以甲方认可的样品为准)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一批或一类产品)进行比价后得出乙方所提供产品单价高于甲方对比确认的最低单价,乙方自愿按自报单价与甲方对比确认的最低单价的差价结合高价产品供货总数计算出的总金额的贰倍承担违约金。

1.2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代理销售的种类装饰材料报价明细表,作为甲方选购材料的依据。《具体品牌价格以乙方提供的产品价格表为准》执行本协议期间,因乙方货源出现紧缺因生产厂停止生产此类产品,需要用同类、同品质产品替代现供材料时,乙方需提前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乙方方能供货。

1.3附件表格中的产品单价,在天 内不因市场价格的浮动而变动,双方同意

在后,根据市场变化作出调整。每次价格调整应提前以书面或邮件方式通知甲方。1.4甲方一次性向乙方购货达元以上,送货地点在内,则乙方免费送至甲方工地(只限一处),单次供货低于元货物,甲方自付运费,乙方可以为甲方安排运输车辆,运费甲方与车主协商。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2.1 在法律和政策及政府有关部门、行业许可范围内,甲方确认凡属乙方报价单内的产品确定乙方为唯一供应商。甲方在各项目设计及选材时只推荐及使用乙方产品。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后不推荐及不使用与乙方有直接竞争关系的产品。

2.2甲方有义务按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乙方货款。

2.3若甲方具体经办人及联系方式有变动的甲方有义务及时通知乙方。2.4若乙方交付的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协议及相关合同约定的标准以及相关国家、地方与行业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并及时更换合格产品。

2.5原则上甲方给予乙方月计划用于乙方合理备库,但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辨识计划合理性,并充分备库,以充分保证及时供货,同时乙方仍需满足甲方非定制产品的临时计划的供货期要求。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

3.1 乙方有义务保证满足甲方施工项目的需要,对甲方所有施工项目都应按照本协议书约定进行供货;

3.2 乙方有义务在供货前向甲方提供乙方产品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样品、产品性能介绍、检验报告、图片资料等;

3.3 乙方有义务确保交付的产品质量符合本协议及相关合同约定的标准以及相关国家、地方与行业标准,有关标准若有矛盾,按较高标准执行。

3.4乙方有义务提供施工的现场指导、施工验收等技术支持。

3.5乙方有义务保证为满足甲方材料需求的时间节点而进行相应的材料储备。3.6乙方有义务按照本协议和相关采购合同的要求履行其他双方约定义务; 3.7对于在乙方经营范围所有产品,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本协议约定的贵州省最低市场价格并及时更新至甲方;

3.8乙方必须及时向甲方推荐乙方的新产品、新技术,以方便甲方对产品的选用;

3.9若乙方联系方式有变动的乙方有义务及时通知甲方;

四、供货及执行

4.1若甲方需求乙方配送材料至甲方工地时,则应将所购材料清单(提货单)以邮件方式发给乙方,乙方就产品数量、价格、供货期与甲方确认后予以配送。

运费按本协议

48小时内提出初步处理意见,超过此时间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如因甲方造成的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3、甲方施工人员不按产品说明要求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不承担任何 责任。若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检测报告指标并由国家正规质检部门检测为质量问题,乙方应承担责任。

七、退货、换货的处理

甲方所购材料在不影响乙方二次销售情况下(如缺角、断边磨损、污渍、生锈、开包等),甲方持乙方售货凭证或购货发票自购买之日起_____日内到乙方办理退、换货手续,超过_____日,乙方不予办理。下列情况之一,乙方不做退、换货处理:1、2、3、4、5、特价商品及五金配件类商品; 开启或已使用过的商品; 非质量问题的订制或专配商品; 非质量问题的特殊包装规格商品; 石膏及水泥基类板材;

八、违约责任

8.1 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双方订立的供货计划将产品及时供货,乙方应自约定供货期限3天后,按延迟应供货总额的每天千分之一_赔偿给甲方,作为甲方因乙方延迟供货导致的工期延误损失,停工待料损失等的补偿。

8.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按质论价。甲方不同意使用,乙方应包换并承担包换和退货的实际费用,更换后仍不符合规定,甲方有权退货并终止合同。

8.3 甲方如不能按时付款,甲方按应付款时间超期30天后,以未付货款总额每天千分之一支付给乙方资金占用费;并且乙方有权停止供货,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8.4 如甲方订购产品到达乙方贵阳库房后,在合同约定的供货时间超过10天未提货,每延迟一天,甲方将付给乙方所订产品总货值的每天万分之五,做为乙方每天的库房占用费、保管费、资金占用费等赔偿金。如超过一个月未提货的,乙方可自行处理甲方所订购产品,定金不予退回,并仍可继续追究甲方赔偿金。

九、不可抗力

9.1由于不能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任何一方无法

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则合同延期执行,双方可受因不可抗力影响部分或全部不承担履行本合同的责任,但应在随后的三天内及时通知对方,本合同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部分免除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9.2在按合同约定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交有效证明以前,任何一方不得以不可抗力为由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

9.3本合同项下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自然灾害、罢工及双方认可的其他事件等。

十、保密条款

鉴于乙方所提供的产品系列价格为市场最低价,其中的单价只针对甲方单位。甲方不得将此单价提供给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箱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箱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6.战略合作协议 篇六

甲方: 签定地点: 乙方: 签定日期: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共赢发展的目标,依据《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就建立业务合作战略性伙伴关系事宜,以诚信、平等为基础,达成以下条款协议。

第一章 合作意义

第一条 本协议是甲乙双方围绕共同做好*******等业务服务而订立的框架性文件。双方将根据本协议,以促进发展与长期合作为目标,建立全方位合作关系。

第二条 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甲方是*******单位,具有较好的行业声誉。乙方是*******公司,具备较强的资源优势,且具有一定的*******技术基础和市场开拓能力。

第三条 合作协议的签订可为未来双方联合打造强势品牌奠定良好的基础。

第四条 甲乙双方相关业务合作应遵守本协议,在后续合作中,双方根据具体项目签订的有关协议以本协议精神和约定的内容为依据。

第二章 合作内容

双方将在业务,技术支持,人力资源、等各个领域进行全面合作,共同发展。第一条 管理

双方就各自的公司独立运行管理、项目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双方都力争引进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以实现长久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条 市场营销与 项目协作

本协议生效后,在项目分包及合作中同等条件下双方自动成为对方的优先合作供应商。乙方应尽快取得相应的资格,以便合作及分包的合规合法。在市场开拓过程或公开招标项目中,双方均可以利用对方的各类技术优势、资格优势及软硬件优势进行联合投标等合作。第三条 信息共享

本着相互信任、平等互惠的原则,双方在客户需求信息、技术信息等方面进行信息共享。

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本战略合作协议不改变双方各自独立市场经营地位,双方均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以各自的名义经营并对外承担责任。

第二条 双方对外签署协议时,任何一方在未经另一方书面授权或许可的前提下不得以对方的名义进行商务活动,或擅自以对方的名义对外做任何承诺。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及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三条 双方各自对其服务与产品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条 任何一方因在合作期间知晓另一方的商业秘密,包括对方的资金、财务状况、经营价格、客户资料信息,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授权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该商业秘密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否则,应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五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成为另一方供应商后,分包的价格比例原则上应维持在分包标的合同价格的 **% 以上。具体事宜根据项目情况双方再另协商约定。

第四章 协议期限

本协议的有效期为四年,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协议的,需出具终止协议通知书给对方,通知书中必须写明退出协议的合理理由。通知书以邮件方式送达。

甲方邮箱: 乙方邮箱:

双方协商 日内无果,则协议自动终止。协商期间协议有效。本协议到期之后由双方根据合作情况协商决定是否续签。

第五章 其它约定

第一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 对协议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双方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解决。

第三条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签章):

7.律所战略合作协议 篇七

鲁炜在致辞中说,双方的合作是信息与金融两大要素的融合。招商银行是中国金融创新的经典之作,是伴随深圳经济特区成立30周年成长起来的成功企业代表。新华通讯社与招商银行的合作是全面的合作,新华通讯社将发挥国家通讯社的权威优势,凭借一流的经济分析师队伍和特有渠道,借助招商银行的专业人才优势,互为客户、共同服务,传播招行信息,提升双方品牌价值,为提高新华08核心竞争力和招商银行走向世界共同努力。

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在致辞中说,在信息化的时代,信息就是财富,信息通达是银行业创新灵感的来源。不了解宏观就无法处理微观,不了解未来就无法着眼于当下,不了解国际就无法了解中国。招商银行与新华通讯社的合作,以创新的产品和服务回报社会,必将使招商银行在国际金融舞台上大显身手。

新华社广东分社社长杨春南与招商银行公司银行部总经理张健分别代表新华社和招商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招商银行成立于1987年,是中国第一个完全有企业法人资格的银行,在中国金融界创造了诸多第一,依靠不断创新的体制和机制,目前已形成了总资产2万亿元,在全国拥有30多个分行,700家营业网点,在上海、香港两地上市。

8.律所战略合作协议 篇八

本报讯 近日,中国联通与中国工商银行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此协议标志着,作为国内领先的宽带通信和综合信息服务提供商,中国联通与中国最大的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建立起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这是双方共同打造新时代全方位银企合作的新开端。双方希望共同推进在手机银行、移动支付领域、电子商务环境建设及相关增值应用领域的合作,实现高度融合、无所不在的信息化金融服务,从而为个人、家庭、企业及行业消费者创造更好的金融和信息生活体验服务。

又讯:中国联通“12316农科在线”荣获2009年度中国农村信息化最佳解决方案大奖。

阿里巴巴第三届网货交易会开幕规模逾10万

本报讯 近日,由阿里巴巴集团联合四川省商务厅、成都市政府联合打造的第三届网货交易会开幕,这是今年继5月、9月广州和杭州之后,网交会首次移师西部,也是成都明确提出构建西部电子商务中心城市的战略目标后,首次举办大型电子商务性质的交易会。据介绍,这次交易会规模超过10万人,有近500家中小企业参展,来自淘宝网的卖家采购团人数超过3万。

9.战略联盟合作协议 篇九

战略联盟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就结成长期、全面的战略伙伴关系,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发展,并为以后在其他项目上的合作建立一个坚实的基础,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一、合作目标

双方通过举办各种信息交流和论坛,相互提供培训机会,实现资源信息共享,提供物业、投资人、地产置业信息,培植社会新的经济增长点,共同为促进酒店业加盟合作贡献力量。

二、合作背景

三、合作方式

1、网络链接

双方皆承认对方为自己的战略合作伙伴,并在彼此互联网站的显著位置标识合作方徽标链接或文字链接。

2、网络信息共享

双方授权合作方在其互联网站上转载对方网站上的某些信息,该信息将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引用(具体合作项目另签协议)。

3、不定期组织参观交流活动

双方不定期进行友好交流互访,促进酒店加盟、相关行业深度学习与合作,不断增强行业协会的加盟领导能力,不定期相互组织对酒店品牌、资管公司、物业置业等优秀企业的参观学习,酒店业加盟成功案例的成果展示。

4、双方不定期合作发布行业报告

双方向对方提供可供发布的有效行业数据/资料,经双方深度沟通合作,分析整理完成行业资料报告,并将行业报告发布网络。

5、相互提供培训机会

双方不定期举办各类培训班,更加准确及时的了解市场变化,了解业主投资方向、酒店品牌发展情况和资管投资信息渠道,提高双方对酒店业加盟的行业认知度,大力培养、吸引和集聚酒店业加盟各类人才,完善人才竞争、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

6、乙方向会员单位/个人推荐甲方物业加盟、会务活动等信息 乙方向本协会会员单位/个人推荐甲方的酒店品牌·物业加盟、峰会会议等活动信息,以帮助甲方加盟、会议活动的推广覆盖。

7、甲方在本网站、微信等自有媒体渠道公布乙方活动信息

甲方在己方网站、微信等自有媒体渠道公布乙方重大、活动信息,以帮助乙方拓展推广覆盖,提升知名度,吸引新增会员单位。

8、甲方免费加入乙方协会

甲方免费加入乙方协会,成为会员并担任XXX职务(挂名任职),甲乙双方酒店物业加盟、峰会会议活动合作不受协会会员约束,利益条件按照双方当期合作协议为准。

9、双方不定期举办交流论坛

双方不断探索酒店业加盟服务发展新思路,围绕酒店加盟的信息收集、洽谈、运用和保护,建立加盟平台和行业协会的纽带关系。双方将不定期以合办、联办等形式举行酒店业加盟服务交流论坛,为酒店业加盟提供一个相互学习、交流、互助、互勉的共赢平台。

10、迈居物业加盟交易合作

乙方向甲方提供在取得独家且有利于甲方迈居物业加盟合作成交的信息,并协助甲方进行酒店物业对接加盟成交。

11、资源信息共享

乙方向甲方提供有效的物业、业主、投资人、地产置业、行业资料等相关信息,为开展战略合作提供服务,及时收集反馈物业、业主、投资人、地产置业、行业资料等方面的供求信息;

甲方向乙方提供乙方行业的相关资料和资源,及时收集反馈乙方行业的相关信息。

双方将探索建立更加统一、高效的酒店业加盟合作关系,整合社会资源,共同推进酒店业加盟的实施,实现互利双赢。

12、驻派合作

甲方向乙方驻派员工长期在协会任职,共同开发行业市场合作,促进相关业务的顺利进行。

双方建立长期有效的战略合作关系,通过驻派人员等方式进行更高效的合作,促进酒店业加盟、行业会议举办的高效实施,实现互利双赢。

13、合作利益分成

1)乙方向甲方提供酒店业加盟行业相关资源,要求:资源信息为乙方独家拥有,不与其他协会相重叠。

2)甲方将乙方所提供的资源进行审核后纳入资源库,并进行相应分类和保密;

3)相关酒店合作的洽谈与对接由甲方主导,乙方辅助。直至当次加盟对接完成位置;

4)单次会议活动合作重新制定当次合作协议,直至活动结束,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合作分成,具体由双方协商而定;

5)根据乙方在物业对接成交过程中的贡献值,甲方将向乙方提供相应合作分成,具体需由双方协商而定。

四、其他

1、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需在正式合同中进一步予以明确。框架协议与正式合作合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甲乙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

2、本协议期满时,双方应优先考虑与对方续约合作。

3、双方的合作关系是互利互惠的,所有物业成交前合作的内容与服务均为免费。

4、为了保证双方合作的顺利进行,双方有义务对合作内容、资料等所有涉及双方合作的事项进行保密,不得故意泄露信息,不得从任何途径破坏双方合作。

5、如有违反双方协定的,无过错一方可以本协议进行法律申诉,要求过错方赔偿损失;

6、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后签定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10.战略合作协议(草稿) 篇十

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甲方愿意与乙方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双方一致同意在 服务领域开展长期合作。

1.合作纲领

1.1 合作宗旨

甲方与乙方的合作宗旨是通过双方的紧密合作,打造双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1.2 合作目标

双方相信,通过本次战略合作,能够帮助双方进一步提升整体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实现双方未来的市场扩张策略,获得市场份额,并且为双方合作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

1.3合作范围

双方在上海市及国内其它地区开展 服务领域的商业合作。

2.合作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2.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1 甲方授权乙方以甲方战略合作伙伴的名义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 服务项目市场推广活动,并对乙方给予市场推广授权;

2.1.2 甲方为乙方承接的项目提供 专业技术服务;

2.1.3 甲方为乙方市场人员提供必要的专业技术培训指导;

2.1.4 甲方为乙方的市场宣传服务提供相关资料及人员支持;

2.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2.1 乙方以甲方战略合作伙伴的名义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 服务项目的推广及市场开发,以乙方或双方名义签订项目合同;

2.2.2 乙方为承接的项目提供 系统管理方面的咨询并使之文件化;

2.2.3乙方为承接的项目提供客户后期维护;

2.3 合作签订的项目由双方共同完成,甲方以 技术为主,乙方以 管理制度建设为主,咨询分工及项目费用分配由双方协商确定。

3.不可抗力

如果出现严重阻挠任何一方履行协议义务的不可抗力事件,或者此等不可抗力事件使得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则该方应当无任何迟延地通知另一方关于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部分合同义务受影响的程度,并出具相关证明。

4.声明与保证

4.1 乙方向甲方声明与保证

乙方是一家合法成立、且有效存在的公司;

乙方具有经营合作范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经营资质。

4.2 甲方向乙方声明与保证

甲方是一家合法成立且有效存在的机构;

甲方具有经营合作范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经营资质。

5.保密条款

本保密条款不因双方合作的终止而无效。在双方合作终止后两年内,本保密条款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

在任何时候,不论是在本合作意向书有效期还是合作框架协议终止以后,任何一方对在合作过程中了解的有关另一方的保密信息,均应承担保密义务。除非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在任何时间向任何人透漏任何保密信息。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作意向书内容,以任何方式透漏给第三方。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拟合作内容在拟合作区域单方独立实施,亦不得与第三方联合实施。

6.附则

本合作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年。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未尽事宜及纠纷,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原则解决。对本协议条款的任何

修改、变更或增减,须经双方一致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作出。

7.争议解决

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甲方:乙方:

公司签章: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11.律所战略合作协议 篇十一

当前,云南省进入了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要实现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发展提出的三个服务(服务中心、服务基层、服务群众),迫切需要与知名信息化解决方案服务商深化合作,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从而实现弯道超车、跨越发展。日前出台的《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着力推进重点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更是直接把云南未来产业发展的重心之一,瞄准了信息产业。

“我们把加快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放在至关重要的位置,在去年启动实施“云上云”行动计划的基础上,依托自身优势,又将信息产业确定为着力推进的8大重点产业之一。”在谈到此次与新华三战略合作的初衷时,陈豪省长表示,“希望双方在前期良好合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在信息产业和其他领域的合作,助推云南产业转型升级。同时,希望企业能积极参与云南国资国企改革改制,不断开创双方合作共赢新篇章。云南各级各部门将着力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根据协议,云南省政府与新华三将共同推动云南“政务云”建设;共同推进云计算场景下的安全防护规范制定;加强泛教育领域信息化建设转型合作;共同开展智慧旅游项目合作;建设信息化产业联盟,共同打造信息产业生态链;共同开展面向前沿新技术的研究和实践等。

在签约仪式上,赵伟国表示,“紫光企业将充分发挥行业引领作用,根植云南、服务云南,积极探索既符合云南实际、又能实现共同发展的合作项目和模式。”

于英涛表示,“非常高兴新华三能够成为云南省信息化建设的战略合作伙伴,在“云上云”、智慧农业、智慧医疗等领域,新华三将为云南提供更好的产品和解决方案,服务云南经济社会发展。”

今年5月正式成立的新华三是新IT解决方案的领导者,拥有完整的产品和解决方案的研发、生产、咨询、销售及服务体系,能够为用户提供大互联、大安全、云计算、大数据和IT咨询服务在内的一站式、端到端的全生命周期的IT解决方案。目前已经覆盖超过70%的中国政府机构,2015年新华三在中国政务云市场份额排名第一,已建设了10余个部委政务云、15个省级政务云、100余个地市县政务云。在政务云、教育云、企业云等领域服务于3000余家客户。也因此成为了云南省信息化产业发展的理想战略合作伙伴。

12.律所战略合作协议 篇十二

吉林省副省长隋忠诚, 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协会会长陈志, 四平市委书记赵晓君,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郭文培, 市长王振才, 市政协主席杨枫, 市委常委、秘书长闫旭, 副市长陈振虎, 副市级领导徐远征, 省农机中心主任成洪出席仪式并证签。

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协会副秘书长宁学贵主持仪式。

13.战略合作协议 篇十三

甲方:

乙方:湖南蜂小将贸易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遵循互惠互利合作理念,本着“发挥优势、相互促进、长期合作、互利互赢”的原则推进战略合作,努力扩大双方的深度和广度,提高双方经济效益,实现互利互赢。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在合作发展中,利用双方共同资源、互相支持,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并遵守以下各项条款:

一、双方确立互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予以长期保持。

二、合作期限

经双方协商,合作期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双方中任何一方均有权在本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内向对方提出续约通知,否则协议到期后将自行终止。

三、合作权益

(1)甲、乙双方相互展示良好的公众形象,推动双方品牌价值的同步提升。

(2)甲方引进乙方旗下所属品牌产品予以宣传推广,开展深入长期合作并根据需要扩大和收缩合作范围,增加和减少合作内容,通过多种形式的资源利用,优化品牌,扩充品牌销售渠道,提升社会认知度。

(3)通过品牌展会、自媒体营销等落地活动形式,增进双方品牌的快速销售,开拓多元化、多形式的战略合作。

(4)双方确定合作协调办事机构,负责提供合作资料,商定合作事项,制定合作计划,协调落实合作事宜。

(5)双方合作期间,通过甲方宣传所签的代理方均归甲方管理运营、维护与售后服务并按乙方规定的市场零售价进行销售,乙方负责提供产品以及售后保障。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成为乙方的品牌战略合作媒体;(2)甲方授权乙方“媒体支持单位”,并在网站显眼位置宣传中体现“媒体支持”提供网站链接;

(3)甲方具有刊登经乙方授权的部分文字、新闻通稿、照片、图片、影音等相关资料的资格,优先授权乙方冠名栏目方;

(4)甲方为乙方的活动提供媒体宣传及新闻发布;

(5)甲方有权参予乙方举办的各项会议及活动,由乙方提供指定数量所需物料、资源;(6)甲方有机会获得乙方活动的采访权;

(7)甲方为乙方提供资源置换项,具体置换范围及内容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成为甲方的战略合作方,指定甲方为乙方的城市级代理合作伙伴;

(2)乙方为甲方提供所属合作品牌产品,以合作最惠条件授权甲方进行品牌推广销售;(3)乙方为甲方提供产品销售所需的各项执照与证件;

(4)乙方为甲方提供产品的各项宣传资料与活动策划、设计;(5)乙方根据甲方所需的产品交易合作进行签约、货物输送。

五、协议变更

本协议包含协议双方所有意向,并取代双方在此之前所达成的一切书面或口头协议;任何对本协议内容的修改或变更均须双方共同书面认可;由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权利或义务,未经另一方书面许可不得转让。

六、争议解决

1、甲、乙双方应积极互配合工作,以避免对双方的正常业务产生不利影响。如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应视为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如果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

3、本协议的订立、执行、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4、双方应对自己所提供的信息、数据的版权负责,因版权问题发生的法律纠纷由提供方承担。

5、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责任,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七、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均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指无法预见且超出一方合理控制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力、自然灾害、劳工纠纷、战争或类似战争状态、**、阴谋破坏、火灾及政府行为。

八、保密条款与违约责任

1、双方应保守协议条款的秘密。一旦泄露,责任由当事方负责。

2、双方如一方未按本协议条款履约,单方面毁约或严重违约的当事方均视为违约有效,违约方所造成的责任损失,责赔付对方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整。

九、其它

1、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二份,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同等有效。

3、本合同的注解、附件、补充合同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双方之间的任何通知均按本合同的联系方式进行,如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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