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写民事答辩状

2024-07-01

如何写民事答辩状(精选9篇)

1.如何写民事答辩状 篇一

答辩人张三,男,XX岁,XX族,住XX县XX镇XX街XX号。

被答辩人李四,男,XX岁,XX族,住XX县XX镇XX街XX号。

因被答辩人李四诉我继承纠纷一案,现提出答辩如下:

答辩理由:

1.被答辩人李四与被继承人李甲之间无收养关系。被答辩人自称其过继给李甲做养子,无任何书面凭证,而法律也不承认新中国成立前嗣子的合法性。被答辩人虽然于20XX年X月李甲去世时自称为养子并参加了葬礼,但事实上,40多年来,被答辩人未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过,且李甲晚年时,被答辩人李四也未尽过任何赡养义务,被继承人也不承认有这个养子。

2.答辩人是唯一合法的继承人,理应继承李甲的全部遗产。答辩人是被继承人依法经公证收养的养子,来一直承担着对被继承人的赡养义务。被继承人父母早已去世,又终生未娶,被继承人没有其他合法继承人,其遗产应该由答辩人全部继承。

请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并根据我国继承法律的有关规定,对我的继承权加以确认和保护,并驳回原告的无理要求。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答辩人:

年 月 日

附:1、民事答辩状副本X份;

2、李甲收养李四的公证书及附协议书复印件X份。

问:何时递交答辩书有效?

答:收到起诉状十五日内。

按照民诉法第113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问:不交答辩书法院能继续审理案件吗?

答:根据民诉法第113条规定,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问:如何写答辩书?

答:答辩书是对原告起诉书的答复和反驳。

一般要有下列内容:

(1)双方当事人情况;

(2)针对原告诉讼请求的答复或反驳;

(3)事实依据;

(4)有关证据;

(5)法律依据;

(6)送达法院,具状时间和具状人姓名等。

答辩书篇幅不必长,但必须抓住重点,特别要抓住起诉状中那些与事实不符、证据不足、缺少法律依据的内容,进行系统辩驳,以利于法院 在审理时判明原告诉讼请求是否符合事实,是否有法律依据,从而作出正确的裁判。

2.如何写好答辩状 篇二

一、充分做好答辩准备。

写作之前,要全面熟悉对方诉状的内容,从事实、证据、法律适用、逻辑、诉讼程序等方面找出可答辩之处,尤其要抓住其要害问题,如纠纷的起因、争执的焦点、事实真相和关键性证据等,确定答辩重点。在明确答辩方向的基础上,可分主次先后设计出答辩提纲,并找出确定充分的证据和过硬的法律依据。

二、提出鲜明的论点,树立辩驳的靶子。

答辩状是应诉文书,处于被动地位,要想推翻对方的说法,后发制人,必须充分运用驳论。所以必须针对对方所诉,提出鲜明论点,树立靶子,才能有的放矢。古人云:“纲举目张。”论点就是答辩的“纲”,要有针对性和概括性,如:“原告对遗嘱真实性的怀疑毫无道理”,“原告违约在先”,“原告的诉讼请求已超过诉讼时效”,等。如果论点不止一个,可以按照由主到次、由事实到法律的顺序排列。切忌论点不清,逻辑混乱。

三、围绕论点,充分论证答辩理由。

文书格式对民事答辩状的理由部分,没有做出任何限定,给答辩人提供了自由驰骋的空间。诉讼实践证明,凡是处于“被告”地位的答辩人能够胜诉,基本上都是由于理由论证比较充分。要达到“理由充分”的效果,应当从事实、证据、法律、事理人情、语言逻辑等多角度进行答辩。

答辩理由是答辩状的核心,此部分说理要有针对性,应紧紧围绕诉讼请求展开。具体有以下几种方法:

1.针对对方所控事实错误之处,陈述事实真相。

客观案情是构成行为性质和判断是非的根据,虚假的事实必然导致错误的判断。因此,要想澄清是非,否定对方的诉讼请求,最有效的方法是指明其所谓“事实”的虚假性,并叙述说明案情真相。例如在一起遗产继承纠纷案中,被告针对原告所谓“被告对公婆未尽赡养义务,并且婆媳关系长期不和”,首先指出该说法与事实不符,进而列举相关事实进行论证:“自从1984年丈夫、公公相继逝世后,婆婆年老体弱,小姑王×(原告)尚未成年,我不忍弃老小而去,一直未再婚。此后我尽心尽力照顾这个家,三人关系一直很融洽。王×1995年出嫁,也是我一手操办。十多年来,我对婆婆照顾周到,二人从未发生过争执。这些,街坊四邻有目共睹,张×、林×可以作证。”

2.针对举证错误进行反驳。

事实是否真实可*,要让证据来说话,证据与案件事实密切相关。证据虚假,必然反映事实的虚假或论证的荒谬。因此,用确凿的证据,指出对方诉状举证的虚假,是反驳其诉讼请求最有力、最简捷的方法之一。例如一起借款纠纷案,答辩人即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针对上诉人(原审原告)所称,“借款人张××作为被上诉人的委托代理人,向上诉人借款20万元”“有加盖了被上诉人印章的介绍信为证”进行答辩说:“上诉人在二审中提供了被上诉人出具的介绍信,但该介绍信上的印章是伪造的,被上诉人未委托任何人向上诉人借款。”法院鉴定后,认定印章系“非法刻制”,而且借款人张××并不是被上诉人一方的工作人员,又“拒不出庭作证”,结果二审法院决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3. 针对适用法律条文错误进行反驳。

法律条款是诉讼要求的法律依据,援引法律错误,其相关主张必然不能成立,因此抓住此点进行答辩,也可有效驳倒对方。写作时应指出对方诉状引用法律失当或理解有误,并列举有关法律条文进行分析论证,以揭示其诉讼理由与诉讼请求的不合法之处。如在一起遗产继承纠纷案中,原告说自己是李××(被继承人)的儿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他才是法定继承人,而被告却只是其学生而已,根本无权继承遗产。针对此说法,被告在答辩状中首先肯定了原告前半句的说法,但随后指出,法定继承人并非一定就能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非法定继承人也并非一定不能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并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三款:“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由此得出“李××通过立遗嘱的形式将自己的财产赠与我,是合法的”。并进一步列举该法第五条:“继承开始,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指出“此条法规明确说明,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我按照李××的遗嘱,继承她的财产,完全符合上述法律规定,是真正的依法办事。显然,原告所诉是对法律的片面理解,是站不住脚的。”被告抓住起诉状适用法律错误,充分援引相关法律进行论证,有力地反驳了对方观点。结果,法院判决被告依法按遗嘱继承遗产。

4.针对对方诉状逻辑错误进行反驳。若对方提出的`诉讼请求无理,其在诉状中难免露出逻辑混乱、矛盾等破绽。答辩状如果能准确地指出这些破绽,可使原告陷于尴尬被动,从而使其请求无法成立。例如一起股份合作纠纷案中,原告陆××诉称自己是××公司“股份制企业法人”的“股东之一”,于调出,“被告未支付原告19年终分红15000元”,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公司予以支付。被告辩称:“原告陆××作为股东,在公司经营期间无故提出退股,并要求‘一次了断’,已属违约。且原告退股时与被告达成协议,要求被告一次性付给其股份利益612074元,以此了断,当时双方均履行完毕。故其无资格要求年底分红。”结果,法院认定原告与被告断绝了股份合作关系,“故陆××要求参加被告年分红无事实及法律依据”,“驳回原告陆××的诉讼请求”。

除以上几种方法外,还可依据相关法律,指出对方不具备或已经失去引起诉讼发生和进行的条件,从而使其诉讼请求不能成立。如“被答辩人的起诉争议标的不明确,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部分并不具体,不符合民事诉讼法关于起诉和受理的条件”,“答辩人的ZL952×××××专利已于1995年12月×日公告授权,被答辩人对该专利权提出的‘专利权权属纠纷’早已超过诉讼时效,这一主张也早已丧失了通过诉讼程序请求法院保护的请求权……(相关事实和法律条文)”。

四、明确提出答辩意见和请求。

论证答辩理由的最终目的是提出答辩意见和主张。应在辩驳的基础上,综合答辩内容要点,提出具体主张,部分或全部否定对方的诉讼请求。一般写法是,另起一段,用承接词“综上所述”引出答辩内容要点,最后提出答辩请求。

写好答辩状,除了掌握以上所说几点外,还应从以下方面加以注意:

首先,答辩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真实反映纠纷情况。如果对方说法有误,要求不合理,要据理辩驳;而对对方所述属实、要求合理的部分,则应予以认可,不可强词夺理。

其次,要充分用证据进行有力支持。否则“空口无凭”,法院便无法采信。例如一起“排除妨碍纠纷”案,原告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将其在原告房屋拆迁后剩余的宅基地上私建的“一铁皮房”搬走,并提供了某市土地管理局发放给原告的剩余宅基地“使用证”。被告“辩称”:“原告所诉与事实不符。这块地方应属××村一队集体所有,我是××村一队派来看管这块地方的,原告无权让我搬走,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可是,被告的答辩状却没有提供相应的证据。结果,法院认为“被告所辩,证据不足,不予采信”,判决被告“立即从占用原告的宅基地上迁出”。

第三,语言要准确、朴实、简洁,有的放矢,避免空发议论。 诉讼实践中,语言不规范的答辩状也有不少。如:“明明是他打人在前,现在反而恶人先告状,捏造事实,诬陷好人,说我‘故意伤害’他,简直是颠倒黑白,血口喷人。请法院明察秋毫,依法驳回原告的无理请求。”此答辩状说原告所述违背事实,却不能列举事实、证据进行证明,只是堆砌一些过激的言词进行批驳,发泄了心中愤怒,辩驳效果却是苍白无力的。

写答辩状前应当考虑的几个问题。

1、应当心平气和面对。你被人告到法庭,虽然不是件好事,但也没必要觉得丢脸。在日常生活中发生争议和纠纷也是正常的事,何况有些事情双方确实没办法来分清是非。如婚姻案件,遗产继承案件,本身说不上谁对谁错,由法官当个娘舅,来判断是非,作个公断解决争议,有啥不好?

2、是否有必要写答辩状。因为答辩状本身也可归类于证据,故你在提交答辩状时,稍有差错,就可能会被原告抓住把柄。如果双方都有过错的情况下,尽量不写或者简单地写几句提纲式的答辩内容。虽然法律规定答辩期在15天(简易程序),30天(普通程序),但不提交答辩并不是答辩权的丧失,你仍然可以在庭审时答辩。如果原告诉请的事项属实,在写答辩状前,应当首先考虑陈述目前的困境以便求的原告谅解,故你应当主动与原告协商,而不是如何去请律师,如何写答辩状。

3、受诉法院是否有管辖权。如果你发现受诉法院无权管辖本案时,你应当对管辖权提异议,而不是急于去写答辩状。因为,有些法律人士认为,答辩便是应诉,也就是认可了该法院的管辖,放弃了提出管辖异议的权利 (我这里需要说明,这个观点是错误的) 。虽然你答辩后仍然可以提管辖异议,但何必多此一举呢?法院管辖的原则是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另外还有合同履行地,不动产地等特殊管辖的原则,这里不作解释了。

4、收集证据。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如果你当被告,没有证据反驳原告的证据,假如原告的证据很充足,而你即使说的是实话,法院也不能支持你的,这就是法律上讲的是法律事实,而并非是客观事实,有时候法律事实并非全部是客观事实。这就要求公民在发生民事活动中,保管好一切于活动有关的材料,为将来一旦发生纠纷提供证据材料。不至于“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5、如果原告提起了财产保全,应当权衡利弊,确定如何应诉。如果原告在起诉时一并申请了财产保全,你应当根据双方的争议事实以及保全对你公司或你个人的影响来确定如何应诉。如果原告无理或恶意诉讼,你应当提出复议,要求解除保全;如果保全超过诉讼标的,应当及时向法院提出,要求解除超过部份的财产保全;如果你认为原告的保全并无必要,你即使败诉也有能力承担债务的话,可以用现金或财产等提供担保,要求法院解除保全;如果纠纷的责任确实在你方,而法院的保全导致你的经营无法继续进行下去时,我建议你尽快与原告协商。

6、案情比较简单,争议不大的案件,不一定请律师。因为与原告面对面对簿公堂,增加法律知识,也可省去一笔代理费用,何乐而不为呢?如果你确实错了,平心静气与原告谈一谈,消除误会不是一举两得吗?

3.民事租赁合同民事答辩状 篇三

被 答 辩人:海口市灵山供销社

地 址:海口市灵山镇中心街

法定代表人:陈积权 职务:主任

因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答辩人依法发表答辩意见如下:

一、被答辩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本诉不适格。

被答辩人现任法定代表人“陈积权”系琼山供销社联社直接委任的,非依照《灵山供销社章程》规定选举产生,

此任命侵犯了包括答辩人在内绝大部分灵山供销社职工的选举权,也违反了《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

社体制改革的决定》第四条“基层社领导由社员民主选举产生”的规定。

因此“陈积权”无权作为被答辩人的法定代表人参与本案的诉讼。

二、被答辩人向答辩人主张停止侵权及赔偿损失的两个诉求无事实依据,应依法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被答辩人向答辩人主张诉求的前提条件为被答辩人对铺面及仓库拥有所有权,即要有权属依据。

依据被答辩人向法院提供的证据,仅凭一份营业执照副本及一份承包经营合同,尚不足以证明被答辩人对

于答辩人现使用的铺面及仓库拥有所有权,因此,被答辩人向答辩人主张的停止侵权及赔偿损失无事实依据。

三、答辩人未在合同期满时续签《承包合同书》,是由于被答辩人设置的`各种因素造成的。

答辩人没有续签《承包合同书》合情、合理、合法。

1.在2010年承包合同限期满前,因店铺面临拆迁,被答辩人告知答辩人缓签。

自1990年5月24日始至2010年4月30日止,答辩人承包门牌号为海口市灵山镇中心街42-11号的铺面及仓库已达13年。

按以往惯例,被答辩人与答辩人签订的承包合同在2010年4月30日期满前,应在2010年4月中旬左右续签承包合同。

但是,同年5月10日,被答辩人下发了《通知》,告知答辩人,其所租铺面及仓库准备拆迁,暂停续签《承包合同书》,待新的房屋修建成再签订承包合同。

后由于种种原因,铺面一直并未拆迁。

因此承包合同未在2010年5月1日及时续签,是由于答辩人铺面要面临拆迁而无法正常经营这种客观原因造成的。

2. 《承包合同书》未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并通过,违反了《灵山供销社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剥夺了

答辩人依《章程》所享有的多项权利,因此,制定《承包合同书》程序违法。

依据2009年3月25日经灵山供销社职工代表大会一致通过的《章程》有关规定,凡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

重大事项”,均须要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决议,或讨论并决定。

因《承包合同书》约定的每项权利与义务均涉及每位职工的切身利益,甚至于事关生存基础,因此,这样一

个事关职工生死存亡的合同必须要经过职代会讨论并通过。

然而,遗憾的是,被答辩人却置全体职工切身利益于不顾,强行单方制定了《承包合同书》,非法剥夺了职工

所享有的“本社职工代表大会的表决权”及“参加本社组织的活动”的权利。

3.被答辩人没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三十九条“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

应当-----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之规定,向答辩人履行提醒及说明义务,而是单方强制答辩人办理签约手续,因此,签约《承包合同书》的程序违法。

4.《承包合同书》的第七条加重了答辩人的责任,第八条则排除了答辩人的主要权利,两条款应为无效条款。

(1)《承包合同书》第七条所涉及的《灵山供销社经营承包管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承包实施方案》),

其第一部分第三条规定“门店和个人向基层社承包,承包期以一年为限”,这是极不公正的。

这样短暂的租期,因考虑到经营成本回收问题,致使答辩人无法对铺面进行必要地改造装修,使得答辩人的

铺面在激烈的同行业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加重了答辩人的经济负担,即加重了在家庭方面所承担的责任。

(2)《承包合同书》第八条“在承包期内,如甲方建设需要,乙方应无条件将房屋退回甲方”的规定,“无条

件”三个字则完全排除(即剥夺)了答辩人在租赁期间内,若因建设需要等客观原因,将房屋退回后依法得到合理补偿的权利,这是极不公正的。

这种权利乃是答辩人依据承包经营合同所享有的的基本权利,也为主要权利。

5. 《承包合同书》第七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条所确定的公平公正原则;也违反《合同

法》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及第三十九条“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之规定,该条款严重显失公平。

第七条内容中所涉及的、答辩人必须遵守的《承包实施方案》,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同为被答辩人的社

员,其各自所享受的承包待遇极不平等,这体现在租金与租期上。

首先,被答辩人社员陈鸣新、莫永妹、陈和芳、王少美等承包的被答辩人铺面,承包期限为长期,没有使

用期限,属于无限期租用,且勿需向被答辩人支付任何承包金;其次,被答辩人与其社员吴雨阳签订的经营承包

合同,其承包期限为十年;而答辩人签订承包合同的承包期限仅为一年,且承包金额一年一定。

因此,被答辩人对外承包铺面严重显失公平。

依上诉述,在2010年12月份,当被答辩人提出续签合同时,答辩人坚持社员之间应同等待遇的原则,

坚决要求同被答辩人续签10年以上承包合同,且取消承包合同中存在的违法的且极不公正的第七及第八条款,但是被答辩人对于答辩人的合法主张给予无理拒绝。

因此,答辩人拒绝续签《承包合同书》不但合情、也合理、更合法。

综上,答辩人认为,参加本案诉讼的被答辩人的所谓法定代表人“陈积权”,因违法(章)被任命,无权

参与本案诉讼;被答辩人向答辩人主张的诉求无任何事实依据;答辩人于2010年5月1日未续签《承包合同书》,

是由于被答辩人自行设置的各种人为因素造成的,答辩人没有任何过错。

因此,答辩人即不存在所谓的侵权行为,更未给被答辩人造成任何经济损失,请求贵院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此致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4.民事起诉状与民事答辩状 篇四

【材料】

王××新购买了一套住房,与××市康富特装修公司签订了装修房屋的合同。合同约定:装修实行包工不包料,总装修款8万元,装修开始预付4万元,中期户主检查后再付剩下的4万元,装修工期2个月。25天后,王××来检查时发现,厨房、卫生间装修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并与康富特装修公司进行了交涉。5天后,当王××来查看时,发现厨房、卫生间原先的装修被砸,装修公司赶紧派人进行了二次装修,同时向王××催交二次装修的材料费并余下的4万元。王××认为,装修公司未经本人同意擅自砸墙,其行为已经影响到房屋的安全,二次装修的费用也应由装修公司承担,且二次装修所用材料比户主所供材料质量差,不同意付款,且拒绝继续履行合同。装修公司认为,装修工人擅自砸墙是个人行为,公司已将其开除。装修公司已经重新装修了王××的住房,履行了合同,不同意解除合同。于是,××市康富特装修公司向××市人民法院起诉。

请代××市康富特装修公司写这份起诉状,并代替王××写答辩状。

【例文】

民事起诉状

原告名称:××市康富特装修公司 所在地址:××市××区××大街××号

法定代表:李××,总经理 电话:××××××××××× 企业性质:全民 工商登记核准号 02108063 经营范围和方式:工程开发,设备安装,零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分行 账号:××—×××× 被告名称:王××

所在地址:××市××区××大街××号

诉讼请求

1.判决被告给付二次装修的材料费 2.判决被告给付装修余款人民币4万元 3.判决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年×月×日,原、被告共同订立房屋装修合同,约定由原告对被告住房进行装饰工程装修。装修工期2个月。装修实行包工不包料,总装修款8万元,装修开始预付4万元,中期被告检查后再付剩下的4万元。

合同订立后,在装修工期内,被告向原告反映厨房、卫生间装修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及原告工人擅自砸毁被告住房中卫生间和厨房的装修,原告赶紧派人进行了二次装修并垫付了二次装修的材料费用,同时将擅自砸墙的装修工人开除。

原告认为,装修工人擅自砸墙是个人行为,原告已将其开除。原告已经重新装修了王××的住房,履行了合同,被告理应给付二次装修的材料费和装修余款人民币4万元;被告却以原告未经其同意擅自砸墙,影响房屋安全,以及二次装修所用材料比被告所供材料质量差等理由,不同意支付二次装修的材料费,且拒绝继续履行合同,不同意支付装修余款人民币4万元。

原告认为:被告的上述行为已经严重违背了双方订立的合同约定,且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构成了明显的违约行为,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及双方订立的合同中有关违约处理的条款。诉请你院依法秉公裁决。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1.装修工程承包合同原件 2.原告收款凭证 3.被告付款凭证

4.被告不付款的说明材料等。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附:1.本诉状副本1份 2.证据材料6份 起诉人:××市康富特装修公司 20××年×月×日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王××

所在地址:××市××区××大街××号

因我与××市康富特装修公司因住房装修而发生的合同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我因不同意支付二次装修的材料费,且拒绝继续履行合同,不同意支付装修余款人民币4万元,受到××市康富特装修公司向××市××区人民法院的指控,提起了民事诉讼。但是造成上述两项款项未付的主要责任应由××市康富特装修公司承担。我认为,××市康富特装修公司未经本人同意擅自砸墙,其行为已经影响到房屋的安全,二次装修的费用也应由××市康富特装修公司承担,且二次装修所用材料比我所供材料质量差,对此,××市康富特装修公司也应负一定的连带责任。

基于上述事实,我认为××市康富特装修公司对我拒付二次装修的材料费和装修费余款4万元给其造成了经济损失的指控是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的,也是推卸自己责任和带有欺诈性的。建议法庭查明事实真相,按照合同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依法秉公处理。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附:本答辩状副本1份。

答辩人:王××

5.民事答辩状 篇五

答辩人:焦伟

汉族 出生于1976年10月19日

个体

住址:银川兴庆区大新镇大新村10队-092,身份证号:***91X。

被答辩人:宁夏东方华港房地长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晓东,职务:董事长

住址: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165号八层东侧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被答辩人不服金凤区人民法院(2016)(民初4868号)民事判决书,向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针对其上诉,答辩人现作以下答辩。

一、1、一审法院作出的(2016)宁0106民初4868号民事判决书,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结果公正,请求二审法院予以维持,驳回上诉人的上诉。

2、本案的一、二审诉讼费用由上诉人承担。

二、事实和理由

1、本案的事实形成和过程,付款金额和拖欠工程款数额,(2016)宁0106民初4868号民事判决书已客观、准确、全面地表述,认定清楚了,且对双方提交的证据均进行了质证,认证,采信分析,该判决是证据确凿,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公正无需答辩人再次赘述。

2、答辩人的诉讼请求中关于欠款的数额,是由被答辩人依据答辩人实际完成的外墙花岗岩漆的工程量(是由答辩人依据其公司掌握的图纸数据计算出来的)答辩人只是组织工人将4座楼的外墙花岗岩漆全部施工完毕,并经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整个施工过程及至双方于2014年4月21日最后确认欠付50万元工程款时,被答辩人并未向答辩人出示全部楼房外面墙的平面结构图,加由答辩人为其完成的上一施工环节土建施工中遗留的未完成工程量(包括租用答辩人的吊篮费用,楼面窗台的整修,维修大角,电梯井墙面及压顶,雨塔面积,中腰线,衣腰线,窗台面积(回面),窗侧棱面积,安装吊篮,移动吊篮,因土建工程的抹灰工程不合格导致东西墙的抹灰线条工程的返工)工程全由答辩人负责完成,小区正门的牌楼和门房面积等增加变更的工程量,逐项逐条计算得出来的,减掉已付款,下欠50万元,被答辩人方才给答辩人出具了用天都16区164平方米的住房抵顶了字据。结算完后,被答辩人将结算手续全部收回,以证明除已付款外,下欠50万元的工程款,用164平方米房屋抵顶外,被答辩人再不欠答辩人的债务,并从被答辩人给答辩人出具的用房抵顶工程款50万元的字据上的原文即可证明。

综上,被答辩人的上诉理由无事实证明,理由不能成立,请求二审法院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答辩人:

6.民事答辩状 篇六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针对被答辩人李某起诉我方张某偿还借款及利息一案,我方认真阅读了被答辩人的起诉书。通过对本案事实及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的调查分析,并反复研究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适用问题,我方认为,被答辩人在起诉书中对我方起诉的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没有法律依据,且又违背了正常的情理分析,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现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原告李某诉称的2008年12月11日的10万元款项属于李某与张某所在的合伙企业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一)、尽管此笔10万元款项的借款人是长力建筑工程队财务总监张某,但这并不能证明张某个人就是债务人。因为“长力建筑工程队财务总监”在法律上不仅表明了张某所在的单位及职务,还能表明张某是长力建筑工程队的合伙人,并且根据银行的转账单及在长力建筑工程队财务账上的记载,说明该10万元确实已转入合伙企业的账户中。从而,我们可以确定这笔10万元款项的借贷双方当事人是李某和张某所在的合伙企业,而不是张某个人。

(二)、根据相关解释,出借人在双方订立书面协议时有义务确认借款人是以自然人的身份借款还是以职务身份履行借款,否则承担不利的后果。在此案中,原被告为多年好友,但原告在2008年12月11日签订借条时,未对借款人为“长力建筑工程队财务总监张某提出异议”,证明李某有与该合伙企业订立借款关系的意思表示,所以

以及15000的利益款可知,李某实际上以货币的出资形式加入了长力建筑工程队这个合伙组织。尽管我国《合伙企业法》第43条和《民法通则》第31条都规定合伙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但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50条又规定“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伙协议,又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但具备合伙的其他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合伙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合伙关系”。

尽管在工商登记的合伙人中没有原告李某的名字,但他已经成为了隐名合伙人。因为根据我国合同法中的契约自由原则,在合同类型上是指在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准许当事人订立任何内容的合同,即合同类型自由原则。我国合同法第2条和第124条分别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因此,隐名合伙合同只要符合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就应当属于有效合同。所以,从法理分析的角度来看,隐名合同只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综上所述,李某已经构成了长力建筑工程队的合伙人,他于2009年3月22日所支付给被告张某的10万元款项属于向长力建筑工程队的出资。

7.民事答辩状 篇七

在文书上部正中写明“民事答辩状”。在标题之下,写答辩人的基本情况。所写事项与起诉状当事人基本情况同。案由应写明与原告(或上诉人)纠纷的性质。文书名称比正文大一号字体。

(二)正文

答辩理由是答辩状的核心部分,一般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1.就事实部分进行答辩。对起诉状(或上诉状)中所写的事实是否符合实际情况表示意见。如果所诉事实全部不能成立,就全部予以否定;部分不能成立,就部分予以否定,并提出反证来证明符合客观真实的事实,对原告或上诉人进行反驳。

2.就适用法律方面进行答辩。一是事实如果有出入,必然会引起适用法律的错误,论证理由可以从简;二是事实没有出人,而原告对实体法条文理解错误,提出不合法要求的,则可依法反驳;三是在程序方面.如果原告起诉(或上诉人上诉)违反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没有具备引起诉讼发生和进行条件,则可就适用程序法律进行反驳。

3.提出答辩主张。在提出事实、法律方面的答辩之后,引出自己的答辩主张,即对起诉状或上诉状中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是完全接受,还是部分接受,明确提出对本案的看法,请求法院驳回起诉或上诉。

(三)尾部

分两行写明致送机关,“此致”、“ XXXX人民法院”。附项注明本答辩状副本的份数;物证或书证的件数;证人的姓名和住址。最后在文书右下方答辩人署名,写明“答辩人x x x”,并注明年月日

民事答辩状

(公民对民事起诉提出答辩用)答辩人

因 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此 致

人民法院

附:本答辩状副本 份 答辩人

年 月 日

注:1.本答辩状供公民对民事诉讼提出答辩用。

2.“答辩人”栏,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 位和职务。、住址等。

3.答辩中有关举证事项,应具体写明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及其住址。4.答辩状副本份数,应按原告的人数提交。

民事答辩状

(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民事起诉提出答辩用)答辩人名称 所在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姓名 职务 电话 企业性质 工商登记号

经营范围和方武

开户银行 账号 因 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此 致

人民法院

附:本答辩状副本 份 答辩人

年 月 日

注:1.本答辩状供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民事起诉提出答辩用。

2.答辩中有关举证事项,应具体写明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及其住址。3.“答辩人月署名栏,应写明法人或其他组织全称,加盖单位公章。4.答辩状副本份数,应接原告的人数提交。

【范例】田x信、田x兰诉田x恒赡养、财产权纠纷一案民事答辩状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田x恒,男,62岁,汉族,xx省xx县人,xx市xx 建筑公司工人,住市政建设管理局花园路xx号。因田x信、田x兰诉田><恒赡养、财产权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1.原告在诉状中称“被告未经父母同意搬出居住,至今30多年不尽赡养义务”,不符合事实

我与原告田x信、田x兰虽系同胞兄弟姊妹关系,但由于伯父田xx无儿,1956年农历四月初三,经生父母与伯父田xx协议,我被过继给田xx为养子,并立有过继单。从那时起,我即与养父田xx一起生活。1962年我到xx市xx建筑公司x队干瓦工,才与养父分住两地,但每月给养父寄款,直到1986年养父去世为止。养父田xx虽有女儿,但早已结婚在外地居住。我对养父养老送终的情况,养父的生女可以证明。我被送养的事实原告是清楚的,生父母也从来没有否定我已被送养,也从来未曾要求我尽赡养义务。现原告提出要我尽赡养生父母的义务缺乏事实依据与法律依据。

至于说1962年我回xx市居住的原因,那是因为我的工作单位在xx市。刚回xx市时,因单位临时解决不了我的住房问题,才暂居住在生父母家里,并不像原告起诉状中所称是“由于生活困难”才搬回xx市“与生父母兄弟姊妹一起生活”。1962年生活并不困难,我养父母家庭的生活更不困难,这有证人证明。原告企图用“生活困难”搬回xx市,来否定既成的收养关系,没有事实依据。

2.原告在诉状中称:1987年,被告田x恒出卖了南河街13号个人住房,又到父母的院子里建房,今年4月17日,将所建房屋卖掉得款156000元,被告独吞。要求人民法院将156000元追回,除了父母拿出一部分外,其余的钱由兄弟姊妹共同所有。

事实是这样的:1966年我从工作单位和工友处借钱买下xx 街xx号房屋,从生父母家搬出后,就一直住在那里。因为邻居不断侵占生父母家的空闲宅基地,不得已,1981年生父母找我协商,要求我在空闲宅基地上盖房子。同年建房时,除了使用出卖xx街 xx号的房款外,工作单位还给了我部分砖块和石灰。当然,兄弟姊妹也帮了几个工,这我不否认。今年4月17日,市政建设管理局因拓宽公路,需要拆迁我住的房屋,将我的房屋作价15600。元作为补偿,这完全是我个人的财产,房产证上的所有权人清清楚楚地写着我的名字。原告在诉状中说这是全家人的共同财产,是毫无道理的。当然,在我盖房时,原告也帮过王,其工钱要求归还,合情合理,我同意算清。

8.民事答辩状企业答辩 篇八

住址:xx市台江区XXXX一层店面

联系方式: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因林玉诉我单位占用其一案,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1.我单位对台江区xx街道江滨大道铺位的使用,不是侵占,而是合法租赁。我方与原告与xxx年12月1日签订了关于台江区xx街道江滨大道铺位的租赁合同,此合同经原告确认双方签订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为有效合同。且我方有按时缴纳租金,有建行存款凭条为证。因此,根据租赁合同,现租期未到,我单位是合法使用江区xx街道江滨大道铺位不必交还给原告。

2.我单位与原告在xxx年12月1日签订租赁合同,而原告于当天就拟好起诉状,明显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 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有滥用诉权的嫌疑。

3.原告请求我单位支付从xxx年11月30日起至xxx年12

月1日的对江区xx街道江滨大道铺位的场地占用费无依据。

首先,原告于xxx年6月30进行了关于江区xx街道江滨大道铺位的房屋产权登记,我单位并不知情,仍向xxXX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支付了租金,有招商银行现金单为证。且原告并没有向原告主张权利,则从xxx年到现在已过两年的诉讼时效,原告丧失胜诉权。

其次,我方提供裁决书证明xxXX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已向原告支付了预期交房违约金,由于根据同一案件事实原告不得要求双重赔偿,因此我单位不必支付占用原告店面的场地占用费。

综上所诉,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的起诉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xx台江区XXX有限公司

9.如何写民事答辩状 篇九

【案件情况】10月,男女双方经共同之亲戚介绍后认识,赶在百年一遇的.11.11登记。婚前缺少了解,且存在女高男低文化水平差异,男方脾气相对暴躁。男方之父好酒,多次规劝无果。在案件中的那次对其父规劝中,女方收到惊吓,回娘家,到本县精神病医院就诊。男方误以为其精神病严重且难以医治,遂提起诉讼。并索要彩礼等财务5000余元。

【登记时间】2011月11日

【诉讼时间】5月

【诉讼提起】男方

【诉讼理由】女方无故回娘家,拒不返回夫家

【诉讼请求】解除婚姻,索要彩礼

【诉讼成本】男方元律师代理费,女方为0

【结案方式】案件开庭前,原告方代理律师告知女方:撤诉,并给予女方一定补偿。

【维权方式】积极应诉外,提出反诉。

【案件切入点】

1.疑点问题:处于新婚之喜的女孩,不可能无故回娘家而拒绝回夫家。

2.显失公平:男方起诉离婚,竟然向女方索要费用,超出一般人的思维。

3.提出反诉:反诉离婚及返还财产及予以精神赔偿。

(离婚)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刘**,女,1988年**月**日生,汉族,农民,身份证号*************,住山东省***县**镇***村,联系电话***********。

答辩人因原告赵**诉答辩人离婚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一、原告起诉离婚的`“事实与理由”与真实存在之事实严重不符。

原告在“民事诉状”中,有“被告无故回娘家居住不归”,并“原告及家人多次去被告娘门叫人,被告不回”及“被告拒不回家”的离婚理由。可事实是:原告的父亲于20*月**日在外饮酒至醉回家,原告见状后当即跑到屋里拿出菜刀,情绪极其激动的让其父亲要么当即将原告砍死,要么从此以后不再喝酒,并又返回屋内将**瓶白酒和**瓶啤酒一一的猛摔到地上。在这一过程中,被告曾试图对原告的恶劣行为予以阻拦,可原告竟然将菜刀和酒瓶挥向被告。面对被告的家庭暴力行为,看着地上破碎的酒瓶和满地流淌着的酒液,被告忽然觉得原告竟然会对辛辛苦苦养育了自己20多年的父亲实施了如此强烈的家庭暴力,可见自己的人身安全更是无从可言。便匆忙独自一人回了娘家。当晚,因受到原告家庭暴力的恐吓,而致使被告患病,后被***县精神病医院诊断为:“由于受到强烈刺激引起的抑郁症”。

其间,原告及其家人确实到过被告娘家,但并非为劝说被告返回夫家,而是窥探被告的病情。当得知被告到精神病医院看过病后,原告及其父亲等家人担心原告日后会成为“包袱”,而根本没有提出让被告返回夫家的要求,更未给被告提供医病之费用。

由此可见,被告至今未愈的抑郁症,其原因是受到原告家庭暴力的恐吓而致。原告起诉离婚,是基于对被告日后成为“包袱”的担心和故意抛弃。

二、原告要求“由被告返还部分彩礼款”于法无据。

原告被告两人确实是由媒人于2011年10月认识,次月按照民间习惯举行了订亲仪式,并在2011年11月11日结婚登记。在这一过程中,原告及其家人为了实现原告和被告“订亲”、“婚姻登记”的目的,曾先后对被告实施了赠与行为。原告及其家人对被告实施的赠与行为已经完成,且其赠与目的已经实现,故其赠与不得撤销。原告的诉求,法院应该予以驳回。

综上,请贵院在准确认定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判决,切实维护被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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