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医院保卫科工作制度、职责

2024-10-15

区人民医院保卫科工作制度、职责(共4篇)

1.区人民医院保卫科工作制度、职责 篇一

清华大学玉泉医院 保 卫 工 作 制 度 职

清华大学玉泉医院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

长:赵雨东书记 副组长:萧凯处长

员:周明宝、赵新春、于建军、樊振全及院所有安保工作人员

目录

一、制度

(一)保卫科工作制度

(二)安全管理制度

1、院内秩序管理制度

2、院内安全管理制度

3、院内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三)保卫科值班室工作制度

(四)保安员值班管理制度

(五)医院防范邪教、非法组织工作制度

(六)消防监控室工作制度

(七)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八)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九)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二、职责

(一)保卫科工作职责

(二)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三)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四)保卫科科长职责

(五)保卫人员(门卫)职责

(六)义务消防员职责

(七)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责

三、应急预案

(一)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二)燃气锅炉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三)停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停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五)电梯意外事件应急预案

(六)医疗纠纷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一、制度

(一)保卫工作制度

1、针对医院现状,制定保卫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医院安全管理委员会,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上报院领导及分管领导。

2、维护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搞好院内防火、治安、刑事案件的防范工作,配合公安部门对有关案件进行侦察和处理。

3、负责院内重点要害科位的巡逻、防范等保卫工作。

4、配合有关科室对全院职工进行法制和遵守院规、院纪教育,提高全院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5、深入基层检查各科室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负责督促整改。

6、搞好基层科室安全管理员、义务消防队、门卫及其他临时人员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7、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基层工作,密切掌握单位内部的治安动向,及时制定相应的防范对策。

8、按上级及公安部门要求贯彻落实各项业务工作,搞好上级主管部门来院检查的接待、汇报工作。

9、积极配合地方派出所做好单位内部的户口管理(包括临时人员)工作。

10、工作中廉洁奉公、文明执法,注意自身形象,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11、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安全管理制度

1、院内秩序管理制度

(1)职工单车(自行车、摩托车)要存入职工车棚或指定存车处,其它地方(楼梯间、诊室、走廊)禁止停放。

(2)外来单车要存放在指定地点。

(3)机动车进院要服从管理,在管理人员的指挥下有序存放。

(4)来院机动车禁止鸣笛,并遵守院内交通规则。

(5)保障120急救通道的畅通。

2、院内安全管理制度

(1)保卫人员要加强巡视,保障医院及院职工、来院患者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外出人员及车辆如携带有大件或贵重物品要接受门卫的检查并出示有关科室出具的证明方可离去。

(3)押运款必须两人以上,押款人要时刻保持警惕并具备一定的押款技能。

(4)各重点要害科位要随时接受保卫部门的安全检查,并对查出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5)财务部门特别是现金存放点要严格遵守现金管理的有关制度。

3、院内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三级防火责任制(即主管领导、保卫科、科室)

(2)保卫科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

(3)保卫科定期对消防器材设备进行检查、维护、更新,保持设备运行处于良好状态。

(4)不得对消防设施随意挪迁或移做它用。

(5)对本院义务消防队要定期培训、演习,要做到在火情发生时能及时联络、组队、扑救、抢救伤员。

(6)搞好消防宣传工作,特别要注意深入病房,消除死角。对违反上述制度者,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造成重大事故者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三)保卫科值班室工作制度

1、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负责当天的日常保卫工作及一般纠纷的解决,遇有重大事件及时上报。

2、应付突发事件,及时出警。

3、夜间安全巡逻,保障急诊医疗秩序及重点要害科位的安全。

4、值班期间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不得脱岗、漏岗、不得饮酒。

5、认真填写值班记录、接警登记及全天的治安总结,并保持室内整洁卫

生,搞好交接班。

6、做好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并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7、值班期间要礼貌待人,秉公执法,文明执法,要注意自身形象。

8、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四)保安员值班管理制度

1、遵守国家法令、法规,做到依法办事;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遇事要报告。

2、认真搞好车辆的停放和管理。

3、坚守岗位,保持高度警惕,注意发现可疑的人、事、物,预防治安案件的发生。

4、积极配合卫生、绿化、维修等其它服务,制止违章行为,防止破坏,不能制止解决的向组长或管理处报告。

5、熟悉和爱护医院内配套的公共设施、设备、消防器材,并熟练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6、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分明,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7、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各项治安防范活动或行动,努力完成各项治安服务工作。

8、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向群众进行治安防范和管理方面的宣传。

9、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医院防范邪教、非法组织工作制度

为了切实抓好我院的反邪教、防范非法组织的工作,最大限度地维护本地的社会政治稳定,推动平安建设,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领导责任制度

1、院保卫科对反邪教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贯彻落实好上级有关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本院反邪教工作规划,定期听取反邪教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把防范和处理邪教、非法组织等问题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建立议事制度,定期的召开研究分析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工作会议。

3、党委书记是反邪教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反邪教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要按照部门职责,切实负起责任,真正形成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

4、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责权明确、奖惩分明的原则,层层建立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人,切实把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二、目标管理责任制

1、对本院宗教信仰人员进行摸排,做好登记,建立台帐,加强管理。

2、健全防范邪教、非法组织工作领导组织和宣传信息员网络,加强领导积极发挥信息员的作用。

3、以播放警示专题片、黑板报、发放宣传单等形式认真开展反邪教宣传教育工作。

4、将反邪教知识作为院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之一,一年集中纳入集中学习不少于两次。

5、确保院内无人参与邪教活动。

三、宣传教育制度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把防范邪教、非法组织作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明确专门部门具体抓。

2、明确邪教、非法组织的危害性和破坏性,根据不同年龄,层次制定宣传教育计划,做到有体系,有重点,科学合理,针对性强。

3、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反邪教、非法组织宣传教育活动。

4、全面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切实采取措施,做到个别帮教工作。

5、加强考核,树立典型,表彰先进。

(六)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消防控制室应当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确保及时发现并准确处置火灾和故障报警。

三、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每班不得少于2人。

四、消防控制室自动消防系统的值班操作人员,应取得岗位操作证,持证上岗,并存放在消防控制室备查。

五、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按时上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员未到岗前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六、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按时上岗,并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脱岗、替岗、睡岗,严禁值班前饮酒或在值班时进行娱乐活动,因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应提前向单位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由同等职务的人员代替值班。

七、应在消防控制室的入口处设置明显的标志;消防控制室应设置火灾 事故应急照明、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并配备相应的通讯联络工具。

八、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要爱护消防控制室的设施,保持控制室内的卫生。

九、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消防控制室,随意触动设备。

十、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堆放与设备运行无关的物品或杂物,严禁与消防控制室无关的电气线路和管道穿过。

十一、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

(七)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我院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2、教育培训内容包括: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3、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4)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专门培训的人员

(八)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我院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实行定期检查和每日巡查相结合的制度,定期检查每月一小查、每季一大查、节假日重点查。

2、检查内容包括: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8)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设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它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9)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10)防火巡查情况;

(11)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12)其它需要检查的内容。

4、每日巡查指单位所设专职防火巡查员,应每日巡查两次(上、下午各一次),并详细填写巡查记录,巡查记录由专职消防员和巡查员签字存档。

5、巡查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6、巡查人员应当定期与各科室消防安全员联系,收集整理其所提供的各类信息并向有关领导反馈,重大安全隐患写出整改报告。

7、巡查内容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在岗情况。

(6)其它消防安全情况。

(九)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消防管理部门应制定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用于督促存有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科室进行整改,隐患通知书的使用应编号存档。

2、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要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和责任人汇报并提出整改方案

3、火灾隐患整改完毕,有关人员要将整改情况记录报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4、涉及非本单位原因确实无力解决的重大火险隐患,有关科室应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5、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有关科室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报告,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6、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的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有:

(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做它用的;

(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8)其它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二、职责

(一)保卫科工作职责

1、负责全院的安全保卫工作,在工作中认真执行国家的法令和党的有关政策,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与公安机关保持密切联系。

2、对职工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教育,与有关科室协同做好对违法人员的帮教工作,对于需要处理的违法、犯罪分子,调查核实整理材料并上报。

3、积极预防和打击犯罪活动,同一切扰乱内部治安秩序和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行为作斗争。维护好全院的正常工作、生活秩序。

4、积极督促门卫、巡逻、消防等制度的具体落实,协助医院领导检查各项治安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漏洞及时报告,督促有关科室迅速整改。

5、协助科室和重点防范部门制定防范措施。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参加安全检查,落实防范措施。及时排除各种灾害隐患。

6、对医院内发生的案件,按有关权限规定执行,积极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规定的有关权力。受院领导委托做好具体防范工作。

7、遇有重大灾害事故,积极参加抢救并负责查明性质。对涉及医院财产安全及合理利用的问题,受院领导委托可采取强制措施。

8、及时侦破医院内发生的盗窃、破坏案件。

9、完成院领导和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全面负责,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消防安全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安全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消防工作计划;

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7、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三)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单位主管消防的职能科室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职责如下:

1、制订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7、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8、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9、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四)保卫科科长职责

1、保卫科科长在院长和分管领导下负责保卫科的全面工作。

2、制定本科室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对本科室人员进行合理分工,督促和检查保卫人员的工作和值勤情况,查处安全隐患、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4、抓好全科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5、组织人员全力查办院内发生的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协助有关科室和部门处理医疗纠纷的保卫事宜。

6、负责检查和督导消防安全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7、协调各科室关系,组织对全体职工的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教育,搞好群防群治工作。

(五)保卫人员职责

1、负责疏导门前车辆,保证医院门前交通顺畅,各类车辆有序停放。

2、严禁任何人携带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进入医院。

3、发现对医院安全构成威胁的人后阻止其进入医院,并立即报告。

4、医院发生火警或其它危及医院安全的事故后迅速赶至现场进行扑救、抢险,并按照应急方案组织人员疏散。

5、发现在医院内实施违法犯罪及扰乱医院正常工作秩序,危及患者、医护人员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立即制止并报告。

6、认真执行医院物资离院的查验制度,未经领导批准任何物资不得带离医院。

7、做好交接班记录,准确记录,详细记载当班期间发生的情况。

8、受理医院病人有关安全的投诉,对重大案件、事故及时调查处理并向上级汇报。

9、果断处置值岗时发生的问题,发现可疑人或事要礼貌地进行盘查或监控,熟悉消防器材的位置、数量及使用方法,遇有火警及其它事故应迅速扑救,或采取其它有效措施,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警。

10、对有关科室早晚按时开门、锁门。不准商贩和捡破烂者进入病区。

11、完成上级领导赋予的其它任务。

(六)义务消防员职责

1、义务消防员负责本单位各项消防安全制度的具体落实,对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

2、贯彻执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其它消防法规。

3、严格执行本单位制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按工作计划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上报并督促相关科室整改;

5、对现有消防监控设备运行状况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6、协助有关科室对电工、焊接工、油漆工和从事易燃易爆等特殊工作的有关人员进行消防知识的专业培训和考核工作。

7、组织义务消防队、各科室消防安全员学习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每年演练一次。

8、一旦发生火情,及时报警并组织人员灭火,火情消除后注意保护火灾现场,配合有关科室追查事故原因;

9、对在消防工作中做出成绩的科室和个人或各种违反消防法规行为的科室和个人,向有关领导提出奖惩考核建议;

10、加强自身业务学习,熟知现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并对职工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定期举办消防知识和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讲座,提高安全意识和防火能力;

11、定期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写出整改报告。

12、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七)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责

一、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项规章制度,认证履行岗位操作责任制,对各种消防控制室设备进行实时监控和操作,不得擅离职守。

二、熟悉和掌握本单位消防设施的工作原理、功能和操作规程,熟悉各种按键的功能,熟练操作各种系统。

三、负责对消防设施进行每日检查,认证记录控制器日运行情况,并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

四、掌握和了解消防设施的运行、误报警、故障等有关情况,并做好登记。

五、对消防控制室设备及通讯器材等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定期做好系统功能测验,协助技术人员做好修理、维护工作,不得挪用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六、经常向单位负责人和保卫部门报告建筑消防的运行情况,协助有关领导做好防火、灭火工作。

七、熟练掌握《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火灾情况下能按照程序开展灭火救援工作。

八、积极宣传贯彻消防法规、遵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以高度的责任感去完成各项技术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九、完成消防部门和上级领导布置的工作任务,积极参加消防专业培训,自觉接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检查。

三、应急预案

(一)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为了完善医院的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医护人员、患者、医院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规定,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医院灭火和应急疏散工作由灭火行动组、通信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救护组、现场警戒组组成,具体分工如下:

1、灭火行动组:由医院保卫科和义务消防队员组成,主要负责本院初期火灾的扑救工作。

2、通信联络组:由医院总值班、各部门、重点要害部位负责人组成,负责通信联络及各部门工作的统一协调。

3、疏散引导组:由医院保卫科和重点部门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医院保安人员组成,负责火灾时人员的安全疏散及财产的安全转移。

4、安全救护组:由医务科领导及各临床科室骨干人员组成,负责火灾时抢救、护送受伤人员。

5、现场警戒组:维持火场秩序。

二、报警和接处警程序

1、中控室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对全院的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动静态全方位24小时监控。

2、中控室收到监控区的火警信号及火警电话后,应立即用对讲机通知保卫科值班人员、巡逻员赶赴现场,并电话通知值班领导。

3、值班人员赶赴现场后,如未发生火灾,应查明警示信号的报警原因,并做详细记录。

4、如有火灾发生,应根据火情,立即拨打“119”报告消防队,并将信息反馈中控室,同时进行灭火及疏散工作。

5、中控室根据火灾情况,调集有关人员启动灭火和应急预案。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与措施

1、为使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顺利进行,保卫部门应加强日常性检查,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2、公共聚集场所应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出入口有明显标志,消防通道及防火门不能锁闭,疏散路线有明显的引导图例。

3、火灾发生时,疏散引导人员应迅速赶赴火场,利用应急广播指挥人群有组织地疏散。

4、疏散路线尽量简捷,安全出口的利用要平均。

5、疏散引导组工作人员要分工明确,统一指挥。

四、扑救初期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1、当火灾发生时要沉着冷静,采用适当的方法组织灭火、疏散。

2、对于能立即扑灭的火灾要抓住战机,迅速消灭。

3、对于不能立即扑灭的火灾,要采取“先控制,后消灭”的原则,先控制火势的蔓延,再开展全面扑救,一举消灭。

4、火场如有人员受困,要坚持“先救人,后救火”的原则,全盘考虑,制定灭火疏散方案。

5、火场扑救要采取“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

6、火灾扑救要服从火场临时指挥员的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密切配合,当消防人员赶到后临时指挥员应将火场现场情况报告消防人员,并服从消防人员统一指挥,配合消防队实施灭火、疏散工作。

7、火灾扑救完毕,保卫部门要积极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落实“三不放过”原则,处理火灾事故。

五、通信联络,安全救护及现场警戒的程序和措施

1、所有参加灭火与应急疏散工作的部门领导、工作人员应打开通信工具,确保通讯畅通,服从通信联络组长的调遣。

2、总务科通知值班水工、电工在火场待命。

3、医务科组织人员在现场及时救治火场受伤人员,必要时与其他友邻医院联系救治工作。

4、医院车队应调集车辆,确保交通畅通。

5、医务处、总务处、器械科人员对被抢救、转移的物资进行登记、保管,对火灾损失情况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清理登记。

6、安保人员迅速赶赴火场,进行现场警戒,维持秩序。

六、应急预案实施终止后的生产恢复工作

1、事故报告

应急预案实施终止后,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作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物证,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事故报告。

2、事故统计

对事故过程中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做收集、统计、归纳、形成文件,为进一步处理事故工作提供依据。

3、事故分析总结

对应急预案在事故发生的全过程,认真科学地做出总结,完善预案中的不足和缺陷,为今后的预案建立、制定提供经验和完善的依据。

4、进行奖惩

依据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事故过程中的功过人员进行奖惩,妥善处理好在事故过程中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尽快组织恢复正常的生产和工作。

(二)燃气锅炉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预防和控制我院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或降低可能伴随产生的负面影响,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相关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预案。

1.3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和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

1、事故类型:爆炸、烫伤。

2、危害程度;最严重的可能影响到锅炉司炉工操作人员和其他人员安全,造成人员伤亡、炉体损坏、建筑物倒塌。

三、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

基本原则:以“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为原则。建立责任明确、反应快速、救援有力的事故救援体系。一旦发生特种设备重大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的的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点,维护锅炉房的安全。

四、预防与预警

1、危险源的监控

明确岗位责任,当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建立操作记录制度,每小时记录一次锅炉和天然气调压站的运行情况;经常检查熄火保护及报警的灵敏度和完好性;司炉工任何情况下不得超压运行,严重缺水、满水事故发生;注意观察汽包水位和压力变化情况;经常检查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计、排污阀等是否齐全、灵敏、可靠,防止安全附件失灵;生产运行中防止由于缺水、积垢造成的炉筒过热,防止由于没有采取有效的水处理措施和除氧措施,加快锅炉的腐蚀,避免锅炉骤冷热造成封头板等应力集中部位裂纹。

2、预警行动 1)爆管或缺水

当锅炉发生爆管事故或锅炉缺水时,司炉工立即关闭天然气嘴阀门并向主管科室领导汇报情况。

2)天然气泄漏(天然气管道泄漏、调压站泄漏、锅炉房现场泄漏)

司炉工立即关闭天然气嘴阀门和泄漏前段阀门,并向主管科室领导报告情况,派人现场监护,严禁明火和非工作人员进入。科室领导负责向天然气公司汇报,待现场维修后,按天然气操作规程和燃气锅炉运行进行操作。

3)突然系统停电

维护事故发电机,一旦系统突然停电能立即自动启动备用发电机(100KW)

4)蒸汽泄漏烫伤

司炉工立即通知主管领导,并组织救援,同时调整天然气入炉量,控制炉温和蒸汽泄漏量,保护好现场电气设备,待机维修后再做操作。

五、信息报告程序 报警系统: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值守人员先向主管领导报告情况。公众报警:

电话通知、现场通知

六、应急处理

1、相应分级

二级事故:锅炉发生缺水事故,炉筒过热甚至烧红,但没有盲目进行停止操作,为可控制范围内。

一级事故:锅炉发生缺水事故,炉管过热甚至烧红,并盲目进水使锅炉爆炸,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和停产事故。

2、响应程序

二级事故:通知司炉工停止操作,待锅炉进水打压,并组织巡检人员对炉管进行检查,发现漏水炉管,通知检修人员对漏水炉管进行抢修。

一级事故:通知司炉工停止操作,疏散现场人员,同时向报警,并组织抢险抢修组等进场待命,听候救援指令。

3、处置措施

二级事故:立即通知司炉工停止操作,让锅炉逐步自然冷却,待锅炉冷后,再向锅炉进水加压。并组织人员巡检,发现漏水立即组织检修人员抢修。

一级事故:立即通知司炉工停止操作,锅炉岗位人员一定要保持镇静,判断事故原因和处理事故时要“稳、准、快”,保护现场:向单位主管领导报告情况,组织人员进行紧急救援工作;事故后,尽快将事故情况、原因及改进措施用书面报告主管部门。

4、应急物资与设备保障

锅炉房准备必要的、一定数量的救援工具,如铁锹、镐、吊链及电工工具;锅炉房、水处理间、换热站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保证其完好性并进行日常好交接班;定期组织职工学习消防知识,掌握正确使用消防器材的方法。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的主要内容(1)事故特征

①天然气管道连接处泄漏,达到爆炸浓度可能引爆。

②锅炉由于严重缺水或爆管事故,处理措施不当,使锅炉爆炸,大量的汽水从破口出急速冲击,由于具有很高的速度,当于空气或地面接触后,便产生了巨大的反作用力而获得动能,使锅炉腾空而起,或朝反作用力的方向运动。锅炉爆炸时所放出的能量很小一部分消耗在撕裂锅炉钢板,拉断固定锅炉的底脚螺栓和与锅炉链接的各种汽水管道上,将锅炉整体或碎块抛离地 面;大部分的能量在空气中产生冲击,破坏周围的设备和建筑物,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2)事故发生区域为整个锅炉炉体。

(3)事故发生的季节:全年都是事故发生期,重点在冬季。夏季由于蒸汽需求量小,锅炉汽包压力高,易发生爆炸爆管事故;冬季由于蒸汽量大,锅炉满负荷运行,易发生严重缺水事故,处理不当,易造成锅炉爆炸事故。

(4)事故可能出现的征兆:燃气泄漏伴有异味;严重缺水,水位器报警;锅炉炉筒或钢板过热烧红;压力表压力超过安全阀范围,安全阀未启动;锅炉炉筒腐蚀严重;锅炉封头板边等应力集中部位发现裂纹等。(5)应急组织与职责 责任人:锅炉当班班长

职责:负责现场临时指挥当班岗位人员,具体落实各项指令。(6)应急处置

①如发生一级事故,责任人立即下令封锁现场,立即疏散受威胁人员到安全位置,并做好抢救的准备工作。切断危险源,如切断天然气阀门,拉下循环泵、热水泵电源,打开排污阀、排水阀等,电话向上一级相关部门报警。

②凡危险范围内的单位,立即通知所有人员撤离疏散。③封锁事故锅炉周围所有通道,挂上明显警示标志,严禁一切车辆通行。④如出现人员受伤,应立即抢救伤员,锅炉爆炸可能出现的伤害类型有:物体打击;烫伤。受伤人员经医护人员简单现场救治后,由救护车送往指定医院。

(7)注意事项

①进入现场的各类人员,劳动保护用具必须穿戴整齐。

②抢救、抢修人员必须掌握相应的救援知识,并能熟练的使用各类救援器械。

③事故初期,爆炸形成的强大 的冲击和大量飞水的飞溅,此时极易造成人员伤害,应立即组织人员撤离疏散。司炉人员要保持镇静,要迅速上报,不得盲目处理。

④现场自救和互救时,人员不能慌乱,司炉人员要按照爆炸事故处置方法要求完成岗位操作,尽可能切断继续发生事故的危险源;撤离时走安全通道。抢险人员进入时,要观察现场环境,确认安全后方可救援,以免发生二次伤害。

⑤应急救援结束后,清理现场时,要注意炉体和周围建筑物的安全情况,防止物体再次坍塌造成人员伤害。

(三)停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应对突发停水事件,确保医院正常运转,特制订本预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萧凯

成员:水电维修所有人员

二、停水应急小组职责

1.如生活水管路停水,总务科接到信息后应立即与自来水厂联系,了解原因,报告主管副院长,通知院办、医务部、护理部。在征得自来水厂同意后,立即开启消防进水管路,保证医院正常供水。

2.当遭受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事件,导致两路进水管路系统全部突然停水,启动医院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小组。各部门职责如下:

(1)马上切断所有出水点,关闭水箱水池,听从组长统一安排;(2)及时、快速地向组长汇报应急进展情况。(3)临床工程部保证净化水有序使用。

(4)组长立即通知业务院长,根据停水情况,必要时取消所有接台手术和择期手术,视病人不同情况有组织地疏导病人转院或离院。

(5)根据情况,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小组的统一安排下,优先保障净化水、锅炉房、食堂、手术室和吸引用水,关闭和停用其它一切用水。

(四)停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制定目的

为确保我院就医患者生命安全和减少财产损失,保证医院用电畅通,促进事故应急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迅速有序地组织和恢复供电,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应急原则

停电事故处理工作贯彻“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遵循“统一领导,完善机制,明确责任,加强合作,快速发应,措施果断”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

医院成立停电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抢修队。

1、停电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赵雨东书记

副组长:张玉琪副院长、唐劲天副院长

员 :萧

凯、于殿文、刘海生、周晓宏、王华芝、周明宝及及其他科室、部门负责人

责:(1)做好日常安全供电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停电事故发生。(2)发生停电事故时,及时做好停电事故应急工作,尽快恢复供电。(3)根据停电事故严重程度,决定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4)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并向全院公布。

(5)领导小组组长是履行本预案规定的第一责任人。各小组成员、部门负责人应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做好停电事故时的应急工作。

2、应急抢修队 组长:唐良

成员:孟东东、张希亮、房会臣等所有配电、弱电维修工作人员 职责:发生事故时,组织人员实施救援行动;向指挥小组汇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供电部门发出求援请求,事后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经验教训。

四、应急程序

(一)后勤部门电工班应急程序

1、计划性停电应急程序

(1)电工在接到供电部门通知停电的电话或其他形式的停电通知时,必须问清楚停电的时间,停多长时间及停电原因,做好记录,如不在本班次,应在交接班时交接清楚。

(2)通知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夜间通知总值班人员),说明停电的原因,具体停电时间,停多长时间,并做好备用电源的准备工作。

(3)如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应由医院办公室以书面形式向全院发出通知。

(4)如时间紧急,应在接到供电部门的通知后,立即通知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夜间通知总值班人员)说明情况,向各科室发出通知,重要科室要跟 科主任、护士长讲清停送电的时间,并制定好停送电计划。

(5)在停电前30分钟到配电室,做好切换备用电源的前期检查。停电时要在10分钟保证备用电源的正常启动和输送。

(6)当外网电源全部停电后,启动发电机电源,保证全院全覆盖供电。(7)做好备用发电运行记录及恢复市电供电后的记录。

2、临时性停电应急程序

(1)出现临时性停电时,应立即电话询问供电部门,问明停电原因及停电时间的长短。

(2)通知应急小组组长或总值班,说明情况。

(3)如停电时间较短(5分钟之内)应等待市电来后送高低压电。(4)如停电时间较长(5分钟之上),应立即准备切换备用电源(柴油发电机组)。

(5)如双电源均无电,应尽快启动备用发电机,保证全院的供电。(6)做好备用发电机的运行记录。(7)医院内部原因停电时,要查明停电原因,是高压电路还是低压电路。如果高压电路出现故障,应及时与供电部门抢修班联系,尽快恢复,保证用电;如果医院低压电路出现故障时,应快速查明原因,按照操作规定恢复电路。

五、保障措施

1、电工日常应做好发电机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发电机随时投入使用。

2、电工平时要掌握供电知识和操作规范,注意操作安全。

3、临床科室常规备有应急灯电筒等照明用物,定期检查,保持完好状态。

4、后勤部门要组织进行应急停电演练,每年1-2次,通过演练,使大家熟悉掌握突发停电的应急处置程序,确保病人安全。

(五)电梯意外事件应急预案

为明晰电梯意外事件的处理程序,制定本预案,适用于病人、来访者或员工被困于电梯内的任何情况。

一、领导小组 组长:萧凯 成员:电梯维修所有人员

二、电梯意外应急指挥小组职责

1.首位发现电梯故障的员工,立即与电工班(电话6062)联系,告知故障电梯的位置及有关故障电梯情况,必要时,向组长汇报被困人员的信息。

2.电工班接到救援电话立即赶到电梯机房,用内线电话与电梯内被困人员的联系,向被困人员说明救援正在进行,同时安慰被困人员,提供心理支持,建议他们站在电梯后部。被困在电梯内的人员,应保持镇静,使用紧急按钮键,拨打内部电话6062、8111,切忌撬、爬。

3.定期与电梯内人员联系, 告知救援进展情况。

4.故障解除后,故障电梯应经检测才准再次使用,未启用前应有停用标牌。

5.根据规定,记录事件发生和救援的详细经过。

6.如被困人员中有身体状况差或病情不稳定如即将分娩、正在出血、急需氧气或药物治疗者,则同时需要医疗急救。由组长立即通知急救小组,准备急救。

(六)医疗纠纷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增强医院应对突发医疗纠纷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减少此类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构建安全、稳定的医疗环境,保障医护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医疗纠纷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赵雨东书记 副组长:萧凯处长

成员:外保班长、内保班长及所有驻勤保安员。

二、在医疗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处置时发现患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医务人员应及时向保卫科及院领导报告,保卫科将立即在职责范围内处置,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有关情况:

1、在院内寻衅滋事的;

2、故意损坏公共财物的;

3、侮辱、威胁、恐吓、殴打医务人员的;

4、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

5、占据办公、诊疗场所、抢夺医疗文书或医疗物品,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

6、在医疗机构内设灵堂、堵塞通道及大门,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

7、其他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恶意行为。

三、具体处理程序:

所有岗位的保安员,当接到医护人员通知或保安巡视中发现在院内有医疗纠纷事件发生时:

1、首先要保持冷静,问清楚发生纠纷事件的具体位置(如:住院楼某层某房间)。

2、立即向保安班长汇报,由保安班长负责向院上级领导汇报并立即通知附近岗位的保安员迅速到达事件现场,通知完毕后也立即赶赴现场。

3、到达现场保安员应保持冷静,注意礼貌用语防止激化矛盾,驱散无关人员,维持好现场秩序,密切注意现场情况变化,及时了解事件具体原因,积极协调劝阻争吵,努力平息事态。

4、努力控制现场事态恶化,如事态无法控制,应及时上报院领导并拨打报警电话,根据情况采取录像、拍照等措施,保留好现场证据。

5、纠纷事件如报警,保安员必须在现场等待警察到来,等事情解决完毕方能离开现场。在等待警方到达现场期间,保安员必须严密观察纠纷人员动向,防止伤害医务人员、破坏公共财产等现象的发生。

6、等事件完毕后,必须做好此事件的相关记录。

保安员在处理纠纷过程中,必须明确自身职责,遵守纪律。过程中只能保护,不能打人。

四、如纠纷无法当天解决,为防止在事件解决期间继续发生突发情况,特制定以下工作规定:

1、在纠纷发生期间所有保安员无特殊情况禁止外出,全天24小时备勤,接到通知3分钟之内必须赶到现场。

2、院全体保安员(包括内保及外保)必须统一接受院内调配,增强院内人员密集场所、重要安全防护区域的巡视力度,尤其是门诊大厅、挂号室及收费处等场所。

3、院内保安员安全巡视次数日间不能低于每小时一次,夜间不能低于每两小时一次,并有巡视记录。

4、所有安保负责人(包括内外保班长)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保证联系畅通。

5、治安监控室保安员必须加强纠纷事件所在区域的监控力度,发现可疑动向立即上报保安班长采取措施,如不能立即联系到负责人可以直接调配保安员前去查看。

6、安保负责人必须定期对院所有保安员进行教育培训,尤其是处理突发事件及自身防范等方面的培训。

2.西安中心医院保卫科工作职责 篇二

保安员制度

为了进一步搞好保安员的具体工作,保障医院的工作正常、良好的进行,对保安员制定如下制度。

一、衣帽整齐干净,说话讲文明礼貌。值班时做到认真负责,巡回时向护士了解科室的治安情况,及时反应的问题,及时向科里报告,严禁走过场。

二、每日下午6时总结每日的值班及巡回的情况及问题,每周评比一次,评出周积极的和工作不认真的,对周积极者月底将给予奖励,对工作不认真不负责的及时批评教育,三次不负责的给予辞退。

三、对科里指派的各项任务,无条件的认真执行。

四、认真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搞好团结。

五、对待科里发放的各种用具要爱护,保管好,做到谁使用谁负责。

六、工作中要听从安排,不得有任何条件和要求.防火专干职责

一、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登记造册,向上一级领导及消防监督部门汇报,并及时监促整改。

二、指导和帮助本院消防员做好防火灭火训练,经常检查灭火设备保管和完好情况。

三、向全院职工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帮助各科室制定健全消防安全制度。

四、掌握院内火灾重点区域情况和发生的事故,并参加火灾事故的追查处理。

五、建立健全本院的防火档案,及时记载消防安全工作。

六、参加科室安排的其他工作 户籍管理专干职责

一、负责医院内集体户口、新分配大中专毕业生的户口审批、落户等手续,负责本院职工及家属的身份证换证工作。

二、协助交警五大队做好本院特有机动车驾证人员的交通安全管理、教育工作,负责换证、落户、交规考试及年度审验等工作。

三、负责院内三工人员的管理,协助公安新城分局办理院内三工人员的暂住证。

联防队员工作纪律

一、治安联防队是一支专业的治安管理队伍,要求每个队员在执行治安管理时,一定要严格执行党的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每个队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遵守联防队各项规章制度,工作学习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必须请假,对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处理问题时要主动请示汇报,不得自作主张,防止其它问题的发生。

三、每个联防队员要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不谋私利,不搞特权,依法办事、不打骂人犯、不乱用械具,严禁逼、供、讯,不准泄露国家机密。

四、机智勇敢,沉着机警,见义勇为,发扬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革命精神,同各类违法犯罪分子作顽强的斗争。

五、要模范遵纪守法,文明执勤,说话和气,礼貌待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六、不得私自乱扣押物品,没收钱财。

七、不得贪污赃款赃物、拾款拾物,不的与犯罪分子同流合污。西安市中心医院保卫科物品管理制度

为维护医院内部的正常治安秩序,保障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在科长的领导下,认真负责地做好分管物品管理的工作。

二、定期领取科内各种办公用品,保障各项工作的开展及需求。

三、对固定治安器材做到发放、使用、维护、保养有登记。

四、对工作中需要配备之各类新物品,做到有申请报告,经科室同意上报购买及落实登记。

五、定期检查物品的良好程度及办公用品的缺知情况,以进行及时补充。西安市中心医院突发事件应急方案

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为了防止各种突发事故、事件的发生。我院制订了突发事件应急方案。

一、组织与领导小组:

组 长:李宝英

副组长:彭 民 田国勤

成 员:郝 涛 董建明 张 忠 周圣千 陶 梅 秦永九 张巧玲王 瑞 陶西萍

二、认真搞好普法教育,宣传党的方针政策,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党的十五大精神为知道,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进取的思想路线方针,坚持深入开展“三.五”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活动,促进依法治院以提供优质服务,促进医疗工作,及时化解民间纠纷、保一方平安。

三、调动各级组织的作用,利用信息员、密保员深入群众了解情况,发现情况及时报保卫科,上报主管部门,深入群众做深入细致的政治思想工作。特别对因下岗、受处分、工资发布下来的职工、家属、对党现行政策有不满情绪的要做好思想工作,鼓励参加第三产业,有工作的鼓励他们好好工作,不要参加非法**、游行、集众斗殴。

四、突发事件应急措施:

1、保卫科坚持值班巡逻,每天有6人值班,发现情况及时到现场。如有突发事件,保卫科全体人员立即到科里及时向西五路派出所、新城分局内保科报告。同时组织力量制止和破案。防止游行、**事件的发生。

2、加强财务科住院处、门诊收费处、现金库的管理,送取款都有保卫科派人护送。防止现金被抢劫、被盗事件的发生。

3、保卫科对职工、家属的思想状况要了解清楚,发挥调委会的作用,缓解群众之间的矛盾,防止激化,对一些过激行为和言语的人,要重点做思想工作,防止凶杀事件的发生。

4、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健全组织,成立防火安全委员会,由院长兼党委书记马东洋任主任。保卫科有消防专干,董建明负责,并担任义务消防队队长,队员12人。哪里发生火灾,立即赶到现场,实施消防灭火。我院消防器材配备齐全,设有消防栓、水龙带、推车消防器材、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市中心医院高压氧舱灭火作战计划、市中心医院灭火作战计划详表已报新城分局消防科。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扑灭、疏散人口,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5、西安地区发生地震,医院的职工家属、病人有计划的向商县疏散。有疏散计划。我院门诊楼有两处地下室、新建门诊楼下有两处地下室可以防震。我院成立突发事件急救队,急诊科主任张安生任队长,队员13人组成,救护车一辆。接到急救电话可及时赶到现场,实施抢救。

6、加强“三工”人员管理。“三工”人员由院人事科、保卫科、三产办专人管理。三工人员持介绍信、身份证、担保人介绍登记造册,保卫科进行政审,发现不合格人员及时清退。

五、加强医院综合治理工作、领导重视,把综合治理、打击刑事犯罪列入党委议事日

程,采取6条措施,严厉打击刑事犯罪,贯彻以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犯罪。依靠群众做好四防(防特、防盗、防火、放治安灾害事故)工作,狠抓安全制度的落实,净化内部环境。西安市中心医院治安监控室预案

我院治安监控室由保卫科警务室直接领导。保卫科正副科长、警务室干警实行24小时带班,遇有重大情况,随时通报带班科长。警务室、监控室实行“四班、三运转”。值班人员严格遵守治安监控室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适时监控治安情况。发现案情立即启动下列预案,由相关部门实施监视、控制和抓捕行动。

一、治安监控室由治安专干负责,配合科长、副科长做好全院治安工作和对监控室实施管理。

二、警区的划分及警区责任人如下:

1.警区门诊综合大楼,由高德龙负责; 2.警区外科楼,由崔国安负责; 3.警区手术楼,由吴永勤负责; 4.警区康复楼,由孙利民负责;

5.警区CT楼、制剂楼,由仓小军负责;

6.警区北院家属区,行政办公区,由马新萌、芦西京负责。

三、治安监控室报警程序

1、监控室人员发现可以情况,立即向院警务室(3354)、保卫科(8163、8091、87274017)保安值班室,保安巡查人员报告。

2、警务室、保卫科、保安值班、当日巡查人员接报后立即赶现场,采取必要的措施(内控、监视、暂扣等)。

3、由警务室保卫科对案情进行初步了解并记录,再做进一步处理。消防控制中心职责

一、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履行职责,保证各项系统正常运行,预报准确、及时。

二、值班人员应熟记自动报警系统各部位和本单位各火灾监护场所对应编排,十分熟悉操作规程。

三、值班人员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的各项工作,写好交班记录,交接好物品,遇有特殊情况必须作详细交代与接班者共同交接班后方可离去。

四、值班人员不得同非本科室的工作人员在本中心闲谈,如有违规责任自负。

五、如在本班所出现的系统问题应立即解决不得拖至下一班。综合治理专干职责

一、按时完成科里交办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搞好区域治理,消防不安全、不稳定的因素。

二、坚持岗位,及时果断的处理治安和突发性事件,协同科长完成各项工作。

三、在节假日和重大活动中,随时处于临战状态,召之即到。

四、开展普法教育,提高全院职工的法律意识和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思想,做到月有计划,年有规划。

五、做到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监督和教育。

六、执行科长的各项调遣,与全科同志协作共事。治安专干职责

一、按时完成科室交给的治安工作,搞好院内治安工作。

二、完成医院和公安机关交办的各项工作,组织有效的联防保卫工作。

三、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保密工作,排解各种纠纷冲突,领导门卫和参与消防管理。

四、做好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监管和教育。

五、坚守岗位,及时处理治安事件,完成科长分派的其他工作。消防控制中心操作规程

一、为切实保证系统时刻处于正常运行状态,要求具体管理人员务必做到:

二、在该系统内,无关人员不得入内和随意触动控制台。

三、值班人员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报警部位和本单位各火灾监护场所对应的编排系统应该清楚、明了。

四、因火灾自动报警装置环境要求较为严格,整个系统全天候运行,因此报警装置发出少量误报也在所难免,所以要求值班人员一旦接到报警先确认其真实性,并通知有关部门即赴现场查证,待确认火灾后,方可启动系统灭火装置,并立即向消防部门和主管领导汇报。

五、为确保运行正常应每天检查该系统的运行情况。西安市中心医院消防安全制度 为维护医院安全,杜绝或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医疗和人民财产的安全,认真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以保证医疗工作的顺利完成,特拟定以下制度。

一、各级领导都要高度重视安全防火工作,要经常性的利用各种会议进行防火安全宣传教育,使大家懂得防火常识,了解火灾的危害性及安全防火的重要意义。

二、各科室要使安全检查制度化,可采取定期或不定期、上级和科室、平时和重大节假日前结合等方法进行安全检查,各科室原则上每周进行一次全面的防火检查,并建立安全检查登记本,将发现的问题及不安全隐患予以登记,提出改进意见,落实到人限期解决,科室解决不了的,上报保卫科,采取临时补救措施。

三、严禁在有明火的场所放置易燃、易爆物品。使用电炉、火炉的地方必须压封,使用电器设备时,应严格注意安全操作规程,用完后即及时关闭或切断电源。

四、根据消防安全管理法规:“禁止占有防火间距或者搭棚、盖房、挖掘、砌墙堵塞消防车通道”。凡医院进行改建、扩建、新建的科室或基建施工项目必须依照《消防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向保卫科通报情况,如未通报而发生事故者,责任由实施部门或有关领导负责。大的工程要向消防部门报告,经审批后方可施工。不得发生与《消防法》有背事项。

五、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随时处于待用状态,科室要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并学会使用方法和保养事项。

六、医院区域如遇火灾,立即向保卫科和消防部门报告,同时积极组织力量全力扑救,做好现场保护工作。以上制度,请各科遵照严格执行。西安市中心医院保卫科学习制度

为了提高全科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做好全院治安保卫工作,特拟定以下学习制度:

一、坚持每月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各一次,并进行讨论,写出心得体会。

二、学习期间,全科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请假,保证学习任务按时完成。

三、对医院组织的学习,全科同志应积极参加。

以上几条,望全科同志遵守,如有违反者,按职工奖惩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内务卫生制度

一、严格内务卫生管理制度,所有队员的床单颜色要统一,被子放成一条线,不得随意乱放。

二、各班要轮流值班,打扫宿舍和公共卫生区,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参加公益劳动。

三、建立健全卫生值日各项规定,不得随地乱泼污水、乱倒垃圾,做到人人讲卫生,个个美化环境。

四、班与班之间互相开展竞赛,看谁被褥堆放整齐,看谁打扫卫生积极主动,看谁宿舍整洁卫生。

五、班长要勤督促、勤检查本班队员一月卫生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六、洗漱工具要堆放整齐,不得随意乱放。

七、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

以上各条,望全体同志们自觉遵守。联防队内勤职责

一、当好领导参谋,认真收集、积累综合全队的工作情况,做好工作计划和总结,按时报各类统计报表,做到不拖、不误、不错,达到各项要求。

二、加强械具的管理,不得擅自借给无关人员使用,工作需要时须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携带。

三、积极协助队长,组织队员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做好会议记录,听取群众意见,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得以妥善解决。

四、做好各类案件和处理人犯的登记工作,认真填写各类卡片,建立必要的人口档案,各种登记要做到不重、不漏、不错。

五、按规定做好赃款、赃物的收交、保管、发还工作,日清月结,不积压。

六、认真做好各时期治安队员联防费的收交工作,不得擅自升降、征收标准,做到账目清楚。

七、做好考勤登记,不得随意增减出勤天数。

八、每月按时造好工资表,准时发工资,不得失误。工作制度

对治安员的具体工作安排,从早上7:30上岗,新大楼大厅2名治安员7:30开始在大厅门口值勤,8:15分回大厅值勤,负责1-3楼的治安工作,和住院部4-11楼来回巡逻,中午换班吃饭,中午1:00-2:00整到各住院部巡回一次,下午6:30下岗,急诊科从下午6:00开始派1名保安员值班,负责大厅1-3楼和急诊科的保安工作,有情况及时反映,值班到次日上午8:00.南门卫:2名治安员负责,上午7:30在门口值班。

北门卫:2名治安员负责,负责北院进出车辆和东西的检查,上午10:00南北门卫各派1名治安员开始巡回,下午4:00巡回,晚上11:00巡回。东门口派1名保安员负责工地晚上进出车辆,及时登记。新大楼治安室派1名治安员,负责整个大楼的治安,和科室保持及时联系,处理一些日常工作,晚上值班,处理急诊科的车祸登记.西安市中心医院保卫科工作人员职责

一、科长:在院党委的领导下,负责全院治安管理和防范工作,维护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并组织负责全科人员政治业务学习,抓好医院的三工人员管理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消防安全工作。

二、副科长:协助科长抓好全院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医院工作秩序。做好科室的考勤和值班安排工作,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三、科秘书:负责全科各项工作的资料数据的收集、整理、归档,并做好科室事务的上传下达,写好工作总结及各项汇报材料。

四、信息员:配合科秘书的工作外,负责全科各项材料及各种报表的上报、收发文登记工作,收集全科每日工作各项指标和各项数据,配合消防、治安的宣传、教育活动。

五、内勤员:负责全科的各项后勤保障工作,配合全科搞好消防、治安的宣传教育活动。做好全院各科室有关事宜联系,协助董建民搞好消防安全工作。

六、消防专干:负责全院消防安全工作,做好医院的重点要害部位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并做好宣传、教育、演习活动,做好消防设施、器材的维修及保养工作,分管消防监控中心工作。

七、户籍专干:负责医院内集体户口、新分配大中专毕业生的户口审批、落户等手续,负责本院职工的身份证的换证工作,做好全院三工人员各项管理工作(有记载、有登记、有工作记录),完成科里领导交给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八、综合治理专干:协助副科长搞好全院的安全工作,负责全院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管理好南北两院保安队伍,合理安排好全院执勤巡查工作,开展治安综合治理教育宣传活动。搞好全院的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完成科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区人民医院保卫科工作制度、职责 篇三

保 卫 工 作 制 度、心 医 院

职 责 及 预

目录

一、制度

(一)市中心医院保卫科工作制度--------------06

(二)市中心医院安全管理制度---------------06-07

1、院内秩序管理制度

2、院内安全管理制度

3、院内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三)市中心医院保卫科值班室工作制度-----------08

(四)市中心医院保安员值班管理制度------------08

(五)市中心医院特种设备管理制度-------------09

(六)市中心医院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09-10

(七)市中心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0-11

(八)市中心医院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1-12

(九)市中心医院防火巡查检查制度-------------12

(十)市中心医院火灾隐患整改制度-------------13

(十一)市中心医院保安管理奖惩制度------------13-14

(十二)市中心医院病房安全制度--------------14

(十三)市中心医院病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4-15

(十四)市中心医院监控室管理制度-------------15-16

(十五)市中心医院视频监控资源使用制度----------16(十六)市中心医院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16-17

(十七)市中心医院电气设备使用和检查管理制度-------17

(十八)市中心医院高压氧舱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8-19

(十九)市中心医院火灾隐患整改制度------------19-20(二十)市中心医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20-21(二十一)市中心医院手术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1-22(二十二)市中心医院消防安全例会制度-----------22(二十三)市中心医院消防档案管理制度-----------23(二十四)市中心医院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管理制度------24(二十五)市中心医院消防设施和器材维护管理制度------24-25(二十六)市中心医院药库、药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5(二十七)市中心医院义务和志愿消防队管理制度-------25-26

(二十八)市中心医院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26

(二十九)市中心医院用火用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6-27(三十)市中心医院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制度-------27-28(三十一)市中心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28-31(三十二)市中心医院医用毒性药品管理制度---------31-32(三十三)市中心医院精神药品管理制度-----------32(三十四)市中心医院放射性药品管理制度----------32-33(三十五)市中心医院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制度-33-34(三十六)市中心医院锅炉房制度--------------34-37

1、锅炉房工作制度

2、锅炉房交接班制度

3、锅炉水处理管理制度

4、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5、锅炉房安全和保卫制度

(三十七)市中心医院污水站工作制度------------37(三十八)市中心医院盐酸管理制度-------------37-38(三十九)市中心医院酒精管理制度-------------38-39(四十)市中心医院医用氧管理制度------------39-40(四十一)市中心医院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40-41(四十二)市中心医院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41-43(四十三)市中心医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43-44(四十四)市中心医院保卫科安全丶消防丶治安巡查管理制度--45(四十五)市中心医院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45-46(四十六)市中心医院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制度-46-47(四十七)市中心医院网络中心机房消防安全防范制度-----47-48(四十八)市中心医院学生丶委培生丶实习生宿舍住宿人员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8(四十九)市中心医院医护人员、职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9(五十)市中心医院外来施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责仼制----49-50(五十一)市中心医院消防安全管理逐级责任制度-------50-60(五十二)市中心医院微型消防站值班制度----------60-62(五十三)市中心医院食堂管理制度------------62-66

(五十四)市中心医院病理科废弃有害液体统一回收制度----66-68

1、分类收集工作制度

2、医疗废物产生地工作制度

3、医疗废物对外交接、登记制度

4、病理科废弃有害液体统一回收程序

二、职责

(一)市中心医院保卫科工作职责--------------69

(二)市中心医院保安科科长职责--------------69-70

(三)市中心医院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70

(四)市中心医院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70-71

(五)市中心医院治安员职责----------------71

(六)市中心医院安全管理员职责--------------72

(七)市中心医院计量管理员职责--------------72

(八)市中心医院外勤职责-----------------73

(九)市中心医院户籍管理员职责--------------73

(十)市中心医院门卫职责-----------------73-74

(十一)市中心医院义务消防员职责-------------74

(十二)市中心医院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责---------74-75

(十三)市中心医院保安员工作职责-------------75-77

(十四)市中心医院病理科化学试剂保管员岗位职责------77-78

(十五)市中心医院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职责--------78(十六)市中心医院员工消防安全职责------------78-79(十七)市中心医院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职责-------79(十八)市中心医院视频监控室操作员职责----------79-82(十九)市中心医院司炉工岗位职责-------------82(二十)市中心医院污水站班长职责-------------83(二十一)市中心医院污水处理工职责------------83(二十二)市中心医院锅炉班班长职责------------83-84(二十三)市中心医院锅炉、水处理工职责----------84(二十四)市中心医院化学药品库保管员岗位职责-------84-85(二十五)市中心医院药剂科职工职责------------85-86(二十六)市中心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员岗位职责-86-87

(二十七)市中心医院食堂员工岗位职责-----------87-88

三、应急预案

(一)市中心医院消防安全应急预案-------------88-90

(二)市中心医院燃气锅炉事故专项应急预案---------90-94

(三)市中心医院停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94

(四)市中心医院停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94-96

(五)市中心医院电梯意外事件应急预案-----------96-97

(六)市中心医院医疗纠纷事件应急处理预案---------97-99

(七)市中心医院安全保卫应急预案-------------99-100

(八)市中心医院安全反恐工作预案-------------100-104

(九)市中心医院危险物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04-107

(十)市中心医院病理科化学危险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07-108

(十一)市中心医院高压氧舱应急救援预案----------109

(十二)市中心医院电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10

(十三)市中心医院氧气泄漏紧急处置预案----------110-111

(十四)市中心医院压力蒸汽消毒锅的应急救援预案------111

(十五)市中心医院特殊药品管理应急预案----------112-113(十六)市中心医院医用液氧贮槽事故预防应急措施及救援预案-113-117(十七)市中心医院锅炉安全应急预案------------117-118

(十八)市中心医院污水处理应急预案------------118-119(十九)市中心医院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应急预案-119-120(二十)市中心医院酒精失火应急预案------------120-122(二十一)市中心医院药品安全危害事件应急预案-------122-123(二十二)市中心医院病理科突然失火、意外停电、停水等处理程序及应急预案-----------------------------123(二十三)市中心医院火灾事故应急疏散预案---------124-126(二十四)市中心医院新生儿病房消防应急预案--------126-128(二十六)市中心医院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29-131

一、制度

(一)保卫工作制度

1、针对医院现状,制定保卫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医院安全管理委员会,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上报院领导及分管领导。

2、维护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搞好院内防火、治安、刑事案件的防范工作,配合公安部门对有关案件进行侦察和处理。

3、负责院内重点要害科位的巡逻、防范等保卫工作。

4、配合有关科室对全院职工进行法制和遵守院规、院纪教育,提高全院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5、深入基层检查各科室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负责督促整改。

6、搞好基层科室安全管理员、义务消防队、门卫及其他临时人员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7、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基层工作,密切掌握单位内部的治安动向,及时制定相应的防范对策。

8、按上级及公安部门要求贯彻落实各项业务工作,搞好上级主管部门来院检查的接待、汇报工作。

9、积极配合地方派出所做好单位内部的户口管理(包括临时人员)工作。

10、工作中廉洁奉公、文明执法,注意自身形象,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11、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安全管理制度

1、院内秩序管理制度

(1)职工单车(自行车、摩托车)要存入职工车棚或指定存车处,其它地方(楼梯间、诊室、走廊)禁止停放。

(2)外来单车要存放在指定地点。

(3)机动车进院要服从管理,在管理人员的指挥下有序存放。

(4)来院机动车禁止鸣笛,并遵守院内交通规则。

(5)保障120急救通道的畅通。

2、院内安全管理制度

(1)保卫人员要加强巡视,保障医院及院职工、来院患者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外出人员及车辆如携带有大件或贵重物品要接受门卫的检查并出示有关科室出具的证明方可离去。

(3)押运款必须两人以上,押款人要时刻保持警惕并具备一定的押款技能。

(4)各重点要害科位要随时接受保卫部门的安全检查,并对查出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5)财务部门特别是现金存放点要严格遵守现金管理的有关制度。

3、防火检查制度

一、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9)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10)防火巡查情况

(11)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12)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二、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检查记录应当记明巡查的人员、时间、部位、内容、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

(三)保卫科值班室工作制度

1、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负责当天的日常保卫工作及一般纠纷的解决,遇有重大事件及时上报。

2、应付突发事件,及时出警。

3、夜间安全巡逻,保障急诊医疗秩序及重点要害科位的安全。

4、值班期间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不得脱岗、漏岗、不得饮酒。

5、认真填写值班记录、接警登记及全天的治安总结,并保持室内整洁卫

生,搞好交接班。

6、做好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并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7、值班期间要礼貌待人,秉公执法,文明执法,要注意自身形象。

8、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四)保安员值班管理制度

1、遵守国家法令、法规,做到依法办事;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遇事要报告。

2、认真搞好车辆的停放和管理。

3、坚守岗位,保持高度警惕,注意发现可疑的人、事、物,预防治安案件的发生。

4、积极配合卫生、绿化、维修等其它服务,制止违章行为,防止破坏,不能制止解决的向组长或管理处报告。

5、熟悉和爱护医院内配套的公共设施、设备、消防器材,并熟练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6、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分明,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7、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各项治安防范活动或行动,努力完成各项治安服务工作。

8、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向群众进行治安防范和管理方面的宣传。

9、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

一、全面贯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规章制度,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保证特种设备安全经济运行。

二、分管院长对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负全责,督促相关人员加强对特种设备的管理、维护、检验和检查。

三、建立健全特种设备的档案,认真做好设备运行、检查、维修和事故记录。

四、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和检查人员应持证上岗,精心操作。

五、特种设备的使用应当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特种设备投用前,应核对该产品是否有产品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证明、监督检验证明文件。

六、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定期向检验检测机构申报检验,并做好安全附件的检测工作。

(六)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消防控制室应当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确保及时发现并准确处置火灾和故障报警。

三、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每班不得少于2人。

四、消防控制室自动消防系统的值班操作人员,应取得岗位操作证,持证上岗,并存放在消防控制室备查。

五、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按时上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员未到岗前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六、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按时上岗,并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脱岗、替岗、睡岗,严禁值班前饮酒或在值班时进行娱乐活动,因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应提前向单位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由同等职务的人员代替值班。

七、应在消防控制室的入口处设置明显的标志;消防控制室应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并配备相应的通讯联络工具。

八、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要爱护消防控制室的设施,保持控制室内的卫生。

九、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消防控制室,随意触动设备。

十、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堆放与设备运行无关的物品

或杂物,严禁与消防控制室无关的电气线路和管道穿过。

十一、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

(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专人负责。

二、实行各部门岗位防火责任制,做到所有部门的消防工作,明确有人负责管理,各部门均要签订《防火责任书》。

三、保卫部门设立防火档案、紧急灭火计划、消防培训、消防演习报告、各种消防宣传教育的资料备案,全面负责医院的消防管理、培训工作。各营运部门则须具备完整的防火检查报告和电器设备使用报告等资料。

四、医院内要张贴各种消防标志,组建志愿消防队,配备完备的消防器材与设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扑灭初起火灾和有效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五、设立和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包括巡逻、逐级防火检查,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维护保养,以及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等制度。

六、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和考核,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所有员工要做到“三会”:会使用灭火器材灭火;会电话报火警;会组织人员疏散。

七、医院内所有区域全部禁止吸烟、动用明火,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须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

八、医院内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须按消防管理部门指定的明显位置放置。

九、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和更换灯管、灯泡、保险丝等。如需要,必须由工程人员、电工进行操作,所有临时电线都必须在现场有明确记录,并在限期内改装。

十、医院内所有开关必须统一管理,每日的照明开关、电梯,统一由安全员开关,其他电力系统的控制由工程部负责。如因工作需要而改由部门负责,则部门的管理人员和实际操作人员必须对开关的正确使用接受培训。

十一、对于非24小时值守的部门和房间,要进行电源关闭检查,保证各种电器不带电过夜,各种该关闭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十二、各种电器设备、专用设备的运行和操作,必须按规定进行操作,实行上岗证作业。

十三、医院的霓虹灯和广告灯,工作结束后必须关闭,以防温度过高引起火灾。

十四、库房内货架物品存放要与照明灯、整流器、射灯、装饰灯、火警报警器、消防喷淋头、监视头保持一定间隔(消防规定垂直距离不少于50cm)。

十五、使用易燃易爆物品、药品时,只能适量存放,便于通风,发现泄漏、挥发或溢出的现象要立即采取措施。

十六、医院内所有仓库的消防必须符合要求,包括照明、喷淋系统、消防器材的设施、通风、通道等设置。

(八)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消防工作计划,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三、单位应当通过广播、闭路电视、板报、张贴图画、外请专家授课、观看影视资料、现场实地讲解等多种形式,可配合本地区的消防安全活动,如全国“119”消防宣传日、消防宣传周等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和有关消防法律、法规。

四、单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病人疏散的知识和技能。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五、下列人员由单位计划安排,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员、操作员

4、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员、操作员应当持证上岗。

六、单位应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七、培训必须制定培训计划,认真组织、精密部署,要做好培训纪录。记录应当记明培训的时间、参加人员、内容等。

(九)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我院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实行定期检查和每日巡查相结合的制度,定期检查每月一小查、每季一大查、节假日重点查。

2、检查内容包括: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8)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设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它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9)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10)防火巡查情况;

(11)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12)其它需要检查的内容。

4、每日巡查指单位所设专职防火巡查员,应每日巡查两次(上、下午各一次),并详细填写巡查记录,巡查记录由专职消防员和巡查员签字存档。

5、巡查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6、巡查人员应当定期与各科室消防安全员联系,收集整理其所提供的各类信息并向有关领导反馈,重大安全隐患写出整改报告。

7、巡查内容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在岗情况。

(6)其它消防安全情况。

(十)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消防管理部门应制定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用于督促存有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科室进行整改,隐患通知书的使用应编号存档。

2、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要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和责任人汇报并提出整改方案

3、火灾隐患整改完毕,有关人员要将整改情况记录报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4、涉及非本单位原因确实无力解决的重大火险隐患,有关科室应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5、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有关科室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报告,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6、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的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有:

(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做它用的;

(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8)其它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十一)保安管理奖惩制度

1.迟到、早退15分钟内,扣10分,15分钟以上扣20分,脱岗扣20分,未经批准私自调班、代班、双方各扣10分。

2.无故矿工一天,扣50分并待岗,2次辞退。

3.上岗时着装不整,扣10分,酒后上岗扣50分,上岗后交接班制度不完整,双方扣10分。

4.在岗人员,不配合检查、督查工作,扣20分,情节严重的待岗。保安室,治安岗亭环境卫生差,扣10分(轮值)。

5.上岗时睡觉第一次扣20分,第二次直接辞退。6.工作中弄虚作假、消极怠工扣20分。

7.工作中不服从安排,扣50分,情节严重者直接辞退。

(十二)病房安全制度

1.物品固定放置,便于清点,保证患者行动安全。

2.病房内禁止吸烟与饮酒,禁止使用电炉、酒精灯及点燃明火,以防失火。3.加强对陪住和探视人员的管理。4.贵重物品不要放在病房内。

5.加强巡视,如发现可疑分子,及时通知保安科。6.无人入住病房要及时上锁。

7.按要求畅通防火通道,不堆、堵杂物,如有异物及时处理。8.消防设施完好、齐全,上无杂物,如有损坏,应及时更换。

(十三)病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全面落实国家公安部关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

2.落实逐级安全责任制(科院所、处、班组)明确职责、有专人负责,落实责任,有不断完善和落实各类应急处置预案,提高技防、物防、人防的覆盖面,把治安、火情、安全事故控制在最低水平。

3.医院要对医护人员经常进行安全保卫、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切实做好应急医疗救护工作,加强培训和演练。

4.门卫、值班、巡查制度;值班、值勤人员忠于职守、坚守岗位、认真检查,熟悉处置应急处置组织程序和措施;值班日记、巡查记录。

5.加强对重点要害部门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度、来访登记制度、安全应急预案;财务、收费处等部门,贵重物品使用、保管、存储、运输;存放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传染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和传染性菌种的部门应当作为重点部门管理。6.建筑结构符合公安部门有关防护要求,环境与清洁应符合规范要求,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堆放杂物,禁止吸烟。

7.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

防安全的操作规程,设置安全疏散出口,疏散通道畅通,配置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和应急灯;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与演练。

(十四)监控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监控系统操作室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能正常和安全地发挥其防控功能,特制定本制度:

一、监控值班员必须服从保安科的领导,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坚守值班岗位,掌握各种监控信息,对监控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及时上报。认真负责地完成好医院赋予的监控任务。

二、监控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值班,不准脱岗,因故不能在当班时间值班的,事先须经保安科领导的同意后,并在有人代班时方可离开。

三、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严禁进入监控室,需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和观访的,须经保安科领导同意,方可进入监控室。

四、院领导和部室领导需到监控室检查工作或查询情况时,值班人员应及时报告保安科领导,并积极配合做好接待查询工作。

五、爱护和管理好监控室的各项装配和设施,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六、不准在监控室内使用违章电器,不准抽烟、吃零食、聊天、玩耍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随意摆弄机器设备或利用设备玩游戏、上网。

七、监控值班员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监控录像内的内容。

八、当监控发现到有可疑人员、车辆或事件时,应立即打电话将情况汇报给总值班室和保安科值班室,以便保安科和相关部门及时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九、监控值班员应时刻翻看监控录像,发现有价值的资料,应及时存入U盘保留,并作好标记。

十、在院内的打架、斗殴、盗窃、交通事故、火灾以及领导要求保留的资料,应制作成光盘存档长期保留,并做好标记。

十一、监控设备系统发生故障时,要做好登记,并及时上报保安科。请维保部门及时维修。

十二、保持设备和监控室内的清洁卫生,坚持每月的系统的维护,确保机器设备的正常运行。

(十五)视频监控资源使用制度

为加强医院安全的防范措施,为医患人员安全、财产安全提供保障,医院进行了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为规范视频监控资源的应用,特制定本使用制度。

一、监控人员不得擅自复制、提供、传播图像信息资料。

二、监控人员不得擅自删改、破坏图像信息资料的原始数据记录。

三、单位或个人因需要调取、查看、复制视频系统图像信息和相关资料的,应当上报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提供。

四、对涉及单位秘密和职工个人隐私的图像信息予以保密。

(十六)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单位应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的责任部门及责任人。

二、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在各楼层明显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四、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五、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六、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七、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门应完好,门上应有正确启闭状态的标识,保证其正常使用。

八、需要经常保持开启状态的防火门,应保持其火灾时能自动关闭;自动和手动关闭的装置完好有效。

九、安全出口、疏散门不得设置门槛和其他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且在其1.4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

十、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

十一、窗口、阳台等部位不应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如必须设置时,应有从内部易于开启。

(十七)电气设备使用和检查管理制度

一、采购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二、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电工操作。

三、不得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增加用电负荷应办理审核、审批手续。

四、电热设备周围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五、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并做好检查、维护记录;

六、检查主要有以下内容:

(1)设备的使用情况,有无异常现象;

(2)熔断器是否符合电气设备安全要求,有无用铜、铝丝代替;

(3)是否存有违章安装使用电焊机、电热器具、照明器等现象;

(4)电气设备的接地、短路等保护装置是否合格,是否存在超负荷运行的现象;

七、电气设备禁止非电工人员作业,徒工在作业时需有证电工监护;

八、防爆、防潮、防尘的部位安装电气设备应符合安全要求;

九、每年应对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性能检测,并做好记录。

十、医院营业结束时,应切断营业场所的非必要电源

(十八)高压氧舱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按强电不进舱的原则,严禁在舱内使用强电。舱内的电气设备,其工作电压不得大于24V。舱内必须敷设的电缆、电线均应经过高压绝缘试验,接头必须按规定焊接并相互错开,线路必须按规定穿金属管固定敷设。舱内除通讯及信号传感元件外,不得设置任何电器。严禁在舱内装设熔断器、继电器、转换开关、镇流器、电气及动力控制器好有感应线圈的电铃等可能产生电火花的电气元件。若因治疗确需进舱的电器,必须能够承受舱压,并应在舱外配备电流过载保护装置。纯氧氧舱进舱电气设备总功率不应大于0.5W。所有电气开关应一律设在舱外。除婴儿舱外,舱内必须设人体静电接地装置。严禁任何电路和设备的接地线与高压氧舱系统相连或共用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氧舱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4Ω。

二、应采用舱外照明方式照明,在舱外观察窗部位设置光源解决舱内照明问题。同时必须在舱外配置应急照明系统。氧舱供电中断时,应急照明系统必须自动投入,持续照明时间一般不应小于30分钟。严禁在舱内采用普通日光灯或其他普通照明灯具。

三、严禁在舱内安装普通家用空调,舱内空调装置的电机及控制装置必须是设置舱外。家用空调的电气装置按普通环境设计,在舱内工作压力下启动或停机时,极易产生火花。目前安全性能较高的空调方式有两种,一时采用管道式空调系统,将空调的制冷好制热装置直接连接在通风管道上,在通风换气的同时实施温度调控;二时将空调的电动机风轮改为气动风轮,利用储气罐中的净化压缩空气(0.3~0.4MPa)为动力驱动风轮,空调主机的遥控板设在舱外操作台上。这两种方式均勿需在氧舱内敷设电气设施设备,安全可靠。

四、监控摄像头应安装在舱外观察窗口处。传输信号的导线应敷设在舱外。

五、通常氧舱的工作压力为0.2~0.25MPa,故多数氧舱将工作压力上限设定为0.25MPa。安全阀的启跳和回座压力值应在设备本体安全限度之内,并处于该阀的最佳性能区间。多人医用氧舱舱体上的安全阀应选用带扳手的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医用氧舱舱体上不得装设爆破片。空气加压舱应按规定设置紧急泄压装置。

六、舱内氧浓度一般不允许超过23%,严禁超过25%。当舱内氧浓度达到25%时,测氧仪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后,操作人员应及时通风换气,减低舱内氧浓度。通风换气3分钟后,如仍然达不到要求,应立即停止使用。七、一切舱内设备及装饰,应尽量简洁、安全实用。严禁采用易燃、可燃或燃烧时产生大量有毒气体的材料进行内部装修。舱内表面油漆应采用耐高温阻燃

油漆。氧气汇流的内垫材料应选用耐高温阻燃材料。舱内地板应选用导电性能良好的防静电纯铝板等板材。舱内不的使用羊毛及化纤被褥、毯子、椅垫等。纯氧舱内不得采用木质物品。舱内任何部位均不应沾有油脂。

八、医用氧舱供氧系统的管路及管路伤的阀件,应采用铜质或不锈钢材料制成,气密封元件应采用紫铜、聚四氟乙烯等难燃材料,不得采用铝、尼龙等材料和石棉制品。

九、病员应着统一的全棉制品病员服和拖鞋入舱。严禁穿戴恩那个产生静电的化纤织物和携带手表、手机、玩具等物入舱。严禁将打火机、火柴和油污之物带入舱内。要防止将松节油、活络油、乙醇、樟脑油等含易燃物质的药品带入舱内。

十、在病员进舱前,操舱人员应打开操纵台上的供氧阀,在安静环境下,细听舱内有无氧气泄露的咝咝声,如果漏氧量较大,在氧气间的汇流排管处或氧气开阀处也可听到氧气流动声,应找出泄露部位予以处置。

十一、医用氧舱使用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医用氧舱安全管理、安全操作和岗位职责等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至少每6个月一次)组织演练。在高压氧治疗过程中,如果氧舱起火,操舱人员应沉着冷静,果断快速实施以下步骤抢救:

(1)立即切断电源及供氧。

(2)开启紧急泄压阀和安全阀手柄排气,在3分钟内减至常压。

(3)打开舱门,迅速救出病人。心跳呼吸停止者,应迅速复苏,并组织相关科室施救。

(4)舱内如有火焰,用灭火器扑救。

(5)如实报告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及相关上级,保护现场,协助调查事故原因。

(十九)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二、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三、单位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8、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四、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者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五、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记录应当记明检查的人员、时间、部位、内容、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

六、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以及单位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七、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二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消防安全管理人应配合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二、单位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2、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3、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4、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5、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三、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四、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填写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记录应当记明演练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部门以及人员等。

五、单位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务必做到及时报警,迅速扑救火灾,及时疏散人员。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任何单位、人员都应当无偿为报火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单位应当为公安消防机构抢救人员、扑救火灾提供便利和条件。火灾扑灭后,起火单位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二十一)手术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经常性地检查各种气源的接头,杜绝高压漏气现象。医用中心供氧系统使用麻醉机、呼吸机和其他医疗器械的终端处压力一般不低于0.4MPa,普通病房终端处压力一般不低于0.2MPa,其快速接头插头之间应插拔灵活、气密性良好。为保证系统正常供氧设置的供氧欠压报警装置必须采用本质安全型电路。使用高压气瓶时,如果氧气瓶的压力在1分钟后下降500KPA以上,表明有严重的漏气现象;其他类气瓶如在1分钟后下降960KPA以上,则表明有严重的漏气现象,需立即处置。

二、手术室应有良好的通风。采用机械排风时,空气不得循环使用。由于大多数麻醉剂蒸气比空气重,因此排风口应设在手术室靠近地板的下部,进风口应设于手术室靠近顶棚上部。

三、手术室的各种易用电气设备必须使用原设备配置的电源插头,严禁随意更换插头。对电子压力消毒设备等功率较大的设备,要根据设备的功率配置独立的电源插座。由于手术室内产生的可燃蒸气密度一般都比空气重,所以手术室电气开关和插座距地板的高度不应小于1.5m;吸引器的足踏开关应采用橡胶密封性。

四、手术室配置的吸引器、电灼器等医疗设备应经常检修,防止产生漏电等

故障。应尽可能避免在使用可燃性麻醉剂的情况下操作使用电灼器、内窥镜。若必须在应用可燃性麻醉剂条件下使用电灼器,则应暂停吸入麻醉剂,一般需等待3分钟伤,使呼出气中的麻醉剂浓度降至可燃临界值以下,再使用电灼器。

五、手术室宜铺设导电性能良好的传导性地板。室内设备和医疗器械,如手术台用垫、麻醉用呼吸囊、螺纹管及面罩等均应配置传导性物质,保证静电的泄放通路。室内温度应保持在24摄氏度左右,相对湿度应保持在50%-60%。手术室内所用布类及工作人员、病员服装均应采用全棉制品,鞋袜亦应采用传导性良好的材料制作。所有医疗器械位置固定后,应尽量减少移动。

六、在有高压氧或使用可燃性麻醉剂时,严禁使用电炉或火炉,严禁使用酒精灯消毒器械。

七、手术中需用的易燃易爆药品,应随用随领。麻醉设备要完好、操作要谨慎,要最大限度降低易燃易爆气体的漏逸。用过的易燃易爆药品要封口后放入有盖的容器内。

(二十二)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一、消防安全例会应定于每月第一周召开。会议主要的内容应以研究、部署、落实本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为主。如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应随时组织召开?专题性会议

二、消防安全例会应由消防安全责任人主持,有关人员参加,并应形成会议纪要或决议下发有关部门并存档。

三、会议应听取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有关消防情况的通报,研究分析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对有关重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布置消防安全下一阶段的工作。

四、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召开的专题会议纪要或决议,应报送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并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和具体落实措施。

五、本单位如发生火灾事故,事故发生后应召开专门会议,分析、查找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二十三)消防档案管理制度

一、明确消防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档案的制作、使用、更新及销毁的要求.二、消防档案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三、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纸质消防档案,并宜同时建立电子档案;

四、消防档案应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五、消防档案内容应详实,全面反映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纸、图表;

六、消防档案应由专人统一管理,按档案管理要求装订成册.七、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包括下列内容: 1.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2.在建筑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许可文件和相关资料.3.消防组织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5.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情况.6.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7.消防安全管理人,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化学品操作人员基本情况;8.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九、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包括下列内容: 1.消防安全例会纪要或决定;2.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件;3.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报告以及维修保养记录;4.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5.防火检查、巡查记录;6.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等记录资料;7.消防安全培训记录;8.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9.火灾情况记录;10.消防奖惩情况记录.(二十四)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管理制度

一、室内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应当定期检测、调试、维修和更换,并按时认真填写检查、检测、维修保养记录。

二、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停用消防设施。

三、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对灭火器应当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四、单位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严禁下列行为

1、占用疏散通道

2、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3、在营业、生产、教学、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4、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二十五)消防设施和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应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完好.二、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维保单位负责,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三、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维保单位和保安科共同负责组织实施,每个烟、温感探头每年至少轮检一次.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每月试开一次.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4.室内消火栓、喷淋池水每季度测试一次.5.其他消防设施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的时间.四、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定期对灭火器进行一次检查,看压力值是否在正常区域间.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二十六)医院药库、药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大都是可燃物,其中不乏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药品一经烟熏火烤即不能再用,防火措施非常重要。

一、药库防火制度

药库应在独立设立,不得与门诊部、病房等人员密集场所毗连。乙醇、甲醛、乙醚、丙酮等易燃、易爆危险性药品应另设危险品库,并与其他建筑物保持符合规定的安全间距,危险性药品应按化学危险物品的分类原则分类隔离存放。

存放量大的中草药库中,中草药药材应定期摊手,注意防潮,预防发热自燃。

药库内禁止烟火。库内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应符合防火要求。药库内不得使用60W以上白炽灯、碘钨灯、高压汞灯及电热器具。灯具周围0.5m内及垂直下方不得由可燃物;药库用电应在库房外或值班室内设置热水管或暖气片,如必须设置时,与易燃可燃药品应保持安全距离。

二、药房防火

药房应设在门诊部或住院部的底层。对易燃危险药品应限量存放,一般不得超过一天用量,以氧化剂配方时应用玻璃、瓷质器皿盛装,不得采用纸质包装。药房内化学性能相互抵触或相互产生强烈反应的药品,要分开存放。盛放易燃液体的玻璃器皿应放在专用药架底部,以免破碎、脱底引起火灾。

药房内的废弃纸盒、不应随地乱丢,应集中在专用筒篓内,集中按时请清除。

药房内严禁烟火。照明灯具、开关、线路的安装、敷设和使用应符合相关防火规定。

(二十七)义务和志愿消防队管理制度

一、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二、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的对每个义务消防队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三、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四、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予以表彰.五、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技能.(二十八)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应建立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并应明确用火、动火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以及电气焊工的岗位资格及其职责要求等要求。

二、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需要动火施工的区域与使用、营业区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 2.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按照制度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清除易燃可 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3.禁止在营业时间进行动火施工;

4.演出、放映场所需要使用明火效果时,应落实相关的防火措施; 5.不应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特殊情况需要时应有专人看护; 6.烟道等取暖设施与可燃物之间应采取防火隔热措施;餐饮场所厨房的烟道应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燃油、燃气管道应经常检查、检测和保养。

(二十九)用火用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力设备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安装接电时需向用电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二、因工作需要必须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应由使用部门用电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安装,安装的临时电气线路必须符合电器安装规范的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用电,用后及时拆除。

三、临时电器线路使用期间,由使用部门监督,电工负责维护,操作人员停止使用时必须及时切断电源,临时电器线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过一周,确需延期使用的必须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否则由电工按期拆除。

四、非电工人员严禁拆装、挪移临时电气线路,否则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门负责人与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五、电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由专业人员负责维修,工作结束后必须切

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六、每季度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维修,并做好记录。

七、明火作业管理

1、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

2、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办理《明火作业许可证》许可中应注明动火级别、申请部门和动火部位、动火人及监护人、明火作业理由、现场实施安全措施状况、动火时间和地点等内容。不得擅自变更明火作业的时间地点。

3、明火作业现场应落实现场监护人,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4、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5、每天作业完毕,应清理作业现场,熄灭余火和飞溅的火星,并及时切断电源。保卫部门对清理完毕的现场进行检查。

6、未经批准私自动用明火的,保卫部门应责令其停止动火作业。

八、病房楼、门诊楼、化验楼等重点场所,禁止吸烟并设置禁止吸烟标志牌。

九、病房楼、门诊楼、化验楼等有外漏插座的用电部位,用后及时断电,严禁带电空载运行。

十、照明灯具要严格管理做到人走灯灭,严禁长明灯。

(三十)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制度

一、对消防安全工作做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二、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三)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四)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三十一)马鞍山市中心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和规范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保证临床合理需求,严防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和《处方管理办法》等药事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2、采购办根据医院上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量(临床首次使用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品种,需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通过),按规定程序做好本采购计划编制与上报工作,在规定的合法医药公司采购并保持合理库存,付款应该采取银行转账方式。

3、药库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入库验收应当采用专簿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应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再验收中发现缺少、损坏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双人清点登记,按规定

程序报告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4、药库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加锁。对进出专库(柜)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建立专用账册,进出逐笔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签字,做到账、物、批号相符。

5、门诊、急诊、住院部药房设置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周转库(柜)库存不得超过药剂科批准的规定基数,周转柜应当每天结算,特殊病区、手术室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周转基数(经医院同意申领的),应按照规定保管使用(凭处方和空安瓿及时补充,保持基数不变)。住院药房负责督查。

6、麻醉药品实行三级(药库、药房、病区)管理和“五专”(专人保管、专柜加锁、专用账册、专册登记、专用处方)管理,各药房、病区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双人双锁;各药房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每日处方消耗,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规格对其消耗量进行专册登记并可追踪,登记内容包括发药日期、患者姓名、用药数量和批号等信息,并按规定回收空安瓿。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3年,专册保存期限为3年。

7、执业医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权,方可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但不得为自己开具该类药品处方,处方应按规范书写。药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方可调剂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

8、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格式按卫生厅规定统一印制,实行编号计数管理,各病区急诊室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空白处方由专人负责保管、发放。

9、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首诊医师应当亲自诊查患者,建立相应的病例,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

病例中应当留存下列材料复印件:(1)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2)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其他相关有效身份证明文件(3)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

10、门(急)诊麻醉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

处方不得

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

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者(按规定办理并取得专用卡)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

住院患者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

对于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盐酸二氢埃托啡处方为一次常用量,盐酸哌替啶针剂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医院内使用。

11、麻醉、精神药品必须放入保险柜并有防盗设施、安装报警设置,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交接班应当有记录。

12、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或贴剂的患者,再次调配时,应当要求患者将原批号的空安瓿或用过的贴剂交回,并记录收回的空安瓿或废贴数量(各病区、手术室还应核对批号)。收回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空安瓿、废贴由专人负责计数、监督销毁,并作记录。

13、患者不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应要求患者将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无偿交回医疗机构,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销毁处理。

14、对过期、损坏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双人登记并交回药库,药库核对、登记、集中,特殊药品管理小组按程序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在卫生行政部门监督下进行销毁,并对销毁情况进行登记。

附:马鞍山市中心医院患者使用麻醉药品流程

癌痛、慢性中、重度疼痛患者使用麻醉药品流程

癌痛、慢性中、重度疼痛患者凭医师诊断证明书并注明所用药品→医务科审核盖章→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盖章的诊断证明书(代办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药剂科办理长期病历(经药剂科审核盖章、填写知情同意书、交押金、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建档)→凭盖章的病历→挂号→医师诊断→医师(指有麻醉药品处方权)根据诊治需要,认为患者需要使用麻醉药品,为其开具处方并在处方、病历上按要求认真、详细记录→收费处按规定收费→药房审核(处方、病历效期、记录规范等)、调配、核对发药并签名,再次取药收回空安瓿;如是盐酸哌替啶(杜冷丁)注射剂、盐酸二氢埃托啡,药房药师应在处方上签字盖章,并按规定记录,患者凭签字的处方到注射室→注射室护士核实相关手续(病历及记录、处方及收费、药师签字盖章等)后给予注射,并留存处方、发票、空安瓿,当天下班前到药房将处方、发票、空安瓿等办理交接手续;如非特别加强管制的上述两种药品注射剂,药房按规定凭空安瓿核对发药。

我院急诊病人使用麻醉药品流程:

急诊病人→挂号→医师诊断→医师(指有麻醉药品处方权)根据诊治需要,认为患者需用麻醉药品→医师开具处方并在处方、病历(一次性病历)上按要求认真、详细记录→收费处按规定收费→药房审核(处方、记录规范等)、调配、核对、发药并签名;如是麻醉药品注射剂(持麻醉病历卡者仅指盐酸哌替啶注射剂)药房药师应在处方上签字盖章,并按规定记录,患者凭签字的处方到注射室→注射室护士核实相关手续(病历及记录、处方及收费、药师签字盖章等)后给予注射,并留存处方、发票、空安瓿,当天下班前到药房将处方、发票、空安瓿等办理交接手续。

如遇特殊需求,由医务人员出诊至患者家长使用盐酸哌替啶注射剂、盐酸二氢埃托啡者,按医院出诊规定执行。住院病人《知情同意书》由处方医师负责与患者签署;处方、空安瓿等规定执行,否则药房拒绝发药。

(三十二)马鞍山市中心医院医用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1、医用毒性药品(简称毒性药品),系指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药品。

2、医师按处方的书写要求准确开具毒性药品,只允许开制剂,不得开原料,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2日剂量(外用制剂除外)。

3、药剂人员调配毒性药品处方时,必须认真负责,计量准确,按医嘱注明要求,配方人与复核人签字后可发出,对处方未注明“生用”的毒性中药,应当付炮制品。如发现有疑问时,须经原处方医生重新签字后再行调配。

4、毒性处方不得随意涂改,处方保存2年备查。

5、附:毒性药品品种:

西药:去乙酰毛花苷丙、阿托品、洋地黄毒苷、氢溴酸后马托品、三氧化二

砷、毛果芸香碱、升汞、水杨酸毒扁豆碱、亚呻酸甲、氢溴酸东莨菪碱、士的宁。

中药:砒石(红砒、白砒)、砒霜、水银、生白附子、生附子、生川乌、生草乌、斑蝥、青娘子、红娘子、生马钱子、生巴豆、生半夏、生南星、生狼毒、藤黄、生甘遂、洋金花、闹羊花、生千金子、生天仙子、蟾酥、雪上一枝蒿、轻粉、红粉、白降丹、雄黄。

(三十三)马鞍山市中心医院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1、精神药品按其使人体产生依赖性和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分为一类精神药品和二类精神药品。

2、医师要根据需要合理使用精神药品,严禁滥用。除特殊需要外,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医师应当注明理由(原则上不超过一个月量)。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按规定办理并取得专用卡)使用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住院患者使用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

3、医师书写精神药品处方要完整,字迹清楚,若模糊不清有疑问者,药剂人员应拒绝调配,精神药品处方不得随意涂改。

4、精神药品要专柜专放,建立收支账目,按月盘点,做到账物相符,发现问题及时查找原因并向领导汇报(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加锁,根据精神药品品种、规格对其消耗量进行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发药日期、患者姓名、用药数量并按规定回收空安瓿)。

5、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2年,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3年,专册保存期限为3年。

(三十四)马鞍山市中心医院放射性药品管理制度

1、放射性药品应从具有合法资质的公司采购。

2、票货同行,货到即验;①认真核对品名、规格、数量、批准文号、批号、出厂日期、说明书(主要成份、放射性核素半衰期、适应症、用法、用量、禁忌症、注意事项等)、有效期、合格证、《放射性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放射性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等。②认真检查放射性药品的包装必须符合放射性药品质量要求,具有与放射性剂量相适应的防护装置(包装必须分内包装和外包装两部分,外包装必须贴有商标、标签、说说明书和放射性药品标志,内包装必须贴有标签,标签必须注明药品品名、放射性比活度、装量等),并按规定验收登记。③放射性药品到货验收后立即通知使用部门领用,由使用部门负责按规定保管。

3、核医学室(同位素室)从事放射性药品使用人员,必须是经核医学技术培训的技术人员,非核医学专业技术人员不得从事放射性药品使用工作,同时负责对使用的放射性药品进行临床质量检验,收集药品不良反应项工作,并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4、放射性药品使用后的废物(包括患者排出物),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置。

(三十五)马鞍山市中心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1、医院应当设立专库或专柜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门窗应有防盗设施。专库应当设立防盗设施并安装报警装置;专柜应当使用保险柜、专库和专柜应当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2、门诊、急诊和住院部药房设麻醉药品、第一类药品周转柜基数的,应配备保险柜并安装必要的防盗设施。

3、保卫人员值班期间要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巡查,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和处理,确保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安全。

4、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存格环节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交接班记录。

5、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入、储存、发放、调配、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要时可以及时查找或找回。

6、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须实时库存管理,做到账物相符,如有误差应及时查实,遇失窃应保留现场,迅速向分管院长、院保安科汇报,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7、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在发放和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严格管理。发现骗取或冒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应当立即向市卫生局、公安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8、凡因管理失职造成麻醉药品失窃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三十六)锅炉房制度

(1)锅炉房工作制度

1、锅炉房是医院供给热源的主要部门之一,要保证全院医疗、生活、消毒、中央空调、食堂及洗衣房的用汽。

2、锅炉工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和岗位操作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能持证上岗。

3、当班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注意掌握水位、水质、炉温、压力、阀门、仪表等情况,并准时、正确地写好运行记录,保证发生器的正常经济运行和安全生产。

4、工作人员上班前及期间禁止喝酒,禁止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锅炉房。

5、锅炉启动前应检查各种仪器、仪表是否正常;限位开关的设置是否正确;水、电、气供给是否符合要求;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设备。

6、水泵、油泵在初次使用前务必放气,以免空转而将泵烧坏。

7、检查燃气报警系统是否正常工作;检查燃气压力是否符合要求;检查整个供气管路,确认无泄漏后才可启动发生器。

8、检查油箱,确认有油后再打开给油阀,并确认油路畅通无阻。

9、检查除氧水箱、水处理设备,确认有水并且给水符合锅炉用水标准后再打开给水阀。

10、检查空压机是否正常,气源工作压力是否满足要求。

11、检查加药装置能否正常工作;

12、锅炉房设昼夜值班,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岗位进行交接班,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认真做好发生器的检修、保养、保洁工作,严防事故发生。

(2)锅炉房交接班制度

交接班工作必须严肃认真地执行,交接班人员要发扬风格,把困难留给自己,方便让给别人,为接班人创造有利条件,树立一班保三班思想。

1、值班人员根据批准的值班表,按时进行交接班,未经总务科领导许可,不得私自调班。

2、当班人员应坚守岗位,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进锅炉房,做好接班的一切准备工作。

3、交班人员须将本班锅炉运行情况如实填写交班记录,并向接班人员详细介绍,接班人员应仔细查看记录锅炉、锅炉附属设备的运行情况,若不检查,一切责任由接班者负责。

4、交班人员在下班前应将锅炉本体及一切附属装置、锅炉房室内外环境进行一次日常保养和清洁工作,确保锅炉房内外的清洁卫生,做到文明生产。

5、交班人员在交班时必须保证软水质量和炉内水质量。若发现软水失败,须经再生后才能交班。

6、在到达规定的下班时间,接班人仍未到达岗位之前,交班人应对锅炉运行负全部责任,不得擅自离岗和自行停炉,同时应向总务科汇报,待接班人员到岗后才能下班,否则在此期间发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交班人员负责。

7、交接班时若发生事故,此时不得交班,应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接班人员应协助处理,减少事故损失,待事故处理完毕,设备恢复正常后,作好详细记录,然后进行交接班。

接班人员根据交班内容同交班人员逐项检查,接班人员认为无差错和疑问时,可在交接记录上签名,然后有交班人员签名,完成交接班。

(3)锅炉水处理管理制度

1、锅炉房用水必须经处理软化合格,以保证锅炉无垢运行,确保其经济运行。

2、按时准确地化验炉内外水质(每二小时一次),并作好记录,据水质变化情况对锅炉进行适度排污。

3、做好软化系统的日常保养工作,及时加盐和除氧药剂。

4、班组长应不定期抽查水质分析的准确率。

5、锅炉水质应符合clayton锅炉水质要求,如下表:

项目 标准范围

硬度 0---------4ppm 亚硫酸根 50-------100ppm PH值 10.5-----11.5 溶解固形物 3000-----6000

(4)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1、锅炉房是重点要害部门,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禁止入内。

2、在岗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要经常检查测试安全阀、气压表、水位计,保持灵敏有效。

3、在岗人员添加煤时要仔细检查,清除煤内可能存有的雷管等爆炸物。

4、锅炉要定期排污,清除的炉灰要用水浇灭,防止死灰复燃。

5、锅炉房附近不准搭建易燃建筑和堆放可燃物品。

6、锅炉房内要配齐配足消防器材、设施,并保持良好的备用状态,岗位人员都要掌握其性能、使用方法和灭火技能,以防万一,确保安全。

(5)锅炉房安全和保卫制度

1、锅炉及附属设备应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未经登记、检验、有严重缺陷或“三无”产品,不准私自投入运行。

2、锅炉房应绘制设备平面布置图和系统管网图,并张贴上墙。

3、锅炉房炉前、压力表、温度表、水泵房、调压站、仪表间、配电室、中控室、巡回检查走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4、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锅炉房要做好分工,由专人负责本锅炉房的安全保卫工作。

5、锅炉房应地面平整,走道通畅,保持所有设备整齐清洁,不准在锅炉房内搭晾衣物等。

6、消防器材应合格有效,放在明显处由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保证其有效。

7、备品备件堆放整齐,不得存放与锅炉设备无关的物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危险品。

8、锅炉房内严禁吸烟、使用打火机等产生明火的行为。运行期间要严格执行动用明火报告制度,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9、锅炉房门前应注明“锅炉房重地,闲人免进”的字样。除主管部门人员外,其他人员联系工作时,须经当班负责人允许方可入内。运行期间,不准锁住或封住通往室外的门。

10、外来人员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准进入锅炉房。学习参观人员须由有关人员陪同,进行登记,不准乱动阀门和运行操作设备,不经允许不得测绘、摄影、抄

录等。

11、外来人员在锅炉房活动期间遇有特殊紧急情况,要听从锅炉值班人员的指挥。

(三十七)污水站工作制度

一、当班人员必须认真监视各种设备、仪表的运行情况。

二、当班人员必须把格栅后的垃圾清至一边,个人卫生包干区要经常打扫。

三、交接班时,应在现场当面对二氧化氯发生器观机运行3—5分钟。

四、各种工具、防护用品定点摆放,有条不紊,各种设备每天擦拭一次,水泵、发生器按规定保养。

五、当班人员必须服从班长统一安排,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不予执行。

六、不准私自替班或连班,不准脱岗,有事需先请假,班长同意后方可离开。

(三十八)盐酸管理制度

一、目的

医院使用的盐酸为易制毒化学品,为了安全、正确的使用,所以特制定购买、储存、使用管理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医院所用盐酸的购买、储存、使用全过程管理。

三、责任者:

保安科、使用单位。

四、程序: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的有关规定,防止盐酸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的本制度。

4.1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盐酸此类易制毒化学品,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4.2定期对盐酸(易制毒化学品)使用过程中的相关人员,如保管员、直接使用人员进行过程检查,定期对上述人员进行相关知识教育和岗位职责培训。4.3购买盐酸(易制毒化学品)时必须严格按照购用证明上的数量购买,不得超过购买证明上所限定的数额。

4.4购用证明仅限证明上所注明的购用单位使用,应由购买单位派人员前往

销售单位购买,不得将购买证明以任何形式交给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或请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为购买。

4.5所购买的盐酸(易制毒化学品)必须是本单位使用,不得与转让,转借形式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不得为其他单位代为办理购用证明。

4.6盐酸(易制毒化学品)运抵单位后,必须有联络员在场监视卸货入库,数量核对无误后,方可入库。

4.7盐酸(易制毒化学品)须有单独的仓库存放,实行双人双锁,出入库台账登记要清楚、全面、准确。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盐酸化学品仓库,保管员应每月盘点当月的使用数量和库存数量。4.8使用部门须做好出库登记。

4.9使用部门应按当天使用计划,合理领用盐酸(易制毒化学品)。原则上谁使用有谁领用,负责领用人下班,盐酸(易制毒化学品)还有剩余即视为不能使用完。使用部门负责人应安排二人将多余的盐酸(易制毒化学品)送回仓库,有仓库管理人员应对送回的盐酸(易制毒化学品)进行称量后作为入库原料进行登记,送回人、仓管员分别在登记簿上签名。不得将领用原料在存在仓库中,使用部门(车间)不得私自存放盐酸(易制毒化学品)。4.10使用盐酸(易制毒化学品),应注意盐酸(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后残液的回收和处理,不得将含有盐酸(易制毒化学品)成份的残液直接排出院外,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三十九)马鞍山市中心医院酒精管理制度

一、仓库管理人员必须树立为临床服务、为患者服务的思想,忠于职守,热爱本职工作,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水平,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二、仓库管理必须经常保持帐、卡、物三者一致。仓管员要凭计算机打印出来的领料单准确地发料,当天业务当天记卡,如发现帐、卡、物不一致时,要及时与微机操作员联系检查原因。

三、加强管理,精确计量和记录,定期进行查核。

四、仓库进货必须由仓管员严格按发票的内容进行验收,认真核对进库医用酒精的数量、规格型号,检查质量是否完好,完全相符后在发票上填入相应的物品代码并在发票上签名,以示认可,然后将发票交给微机操作员入账。入账后及时将物品入库上架,如有差异或残损,立即

通知供货商处理。

五、领用医用酒精时,由领料人写书面报告,其内容包括用途、定量及总量,由科主任核实及签名,药剂科主管负责人根据需要核发,使用单位必须两人一起到仓库领取。对医用酒精使用过程应进行严格控制和监督,对其领、用、剩、废、耗的数量必须做好详细记录,用剩数量及时退库,医用酒精的空容器、过期、破损品应妥善处理,严禁随意抛弃。

六、仓库每年必须进行2次全面盘点;帐、卡、物逐一核对;凡发生盘盈盘亏情况,有关仓管员要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帐务处理。

七、放置医用酒精的仓库必须经常做好安全防患工作,防止危险品泄漏、失窃、火灾等事故发生。

医院保安科应经常予以指导和检查。

(四十)医用氧管理制度

根据卫生部相关规定医用氧(包括液态氧和气态氧)实行药品批准文号管理。

医用氧的采购和管理工作纳入各医院药剂科,严格按照药品管理。为了切实保证医用氧气质量,加强用氧安全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一、医用氧的采购验收

1、购进医用氧应当从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的生产企业或《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GSP证书》的经营企业购进具有批准文号的医用氧医用氧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严禁购进工业氧。

2、采购部门应严格审查供应商资质建立医用氧供应商档案包括《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或《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GSP证书》、工商执照、销售人员身份证等相关证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质量保证协议。3.购进医用氧应有合法票据,做到票、帐、物相符。仓库工作人员应认真对医用氧进行验收,验明品名、生产企业、生产日期、批号、有效期、检验合格证明氧气瓶的压力等标识并建立医用氧购进验收记录严把医用氧的购进关。

二、医用氧的储存、保养及搬运

1.氧气瓶存放的地点,严禁烟火,禁止易燃易爆、油类等危险物品入内或混放。须有专人负责管理,做好安全防火防爆工作,备有灭火器材。

2.氧气瓶的管理、搬运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氧气瓶搬运谨防撞击,搬运及使用人员须注意安全,不准吸烟。氧气瓶阀门和管道开关须勤查,关闭好,不允许有漏气现象。非工作人员不准动用。

三、医用氧的使用

1.各用氧科室,根据使用情况给予一定数量的氧瓶基数,用空氧瓶向药剂科换取医用氧气瓶。

2.科室领用的氧气瓶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氧气使用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正确使用气瓶。使用完毕应及时关闭阀门,严禁吸烟和明火,确保使用安全。3.使用科室一旦发现气瓶有损坏或漏气等安全隐患,不得继续使用应立即告知药剂科给予更换,情况危急应报医院保安科,防安全事件发生。

4.药剂科对医用氧使用科室的氧气瓶定期或不定期清盘,发现遗失,由所在科室负责赔偿。

(四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明确燃气和电气设备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定设施登记、职业资格、检查部位和内容、检查工具、发现问题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要点; 2、燃气、电气设备的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采购燃气、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2)燃气管线和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人员操作,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不得随意乱接燃气线路、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燃气和电气设备;(4)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5)对燃气、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超负荷运行;

(6)各办公场所、医疗场所、各类物资库房等处,在下班无人的时候,应切断场所的非必要气源和电源。

3、防雷、防静电系统的自检自测应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并填写防雷、防静电检测登记表。

4、防雷、防静电系统的检查和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每年雨季之前,应对防雷、防静电设备和接地装置进行检查、维护;(2)对爆炸危险区域和火灾危险区域内检查、维修及保养设备时应使用防爆工具;

(3)检测中发现的问题限期维修,保证防雷、防静电系统的完好有效;(4)对符合报废标准的设备,应及时报废和更新;(5)自检结果应及时上报单位主管安全部门存档备查;

(四十二)市中心医院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使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防止火灾爆炸事故、保障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运输、保管、发放、使用、废弃物处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要求。适用于医院各部门,各基层单位。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三条 医院主管领导对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第四条 药剂科负责医院危险化学品及剧毒品的采购、运输、定量发放和其废弃物的回收工作,同时对各环节中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负责。

第五条 保安科负责对危险化学品、剧毒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的消防保卫工作和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第六条 物流中心负责协助药剂科做好库房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三章 危险化学品的采购

第七条 危险化学物品采购人员必须经公安消防部门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证书方可从事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工作。

第八条 根据实际使用量需要限量采购。

第九条 所购买的化学品必须贴有安全标签,采购时必须向供应商或生产厂家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四章 危险化学品的运输

第十条 危险化学品由供方送货至医院药剂科仓库或各使用部位存放。第十一条 运输装卸危险化学品,应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性质相互抵触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混装混存。

第五章 危险化学品的保管

第十二条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

(一)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条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危险化学品库建筑结构应当符合防火、防爆的要求;

2、库区应和办公区有适当间隔;

3、库房应具有良好的自然通风;

4、库房内电气设施应符合防爆要求;

5、库房应有降温设施,库内温度应控制在32℃以下。

(二)库房管理

1、危险化学品露天堆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质、一级易燃物质、遇水燃烧物、剧毒物质和浓酸等不得露天堆放;

2、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应根据危险特性及灭火方法的不同,严格按规定分类储存(分类储存规定见附表)。

3、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验收保管、领用、动火和危险点管理制度。

4、严格执行化工、易燃易爆物品安全守则及化工保管、剧毒品保管的安全操作规程。

5、库房内严禁烟火;禁止携带火种进入库房;严禁开着手机进入库房;严禁使用电动工具;严禁穿钉鞋进入;使用的工具应由有色金属制成。

6、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库存危险化学品应当定期检查核实。

第十三条 危险化学物品保管应按化学性质分类存放,并标明名称、数量、入库时间、有效期和灭火方法。

第十四条 剧毒物品库必须实行双人、双锁、双帐管理制度;并且要做到时间、数量、领用人两帐一致。发放时医院保卫人员监督领用人员将剧毒品全部配置后放入设备或溶器内,严禁使用现场存放剧毒品。

第十五条 库房内外应张贴相应的安全标志,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第六章 危险化学品的发放

第十六条 保管人员必须经相关安全知识、专业知识教育培训,持证上岗。第十七条 危险化学品发放、领用必须严格遵守审批程序。

第十八条 危险化学品的发放、领用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穿戴防护用品,不得违章操作。

第十九条 对易燃易爆品,不得随地滚翻、拖拉,谨防事故的发生。第二十条 对危险化学品按规定实行限量发放。

第二十一条 严禁发放没有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同时必须将相应的安全技术说明书提供给领用人员,确保使用人员了解相应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注意事项和应急处理方法。

第七章 危险化学品的使用

第二十二条 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人员应掌握该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和应急知识。

第二十三条 储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性能,做好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降温、防潮、避雷、防静电、隔离

操作等安全工作。

第二十四条 储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办法和操作规程,严禁超量领用、存放。

第二十五条 储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时,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措施和用具。

第二十六条 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检查,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第八章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管理

第二十七条 对过期、失效的危险化学药品及其包装物,使用保管人员不得擅自处理。必须经院药剂科会同有关部门联合鉴定,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后方可处理。

第二十八条 储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对废液、废水、废气、废渣等,严禁乱倒乱排,必须按规定送交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建立废液、废水、废气、废渣产生台账。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氧化剂、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二)双人是指其中一人为单位负责人。

(三)双锁是指库房管理员持一把锁的钥匙,单位负责人员持一把锁的钥匙。

(四)双帐是指库房管理人员建立一本剧毒品入库、发放帐,保卫人员建一本剧毒品入库、发放帐。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医院后勤保障部保安科负责解释。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四十三)马鞍山市中心医院安全生产制度

为切实做好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为临床服务思想,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一、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落实安全责任深刻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科学发展观,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分管负责同志要亲自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情况,组织力量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逐项排查,针对薄弱环节制订严密的

防范措施,认真落实整改到位,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抓好事故防范工作,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和事故防范能力,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全面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一)切实加强用电安全和单位消防管理。定期组织对单位内的电线线路进行全面检查,发现线路老化等问题要立即着手整改。重点对消防通道、灭火器功能状态和消火栓功能状态进行检查,排除安全生产隐患,对消防通道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明确专人负责发生事故时的疏散工作,对重点物品酒精、氧气瓶要落实专人进行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对任何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和个人都要严肃处理,不得姑息。

(二)切实加强麻醉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针对卫生系统的特点,重点对麻醉品及化学试剂强化管理,对麻醉品及化学试剂购买、运输、储存、使用和废弃处置等环节制定严密的管理措施,加强监管,落实管理责任,每日对麻醉品、化学试剂的使用情况加强自查,确保不发生被盗、散落等情况。

(三)切实加强对人员出行及车辆出勤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出行人员的安全教育,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重点对医院车辆驾驶人员进行监管,严防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对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的技术性能和状态进行检查,防止带病出车,确保行车安全。

(四)确实加强对压力容器(高压锅)的安全管理。专人负责定期对压力容器(高压锅)进行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供电线路及自动减压设备情况,发现老化立即更换。压力容器高压消毒有专人负责,消毒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

(五)切实加强医疗卫生质量管理。按照“医疗卫生质量管理年”要求,不断提高依法执业水平,规范卫技人员执业行为,严格执行核心制度,加强医患沟通,持续提高医疗质量和卫生服务水平,确保人民群众就医安全。

(六)切实加强对食堂的监管。要认真履行卫生监督职能,严格对食品卫生进行监管,重点督查食品加工单位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的持有情况,要严格做好食品加工卫生指标的检测工作,坚决杜绝群体性食物中毒和食品卫生安全事件的发生。

(七)切实加强夏季传染病的防治工作。根据夏季高发传染病的特点,调整疾病控制的重点,针对夏季疾病的特点,加强对各级防保人员的知识培训和考核,严格落实各类人员的工作职责,分区包干,确保不发生疾病流行。

(四十四)马鞍山市中心医院保安科安全丶消防丶治安巡查管理制度

保安科是医院的公开守护和巡查纠察力量。为了更好地确保医院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我院治安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保安巡查制度。

1、明确保安人员肩负着医院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等重任。应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医院的规章制度,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严格执勤,恪尽职守。

2、加强对医院要害部门和重要部位的安全护卫、巡查。白天保证每班1~2位同志在门诊楼维护正常医疗工作秩序及对重要部门防范巡查;夜间坚持班长带班每2小时对住院楼、药(库)房、收费处、急诊室、CT室、重症病房、锅炉房、液氧罐区、精神病房等及院区进行安全巡查。对全院区域实行24小时巡逻制,发现隐患及可疑人员随即处理、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3、熟悉执勤区域的环境与治安情况。对执勤区域的环境、道路、电器设备和消防设施的位置、使用、检查等情况,一定要做到心中有底,善于和及时地发现治安情况与违法犯罪的可疑线索。

4、认真做好交接班及当班记录。对当班中巡查的重要部门状态和发现的问题及如何处理、汇报,均应登记书写清楚,明确交班。在交接班过程时,双方各派一名人员对院区重要部位巡查交接。

5、因嬉逗、打瞌睡、巡查不到位,有安全隐患无发现、无记录造成被盗等治安案件发生,根据造成的后果追究当班人的责任。

6、巡查人员每到一处巡查点,都要及时将巡更棒与巡更机对接,以便检查巡查情况按月考核。

(四十五)医院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医院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委员会,受医院党政直接领导和地方政府的业务指导,负责全院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二、以专门工作和群众工作相结合的方法,坚持依法治理院内社会治安问题,保证院内秩序稳定,为医院建设和深化医院改革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三、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

四、对医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总的部署,并监督实施,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检查;

五、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综合治理委员会会议,听取各支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汇报,研究分析全院形势,检查各支部综合治理工作情况;

六、进一步完善和巩固综合治理,每月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年底兑现奖惩,遇有突发性事件,视情况及后果及时给予奖励或惩罚;

七、经常开展普法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广大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八、做好矛盾纠纷工作,及时调解矛盾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九、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丶《消防法》,宣传安全消防知识,落实安全消防措施,做好安全消防工作;

十、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表彰先进,把院内综合治理工作逐步完善并引向深入。

(四十六)医院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负责做好本院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任务的具体组织和落实工作;

二、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领导责任制、一票否决制等,把各项综治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三、全面落实内部安全防范措施,并积极挖掘、推介典型,以点带面促进工作;

四、利用多种形式,组织院属各单位广泛深入开展综治宣传、法制教育等活动;

五、根据上级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六、根据院党委和上级综治部门的要求,及时对各单位进行具体指导和督促检查,组织协调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

七、积极组织开展医院与地方公安共建活动,认真做好巡防工作;

八、组织调查研究,进行综合分析,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情况、对各单位提出工作建议;

九、组织院内部综治工作检查、考核、总结、评比、表彰等工作;

十、负责院内综治工作的材料印刷、会议通知、开会记录、文件起草等工作。

(四十七)网络中心机房消防安全防范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医院网络中心机房财产和全体员工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严格遵守网络中心机房的治安消防安全防范制度。

2、机房内不准储存杂物及易燃易爆物品,不得会客、吸烟、动用明火。

3、机房内的电源、电缆、地线及灯具等电器应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安装,不准乱拉乱接电源;电气设备停止使用时,必须关机和切断电源。

4、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机房内的空调、电脑、电源开关、电源线等电器设备,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和上报有关部门,保证设备运转正常。

5、机房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并放置在明显位置。管理人员管理好消防设施、器材,严禁损坏、丢失、挪用,保持器材性能良好。

6、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严

格执行各项操作技术规程,切实重视安全防范。

7、保持机房内通道畅通,机房出入口处应配备事故应急照明装置。

8、发现机房内物品丢失、被盗,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9、下班时,必须锁好门窗,不得将机房交给非网络中心机房人员看管。

(四十八)学生丶委培生丶实习生宿舍住宿人员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不准乱拉乱接电灯和电源插座;

2、宿舍楼内电源总开关要有专人负责,各屋、寝室做到人走灯灭,充电、电器插头人走拔掉或关闭;

3、不准在宿舍内使用电炉、酒精炉、液化气罐等电热器具;

4、烟蒂和火柴要熄灭后扔进烟灰盒内,不准躺床上吸烟;

5、屋内无人或睡觉时不得使用蜡烛照明;

6、不准将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带入或存放在宿舍内;

7、禁止在走廊、寝室、厕所等处烧废纸和其它杂物;

8、禁止在宿舍、走廊内鸣放鞭炮;

9、非电工不准私自拆改、增设、维修电气设备,电气开关保险丝不准用铜、铁、铝丝代替。

(四十九)医护人员、职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提高防火意识,严格遵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

2、发现火灾隐患、火情必须及时汇报,并有权制止违反消防制度的一切行为;

3、任何人不得私自在办公场所、存放汽油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

4、在院病区内动用明火,一律要经保安科审批;

5、禁止在禁烟区域内吸烟。办公室抽烟烟头必须丟在烟灰罐内;

6、全院职工都做到“四个能力和四懂四会”(即:“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懂逃生的方法”。“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报火警、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

(五十)外来施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责仼制

1、外来施工企业必须遵守我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按照我院的有关规章接受奖励和处罚;

2、有关部门必须掌握外来施工企业的资质能力,企业注册情况,在签定施工合同的同时,必须签定消防安全合同,明确责任。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由施工企业负责;

3、外来施工企业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出入非施工现场及其它区域;

4、施工现场的动力电源、照明电源,必须由施工单位单独控制,不准私接不符合要求的电力线照明线;

5、在施工现场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区、仓库区,各区域之间要有足够的防火间距。需要动火作业,必须要向甲方办理施工动火手续,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动火作业。动火作业完成后,要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施工人员方可离开现场;

6、施工现场必须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7、工棚或宿舍的布局、搭建和用火用电设备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

8、局部装修、维修工程,必须制定和采取可靠的消防安全措施,教育和要求施工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9、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保证完整好用;

10、院内有关部门必须监督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整改。整改不力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十一)马鞍山市中心医院消防安全管理逐级责任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工作方针和原则,消除消防安全隐患,防止火灾事故发生,保障全院广大医务人员和就诊患者的生命财产的安全,创造良好的医疗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医院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组织机构防火安全责仼制 第一条

全院的防火工作在院党委、院长领导下,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安全工作原则,实行三级领导负责的逐级防火责任制度,即:(院、基层各支部、各操作岗位)。

第二条

院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支部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各岗位班组设专(兼)职义务消防员。院消防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保安科负责。

第三条

各级领导,要明确防火工作责任,要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在布置检查工作的同时布置检查消防安全工作,在总结评比工作的同时总结评比消防安全工作。

第四条 院消防安全委员会主要职责:

4.区人民医院保卫科工作制度、职责 篇四

情况汇报

区人民医院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情况汇报

抓好公立医院改革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全面部署落实,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卫生局按照改革的总体思路和要求,举全系统之力,坚定不移地落实改革措施,顺利完成了我院改革阶段性目标任务,现总结报告如下:

一、顶层规划设计,分步实施改革 公立医院改革是新医改的难点,为有效破解难题,我院结合行业实际,从制度设计入手,提出了一个目标、三个体系、九大领域的改革原则。一是以提升医院综合服务水平,解决群众看得好、看得起病为目标,充分发挥主力军和龙头引

领作用,努力为群众提供安全、高效、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二是突出三个体系。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加快基础设施、人才、设备三项建设,构建公益目标明确、功能完善、结构优化、布局合理、规模适当的服务体系。建立高效的管理体系,不断改革创新管理机制、补偿机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增强公益性,调动积极性。强化内部质量控制体系,做到安全上更有保障,质量上更加提高,成本上更加合理,服务上更加改善。三是找准切入点,重点做好财政补偿机制、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基本药物制度、乡镇一体化、临床路径改革、优质护理示范工程、信息化建设、人才培养、医疗纠纷第三方调处机制等九个领域的工作,按照改革路线图和时间表,本着循序渐进、先易后难的改革方略,实施逐项攻关,以点促面,整体推进。目前在医院财政保障机制建立、基础设施建设、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乡镇一体化管理等改革工作已经取得实质进展,为持续深入推进其他方面改革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准确把握定位,综合发展引领 推行公立医院改革的根本目的就是彰显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公平性和可及性,通过改革把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好,公共卫生服务保障好,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好,医务人员积极性调动好,真正发挥医务人员主力军,卫生系统主阵地,公立医疗单位主战场的作用。始终把握改革的方向,坚持科学规划,统筹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升公立医院服务能力。

三、突出工作重点,推进改革发展

1、积极主动探索试点,改革运行管理机制。一是明确政府办医职责,理顺管办职能,强化政府对我院的所有者职能,按照医疗服务监管职能与医疗机构举办职能分开的原则,加强医院的统一管理。二是以规范医院权力运行为重点,按照“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制衡的权力运行架构要求,初步建立了以院委会为核

心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三是以增强医院行政、业务、后勤运行的透明度为重点,全面推行了院务公开和医院信息公开制度。四是以提升医疗质量安全为重点,探索建立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在完善医疗纠纷责任追究办法的基础上,建立医疗意外伤害和医疗责任保险赔偿制度。五是加强医院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医疗资产的保值增值。

2、改革人事分配制度,提高医院运行效率。我院探索建立按需设岗、竞聘上岗、全员聘用和目标责任管理机制,积极推行中层干部竞聘上岗,认真落实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将工作人员津补贴的60%做为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考勤发放,40%做为奖励性绩效工资与工作质量、工作数量和医德医风挂钩综合考核发放,在体现绩效优先、兼顾公平的基础上,重点向一线岗位、风险性岗位和技术骨干倾斜,极大的调动了工作人员积极性,提高了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3、狠抓临床路径管理和优质护理示范

工程,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按照医改目标任务要求,我院选择了自然临产阴式分娩等5个病种作为临床路径管理试点病种,优化诊疗方式,简化服务流程。以内科为试点,扎实开展以“夯实基础护理,提供满意服务”为主题的优质护理示范工程,以点带面,逐步在全院范围内推广,年底前示范病区达到全院病区的40%,为患者提供安全、优质、温馨、满意的护理服务。

4、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现代服务水平。我院投资30余万元完成了电子病历软硬件系统的安装与调试,各科室电脑、打印机等硬件设备配备到位,对医护人员进行了全面的操作培训。同时,将电子病历系统与医院现有his系统、传染病管理系统、医保系统、新农合系统衔接,实行联网统一管理,有力促进了医院信息化建设整体水平的提升,进一步规范了医务人员诊疗行为和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5、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医院

综合服务能力。医院投资两千多万元的新建住院楼、医技楼已经投入使用,我院的医疗用房紧张局面将得到彻底解决,群众的就医环境将极大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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