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清单

2024-07-03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清单(8篇)

1.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清单 篇一

土地整理项目结算审计方案及提供资料清单

一、审计方案:

1、接受任务阶段

(1)详细了解工程实施中影响造价较大的因素,便于确定审计重点及难点;(2)了解采用的定额体系及材料设备市场价格情况,便于审计中准备估价;(3)认真了解委托方的意图及要求;

(4)出具审计所需资料清单,及时收集整理所有审计资料;

2、现场踏勘阶段

(1)提前制定现场踏勘事项目录,重点踏勘图纸变化、设计变更、重点部位做法、重点材料特征等情况;

(2)重视现场勘测,集中组织审计人员到现场勘测,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重点对照隐蔽验收记录,对重大的隐蔽工程详细向现场人员询问;对照涉及造价较高的重要变更,详细勘测实际情况与变更文字的一致性;

3、初步审计

(1)审查涉及造价的各个文件相互之间口径是否统一,有无矛盾;

(2)审查各施工单位报送的结算内容有无重复;对于隐蔽工程,注意施工单位计算工程量是否有充足的依据;

(3)审查价格组成或调整有无超出调价范围,或未按照约定的方法进行计算;(4)核定主要材料和设备价格;

(5)认真核实工程变更缘由是否合理,工程变更费用是否应该计取;

4、核对定案

(1)及时汇报制度:初审结果先交给委托单位审核,并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充分交换意见,减少由于对现场实际情况的有限了解而出现的错误;审核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就重大分歧及原则性问题及时向委托方汇报,便于全面了解工程实际情况以做出正确的决策;

(2)就争议较大的事项,再次详细了解发生的过程及各方的责任,确定最终处理方案;

(3)由于图纸的局限作用,我方在核对期间主要通过现场实测实量的方式准确计算工程量,采用我方、建设方、施工方共同测量,现场签字认可的方式进行;(4)核对时对有争议的工程量,我方会重新计算复核;不能靠图纸准确计量的变更等的工程量,我方以现场实测为主;

(5)有争议的材料、设备价格,我方会派专人及时了解市场行情及各种影响价格的因素,同时结合工程进度要求、采购方式、材料质量、品牌、付款情况等所有情况对本工程材料准确估价;

5、出具报告

(1)咨询成果质量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我公司多年来积累的行之有效的业务成果三级审核制度,即:项目负责人、主管经理逐级把关,逐级负责制,明确各级的工作范围,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项目负责人责任:项目负责人即为审计报告责任人,对审计程序的实施,审计底稿的完整性、准确性,对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公允性负有责任,在完成工作程序,送审的工作底稿及报告应达到以下要求:

6、资料归档

(1)我们制定了严格的资料归档制度,资料按对外的业务成果文件及内部管理文件两大类分别归档保存;

(2)审计结束我方按接受任务时贵方提供的资料清单中所有资料悉数归还,并签字确认;贵方提供的资料原件我方不做任何涂改、标识,便于有争议时作为审计依据;

二、提供资料:

1、工程项目批准建设、监理、质量验收等有关文件;

2、概算资料及招投标文件;

3、工程洽商记录

4、合同、协议;

5、施工图及竣工图;

6、图纸会审记录;

7、结算书;

8、工程竣工备案资料

9、工程量计算书;

10、取费资料;

11、付款资料;

12、施工组织设计;

13、工程变更签证资料;

14、会议纪要;

15、现场签证;

16、隐蔽工程资料;

17、监理日志、施工例会纪要、工程变更单及监理工作总结

18、其他影响工程造价的有关资料。

2.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清单 篇二

1.1 绩效审计的含义

绩效审计是财务审计的扩展和深入, 是指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管理和使用公共资源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监督、鉴证和评价, 提出改进建议, 促进其加强管理、提高效益的一种独立性的监督活动。

1.2 绩效审计的特点

(1) 内容的广泛性。绩效审计不仅涉及建设单位财务收支及管理情况, 而且涉及项目决策、设计、招投标、采购、概预算及建成后的运行情况以及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各项活动。

(2) 标准的多重性。绩效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生态效益, 不同行业有不同评价指标, 既有定性指标也有定量指标, 既有时期指标又有时点指标。

(3) 过程的持续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周期长、建设程序多、流转环节多, 其绩效必须经过较长的时间或连续的过程才能体现出来, 短期内效果体现不明显。

(4) 方法的灵活性。根据不同的审计对象和审计目标, 采用不同的审计方式, 既可对整个项目进行绩效审计, 也可对项目的某一环节、某一过程进行绩效审计, 如事前、事中、事后审计, 全过程跟踪审计。

(5) 对象的复杂性。绩效审计涉及多领域、多专业、多学科, 审计对象不同, 审计内容及评价标准也不同。

2 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的内容

由于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环节多、建设程序复杂, 仅审查其决策程序的规范性, 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合法性是不够的, 因此绩效审计要渗透到建设项目的各个阶段、各个环节, 根据相应指标进行分析评价。现从项目决策、建设准备、建设实施、竣工验收和投入运行5个方面加以探讨。

(1) 项目决策审计。一是审查立项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 具体审查项目是否进行了充分的、必要的可行性研究, 可行性的内容是否齐全, 深度是否达到规定要求并满足设计的需要;二是审查项目决策、勘察、规划、设计各阶段的审批程序是否规范、有效, 能否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有效控制项目的投资。

(2) 建设准备阶段。建设准备阶段应把握建设项目的程序性。一是审查勘察、设计等单位资质、报批程序是否符合要求;二是审查设计文件是否齐全, 勘察设计规模、设计标准是否符合初步设计批复的要求, 是否合理;三是审查项目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和程序是否合规, 拆迁程序是否合规, 是否取得拆迁许可证;四是审查土地补偿、安置补偿和房屋拆迁补偿等资金是否按规定支付。效益评价主要以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为评价依据, 分析其合规性、合法性。

(3) 建设实施阶段。主要是审查概算执行、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施工管理、质量管理、资金管理、造价管理、工期管理等环节, 揭露因管理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损失浪费问题。一是审查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选择和材料采购供应环节, 检查项目招投标是否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等原则进行, 有无“暗箱操作”虚假招标、违法分包或层层转包谋取利益;二是审查工程施工和质量环节, 检查是否实施有效的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 监理是否忠实履行职责, 是否存在偷工减料、高估冒算、质次价高等问题;三是审查工程是否按照设计内容全部完成, 是否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绩效评价应结合各管理环节进行, 分析其投入与产出的效率和效果以及达到的目标状态。

(4) 竣工验收阶段。一是审查资金的来源、管理、使用和到位情况, 分析建设资金的实际来源渠道、数额、到位时间是否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 分析资金使用是否合规, 有无资金滞留、挤占、挪用、截留等违规违纪问题;二是审查资金结算情况, 将竣工结算审计作为投资效益审计的重点和难点, 重点关注工程量计算的正确性、定额套用的准确性、材料价格的真实性、取费程序的合规性, 审查有无高估冒算、虚报冒领;三是审查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的编制依据和方法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四是审查项目验收是否按国家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 环境保护设施是否同时验收, 工程是否按规定预留了质量保证金等。

(5) 投入运行阶段。主要审查项目的经营能力、管理能力及项目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等内容。对建成投产 (交付使用) 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影响进行综合评估、评价。看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或达到目标的程度。

3 当前开展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的思路

(1) 转变审计理念, 提高人员素质。当前, 各级审计机关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政治思想素质仍不能完全适应绩效审计要求, 审计人员知识结构单一, 绝大多数审计人员是会计、审计等经济类专业毕业, 而熟悉经济、法律、管理、工程技术、工程造价等方面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少, 在审计思维方式上, 已经形成了固定的思维模式, 因此要尽快转变思想观念, 提升审计层次。一是强化审前培训、审中学习、审后总结, 使参审人员在审计工作实践中得到锻炼, 增长知识, 提高实际工作的能力。二是引进技术和人才, 重点引进工程技术和工程造价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三是加强培训, 借鉴绩效审计开展较好地区的成熟经验, 使审计人员尽快掌握绩效审计的本领。

(2) 加强课题研究, 出台操作指南。审计机关应加强投资项目绩效审计的理论研究, 每年应安排一定的课题研究经费, 成立课题小组, 加强绩效审计的研究, 积极收集相关的指标和数据, 逐步探索建立分行业的评价标准和指标, 制定出适合基层审计机关的绩效审计评价标准, 使审计项目做到有章可循, 评价有据可依。

(3) 营造绩效环境, 强化结果利用。由于审计机关属于政府部门序列, 绩效审计的主要目的就是揭露因管理不善, 决策失误造成严重的损失浪费和国有资产流失问题, 以及因政府部门办事拖拉效率低下所造成的政府公信力缺失等问题。绩效审计能否开展, 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政府主要领导的态度, 如果绩效审计结果得不到领导的支持, 开展绩效审计工作势必受阻。因此, 要积极营造绩效审计环境, 取得政府主要领导的支持。同时, 加大绩效审计工作的宣传力度, 提高社会公众对绩效审计的认识, 以此促进绩效审计结果的运用。

(4) 树立质量意识, 防范审计风险。政府性投资项目绩效审计比传统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风险大。审计人员在绩效审计过程中, 要树立风险意识、质量意识、责任意识, 时刻牢记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

(5) 量力而行, 突出重点。当前基层审计机关开展绩效审计时, 应综合考虑自身的力量以及实际的需要, 突出绩效审计的重点。

参考文献

[1]董大胜.中国政府审计[M].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 2005.

[2]李四能, 叶晓刚.绩效审计实务[M].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 2009.

3.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清单 篇三

一、汉中市政府投资审计工作成效显著

(一)政府投资审计工作不断得到强化。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府投资审计工作,2013年,市政府颁布了《汉中市人民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转发了《汉中市审计局进一步完善政府项目和BT、BOT项目管理和监督的审计意见》等意见措施,进一步强化了政府投资审计工作,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更加有章可循。

(二)政府投资审计工作效益日趋明显。2013年,全市审计机关共完成投资审计项目530个,查出违纪违规资金30.8亿元,核减工程投资2.7亿元。市审计局对11个灾后重建项目、12个重大工程项目进行了审计,共查出违纪违规问题资金1.9亿元,核减工程造价1.5亿元,提出审计建议并采纳29条。

(三)政府投资审计的作用大幅提升。通过采取事中介入、全程跟踪等方式,对部分县区10多个重大工程项目进行审计,对部分建设单位工程资料不完备、会计核算不规范、资金支付方式不合规、支出票据不合法等问题现场提出意见建议,并督促其整改完善,限期纠正。对少数施工单位企图通过变更设计套取国家建设资金、不按设计要求施工的问题进行了制止和纠正,推动和促进了工程的实施和政府投资项目效益的发挥。

二、汉中市政府投资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审计力量严重不足。投资拉动是我市扩大经济总量、实现加速发展、奋力后发赶超的必由之路。“十二五”规划要求固定资产投资以30%的增长速度向前推进,去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将达670亿元,实施重点项目200个,完成投资250亿元。这就要求各级审计机关必须紧紧围绕发展大局,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切实加强对重大投资项目和灾后重建项目的审计监督。但是,当前汉中市审计局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还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政府对投资审计的要求,因此,增强投资审计力量迫在眉睫。

(二)政出多门重复跟踪。在实际工作中,存在多头委托、政出多门的现象,削弱了国家审计作用的发挥,审计质量难以保证。一是财政评审与国家审计范围、职权、职责界限不清,越权、越位现象较为普遍。财政部门以评审结果作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最终拨付的依据,预算和决算都由财政部门说了算,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既不符合法定程序,也有失公正。如汉江二号桥、四号桥、汉中日报社迁建一期工程等重大工程项目,市局早已发出跟踪审计通知,但市财政要求建设单位把工程项目竣工决算交由市财政评审完成。二是部分社会中介组织参与政府投资审计工作。有的建设单位把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结算自行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核,不但造成工作缺乏有效监管,而且审计质量难以保证。如:国家审计对23个委托项目的审计结果进行了复核,在中介机构审核的基础上又审减工程造价231.89万元。三是投资项目较多的一些部门通过内审机构安排工程项目审计,给市、县审计机关投资项目审计造成了影响。四是有关部门没有严格执行陕西省人民政府第七十二号令关于“未经竣工决算审计的项目,计划、财政、建设及项目主管部门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规定,很多项目在没有审计结论的基础上办理了竣工手续。

(三)审计理念滞后。由于种种原因,当前的政府投资审计工作理念不新,定位不高,仅仅局限于“核增核减”审计,对政府投资的立项、可行性研究、资金来源、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工程管理、投资绩效等环节缺乏深入跟踪检查,给政府投资项目埋下了隐患。同时,由于政府投资审计是近几年才逐步开展的,理论还不成熟,导致投资审计在整个基本建设监管体系中的定位不够准确,审计的客观公正性和审计结论的权威性受到了影响。有的项目主管部门把投资审计组当成“万金油”、“挡箭牌”,凡事找审计,形成审计与管理、审计与监理不分。由于这种定位的不准确,既增大了审计风险又影响了审计的独立性,制约了投资审计对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实施审计监督的职能发挥。

(四)审计方法较为单一。投资审计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勘察设计、工程造价、招投标、工程监理、经济合同、工程管理等多学科知识。加之新材料、新工艺、新标准、新计价方式的运用,增加了审计难度。而目前汉中市审计系统中这种多学科复合型人才严重不足。同时,对一些大型投资项目跟踪审计不到位,导致工程造价严重失实。承包单位为了获取高额利润,往往采用高套定额、变更设计虚增工程量、虚列费用项目、多次计价等手段加大工程造价,对此类案件,由于受技术限制,查出往往比较困难。如:汉中市江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送审结算造价共计11638.58万元,审定结算造价8714.43万元,审计核减结算造价2924.15万元,工程虚假造价率达25.12%。西二环南段道路工程送审结算造价63932.94万元,审定结算造价45212.62万元,审计核减18720.32万元,工程虚假造价率达29.28%。

三、加强和改进汉中市政府投资审计的建议

(一)突出国家审计在投资审计中的主导地位。尽管社会中介审计具有独立开展相关审计业务的资格,但与国家审计相比,其审计侧重点明显不同,往往只是关注前者,很难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因此,投资审计必须突出国家审计的主导地位,确保投资审计质量。一是严格执行《审计法》、省政府令、《汉中市人民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等规定,凡是投资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必须由国家审计或由国家审计授权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并接受国家审计监督,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二是财政评审机构只能在本身职责范围内行使政府投资的评审职责,不能替代国家审计,理清国家审计与财政评审职能范围,依法接受国家审计的监督。三是建立和完善准入和退出激励机制,充分利用社会中介机构投资审计人才充沛、技术力量雄厚的优势,参与政府投资审计,并依法接受国家审计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审计质量。

(二)加强投资审计专业队伍建设。尽快组建汉中市投资审计局,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提供组织和人力保障,以适应现代政府投资审计的需要。一是政府投资规模和总量不断扩大,成立专门的投资审计局势在必行。政府投资始终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引擎,是保持社会发展和经济稳定持续增长的主要途径。二是借鉴其他审计机关的成功经验。目前,陕西省已有4个地市成立了正县级投资审计局,汉中市已有6个县区成立了正科级投资审计中心,在政府投资审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随着审计事业的发展,审计职能已经由经济监督、经济评价、经济鉴证上升到国家治理高度,审计任务将更加繁重。因此,应该成立“汉中市投资审计局”,以适应日益繁重的审计工作需要。

(三)提升审计监督水平。要树立管理审计和绩效审计的理念,在突出对工程造价审计的同时,加强对投资决策、投资管理、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工程管设计与监理、材料供应、项目绩效、环境保护等环节的审计,不断提高政府投资审计层次和水平。积极探索以项目建设过程管理为核心的跟踪审计。目前,政府投资审计大多是事后审计,主要起工程决算核查和监督的作用,对建设过程中已经造成的损失浪费无法挽回。因此,应该对政府投资的一些重点建设项目实行审计监督关口前移,提前介入,超前服务,将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监督有机结合起来,贯穿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各个环节,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减少浪费,提升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效果。

4.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报告 篇四

***审字【2014】179号

********************************

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

**县审计局:

受贵单位委托,我公司指派具有专业资格的造价人员根据国家现行规范、定额和相关的文件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公平的原则,对***************工程的竣工结算进行了审核。提供工程结算及相关的资料,并保证上述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是编制单位和建设单位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发表审核意见。审核过程中,我们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发改委立项批复、施工合同、施工图纸、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工程签证单、竣工验收单、工程结算书等有关资料,结合该工程的实际情况,复核工程量、核对结算单价,实施了现场勘验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现将审核情况及结果汇报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工程; 2.建设单位:****教育局;

3.勘查单位:**华夏岩土技术开发公司; 4.设计单位:****城乡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 5.施工单位:**县**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6.监理单位:****城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7.工程概述:该工程总建筑面积2598㎡,地上四层,局部五层,框架结构,建筑物高度19.8米,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耐火等级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七度;

8.工程地址:**********;

9.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及自筹资金。

二、审核依据

1.******************工程发改委立项批复、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图纸、施工合同、工程签证单、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结算书等资料;

2.《甘肃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4),《甘肃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合作地区基价》(2004),《甘肃省建设工程措施项目费定额》(2004),《甘肃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4),《甘肃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合作地区基价》(2004),《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9)甘建价[2009]358号文件;

3.*******发展改革委员会(2012)666号文件关于《**************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4.工程类别:按建筑三类工程计算费用。

三、审核范围及内容

1.审核范围:施工合同、施工图纸、工程签证单、工程结算书等涉及的全部内容;

2.审核内容:送审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审核,对送审工程的工程量、人工、材料、机械价格和计费程序及各项费率等进行复核。

四、审核说明

1.按施工合同的约定,本合同在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2.工程履行了招投标程序,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招标; 3.该工程前期用地规划、选址、工程规划等手续齐备,工程按中标价签订了施工合同,签订的合同金额4,865,016.90元,工程已通过验收,质量合格,该工程没有签证。

五、审核结果

1.本工程送审金额为5,789,680.61元(大写:人民币伍佰柒拾捌万玖仟陆佰捌拾元陆角壹分);

2.本工程审定金额为5,508,643.28元(大写:人民币伍佰伍拾万零捌仟陆佰肆拾叁元贰角捌分);

3.核减金额为281,037.33(大写:人民币贰拾捌万壹仟零叁拾柒元叁角叁分),核减比率为4.85%。

六、有关建议和意见

1.经审核,建设方和施工方对审定造价均无异议;

2.如有可能影响审核结论的资料而在审核期间未提供的,责任自负。

七、附件

附件1 《工程结算审核定案表》 附件2 《工程结算审核明细表》 附件3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审核单位资质:

审核单位(盖章)

编 制 人: 审 核 人:

5.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清单 篇五

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财政投入大,耗用资源多,与国计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度高,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经济发展的速度、规模、质量和效益,决定着经济能否又好又快发展。这些投资是否合规、高效使用,建设项目能否顺利实施,直接关系到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效果,关系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关系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关系到反腐倡廉建设。

近几年来,各级审计机关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审计理念和审计工作“二十字”方针,拓展投资审计思路,创新审计方法,不断加大审计力度,在加强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建设市场秩序,节约政府投资,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也存在投资审计工作发展不平衡、投资绩效审计水平不高、审计时效性不强、规范化、信息化程度和审计质量不高等问题。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审计的重要精神,提升政府投资审计质量和成效,充分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去年

12月底,审计署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各地审计机关特别是基层审计机关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意见基础上,制定了《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印发全国审计机关执行。

《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内容、重点,对近几年各级审计机关开展较多的跟踪审计、竣工决算审计和绩效审计,提出了规范性意见,并对进一步提高投资审计质量,加强投资审计工作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和队伍廉政建设等提出了具体要求。《规定》的颁布实施,对于各级审计机关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推动投资审计工作更加健康发展,促进完善投融资体制,将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规定》全文如下: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行为,提升政府投资审计质量和成效,充分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项目实施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审计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以及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确定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对象、范围和内容。

第四条 审计机关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以及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安排,按照全面审计、突出重点、合理安排、确保质量的原则,确定政府投资审计项目计划。

各级政府及其发展改革部门审批的政府重点投资项目,应当作为政府投资审计重点。

审计机关按照确定的审计管辖范围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防止不必要的重复审计。

第五条 审计机关对政府重点投资项目以及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的城市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学校、医院等工程,应当有重点地对其建设和管理情况实施跟踪审计。

第六条 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项目重点审计以下内容:

(一)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二)投资控制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三)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四)有关政策措施执行和规划实施情况;

(五)工程质量情况;

(六)设备、物资和材料采购情况;

(七)土地利用和征地拆迁情况;

(八)环境保护情况;

(九)工程造价情况;

(十)投资绩效情况;

(十一)其他需要重点审计的内容。

除重点审计上述内容外,还应当关注项目决策程序是否合规,有无因决策失误和重复建设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等问题;应当注重揭示和查处工程建设领域中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线索,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应当注重揭示投资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方面的问题。

第七条 审计机关在真实性、合法性审计的基础上,应当更加注重检查和评价政府投资项目的绩效,逐步做到所有审计的政府重点投资项目都开展绩效审计。

第八条 对政府投入大、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前,审计机关应当先进行审计。

审计机关应当提高工程造价审计质量,对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应当责令建设单位与设计、施工、监理、供货等单位据实结算。

第九条 审计机关对列入审计计划的竣工决算审计项目,一般应当在审计通知书确定的审计实施日起3个月内出具审计报告。确需延长审计期限时,应当报经审计计划下达机关批准。

第十条 审计机关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应当确定项目法人单位或其授权委托进行建设管理的单位为被审计单位。在审计通知书中应当明确,实施审计中将对与项目直接有关的设计、施工、监理、供货等单位取得项目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调查。

采取跟踪审计方式实施审计的,审计通知书应当列明跟踪审计的具体方式和要求。

第十一条 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对审计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处理处罚;对审计发现的需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等机关处理;对不属于审计管辖范围内的、应当依法由其他有关部门纠正、处理处罚的事项,应当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办理审计移送事项时,应当按规定移交相关证据材料。

审计机关应当进一步建立健全审计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的案件线索移送、协查和信息共享的协调沟通机制,发挥监督合力。

第十二条 审计机关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重点投资项目审计结果,并通报有关部门。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当纳入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

审计机关在审计中发现有关部门履行职责不到位、政策法规不完善等问题,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或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建议。

第十三条 审计机关实施政府投资项目审计,遇有相关专业知识局限等情况时,可以聘请符合审计职业要求的外部人员参加审计项目或者提供技术支持、专业咨询、专业鉴定。

审计机关应当制定有关聘请外部人员的工作规范,加强对聘请外部人员工作的督导和业务复核,保证审计质量。

审计机关聘请的外部人员在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审计机关应当停止其承担的工作,追究违约责任,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审计机关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实行审计组成员、审计组主审、审计组组长、审计机关业务部门、审理机构、总审计师和审计机关负责人对审计业务的分级质量控制,作出恰当的审计结论,依法进行处理处罚,防范审计风险。

第十五条 审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整改检查机制,督促被审计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根据审计结果进行整改。审计组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应当及时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

对于跟踪审计项目,审计机关应当将上次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作为审计的重要内容。

第十六条 审计机关应当依法实行公告制度,及时客观公正地向社会公告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逐步实现所有政府重点投资项目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外,都按程序全面、如实向社会公告。

第十七条 审计机关应当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努力搭建管理平台,逐步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数据库,加快方法体系建设,扩大工程造价软件在竣工决算审计中的应用,并探索信息化条件下的联网审计,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水平和效率。

第十八条 上级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下级审计机关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的业务领导,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与做法,研究制定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业务规范,提高规范化水平。

下一级审计机关应当按规定向上一级审计机关报告政府重点投资项目审计结果。

第十九条 审计机关应当重视和加强投资审计队伍建设,积极引进符合条件的投资审计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投资审计业务骨干人才和领军人才,改善投资审计队伍的专业结构,逐步提高投资审计人员的整体素质,使投资审计人员具备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实践经验,为投资审计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第二十条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投资审计人员的职业

道德和廉政纪律教育,针对投资审计工作容易出现廉政风险的环节,加强内部控制,强化管理,确保严格执行审计纪律,维护审计机关廉洁从审的良好形象。

第二十一条 地方审计机关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地方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 审计机关对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和国家事业组织投资的项目审计,参照本规定执行。

6.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环节 篇六

随着政府投资审计领域不断扩大,审计范围不断更新,审计措施也随着不断改进。通过审计,客观地反映建设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揭露建设项目管理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共性问题,发现一些线索,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以促进和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进一步完善,提高使用效益。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规范政府投资审计行为,提升审计质量和成效,充分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针对不同的审计阶段应区分不同的审计措施。

一、准备阶段

(一)营造良好的审计氛围。为进一步加强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规范投资行为,促进科学决策,充分发挥政府投资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营造良好的审计氛围。首先领导重视是改善审计监督环境,提高审计权威的前提条件,不断地提高审计的地位和作用;其次以制度建设规范投资审计工作,各级政府制定政府投资审计的一系列相关文件;再次组建相应的审计队伍,多层次、多角度配置投资审计力量,充实投资审计人员。

(二)积极开展审前调查。审前调查是“全面审计,突出重-1-

点”的必然要求;是全面了解掌握被审单位基本情况,是便于落实、量化、细化审计工作,确定审计内容和重点,合理配置审计资源,制定审计实施方案的基础和前提。我们要拟定需要被审单位准备、提供的资料清单、电子数据及相关要求,运用“收、听、看、访、辩、议、写”等各种手段,全面收集资料并进行整理和分析。

(三)科学组建审计组。由于建设项目投资规模不同,建设性质不同,每个项目有其不同特点,要考虑审计人员的数量和专业搭配,进而要求科学地组建审计组,合理地分配审计人员,细化审计的范围,明确投资审计的目标。

二、实施阶段

(一)制定审计质量规范标准。遵循“二十字”审计方针,要求依法独立审计,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要求审计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明材料充分,法律法规运用得当。

(二)将审计与审计调查有机地结合起来。对一些政策性较强,涉及面广,带有一定普遍性的问题进行集中分析,提出合理、可行的建议,将对审计项目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取得良好的宏观效应。

(三)积极实施项目招投标阶段的审计监督。与检察、监察部门共筑第一道防线,及时制止招标活动中的违规行为。通过参与招标活动,提前了解项目的具体情况,为以后的审计项目打下基础。

(四)加大跟踪审计力度。对在建工程的投资大、周期长的特点,强化在建项目的审计,规范现场变更及签证行为,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五)积极应用的先进的审计技术,全面做好竣工决算审计,运用计算机算量和计价软件,使得工程预结算的审核工作又快又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报告阶段

(一)建立健全项目复核制度。对审计组完成的每一个审计项目,在做出项目定性和处理意见时,要做到:一是实行审计组长负责制;二是实行法规股审理复核制度;三是实行集体讨论制度。

(二)利用审计格式化模板。格式化的审计报告要客观明了,如实反映客观事实,内容完整;审计结论和决定要定性准确;审计评价有理有据,实事求是;审计建议要层次分明,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四、当前政府投资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投资审计措施方向

通过参与投资项目的审计,随着我国工程造价管理体制改革与国际惯例的接轨,随着招投标工作的深入开展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逐步实施,传统的事后审计存在无法避免的审计风险。

为今后做好投资审计工作,提出以下审计措施:一是应当加强审查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通过审计,了解项目论证是否

充分,是否履行了国家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对前期工作做得不够的,应及时反映上报,提请主管部门纠正,避免留下隐患。二是认真审查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通过审计,检查建设项目在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执行招投标情况,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投标行为,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主动审核施工、设计、监理合同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确保合同能够按照投标条件来签订,为合同的顺利履行打下基础,同时为双方创造平等合理的索赔条件。四是积极开展投资项目效益评审,同时应对项目投资论证中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结果进行审计。积极开展对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等三大效益的评审,更好地为宏观调控服务,为今后的投资审计工作提供发展方向。

杜树茂徐宝华

7.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研究 篇七

传统的审计组织模式基本上是项目竣工后的决算审计, 属于事后审计, 这使得审计人员脱离了具体的建设过程, 即使审计发现了问题, 损失也往往已经造成。政府重大投资项目一般规模巨大, 项目建设期也较长, 一般需要经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审批、项目立项、初步设计、施工准备 (包括招标设计) 、建设实施、竣工验收、后评价等诸多环节, 为贪污腐败、损失浪费等问题的产生提供了众多机会, 这些特点决定了为了有效实施重大投资项目的效益审计, 需要克服原有习惯和方式的制约, 不能简单地使用传统的审计组织模式, 而应在传统审计内容的基础上加以拓展, 采用跟踪审计的组织方式。

一、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的内涵

跟踪审计, 是指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实施的各个阶段均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控制, 采取全过程跟踪的方式进行的效益审计。跟踪审计的特点是审计提前介入, 全过程跟踪监督, 能够及时发现问题, 及时促使被审计单位改进和完善管理工作, 使建设项目得以规范、有序和有效进行, 从而取得最佳效益。从阶段上划分, 跟踪审计可以分为事前审计、事中审计和事后审计三个阶段。

事前审计, 是审计人员在被审计项目实施之前进行的审计。事前审计可以起到预防作用, 有助于尽早发现项目计划、预算以及实施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减少失误, 避免因决策失误导致的经济损失或效益不高等问题的产生。事中审计, 是审计人员对正在实施中的被审计项目进行的审计。开展事中审计, 有助于从中找出差距和存在的问题, 及时纠错防弊, 改善管理, 保证最终目标的实现。事后审计, 是在重大投资项目完工后进行的审计。事后审计有助于总结经验教训, 改进以后的投资管理工作。通过将事前、事中、事后审计有机地结合起来, 可以对投资项目的决策过程、执行过程、最终结果进行全方位的评价, 从而能够有效地避免事后审计的不足。

二、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 事前审计的主要内容。

事前审计主要对与政府重大投资项目投资决策有关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计划、预算等内容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的审计。科学的投资决策是一个投资项目能够产生预期效益的前提条件。一旦决策失误, 即使投入了足够的资金、采用了最合理的管理方式、配备了最优秀的管理人员也无济于事。

为了审查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 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审计工作: (1) 审查投资项目立项决策程序的科学性与合理性。重点审查项目决策所依据的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项目设计是否科学合理, 并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审批; (2) 审查承担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评估以及咨询业务专业机构的资质、业绩、声誉、专业人员素质及独立性等; (3) 审查拟投资的项目是否符合地方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 审查投资项目是否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

(二) 事中审计的主要内容。

事中审计主要是对投资项目的完成情况、施工进度、项目造价及资金使用等情况与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实施前所制定的预算、计划等进行对比检查, 查明预算、目标的完成程度。应重点从投资管理、建设管理、项目造价及资金使用情况等方面展开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

1、投资管理审计。

重点审查资本金制、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以及工程监理制的具体执行情况。 (1) 对于采用资本金制的投资项目, 着重检查资本金的落实与到位情况; (2) 对于采用项目法人制的投资项目, 着重检查项目法人能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在投资项目的策划、资金的筹集、建设项目的实施、债务的偿还以及资本的保值增值过程中承担起应有的责任; (3) 检查投资项目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设备采购等方面是否实行了招投标制, 审查招投标过程是不是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进行的, 相关参与主体是否具备合法资质, 是否存在暗箱操作、串通舞弊等现象; (4) 审查工程项目建设中的设计、施工、监理、材料及设备采购是否订立了合同, 审查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合同是否真实有效, 并审查合同条款的完整性; (5) 审查施工准备情况, 包括检查现场准备、技术准备、资源准备是否已达预期目标, 为开工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2、建设管理审计。

(1) 审查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设计是否合理、执行是否有效; (2) 对承包商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进行审查, 检查施工进度是否与预期目标一致; (3) 审查承包商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完备; (4) 审查项目的质量、功能是否达到了预定的标准与目标; (5) 审查是否按规范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并进行了工程建设总结。

3、项目造价审计。

主要是对工程量、工程定额及材料价格的合理性进行审计。 (1) 审查工程量是否存在多报、重报问题; (2) 审查工程定额的使用是否与现行政策的规定一致; (3) 审查实际材料价格与预算的差异是否合理, 并对二者之间的价差进行调整。

4、资金使用审计。

主要是对资金的拨付、管理、使用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进行审计。 (1) 审查建设资金是否能够按照预定的进度及时、足额地拨付; (2) 审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是否能认真履行对建设资金的监管责任; (3) 审查拨付的建设资金能否按预定的用途使用; (4) 审查施工单位的财务审批制度是否健全有效, 是否存在弄虚作假、以权谋私情况。

(三) 事后审计的主要内容。

事后审计主要是对已经完成的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投资效果进行分析与评价。按照投资项目的性质不同, 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包括两类:经营性项目、非经营性项目。对于经营性项目来说, 盈利性是其主要目的, 可以用财务效益和国民经济效益这样的经济效益评价指标评价进行事后审计。对于非经营性项目来说, 提供社会公共产品、追求社会效益最大化是其主要目的, 所以对于这类投资项目, 事后审计的内容主要是评价项目提供的是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

三、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跟踪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从审计的实践看, 能否构建与审计内容相适应的审计评价指标是审计目标能否实现的一个重要条件。跟踪审计分为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审计阶段, 针对这三个不同阶段审计内容的特点, 可以构建不同的评价指标。

(一) 事前审计阶段的评价指标。

事前审计的主要内容是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投资决策。主要应设置反映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规范性、科学性和可行性、相关中介机构及投资决策主体的合法性、环评手续的有无等评价指标。

(二) 事中审计阶段的评价指标。

政府重大投资项目事中审计的主要内容是投资管理、建设管理、项目造价及资金使用情况。针对投资管理, 主要应设置资本金制、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工程监理制的落实情况指标。对于建设管理, 可设置项目管理内控制度健全有效性、施工进度与预期目标一致率、承包商质量保证体系完备性、工程质量达标率、工程竣工验收情况等指标。对于项目造价, 主要应设置工程量、工程定额及材料价格合理率等方面的指标。对于资金使用情况, 应设置资金拨付及时性、资金拨付到位率、资金使用监管完备性、财务审批制度健全有效性、资金使用范围合规性、资金支出合法性、资金支出结构合理性、建设投资增减额、是否存在无效投资和损失浪费现象等指标。

(三) 事后审计阶段的评价指标。

事后审计阶段的主要内容是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投资效果。主要应设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等评价指标。

一是经济效益指标。

对竞争性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 可从财务效益和国民经济效益两方面进行评价。 (1) 财务效益的审计可设置财务净现值、财务净现值率、财务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期、投资利润率、实际达到生产能力年限等指标, 同时计算固定资产闲置率、资金有效率、项目成本差异比率和损失浪费率等指标, 反映项目的财务效益情况; (2) 国民经济效益的审计可以采用社会折现率、影子价格、影子汇率等国民经济评价参数, 从国家整体角度审查项目的效益及费用, 分析计算项目对国民经济的贡献, 审查项目的经济合理性。

二是社会效益指标。

可设置公共设施增长率、新增劳动就业率、地区收入增长率、能源消耗水平、社会满意度、受益者的范围、对地方社区发展的贡献等指标。

三是生态环境效益指标。

可设置水质改善效益、地质灾害防治效益、空气质量改善效益、森林绿化提高率、防洪排涝效益和生物多样性效益等指标, 评价项目的生态环境效益。

以上构建的评价指标, 是根据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效益审计需要进行合理推断的情况下做出的一般判断, 这些看似统一的审计评价标准并不一定适合具体的审计项目。因为政府重大投资项目是多种多样的, 而不同类型的项目不可能使用完全相同的评价指标, 所以评价审计项目必须针对不同的项目提出具体的评价指标和不同的评价标准。审计人员应当在上述指标构建体系的指引下, 能根据审计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具体审计目标, 有针对性地制定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参考文献

[1]浙江省临海市审计局课题组.浅谈公共投资项目效益审计[EB/OL].http://wenku.baidu.com/view/9a247f0cba1aa8114431d9f7.html, 2009.2.25.

[2]贾佳男.政府投资公共工程项目绩效审计研究[D].同济大学硕士论文, 2008.

[3]陈升敏.开展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的必要性及着眼点[J].林业科技情报, 2006.1.

[4]李德志.政府公共投资项目效益审计的六个重点[J].审计月刊, 2006.5.25.

[5]施向阳.绩效审计视野下的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D].厦门大学硕士论文, 2006.

[6]钱水祥.政府投资项目效益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与应用[J].审计研究, 2006.5.

[7]于永法.政府投资工程效益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研究[D].青岛大学硕士论文, 2008.

8.政府投资项目隐蔽工程的审计监督 篇八

(一)隐蔽签证不完整、不规范。一份完整规范的隐蔽工程签证单,必须是由项目名称、隐蔽签证内容、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三方的签字盖章、签字的时间组成,任一元素缺失都不行。而审计实践发现,一些项目隐蔽工程签证,所签的工程量只有一个总工程量,既没有计算公式,也没有附相关图形;还有一些签证缺少一方或两方的签字,有的只有公章无相关人员签字,或有签字却不盖章,并且有的签字人员并不是施工或监理合同中授权委托的项目经理或者总监,还有不签时间,或签字时间与施工时间不符等。原因往往是业主单位或监理单位施工过程中不在现场,或是人在现场却没有及时签证,亦或是对工程实际发生情况争议较大,拒绝签字。如在对一个项目的审计中,发现签证单上没有监理的签字,了解到隐蔽工程掩盖前施工单位没有通知监理单位就实施了隐蔽,而签证资料上所反映的工程量与监理事先测评的悬殊较大,故而监理拒绝签字。诸如这种签字不全、时间不符的签证,往往与实际出入较大,造成施工单位在签证上弄虚作假。

(二)施工程序不规范,施工图纸滞后。施工图纸是核实隐蔽工程量与工程价款、审定工程造价的依据,只有在认真甄别图纸的基础上,才能准确无误地审定其中隐蔽工程造价的真实性,才能发现问题、揭露问题。审计过程中发现,有的政府投资项目在施工期间没有施工图纸,有的是在施工结束办理结算时才补办的施工图纸(这种后补的图纸往往与实际差距很大)。如有一个公路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为了赶进度、抢时间,在前期手续不完善、无设计施工图纸的情况下就开始施工,施工结束后才补办施工图纸。在审计过程中通过对隐蔽部分油层的厚度采取钻孔取样,测得平均数据与施工图纸上的数据相差较大。对这种无图纸或后补图纸的审计,对隐蔽工程真实度和准确度的审定造成困难,也会造成政府财政资金的流失。

(三)隐蔽资料与地勘不符,前后差距大。一是隐蔽签证上土石比界定无依据且与地勘报告不符。土石比的大小直接影响工程造价的核算。土石比的界定应该根据地勘报告所反映的数据进行科学分析、研判综合得出,地勘报告是界定土石比的根本依据。而审计中发现一些隐蔽签证上所签定的土石比无依据,与地勘报告所反映的情况不一致。二是隐蔽签证上的石质与勘察报告不符。前期的地勘报告与后期的现场施工实际上存在差距,一些施工单位在进行隐蔽签证时将一般石质报成特坚石或次坚石,原地勘报告中是特坚石或次坚石而现场施工是一般石质的就只字不提,从而增加了工程造价。

(四)监管不到位,造成资料与实际矛盾大。一些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业务不精、责任心不强,对施工单位所办的隐蔽签证不核对、不甄别。甚至一些建设和监理单位人员伙同施工单位,借助签证隐蔽性高、难以求证的特点,伪造隐蔽工程签证,高估冒算、弄虚作假抬高工程造价,套取财政资金,从而加大了审计工作的难度和风险。

二、加强政府投资项目隐蔽工程审计监督的措施

(一)完善监管机制,加大监管力度。一是对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要做到关口前移,事先介入,坚持事前告知制和多方会签制。对于工程量不大或工程造价较低的隐蔽工程,施工单位在隐蔽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前,应当事前通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到现场进行检查,待检查合格后施工单位方可进行隐蔽工程的隐蔽。同时建设单位法人及监理单位法人或者其派驻的工地代表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字,记录内容包括隐蔽的内容、检查时间和地点。对于工程量较大或工程造价较高的隐蔽工程,施工单位应事先通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然后由建设单位通知纪检、检察、审计、发改、财评等多家监督检查部门派专业人员到现场对隐蔽工程的条件进行监督检查,待多方监督检查部门检查符合隐蔽条件后,施工单位方可进行隐蔽。同时,各监督检查部门到现场进行监督检查人员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法人或派驻工地的代表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如果经检查隐蔽工程不符合要求的,施工单位应当返工,直到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在这种情况下检查隐蔽工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均由施工单位承担,施工单位还应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二是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分别保留好隐蔽工程的影像资料。在项目开工之前勘测现场时,要对原始地貌和基本情况进行拍摄录像,保留好第一手资料,在施工过程中,也要随时进行影像资料的收集和拍摄,特别是对项目的隐蔽工程和重要数据必须要留好影像资料,以便后期审计时与施工后的现场进行比对。

(二)规范施工程序,做到按图施工。图纸是项目施工和项目造价预算的依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政策法规,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在项目立项的基础上,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择设计单位对项目进行设计。在施工过程中,务必做到“四个严格”,即:严格按图纸施工、严格按程序办事、严格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标准政策。严禁违反施工程序、随意更改图纸、不按图施工、不找设计单位设计,随意搞建设,到项目结束后才依据项目情况完善施工图纸。

(三)扩大审计全覆盖,搞好跟踪回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时,要对整个项目建设的过程进行全覆盖,要延伸到项目建设的各个环节。比如项目前期的准备阶段,看是否进行了立项、招投标、地勘和设计;项目施工过程中,看是否按图施工、工程变更是否合法合规、隐蔽签证是否及时与真实、监理和施工单位的施工日志是否对应;竣工后,是否进行了竣工验收等。通常采用的方法:一是认真查阅资料,从中发现、挖掘问题;二是搞好跟踪审计。项目建设过程中,审计人员要不定时、不通知随时到现场进行跟踪审计,拍摄好影像资料,记好跟踪审计日志,作为项目最终决算审计的有力依据。三是搞好回访调查。深入实际进行调查研究,通过询问、走访被审计单位参与项目管理的负责人、当事人、当地知情人或施工单位施工人员,以证实隐蔽工程工程量与工程价款的真实性、合理性。

上一篇:决策分析 人生不设限下一篇:校级骨干教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