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并购合同范本

2024-07-07

公司并购合同范本(精选10篇)

1.公司并购合同范本 篇一

公司借款合同

来源:作者:

经______________(下称贷款方)与 _____________(下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自________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种类)贷款,用于_____________。经双方友好关系不计算利息。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

第二条 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

第三条 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第四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

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第五条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及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七条 本合同从借、贷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借、贷双方各执一份。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贷款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公章或合同专用章)负责人:(章)____ 负责人:(章)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公司并购合同范本 篇二

美国旧金山湾区快速交通系统(BART)已选定庞巴迪运输公司为其提供新造地铁车辆。据BART透露,由于庞巴迪公司投标报价非常具有吸引力,基本订单包含260辆车和另外150辆车的选择订单,其中每辆车的平均价格为220万美元。

阿尔斯通公司、庞巴迪公司和现代Rotem公司曾被筛选为合同段中标候选人,合同内容是为BART提供775辆车,BART还收到了CAF公司和南车集团公司(CSR)的标书。该合同于2012年6月签订,首列车预计将于2017年1月投入运营,并于2020年4月交付410辆车中的最后一辆。

庞巴迪公司在其最低和最终报价中确定了66%的国内含量,而阿尔斯通公司和现代Rotem公司分别为95%和70%。BART表示,低成本使他们如今有能力斥资25.6亿美元购买775辆车,从而翻新整个车队。

3.中国公司:必须争取合同起草权 篇三

马克思天才地描述了资本的全球化。而在这个后全球化的时代,发达国家的资本正源源不断地向国内涌来。许多地方政府已经开始从“招商引资”向“招商选资”转变。外国资本在带来它们的资金、技术等财富的同时也往往带来了它们的卫士——律师。外国律师所倾向于追随着它们的客户将自己的业务拓展到外国市场,甚至通过雇用当地律师来加速它们的本土化进程。

然而,中华民族却是个不喜欢诉讼的民族。《论语》早有断语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唐交东先生在其著作《告那家伙》中曾提到一个案例:中国汽车工业的一家大型国企与美国通用汽车公司谈判一项合资合同。一开始这位大公司的领导对美国汽车大王的谈判方式感到十分疑惧——他谈判的对手竟然都是些美国律师,而不像中方那样,由清一色官员组成。由于中国的谈判者是官员而不是律师,当然不习惯也不喜欢和律师谈判。一般来说他们喜欢在一种“友好”,甚至是亲密的“老朋友”气氛下,尤其是许多次茅台酒干杯后,以商量的口气谈合作事宜。而这种时候他们最不需要的人就是律师。这些官员除了觉得律师难对付、喜欢出难题外,最可怕的是他们并不认为律师在他们正从事的业务中有任何作用,照他们的看法,律师只是打官司的,打官司时才需要请律师。

于是,在中方和外方合资创建企业时,往往出现了这样的现象:外方带来一队谈判的律师,而中方只是找一两位律师应个景。外方的律师往往以己方公司的管理层只看得懂英文为由,要求由他们起草合同,起草完成后再交由中方审核并翻译出中文版本。这个貌似公允且省事的提案往往会得到中方的同意。而中方这种让出合同起草权的行为经常为其日后陷于不利的境况埋下了种子。

西北轴承曾经是中国轴承行业的一流企业,是铁道部生产铁路轴承的定点厂。2001年,西轴整体与德国某公司合资。由于签订合资合同时,西轴出让了合同起草权在内的一系列主动权,没有能够在谈判时寸土必争地争取自己的利益,最终达成的合资方案极不周全,以至于在日后的合资企业中,德方垄断了决策权,并且把核心技术牢牢地攥在手里而不是投入合资企业,中方则处处受限。仅仅两年时间,西北轴承就尝到了苦果:不仅没有实现引进德国先进技术、把拳头产品做大做强的初衷,而且不得不从合资公司退出,最终失去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NXZ铁路轴承品牌和生产资质,被迫退出铁路轴承生产领域,从品牌制造商退回到零部件供应商。

为什么要争取合同的起草权?

争取合同起草权的深远意义是由法律规则本身的一些属性决定的。简单说来,合同和公司的法律规则可以被划分为迥异的两类:“强制性”规则(Compulsory rules)和“默认性”规则(Default rules)。

所谓“强制性”规则就是法律强行规定的规则。强制性规则是不能被绕过的,即使当事人企图以协议改变它们,强制性规则也具有法律约束力。举个例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做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也就是说,即使在公司章程中约定:股东会会议做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只需要少于三分之二的某个比例的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也不能对抗该条规则,章程中的这项约定无效。

所谓“默认性”规则,哈佛大学法学院前院长罗伯特·克拉克教授(Robert C. Clark)给出的解释是:“对那些尚未从计算机世界中了解这一术语的人来说,‘默认规则是用户没有采用其他明确选择时计算机程序所设定的规则。例如,文档处理程序把页面边距设定为一英寸,除非用户不怕麻烦学习相关的指令来重新设定页面边距。”我们再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为例,该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股东不另作约定,就应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和优先认缴出资。

“默认性”法律规则,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起到自动填补合同空白的作用,但也有着与生俱来的缺陷:立法者在设定“默认性”的法律规则时,采用的是符合大多数人的倾向的方式。这就是美国弗兰克·伊斯特布鲁克(Frank Easterbrook)法官所谓的“缔约方在信息充分与无缔约费用条件下原本会选择的条款”。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缔约双方的信息通常是不对称的。享有信息优势的一方可能会理性地选择保留相关的信息。

举个例子:汽车购买者可能会保留对他们来说有价值的特定部分或配件的信息,以免自己在讨价还价中陷于不利地位,因为这些信息对汽车经销商来说表明了购买者对该车很满意。于是在合同制定中,就“默认性”的法律规则而言,往往有很多文章可做。

由于上述法律规则的属性,合同中的条款就可以被划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基于合同的性质所必须具备的条款。比如说,一个买卖合同,如果没有了买方支付货款的条款,就不再成其为一个买卖合同,而是变成一个赠与合同了。

第二类,是基于“强制性”法律规则所不能具备的条款。这些条款被法律规则所禁止,即使合同中约定了这些条款,也是无效的。

第三类,就是合同条款的中间地带,即所谓的灰色地带(Grey area)。在灰色地带中,起草合同的一方可以特别规定一些条款(比如规定买卖合同货款的支付方式为带有特别条款的信用证),也可以故意对一些事项不作规定——这样一来,“默认性”的法律规则就存在了被利用的可能性。起草合同的一方,如果发现存在有利于自己的“默认性”的规则,会故意保持沉默,留下合同的空白。而另一方则很难通过对给定合同的审查查出这个微妙的伏笔。

即使是在合资的情况下,即按理说签订合同的双方是合作关系,只有信息共享才能达到共赢的情况下,还是会存在这样的可能:享有信息优势的一方保持沉默,会减少缔约的总体收益(即所谓“饼的尺寸”),但是会提高该方在缔约收益中的份额(即所谓“饼的份额”),只要最后该方能“吃到更多的饼”,他就有理由保持沉默。由此可见,所谓“绑在一条船上的信任”,也并不是绝对的。套用经济学的说法:一项谈判具有达成协议可产生利益的特点,但怎样分配利益却无协商一致的办法。理性的谈判者在不破坏合作基础的前提下尽全力要求得到尽可能大的利益份额。用经济术语来说就是,理性的谈判者要求获得每一块额外的美元。

中国第一家电信领域的中外合资企业信天(Symphony)通讯有限公司的合资合同于2000年12月5日在上海签署。该公司由美国最大的电信企业美国电报电话公司(AT&T)和中国电信集团上海市电信公司及上海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创建,投资总额2500万美元。

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双方的谈判队伍引入了大量法律、财务、技术方面的专业人士。美方律师依仗其多年跨国投资的经验,中方律师则在精通中国法律的同时熟悉美国的法律。面对中方兼跨中美的优势,美方不得不将合同文本的起草权让了出来,依据中方律师提供的中英文本进行谈判。中方夺得了文本阵地,取得了主动,最终保障了自己的利益。

亚当·斯密(Adam Smith)在《国富论》中写道:“我们的晚餐并不是来自屠夫、啤酒酿造者或者点心师傅的善心,而是源于他们对自身利益的考虑……[每个人]只关心他自己的安全、他自己的得益。他由一只看不见的手引导着,去提升他原本没有想过的另一目标。”亚当·斯密的这个论断来自于西方经济学中的一个“理性人”的假定。比起中国传统文化所鼓吹和追求的“道德人”的假定来,“理性人”的假定似乎格调不是很高,但是却更接近现实,也更加实用。

罗纳德·科思(Ronuld.H. Coase)在其著名论文《企业的性质》中告诉我们,交易成本为零的世界是不存在。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的成本就是交易成本之一。如果对这项交易成本投入的产出大于投入的回报(比如使得付出成本的企业获得更多的利益或者避免了合同签订后诉讼的发生),那么作为“理性人”中的精英的企业家们就应该毫不犹豫地选择投入充分的法律服务成本。

4.货代公司合同范本 篇四

编号:

甲方:

乙方: 上海XXX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

合同正文

本合同由(以下称甲方)与上海XXX运输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共同签订。并于签字之日起生效。

一.货运代理服务的描述

进口:

1.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办理其集装箱进口及海运进口货物运输业务,乙方为甲方提供代办

进口货物换单、通关、检验检疫、港区提箱、运输集装箱至甲方的指定地点交甲方指定的货物交接人办理交接等相关服务。

2.甲方须在船舶抵港前将齐全真实有效的进口全套单证交与乙方(代理委托书、报关委

托书、可换取提货单的单证(海运提单或海洋运单)、购货合同、货物进口发票、货物装箱单、有关许可证检疫证等)。

3.如货物为危险品,则至少须MSDS以及其他相关的货物资料及装卸指导。

4.乙方将按照甲方提供单证内容及要求接收甲方的委托并办理相关进口清关运输业务。

甲方实际进口货物若与提供单证内容不符,甲方必须承担对此可能引起的一切责任、风险和费用。

5.乙方负责换取港区提货单、通关、检验检疫、提箱计划,并代为垫付有关费用。将集

装箱运抵甲方指定的地点。

6.如产生关税、增值税、监管费、滞报金、滞纳金、法定检验检疫费等海关及出入境检

验检疫部门征收费用,甲方将自行支付。

7.甲方应将其有关集装箱进口的信息充分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有关集装箱进口的信息通知后及时安排具体操作事宜。

8.操作细则

(1)乙方收到甲方的单证后及时查询船期并通知甲方。

(2)乙方及时将海关及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征收费用金额报予甲方,甲方应及时支付该

费用,以避免其它费用的产生。

(3)乙方提前与甲方确认运输计划,以便甲方安排卸货。

出口

1.甲方通过乙方办理出口货物海运订舱委托,使用同一式样的出口货物海运委托书,并

盖公章及授权人签字。

2.委托书由甲方填制,填制内容需完整、真实,如许指定船公司或指装船等特殊要求印

在委托书上注明。因委托书所列内容错误导致责任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按预报于截止接单日前将委托书送达乙方。对超过截单日要求加载的货物。乙

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货物储存、防护或出口运输有特殊要求的,必须在委托书上明确注明,乙方在确认后再办理订舱手续。

4.如货物为危险品,则至少须MSDS以及其他相关的货物资料及装卸指导。

5.乙方将按照甲方委托书内容及要求接收甲方的订舱配载委托并办理相关出口运输业

务。甲方实际出运货物若与委托书内容不符,甲方必须承担对此可能引起的一切责任、风险和费用。

6.乙方应根据甲方出口委托及时配船并将信息反馈甲方,根据甲方要求安排拖车、报关

等事宜。

7.甲方出运货物如有重量、尺码等运输内容更改以及货物因故退关,甲方须填制更正单

或退关单于报关前及时通知乙方。对按正常通知途径不能及时处理的货物或货物已经送去港区甲方要求拉箱退关的,乙方应及时处理,但不承担任何后果。

8.甲方应将有效的订舱单证在预报出口船期前7工作日交与乙方。

9.甲方应将齐全有效的危险品申报单证在预报出口船期前4工作日交与乙方。

10.甲方须在截关前一天把完整的报关单证及报关的附属资料交乙方。

11.乙方接收委托后,甲方要求更改委托书所列事项,必须出具书面更改单,注明日期并

加盖甲方印章送乙方,乙方根据船公司实际配载情况,确认更改与否。

12.因变更委托引起的各种费用增加,由甲方承担。

13.除非乙方书面承诺,乙方对于货物的预计起运日机到达日不承担责任。

物流

1.甲方委托乙方运输国内段货物,应使用同一式样的发货指令(D/O),货物起运地点、并盖章及授权人签字。

2.委托书应注明货物的名称、起运地点、到达地点、货物包装、重量、承运日期等内容。

3.如货物为危险品,则至少须MSDS以及其他相关的货物资料及装卸指导。

4.乙方在收到甲方委托书后,应及时安排车辆,按时抵达装货地点。并按有关配载要求

配载货物。

5.乙方应将货物妥善的运输并交付给指定的收货人。并确保在运输过程中,货物的外包

装(集装箱运输的以集装箱箱体为外包装)完好、外包装上的封志完好,并将收货人签收的收货凭证送还甲方。经收货人签收后,乙方的运输责任解除。货物送交收货人后,如收货人对货物的任何方面有异议,甲方应自行处理,乙方对此无需承担责任。

6.货物到达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后,如未能找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收货,乙方应立即

与甲方联系,根据甲方要求负责保管货物。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甲方承担。

7.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乙方应对甲方的直接货损承担责任。

二.其它合同条款

不可抗力

指不可预见的及不可阻止的、并非因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的错误或疏忽导致而发生的、并且这一方用合理的努力都不能阻止或反对的情况(包含但不限于台风、海啸、战争等)。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无论甲方还是乙方都不会因它的行为受到不可抗力的妨碍或阻止时被视为违反本合同责任。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

1立即通知对方。

2做出努力补救不可抗力造成的后果。

3不可抗力消失后,尽快履行原有责任;解除其它方面与它的合同责任直至不可抗力消失。

保险

本合同期内,乙方应向国家认可的保险公司投保并保持其有效的保险至少要有:

1雇主责任保险和类似的社会保障

对所有参与服务的货运代理商雇员,依照适用于他们的法律购买雇主责任保险和类似的社会保障。

2汽车责任险

汽车责任现至少应包括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涵盖每次事故的伤亡或财物损失的保险金额至少是人民币300,000.00。

3货物运输险

由甲方自理。

4其它保险

甲乙双方应依法投保所有其它法定保险。

费用结算

1. 合同价格见附件A。

2. 费用确认

(1)乙方每月18日前,将操作完成日在当月1日至15日的业务的费用清单交给甲方确

认。甲方如有异议应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逾期则视为已确认。

(2)乙方每月3日前,将操作完成日在上月16日至月底的业务的费用清单交给甲方确认。

甲方如有异议应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逾期则视为已确认。

(3)除非另有约定,操作完成日指进口业务的货物送达日、出口业务的开船日、物流业

务的货物送达日。

(4)乙方在收到甲方确认后,应立即开出发票交与甲方。甲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结清费

用。

3. 费用支付

所有费用以人民币(CNY)结算,涉及到外币的费用以操作完成日当天的汇率折算。同时,甲乙双方确认以下几种付费方式中的一种:

(1)签订同城托收协议;

(2)甲方支付一定的押金,金额:CNY。收到发票后,将发票金

额2个工作日内付至乙方指定帐号。

(3)甲方将真实可信有效的空白支票抵押给乙方。收到发票后,将发票金额2

个工作日内付至乙方指定帐号。

(4)

4. 甲方在超过合同约定日期后支付费用的,逾期部分按所欠金额每天万分之五向乙方支

付滞纳金。甲方在超过合同约定日期后不支付费用的,乙方有权采取各种措施相甲方催索费用。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调查费、差旅费、代理费等等)及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5. 如在付款期内甲方已超

过欠款额度,甲方必须马上支付超出部分。

6. 乙方作为甲方的货运代理人,只要乙方履行代理义务,则不论乙方是否已向实际承运

人支付运费或实际支付多少费用,甲方均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所有费用。甲方不能以乙方未向实际承运人支付费用而未造成损失作为抗辩理由拒绝支付。同样,甲方不能以欠款总额中的某票业务发生问题为由作为抗辩理由而拒绝支付全部欠款。

7. 如甲方逾期支付费用,乙方有权留置提单、外汇核销单、报关单、税单、加工贸易手

册等单证直至货物。因甲方逾期支付费用,致使乙方采取上述留置行为,由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涉。

司法管辖及争议解决

1司法管辖

本合同的有效性、解释和构成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

2争议解决

由本合同而产生或与其有关的任何争议、争执或索赔,包括其存在、有效性或终止,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要将争议、争执或索赔提交仲裁解决的通知之后30自然日内仍不能解决,这些争议、争执或索赔应相关机构诉讼解决。

指定代表

1.,或其他由甲方书面指定的人员有权代表甲方处理与本合同有关的事项。

2. 乙方的指定代表:,或其他由乙方书面指定人

员有权代表乙方处理与本合同有关的事项。

健康和安全

乙方在为甲方进行服务时,甲方应在它的场所为乙方的雇员、分包商提供一个健康安全的工作场所和环境。乙方应保护乙方、分包商、和甲方雇员、公众及其它第三人的健康安全并使他们免受在非甲方场所进行服务时带来的任何危险。甲乙双方及其雇用的技工所使用的一切工具、设施及其它物品均视为工作环境的一部分。

合同的存在关系

本合同失效或终止后,本合同的条文本质上继续存在。

合同修改

任何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一条款或部分所作的修正,仅当甲乙双方共同书面签署后方可生效。

合同完整性

如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一条款或部分被仲裁庭或法律判定为不合法或不能执行的,这些条文或部分可视为省略不要,但其它条文依然保持完整和有效。除非有书面文件外,任何对本合同及其附件或附属合同构成的合同中的权利方或违约方所作的豁免均属无效,此类豁免也不回视为对任何随即而来的、类似性质或其他方面的权利或违约所作的豁免。对本合同的纠正是不断积累的,而且还包括其它从法律上得到的纠正办法。本合同构成了甲方与乙方之间的全部协议,并取代了之前所有的、无论是口头还是书面的、有关谈判、表述或协议。

优先权

若合同的条文之间有冲突,本合同正文将优先于附件的条文;尽管如此,如附件订立的“特别条款”(如有的话)与本合同正文的条款之间由冲突,附件订立的“特别条款”将优先于本合同正文。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期限由上述日期第一日起开始生效,至年月日终止(本合同内对提早终止合同日期另有约定者除外)。如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异议,本合同自动顺延一年,至年月日终止。

甲乙双方在此共同签署一式二份并按正文开头所述的日期执行本合同。

甲方:乙方:上海XXX运输代理有限公司

授权人:授权人:

盖章:盖章:

5.合资公司合同范本 篇五

合同

第一章 总则

中国深圳……公司和……公司与……国(地区)……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营各方

第一条 订立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公司,在中国……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为:……。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中国,电话:……,传真:……,E-Mail:……。乙方:……公司,在……国(或……地区)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为:……。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电话:……,传真:……,E-Mail:……。

(注:若有丙、丁……方,依此类推。境外合营方是自然人,要写明其姓名、国籍、身份证号和常住住所、电话等)

第三章 成立合资经营企业

第二条 以上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同意在深圳市设立合资经营企业。

第三条 合资经营企业名称为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营企业)合营企业的法定地址:……

第四条 合营企业经深圳市人民政府审批机构批准成立,并在深圳市登记注册,为中国法人,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并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

第五条 合营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营各方对合营企业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 合营企业的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六条 合营企业宗旨: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促进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获取满意的回报。第七条 合营企业经营范围是:……

第八条 合营企业环境保护方案、消防安全措施,必须经深圳市环境保护部门、消防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第五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 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注:或各方商定的其它币种)……万元。

第十条 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注:或各方商定的其它币种)……万元。其中:

甲方出资……万元,占……%; 乙方出资……万元,占……%; 丙方出资……。

(注:如果合营企业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存在差额,应说明境内、境外筹措的途径及数额。)

(注:

1、若投资总额、注册资本约定为人民币,则在境外投资者以等值的外币出资,外币按缴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率折算成人民币;

2、若投资总额、注册资本约定为外币,而境内投资以人民币投资的,必须注明:境内投资者以等值的人民币出资,人民币按缴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率套折成约定的外币。)第十一条 合营各方以下列方式出资: 甲方: 现金万元 机械设备万元 厂房万元 土地使用权万元 工业产权万元 …… 乙方: 现金万元

机械设备万元(以中国商检机构检验、核价为准,不足部分以外币现金补足。)工业产权万元 ……

(注:

1、合营各方均可用现金、机械设备、厂房、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或其他物资作价出资。

2、以无形资产作部分出资股本的,其比例不是超过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20%,同时还应有等值以上的现金或实物作投资股本。以高新技术成果作价出资的经市科技主管部门认定,其作价出资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可扩大35%,如合营各方另有约定,从其约定。)

第十二条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由合营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期缴付,每期缴付的内容和数额如下:……

„注:不分期而一次缴清出资的,应当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六个月内缴清。分期出资的,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全部缴齐出资的期限为:注册资本50万美元以下(含50万美元)的为一年内;注册资本在50万美元以上、100万美元以下(含100万美元)的为一年半内;注册资本在100万美元以上、300万美元以下(含300万美元)的为二年内;注册资本在300万美元以上、1000万美元以下(含1000万美元)的为三年内;注册资本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出资期限由审批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审定。‟

第十三条 合营企业在合营期内不得减少注册资本,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发生变化,确需减少的,须经审批机构批准。

第十四条 合营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合营他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合营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营一方向非合营方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比向合营方转让的条件优惠;违反以上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第六章 合营各方的责任

第十五条 合营各方应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务: 甲方责任:

办理申请设立合资公司、登记注册等事宜;

办理申请土地使用权或租用厂房及建筑设施的手续; 组织合营企业厂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 按第五章规定认缴出资;

协助办理合营企业生产设备的进口报关手续;

协助合营企业在国内外购置或租赁设备、材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

协助合营企业落实水、电、交通等生产经营条件;

协助合营企业招聘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协助合营企业办理有关暂住证、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等手续;负责办理合营企业委托的其他事宜。乙方责任:

按第五章规定认缴出资,并负责将乙方出资的机械设备等实物运至合营企业目的地;

协助合营企业在国际市场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

协助合营企业设备安装、调试以及提供试生产所需的技术人员; 负责培训合营企业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负责办理合营企业委托的其他事宜。

(注:1.若有丙、丁……方,也应明确规定其应尽的责任; 2.上述的责任条款多余的应删去,不够的应补充;

3.若合营任何一方有技术转让给合营企业的,则转让方与承让方应须按照技术转让有关规定签订技术转让合同。)

第七章 设备购买

第十六条 合营企业所需的机器设备、原材料、燃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有权自行决定在中国购买或者向国外购买。

第十七条 合营企业从国外进口设备,应由合营各共同选购,如委托其中一方代购的,代购方应事先将设备的型号、品质、产地、数量、价格等告知其他股东,并取得书面认可,方可代购。

第十八条 合营企业从国外市场购买的设备、运输工具、原材料、配套件、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规定,提交中国商品检验机构检验。

第八章 产品的销售

第十九条 合营企业可以在中国市场销售产品。第二十条 合营企业的产品按以下方式销售:……

第二十一条 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合营企业在中国境内外设立销售及售后维修服务的分支机构。

第二十二条 合营企业的产品使用商标为……(注:或合营企业产品使用的商标由董事会确定),并向国内外商标主管部门办理商标注册手续。

第九章 董事会

第二十三条 合营企业设董事会。合营企业注册登记之日,为董事会正式成立之日。第二十四条 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人。董事长由……方委派,副董事长由……方委派。董事和董事长任期四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事宜,对于重大问题应由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对其他事项须经董事会三分之二多数董事(注:或过半数的董事)通过。(注:应选定一种方式)

第二十六条 董事长是合营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权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为代表。

第二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临时会议。董事会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方能举行。会议记录应经到会董事签名确认后归档保存。第二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一般应在企业法定地址所在地举行。

第十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九条 合营企业应在法定住所设立经营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的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人。总经理、副总经理均由董事会聘任,任期……年。经董事会聘请,董事会成员可兼任总经理或副总经理。

第三十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营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处理重要问题时,应同副总经理协商。第三十一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经董事会决定可以随时解聘。第十一章劳动管理

第三十二条 合营企业职工的录用、辞退、辞职、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和奖惩等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的规定办理。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营企业与合营企业的工会组织集体或职工个人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劳动合同订立后,报深圳市劳动局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用工手续。

第三十三条 合营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三十四条 合营企业职工有权依法建立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合营企业应为本企业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第十二章 筹备和建设

第三十五条 合营企业在筹备、建设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筹建处。筹建处由……人组成,其中甲方……人,乙方……人。筹建处设主任一人,由……方推荐,副主任……人,由……方推荐,并均由董事会任命。

第三十六条 筹建处负责审查工程设计,签订施工合同,组织设备、材料的采购和验收,制定工程总进度和用款计划,掌握财务支付和工程决算,制定管理办法,负责施工中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等的保管工作。

第三十七条 合营各方协商指派……名技术人员组成技术小组,在筹建处领导下,负责对设计、工程质量、设备材料和引进技术的审查、监督、检验、验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第三十八条 筹建处工作人员编制、报酬及费用,经合营各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预算。

第三十九条 筹建处在工厂建设完成并办理移交手续后,经董事会批准撤销。(注:若不需要基建或筹备时间不长、可删略此章。)

第十三章 税务、财务、审计、统计和环保

第四十条 合营企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缴纳各项税款。第四十一条 合营企业职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四十二条 合营企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经济特区的有关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福利及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合营企业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四十三条 合营企业财务与会计制度,应当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合营企业的情况加以制定,并报当地财政部门、税务机关备案。

第四十四条 合营企业的财务审计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合营各方有权自费聘请会计师对合营企业帐簿进行审计。

第四十五条 合营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送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第四十六条 合营企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承担在环境保护方面的义务和责任,并落实防治环境污染的措施。

第十四章 外汇收支管理

第四十七条 合营企业的一切外汇事宜,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八条 境外合营方获得的合法利润、其他的合法收益和清算后的资金,可依照外汇管理有关规定自由汇出。

第四十九条 合营企业的外籍职工和台、港、澳职工的工资和其他的合法收益,依法纳税后,减去在中国境内的花费,其剩余部分,可按国家有关规定购汇汇出。

第十五章 合营期限

第五十条 合营企业的期限为……年,从合营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经合营一方提议,合营企业董事会一致通过,可以在合营期满前六个月向原审批机构申请延长合营期限。

第十六章 合营期满财产处理

第五十一条 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营,合营企业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根据合营各方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七章 保险

第五十二条 合营企业的各项保险均应向中国境内的保险机构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国家有关规定由董事决定。

第十八章 合同变更与解除

第五十三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重大修改,合营企业转产、扩大经营范围、分立、合并、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调整或者其他重要事项的变更,必须经合营企业董事会一致通过,合营各方签署书面协议,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后,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后,才能生效。

第五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由于合营企业连年亏损、无力经营,经合营各方协商同意,可报原审批机构批准,提前终止合营合同。第五十五条 合营企业如发生严重亏损、一方不履行合同和章程规定的义务、不可抗力等,经合营各方协商同意,报请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主管部门登记,可终止合同。如果违反合同而造成损失的,应由违反合同的一方承担经济责任。

第十九章 违约责任

第五十六条 合营一方未按照合营合同的规定如期缴付或者缴清其出资的,即构成违约。守约方应当催告违约方在一个月内缴付或者缴清出资。逾期仍未缴付或者缴清的,视同违约方放弃在合营合同中的一切权利,自动退出合营企业。守约方应当在逾期后一个月内,向原审批机关申请批准解散合营企业或者申请批准另找合营者承担违约方在合营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守约方可以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未缴付或者缴清出资造成的经济损失。前款违约方已经按照合同规定缴付部分出资的,由合营企业对该项出资进行清理。

第五十七条 因未如期履行缴足出资义务而构成违约的,从逾期之日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方应缴付注册资本的……%违约金给履约方,如逾期六个月仍未履行,除累计缴付注册资本的……%违约金外,履约方有权申报终止合营企业,并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第五十八条 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及其合同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各方的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章 不可抗力

第五十九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事发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其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各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一章 适用法律

第六十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修改、终止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二十二章 争议的解决

第六十一条 合营各方在解释或者履行合营企业协议、合同、章程时发生争议的,应当尽量通过友好或者调解解决。经过协调或者调解无效的,提请仲裁或者司法解决。合营各方根据有关仲裁的书面协议,可以在中国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也可以在其他机构仲裁。

第六十二条 在解决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合营各方应当继续履行合营企业协议、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各项条款。

第二十三章 文字

第六十三条 本合同用中文书写。(注:也可以用中文和合营各方商定的另一种文字书写,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注:若只用中文书写,则本章可省略)

第二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四条 按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的附属文件,包括:合资公司章程、工程协议、技术转让协议、销售协议等,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以上附属文件如果与本合同相矛盾时,以本合同为准。(注:没有的附件可删除)第六十五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需经深圳市人民政府审批机构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六十六条 合营各方如用电报、电传发送通知,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本合同中所列合营各方的法定地址即为各方的收件地址。若地址有更改,须及时书面通知合营各方。

第六十七条 本合同于……年……月……日由合营各方的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在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签署。

(注:如果各方均由法定代表签字,则“(或授权代表)”要删掉。否则,以下各签字人的身份要分别区分列明。)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6.公司借款合同范本 篇六

借款合同

字第 号

兹有市区(县)(以下简称借款方),因生产经营资金不足,向xxx工商银行区(县)办事处(支行)分理处(以下简称贷款方)申请借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履行下列条款:

1.借款方向贷款方借得人民币元整(大写)。

2.借得的款项借款方负责在个月之内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期如数归还贷款方。如逾期不还,贷款方应向借款方加收原利率20%的利息。

3.借得的款项,借款方按月息千方之付给贷款利息,利随本清。合同履行未到期前,如遇调整贷款利率,仍按合同规定的利率执行,不作变动。

4.借款方按《中国工商银行城镇个体经济贷款办法》有关规定,除提供以做为抵押外,委托负责承保,保证人在借款人不能按期如数归还贷款时,自愿无条件的承担还清全部借款本息责任,否则贷款方将向合同仲裁机关或司法部门提起诉讼。

5.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6.借款方保证将借款全部用干合法经营,不转借、挪用,不搞非法经营,不搞投机倒把等违法行为。贷款方如发现借款方挪用贷款或超越政策允许经营范围,贷款方有权收回贷款,并向借款方加收原利率5%的利息。

7.借款方必须如实向贷款方提供资金使用情况和经营情况以及有关资料,如弄虚作假,贷款方有权收回贷款。

8.本合同经借款方、贷款方、保证人三方签章后生效,各持一份,凭以执行。

9.借、贷双方议定的其他事项:

┏━━━━━━━━┳━━━━━━━━━━┳━━━━━━━━━━┓

┃ 贷款方印章┃ 借款方印章┃ 保人印章┃

┃┃ 借款方电话 ┃保 人工作单位┃

┃ 贷款方电话 ┃ 借款方负责人印章 ┃ 单位住址单位电话 ┃

┗━━━━━━━━┻━━━━━━━━━━┻━━━━━━━━━━┛

拓展阅读:公司借款合同书范本

借款合同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本着支持企业事业单位发展生产,提高效益的原则,经xx市财政局(简称甲方)与xx市煤气公司(简称乙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制定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1.乙方于2000年4月10日向甲方借款50万元,借款期限2个月,即2000年4月10日至2000年6月10日,借款利率为月0.64%,到期时由乙方一次付清。

2.经甲乙双方商定,如乙方与xx联营成功,联营投资到位后,首先偿还此项借款。连同乙方1999年9月16日流动资金借款150万元和1999年10月24日流动资金借款150万元,本息合计308.82万元一并偿还。

3.经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将尼桑轿车作为50万元借款抵押,在乙方未还清借款本息前不得出售转让该车。如乙方到还款期不能及时偿还借款本息,甲方将依据本合同收回作为抵押的尼桑轿车。

4.甲乙双方必须信守本合同,如有违约,违约方必须承担造成的一切连带经济责任。

5.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市财政局(公章)

乙方:xx市煤气公司(公章)

7.公司并购合同范本 篇七

胡爽和某公司下属分公司签订一份媒体合同, 代理其公交车广告, 时间为8年。4年后, 分公司经理换人, 新经理将媒体代理权交其他广告公司。胡爽讨要说法, 经理说是总公司下达的命令, 分公司必须服从。胡爽又找到总公司, 总公司称胡爽的合同无效, 因为分公司不是主体。

律师的答复让胡爽放心了, 合同是有效的。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设立分公司的目的, 是为了方便开展业务, 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 当然包括签订合同这样不可或缺的环节。分公司签订合同, 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即可。与分公司开展业务的公司或个人来说, 要审查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授权委托书, 弄清总公司授予了分公司哪些业务范围, 是否授权其对外签订合同, 分公司在授权范围内所签的合同就是有效的。

如果没有审查授权委托书, 不知道分公司的签订合同的权力范围, 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 不是无效合同。总公司追认的则为有效;否则为无效。

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 为了保证合同的有效性, 作为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的相对人, 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时, 一定要求分公司的本公司提供书面的授权委托书。

8.公司是否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等 篇八

赵 兴

2001年9月,女青年苏某去某公司应聘,被录用。双方签订了为期4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在试用期间,苏某劳动纪律松懈,责任心差,经常完不成工作任务,公司对她早有不满。2002年1月,公司发现苏某在去年9月的招工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遂决定解除与苏某的劳动合同。此时苏某已怀孕三个月,对公司的决定很是不满,认为在自己怀孕期间,公司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否则违法,但公司仍然坚持自己的决定。苏某于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本案属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根据《劳动法》,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有下列三种情况:一、即时解除,即用人单位无须提前告之劳动者,可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合同。根据《劳动法》第25条的规定,这种情况适用于: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需预告的解除,即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方可解除合同(见《劳动法》第26条)。三、经济性裁员,即用人单位濒临破产或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见《劳动法》第27条)。

本案中,某公司之所以解除与苏某的劳动合同,显然是因为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因此该公司可随时通知苏某解除合同。另外,我国劳动法的确有在女职工孕期禁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但须具备提前预告解除或经济性裁员的情形(即上述第二、三种情况),而本案不属于这两种情况。最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某公司解除与苏某的劳动合同的行为合法有效。

砍自家的林木也犯法吗

林 平

卢某是某村农民。1985年,他和村里签了一份合同,承包了本村一片宜林荒山。合同约定:承包期限为30年,开荒种树所需费用由卢某自筹,树木归卢某所有,卢某每年向村里交纳一定数量的承包金。从那以后,卢某带领一家人在这片荒山上开荒造林,辛勤劳作,昔日的荒山变成了一片茂密的森林。95年,卢某向有关部门办理了林木采伐许可证,每年采伐一定数量的木材出售。

1999年9月,卢某的爱人病重,急需一大笔钱治病。卢某东借西凑,仍然差了几万元,没有办法,只好砍树了,而当年的伐木指标已用完。为使爱人早日恢复,卢某还是痛下决心,上山砍了50余株树,约70立方米。爱人治病的钱总算凑齐了,卢某也被关进了看守所。法院最终认定卢某的行为构成滥伐林木罪,但考虑到他认罪态度较好,且伐木是为了治病,予以从轻处理,判处卢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9.公司并购合同范本 篇九

第十六条 中国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不按本合同第十五条解除聘用中国员工:16.1、中国员工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未处理完毕的;

16.2、中国员工被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审查尚未结案的;

16.3、中国员工与乙方就出资培训、分配住房等事宜约定的服务期限未满的;

16.4、国家或青岛市有特别规定的。

第五章 费用及其结算

第十七条 乙方聘用中国员工,应根据本合同约定按聘用人数每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十九条构成的聘用费。

第十八条 聘用费经甲乙双方协商,由《聘用中国员工合约》确定,并以每月三十日前甲方的《付款通知书》为当月聘用费的结算依据。聘用费可以人民币或者等值于人民币的外币报价结算。第十九条 每年四月一日前,乙方应根据中国员工社会保险缴纳所在地政府公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物价上涨指数、聘用员工社会保险基数的调整、社会保险福利制度规定的各种费用调整幅度,以及中国员工工作业绩和岗位变动,相应调整聘用费,具体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二十条 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从聘用费中扣除工资部分直接支付给中国员工,具体由《聘用中国员工合约》确定。

第二十一条 乙方须于每月月底前向甲方支付并结清当月的聘用费。

第二十二条 甲方或乙方自解除聘用中国员工之日起三十天内,向对方支付并结清本合同第三章、第四章约定的有关费用。

第二十三条 中国员工在聘用期间发生因公致残、死亡事故时,应按国家及当地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甲方为主、乙方协助,做好善后工作,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对已按约定为中国员工支付相关保险费的,则先由保险赔款支付。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经订立,对双方即具有约束力,甲方和乙方均应自觉履行,但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结清聘用费或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费用而延迟付款,并且无甲方认可的正当理由的,乙方每延迟一日按应付款的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第二十七条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青岛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所称“中国员工”,系指乙方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本合同及《聘用中国员工合约》所聘用的中国公民;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所称“聘用费”,系指乙方每月付给甲方的聘用中国员工的各种费用的总和;其中包括:

30.1、中国员工的工资;

30.2、为中国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30.3、医疗与保险等员工的福利费;

30.4、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服务费。

第三十条 本合同所称“管理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而支付给甲方的除中国员工的工资以外的其他各种费用的总和。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所称“社会保险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而需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规定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等费用。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所称“员工福利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而需按月支付给甲方的用于中国员工医疗、保险、活动、慰问等事宜的费用。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所称“服务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需按月支付给甲方的用于为中国员工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而产生的经营成本及有关税费。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所称“工资”,系指乙方因实际使用中国员工而根据中国法律及其政府规定必须由乙方承担的支付给中国员工的劳动报酬总称。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合同期满前30天内,如任何一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本合同,则本合同有效期自行延长。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订,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分别以中文和?? 文书就,具有同等效力。当两种文本存有不同解释时,应以中文文本为准。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附件一:《中国员工聘用合约》

10.物业公司保洁合同范本 篇十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X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X区X路X号X大厦X楼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保洁服务项目达成协议如下:

一、清洁服务项目及费用

甲方委托乙方对位于 市 区 路(道)的_______项目进行清洁服务。

乙方将于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对甲方位于 建筑物的 清洗项目及核算费用如下:

1、面积: 平方米;其单价为:¥ 元/平方米;服务费用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2、交工时间: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完成甲方指定区域的清洁工作。

二、服务标准:

1、玻璃:。

2、塑板:。

3、其他:。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双方权利:

(一)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保洁服务享有监督权和检查权;

(二)甲方有对乙方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合同履行完毕,乙方享有获得服务费用的权利;

(三)乙方在清洁服务过程中如果基于乙方的原因损坏甲方财物的,乙方承担责任:

(四)乙方有权按照自己的施工方案(主要是涉及安全方面工程)进行服务的权利;

双方义务:

(一)方有为乙方服务提供便利的义务,以保证乙方工作的顺利进行;(如:免费提供水、电等)

(二)同履行完毕,甲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乙方服务费用;

(三)方应当保证其服务质量的,工程完毕应主动邀请甲方进行检查;对不合格部分,乙方应进行重新处理,直到甲方满意为止;

四、付款方式

服务确认方式:当施工完毕后,甲方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应在《普泽家政服务确认单》上签字确认。

经甲、乙双方协商,待乙方施工完毕之日起甲方应在 日之内用现金或支票方式一次性支付乙方服务费用。

五、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清洁工作的,每逾期一日按照合同总价款的 %支付甲方违约金。

(二)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的,每逾期一日按照合同总价款的 %支付乙方违约金。

(三)因不可抗力及国家、地方政策法规的变化,造成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清洁工作或未达到清洁标准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方法

若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

(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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