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mp生产管理解读

2024-10-21

gmp生产管理解读(共7篇)

1.gmp生产管理解读 篇一

新版GMP各章节重点问题解读—第五章:设备(下)2015-6-14 20:37 来自: 愚公想改行 发布者: 沁人绿茶

(五)校准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而计量是质量的灵魂。计量工作与产品质量、经济效益有着直接的关系。制药企业计量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保证计量器具配备齐全,计量统一,量值准确可靠,使量具处理完好的状态。

校准工作是企业计量管理工作的一部分,也是验证工作的一部分。在制药企业实施验证时,离开了计量和校准,验证的可靠性就失去了基础;在日常生产运行中,离开了计量和校准,过程受控就失去了重要保证。

新版GMP第三百二十二条对“校准”给出的定义是:“在规定条件下,确定测量、记录、控制仪器或系统的示值(尤指称量)或实物量具所代表的量值,与对应的参照标准量值之间关系的一系列活动”。校准的结果既可给出被测量的示值,又可确定示值的修正值。校准也可确定其他计量特性,如影响量的作用。校准结果可以记录在校舍准证书或校准报告中。

新版强调了计量在药品生产过程控制和产品检验中的重要性,也明确了计量法制管理的地位。制药企业应当按照操作规程和校准计划定期对生产和检验用衡器、量具、仪表、记录和控制设备以及仪器进行校准和检查,并保存相关记录。校准的量程(指标称范围或测量范围上限与下限值之差)范围应当涵盖实际生产和检验的使用范围(见第九十条)。

对于第九十条中“校准的量程范围应当涵盖实际生产和检验的使用范围”应该这样理解:设备的规定使用范围可能超出企业的实际使用范围,执行校准时只需要考虑覆盖企业的使用范围即可,不必覆盖设备自身的使用范围,该要求针对的是定期校验,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确立使用前的校准范围或校准点。制药企业必须确保生产和检验中使用的关键计量器具经过校准(见第九十一条)。

特别提醒一下,第九十条说的是要有校准的规程和计划,并按照文件的规定实施。第九十一条说的是操作者或管理人员要在使用前进行检查和确认是否校准了,保证过程的可靠。

在具体实施第九十一条时,对于像天平这类易受外界影响的精密仪器,其称量数据是后续实验的基础,称量数据的准确性至关重要。所以除周期性的校验外,至少需要进行日校,以复核天平的准确性,日校还可以及时发现天平的故障,减少追溯、调查区间和工作量。

如果设备保持开机状态且状态稳定,可以仅进行日校,如pH计、密度仪、紫外分光光度仪、红外等。其他设备是通过系统适用性检查每次使用状态,如HPLC、气相色谱仪、水分滴定仪等。

按照计量法规的规定,需要强制检定的必须由外部有资质的计量部门校验。对于非强制检定的企业可以自行校验,所用计量标准器具应当送法定计量部门校验(如省市级的计量院、计量所)。企业可以依据国家计量管理法规建立自己的校准管理体系,依据体系指导并开展企业内的校准工作的实施。应该设专门的校准部门和经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的人员,完成非国家强制检定器具的校验工作。

新版GMP根据计量管理的基本原则,提出对校准所使用的标准计量器具需进行溯源的要求(计量器具校准时要用计量标准器具),明确了校准记录所应当包含的记录内容(见第九十二条)。企业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八条的规定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须有关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合格)。

与98版GMP相比,新版GMP在“衡器、量具、仪表、用于记录和控制的设备以及仪器应当由明显的标识”的基础上,增加了“标明其校准有效期”的新要求(见第九十三条)。

对于国家要求强制性检定的计量器具,要有检定部门出具的检定印、证。对于不符合校准规定(未经校准、超过校准有效期及失准)的衡器、量具、仪表以及用于记录和控制的设备、仪器不得使用(见第九十四条)。

另外,新版GMP还提出了对于在生产、包装、仓储过程中使用的自动或电子设备也要进行校准的新要求(见第九十五条)。

在现实中对于“自动或电子设备”的校准和检查,常常会遇到一些不好拆装的装备,比如由PLC(可编程逻辑控制器)控制的温度,或由一些温度模块控制的,这一类仪器可以采用比对法,还可以采用定期的设备确认、工艺验证等方法来评价不可拆卸的仪器仪表的准确性。这些方法都应建立相应的SOP,并且相关人员应经过培训。

药品生产属于高风险行业,制药企业应该主动申请进行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这有助于降低企业的质量风险。另外对于企业的计量管理工作来说,建立了测量管理体系,制定出计量要求导出的流程,并有相应的文件和记录的支持,会使企业测量设备的配备更加合理,能为测量的准确性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有助于企业满足各国GMP对于计量校准的要求。

(六)制药用水

在药品生产、加工和配制过程中,水的使用最广泛。与其他产品和组分不同,制药用水通常要从制水系统获得,使用前不经过质量检验或批质量评价程序。因此,“制药用水应当适合其用途,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质量标准及相关求。制药用水至少应当采用饮用水”(见第九十六条)。

新版GMPG还出现了工艺用水这一概念(见原料药附录第十一条)。工艺用水为药品生产工艺中使用的水,这些水直接接触生产药品的原辅料、参与了药品生产的过程,甚至成为了药品的组成部分。在新版GMP中,原料药的工艺用水为饮用水和纯化水(非无菌原料药精制);中药提取的工艺用水为饮用水(中药材洗涤、浸润、非无菌制剂的提取)和纯化水(无菌制剂的提取);成品药的工艺用水为纯化水和注射用水。

对于水处理设备及其输送系统的设计、安装、运行和维护98版GMP仅规定了防止微生物污染的要求,而新版GMP扩展到制药用水达到相关的质量标准,包括物理和化学指标、微生物指标。同时基于验证状态维护的理念,明确制药用水系统运行不能超出其设计能力的要求(见第九十七条)。

对于纯化水及注射用水的储罐和输送管道必须选用无毒、耐腐蚀材料,储罐的通气口安装不脱落纤维疏水性除菌滤器,以及管道设计和安装避免死角和盲管等要求(见第九十八条)均是基于降低发生污染和交叉污染、混淆和差错,便于操作、清洁、维护与必要时进行消毒和灭菌考虑的。

纯化水、注射用水的制备、贮存和分配应以控制“内源性污染”和“外源性污染”,特别是控制微生物污染为目的。对纯化水要求采用循环,注射用水要求采用70℃以上保温循环,也是防止微生物滋生的措施之一(见第九十九条)。

对于纯化水的一般做法是按每天生产所需用水量有,计划的进行纯化水制备。一直打循环至当天生产使用结束即可排空储罐和管道内余水并停机。

GMP规定注射用水采用70℃以上保温循环是经过研究和实践得出的,因为在这个温度下,几乎所有的微生物都不适宜生存,低于70℃保温循环,水质不合格的风险很大,所以不推荐使用,若是温度太高(有文献称高于80℃)易产生“红锈”,且更耗能,也不建议使用。

制药用水系统的外源性污染主要是指原水及系统外部原因造成的污染。原水本身存在微生物污染的可能,而危及制药用水系统的污染菌主要是革兰阴性菌。系统外部污染原因主要包括了储罐排气口无保护措施或使用了劣质气体过滤器,更换活性炭和阴阳离子树脂带来的污染等。

制药用水系统的内源性污染是指系统运行中所造成的污染。它与水系统的设计、选材、运行、维护、贮存、使用等环节息息相关,与外源性污染紧紧相连。如微生物被吸附滞留在活性炭及其他附件的表面上;当管道中某些部位水流量很低或出现间歇性停水等现象,微生物都可能在这些部位形成菌落并大量繁殖,形成生物膜,从而成为持久的污染源。

微生物污染的后果是热原细菌内毒素的形成,会造成注射剂热原反应,严重者可导致患者死亡。

新版GMP突出强调了必须“对制药用水及原水的水质进行定期监测,并有相应的记录”(见第一百条)。

新版GMP已明确了制药用水至少要采用饮用水,因此,这里的“原水”是指制备饮用水的水源。

对于制药用水的检测,纯化水和注射用水检测的依据是《中国药典》二部;饮用水(自来水)依据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进行检测。

对于原水而言,地下水(一般为深井水)的水质检测可以依据 GB/T 14848-1993有关地下水质量指标进行监测。

笔者未查到禁止使用天然环境中的地面水(如江、河、湖泊及水库等)作为制药原水的规定,但地面水的质量受季节等外界因素影响大,可控性差,若是企业自制饮用水,不推荐使用地面水。若是有采用的企业,可依据GB3838-2006《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以及GB/T14848-1993有关地下水质量指标进行监测。

对原水水质检测可由企业自己定期进行,自行制订内控标准。定期监测主要是为了观测水质的变化情况,以避免对饮用水的生产带来不利影响。一般检测周期为每季度一次。

制药用水(主要是纯化水及注射用水)的管理,应把控制污染,特别是微生物的污染作为重点,以防止微生物超标,尽而引发注射剂的热原或细菌内毒素对人体伤害的风险。因此,按照书面程序对消毒纯化水、注射用水管道进行清洗和消毒并记录是必须的,新版GMP要求企业制定制药用水的警戒限度和纠偏限度,对制药用水系统的运行进行有效监控,体现了动态管理的基本思想(见第一百零一条)。

对纯化水、制水及分配系统的消毒可采用巴氏、过氧化氢、臭氧等方法。对注射用水、制水及分配系统推荐釆用纯蒸汽或过热水灭菌消毒方式。特别提醒,虽然紫外线消毒方法对抑制制水系统中的微生物负荷有一定作用。但仅用紫外线消毒是绝对不可行的。

警戒限度和纠偏限度不同于工艺参数和产品规格标准,它们只用于系统的监控;警戒限度和纠偏限度应建立在工艺和产品规格标准的范围之内。

警戒限度的含意是报警,超过此限度表明制药用水系统有偏离正常运行的趋势,应密切关注制水系统的工艺参数,进一步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增加监控频率,但不要求采取特别的纠偏措施。

纠偏限度意味着采取行动。当监控结果超过此限度时,表明制药用水系统的运行已较严重地偏离了正常,应当采取措施使其回到正常运行状态。

警戒限度通常属于企业的内控标准,根据验证和日常监测数据设置。纠偏限度可以依据法规标准制定。(待续)

2.gmp生产管理解读 篇二

“关键”一词在百度百科词条中的解释是对事情起决定作用的因素。“关键”一词在新版GMP中属于常见词汇之一,且多次出现在原文中的多个条款上,如关键人员、关键设备、关键工艺参数、关键要素、关键信息等。“关键人员”很好理解,但“关键设备”就很难理解。 现针对新版GMP原文条款中的这些“关键”词汇,结合本人对新版GMP原文条款的理解和自己的实际工作经验,对新版GMP条款中5个“关键”词汇进行解读。

1关键人员

1.1新版GMP第20条的解读和思考

1.1.1新版GMP第20条

新版GMP第20条规定:关键人员应当为企业的全职人员,至少应当包括企业负责人、生产管理负责人、 质量管理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和生产管理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质量管理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可以兼任。应当制定操作规程,确保质量受权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企业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干扰。

1.1.2解读和思考

上述条款是新增条款,明确了企业的关键人员的控制范围,增设了“企业负责人”、“质量受权人”的名称,强调了全职人员,特别指出了“关键人员至少应包括企业负责人、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在本条款中强调质量负责人和生产管理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的原则。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以上人员的变更要到药监部门备案同意才行。

从企业内部来讲,关键人员也可涵盖各部门及岗位上的主要责任人。关键人员必须是公司全职人员,要签订劳动合同。新版GMP除“企业负责人”外,从学历、 技术职称、工作经验方面对其他关键人员的资格要有明确要求;从GMP文件上对“关键人员”的职责做出了明确规定。

新版GMP首次明确了企业负责人是药品质量的主要负责人,而且对学历、职称、制药工作经验等均无要求,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这与欧盟(EU)和世界卫生组织(WHO)等组织未将企业负责人作为“关键人员” 有所区别,这完全符合我国具体国情,目的是尽可能避免企业负责人既不按相关法律办事,又采取各种手段和方式借口逃避法律责任。

1.2新版GMP第25条的解读和思考

1.2.1新版GMP第25条

新版GMP第25条关于质量受权人的规定:

(1)资质:质量受权人应当至少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 具有至少5年从事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从事过药品生产过程控制和质量检验工作。质量受权人应当具有必要的专业理论知识,并经过与产品放行有关的培训,方能独立履行其职责。

(2)主要职责:1)参与企业质量体系建立、内部自检、外部质量审计、验证以及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产品召回等质量管理活动;2)承担产品放行的职责,确保每批已放行产品的生产、检验均符合相关法规、药品注册要求和质量标准;3)在产品放行前,质量受权人必须按照上述第2项的要求出具产品放行审核记录,并纳入批记录。

1.2.2解读和思考

上述条款是新增条款,参考了欧盟GMP中有关质量受权人的工作范围、工作职责,结合我国质量受权人试点工作的经验,本次修订增加了“质量受权人”的相关要求,规定了其资质和工作职责。该条款强调了质量受权人为企业的“关键人员”,主要负责最终产品放行的职责。

为保证质量受权人的职责的实现,还规定了质量受权人参与企业的药品质量管理的工作,以保证其职责的有效实施。现行做法对“质量受权人”实行的是药监部门备案同意制,各药品生产企业都在认真实施且反映较好,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也较满意。目前质量受权人是真正有职有权有责的人。

1.3新版GMP第237条的解读和思考

1.3.1新版GMP第237条

新版GMP第237条规定:关键人员,尤其是质量受权人,应当了解持续稳定性考察的结果。当持续稳定性考察不在待包装产品和成品的生产企业时,则相关各方之间应当有书面协议,且均应当保存持续稳定性考察的结果,以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

1.3.2解读和思考

上述条款是新增条款,提出了对关键人员,尤其是质量受权人应当了解持续稳定性考察结果的要求,可见持续稳定性考察结果的重要性。该条款提出了稳定性考察结果内部信息交流的控制要求。稳定性考察结果包括稳定性考察报告、稳定性考察失败检测信息等内容,以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以强化产品上市后的管理。

综上所述,“关键人员”是能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生产和质量起决定作用的人。

2关键设备

2.1新版GMP中关于关键设备的条款

在新版GMP第24条的第3条款中特别指出了“确保关键设备经过确认”是生产管理负责人和质量管理负责人的共同职责。

在新版GMP第91条中规定:应当确保生产和检验试验的关键衡器、量具、仪表、记录和控制设备以及仪器经过校准,所得出的数据准确、可靠。该条款还指出了“关键衡器、量具、仪表、记录和控制设备”等的具体内容。

在新版GMP第170条的第2条款中提到了“关键设备”,特别指出了关键设备的准备(如清洗、组装、校准、 灭菌等)所采用的方法或相应的操作规程编号。

在新版GMP第82条中还提到了“主要生产和检验设备”都应当有明确的操作规程(如清洗、组装、校准、 灭菌等)。

2.2解读和思考

在新版GMP中,对“关键设备”无明确解释和界定, 也没有明确什么样的设备是关键设备。

2.2.1思考什么是设备

百度百科词条解释:设备指可供企业在生产中长期使用,并在反复使用中基本保持原有实物形态和功能的劳动资料和物质资料的总称。

那么,什么是关键设备?百度百科词条解释:在企业生产中承担关键工序的设备。

2.2.2思考药品生产企业的关键设备是什么

个人理解“关键设备”是指药品生产企业承担关键工序的设备,能对药品质量产生直接影响的设备。药品生产企业的设备有很多,但一个药企的关键设备(仪器)有哪些?值得我们探讨。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一个“关于建立药品生产企业关键生产设施等条件变化备案制度的通知”,现将药品中各种剂型的关键生产设备进行整理,如表1所示。

在新版GMP第24条的第3条款中特别指出了“确保关键设备经过确认”是生产管理负责人和质量管理负责人的共同的职责。除了提到“关键设备”外,还在新版GMP第82条提到了“主要生产和检验设备”都应当有明确的操作规程(如清洗、组装、校准、灭菌等)。

在新版GMP中,关键设备与主要设备原则上区分不明确,界定也不清楚。笔者个人理解,因为关键设备是承担药品生产关键工序的设备,所以关键设备与药品质量的关联度高,关键设备与产品质量有直接的关系。 主要设备包括关键设备,可以肯定主要设备比关键设备范围广。比如,胶囊填充机是关键设备,但胶囊抛光机只属于主要设备,外包用的打包机只属于一般设备。

很多企业会出现这样的困惑:是否要将所有检验仪器和生产上用到的设备都归类为关键设备和主要设备?其实,笔者认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对生产和检验的设备(仪器)进行分类:

(1)关键生产和检验设备(仪器):用于对产品质量造成直接影响的关键CPP(关键工艺参数)或CQA(关键质量属性)控制的生产和检验用的设备(仪器)。

(2)主要生产和检验设备(仪器):用于对产品质量有可能造成直接或间接影响的生产和检验用设备(仪器)。

(3)一般生产和检验设备(仪器):用于对产品质量造成间接影响或对质量没有直接影响的生产和检验用设备(仪器)。

在新版GMP第91条中还提到了“对确保生产和检验使用的关键衡器、量具、仪表、记录和控制设备以及仪器经过校准”。笔者认为上述“关键衡器、量具、仪表、记录和控制设备以及仪器”是用于确定、监测、检测药品质量因素的计量器具。

3关键工艺参数

3.1新版GMP第144条

新版GMP第144条规定:确认和验证不是一次性的行为。首次确认或验证后,应当根据产品质量回顾分析情况进行再确认或再验证。关键的生产工艺和操作规程应当定期进行再验证,确保其能够达到预期结果。

3.2新版GMP第144条的解读和思考

上述条款是完善条款,进一步强调了定期进行再验证。新版GMP强调确认和验证不是一次性的行为。结合验证状态维护的理念,强调通过产品质量回顾分析作为工艺确认和再验证的发起时机。对于产品有风险的生产设备、工艺应定期进行确认和再验证。

笔者认为,上述提到的“关键生产工艺和操作规程”是涉及到关键工艺参数的控制,对药品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工艺和操作。新版GMP第8节“产品质量回顾分析”中的第266条款中提到了“关键中间控制点及成品的检验结果”,笔者认为,其中的“关键中间控制点”是指对关键工艺参数的控制。

3.3什么是关键工艺参数

关键工艺参数就是在生产过程中对产品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工艺参数。关键工艺参数通常应当在工艺研究阶段确定或来自历史数据,并应当规定可重复性操作所必须的范围。这应当包括:(1)定义原料药或制剂产品的关键属性;(2)确定那些可能对原料药或制剂的关键质量属性产生影响的工艺参数;(3)确定每一个将用于日常生产或工艺控制的工艺参数范围。

工艺验证方案应当明确说明关键工艺步骤和接受标准,以及将要进行验证的类型(如回顾性验证、前验证、同步验证)和工艺运转的次数。

在验证之前,应进行风险评估,以确定关键参数属性。因为它们将作为被验证系统的评估基础,所以应对这些参数进行仔细考虑。

在每个药品生产工艺中确认什么是关键工艺和关键参数对每个生产企业来说都是十分重要的。如果偏离了原先定义的关键参数,那么就会造成关键偏差。

3.4明确关键参数

关键参数和关键步骤是体现在研发报告中的,并在工艺规程中予以明确,同时需要持续地对其进行审核/更新,而验证只是对这些关键步聚和关键工艺参数的确认。

在产品研发申报资料时,关键工艺参数可以是一个合理的范围,但在组织生产时一定要确定一个点,以保证产品工艺和质量的稳定。

中药生产中的关键工艺参数,有如中药材粉碎与提取的比例、溶剂种类、提取次数(温度、压力)、浓缩时间等。另外,还有化学药合成中的原料投料比例、反应温度等条件;制剂工艺中的混合、制粒,特别是缓控释制剂中的制粒、压片、包衣等工序的工艺参数。

每个关键参数的范围应当予以明确,并且以研发数据和/或历史数据为依据。这些参数如果没有得到充分控制,将会直接影响产品质量。

3.5关键参数的变更

关键参数的变更都要做稳定性考察,包括持续稳定性考察和加速试验。对有的系统关键参数要制定警戒限度。警戒限度值为:正常范围<警戒限度<纠偏限度。

在生产操作过程中,如果系统的关键参数超出可接受标准,就需要进行调查并采取纠偏和纠正措施。关键工艺参数必须在批记录中被真实记录且有价值体现。

4关键要素

4.1新版GMP第138条

新版GMP第138条规定:企业应当确定需要进行的确认或验证工作,以证明有关操作的关键要素能够得到有效控制。确认或验证的范围和程度应当经过风险评估来确定。

4.2新版GMP第138条的解读和思考

上述条款是完善条款,提出了确认与验证的概念。 其中,确认的概念是证明厂房、设施、设备能正确运行并可达到预期结果的一系列活动。验证的概念是证明任何操作规程(或方法)、生产工艺或系统能够达到预期结果的一系列活动。

此条款作为确认与验证章节的第1条,明确指出了企业要进行确认或验证工作,首先要确定需要进行哪些确认或验证工作(即先确定关键要素),并强调确认或验证的范围和程度应经过风险评估确定。

4.3关键要素有哪些

从哪里才能发现它是关键要素?用风险评估方法, 从人、机、料、法、环5个方面多元化去评估可能产生的范围和程度,故要求经过风险评估才能确定。只有确认或验证做得详细和规范,关键要素才能体现清楚,关键要素才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5关键信息

5.1新版GMP第145条

新版GMP第145条规定:企业应当制定验证总计划,以文件形式说明确认与验证工作的关键信息。

5.2新版GMP第145条的解读和思考

上述条款是新增条款,新版GMP提出了验证总计划的概念。认为“关键信息”是指所涉及到的“关键物料、 关键设施、关键设备、关键工艺参数等”有关信息的内容,涵盖了人、机、料、法、环5个关键因素。制药企业要做好确认与验证工作,从各方面收取信息内容是关键。

验证总计划为公司的整个验证工作的实施提供了政策、导向。其目的包括:保证验证方法的一致性和合理性;界定工艺、设备,使其处于受控状态;是制定验证程序、草案及报告的基础;为验证的有效实施提供保证;作为相关人员的培训工具。

5.3关键信息来源

关键信息来源于生产工艺过程、质量内部信息交流中,关键信息也来源于企业质量风险的管理实施中。 所以,企业应当制定好验证总计划,以文件形式来明确验证工作的关键信息。

6结语

本文对新版GMP条款中关键人员、关键设备、关键工艺参数、关键要素、关键信息等5个“关键”词汇进行了解读和思考,重点阐述了关键人员、关键设备、关键工艺参数的有关内涵,结合实际工作经验谈了一点心得体会,权当抛砖引玉。

摘要:结合工作实践,对新版GMP条款中关键人员、关键设备、关键工艺参数、关键要素、关键信息等5个“关键”词汇进行了解读和思考,重点阐述了关键人员、关键设备、关键工艺参数的有关内涵。

3.gmp生产管理解读 篇三

【关键词】新版GMP认证;药品企业;药品质量;生产管理

【中图分类号】R-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1-8801(2016)02-0181-01

药品生产包括中药产品、生化药品、化学原料及制剂的生产,步骤精密,专业性强。GMP认证的实施要求企业淘汰落伍的管理办法,优化生产管理队伍建设,改善生产观念、工作方式、队伍建设。新版GMP引入了质量管理体系等新概念,要求药品生产企业建立系统、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同时实施风险管理,以科学和风险为基础落实新版GMP认证标准,强化药品质量。

一、对新版GMP认证的解读

GMP认证是我国药品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新版GMP的实施对于强化药品监管、提高药品质量和企业管理水平有重要意义。在新版GMP中,质量管理体系这一概念得到了突出,要求药品生产企业配备足够的资源,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形成严密的质量管理体系[1]。通过GMP认证,药品生产企业得以控制生产中的差错、混淆、污染,实现了药品生产系统的完善及提升,对质量管理产生了巨大的促进作用。

二、新版GMP认证对药品生产企业的影响

1.有利影响

首先,新版GMP认证有利于促进我国药品生产企业的国际化发展,我国新版GMP认证的标准是参考欧盟GMP文本制定的,对原料药标准的规定也参考了ICHGMP标准,这有利于我国药品企业向国际化发展;

其次,新版GMP认证有利于药品生产企业集中发展,药品质量不佳,经济效益不好的药品生产企业面临被淘汰的局面,大型药品生产企业吞并中小药品生产企业将促进药品产业的集中和规范;

再次,有利于优化药品药品质量管理体系,新版GMP要求药品生产企业的各项管理标准、质量标准必须与注册申报标准一致,这将大幅度提升药品生产企业管理体系的运作水平,促使药品生产企业各项检测、条例的清晰[2]。

2.不利影响

首先,增加企业耗资,新版GMP认证对企业管理体系、硬件设施的要求有了大幅度提高,企业必须进行大规模的更新,这对于大型药品生产企业来说影响并不大,但对于中小型药品生产企业来说是一笔很大的经济开支;

其次,增加企业人力成本,新版GMP认证对企业人员的资历、学历、经验都有了明确要求,而聘用更专业的人才必然会增加企业耗资。同时,药品生产企业在各种专业培训中的花费也会大大增加;

最后,验证成本、质量管理费用的增加,新版GMP认证要求药品生产企业更为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企业在验证方面的投入也会大大增加,有研究人员曾估计,新版GMP认证实施后药品生产企业的验证成本能够增加一倍甚至更多。

三、新版GMP认证后药品生产企业的管理措施

1.全员参与,塑造质量文化

新版GMP认证强调了全员参与质量控制的重要性,不仅强调生产过程中各个部门的参与,还强调了企业质量负责人、质量受权人、企业法人的职责,促使药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更为全面。通过新版GMP认证后,药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在线QA管理制度,在产品的研发到销售的各个环节全面控制药品质量,在质量控制的全过程中提升全体员工的质量控制意识,形成全面质量管理的企业质量文化[3]。

2.风险管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新版GMP实施前,药品生产企业缺少风险评估方法,而新版GMP认证则增加了质量风险管理这一概念,并强调了两个原则:(1)质量风险评估要基于科学知识,且要与患者相连接;(2)质量风险管理的形式、投入等应与风险等级相符合。通过新版GMP认证后,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将硬件设计、人员培训、物料管理、药品研发等纳入到质量管理体系和风险管理中,产品质量分析、变更控制、偏差处理等都应与风险管理结合,将风险管理变成质量持续管理的重要部分,及时发现制约药品质量的因素,防范药品质量事故,保障药品质量。

3.加强教育,提高员工素质

新版GMP认证对药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药品生产企业应以此为依据继续完善培训体系。首先,对各部门的人员培训需求进行调查,确定哪些人员最需要接受培训,根据其实际水平制定培训计划;其次,丰富培训方式,利用情境培训、实际操作培训、经验传授等方式提高被培训人员的专业技能;再次,建立培训师档案,定期对其培训效果进行评价,优胜劣汰,确保培训效果的有效性,持续性[4]。

4.完善评估,提高质量管理有效性

新版GMP认证对药品企业的生产区环境、生产原料等进行了规定。首先,药品生产企业应对各关键指标进行趋势分析,及早采取控制措施;其次,对药品的质量进行回顾性分析,发现药品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工艺水平;再次,通过文件回顾、物料回顾、产品质量回顾等办法纠正以往存在的问题,也可通过PDCA模式来强化技术管理水平。

结语:

总而言之,新版GMP认证为药品企业提供了规范的管理办法,使所有药品生产企业都能按照统一的标准来生产,其能够消除药品生产企业的不足,保证药品质量。药品生产企业在通过新版GMP认证后,应继续以动态管理的方式不断完善,使自身在药品贸易市场上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1] 覃向阳,赵倩.中药饮片生产企业GMP认证后加强管理的建议[J].中国药业,2012,21(18):5-6.

[2] 申丽莎,胡启飞,陈国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在我国的实施与展望[J].重庆中草药研究,2010,0(01):33-37.

[3] 陈晓莉.从“齐二药”、“欣弗”等药害事件分析药品生产和监管环节存在的问题[J].中国药事,2015,22(10):871-873.

4.制药企业生产管理GMP范文 篇四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1.负责组织GMP认证是(C)。

A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B 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C 省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D 设区的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E 直辖市设的县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2.与GMP的规定不相符的有(D)。

A 厂房进行合理布局的依据有工艺流程及所要求的空气洁净级别

B 质量管理部门设置的检验、中药标本、留样观察及其他实验室应与生产区分开 C 进入洁净室(区)的空气必须净化,洁净室(区)内空气的微生物数和尘粒数应定期监测,监测结果应记录存档

D 空气洁净级别不同的相邻房间之间、洁净室与室外大气的静压差应大于5帕 E 洁净室(区)的温度和相对湿度应与药品生产工艺要求相适应,无特殊要求,温度应控制

3.与GMP对批生产记录管理要求不一致的(B)。

A 字迹清晰、内容真实、数据完整 B 由操作人及复核人签名,不得更改

C 批生产记录更改时在更改处应签名,并使数据仍可辨认

D 批生产记录按批号归档,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未规定有效期的药品其批生产记录至少保存三年

E 清场记录由生产操作人员填写,纳入批生产记录 4.GMP是指(B)。

A 药品不良反应 B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C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D药品生产管理规范 5.《药品GMP证书》的有效期为(D)。

A 一年 B 二年 C 三年 D 五年 E 七年

6.根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下列药品生产环境空气洁净度级别A级适用于(A)。

A 大小容量注射剂的灌封 B直肠用药的暴露工序 C 注射剂的浓配 D 口服固体药品的暴露工序

7.根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下列药品生产环境空气洁净度级别C级适用于(A)。A 大小容量注射剂的灌封 B 直肠用药的暴露工序 C 注射剂的浓配 D 口服固体药品的暴露工序

8.根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下列药品生产环境空气洁净度级别D级适用于(C)。

A 大小容量注射剂的灌封 B 直肠用药的暴露工序 C 注射剂的浓配 D 口服固体药品的暴露工序 9.药品生产洁净室(区)的空气洁净度划分为(B)级别。

A 三个 B 四个 C 二个 D 五个

10.空气洁净度等级相同的区域内,产尘量大的操作室应保持(C)。

A 正压 B 相对正压 C 相对负压 11.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应经过(A)批准。

A.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B.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C.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D.企业质量管理部门 12.GMP规定:药品生产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具有(C)。A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药学专业、具有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经验。B 大专以上学历、医药及相关专业、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经验丰富。

C 大专以上学历、医药及相关专业、具有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经验,有正确判断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D 中专以上学历、医药及相关专业、具有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丰富经验,有正确判断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E 学历未作要求,但应具有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丰富经验。

13.《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药品生产企业不得申请委托生产的药品包括(D)。

A 天然药物提取物 B 中药饮片 C 各类注射剂 D 血液制品、疫苗制品 E 中成药制剂 14.与GMP对工作服的规定不符合的是(B)

A 工作服的选材、式样、穿戴方式应与生产操作和空气洁净度级别的要求相适应 B 工作服可以混用

C 工作服的质地应光滑、不产生静电、不脱落纤维和颗粒性物质

D 工作服应制定清洗周期,不同空气洁净度级别使用的工作服应分别清洗、整理,必要时消毒或灭菌

E 无菌工作服必须包盖全部头发、胡须及脚部,并能阻留人体脱落物

15.药品生产企业生产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和标准操作规程(E)。A 不得更改 B 可更改,但应由车间主任负责 C 可更改,但应由总工程师负责 D 可更改,但应报厂长同意 E 可更改,但应按制定时的程序办理修订、审批手续 16.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B)。

A 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GMP B 批生产记录指一个批次的待包装品或成品的所有生产记录,能提供该批产品的生产 历史,以及与质量有关的情况,不包括清场记录

C 批生产记录是药品生产过程的真实写照,其内容应包括影响质量的关键因素,并能 反映出与其他记录之间的关联信息,使其具有可追踪性

D 药品生产企业要做到一切工作有标准,一切工作有人负责,一切用数据说话,一切工作有据可查,用生产文件控制生产全过程

E 企业应建立生产文件的起草、审核、批准及修订程序,文件通常由使用单位起草、各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最后由质量保证部门负责人签名批准,由制定部门颁发 17.批生产记录不包括(C)。

A 生产工序 B 品名、规格、剂型、生产批号、批量

C 质量标准 D 操作指令及使用设备、过程监控及物料平衡计算 E 操作人、复核人签名

18.批生产记录及时填写并设专人及时审核、及时归档,建立批生产档案,其内容不包括子(E)。

A 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的领用记录

B 各工序的批生产记录、生产过程监控记录 C 中间产品检验记录 D 各工序清场记录 E 成品检验记录

19.批生产记录应保持整洁、无任意撕毁和涂改现象,批生产记录填写错误时,按规定杠改签名更改,批生产记录应按批号归档,保存(A)。

A 药品有效期后一年 B 一年 C 六个月 D 二年 20.药品批生产记录在填写过程中(B)。

A 允许更改,但要将原数据完全涂掉,填写更改清楚数据,并签名

B 允许更改,但不能将原数据完全涂掉,应使原数据仍可辨认,在更改处签名 C 允许更改,但经车间负责人批准,将填写记录撕掉重新填写,责任人签字 D 允许更改,但经车间负责人批准,注明“作废”,保留原错填记录,然后重新填写,并签名 E 根本不允许更改,按作废处理,重新填写,签名 21.GMP规定,批生产记录应(E)A 按检验报告日期顺序归档 B 按药品入库日期归档

C 按药品分类归档 D 按生产日期归档 E 按批号归档 22.生产工艺规程的内容不包括(E)。

A 品名、剂型、处方 B 生产工艺的操作要求

C 物料、中间产品、成品的质量标准和技术参数及储存注意事项 D 物料平衡的计算方法、成品容器、包装材料的要求 E 批检验记录

23.仓储区的温度、湿度控制应符合储存要求,按规定定期监测,应为(B)

A.1次/天 B.2次/天 C.1次/周 D.2次/周

24、大输液配制时使用的注射用水在80℃以上保温,其贮存时间不超过(D)。

A 2h B 4h C 6h D 12h E 3天

25、GMP文件系统包括标准和(C)两大类。

A.制度 B.指令 C记录 D.台帐

26、药品生产企业各种生产记录保存(C)。

A.三年 B.产品有效期后一年 C.两者都是 D.两者都不是

27、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检验单按批号保存(C)。

A.三年 B.产品有效期后一年 C.两者都是 D.两者都不是

28、销售记录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C)。未规定有效期的药品,其销售记录应保存(A. 后一年,五年 B.二年,三年 C. 后一年,三年 D.后三年,三年

29、C级洁净厂房适用于生产(B)。

A 片剂、胶囊剂 B 角膜创伤或手术用滴眼剂的配制和罐装 C 丸剂及其他制 D 原料的精制、烘干 E 粉针剂的分装、压塞 30、不能在D级洁净室内的是(E)。

A 最终灭菌口服液的暴露工序 B 直肠用药的暴露工序 C 口服固体药(如中药丸剂)的暴露工序 D 表皮外用药的暴露工序 E 无菌原料药的生产暴露环境

31、SOP是指(A)。

A 标准操作规程 B 标准管理规程 C 工艺规程 D 记录文件

32、企业待检产品色标为(E)。)。4

C A 绿色 B 红色 C 蓝色 D 白色 E 黄色

33、洁净室(区)应定期消毒;消毒剂品种更换周期是(B)

A.1次/周 B.1次/月 C.1次/季 D.1次/年

34、洁净室主要工作室的照明度宜为(C)A 100LUX B 200LUX C 300LUX D 400LUX

35、空气洁净级别不同的相邻房间之间的静压差应大于(B)帕,洁净室(区)与室外大气的静压差应大于(B)帕,并应有指示压差的装置。

A 5帕;5帕 B 5帕;10帕 C 10帕;5帕 D 10帕;10帕

36、药品生产对设备要求非常严格,尤其直接与药品接触的设备应(C)

A 不与药品发生分解反应 B 不与药品发生化合反应 C 不与药品发生化学变化或吸附药品 D 不与药品发生吸附作用

37、质量管理部门应有物料和中间产品使用、成品放行的(B)。

A 知情权 B 决定权 C 参与权

38、最终灭菌的无菌药品的无菌检查应按(B)取样检验。

A 批次 B 灭菌柜次 C 灭菌支数

39、物料应按(B)取样。

A 购入总数量 B 批 C 购入的件数 40.企业质量标准(B)。

A 由质量管理部门组织制定,经企业质量管理负责人批准签章后颁发执行 B 由质量检验部门组织制定,经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签章后颁发执行 C 由质量管理部门组织制定,经企业执业药师批准签章后颁发执行 D 由生产部门组织制定,经企业执业药师批准签章后颁发执行 E 由生产部门组织制定,经企业质量管理负责人批准签章后颁发执行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有2个以上正确答案)

1、检验记录是出具检验报告书的原始依据,检验原始记录必须做到(CBDE)。

A.不得涂改 C.数据真实 B.字迹清晰 D.资料完整 E.记录原始

2、药品生产企业使用的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必须符合(A.B.D)A.保障人体健康的要求 B.药用要求 C.食用要求 D.安全标准要求

3、当影响产品质量的因素,如(ABCD)等发生改变时应进行再验证。

A.工艺 B.质量控制方法 C.主要原辅料 D.主要生产设备

4、制定生产管理文件和质量管理文件的要求:(ABCD)A.文件的标题应能清楚地说明文件的性质

B.各类文件应有便于识别其文本、类别的系统编码和日期 C.文件使用的语言应确切、易懂,填写数据时应有足够的空格 D.文件制定、审查和批准的责任应明确,并有责任人签名

5、下列用语的含义正确的有(ABD)A.批号:用于识别“批”的一组数字或字母加数字

B.批生产记录:一个批次的待包装品或成品的所有生产记录 C.物料:指原料、辅料、包装材料、成品

D.物料平衡:产品或物料的理论产量或理论用量与实际产量或用量之间的比较,并适当考虑可允许的正常偏差。

6、关于清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D)A.批产品生产结束后由生产操作人员彻底清场,并将废弃物品、污物等清理干净 B.清场合格证的内容包括:岗位名称,清场前品名、规格、批号,调换品名、规格、批号,清场日期,清场人员,质监员,有效期,部门公章等

C.前清场记录及清场合格证须纳入本批批生产记录,后清场记录及清场合格证纳入下一批批生产记录

D.清场记录的内容包括:岗位名称,清场前品名、规格、产品批号,清场日期,检查项目及结果,清场人及复查人签名等。

7、批产品应有完整的批生产记录,此记录应(ABCD)A.反映各个生产环节实际情况

B.字迹清晰、内容真实、数据完整,并有操作人及复核人的签名

C.记录应保持整洁,不得损坏和任意涂改,更改时,应由更改人在更改处签名,并使原数据仍可辩认

D.由质保部审核签字、存档。批生产记录应按产品批号归档,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 8《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国家药品标准包括(A D)

A、《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B、省级药品标准

C、市级药品标准 D、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布的药品标准 E、企业药品标准

9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ABCD)

A、必须符合药用要求

B、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安全的标准 C、由药品监管部门在审批药品时一并审批 D、未经审批不得使用

10、洁净室(区)的内表面应(ABCD)

A.平整光滑、无裂缝 B.接口严密、无颗粒物脱落 C.耐受清洗和消毒 D.墙壁与地面的交界处应成弧形或采取其他措施,以减少灰尘积聚和便于清洁。

11、与药品直接接触的设备表面应(ABCD)

A.光洁、平整 B.易清洗或消毒 C.耐腐蚀 D.不与药品发生化学变化或吸附药品。12.进入洁净室(区)的人员(ABCD)

A.不得化妆和佩带饰物 B.不得裸手直接接触药品,当不可避免时手部应及时消毒 C.不得是传染病、皮肤病患者和体表有伤口者 D.按规程更换洁净区工作服

13、批生产记录应(ABCD)

A.及时填写、字迹清晰、内容真实、数据完整,并由操作人及复核人签名。

B.应保持整洁、不得撕毁和任意涂改;更改时,应在更改处签名,并使原数据仍可辨认。C.应按批号归档,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D.包括岗位生产记录、包装记录和和偏差。

三、简答题

1、洁净工作服的选材有什么要求?

答:应质地光滑、不产生静电,不脱落纤维和颗粒性物质,洗涤后应平整、柔软、穿着舒适;洁净区工作服还应有良好的透气性,同时耐腐蚀。

2、清场工作的内容是什么?

答:(1)操作间内无前次产品遗留物,设备无油垢。(2)地面无积尘、无结垢,门窗、室内照明灯、风管、墙面、开关箱外壳无积灰。(3)使用的工具、容器、衡器内无异物。(4)包装工序调换品种、规格或批号前,多余的标签、说明书及包装材料应全部清理出工作现场。(5)室内不得存放与生产无关的杂物,各工序的生产尾料、废弃物按规定处理好,整理好生产记录。(6)清场结束后由清场人员填写“清场记录”,班组负责人进行自检复核,合格后挂上“已清场”状态标记(如未能及时清场,则应悬挂 “未清场”状态标记牌)。

3、产品放行前质量管理部门对有关记录的审核内容包括哪些?

答: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配料、称重过程中的复核情况;各生产工序检查记录;清场记录;中间产品质量检验结果;偏差处理;成品检验结果等。符合要求并有审核人员签字后方可放行。

4、产品应有批包装记录,批包装记录的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批包装记录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待包装产品的名称、批号、规格;(2)印有 批号的标签和使用说明书以及产品合格证;(3)待包装产品和包装材料的领取数量及发放人、领用人、核对人签名;(4)已包装产品的数量;(5)前次包装操作的清场记录(副本)及本次包装清场记录(正本);(6)本次包装操作完成后的检验核对结果、核对人签名;(7)生产操作负责人签名。

5、《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对填写批生产记录的要求是什么?

答:批生产记录应字迹清晰,内容真实,数据完整,并由操作工及复核人签名。记录应保持清洁,不得撕毁和任意涂改;更改时在更改处签名,并使原数据仍可辨认。批生产记录应按批号归档,保存在药品有效期一年。未规定有效期的药品,其批号生产记录至少保存三年。

6、药品标签、使用说明书的保管、领用的要求是什么?

答:药品的标签、说明书比须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式样、文字相一致。标签、使用说明书须经企业质量管理部门校对无误后印刷、发放、使用。

药品的标签、使用说明书应有专人保管、领用,其要求如下:

(1)标签和使用说明书均应按品种、规格有专柜或专库存放,凭批包装指令发放,按实际需要量领取。(2)标签要计数发放,领用人核对、签名,使用数、残损数及剩余数之和应与领用数相符,印有批号的剩余标签或破损标签应有专人负责,计数销毁,由QA进行监督销毁。(3)标签发放、使用、销毁均应有记录,并有专人负责。

7、请回答属于偏差的范围有哪些。

答:(1)物料平衡超出收率的合格范围。(2)生产过程时间控制超出工艺范围。(3)生产过程工艺条件发生偏移、变化。(4)生产过程中设备突发异常可能影响产品质量(5)产品质量(含量、外观、物理性质)发生偏移。

8、生产过程中出现偏差如何处理?

5.制药如何企业实施GMP管理 篇五

药品是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的特殊商品,它与人类的进步和社会的安定息息相关。不断提高药品质量,确保人民用药安全、有效,对于社会发展和人类文明,有着特殊的重要意义。药品品种要在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必须有充分的质量保证,产品质量要经得住市场及消费者的检验,才能在同类产品的竞争中取胜,只有依靠科技,产品质量才有可靠的保证,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壮大才有可能。所以,质量在制药企业一直被摆在首要的位置上。

为了确保药品质量,我们必须始终把认真贯彻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即GMP标准,以“确保药品质量,保证消费者用药安全有效;药品质量是生产出来的,不是检验出来的;强化生产过程的监控,把质量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为质量方针,不断深化GMP管理,优化创新硬件技术,完善软件系统管理,把培训提高员工素质和操作技能的工作摆在首要的位置上。在生产中,不断完善质量保证体系,从原辅料的购进、验收、中间过程的控制到包装入库、出厂销售及用户反馈、不良反应报告等各环节形成了一个完善品质状态下的质量保证体系。实行标准化、程序化与系统化的全面质量管理。同时,我们以通过GMP认证为起点,坚持每年按GMP标准组织开展自检自查,发现缺陷及时进行整改,以保证对药品GMP规范的贯彻落实,强化对生产全过程的有效控制,确保药品质量。

6.GMP知识培训讲义(物料管理) 篇六

江苏三联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2014.08

物料与产品管理 概述

1.1 物料管理的重要性

医疗器械生产是将物料加工转换成产品的一系列实现过程。产品质量基于物料质量,形成于医疗器械生产的全过程。物料质量是产品质量的先决条件和基础。医疗器械生产的全过程是从物料供应商的选择,到物料的购入、储存、发放和使用(生产)、销售,直到用户。1.2 医疗器械生产全过程流程图

供应商

购入

→ 贮存 → 发放 →使用(生产)→ 销售 →用户 → 售后服务 1.3 物料及物料管理的概念

物料:包括原料、辅料和包装材料。

原料:医疗器械生产的原料是指除包装材料以外的其他的所有物料。1.4 物料管理:物料管理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包括物料、产品的管理。2 GMP对物料和产品管理的要求 2.1 物料的管理

物料的管理涉及购入、储存、发放和使用的通用管理,内容涉及供应商评审、物料购进、验收、取样检验、物料储存、物料代码与批号等。

物料的管理总体要求为:规范购入、定置存放、标识清晰、合理储存、控制接收、发放与放行,可追溯。2.1.1 物料管理的原则

2.1.1.1 生产所用的原辅料、包装材料应当符合相应的质量检验标准。2.1.1.2 应建立物料和产品的操作规程,确保产品和物料的正确接收、贮存、发放、使用和发运,防止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和差错。

2.1.1.3 物料供应商的确定及变更应进行质量评估,并经质量管理部门批准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采购。

2.1.1.4 每次接收物料均应当检查,以确保与订单一致,并确认供应商已批准。2.1.1.5 每次接收物料均应有记录,内容包括:

(1)

交货单和包装容器上所注物料的名称;

(2)

企业内部所用物料名称和(或)代码;

(3)

接收日期;

(4)

供应商和生产商(如不同)的名称;

(5)

供应商和生产商(如不同)标注的批号;

(6)

接收总数量和包装容器数量(件数);

(7)

接收后企业指定的批号或流水号;

(8)

有关说明(如包装情况、原始检验报告单、标签标识情况等)。2.1.1.6 物料和产品的运输应能够满足其保证质量的要求,对运输有特殊要求的(如有冷冻、冷藏要求等),其运输条件应予以确认。2.2 物料系统管理流程

2.2.1 物料管理流程图1:物料管理流程图

制订物料标准选择供应商评 审NYNY合格供应商名录再评审采 购连续三批不合格品退货初 检NY拒收/退货请 验销 毁N检验QA评价YN超有效期入库、标识请验近复验期/超复验期定期盘点贮 存检验结果QA评价YN发 放销 毁使 用

2.2.2物料管理流程图2:供应商评审流程图

收集供应商信息和样品QA初步筛选NY发出调查表N评审小组初步评审YY一般原料N关键原料小试Y现场审计NY验 证NY批准合格供应商YN编制合格供应商名录定期再评审取消合格供应商N

2.2.3 物料管理流程图3:物料接收、储存、发放、拒收流程图 物料进厂初 检YN拒 收入库、标识请 验QC检验NYQA评价决定是否放行NY建帐卡、贮存发 放使 用

2.3 规范购入

2.3.1 供应商评估和选择

由质量管理部会同物供部、生产部、研发技术部、综合管理部(EHS方面)、(必要时财务部)组成评审组对供应商质量管理体系及其他(如EHS等)进行评估,经质量受权人或质量管理部经理批准,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作为购入物料的依据。2.3.2定点采购

企业为保证所用物料质量稳定,实行定点采购。定点采购的对象及范围是 经管理者代表(质量受权人)或质量管理部经理批准,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的供应商。新增物料及供应商须经评估批准后才能实行购进和验收。2.3.3按批验收 须按物料到货批次逐批验收、取样检验和入库,保证结果的代表性和准确,并可追溯。物料的验收、取样操作不得对物料产生污染。验收和取样检验的操作应符合制定的验收标准、操作规程。

验收(接收)记录的内容:企业内部所用物料名称和代码、接收日期、是否是合格供应商,供应商与生产商名称(如不同)、是否有送货单和包装容器上所注物料名称是否一致,产品合格证、供应商标注的批号、接收的件数和重量、接收后企业指定的批号等,检查外包装是否受潮、破损,标签是否完好,是否有原始检验报告单,检验是否合格。

物料接收后和成品生产后应及时按照待验管理,直至取得原辅料由管理者代表(质量受权人)授权的物料QA评估后开具放行单同意物料放行使用、成品由管理者代表(质量受权人)评估后开具放行单同意产品放行销售,方可按合格状态进行管理。2.3.4 取样检验

取样要按规定的取样规则和取样方法取样,取样规则:物料件数≤3件,每件取样,物料件数>3件<300件,根据n+1公式 计算取样件数,物料件数>300件,根据

n+1公式计算取样件数,取样采取2随机取样方式,样品应具代表性。企业制定自己的取样规则应有依据并不违背国家法规的原则。

原辅料检验至少要有一项鉴别试验。2.4 定置定位

物料应根据仓库、车间备料间划分的区域在固定的位置存放,并有明显的标识。化学性质互相要起化学反应的应避免相邻存放,以免影响质量或发生危险。2.5 合理储存 2.5.1 分类储存

物料须按其类别、化学性质、储存条件分类储存,避免相互影响和交叉污 染。

通常分类原则: 常温、阴凉、冷藏分开; 挥发性及易串味原料避免污染其他物料; 特殊物料按规定储存及明显标识。2.5.2规定条件下储存

温度:冷藏:2~8℃

阴凉:20℃以下 常温(室温):10~30℃;自然温度:天气温度。

相对湿度:45﹪~75﹪,特殊物料按规定储存; 储存要求:干燥、避光、密闭或密封、通风等。

不正确的储存会导致物料变质分解和有效期缩短,甚至报废。2.5.3规定期限内使用

根据物料稳定性规定贮存期(复验期)或有效期,在期间内使用,过贮存期(复验期)应复验合格方可使用,过有效期的则应报废处理。2.5.4 仓储设施与定期养护

物料的储存要避免影响物料原有质量,同时还要避免污染和交叉污染。对 仓储设施环境进行维护和清洁,定期检查是否有虫鼠咬导致物料包装破损污染,目的是保证物料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不对物料产生不良影响。

仓库的五防设施:防火、防爆、防小动物进入、防霉、防潮。

五距:垛距、墙距、行距、顶距、灯距(热源)。

规范堆放:物料堆放在没有特殊要求的情况下一般贯彻《五五》堆放的原则,便于检查和计数。

2.6

控制接收、发放与放行 2.6.1 物料状态与控制

物料质量状态有四种:待检(已取样)、合格、不合格;分别使用黄、绿、红三种颜色来明显区分避免物料在储存发放和使用时发生混淆和差错。

待验 —— 黄色,标志等待检验;

合格 —— 绿色,标志检验合格,可以使用或已批准放行;

不合格 —— 红色,不准使用或不能放行。

不合格的物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成品的每个包装容器上均应有醒目的标志,并在隔离区内妥然保存。2.6.2 物料的发放和使用 管理者代表(质量受权人)指定的专人应依据物料的购进情况及检验结果确定物料是否放行。同时按应发放的数量发放合格证。物料在未贴合格证前均应为待验状态。物料的发放应凭批生产指令或批包装指令限额领用并作记录,发放和使用过程中应复核品名、规格、批号、数量、合格状态、包装完整等,复核无误方可发放和使用。

发放应符合先进先出和近效期先出的原则。2.6.3 物料标识卡、待验证及合格证的内容

2.6.3.1 物料标识卡至少应包括的内容:物料(产品)名称、供应商(生产厂)、物料(产品)代码、接收批号(产品批号)、供应商原始批号、数量、件数、物料(产品)质量状态(待验、已取样、合格、不合格)、生产日期(产品)、有效期(复验期、贮存期)。

2.6.3.2 待验证应包括的内容:物料名称、代码、质量状态(已取样)、批号、包装规格、件数、操作人、日期。

2.6.3.3 合格证应包括的内容:物料名称、代码、批号、数量、件数(共几件第几件)、检验单号、供应商名称、放行人、放行日期、复验期或有效期。2.7 可追溯

2.7.1 物料的编码系统

2.7.1.1 物料代码

企业对每一种物料编制唯一的代码,同一品种不同规格其代码也应不同;

2.7.1.2 物料批号

对每一物料的不同到货批次编制企业唯一的批号,随物料的流转而流转。编制方式:物料代码+年+月+顺序号。

2.7.1.3 产品批号

用于识别批的一组数字或字母加数字,也应体现唯一性。编制方式:产品代码+年+月+顺序号(日期)2.7.2 帐、卡、物相符

帐、卡、物是指物料帐、货位卡、物料实物。

物料帐

是指同一种物料的相关信息登记;

货位卡

用于标示一个货位的单批物料的供应商、品名、规格、批号、数量及来源去向的卡。

帐、卡、物相应的信息必须保持一致,物料发放的同时应在货位卡上进行记录。货位卡是追溯货物的重要凭据。

3需特殊管理的物料

3.1需特殊管理的物料:毒性物料、麻醉物料、精神药品、放射性物料。

与公安机关联网或专库、专柜,双人双锁管理,并有明显标志。3.2标签、印刷包装材料的管理

标签的管理应视同人民币的管理,验收和发放均应计数,并应正确无误。应专库、专柜、分类存放,品种与品种、不同规格间均应有一定的距离,帐、卡、货应保证绝对正确,保管应加锁保管。发放应点数发放并做好记录,领发人均应在记录上签字,允许领取比规定数量稍多一些,使用过程中应做好物料平衡计算,发现异常应立即报告相关负责人及时调查处理,调查处理未有结论前产品不准放行。标签的销毁应经过审核批准,并做好销毁记录,销毁人与监销人均应在记录上签字。印刷包装材料(带商标、批准或备案文号等内容的)应等同标签管理。4 产品管理 4.1成品管理

4.1.1

成品应有唯一的批号;

4.1.2帐、卡、物相符,帐、卡、物相应的信息必须保持一致,产品发运的同时应在卡上进行记录。

4.1.3成品在未取得放行单前应显示待验状态,取得放行单后方可显示合格状态。

4.2中间产品的质量控制和管理 4.2.1中间产品的质量控制

是否按批准的工艺规程、操作规程生产;

人员培训是否到位;

设备对产品有无影响;

生产环境是否符合要求;

质量管理人员应在生产过程中采取合理措施确保中间产品符合企业内控标准。

中间产品的放行由质量管理部门车间QA根据生产记录及QC检验报告单决定是否放行。决定放行质量管理部门车间QA发放绿色合格标识,粘贴在物料标识卡的质量状态标识栏内。4.2.2待包装产品的质量控制

是否按批准的工艺规程、操作规程生产;

人员培训是否到位;

设备对产品有无影响;

生产环境是否符合要求;

偏差是否调查处理;

一般情况待包装产品的放行由质量管理部门车间QA根据生产记录及QC检验报告单决定是否放行,有主要偏差或重要偏差的由管理者代表(质量受权人)决定是否放行。决定放行后由质量管理部门车间QA发放绿色合格标识,粘贴在物料标识卡的质量状态标识栏内。4.2.3中间产品和待包装产品的管理

(1)中间产品和待包装产品应在适宜的环境条件下贮存。

(2)任何中间产品和待包装产品应有物料标识卡,标识卡的内容应至少标明产品名称及代码、产品批号、数量或重量、生产工

序(必要时)、产品的质量状态(待验、合格、不合格、已取样)。4.2.4信息传递

信息传递发生的偏差主要是由于记录或标志不清或错误,接收未核对,产生记录、标志、实物不相符。口头传递也是发生信息传递错误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操作人员按规程操作、标志清楚、发放、接受认真复核与记录,避免口头传递是保证信息传递准确的关键。4.2.5 运输过程

物料的运输过程要保证包装容器的清洁和密封是保证物料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污染的重要条件。有特殊运输要求产品还应按其要求进行运输。4.3产品的合理储存

有足够的空间保证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的存放,醒目标志,避免污染和混淆。

产品的合理储存与物料合理储存基本相同。4.4控制放行

物料与成品的放行是关乎物料和产品质量最为关键的一环,对物料和成品放行人员的素质能力要求极高,实行管理者代表(质量受权人)制度是保证产品质量和保证产品质量安全与有效的手段。产品控制放行有固定的流程。产品放行流程图:

批生产记录等文件审核(生产车间初审通过)

N

生产部审核

N

↓Y

偏差、调查、处理

← 质量管理部QA审核 ←检验记录、检验报告单

↓Y

← 管理者代表(质量受权人)审批

N

↓Y 签发放行单

↓Y 产品出库放行

4.5 可追溯性

产品与物料一样应具有追溯性。对于产品来讲批号在可追溯性中发挥重要作用。

4.6 体外诊断试剂对物料的要求

4.6.1 应当明确物料的技术指标和质量标准要求,对物料的重要程度进行质量风险评估后实施分级管理,严格按照质量标准进行采购和验收,按照物料的质量标准制定入库验收准则。

4.6.2 建立供应商评估制度,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定期进行评估,保存评估结果和评价记录,签订供需合同或质量(技术)协议,确保物料的质量和稳定性。4.6.3 主要物料的采购资料应能够追溯,要求保存供应商的资质证明,合同或协议、发票、供方提供的产品质量证明、批进货检验报告或试样生产及检验报告。外购标准品和质控品应能证明来源和溯源性。

4.6.4 物料应当按照规定的使用期限储存,无规定期限的,储存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期满后应复验。应定期盘库,储存期内如存储条件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应及时复验。

4.6.5必须能够提供质控血清的来源,应当由企业或医疗机构测定病原微生物及明确定值范围;应当对其来源地、定值范围、灭活状态、数量、保存、使用状态等信息有明确记录,专人负责。外购的商品化质控物应有可追溯性。5 案例分析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假药有毒事件就是物料管理不规范造 成的。

2006年4月有病人注射了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06030501亮菌甲素注射液,出现了急性肾功能衰竭的不良反应,至2006年5月1日,出现相同症状的病人增加到11人,5月7日有4名有药品不良反应的患者死亡。

黑龙江省药监局对涉及批次药品进行检测,在处方配比里,有两种辅料用 量最大,一种是丙二醇,另一种是聚乙二醇四百。聚乙二醇四百在降解的产物有二甘醇,二甘醇能带来肾毒性的不良反应。经检测,注射液中二甘醇含量高于聚乙二醇四百的含量,怀疑可能用二甘醇替代了丙二醇,经红外检测确定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中含有大量的工业二甘醇,导致了这次事件。事件一共死亡13人,2人病情加重。

丙二醇市场价14500元,二甘醇市场价7000元,江苏泰兴商人王桂平挺而走险以二甘醇冒充丙二醇卖给了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

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在物料管理和质量控制管理中没有做到:(1)供应商评审确认;(2)检验中未进行鉴别试验,没有红外光谱仪,检测设备不全;(3)检验人员资质不全;(4)发现相对密度不合格,开具虚假检验报告单放行。

处理:吊销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药品生产许可证

吊销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所有药品生产批件(注册证)

吊销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药品GMP证书

7.gmp生产管理解读 篇七

资料显示,灵康药业成立于2003年,是一家集医药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创新型集团企业,已在肠外营养类、抗感染类以及消化系统类等领域拥有多个市场占有率位居前列的品种,并拥有多项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储备和在研产品。2014年公司实现收入5.76亿元,其中肠外营养药、抗感染药和消化系统药占比分别为37.70%、37.60%和15.84%。

公司主导产品涵盖肠外营养药、抗感染药和消化系统药三大领域。截至2015年1月末,公司共计取得了84个制剂品种共180个药品生产批准文件,产品种类丰富,其中50个品种被列入国家医保目录,13个品种被列入国家基药目录,有27个新药品种和117个仿制药品种在申请临床批件或生产批件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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