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中心办事指南

2024-08-25

交易中心办事指南(8篇)

1.交易中心办事指南 篇一

消防行政审批服务指南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等消防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申报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二)政府有关立项文件和其他须提供的资信证明。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三)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四)消防设计文件。(设计说明书、消防设计专篇、总图、给排水图、建施、水施、结施、电施、风施等)

(五)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单位(土建、消防工程施工、装修工程公司)资质证明文件及联系人

改建工程含建筑内部装修工程 申报材料

1、《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申报表》,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装修部位的建筑所有权(使用权)证等确权文件。

2、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施工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及联系人;消防工程施工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及联系人。

3、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主要包括设计说明书,装修消防设计图,墙体、顶棚、地面、隔断、吊顶等装修部位材料的应用说明。

4、消防设施设备设计图纸。新增、变更原消防设施的建筑内部装修工程,应有消防设施设计图纸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备注:以上资料请一次性准备齐后交由南昌县行政服务中心消防窗口。

办件流程:

1.受理出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受理凭证》2.交办图纸资料审核(集体会审/专家评审);3.拟定审核意见;4.技术复核;5.审批;6.制作《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审核不合格的按照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处罚/送达回执/建档)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验收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等消防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申报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三)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结果通知单,消防产品及防火材料清单(型式认可证书、3C认证书、检测报告),消防竣工调试报告及调试施工记录,消防联动调试记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报告、(四)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出厂合格证;

(五)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及联系人;

(六)自来水公司出具的《水压证明》(原件);建筑工程竣工图(盖竣工图章)。

(七)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改建工程含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验收。申报材料:

1、《建筑工程装修消防验收申报表》,原审核核准的全套图纸

2、审核意见书(原件),隐蔽工程记录、相关的技术检测报告(防雷、放静电)、消防产品合格证

3、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加盖施工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及联系人

4消防设施检测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及联系人;消防工程施工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及联系人。

备注:以上资料请一次性准备齐后交由南昌县行政服务中心消防窗口

办件流程: 1.受理出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验收受理凭证》2.交办组织消防验收(集体会审/专家评审);3.拟定验收意见;4.技术复核;5.审批;6.制作《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核意见书》(验收不合格的按照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处罚/送达回执/建档)

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公共聚集场所使用或开业前场所消防安全检查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申报材料:

(一)《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 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备案的法律文件复 印件;

(四)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与其他单位共 同使用同一建筑物的公众聚集场所,还应当提交与其他单位之间签订的消防安全管理协议复印件。

(五)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六)其他依法应当申报的材料。

对依法实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但没有进行验收备案抽查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办件流程:

1.受理.2.交办.3.现场检查,现场填写《消防监督检查记录》.4.审批.5.送达.6.建档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申报材料:

被抽查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备案凭证之日起5日内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

(二)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三)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四)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五)其他材料同《建筑消防设计》 改建工程含建筑内部装修工程 申报材料:

1、《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申报表》,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装修部位的建筑所有权(使用权)证等确权文件。

2、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施工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及联系人;消防工程施工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及联系人。

3、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主要包括设计说明书,装修消防设计图,墙体、顶棚、地面、隔断、吊顶等装修部位材料的应用说明。

4、消防设施设备设计图纸。新增、变更原消防设施的建筑内部装修工程,应有消防设施设计图纸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备注:以上资料请一次性准备齐后交由南昌县行政服务中心消防窗口。

办件流程:

1.网络备案.2.录入备案受理系统.3.对于被列入抽查的建设工程,工程建设单位或个人应于五日内提供设计资料及相关文件.4.收取备案抽查材料.5.20日内完成工程检查.6.制作《建设工程竣工消防监督抽查记录表》.7.对抽查合格大的建设工程,应将抽查材料归档。

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申报材料:

被抽查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备案凭证之日起5日内向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三)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四)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 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五)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六)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 等级证明文件;

(七)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改建工程含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验收。申报材料:

1、《建筑工程装修消防验收申报表》,原审核核准的全套图纸

2、审核意见书(原件),隐蔽工程记录、相关的技术检测报告(防雷、放静电)、消防产品合格证

3、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加盖施工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及联系人 4消防设施检测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及联系人;消防工程施工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及联系人。

备注:以上资料请一次性准备齐后交由南昌县行政服务中心消防窗口。

办件流程:

1、网络备案.2.录入备案受理系统.3.对于被列入抽查的建 设工程,工程建设单位或个人应于五日内提供设计资料及相关文件.4.收取备案抽查材料.5.20日内完成工程检查.6.制作《建设工程竣工消防监督抽查记录表》.7.对抽查合格大的建设工程,应将抽查材料归档。

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2.交易中心办事指南 篇二

自20 世纪90 年代以来, 全国各地自下而上纷纷建立了政务服务中心, 组织政府部门集中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 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高行政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赢得了社会各界广泛认可。据统计, 我国已建立各级各类综合性政务服务大厅40 451 家, 其中省市级政务服务中心377 家、区县级政务服务中心2 740 家、乡镇 ( 街道) 便民服务中心37 334 家, 其服务功能从最初单纯的投资项目审批逐步扩展到便民服务、政务公开、热线电话、电子政务、公共资源交易、行政投诉等直接面向社会公众且内在联系紧密的政务服务领域, 成为集行政权力运行、政务公开、便民服务、法制监督、效能监察、政民互动等于一体的综合性政务服务平台, 有效地推动了服务型政府建设。2012 年, 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指出, 服务中心是实施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重要平台, 各地要因地制宜规范和发展各级各类服务中心。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健全政务中心和网上办事大厅, 集中办理行政审批, 实行一个部门一个窗口对外, 一级地方政府“一站式”服务, 减少环节, 提高效率, 等等。这些政策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加快建设步伐、发挥更大作用提供了重大机遇和发展空间。

为顺应改革发展需求, 规范和指导政务服务中心有序开展工作,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分别于2010 年和2011 年下达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 确定由新泰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国家行政学院电子政务研究中心、山东省质监局、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北京市西城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福建省龙岩政务服务中心、安徽省广德县政务服务中心等单位共同承担《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工作指南》《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规范》两大系列6 项国家标准起草制定任务;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现代服务标准化发展研究中心与江苏省镇江市行政服务中心共同承担《政务服务中心网上服务规范》国家标准起草制定任务, 标准性质为“推荐”, 由全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

标准起草过程

标准编制计划下达后, 承担单位密切协作, 分别成立了标准编制领导小组和编写小组, 确定了标准起草成员, 制定了总体工作思路, 明确了各自职责和各阶段的任务分工。编制组根据标准编写大纲框架, 先后分头到上海、泉州、宁波、深圳、珠海、漳州、成都、贵州等地政务服务中心进行实地考察, 充分掌握各地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运行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广泛征求对标准制订工作的意见建议, 对其共性特点进行了认真归纳、总结和提炼, 同时广泛收集国内外相关技术资料, 最大限度掌握第一手资料。在广泛调研基础上, 编制组对掌握的材料进行了整理分析, 参照GB/T 24421.4-2009《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等国家标准, 并按照《行政许可法》有关原则和要求, 编写形成了标准初稿。之后, 编制组通过现场座谈和信函两种方式, 分别对标准内容面向全国各地征求意见, 根据征求的意见建议对标准作了进一步修订后, 于2013年4月28日在北京召开国家标准审查会议, 决定通过审查并对标准内容提出了部分修改建议。按照与会专家的审查意见和建议, 标准编制组对相关标准内容再一次进行了精心修改, 形成了报批稿。上报过程中, 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举措, 在严格行政许可设定, 进一步简政放权, 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编制组按照上级文件精神重新调整充实标准内容, 力求符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和趋势。2014年8月24日, 召开专家研讨会对标准内容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讨和修改, 并再次公开征求意见, 修改完善后上报审查。2014年9月26日, 7项国家标准顺利通过了专家审查, 并于2015年完成报批程序, 正式对外发布。

标准的基本结构及内容

《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工作指南》《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规范》两大系列6项国家标准和《政务服务中心网上服务规范》国家标准的基本内容如下:

1. 《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工作指南》系列标准

该系列标准主要是解决各地政务服务中心如何推进行政服务标准化建设的问题, 对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工作如何开展, 标准体系、分体系、子体系如何搭建, 各体系标准如何建立, 标准体系和相关标准如何实施、如何评价和持续改进等进行了详细规范, 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开展标准化工作提供了可参照的工作思路、方法、程序。主要包括“基本要求”、“标准体系”两项标准。

(1) 《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工作指南》第1 部分“基本要求”

本部分主要对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工作的基本原则、主要任务、机构和人员以及标准体系的建立、标准的制定、实施、评价与持续改进等作出相应规定, 指导各地政务服务中心有序开展标准化工作。

本部分共分为10 章, 主要内容如下:

第1 章“范围”, 界定了本部分标准的主要内容和适用领域;

第2 章“规范性引用文件”, 主要列出了本部分标准主要参考和引用的GB/T 24421 等国家标准清单;

第3 章“术语和定义”, 对政务服务中心和服务对象这两条最基本的术语进行定义, 并对术语和定义的适用范围作了明确界定;

第4 章“标准化工作基本原则”, 从“依法依规、科学严谨, 总体规划、有效实施, 突出特色、注重实效, 广泛参与、持续完善”4个方面提出了政务服务中心开展标准化工作的基本原则;

第5 章“标准化主要任务”, 从5个方面明确了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工作的主要任务;

第6 章“标准化机构和人员”, 主要明确了开展标准化工作在标准化机构设置和配备工作人员方面的要求, 为政务服务中心顺利实施服务标准化提供基础保障;

第7 章“标准体系的建立”, 提出了标准体系建立的基本要求, 指出标准体系应围绕实现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方针和目标建立, 做到目标明确、特色突出、满足需求;

第8 章“标准的制定”, 规定了政务服务中心的标准起草、征求意见、标准审查、标准批准与发布应遵循的基本要求, 重点强调标准的制定应以服务对象为导向, 具有针对性和适用性;

第9 章“标准的实施”, 规定了标准实施的具体要求, 强调标准应根据其内容和适用对象等因素, 做好实施前的准备工作, 实施中的推进和有效监控以及对未达到预期实施效果的标准, 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等;

第10 章“评价与持续改进”, 规定了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工作评价和持续改进的原则和方式, 强调开展标准化工作应建立持续改进长效机制, 以求不断改进标准化的内容和成效。

(2) 《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工作指南》第2 部分“标准体系”

本部分主要是对标准体系的总体结构、通用基础、服务提供、管理工作和岗位工作四大标准分体系的构成及要求等作出规定, 指出各地政务服务中心可直接对体系进行相应删减或增加来完成体系搭建, 为服务中心标准体系搭建和标准制定提供了一个可供借鉴的模板。

本部分共分为8 章, 主要内容如下:

第1 章“范围”, 界定了本部分标准的主要内容和适用领域。

第2 章“规范性引用文件”, 列出了本部分标准主要参考和引用的GB/T24421 等国家标准清单。

第3 章“术语和定义”, 对服务提供标准、进驻部门、事项、窗口和管理机构这五条术语进行定义, 并对术语和定义的适用范围作了明确界定。

第4 章“标准体系的组成”, 对政务服务中心标准体系总体框架结构进行了阐述, 指出政务服务中心标准体系是在服务中心的目标任务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等文件精神指导下, 以通用基础标准分体系为基础, 以服务提供标准分体系为核心, 以管理标准分体系和岗位工作标准分体系为支撑和保障的有机整体。

第5 章“通用基础标准分体系”, 对该分体系标准的制订范围、要求以及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形式进行了规范。

第6 章“服务提供标准分体系”, 重点围绕行政服务提供的全过程, 对政务服务提供的质量要求以及服务提供的方法和程序进行了规范。该分体系主要由服务规范和服务提供规程两个子体系组成。其中, 服务规范子体系主要从服务提供结果应满足的功能性、经济性、规范性、时间性、文明性、方便性、舒适性、安全性等特性方面要求, 对政务服务中心通用、管理机构和窗口3 个层面需要收集、制定的标准进行明确。服务提供规程子体系围绕服务提供过程中所用方法和程序, 明确了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服务提供规程和窗口服务提供规程的建设内容, 为优质高效服务奠定坚实基础。

第7 章“管理标准分体系”, 围绕保障服务提供标准的有效实施, 从政务服务中心通用、管理机构和窗口3 个方面, 对人力资源管理、设施设备管理、能源与环境管理、信息管理、财务管理、安全与应急管理、监督与考核、评价与改进8 个标准子体系需要收集、制定的标准进行明确。

第8 章“岗位工作标准分体系”, 主要围绕服务标准化工作的贯彻落实, 对服务中心管理机构和窗口应收集和制订的岗位工作标准的范围、内容及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

2.《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规范》系列标准

该系列标准主要是解决各地政务服务中心如何进行内部管理和外部服务的问题, 涵盖了政务服务中心建立、运行、服务提供、服务监督、考核评价等各环节的工作内容, 对政务服务中心如何建立, 应具备什么样的基础设施条件, 应进驻什么样的部门、事项和人员, 应提供什么样的服务, 应如何对中心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评价等进行全面规范, 为各地政务服务中心的建立、运行和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指导和借鉴。主要包括“基本要求”、 “进驻要求”、 “窗口服务提供要求”、 “窗口效能评价要求”4 项标准。

(1) 《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规范》第1 部分“基本要求”

本部分主要是对服务中心的服务组织、设施设备、运行管理、监督与评价等方面进行规范, 对服务中心建立与运行应达到的软、硬件要求进行统一规定。

本部分共分为7章, 主要内容如下:

第1 章“范围”, 界定了标准的主要内容和适用领域;

第2 章“规范性引用文件”, 列出了标准主要参考和引用的GB 2894 等国家标准清单。

第3 章“术语和定义”, 对政务服务中心、进驻部门、事项、窗口、管理机构5 条术语进行定义, 对术语和定义的适用范围作了明确界定。

第4 章“服务组织”, 从机构设置、人员配置两方面对服务组织构成作出了明确规定。

第5 章“服务设施设备”, 对服务场所的选址、建筑设计、功能分区、窗口布局、服务设备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第6 章“运行管理”, 从服务中心的部门、事项和窗口人员进驻, 窗口服务及人员管理, 财务管理, 档案管理, 安全管理等服务保障、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规定了满足运行管理要求的必备条件。

第7 章“监督与评价”, 对监督与评价的形式、方法、结果运用等提出了要求。

(2) 《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规范》第2 部分“进驻要求”

本部分主要是对服务中心进驻部门、事项和人员的范围、程序和管理等进行规范, 力求体现各地服务中心建设和发展的普遍规律和现实需求。

本部分共分为6 章, 含两个资料性附录。主要内容如下:

第1 章“范围”, 界定了本部分标准的主要内容和适用领域。

第2 章“规范性引用文件”, 列出了标准主要参考和引用的国家标准清单。

第3 章 “术语和定义”, 对部门进驻、事项进驻、窗口人员进驻这3 条术语进行定义, 并对术语和定义的适用范围作了明确界定。

第4 章“部门进驻要求”, 对部门进驻的范围、程序和管理要求进行规范, 明确了哪类部门可以进驻, 按照什么样的程序进驻, 并从办公条件提供、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和动态调整等方面明确了进驻以后的管理要求。

第5 章“事项进驻要求”, 与第4章内容相互呼应, 对事项进驻的范围、程序和管理要求进行规范, 明确了事项进驻的类别、方式和程序, 并从督促进驻部门梳理办理流程、压缩时限、精简材料、规范收费、专用设备同步进驻、动态调整和委托受理事项的管理等方面明确了事项进驻以后的管理要求。

第6 章“窗口人员进驻要求”, 一是从一般窗口人员和窗口负责人角度, 对窗口人员应具备的任职素质和执业技术要求进行规范;二是对窗口人员进驻的选派程序进行规范;三是对窗口人员进驻后的日常管理、培训、考核等方面进行规范。“附录”部分, 编写了《授权委托书》和《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人员登记备案表》两个资料性附录, 帮助标准使用者尽快掌握条款内容。

(3) 《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规范》第3 部分“窗口服务提供要求”

本部分主要对窗口服务提供过程中的基本要求、服务程序及其他要求进行规范, 确保窗口服务遵照相应标准要求来实施, 取得最佳服务效果。

本部分共分为7 章, 含3 个资料性附录, 主要内容如下:

第1 章“范围”, 界定了本部分标准的主要内容和适用领域。

第2 章“规范性引用文件”, 列出了标准主要参考和引用的国家标准清单。

第3 章“基本要求”, 从规范运行、信息公开、文明礼仪、提供方式等方面对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服务提出基本要求。

第4 章“服务程序”, 对窗口服务提供过程中的各个程序环节进行了明确和界定, 并对各环节应达到的质量要求进行了详尽规定。

第5 章“服务礼仪”, 从仪容仪表、、行为举止、服务语言、沟通技巧等方面对窗口服务礼仪作出了规范要求。

第6 章“信息公开”, 对服务提供过程中应向服务对象公开和告知的服务信息等内容以及公开方式进行了规定。

第7 章“监督与评价”, 就如何应对窗口服务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和应用满意度评价情况作出了明确规定。

“附录”部分, 编写了《受理通知书》、《补正材料通知书》和《服务告知单》3个资料性附录, 帮助标准使用者尽快掌握条款内容。

(4) 《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规范》第4 部分“窗口服务评价要求”

本部分主要是对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服务评价的原则、机构及人员、指标、依据、程序、改进提高等进行规范, 指导各地政务服务中心科学有效地开展窗口服务评价工作。

本部分共分为8章, 主要内容如下:

第1 章“范围”, 界定了本部分标准的主要内容和适用领域。

第2 章“规范性引用文件”, 列出了标准主要参考和引用的GB/T 24421.4等国家标准清单。

第3 章“术语和定义”, 对窗口服务评价、事项进驻落实率、窗口授权执行率、办理提速率、现场办结率、联办率、网上受理率、窗口服务满意率、异常办理、有效投诉、投诉率、投诉处理满意率等12 条术语进行定义, 并对术语和定义的适用范围作了明确界定。

第4 章“评价原则”, 明确提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效能评价工作应遵循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合法合理、实效性这4 项基本原则。

第5 章“评价机构及人员”, 对服务中心承担窗口效能评价的内设机构以及工作人员应具备的主要条件和工作职责进行了规范。

第6 章“评价指标”, 对窗口服务评价的关键指标即办事效率、服务对象评价满意率、异常办理、投诉处理等方面指标的构成、范围、权重分配等进行量化规范, 力求窗口服务评价指标分类更加丰富、科学、清晰、实用, 对工作指导性更强。

第7 章“评价程序”, 对评价方案制定、评价材料的获取方式、材料内容、样本选择进行了规范, 明确提出按照“资料分析、定量打分、定性考评、形成报告”程序实施评价, 目的是保证步骤严谨和结果客观公正, 便于形成科学的窗口服务评价建议和决定。

第8 章“改进提高”, 从改进要求和全面提高两个方面, 对窗口服务评价如何科学运用评价结果, 不断改进窗口服务质量提出明确要求。

3.《政务服务中心网上服务规范》

该标准主要是解决各地政务服务中心如何进行网上服务的问题。一方面, 本标准从政务服务中心网上服务的基本原则、服务内容、服务提供要求、服务保障和评价改进等方面提出具体的规范性要求, 并结合当前政务服务中心网上大厅的现状, 尽量使相关要求具有可操作性, 为政务服务中心提供规范化的网上服务, 促进政务服务中心加强自身建设提供依据;另一方面, 本标准提倡数据标准化, 无论对于横向的政府同级各个部门, 还是纵向的省、市、县、乡, 都提倡数据内部兼容流传, 因此标准的制定与实施将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统筹管理和监督检查提供平台基础, 有利于管理机构依据本标准的相关规定进行监管与引导。本标准主要包括“服务提供”、“服务保障”、“服务评价与改进”等内容。

在“服务提供”部分, 主要规定了政务服务中心网上服务提供的基本内容和具体要求, 包括总则、信息公开服务、网上办理服务和民意互动服务四方面。针对三大类服务内容规定了每项服务内容应至少包括的基本服务内容, 明确了服务办理时限和提供服务的渠道要求。

在“服务保障”部分, 主要规定了信息及系统安全、数据记录管理、提醒警示、多渠道交互、CA数字认证、电子化证照、场景式服务、服务特殊人群, 政务服务中心网上大厅宜具备的八项重点核心功能。

在“服务评价与改进”部分, 主要规定了政务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可采用自我评价、第三方评价、用户评价、管理机构评级监督机关评价或多方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并应按照评价结果进行持续改进。

标准的实施展望

1. 标准的发布实施将有效指导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运行

政务服务中心是自下而上进行的改革, 是地方政府自身的革命, 目前各地服务中心建设模式不一、运行方式不一、服务标准不一, 在运行和管理中都在摸着石头过河, 组织结构、人员构成相对复杂, 还没有强有力的体制支撑和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 缺乏统一的管理规范。7 项国家标准发布后, 将对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发展、功能设置、服务提供、监督评议和标准化管理进行系统指导和规范, 有助于全国各地更加合理、更加全面、更加规范地开展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作。

2. 标准的发布实施将有助于简政放权工作的稳步实施

党的十八大以来, 党中央、国务院把实施简政放权、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戏和当头炮, 坚持“放、管、服”三管齐下, 一方面推进简政放权, 大幅取消下放审批权力;另一方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优化服务供给。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作为综合性政务服务平台已成为各项改革举措落地实施, 检验简政放权改革成效, 落实改革红利的最佳实践验证平台。通过标准化手段对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运行进行规范提升, 将对固化简政放权改革成果、规范行政服务行为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 标准的发布实施将为政府管理提供一种新的路径选择

标准化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 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技术支撑。2015 年国务院第一次常务会议提出了进一步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程序, 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推行政务服务“一口受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和“网上办理”等要求, 这些要求契合了标准化精简统一、协调优化、便于公开等特点, 为推行标准化建设提供了政策支撑。《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工作指南》《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规范》两大系列以及《政务服务中心网上服务规范》7 项国家标准的出台, 对于在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 运用标准化手段推动政务服务的规范化、系统化、透明化和常态化, 建设服务政府、效能政府、法制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 让企业和群众享受到更加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 具有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

标准实施与推广建议

关于标准发布后的实施与推广工作, 提出以下建议:

(1) 《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工作指南》《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规范》两大系列和《政务服务中心网上服务规范》7 项标准, 是站在宏观角度对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运行管理总结出的普遍性、框架性要求, 相对于具体的政务服务中心来说, 这些标准只是一个笼统的规定, 需要各地中心在实际贯彻执行中进行细化和充实。

(2) 随着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的持续深入推进, 在国家政策层面必将对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运行提出更多、更新、更细的要求, 需要各地中心结合简政放权的有关精神对标准内容进行不断完善提升。

3.交易中心办事指南 篇三

“废水提银这个项目适合我们投资吗?”

“隐茶杯这个项目是真实的吗?”

… …

编辑在线每天接到的电话中,平均每十个里面大概有八个是咨询和项目有关的问题。超量的电话和办刊常识告诉我们,《创富》要创出品牌,必须先服务好读者。

一个有关“怎么给读者提供一个好项目”的研究课题在《创富》杂志的发展中应运而生了。

2006年11月1日,酝酿、论证半年之久的“《创富指南》杂志创业培训服务中心”正式挂牌成立。该中心的成立,其目的和意义是把“帮助无业者创业,指导创业者致富”的办刊宗旨进一步细化、补充和扩展,把服务好读者的社会责任实实在在地承担起来。

也许有读者会问,该中心真能切实帮助广大读者创业吗?它的运做模式又是怎么样的?

这个问题问得好。《创富》历经两年半的发展,其信息资源和智慧资源已相当强大,项目更是包罗万象,几乎无奇不有,而且都是根据我们的读者层量身搜集和整理的。另一方面,《创富》有着相当一批忠实读者,他们期望能在《创富》杂志上找到适合自己的能改变自己命运的投资项目。然而,商业社会瞬息万变,商场更是泥潭遍布,很多项目的操作者经不起利益的诱惑,钻信息不通的空子,纷纷干起坑蒙拐骗的商业诈骗行当来,众多的投资者因此血本无归,有的几乎是倾家荡产。由于虚假信息的泛滥,广大的投资者出于本能的自卫敏感,对投资赚钱的项目开始持怀疑态度,他们希望项目有一个可靠的投资背景,于是,广大的读者把这个希望寄托在刊登信息的杂志社——“《创富指南》杂志创业培训服务中心”适时而生,供和求在这里点对点完美结合。“《创富指南》杂志创业培训服务中心”的运做模式主要是提供经杂志社考证过的比较适合普通老百姓的投资项目,包括技术培训,设备代理,产品经销,加盟合作等。

先贤阿基米德说,给我一根杠杆,我就可以撬动地球。今天,这句话我是不是可以这么演绎,给我一个项目平台,我就可以撬动金山银矿!

对于创业者来说,难的不是人力,难的不是物力,难的是有一个好的项目。

好的项目应该是由好的项目平台提供,“《创富指南》杂志创业培训服务中心”就是一个好的项目平台,为什么这么说?

一个好的项目平台应该是厚实可靠的,有根有底的。“《创富指南》杂志创业培训服务中心”的根底就是《创富指南》杂志,它有着强大的媒体资源、智慧资源和社会资源,它是一个政府认可和支持的实实在在的文化实业单位。

一个好的项目平台提供的项目应该是切实可操作的。“《创富指南》杂志创业培训服务中心”提供的项目都是经杂志社智囊集团论证通过的,是投资几千、几万块钱就可以开工干的,是为《创富》的读者量身订做的。

一个好的项目平台给创业者的帮助应该是可持续的。如果你投资的项目遇到了发展颈瓶,“《创富指南》杂志创业培训服务中心”会给你帮助和支持,如果你投资的某个项目在发展中被市场淘汰了,中心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再追加你一个后续的投资项目。

所以,如果您正在找项目,请到我们的“创富家园”来;如果您有什么创业方面的困惑,请致电“《创富指南》杂志创业培训服务中心”,电话027-87262781。

可以想象,一个有几千或者几万元的投资者,一个切实可操作的好项目,一个为经营提供智力支持的专业机构,这三者一经结合,是一个什么概念?

4.白箬铺镇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指南 篇四

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报审批

1、办理程序:

户主向社区居委会申请→入户调查(居委会)→一榜公示→审查复核(乡镇)→二榜公示→审批、备案→三榜公示→认证发放

2、所需资料:

①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及家庭收入证明;

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

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报审批

1、办理程序:

户主向村委会申报→入户调查(村委会)→村民主评议小组初审→一榜公示→审查复核(乡镇)→二榜公示→报县民政局审批→三榜公示→发放

2、所需资料:

①户主向村委会提出的书面申请书;

②家庭收入证明及户口薄、身份证等其他相关资料、证明;

③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

三、家电下乡产品补贴

1、补贴范围:

彩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和手机等国家规定的品种。

2、申领补贴时间定为每周一、三、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3、申领补贴所需资料:

购买产品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明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或公安户籍部门出具的证明)、户口薄原件、补贴类家电产品专用标识卡、购买人信用社存折及管理部门需要的其他材料。

四、新农村合作医疗补偿程序

1、补偿兑付时间定于每周一、三、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请补偿所需材料

①《合作医疗管理卡》或当年缴费收据

②定点医疗机构的正规住院发票

③疾病诊断证明书

④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

⑤住院费用总清单

⑥就诊病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3、住院分娩定额补偿除需提交第二点6项材料外,另需提交《生育证》和《出生医学证明》的复印件。

4、意外伤害补偿除需提交第二点6项材料外,另需填写《意外伤害调查表》,由户口所在村(居)委会证明材料,镇合管办调查核实,报县合管办审查批准,方可兑付。

五、农村个人建房用地申报审批

1、基本流程:

由户主向村(居)委会提出申请报告(须本组户主签名)→在村(居)委会领取并如实填写农村个人建房用地申报表和个人建房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所在村民组长签署意见,备齐材料交村(居)委会→由村委会负责与镇规划办联系办证→镇规划办联系县规划、国土等部门联合踏勘→报国土所审核、批示→报县规划局审核、批示→镇规划办将资料和规划证副本交国土所办理农村个人建房用地许可证→由国土所上户核实发证→户主凭个人建房用地许可证申请规划证正本、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产权证。

2、建房户所需提交材料:

①个人建房申请报告(须所在村民组户主签字同意);

②建房户主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③如实填写好的农村个人建房用地申报表和个人建房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六、计划生育各项证明

★申领一孩《生育证》

1、申领流程

育龄对象到村(居)委会领取并填写好一孩《生育证》申请表→村(居)委会签字盖章→镇计生办审核办理→发证

2、所需材料

①育龄对象双方结婚证;

②育龄对象双方身份证、户口本;

③女方寸照2张; ④申请表必须由村妇女主任签字,村委会盖章。申请表必须有女方原户籍地乡镇计生办签署意见盖章。

★再《生育证》

1、申领流程

育龄对象到村(居)委会领取并填写好再《生育证》申请表→村(居)委会签字盖章→镇计生办审核→报县计生局审批办理→发证

2、所需材料

①夫妻双方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包括第一孩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②夫妻双方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女方近期有效的孕检证明;

④夫妻双方近期寸照各2张

⑤申请表必须由村妇女主任签字,村委会盖章。申请表必须有女方原户籍地乡镇计生办签署意见盖章。

5.交易中心办事指南 篇五

建设项目选址许可(建筑类)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建设项目选址许可(限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

2、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3、办理窗口:各区政务服务中心规划分局窗口

4、承诺时限: 4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6、窗口电话: 84524311(锦江)、86927098(青羊)、87705148(金牛)、85066609(武侯)、84312598(成华)

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建设项目选址许可》要求准备的相关材料向区政务服务中心规划分局窗口提出申请。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请材料,对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的予以受理,填写并发出《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建回执》,并于当日将有关材料转项目管理经办人。对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符合规划要求的,依法作出同意选址的书面决定;经审查不同意的,予以书面回复。

四、申请材料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1份(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

2、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证明文件1份。3、1:500(或1:1000)地形图1份,用蓝笔标注拟建用地范围示意图,并由供地单位或自有用地单位加盖公章。

4、其它需要说明的文件、图纸等。

五、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取得的审批文件

1、经审核同意的,分局窗口核发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章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份;

2、经审核不同意的,分局窗口核发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规划管理函复意见书1份。

六、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注意事项:

1、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应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2、建设单位可选择《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与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并发放,但必备文件依据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环节收取;如单独申请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则在下阶段办理时限相应扣除4个工作日。

3、凡申请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带原件现场核实,复印件上应注明“此件与原件无误”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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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指南

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筑类)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2、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

4、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6、窗口电话: 84524311(锦江)、86927098(青羊)、87705148(金牛)、85066609

(武侯)、84312598(成华)

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三十八条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各区政务服务中心规划分局窗口提出申请。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请材料,对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的予以受理,填写并发出《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建回执》,并于当日将有关材料转项目管理经办人。对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符合规划要求的,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经审批不同意的,予以书面回复。

四、申请材料

1、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类)申请表1份(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

2、测绘单位出具的用地界址测绘成果1套。

3、计划批准文件(限政府投资项目)1份。

4、土地权属文件(复印件)1份。

5、用地红线图(1:500或1:1000)5份。

6、涉及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设项目须提供:(1)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5份;(2)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5份;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

7、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五、前置条件

除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如公厕、社区用房、派办、幼儿园、停车场、农贸市场等)及政府拍卖土地外,建设用地面积未达到1500平方米的,不得单独开发建设。

六、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取得的审批文件

1、经审核同意的,核发及领取以下批准文件:

(1)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含原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划拨方式取得的新、改、扩建筑项目),核发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规划条件1份、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章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份、盖有“成都市规划

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用地红线4份。

(2)原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的新、改、扩建筑项目,先核发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规划条件1份。建设单位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重新签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持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到规划窗口领取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章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份、盖有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用地红线图4份。

(3)用于招拍挂的,向市土地拍卖中心核发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规划条件1份。建设单位通过招、拍、挂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更名后的用地界址测绘成果1套、用地红线图5份,到规划分局窗口领取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章”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份、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用地红线图4份。

2、经审核不同意的,核发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规划管理函复意见书》1份。

七、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注意事项。

1、建设单位取得规划条件后,可进行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咨询。

2、建设单位应依据规划条件和用地红线图进行方案设计,设计方案内容的真实性及准确性由建设单位负责。

3、建设单位取得用地界址测绘成果和用地红线图的服务步骤:

(1)建设单位在报建前凭规划信息技术中心提供的地块控规图到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国土地籍测量;

(2)建设单位凭国土地籍测量资料委托测绘单位进行用地界址测绘,取得正式用地界址测绘成果;

(3)建设单位持正式用地界址测绘成果到成都市规划信息技术中心办理用地红线图(1:500或1:1000)。

4、凡招拍挂用地,建设单位在报建前持国土出让合同、招拍挂相关文件到勘测单位取得正式勘测放线成果;建设单位持正式勘测放线成果到成都市规划信息中心办理用地红线图(1:500或1:1000)。

5、改建、扩建、拼建项目用地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权利人的,应征得所有权利人同意。

6、凡已(在)建的建设项目需补办规划手续的,应先到测绘单位实测竣工图。并按有关规定处罚后,再分别按“一书两证”程序办理。

7、加、更名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持成都市土地管理部门的土地批文及相关文件重新申请“一书两证”的相关手续,报建时应退还原已取得所有审批的文件及图纸。因遗失等原因无法全部退还时,应登报声明(15日)。

8、凡申请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带原件现场核实,复印件上应注明“此件与原件无误”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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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指南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建筑类)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2、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3、办理窗口:各区政务服务中心规划分局窗口

4、承诺时限:9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6、窗口电话: 84524311(锦江)、86927098(青羊)、87705148(金牛)、85066609(武

侯)、84312598(成华)

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区政务服务中心规划分局窗口提出申请。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请材料,对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的予以受理,填写并发出《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建回执》,并于当日将有关材料转项目管理经办人。对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符合规划条件、《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依法作出予以同意的书面决定;经审核需要修改的,予以书面回复。

四、申请材料

1、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送审单1份(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

2、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1:500或1:1000)4份。

3、建设工程设计方案2套(含平、立、剖面图)。

4、日照分析综合计算图(1:500)2份。

5、规划条件中要求报送效果图,方案中应含A3幅面效果图。

6、其它需要说明的文件、图纸等。

7、除上述纸质文档外,需同时提供经审查合格的电子文件1套。(电子文件要求《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电子图形数据格式》)

五、申办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取得的审批文件

1、经审核同意的,核发以下资料:

(1)盖有“本图仅用于坐标放线”蓝条章和技术管理专用章的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1份;

(2)《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建设项目坐标放线通知单》1份。

2、经审核不同意的,核发以下资料:

(1)退回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3份,建设工程设计方案1套;

(2)核发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表》1份。

六、申办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注意事项

1、坐标放线不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不再办理下步规划手续。

2、建设单位对建筑项目指标核算结果有异议时,可由承办处室受理再次核查申请。

3、对于建筑项目指标核算工作中发现的弄虚作假等行为,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城乡规划信用管理规定》记入警示信息。

4、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符合《成都市建设工程方案设计总平面图编制规定》,且送审的图纸需加盖设计单位的出图章和注册建筑师章。

5、凡申请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带原件现场核实,复印件上应注明“此件与原件无误”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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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指南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筑类)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2、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3、办理窗口:各区政务服务中心规划分局窗口

4、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6、窗口电话: 84524311(锦江)、86927098(青羊)、87705148(金牛)、85066609(武侯)、84312598(成华)

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区政务服务中心规划分局窗口提出申请。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请材料,对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的予以受理,填写并发出《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建回执》,并于当日将有关材料转项目管理经办人。对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同意的,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经审查不同意的,予以书面回复。

四、申请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

2、土地权属文件(复印件)1份。

3、测绘单位出具的坐标放线测绘成果1套。

4、其它需要说明的文件、图纸等。

五、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取得的审批文件

1、经审核同意的,核发下列批准文件:

(1)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章”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份。(2)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骑缝章)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1份。

2、经审核不同意的,核发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规划管理函复意见书》1份。

六、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注意事项

凡申请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带原件现场核实,复印件上应注明“此件与原件无误”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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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指南

建设工程规划核实、验收(建筑类)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建设工程规划核实、验收

2、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建设管理委员会窗口

4、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及依据:按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成都市建设项目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一站式收取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代收。

6、窗口电话: 86917526(传真)、86917530(1)、86924844

7、投诉电话: 86924837、86921930

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四十五条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务中心建设管理委员会窗口提出申请。

第二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请材料,对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的予以受理,并予当日将有关材料转市规划局窗口。对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第三步:市规划局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项目建设符合规划许可要求的,公示、公证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不符合规划许可要求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意见书》,建设单位按《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意见书》实施整改后重新申请《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第四步:市规划局窗口将有关材料转市建设管理委员会窗口,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或《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意见书》。建设单位按《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意见书》实施整改后重新申请《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四、申请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

2、房屋竣工验收测绘图及建筑工程规划测绘成果报告书。

3、房产测绘成果报告。

4、城建档案竣工资料审核意见。

五、取得的文件

1、经审核同意的,核发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章的《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

格证》1份。

2、经审核不同意的,核发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意见书》1份。

六、申办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注意事项

1、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完成许可要求的内容的。

2、已完成规划许可证要求的所有配套项目。

3、违法建设已处理完毕。

4、凡申请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带原件现场核实,复印件上应注明“此件与原件无误”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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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指南

房地产开发项目临时售楼处规划审查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房地产开发项目临时售楼处规划审查

2、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3、办理窗口:各区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分局窗口

4、承诺时限:当场办结

5、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6、窗口电话: 84524311(锦江)、86927098(青羊)、87705148(金牛)、85066609(武侯)、84312598(成华)

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必备材料,对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第三步:经审查符合临时售楼部标准的,依法作出准予建设的决定;经审查不符合临时售楼处标准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四、申请材料

1、建设临时售楼处的申请1份(窗口索取)。

2、临时售楼处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2份。

3、已批准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1份(复印件)。

4、已批准的建设项目用地红线图1份(复印件)。

5、其它需要说明的文件、图纸。

五、前置条件

临时售楼处的位置在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用地红线以内。

六、取得的审批文件

经审查同意的,核发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和“同意该临时售楼处的方案总平面图(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如城市建设需要或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自行无条件拆除”蓝条章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图1份。

七、申办房地产开发项目临时售楼处规划许可注意事项

凡申请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带原件现场核实,复印件上应注明“此件与原件无误”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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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指南

建设项目选址规划许可(市政类)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建设项目选址规划许可(市政类)

2、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

4、承诺时限:4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6、窗口电话: 86917526、86917530(1)、86924843(4)

7、投诉电话:86924837、86921930

二、法定依据

《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完整、正确的申请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必备材料是否齐备,若申请人提交资料齐备,则将资料移交项目管理经办人继续办理;若材料不齐,则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符合规划要求的,依法作出同意选址的书面决定;经审查不同意的,予以书面回复。

四、申请材料

1、市政工程申请报告1份;

2、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证明文件1份; 3、1:500或1:1000带状地形图(含规划控制线及相关坐标等信息)2份,其中一份标注拟建范围;

4、其它需说明的文件、图纸。

五、取得的审批文件

1、经审核同意的,核发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章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配套选址红线图各1份;

2、经审核不同意的,出具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规划管理函复意见书》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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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指南

办理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市政类)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办理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市政类)

2、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

4、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6、窗口电话: 86917526、86917530(1)、86924843(4)

7、投诉电话:86924837、86921930

二、法定依据

《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三十八条。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完整、正确的申请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必备材料是否齐备,若申请人提交资料齐备,则将资料移交市政处经办人继续办理;若材料不齐,则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符合规划要求的,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经审查不同意的,予以书面回复。

四、申请材料

1、市政工程规划申请表及报告各1份;

2、建设项目批准文件(限政府投资类项目)1份;

3、国土部门出具的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1份; 4、1:500或1:1000地形图(含规划控制线及相关坐标、现状地下管线等信息)2份,其中1份标注拟建范围;

5、测绘单位出具的用地面积测量计算成果资料1份(仅限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项目);

6、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骑缝章的建施总平图复印件1份或国土证、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各1份(仅限开设机动车进出口通道项目,因变换开口位置而改变现有环境的,还需提供相关利害关系人书面同意的材料1份,对环境影响较大的开口项目需公示后办理);

7、其它需说明的图纸、文件。

五、取得的审批文件

1、经审核同意的,核发以下批准文件:

(1)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章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配套用地红线图各1份;

(2)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市政工程规划条件通知书》及配套规划用地红线图各1份。

2、经审核不同意的,出具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规划管理函复意见书》1份。

六、备注

建设单位或个人取得规划条件后,可进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咨询。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网址为:http// 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网址为:http//

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指南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市政类)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市政工程类)

2、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

4、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6、窗口电话: 86917526、86917530(1)、86924843(4)

7、投诉电话:86924837、86921930

二、法定依据

《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完整、正确的申请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必备材料是否齐备,若申请人提交资料齐备,则将资料移交项目管理经办人继续办理;若材料不齐,则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符合规划要求的,依法作出同意方案或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经审查不同意的,予以书面回复。

四、申请材料

1、市政工程规划申请表及报告各1份;

2、国土部门出具的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1份;

3、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项目主体工程和配套市政管线的综合设计方案)3套。方案包括平、纵、横断面图或局部大样图;

4、市规划局核发的规划条件(文本、图纸)复印件1份;

5、规划条件中明确要求报送和其它需要说明的文件、图纸等。

注:除上述纸质文档外,需同时提供经审查合格的电子文件1套(电子文件要求见电子报件须知)。

五、前置条件

若拟建管线须穿越刚建成不久(未超过5年)道路或是交通繁忙的城市干道时,都要求采用非开挖技术过路,建设单位须持与有资质的非开挖公司签定的合同原件,才能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六、取得的审批文件

1、经审核同意的,核发以下批准文件:

(1)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章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份,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和签署审查批语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2份(其中1份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起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骑缝章);或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和签署审查批语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2份;

(2)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市政工程放线通知单》1份。

2、经审核不同意的,出具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规划管理函复意见书》1份。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网址为:http// 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网址为:http//

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指南

办理煤气、给水、排水接管工程规划许可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煤气、给水、排水接管工程规划许可

2、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

4、承诺时限:即办

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6、窗口电话: 86917526、86917530(1)、86924843(4)

7、投诉电话:86924837、86921930

二、法定依据

《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完整、正确的申请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 第二步:窗口受理并审查报建材料;若材料不齐,则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第三步:项目管理经办人根据控规要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及建设要求审定设计方案图;

第四步:窗口经办人签发设计方案图。

四、申请材料

1、市政工程规划申请表及报告各1份;

2、经市规划局批准的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骑缝章的建施总平图1份(或国土证、房屋产权证复印件1份);

3、接管或内部管线设计方案图纸3份(需加盖相应资质勘察设计单位的出图章)。

4、若拟建管线需穿越相邻单位用地,需提供相邻单位同意在其用地内埋设管线的证明文件1份。

5、若拟建管线须穿越建成未超过5年的道路或交通繁忙的城市干道,都要求采用非开挖技术过路,建设单位须持与具有资质的非开挖公司签定的合同原件1份。

六、取得的审批文件

核发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和签署审批批语的设计方案图2份。

6.医保中心办事流程 篇六

(祁阳县医保中心)

一、参保缴费

 单位与职工新增参保:提供参保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到1号窗口初审→二楼主任室复核→开户行缴费后到7号窗口开票→1号窗口办理医保卡册

 职工个人账户转移、继承:2号窗口审核打单→分管副主任复核→9号窗口付款  职工医保手册、IC卡补办:持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到2窗口挂失→15日后2号窗口领取新卡册;如他人代办另需提供代办人员身份证及复印件

 企业退休人员参保:8号窗口初审→二楼主任室复核→7号窗口缴费→2号窗口发证  城镇居民参保缴费:每年8月-10月交下费用,学生在各校缴费参保;县城社区居民、非学生儿童在各社区参保;其他各镇居民在镇政府参保

 城镇居民医保手册补办:居民在参保社区补办;学生在5号窗口直接办理

二、医疗就医

 县(市)内住院:需住院者持医保卡册、单位介绍信到定点医院就诊→院医保科登记→住院治疗(职工在本市内住院须先办理异地就诊申请;居民可持医保证直接住院) 转诊转院:持医保卡册、定点医院转院表(2份)→分管副主任审核→4号窗登记备案  异地急诊:持医保卡册、急诊病历、申请(2份)→分管副主任审核→4号窗登记备案  特殊门诊:医保卡册、单位介绍信、病历资料、定点医院填写盖章的申请表(2份)→稽查监管股资料初审→集体研究复核→通知符合条件者到4号窗口登记备案  意外伤害认定:住院24小时内(特殊情况 3日内)报告稽查监管股→进行初审调查认定→通知符合条件者凭审批表在定点医院结算或到中心后台报帐

 职工异地安置:4号窗口领表(2份)→安置地定点医院、医保机构盖章→4号窗口登记备案

三、审核报帐

 县(市)内住院费用:在县内定点医院及永州市内市级统筹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终结后,直接凭医保卡、证在各定点医院结算报帐。

 县(市)内普通门诊:职工持IC卡在定点医院、药店直接刷卡。非学生居民在居民定点医院就医并报帐;无定点医院的乡镇参保居民在中心卫生院的门诊费用按政策核报。 转外住院、异地安置、意外伤害、特殊门诊等垫付费用报帐:3号窗口递交资料初审→封闭式审核→银行转帐付款(每月10日、25日分两批打款,限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到帐后3号窗口取对帐单及医保卡册。

 特殊人员门诊报帐:离休老干门诊报帐为双月的25日到结算股审核,即时报帐。1-6级残疾军人门诊费于每季度末20日到结算股审核、县民政优抚股领取医疗补助。

四、个人报帐必备资料

凡因病转外地就诊、异地安置、意外伤害、特殊门诊等自行垫付医疗费用需到本中心审核报帐人员,请在报帐时提供以下证件资料:

 病历资料:住院收据、费用总清单、诊断书、出院小结。(特别提示,凡需留存的病历资料必须在递交前自行复印,报帐后恕不提供)

 相关证件:医保手册、IC卡(限职工)、单位介绍信(限参保单位在职退休人员) 付款资料:职工医保提供农行存折(卡)复印件,居民提供建行存折(卡)复印件,非本人存折(卡)需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 审批手续:相应提供转诊转院表、异地安置表、意外伤害认定表、特殊门诊审批表

五、其他注意事项

 凡到中心窗口个人报帐的,付款一律按财务规定通过银行转帐到个人存折(卡)。 未标明办理时限的,原则随到随办;凡标明“职工”或“居民”的按类别适用,未标明的职工、居民共同适用;办事流程如遇政策性调整,一律按新政策执行。 窗口编号对应一楼医保大厅窗口,医保中心各职能股室设二楼,详见办事公开栏。 鉴于报帐人员类别多、政策复杂,未尽之处敬请电话咨询: 3287500(办公室综合),3287505(居民参保政策),3287506、3287507(医疗待遇政策),3287508(职工参保及IC卡挂失)、3287509(转诊转院与报帐资料初审)、3287510(报帐付款查询)。 欢迎广大职工群众对各项医保经办业务流程及经办人员的工作作风、服务态度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中心主任室3287501,局纪检监察室3287558。

祁阳县医保中心 · 二〇一一年一月印制

附件: 医保中心后台内部报帐结算流程

一、医保个人后台报帐:服务大厅3号窗口接收资料→转结算股结算初审→结算股长复核→分管副主任财务内审→主任签批→转出纳银行转帐付款。

二、医疗机构结算报帐:提供对帐单及必需资料等→到结算股结算员初审对帐→由稽查股提供稽查处罚意见→结算股长复核、财务股长内审→分管副主任签字、主任签批→报局领导签批→转出纳通过银行转帐付款。

7.交易中心办事指南 篇七

一、《幼儿学习经验指南》简介

马萨诸塞州的《幼儿学习经验指南》包括英语语言学习、数学、科学与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健康教育和艺术教育6个领域, 在6个领域下面有22个子领域、130条指标以及相关的若干条教育意见, 与我国颁布的《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有相似之处。

《幼儿学习经验指南》在介绍部分中, 提出了理解和实行这一《指南》的原则:

1.所有的幼儿都有学习的能力 , 教师应该对幼儿的学习成果抱有希望。

2.幼儿在发展过程中存在个体差异。尽管幼儿发展的过程具有一定的规律性, 但每个幼儿发展的方式和时间都不同。有些幼儿可能有发展迟缓或者残疾, 需要个别化的期望、经验和材料。

3.了解幼儿生长与发展的知识是十分必要的。为某一或某些幼儿制订适宜的课程, 应该建立在对幼儿发展知识的了解和仔细观察幼儿游戏表现的基础之上。

4.幼儿的语言技巧是未来学业成功的最好的预测器。幼儿语言技巧的发展是学前课程的主要目标之一。儿童期是词汇和其他语言技巧发展的关键期。这些技巧为学习读写以及后来的学业成就奠定基础。

5.发展领域之间联系紧密, 相互渗透。在某一领域的发展会影响其他领域。这种相关性在计划学前儿童课程时必须考虑到。例如幼儿的数学学习可能发生在操场上、戏剧表演里, 也可能发生在使用感官材料的时候。

6.幼儿从做中学。教师应该给幼儿提供机会, 让幼儿去探索材料, 或者参加体育活动, 或者与成人或同伴互动。在幼儿引发和教师选择的活动中寻找一个平衡点, 会让幼儿的学习最大化。

7.家长是孩子最初的照料者和教师。教师应该提供给家长其孩子成长与发展可能需要的东西。同时, 教师和家长应该合作, 尽可能保证幼儿在学校和在家得到最好的学习经验。

二、利用《指南》进行观察记录

我们参观的是波士顿Charlestown幼儿园, 这是所半日制幼儿园。中午, 幼儿被接走后, 教师就在教室里整理观察记录, 进行评价, 然后计划第二天的课程。这所幼儿园的记录十分全面, 包括每天给家长看的当日活动记录, 对区域活动中幼儿行为的记录和对每个幼儿各个领域发展情况的记录和评价等。

(一) 对区域活动中幼儿行为的观察记录

这一类记录主要由三部分组成:1. 对区域活动时幼儿的行为进行观察;2.根据《幼儿学习经验指南》来分析幼儿行为的原因、幼儿在活动中的发展;3.根据分析结果, 决定班级的课程和区域材料的投入。以下是教师对感官区幼儿玩娃娃洗澡游戏的观察:

1.对区域游戏中幼儿行为的观察

今天, 许多幼儿参加了感官区里给娃娃洗澡这个游戏。一开始, 幼儿都用海绵擦拭娃娃的身体。突然Jax的瓶子倒了, 为了防止瓶子掉地, 手抱娃娃的他用手肘按住倒下的瓶子, 水从瓶盖上的洞里射出来, 正好射到对面Connor的娃娃身上。Jax开始用手挤瓶子射出水给娃娃冲洗, 其他幼儿也纷纷模仿他。当瓶子里的水用完了, 他们就把瓶子重新装上水 (期间向教师求助, 将瓶盖打开) 。在往瓶子里装水的过程中, 幼儿高兴地发现, 当倒着把瓶子放进水里时, 瓶口会有泡泡冒出来。

Jax:“就是像Lilla一样做! ”

Connor:“我要多放点肥皂才行。”

Sebestian:“你是怎么做的? ” (教师向他演示将瓶盖打开并重新灌水)

Nate:“看, 我这有泡泡啦! ”

Hannah:“你能帮帮我吗? 做出泡泡来。”

Jax:“我来试试看, 说不定会有泡泡呢! ”

Joe:“我也想玩泡泡的游戏, 可是没有瓶子了。”

2.根据《幼儿学习经验指南》, 对幼儿行为的分析

在《幼儿学习经验指南》的第3个领域科学与技术中的第2个子领域“地球与宇宙科学”中提出探究并讲述“空气是什么? 空气能干什么”这一目标。在活动中, 幼儿偶然发现将空瓶子放进水里会有泡泡冒出, 但幼儿并不知道产生这一现象的原因是瓶子里有空气。从对话中, 我们知道Connor认为是要多放些肥皂水, 才会有泡泡。因为幼儿有用肥皂水吹泡泡的经验, 所以直接将泡泡产生的原因归结为肥皂水的多少。在活动中, 少数幼儿在偶然的情况下能产生泡泡, 部分幼儿需要寻求别人的帮助, 还有部分幼儿因为没有尝试到这个游戏而感到沮丧。

3.决定班级课程和区域材料的投入

根据以上分析, 第二天幼儿将集体探究将空罐子放入水中产生泡泡这一现象, 探究其产生的原因、方法和其他关于探究空气的方法。由于有幼儿认为产生的泡泡与肥皂水有关, 可以提供给幼儿清水和肥皂水让幼儿去尝试, 并请幼儿探究将瓶子放入水中的不同角度对泡泡是否会有影响等问题。

同时, 扩大感官区以便能容纳更多的幼儿进行尝试和操作, 并在感官区提供更加丰富的材料, 如打气筒、吸管、降落伞、塑料袋、风车等 (根据《幼儿学习经验指南》中的教育建议来提供) , 让幼儿自由地探索空气。

从上面的观察记录我们可以看出, 教师敏锐地抓住幼儿在区域活动中偶然发生的行为, 将其与《幼儿学习发展指南》中的指南与教育建议相对应, 抓住教育契机, 在幼儿对空气十分感兴趣的情况下, 请幼儿充分地探索“什么是空气? 空气能做什么”这一抽象的科学问题。同时根据《指南》中的教育建议, 提供各种材料, 让幼儿感受到看不见摸不着的空气, 把抽象的东西具体地呈现在幼儿面前, 促进了幼儿的学习与发展。

(二) 对幼儿个体观察记录

在该幼儿园中, 每个幼儿都有一本专门相册, 记录下该幼儿在不同时期、不同方面发展的情况。第一页有一张幼儿刚刚入园时的照片, 下面有爸爸妈妈写的鼓励的话。从第二页开始, 是教师所做的记录, 每一次的记录可分为四个部分:1. 幼儿现阶段在该领域发展重点关注哪几个方面;2. 从这几个方面出发对幼儿的观察;3.参照《幼儿学习经验指南》, 对幼儿发展水平与上一次的记录进行比较, 看哪些方面在进步, 哪些方面仍需要努力;4.根据观察和评价的结果计划下面的课程。下面我就以一篇教师对才入园的小女孩Lucy在社会情感领域的记录为例, 来阐述这种记录的方法。

1.社会情感学习与发展

包括遵守班级的规则, 发展在日常生活中的独立性和能与周围的人互动并表示关怀。

2.原始观察

今天Lucy在早晨入园的时候, 不愿意放开妈妈的手, 且一直说“I need you , mom” (我需要你, 妈妈) 。在教师的指导下, 她松开了妈妈的手走进教室, 但没有跟妈妈说再见。进入教室后她看到有人正在搭积木, 于是蹲下来一起玩。搭了一会儿, 她对旁边的小男孩儿说:“我在搭东西呢, 猜猜看我搭的是什么? ”小男孩儿说:“是一艘船吧? ”Lucy欢呼到:“答对了! ”

3.教师评价

Lucy社会交往技能取得了进步。随着她在教室里感觉舒服自在, 我们发现她的社交圈正在慢慢扩大。有时她在晨间入园时需要一点教师额外的指导, 但她一进教室就和同伴们开心地玩起来了, 更喜欢小组活动。

4.后续课程计划

随着幼儿以及同伴之间慢慢熟悉, 为了让幼儿更加了解彼此, 我们准备请幼儿讲述简单的故事, 并且分角色请他们表演。Lucy应该可以胜任故事中的角色。

以上是一个教师对才入园不久的Lucy在社会情感方面的记录。教师从《幼儿学习经验指南》的历史与社会科学领域中, 挑选出对刚入园幼儿发展十分重要的三个方面:遵守班级的规则、发展在日常生活中的独立性和能与周围的人互动并表示关怀, 对该幼儿在这三个方面的行为进行了记录。同时, 教师根据《幼儿学习经验指南》来对幼儿表现进行纵向比较, 即将现在的Lucy和之前一段时间的Lucy进行比较, 发现她社交圈慢慢扩大, 喜欢小组活动等。同时根据对Lucy及班级其他幼儿与教师和同伴之间的熟悉程度来决定接下来进行的活动, 并对Lucy在即将开展的活动中有所预期, 相信Lucy能胜任故事中的角色。这一课程计划是在全班幼儿与教师相互熟悉的基础上确定的, 在幼儿的“最近发展区”内。

三、启示

1.在某一个活动中, 教师只需重点关注幼儿在某一领域某几个方面的发展水平, 并在《幼儿学习经验指南》中找到相关领域和年龄阶段需达到的基本水平。这样, 教师在观察之前才能做到心中有数, 才能有重点、有目的地观察幼儿。

2.在评价幼儿时, 尽量做“纵向比较”, 即看到幼儿取得的进步和仍需要加强的地方, 而不是拿幼儿与其他幼儿进行简单的“横向比较”。

3.在后续课程计划中, 要在个性化课程和整体课程计划这两者中寻找一个平衡点, 既要组织能帮助集体中大部分幼儿取得进步的整体性课程, 同时又要有能帮助个别幼儿取得进步的个性化课程, 将两者结合起来。

8.当心!《OTC指南》不指南 篇八

适应证指导性错误

自我药疗是在没有医师指导和处方的情况下,个人自我判断、购买、使用OTC的一种行为。自我药疗的范围是由国家药监部门组织医药学专家确定的(称OTC适应证),西药方面有:感冒、咳嗽、咯痰、疼痛、发热、烦躁失眠、晕动病、胃酸过多、慢性胃炎、消化不良、轻度腹泻、腹胀、呕吐、便秘、痔疮、蛔蛲虫病、冻疮、皮肤瘙痒、过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湿疹、痤疮、手足癣、复发性口腔溃疡、慢性结膜炎、沙眼、外阴阴道炎、缺铁性贫血等。中成药方面:除上述病证外,还有呃逆、胃脘痛、月经不调、郁症、痹症、带下病等。

但是,需要提醒大家的是,一些《OTC指南》图书却将高血压、肺炎、风湿性关节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慢性肾炎、带状疱疹、角膜炎、老年白内障、骨质疏松、肝炎、慢性盆腔炎等都写成OTC适应证,特别是在中医方面,还称之为可辨证选用的OTC适应证,这是一种误导。因为高血压、风湿性关节炎等虽为常见病,但这些疾病患者都无法自己判断,也无法掌握疾病的变化与发展趋势,必须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处方药,才能确保安全。

混淆药品双重身份的错误

OTC基本是从处方药转换过来的,在这些药品报批时往往有多个适应证,其中有的适应证适合患者自我判断、自我药疗,于是在限适应证、限剂量、限疗程的规定下,将此部分作为OTC,而患者难以自我判断的部分仍作为处方药。如阿司匹林的处方药适应证为解热、镇痛、抗炎、抗风湿、抗血小板聚集等,而OTC适应证则仅为解热、镇痛,这就是说阿司匹林这个药具有双重身分(或称双用)。国家对具有双重身份的药品有规定:非处方药部分,必须按国家公布的说明书、包装、标签、专有标志进行审核登记,生产上市;处方药部分,仍按原批准使用的说明书包装、生产和使用。

遗憾的是,在某些《OTC指南》图书中,处方药的适应证被写进了OTC适应证,出现了OTC阿司匹林能治疗类风湿性关节炎和抗血栓,OTC泰胃美和胃舒冲剂能治疗胃及十二指肠溃疡,这显然是错误的。

剂量、疗程和途径出现错误

药物使用安全是该药作为OTC的首要条件。因此,大多数OTC剂量适中,疗程较短。例如,OTC泰胃美的用量为一次200毫克,一日2次,24小时不超过800毫克,连续应用不得超过一周。但某些《OTC指南》图书却将400毫克及800毫克的泰胃美也归为OTC泰胃美,规定一次用量400毫克或800毫克,连续服6个月。这一用量和疗程与OTC泰胃美的规定相差太大,可引起严重后果,甚至危及生命。

另外,某些《OTC指南》将仅限作乳膏剂及栓剂的双氯芬酸、吲哚美辛写成内服,将“对乙酰氨基酚,凡服用者禁止饮酒”这一注意事项漏写,这都是一种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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