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国补办留学回国证明申请范文

2024-09-01

回国补办留学回国证明申请范文(通用10篇)

1.回国补办留学回国证明申请范文 篇一

在澳留学人员报到登记表(自费)

本报到登记表由中国驻澳大利亚大使馆教育处编制。

在我馆区(首都地区、昆士兰州、南澳州、西澳州、北领地)留学访问的中国留学人员,请

填写此表,并发送到educhem@sino-education.org.au。

在澳留学人员办理留学回国证明申请表

注:注册入学时间请填写正式开始攻读学位的时间(之前的语言学习不含在内)。

毕业时间请填写完成学业或毕业证书颁发时间。如未领取毕业证书回国的,填写离校时间或提前回国的时间。

2.留学回国证明 篇二

1、什么是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由中国教育部统一印制,由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发放的,用以证明出国留学人员在海外正规学历教育机构的学习经历,及所获得的有关学历证明、证书等情况的重要凭证。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一式三份。第一联由本人永久保留,需要时提交复印件。第二联,由留学人员带回国内向海关申报。第三联,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存查。

2、《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有哪些用途?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主要用途有:

(1)、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的重要依据。按中国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外教育机构获得的学历学位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经过认证方能与国内相应的学历学位具有同等效力。

(2)、《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可作为留学回国人员按国家政策享受有关待遇时的证明材料。

(3)、其他需要证明留学回国人员留学经历时使用。

3、哪些人可以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凡在国外正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留学、研修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大专生、本科生、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校际交换学生等皆可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4、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须持哪些材料?

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者,须提供以下材料(按留学生身份不同分为四类)

A.普通留学生

(1)护照(2)外国人登录证(3)学位证(4)成绩单

B.校际交换生

(1)护照(2)外国人登录证(3)留学院校开具的学习事实证明(4)成绩单

C.博士后

(1)护照(2)外国人登录证(3)留学院校或研究机构开具的博士后(Post-doctoral)证明 D.访问学者和高级研究学者

(1)护照(2)外国人登录证(3)韩国接受单位开具的有关证明(4)国内单位同意派出的有关文件。

5、办理地点

凡在釜山、光州领区韩国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留学的中国留学人员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时,应分别在中国驻釜山总领事馆、中国驻光州总领事馆申请办理,韩国其他地区高校及科研院所的中国留学人员,在中国驻韩国大使馆教育处(领事部大厅内)办公点办理。

釜山领区包括:釜山广域市、大邱广域市、蔚山广域市和庆尚南道、庆尚北道。

光州领区包括:光州广域市、全罗南道、全罗北道和济州特别自治道。

驻韩中国大使馆领事部地址:

首尔市中区南山洞2街50-7 地铁4号线明洞站3号出口向南山方向走400米左右(南山缆车站售票处附近)

6、受理时间

接受申请材料时间为每周一、周四,下午13:30-14:30(节假日除外)

取件时间为当日下午15:00-15:30 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高峰期,等待取件时间可能会延长,请耐心等待。

为方便在韩留学人员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我处将于留学人员毕业回国的高峰时期,即每年2月—3月,8月—9月韩国各大学每学期毕业典礼结束后,增加办理时间,具体安排请留意我处网站通知。

7、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否有时间要求?

(1)一般情况下,留学人员应在结束留学生活,离开韩国前的1-2周内,由本人亲自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2)对于已结束留学回国,未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者,补办期限保留1年。超过1年仍不申办的,视为自动放弃,我处不再办理。

(3)对超过一年仍未申办者,如切实需要证明本人在韩留学经历者,请提出书面申请,及相关资料,并交纳手续费韩币20,000元。我处为其开具留学事实证明。

8、《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否可以代办?

(1)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者,如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亲自办理者,可委托他人代办,所需材料相同。(2)因本人已离开韩国,委托他人代办者,须提交的材料包括:护照复印件,以及“出入境事实证明”、学位证、成绩单原件。

(3)为避免留学回国人员证件的丢失,我处不办理邮寄业务。

9、本人仍在韩留学中,但希望认证已取得的学位证书如何办理?

按规定,《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只发给结束留学即将离开韩国的留学人员,且全部留学过程只能受理一次,发给一份。但考虑到在韩中国留学人员在国内求职、应聘或参加各类资格考试等实际需要,我处可以为需要者开具“在韩留学及已获学位情况”的证明。申请者可持学校开出的成绩单、在学证明、已获得的学位证书、护照和外国人登录证按照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时间和地点前来办理。为节省申请人的等候时间,请申请者提前3日将本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护照号码、入学时间、学位证编号等信息通过邮件发到教育处邮箱(zhuhanjiaoyuchu@yahoo.com.cn)。

10、留学人员怎样购买免税汽车?附网址(详细):http://blog.renren.com/blog/249048634/479151535

根据国内有关政策,留学人员在结束留学回国半年内,可凭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第二联)向海关申报购买国产免税(附加费)汽车,而非从韩国购买汽车带回中国。详细办理手续和规定请向当地海关部门咨询,或到有关网上搜索查询。材料申请样本(韩国):

3.日本 留学回国证明 篇三

请对照留学院校所在使领馆辖区,向相应使领馆教育处组申请办理“原留学入外籍人员身份证明”。

驻美使馆馆区原留学人员申请“原留学入外籍人员身份证明”,须提供如下七项材料:

1)书面申请;

2)中文简历;

3)已注销的原中国护照信息页复印件;

4)现国籍的有效护照信息页复印件;

5)学位证书复印件;

6)中国雇用单位证明或赴华办公司注册证明或拟办公司的计划书(须有时间、地点、公司名称等信息);

7)写好回邮地址的回邮信封(须贴好邮票,小信封即可,邮资请咨询美国邮局。仅接受邮局平信邮寄方式)。

邮寄地址:

EDUCATION AFFAIRS OFFICE OF CHINESE EMBASSY

3505 International Place, NW

WASHINGTON, DC 8

(请在信封上用中文注明“原留学入外籍人员身份证明”字样)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中国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制表,由我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证明材料,是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内就业、升学、海外学历学位认证等的重要依据。

根据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的有关规定,《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限发给在国(境)外正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学习、学术访问,并且连续在外居住六个月以上的即将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不包括在自费在国外语言补习类学校和大学内举办的语言培训班、各种入学预科班、语学堂学习语言的学生、留学中途探亲人员和在国(境)外公司企业及商务经营性部门研修和工作的人员。

凡符合上述规定要求的在韩国留学中国留学人员,毕业(结业)回国前(回国前两周内来大使馆办理,不可提前来办),可持本人护照、学位证书、学习成绩单三个材料的原件(指接受学历教育的留学人员)、或进修、学习经历证明(指普通访问学者、博士后和大学间交换留学生),到中国驻韩国大使馆教育处或驻釜山总领馆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如虽已结束学业,尚未取得毕(学位)业证书或因特殊原因暂无法来使馆开具留学人员回国证明者,可在取得学位(结业)证书后委托他人持本人护照复印件、学位(结业)证书及成绩单原件前来大使馆或釜山总领馆办理。

4.留学生回国证明 篇四

根据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的有关规定,《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限发给在国(境)外正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学习、学术访问,并且连续在外居住六个月以上的即将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不包括在自费在国外语言补习类学校和大学内举办的语言培训班、各种入学预科班、语学堂学习语言的学生、留学中途探亲人员和在国(境)外公司企业及商务经营性部门研修和工作的人员。

凡符合上述规定要求的中国留学人员,毕业(结业)回国前(回国前两周内来大使馆办理,不可提前来办),可持本人护照、学位证书、学习成绩单三个材料的原件(指接受学历教育的留学人员)、或进修、学习经历证明(指普通访问学者、博士后和大学间交换留学生),到中国大使馆教育处或总领馆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如虽已结束学业,尚未取得毕(学位)业证书或因特殊原因暂无法来使馆开具留学人员回国证明者,可在取得学位(结业)证书后委托他人持本人护照复印件、学位(结业)证书及成绩单原件前来大使馆或总领馆办理。

对于毕业已超过两年的留学生,不予开具第二联:即海关申报联,只能开具第一联:即留学生联。我处不做学位证书和毕业证认证和公证,如果在回国后需要对国外取得学历证书认证的话,可持我处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以及其他做认证需要的材料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做认证。此外,我处不单独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购买国产免税车证明,留学人员可持我处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第二联回国后前往本人户口所在地海关办理,详细办理手续请与当地海关咨询,或到网上搜索查询。

为确保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真实可信,教育处决定自2007年1月起在办理此项证明业务时将增加实施新的举措:申请人或代理人须在申请现场,使用使馆工作电脑登陆到毕业学校网站上的个人学籍管理电子系统,协助工作人员确认申请人的学习经历和毕业事实。因此,除准备好申请人的护照、学位证书原件和学习成绩单原件等证明材料外,申请人或代理人应提前了解申请人个人ID和密码等信息,掌握毕业学校网站中个人学籍管理电子系统的使用方法并进行反复尝试。

留学人员回国证明:学校发给的学位证、学习成绩单和本人护照,上述材料需要提供原件。

交换留学生需要提交留学院校开具的学习事实证明和成绩单,博士后需要留学院校开的博士后学习经历证明,访问学者需要学习单位开的学习研究经历证明

5.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手续 篇五

答: 欢迎并鼓励邮寄办理。这样可避免同学们长时间排队等候,外地同学可以因此节省时间和路费。由于教育处每天收到信件繁多,为避免延误办理时间,请在信封左上角注明“办理回国证明”字样。

教育处邮政地址:29,rue de la Glacière75013Paris, France。邮寄办理除附上所需材料的复印件外(不必附原件),请注明回国日期,并附已付足邮资的回邮信封,写清收信人姓名地址。中等信封平信,法国境内请贴0.56欧元邮票,国际请贴0.85欧元邮票。教育处收到材料后,一般可在一周内办妥寄出,遇假期顺延。

问:申请材料具体有哪些?

答:

(一)对读学位者而言,应出示:

1)《留学人员报到登记表》打印件,并在打印出的登记表空白处粘贴2吋彩色照片一张;

2)有效中国护照的照片页、学生证复印件;在法国有效居留证复印件;

3)最后一学年成绩单复印件;

4)文凭原件和复印件(或获得文凭的证明)。

(二)访问学者、进修生或博士后,应出示:

1)《留学人员报到登记表》打印件,并在打印出的登记表空白处粘贴2吋彩色照片一张;

2)有效中国护照的照片页、学生证或注册证明复印件;在法国有效居留证复印件;

3)所在的法国高等学校或科研机构出具的进修或科研工作证明信复印件。

可凭护照入境日期复印件申请邮寄补办

回国机票或订票复印件

请注明回国日期

6.法国(留学须知:含回国证明) 篇六

来法留学人员是指以学习、深造为主要目的,到法国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单位求学攻读学位、进修业务或从事科学研究及进行学术交流,停留期限在六个月以上的人员(含国家公派停留三个月的高级访问学者)。

二、中国留学人员抵法后

凡到法的中国留学人员抵法后,均应及时在驻法使馆教育处办理报到登记注册手续。中国驻法国使馆教育处是国家与广大留法学人联系与沟通的纽带和桥梁。为了有效地建立和加强使馆教育处与留学人员之间的联系与交往,便于及时了解留学人员的总体状况,为留学人员排忧解难,提供良好的管理和服务,中国各类留学人员抵达法国后,均应尽快同教育处取得联系,并办理报到登记注册手续。各地中国学联和已办理过报到的留学人员,有责任转告新到的和未报到的留学人员及时与使馆教育处联系,办理报到登记手续,以便教育处管理和为留学人员服务。

三、留学人员报到、登记注册要点

1、我处只接受持学生签证或持科学研究签证来法的学生、进修人员、访问学者和高级访问学者登记注册,持其它签证的来法人员不属教育处管理。

2、所有留学人员均应认真逐项填写《在法留学人员登记表》(该表请在本主页的四个按钮健之一“登记注册 下载表格”中下载,来法后只填一次,请不要重复登记),随本表附以下材料:A、护照照片页复印件;B、签证复印件或在法居住证复印件;C、学校注册证明或学生证复印件(对于访问学者和进修人员则提供法方邀请信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3、来法留学人员可将以上第2条要求的材料邮寄到使馆教育处报到登记,中国驻法使馆教育处地址为:29 rue de la Glaciere,75013 Paris;巴黎地区留学人员也可持以上材料直接到教育处报到登记。

4、在教育处登记注册后的留法人员,均享有以下权利:

1)参加由各地中国学者、学生联合会组织的有关活动。2)可共用为留学人员免费订阅的《人民日报(海外版)》。留学人员还可在各地中国学联范围内传阅订阅的国内杂志等刊物。变更住址或学习工作单位时应尽快通知主管老师。3)在学成回国工作时,可在使馆教育处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用于回国办理有关手续和购买包括免税小汽车在内的免税商品。4)若在中国国际航空公司驻巴黎办事处自费购买机票,可凭使馆教育处开具的《自费购买中国国际航空公司机票介绍信》享受其对留学人员的超重行李优惠。5)开具与留学人员学业直接有关的证明和认证材料。

5、根据授权权限,教育处不受理未在教育处登记注册人员的有关事务。

四、开具有关证明和认证材料的要求

1、凡在我处登记注册的留学人员,均可在我处办理下列与学业直接有关的证明:出生证明、家庭状况证明、各种学历证明、成绩单、中方奖学金证明、国内工作经历证明(仅限用于学校注册)、《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我处不予办理除中文和法文以外的其它文种的认证。

2、办理各类证明和认证需提供的材料:

1)办理出生证明须出示国内有关公证文本。2)办理家庭状况证明须出示国内有关公证文本。3)办理各种学历证明须出示国内公证文本或国内学历证书原件。4)办理国内大学成绩单的认证,须出示国内有关公证文本或国内学校出具的成绩单证明,并事先准备好法文翻译件。5)中方奖学金证明仅为由教育处管理的国家留学基金和中科院公费派出人员出具。6)办理国内工作经历证明须出示国内有关公证文本或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并事先准备好法文翻译件。

3、收费标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收取2欧元,其它证明收取4欧元。

4、办理证明和认证采取办件预约方式,一般在收件后一周内领取。

5、若需邮寄,需附信封一个,并贴足邮票,写清收件人姓名和详细地址。

五、办理回国手续事项

1、《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仅限发给在国外正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学术访问、攻读学位,连续居留六个月以上且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不包括赴国外仅学习语言的人员、留学人员家属和在国外公司、企业及商务经营性部门工作的人员。

2、凡在我处登记注册的留学人员,学成回国前,均凭在法的专业学习证明或文凭,在我处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对来法只参加法语培训的人员,不出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3、来法时未及时在我处登记注册的留学人员,临回国前办理回国手续,须提供在法国学习、进修专业6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根据第三条规定补办登记注册手续后,方可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 紫铭法国部驻巴黎服务处工作人员会在您抵达法国后,协助您注册学校,办理学生证等事宜结束后,为您在使馆办理留学生注册

7.英国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办理 篇七

以英国为例:

凡留学期间在教育处报到登记者,完成学业回国时,可以向教育处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有关材料应寄给各自的管片老师。地址为:

一、驻英使馆教育处(伦敦)

Education Section

Portland Place

London W1B 1NQ

二、曼彻斯特总领馆教育组

153 Barlow Moor Road

West Didsbury

Manchester M20 8YA

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时请根据你的留学身份分别提交以下材料,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字样:

(一)、读学位者

1、带序列号的报到登记表打印件,并在打印出的登记表下部中央位置粘贴护照照片一张(使用您的账号登录网上报到登记系统后,可以打印报到登记表);

2、护照身份页、留学国有效签证页复印件;

3、就读学校出具的录取证明信复印件或者就读证明信原件(需要说明从何时至何时在何校何专业注册学习);

4、毕业证书复印件或者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信(需说明已通过全部课程及论文、准予毕业并已决定授予学位);

5、学习成绩单复印件(研究型硕士和博士生没有考试成绩的,可以不提供);

6、回国机票复印件或电子机票确认件或学业结束后回国时护照入境盖章页复印件;

7、2英镑工本费,请以postal order方式支付(在英国邮局购买,请在PLEASE PAY栏内填入Education Section, Chinese Embassy)。教育处不接受现金或支票;请注意postal order的有效期为6个月,在邮寄材料时应至少仍有2个月的有效期限。

8、贴好邮票并写清楚回邮地址的回邮信封一个(请清晰详细地写好回邮地址及邮编,并要保证3个月内以上地址有效,如寄到英国地址,建议使用FIRST CLASS,如邮寄到中国,至少应贴1.12英镑英国邮票);

(二)、访问进修或在高校和科研机构做科研的工作者

1、带序列号的报到登记表打印件,并在打印出的登记表下部中央位置粘贴护照照片一张(使用您的账号登录网上报到登记系统后,可以打印报到登记表);

2、护照身份页、留学国有效签证页复印件;

3、进修或科研工作单位出具的进修或科研工作证明信原件(需注明从何时至何时在何单位做何科研工作);

4、回国机票复印件或电子机票确认件或学业结束后回国时护照入境盖章页复印件;

5、2英镑工本费,请以postal order方式支付(在英国邮局购买,请在PLEASE PAY栏内填入Education Section, Chinese Embassy)。教育处不接受现金或支票;请注意postal order的有效期为6个月,在邮寄材料时应至少仍有2个月的有效期限。

6、贴好邮票并写清楚回邮地址的回邮信封一个(请清晰详细地写好回邮地址及邮编,并要保证3个月内以上地址有效,如寄到英国地址,建议使用FIRST CLASS,如邮寄到中国,至少应贴1.12英镑英国邮票);

材料不齐全者请勿邮寄!

管片老师收到以上材料后,一般情况下将在20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核,合格者将予以办理留学回国证明,不合格者将通过报到登记系统将不合格原因通知个人。

8.办理回国证明 篇八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留学人员在国内证明留学身份、联系工作、创办企业、落转户口、申请国内各类基金等必备的材料。

来英留学人员应首先在我驻英使馆教育处(或驻曼城总领馆教育组)办理报到和注册登记手续(http://srs.moe.edu.cn)在完成学业回国时,按照我驻英使馆教育处(或驻曼城总领馆教育组)的规定,提供有关材料,申请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表的第一联由留学回国人员妥善保存,第二联由留学回国人员带回国内向海关申报购买国产免税小汽车,第三联由我驻英使馆教育处(或驻曼城总领馆教育组)存查。

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时,请将以下申请材料寄给各自的负责老师(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字样):

(一)攻读学位者

1、带序列号的报到登记表打印件,并在打印出的登记表空白处粘贴2寸照片一张(使用您的注册账号登录报到登记系统后,可以打印报到登记表)。

2、护照身份页、在学期间英国有效签证页复印件。

3、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信原件(需要说明从何时至何时在何校何专业注册攻读何种学位,已经在何时毕业并获得何种学位,签发证明信人员的联系电话、传真和邮件地址)。

4、同意大使馆到你原就读院校核实情况的授权信。

5、毕业证书复印件。

6、学习成绩单复印件(研究型硕士或博士生没有考试成绩的,可以不提供,但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说明信原件)。

7、回国机票复印件,或电子机票确认件,或学业结束后回国时护照入境盖章页复印件(仍在英继续学习的,可提供学校出具的仍在读证明信)。

8、贴足英国邮资并写清楚回邮地址的中号(A4纸的一半)回邮信封。请正确、详细地写好回邮地址及邮编,并要保证3个月内以上地址有效。如寄到英国地址,请贴FIRST CLASS邮票;邮寄到中国,至少应贴1.50英镑英国邮票(2010年的邮资标准)。若使用大号信封,寄到英国地址,请贴FIRST CLASS LARGE邮票;邮寄到中国,至少应贴1.50英镑英国邮票(2010年的邮资标准)。

有关材料请使用A4纸,并按以上顺序整理好。邮寄前请留学人员认真核对报到登记表中各项信息。

材料不齐全者请勿邮寄!以避免因无法办理而造成材料遗失。

(二)访问进修、博士后者及其他

1、带序列号的报到登记表打印件,并在打印出的登记表空白处粘贴2寸照片一张(使用您的注册账号登录报到登记系统后,可以打印报到登记表)。

2、护照身份页、在学期间英国有效签证页复印件。

3、进修或科研工作单位出具的进修或科研工作证明信原件(需注明从何时至何时在何单位做何科研工作;签发证明信人员的联系电话、传真和邮件地址)。

4、回国机票复印件,或电子机票确认件,或学业结束后回国时护照入境盖章页复印件。

5、贴足英国邮资并写清楚回邮地址的中号(A4纸的一半)回邮信封。请正确、详细地写好回邮地址及邮编,并要保证3个月内以上地址有效。如寄到英国地址,请贴FIRST CLASS邮票;邮寄到中国,至少应贴1.50英镑英国邮票(2010年的邮资标准);若使用大号信封,寄到英国地址,请贴FIRST CLASS LARGE邮票;邮寄到中国,至少应贴1.50英镑英国邮票(2010年的邮资标准)。

有关材料请使用A4纸,并按以上顺序整理好。邮寄前请留学人员认真核对报到登记表中各项信息。

材料不齐全者请勿邮寄!以避免因无法办理而造成材料遗失。

负责老师在收到以上材料后,一般情况下将在20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核,《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审核办理结果会在报到登记系统里显示,请申请者在邮寄材料后经常登录报到登记系统进行跟踪查询。

审核通过者的信息将被锁定,不能再进行修改。

9.英国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办理流程 篇九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留学人员在国内证明留学身份、联系工作、创办企业、落转户口、申请国内各类基金等必备的材料。

同学们到了英国以后,首先要在中国驻英国大使馆教育处网上登记,地址为:srs.moe.edu.cn/

在学业结束之后,根据下面的材料邮寄到教育处开具归国人员证明,一般审核时间为20日:

1.带序列号的报到登记表打印件,并在打印出的登记表空白处粘贴2寸照片一张(使用您的注册账号登录报到登记系统后,可以打印报到登记表)。

2、护照身份页、在学期间英国有效签证页复印件。

3、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信原件(需要说明从何时至何时在何校何专业注册攻读何种学位,已经在何时毕业并获得何种学位,签发证明信人员的联系电话、传真和邮件地址)。

4、同意大使馆到你原就读院校核实情况的授权信。

5、毕业证书复印件。

6、学习成绩单复印件(研究型硕士或博士生没有考试成绩的,可以不提供,但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说明信原件)。

7、回国机票复印件,或电子机票确认件,或学业结束后回国时护照入境盖章页复印件(仍在英继续学习的,可提供学校出具的仍在读证明信)。

8、贴足英国邮资并写清楚回邮地址的中号(A4纸的一半)回邮信封。请正确、详细地写好回邮地址及邮编,并要保证3个月内以上地址有效。如寄到英国地址,请贴FIRST CLASS邮票;邮寄到中国,要贴足邮资。

10.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指南 篇十

送交者: 白流苏[太守★☆] 于 2013-12-15 23:13 已读 815 次

终于收到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之前申请时想找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相关帖子,一直没找到。在此发帖给要归国的同学分享。其实,领事馆教育处的网站上描述地挺详细的,这里再补充下。

1,所需材料:

l贴有2吋彩色近照的注册登记表打印页。(注册登记表可以在教育处网上填写,网址 http://educhinefr.dtdns.net/EDUCHINE 网上建议来法后三个月内登陆网站注册,但晚了也没太大关系。我就是快要回国了,再注册的。不过,网上注册的日期会显示在《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醒目位置上。上面说的2寸的彩色照片,应该是小2寸的护照照片,国内那种大2寸的照片放在表格框上明显偏大了。)

l有效中国护照照片页复印件:已换领新护照的需同时附上照片页后面注明旧护照号码页的复印件;已回国的,需要附上盖有入境章的护照出入境页复印件并标注出最后一次入境章。

l有效居留证和学生证(或注册证明)、最后一学期成绩单、文凭(或获得文凭的证明)复印件;凡只提交成绩单或提交的证明中未写明已获得某种文凭的不予办理;学业失败或放弃学业的需附上学校出具的情况说明。(通常毕业时不能马上收到文凭,但学校会给你获得文凭的证明(Attestation de Réussite au Diplôme),并附上最后一学期的成绩单(Relevé de Notes),我之前向学校催讨了好多次,最后是在毕业那天才给我的。)

l访问学者、进修生、博士后不需要提交学生证和成绩单复印件,但需要提交所在法国高校或科研机构出具的进修或科研工作证明信(或邀请信)复印件,博士后的证明信中须明确写明进行博士后研究字样。

l回国单程机票或订票单复印件(已购往返机票者,须待返程机票过期后才能申请办理)。(注意,必须是单程机票,如果买了来回的,就得等回国后,回程日期过期后托人办理了。)

2,递交材料

方式一:直接去巴黎中国驻法领事馆教育处递交,地址:29,rue de la Glacière 75013 Paris, France。需要注意的是:教育处每周二、五下午2:30-5:00(夏令时为下午3:00-5:30)接待留学人员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其余时间不接待。而且,我打电话咨询过,就算直接递材料,不是当场就能给证明的,也要等大概一周左右的时间,所以外省的同学,建议邮寄。

方式二:邮寄。教育处官方网站上注明了每个区域的负责人,邮寄时必须把上面的材料复印件寄给你所在区域的负责老师,在信封左上角注明“办理回国证明”字样,并写上所在片区分管老师的姓名作为收件人。另外,除上述材料外,还要附上一个写好回执地址、贴好邮票的信封。网上说那个信重20-50g,其实那个证明就两张薄得透光的A4纸,撑死也就十克,亏我还多贴了张邮票。一个那种可以寄20g的PRIORITAIRE的小信封就绰绰有余了。通常使馆收到材料后的一周左右,就可以收到证明。我当初寄的和附的信封都是PRIORITAIRE的,周二寄的,周六就收到了。

3,证明的作用

最重要的作用是回国后,可以凭“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在法国取得的学业文凭、证书等文件的认证。尤其是考公务员,或者一些用人单位招聘时,会需要这个教育部的认证。另外可能还有其他作用,我就不清楚了。

以前凭这个证可以申请国航的80公斤行李票,现在不需要了。只要凭着学生证及相关毕业证明去国航的巴黎办事处:BD MALESHERBES 75008 PARIS(地铁8/12/14号线MADELEINE站)

可以直接买到多带行李的机票,公费生可带4个23公斤的行李,自费生可带3个。

但是这个票比网上的优惠票贵近两百欧。如果是自费生的话,就不划算了,还不如去旅行社订那种带2件行李的机票。省下的钱可以买四五个7公斤的箱子寄回去了。另外,法国邮局有专门寄纸质文件的国际优惠服务,5公斤13欧左右,但必须是livres et documents。不过有点不靠谱,邮局没有相应的表格,就自己写张纸贴在打包好的包裹上,寄的时间也比较长,我同学就有个这包裹寄得没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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