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助学贷款还款须知-中南民族大学

2024-09-30

中国银行助学贷款还款须知-中南民族大学(精选3篇)

1.中国银行助学贷款还款须知-中南民族大学 篇一

获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还款须知

一、与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保持密切联系

(一)如联系方式有变动,必须及时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离校后,必须妥善保管代发国家助学贷款的建设银行存折,如遇到存折遗失必须及时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如未能在《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规定期限归还本金的,必须提前一个月与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商讨解决办法。

二、毕业后还款手续的办理

(一)一次性将足额的还款金额(包括本金、账号维护费和利息)存入代发国家助学贷款的建设银行存折;其中账号维护费每季度3元(注:如存折内一直保持有300元存款,可免收账号维护费),到还款日的账号维护费以建设银行计算为准,到还款日的利息以国家开发银行计算为准。

(二)将一份还贷申请书(样板可到学院学生工作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和银行的存款回执单发传真到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传真号:0774-5831555),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通知银行扣款。随后再将还贷申请书原件和银行存款回执单复印件邮件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存档,(地址:广西梧州市富民三路82号,邮编:580002)。同时电话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罗老师联系,电话:0774-5822599,***。

三、还款期限

学生根据个人毕业后的就业和收入情况,在毕业后的1-2年内选择开始偿还本金的时间,在《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规定的还款期限内还清贷款本息。

四、国家助学贷款利率的规定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如遇利率调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贷款学生毕业后的利息支付

按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规定,贷款学生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本人全额支付,如出现还款违约行为,由此发生的罚息必须由贷款本人全部承担。国家开发银行定于每年12月20日一次性扣除当年的贷款利息,请我院尚末还清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贷款学生务必于每年的12月10日前将当年足额的利息存入代发国家助学贷款的建设银行存折,为避免因银行利率调整引起不必要的麻烦,请大家多存10元钱。

国家助学贷款利息的计算公式:贷款金额*人民银行三至五年(含五年)基准利率(1-10%)*实际贷款天数/360

六、违约后果(摘自《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2008年6月)》)

(一)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如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经办银行将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

(二)经办银行将违约情况录入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供全国各金融机构依法查询。对恶意拖欠贷款的违约借款人采取限制措施,不予提供住房贷款、汽车贷款等金融服务;

(三)对于连续拖欠还款行为严重的借款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四)严重违约的贷款人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中国银行助学贷款还款须知-中南民族大学 篇二

一、国家助学贷款如何还本付息?

借款学生毕业离校60日前,应与银行签订《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以下简称“还款协议”)。借款人所在学校必须在借款人与银行办理完还款协议的签定手续后,方可为其办理毕业手续。借款人根据还款协议的约定按月、足额将每月应还款额存入已授权我行扣划的帐户,我行在每月的1日由系统自动扣收。

二、银行是如何计算借款人的每月还款额的?

每月还款额包括:宽限期内不还本,只还利息的月付息额和开始偿还本金后的月还本付息额。对于月付息额:由于新政策下国家助学贷款规定借款人毕业后开始偿还贷款本息的时间有最长24个月的宽限期,我行根据借款人借款总期限的长短并充分考虑借款人的还款压力给予借款人12个月或24个月的宽限期,具体为:借款期限在60个月以内(含60个月)的,宽限期为12个月;借款期限在60个月以上的,宽限期为24个月。宽限期内不还本,只还利息。计算公式为:月付息=贷款金额×月利率 对于月还本付息额:我行采用的还款方式是滞后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公式为:

供款总期数

月利率×(1+月

每月还本付息额=—————————————————————————×贷款金额

(1+月利率)供款总期数-1

(注:)供款总期数:以月为单位,指开始还本付息的时间至贷款到期日这一期间的月份总数。

三、如何办理提前还款?有何规定?

由于受助学贷款业务的特殊性,目前系统不接受部分提前还款。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内,可以办理全额还款。原则上提前还款必须由本人带上身份证亲自到我行办理,但现在我行已专为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开通了便捷还款方式,即不在南宁市的借款毕业学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提前还款(我行提供固定内容和格式的授权委托书),具体由我行零贷客服柜台受理此项业务(咨询电话:0771-2831527)。对提前还款的部分按合同约定利率和该部分实际使用天数计收利息。

四、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学生如何办理贷款的展期?

继续攻读学位的学生可以向我行提出贷款展期,毕业学生在毕业前必须先与银行签定《过渡期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待新学年开学取得相应的在读证明(即:学校直接开出的证明或经学校盖章的学生证复印件均可),再与我行正式签定《国家助学贷款展期协议》。贷款展期期间的贴息,由原所在学校按在校生实施财政贴息,所在学校对该笔贷款继续承担《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合作协议》规定的相关责任和义务。新学位毕业当年重新签定还款协议。

五、借款人哪些行为属于违约行为?

1、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规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针对在校生);

2、借款人未按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和金额归还贷款;

3、借款人在取得毕业证书(离校手续办妥)后一个月内未将《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联系方式确认函》寄送回经办银行;

4、借款人变更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址后30个工作日内未将变更后的工作单位和有效联系方式通知银行;

5、当发生如下事件时,未能在1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1)出现失业、重大疾病等危及贷款安全的情况;

(2)甲方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

(3)发生其他影响其偿债能力的情况。

6、借款人在有关合同中的陈述发生重大失实,或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隐瞒重要事实,已经或可能造成贷款损失的;

7、借款人被所在学校开除,或经学校同意休学、退学、转学,或自行离校而未偿清借款的;

8、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内出国留学或移居海外而未偿清借款的;

9、借款人按还款协议进入还款期后,连续拖欠还款超过一年且不与我行主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的;

10、借款人在毕业时未与我行签订还款协议。

六、毕业借款人违约应承担的经济责任有哪些?

1、借款人未按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归还贷款的,乙方作为逾期贷款处理,并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实际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按本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

2、如借款人需要变更《还款协议》所指定的扣款账户时(注:受目前系统限制,新开帐户必须是南宁市辖区中行内的帐户),应及时通知我行,并办理账户变更手续,提供在我行开立的其他账户供我行扣划,否则造成我行扣划失败时,我行将视为借款逾期,借款本息逾期部分按借款合同的规定计收罚息;

3、因借款人违约致使我行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应承担诉讼过程中产生的诉讼费用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七、国家助学贷款有哪些违约追究措施?

国家助学贷款违约追究措施包括:

1、借款人违反借款合同或还款协议中规定的情况之一的,我行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取贷款本息;

2、公安部门配合经办银行核查违约借款人的身份,经办银行可向违约人按规定计收罚息;

3、按还款协议进入还款期后,连续拖欠还款超过一年且不与银行主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的借款人,银行有权将借款学生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毕业学校、违约行为等按隶属关系提供给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有权在不通知借款人的情况下,通过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八、特别提示

1、银行提请借款人特别注意合同与还款协议有关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并对其作全面、准确的理解。

2、在贷款期限内,如遇法定利率调整,银行将按规定执行调整后的利率,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借款人应关注电视、报纸等信息的报道,主动联系银行了解国家利率调整后自己新的月还款金额。

3、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于2005年5月全面启动,借款人的国家助学贷款资料包括:个人基础资料、还款信息及其负面信息(即违约信息)将被记入该数据库,成为每一位借款人信用记录的一部分。信用记录将被广泛应用于留学、创业、购车、购房、信用卡等贷款申请的审核中,对借款人的生活及事业将产生重要影响。这里提醒借款人按约还本付息,如因特殊原因难以按约还款,请及时与贷款银行联系,慎防发生拖欠等违约行为。

(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是个人信用信息的共享平台,采用集中存储模式,直接面向全国采集数据,形成集中的个人信用数据库,统一进行数据整合,依法向全国各机构提供个人信用查询服务。)

中国银行南宁市邕州支行个金部(零贷)

3.中国银行助学贷款还款须知-中南民族大学 篇三

一、如何还款?

1、归还利息

贷款学生毕业两年内,即在2011年7月1日—2013年6月30日之内,共计24个月,应在每季度末月归还贷款利息,利率执行国家基准利率。

具体还款日期为:2011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间,每季末20号(也就是2011年9月20日、12月20日,2012年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12月20日和2013年3月20日、6月20日)银行从学生在贷款时登记的农业银行卡(以下简称农行卡)上扣利息。

每季度存多少利息和什么时间存?每10000元贷款,每个季度末的20号前要存170元在农行卡上(按现行利率计算,如国家调整利率,次年1月1日相应调整)。

特别提醒:每季度末20号银行从学生的农行卡上扣利息。

2、归还本金及利息

从毕业后的第三年开始,即在2013年7月1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结束(扣款日是发放的对应日),共计48个月。学生就开始每月还贷款本金和付利息,还款日为每月的1日之前。请根据还款协议规定计算出自己每月所需支付利息,按时将还款预存到自己的还款银行卡中,由银行系统自动扣除;

特别提醒:每月银行从学生的农行卡扣本金和利息。所以2013年6月31日前必须在卡上存入7月份的扣款,7月30日前必须在卡上存入8月份的扣款,以此类推,每月最末一天前必须存足下月的本金和利息。

每月存多少本金和利息?每6000元贷款,每月需存入150元。如果是18000元的贷款,就要存450元在卡上。(进入还款期,第一个月最好多存一点,第二个月查银行卡明细就知道上月还了多少钱,以后每个月是一样的)

二、如何办理展期?

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可以继续申请攻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期间的助学贷款,可以申请办理助学贷款展期,因为继续攻读学位,按当时的经济能力,是不能按时偿还贷款的,但可以享受展期贷款政策,继续就读期间所产生的贷款利息仍由国家财政贴补,待完成学业后再归还贷款。程序如下:

1.6月初起,由各学院通知本学院考取研究生的贷款毕业生办理展期手续

2.学生处组织相关毕业生填写《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市分行国家助学贷款展期申请(审批)表》

3.学生处组织相关毕业生填写《国家助学贷款展期协议》(一式两份)4.学生处组织相关毕业生填写《展期还款申请书》(该表学生可用空白纸自行填写,签字并捺印)

5.学生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生处核实后签字盖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一致

6.学生提供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学生处需要查看其原件)

7.以上材料各一式两份(协议需四份),整理齐全后,提交农行一份,学生处留存一份

8.通知办理展期的学生务必在9月份研究生报到后,将录取学校出具报到注册证明邮寄至我处,学生处需整理后报送农行。

三、如何提前还款?

1.在重庆区域内工作的学生一次性全部还款可到贷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南岸四公里支行办理;

2.异地工作的学生一次性全部还款需到工作所在地农行网点通过电汇办理。

款项汇入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南岸四公里支行 汇入帐号:3106***01 汇入户名:助学贷款还款户,并在备注栏填上贷款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及“一次性还助学贷款”字样。

在汇款后三日内及时与四公里支行电话联系,以核实汇款到帐等情况。

四、如何处理卡遗失问题?

1.异地工作的学生分期还款,如卡遗失需到工作所在地农行网点通过电汇办理。

款项汇入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南岸四公里支行 汇入账号:3106***01 汇入户名:助学贷款还款户,并在备注栏填上贷款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及“分期还助学贷款”字样。

在汇款后三日内及时与四公里支行电话联系,以核实汇款到账等情况。

2.还款卡号变更或卡成睡眠卡,可打以上电话申请变更或激活;

3.如遗忘还款卡号可打以上电话查询。

五、特别提醒

(1)每位同学每次存款可以适当多存入一些,以防万一。银行到扣款日会准时到每位借款人的卡上扣款,如果只差一分钱,交易也算失败,也就是说,贷款的同学的人行信用征信系统里就有一次不良记录-通常说的不良信用“黑名单”(将直接影响乃至今后不能获得任何一家银行的按揭贷款买房、买车、创业贷款、办信用卡等)。

(2)学生毕业前后,可随时去银行还款(可一次性和分二次提前还清--叫提前还款),银行不收取额外的费用,也可委托她人去银行还款(因钱要交给受托人,一定要找可靠的人)。

(3)请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和记住自己农行卡的卡号和密码。若遇银行卡遗失请挂失补办。而影响付利息还贷款时,可打银行咨询电话咨询。

六、如何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

贷款应届毕业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更新个人信息,提出“贷款确认”申请;

(一)、按时按期归还生源地助学贷款利息和本金 1.利息归还

贷款毕业生从毕业当年7月1日起至毕业后第三年的6月30日止,需归还生源地助学贷款利息。也即是从毕业当年7月1日起开始自己承担利息,不再享受国家财政贴息。因此,请务必认真查阅自己的贷款合同,在规定的结息日之前归还利息。2.本金归还

生源地贷款毕业生在毕业之后的第三年7月1日起开始归还贷款本金利息。

如果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归还贷款和利息,国家开发银行将有可能在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上公布你的个人诚信信息,并纳入银行诚信系统,这将给你和你的共同借款人今后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不利影响(比如你和你的共同借款人办理金融业务受限等)。

(二)、归还生源地助学贷款利息和本金的途径和方式 1.银行贷款帐户

按时按期将需要归还的利息和本金存入你第一次贷款时在农信社(或邮政储蓄、农业银行等)所开设的贷款帐户(可异地办理),由银行扣款系统自动扣除。具体本息明细届时可联系你所办理贷款业务的生源当地区县教育局。2.展期还款

若毕业当年你专升本、考上研究生、应征入伍,请及时与生源当地区县教育局联系,办理展期还款的手续,否则银行系统将默认你已毕业并开始计息。3.提前还款

国家开发银行为方便家庭经济好转的学生还款,开通了提前还款业务(指相对贷款合同提前),提前归还的本金从还款的下月不再计息。今年毕业的学生若能在今年六月上旬归还本金则个人不需再支付贷款利息。4.其他问题

如对贷款或还款政策有疑问,与生源当地区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若你在毕业后本人的联系电话、地址有变更,请及时与生源当地区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通知其更改信息,以免当地工作人员无法与你取得联系,可能导致你还款过程中出现问题。

七、农业银行卡每年要收取10元的年费(开卡之日起)。

■ 特别提醒:

1、银行咨询电话023-62962274,咨询时间和去银行还款时间周一至周五的上班时间(中午12点至2点不上班)。

2、如果你确实记不住还款日期,建议给自己写一封QQ信,定期提醒,或者给自己的手机设臵一条定时提醒的短消息,可以帮助你按时还款。希望我们的优秀校友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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