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班招生通知

2024-07-07

学前班招生通知(精选6篇)

1.学前班招生通知 篇一

尊敬的家长:

值此新年之际,我们祝您及其家人:新春快乐、马年吉祥、万事如意!

我校师资力量雄厚,学校管理科学,教学设备完善,办学条件优越,是您和您孩子的理想之地,选择我们是您的智慧。我们热忱欢迎您和您的孩子的到来!现将二0一四年春季招生事项告之如下:

一、招生范围与对象:

凡户籍在阳湖坪镇和暂居于此的年满3—6岁的幼儿,均可报名。

二、报名时间:

2月13日及2月15日(即正月十四及十六两天)

三、报到须知:

1、报到注册时须带好户口本;

2、本学期学杂费1000元整。

3、凡在我中心幼儿园和阳九校入读幼儿班、学前班的幼儿,可享受:

①优先享受政策性补助;

②优先享受免费教材;

③优先就读一年级;

④免本学期早餐费。

4、为了您孩子尽快尽早接受我校教育教学理念,适应我校管理请赶快报名吧。

阳湖坪九年制学校

二0一四年二月十日

2.学前班招生通知 篇二

一、培训项目

磁共振成像基础与临床培训班

时间:6月30日~7月4日

内容:磁共振成像原理、检查技术与扫描标准化、常见疾病的MRI表现、病例讨论

磁共振成像高等应用与研讨培训班

时间:10月27日~10月31日

内容:高场磁共振的特征、高等应用技巧与诊断、磁共振成像新技术与进展

学时:30学时

学分:国家级继续教育学分10分

地点:解放军总医院

二、任课专家

高元桂教授:磁共振成像原理与脉冲序列

蔡幼铨教授:头颈部与脊柱脊髓疾病

马林教授: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新技术与进展

叶慧义教授:腹部、盆腔疾病和肿瘤疗效评价

娄昕副教授:神经系统、骨关节疾病

程流泉副教授:心脏大血管、乳腺、磁共振成像原理

三、招生计划

1. GE客户学员请与各区域GE销售代表联系报名事宜,由GE负责交通与食宿安排。

2. 非GE客户学员培训费与餐饮2500元,交通住宿费用自理。

3. 为了保证教学效果,每班招生限额150人。

四、报名联系人

3.学前班招生通知 篇三

对考生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执行。其中:

对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当年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各科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对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高校招生考试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

对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普通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高校招生考试各科成绩,对代替他人参加考试、在考试中组织群体性作弊、使用通讯工具作弊的,由其所在高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给予其开除学籍处分。

对由他人代替或代替他人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社会其他人员,取消其当年高校招生考试各科成绩,并由其报名考试所在地的省级招办向其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违规事实,并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相应处罚。

各省级招办须将考生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违规事实客观记入其《考生电子档案》,作为考生考试诚信记录的重要内容。

对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执行。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教育系统工作人员,由违规行为人员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取消考试工作人员资格、撤销招生考试工作职务并给予调离现工作岗位、开除公职等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在出具、审定考生的报名资格证件、证明、体检、档案等材料(包括有关政策性加分所需的证明材料等)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2)指使、组织或参与组织“高考移民”活动,为考生伪造或违规办理户籍迁移、中学学籍档案;

(3)指使、组织或参与组织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或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或指使、组织、参与组织群体性考试舞弊;

(4)盗窃或泄露在保密期限内的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含评分细则)、答卷;

(5)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及录取场所秩序,威胁工作人员人身安全;

(6)在招生考试中偷换、涂改考生志愿、考试成绩及其它有关材料(包括计算机记载的考生信息),指使、纵容、协助、伙同他人舞弊;

(7)在招生考试中行贿受贿、敲诈勒索;或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不按录取规定招收学生,或擅自招收不符合录取标准的学生,致使招生工作受到重大损失;

(8)参与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非法招生活动;

(9)以任何名义和理由,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费用;

(10)招生录取期间利用计算机网络恶意攻击省级招办或高校招生录取系统、信息系统及有关网络、设备;

(11)其它破坏招生考试工作的行为。

4.学前教育招生简章 篇四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入园难”问题,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促进学前教育又好又快发展。同时,根据《河南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年-2013年)》(见大河报2011年6月16日),三年内,全省要改扩建4400所公办幼儿园,并根据计划,逐步解决幼儿教师编制,幼儿教师的地位日益提高,要求也越来越严格:幼儿师范毕业证、普通话证、幼儿教师资格证缺一不可。为适应这一形势发展需要,我们着力开展幼儿教师学历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幼儿园师资素质,毕业可颁发学前教育(幼师)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

一、专业、学制

1、专业:幼儿(学前)教育,国家统招中专计划。

2、学制:一年;

二、招生对象1、17--35岁(注:具体年龄要求以当时国家政策为准);

2、须为高中及以上学历;

三、收费标准及补助

培训费共计4200元,无其他补助。

四、教学、食宿安排

1、教学模式:实行弹性学制,教学采用产学结合、分阶段完成学业(全日制应学课程)的方式,学业考核实行学分制;

2、上课时间:定时定期培训,顶岗实习结合本人工作进行;

五、毕业待遇

修满学分,颁发省教育厅验印的幼师毕业证和省大中专分配办签发的就业报到证;测试合格,可获得普通话合格证及全国通用的教师资格证。(幼师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普通话资格证、教师资格证)

六、报名办法

5.学前班招生通知 篇五

一、考试性质

学前教育专业考试是由报考我校学前教育专业的高中(中专)合格毕业生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是普通高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专业考试主要测试考生的音乐特长、美术特长及学前教育教师综合素质。

二、考试科目和考核目的学前教育专业考试科目包括音乐、美术及学前教育教师综合素质测试。音乐(声乐、器乐、舞蹈三选一):考查学生的音准、节奏感及音乐表现力。美术(简笔画、剪纸、手工制作三选一):考查考生的基本绘画能力,剪纸、手工制作能力。

学前教育教师综合素质:教师语言能力考查学生的普通话水平、语言组织与表达能力、逻辑思维与创造性及应变能力;命题作文考查考生审题立意、布局谋篇、选材行文及文字表达能力。

三、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一)音乐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声乐、器乐、舞蹈三选一)

1.声乐

(1)形式和范围:现场演唱一首自选歌曲(内容、风格不限)。

(2)考试用具要求:考场提供钢琴与音响,服装与伴奏考生自备。

(3)考试时间:3-5分钟。

(4)成绩评定与权重:

满分为50分,其中:

嗓音条件:15分

音准、节奏: 15分

音乐表现力: 20分

2.器乐

(1)形式和范围:现场演奏一首器乐作品(内容、风格不限)

(2)考试用具要求:考场提供钢琴,其它乐器考生自备;要求背谱演奏。

(3)考试时间:3-5分钟。

(4)成绩评定与权重:

满分为50分,其中:

手指条件:10分

音准、节奏: 15分

音乐表现力: 15分

体态、姿势: 10分

3.舞蹈

(1)形式和范围:现场表演成品舞蹈一个(内容、风格不限)。

(2)考试用具要求:考场提供舞蹈厅及音响,服装道具及伴奏自备。

(3)考试时间:3-5分钟。

(4)成绩评定与权重:

满分为50分,其中:

气质形象:10分

舞姿与风格把握:20分

艺术表现力:20分

(二)美术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简笔画、剪纸、手工制作三选一)

1.简笔画

(1)形式和范围:现场按提供的人物头像画一张简笔画。

(2)考试用具要求:

①试卷纸由考场提供;

②铅笔、炭笔、木炭条、炭棒、钢笔均可,考生自备;

③不大于4开的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备。

(3)考试时间:30分钟。

(4)成绩评定与权重:

满分为50分,其中:

结构和比例:20分

绘画技法:15分

艺术表现力:15分

2.剪纸

(1)形式和范围:现场抽题完成剪纸作品一幅。

(2)考试用具要求:剪刀、纸品(颜色不限)考生自备。

(3)考试时间:30分钟。

(4)成绩评定与权重:

满分为50分,其中:

主题:15分

构图:15分

艺术表现力:20分

3.手工制作

(1)形式和范围:自定主题现场完成手工作品一幅。

(2)考试用具要求:拟作材料考生自备。

(3)考试时间:30分钟。

(4)成绩评定与权重:

满分为50分,其中:

主题:10分

结构和比例:15分

精致性:10分

艺术表现力:15分

(三)学前教育教师综合素质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命题讲故事、命题作文,湖北省考生两项必考,满分为200分;湖北省外考生只考命题讲故事一项,满分为100分)

1.口头语言表达能力测试——命题讲故事(满分为100分)

(1)形式和范围:现场抽题,根据命题讲述一个主题故事。

(2)准备时间:3分钟。

(3)考试时间:3-5分钟。

(4)成绩评定与权重:

普通话水平:30分

故事编排:20分

思维、想象与创造力:15分

艺术感染力:25分

应变能力:10分

(5)试卷样卷:见附录1。

2.命题作文(满分为100分,湖北省外考生不考此项)

(1)形式和范围:考生现场完成命题作文一篇(1000字左右)。

(2)考试时间:90分钟。

(3)成绩评定与权重:

审题立意:25分

篇章结构:30分

语言表达:40分

卷面整洁:5分

(4)试卷样卷:见附录2。

黄冈师范学院

2011年学前教育专业(艺术类)口头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样卷

一、题目:现场抽题,根据命题讲述一个主题故事。如:5岁孩子的奥运会。

二、形式:即兴讲述。

三、准备时间:3分钟。

四、考试时间:3-5分钟。

五、考试成绩:考试满分为100分。

六、评分标准:

普通话水平:30分

故事编排:20分

思维、想象与创造力:15分

艺术感染力:25分

应变能力:10分

黄冈师范学院

2011年学前教育专业(艺术类)书面写作能力测试样卷

一、题目:网络与儿童成长

二、形式:书面作文。

三、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为90分钟。

四、考试成绩:考试满分为100分。

五、评分标准:

审题立意:25分

篇章结构:30分

语言表达:40分

6.学前班招生通知 篇六

各州(市)教育局:

为了进一步深化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改革,加大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统筹管理力度,扩大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规模,推进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教育协调、健康、持续发展,决定对我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实行统筹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理顺招生信息管理体制,科学、规范管理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的重要基础。

二、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的目标

形成在省教育厅领导下,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职责明确、分级管理、协调一致的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统筹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以现代化工作体系支持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使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更好地服务考生、社会。

三、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管理机构

云南省教育厅2005年成立了“云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统筹云南省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云南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统筹管理云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的意见》(云教[2005]33号),各州市教育局相应建立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计划、财务、基础教育、职业与成人教育和招生等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同志作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的专门机构,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协调高中阶段各类学校的招生工作,正确引导本地高中阶段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两类教育协调发展。

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由各级高中阶段教育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管理。

四、加强领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承担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的责任,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加强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采取有效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逐级逐部门落实。

五、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具体内容

统筹管理全省初中毕业生基本信息;统筹管理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计划;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考试工作信息;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录取工作信息;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学校录取新生电子学籍注册工作。

六、分阶段逐步推进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工作

通过三年时间逐步推进,并在2010年实现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的全面统筹管理。

2008年采集初中毕业生基本信息,通过网络管理全省中职招生计划,各中职学校面向全省招生并实行网上录取,高中阶段教育各类学校录取新生实行电子学籍注册。

2009年根据2008年的工作推进情况,制定当年实施计划。

2010年实现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全面的统筹管理。

七、全省统一信息管理平台及信息管理系统

建立全省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统一的基础工作平台,这一平台是面向省、州(市)、县(市、区)各级统筹招生机构、初中毕业生、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开放的信息管理平台。

建立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招生工作的远程操作。

全省统一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代码标准;统一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学生升学志愿表,志愿表可顺序填报高中阶段教育各类学校;采集初中毕业生基本信息,形成初中毕业生电子档案材料;使用初中毕业生电子档案材料进行高中阶段教育各类学校的招生工作。

全省统一编制初中毕业生“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报名号”,每一个初中毕业生报名号唯一,实现“一生一号”,确保所有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都有规范的电子档案信息。“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报名号”是初中毕业生升学的必备信息。

中考考生的“准考证号”即是“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报名号”。

全省所有高中阶段教育学校通过统一的信息管理平台使用统一的信息管理系统實现网上录取。

八、实行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录取新生电子学籍注册制度

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录取新生电子学籍注册制度为:高中阶段教育各类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由各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将录取学生通过信息管理系统上报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给录取学生进行电子学籍注册,确认学生高中阶段教育相应学校的录取资格。只有通过电子学籍注册的学生才是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确定的高中阶段教育各学校当年录取的新生,没有通过电子学籍注册的学生,教育部门视为未被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录取。

通过电子学籍注册是学生被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录取的依据,也是将来发放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的依据,并以此作为发放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的依据。

高中阶段教育各学校必须将录取新生向主管部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

九、分级管理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

云南省教育厅负责统筹管理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各州(市)教育局负责统筹管理本地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实现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各阶段信息的及时传送。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实现数据共享。

各州(市)教育局负责本地应届初中毕业生基本信息采集,建立本地初中毕业生完整、真实、准确的电子档案材料。

属省管辖的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录取新生工作由省教育厅组织进行;属州(市)管辖的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录取工作由各州(市)教育局组织进行,属县(市、区)管辖的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录取工作由所在州(市)教育局或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组织进行,具体由州(市)教育局确定。

学校跨地区招收的学生,按学校属地原则,由学校主管部门进行录取新生电子学籍注册。

十、实行信息管理责任制

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采取分级管理的办法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科学、严密的信息管理办法,实行信息管理责任制,明确信息管理责任人,杜绝伪造信息、泄露信息的事件发生。对管理不当,影响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一、认真执行《云南省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具体实施办法》

在全省分阶段逐步推进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工作的过程中,省教育厅将分阶段制定《云南省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具体实

施办法》,请各州(市)教育局认真执行。《云南省2008年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具体实施办法》附后。

各州(市)教育局要按通知要求,加强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制定本地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具体实施办法,并对各县(市、区)教育局进行工作部署,保证全省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信息工作的顺利实施。

云南省2008年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具体实施办法

为统筹管理云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特制定2008年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建立全省统一的信息管理系统

建立报名、计划、填报志愿、投档、录取、电子注册、学籍管理、毕业认证等基于互联网的功能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招生工作的远程操作,实现对报名、招生、学籍的数据分析、挖掘。

二、建立全省统一的信息管理平台

建立面向省、州(市)、县(市、区)各级统筹招生机构、初中毕业生、中职招生学校开放的信息管理平台,实现生源的统一利用、招生工作的统一实施。这一平台,将作为规范招生秩序、统筹报名管理、统筹计划管理、统筹协调各类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基础工作平台。

由省教育厅招生考试办公室管理工作平台。

省、州(市)、县(市、区)各级统筹招生机构、中职招生学校用指定的用户名登陆工作平台进行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各项工作。

云南省招生考试办公室编制并通知各单位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

建立对初中毕业生的网站宣传平台,通过网站,建立投档期间的补录宣传平台。

三、初中毕业生基本信息采集

各县(市、区)教育局招生考试办公室采集本县初中毕业生的基本信息。

各州(市)教育局招生考试办公室汇总本州(市)各县(市、区)初中毕业生的基本信息上报省教育厅招生考试办公室。上报时间为:7月10日前。

要采集基本信息的初中毕业生包括:

第一部分:参加当年中考的初中毕业生(参加当年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及往届初中毕业生);

第二部分:不参加当年中专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第三部分:当年申请就读中职学校但不参加当年中考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第一部分学生报名号使用9位数字编码,编码办法同原来中考考生考号编排办法;第二部分、第三部分学生报名号使用10位数字编码,第一位为“1”,后9位编码办法同参加中考学生。

各县教育局招生考试办公室负责按有关规定审验学生的报名资格,对第二部分及第三部分学生,要审验学生的初中毕业证书,确认初中毕业证书真实后,方给予学生报名。

2008年仍使用《云南省中考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信息采集工作。《云南省中考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分别提供以上三部分初中毕业生报名基本信息采集功能。

初中毕业学生基本信息需采集的内容与《云南省中考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原要求采集内容相同,其中不参加中考学生有关中考的内容项不采集,如:照顾加分、中考成绩、体检结论等。

四、五年制大专班、中职学校招生计划

省教育厅招生考试办公室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公布五年制大专班、中职学校招生计划。

五年制大专班计划分配到州(市),按州(市)计划择优录取学生。

中职学校实行全省择优录取,学校所有计划面向全省招生。

五、初中毕业生志愿填报

全省统一《初中毕业生升学志愿表》(见附件)。

申请升入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就读的学生均要填报《初中毕业生升学志愿表》。包括参加当年中考的初中毕业生(参加当年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及往届初中毕业生)、不参加当年中专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当年申请就读中职学校但不参加当年中考的往届初中毕业生这三部分学生。

参加中考的初中毕业生可填报《初中毕业生升学志愿表》中所有志愿项。不参加中考的初中毕业生只可填报普通中专、职业高中志愿。

所有省外中职学校志愿填在普通中专志愿档内。

各县(市、区)教育局招生考试办公室采集本县所有申请升入高中阶段就读、并填报了《初中毕业生升学志愿表》的学生的志愿信息。

各州(市)教育局招生考试办公室汇总本州(市)各县(市、区)初中毕业生的志愿信息上报省教育厅招生考试办公室。上报时间为:7月30日前。

六、考试成绩

各州(市)教育局将本州参加中考的初中毕业生的中考成绩信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综合素质成绩的等级、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按《云南省中考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格式上报省教育厅招生考试办公室,上报时间为:7月30日前。

七、体检结论

各州(市)教育局将本州参加中考的初中毕业生的体检结论按《云南省中考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格式上报省教育厅招生考试办公室,上报时间为:7月30日前。

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信息

各州(市)教育局将本州所有普通高中录取信息按《云南省中考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格式上报省教育厅。

九、五年制大专班录取

五年制大专班的录取工作由省教育厅招生考试办公室组织进行,各学校进入指定的录取现场进行录取工作。

录取时间为:8月8日至8月11日。

录取办法同原执行录取办法。

十、中职录取

实行网上录取。

普通中专录取时间为:8月13日至8月21日;

职业高中录取时间为:8月22日至8月30日:

根据实际情况,将在适当时间进行中职补录工作。

各中职学校由主管部门办理录取手续。省外中职学校、省属中职学校、省属民办中职学校由省教育厅办理录取手续;州(市)属中职学校由所在州(市)教育局办理录取手续;县(市、区)属中职学校由所在州(市)教育局或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办理录取手续,具体由州(市)教育局确定。

学校跨地区招收的学生,按学校属地原则,由学校主管部门办理录取手续。

所有中职学校在信息管理平台上使用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录取工作。各中职学校计算机操作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由主管部门编制并通知。

可同时录取参加中考考生及不参加中考凭证入学学生。

建立“投档申报”的投档机制。学校自行组织的学生,学校可提交主管部门申请给予投档。充分发挥学校自主权,为学校投档操作环节提供最大限度的自由度。完全杜绝截留、扣押学生档案的情况。完全满足录取后期学校补录的“常态化”需求。

各級教育局按初中毕业生志愿会同学校上报数据为基础进行投档工作,主要流程分为“投档申报”、“投档确认”两个步骤进行。

学校审阅学生电子档案。提交主官部门审核录取。

全省中职学校实行网上录取,同一学生不可能投档录取到不同学校。通过系统的数据管理机制,维护了数据精确性,确保了录取数据的真实、准确、唯一,彻底避免了重复录取。

其余录取有关事宜按原制定有关录取政策、录取规定办理。

十一、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录取新生电子学籍注册

由学校主管部门进行高中阶段教育各学校录取新生电子学籍注册。属省管辖的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录取新生电子学籍注册工作由省教育厅组织进行;属州(市)管辖的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录取新生电子学籍注册工作由所在州(市)教育局组织进行;属县(市、区)管辖的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录取新生电子学籍注册工作由所在州(市)教育局或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组织进行,具体由州(市)教育局确定。

学校跨地区招收的学生,按学校属地原则,由学校主管部门进行录取新生电子学籍注册。

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录取新生电子学籍注册时间为:11月10日至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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