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

2024-08-26

关于做好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共11篇)

1.关于做好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 篇一

关于做好2013年度在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基础教育

改革与实践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教育硕士培养质量,增强在职教育硕士研究基础教育教学领域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培育教育硕士优秀论文,经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度在职教育硕士研究生基础教育改革与实践课题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数量及资助额度

本次项目评审拟评出20项,项目资助经费1000元/项。

二、申报条件

1.申请者和项目组成员必须是我校2011、2012级在籍在职教育硕士研究生。

2.每个教育硕士研究生一次只能申请或参与一个项目,鼓励以项目组名义进行申报。若以项目组的名义进行申请时,申请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

3.原则上申请者在读硕士期间同级别项目最多只能获资助一次。

4.申报项目应与教育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方向有关,来源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实践。立项目的在于解决基础教育领域中的实际问题,总结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典型经验,所选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5.项目申报应获得申请人校内外指导教师的同意和支持。项目申请人若未能按要求正常完成课题,其导师指导的研究生两年内不得申报同级别项目。

三、申报和评审程序

项目申报采取本人申报,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申报者须填写《江苏师范大学2013年度教育硕士研究生基础教育改革与实践课题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表格统一用A4纸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不要另加其他封面。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后报研究生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报送申请项目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2011、2012级在职教育硕士研究生总数的8%(四舍五入,不足1项的可报1项)。

3.研究生院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评审,确定立项项目。

四、项目完成时限

原则上应在一年内完成,届时未完成者,经研究生院批准可申请延迟至申请硕士学位前。

五、项目成果结题形式

1.获准资助的项目,研究生院将下达项目批准书,结题后研究生院给予结题证明。

2.项目的最终形式要求是论文、专著等,制作类发明不在本项目资助范围内。

3.项目结题时,要求申请人提供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有论文或专著录用通知者视为公开发表。提供研究报告者经验收合格,可结题,但仅拨付资助经费的50%。

4.获资助者在其公开发表的论文和与立项内容有关的硕士学位论文中必须标注“本项目得到江苏师范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基础教育改革与实践科研项目基金资助”。

六、经费使用及审批

1.资助经费只能用于科研资料费(含邮寄、科研图书资料购买、复印)、必要的学术会议费用、与资助项目有关的调研专用费用以及学术论文发表的版面费等,不得报销餐饮费或提取劳务费。经费报销依据学校有关的财务管理办法,票据必须为国家财务规定的正式发票。

2.资助经费一次核定,分两次拨付。项目批准立项后先行拨付总经费50%,剩余50%在项目完成并经学校组织专家验收合格后予以拨付报销。

七、项目申报时间安排

申报者于2013年10月10日前将申报表上交各所在培养单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完成对项目的初评和筛选后,于2013年10月30日前报研究生院。联系人:李磊,地点:研究生院304室,电话:83403100。

2.关于做好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 篇二

一、活动内容

以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为主题,结合全省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发展面临的形势、现状和问题,借鉴先进终验,研究、探讨我省如何抓住机遇,推动工业经济转型升级。针对全省“9+1”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行动、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构建山西特色现代工业产业体系、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四个着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等方面进行深入系统的思考和研究,形成具有一定理论价值和较强指导的沦文,供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参考。

二、活动范围

全省各有关部门,高校、科研院所,各企业,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及社会各界人士。

三、要求

(一)内容要求

理论创新,见解独到。论点鲜明、科学,论据充分可靠。逻辑严密,语言精练。理论联系实际,提出操作性强的对策。论文篇幅在3000字至5000字之间。

(二)活动日期

论文征集时间为2013年7月1日-10月20日,逾期不再接收。

(三)其他要求

论文须为原创,拒绝抄袭、套改或拼凑,不接受已发表过的文章。论文请自备底稿,来文不退

四、评选方式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征集论文进行评审,评出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鼓励奖若干,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品。本次优秀论文征集评选不收取费用

五、联系方式

承办单位:山西省经贸决策咨询中心、山西经济和信息化出版传媒中心

联系地址:太原市平阳路61号综合楼3层

邮编:030006

联系人:王红霖贾娟赵婧

电话:0351-7222838 13643518131

传真:0351-7337081

3.关于做好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 篇三

200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

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申报办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发 [2004] 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党建和安全稳定工作研究,决定设立“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由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负责组织实施。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和办法如下:

一、课题类别及资助额度

本次项目分为:(1)一类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8万元;

(2)二类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2万元;(3)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1万元。

一类、二类课题必须严格按照课题指南(详见附件)申报,不得更改课题名称。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由高校专职辅导员(指在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系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等副处级以下从事学生工作的人员)自拟题目申报。要求研究课题就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具体问题开展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现实问题的新方法、新途径、新手段,切忌空泛抽象。

二、申报条件

1.本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每所高校最多只能参与每类课题的1个项目申报;各类教育部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基地(如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可单独申报;各省(区、市)教育部门原则上不牵头申报。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

1目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06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在研的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高校思政、党建、稳定、网络)委托研究项目负责人;

(5)申报200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三、申报办法

1.本次项目采用电子文件申报的方式。申请者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并在邮件标题栏注明“XX学校申报材料”,同时将纸质件各1份加盖单位公章后寄至: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邮编:100816),逾期不予受理。思想政治工作司联系人:葛元杰,010-66097663,韩丽颖,010-66096672;传真:010-66092064。

四、其他要求

1.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2.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3.获准立项者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的实施,切实推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的深入开展。

附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一类、二类课题指南

附件:

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

一类、二类课题指南一、一类课题

1.“六个为什么”与大学生理想信念教育研究

2.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长效机制建设研究

3.加强民办院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4.高校党的建设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新要求研究

5.加强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实效性研究

6.高校安全保卫工作立法研究

7.高校安全稳定工作标准化研究

8.大学生网络成瘾的原因、现状和防治研究

9.大学生网络民意可信度测评指标体系构建研究二、二类课题

1.党的十六大以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成效研究

2.当代大学生群体思想特点与规律变化研究

3.社会思潮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影响研究

4.高校全员育人政策研究

5.高校辅导员骨干学位提升培养工作研究

6.高等职业院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模式研究

7.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队伍培养培训研究

8.加强研究生导师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研究

9.形势报告会育人作用研究

10.大学生全员参与社会实践工作对策研究

11.高校校园文化活动创新研究

12.大学生就业思想政治教育创新研究

13.加强高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研究

14.高校院系级党组织发挥作用研究

15.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长效机制建设研究

16.加强大学生党支部建设研究

17.加强高校党校建设研究

18.高校党务工作队伍建设研究

19.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研究

20.高校宣传工作应急机制与办法研究

21.高校宣传思想工作创新研究

22.高校统战成员为学校科学发展作贡献研究

23.高校廉洁教育教材建设研究

24.新形势下高校廉洁文化建设研究

25.高校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研究

26.大学城(校外学生公寓)安全管理研究

27.高校非政府组织活动管理研究

28.高校宗教工作研究

29.高校少数民族学生安全工作研究

30.新时期新阶段高校安全稳定工作规律研究

31.大学生网络组织的行为特点、社会影响和发展趋势及其管理 策略研究

32.校园网络流行语言特点、形成机制及在高校网络舆情获取和舆论引导中的应用研究

33.加强高校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的制度体系构建研究

34.大学生网络心理健康教育的案例研究

35.高校新闻网创新与发展研究

36.高校网络舆论领袖的形成、作用和管理研究

37.高校网络文化产品培育机制、推广机制与运行机制研究

38.网络暴力形成、危害及对策研究

39.网络“客文化”研究

40.网络社区文化的形成、影响和管理研究

41.基于自组织理论的高校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策略研究

4.关于做好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 篇四

20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课题指南

1.党的十八大的历史地位、重要意义和理论贡献研究

2.关于不断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特色、理论特色、民族特色、时代特色和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研究

3.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依据、总布局、总任务研究

4.科学发展观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研究

5.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的科学内涵和相互关系研究

6.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的实践经验和现实启示研究

7.构建和发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现代传播体系研究

8. 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的有效途径研究

9.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

10.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研究

1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研究

12.高校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研究

13.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研究

14.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队伍建设研究

5.关于做好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 篇五

各二级学院:

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事宜的有关通知,2012-2013学年度我院在校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已经开始,请相关所在二级学院做好宣传、申请和数据录入工作,对于逾期不申报的学院按无申请学生处理。

现将我院2012-2013学年度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等有关工作的通如下:

一、贷款发放范围、标准

符合贷款发放条件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每生贷款总金额原则上不高于5000元。

二、申报、数据录入阶段(5月23日-6月8日)

各二级学院开始2012-2013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的宣传、申报录入、审查导入批准阶段。各二级学院确定本学院贷款人数,组织贷款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cn)注册、录入本人的信息。相关的纸质材料待新学期开学后会同新生贷款学生再上报。6月8日15点,各二级学院在校生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数据录入工作结束。

三、信息录入及借款学生账户管理等有关问题

1、首次贷款学生申请流程。学生本人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https://.cn),在线注册、完善个人信息、提出贷款申请。

2、再次申请贷款流程。学生本人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出贷款申请。2010年以前申请贷款学生(含):在线系统用户名默认为“12746+身份证号码”,默认密码为8位生日日期;2011年首次申请贷款学生:用户名为本人设置的用户名。

3、借款学生信息的导入。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基本要求,对借款学生的贷款手续和信息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不予办理。在导入申请贷款学生信息时,要确保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等信息学籍信息一致完善,对于信息不一致和补完善的学生不予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4、由于新系统引入了支付宝的资金汇划功能,因此,贷款的发放和回收手续大幅简化,请贷款同学及时熟悉还款的方式和有关流程。

5、贷款学生用户名和密码遗失找回。对于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若用户名和密码遗失后不能找回,可到资助中心办公室(3号楼104室)登记办理找回用户名和密码。

6、在校生办理贷款所需材料。需要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在校学生在系统提出申请的同时,需提交书面申请书、贫困证明和贷款《审批表》等材料,材料和信息不齐全者不予办理。材料具体上报时间另行通知。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宣传,组织落实,过期不予办理。咨询电话:0371-67899902

郑州科技学院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

6.关于做好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 篇六

培养计划”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及教师:

根据《中山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中大人事„2012‟6号)文件的精神,2013年度“中山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遴选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作为学校重要的综合性的人才培育计划,是学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希望遴选出真正具有成为学科领域学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特别是没有长期境外留学或工作经历的优秀青年教师),为其营造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使其尽快成长并成为学校学科发展的骨干力量。因此各单位在遴选时请把握“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遴选条件

(一)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获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38周岁(1974年9月1日之后出生);

(2)在学术研究方面有创新性构想,具有明确的科研方向和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具有扎实的科研基础和突出的研究成果。在未来3-5年内具备冲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或相应层次人才项目的能力。具体的研究成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在理工医学科相关领域,申请人作为主要作者(第一或通讯作者)在Science、Nature、Cell等学术刊物及其高影响因子的子刊,或连续在所属一级学科(及交叉学科)的权威杂志(即影响因子最高的1-3种杂志)发表5篇以上论文。作为主要作者(第一或通讯作者)所发表论文若被收录为ESI的Top Paper等同权威杂志论文看待。

b.在人文社会学科相关领域,申请人作为主要作者(第一或通讯作者)在SSCI影响因子前1%的刊物或《中国社会科学》发表论文,或者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人文社会科学类)二等奖或省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一等奖的学术论著;或申请人作为主要作者(第一或通讯作者)连续在所属一级学科(及交叉学科)的权威杂志发表5篇以上高质量的论文,或出版本领域具有较大国际学术影响的专著。

c.申请人的论文、论著或其它成果经学校委托的国际同行专家评审,认定为具有重要学术影响者。

d.申请人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已取得突出的研究成果,经过本计划的培养,有能力在未来三年内取得本条款前a、b、c点之一所列研究成果。

(3)任职期间完成聘任合同规定的教学任务,对学生认真负

责,教学效果良好;

(4)积极参加学科建设,对本人的研究工作在相关学科发展中的支撑和特色形成作用有较清醒的认识,具有成为学术带头人或学科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二)已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的资助或入选相应层次人才计划(如中组部青年千人计划、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珠江学者特聘教授、第一个聘期内的“百人计划一期”引进人才、“百人计划二期”急需人才青年杰出人才等)不再列入本培养计划。

(三)“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自动纳入本培养计划。

(四)对于已获得学校教师特殊津贴支持,但没有一年或以上境外留学或工作经历,或已入校工作多年但近三年没有境外研修经历的年龄不超过38岁的优秀青年教师可申请本计划,学校将重点通过送到境外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进行研修等方式予以培养。

三、遴选程序

(一)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中山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推荐(自荐)表》一式8份,相关证明材料1份):

 各学院(直属系)、附属医院物色合适人选,并通知人

选于2013年9月15日前提交申请材料;

 各学术团队可向所在各学院(直属系)、附属医院推荐

合适的人选,并通知被推荐人于2013年9月15日前向各学院(直属系)、附属医院提交申请材料;

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院、社会科学处、科技发展研究院、医学科学处、教务处、医学教务处等职能部门于2013年8月20日之前向人事处人才办推荐合适人选,人事处人才办汇总推荐名单并进行资格初筛(如年龄、职称等)后,反馈至相关各学院(直属系)、附属医院及被推荐人,并通知被推荐人于2013年9月15日之前向各学院(直属系)、附属医院提交申请材料。

 符合条件的人员于2013年9月15日之前向学院(直

属系)、附属医院或学校人事处人才办自荐并提交申请材料。向学校人事处人才办自荐的,由人事处人才办将申请材料转相关学院(直属系)、附属医院。

(二)各学院(直属系)、附属医院审核申请人材料,并按照《中山大学人才计划推荐评议(评审)程序及相关规定》,对申请人选按学科进行排序推荐,并于2013年9月23日之前向人事处人才办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中山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推荐(自荐)情况汇总表》1份,以及申请人提交的《中山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推荐(自荐)表》一式8份,相关证明材料1份)及单位评议结果和推荐意见1份。

四、材料要求

(一)《中山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推荐(自荐)表》一式8份,相关证明材料1份。

(二)《中山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推荐(自荐)情况汇总表》1份。

(三)单位评议结果和推荐意见1份。

(四)所有材料电子版1份。

联系地址:人事处人才发展办公室(南校区中山楼410室)联 系 人:池墁榕陈英群

联系电话:84114884

电子邮箱:rscrcyj@mail.sysu.edu.cn

附件:1.《中山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推荐(自荐)表》

2.《中山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推荐(自荐)情况汇总表》

3.单位评议结果和推荐意见模板

人事处

7.关于做好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 篇七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六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

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转发《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意见》和《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2011-2020年)》精神,根据《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办法》(教社科[2009]1号),我部决定启动第六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学科范围

本次评奖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统计学;(22)港澳台问题研究;(23)国际问题研究;(24)交叉学科。

二、奖项设置和名额

奖项分著作奖、论文奖、研究报告奖和成果普及奖。所有奖项均设特等奖、一、二、三等奖。本次评奖的总额为800项左右。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的各个等级的奖项有空缺。

三、申报单位和申报限额

本届评奖,地方院校和其他部委所属院校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为单位,教育部直属高校以学校为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你单位申报限额为

项。请各申报单位坚持质量导向和精品意识,坚持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统一,把好学风关,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切实做好遴选申报工作。

四、申报资格

1.申报学校资格:申报学校应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

2.申报者资格:申报期间其人事关系在高校的教师和研究人员均可申报(包括离退休人员)。每人限申报一项。合作研究成果必须由第一署名人申报。

3.参评成果资格与要求

(1)申报著作奖、论文奖、研究报告奖、普及奖成果的起止时间定为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普及奖申报成果形式为著作类。

(2)多卷本研究著作以最后一卷出版的时间为准,在符合上述申报时限的情况下做整体申报。

(3)丛书不能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

(4)个人论文集可作为著作类成果申报,但多人撰写的论文集只能由其中某篇论文的作者申请论文类奖励。

(5)围绕一个专题,以个人或课题组名义发表于同一刊物同一标题的系列论文,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但围绕一个专题,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不能做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篇论文申报。

(6)研究报告,须提交实际应用部门(省部级以上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大中型以上企业等)证明其实际应用价值的材料。

(7)普及类成果,须提交关于社会效果影响方面的佐证材料,包括图书发行量、书评、相关新闻报道、领导批示、受众反响等等。

4.下列成果的申请不予受理:

(1)教材和教辅材料;

(2)已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霍英东基金奖、司法部法学优秀成果奖、孙冶方经济科学奖、吴玉章人文社会科学奖、陶行知教育理论与实践成果奖、安子介国际贸易研究奖、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

(3)不能提交实际应用价值证明的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

(4)未经第一署名人本人提出申请的成果;

(5)文学艺术类作品。

五、申报步骤

1.学校科研(社科)处组织申报人登陆“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网”(。

评奖办公室电话:010-66096895;66096630(传真)。

联系人:王日春。E-mail:wangrch@moe.edu.cn。

附件:

第六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一览表》(三月初后可下载)

注:各单位申报限额请见纸质通知。

8.关于做好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 篇八

关于做好2014年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

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2014年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根据广西区学位委员会、广西区教育厅《关于申报2014年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桂学位〔2013〕34号)要求,现将有关工作布置如下:

一、自治区教育厅2014年计划资助我校硕士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21项(其中人文社科15项,自然科学6项),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数2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8项,研究生论坛1项。

二、指标分配:

1.硕士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根据2012、2013级在校生比例分配给各学院,各学院推荐上报指标分配数额见附件3。

2.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马克思主义学院、政治与行政学院 1项,化学与药学学院1项。

三、各学院发动2012、2013级研究生积极申报,根据本学院学科专业情况组成专家组进行评比、推荐,确定上报项目,并在学院范围内予以公示。

学校评选委员会对各学院推荐项目进行评选,确定上报教育厅的项目。文科项目实行定额评选,理科项目实行差额评选。

四、同一导师的研究生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获创新计划资助但尚未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五、研究生学术论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专项课题研究项目由学 1

院组织申报,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上报项目。

六、项目申报文件表格已挂在我院(部)网页“相关下载”上,请自行下载,上报材料包括:

(一)各学院推荐的各类申报材料的汇总表纸质版(分管院领导签字、盖学院公章)及电子版;

(二)各项目申请表纸质版一式2份及电子版;

七、材料上交要求:

(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的电子版汇总到附件6:《申请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和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汇总表》,按照推荐顺序标序号并用申请者姓名(负责人姓名)命名;

(二)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和发展专项课题的电子版汇总到附件5:《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专项课题研究汇总表》,按照推荐顺序标序号并用申请者姓名(负责人姓名)命名;

八、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是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大举措,各学院必须高度重视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组织研究生、导师、研究生教育管理干部积极申报项目,并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项目评审工作,保证项目申报质量。

九、从2013年开始,自治区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数量大幅度下降。各学院往年创新计划项目完成的数量和质量直接影响本学院下一年度创新计划项目指标的分配。请各学院认真督促2011年度及之前未结题的项目,于2013年12月前结题。如不能按时结题,请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项目延期或终止申请书。

附件:1.2014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表(空白表)

2.2014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表(填写样表)

3.各学院自治区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指标分配表

研究生工作部

9.关于做好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 篇九

前言:伴随着忙碌、充实、多彩,宣传部又走过了一年,而我们也将在这里再次起程、携手、前行。过去的、沉淀的,我们重新开始;未来的、成就的,我们再次携手。新的学年,宣传部也将革故鼎新,再创新高,带上我们的热情和希望,在这学年里,画出鲜艳动人的一笔。

为了促使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工作稳定顺利进行,加强团总支·学生会内部团结和谐,增强学生会宣传部工作质量,现特制定如下计划:

本学年的主要工作基本化为三块内容:⑴开展常规工作;⑵配合、协助学生会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⑶开展本部门自行组织的活动。

一、工作目标

1. 加强宣传部的纽带作用,积极配合各方面的工作。加强各部门的联系,积极主动的行使宣传职能,为我院学生会的宣传工作再添亮点。

2. 充分利用好展板和橱窗栏,做好院会活动总结和宣传工作。

3. 改革宣传部内部的运行机制,让每个人的能力都得以发挥,得以提高,拥有锻炼的空间。

4. 把宣传部建设成一个人性化的温暖大家庭。

二、加强部门自身建设和部门间的交流

1.进一步完善部门内部的规章制度,提高工作成员的积极性,提高工作质量。



2.细化部门内的工作记录,详细记录每位干事在任职期间所做的工作事迹,并将添加部内的会议记录。

3.节约经费开支以保证此项工作开展,每次海报、颜料、纸张等所出经费均采取透明制度,以收据为证。

4.鼓励部门成员与其他部门成员交往,及时了解其他部门信息,把工作状态由原来的被动转为主动,协助其他部门工作的完成,以更好的起到宣传作用。

5.在网上做好我院重大事件的宣传工作。经常与学生会网络部合作,及时、完整的把我院各重要活动上传到网上,使同学们能快速了解到我院活动的具体内容和进展过程。

6.将本学期的工作主力转向大一干事,逐渐锻炼干事们独立工作的能力,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

7.适时开展书法、板报、绘画等形式灵活的比赛,充分挖掘同学们的才华,加强校园文化氛围。

8.保护我院的宣传阵地——宣传栏,监督其他一些广告和其他海报的张贴,合理并良好影响我院的整体风貌。

三、创新宣传 1.创新宣传手段

校园内单一的常规宣传模式已经在某种程度上,给大家造成了审美疲劳,如何在宣传方式上创新,将成为决定宣传效果好坏的重要因素。因此,宣传部将开拓更多的宣传途径,或是改良传单、海报的版面来吸引同学们对于活动信息的关注。



2.创新宣传内容和宣传理念 3.合作宣传

以上为宣传部2013——2014工作的计划与展望,新的一年,宣传部将携手向前,描绘更加灿烂的大学岁月!

10.关于做好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 篇十

县直各学校,各乡镇(街道)初级中学、中心小学:

经研究,决定对2012—2013取得的继续教育学分进行验证登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证登记范围

本次验证登记的范围是,各学校专业技术人员在2012—2013取得的继续教育学分。

二、验证登记的科目及要求

各学校专业技术人员验证继续教育学分统一填写为:①《专业技术人员科学素养与科研方法简明读本》60课时记学分10分;②中小学教师远程研修学分10分,共计20分,登记在《继续教育证书》(继续教育卡片要更换成证书,人社局已备好),将证书按名单顺序排好,各学校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到局人事科验审登记,届时县人社局派工作人员现场办公。验证时请将每本26元读本费(已开好发票)和10元验证费(为人事局代收)及名单一并交齐,并领取读本,否则不予验证盖章。

三、验证登记时间:8月20日8:30—16:30,过时不候。

上午:上冶、大田庄、南张庄、薛庄、胡阳、探沂、马庄、新庄、石井、梁邱、朱田。

下午:县直学校和费城街道。

附:各学校继续教育读本分配数及交款数

11.关于做好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 篇十一

经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定于2012年11月20日开始,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31日,过期将不予受理。请有关课题管理单位根据《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要点》和《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指南》精神,抓紧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课题申报工作,切实提高申报课题的质量,并及时汇总本单位课题申报情况。《申报汇总表》连同《申报评审书》及活页电子版由各课题管理单位统一发至我办邮箱:webmaster@jssghb.cn,另将《申报评审书》及活页纸质材料统一寄至我办。《申报评审书》只需一份原件,《申报评审活页》一式五份(其中一份为原件)。

联系人: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周英俊、张为民;联系电话:(025)83758279;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邮编:210013。

申报所需材料已在网站上公布,可以登录http://并下载相关表格。附一: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专项课题申报评审书

附二: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申报评审书

附三: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申报评审活页

附四: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

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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