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品管理规定

2024-07-31

样品管理规定(精选9篇)

1.样品管理规定 篇一

某公司样品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对样品领用的管理,规范和约束样品的领用工作,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样品发放的一般程序,及具体领用样品所必须履行的手续。本标准适用于样品灌装和领用的全体人员。

3职责

3.1销售总监负责大样品发样的审批工作;

3.2区域经理负责样品发样的审批及大样的初审;

3.3业务代表/部门对所领用样品及所造成的后果负责;

3.4销售管理部负责样品发样的日常管理工作

3.5储运部负责样品的灌注和发送

4管理要求

4.1凡是要求领用样品的人员/部门,必须向销售管理部申领并填写《样品需求单》(见附表一)。

4.1.1必须注明所需样品的单位名称、接收部门、接收人等。

4.1.2写明所需样品的型号、数量、填单人的签名(如遇业务代表或工程师出差在外,应由销售内勤填单,并代签名)、日期等。

4.1.3自带样品也需填写。

4.2对于新建业务的单位,需提供该客户的详细资料。

4.2.1基本资料: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电子信箱、联系人、部门、职务等;

4.2.2客户介绍:公司简介、主营业务、品牌产品、销售规模、发展方向等;

4.2.3产品分析:客户目前香精的使用情况、新产品开发的动向、该样品对于客户的前景预期等;

4.2.4其他:如客户的配合程度、需求的紧迫性、客情关系描述等。

4.3新产品发样

4.3.1第一次发放样必须凭总工程师签发的产品开发单,由销管部登记(开发人、产品型号、品质、发样日期)后,才可发样。

4.3.2需限制发样的`新产品,凭总经理签字的书面工作联系单办理。

4.4审批

4.4.1样品净含量需要30g/瓶装或需要一个样品灌装100g(不含100g)以上者,需报经销售总监批准。

4.4.2新产品需要发样品,先填写新样品发样单(附表2),报区域经理初审,报销售总监批准。

4.5灌注和发送

4.5.1储运部样品间工作人员负责样品的灌注(一个工作日完成,如需延长时间,向销管部申请确认),并协助发样。

4.5.2根据《样品需求单》灌样,并注意查看产品批号和品质。样品品质须符合质量要求,标签打印正确、粘贴整洁。

4.5.3协助销售管理部做好样品的发放工作(随货或快寄)。并将样品清单放入样品箱内。

4.5.4每天将当日所灌装的样品分单位输入电脑,供销售管理部进行统计、分析。

4.6日常管理

4.6.1新产品、100g以上的大样以及客户试验性样品,原领用样品的人员(部门)须每周反馈一次信息给销售管理部,直至得到客户使用结果为止。

4.6.2样品间工作人员要保持样桶整洁、存放有序

4.6.3任何人不得私自进入样品灌装间灌取样品或打印样品标签。

4.6.4领用样品的人员(部门)未能按照上述规定执行的,储运部样品间及销售管理部有权拒绝灌样和发样。

4.6.5已进入公司淘汰产品目录的产品,一律不得发样,样品间工作人员应及时将样桶从货架上清离。

4.6.6样品重新生产,由车间领用人员登记签字。返还样品间做样品用时,须进行录入登记。

4.6.7样品间工作人员如发现样品质量变异,可先提请检验室检验,如确定变异,则须填写报损表,报生产副总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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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样品管理规定 篇二

1 海洋样品的形成特点

海洋科学调查是为揭示海洋环境及资源各要素的时空分布、变化过程及其规律, 在选定的海区、测线和测点上用多种技术手段直接或间接对各种海洋状况进行调查的活动。海洋调查有的是利用各种仪器设备直接对海洋测量, 如海水盐度、温度、流速、流向和海洋的深度、重力和磁力等;有的是通过采集海洋中的实物, 在现场或实验室进行统计和分析, 获得科学数据, 从而完成调查过程, 如海水化学、海洋生物和海洋地质状况的调查等, 这些实物在调查活动中被表现为海洋样品。

海洋样品的形成主要经历了3个阶段: (1) 实物采集阶段, 海洋科学工作者根据海洋科学调查目的和要求, 在特定时间、特定地点, 用特定的获取手段, 在海水中获得实物。 (2) 样品制作和分析阶段, 研究人员对这些实物进行加工处理和标识, 形成样品, 在现场或实验室进行样品分析, 取得相关的科学数据。 (3) 归档保存阶段, 研究者根据样品分析数据进行科学研究, 并对有继续使用价值的样品进行妥善处理后保存。从海洋样品的形成过程来看, 其特点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具有代表性

海洋样品的采集地点和时间是海洋科学工作者精心设计的, 海洋工作者在综合考虑海洋研究目的和要求以及已有海洋调查情况和本次调查实际的基础上, 在调查之前就明确海洋样品采集的地点和时间。海洋样品的这种时空特性决定了它的代表性, 它代表了特定时空条件下海洋环境或资源的特性。

1.2 具有典型性

海洋科学调查者并没有将特定时空条件下采集的海洋实物都作为样品, 而是根据研究需要以及这些实物类型和价值的体现进行筛选, 只有其中的一部分才能被确定为研究分析或保存的对象。也就是说, 在海洋科学调查过程中获取的海洋实物能够转换为海洋样品是有条件的, 这个条件决定了海洋样品在这些被获取海洋物体中的特殊性, 这个特殊性就是海洋样品的典型性。

1.3 具有不同的生命周期

不同的海洋样品由于其研究目的、价值和保管要求等区别, 具有不同的生命周期, 一件海洋实物从离开原来的存在环境变成海洋样品之后, 也有不同的表现方式。如, 海洋生物调查获取的生物中, 有的在现场清点之后就被处理了, 有的则被带回实验室制成标本长期保存;悬浮体调查中取得的水样在过滤后, 保存的是其中的固体物质;海水化学调查时对水样在现场测试分析后就不再保存, 但如果一些元素无法现场分析时, 则进行特殊处理后带回实验室继续分析, 这种水样很少长久保存。而同样在海洋地质调查中采集沉积泥样或矿石, 则在保证项目需要分析使用部分样品外, 尽可能地保存海洋样品。尤其是远海、深海获取的海洋样品, 由于其获取艰难, 一般都会被长期保管。

1.4 具有人文记录特征

海洋样品虽然是自然产物, 表面上看起来不具有人文的记录特征, 但从海洋样品的生命周期来看, 它从自然产物转换成为海洋样品不是偶然的, 其形成过程赋予了丰富的人文记录信息。正因为这些人文记录, 才使一件海洋实物完成到海洋样品的质的变化。海洋样品的人文记录信息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有形的, 如海洋样品的包装、标志以及为保持这些实物的一些成分属性进行的处理等;二是无形的, 如海洋实物获取的时空条件、采集方式、价值确定以及调查项目的背景信息等。

2 海洋样品的档案基本属性

档案是国家机构、社会组织或个人在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有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1]。这一定义明确了档案具备的四大基本特征: (1) 历史记录, 表现为档案具有原始且不可再生的特点; (2) 具有价值的历史记录, 表现为历史记录到档案具有条件转换的特点; (3) 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表现为历史记录的方式和记录的载体具有多样化的特点; (4) 各种组织和个人在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 表现为历史记录具有按一定的来源且有规律的形成特点。海洋样品作为一种特殊的信息载体, 其档案基本属性表现档案的历史记录属性、再利用属性, 同时海洋样品是海洋调查档案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1 海洋样品的历史记录属性

对于历史记录的理解, 有狭义和广义两种。狭义理解是指行为主体用文字、声音、图像、图表直接将信息保存下来的记录;广义理解是行为主体社会活动中产生的一切记录, 也包括利用特别工艺制作形成的或利用特殊手段或方法获取的物体。毫无疑问, 海洋样品的历史记录属性应从广义的角度来理解, 具体表现在以下3个方面。

2.1.1 海洋样品是不可重复获取的

海洋样品是特定海洋环境下的产物。随着人类海洋活动和海洋自身的运动, 海洋中的一切物体都是在变化之中, 任何一件海洋样品只能代表其获取时间和空间上海洋的特征。虽然空间能再定位, 但时间不复返。因此, 从某种意义上说, 海洋样品都是独一无二的“孤品”, 是不可能完全重复再生的。

2.1.2 海洋样品是海洋科学调查的原始记录

能够直接用来研究海洋化学、海洋生物、海洋地质特性的统计分析数据是海洋科学调查档案中重要部分, 这一点不容置疑。但这些科学数据正是研究人员通过各种仪器和方法对海洋样品进行统计和分析得到的。从某一个角度来看, 真正记录海洋状况或海洋调查活动的第一手资料不是这些统计分析数据, 是海洋样品。但分析统计数据则是科学研究的直接使用对象。

2.1.3 海洋样品是可以作为历史记录来保存的

从海洋样品的生命周期来看, 有些海洋样品随着调查活动结束, 其使命也结束了。但有些海洋样品则由于自身的特殊性和研究工作的需要, 通过科研人员加工处理后以实体的形式被很好地保存起来, 继续为海洋科学研究提供利用。例如, 1958年我国开展的全国海洋综合调查获取的海洋地质样品至今完好地保存在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 时间已经达到50年之久。

2.2 海洋样品的再利用属性

档案价值是指档案对国家机构、社会组织或个人的有用性[1]。海洋样品在海洋科学调查活动中的使命结束后, 仍具有极高的再利用价值。

2.2.1 海洋样品的再分析价值

随着科学的发展、认识的深化、研究技术和手段的改进和提高, 研究者可以对海洋样品开展新内容的研究和分析, 以获新发现。如2002年, 中国科学院广州天然气水合物研究中心研究人员从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在东沙东北部采集的海底样品中鉴别出了冷泉碳酸盐岩;2004年, 对该区的中德联合航次考察对此鉴别做了确证;2005年, 此方面最终成果发表于英国《Marine and Petroleum Geology》杂志上, 是国际上对南海冷泉碳酸盐岩的首次报告[2]。

2.2.2 海洋样品对其产出成果的凭证价值

海洋样品是海洋科学调查成果信息的携带者。由于海洋科学研究方法、技术手段和认识问题的角度不同, 不同的专家学者往往会对同一个海洋现象或事件产生不同的认识, 在研究方法相同的情况下, 产生这些分歧的焦点往往就是在能够量化反映海洋特征的科学数据上。但海洋样品的客观性和真实性是不受主观认识所影响, 只要对产出科学数据的海洋样品进行重新鉴定和分析, 就能为产出的成果提供良好凭证。

2.2.3 海洋样品的观摩和宣传价值

海洋样品是海洋特征最直接、最形象的佐证, 同时也是海洋知识传播最生动的教材, 是传承海洋文化的生动载体。如海洋生物种群的变化、海洋生态的研究, 可以从不同时期、不同区域的海洋生物样品中直观形象地表现出来, 而一个南极企鹅标本、一块大洋深处的矿石往往是吸引观众的焦点, 这些海洋样品所表现出来的宣传功能和教育意义远超过文字解说。

2.3 海洋样品是海洋调查档案不可分割的组

成部分

海洋调查档案是海洋调查活动中形成的有价值的各种载体形式的历史记录。海洋样品、海洋样品分析数据、分析和研究成果报告以及调查实施相关管理性文件材料共同构成了海洋调查档案, 缺少其中任何一部分, 海洋调查档案的完整性和系统性就会受到影响。海洋样品是海洋调查档案中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看。

一是从产生的逻辑性上看, 两者互为依赖。海洋调查数据作为海洋调查档案的核心部分, 依赖于对海洋样品的分析和测试。如果没有海洋样品, 就无法获得海洋调查数据。同样, 海洋样品的形成也是因为海洋调查活动的需要, 没有海洋调查活动也就不会产生海洋样品。

二是从利用的完整性上看, 两者互为印证。海洋样品离开了海洋调查档案中的信息, 如调查背景信息、现场描述信息和分析数据等, 就是一件普通物质, 也就没有再利用价值。也就是说, 海洋样品离开了海洋调查档案就无法再利用。而海洋样品作为海洋调查获取的第一手财富, 是海洋调查活动最有力的、最形象的佐证, 如果海洋调查成果离开了海洋样品, 也就意味着失去了最原始的佐证。

3 海洋样品不同于一般“实物档案”

20世纪90年代档案界曾掀起“实物档案”概念争论, 虽然至今未达成共识, 但似乎没有否认这些不同于纸介质、磁介质信息载体档案的存在, 也没有影响各档案馆 (室) 对这些“实物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目前这些实物大致可以分为3种类型:一部分属于文物 (如古钱币、古服饰和历史名人用物等) ;一部分属于佐证物 (如奖杯、奖牌和产品样品等) ;还有一部分属于文件材料 (如证书、锦旗和牌匾等) [3]。但海洋样品与上述实物之间有本质的区别。

(1) 从它们的形成来看, 海洋样品是自然产物, 其人文记录是隐性的, 而上述实物均是社会产物, 其人文记录是显性的。尤其是第三类实物, 实际上就是一种“收文”, 与一般“收文”的区别仅在于文字的载体不一样。

(2) 从它们的作用来看, 上述实物利用价值主要是凭证作用, 利用方式为 (下转第页) (上接第13页) 观赏, 海洋样品虽然也具有观赏价值, 但其核心的凭证作用是对样品实体进行物理、化学和生物等物质特性的再分析。当然, 也可以对上述实物进行相应的分析, 但这种利用已经脱离了原来保存的目的, 与海洋样品的再分析利用不一样。

(3) 从它们的地位来看, 海洋样品的地位要远高于这些实物。海洋样品是系统反映海洋调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与海洋调查档案互为依赖、互为佐证。上述实物仅是一种形象的表现, 是对相应文字材料的进一步佐证, 但与文字材料之间没有互相依存的关系, 互为佐证的关系也相对弱。尤其是上述第一类实物, 与获取这些实物事件的档案之间的关系是松散的, 历史考证结果才是这些实物依存的重要依据。

4 结束语

从以上分析来看, 虽然我们还无法从档案的定义上明确地指出海洋样品属于档案范畴, 而且海洋样品的档案基本属性也不能完全解决“海洋样品是否是档案”这个问题, 但对海洋样品档案属性的理解不能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实物档案”。随着事物的发展, 人们对档案的认识也应与时俱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法律的形式规范了档案的收集、保管和利用工作, 明确规定档案实施统一管理, 任何集体或个人不能占为己有。因此, 从有利于国家利益的角度来看, 如果把握好海洋样品具备的档案基本属性, 将其归属于海洋调查档案系列, 就可以从海洋调查档案的齐全性、完整性和系统性出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实施海洋样品国家所有、统一管理, 充分发挥海洋样品在建设海洋强国中的信息支撑作用。

摘要:海洋科学调查样品 (以下简称海洋样品) 是海洋科学调查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一种特殊载体的历史记录。文章从海洋样品的形成过程和特点, 阐述了海洋样品所具备的档案历史记录属性和再利用属性;海洋样品是与海洋科学调查档案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与一般“实物档案”之间存在本质区别, 海洋样品的档案属性可为实施海洋样品国家所有、依法统一管理提供有力的凭据。

关键词:海洋样品,档案属性,实物档案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档案工作基本术语DA/T1-2000[S].2000.

[2]天然气水合物信息网编辑部.中国科学院天然气水合物研究新进展[J].天然气地球科学, 2006, 17 (3) .

3.食品检测中的样品管理 篇三

关键词:食品检测 检验 样品管理

中图分类号:TS207.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336(2014)10-0030-01

1 样品的接收管理

实验室的来样有两种,一种是委托检验,另一种是抽样检验,无论哪种样品都要有专人负责检查、登记,对检验性质进行分类,如果属于委托检验,要求客户填写委托单,委托单内容应该包括:委托单位名称、样品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执行标准、要求的检验方法、样品量、要求的检验指标、报告份数、要求报告期限等。填完后办理人员对其要求进行评审,如果填写内容属实并符合单位要求则对样品进行确认,样品确认时应该注意样品名称、执行标准、样品数量、要求的检验指标等是否符合检验要求,特别是要求检验微生物或者酸价、过氧化值等会跟样品保存时间发生变化的指标进行样品确认,对样品进行相应描述(比如:外貌特征、酸败、安全警示、保存要求等),必要时进行拍照,样品有包装的必须打开包装进行检查。委托客户检验有特殊要求的,应报请技术负责人进行合同评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验室管理规定的,由样品管理员负责受理并做好合同评审和受理记录。如果不符合相应的要求,一次告知委托方不予受理原因。如果属于抽样检验则必须检查抽样单信息是否齐全;样品是否符合抽样单的记录,主要检查样品的规格型号、数量、样品类型及等级等基本信息;样品是否与标准状态有所偏离,也就是样品的感官、气味、形态以及有无酸败等现象进行相应的记录,并准确记录样品状态特性、完整性和对应于检验要求的适宜性;封样部位是否完好等。经验收与抽样单不一致或不符合检验要求的样品,应及时退回抽样单位或抽样人员。

2 样品标识管理

样品唯一性标识系统是样品管理的关键环节,它是每个样品在检验过程中识别和记录的唯一性标记。接收了的样品应对样品进行登记建档,给出样品的唯一性标识,也就是样品的唯一身份。唯一性标识应注明:样品名称、编号、规格、状态(留样、待检、在检、已检),对于同批样品,该批样品应有同一编号,并对个体再细分编序号,如有附件,则附件与主体采用同一编号,并注明每一附件序号,以保证样品制备、流转、检驗、贮存、退样等全过程识别都不会发生混淆。标识还可以确保样品的可追溯性。

3 样品的准备/制备和检验中的管理

样品接收人员接收样品后向检测室下达检测任务,检测室人员领取样品时应了解所需检测样品需求,对样品及相关资料进行确认,特别是检测中要求的特征必须满足要求。比如微生物检测对样品的包装情况和保存条件要求,容易酸败的检测样品是否为真空包装或者已经漏气等。符合要求的接收样品,不符合要求的拒绝收样,都做好相关的样品流转记录。样品到检测室后按要求填写“在检”标识,确保样品存储、搬运、准备和检测中不发生变质或损坏,如果要求检测微生物或者打开包装后会对结果有较大偏差的指标先进行检测。总之确保样品的流转、保存和取样不会影响到检测结果的完整性。

4 样品的贮存和弃置等管理

委托检验、监督抽查和仲裁检验等需要留存的样品,样品管理人员对留存样品进行标识,并注明样品的贮存期限。贮存环境条件应与样品要求相符,一般采取常温贮存和低温贮存(冷冻贮存、冷藏贮存)两种方式。如:对肉制品、酸奶、冷冻食品等食品样品一般采用冰箱、冰柜进行冷冻贮存;酱油等调味品、奶粉、大米等粮食加工品等不易腐败的食品样品一般采用常温贮存;对易腐败变质的肉制品、糕点类等食品样品一般采用低温冷藏柜进行低温贮存;对于有特殊要求的食品样品要根据产品标签(或说明书)标识的贮存方法进行贮存。在贮存时将样品进行分类贮存,避免交叉污染。还应做好相应记录。对于涉及社会影响大或者刑事案件以及昂贵的样品,要做到保险、防盗。确保客户有争议时有完好样品进行复测。贮存期限到了的样品应根据相关要求确定是否需要退还客户,需要退还的联系客户进行退还,并做好退还登记,客户和退还人员都应在登记上签字。逾期未领取和不需退还的经技术负责人同意后,进行相应的处理,但是在处理记录上必须做好处理方式及处理时间等相关记录,处理人员应签名。

4.样品展示厅管理规定 篇四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产品展示厅的管理,充分发挥展示厅的产品展示与品牌形象推广作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日常管理

1.展示厅日常管理工作由行政部负责。指定行政前台文员为展示厅管理员。

2.展示厅清洁卫生由行政部保洁员负责,每天进行清洁维护工作,确保展示厅地面清洁,展示柜干净明亮、无异味,样品包装一尘不染。

3.展示厅管理员高度重视公司展示厅管理工作,保持与品控部、研发部、生产部沟通,了解新产品推出情况,及时添增展品;同时务必每天巡查,发现异常及时沟通处理,确保展示品数据无误,摆放整齐,清洁美观,以最佳状态迎接宾客参观。

二、产品更新、陈列设计及标识制作

1.展示厅中的瓶装样品由研发部提供,产品由行政部负责酌情领用。所有展品须结合公司新样品和新产品推出进度及时更新添增,但务必经公司确认许可后方可展示。

2.瓶装样品提供时,研发部与行政部须办理交接手续,确保展示品有凭有据。

3.展示厅设计陈列由品牌推广部负责,根据样品的名称、功能等制作相符的标识牌,结合公司产品及品牌形象进行展示品的摆放与陈列,同时指导展厅管理员了解陈列常识,按品牌推广要求做好日常陈列管理。

4.展示的样品与产品必须经过严格的质量把关,经研发部及品控部门确认合格后才允许放进展示厅展示,每月要进行一次检验,以确保优质的质量。

三、展示厅使用及展示品领用管理

1.因工作需要,公司员工需要带领宾客参观展示厅,不能随意挪动展示品。

2.未经行政部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将展示品带离展示厅。因工作需要将展示品带出展示厅的,需到行政部办理领用手续。

3.原则上,展示厅所有展示品不得随意拆剪品尝或赠送宾客。如因客户要

求等特殊情况,公司接待人员应提前到行政部办理领用手续。

4.因特殊需要领出后无法归还的展品,由行政部负责及时补充,确保展示品种齐全。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公司员工在使用展示厅时,必须爱护公共物件及设施,不得乱扔果皮、纸屑等垃圾,保持展示厅整洁干净。

2.使用展示厅桌椅的,离开后椅子要归位,桌面杂物要自行清理,出门时随手关灯。

3.外来宾客前来参观结束后,接待人员应及时通知展示厅管理员做好相应善后工作。

4.使用展示厅期间故意破坏展示厅物品的,由当事人按原价进行赔偿。

5.样品管理制度文档 篇五

1.样品室应经常保持整齐、清洁、干净,室内卫生每周清理一次。2.样品管理员负责对样品进行接收管理。做好样品的标识并对样品进行检查登记,填写《样品接收、流转、处置记录表》。

3.各岗位样品检查人员负责对分析样品的保存措施及实施进行检查并记录。

4.对于委托样品,样品管理员在接收委托人送检样品时,应根据委托人的检测需求,认真清点样品,将样品传递到样品管理员,并按要求填写“检测委托书(协议)”,同时根据“检测委托书(协议)”填写一份“检测通知单”并通知到各检测人员,安排对样品进行检测。

5.样品管理员对样品所处的试验状态,用“待测样品、在测样品、已测样品、保留样品”四种标志加以识别。

6.样品储存间由样品管理员专人负责。样品储存环境应安全、无腐蚀、清洁干燥且通风良好。

7.不同的测试参数对样品保存的条件有不同的要求,样品管理员应根据具体要求对样品进行保存的技术处理。样品的保存技术具体按《水环境监测规范》(SL219-98)执行。

8.样品的保留时间一般为委托方收到检测报告起5天,超过保留期限的样品由负责人通知样品管理员处置。

6.实验室样品管理程序 篇六

检测样品的代表性、有效性和完整性将直接影响检测结果的准确度,因此必须对样品的接收、流转、贮存、处置以及样品的识别等各个环节实施有效的质量控制。应根据客户要求做好样品的保密与安全工作。范围

本程序用于本实验室各类检测业务中检测样品的接收、流转、贮存、处置、识别等项的管理。职责

检测科样品管理员负责记录接收的样品状态,做好样品的标识以及样品贮存、流转、处理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检验科检验人员应对制备、测试、传递过程中的样品加以防护。

(1)收样室在受理客户委托检验时,负责对送检样品的完整性和对应于检测要求的适应性进行验收,记录接收样品状态,并负责将样品及其资料传递到检验室。

(2)实验室样品管理员负责对各检验室样品管理情况进行督查,并配合检测管理室对样品管理要素进行审核。步骤和要求 4.1样品的接收

4.1.1委托样品的接收

a)收样员在接收客户送检样品时,应根据客户的检测需求,查看样品状况(包装、外观、数量、型号、规格、等级等),并清点样品,认真检查样品及其配件、资料的完整性,检查样品的性质和状态是否适宜于进行要求的检测,有些样品还应检查采用的包装或容器是否可能造成样品的特性变异,并在《见证取样送样委托单》和《样品核查单》上登记说明。同时(特殊样品)应与客户商定有关样品准备的要求和试毕样品处理方式。收样员应及时将样品及其资料、流转单传递到检验科。

b)客户寄来的样品由收样员按a)条办理委托手续。收件人应负责与客户联络,并交一份委托单给客户。

c)样品传递到检验科后,样品管理员与检验员应进行交接验收,查看样品状况是否与流转单填写内容相符,对以封装方式送达的样品,应检查封签是否完整有效以及运输过程有无损坏。4.1.2抽样样品管理

①抽样人随身带回或亲自押交样品:

a)抽样人员到客户指定地点抽样或到生产企业、商业企业抽样前应领委托单或监督抽样单,抽样后将委托单或监督抽样单第三联给被抽检单位,作为领回样品凭证,第四联给见证单位,带回第一联、第二联作为抽检及信息采集凭证。

b)抽样人应对样品在运输途中的防护负责,保证样品的完整性。抽样人员回实验室后立即将随身带回的样品及委托单或监督抽样单交给收样员,收样员凭抽样单验收样品。

②被抽检单位寄运来的样品由检验科领回后,由收样员及样品管理员进行验收登记,验收时应对照抽样单检查样品及封条的符合性、完整性、有效性以及运输过程有无损坏。必要时应会同抽样人员进行验收。

③检验科样品管理员在接收样品时应记录样品状态,并登记入帐。

④检验科在对接收的样品是否适合于检测有任何疑问,或对客户的检测要求不明确,或认为样品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有异常情况时(包括包装和封签)

检验科应与客户联系,取得进一步说明和认可后再进行检测。4.2样品的识别

①样品的识别包括不同样品的区分识别和样品不同试验状态的识别。

②样品区分识别号可贴在样品上或贴(写)在样品袋(器皿)上。识别号为报告编号,由收样员统一编排。

③样品所处的试验状态,统一放置在“检验完毕”标识区。

④样品在不同的试验状态,或样品的接收、流转、贮存处置等阶段,应根据样品的不同特点和不同要求,如样品的物理状态、样品的备样要求(如分样或混样)、复检样要求、样品形状的大小、样品制备、样品的包装状态(如裸状样品、器皿盛装样品)和其他有特殊要求的样品,根据检测活动的具体情况,做好标识的转移工作,以保持清晰的样品识别号,保证各检验科内样品编号方式的唯一性和必要时可追溯。

⑤各检验科应根据专业要求对样品标识转移方式和如何保证样品识别的唯一性和有效性做出明确规定。4.3样品流转

①样品按检验工作流程图流转,在样品登记委托单上交接签署时,应核查样品状况。

②收样员接收的所有委托送样样品应在样品或其包装上贴上“报告序号”标签、同时附有的样品流转单上应填写样品识别号(报告编号),由样品管理员在样品流转单签字、样品传递到检验科时由检验人员在样品流转单上签收认可。

③抽样样品送达后由收样员及样品管理员对样品贴上“报告编号” 标签。

④抽样样品、送检样品传递或送达后均由样品管理员按样品登记表的内容统一登帐,待检样品应分类堆放整齐。

⑤样品传递时,样品(报告)编号不得改变。

⑥样品在制备、测试、传递过程中应加以防护,应严格遵守有关样品的使用说明,避免受到非检验性损坏,并防止丢失。样品中遇意外损坏或丢失,应在原始记录中说明,并向负责人报告,必要时应立即与客户联系。

⑦检验人员在样品试验后,应交样品管理员入样品库保管,包括有分析意义的已失效或损坏的试验样品。样品管理员应把试验样品统一放置在有“检验完毕”标识的区域。

4.4样品的贮存

①检验科应有专门化且适宜的样品贮存场所,配备样品间及样品柜(架)。样品间由样品管理员专人负责,限制出入。样品应分类存放,标识清楚,做到帐物一致。样品贮存环境应安全、无腐蚀、清洁干燥且通风良好。

②对要求在特定环境条件下贮存的样品,应严格控制环境条件,环境条件应定期加以记录。

③样品管理员负责保管样品的完好性、完整性。应在文件中按样品性质和其专业要求的不同对保管条件作出规定。

4.5样品的处置

①试验样品留样期不得少于报告申诉期,留样期一般不超过60天,特殊样品根据要求另行商定;

②试验样品处置,根据与客户签订的有关协议书要求,分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a)客户要求领回样品(包括客户委托处理样品); b)客户不要求领回,但有利用价值的样品; c)报废、报损的样品;

d)会造成公害,必须监护处理的样品。

e)客户要求领回的样品,在留样期满后,样品管理员应通知客户及时领回。客户领回样品时,领样人员需带单位价绍信或抽样单(第三联)(未交检验费的暂时不退还样品),由样品管理员办理退样手续。客户或供样单位需提前(在留样期内)领回样品时,应签注“对本检验报告无异议”之后,方可由样品管理员办理退样手续。

f)留样期已过的客户委托处理样品,各检验科应按与客户签订的委托检验协议书要求处理,处理结果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客户,取得客户认可。

g)留样期已过的客户不要求领回的有利用价值的样品(包括部分报损样品),样品管理员应分类填写样品处理申请表,说明处理方式,由科长审核,报主管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处理。必须监护处理的样品,科样品管理员必须按规定办法监护处理。

h)客户暂不领回的已过留样期的样品,各检验科应分类造册,移交检测管理室统一处理。

4.6室外检测样品的管理

对于根据检测工作需要在实验室外检测的样品,各检验室应有保护样品完整性的措施,做好样品的标识,保证试毕样品在合适的地点存放,根据本科专业要求做好实验室检测样品的管理工作。

4.7样品的保密与安全

a)本实验室严格按与客户签订的协议或有关规定进行样品的检测、贮存和处置,严格执行《保密程序》,对客户的样品、附件及有关信息负保密责任。留样期内的样品不得以任何理由挪作他用。

b)要求担保的样品,应根据客户的特殊要求作出相应安排,包括样品接收、流转、贮存、处置及附件资料的管理,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保护样品的完好性和机密性。

5、相关记录

7.样品管理规定 篇七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 人民生活水平的普遍提升, 对居住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在面对高房价的同时, 人们更关心的是工程的质量问题。作为第三方的检测机构, 对社会出具科学、公正、准确、可靠的的检测数据, 直接关系到建设工程中的质量与安全。工程质量的检测能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 避免不合格工程的出现, 挽回返工、修复等造成的不必要经济损失。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同时, 还能有效地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的安全, 甚至于保证日后投资使用者生命和财产的安全。

检测机构中的样品管理是日常的重要工作之一, 其管理工作贯穿于整个检测过程之中, 从样品的接收到样品的留置处理等各个环节中实施着有效的质量控制。在《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中5.6单独明确指出了抽样和样品处置要求, 由此可见, 样品管理工作在检测过程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样品管理成果的好坏直接决定着出具的检测报告是否客观、公正、真实。对检测机构的样品进行盲样管理, 才能从根本上保障试验结果的可靠性。

1 盲样管理的过程

所谓盲样管理就是指在检测机构的试验人员在进行相关试验工作时完全不知道样品的委托人、委托单位、工程名称、生产厂家等相关信息, 这些具体信息只有收样员和样品管理员知道, 而收样员和样品管理员不得参与试验检测工作, 同时送检单位人员与试验检测人员不能直接接触, 从而杜绝了更换样品、私自透露结果、甚至人为伪造数据等现象的发生, 从而保证了试验检测过程的科学、公正、公平和试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检测机构的盲样管理主要分为五个环节, 即:样品的接收和标识、样品的流转、样品的检测和样品的处理。

1.1 样品的接收和标识

1.1.1 样品的接收

委托方将样品送至检测机构, 由委托方填写与样品相关的信息内容以及完成试验后样品的处理方式, 有见证送检要求的, 还需要见证人一起到现场进行身份核对。收样人员依据委托书检查样品的种类及送样数量, 以HRB400E 25的热轧带肋钢筋为例, 其钢筋本身会带有4 E+厂家标志图形+25的字样, 委托方有提供产品相关合格证的, 应核对其是否与委托协议书里填写的一致。确认检测依据及检测项目后, 样品数量及规格符合检测要求并与委托信息一致时双方在检测协议书上签字确认。

1.1.2 样品的标识

收样人员应将接收的样品统一放置于样品周转区, 待试验系统产生样品编号后放于样品区。每个样品标识仅需提供检测所需的基本信息, 样品编号的原则应该规范、连续、具有唯一性原则。当一组样品中还涉及多个单个样品时, 样品标志应列子序号, 以区分同类样品之间的不同。样品管理员在进行样品贴样工作时, 应在标识上“未试”一栏做记号, 客户有需要试毕取回的, 还需在“需留样”位置做记号。同时还的注意清除样品外包装上原有的与工程信息、委托单位相关的信息标识, 以防信息进行泄露。贴样工作完成后, 并在试验系统里面进行委托提交, 以结束样品接收与标识的工作阶段。

1.2 样品的流转

1.2.1 同部门之间的流转

试验人员根据试验系统产生的试验任务单, 在规定的时间内, 前往样品室领取样品。检测人员必须认真核对任务单上的相关信息是否与提供的样品一致, 查看样品的符合性、完整性、有效性。对于有异议的任务单, 确认清楚后在接单。在流转的过程中要防止非检测性质的人为破坏。

1.2.2 不同部门之间的流转

当委托协议书里的检测项目超出自己资质能力范围, 需要其他部门进行辅助检测, 收样员应填写相关流转单, 再与样品一同流转到其他部门, 必要时进行外部分包。样品在传递过程中, 不得改变样品编号, 保持样品标识清晰、内容完整、保证样品的完整性。

1.3 样品检测

试验员开始试验工作前, 应对试样进行简单的预处理。按照相应的检测标准与规范进行制样, 每一个环节都需要填写相应的记录。在检测过程中, 根据不同的试验状态在样品标识上进行标记, 依次为“在试”、“试毕”“留样”, 以保证检测过程中的样品状态具有可溯性。

1.4 样品的处理

1.4.1 委托本机构处理

对于试毕样品, 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国家行业标准及各地方管理部门具体规定执行, 如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规定除标准规范明确要求需留置的试样, 应按其规定的程序、环境、数量和要求留置外, 其他非破坏性检测、且可重复检验的试样, 应在样品检测或试验后留置7天;破坏性试样, 应在样品检测或试验后留置3天。

1.4.2 试毕取回

若委托方要求取回样品时, 收样人员应在留样期满后 (无需留样的样品试毕后) 通知委托方领回;领取样品时, 委托方应出具有效证明, 由样品管理员办理领样手续, 领取样品;若委托方要求在留样期内取回样品时, 应在“样品处理记录”的样品处理情况栏上签注“对本检测/检查报告无异议”字样后, 方可办理领样手续;若客户委托时未要求试毕取回或者由于客户原因而逾期未取回的样品, 超过留样期以后, 可根据检测机构的相关质量体系规定执行, 一般规定为超过留样期1个月, 由样品管理员报相关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处理。

2 注意事项

2.1 在样品的接收阶段, 收样员应该提醒委托人员信息填写完整, 仔细核对委托人员、见证人员的身份。

检测项目和检测依据应由双方进行确认, 与送检人一起核对样品的状态、数量等信息。样品不足的情况下, 委托方应补齐样品后再进行委托办理;如为样品信息填写错误的, 收样员应指导送检人员重新填写委托协议书。收样人员与样品管理员应熟悉各类样品的检测方法与标准, 明确送检样品的数量与要求, 对客户送检的样品是否能满足试验要求做出正确的判断。在委托的过程中, 送检人员与试验人员不能直接接触。

2.2 样品标志的种类繁多, 根据委托协议书的内容, 在试验系统的相应类别生成样品编号, 认真勾选检测项目, 不得出现漏选、多选的情况, 标识卡体现的内容应与委托书一致。

样品标志的粘贴方式, 应根据不同的样品包装形式不同而有所改变, 液体状的样品尽量用密封的塑料或玻璃瓶, 量大的用桶进行盛放;用于装粉状样品的袋子, 必须具有一定韧性和承重能力。以保证样品的流转过程中标识不丢失、脱漏、模糊等现象。样品室应该严格控制人员的进出, 以免被人更换样品, 做好样品区的监控管理工作。

2.3 在样品的流转过程中, 试验人员在接单时, 应该仔细核对样品标识与样品是否一致, 样品标识的信息与任务单提供的信息是否一致。

发现样品与检测依据不贴切的, 样品不足的, 提供信息不完整的 (如外墙腻子粉, 若配料比没有提供无法成型试件) , 甚至样品标识与样品不一致的, 都应该及时跟样品管理员进行沟通。流转到其他部门进行辅助试验的, 样品管理员应该做好流转样品名称、样品编号、流转时间的登记工作, 不定期检查流转记录单完成的情况。

2.4 样品的留置应当有序, 标识清楚, 样品的管理应注意防潮、防火, 保证样品的完整性。

以便再次进行检验时, 样品能符合检测要求。留置期到期时, 应及时填写《样品处理台帐》进行清理。客户要求试毕取回的, 留置期期满的, 应及时通知客户取回。

3 结论

实行盲样管理检测, 保证了样品在检测过程中出具数据的公正性, 同时体现了对不同委托单位之间的公平性。提高检测中心在建筑检测行业的影响力, 巩固了实验室在同行业的领先地位。加强内部样品管理, 提供客观有效的报告, 提高经济效益的同时, 为工程的质量问题把好最后一道关。

在实验室进行评审时, 利用盲样进行测试, 可以更直接的反映被评审的实验室的综合能力, 包括仪器设备和人员的实际操作水平。加强检测实验室的样品管理, 对于检测机构通过计量认证、实验室认可和行业资质的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检测机构落实好盲样管理制度, 不仅可以保证样品在整个流转过程中的真实、有效, 更能进一步保证检测机构科学、公正、严谨、高效的质量方针。

摘要:本文通过对检测机构中样品管理的重要性的认知, 介绍了盲样管理在检测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 总结了工作中盲样管理的关键点, 其对试验检测过程的科学性、公正性、公平性和试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具有参考意义。

关键词:检测机构,盲样管理,过程控制

参考文献

[1]《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国认实函[2006]141号.

[2]李晓霞.建立盲样管理制度, 保障试验检测的客观公正[J].交通标准化, 2010 (9) :44.

[3]陈伟, 张道全.盲样在实验室评审中的应用[J].现代测量与实验室管理, 2003 (2) :44-45.

8.色谱样品的制备方法 篇八

关键词:色谱;样品;制备方法

中图分类号:O657.7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0432(2014)-02-22-1

环境污染物在食品成分中的存在,有自然背景和人类活动影响两方面的原因。其中,无机环境污染物在一定程度上受食品产地的地质地理条件所左右,更为普遍的污染源主要是工业、采矿、能源、交通、城市排污及农业生产等带来的,通过环境及食物链而危及人类饮食健康。这就需要一种或几种特殊的样品前处理方法把污染物质从农产品中提取出来。

1 色谱分析法概述

色谱分析方法作为一种分离技术与方法,目前广泛地应用于环境保护监测、生物样品分析、农产品质量检测、食品分析、香料组成分析、农药与农药残留分析等领域。色谱分析方法主要包括气相色谱、液相色谱(包括离子色谱)、平面色谱及相关的联用技术。如:气相色谱—质谱、液相色谱—质谱、色谱—红外光谱等的联用分析技术。色谱分析方法具有分离效率高、成本低、易于与其他仪器装置联用等特点。

2 色谱样品的制备方法

色谱样品制备技术是随着分离科学的发展而发展的,目前主要使用膜分离、固相萃取、吸附—热解吸等新方法来分离预测定组分和干扰组分。

2.1 溶剂萃取方法

溶剂萃取法是利用有机溶剂将样品中的有机毒物如农药、真菌毒素等提取出来加以纯化、浓缩供检测用的一种分离方法,通常也叫液—液萃取。常用于样品中被测物质与基质分离,在两种不相溶液体互相之间通过分配对样品进行分离而达到被测物质纯化和消除干扰物质的目的。通常,分析化学家首先在有机溶剂中分离出感兴趣的被测物质,然后,由于常用的溶剂具有较高的蒸气压,可以通过蒸发的方法将溶剂除去,以便浓缩这些被测物质的目的。

2.2 固相萃取方法

固相萃取方法广泛被应用于样品处理中,主要用来对即将进行分析的样品进行浓缩和纯化处理。固相萃取方法的分离机制与液相色谱方法相同,分离方式主要分为离子交换、吸附、正相和反相。

固相萃取所用的吸附剂也与液相色谱常用的固定相相同,只是在粒度上有所区别。使用固相萃取法能避免液-液萃取所带来的许多问题。比如,易于乳化,不完全的相分离,较低的定量分析回收率,昂贵易碎的玻璃器皿和大量的有机废液。与液—液萃取相比,固相萃取更有效,容易达到定量萃取,快速和自动化,一般说来固相萃取所需要时间为1/2,而费用为液—液萃取的1/5。固相萃取通常是用于液体样品的准备和不易或不挥发样品的萃取,但是也用于能预先提取到溶液里的固体样品。其缺点是:目标化合物的回收率和精密度要低于液—液萃取。

2.3 微波萃取技术

在传统的萃取过程中,能量首先无规则地传递给萃取剂,然后萃取剂扩散进入基体物质,再从基体溶解或夹带多种成分扩散出来,即遵循加热—渗透基体—溶解或夹带渗透出来的模式。微波萃取是利用微波能来提高萃取效率的一种新技术。微波溶出法主要适合于固体或半固体样品,样品制备的整个过程需要经粉碎、与溶剂混合、微波辐射、分离萃取等步骤。

2.4 微波萃取的特点

传统的萃取过程中能量积累和渗透过程以无规则的方式发生,萃取的选择性很差,有限的选择性只能通过改变溶剂的性质或延长溶剂萃取时间来获得,前者由于同时受溶解能力和扩散系数的限制,选择面很窄;后者则大大降低了萃取效率和速度。微波萃取由于能对萃取体系中的不同组分进行选择性加热,因而成为至今唯一能使目标组分直接从基体分离的萃取过程,具有较好的选择性,同时提高了萃取效率。

2.5 衍生化技术

衍生化技术对提高检测的灵敏度与悬着性、改善色谱分离、提高理化稳定性、分离结构近似的组分和辅助定性有重要作用。衍生化反应过程中要注意在使用一些对水“敏感”的衍生化试剂时一定要对样品和使用的溶剂进行脱水,并在反应过程中避免水汽干扰。用反应容器特别是密封垫片的材料应绝对不含目标化合物,衍生化试剂和所用溶剂也要进行纯化,不能含目标化合物。当生成衍生物产物是易挥发化合物时应用密封的衍生化容器或低温冷冻处理防止目标化合物的流失。衍生化反应完成后应及时惊醒色谱缝隙,如不能及时分析,要将衍生化产物妥善存放,并尽快进行分析。

3 色谱样品制备注意事项

物理方法制备色谱样品时要注意防止欲测组分的丢失;化学方法制备色谱样品时,除了要注意防止欲测组分丢失,还要注意化学反应的回收率和有无副反应。为此,在色谱样品制备时,要作回收率的实验,以校正最后的实验结果。

在色谱样品制备时还要注意所有使用的装置、容器、化学试机、水等样品所能接触的物品,是否会给制备的色谱样品带来污染,所以在制备色谱样品的同时要作空白对照,以检验色谱样品制备的过程是否引入对欲测定组分测定有干扰物质。在色谱样品制备时,最好是将采集到的一个样品分成两份,同时植被两个色谱分析用样品,以检测色谱样品的可靠性。也可将采集到的一个样品分成两份后,在其中的一份中加入已知量的欲测组分,然后同时制备这两个色谱分析用样品,以计算色谱样品制备的回收率。

总之,好的制备技术不但能最大限度的发挥现在色谱一起的分析测定功能,而且利用这些技术同样也提高了用色谱仪器测定各种样品的综合术,以便在处理具体的样品时可以准确、可靠和有效地完成色谱分析样品的制备技术,完成好色谱分析测定任务。

9.样品留样管理制度 篇九

保密级别:秘密

文件名称:原辅料样品留样管理制度

文件名称:样品留样管理制度 起草人: 审核人:

受控部门:生产管理部、质量保证部

1.目的

提供和规范本公司留样样品管理方法。2.范围

本公司留样样品的使用和管理。

质量保证部负责人、检定人员、留样观察样品管理人员。3.内容

3.1质量保证部设置产品留样观察室,室内有必要的样品存放条件和温湿度测试设施。指派专人负责留样观察工作。

3.2留样观察人员接收样品时,检查封口是否完好、外标签是否完好、清楚,合格后双方填写《留样样品接收台帐》,包括名称、日期、批号、规格、数量、厂家、送样人、收样人。3.3留样数量:

3.3.1物料(主要物料):全检量的3倍; 3.3.2中间产品:全检量的2倍; 3.3.3成品:全检量的8倍;

3.3.4稳定性试验考察:全检量的2倍。

3.4留样包装应与市售一致,贮存场所的环境温度、湿度与产品标签所述一致。

3.5每批留样均应贴上留样证,注明:品名、规格、留样数量、批号、留样日期、抽样人等。3.6样品管理人员将留样观察的样品按要求分类、整齐存放于指定条件的地点。

3.7样品存放间温湿度应符合要求,温度应不高于30℃,湿度应保持在45%~65%,且有温、湿度计与照明、排风设施。

3.8所有样品均应保存至规定的留样期限,一般药品留样保存期限为有效期后一年,如未制定效期,则保存期限为四年。

3.8.1原辅料留样时间至有效期后一年;

3.8.2包材留样时间至版本更换后最后一批包材有效期后一年;

日期: 批准人:

日期: 日期:

执行日期: 颁发部门:质量保证部 连云港新浦区地赐饲料厂原辅料观察制度

保密级别:秘密

文件名称:原辅料样品留样管理制度

3.8.3中间产品留样时间至产品放行; 3.8.4成品留样时间至产品的有效期后一年。

3.9留样由质量保证部专人保管,并建立留样台帐,定期登记清理。3.10样品管理人员每天检查留样室温度、湿度,并作记录。

3.11留样观察员负责按要求观察留样,并填写记录,包括品名、批号、观察日期、观察项目(外观、水分、含量)、观察结果、观察员签字,复核人员复核,签字。

3.12留样观察员应负责每年年底对留样观察工作进行总结,并上报质保经理。

3.13 产品在留样室留样期间,出现异常质量变化,留样观察员应填写《留样变化通知单》呈送质量保证部经理,经经理审核后,报送副总经理,进行质量调查。3.14留样产品不得外借或转送他人。

3.15凡出厂的所有产品均属观察对象,新产品(投产两年内)或公司确定的重点考察产品,进行稳定性试验考察。

3.16当接到用户投诉产品质量问题,检验结果作仲裁分析或生产出现异常等情况,需动用留样进行分析时,应随时能够调用留样。观察期可延至有效期后一年,以提供延长使用期的依据。

3.17超过留样期限的样品应填写《销毁申请单》,经质保部经理审核批准后,按时销毁,并填写《销毁记录》,包括样品名称、批号、销毁原因、销毁方法、数量、规格、销毁人签名、销毁监督人签名。4.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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