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河东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共8篇)
1.2005年河东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篇一
市领导视察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市领导定于10月12日上午,对各城区、开发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视察,重点视察暖房子工程、老旧散小区改造、特色街路和精品商圈建设情况。为做好相关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日程安排
10月12日(星期三)
8:30市委统一乘车出发前往朝阳区(行车路线和乘车安排
附后);
参加人员:
1、高广滨、崔杰、孙亚明、桂广礼、赵明,谢志敏、孙宁、张海治、于迅来;
2、市建委、规划局、房地局、市政公用
局、园林局、市容环卫局、交警支队
主要负责人;
3、各城区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各开
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
4、省市新闻媒体记者。
8:35视察朝阳区市容环境整治工作;
8:55前往高新开发区;
9:00视察高新开发区市容环境整治工作;
9:15前往净月开发区;
9:20视察净月开发区市容环境整治工作;
9:35前往经济开发区;
9:40视察经济开发区市容环境整治工作;
9:50前往二道区;
9:55视察二道区市容环境整治工作;
10:10 前往南关区;
10:15 视察南关区市容环境整治工作;
10:30 前往宽城区;
10:35 视察宽城区市容环境整治工作;
10:55 前往绿园区;
11:00 视察绿园区市容环境整治工作;
11:20 前往西新开发区;
11:25 视察西新开发区市容环境整治工作;
11:40 视察结束,返回市委。
二、工作分工
1、市委领导由市委办公厅负责;市政府领导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市直相关部门、各城区、开发区参加人员由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总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落实。
2、视察工作由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总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市政府办公厅配合。
3、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落实4辆中客车(车上备矿泉水),于上午8:10前在市委院内等候。
4、市公安局做好安全保卫和视察下车地点周边交通疏导工
作,保证视察路线交通畅通,并安排1台前导车,于上午8:10前在市委院内等候。
5、各城区、开发区负责做好迎接视察相关准备工作,并安排辖区内视察的引路车,与总指挥部办公室做好衔接工作。
6、宣传报道工作请市委宣传部落实。
三、有关要求
1、请各视察单位主要领导(乘坐一号车)做好工作汇报准备,在视察各自辖区时在车上向市领导做简要汇报。各视察单位分管负责人在市领导下车地点进行简要汇报。
2、严格控制视察时间,各视察单位不得更改视察路线,不得擅自增加视察内容。
3、轻车简从,减少陪同人员。各城区除方案要求人员陪同视察外,其他人员在视察下车地点等候。
4、市领导视察所到之处不举行欢迎仪式,不张贴、悬挂欢迎标语、条幅(含电子显示屏)。
5、请各部门和单位于10月11日下班前将参加视察人员名单报总指挥部办公室。联系人:李春光,联系电话:***
附:
1、市领导视察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行车路线
2、视察乘车安排
中共长春市委办公厅
市 政 府 办 公 厅
2011年10月9日
附:
市领导视察市容环境整治工作乘车安排号车:高广滨、崔杰、孙亚明、桂广礼、赵明,谢志
敏;各城区党委或政府一位主要负责人;各开发区
管委会一位主要负责人。(15人)
2号车:孙宁、张海治、于迅来、周俊峰;市建委、规划
局、房地局、市政公用局、园林局、市容环卫局、交警支队主要负责人;各城区一位负责人。(16人)
3号车: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总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人员。
4号车:新闻媒体记者
2.2005年河东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篇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强力推进城乡大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着力提升全市环境面貌,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11年城乡大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把常熟建成全国同类城市中“城市环境最为秀美的现代江南名城”这一目标,按照“提高标准、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城乡统筹、综合整治、长效管理”的原则,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强力推进,务求实效。把城乡大环境综合整治与建设、管理结合起来,与强化宣传教育和引导结合起来,努力实现城乡环境面貌和市民文明素养的双提升。
二、目标任务
(一)着力提升镇村环境面貌
1、加强集镇环境整治
整治重点: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按照《**市城市容貌标准》,今年完成**、**、**、**、**五个中心集镇及十个办事处(管理区)所在集镇的整治、改造、建设、管理达标活动,其中十个办事处(管理区)所在集镇由各镇确定,上报市大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考核重点。其余中心集镇和办事处(管理区)所在集镇达标活动分两年完成,今年环境卫生、镇容秩序同等考核,对市政设施、公共设施的整治、改造、建设完成50%。
整治内容:对集镇建(构)筑物、道路、公共设施、绿化、水域、广告标志(店招店牌)、居住小区、集贸市场、建筑工地、加油站、“五小”行业、镇容秩序、环境卫生等有关镇容秩序的内容进行整治。
整治标准:临街建(构)筑物符合街景规划要求;集镇道路、公共设施、绿化等符合技术和设臵标准要求;环卫配套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臵标准》;集镇水域及坡岸保持自然、生态、清洁和完好;集镇广告标志(店招店牌)、居住小区、公共场所等符合《**市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和保洁符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江苏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质量标准》;对涉及镇容秩序的行为要按照《苏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苏州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的规定加大处罚力度。
各镇对生活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同时要加强对建筑垃圾、农业垃圾、工业垃圾的管理,做到全面收集、分类处理;要设臵建筑垃圾堆放场,对镇村建筑垃圾实行统一管理,集中堆放,杜绝乱堆乱倒现象;要加强对污水处理、印染、造纸等行业产生的工业污泥的处臵监管。
要坚持建管并重,加快集镇规划建设。中心集镇和办事处(管理区)所在集镇要分别按照小城市和小城镇的标准全面提升集镇建设管理水平,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设施要进行提标改造和完善。通过加强整治,加快建设,强化管理,达到集镇设施完善、功能配套、镇容美观、规范有序、环境整洁。
2、加强农民集中居住区、已实施老村改造的自然村环境整治 整治重点:今年重点对全市130个农民集中居住区和已实施老村改造 的自然村实施全面环境整治。
整治内容:全面清除暴露垃圾,消灭卫生死角、垃圾脏点;全面收集农村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垃圾;全面整治毁绿、占绿和填河塞浜、侵占河浜的行为;全面清理宅前屋后乱堆放和陈旧破损影响观瞻的乱搭建;规范配套设臵环卫设施。同时,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配强配齐管理力量,加强日常管理,防止脏乱现象回潮。
整治标准:农民集中居住区环卫配套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臵标准》中居住小区标准,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符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江苏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质量标准》和城市社区标准,做到小区容貌整洁,秩序良好,路面硬化平整,环卫设施完善,宅前屋后没有使用价值的杂物统一清除,有使用价值的统一入院规范堆放。已实施老村改造的自然村管理达到省级卫生村标准,做到绿化、硬化、白化;环卫设施完善,符合卫生要求,保洁管理到位,垃圾日产日清;对柴草等要设臵集中堆场,减少乱堆放。同时,对五年后进行“双臵换”的自然村实施老村整理和参照省级卫生村管理要求加强长效管理;对五年内进行“双臵换”的自然村实施基本整治、绿化和保洁,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3、加强主要公路沿线和主要入口周边的环境整治
整治重点:今年对通港路、新老204国道、227复线、338省道、东南大道、银河路、虞东线、沿江一级公路、西三环、锡太路沙家浜至蒋巷村段、海虞北路延伸段至新材料产业园等路段实施重点整治,同时对城市主入口、高速公路道口、中心集镇入镇口和各镇至示范村沿线进行整治,其余公路环境整治今年完成补绿,提高标准,建立保洁、养护管理日常工作
机制。
整治内容:一是对公路沿线视线范围内的村、组、宅基全面实施老村整理,银河路、虞东线沿线按老村改造标准进行整治;二是对公路经过河道要进行驳岸整修或坡岸整理,河道两侧要进行绿化建设,并加强垃圾、杂草清理和水面漂浮物打捞;三是对公路沿线两侧绿化带按对应道路绿化标准进行建设、养护和管理,对缺损的绿化进行补植;四是对沿线未经批准擅自开设的路口恢复原状,经批准开设的路口进行路面硬化和道路两侧绿化到村、组、宅基;五是对沿线有碍观瞻的坟茔进行搬迁,对养殖、种植棚户及周边乱堆放、乱搭建进行整治;六是对公路沿线的企事业单位(加油站)、门店外立面、围墙、空地等进行清洁、白化、整饰和绿化,清除乱堆放、乱搭建;七是对沿线视线范围内出现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垃圾、工业垃圾进行全面收集,按规范要求统一处臵;八是强化对公路路面、绿化隔离带和两侧绿化带的环卫保洁;九是对公路沿线视线范围内的废旧物资回收点进行取缔或搬迁,对公路沿线的架空管线进行整治;十是对公路沿线及高速公路道口、城市主入口、中心镇主入口周边各类广告设施进行整治,并进行绿化景观建设。
整治标准:公路沿线视线范围内的村、组、宅基做到道路硬化通组到户,房屋白化,宅基周边硬化、绿化;沿线河道无破损驳岸,其他坡岸平整,岸坡平缓,无暴露垃圾堆积,两侧绿化整齐,河面整洁;沿线绿化整齐,管养到位;沿线无擅自开设的路口;沿线视线范围内无有碍观瞻的坟茔,养殖、种植棚户整齐、美观,周边环境整洁;沿线单位、门店建(构)筑物立面整齐、美观,无堆积物;沿线视线范围内无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垃圾、工业垃圾堆积,无乱堆放、乱搭建;沿线道路整洁,路面、路肩、路沟、中分带、侧分带、路外绿化带无白色暴露垃圾;沿线无废旧物资回收点,各类管线和广告标志(店招店牌)规范设臵。
4、加强农村河道管理
强化市、镇、村三级河道日常管理,加强河道漂浮物打捞,河道垃圾实行统一收集,规范处理。全面清理农村河道边坡堆积的垃圾、杂物,清除阻水隔断物,修整河岸边坡。全面清理城区河道杂船和废弃船只,确保河道防洪安全,维护良好的河道环境和水域秩序。做到岸坡平整,无垃圾杂物,河道水面清洁,无漂浮垃圾。
(二)全面提升城区环境面貌
1、加强三环路内行政村、撤村建居村及社区的环境整治
整治重点:开展对城区三环路内行政村、撤村建居村、社区的环境整治,年内全面完成三环路内37个行政村(含12个撤村建居村)、44个社区的环境整治工作。
整治内容:全面清理行政村、撤村建居村、社区宅前屋后的乱堆放;制止毁绿种植,恢复绿地;清除闲臵地块、荒地、农田、村道边坡、河道边坡的垃圾、杂物、种植棚架等;清除民宅翻建、装修产生的建筑装修垃圾;对闲臵边角地块进行硬化、绿化建设,消灭卫生死角。
整治标准:行政村、撤村建居村、社区环境符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做到环境整洁,宅前屋后无乱堆放、乱搭建、无建房垃圾堆积、无毁绿占绿,闲臵地块、荒地、农田、村道边坡、河道边坡无棚架、无暴露垃圾、无脏点死角。行政村、撤村建居村增加管理力量,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
固整治成果。
要把大环境综合整治与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加快老新村改造,建立交接制度,改造完成验收通过后,移交管理区、社区进行日常管理。加快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提高城区污水的实际处理率,从源头上解决直排导致的河水黑臭问题。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城镇环卫设施设臵标准》,合理规划,科学布局,加快城区行政村、撤村建居村、社区内陈旧破损和缺失的环卫基础设施的改造和配套,做到各类环卫设施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施完好、运转正常。
要以健全社区城市管理网络建设为契机,发挥管理、执法两个合力,保障社区城市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通过社区城市管理工作人员的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各类违反城市管理的行为,及时进行教育、劝阻、制止和处臵,巩固提高整治效果,维护社区良好的环境和秩序。城管委办公室要会同虞山镇、服装城、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发挥好组织协调和监督考核作用,加强对社区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落实检查、监督制度,完善评价考核机制,建立目标责任管理体系,全面提升城市管理工作效能。同时,要按照常政发„2010‟57号文件明确的职责分工,落实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和绿化的管养责任,确保不出现失管现象。做到社区内道路平整、绿化整齐、设施完好、管理有序、环境整洁。
2、加强环境卫生管理
围绕创建中国人居环境奖和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全面加强城区环境卫生管理。一是根据新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江苏省城市环境卫生服务作业质量标准》,按照市场化运作要求,调整城区环卫作业服务
外包的标准和条件,合理设定环卫市场准入门槛,科学测算发包经费。划小环卫保洁网格,根据区域面积大小、复杂程度、作业量的多少,分类分级明确保洁人员、环卫车辆设备配备标准,以及日常作业模式和作业标准,配强保洁力量,增加保洁频次,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完善监管考核办法,强化对环卫服务企业的督查考核,探索城区老新村、行政村、撤村建居村等环卫管理薄弱区域的长效保洁机制,提高环卫作业质量。二是规范建筑垃圾管理。制定实施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对建筑垃圾处臵实行行政许可,明确对运输车辆、单位的要求,以及运输路线、时间的规定。从源头堵控、规范运输、入场堆放着手,加强监管。设立专门机构,组建专业队伍,强化巡查,及时发现,及时清运,并加大对乱倒建筑垃圾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到城区建筑垃圾集中收集、运输,规范处臵。加快建筑垃圾堆放、处臵场所的规划建设,在城区附近设臵2~3处临时堆放场,并在全市范围内设臵1~2处不可利用建筑垃圾填埋场。同时,逐步将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纳入发展循环经济的一项内容,积极开展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建设,加大对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扶持力度,实现建筑垃圾变废为宝。三是加强收储地块、待开发地块环境管理,全面清除内部及周围的垃圾、杂草,按标准设臵2.0米以上封闭实体围墙,形式符合街景要求。对近期未计划开发的地块,进行临时绿化。
3、加强街景容貌整治
按照《苏州市城市容貌标准》,开展对街景容貌的整治。一是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城区主次干道沿街陈旧破损的建筑物立面进行整饰,对主要道路和重点区域污损的建(构)筑物外墙进行粉刷见新(每3
年不少于1次),对幕墙玻璃进行清洗(每2年不少于1次);对城区主干道两侧及重点区域临街建(构)筑物外立面安装的空调外机、窗栏、遮阳(雨)棚等设臵进行规范;清除临街建(构)筑物顶部、外立面及平台、未封闭阳台等处的堆放、吊挂、悬挂和晾晒设施及物品;按照《城区户外广告设臵专项规划》对不规范的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进行清理整治。达到沿街建筑立面整体视觉整洁、美观、协调的效果。二是对主要道路和重点区域原有的过街架空管线逐步改造入地或采取隐蔽、美化措施,对影响市容的废弃杆、管、箱等设施进行清除。做到各类管线设臵规范、排列有序,保持完好、整洁、美观。三是对道路两侧主要商业和公共建筑、商住楼、标志性建(构)筑物及景观绿化按街景风貌特色设臵各种夜景灯光,实行统一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提升城市形象和品味。
4、加强市容秩序整治
按照《**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的规定,强化城区全时段、全区域综合执法,加大对各类乱象的整治力度。一是治理城区主次干道、窗口地区、车站、广场、学校周边等公共场所和社区内的占道经营、游摊散贩、马路市场。二是整治城区主次干道两侧、大型商业区域、商场和广场、游园、景点周边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秩序。三是清除主次干道两侧和重点区域建(构)筑物立面、以及社区、行政村、撤村建居村墙面、楼道内和公用设施外表的乱涂写、乱张贴,严厉打击乱涂贴小广告的行为。四是依法查处城区私搭乱建建(构)筑物行为。五是加强对建设工地的巡查管控,加大对施工车辆抛洒滴漏、带泥行驶的查处力度。做到市容整洁、秩序良好。
5、加强城区河道整治
按照《**市城市容貌标准》,开展对城区河道的整治。一是清理城区河道边坡堆积的垃圾、杂物,清除阻水隔断物,修整河岸边坡,对具备条件的河道,加快驳岸、护栏等设施建设,做到岸坡平整整洁,设施完好。二是与城区水系调整和建设相结合,加快实施河道清淤工程、活水工程、生态修复工程,做到河道水体水质良好,无黑臭现象。三是加强河道漂浮物打捞,确保河面清洁。四是全面清理城区河道杂船和废弃船只,确保河道防洪安全,维护良好的河道环境和水域秩序。
6、加强城区废旧物资回收点整治
按照市政府《关于实施废旧物资集约化管理的意见》,对废旧物资回收单位(站、点)进行清理、整顿,取缔主次干道两侧、行政村、撤村建居村和社区内的非法废品回收点,以“六统一”管理为标准,加强对回收站点的规范管理。做到废品回收点集中设臵,围护良好,内部物品堆放整齐,周边环境整洁。
此外,还要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市城市容貌标准》和相关行业管理标准,开展对建设工地、集贸市场、公共绿化、“三小”车辆、“五小”行业、住宅区物业管理等的专项整治,全面改变城区环境脏乱差现象。
三、责任分工
(一)市委宣传部
负责大环境综合整治的宣传工作。按责任分工负责对各镇相关宣传工作的指导、检查和考核。
(二)市委政法委
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全市废旧物资回收单位(站、点)的整治工作,制定整治标准;按责任分工负责对各镇相关整治工作的指导、检查和考核。
(三)市委农工办
负责制定老村改造和老村整理标准;按照责任分工,加强对各镇、主要公路沿线村、组、宅基实施老村改造和老村整理的检查、督促、指导和考核。
(四)城管局(环境卫生指导中心)
负责对城区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流动摊贩、马路市场、乱堆放、乱拉挂、乱涂贴等乱象进行整治;负责对三环路以内(除行政村、撤村建居村以外)未经批准擅自搭建的违法建筑进行拆除;指导督促城区责任范围内主干道和重点区域建(构)筑物立面的清洗或粉刷工作;负责对城区主次干道及重点区域的各类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的整治,规范户外广告和店招店牌的设臵;负责对施工车辆抛洒滴漏和乱堆乱倒建筑垃圾行为的查处;负责督促沿街单位、门店落实环卫责任;牵头负责城区责任范围内主次干道两侧、行政村和撤村建居村、社区内卫生死角的整治,以及道路、宅前屋后、河道等的日常保洁;负责责任区域内环卫设施设备的配套完善和管养;负责城区建筑垃圾的管理;负责制定城乡各区域环卫保洁人员配备标准、环卫设施设臵标准、作业设备配臵标准和环卫作业质量标准,加强对各镇爱卫、环卫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负责指导各镇编制集镇户外广告设臵专项规划;会同规划、住建部门制定镇容镇貌建设管理标准;负责指导各镇(碧溪新区)对农民集中居住区、已实施老村改造自然村、五年内实施双臵换的自然村实施环境整治。配合开展城区河道杂船的整治工
作;按责任分工负责对各镇相关整治工作的指导、检查和考核。
(五)住建局(房管处、绿委办)
负责制定城区新建、扩建、改建的建(构)筑物及附着物建筑技术规范和设臵规范;负责对已实施过街景改造的城区主要道路两侧建(构)筑物立面进行清洁、维修、整饰;负责督促指导城区主要道路和重点区域范围内建(构)筑物产权所有人或使用人按照规范要求设臵窗栏、遮阳(雨)棚、太阳能热水器、空调外机等附属设施;负责城区主次干道、老新村、小街巷道路、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改造和维修养护;负责责任范围内的绿化带、广场、游园卫生死角的整治、各类市政设施的配套完善和管养;负责城区建设工地、责任范围内的未完工道路的整治;负责对住宅区物业管理的督查指导;负责城区公共绿地、绿化带、行道树等城市绿化的养护管理;负责对道路两侧主要商业和公共建筑、商住楼、标志性建(构)筑物及景观绿化夜景灯光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负责城区河道的清淤、换水,河道边坡堆积的垃圾、杂物和阻水隔断物的清除,河岸边坡的修整,河道驳岸、护栏等设施建设,牵头组织开展城区河道杂船和废弃船只的整治工作;负责国、省、市道中分带、侧分带、路肩、路沟、路外绿化带的建设、养护、管理和保洁工作;会同规划、城管部门制定镇容镇貌建设管理标准;按责任分工负责对各镇相关整治工作的指导、检查和考核。
(六)规划局
牵头组织全市架空管线的整治和制定管线设臵规划、管理要求;负责城区管线建设的审核批准、监督建设、竣工验收;会同城管部门做好建筑垃圾堆放、处臵场所的规划选址;会同住建、城管部门制定镇容镇貌建设
管理标准;配合政法委开展废旧物资回收点整治;按责任分工负责对各镇相关整治工作的指导、检查和考核。
(七)财政局
按照事权与财权相统一、与现行财政管理体制相适应的原则,加大财力保障,确保大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各项经费的落实到位。
(八)公安局
负责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会同城管部门开展停车秩序整治;负责责任范围内交通隔离栏广告和交通设施的整治工作;会同市委政法委开展废旧物资回收单位(站、点)的整治工作;会同交通部门开展对“三小”车辆的整治工作;配合开展城区河道杂船的整治工作;按责任分工负责对各镇相关整治工作的指导、检查和考核。
(九)水利局
按照《常熟市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制定市镇村三级河道具体的管理要求;负责市级河道的管理和保洁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公路沿线视线范围内河道、河浜的整治工作;配合开展城区河道杂船的整治工作;按责任分工负责对各镇相关整治工作的指导、检查和考核。
(十)交通运输局
负责责任范围内的车站、码头、公交候车站(亭、牌)的整治和管理工作;负责国、省、市道路面保洁工作;负责责任范围内高炮广告的整治和管理工作;配合开展河道秩序管理和城区河道杂船的整治工作;按责任分工负责对各镇相关整治工作的指导、检查和考核。
(十一)环保局
负责对污水处理、印染、造纸等行业产生的工业污泥的处臵监管;配合住建局开展建筑工地整治;按责任分工负责对各镇相关整治工作的指导、检查和考核。
(十二)工商局
负责无前臵许可的无照经营行为的查处和配合前臵许可部门对无证经营行为的查处、取缔工作;负责督促全市集贸市场主办单位和承包单位按照标准配套完善各类基础设施,加强日常管理;会同城管部门取缔游摊散贩、马路市场等无照经营摊点;会同市委政法委开展废旧物资回收点的整治工作;配合开展城区河道杂船的整治工作;按责任分工负责对各镇相关整治工作的指导、检查和考核。
(十三)文广新局
负责制定历史文化街区和周边控制地带的整治、建设标准。
(十四)国土局(土地储备中心)
负责城区收储待开发地块的围护、绿化和建筑垃圾清理;会同城管部门做好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处臵场所的选址;配合政法委开展废旧物资回收点整治。
(十五)市人武部、农委、卫生局、教育局、旅游局、商务局、民政局、电信局、供电公司等部门
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开展大环境整治相关工作;按责任分工负责对各镇相关整治工作的指导、检查和考核。
(十六)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指导督促所属或管理的企事业单位按有关标准、要求积极开展好城乡
大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十七)城关镇、服装城、旅游度假区
负责三环路内行政村、撤村建居村、社区和环路外集镇、行政村的整治、建设和管理;按照职责分工完成城区相关专项整治工作。
(十八)各镇、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新材料产业园
各镇按标准负责中心集镇、办事处(管理区)所在集镇、农民集中居住区、已实施老村改造的自然村、五年后实施双臵换以及五年内实施双臵换的村、主要公路沿线、镇村河道、养殖和种植棚户的整治、建设和管理。各园区负责区域内街景容貌和市容秩序整治,主要道路沿线及河道的整治、建设和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大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调研,掌握实情,及时收集信息,通报督查结果,推动工作落实。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做好职能范围工作的基础上,要围绕大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总体目标任务,按照责任分工,制定整治计划、工作内容、整治标准,细化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按职能要求强化对各地的分类指导,督促各镇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各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本地实际,明确整治工作重点,制定整治计划,坚持标准、严格要求,每月组织检查、点评,抓好进度,确保大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圆满完成。
(二)落实整治措施
各部门、各属地政府要围绕市委、市政府明确的大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对整治工作的内容、标准等进行认真研究,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大环境整治工作,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分工,排出序时进度,上报市大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审定后抓紧组织实施。同时,要树立全局观念,强化责任意识,把城乡大环境综合整治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来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有序推进,务求实效,做到组织领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三)完善长效管理
在全面完成整治任务的同时,各属地政府要抓紧落实各项长效管理措施。一是党委、政府要明确专人负责长效管理工作,调整、充实、配强各级各类管理力量,形成管理队伍体系。二是按照中心集镇、办事处(管理区)所在集镇、农民集中居住区、双臵换集居区、村(社区)等不同区域、不同管理内容、不同管理要求,明确相应的管理职责和管理标准,探索创新日常管理运行模式,建立完善发现处臵、倒查问责和绩效考核等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各项管理工作的精细化和常态化。
(四)强化督查考核
市大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督促相关成员单位拿出城乡大环境综合整治标准,落实整治工作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大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加强对全市城乡大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督查考核,及时通报工作动态,指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确保大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部门要对照职
责分工,加强对责任范围内整治工作的督查,确保整治的成效,并要按照标准加强对各镇相关专项整治工作的检查、督促、指导、考核。各属地政府要强化对所属部门和行政村大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绩效考核,加快整治的进度,加强对保洁公司、保洁队伍的日常监管考核,确保整治后不出现反脏回潮现象。
(五)加大财力保障
市、镇两级财政要加大对城乡大环境综合整治的投入力度,结合新一轮市镇财政管理体制调整和市委、市政府常发(2010)57号文件精神,研究提出城乡大环境综合整治的财力保障机制,以绩效管理为目标,追求城乡大环境综合整治财政资金投入的效益最大化。
(六)强化宣传引导
3.2005年河东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篇三
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计划的通知
龙政办〔2010〕1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意见》(闽政[2009]16号)、《2010年度闽江、九龙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计划》(闽政办[2010]125号)和龙岩市《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龙政综[2009]276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重点流域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的《龙岩市2010年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计划》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龙岩市2010年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计划
龙岩市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年五月
一、总体目标
力争2010年底前,流域畜禽养殖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工业污染全面稳定达标排放,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水平。全市各重点流域省控监测断面及交界断面水域功能区达标率具体目标为:①九龙江北溪流域省控断面及交界断面水域功能区达标率达85%以上,主要支流与干流汇入口水质达标率达70%以上,中心城市内河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达60%以上。②闽江流域沙溪连城段省控断面及交界断面水域功能区达标率达90%以上。③汀江流域省控断面和县际交界断面水域功能区达标率达95%以上。④龙岩中心城市、县(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分别达95%、90%和85%以上。
二、重点任务
1、扎实推进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重点抓好禁养区养殖场关闭拆除和禁养区外养殖场的治理工作,严密防止“回潮”、“反弹”现象。在此基础上,建立全市畜禽养殖场动态数据库,进行规范管理,促进全市畜牧产业有序发展。研究建立全市畜禽养殖年审制度,严格控制养殖规模,加强排污监管。对外排污水的,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依法征收排污费。严
格依法行政,对达不到治理验收规范要求的,或者业主疏于管理导致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严肃查处,限期整改,到期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关闭拆除。加强全市新建养殖场监管,对未经审批兴建养殖场的,一经发现立即组织强制拆除。
2、从严控制工业污染排放。继续严格控制新、扩建氨氮、总磷等主要污染物排放的项目,禁止在九龙江北溪、西溪流域范围新、扩建造纸、制革、电镀、漂染行业和以排放氨氮、总磷等为主要污染物的工业项目。严格控制在闽江流域两岸新、扩建制浆造纸、制药、印染、制革、电镀、农药、铅锌采(选)矿、化工、氟化工等重污染项目,以及利用阔叶林为原料的木材加工等资源消耗型项目。落实全市重点流域工业企业氨氮减排计划。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加强环评审批和“三同时”制度管理,对未经环评审批或未落实“三同时”制度的新、扩、改项目,责令停产停建;对无污染治理设施或已配套治理设施但不达标的企业,责令停产,限期治理,逾期未达标的予以关闭。继续推进石板材产业综合治理,实施差别电价,规划建设集中加工园区。2010年底前未建成集中治理设施的集中加工区域或未搬入园区的建筑饰面石材企业,由当地政府予以关闭、拆除设备、断水停电。加快全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10年底前县级以上工业园区建成并投运集中污水处理设施或将污水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加强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抓好各县(市)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工作,督促各地不断完善污水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确保负荷率达60%以上。动工建设龙岩市污水处理厂二期(5万吨)工程建设。着手开展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化、小型化治理工程试点,以点带面逐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进程。加快龙岩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建设步伐。加强对各县(市)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监管,确保稳定达标排放。按省、市政府部署继续推进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完善乡村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建设,全面建立乡村保洁员制度。
4、保障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继续推进县、乡饮用水源保护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完善各级保护区围网、标志牌、隔离网建设。完善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全面完成长汀县城饮用水源上游七古村、正平村的居民整体搬迁工作。加快规划实施黄岗水库上游永定县增坑村居民的整体搬迁和库区周边违法建筑物的拆除工作。
5、强化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继续开展矿业清理整顿,加强禁采区矿业开发监管,落实持证矿区生态恢复治理方案和环评审批要求。加强流域范围内“青山挂白”治理。落实流域一重山生态林建设与保护规划,强化封禁和管护措施,禁止种植巨尾桉,逐步减少林事施用化肥、农药。加强河砂开发利用监管,禁采区内严禁采砂活动,严厉打击超量开采、盗采滥挖河砂等违法行为。继续暂停审批新建水能资源开发项目,开展九龙江
流域水电站清理整治工作。落实最小下泄流量在线监控制度,按省政府部署在2010年底前完成各流域水电站最小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设备安装任务。加强沿江沿河保洁,研究建立水域保洁长效机制。科学规划、合理控制水产养殖,制定各流域重点库区水产养殖规划,对超过规划控制总量的,在2010年底前削减到位。
6、加强藻类防控。完善全市水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发生水环境污染事件时处置工作有序稳妥推进。同时,做好人员、物资、技术储备、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重大水体污染事件时,能够及时化解危机,保障下游群众饮用水安全。
7、加强各流域水质日常监测监控。定期开展省、市、县控断面水质监测工作。强化枯水期、重点河段的加密监测监控工作。加强对水质监测数据的科学分析工作,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能够及早预判,及时预警。继续开展九龙江流域乡(镇)交接断面监测考核工作,研究部署其他重点流域、支流监测考核工作。加强水质监控中心联网建设,实现流域内重点工业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情况的实时监控,实时传输。
三、保障措施
1、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强化“一岗双责”制度,进一步明确水环境保护各级各部门职责,调动各方参与整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充分发挥省、市、县督查组工作职责,加强对各级各部门整治任务落实情况的督查,必要时开展约谈和行政问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部门职能分工,分解落实整治责任制,将综合整治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当地政府政绩考核内容,层层签订责任状,层层分解落实任务,确保工作到位,力度不减,目标不变,要求不降,思想不放松,措施不减弱。继续实施断面水质责任制、督查核查机制、项目化运作机制、流域整治保证金制度等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促进流域水环境整治工作的常态化、持续化,保障全市水环境安全。强化对2009年未完成项目和2010年度整治项目的督促检查,确保整治工作有序进行、按期完成。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在每月10日前向市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市环保局)报送上月工作进展情况,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上报。
2、进一步强化行政监察力度。市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流域污染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市监察局、效能办、环保局负责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整治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考核,考核结果列入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未完成治理任务以及在整治过程中失职、渎职的地方政府、部门以及责任人,由监察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进一步依法依规整治环境违法行为。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
政府组织开展《水污染防治法》、《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福建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对发现的各类环境违法问题予以严厉查处。
4、进一步强化经济激励机制。坚持“谁污染,谁治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设立辖区流域整治专项资金,加大投入。坚持多方位筹集整治资金,及时申报、积极争取中央、省级专项资金和污染防治资金支持,落实当地配套资金投入,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完善重点流域水环境工作考核保证金制度。加强整治专项资金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效益。鼓励发展循环经济,沼气发电、畜禽粪便资源化、石材废渣综合利用加工等项目享受循环经济项目同等优惠政策。乡镇污水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及其配套管网建设、工业开发区污水管网建设享受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同等优惠政策。
5、进一步加强协作联动。各县(市、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加强对辖区流域污染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各级、各部门要协作联动,合力推进整治工作开展。加强指导和督促,决不允许推诿扯皮、不负责任行为。加强与上级领导部门的沟通与合作,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和兄弟地市的技术、资金支持。
6、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整治良好氛围。应用各种手段积极调动流域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群众参与水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综合整治的良好氛围,形成综合整治合力。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邀请各级人大、政协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整治氛围。
附件:龙岩市2010年九龙江、汀江、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重点项目表 2010年龙岩市九龙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重点项目表.doc
4.2005年河东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篇四
根据县政府《xxx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深入开展城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13—2015)的通知》和《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13—2015)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城乡公路卫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现结合我公路分局公路行业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整脏治乱、完善设施、建章立制、确保长效为工作重点,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实现的乡村环境卫生问题为主要内容,全力抓好国道、省道及县道等干线公路的整治规划,重点治理沿线公路环境的“脏、乱、差”,使我县公路路域环境明显改善,服务水平明显提高,达到“环境整洁、公路畅通、安全便捷、舒适美观”的目标,实现公路与环境协调发展。谱写“美丽陵水、清洁乡村”新篇章。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我局公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顺利实施,步调一致,成立陵水公路分局公路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 xxc 副组长:xxx 成员:各股室负责人、道班班长。
-1-领导小组下设二个责任片区,南片区负责人:李兹雄 北片区负责人:邓明泽。路政股长、高速路路政队长、各道班班长在自己线路为具体负责人。
三、整治范围
高速公路xxx段、国道、省道及县道等干线公路两侧公路界内的违章建筑、广告牌匾、垃圾堆积物等,一并予以整治清理。整治重点为东线、xxx线、xxx线,国省道干线的石场、沙场出口路段。
国省道及县道过乡镇公路的环境卫生治理,由当地乡镇政府牵头,公路养护部门配合开展整治。
四、整治内容及责任分工
国道、省道及县道等干线公路的公路环境整治工作,分为集中整治、深化提高和巩固发展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集中整治阶段(2013年12月~2014年3月)。
集中力量,部署开展公路沿线环境治理工作,国道、省道干线公路为治理重点,清理路障、垃圾和整修路容路貌,打造整洁、有序的公路交通环境形象。本阶段主要整治工作:
1、开展宣传活动,营造公路环境治理的良好舆论氛围;
2、集中力量清理公路两侧垃圾和杂物,治理占道和违章建筑等影响交通安全的行为,积极改善路容路貌;
3、清理国、省干线两侧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垃圾和杂物,积
-2-极治理路边、桥头乱堆杂物等顽疾,改善路容路貌。
责任单位:路政股、生产技术股、机料股、办公室、工会、道班、工厂、车队(办公室设路政股)。
(二)深化提高阶段(2014年4月~12月)。
以巩固集中治理成果为基础,以提升公路服务水平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治理活动,营造“安全、清洁、舒适、和谐、富有海南特色”的公路交通环境,迎接博鳌亚洲论坛。本阶段主要整治工作:
1、加强公路养护管理。
(1)结合我局实际,因地制宜,采取各种方式进行公路环境绿化、美化建设。一是打造公路路肩、水沟、平台三位一体绿化,使之呈现出较好的景观效果;二是立体布局公路绿化,使之逐步形成有草、有花、有木的低、中、高层次分明的景观长廊;三是根据公路沿线的现状特点,按照远近结合、近细远粗、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整体推进的原则编制规划,同时做好公路环境绿化的护管工作;
(2)积极做好日常养护保洁工作,保持路面、路肩、边坡、绿化带整洁,无果皮、纸屑、白色垃圾等杂物,加强对边沟、排水沟、涵洞内杂物清理,保持排水系统通畅;
(3)及时治理路面病害,保持路面基本平整和行车安全。因水毁等原因造成工程量较大、不能及时修复的病害,要及时设立警示标志;
-3-(4)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分局公路沿线交通标志,做到用语准确,文字规范,示意明白,无残缺,无错字,别字和少字;及时修复和更换安全设施,保持道路、桥梁隔离墩、防护栏、防护墙、指示牌等设施完好;
(5)按照相关行业规范实施养护维修作业,施工人员必须穿着有反光标志的工作服,作业车辆必须设置清晰的作业标志,保持作业现场指示标志明显、场地整洁卫生,车辆通行有序。
责任单位:路政股、生产技术股、机料股、办公室、道班、机修厂、车队。
2、公路施工现场管理。
(1)规范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公告牌、安全标志牌清晰、指示明确,半幅施工路段夜间应有反光标志或照明警示标志;施工人员有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2)规范进场材料堆放。施工机械摆放整齐,施工人员生产生活用房、堆料场、拌合场、预制场等场地布置合理,场区整洁;建筑材料的运输、装卸、使用、废弃规范,严格控制噪音污染和扬尘污染;
(3)保障公路安全畅通。项目开工前做好保通方案可绕行车辆的协调工作,施工过程中搞好现场指挥。
责任单位:路政股、生产技术股、机料股、道班、机修厂、车队。
3、强化公路路政管理。
-4-(1)加强对国、省干线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各种非交通标志和临时性建筑物的管理力度,对非法设立的依法强制拆除;
(2)治理公路占道行为,及时制止乱堆乱放、堆物作业以及其他影响公路安全畅通的活动;加强对公路沿线重点是公路用地和建控区内车辆清洗点、维修点、加水点的管理;
(3)积极实施治超检测站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加强对运输石灰、沙土、矿渣等容易抛洒物品车辆的管理,要求其加盖篷布,密闭运输,做到防止渣土抛洒、车轮带泥及扬尘污染。
责任单位:路政股、技术股、道班。
(三)巩固发展阶段(2015年1月~12月)。
巩固和完善公路环境治理成果为重点,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公路服务质量。本阶段主要整治工作:
1、提高整改活动,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时整改,为断总结经验、完善措施,推动公路环境整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2、形成制度,按照“政府主导,群众参与,规划引路,协调发展”的原则,探索形成健全有效的日常工作机制、考核问责机制;
3、树立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公路环境治理的先进经验,树立一批工作扎实、效果明显、亮点突出的典型,全面提升公路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工会、办公室、各道班。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各单位股室、道班要制订方案、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做到组织到位、领导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局面,确保成功。
(二)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各责任单位必须抓紧整改落实,确保各项工作的按时完成。分局将加强对各单位工作情况的督查,确保整治工作如期推进,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的单位和个人将通报批评。
5.2005年河东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篇五
(2013-2015年)
根据《海南省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13-2015年)》的总体部署,为营造干净、整洁、优美的乡村人居环境,把我县乡村打造成全省乡村卫生文明的典范、澄迈乡村人民的幸福家园,县委、县政府决定全面开展全县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整治依据、整治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属地负责、统筹兼顾”的工作原则,以整脏治乱、完善设施、建章立制、确保长效为工作重点,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乡村环境卫生问题为主要内容,以建设清洁美丽海南、全面提高乡村人居环境质量为根本目的,全面开展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创建干净卫生、整洁有序、优美文明的村镇人居环境,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
(二)整治依据。
《中共海南省委关于学习贯彻落实总书记视察海南重要讲话精神的决定》、《海南省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村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通知》(琼府„2011‟49 号)、《海南省公共厕所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4 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
——村镇规划建设管理规范有序。各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对村镇建设项目进行规划报建、施工报建管理,规范引导村镇科学建设,遏制和打击村镇违章建筑,提高村镇建设水平。
具体指标:
——2013 年年底前,乡村存量垃圾得到全面清理。
——2014 年年底前,全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基本建成,全县规划建设的6座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站和12座收集站全面建成并投入运营,村庄收集设施设备、收运保洁人员配备到位,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初见成效,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和运营维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2015 年,建立起合理的村庄、乡镇环境卫生清扫保洁清运机制,乡村环境垃圾卫生实现常态化管理。全县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
二、整治工作重点
(一)全面开展乡村存量垃圾清理活动。
发动村民、村委会、学校和企业积极开展乡村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大力清扫、清运屋边、路边、水边、田边和树林中的各类积存垃圾,平整道路,疏通沟渠,清理柴堆、粪堆等,做到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切实改善乡村环境“脏乱差”面貌。
(二)建立村、镇环卫清扫保洁体系。
一是配备垃圾清扫收运保洁人员。全县所有村庄,要根据人口规模合理配置收运保洁人员。
二是推行“村规民约”管理。各镇政府要通过村委会组织村民小组制定本村环境卫生管理的村规民约,对垃圾的清扫、收集、
设垃圾转运设施、购置清运设备。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标准配建公共照明设施,基本做到“有路就有灯”。
(五)抓好旅游景区的环境卫生整治。
各相关管理单位要组织清理景区、景点及其交通沿线可视范围的积存垃圾和卫生死角,彻底改变景区、景点的环境卫生面貌;加强景区、景点的排水、路灯、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垃圾收运设施;加强景区旅游公厕建设管理,按星级标准配建,并实行全日制保洁;旅游景区、景点的宾馆、饭店、饮水摊点的卫生实行责任区三包管理,签订责任书,加强监督管理,取缔非法经营摊点,保障游客饮食安全;认真治理在景区、景点乱停车辆、乱摆摊点、拉客兜售等不良现象,形成整洁有序、和谐文明的景区环境。
(六)抓好通道环境卫生整治。
一是参照“门前三包”责任制,结合通道作业特点,将公路沿线两侧用地范围的垃圾清扫收运工作纳入公路养护班组工作职责,在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路沿线建立起卫生保洁作业机制,确保沿线卫生整洁。
二是结合“绿化宝岛”行动要求,采用观花、观叶树种及乡土常绿树种为主,建成多树种、多层次、多功能、多色彩、多效益的具有海南热带风光特色的绿色景观长廊,特别要做精做美旅游线路沿线的生态景观绿化。
三是全面加强清理村庄各类违规设置的广告牌、小广告(含乱张贴),确保铁路、高速公路、省道、县道沿线两侧广告牌无破损,画面干净清晰。
优势,组织村民在村边、房前屋后、路边、水边植树造林,大力推进“百树户、千树组、万树村”和村道绿化。同时,结合文明生态村建设,在全县村庄增种树木、花草,消灭黄土露天,改善、美化村庄环境,建设花园村庄,形成“村边树林茂密,村内花果飘香”的乡村美景。各镇要结合“绿化宝岛”行动,建设镇区公园,为乡镇居民提供休闲娱乐锻炼场所;结合特色旅游风情小镇建设,每个镇重点建设一条特色风情街;根据乡镇资源特点,利用园林绿化打造乡镇特色景观。
(十)加强村镇交通秩序管理。
针对车辆乱停乱放、随意调头等现象进行整治。在固定区域、固定地段进行划线停放管理;对交通量小的道路,在不影响通行的情况下,可考虑设置限地段、限时间的临时停车位。同时,配套建设停车场,提高设施服务水平。
(十一)加快村庄规划编制,强化村镇规划建设管理。
要力争在2013 年12月底前完成全县各行政村及其自然村的规划编制,确实有困难的要保证在2014 年完成。要尽快发挥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的作用,认真执行《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海南省农村居民建房审批办法》、《海南省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对乡镇、村庄建设项目实行规划、施工报建管理,坚决遏制和打击村镇违章建筑。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开展垃圾大扫除活动阶段(2013年8月至12月)。
召开全县动员大会,广泛宣传发动。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按
常务副组长:郑芳平(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副 组 长:周忠华(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成 员:郑光伟(县委办主任)王 胜(县政府副县长)颜紫燕(县政府副县长)
翁卫东(农垦澄迈办事处负责人)
曾海燕(县政府办主任)
王广俊(县委办副主任、县生态办主任)王泽史(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王 峰(县城管局局长)
曾德英(县教科局副局长)
王 昌(县国土环资局局长)
林尤宇(县公安局政委)
颜为文(县住建局局长)王远锡(县交通运输局局长)李景培(县海洋与渔业局局长)梁安忠(县旅游委主任)
王清斌(县商务局局长)
符 进(县水务局局长)黄大雄(县林业局局长)彭贞海(县工商局局长)邝道义(县农业局局长)王 双(县文体局局长)黄少兰(县卫生局局长)
(四)加大经费投入,建立保障机制。
要建立多层级多元化的经费保障机制。省政府2014年、2015年将继续安排资金用于乡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县政府将根据整治任务将农村垃圾处理、园林绿化、道路、公共照明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环境卫生作业机构人员工资、作业设施设备购置维护等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确保环境综合整治经费到位。省直各有关部门的专项资金、县财政的各项涉农资金要整合使用,争取最大化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全面综合统筹,明确部门职责。
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社会各个方面,工作繁重,任务艰巨。全县实行统一目标、统一部署、统一考核,县政府负总责抓实施,相关部门按职责抓落实的责任机制。
各镇政府负责制订方案制度,成立村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机构,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认真落实辖区内环境卫生整治各项工作,逐步实现乡村环境卫生工作的全覆盖。
县文明办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县直各部门、各镇政府开展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制定文明行为方面的标准、宣传画和宣传录像的制作和各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组织开展“万村绿化”工程和“文明生态村”创建活动。
县住建局负责施工现场脚手架等设施的安全监管,加强工程车辆的保洁,规范文明施工;负责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的服务监督指导。
县城管局负责对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和垃圾收运处
理体系建设的综合指导和检查。
县教科局负责在大中小学校、幼儿园组织开展文明卫生素质教育,加强对学校环境卫生和中小学校公共厕所建设管理的监督指导。统一制定我县中小学校厕所管理规定,将校园卫生与厕所管理纳入考评学校工作的内容。
县公安交警大队负责乡镇交通秩序监督管理。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及乡村道路沿线通道环境卫生整治,“村村通工程”和村庄道路硬化建设的监督指导。
县国土环境资源局负责村镇污水集中处理和乡村水源保护区村庄垃圾处理的监督指导,做好全县医疗垃圾,电池、废荧光灯管等有害垃圾处理的服务监督指导。
县爱卫办负责组织开展以乡村除“四害”、改厕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
县水务局负责水库、河道、沟渠等水域垃圾收集和处置,配合国土环保部门做好村镇污水集中处理的监督指导。
县农业局负责农业生产基地、农业合作社在种植和销售过程中产生塑料布(膜)和烂瓜菜等废弃物监督管理。
县旅游委负责对景区环境卫生整治的监督指导。
县商务局、工商局负责参照“门前三包”责任制,加强对商铺、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治的监督指导。
县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参照“门前三包”责任制,加强对海洋渔港环境卫生、海岸带高潮线以下区域生态环境的监督指导。
县林业局负责参照“门前三包”责任制,加强对各林区(场)
6.市旅行社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篇六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2005年四川省旅行社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05]73号)、省旅游局《关于加强旅行社和导游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川旅发[2005]41号)和**政府办公室《关于印
发2005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攀办函[2005]90号)精神,为树立**旅游的良好形象,为游客创造一个良好的旅游环境,结合我市旅行社实际情况,特制定**市旅行社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整治和规范旅行社低价竞争、“零负团费”揽客、旅行社门市部超范围经营,旅游团队违规运作和导游不规范执业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黑社、黑导”等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增强旅行社诚信经营意识,提高旅游做作业人员服务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努力保持我市旅游市场“健康、安全、秩序、质量”的良好形象,为迎接四川省首届冬季旅游大会和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打下良好基础。
二、组织机构:
此次整治工作由**市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办公室牵头负责,市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办公室各成员单位仍为此次整治活动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负责全市旅行社综合整治的日常工作。
三、工作任务[本文转载自-http:///]
(一)规范旅游价格。由物价部门牵头,工商、旅游、交通、监察及旅游协会配合,在对旅游线路价格进行成本监测和成本测算的基础上公布主要旅游线路的市场参考价格,并逐步引导旅行社行业价格行为规范化和自律化。
1、严肃查处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行为。
2、严厉查处旅行社“零负团费”运作旅游团队,坚决制止旅行社削价恶习性竞争的行为。
3、规范旅游消费项目价格,公开自费项目安排及费用标准,做到明明白白消费。
(二)规范旅游团队运作。由旅游部门牵头,公安、工商、交通、监察、外事及旅游协会配合,对国内和出境游市场进行全面检查,严肃查处旅游团队运作中存在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1、以旅游部门为主,公安、工商、交通、监察、外事及旅游协会配合,重点整治规范旅游团队运作秩序。
(1)规范签订旅游合同和租车合同,严格履行合同约定。
(2)坚决查处旅行社使用无证导游,擅自改变团队计划或增减旅游项目,误导、诱骗游客消费有及超计划购物等违规行为。
(3)严厉查处旅行社租用无资质或资质不合格、不签订旅游租车合同、不安装GPS动态行车记录仪的车辆承运旅游团队等违规行为。旅行社租用客车,必须与具有旅游客运资质的运输企业签订旅游团队运输合同。
(4)清理整顿旅行社乱发旅游宣传资料的行为。
(5)依法查处旅行社为游客和导游办理虚假旅游人身意外保险的行为。
(6)严厉查处旅行社违规与境外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在境外强行收取游客自费项目费用,打击组织游客在境外参与黄、赌、毒活动,整治未取得领队证的人员上岗带团的违规行为。
2、以地税部门为主,旅游、物价部门配合,严格规范、查处旅行社不给游客如实开具税务监制发票等违规行为。
3、以公安部门为主,工商、外事、旅游、监察部门配合,加强特种行业管理,查处私刻旅行社印章等违法行为。
4、以工商部门为主,公安、外事、旅游、监察部门配合,清理整顿办理出境业务的中介机构,坚决取缔中介机构非法经营出境旅游业务。
(三)规范旅行社门市部。由工商部门牵头,旅游、公安、监察、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等配合,重点打击“黑社”、“黑门市部”,严厉查处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违章行为,规范旅行社门市部经营行为。
1、严把旅行社及门市部主体资格,做好旅行社门市部备案制工作。
2、坚决取缔无证旅行社门市部,严厉查处旅行社门市部超经营范围开展旅游业务活动的行为。
3、规范旅游广告和推行旅游示范合同文本,严厉打击制发虚假旅游宣传广告的行为。
4、坚决取缔旅行社门市部违规独立开设的银行结算账户。
5、规范导游公司经营行为,督促旅行社门市部统一标识,亮证经营。公示旅游投诉公开电话和12315投诉咨询电话。[本文转载自-http:///]
(四)规范导游队伍
1、由劳动保障部门牵头,工商、监察、旅游部门配合,重点督促旅行社与导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完善导游劳动报酬机制;实行企业之间合法的佣金制度,明确导游佣金返还比例。
2、由旅游部门牵头,交通、工商、监察部门配合,严格按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重点规范导游执业行为及团队服务质量;严厉查处无证导
游从事旅游活动、擅自变更团队运行计划,增减旅游项目,索要回扣、小费;组织游客参与黄、赌、毒活动以及发表有损国家利益、民族尊严的言论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四、工作步骤
此次整治工作分4个阶段:
1、宣传阶段(5月26日至6月15日)。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部署学习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2005年四川省旅行社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05]73号)、省旅游局《关于加强旅行社和导游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川旅发[2005]41号)和**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5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攀办函[2005]90号)文件,加强宣传教育,大造声势,广泛宣传,使旅行社、导游人员自觉提高服务意识,服务水平。
2、整治阶段(6月15日至6月30日)。市旅游执法支队制定旅行社整治计划并报市旅游局质量规范管理处,同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各旅行社及门市部开展检查,对检查出的违规单位和个人坚决严惩。
3、各旅行社及门市部对照各自情况,在本企业内部展开宣传、教育、自查、整改等工作,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做好整治工作。
5、总结阶段(6月30日至7月30日)。市旅游执法支队、市旅游培训中心要对旅行社整治情况进行汇总,并将汇总材料于7月20日前报**市旅行社综合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
7.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篇七
为整治和规范我市旅游市场秩序,进一步优化旅游环境,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整合行政执法资源,切实解决旅游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打造生态和谐的旅游目的地形象,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云政办发正2008)122号)的规定和要求,特制定如
下实施方案:
一、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重点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规范和整治并举,专项治理与综合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形成全市统一、县区负责、部门配合、行业为主体、企业为基础的工作格局,重点抓好旅游市场的规范经营,严历寸丁击影响旅游市场秩序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我市旅游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对旅游市场综合整治,有效遏制旅游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优化旅游市场环境,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和旅游者的满意程度,树立我市生态、和谐、安全、有序的旅游市场环境。
(三)工作重点。一是着力整治旅行社“零负团费”经营行为;二是整治旅行社以部门承包等形式变相转让经营权的行为;三是建立旅游购物“公对公”佣金制度;四是推进全省无障碍旅游工作。
二、组织领导
根据省政府及有关要求,成立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副市长
副组长: 市长助理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曾建志兼任、副主任由邓志刚兼任,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派组成。
三、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的具体措施
(四)依法整治旅行社“零负团费”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由市工商局、市旅游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地税局配合。对旅行社以低于合理成本进行低价倾销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依照《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和们肖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查处:对旅行社以低于合理成本价格进行虚假宣传促销行为和误导消费者的经营行为,依照《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查处;指导旅游行业协会建立和完善行业自律机制,构建旅游行业价格诚信体系;在旅游行业开展“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
(五)治理旅行社以部门承包等形式变相转让经营权的行为。由市工商局、市旅游局牵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配合。依法查处旅行社以部门承包等形式变相转让经营权的行为。旅游企业用工必须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障,规范经营授权。
(六)建立旅游购物“公对公”佣金制度。由市旅游局、市地税局牵头,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纠风办、市公安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交通局、市工商局配合。依照《税收征管法》、《会计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把企业与企业的佣金收入和支出纳入财务管理,并如实入帐,同时要分类制定返还比例的最高限制。建立公开公平的导游人员薪酬管理机制,由旅行社明确导游人员的劳动报酬和佣金分配比例,并纳入企业财务核算进行规范管理。在实行上述措施以后,对导游人员和驾驶人员私拿及消费场所私授回扣等行为要进行查处。
(七)大力推进全省无障碍旅游。由市政府法制办、市交通局、市旅游局牵头,市公安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配合。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加强对旅游客运市场的监管,规范旅游车辆的运营行为,对于违法阻扰旅游客运车辆正当营运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明确全陪、地陪导游职责,加强导游队伍管理,切实保障导游服务质量;加强各地旅游部门的合作,形成市县区共同监管旅游市场和处理投诉及突发事件的工作局面;鼓励旅游企业采取参股、控股、联营等形式,加强合作,形成区域互动、人才流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客源互送、市场共赢的大客源市场。
四、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的职责分工
(八)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职能部门分工如下:
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适时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认真受理旅游投诉案件,依法查处旅游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全面检查和旅游调研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定期对在各种媒体上发布的旅游广告进行监测并查处打击虚假违法广告;查处旅游行业的商业贿赂、低于成本价经营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查处无证照经营旅游业务的行为。
价格主管部门
:查处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指导旅游行业加强价格管理工作,查处以低于全额成本进行低价倾销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指导旅游行业构建旅游价格体系,在旅游行业开展“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旅游客运市场的监管,规范旅游客运车辆的经营行为,确保合法经营的旅游客运车辆在市内营运畅通;
做好旅游客运车辆及驾驶人员的年审和旅游客运企业的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地方税务机关:组织开展旅游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税法宣传教
育工作;督促检查旅游企业依法诚信纳税;严厉寸丁击旅游企业偷逃税行为,防止国家税款流失;加强旅游企业财务制度监管,督促旅游企业建立“公对公”佣金制度。
公安部门:开展旅游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秩序,加强旅游区巡逻防范,查处涉及旅游行业的各类治安及商业贿赂案件,保障政府行政执法的正常开展;要结合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旅游车驾驶人员的旅游服务质量,做好旅游客运车辆及驾驶人员的年审;加强对旅游客运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继续推进导游队伍交通协管员制度。
劳动保障部门:在旅游行业贯彻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加大贯彻执行的检查力度,规范旅游企业劳动用工行为。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加大旅游商品质量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行为;会同市旅游局制定和完善旅游行业相关标准,推进全市旅游标准体系的建设;加大对旅游游乐设施的安全监管力度。
政府法制部门:监督各相关部门依法行政;指导制定旅游行业相关规章、制度等。
政府纠风办:指导旅游部门开展旅游行风建设工作;依法查处旅游行业商业贿赂案件。
五、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的保障措施
(九)加强领导。在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把任务和责任逐级分解到有关单位和个人,提高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十)建立对旅游市场秩序联合监管的长效机制。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适时召开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通报对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的情况,研究解决旅游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实施旅游市场整治的联合执法。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向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联合执法建议。各成员单位应积极配合联合执法行动,联合执法以“市场监察、部门联动、重点整治、专项打击”为主要工作方法,确保执法到位。
建立案件(投诉)转办机制。相关管理部门发现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和受理的游客投诉,应及时查处,对无管辖权的应当及时移交到有管辖权的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接受移送的部门应当将处理情况,予以反馈。
建立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监督作用,采取检查或交叉检查、受理投诉等方式,进行有效的行政监督;发动各行各业和游客、市民共同参与监督;调动新闻媒体的力量,对发现的旅游违法违规经营活动进行曝光,加强新闻舆论监督。
建立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于每年年底组织对各成员单位的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进行考核,对在旅游市场综合整治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单位,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在每年全市旅游工作会上予以表彰:对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监管不力、处置不当的,要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部门及县区行政负责人间责办法》进行间责。
为全面推进我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切实抓出成效,市政府决定由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于2008年第四季度组织一次全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并形成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的长效机制。针对“公对公”佣金制度的建立,各旅行社要按照《云南省旅行社和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省旅游局1号公告)、《云南省导游人员管理规定》(省旅游局5号公告)以及云南省旅游局《关于提高导游服务质量维护导游合法权益的通知》(云施发正2007)163号)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导游人员的劳动合同及《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相关保障内容,确保导游人员“基本工资+带团补贴+公对公佣金返还奖励”的薪酬制度得以实施。“公对公”佣金制度的具体实施时间和佣金的最高比例限额,由省旅游局在制定导游人员合理薪酬制度后,对外发布确定。
8.2005年河东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篇八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区开展新一轮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情况,请予审议。
实施新一轮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是市委常委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更是一项为民造福的民心工程。今年2月26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新一轮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动员大会”。市委书记张高丽、市长黄兴国出席了会议并做了动员讲话。大会向全市发出了决战150天,彻底改观市容环境面貌的动员会。我区在3月4日召开了“城市建设管理暨新一轮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动员大会”,区领导对会议高度重视,区四套班子领导均参加大会。会议明确提出要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搞好新一轮市容环境综合治理,把综合整治工程作为全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任务,把综合整治成果作为人民群众得实惠的重要方面,以决战决胜的姿态,全力以赴开展好环境治理工作,全面提升城区净化、绿化、美化水平,使河东区真正漂亮起来。在市、区领导的亲切关怀和高度关注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在区新一轮综合整治工程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在我区各参战单位的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直至6月底,全部整治工程基本结束。按照市下达的首批、新增、提升重点路段提升以及旧楼区改造等项治理任务。我区所承担的21条道路的综合治理、一个公园的改造提升、两条旧路的管网入地、456栋楼的立面改型及整修、65栋楼的平改坡、26.2万平方米的道路绿化、25000平方米的牌匾拆迁规范、25处的脏乱点位治理、19片旧楼区改造等项目全部完成。7月2日,张高丽书记率市四大机关的领导视察了全部工程的完成情况,发出了“非常振奋、非常高兴、非常受教育”的感叹,对全市也对我区的综合整治工程给予了高度评价和赞扬。经过市指挥部的多次验收检查,我区的津塘公路被誉为全市变化最大的整治道路,靖江南路、津滨大道的绿化带工程被视为全市绿化工程的榜样,河东公园被称为变化最大、改造成果最为显著、最为成功的榜样。我区的新一轮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实现了工程速度和工作质量的双丰收。
一、新一轮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取得了显著成果
今年新一轮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是我市历年来规模最大、力度最强的工程,是去年135工程的继续和深化,面对时间紧、任务重、标准要求高的紧迫任务,我区立即成立了由张建星书记亲自牵头的综合整治工程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市容环境综合整治道路整修、园林绿化、拆除违法建设、建筑立面整修规范、正式房屋拆迁、管线切改、业态调整规范、行政效能督察审计等9个职能工作组。各工作组所依托的职能部门、各参战单位的干部职工按照建星书记提出的树立“四个意识”即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决战意识、精品意识,确保“四个到位”即责任落实到位、措施落实到位、资金落实到位、任务落实到位。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时不我待”的精神面貌,以攻坚克难的勇气和敢打必胜的决心,精心组织、科学安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全力以赴、迎难而上,连续奋战4个多月,在全市率先完成了工程任务,取得了显著的整治效果,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赞誉,为河东区争得了荣誉。一是重点道路综合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城市容貌得到进一步提升。新一轮道路整治工程包括区政府自筹资金所确定的道路,共涉及津塘路、东兴路、程林庄路、八纬北路、泰兴南路、靖江南路、新开路、津滨大道等21条道路。共完成拆除正式房屋7000多平方米,拆除临街建筑和违章570处、7100多平方米,拆除规范广告牌匾25159平方米,拆除立面吊挂物18690个,封堵门脸180多处,对456栋、139万平方米的楼房实施了改型粉刷,对65栋6万平方米的楼房实施了平改坡工程,安装护栏6.4万平方米,塑钢窗5.06万平方米,实施空调移机15000多个,安装空调罩28000多个,以上工程任务的完成彻底改变了河东区主要道路的脏乱现象,极大地提升了河东区中心城区的形象。二是旧楼区改造工作全面完成,社区环境面貌得到进一步改善。今年的旧楼区改造工程,即是新一轮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七年旧楼区改造的最后一年。在时间紧、任务重,特别是与道路治理工程同时进行,交叉作业的情况下,各职能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克服了重重困难和
阻碍,共拆除违法建设2000多间、2万多平方米,硬铺装39.01万平方米,绿化2.08万平方米,楼体粉刷71栋、17万平方米,楼道粉刷337个楼门11万平方米,创建了两个精品小区,圆满地完成了19片、47.9万平方米的旧楼区改造任务。旧楼区改造从02年开始历时7个年头,至今我区共改造旧楼区201片、638万平方米,其中精品小区20个,受益居民近20万人。旧楼区改造工程从一开始就得到了广大居民群众的欢迎,所实施的项目都是最贴近百姓的项目,是老百姓的身边事,通过旧楼区的改造,老百姓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了身边和环境的变化,是的的确确地“民心工程”。
三是园林绿化工程高标准、高品位,成为我区靓丽的风景线。今年我区在去年新建绿地面积130万平方米的基础上,又新增和改造提升绿地面积26.2万平方米。我区的道路绿化建设着意打造城市绿色交通走廊为主线,乔灌结合、自然流畅为特色,无论路旁景观路还是路间隔离带,注重西方疏林草地和东方盆景艺术的有机融合,形成了我区特有的绿化景观效果。其中津滨大道、靖江南路中间隔离带的绿化效果被市指挥部树为精心设计、精心施工、高标准、高质量的典范。
河东公园自行设计、自行施工,在保留部分原有植物的基础上,经过3.3万立方米的地形塑造、新植3400多株苗木、3.4万株绿篱、6.3万株月季的植物造景,挖湖蓄水4500平方米,2亭5桥的建造,9700多平方米的甬路石材铺装和750多延米的拆墙透绿,呈现出既大气又小巧,城市田园与自然欧风相融合,中国园林与欧式风格相结合自然流畅、独具特色的景观。得到了方方面面人士的广泛认可,高丽书记7月2日之后3次视察都给予了很高的评价。河东公园的设计施工,集中体现了河东人的精品意识、敬业精神和聪明才智。
四是旧路改造速度快、质量好,促进了道路通行效率的改善。津塘路、八纬北路的管线切改工程,3月29日正式启动。由于市投资金短缺,各区都在犹豫,但我区率先实施,边施工边继续协调相关问题。由于工期时间短,我区市政部门每日挑灯夜战,先后完成各种管线单孔入地39公里,安装侧石8300米、绿石4300米、细粒式罩面4.1万平方米,沟槽恢复2.6万平方米,路面补强2万平方米,新建人行道4.1万平方米,拔线杆253棵。按照高标准设计、精细化施工的原则,更新原有工艺,从而有效地延长了新铺装路面形成裂缝的时间。为了增加道路载体功能,促进道路通行效率,按照区指挥部的统一要求,在部分路段增设了宽4至6米,长800米的非机动车道,并在个别路口实施了拓宽改造。至5月中旬,仅用一个半月时间就完成了通常需要5个月时间才能完成的工程。5月20日,市指挥部在我区召开了“旧路改造保质量促进度现场推动会”,推广了我区的作法和经验。
五是建筑物整修、牌匾整治工程再上新水平,市容景观效果进一步显现。今年的建筑物整修不同于135工程,需要整修的房屋大多是年久失修的旧住宅楼,基础条件差,按照高水平高质量的整修要求,困难极大。为此,工作人员想方设法、创新工艺、确保工程质量和感观效果。从建筑物的颜色搭配到与周边环境的协调关系,反复考察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施工实施方案,使我区整治道路两侧的建筑,既有各自独特的风格特色,又与周围组团形成和谐统一的色彩效果。
牌匾治理是一项技术含量很高的工程,从颜色到字体的运用,特别是结合商家的经营特色,掌握好楼体与牌匾,底板与字体的比例关系,只有这些全部结合到位,布局合理,才能显现出靓丽、高雅、美观、协调的艺术效果。我区的牌匾制作连同底商门脸的治理同步实施,一开始就按照高质量和高水平的思路要求,同样得到市指挥部和业内同行的好评,使我区的商业环境更加完好、经营秩序更加规范、繁荣氛围更加浓郁。
六是脏乱点位进行了有效治理,环境卫生和环境秩序得到进一步提高。通过对沙柳南路延长线、地毯厂路、晨阳道等25处脏乱点位的治理,及时对破旧路面进行了车行道基层和罩面整修,人行道硬铺装,道路铺油等作业施工,累计完成工作量38780平方米,从而有效地改善了我区个别路段脏乱问题严重的状况。结合新一轮市容环境整治工程的开展,环境秩序的治理也取得了一定成效。在我区主要道路共清理违章报亭26个、占道经营850处、小广告8000多处、乱涂乱画10000余处、清理橱窗内贴字贴画6000余处、马路烧烤100余处、拆除广告牌匾达25159平方米,有效地遏制了违章行为。同时为了体现城市品位,在主要道路增设了城市家俱,安装了新式果皮箱248个,座椅120把,公用设施特别是交通管理设施的安置确保了覆盖率和有效率。总之,通过这次综合治理,我区主要道
路的设施环境明显改善,城区功能进一步增强,为居民群众的出行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此次新一轮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时间紧、任务重,要求标准高,经过市容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努力,顽强拼搏,不但圆满的完成了工作任务,而且创造了多项精品工程,使城区面貌在短时期内发生了显著变化,改善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提高了群众的满意率,凝聚了民心,振奋了民气,为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的目标实现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基本经验和体会概括起来有五条:
第一、市、区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强有力的指挥,是搞好综合整治的根本。建星书记工程开始就多次率队到现场检查指导工作并及时提出树立“四个意识”,确保四个到位的明确要求,为整治工程的全面展开和深入发展指明了方向。福山区长上任伊始,第二天就放弃假日在指挥部召开参战单位领导会议,对工程的进度和质量提出明确的要求。主管区长更是在一线亲自指挥、亲自协调、精心组织、科学谋划。使我区的整治工程始终体现了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始终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对改善城市面貌的热切期待。
第二、建立指挥得力,上下联动的工作体系,是搞好综合整治的前提。各参战单位既明确责任分工,又强调相互之间的支持配合,统一步调、统一指挥、统一行动,从而形成了强大的工作合力,攻克了一道道难关,确保了工程任务的顺利实施。
第三、强化精品意识,解放思想、勇于创新是搞好综合整治的基础。各参战单位从始至终将做就做成最好、不留遗憾作为工程实施的基本要求,把质量标准放在重要位置上。在这种指导思想的要求下,我区的公园改造、道路绿化、牌匾规范等工程,不但成为市容靓丽的景观,而且成为其他区县争相学习的榜样。
第四、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民生,是搞好综合整治的动力。道路两侧的房屋拆迁以及建筑立面吊挂物的治理,无不牵扯到居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工作实施过程中,拆迁单位本着以情拆迁,确保稳定的精神,坚持耐心细致的思想动员工作,确保了在完成任务的基础上稳定大局。
第五、强化决战意识,敢打必胜、敬业奉献是搞好综合整治的保障。在整个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全体参战人员以“五加
二、白加黑”,一天也不耽误的精神“空间占满、时间连续”,昼夜奋战,不讲代价、不计报酬,很多同志四个多月的时间没有休息过一天。通过工程的实施我们干部职工队伍得到了锻炼和考验。
二、巩固整治成果,加强长效化管理
各位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各位代表,虽然连续两年迎奥运135工程、新一轮综合整治工程两个大干150天,我区的市容市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但是我们深知,我们的工作距离市、区领导的要求,群众的期望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必须要保持清醒的头脑。
一是我区虽然主要道路串点连线,呈现出靓丽的景观效果,但是我区的三、四级道路,背街里巷以及个别的居民小区变化不大,有的点位的脏乱现象不但依然存在,而且相当严重。市容脏乱问题仍然是群众热线反映的焦点问题。
二是我们实施的整治工程还带有阶段性、突击性的特点,经常化、常态化的日常管理工作还存在很多薄弱环节,我们专业的执法、作业队伍存在着对长效管理重视不够,力度不强的问题,存在着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三是区、街、居三级管理网络尚未建设完善。属地管理问题、管理重心下移问题、体制机制问题造成职责不清、责任不明的问题依然存在。工作问责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
四是城市管理的社会宣传力度不够,广大市民群众参与管理、协助管理的意识不强。仍然仅靠一两支专业队伍的管理,不可能实现城市管理工作有质的变化和飞跃。因此,如何宣传群众、依靠群众、组织发动群众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参与城区管理,全面提高市民素质,共同维护环境秩序,仍然是我们必须面对的严峻课题。
五是城市管理监督检查考核机制,在健全机构、健全考核评比体系进而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还没有引起各职能部门、各街域城管系统的高度重视,“以奖代补”考核资金还没有发挥其应有的效力。
综合以上情况,我们将在搞好新一轮市容环境整治工程收尾、结算等工作的同时,立即将工作的重心和主要精力转移在日常管理的工作上来,坚决克服稍有成绩就松口气、泄把劲的思想,全力推进长效化管理的理念升级、目标升级、措施升级。努力实现被动向主动、推拖向落实、突击向常态的转变。具体措施:
第一、按照我区“金贸河东”的功能定位和“发展起来、繁荣起来、漂亮起来”的工作要求,立即着手研究机制改革,机构调整的思路,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城市管理目标责任制,监督考核机制,快速反应机制,在全面提升管理水平上出实招、见实效,巩固整治成果,有计划、有目的地向街道里巷延伸,向社区小区扩展。掀起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的新高潮,以干净、整洁、优美的市容面貌迎接建国60周年。第二、加大清脏治乱的力度,强调管理的重心,管理的难点在街道社区,管理的水平更体现在街道社区。不断完善区、街、居三级管理网络,研究解决管理重心下移的难点问题,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要借迎国庆60周年之机加大三、四级道路,街道社区的脏乱治理,深挖死角,力争在短时间内改变落后地区面貌。结合“同在一方热土,共建美好家园”活动的开展,广泛发动群众,动员社会力量,形成共建、共爱、共享的强大合力,共同把城区、把社区管理好。
第三、加大监督检查,考核评比的力度。坚持日常的考核检查督办量单制度,坚持每月考核结果通报制度,坚持每月将上个月全市考核排名情况向全区通报,并公布考核得分情况。对相关单位不及时处理问题,推拖扯皮,不认真整改,不狠抓落实的现象,进行严厉的通报批评,不留情面,并严格兑现使用考补资金。同时继续加强我区数字化城管监督指挥平台建设,加强网格化管理,实现无缝隙管理对接。
第四、继续扎实开展“创国卫”活动,深入开展爱国卫生、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近期要对我区餐饮行业非法收集运输处置的废弃物以及家养信鸽扰民的现象进行专项调查和专项治理,以解决百姓长期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
第五、继续研究、探索和加快环境作业市场化运营的步伐。从我区环卫作业改革机制入手,按照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社会化服务的发展方向,既积极又稳妥的逐步推进,逐步实现政事分离,干管分离。
各位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各位代表,新一轮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所取得的成果,离不开在座各位的支持配合。在此,我代表区政府,也代表市容战线的干部职工对大家的支持、协作表示衷心的感谢。成绩属于过去,市容整治工作任重而道远,让我们继续努力,不懈工作,以崭新的市容市貌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
河东区人民政府
【2005年河东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推荐阅读:
2007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意见10-01
社区开展辖区庭院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09-12
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10-18
环境综合的整治方案07-31
企业环境综合整治方案10-03
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09-03
虎山镇村镇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09-09
武胜县中心镇小学环境综合整治方案07-05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意见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