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学生评选细则

2024-09-18

优秀学生评选细则(通用10篇)

1.优秀学生评选细则 篇一

附件4:

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细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奖励管理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山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和《中山大学学生奖励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文,并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范围为中山大学全日制本科生。

第三条评选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第二章申报优秀学生奖学金的条件和要求

第四条根据《中山大学学生奖励管理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学校在本科学生中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纪守法,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三)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热心助人;

(四)学习成绩优良,一学年内所修全部课程都合格,无重修重考科目;

(五)努力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成绩达标;

第五条根据《中山大学学生奖励管理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学校在本科学生中设立单项奖励金。获奖者必须是在科学研究﹑社会公益﹑文艺﹑体育或社会工作等方面对校﹑院(系)有突出贡献者;且上一学年所有课程必须第一次考试无不及格科目。

第六条如因特殊原因申请缓考者,是否有资格申报奖学金由所在院系规定。对在上一学年转专业的学生,如其基本是在原专业学习并参加考试的,应返 1

回原专业参评奖学金。

第七条根据《中山大学学生奖励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获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由学校发给证书和奖金。其奖励金额为:一等奖学金每人2000元人民币;二等奖学金每人1500元人民币;三等奖学金每人1000元人民币。获单项奖励金的学生,由学校发给证书和奖金。奖励金额为人民币800元。

第三章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名额和程序

第八条综合测评总成绩在全班(级)排名前8%,具备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评选资格;综合测评总成绩在全班(级)排名前20%,具备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评选资格;综合测评总成绩在全班(级)排名前50%,具备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评选资格;综合测评总成绩在全班(级)排名前80%,具备单项奖励金评选资格。

第九条获优秀学生奖学金的人数不超过本院(系)参评总人数的30%,获单项奖励金的人数不超过本院(系)参评总人数的3%。其中获一等奖学金的人数不得超过班参评总人数的5%,获二等奖学金的人数不超过本班参评总人数的10%,获三等奖学金的人数不超过本班参评总数的15%。

已获优秀学生奖学金者,不兼获单项奖励金。

第十条根据《中山大学“逸仙班”管理试行办法》第十条及教务处对有关条文的解释,逸仙班中考核合格并继续留在逸仙班中就读的学生都被评为一等奖学金。

第十一条中山医学院八年制学生大七开始不再申请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大二至大六时申请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其比例为:综合测评前10%的同学可以申请一等奖学金,前30%同学可以申请二等奖学金,前60%同学可以申请三等奖学金。前80%的同学可以申请单项奖励金,但名额不超过参评总数的3%。

第十二条光华口腔医学院七年制学生大五开始不能申请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

第十三条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和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的中法班奖学金标准定为学业成绩80分以上的学生获评一等奖、学业成绩75分以上的学生获评二等奖、学业成绩70分以上的学生获评三等奖。

第十四条根据第九条院系应申报的奖学金等级人数中如有小数点,则采取四舍五入的方式来处理;如不足一人的算一个。

第十五条各项奖励的一般评选程序如下:

(一)学生处每年9月中旬发文公布评选通知;

(二)院(系)组织初评;

(三)院(系)公示初评结果;

(四)院(系)在10月中旬上报初评结果;

(五)学生处初审并公示;

(六)公示后报学校学生资助基金管理委员会评审;

(七)学校公布最终结果;

(八)每年十一月中下旬学校召开表彰会予以表彰。

第十六条评选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含三天)。

附则

第十七条各项奖励每学年评选一次。对参评个人要严格要求,宁缺勿滥:

(一)凡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取消当年学评奖资格;

(二)在各项奖项的评选过程中,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评奖资格,并不得参加下一的评奖;

(三)颁奖后,如发现获奖个人在参评当年有任何不符合获奖条件的,由评审单位取消其荣誉称号,收回荣誉证书及奖金,并在全校通报;

(四)凡无故欠缴水电费,违规用电者,一经查实,取消申请奖学金资格;

(五)因本条第二、三、四款取消评奖资格后产生的空缺,不再补报。第十八条参评个人对奖学金如评选有异议,可在院系初评结果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所在院(系)学生奖励工作小组提出意见。评审单位应在接到意见后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如仍有异议,可向学生处提出,学生处应在接到意见后十个工作日内形成审查意见,通知参评个人。

被取消奖励资格的个人如有异议,从接到决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可向所在院(系)学生奖励工作小组提出申诉。评审单位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如申诉集体或个人仍有异议,可向学生处提出申诉,学生处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形

成审查意见,通知申诉个人。

第十九条各院(系)依据学校有关奖励管理规定制定的评奖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应在当年评奖开始时向本院(系)学生公布,并上报学生处。如院(系)制定的评奖实施细则不得与学校有关规定相抵触。

第二十条评审相关表格见附件。

第二十一条本细则由学生处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自2010年9月1日起实施。

2.优秀部长评选细则 篇二

一、现场答辩

1、各部门认真组织申请材料,以PPT、电子杂志、视频等形式为载体,准备现场答辩环节。

2、各部长进行现场部门风采展示,答辩须由部长本人进行。

3、由分团委老师、主席团和团学会各部长进行投票,投票须由部长本人投票,不设委托投票。

4、主席团将根据各部门的实际运行情况评选出优秀部门,并对其进行奖励。

5、评优部门控制在部门总数的60%进行表彰。

二、说明

1、各部门是否在“人文178”建立部门博客,并推送相应数量日志,符合自律委员会对部门考核的基本要求,否则取消评比资格。

2、本细则试行后,团学会期末部门及个人通报表扬细则同时取消,不再通报表扬。

3.优秀导师评选细则 篇三

为更好地开展家教工作,保证家教服务质量,打响海大家教的知名度,同时激励家教老师树立良好的责任感,

更好地做好每份家教,特设此奖励制度,鼓励在家教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家教老师。

【评选方式】

以每学期的《成功跟踪调查表》,家教老师的《推荐表》、《总结书》以及平时接家教的情况,干部对家教老师的评价等作为主要依据,通过对比家长及联络员对家教老师的评价、家教老师平时的表现等,最后作出的一个综合评定。

·家长方面

1. 考勤上,是否有迟到或无故缺席或经常请假等情况;

2. 沟通上,与孩子、家长的沟通情况;

3. 教学上,备课;上课态度;口头表达能力、解题思路与步骤是否清晰、有条理;家教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处理方法,家长对老师的态度和看法;

4. 效果上,孩子成绩是否有提高;

5. 家长与孩子对家教老师的总体评价。

·干部方面

1. 家教老师和干部之间的沟通情况;

2. 家教老师的态度以及配合中心工作的情况;

3. 老师外出摆点的次数以及表现;

4. 干部对家教老师的总体评价。

·老师方面

1. 所接家教份数、任教时间、总收入,可教科目等;

2. 履行中心规定的各项义务,合理行使中心赋予的权利;

3. 家教老师反馈信息的及时程度;

4. 态度好,积极与家教中心沟通、配合并参与中心工作及活动,积极反映其对中心的看法及意见;

5. 无不良记录,对家教工作认真负责;

4.优秀工会小组评选细则 篇四

优秀工会小组评选细则

为进一步增强工会自身建设的力度、深度、亮度,提高工会工作的整体水平,增强工会组织的生机与活力、凝聚力和吸引力;同时,为了激励广大工会工作者敬业爱岗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现决定开展评选xxxx市第一中学校“工会积极分子”、“优秀工会干部”、“优秀工会小组”活动。

开展评选“工会积极分子”、“优秀工会干部”、“优秀工会小组”活动,是深入开展工会“建家”活动,推进教工之家建设的深化和上台阶的需要。特别是学校教育教学事业面临着新一轮发展的良好机遇,要求工会工作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

开展评选“工会积极分子”、“优秀工会干部”、“优秀工会小组”活动,是切实履行工会维护教工合法权益基本职责的客观需要,是提升教工综合素质的有效载体,是加强工会桥梁和纽带作用的客观需要。

开展评选“工会积极分子”、“优秀工会干部”、“优秀工会小组”活动,是对工会开展合格教工之家实践经验的总结。各工会会员、干部、小组应抓住开展评选“工会积极分子”、“优秀工会干部”、“优秀工会小组”活动为契机,在工会工作的过程中,紧紧依靠学校党政领导,切实发挥学校主人翁精神,把工会工作组织好、开展好,真正让工会成为广大教工满意的温暖之家。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工会小组”评选条件

1、信息畅通。组长及时把本组教工学历提升、职称晋升、评先竞赛、研讨会、公开课、论文等情况上报工会。组长及时将教工及其直系亲属结婚、生孩子、生病、死亡、意外伤害等特殊情况上报工会。组长及时把学校有关信息传达到工会小组每个教工。

2、运作规范。工会小组基础工作到位率高,无缺岗现象。工会小组有相关活动记录。工会小组内文体及相关教育教学竞赛活动形式多样,有内涵。积极组织基本功、论文、说课、公开课等竞赛活动,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文体活动。

3、维权到位。精心组织健康体检、疗休养活动。关心组员生活,为组员排忧解难,女职工特殊保护措施落实。积极参加教代会,有教代会提案,积极参与校务公开、民主管理。

4、关系融洽,群众信赖。工会小组工作结合本组实际。组员关系协调互助,本获各级各类荣誉奖项。(人均分数、等级分数)小组成员对小组工作评议满意率达80%以上。工会组长评议信任率达80%以上。

(二)“优秀工会干部”评选条件

1、政治水平高。自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过硬;业务工作勤奋、有实效;工作作风平易近人;工作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强烈;切实履行基本职责。

2、组织协调能力好。默契配合学校党政以及工会工作;坚决贯彻执行学校党政决策;紧紧围绕学校教育教学中心;工会桥梁、纽带作用发挥好;积极组织、精心安排工会的各项活动。

3、常规工作规范。积极、准时参加学校工会干部例会,无无故缺席现象;对学校以及工会工作有合理化意见、建议;能把教工的继续教育类信息及时上报学校工会。

4、维权到位。切实关注青年教工成长;切实关注困难职工生活与工作;切实关注女教工特殊权益;能及时把教职员工及其直系亲属的特殊情况(生孩子、结婚、生病、意外死亡和意外伤害等)上报学校工会。

5、关心群众。热心为工会会员排忧解难,为教职员工办实事、好事;与广大教职员工关系融洽,群众基础良好;深受工会会员拥护,在工会工作评议中群众满意率达到80%以上。

(三)“优秀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政治水平好。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工作责任心强,有实绩;较好完成学校工会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2、服务水平好。积极主动参加工会各项活动;热心为大家服务。

3、群众基础好。得到工会群众的认可;工会小组成员评议信任率80%以上。

4、有序参与好。积极参与学校、工会的各项建设事业;对学校、工会工作有合理化意见、建议。

5、工会好帮手。大力支持学校工会工作;大力协助工会干部工作。

二、评选程序、时间

(一)“优秀工会小组”

1、学校各个工会小组均有资格申报“优秀工会小组”;

2、工会小组申报“优秀工会小组”,应于每年12月30日前填写“xxxx市第一中学校优秀工会小组”申报表,同时上交工会小组工作相关记录资料;

3、学校工会于每年1月初组织全体工会委员、组长、部分会员对“优秀工会小组”侯选小组进行检查、验收;

4、经检查、验收通过的申报小组,报请学校党委、行政讨论通过后,命名为“xxxx市第一中学校优秀工会小组”。(工会小组的33%)

(二)“优秀工会干部”

1、凡本校内工会小组组长、工

会委员均可申报评选“优秀工会干部”;

2、工会干部申报“优秀工会干部”,应于每年12月30日前填写“xxxx市第一中学校优秀工会干部”申报表,同时上交工会干部工作相关记录资料;

3、学校工会于每年1月初组织全体工会委员、组长、部分会员对“优秀工会干部”侯选人进行检查、验收;

4、经检查、验收通过的申报候选人,报请学校党委、行政讨论通过后,命名为“xxxx市第一中学校优秀工会干部”。(工会干部的30%)

(三)“工会积极分子”

1、凡本校工会会员,均可申报“工会积极分子”;

2、工会会员申报“工会积极分子”,应于每年12月30日前填写“xxxx市第一中学校工会积极分子”申报表,同时上交工会会员相关活动记录资料;

3、学校工会于每年1月初组织全体工会委员、组长、部分会员对“工会积极分子”侯选人进行检查、验收;

4、经检查、验收通过的申报候选人,报请学校党委、行政讨论通过后,命名为“xxxx市第一中学校工会积极分子”。(工会会员的10%--15%)

工会积极分子、优秀工会干部、优秀工会小组的产生应由各工会小组提名推荐,工会经过考核公示,报党委通过,报市教育工会备案。

三、评选工作要求

各个工会会员、工会委员、工会小组要提高对深入开展评选“工会积极分子”、“优秀工会干部”、“优秀工会小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在校行政领导的支持下,通过评选工作,推动工会组织建设迈上新的台阶,促进工会工作更扎实的发展。各个工会会员、工会委员、工会小组要努力在评选活动中,紧紧依靠广大教职工,扎实工作,认真履行工会的基本职责,维护教职工的政治、经济、精神文化和健康权益。通过努力,让我们的教职工更深刻的感受到工会组织这个“大家庭”的温馨、温暖、关爱。xxxx市第一中学校优秀工会小组申报表 工会小组 工会组教师人数 工会组工会会员人数 主 要 事 迹 及 荣 誉(可附页)工会 会员(代表)会议意见 同意申报人数 学校工会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学校党委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人: xxxx市第一中学校“优秀工会小组”评估考核表 工会小组 项目 内 容 标准 自评 考核 信息畅通 组长及时把本组教工学历提升、职称晋升、评先竞赛、研讨会、公开课、论文等情况上报工会(5)。5 组长及时将教工及其直系亲属结婚、生孩子、生病、死亡、意外伤害等特殊情况上报工会(5)。5 组长及时把学校有关信息传达到工会小组每个教工(5)。(缺1扣1分)5 运作规范 工会小组基础工作到位率高,无缺岗现象。(5)工会小组有相关活动记录(5)。10 工会小组内文体及相关教育教学竞赛活动形式多样,有内涵。(5)5 工会组长准时参加工会干部例会,无无故缺席现象(5)。5 积极组织基本功、论文、说课、公开课等竞赛活动(5),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文体活动(5)。10 维 护 合法权益 精心组织健康体检(4)、疗休养活动(4)。8 关心组员生活(4),为组员排忧解难(4),女职工特殊保护措施落实(4)。12 积极参加教代会(3),有教代会提案(5),积极参与校务公开、民主管理(2)。10 关系融洽 群众信赖 工会小组工作结合本组实际(5)。5 组员关系协调互助(5),本获各级各类荣誉奖项(5)。(人均分数、等级分数)10 小组成员对小组工作评议满意率达80%以上(每减少2%,扣1分)。10 填表人: xxxx市第一中学校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推荐表 部 门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政治面貌 职称(职务)优秀工会干部(√)积极分子(√)主 要 事 迹 及 荣 誉

工会会员(代表)会议意见:

学校总人数 学校工会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学校党委意见“

盖 章

5.优秀备课组评选细则 篇五

一、优秀班组每学期评比一次,其比例不超过班组总数的40%。

二、优秀班组评比的条件:

1、能全面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工作责任心强,廉洁从教,为人师表,乐于奉献,团结协作,凝聚力强。

2、能认真学习现代教育教学理论,注重转变教育观念,端正教学思想,能大胆进行实践探索,积极地总结反思,组内有浓厚的教科研氛围。

3、能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严格执行教学常规,学生课业负担合理,教育教学质量较高。

4、组内青年教师成长迅速。

5、组内教师实绩明显。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为优秀班组: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比较严重。

2、严重违反课程计划。

3、严重违反国家和省市关于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规定。

4、有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的现象。

5、有严重责任事故的发生。

6、备课、上课、作业布置批改在教育教学常规检查中有教师为较差或差的现象,或教学常规月考核等第为较差或差。

四、评比程序:

1、学校成立优秀班组考核小组,由学校校长室、教导处、总务处及部分教师代表组成。

2、考核小组听取班组长汇报情况。

3、考核小组成员投票推荐。

4、汇总推荐情况,公布优秀班组。

6.优秀播音员评选细则 篇六

优秀播音员评分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广播站播音员的管理,表彰一批优秀的播音员,特制定本细则。

一、评选办法:每周次播音基本分100分。月底按当月的周均分多少从高到低取前4名为优秀播音员,大队部给予适当奖励。期末得分前四名者,在下期开学典礼时给予表彰。

二、扣分细则:

1、播音时每播错1字扣0.5分;

2、播音时每卡一次扣0.5分;

5、每天播音完后整理用过的东西,未整理者每人扣1分;

6、播音迟到每次扣3分;

7、播音缺席一次扣10分;

8、不爱惜播音器材,有损坏的,除照价赔偿外另扣10分。

9、以上情况均未出现者,可视情况加1-3分。

注意事项:

1、由站长为当天播音员打分。

7.优秀教练员评选细则 篇七

为进一步推进重庆市围棋的健康发展,确保训练、竞赛工作良性秩序,促进围棋后备人才培养和合理流动,加强棋手代表资格的管理,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有关培训机构、教练员、运动员注册管理等有关文件以及《重庆市棋牌运动管理中心培训机构、教练员、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围棋项目实施细则(试行)》精神,结合重庆围棋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评选项目:1、年度最佳棋手;2、年度最佳业余男女棋手;3、年度最佳业余少年男女棋手;4、年度最佳教练员;5、年

度最佳培训机构;6、年度最佳赛区;7、年度最佳承办单位。

二、参选资格:年度已完成注册的围棋注册单位、注册教练员、注册棋手。

三、评选机构:由市棋牌运动管理中心负责日常工作(总分统计),市各棋牌运动管理中心5人,各注册机构指定1名代表参加审核工作。

四、评选办法:以各项积分累计计算,按积分高低进行评选(注册机构所注册的运动员或者经过棋牌运动管理中心批准交流取得代表权的运动员获得的积分),并对获奖运动员、教练员、机构进行表彰。

(一) 基本分:参加重庆市政府举办的综合性运动会每

人次计5分,参加重庆市体育局举办的计划内比赛每人次计2分,参加重庆市棋牌运动管理中心、重庆市围棋协会、重庆市棋院举办的正式比赛每人次计1分。

(二) 成绩奖励积分(其中团体是由多个注册单位的运

动员组成,则按人数均分积分)

1、世界性比赛(5个以上国家参赛)以及国家体育

总局主办的综合性运动会(全国智力运动会、全国体育大会)获得名次,个人1-8名分别获得1000、600、400、300、240、200、160、120分;团体名次积分按2倍计算。

2、全国性比赛(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

中国围棋协会、中国棋院主办)获得名次,个人1-8名分别获得300、250、200、160、120、100、80、60分;团体名次积分按2倍计算。

3、省际(5个及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

重庆市运动会比赛获得名次,个人1-8名分别获得150、120、100、80、70、60、50、40分;团体名次积分按2倍计算。

4、重庆市体育局举办的计划内比赛(市青少年锦标

赛)、重庆市围棋锦标赛(名人赛、棋王赛;按技术水平分组的比赛只计算最高等级级别)获得名次:个人1-8名分别获得100、80、60、50、40、30、20、10分;团体名次积分按2倍计算。

5、重庆市棋牌运动管理中心、重庆市围棋协会、重

庆市棋院举办的正式比赛(段位赛、等级赛不在此列;按技术水平分组的比赛只计算最高等级级别)获得名次个人1-8名分别获得50、40、30、25、20、15、10、5分;团体名次积分按2倍计算。

6:注册运动员晋升段位积分:定段1名计10分,升为2、3、4、5、6、7段则分别计15、20、30、50、100、200分;取得职业段位则计800分。

(三)注册运动员输送奖励积分(以市体育局正式文件为准)市集训队,每人次计200分;市优秀运动队每人次计1000分。

(四) 举办比赛奖励积分(市级以上体育部门正式批

准的):全国性1000分、省际(5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300分,市级200分,区县级50分。

(五)罚分:参加以上计分的各级比赛,出现无故弃权者(取得批准的弃权不在此列),每次按照所能获得奖分的第一名的加分数值给予相应的机构、教练员、运动员罚分;出现重大违纪行为者,视其情节给予能获得奖分的第一名的加分数值的1-10倍给予罚分,直至取消年度注册资格的处罚。

计分的(一)、(二)项由注册单位、注册运动员(棋管中心直管棋手)在比赛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市棋牌运动管理中心电子申报,重庆市棋牌运动管理中心在市棋院网站公示;(三)、(四)、(五)项重庆市棋牌运动管理中心在10个工作日内在市棋院网站公示,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无异议,则累计到注册单位(运动员)的总分中。

五、本细则自1月1日起施行。

8.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 篇八

关于评选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2012届

省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系:

根据湘教通„2011‟521号文件精神,为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培养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经研究,决定在全院2012届毕业生中,开展评选省级优秀毕业生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思想进步,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行为。

3、学习勤奋刻苦,各科学业成绩优异。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及公益活动,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创新能力。

5、身体健康,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在校期间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6、坚持正确积极的择业观,主动面向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

7、除上述条件要求之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

(2)两次(含两次)以上被评为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院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

(3)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曾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奖励。

二、推荐名额

各系推荐名额严格控制在本系毕业生总数的2%以内,各系毕业生总人数以学院2012届毕业生资格审查数为准。

三、评选办法

1、班级提名。在班级全体学生民主讨论的基础上,由班主任提出推荐对象名单。

2、系部考察。系部在逐一考察班级提名对象,广泛征求任课教师和本院其他教师意见的基础上,在系内公告栏公示5天后向学院推荐。

3、学院推荐。学院全面审核各系部推荐对象的有关情况,依据评选条件和择优原则,确定推荐名单后上报省教育厅。

4、省教育厅审定。省教育厅学生处对学院报送的推荐名单及其推荐材料进行审查,确定优秀毕业生名单。

四、奖励办法

1、经评定的优秀毕业生,由省教育厅授予“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2届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2、优秀毕业生由学院和学院主管单位优先推荐给用人单位。

五、评选要求

1、评选优秀毕业生,既是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的一项重要措施,又是对毕业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一次极好机会。各系要根据当前经济形势和就业形势,结合评选工作,扎实开展以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就业观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全面提高毕业生思想素质,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就业观。

2、要切实加强对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实施。评选工作要在系党支部的指导下进行,并明确毕业班辅导员、班主任具体组织评选工作。

3、要严格遵循评选标准,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做到宁缺勿滥。

4、请各系于2011年12月20日下午5:00前将《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2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1份,见附件1)、《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2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1份,见附件2)的纸质材料报送学工办1225室胥望老师,并将附件2的EXCEL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ipo2002@163.com),过期不报视为放弃。

附件:

1、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2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2、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2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

3、各系2012届省级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9.少先队“优秀中队”评选细则 篇九

少先队是全体少年儿童自己的组织,少先队的发展离不开各项活动的开展。为了充分激发各中队的积极性,更好地开展各项活动对全体少先队员进行教育,特制定我校优秀中队、优秀辅导员、优秀中队长及优秀少先队员评选细则。

本考核遵循“注重过程、严格量化、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综合评定。

一、考核内容

主要针对各中队开展少先队组织的各项活动情况和班级管理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

二、考核方法

考核分为少先队活动、班级管理、教代会评价和领导评价四部分,包括队会工作、标志佩戴、升、降旗活动、指定活动、特色活动、学生获奖等;学期量化考核由大队部根据以上四部分有关记录,汇总为学期考核总得分。

三、评比与奖励方法

1、每学期评比一次,采用量化考核的形式,综合评比时间定于五月末。

2、“优秀中队”以年组为单位,同年组中分数最高的班级为“优秀中队” 优秀中队的辅导员评为“优秀中队辅导员”,优秀中队的中队长评选为“优秀中队长”,3、各中队同时按照5%的比例,以中队选举的方式推选出本中队的优秀少先队员。

4、对获得荣誉的中队和个人由学校颁发证书,予以表彰。

四、优秀中队、优秀辅导员、优秀中队长评选条件

1、中队组织机构健全,队干部配备好。中队干部能在辅导员的指导下组织和主持中队会议和活动。按期完成需交的各种材料。

2、中队的班风学风好,无违法乱纪的现象。

3、积极参加(配合)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出色地完成学校和上级分配的各项任务。参加各级各类竞赛活动,取得较好成绩。

4、辅导员工作积极、能力较强,队干部自主能力较强、在少先队活动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五、优秀少先队员评选条件

1、现为我校少先队员,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立志成才,具有远大的理想。

2、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积极实践,敢于探索,具有创新精神。

3、热爱生活,乐观向上,勇敢顽强,自强自立,具有坚强意志。

4、热爱劳动,勤俭节约,诚实守信,团结互助,具有优秀的品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事迹能充分体现新时期少年儿童的精神风貌。

六、考核评选细则

1、少先队活动(60分)

(1)、主题队会开展情况 20分(按学校要求开展活动,记录详实、内容丰富。各中队少开展一次扣3分,少开展两次扣6分,三次或三次以上无分并取消评选资格。)

(2)、标志佩戴 10分(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不按规定佩戴者一人一次扣0.1分,累计超出10分者取消评选资格)

(3)、升、降旗仪式 10分(严格按照升、降旗程序进行,行动迅速、有序,演讲内容积极向上。如发现升、降旗不及时每次扣1分)

(4)、校园文体活动 10分(认真组织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各中队每学期获得一次或一次以上集体第一名为10分,未得过第一名的中队按排名得分为9.5分、9分、8、5分„„如不能按照学校要求组织开展活动或行动迟缓第一次扣2分,两次扣5分,三次以上无分并取消评选资格)

(5)、眼操、间操 10分(按时组织学生做眼保健操,检查中发现不做一次扣0.5分;学生间操要做到快、静、齐,如因纪律不好或其他原因被点名批评一次扣0.5分)

(6)、好人好事加分(拾到东西交公,一次加1分;帮助别班同学,一次加1分)

2、班级管理(20分)

以教导处班级管理工作考核结果为准。

3、教代会评价(10分)

4、领导评价(10分)

七、注意事项

1、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学生出现不良行为的将酌情给予扣分

2、凡下面各项中有一项的,将取消其“优秀中队”“优秀辅导员”“优秀中队长”的评优资格。

(1)、班级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班主任有严重失职行为或处理不当的。

(2)、班级学生有严重破坏学校公物,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的。

(3)、学生在社会上有违法乱纪行为,给学校造成一定影响的。

(4)、班主任在管理班级、教育学生过程中有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事件发生;出现家长有效投诉的。

10.优秀教案评选细则 篇十

1.教案要体现新的教学理念,正确处理情感态度价值观、能力、知识之间的关系;要把教师主导的“目标——策略——评价”的过程与学生经历的“活动——体验——表现”的过程结合起来,把案例资料选取、方式方法应用、教学内容表达有机统一起来,并且,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通过对学生可能的活动表现及时进行评价以表达相应内容,通过对活动的总结,提升原理、观点和价值标准。

2.要参照我市《初中思想品德新课程教与学效能评价表》提出的课堂教与学评价指标的倡导,充分吸收各级各类优质课评选中一些好的经验、做法与手段;要注重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又体现个人的教学特色。

3.每一课时教案的主体内容一般包括: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分析、教学设计思路、教学方法与策略、教学准备、教学过程、课堂检测、拓展资料、课外作业、教后反思等。

具体要求如下:

(1)教学目标:基于课程标准和教材内容,准确定位本节课在情感态度价值观、能力、知识所要达到的三维教学目标。目标的制定要明确具体、切实可行,且有层次性。

(2)教学内容分析:本课时在教材中的地位、编写者的意图、教学内容的知识体系,教材的重点难点分析等。

(3)教学设计思路:基于对教材与学情的分析,采取固定的教学模式,对教学活动的预设以及所要达到的教学目标。

(4)教学方法与策略:本课时所采用的教学方式与教学策略。

(5)教学准备:课前教师与学生应做的教与学的准备,如教师搜集资料,制作课件,学生课前预习、小调查等。

(6)教学过程:这是一节课的主要部分,可包括以下四个环节:

情景导入,自主感悟。运用漫画、故事、歌曲、情景表演、视频材料等多种手段,激发情趣,自主感悟,设疑导入,让学生自主感悟本节课所要解决的生活话题。

师生互动,合作探究。这是教学过程的核心部分。力求做到在生活中、在活动中、在师生互动中对学生进行品行教育。

确立学习小组,合作探究。小组的成员由不同层次的学生构成,根据具体情况分成若干小组,每组确立一至两名中心发言人。在讨论、探究中,尽量把课堂交给学生,让每个学生都有展示自己才华的机会。

通过各种教学活动形式,创设问题情景,设计问题。情景与问题的设计都要贯彻“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学生”的原则,且有思考性、探究性,力求使教学内容活动化,课堂活动内容化。

师生合作互动,在学生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教师要适时引导、点拨,做学生学习的组织者、合作者、引导者、促进者。要鼓励学生发表不同的见解,强调不同见解的合理性,适时解答学生的迷惑,使学生应理解的思想观点、价值标准更全面、深入。

回归生活,拓展升华——根据本课时的学习内容,坚持“三贴近”原则,创设复杂、两难的问题情景,让学生回归到生活中去,并学会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社会及生活实际问题。

成果交流,积累收获——抓住知识间内在联系,帮助学生构建完整的知识结构。教师对学生的生成性成果给予及时评价,提升情感态度价值观。点拨学生的空白点、疑惑点,适时扑捉、提炼新的教学资源。

(7)课堂检测:通过我来选择、我来回答、我来辨析、漫画点评、情景体验、生活剧场等各种题型,提供思考探究的问题,帮助学生巩固本课时所学的知识,培养能力,提升情感态度价值观。检测的题量要适度,突出重点难点。

(8)拓展资料:选取最新的理论观点、鲜活的案例材料及优美的文章等,对教材内容进行一定的拓展,引导学生自行阅读,自主感悟,巩固思想品德教育的成果。字数可控制在200字左右。

(9)课外作业:类似实践活动。如搜集、调查等方式提供一定的问题,提升巩固教育成果。

(10)教后反思:通过实施教学,有什么优点与不足,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指导性建议;有什么困惑以及尚未破解的问题,提炼新的教学资源。

4.根据不同的课题,在课堂教学活动设计的思路和课堂形态上可有所区别。例如,针对不同的课题内容,有的可以按照“来自生活的报告”、“师生互动?合作探究”、“走进生活?判断运用”的“三部曲”来设计;有的则可以设计成学生自学、问题反思、师生共同讨论解决问题的课;有的还可以设计成实践活动形式的课,也可以遵循本区或本学校推广的教学模式来设计。但无论哪一种设计思路,都应该符合新课程理念,实现三维目标的有机统一,力求使课堂教学活动模块化,完成思想品德课教学的目标任务,形成独到的、有特色的课堂教学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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