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立项评估管理办法

2024-08-06

项目立项评估管理办法(共8篇)

1.项目立项评估管理办法 篇一

科研项目立项评审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规范本单位科研项目管理,建立和完善科学的立项管理机制,激发科研人员的创造性和积极性,鼓励科技人员参与立项申请,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单位各科研系统项目(不包括经营性项目)。

3.科研项目的申请、评审和立项程序:

3.1 项目定义:产品研究项目主要包括自研项目、转让项目。

自研项目指本单位自主研究开发产品、与外部合作研究产品或申报生产前引进产品;转让项目指通过资本运作收购已有生产批件的产品。

3.2 项目来源:

3.2.1 由下而上自研项目:本单位全体科研成员均可提出提出,但申请者必须对项目的有关情况(研究目的、意义、国内外研究及市场概况),进行深入的调查了解,研究内容具备创新性;研究方案切实可行;要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2.2 自上而下自研项目:由院长、总工提出的科研项目。

3.2.3 转让项目由投资部门负责提出。

3.3 项目申请:

3.3.1 自下而上的自研项目:由项目申请者按照规定格式填写“项目立项申请表”

3.3.2 内容包括项目名称、申请日期、项目建议部门、预计实施时间、总经费预算、产权归属单位、主要研究内容、主要考核目标及技术指标,拟分解的项目情况及项目组编制,预期主要成果,知识产权情况等由申请人提供;“主要研究内容”包括:项目背景、研究内容、创新点;“拟分解的项目情况及项目组编制”包括初步工作分解、初步技术路线实施方案、项目组初步的组织架构角色职责等;其他未列入“项目立项申请”中的,但需要阐明的由申请人在备注栏内说明。

3.3.3 自上而下的自研项目:由项目经理或其他领导指定人员填写项目立项申请,内容同上。

3.3.4 转让项目:可由投资部门或委托转让方填写,由项目专员提供项目立项申请规范格式,内容同上。

3.4 项目初评:

3.4.1 项目专员收集完整资料后,按项目所属病种分类,按顺序填写立项编号,备案,每半月一次提交该病种项目经理;如遇特殊情况,应随时提交。

3.4.2 项目经理在收到项目申请书后的5 个工作日内按照该病种或领域在全球范围内治疗方式和技术的最新动态,及该病种或领域存在的研发机会和研发战略进行初评。

3.4.3 未能通过项目经理初评,但尚有一定价值的项目,可由项目经理推荐,经专家组讨论通过后进行预试验(预试验预算金额应在10 万元之内,以下均同)。

3.4.4 未能通过项目经理初评,同时未能进入预试验的项目,由项目经理正式发文通知项目申请人;项目申请人可根据发文内容向项目经理提出异议及补充相关项目申请内容;

3.4.5 确实未能通过初评的,同时也不存在任何异议的项目申请,在专家组例会中予以公示。

3.5 制定项目说明书

3.5.1 项目经理在初评通过后的10 个工作日内,根据所跟踪该病种或领域在全球范围内治疗方式和技术的最新动态,该病种或领域存在的研发机会,及该病种及领域的研发战略建议,制定并提交项目说明书。

3.5.2 项目说明书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级别划分和项目科学指数总分。

3.5.3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国内外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现有工作和技术基础及产业化前景分析,市场需求分析,同类产品或技术的竞争分析,国内外该技术领域的知识产权情况分析,社会和经济效益分析,风险分析,对项目总目标、经费预算、实施项目时限、初步工作分解、主要采取的工艺路线或方法学研究、创新点(区别于其它同类品种的差异化)的可行性分析及项目退出指标。

3.5.4 项目级别划分标准:参照《科研项目项目科学指数评估管理办法》;

3.5.5 项目科学指数评价:参照《科研项目项目科学指数评估管理办法》。

3.6 提交专家组评审、立项

3.6.1 项目专员在收到项目说明书后,3 日内组织本单位专家组评审,并在收到评审结 果后报主管副院长批准;

3.6.2 通过专家组评审的项目上报总工办立项;如研发人员对评定的的项目分级、科学指数存在异议,可向项目经理提出复议要求,由项目经理提交专家组复议,次数不超过2 次;

3.6.3 未能通过专家组评审的项目,可由专家组审议是否进入预试验;

3.6.3 经专家组评审但未能通过的、或总工办评审未通过的、或进入预试验但最终未能立项的,按照《科研项目项目科学指数评估管理办法》给予申请者奖励。

3.7 对于短期内必须起动的项目或者重大紧急项目,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审批程序。

4.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试行阶段每半年修订一次,试行一年之后正式实施。

2.项目立项评估管理办法 篇二

1 对科技开发经费管理的目的和意义的认识

(1) 科技开发经费管理的目的。集团公司科技开发管理, 是指集团公司为了不断提高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效益, 根据集团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 对与集团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科技情报、科技开发项目的立项、科技开发合同和科技开发经费等所进行的一系列组织、控制和协调活动。集团公司科技开发经费管理则是指集团公司对科技开发活动经费的筹集、计划、使用、评价和分析的管理。科技经费管理的目的, 是要保证集团公司以最少的科技投入, 获得最大的科技成果, 形成和维护集团公司的核心技术, 促进集团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健康、快速和持续地发展。

(2) 科技开发经费管理的重要性。集团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离不开科技投入, 科技投入的增加依赖集团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 二者相辅相成, 互相促进。增加科技经费投入的重要性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①适当增加对科技人员和劳动的投入是集团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关键。根据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所阐明的原理, 在劳动对象、劳动资料和劳动者诸因素中, 劳动者是最积极、最活跃的因素, 而劳动者又可以进一步划分为生产工人、科技人员、管理人员和经营者。各类人员在集团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所起的作用是不相同的, 生产工人主要保证集团公司现有生产流程的正常运转;科技人员既要负责现有生产流程生产技术问题的研究处理, 又要负责影响集团公司发展战略的科技项目的研究和开发;管理人员负责集团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控制和协调;经营者主要负责生产经营活动中重大问题的协调、决策和集团公司发展战略确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大生产技术和集团公司发展战略中的技术问题的解决都要依靠科技人员在科学研究和系统思考的基础上提出可行方案。可见, 要维持集团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要实施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 都需要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劳动积极性。因此, 集团公司应适当增加对科技人员劳动的投入, 制定与科研活动相适应的科研劳动分配方式, 对科研人员实施短期和长期相结合的激励机制, 保证科研活动不断出成果并及时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 这是集团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关键。

②合理的科技活动经费投入是集团公司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条件。在生产力三要素中, 劳动者的因素诚然是最积极、最活跃的因素, 但离开了劳动资料, 劳动者的作用仍然不能发挥, 因此, 在科研项目已经确定的基础上, 及时准备开展科研活动所需要的物质条件, 对正常开展科研活动也是必不可少的。保持适当的科技经费支出比例对促进集团公司的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科技经费支出比例一般以科技投入占企业销售收入的比例来衡量。科技投入占企业销售收入的比例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 发达国家之间, 发展中国家内部的不同企业之间都是不同的。有关资料表明, 发达国家一般占比例较高, 世界500强的许多企业高达10%以上, 发展中国家比例普遍偏低。在发展中国家, 集团公司的科技投入比例高于中小企业。但一般认为, 科技经费支出比例2%时仅能维持, 换句话说, 这是集团公司科技经费支出的底限。本人认为, 集团公司的科技投入比例并不是越高越好, 而是要与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和科研力量相适应。达不到底限的科技投入不利于实现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 但过多的科技投入, 没有与之相适应的科技力量来运作、消化和吸收, 必然造成科技投入的浪费。

因此, 集团公司应在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科研劳动积极性的基础上, 保持适度的科技投入, 并随着科研力量的增长, 研发能力的加强而增加。

2 科技开发项目的立项要慎重

集团公司是由多个子公司组成的企业群体, 为避免集团内部各个子公司在科技投入上的低效率和重复投入, 客观上要求集团公司加强对科技开发项目立项的管理。集团公司加强对科技开发项目立项的管理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2.1 适度收集科技情报

集团公司对科技情报的收集要注意适度收集。因为收集科技情报也需要一定的资金投入, 因此, 集团公司在收集科技情报时不能面面俱到, 而是要以集团公司发展战略为依据, 收集那些与集团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和中长期发展相关的科技情报, 这样才能避免在科技情报收集上的无效投入。

2.2 加强科技开发项目立项的可行性评价

科技开发项目立项前必须进行立项的可行性评价。因为, 科技开发项目一经立项, 就要进入编制科技项目经费预算的程序, 预算一经批准就要付诸实施, 就要按项目预定的程序开展研发活动, 就要发生科技费用支出。因此, 加强科技开发项目立项的可行性评价, 是避免大量无效投入和降低科研费用的必要环节, 未经可行性评价证实技术上可行, 预计开发后很可能对集团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项目, 不应当立项。科技开发项目立项的可行性评价主要由负责项目研发活动的单位和部门提出, 主管科技开发的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审核。可行性评价主要有经济评价法和综合评价法。

(1) 经济评价法。经济评价法是对所要立项的项目从经济的角度, 对项目实施的收益进行评价的方法, 计算公式为:

项目收益率=项目预测收益额/项目预计研制费用×项目研制成功概率

式中项目预测收益额可以是项目实施后增加的产品销售收入, 如项目实施后的日常运作要发生费用, 则项目收益额应是二者的差额。项目预测收益额还可以是成本费用降低额;项目研制成功概率一般由具有科研实践经验的企业内外部相关项目研究专家所组成的专家组确定。

(2) 综合评价法。简言之, 是对与项目相关的各种因素进行综合评价的方法。这些因素包括:项目实施后对集团公司产品的贡献程度、项目的创造程度、项目的紧急程度、项目的开始时间、项目实施后产生的销售收入、科研机构 (队伍) 的适应程度、环境保护情况等。由有关专家对所要求立项项目的这些因素进行综合评价后给出每一个因素评价分数, 加计各因素分数得该项目的综合评价分数。根据综合评价分数的高低确定项目可行与否。

实际工作中应将经济评价法和综合评价法结合起来应用, 以便对立项项目进行全面评价, 对项目课题的可靠性、技术上的先进性、生产上的可行性、经济上的合理性, 特别是科技产品技术设计的先进合理性作出评价。经过评价, 对项目可否立项提出专家意见。

2.3 严格立项审批程序

集团公司对科研项目的立项应当制定严格的审批程序。科研项目立项审批程序包括:

(1) 科研项目承担单位提出立项申请。科研项目承担单位提出的立项申请应当明确项目的名称, 项目来源, 项目研究的主要内容和技术上的可行性、先进性, 预期实现的技术经济指标和能获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国内外从事相近项目研究的现状、水平及发展趋势, 开展研究已经具备的和需要提供的技术条件和物资条件, 开展研究所需的经费预算, 项目组人员水平和组织分工, 协作单位的特长和承担的研究内容, 计划进度等。

(2) 科研项目主管部门提出立项意见。集团公司科研主管部门应对各单位提交的立项申请按规定进行严格的审查, 提出立项意见, 包括:确定项目名称的意见, 确认可行性评价结果的意见, 参与项目实施单位、人员的意见, 实施项目所需资金筹集和支付时间的意见, 实施项目所需物资来源、供应量、供应价格和供应时间的意见, 项目实施阶段、时间等方面的意见。科研项目主管部门提出的立项意见, 应当与科研项目承担单位交换, 求得科研项目承担单位的共识, 为立项后科研项目的顺利实施创造条件。科研项目主管部门提出否定立项意见的, 应向项目申请单位说明原因。

(3) 集团公司科研项目审批小组批准立项。集团公司科研项目审批小组主要成员由集团公司主管科研、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及其相关业务部门的人员组成。在科研项目承担单位提出立项申请, 科技主管部门提出立项意见的基础上, 审批小组成员对需要立项的各个项目逐个进行充分的讨论, 在取得一致意见的基础上确认立项。

3 完善科技开发项目合同管理

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 市场经济中每一项重大经济活动和经济事项的实现都离不开契约, 都需要有关各方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 就经济活动中的有关问题达成协议, 以契约的形式确立, 以促使有关各方积极履行各自的义务, 取得各自的利益。

(1) 集团公司的科技开发活动属于重大的经济活动, 内部科技经费的拨付, 科研物资的供应和科研项目的承担者分属多个部门的情况下, 需要协调解决好科研人员、科技经费和科研物资及时到位的问题, 应当以科技开发合同的形式明确有关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以促使各项科研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按规定时间完成。科研合同涉及的有关各方, 包括科研项目主管部门 (甲方) 、项目承担单位 (乙方) 、科研费用拨付部门 (丙方) 、科研物资供应单位 (丁方) 等都应参与科技开发合同的签定。订立科研合同, 应由科研项目主管部门 (甲方) 牵头, 就实施科研项目涉及的相关事项, 对各方在实施项目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等作出具体规定, 以便有关各方严格遵守, 以保证科研项目的顺利实施。

(2) 涉及利用集团公司外部相关单位的科研力量协作开发的科研项目, 应由项目承担单位与参与开发的协作单位分别签订协作开发合同, 协作开发合同应当明确科研成果的归属, 应就实施科研项目协作开发涉及的相关事项, 对各方在实施项目协作开发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等作出具体规定, 以便有关各方严格遵守, 以保证科研项目协作开发的顺利实施。

集团公司的发展需要适度的科技开发投入, 要使科技开发投入发挥作用关键在管理, 特别是立项阶段各环节的管理。集团公司对科技项目立项各环节的管理应制定明确的内部管控制度规范管理。

摘要:阐述了集团公司科技开发经费管理的目的意义, 科技开发项目立项评价方法和审批程序, 科技开发经费的预算管理及其核算, 目的是为了促进完善集团公司内部科技经费管理制度, 形成科技经费的内部管理运作机制, 以提高科技经费使用效益。

3.项目立项评估管理办法 篇三

【关键词】计算机技术;科技;立项

科技项目不同于一般的项目,科技项目无论是在实用性还是在学术性方面,其复杂程度和重要程度都要高于一般的项目。科技项目是国家所支持的研究项目,在立项的过程中,每一个步骤都要得到众多的肯定,并且具有较高的可行性才能被立项。立项中的管理工作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简单,无论是管理人员还是管理方向或者是具体的方式方法都在一定程度上决定整体科技项目的结果。因此,计算机技术被当做最有效的技术来进行科技项目立项管理工作。本文就此进行一定的讨论。

1.科技项目立项管理概述

科技项目立项管理是科技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科技项目的不断发展,尤其是国家支持的科技项目立项、规划、实施等一系列工作的展开,与项目有关的图纸、报告、文件等资料和数据会不断的产生。这些信息对科技项目的立项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如果缺少其中的一个信息,很有可能造成重大的隐患,在客观上降低可行性,并且导致上面否决立项。另一方面,科技项目管理是通过对各个系统、各项工作和各种数据的管理,使立项工作能够较为顺利的进行,减少其中的阻力,同时使科技项目的每一个信息都能及时的获取和整理,既不会丢失又能够及时找到。由此可见,科技项目立项管理贯穿于立项的每一个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必须采用高科技的设备和系统来进行管理,也就是本文所要讨论的计算机技术。

2.科技项目立项管理的主要任务

从现有的发展来说,科技项目立项管理的主要任务是:数据—信息—决策—结果。根据这样的顺序来进行管理,针对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的措施,从而达到一个较强的保障作用。另一方面,还要在科技项目立项管理的交流过程中,形成跟科技项目有关的各种信息流,保证得到最前沿的信息,及时的更改错误,让科技项目能够更广泛、更顺利的应用到实际的生活和工作中,从而促进居民生活水平和工作水平的提高。

3.计算机技术在科技项目的立项管理中的应用

由于计算机技术在现阶段的发展中比较迅速,而且很多的工作人员的工作量较大,针对这种情况,必须将计算机技术应用到科技项目的立项管理中,加强工作效率,减轻工作压力,从客观上促进科技项目的立项工作。

3.1多媒体技术的应用

随着多媒体技术的发展以及科技项目立项数量的增多、管理水平的提高,目前已经具备了这样的条件,在时间维上,以实物图形展现科技项目的每一个部件、每一个工序的软件,将以立项管理商品化软件的形式推出,这种带有突破性质的技术进步,可能具有划时代的价值。由此可见,多媒体技术能够帮助科技项目在立项管理中,更加明确所要加强的环节。同时利用此项技术能够帮助科技项目直观的展示在人们面前,避免了单纯口述或者文字形容带来的空虚。另一方面,多媒体在进行开会以及各种发布会的场合,也非常适用,可以让更多的人了解和知道科技项目的发布以及进程。

3.2网络技术的应用

作为一个科技项目,参与方很多,如:政府机构,业主、设计、监理、总包,各专业分包。科技项目的很多信息需要及时交流、沟通、讨论、共享,项目网站设立一个交互式信息平台是非常必要的。这种信息交流平台一般我们是用论坛的方式来表现。在运用网络技术以后,科技项目的立项管理工作更加权威,能够利用网络的力量,调查和了解更多人的实际想法,并且在很多环节及时改进,从而促进科技项目的立项工作,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冲突。除此之外,由于应用了网络的平台,减少了实际社会调查的成本,在一定程度上为立项工作节省开支,因此是网络是一项非常可取的管理措施。

3.3计算和统计软件的应用

每一个科技项目在立项的时候,都需要应对大量的数据和资料。单纯的依靠人工来进行,势必会出现较大的误差,而且一旦发生问题,要想找出根源非常困难,因为所有的员工都是不断变化的。经过一定的讨论和分析以后,科技人员决定利用计算机的相关技术来进行立项管理措施,其中的计算和统计软件是非常值得肯定的。主要原因在于,计算和统计软件只需要工作人员将数据和资料输入到计算机当中就可以了,之后计算机会按照计算和统计软件的运行模式来直接算出结果,而且误差较小。软件的使用,为科技项目对立项管理产生了很大的积极影响,而且减少了工作量,提升了工作质量。

3.4计算机的存储

科技项目的实际作用要比想象中的更大,因此在立项的过程中,会接触到大量的数据、资料,这些东西都需要被存储起来,进而在应用的时候能够及时找到。计算机技术的存储技术帮助科技项目的立项管理实现了这一功能,而且占用空间很小,无论是图纸还是合同,亦或是各种数据资料,计算机都能将其以需要的方式存储进去,丝毫不耽误应用。

4.对应用计算机技术的思考

科技项目的立项管理在实际的工作中,的确具有很重要的作用。计算机技术虽然能够满足科技项目的立项管理,但此项技术并不是万能的,总有计算机技术做不到的地方。我们在进行立项管理工作的时候,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应用计算机技术,将众多的工作有序进行,如果全部都用计算机技术来进行,不见得是多好的事情。有时候,甚至会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

5.总结

本文对计算机技术在科技项目的立项管理中的应用进行了一定的讨论,从现有的情况来看,计算机技术在应用的过程中,展现出了较好的态势。不仅有效处理了立项管理中的很多问题,同时还将一些隐患有效清除,避免了问题扩大化的情况。 [科]

【参考文献】

[1]罗冬生.浅析计算机应用技术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应用[J].数字技术与应用,2010(07).

[2]刘玮,刘凤娟.计算机应用技术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应用研究[J].光盘技术,2009(03).

4.项目立项与招投标管理 篇四

项目的立项管理是项目前期最重要的工作。

项目的立项一般包括立项申请、可行性论证和评估、批准或签约三个基本过程。立项申请包括提交项项目申请表或项目建议书,符合条件并通过审查的项目,可以进入可行性分析并进行可行性论证或评估。对通过可行性论证审批的项目,应根据项目的性质,通过合同或计划任务书形式,确定项目各方的权利或义务。

政府投资类项目一般先提交项目建议书、进行可行性分析、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可行后才能报发改委立项审批。除政府类投资项目延续上述审批要求外,非政府类投资项目一律取消审批制,改为核准制和备案制。

交付物

可行性分析报告一般包括如下内容: 第1部分 概述 1)项目背景

2)可行性研究的结论 第2部分 项目的技术背景与发展状况

3)项目提出的技术背景 4)项目的技术发展现状 5)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第3部分 现行系统业务、资源、设施情况分析

6)市场情况调查分析

7)客户现行系统业务、资源、设施情况调查 第4部分 项目技术方案

8)项目总体目标 第5部分 实施进度计划 9)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第6部分 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计划 10)项目投资估算

第7部分 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培训计划 1)项目组织机构 2)项目组人员组成 3)人员培训计划 第8部分 不确定风险的分析 4)项目风险

第9部分 经济和社会效益预测与评价 5)经济效益预测 6)社会效益分析与评价

第10部分 可行性研究结论与建议 7)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结论 8)附件

一、立项管理内容

无论是建设方还是承建方,在根据自己的发展战略发展业务时,都是从一个个的项目作为出发点来贯彻的。为了确保组织在正确的发展方向上实施正确的项目,在正式实施项目之前,必须经理一个科学的、规范的管理过程,这就是立项管理,以确保实施的项目符合发展战略的、是以最优方案实施的项目,从而确保项目的方向正确、实施顺利并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二、立项申请书的编写、申报和审批 一般的项目的申报和审批顺序如下: 1)项目的建议书

2)项目的建议书审批通过后才能进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可研审批通过之后做初步设计。4)然后是开工报告。

以上是基本建设程序的”前期”,然后开始施工图设计招投标等。

项目建议书在早期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初步的实施方案和投资估算。其主要内容应包括: 5)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 6)系统功能需求的分解 7)实施方案

8)项目执行所需要的投入,包括人力、物力、时间、设备等 9)项目实施进度的里程碑计划。10)11)12)项目完成可能达到项目的初步估计。结论 附件

需要组织相关人员对<<立项报告>>进行评审,输出<<立项评审报告>>.实际工作中,有时把论证项目的必要性的项目建议书称为立项报告,也有时会把项目机会选择称为项目立项。

三、可行性分析及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编写 1.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其过程如下:

1)确定项目规模和目标 2)研究正在进行的系统 3)建立新系统的逻辑模型 4)导出和评价各种方案 5)推荐可行性方案 6)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7)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

2、项目论证与评估

1)阐述项目论证的概念与作用 2)项目论证的阶段划分 3)项目论证的步骤

4)项目评估的含义及其依据 5)项目评估的内容 6)项目评估的步骤

四、项目的投标流程及其管理 1.招投标的流程

1)第一步:招标人发招标通知。

2)第二步:投标人向招标人登记投标项目,准备投标文件。未登记不准投标,相关文件从指定的网站下载。3)第三部: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4)第四部:开标

5)第五部:招标人评标。

6)第六部:招标人公布投标结果,与中标人签订合同。2.招投标文件的格式 1)招投标书的内容如下: ① 建设项目和设计原则 ② 投标须知 ③ 招标单位 ④ 招标范围 ⑤ 招标方式 ⑥ 投标方式

⑦ 招标时间、地点及说明 ⑧ 投标文件的编写与提交 ⑨ 开标与评价 ⑩ 中标确认 11 合同的签订 12 投标保证金 13 联系方式 2)投标书的内容如下

① 前言

② 投标单位的概况

③ 设备类型、技术方案及技术描述 ④ 系统软件选型 ⑤ 应用软件开发

⑥ 项目建设成功的保障措施。⑦ 费用清单 ⑧ 项目的进度计划 ⑨ 安装、调试及验收 ⑩ 各部分情况简表

五、承建方的立项管理 项目的机会选择过程依次如下: 1)识别机会

5.项目立项评估管理办法 篇五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项目立项联合审批程序,提高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由市级直接办理立项手续的建设项目,属于国家、省级立项的建设项目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负责建设项目立项联合审批工作的统一组织和监督管理。

市发改委具体负责建设项目立项联合审批的运行工作。

各有关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建设项目立项联合审批工作。

第四条 建设项目立项联合审批坚持“一门受理、抄送相关、限时办结、联合审批、全程监督”的原则,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第二章 备案制项目办理程序 第五条 对市级权限内不使用政府资金且不在《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中的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

第六条 申请人应持《总受理窗口编号通知单》和申报材料,向市发改委窗口提出申请。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见《备案制项目立项办事指南》,也可以登录进行查询、下载。

第七条 市发改委窗口接到申报材料后,应立即进行审查。经审查,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予以受理,录入相关信息,出具《受理通知书》。

第八条 经审查,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需要补正的,应当出具《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报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个别错字、材料顺序颠倒等),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第九条 申请人按照《补正通知书》的要求进行材料补正,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发改委窗口提交补正材料。市发改委窗口工作人员收到补正材料后进行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逾期未提交补正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申请人要求再行受理的,应重新提出申请。

第十条 市发改委在审查、审批过程中,确定需要申请人进行整改的,应当出具《整改意见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整改的全部内容。《整改意见通知书》必须在“一号通”管理系统中打印,由窗口工作人员交申请人。

第十一条 申请人按照《整改意见通知书》的要求进行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发改委窗口提交整改材料。窗口工作人员收到整改材料后,继续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

申请人逾期未提交整改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申请人要求再行审查的,应重新提出申请。

第十二条 经市发改委审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市发改委应于3个工作日内出具备案文件;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备案决定书,并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 市发改委备案后,窗口工作人员通过“一号通”管理系统发短信至申请人手机,告知建设项目备案办理完成,可到市审批中心发改委窗口领取相关备案文件。

第十四条 建设项目立项备案后,市发改委窗口应指定专人,负责向申请人提供办理后续各项审批服务手续的咨询服务和相关资料。

第十五条 市发改委应每周向各有关部门通报本周予以备案的建设项目。

第三章 审批、核准制项目办理程序 第十六条 对属市级权限内使用政府性资金(包括市财政预算内投资、市专项建设基金直接投资或以资本金注入或提供担保、使用银行政策性贷款、市直机关和市属事业单位使用自筹资金等)的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对属市级权限内的外商投资项目以及不使用政府资金且在《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中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核准制。

第十七条 申请人应持《总受理窗口编号通知单》和申报材料,向市发改委窗口提出申请。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见《审批、核准制项目立项办事指南》,也可以登录进行查询、下载。

第十八条 市发改委窗口接到申报材料后,应立即进行审查。经审查,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予以受理,录入相关信息,出具《受理通知书》。

第十九条 经审查,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需要补正的,出具《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报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个别错字、材料顺序颠倒等),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第二十条 申请人按照《补正通知书》的要求进行材料补正,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发改委窗口提交补正材料。市发改委窗口工作人员收到补正材料后进行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逾期未提交补正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申请人要求再行受理的,应重新提出申请。

第二十一条 实行审批、核准制的建设项目正式受理后,市发改委在2个工作日内对项目建设是否符合产业政策、市场准入条件、发展规划等进行初步审查。审查通过的,由市发改委窗口依照项目类别所需将申报材料转发建设项目涉及的有关部门窗口进行联合审查;审查未通过的,由市发改委窗口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 各有关部门应当于接到申报材料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初审意见。初审意见主要内容:

(一)产业政策意见(市发改委)

(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议另行选址)(市国土资源局)

(三)选址意见、规划审查意见(市规划局)

(四)抗震设防要求(市地震局)

(五)建设管理手续意见(市城乡建设委)

(六)人防工程建设意见(市人防办)

(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和水资源论证意见(市水利局)

(八)中水设施、节水设施、排水设施、供水、供气、供热等设计要求(市市政公用局)

(九)防雷装置设计要求(市气象局)

(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审查意见(公共场所新建、改建、扩建预防性卫生审查意见)(市卫生局)

(十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要求(市公安消防支队)

(十二)建筑垃圾处置要求(房地产项目环卫设施要求)(市城管局)

(十三)园林绿化要求(市园林局)

(十四)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设计要求(市国家安全局)

(十五)工业生产重点监管建设项目(含矿山建设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工程项目)的安全条件审查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要求(医疗机构放射诊疗项目由市卫生局实施)(市安监局)

(十六)文物保护要求(市文广新局)(十七)供电可行性意见(供电公司)(十八)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需其他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

第二十三条 市发改委应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会商会议,各相关部门应携带本部门正式初审意见参加会议。会议邀请申请人参加。

第二十四条 会商会议主要内容:研究确定建设项目是否符合相关政策规定,为办理建设项目后续审批服务手续提供咨询服务。市发改委根据初审意见,形成会议纪要。

第二十五条 经会商会议确认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地震局等部门的初审意见符合立项条件的,市发改委应于会商会议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立项批准文件。

对同意立项的项目,其他部门提出的初审意见,作为申请人办理后续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手续的依据。

第二十六条 经会商会议确认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地震局等部门的初审意见中有一个部门认为不符合立项条件的,市发改委应于会商会议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不予立项决定书,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七条 市发改委批准决定作出后,窗口工作人员通过“一号通”管理系统发短信至申请人手机,告知建设项目立项办理完成,可到市审批中心发改委窗口领取相关立项文件。

第四章 附 则

6.项目立项评估管理办法 篇六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教育部科学事业费(以下简称科学事业费)使用效益,规范使用流程,加强精准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科学事业费坚持 “目标导向、创新引领、分类支持、突出成效”的原则,重点支持能够引领科技发展方向、加强创新能力建设、优化政策环境的顶层设计和战略研究,按重大项目方式组织实施。

第三条 科学事业费重大项目实行全流程管理,包括指南与申报、评审与立项、实施与验收等环节。

第四条 重大项目实行预算制。每年9月前完成下一年度指南编制和发布,12月底前完成申报和立项。项目执行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可择优滚动支持。

第五条 重大项目由教育部科学技术司(以下简称科技司)负责组织实施,综合处负责日常管理。

第二章 项目设置

第六条 根据目标和定位,重大项目分别设重大创新平台顶层设计与培育、重大科技项目生成、重大科技战略和政策研究三类。

A类:重大创新平台顶层设计与培育,以国家目标和战略需求为导向,以提升高校创新能力为核心,开展高校牵头建设国家实验室、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科学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际大科学工程、全球顶级科学家工作室等重大创新平台的顶层设计、重点培育和开放共享。

B类:重大科技项目生成,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以引领科技前沿抢占制高点,实现重点领域跨越发展为目标,开展系统性、战略性研究,提出国家(国际)重大科技项目和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等建议。

C类:重大科技战略和政策研究,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提升高等教育质量、深化高校科技体制改革等重大政策问题开展系统化研究,形成重大战略研究报告和政策建议。

第三章 指南与申报

第七条 重大项目实行指南牵引,包括征集指南建议、综合评审、指南审定。

第八条 科技司综合处组织相关业务处和科技委学部提出指南建议,并填报《教育部科学事业费重大项目指南建议书》。其中A类项目由各业务处提出,B、C类项目由教育部科技委学部提出,科技委学部应在相关业务处指导下积极组织学部委员申请,鼓励跨学部联合提出指南建议。

第九条 委托教育部科技委战略咨询委员会组织专家对三类指南建议进行综合评审,提出年度拟立项指南建议。

第十条 科技司司务会研究审定立项指南。

第十一条 科技司综合处组织相关高校和科技委学部按照指南方向进行申报。项目主持人需填报《教育部科学事业费重大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

第十二条 项目主持人应具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和学术影响力,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的组织和研究工作。原则上同一申请人当年只能申请一项项目,同期承担科学事业费项目不得超过两项。B、C类项目主持人一般应为科技委委员和学部委员。

第四章 评审与立项

第十三条 重大项目评审包括形式审查和专家答辩评审。

第十四条 科技司综合处和相关业务处根据项目指南和申报要求,对项目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

第十五条 委托科技委战略咨询委员会组织科技委专家进行答辩评审,答辩专家组成员不少于13名,择优提出立项建议名单。

第十六条 科技司综合处根据科技委评审结果提出科学事业费年度立项方案,经司务会研究后,作为教育部“三重一大”事项报部党组会审定。

第十七条 重大项目立项名单在科技司网站公示(涉密项目除外),公示期不少于10天。公示期满,正式发布立项通知。如公示期中有异议,委托第三方复议。

第十八条 立项通知发布后1个月内,项目申请人需根据项目申请书和专家评审意见编制《教育部科学事业费重大项目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并报送科技司综合处。

第十九条 《任务书》经科技司核准后将作为项目实施、经费拨付和结题验收的主要依据。

第五章 实施与验收

第二十条 项目主持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应按照《任务书》的`研究内容和工作计划,负责项目实施和经费使用。

第二十一条 项目主持人所在高校是项目依托单位,为项目实施提供条件保障和必要支持,并负责项目经费监管等工作。

第二十二条 A类项目依托单位负责项目过程监管和结题验收预评估,并形成评估意见。B、C类项目主持人所在学部负责项目过程监管,积极支持项目的顺利进行,负责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预评估,并形成评估意见。

第二十三条 项目执行过程中,一般不得更换项目主持人或调整《任务书》内容。如因特殊原因,需进行调整的,报科技司审批。

第二十四条 如因组织管理不力,导致项目难以进行的,予以中止或撤销。项目依托单位须对已开展的工作、经费使用等情况作出书面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科技司审核后执行。

第二十五条 项目主持人须在项目研究期满1个月内向科技司提出结题申请。同时,填报《教育部科学事业费重大项目验收报告》(以下简称《验收报告》)。

第二十六条 科技司综合处对项目结题材料进行审核,委托科技委战略咨询委员会进行结题验收,并形成验收意见。验收采取答辩评审方式进行,验收专家组由不少于13名相关专家组成,其中财务专家至少1名。

第二十七条 对通过验收的的项目,准予结题。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3个月内修改完善,再提交材料进行结题验收。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视情况给予通报或终止项目等处理:

1.无正当理由,未按时提交结题申请的;

2.二次结题验收未通过的;

3.有严重学术不端行为的;

4.有违反国家财经纪律和触犯法律行为的。

第六章 经费管理

第二十九条 项目承担单位按“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原则,根据项目实际需求编制预算,报科技司。

第三十条 科技司委托科技委战略咨询委员会组织专家对承担单位申报预算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提出预算额度建议。预算额度经科技司司务会研究后,报部党组会审定。

第三十一条 科技司按年度拨付项目经费资金,项目承担单位根据批复预算使用经费,专款专用。

第三十二条 项目经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与研究活动直接相关的费用,开支范围主要包括:

(一)文献/图书资料费:指在研究过程中发生的资料收集、录入、复印、翻拍、翻译等费用,以及必要的图书和专用软件购置费等。

(二)数据采集费:指在研究过程中发生的数据跟踪采集、数据挖掘分析等费用。

(三)差旅费:指在研究过程中开展国内调研活动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食宿费及其它费用。

(四)会议费:指在研究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协调项目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

(五)专家咨询费:指在研究过程中支付给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费用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务费:指在研究过程中支付给项目组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博士后等)和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

(七)出版/传播/印刷费:指在研究过程中发生的研究成果的打印费、印刷费和誊写费、出版费等。

(八)合作与交流:指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与调研发生的费用,支出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办公设备:为开展项目研究确需购置、租赁使用的小型设备,由所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十三条 项目预算总额一般不予调整;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会议费、差旅费、合作与交流费三项支出之间可以调剂使用,但不得突破三项支出预算总额;专家咨询费和劳务费预算一般不予调增;其他需要调整的,由项目主持人提出申请,依托单位审准,报科技司备案。

第三十四条 项目完成后应按照实际支出进行决算,决算须经项目依托单位的财务和审计部门审核,并随《验收报告》报送科技司。

第三十五条 通过验收项目的结余经费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终止项目的结余经费按原渠道退回。

第三十六条 项目依托高校应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学校相关责任人,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其行政或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科技司负责解释。

7.项目立项评估管理办法 篇七

关键词:锅炉 烟气余热 深度利用

Fundamental Research on Deep Utilization of Low Temperature Flue Gas Waste Heat of Boilers

Xu Jinliang

(North China Electric Power University)

Abstract:The deep utilization of the flue gas waste heat is one of the important ways to realize the green use of the fossil fuel. Driven by the low efficiency, high cost and material corrosion during the utilization, two key scientific issues are raised, from both the system and component levels:(1)Thermal economy theory for energy utilization efficiency-investment cost-operation economy It is necessary to establish the new thermodynamic cycle, develop the computer aided molecule design. With the help of the multi-objective optimization, physical properties of the new working fluids which have comprehensive better performance will be quantified. The matching principle of the thermodynamic non-reversibility in various components of the system will be established, to reach the optimization of the energy utilization efficiency and the investment cost. By expanding the classical thermal-economy theory, the evaluation and thermal optimization theory frame work for the direct and indirect low grade waste heat utilization will be established, the theory for the comprehensive consideration of the large-scale flue gas waste heat utilization efficiency, investment cost, and operation economy will be established.(2)The synergy principle and control scheme for the multiphase flow structure, energy transfer and conversion The synergy principle and energy transfer and conversion will be identified. The new passive structure design will be proposed, to improve and control the flow structure of multiphase fluids, increase the probability of the flow structures for the efficient energy transfer and conversion, thus to raise the component performance. The design theory and method for the flue gas condensation type heat exchanger, and liquid separation type condenser, and chemical heat pump etc. will be presented. The integrated solution scheme for the large-scale coal fired boiler of power plant will be proposed. The corresponding low pressure economizer technology will be developed. The boiler efficiency will be increased by 1~2 percent with low cost. The next generation Organic Rankle Cycle (ORC) system driven by the low grade waste heat of flue gas will be developed, with the energy conversion efficiency increased by 20% compared with the available technology over the world. The comprehensive fuel utilization efficiency of the industry boiler will be raised by 5%~10%.

Key Words:Boiler; Flue gas waste heat; Deep utilization

8.项目立项评估管理办法 篇八

(自2018年5月26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规范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中民政部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立项审核和预算评审工作,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民政部机关和直属单位根据职责分工、依照本办法规定申报项目立项。

第三条 符合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发行宗旨的,为老年人、残疾人、儿童和其他基本生活特别困难人员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和支持的下列项目,可以申报项目立项:

(一)社会福利服务项目;

(二)符合宗旨的其他社会公益项目;

(三)与民政部确定的培训等重要计划相一致的项目。其中培训仅限于以下项目:一是受专业局限省内培训对象少于100人的项目;二是新增业务示范性培训,此类培训应当形成授课方案、培训教材和师资队伍等成果,具有可复制性,每类培训对象不得超过200人。

第四条 每年4月10日前,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根据民政部重点工作安排向归口管理单位提出立项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项目简要说明;

(二)项目申报书;

(三)项目实施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五)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六)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

第五条 归口管理单位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立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在材料齐全有效的基础上,重点审核以下内容,并逐项提出意见:

(一)项目是否符合福利彩票发行宗旨和公益金使用有关规定、是否属于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持范围;

(二)是否属于部本级的事权、是否属于项目单位的职能范围并具备相应执行能力;

(三)是否符合部确定的重要项目要求;

(四)项目实施方案设计是否合理、可行,是否有明确的实施期限、项目绩效目标、组织实施计划,是否存在重大社会风险等;

(五)项目支出内容是否依法合规,经费测算是否符合相关领域国家或行业标准并科学合理,预算支出是否有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违法发放工资奖金津补贴等人员支出、以营利为目的的活动等国家财务规章制度和公益金管理有关规定禁止的情形。

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问题,归口管理单位可通过专家咨询等方式听取意见。

第六条 归口管理单位应当于当年5月1日前将审核通过的立项申报材料和书面审核意见报送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以下简称“福慈司”)。

第七条 福慈司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专家评审应当履行以下程序:

(一)下达通知。福慈司制定项目评审方案并下达评审通知。

(二)组成专家组。在归口管理单位代表的监督下,福慈司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项目评审专家组,承担项目评审有关事宜,并与专家签订履职尽责承诺书。

(三)开展评审。专家组依据立项评审指标体系逐一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分。分数采取百分制形式,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其余专家评分经算术平均后取整。同时,每位专家要对每个项目是否通过评审出具书面意见。项目得分60分及以上且超过半数专家书面同意的,通过项目评审。评审过程全程录像。

(四)提交评审意见。专家组撰写并提交项目立项评审意见。立项评审意见应当包括总体评价、是否通过评审、项目建议额度、其他意见建议以及每位专家的书面意见等。

第八条 福慈司综合归口管理单位审核和专家组评审意见后,召开司长办公会议对每一个项目立项提出审核意见,按程序于6月5日前提请部长办公会议审议。

第九条 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的项目在部机关内网公示一周后纳入项目库进行管理。公示期间,对项目有不同意见的,福慈司应当会同归口管理单位及时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并报部领导审定。

第十条 归口管理单位、福慈司在立项审核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或存在其他违纪违规情形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应当依纪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上一篇:小学语文文学常识必背内容下一篇:孩子,你们是老师心中的小太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