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刑法高频考点:非法经营罪每日一练(2015.2.3)

2024-11-08

司法考试刑法高频考点:非法经营罪每日一练(2015.2.3)

1.司法考试刑法高频考点:非法经营罪每日一练(2015.2.3) 篇一

司法考试刑法高频考点:非法经营罪每日一练(2016.7.14)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关于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

B.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规定比例记入个人账户 C.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D.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第一、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选项C、D正确。《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2、红心地板公司在某市电视台投放广告,称“红心牌原装进口实木地板为你分忧”,并称“强化木地板甲醛高、不耐用”。此后,本地市场上的强化木地板销量锐减。经查明,该公司生产的实木地板是用进口木材在国内加工而成。关于该广告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属于正当竞争行为

B.仅属于诋毁商誉行为 C.仅属于虚假宣传行为

D.既属于诋毁商誉行为,又属于虚假宣传行为 单选题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红心地板公司发布对比性广告,损害了竞争对手的商品信誉,属于诋毁商誉行为。该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红心地板公司的产品并非原装进口实木地板而宣称原装进口,属于虚假宣传行为。

3、根据《商业银行法》,关于商业银行的设立和变更,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根据审慎监管的要求,在法定标准的基础上提高商业银行设立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B.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适用《公司法》 C.商业银行的分立、合并不适用《公司法》

D.任何单位和个人购买商业银行股份总额5%以上的,应事先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商业银行法》第十三条规定,设立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十亿元人民币。设立城市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一亿元人民币,设立农村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五千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审慎监管的要求可以调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但不得少于前款规定的限额。选项B正确。《商业银行法》第十七条规定,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适用《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本法施行前设立的商业银行,其组织形式、组织机构不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可以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适用前款规定的日期由国务院规定。

选项C错误。《商业银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商业银行的分立、合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商业银行的分立、合并,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选项D正确。《商业银行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购买商业银行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应当事先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4、某县“大队长酒楼”自创品牌后声名渐隆,妇孺皆知。同县的“牛记酒楼”经暗访发现,“大队长酒楼”经营特色是,服务员统一着上世纪60年代服装,播放该年代歌曲,店堂装修、菜名等也具有时代印记。“牛记酒楼”遂改名为“老社长酒楼”,服装、歌曲、装修、菜名等一应照搬。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牛记酒楼”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种行为?()A.正当的竞争行为 B.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C.混淆行为 D.虚假宣传行为 单选题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混淆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经营活动中,以种种不实手法对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作虚假表示、说明或承诺,或不当利用他人的智力劳动成果推销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使用户或消费者产生误解,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同业竞争者的利益或者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

(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据此可知,“老社长酒楼”的服装、歌曲、装修、菜名等“一应照搬”的行为构成混淆行为,属于采用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竞争。

5、某公司聘用首次就业的王某,口头约定劳动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3个月,月工资1200元,试用期满后1500元。

2012年7月1日起,王某上班,不久即与同事李某确立恋爱关系。9月,由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并征得工会主席同意,公司公布施行《工作纪律规定》,要求同事不得有恋爱或婚姻关系,否则一方必须离开公司。公司据此解除王某的劳动合同。

经查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000元,公司与王某一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为王某买了失业保险。关于王某离开该公司后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王某及该公司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尚未满1年,无权领取失业保险金 B.王某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与其能否领取失业保险金无关

C.若王某依法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在此期间还想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则其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D.若王某选择跨统筹地区就业,可申请退还其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失业保险金。选项A、B正确。《社会保险法》第45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

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本案中,王某累计缴纳失业保险未满1年,无权领取失业保险金。只要是非本人意愿中止就业的,就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之一,与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原因没有关系。选项C正确。《社会保险法》第48条第2款规定,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选项D错误。《社会保险法》第52条规定,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据此可知,王某不能申请退还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6、某企业因计算错误,未缴税款累计达50万元。关于该税款的征收,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税务机关可追征未缴的税款 B.税务机关可追征滞纳金 C.追征期可延长到5年 D.追征时不受追征期的限制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据此可知,“因计算错误导致未缴税款的”,追征时应受追征期的限制。7、2款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本案中,车间主任不是辅助性岗位,时间超过了6个月。因此,该劳务派遣不符合法律规定。选项C正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第4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选项D正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2条第2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8、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关于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账簿,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纳税人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可聘请经税务机关认可的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

B.纳税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应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C.纳税人会计制度健全,能够通过计算机正确、完整计算其收入和所得情况的,其计算机输出的完整的书面会计记录,可视同会计账簿

D.纳税人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除另有规定外,应当保存10年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规模小

又确无建账能力的纳税人,可以聘请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专业机构或者经税务机关认可的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聘请上述机构或者人员有实际困难的,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选项B正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应当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选项C正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会计制度健全,能够通过计算机正确、完整计算其收入和所得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情况的,其计算机输出的完整的书面会计记录,可视同会计账簿。选项D正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9、农户甲外出打工,将自己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给同村农户乙,5年后甲返回该村。关于甲返村后的住宅问题,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由于甲无一技之长,在外找不到工作,只能返乡务农。政府应再批给甲一处宅基地建房

B.根据“一户一宅”的原则,甲作为本村村民应拥有自己的住房。政府应再批给甲一处宅基地建房

C.由于农村土地具有保障功能,宅基地不得买卖,甲乙之间的转让合同无效。乙应返还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

D.由于与乙的转让合同未经有关政府批准,转让合同无效。乙应返还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选项A、B说法错误。《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四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选项C、D错误。《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据此可知,宅基地不得买卖,但可在本集体范围内转让。另外,即使土地转让行为无效,但转让合同并未违背法律规定,仍是有效的。

10、某商业银行通过同业拆借获得一笔资金。关于该拆入资金的用途,下列哪一选项是违法的?()

A.弥补票据结算的不足 B.弥补联行汇差头寸的不足

C.发放有担保的短期固定资产贷款

D.解决临时性周转资金的需要 单选题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商业银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同业拆借,应当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禁止利用拆入资金发放固定资产贷款或者用于投资。拆出资金限于交足存款准备金、留足备付金和归还中国人民银行到期贷款之后的闲置资金。拆入资金用于弥补票据结算、联行汇差头寸的不足和解决临时性周转资金的需要。据此可知,不允许利用拆入资金发放固定资产贷款。

11、关于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

B.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规定比例记入个人账户 C.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D.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第一、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选项C、D正确。《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12、下列哪些选项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A.甲灯具厂捏造乙灯具厂偷工减料的事实,私下告诉乙厂的几家重要客户

B.甲公司发布高薪招聘广告,乙公司数名高管集体辞职前往应聘,甲公司予以聘用 C.甲电器厂产品具有严重瑕疵,媒体误报道为乙电器厂产品,甲厂未主动澄清

D.甲厂使用与乙厂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和装潢,消费者经仔细辨别方可区别二者差异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D 【答案解析】选项A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选项B不属于。招聘已经与竞争对手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并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选项C不属于,选项D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

(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13、某省天洋市滨海区一石油企业位于海边的油库爆炸,泄漏的石油严重污染了近海生态环境。下列哪一主体有权提起公益诉讼(其中所列组织均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5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2015年卷一单选第30题)A.受损海产养殖户推选的代表赵某

B.依法在滨海区民政局登记的“海蓝志愿者”组织 C.依法在邻省的省民政厅登记的环境保护基金会

D.在国外设立但未在我国民政部门登记的“海洋之友”团体 单选题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符合下列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二)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符合前款规定的社会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提起诉讼的社会组织不得通过诉讼牟取经济利益。本案中,选项C中的环境保护基金会是在邻省的省民政厅登记,属于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组织,有权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14、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信用危机依法进行处置。关于处置规则,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该信用危机必须已经发生

B.该信用危机必须达到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程度 C.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依法对该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接管 D.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也可以促成其机构重组 单选题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选项A说法错误。《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依法对该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接管或者促成机构重组,接管和机构重组依照有关法律和国务院的规定执行。据此可知,这里只要求“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而非“必须已经发生”。

15、甲在A银行办理了一张可异地跨行存取款的银行卡,并曾用该银行卡在A银行一台自动取款机上取款。甲取款数日后,发现该卡内的全部存款被人在异地B银行的自动取款机上取走。后查明:甲在A银行取款前一天,某盗卡团伙已在该自动取款机上安装了摄像和读卡装置(一周后被发现);甲对该卡和密码一直妥善保管,也从未委托他人使用。关于甲的存款损失,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自行承担部分损失 B.有权要求A银行赔偿

C.有权要求A银行和B银行赔偿

D.只能要求复制盗刷银行卡的罪犯赔偿 单选题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根据银监会的规定,各商业银行对其他商业银行的银行卡信息应尽到充分保密的义务,没有尽到相应义务造成信息外泄的,应承担由此给其他银行持卡人所造成的损失。本案中,A银行应当保障其经营场所及交易机具的安全,其未及时排除犯罪分子的不法设备,导致在接受甲委托发起电子支付指令过程中借记卡信息外泄被盗用,故应对甲由此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16、甲酒厂为扩大销量,精心摹仿乙酒厂知名白酒的包装、装潢。关于甲厂摹仿行为,下列哪些判断是错误的?()

A.如果乙厂的包装、装潢未获得外观设计专利,则甲厂摹仿行为合法

B.如果甲厂在包装、装潢上标明了自己的厂名、厂址、商标,则不构成混淆行为 C.如果甲厂白酒的包装、装潢不足以使消费者误认为是乙厂白酒,则不构成混淆行为 D.如果乙厂白酒的长期消费者留意之下能够辨别出二者差异,则不构成混淆行为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

(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选项A、B说法错误。乙酒厂的某种白酒是知名商品,即使该商品的包装、装潢未获得外观设

计专利或者即使甲酒厂标明了自己的厂名、厂址、商标,根据上述规定的第(二)种情形,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即构成混淆行为。

选项C说法正确,选项D说法错误。混淆行为的要件之一是经营者的欺骗性行为已经或者足以使用户或者消费者误认,亦即这种欺骗行为达到了较为严重的程度。因此,如果不足以使消费者误认为,则不构成混淆行为。对于消费者的界定,是以一般消费者为衡量标准而不是以该商品的长期消费者为衡量标准。

17、甲化工厂和乙造纸厂排放污水,造成某村农作物减产。当地环境主管部门检测认定,甲排污中的有机物超标3倍,是农作物减产的原因,乙排污未超标,但其中的悬浮物仍对农作物减产有一定影响。关于甲、乙厂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厂应对该村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B.乙厂应对该村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C.环境主管部门有权追究甲厂的行政责任 D.环境主管部门有权追究乙厂的行政责任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选项A、B正确。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因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确定。据此可知,甲化工厂违法排污是造成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乙化工厂合法排污同样造成了环境污染,都要承担侵权责任。需要强调的是,环境污染民事责任不要求污染者的排污行为具有违法性,合法排污造成污染同样要承担民事责任,只是免于承担行政责任而已。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第六十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据此可知,甲化工厂排污中的有机物超标3倍,违反了《环境保护法》的规定,环境主管部门有权追究甲厂的行政责任。乙化工厂排污并未超标,不承担行政责任。

18、关于个人所得税,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以课税对象为划分标准,个人所得税属于动态财产税

B.非居民纳税人是指不具有中国国籍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个人 C.居民纳税人从中国境内、境外取得的所得均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D.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实行加成征收 多选题

【正确答案】 CD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动态财产税是对因无偿转移而发生所有权变动的财产按其价值所课征的财产税。如遗产税、继承税等。动态财产税是以财产所有权的变动和转移为前提课征的,其特点是在财产交易时一次性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属于财产税,属于所得税。

选项B错误。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的规定,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非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个人。据此可知,我国个人所得税法按照住所或居住时间标准将纳税人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而并非国籍。

选项C正确。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的规定,居民纳税人应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非居民纳税人仅就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选项D正确。《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第四项规定,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19、D市S县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关于有关部门采取的措施,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接收病人的S县医院立即向S县卫生局报告

B.接到报告的S县卫生局及时向S县政府和D市卫生局报告 C.S县卫生局立即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指挥部

D.S县卫生局在必要时可直接向卫生部报告事故及其处理信息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选项A、B正确。《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三款规定,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应当立即予以处置,防止事故扩大。事故发生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接到报告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县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上报。选项C错误。《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立即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指挥机构,启动应急预案,依照前款规定进行处置。选项D正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获知本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需要统一公布的信息,应当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由上级主管部门立即报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必要时,可以直接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0、某建设项目在市中心依法使用临时用地,并修建了临时建筑物,超过批准期限后仍未拆除。对此,下列哪一机关有权责令限期拆除?()A.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 B.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C.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D.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单选题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城乡规划法》第66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21、彦某将一套住房分别委托甲、乙两家中介公司出售。钱某通过甲公司看中该房,但觉得房价太高。双方在看房前所签协议中约定了防“跳单”条款:钱某对甲公司的房源信息负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其信息撇开甲公司直接与房主签约,否则支付违约金。事后钱某又在乙公司发现同一房源,而房价比甲公司低得多。钱某通过乙公司买得该房,甲公司得知后提出异议。关于本案,下列哪些判断是错误的?()A.防“跳单”条款限制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B.甲公司抬高房价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C.乙公司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D.钱某侵犯了甲公司的商业秘密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选项A说法错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据此可知,甲公司要求钱某不得利用其信息而撇开甲公司直接与房主签约,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并未损害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选项B说法错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据此可知,甲公司房价明显高于乙公司房价并未违反法律规定,并不能认定为侵害了钱某的公平交易权。

选项C说法错误。乙公司接受业主的委托,根据自己的经营策略定价,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选项D说法错误。《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本案中,钱某并未对甲公司的房源信息进行泄露,乙公司的房源信息来源于业主的委托,未侵犯甲公司的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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