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学习

2024-10-13

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学习(共8篇)

1.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学习 篇一

大家好!根据局里的工作安排,接下来,我便围绕“以传统文化立身促全面从严治党”这一主线,浅谈一下自己的几点感受。

中华传统文化是在5000多年文明发展中孕育而出的文化瑰宝,是国家和民族的灵魂;

立身即做人;

而以传统文化的道德标准做人,以强大的文化自信从政,是我们每名党员干部践行全面从严治党的立身之本。

在座的都是党员干部,无论是不是领导,随着时间的推移,领导会更加的位高权重,非领导也都会走上领导岗位,其实,自大家选择当公务员就标志着选择了做官,而做官与做人又是一脉相承、相辅相成的,因此社会上常言道:“做人做不清楚,做官也做不清楚”。

做人当勤俭。勤俭节约是中国人的一种传统美德,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诸葛亮把“静以修身,俭以养德”作为“修身”之道,司马光亦言“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而我们看看被网友戏称为“表哥”的杨达才、“房叔”蔡彬、“亿元司长”魏鹏远等,他们无视法纪,愧对于国家,愧对于人民,说到底都是“贪”惹的祸,在当今社会,没有钱很苦恼,有了钱又很伤脑筋,最理想的状态是钱刚刚好,但令人遗憾的是我们永远都不知道钱刚刚好是什么样的状态。老子在道德经中有言“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说白了就是一句话,知足的满足才是永远的满足。

朱子将“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

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当作“齐家”的训言,范纯仁讲“惟俭可以助廉,惟恕可以成德”,一个清官的养成绝不仅仅是独其自身清廉,家人必定也是助廉的存在,说到家人助廉就不得不讲“祸起萧墙”,我们可以看一看近些年的贪腐案例,不少贪官背后都有一个“贪内助”,例如广东省财政厅原副厅长危金峰,他的妻子、岳母、兄弟、妻妹等近亲属全部涉案,打造了一个以危金峰为轴心,以其妻为“操盘手”,以不法商人为对象,以其岳母、哥哥等为赃款接收者的腐败“网络”,由此可见,党员干部不仅要自身清廉,更要引导家人助廉。

毛主席以“厉行节约,勤俭建国”为“治国”的经验,关于毛主席勤俭节约的故事相信大家都知道,他一生粗茶淡饭,睡硬板床,穿粗布衣,生活极为简朴,一件睡衣竟然补了73次、穿了20年。上世纪60年代,有一次他召开会议到中午还没有结束,他留大家吃午饭,餐桌上一大盆肉丸熬白菜、几小碟咸菜,主食是烧饼。桓宽讲“民奢示之以俭,民俭示之以礼”,伟人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为国人做出了表率,而我们现在有很多同志早已忘了本,把时代进步、生活水平提高当作自身贪婪、奢侈的借口,殊不知身为党员干部,一言一行当思示范引领。

做官需廉政。对于中国人而言,廉政不再单单是一个名词,而是一种文化,廉诗、廉词、廉文,廉官、廉吏、廉臣共同组成了以“廉洁从政”为核心的廉政文化。那什么是廉政呢?廉政就是“一身正气,两袖清风”,说通俗点就是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干干净净做事。古有高攸、海瑞、江一麟等清官廉吏,今有焦裕禄、孔繁森、杨善洲等老一辈的模范事迹,他们那一个不是视人民为衣食父母,那一个不是一辈子全心全意为群众谋利益,他们的模范事迹和崇高精神感人至深,吾辈岂有不奉之为楷模之理。

先做人,后做官。清官并不是做了官后才清廉,而是首先应当具有良好的人品,有一个正派、正直、善良的心,然后才能清正廉洁的做官。

讲完以传统文化立身,就不得不讲增强文化自信。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七一”讲话中强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不断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针对这一重要论述,我们应该深刻领会精神实质,不断增强文化自信,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水击三千里。“文化自信”不能束之高阁,要落地生根,融入到工作的方方面面。同志们,让我们以传统文化立身,用文化信仰撑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自信和自觉,就一定能在复兴之路上谱写出更加辉煌的时代乐章。

2.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学习 篇二

一、用法治思维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党内法规

《决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形成两个层面的体系,一个体系是国家层面的体系,即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另一个体系是党内层面的体系,即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决定》强调,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要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1]。

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党内根本大法、管党治党的总章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依据。

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规治党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前提和政治保障。党一直十分重视党内法规建设,经过近百年的努力,在党章之下,我们已经形成了一整套系统完备、层次清晰、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这个制度体系包括党章、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这使得从严治党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党的十八大后,党中央集中清理党内法规,1978年以来制定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近四成被废止或宣布失效。2013年5月,《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及《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公布,这标志着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在更加规范的轨道上科学运行。对于出现的新问题,中央也及时作出规定,如在出台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基础上,中央先后制定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章制度。截止目前,从公到私、从内到外、从大到小、从上到下,党内法规制度正走向无缝隙、全覆盖,党内法规的“笼子”编织得越来越紧密、越来越牢固,这为在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全面推进从严治党提供了重要前提。

二、用法治思维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干部必须受到严格约束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我们拥有一整套好的党内法规,但这些只能说架上了“高压线”,如果“高压线”不通上高压电,没有得到认真执行,就形同虚设,“高压线”就会成为稻草人,成为摆设,就会形成“破窗效应”,严重损害党的形象。

全面从严治党,重在从严管理干部。干部掌握着方方面面的权力,是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具体执行者,所处的地位很重要,对于党纪国法,领导干部都不带头遵守,那还指望谁来遵守呢?从这个意义上说,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依照党内法规治理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依照党内法规严格约束各级领导干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改进作风。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中央纪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大力正风肃纪、纠正“四风”。十八大以来,100多位省部级干部落马,充分体现了我们党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尽管如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式依然严峻复杂,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一些党组织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观念和能力不强,有法不依、以权压法现象依然严重,一些党员干部以言代法、违法乱纪、徇私枉法问题突出。因此,从严治党一刻也不能放松。为了巩固反对“四风”的成果,《决定》指出,对于四风问题,要依法依纪开展,形成严密的长效机制。这表明党把作风建设上升到党内法规的高度,使作风建设不仅常态化,更被纳入法制轨道,使全面从严治党有了更稳固的保障。

三、用法治思维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干部必须弘扬法治精神

党风政风影响社会风气。由于我国有着长达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专制历史,人治思想传统根深蒂固,形成法治风尚决非易事。然而在全社会形成法治风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全局性、先导性、基础性、决定性作用。作为对国家社会有着决定性影响的群体,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作风如何,对党风政风乃至整个社会风气具有重要影响,要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风尚,首先必须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成为法治社会风尚的引领者和先行者。

党员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习近平同志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制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

《决定》从制度层面对党员干部弘扬法治精神、提高法治能力、运用法治方式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这必将有力大大促进党内法治精神的弘扬。依法治国的法治风尚体现在党内,就是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于广大干部要把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观念熔铸到自己的头脑中,体现在日常行为和具体工作中,这包括培养干部的理性精神、诚信守法精神、尊重法律权威的精神、权利与义务对称的精神、依法维权和依法解决纠纷的习惯等等。

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在这个工程中,党发挥着坚强的领导核心作用,只要认真践行全面从严治党的承诺,法治建设就一定会取得巨大成就。

摘要: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依法治国做出了全面部署。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的执政党,要推进依法治国,对中共而言必须首先做到全面从严治党。在新的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也必须赋予新的内涵,即用法治思维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要从要求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党内法规,要求干部必须受到严格约束,要求干部必须弘扬法治精神三个方面来推进工作。

关键词:依法治国,从严治党,党内法规,法治思维

参考文献

3.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学习 篇三

要全面理解十八届六中全会的重大意义。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全面分析了党的建设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系统总结了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和实践,就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作出了新的重大部署,对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力量,对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意义十分重大。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正是着眼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的一个重大安排。两个文件实现了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全会高度评价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成就,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集中整飭党风,严厉惩治腐败,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党内政治生活展现新气象,赢得了党心民心,为开创党和国家事业新局面提供了重要保证。全会明确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正式提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反映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是党和国家根本利益所在,是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的根本保证,是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迫切需要。

要确保学习宣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全覆盖、无缝隙。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继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坚定自觉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党中央核心地位,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的决策部署看齐,做到旗帜鲜明、态度坚决、行动有力。各级党组织要全方位、大力度抓好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迅速形成规模、形成声势,努力营造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的浓厚氛围,实现学习教育全覆盖。要明确学习宣传重点,全面深入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自觉把握精髓要义。要强化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制定周密学习计划和方案,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全面准确掌握全会精神,确保学习宣传全覆盖、无缝隙。

要以“马上办抓落实”工作理念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要马上办抓落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与学习宣传贯彻河南省十次党代会精神与学习宣传贯彻商丘市五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健全马上办抓落实四项制度机制。要把握好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要求,着力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要对党忠诚,自觉向党的旗帜看齐,深入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党员干部要尽职尽责,忠诚担当干净干事,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马上办抓落实,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党员干部要坚持以全会精神为指引,全面深入贯彻全会精神,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要在从严治党上求深入,在加强党建上求深入,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在工作落实上求深入,不断把整体工作提高到新水平,以优异的成绩喜迎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4.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学习 篇四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

同志们:

今天我以《加强党内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为题,给大家共同交流一下加强党内监督的有关问题。党内监督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程,内涵十分丰富。下面,我主要从党内监督的发展历程、党内监督的内容和特点、充分把握党内监督、如何落实党内监督等四个方面,和大家谈一些看法和意见。

一、党内监督的发展历程

党内监督,就是党员之间、党组织之间、党组织与党员之间依据党章和其他重要的党内法规相互监察、相互督促的活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就新形势下加强党内监督作出顶层设计,是规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内监督的基本法规。长期执政条件下,党要实现肩负的历史使命,带领人民坚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必须不断强化自身监督,始终保持赤诚初心和旺盛斗志。关于党内监督的重要意义,这里就不再多讲,下面,我重点讲一下党内监督的发展历程,使同志们有个清晰的认识,希望大家能够站在政治和历史的高度来充分认识党内监督。

(一)国外党内监督的发展变化

党内监督的思想,早在1847年6月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世界上第一个共产党组织——共产主义者同盟时就被提出来了。《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定:“为了盟的利益必须对被暂令离盟者,被开除盟籍者和可疑者加以监视,使他们不能为害。”其中“监视”一词,就是监督的意思。1864年,马克思在为国际工人协会(简称第一国际)撰写的章程和条例中,强调了总委员会具有一个基本功能,即“加以干预时能一致行动”的党内监督功能。国际工人协会关于“加以干预”的党内监督思想和功能,与共产主义者同盟所作的“加以监视”规定的精神,是一脉相承的。

到了俄国十月革命胜利后的列宁时期,党内监督成为一项重要的制度设计并得到广泛、有效贯彻执行。苏共党章规定,中央委员会要“建立党的各种机关并领导它们的活动”。1917年7月,苏共建立了中央检查委员会。中央检查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领导之下,监督党的中央机关是否迅速和正确地处理事务,中央书记处是否正常地进行工作等。由于中央检查委员会还只是隶属于中央委员会的一个内设机关,不可能有效地对整个党中央特别是对党的高层领导实行检查监督。因此,列宁在1920年9月苏共九大上决定,“成立一个同中央委员会平行的监察委员会”,并提出“由党内最有修养、最有经验、最大公无私并能够严格执行党的纪律的同志组成”。1921年3月,苏共十大专门作出《关于监察委员会的决定》。监察委员会分中央、区域和省三级,分别与本级党的委员会平行行使职权,并向本级党的代表大会负责。1922年3月,苏共十一大又进一步制定了《监察委员会条例》,强化了监察委员会的独立性和至高无上的监察职能。

除了党的监督机关外,在苏联国家机构中也设有政府的监督机关。1917年11月,在苏维埃政权建立后设立的3个人民委员部中就有国家监察部。1920年2月,国家监察部改组为工农检查院,并在1923年4月召开的苏共十二大上成立了工农检查院和中央监察委员会的联合机关。中央监察委员会和工农检查院两家合署办公,开创了一种新的监督模式,可以同时加强对党政工作及其党政干部的监督。在列宁执政期间,得益于强有力的权力监督,尽管政治险象环生,苏联“经历了世界上从来没有过的灾难、贫困、牺牲”,但苏共党内民主生机勃勃、民主监督与民主决策有力有效,并取得了夺取政权、保住政权、巩固政权的一系列胜利。

斯大林成为领导人后,苏共党的监督委员会的职能逐渐缩小,独立性也逐渐丧失。苏共十七大把党的中央监察委员会归属中央委员会领导,这在领导体制上局限了对党的执行机关本身及其领导人实行有效的监督。同时,为了集权的需要,斯大林对列宁创设的监督制度进行了一系列改变,逐步建立、发展起一整套权力高度集中的党内监督运作机制,党内监督机制中的“集中”功能被极端强化,而监督本义上的“民主”功能则被极端弱化,由此给苏共乃至其他国家工人阶级执政党造成了灾难性的后果。

斯大林之后,赫鲁晓夫、勃列日涅夫等苏共领导人深刻感受到苏共政治运行中的严重问题,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但并未把完善党内监督机制积极有效地向前推进,导致在苏共党内和苏联社会上贪污腐败、以权谋私成了普遍现象。1985年3月戈尔巴乔夫上台后,虽然从形式上恢复了列宁时期的监督体制,但此时苏共的威信严重下降,已无法对国家实施有效的领导,监督体制也已无法发挥任何作用。1991年戈尔巴乔夫建议苏共自行解散,这一建议被苏共中央书记处接受,苏共就这样无声无息地消失了。

苏联共产党1898年3月成立,1917年11月开始执政,最多时拥有2000万名党员,但却于1991年12月丧失政权,同时苏联解体。这与苏联共产党由早期注重加强党内监督,到后来党内监督制度不断弱化乃至于形同虚设的嬗变,造成干部任用失去监察、领袖专断司空见惯、个人崇拜蔚然成风、官僚特权阶层逐步形成不无关系。惨痛教训令人警醒。

(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的发展历史

回顾我们党的历史,可以清楚看到,党内监督是我党一贯高度重视的政治任务,并与党的建设一直相伴相随。1921年,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纲领》共15条,其中关于党内监督的规定就有2条:“工人、农民、士兵和学生的地方组织中的党员人数多时,可以派他们到其他地区去工作,但是一定要受地方执行委员会的最严格的监督”,“地方委员会的财务、活动和政策,应受中央执行委员会的监督”。1927年,党的五大建立了中央监察委员会,这是第一个党内监督专门机构。1945年,党的七大党章专列“党的监督机关”一章,明确党员的监督权利,并具体规定了各级监察委员会产生的办法、任务和职权。延安整风时期,我们党创立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和“团结—批评—团结”公式,已成为党内监督的有效方法之一。革命战争时期形成的民主集中制、批评和自我批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等党内监督思想和制度,为党执政后开展党内监督打下了坚实基础。

我们党夺取政权在全国执政后,更加重视党内监督作用的发挥。1949年11月,建国后的第一个月,党中央就作出《关于成立中央及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党的纪律检查机构和制度。1955年3月,党的全国代表会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党的中央和地方监察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将纪律检查委员会改为监察委员会,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政策的监督工作,特别是加强对高级干部的监督工作。1956年9月,党的八大确定了监察委员会“双重领导体制”。1962年9月,党的八届十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加强党的监察机关的决定》。同年,邓小平同志作出“对领导人最重要的监督来自党委会本身”的重要论断,并在1980年更加深刻地提出,“最重要的是要有专门的机构进行铁面无私的监督检查”。这“两个最重要”的论断,使全党对党内监督的重要性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开始探索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党内监督的方式方法。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选举产生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为党内监督工作奠定了重要组织基础。1982年党的十二大党章重新恢复了“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规定,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产生办法、设置、职权、任务等都作出了新的规定。2003年 12月,党中央制定和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这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制定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成为党内监督制度建设的里程碑。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探索党长期执政条件下强化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明确了党内监督的性质、地位、作用和制度措施,为新时期的党内监督指明了方向。党中央注重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中央政治局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每年召开民主生活会进行党性分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内部监督。同时,不断创新党内监督制度和方式,加强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特别是党委监督和纪委监督,推进巡视全覆盖和派驻全覆盖,修订颁布《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试点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等,不断增强党内监督实效;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新形势下加强党内监督提供了顶层设计,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规范党内监督提供了基本法规,将党内监督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正因为一贯重视党内监督,我们党才能始终保持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先进性和战斗力,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对此,大家一定要始终保持头脑清醒,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持之以恒的决心和行动强化党内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党内监督内容和特点

党内监督的核心要义,集中体现在《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把握党内监督,首先要把握好《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条例》共8章、47条、6600余字,内容分为三大板块:第一章是总则构成第一板块,主要明确了立规目的和依据,阐述党内监督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监督内容、监督对象、监督方式以及强化自我监督、构建党内监督体系等重要问题。第二章至第五章构成第二板块,是《条例》的主体部分,分别对党的中央组织、党委(党组)、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等四类监督主体的监督职责以及相应监督制度作了规定。第六章至第八章构成第三板块,强调各级党委要支持和保证其他监督主体依法依规开展监督,对党内监督与其他监督的协调衔接作出程序性规定,并就分类处置、整改落实、责任追究、监督者和监督对象的权利保障等作出规定,对党组织开展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条例》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需要我们重点理解和把握。

一是突出尊崇党章,聚焦全面从严治党。

党章是党内根本大法,也是开展党内监督的根本依据。党的十八大通过的党章18处提到“监督”,对坚持民主集中制、明确党内监督的重点等提出原则要求。《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将相关要求细化具体化,突出强调党内监督的政治性,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维护党章党规党纪、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情况强化监督,着力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问题。

二是突出“两个围绕”,强化担当精神。

“两个围绕”,即围绕理论、思想、制度构建体系,围绕权力、责任、担当设计制度。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目前,党内监督存在的各种问题同监督责任没有落实有很大关系。《条例》坚持权责对等,以监督责任为主轴,依据党章对党的工作主体的划分,明确了党的中央组织、党委(党组)、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等监督主体的监督责任。尤其是专章规定“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充分体现党中央和中央领导同志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突出强调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明确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等等。同时,还规定了党的工作部门监督职责。《条例》对监督发现问题和线索的处理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对纠错、整改不力的严肃追责,着力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机制。这些规定构成了党内监督的严密体系,既有实体内容,又有监督保障,有利于促进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扛起主体责任,瞪大眼睛、伸长耳朵,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把党内监督落到实处。

三是突出民主集中制,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坚持民主集中制是强化党内监督的核心。当前,民主不够和集中不够的问题同时存在。解决这些问题,关键是按照从严的要求,把民主集中制真正严格起来、执行下去。强化党内监督必须把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有机结合起来,把上级对下级、同级之间以及下级对上级的监督作用充分发挥出来。《条例》通篇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总体要求,既强调党内监督的权威和责任首先来自于党的组织,要正确集中,强化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自上而下的监督责任;又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发挥同级相互监督和自下而上民主监督作用,实现权力与责任、权利与义务的统一。

四是突出“关键少数”,重点盯住一把手。

这是由领导干部所处的位置决定的。作为“关键少数”,领导干部在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方面起着关键作用。他们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从我做起,将会对所在地方或部门产生良好引领带动作用。反过来讲,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对党造成的损害更大,影响更为恶劣。《条例》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坚持党的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强调领导本身就包含着教育、管理和监督,有领导权力就要负监督责任,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因此,在《条例》中,明确把“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作为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要求“加强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

五是突出问题导向,注重务实管用。

不贪大求全,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增强现实针对性。党中央在具体制度设计上,坚持务实管用,兼顾必要性和可行性,系统地总结十八大以来在党内监督方面的有效实践和成功经验,提炼管用的实招,上升为制度规定。如,《条例》第五条明确,“重点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在监督方式方法上,强调加强党组织的日常管理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实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同时,在监督成果的运用上,强调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要求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加强对履行党内监督责任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党内监督职责,以及纠错、整改不力的,严肃追责,以督促更好履行党内监督责任、督促监督发现的问题得到切实整改。

当前,《条例》需要理解和把握的内容、重点还很多,由于时间关系,我主要阐释以上几个方面。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宣传《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一方面要深刻学习领会,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领导带头学、带着问题学、联系实际学,准确把握《条例》的重大意义、基本要求、重点内容、主要任务、重要举措,准确把握党中央的意图,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一方面要深度宣传释义,围绕《条例》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举措,开展专家解读、媒体宣传、干部宣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做到真学、真懂、真用。

三、充分把握党内监督

抓好党内监督,关键是贯彻执行好《条例》,决不能只是嘴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从严贯彻执行《条例》,真正让铁纪发力、禁令得行、规矩生威,坚决维护《条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党内监督要落到实处、见到实效,离不开科学的路径。《条例》针对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党内监督作出47条规定,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既注重治标又强调治本,我们要把握好关键环节,确保各项规定落地见效。

一要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条例》吸收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新理念新经验,提出党内监督要运用“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第一种形态“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第二种形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第三种形态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成为少数,第四种形态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这是监督方式上的重大创新,是党内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具体化。“四种形态”就是四道防线,步步严管、层层设防,实现惩治极少数、教育挽救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决不意味着执纪宽了、松了,而是更严了、更紧了,用纪律这把尺子管全体党员,形成的是经常性、可持续性的高压态势,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四种形态”是一个完整体系,关键要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抓早抓小,把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体现在日常,做到动辄则咎、防微杜渐。重视第一种形态,并不意味着忽视或放弃后三种形态,没有后三种形态的处理,第一种形态也难以落实。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下,对党内监督中发现的严重违纪问题,依规依纪严肃处理,保持高压态势,形成“不敢”氛围,讲纪律就有人听,抓纪律就有力度,“四种形态”的效果才能得以保证。

二要坚持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它正确规范了党内政治生活、处理党内关系的基本准则,是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制定和执行的科学、合理、有效率的制度。总体上看,我市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情况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单位片面发扬民主,导致工作开展议而不决、决而不行;有的片面强调集中,存在家长制、“一言堂”现象,等等。这些问题和现象,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要认真落实关于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各项要求,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规范集体决策制度,集体讨论时畅所欲言、不遮不掩,决定作出后坚决执行。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敢于担责、善于集中,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程序决策、按规矩办事,注意听取不同意见,不能搞一言堂甚至家长制。领导班子成员要增强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在研究工作时充分发表意见,决策形成后一抓到底,不得违背集体决定自作主张、自行其是,要坚持讲原则、讲规矩,共同维护坚持党性原则基础上的团结。

三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党强身治病、保持肌体健康的锐利武器,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手段,也是加强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2016年,全市各级领导班子召开了两次民主生活会(党风党纪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总体来讲,这两次民主生活会开得很好,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都紧密联系班子和自身实际,扎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了预期目的。敢不敢批评、能不能接受批评,反映了一名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胸怀境界。要坚持把批评和自我批评作为每名党员干部的必修课,领导干部要带头,班子要作表率,上级对下级多指导、多帮助,下级多学习、多实践,让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越用越灵、越用越好用。

四要切实发挥巡察作用。巡察是巡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巡视工作在市县的拓展、延伸和探索,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201X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巡察制度。201X年市委开展了X轮对X家单位的巡察,发现并反馈“六项纪律”方面问题X个,移交问题线索X件。依据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督促开展专项检查和专项治理X项,完善机制制度X项,立案X件,处分X人,移送司法机关X人。我市巡察工作定位越来越精准,作用发挥越来越明显。巡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对此一定要有正确认识。要坚持政治巡察定位,扎实推进巡察全覆盖,增强巡察成果运用的严肃性、时效性,促进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唤醒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党章党规意识。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高度信任、大力支持、主动配合巡察工作,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自觉性和责任感,通过巡察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

四、如何落实党内监督

强化党内监督是全党的共同任务,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全党动手一起抓,任何党组织和党员都不能置身事外。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党员领导干部乃至每一名普通党员都要按照职责要求,将党内监督这份沉甸甸的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努力实现党内监督全方位全覆盖。

(一)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在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中具有牵头管总作用。各级党委(党组)要站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度来认识,把强化党内监督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真正把担子担起来。

一要把党内监督放在首位。党内监督的权威和责任首先来自于党的组织,党委(党组)监督是第一位的,这是沉甸甸的政治责任。要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把问题导向具体化,紧盯违纪行为的蛛丝马迹,注重日常、较真叫板,形成强化党内监督的鲜明导向。

二要落实全面监督的各项要求。全面从严治党的“全面”,就是管全党、治全党,覆盖党的建设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部门。具体来讲,在政治领导上,要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内监督工作;在决策部署上,要组织实施各项监督制度;在工作落实上,要对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经常过问、提醒,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在督促检查上,要抓好各项监督制度的督促落实,加强对履行党内监督责任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报告,让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

三要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主体责任只有细化实化、层层压紧、层层落实了,党内监督工作才有实实在在的支撑。要构建具体明确、环环相扣的“责任链”,一级压一级、一级带一级。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在履行好自身职责的同时,要把责任传导给所有班子成员,压给下面的书记,确保责任落到实处。领导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既要抓好自身的业务工作,又要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建工作。

(二)纪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从“专门机关”到“专责机关”,一字之差,凸显的是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如何履行专责责任?

一要深入转职能。纪委是监督纪律执行的,维护党的纪律是根本任务。在监督上,认真处理党员群众信访举报和对干部一般性违纪问题的反映,及时找干部核实,让干部把问题讲清楚;在执纪上,重点盯住“三方面人员”,对监督中发现的严重问题,依规依纪执纪审查;在问责上,对履行党内监督职责不力、管党治党责任缺失、巡视整改不落实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要用心转方式。善于抓细节、抓具体,无论是信访受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还是执纪审查、审理报告,都要体现出纪委的政治水平、思想水平和政策水平。比如,要站在政治的高度看问题,对一个地方和部门的政治生态作出判断,把“树木”与“森林”关系研究透彻,运用多种方式处理党内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又比如,对犯了错误的同志要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体现政策的感召力和思想的感染力,使其从内心深处发生积极转变,主动承认错误,真诚向党忏悔。

三要持续转作风。认真落实《条例》要求,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纪检干部,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坚决克服监督缺失、执纪不严、问责不力的现象,坚决纠正能力不足、作风不实、律己不严的问题,坚决查处执纪违纪的人和事,勇于清理门户,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三)党的基层组织要切实履行职责。

基层党组织是每名党员组织关系、工作、活动的基本单位,比较容易和方便了解广大党员的所思所想。只有基层党组织的监督抓严抓实抓细了,党员干部才能感到身边就有一把戒尺。《条例》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了基层党组织的3项监督职责,各基层党组织一定要按要求抓紧抓好抓到位。

一要加强引导。一些基层党员干部对发挥党内监督作用的意义认识不清,担心参与多了怕越权越位,监督多了怕影响同志关系等,监督的积极性不高。这种现象一定要克服。要加强对党员的监督意识教育,充分发动全体党员共同履行监督职能。

二要抓在日常。当前,基层党组织在党内监督上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日常管理监督不够,必须在这方面下大功夫。要加强日常管理监督,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近距离接触、观察党员干部,多同其交流谈心,多关注其朋友圈、生活圈、社交圈,多注意干部群众的反映,力求全面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

三要营造环境。基层党组织发挥监督作用,需要好的土壤、好的氛围。要注重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搭建保障党内监督的平台,畅通党内监督的渠道,鼓励和支持党员讲真话、讲心里话,创造条件让每名党员参与党内事务,切实培厚基层党组织发挥监督作用的沃土。

(四)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党员民主监督是党内监督中具有普遍性质的监督,也是其他各种党内监督形式的基础。党员民主监督作用发挥出来了,党内监督整个局面也就活了。当前,广大党员发挥民主监督作用总的看是好的,但还存在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每名党员都要认识到,加强党内监督是全党的共同任务,发挥民主监督是权利、更是义务。要牢树自觉意识。按照《条例》要求,不仅自己要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而且要本着对党组织负责、对党和人民的事业负责、对领导干部负责的态度,勇于揭发、检举各种违反党纪的行为,敢于同形形色色违反党纪的现象作斗争,把党员民主监督的责任真正记在心中、扛在肩上,不做被动者、旁观者。要牢树规矩意识。党员反映、批评他人的问题,要有事实根据,不能歪曲真相,更不允许诬陷、捏造。要按组织原则和程序,通过党内正常途径,依纪依法进行监督,不主观武断,不发泄私愤,不诬告陷害,不散布小道消息,不散发匿名信等。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明确监督的目的、任务,熟悉党规党纪,切实做到正确监督、善于监督。

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立下的“军令状”。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探索强化自我监督的有效途径,把我们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巩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信任和信赖,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5.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学习 篇五

提纲

一、加强作风建设要政治清醒

1.是提高站位

2.是解放思想

3.是坚定信念

二、加强作风建设要工作勤奋

1.是提升干劲

2.是坚持韧劲

3.是奋力拼搏

三、加强作风建设要务实有为

1.是压实责任

2.是强化协

3.是明确导向

四、加强作风建设要精进进取

1.是锤炼过硬本领

2.是努力争创一流

3.是坚持目标导向

五、加强作风建设要清正廉洁

1.是严格落实规章制度

2.是始终做到严于律己

3.是持续遵纪守法

正文:

同志们: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总结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坚持发扬钉钉子精神加强作风建设,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FB,坚持纠正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FB和不正之风,坚持抓住“关键少数”以上率下,坚持完善党和国家监督制度,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习近平总书记

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是党永葆生机活力、走好新的赶考之路的必由之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作风建设已经成为当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从严治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切入点。

近年来,我们把作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坚持不懈抓整顿、抓提升,党员干部作风有了很大转变,展现了良好精气神,得到了上级高度评价。但是,我们也要清醒看到,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纪律规矩制度,我们在干部作风建设上仍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下面,就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作风建设等方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加强作风建设要政治清醒

理想信念是共产党员精神上的“钙”,抓作风建设必须着力从思想上正本清源、立根固本。党员干部要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就要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定政治立场,坚守政治原则,坚决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上下功夫。有的干部不注重理论学习。有的干部对新发展理念学习不够、领会不透,存在惯性思维、经验主义,穿着新鞋走老路,习惯照搬老一套,甚至人为设立条条杠杠,这也不行、那也不行,拒之门外,推之大吉。

1.是提高站位

要切实找准个人本职工作在服务全市大局中的定位,把为全市重点工作做贡献、做保障作为重要职责,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部署到哪里,主要精力就集中到哪里,工作措施就落实到哪里,决不能当旁观者、过路客、局外人。

2.是解放思想

“实干”不是按部就班,更不是照搬照抬。要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强力推动党员干部从保守僵化、落后封闭、自以为是等状态中走出来,积极转变思想观念,破除思维定势,强化实践思考,少些纸上谈兵、理论假设,多些求真务实、实践探索。要坚决摒弃一切与加快高质量发展不相符合的陈旧观念,聚焦重点领域,持续更新观念、转变思路、创新思维、提高效能。

3.是坚定信念

要切实扛起重大政治责任,大力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在座的都处在抓工作落实的第一线,我们开展的一切工作都事关群众方方面面的利益,完成不好、处理不好就会引发一些舆情事件,各级干部要亲自坐阵、靠前指挥,始终做到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掌握情况,第一时间应急处置、解决问题,第一时间请示报告、抓好落实,第一时间发布信息、回应关切,做到紧急时刻挺得出,关键时刻不失语、重要关头有声音,坚决防止舆情事件发生、扩散。

二、加强作风建设要工作勤奋

“实干兴邦,空谈误国”,党员干部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在本职工作上要求真务实,切忌懒散假空。一些干部的拼劲、闯劲、韧劲有所下降,节奏有所放缓,个别部门和人员呈现出“慵懒散”的状态,甚至奉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遇事“等、靠、推、拖、躲、绕”,只为不干找借口,不为干成想办法。个别干部不愿多出力,安排的工作干好干孬无所谓,到点就走,缺少敬业奉献精神。古语云:“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作为一干部,全市的百姓养活着我们,我们

有什么理由不勤奋敬业干好本职工作?各部门单位、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守初心、担使命,把工作岗位作为干事创业的主场、攻坚克难的战场、施展才华的赛场,冲在一线、干在实处,争做标兵、多做贡献。

1.是提升干劲

要强化时间观念、效率意识,对党委、政府安排的每一项工作都要主动作为、提速提效,倡导立说立行、马上就办的风气,决不能存在“等靠要”的思想,更不能听之任之、得过且过。

2.是坚持韧劲

党委、政府安排的工作、布置的任务,不管有多难,都要坚决执行、坚决落实、确保成效,特别是对事关全市发展全局、事关全市群众利益的重点工作,要特事特办、全程靠上、一抓到底,决不能虎头蛇尾、有始无终。

3.是奋力拼搏

要在“拼”字上下足功夫,力争以更大的“尽责指数”“奉献指数”,换取事业的“发展指数”、群众的“幸福指数”。

三、加强作风建设要务实有为

“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解决好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每一件小事,提升每一位人民群众的幸福度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事。有的干部抓落实“雷声大雨点小”,看起来很忙,实际上却是“满场跑、不进球,只出工、不出力”。这些都与担

当作为、狠抓落实的要求格格不入,必须下大气力自查自纠、整治整顿。

1.是压实责任

全体党员干部,在困难面前要敢上、在矛盾面前要敢管、在风险面前要敢闯,不为困难找理由,只为成功找办法,要勇于当先锋、攻山头。只要有任务没有完成、工作没有起色、难题没有攻破,就食不甘味、夜不能寐,千方百计想办法,竭尽所能找对策,真正把工作抓到位、抓出实效。

2.是强化协

“众人拾柴火焰高”,只有大家齐心协力、团结一致,全市的发展才能把握机遇、继续向前。全体干部都要树牢“一盘棋”思想,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决不允许存在“这个工作归他管不归我管”的错误思想,党委、政府安排你了,你就是责任人,就是执行者,要通力协作、相互补位、各显其能,形成抓工作落实的强大合力。

3.是明确导向

要坚决凭实绩选用干部,不看说了什么,关键看做了什么、做成了什么,要让有为者有位,无为者让位,把那些整天混日子、工作没起色、“只会来事不会干事”的干部坚决调整下去,让“李云龙”式的干将、闯将调整上来,这类干部个性鲜明、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不怕得罪人,要积极为他们撑腰壮胆、搭建舞台,鼓励他们打消顾虑、放手大干。

四、加强作风建设要精进进取

党员干部尤其是年轻干部当磨砺自己

奋发精进

“刀要在石上磨、人要在事上练,不经风雨、不见世面是难以成大器的。比如个别干部觉得年龄大了,工作再拼也没有“意思”了,还有个别年轻干部受消极因素影响,觉得干好干孬一个样,工作平推平拥、得过且过。有的干部在一线抓工作落实时,作风漂浮,把检查当作软任务,搞形式、走过场,有的干部学习意识不强,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硬办法不敢用,能力不足的问题比较突出,1.是锤炼过硬本领

学习贯穿人的一生,是锤炼复合型人才、锻造多面手干部的大熔炉,个别干部说自己学不会,这个没人信,没有学不会的,只有不愿学的。不论你在什么岗位、做什么工作,学习与实践都是并行不悖的。要苦练内功、学思践悟,对标工作要求提高综合素养和业务水平,做到“强筋壮骨”。要积极参加市举办的各类培训活动,努力接受新事物、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方法、弥补知识弱项、能力短板、经验盲区。

2.是努力争创一流

常言道:“求其上者得其中,求其中者得其下”,标准不高,成绩自然也不会好。要树牢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理念,坚决克服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的心态,干就干出彩,争就争一流,抬高标杆、自我加压、争先进位,努力把各项工作做到更好。

3.是坚持目标导向

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周边地区的好思路、好做法、好理念,科学定位工作、科学定位未来发展。要全面研判,科学制定思路。深入研究现状、政策、趋势,科学提出目标任务和措施,确保规划具有前瞻性、指导性、操作性。要结合实际科学选定一个学习的先进,纵向的比一比、横向的看一看,找一找差距,想一想办法,研究下对策,再继续揣着“小富即安”“小成即满”的心态,那必定是井底之蛙,终将被发展的大潮打散、埋没。

五、加强作风建设要清正廉洁

清正廉洁是做一名好干部的最起码标准。清正廉洁就是指敬畏权力、慎用权力,保持拒腐蚀、永不沾的政治本色。

1.是严格落实规章制度

要时刻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权,牢固树立“一切按照规矩办,有制度必须落实”的思想自觉。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凡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凡部门单位和基层组织无权决定的重大事项,必须及时请示上级党组织,决不允许自作主张、自行其是。

2.是始终做到严于律己

在修身和严格上下功夫,切实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始终做崇尚学习、高尚情操、自我批评、开拓创新等方面的先锋表率,全面带动身边的党员干部形成人人讲修养、个个比修养的浓厚氛围。要时刻严格要求自己,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用铁的纪律规范言行举止。

3.是持续遵纪守法

要增强法治意识,自觉尊法、守法、学法、用法,提升在法律规则边界内创造性开展工作的本领。要努力用法治化的办法,提高工作效能,破解矛盾问题,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发展活力,让崇尚法治、践行法治成为每一名全市干部的自觉行动。

6.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学习 篇六

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XXX

今年以来,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本人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依纪依规治党新常态,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工作水平,现将上半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如下:

一、履行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责任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中体现党员领导干部应有的责任担当。根据局《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的有关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细化分解到分管科室,有力地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

二、强化对分管科室的教育责任

一是重视理论教育,结合今年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多次组织分管科室的党员干部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是丰富教育形式,通过给分管科室上党课,并结合“人民满意公务员”、“假如我是服务对象”主题式的思想大讨论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科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三是重视以案说法,通过组织分管科室收看《巡视利剑》、《贪路无归》,引导党员干部引以为戒,自觉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筑牢拒腐防变“安全堤”。

三、落实对分管科室的管理责任

落实对分管科室党员干部的经常性管理,检查督促分管科室及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职责。一是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谈话提醒工作,针对XXXX科窗口服务浮躁、扯皮现象,XXXX科人员对迎检工作的畏难情绪等问题,分别通过“咬耳扯袖”的谈话提醒,向干部职工严明了党的六项纪律,及时遏制住这些苗头性、倾向性和共性问题。二是强化廉政风险识别防控工作,要求分管科室对照部门和岗位职责,迅速开展了廉政风险排查活动,制定了《部门廉政风险识别防控表》和《岗位廉政风险识别防控表》,提出了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增强了业务科室和基层所的廉政风险防控能力。

四、加大对分管科室的检查力度

每月对分管科室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特别是围绕党的六项纪律、考勤休假、印章管理、工作日午间饮酒等方面实行检查,不断增强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并加大追究力度,形成干部不敢腐败、不想腐败、不能腐败的氛围,进一步促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

五、发挥以身作则的示范作用

7.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学习 篇七

一、国企基层党支部现状及原因

(一) 国企党支部建设与发展结合不均衡。

随着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 新建项目、兼并重组日益增多, 部分基层党组织不适应这种新的变化, 导致基层党建工作出现盲区。当前存在的问题是党支部班子建设滞后, 工作机制不健全, 存在“沙滩流水不到头”现象, 不能有效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全面从严治党要在国有企业落实落地, 必须从从基本组织、基本队伍严起, 在打牢基础、补齐短板上下功夫, 克服党的组织和工作软弱无力现象, 必须做到哪里有职工群众哪里就有党员, 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的组织。

(二) 国企党支部管理与中心结合不紧凑。

国有企业部分基层党支部不重视对党员的管理和教育。有些企业党支部工作制度不健全, 没有形成有效的党员管理制度, 或者有制度但执行不严格, 党支部书记存在官僚作风和命令主义, 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不严格, 不能够很好地解决填鸭式灌输、上下一般粗、支部活动没温度等实际问题, 没有形成有效的工作激励机制, 民主评议党员走形式。

(三) 国企党支部堡垒与服务结合不强劲。

国有企业部分基层党支部只抓组织、不会服务, 党支部书记威信不高、凝聚力不强, 部分党员思想松懈, 没有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很难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从心里赢得职工尊敬。有的党支部很少组织党员活动, 对党员存在的思想问题不及时进行教育引导, 和生产实践结合不紧密, 很难发挥职工的主人翁地位, 注重集中职工的智慧, 和职工群众打成一片, 及时为中心工作和职工群众排忧解难。

综上所述, 国有企业基层党支部作为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加强国有资产监管, 坚定不移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的基础, 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我们必须以解决问题为突破口, 推动国有企业基层党支部全面从严治党得到根本加强。

二、国企基层党支部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考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从严治党要在国有企业落实落地, 必须从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制度严起”。新形势下, 国有企业基层党支部全面从严治党, 务必要做好“四个到位”。

(一) 国企基层党支部要建设到位。

国有企业党委要紧抓基层党组织不放松, 要扫除党建工作全覆盖的盲区和空白点, 确保企业发展到哪里、党支部就跟进到哪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就体现在哪里, 克服党的组织和工作软弱无力现象, 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如:金驹股份公司党委将原公司机关一、二、三党支部合并成立了机关党支部;根据公司发展需要设立了检修分公司党支部、晋城集中供热分公司党支部, 调整配强了基层党支部书记、基层政工管理人员, 为公司“分区多点”管理提供了可靠的政治保障。

(二) 国企基层党支部要教育到位。

国有企业基层党支部在进一步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 抓紧抓好党员日常教育管理, 充分“三会一课”强化党性锻炼, 让国有企业基层党支部成为团结群众的核心、教育党员的学校、攻坚克难的堡垒。如:金驹股份公司党委通过宣贯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各级党代会精神, 组织开展“弘扬长征精神聚力金股发展”主题实践、理论骨干巡回宣讲、“微评论”引导等活动, 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确保把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等制度落到实处, 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 充分调动工人阶级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共同汇聚“保安全、强发电、促项目、稳供热”的精神动力。

(三) 国企基层党支部要责任到位。

实践证明, 不明确责任, 不落实责任, 不追究责任, 全面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国有企业基层党支部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 进一步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 全面消除“抓好业务就是抓好党建”、“重业务、轻党建”的误区和偏差, 时刻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管好业务“菜园子”, 种好党建“责任田”。党支部书记应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 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纪党规, 坚持“贵在经常、重在认真、要在细节”的原则, 克服麻痹心理和应付心态, 应尽之责、分内之事, 坚持做到党内政治生活一个环节不少, 一个步骤不差, 一项活动不落, 带动其他党员干部履行“一岗双责”, 共同形成的合力。

(四) 国企基层党支部要服务到位。

国有企业基层党支部要把作为企业党组织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来抓, 国有企业基层党支部要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 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 把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基层党支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以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基层党支部的工作和战斗力。既要注重基层党支部工作的针对性, 又要注重基层党支部工作的创新性和实效性, 既讲道理, 又办实事, 才能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工作。如:金驹股份公司机关党支部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分批到胡底分布式瓦斯发电项目现场, 开展“机关服务到一线凝心聚力促项目”实践活动, 不仅转变了机关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 还确保了新建瓦斯发电项目送关怀、解难题、同劳作、促进度。

党风正, 则企风正。国有企业基层党支部全面从严治党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我们只有时刻保持永远在路上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才能确保国有企业基层党支部严起来、紧起来、硬起来, 共同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焕发精神动力、提供政治保障。

8.全面从严治党重大安排 篇八

正是着眼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的一个重大安排

“这部专题片非同一般。”

美国《纽约时报》对一部中国的纪录片发表评论并不多见。事实上,不仅是《纽约时报》,包括德国新闻电视台等外媒,均注意到了近日中央电视台推出的反贪污腐败专题片《永远在路上》。不少外媒都认为,这部纪录片是中国“持久反腐的信号”。

这部片子引起关注的一个原因,是其特殊的播放时间。10月24日至27日,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在北京召开。

此次全会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集中整饬党风,严厉惩治腐败,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党内政治生活展现新气象,赢得了党心民心,为开创党和国家事业新局面提供了重要保证。

此次全会,被舆论视为十八大后全面从严治党的进一步深化。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成为这个全世界最大的政党进一步强化自身治理的最新成果。

10月28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文章说:“全会全面分析党的建设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系统总结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和实践,就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作出新的重大部署,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和历史担当,体现了全党的共同心声,对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力量,对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更好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先后召开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了部署,这次全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这是党中央着眼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出的整体设计,是党中央治国理政方略的渐次展开、深度推进。”中央党校教授谢春涛告诉《瞭望东方周刊》,“事实上,全面从严治党,尤其是十八大之后,通过不断加强党内法规建设扎紧‘篱笆’,也是一个渐次展开、深度推进的过程。”

八项规定掀开大幕

时间回到2012年12月。在此之前一个月,中共十八大刚刚在北京落幕。

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时隔近四年之后回看,不少人将其视作掀开了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大幕。

八项规定颇为具体,内容从改进调查研究,到规范出访活动,从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到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等八个方面。

习近平总书记说,党的作风是党的形象,是观察党群干群关系、人心向背的晴雨表。

这一旨在涤荡党风政风的举措,从一开始便着眼领导干部,尤其是高级干部。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提出,抓作风建设,首先要从中央政治局做起,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以良好党风带动政风民风,真正赢得群众信任和拥护。

美国《华盛顿邮报》后来发出的评论说,八项规定是脚踏实地、接地气的,实实在在地发挥着作用:政府开会不再冗长,而是直切主题。官方媒体的报道也更加注重报道有意义的新闻,言简意赅。对政府官员的行为,无论是工作行为,还是个人行为,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车、政府接待等,都有了严格的限定。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受到了人们积极的欢迎——这从《人民日报》官方微博相关报道的转发数量上就能看出来。

“八项规定实施伊始,尽管不清楚具体内容是什么,但国际上有不少人已经注意到十八大后中国正在进行的正风反腐行动。”《中国纪检监察报》的报道说。

“贺卡禁令”的深意

2013年10月31日,中纪委发出《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严禁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

当时有报纸刊文说:中纪委下发的“贺卡禁令”,让人们有点儿“不习惯”。

之所以“不习惯”,是因为中纪委以往都是“大动作”“大手笔”,此次针对的却是贺卡、明信片、年历这样的“小东西”。甚至有人问:中央连这样的小事儿都要管?

不过,从一组数据来看,贺卡问题并非“小事”:一张小小的贺卡,由于攀比之风,其“身价”也水涨船高,从几元到十几元、几十元不等。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長高波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谈到,经调查,在某个国家级贫困县,一年邮政局用于公款贺卡的消费金额就达40万~50万元。

可见,中纪委这一通知虽是规范“小细节”,却能改变“大风气”。

事实上,在这一规定出台前后,中央发布了一系列着眼颇为具体的文件和法规。

2013年1月,中共中央发布“六项禁令”,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严禁超标准接待、严禁违反规定收受礼金、礼品等。

8月,在国庆与中秋“两节”来临前,中央纪委要求,严禁节日期间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等。

9月,财政部等多单位联合发布《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事无巨细地对机关会议进行了规定,包括严禁提供高档菜肴、不安排宴请、不上烟酒、会场一律不摆花草、不上水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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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月17日,新加坡《联合早报》在一篇题为《将八项规定进行到底》的文章中写道:“转眼间,中共中央新一届领导人上台已一年有余,中央政治局前年底出台八项规定,要求精简会议活动、厉行勤俭节约等,当时很少人预见到,公款吃喝、文山会海等中国官场的‘老大难’问题,竟然在一年内出现如此明显的改善。”

完善党内法规

在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具体行为作出细化规定的同时,2013年出台的几项党内法规颇为引人关注。

2013年5月27日,在八项规定出台不到半年后,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以下简称《制定条例》)及《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以下简称《备案规定》)对外公布。

1990年,党中央頒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正式使用了“党内法规”这一名称。2013年发布的《制定条例》,是对《暂行条例》的修订。同时,针对党内法规备案工作,同步制定了《备案规定》。

与其他党内法规相比,这两部法规的功能较为特殊。这两部被舆论称为中共“立法法”的党内法规,将为理顺党内制度、规范,为各项党内法规立法执行“标准化作业”提供依据。

“制度建设对我们党来讲是根本性的建设,怎样才能保证制度建设建立在更科学的基础上,首先得对制度自身的建设先规范化。这两部法规是关于出台党内法规制度方面相应的规定,对于更好地推进党内制度建设具有非常现实的意义。进一步说,对党内法规制度的建全,对党内干部、党员约束的强化,对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也是有很现实的意义的。”中央党校党建部教授戴焰军告诉《瞭望东方周刊》。

就在党内法规“立法法”出台前后,中央也在加速清理规范“旧法”的进程。

2013年8月,《中共中央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根据《决定》,1978年以来制定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300件被废止和宣布失效。

一年后的2014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再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标志着中央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全部完成。

2013年年底,中央连续发布了两个五年规划,一个是中办法规局起草的《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一个是中央纪委起草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

与《制定条例》及《备案规定》类似,这两个五年规划也都可加强党内法规建设的系统性。

值得注意的是,不仅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这一全盘统筹五年党内法规建设的文件,也花了相当的篇幅,对党风廉政制度(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文件对完善党的作风建设和完善党的反腐倡廉建设方面的党内法规,均以单独的章节作出了安排,力图为“推动作风转变提供强大动力”,“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党内法规建设步点频密

两个五年规划纲要发布后,党内法规的建设步伐持续频密。

例如,2014年,中组部下发《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

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等,已在不少地区开展试点。

2015年8月,中央颁布实施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将党的十八大以来许多行之有效的巡视工作方针和经验做法,以党规形式固定下来。

更为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10月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

其中,《条例》被称为“改革开放以来最全、最严党纪”。修订之后,删除了70余条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由此体现“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

更重要的是,《条例》强化了“负面清单”作用,将原有条例规定的10类违纪行为梳理整合、科学修订为六类: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相较于2004年出台的《条例》,修订后的《条例》中,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是首次提出。而且,新的《条例》把党章关于纪律的要求具体化,并在分则各章中按照同类相近和从重到轻的原则进行排序。

此前施行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主要针对的是党员领导干部。此次出台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其对象覆盖了全体党员。原来《准则》中的很多内容,则纳入《条例》的“廉洁纪律”中,增加了执行力。

另一项重要的党内新规,是2016年6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这一条例从规定6种问责情形,到明确7种问责方式,再到规定问责时限、实行“终身问责”。

新华社发表评论员文章说,作为我们党制定的又一部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问责条例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进一步夯实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基石,向全党释放出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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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思想上的革命”,更是“制度上的探索”

2014年12月在江苏考察时,习近平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从严治党的重点,在于从严管理干部,要做到管理全面、标准严格、环节衔接、措施配套、责任分明。从严治党是全党的共同任务,需要大气候,也需要小气候。各级党组织要主动思考、主动作为,通过营造良好小气候促进大气候进一步形成。

随着诸多党内法规的出台,全面从严治党的“篱笆”日益紧扎。

2016年10月,《中国纪检监察》杂志报道说,据统计,三年多来中央出台或修订的党内法规已有50多部,超过现行150多部中央党内法规的三分之一,制度笼子越扎越紧,进一步夯实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基石。

就在十八届六中全会开幕之际,新华社发表述评《书写全面从严治党的时代答卷》,其中写道,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指示要求,4年多来,党内法规工作统筹协调力度空前加强。更多“第一次”推动党内法规工作逐步形成完整链条:

中央部署开展党的历史上第一次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建立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印发第一部关于党内法规解释的规定,第一次编制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中央书记处定期听取党内法规工作情况报告,正式建立中央党内法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黨中央从细处着手,向实处发力,让制度的能量越来越强,权力的“任性”再无空间。

同一天,《人民日报》刊发的署名为任仲平的文章《筑牢从严治党的政治根基——写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召开之际》说,十八大以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不仅是一次“思想上的革命”,更是一次“制度上的探索”。

两个文件为何意义重大

十八届六中全会,被专家们视为这一探索的新进展,也是至关重要的进展。

“有什么样的政治生活,就会有什么样的党组织,也就会有什么样作风的党员。从历史到现实,党内政治生活对党员产生影响的例子有很多。比如山西的腐败问题,就是因为政治生态和从政环境出了问题,而且是不小的问题。从党内政治生活的角度看,一些党组织没能有效开展健康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是重要原因。”谢春涛说。

此次全会公报中特别提到,坚决禁止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坚决禁止向党伸手要职务、要名誉、要待遇行为,坚决禁止向党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决定的行为。任何人都不准把党的干部当作私有财产,党内不准搞人身依附关系。规范和纯洁党内同志交往,领导干部对党员不能颐指气使,党员对领导干部不能阿谀奉承。

“有少数党员散布政治谣言,宣传与党的政治主张不一样的东西,甚至有些党的理论工作者,散布与党的主张相抵触的理论,但是根本没意识到这是违反党的政治准则的,反而认为是自己的理论更加高明,认为这是他的言论自由。其实,我们党内并非不让党员反映不同意见,但是对反映方式和途径都有具体规定。另外,对于党的决策,有的人对自己有利的就执行,对自己不利的就阳奉阴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的地方对民主生活会这个概念不是很清楚,流于走过场,或者是‘哥俩好’,你不批评我,我也不批评你。”谢春涛说。

《人民日报》10月28日的社论指出,“党中央决定这次全会制定准则、修订条例,正是着眼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的一个重大安排”,“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课题,也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党要管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党内监督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证,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各种监督形式中是最基本的、第一位的。”

因此,在党建专家们看来,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扎紧全面从严治党的“篱笆”来说,意义重大。

“两个文件继承了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制度规定、发扬了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又全面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生动实践,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进行了集纳,并深入分析新形势下党的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直面当前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了新的制度安排,实现了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谢春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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