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会章程范本

2024-09-18

理事会章程范本(共7篇)

1.理事会章程范本 篇一

2018年 村(社区)红白理事会章程(范

本)

(经 年 月 日村(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审议表决

通过)

为进一步整治婚丧陋习,推进移风易俗,打造富裕、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新社区,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同步发展,经本社区“两委”研究通过,决定成立红白理事会,制定红白理事会章程,并提交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请社区各居民自觉遵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理事会以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准绳,教育引导群众整治婚丧陋习,推进移风易俗,以建设文明社风、构建和谐新社区、服务群众为宗旨。

第二条 本理事会是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群众性、联合性、非营利性的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经区民政局注册登记或备案。

第三条

理事会接受社区“两委”管理和指导,实行“五统一”。即:统一组织,统一程序,统一规格要求,统一调配人员,在本社区辖区内统一服务。

第四条

理事会的办公场所为菱泊湖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理事会成员由社区居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差额选举产生若干名理事会成员。

优先吸纳“红媒”和“都管”、有威望又热心公益的老同志、年富力强的在职社区干部、居民小组(片区)组长(片区负责人)参加。

第六条

经社区“两委”从理事会成员中提名,交全体理事会成员选举产生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2名、秘书长1名(兼)。理事会成员统一挂胸牌、佩戴“移风易俗劝导员”袖章。

第七条 理事会成员必须学习新风新俗,熟悉婚丧流程,能做好革弊立新结合文章,能严格自律、秉公办事。

第八条

理事会每三年选举一次,理事会成员可连选连任。

第三章 职责和任务

第九条 协助社区“两委”积极宣传政策,严格执行上级整治婚丧陋习,推进移风易俗相关规定,引导群众治陋习、树新风;宣传新事新办、厚养薄葬的典型,做好事主的思想工作,及时制止办事扰民、污染环境等不文明行为和封建迷信活动。

第十条

积极宣传婚育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制止非法婚姻,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举报和制止未婚生育,婚内抢生、超生和非法鉴定胎儿性别行为。

第十一条 第一时间向婚丧事主宣传政策法规,主动提供相关服务,全程监督婚丧办事流程,控制请客范围,落实有关制度和规定。

第四章 婚事操办原则

第十二条

理事会要主动把关,预防和制止早婚私婚,举报非法婚姻,不得受理合法婚姻外的“婚庆”事宜。

第十三条 坚持婚事新办,引导群众主动废除 “过门”、“过彩礼”、“送喜匾”等繁文缛节和陈规陋习,鼓励婚嫁只请一次客、摆一餐宴席。倡导集体婚礼、植树婚礼等现代简约、时尚、文明婚礼。

第十四条

不讲排场、摆阔气,不要彩礼或少要彩礼;不大摆宴席,不超范围请客,操办婚礼宴席标准不超过300元/桌,“百客”之间的往来礼金不超过100元。不低俗闹婚;不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餐(用)具。

第五章 丧事操办原则

第十五条

理事会要坚决执行殡葬法规,主动协助中心社区抓好殡葬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

居民去世后,理事会要第一时间上门悼念,指导和协助安排丧事,为丧主分忧解难,监督执行有关规范请客要求,统一办事流程。

第十七条 坚持从简办丧,治丧时间不超过3晚。推广播放哀乐、鞠躬、默哀、佩带黑纱和白花等文明治丧礼仪,逐步取消做道场、扬幡招魂等封建迷信活动。

第十八条 治丧期间,严禁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不占地扰民、噪音扰民;提倡逢挽正餐,不开流水席,杜绝铺张浪费;教育引导丧主设公簿,不送被子不点歌,不摊派路祭利市,不拖累亲朋;不扎龙糊鹤,不焚纸烧灵,不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餐(用)具和祭品。

第十九条 严格落实民政部《公墓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实施〈殡葬管理条例〉办法》等规定,不得在“三沿六区”(“三沿”指高速公路及连接线、国道及省道、铁路等主干道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六区”指耕地、林地,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城市建设规划区,工业园区,住宅区)乱埋乱葬。

积极推行在公墓集中安葬;提倡骨灰深埋、撒散、江葬、塔葬等生态环保的安葬方式。

第二十条 引导丧主到公益性墓地集中安葬,节约用地。土葬单人墓穴占地面积不超过4㎡、合葬墓穴每增加1人至多增加用地2㎡;安葬2人以下骨灰墓穴占地面积不超过1㎡、安葬3人以上墓穴占地面积不超过2㎡。禁止建豪华墓、“活人”墓。

第六章 制度和措施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实行理事长负责制,对婚丧事宜的参与需经理事会讨论决定,并征得事主同意,由理事长及成员依照本章程规定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要建立学习和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学习婚丧新风,要主动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学习和培训。

第二十三条 理事会要结合实际,建立奖励和处罚制度,在取得社区“两委”支持的前提下,结合本社区实际,按程序适当奖励移风易俗、文明办事的群众,对影响社区环境卫生的群众收取一定的卫生费。

第二十四条 理事会成员为社区居民志愿服务,不向事主收取任何报酬。理事会应发放误工、交通、通讯补助。经费以上级奖补为主,可以适当形式接受民间捐赠。

2.理事会章程范本 篇二

公司章程的概念有形式意义和实质意义之分。形式意义的公司章程, 是指关于公司组织和公司行为的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实质意义的公司章程, 则是指对公司及其成员具有拘束力的关于公司组织和行为的自治性规则。

关于公司治理的含义, 国内外学者尚未形成较为一致的说法。就国内学界而言, 李维安教授的定义较为全面, 同时兼有前瞻性。所谓公司治理是指, 通过一套包括正式或非正式的、内部或外部的制度或机制来协调公司与所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 以保证公司决策的科学化, 从而最终维护公司各方面利益的一种制度安排……公司治理的目标不仅是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而且还要保证公司决策的科学化, 从而保证公司各相关者的利益最大化。

二、我国公司治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2004年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中国公司治理报告 (2004) ——董事会的独立性和有效性》中指出, 我国目前上市公司董事会运作仍然存在许多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

1. 董事会制度形式化与内部人控制问题十分突出。

2. 董事会决策议事机制的独立性有待提高。

3. 独立董事缺乏独立性, 制度建设还存在很多问题和障碍。

4.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基本上未能发挥作用。

5. 董事会考核与薪酬体系很不合理, 缺乏有效的董事考核机制和长期激励机制。

6. 法律体系不完善, 董事的民事权利与民事责任欠明确且不对等。

7. 监事会的作用没有得到发挥。在实践上, 监事会往往成为内部人控制的工具而加剧了内部人控制的严重性和形式上的“合规性”。

8. 利益相关者尚未对董事会形成必要的监督, 包括银行、控制权市场和经理市场、机构投资者、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 (如职工) 对董事会的监督作用很有限。

当然, 我们应当看到, 此报告的做出时间为2004年, 在这之后, 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例如随着股改的顺利完成, 一股独大的问题和内部人控制的问题将得到缓解。随着修改后的《公司法》的生效, 董事的民事责任已经得到了明确的规定, 股东代表诉讼机制的引入也为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

三、公司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公司治理机制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问题。从这一角度来看, 公司治理机制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即聘选、激励和监督。聘选要解决的问题是委托人如何选择代理人;激励要解决的问题是代理人是否努力工作, 涉及委托人需要采取哪些收益分配激励手段, 以使代理人最大限度地努力实现委托人的目标;监督要解决的问题是代理人为谁工作 (也包括是否努力工作) , 强调委托人对代理人行为进行考核和制约, 以防止代理人不努力或其行为偏离委托人的利益。

1. 董事提名与选聘。

选聘制度通常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一是选民问题, 即谁在理论上或实际上有权提名候选人和对候选人进行投票表决;二是选票计算规则, 即在按照既定的投票规则所产生的选票分布情况下, 究竟谁能当选;三是投票方式问题, 即股东可采取何种方式 (如亲自投票、委托代理人投票等) , 通过何种媒介 (如邮寄投票、网上投票等) 进行表决。

我国新《公司法》的亮点之一在于累积投票制的引入。所谓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 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 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累积投票制的作用在于:其一, 保护少数股权者的利益, 防止控制股东完全操纵选举, 避免控制股东垄断全部董事的选任, 从而矫正赢家通吃型表决制度存在的弊端。其二, 由于小股东有机会将其代言人选入董事会和监事会, 可对经营者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 也使得董事会来自大股东的董事和公司管理人员在进行决策时更加谨慎。其三, 引导、促进独立董事真正发挥独立作用, 避免独立董事为大股东所控制。

我国新《公司法》在第106条对累积投票制进行了规定, 即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 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

由此可见, 我国新《公司法》为公司章程引入累积投票制留下了很大的空间, 股东大会可以通过将累积投票制引入公司章程来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形成对控股股东和董事会的有效监督和制约。需要注意的是, 这条规定仅针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 这无非表明我国立法者更加重视股份有限公司, 尤其是上市公司中的少数股东的保护。问题在于, 对于控股股东而言, 在其缺乏将累积投票制订入公司章程的激励时, 能否保证累积投票制顺利订入公司章程呢。

2. 董事会议事机制。

良好的议事机制是董事会充分发挥自身作用的关键因素, 也是董事会独立性和有效性的重要保证。议事规则本身有许多“软”的内容, 公司董事会在具体运作时有较大的灵活空间。这有两个结果:一方面, 单纯的法律制度不能保证良好的董事会议事制度;另一方面, 公司本身的特性使得董事会议事机制必然具有鲜明的自身特色, 表面上和法律法规的一致并不一定意味着议事机制同样有效和独立。

公司的决策和投票制度通常包含两个部分:股东大会的决策制度 (即公司股东与董事会的决策权力划分) , 董事会的决策制度 (即董事会与经理层的决策权力划分) 。对于董事会的决策制度, 我国新《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和经理的职责作了明确的规定, 但是新《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决策制度规定较少, 赋予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更大的自治空间。我国新《公司法》第49条规定,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除本法有规定的外, 由公司章程规定。第45条规定,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 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第51条规定,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 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 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就第46条而言, 其规定,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 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也就是说, 董事任期可以采用所谓的交叉制。如果公司采用交叉任期制, 董事的改选可以交叉进行。

3. 独立董事。

在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的条件下, 现代公司治理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 是由这一分离所产生的“内部人”控制和道德风险问题。在这一方面, 保持董事会的独立性至关重要。独立董事制度正是为适应增强董事会独立性这一要求而产生的:它通过外部独立董事对内部人形成一种制约, 一方面可以约束控股股东利用其控制地位做出不利于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的行为, 另一方面可以强化董事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 减弱内部人控制所带来的负面作用。

新《公司法》第123条首次对独立董事做出规定, 即上市公司设独立董事,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但至于独立董事如何运作, 其在整个公司法中的作用并未作任何规定, 因此, 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独特作用包括其资格, 与其他内部董事以及监事会的关系分工等问题, 都应有公司章程进行规制。公司的治理结构将从过去的一元制——监事会制度, 变成两元制———监事会与独立董事并行。两元的治理制度在我国还很新颖, 一般监事会主要监督公司内部的运作, 而独立董事则对公司的外部运营进行监督, 但是仍有必要十分谨慎合理地分配监事会与独立董事的权力, 这就要求公司章程制定符合公司需要的监督体系, 最大限度地发挥公司治理的优势。

4. 股东与董事会。

在现代股份公司运作中, 股东因供给资本而拥有公司的声誉控制权, 他们的基本权利是选举公司董事会作为他们在公司决策中的代理人。董事会代表股东负责审批公司长期经营战略、负责聘任首席执行官和监督经理层。上市公司能否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 取决于董事会这个委托代理机制中的核心环节。

对此, 应当在公司章程中强化单个董事及整个董事会的责任, 包括完善董事会的结构与决策程序, 确保董事会对公司的战略性指导和对管理人员的有效监督, 并确保董事会对公司和股东负责, 使董事会的决策和运作真正符合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 而不是取决于大股东或者个别关键人的特定偏好和利益。同时, 在公司章程中对股东大会的投票制度进行改造, 例如, 完善累积投票制、推进委托投票制度、试行并逐步推广网络投票形式。通过这些制度的实施促进股东大会的有效运作, 确实让广大中小股东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公司治理和股东大会决策中来, 增强对董事会的监督和约束。不仅如此, 推进委托投票制度还可以促进表决权代理争夺的产生, 而对于控制权的争夺, 如敌意收购等, 能够有效地为董事会和管理层施加压力, 从而促进董事会和管理层高效率地运作。

5. 董事会与高层管理人员的关系。

如何处理好董事会与高层管理人员之间的关系一直是完善公司治理的重要课题, 国内外的学术界和实务界都对此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在一般的公司治理结构中, 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 代表股东负责审批公司长期经营战略, 董事会对股东承担受托责任, 通过任命高级经理人员、制定其报酬和设定审计委员会等对经理人员进行监督和激励。董事会对高管的监督和激励职能的实现将直接影响到公司的经营业绩, 是建立良好公司治理机制的重要环节。

6. 董事薪酬与激励。

董事薪酬, 使公司为董事在董事会及其下属委员会所提供的服务而支付的报酬。董事薪酬是公司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董事薪酬的主要目标是激励董事努力履行自己的职责。

7. 董事的义务与责任。

现代公司的权力分配正由早期的股东大会中心主义向董事会中心主义转变, 董事会实际上已经成为公司治理的中枢机构。作为对内决定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董事, 其权力也日趋扩张。基于权利与责任相对称的原则, 在董事权利扩张的同时, 有必要强化董事的义务, 并建立行之有效的责任追究制度。

我国新《公司法》第150条, 第113条, 第20条, 第21条规定了董事违反勤勉义务和忠实义务时, 由股东代表公司提起诉讼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第153条, 第20条规定了董事违反勤勉义务和忠实义务侵害股东权益的股东直接诉讼制度。这些制度为董事审慎的履行其受信义务提供了极好的法律支持。仔细阅读这些条款不难发现, 在第150条、第113条、第20条、第153条和第20条中, 均提到了公司章程的违反, 足以见得公司章程对于董事的拘束力。因此, 在公司章程中强化和细化董事的受信义务, 无疑将极大地促进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勤勉忠实地履行其职责, 从而提高整个公司治理的水平。

参考文献

[1].董慧凝著.公司章程自由及其法律限制.法律出版社, 2007 (12)

[2].施天涛著.公司法论.法律出版社, 2006

[3].李维安.公司治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5

[4].上海证券交易所研究中心.中国公司治理报告 (2003) ——董事会的独立性和有效性.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4

[5].温世杨, 廖焕国著.公司章程与意思自治.商事法论集.法律出版社, 2002

[6].南开大学公司治理研究中心.中国上市公司总体治理状况评价.2007

[7].朱慈蕴.公司章程两分法论-公司章程自治与他治理念的融合.当代法学, 2006 (9)

[8].沈四宝, 沈健.公司章程在新《公司法》中的重要地位与作用.法律适用, 2006 (3)

[9].时建中.公司法与公司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协调.中国发展观察, 2006 (2)

3.理事会章程范本 篇三

第一条宗旨

《青春期健康》杂志《人口文化》版理事会依托国家人口计生委人口文化发展中心、《青春期健康》杂志社,并与美国美中文化基金会结成战略联盟,致力于两岸经济文化交流,为会员单位搭建人口文化交流平台。助推理事会成员单位提升整体文化管理水平,促进理事会成员间的经济文化合作,并为理事会成员提供文化咨询、培训以及媒体关系建立和内刊办刊设计、单位形象塑造、品牌建立推广、宣传方案制定、新闻发布会的组织、危机公关等系列服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组织原则

第二条理事会组成

1、理事会由顾问团、名誉会长、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理事、会员、秘书处构成。

2、其中会长1名,由国家人口计生委人口文化发展中心主任王利民担任;秘书长1名,由国家人口计生委人口文化发展中心《青春期健康》杂志社执行社长曹献民担任;常务副会长20名,副会长40名、会员300名。

3、《青春期健康》杂志《人口文化》版理事会每届任期两年,顾问由国家人口计生委人口文化发展中心、《青春期健康》杂志社邀请,主要包括政府官员、专家、文化艺术界、企业界、金融界、新闻媒体界知名人士。

4、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总结研究理事会工作,听取会长的工作报告及秘书处的汇报,对理事会各项工作及发展战略提出指导性意见。

第三条理事会成员产生范围

1、各行业为国家经济、文化发展及人类健康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单位。

2、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3、所在单位在本地区或本行业知名度高并有良好业绩与发展前景。

第四条理事会秘书处

理事会秘书处设在国家人口计生委人口文化发展中心、《青春期健康》杂志社,副秘书长由国家人口计生委人口文化发展中心、《青春期健康》杂志社负责委派。

第五条理事会成员申请程序

1、填写《青春期健康》杂志《人口文化》版理事会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邮寄或传真至国家人口计生委人口文化发展中心《青春期健康》杂志社理事会秘书处。

2、所有理事单位及理事资质需由国家人口计生委人口文化发展中心,《青春期健康》杂志社审核决定。

3、经审核通过,按规定订阅《青春期健康》及《人口文化》版杂志,享受成员权益,履行成员义务。

4、理事任期从缴费的次月1日算起,任期为2年。

第六条理事会成员变更

4.理事会章程范本 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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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2017最新)修整后不设董事会的新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 

XXX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公司宗旨:通过设立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共同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振兴经济做贡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 公司住所:

第四条 公司由2个股东出资设立,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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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有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股东名称(姓名)证件号(身份证号)

甲 *** *********************

乙 *** *********************

第五条 经营范围:*********************************

第六条 经营期限:长期。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公司成立日期。

第二章 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实缴资本额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为**万元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的实收资本为全体股东实际交付并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出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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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一览表。

股东名称(姓名)认缴情况 实缴情况

认缴出资额 出资方式 认缴期限 实缴出资额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货币 实物 货币 实物

第九条 各股东认缴、实缴的个公司注册资本应在申请公司登记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证。

第十条 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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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个执一份。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想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

第十一条 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第三章 股东的权利、义务和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二条 股东作为出资者按出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三条 股东的权利:

一、出席股东会,并根据出资比例享有表决权;

二、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或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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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股东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按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

五、公司新增资本金或其他股东转让时有优先认购权;

六、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取公司剩余财产。

第十四条 股东的义务:

一、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二、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债务;

三、公司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

四、遵守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条款;

第十五条 出资的转让:

一、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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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的,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转让的出资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出资比例形式优先购买权。

三、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公司应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四章 公司的机构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第十六条 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正常开展,公司设立股东会、执行董事和监事,负责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策划和组织领导、协调、监督等工作。

第十七条 本公司设经理、业务部、财务部等具体办理机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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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负责处理公司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各项日常具体事务。

第十八条 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应遵守公司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

第十九条 公司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并邀请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列席有关会议。

第二十条 公司研究决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执行董事、监事、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未满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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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湘西自治州村道 http://s.yingle.com/y/jt/1068335.html

 共同认可事故发生的事实

http://s.yingle.com/y/jt/1068334.html

 2018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计算

http://s.yingle.com/y/jt/1068333.html

 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请批准小店区小 http://s.yingle.com/y/jt/1068332.html

 昆明市公路路政管理办法

http://s.yingle.com/y/jt/1068331.html

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记分标准 http://s.yingle.com/y/jt/1068330.html

 关于请复核和补充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和人员行为 http://s.yingle.com/y/jt/1068329.html

 转发省交通厅等部门关于清理整顿道路客货运输 http://s.yingle.com/y/jt/1068328.html

 自驾游交通事故后的处理流程

http://s.yingle.com/y/jt/1068327.html

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县(http://s.yingle.com/y/jt/1068326.html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期限的知识

http://s.yingle.com/y/jt/10683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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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部关于转发《关于发布<工程建设标准强制 http://s.yingle.com/y/jt/1068324.html

 批转市交委拟订的《天津市公路货物运输管理办 http://s.yingle.com/y/jt/1068323.html

 事故当事人撤除现场后,一方反悔怎么办 http://s.yingle.com/y/jt/1068322.html

 交通事故责任六大划分原则

http://s.yingle.com/y/jt/1068321.html

 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办法 http://s.yingle.com/y/jt/1068320.html

 交通部公路司关于公布《公路工程抗冻设计与施 http://s.yingle.com/y/jt/1068319.html

 咨询律师告诉您出了交通事故应该怎么办 http://s.yingle.com/y/jt/1068318.html

 南昌市城市公共汽车电车客运管理条例[已被修 http://s.yingle.com/y/jt/1068317.html

 支线飞机机场管理建设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http://s.yingle.com/y/jt/1068316.html

 逮捕交通肇事者需要哪些证据

http://s.yingle.com/y/jt/1068315.html

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省计委甘肃省实 http://s.yingle.com/y/jt/10683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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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交委市公安局市纠 http://s.yingle.com/y/jt/1068313.html

 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标准

http://s.yingle.com/y/jt/1068312.html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置高枧等公路收费站 http://s.yingle.com/y/jt/1068311.html

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西部大通道阿北线陕西境黄 http://s.yingle.com/y/jt/1068310.html

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系统公路基础 http://s.yingle.com/y/jt/1068309.html

 发生交通事故司机怎么办

http://s.yingle.com/y/jt/1068308.html

 交通部关于修订《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l- http://s.yingle.com/y/jt/1068307.html

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有哪些

http://s.yingle.com/y/jt/1068306.html

 关于2018年交通基本建设质量监督工作的意见 http://s.yingle.com/y/jt/1068305.html

 云南省景东彝族自治县县乡公路管理条例 http://s.yingle.com/y/jt/1068304.html

 济南女大学生撞童弃童,同行帮助逃离是否构成犯罪 http://s.yingle.com/y/jt/10683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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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若干经济政策的意见 http://s.yingle.com/y/jt/1068302.html

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人民路大南路南 http://s.yingle.com/y/jt/1068301.html

 深圳规定轻微交通事故不快速撤离将被罚款 http://s.yingle.com/y/jt/1068300.html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县郭天公路郭家至正坝段 http://s.yingle.com/y/jt/1068299.html

 从沪交通事故案件谈肇事逃逸处罚 http://s.yingle.com/y/jt/1068298.html

 交通部关于对《汽车旅客运输规则》有关条款解 http://s.yingle.com/y/jt/1068297.html

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步伐的实 http://s.yingle.com/y/jt/1068296.html

 小学生交通事故案例解析

http://s.yingle.com/y/jt/1068295.html

 怎样给外国人送达交通认定书

http://s.yingle.com/y/jt/1068294.html

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高速公路 http://s.yingle.com/y/jt/1068293.html

 宁波市公路养护管理条例

http://s.yingle.com/y/jt/10682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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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肇事致人重伤逃逸

http://s.yingle.com/y/jt/1068291.html

 当事人未在交通事故现场报警的该怎么处理 http://s.yingle.com/y/jt/1068290.html

 交通部关于提高工作效率规范超限运输审批许可 http://s.yingle.com/y/jt/1068289.html

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中的免责条款有哪些 http://s.yingle.com/y/jt/1068288.html

 江西省公路规费征收管理条例

http://s.yingle.com/y/jt/1068287.html

 关于发布《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技术规范》(http://s.yingle.com/y/jt/1068286.html

 怎样保护交通事故的现场

http://s.yingle.com/y/jt/1068285.html

 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区内 http://s.yingle.com/y/jt/1068284.html

 驾驶员在交通事故现场的处理方法 http://s.yingle.com/y/jt/1068283.html

 交通肇事责任认定时间

http://s.yingle.com/y/jt/1068282.html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四川 http://s.yingle.com/y/jt/10682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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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交通厅转发交通部关于开展收费公路资产 http://s.yingle.com/y/jt/1068280.html

  交通事故赔偿范围 http://s.yingle.com/y/jt/1068279.html 对违法行为人当场处以罚款处罚的,应当按照什么程序实施 http://s.yingle.com/y/jt/1068278.html

 关于印发《江苏省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 http://s.yingle.com/y/jt/1068277.html

 交通部关于公布公路工程施工企业资信登记复审 http://s.yingle.com/y/jt/1068276.html

 电动车撞人全责怎么赔

http://s.yingle.com/y/jt/1068275.html

 交通部关于印发《关于整顿和规范公路建设市场 http://s.yingle.com/y/jt/1068274.html

 租用铲车出事故,出租人亦承担责任 http://s.yingle.com/y/jt/1068273.html

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农村公 http://s.yingle.com/y/jt/1068272.html

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管理办法 http://s.yingle.com/y/jt/1068271.html

 小碰小擦车主可讲数处理

http://s.yingle.com/y/jt/10682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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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公路交通出行信息服务工作规定》(http://s.yingle.com/y/jt/1068269.html

 交通事故协议书范文

http://s.yingle.com/y/jt/1068268.html

 发生交通事故后,在现场应当采取什么措施保护自身安全 http://s.yingle.com/y/jt/1068267.html

 重庆江北国际机场及其航空安全管理规定 http://s.yingle.com/y/jt/1068266.html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部门是法院推荐的吗 http://s.yingle.com/y/jt/1068265.html

  交通部 http://s.yingle.com/y/jt/1068264.html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全省农村公路建 http://s.yingle.com/y/jt/1068263.html

 处理交通事故适用法律

http://s.yingle.com/y/jt/1068262.html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东山县西埔经亲营 http://s.yingle.com/y/jt/1068261.html

 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http://s.yingle.com/y/jt/1068260.html

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http://s.yingle.com/y/jt/1068259.html

 辽宁省公路条例 http://s.yingle.com/y/jt/10682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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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告第7号-关于发布公路隧 http://s.yingle.com/y/jt/1068257.html

 交通事故的处理期限

http://s.yingle.com/y/jt/1068256.html

 轻微交通肇事逃逸的处罚

http://s.yingle.com/y/jt/1068255.html

 云南省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http://s.yingle.com/y/jt/1068254.html

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瑞康路工程建设的通告 http://s.yingle.com/y/jt/1068253.html

 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规 http://s.yingle.com/y/jt/1068252.html

 浙江省交通厅办公室转发国家发改委办公厅 http://s.yingle.com/y/jt/1068251.html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流程

http://s.yingle.com/y/jt/1068250.html

 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

http://s.yingle.com/y/jt/1068249.html

 关于进一步完善“五纵二横”鲜活农产品流通绿 http://s.yingle.com/y/jt/1068248.html

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公路改造的意见 http://s.yingle.com/y/jt/10682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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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国人在我国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 http://s.yingle.com/y/jt/1068246.html

 交通部关于印发全国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通行 http://s.yingle.com/y/jt/1068245.html

 法律关于交通事故处理的期限

http://s.yingle.com/y/jt/1068244.html

 关于同意将汽车客运服务员等21个职业(工种)列 http://s.yingle.com/y/jt/1068243.html

 全责的交通事故类型有哪些

http://s.yingle.com/y/jt/1068242.html

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建委等部门关于市 http://s.yingle.com/y/jt/1068241.html

 上海海关关于对跨关区公路转关集装箱货物施加 http://s.yingle.com/y/jt/1068240.html

  怎样进行现场勘察 http://s.yingle.com/y/jt/1068239.html 危险驾驶罪和

交通肇事

罪一样吗

http://s.yingle.com/y/jt/1068238.html

 交通部关于请搜集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和人员行为 http://s.yingle.com/y/jt/1068237.html

 公共航空旅客运输飞行中安全保卫工作规则 http://s.yingle.com/y/jt/10682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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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学校理事会章程 篇五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依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了适应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实行开放办学的需要,强化民主决策和社会监督,实现依法自主办学、科学管理,努力把学校办成“学生喜爱,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学校,成立大口屯一小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

第二条、理事会是由学校、政府有关部门、社区、家长、社会各界等多方协作,共同参与学校发展和管理的参谋、咨询、协调、监督机构。校长受理事会监督、指导。

第三条、学校理事会对学校发展规划、工作计划、重大发展项目、重大改革项目、基本建设等重大事项有参议权。理事会对学校办学行为和学校管理团队执行能力有监督权。

第四条、理事会的宗旨是加强学校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和合作,动员社会各界共同关心与支持教育,增强学校办学活力,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努力打造学校品牌。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理事会的组成。理事分布要有广泛性,理事与学校发展要有利益相关性,对参与学校管理要有积极性。理事由学校代表、家长代表、社会知名人士、社区代表等多方人员组成。理事人数七人左右。设理事长1人,理事6人。理事长由理事选举产生。理事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七条、理事会人员基本任职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政治素质好;热心教育事业,了解社情民意,对学校的发展有较强的责任感;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按要求履行理事的权利和义务;能够对学校发展规划、计划、重大发展目标、重大改革项目、基本建设等重大事项出谋划策,依法监督。

第八条、理事会人员的产生。家长代表由家长委员会推荐,其余人员由学校校务委员会推荐。理事因故缺位,由原推荐组织推荐增补。

第三章 理事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理事的权利 1.有权参加学校的重大活动。

2.有权听取学校工作报告,有权了解与学校生存、发展相关的一切问题,对学校工作进行评议,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3.有权对有关学校办学方向、发展规划、教育改革等重大事项的决策,进行指导、监督、咨询和审议。

4.有权对校长的任免向上级领导部门提出建议。第十条、理事的义务

1.自觉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学习教育理论,关心学生,关心教师,关心学校工作。

2.积极参加理事会活动,关心学校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的实施,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咨询。

3.广泛收集社区群众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并如实向理事会反映。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宣传学校,扩大学校的影响。帮助协调学校与社会各方面的关系,为学校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第四章 理事会的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理事会议安排:定期召开理事会议,一年两次。召开的时间一般在学期初或学期末。在有必要的情况下,经理事长同意或三分之一以上理事提议,可以临时召开理事会议。

第十二条、理事会必须审议事项:1.校长工作报告;2.学校长远发展规划;3.教代会讨论的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理事会议事规则:理事会由理事长主持。为确保对学校重大问题的正确判断,必要时理事会可采取表决的形式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集体决定。

6.大学理事会章程参考 篇六

第一条 为构建完善的毕业生人才市场,在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之间搭建起顺利实现双向选择的桥梁,以帮助用人单位方便地选择到所需人才,帮助毕业生准确地选择到有发展前途的单位,特决定成立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毕业生就业工作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

第二条 理事会接受教育部学生司就业处、市教委学生处和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导中心的业务指导。

第二章 性质和宗旨

第三条 理事会的性质:依据国家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各项政策、法律和法规,在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由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和各有关用人单位自愿组成。

第四条 理事会的宗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互利互惠的原则,在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之间及时沟通信息,帮助用人单位和毕业生更好地实现双向选择。

第三章 工作内容

第五条 理事会的`主要工作是:

(一)针对本校毕业生工作情况开展跟踪调查;

(二)总结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素质要求,向学校有关领导反馈信息,为学校办学改革决策提供依据。

(三)及时汇总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做好用人单位与毕业生之间的信息沟通工作。

(四)开展毕业生就业方面的工作研讨,为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提供理论支持。

(五)开展各种工作联谊活动。

第四章 理事单位

第六条 本理事会由理事单位组成。

第七条 凡接收本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接受本理事会章程,经协商,即可由我校聘为本理事会理事单位。

第八条 理事单位享有下列权利:

1.可随时向我校了解毕业生的有关情况;

2.可优先选用我校优秀毕业生;

3.可在我校“地大就业信息网”上宣传本单位情况及用人需求;

4.入会退会自愿。

第九条 理事单位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本理事会章程;

2.维护本理事会合法权益;

3.积极参加和支持本理事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4.为我校毕业班学生提供实习机会。

第五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本理事会的办事机构设在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其职权是:

1.及时向理事单位通报本校毕业生情况;

2.积极为理事单位推荐优秀毕业生,并为用人单位招聘本校毕业生提供方便,创造条件;

3.面向毕业生全面宣传理事单位的情况;

4.组织召开理事会大会;

5.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6.负责聘定理事单位。

第十一条 理事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在各理事单位共同协商的基础上,不断修改、补充和修订。

第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理事会,并自理事大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大学就业工作理事会

7.图书馆理事会章程 篇七

总则

第一条 本机构的名称:xxx图书馆。

第二条

本机构的性质:民间公益图书馆,在性质上属于汝州志愿者协会组织下的非营利性公益项目。

第三条 本机构的宗旨:

(总)

丰富国民阅读生活,提高国民阅读素质;

(细)

给缺少阅读条件的成人和孩子带去希望和想象;培养并支持一线阅读指导老师的工作;从点滴做起,弘扬传统文化。

第四条

本机构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接受社会各界以及个人的意见和提问。

第五条

本机构的联系地址:河南省汝州市城垣北路120号鹏展红酒庄3F。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机构的业务范围:

1、在城市社区和农村建立小型图书馆;

2、为有需要的学校和幼儿园建图书角或流动图书馆;

3、开展阅读指导老师和志愿者的培训;

4、组织基于阅读和图书馆基础之上的相关活动;

5、和政府以及其他社会团体、NGO组织开展合作;

6、其他业务。

第三章

理事会成员

第七条

本机构的会员种类:个人成员和单位(团体)成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机构的成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本机构的章程;

2、有加入本机构的意愿;

3、有意在本机构的业务领域内有所作为的团体和个人。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1、理事会邀请或其提交入会申请书;

2、经理事会讨论考核通过。

第十条 理事会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1、本机构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机构的活动;

3、获得本机构服务的优先权;

4、对本机构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第十一条 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1、执行本机构的决议;

2、维护本机构的合法权益;

3、完成本机构交办的工作;

4、如实向本机构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入会自愿,退会自由,退会时应书面通知本机构。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机构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理事成员大会,理事大会的职权是:

1、制定和修改章程;

2、选举和罢免理事;

3、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4、审议预算和支出;

5、决定工作人员的聘任;

6、决定终止事宜;

7、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理事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含)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理事大会每年召开两次,常务理事会至少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召开的,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含)提议并通过才可召开,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十七条 在闭会期间由本图书馆核心和常务成员开展日常工作,对机构发展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大会的职权是:

1、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2、筹备召开组织会议和协调机构工作;

3、向社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4、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5、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6、决定机构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7、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8、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会;

9、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本机构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并熟悉本机构的工作,工作经验丰富;

2、在本机构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或贡献者;

3、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条

本机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每届任期1年,年满后由理事大会经过综合评审决定是否留任或改选。

第二十一条

本机构理事长为本机构法定代表人,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副理事长或秘书长任法定代表人,应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理事大会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并在章程中写明。

第二十二条 本机构理事长行驶下列职权:

1、召集和支持理事会;

2、检查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3、经理事会同意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4、其他理事会所赋予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本机构副理事长行驶下列职权:(目前暂不设,由秘书长兼任)。

1、协助理事长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2、执行检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3、检查和考核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4、其他理事会所赋予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本机构秘书长行驶下列职权:

1、主持各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起草有关文件,负责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2、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3、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决定;

4、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五条本机构经费来源:

1、项目款;

2、捐赠;

3、政府资助;

4、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5、利息;

6、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六条本机构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中,不得私自分配和支出。

第二十七条本机构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八条本机构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九条本机构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理事会员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条

本机构换届或更换法人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一条本机构的资产应该建立资产明细档案,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二条对本机构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大会表决通过,审议后方可执行。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三条本机构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终止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经理事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十四条本机构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五条本机构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构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和本机构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自xxxx年9月19日经全体理事表决通过。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机构的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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