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报告

2024-08-25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报告(精选11篇)

1.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报告 篇一

【发布单位】山西省

【发布文号】晋政办发〔2007〕114号 【发布日期】2007-09-13 【生效日期】2007-09-13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山西省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的意见

(晋政办发〔2007〕114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我省民办高等教育稳步发展,民办高等教育已经成为高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发展过程中,也不同程度地存在内部管理体制不健全、法人财产不落实、办学行为不规范、办学条件薄弱、保障措施落实不够等问题。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省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以下简称民办高校)的规范管理,引导民办高等教育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民办高校规范管理,引导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06〕101号)和《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教育部第25号令,以下简称《规定》)精神,结合我省民办高校实际,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规范民办高校办学行为

(一)民办高校要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教育公益性原则,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依法制定学校章程,明确学校的办学宗旨、办学定位和培养目标,制订符合实际的发展规划,并认真落实。

(二)举办民办高校,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设置标准和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的要求。民办高校设置本、专科专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民办高校符合举办者、学校名称、办学地址和办学层次变更条件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的程序,报审批机关批准。

民办高校应当按照办学许可证核定的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类型、办学层次组织招生工作,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民办高校不得在办学许可证核定的办学地点之外办学。不得设立分支机构。不得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

(四)依法落实民办高校法人财产权,出资人要按时、足额履行出资义务,投入学校的资产要经注册会计师验资并过户到学校名下,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或侵占。

新成立民办高校的资产必须于批准设立之日起1年内过户到学校名下。目前尚未过户的学校,依照《规定》第七条要求,必须于2008年2月3日前完成过户工作。过户前,举办者对学校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民办高校的借款、向学生收取的学费、接受的捐赠财产和国家的资助,不属于举办者的出资。民办高校对举办者投入学校的资产、国有资产、受赠的财产、办学积累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并分别登记建账。

(五)学校理事会(董事会)为学校决策机构,依法行使决策权。理事会(董事会)人员构成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理事长、理事(董事长、董事)名单必须报审批机关备案。

校长依法行使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权。校长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具有10年以上从事高等教育管理经历,年龄不超过70岁,并报审批机关核准。校长任期原则上为4年。报经审批机关同意后可以连任。

民办高校必须根据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党团组织。民办高校党组织应当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民办高校团组织应当发挥团结教育学生的重要作用。

(六)民办高校必须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程序招收学生。对纳入国家计划、经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统一录取的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民办高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必须客观、真实、准确,载明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招生类型、学历层次、学习年限、收费项目和标准、退费办法、招生人数、证书类别和颁发办法等,并经由省教育厅和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联合会审备案,才能公开发布。民办高校对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的真实性负责。

(七)民办高校要不断完善学生的学籍管理制度。纳入国家计划、经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统一录取的学生入学后,学校招生部门按照国家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后予以电子注册并取得相应的学籍。

(八)具有招收非学历教育资格的民办高校招收的非学历教育学生,学校对其发放学习通知书。学习通知书必须明确学习形式、学习年限、取得学习证书办法等。

民办高校对学习时间1年以上的非学历教育学生实行登记制度。已登记的学生名单及有关情况,必须于登记后7日内报省教育厅备案。备案后的学生名单在校内予以公布。

(九)民办高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要求,配备教师,不断提高专职教师数量和比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学生管理队伍。按不低于1:200的师生比配备辅导员,每个班级配备1名班主任。加强教师和辅导员培养和培训,提高教师整体队伍素质。

民办高校应当依法聘任具有国家规定任教资格的教师,与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保障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教师办理社会保险。

(十)民办高校必须严格执行政府价格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退费办法,并按规定予以公示。收取的各项费用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

(十一)民办高校的法定代表人为学校安全和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民办高校应当加强对学生的服务、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依法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建立教师、学生校内申诉渠道,依法妥善处理教师、学生提出的申诉。加强应急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稳定工作机制。推进学校安全保卫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对学校教学、生活、活动设施的安全检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维护校园安全和教学秩序。

二、加强民办高校管理

(十二)省教育厅主管全省民办高等教育工作。对民办高校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办学许可证管理;

2.民办高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的审查;3.民办高校相关信息的发布;4.民办高校的年度检查;5.民办高校的表彰奖励;6.民办高校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三)建立政府对民办高校督导制度。省教育厅负责向民办高校委派督导专员。督导专员应当拥护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具有从事高等教育管理工作经历,熟悉高等学校情况,具有较强的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能力,年龄不超过70岁。具体委派办法由省教育厅制定。

督导专员行使下列职权:

1.监督学校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2.监督、引导学校的办学方向、办学行为和办学质量;

3.参加学校发展规划、人事安排、财产财务管理、基本建设、招生、收退费等重大事项的研究讨论;

4.向委派机构报告学校办学情况,提出意见建议;5.党政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四)省教育厅按照国家规定对民办高校实行年度检查制度。年度检查工作于每年12月31日前完成。省教育厅根据年度检查情况和教育部基本办学条件核查的结果,在办学许可证副本上加盖年度检查结论戳记。

年度检查的主要内容:

1.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

2.党团组织建设、和谐校园建设、安全稳定工作的情况;3.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情况;

4.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5.办学许可证核定项目的变动情况;

6.财务状况,收入支出情况或现金流动情况;7.法人财产权的落实情况;8.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年度检查时,民办高校应当向省教育厅提交年度学校自查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十五)对出现违规招生行为的学校,由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会同省教育厅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六)民办高校出现以下行为的,由省教育厅责令改正;并可给予1至3万元的罚款、减少招生计划或者暂停招生的处罚: 1.学校资产不按期过户的;2.办学条件不达标的;

3.发布未经备案的招生简章和广告的;4.年度检查不合格的。

(十七)加强民办高校教学质量监控。民办高校纳入全省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范围,统筹安排。建立民办高校办学基本信息定期发布制度,接受社会监督,方便群众了解学校实际办学情况。

(十八)加强对民办高校财务状况的管理。指导民办高校依法设置会计机构,配备具有会计业务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建立健全学校内部约束制度。省教育厅可适时会同有关部门对民办高校进行财务审计。

三、落实民办高校扶持政策

(十九)将民办高等教育纳入全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引导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

(二十)依法落实民办高校税收优惠政策。出资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高校,依法享受与公办高校同等的税收优惠政策。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高校,按照国家财政、税务部门相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二十一)民办高校教师人事档案由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负责管理。民办高校教师职务评聘纳入省级高校教师职务评聘工作范围,参照同级同类公办高校教师评聘办法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十二)民办高校学生在升学、就业、档案管理、评奖评优等方面与同级同类公办高校学生享受同等权利。

(二十三)省人民政府对为民办高等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四、建立促进民办高校健康发展的工作协调机制

(二十四)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对民办高校的监督和管理职责,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积极构建政府依法管理、民办高校依法办学、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民办高校管理工作格局。

(二十五)教育部门要配备专职人员做好民办高校管理工作。要定期对民办高校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和工作薄弱环节进行排查,及时排除不稳定因素。要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民办高校安全稳定工作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对可能发生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高校和社会稳定。教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理。

(二十六)公安等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要认真履行高校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职责任务,持续开展民办高校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公安部门要配合教育、民政等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办学机构和非法中介,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工商部门要对发布违法招生广告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法查处。

(二十七)省财政要会同教育、审计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民办高校财务状况的监管,确保财务管理规范,防范财务风险。有关部门对不按照国家规定收费、退费的民办高校,进行查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十八)省教育厅会同省民政厅加强对民办高等教育领域行业协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教育领域行业协会在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中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

(二十九)新闻单位要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促进、引导和规范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方针政策,积极宣传有关部门和各地加强民办高校规范管理的措施办法,宣传民办高等教育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积极贡献,营造有利于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舆论环境。各类媒体不得刊发未经教育部门备案的民办高校招生简章和广告。

二○○七年九月十三日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2.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报告 篇二

一要进一步明确办学标准。要结合本地实际, 在前期工作基础上, 整理汇总、补充完善出一套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标准, 作为实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的基础。标准从类别上要涵盖小学、初中、寄宿制学校和教学点, 从内容上要包括校舍、体育场地建设标准和教育技术装备 (含图书、仪器) 标准, 做到条目清晰、简单明了、可操作性强。标准要充分考虑当地基本办学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城镇化进程对义务教育布局的影响。对目前内容不全、不清晰或制定年份过久、不适应当前形势发展需要的, 要尽快补充、完善。

二要进一步完善项目规划。要根据三部委要求积极组织规划编制“回头看”, 凡纳入规划的项目, 要从困难地方做起, 从学校薄弱环节入手, 优先解决最贫困地区、最薄弱学校存在的突出问题, 优先建设、购置教学和学生生活最需要的基本设施和设备, 确保底线目标都能实现。要进一步完善项目规划, 合理确定工作重点。要进一步明确项目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实事求是地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确保每年都有清晰的阶段性成果, 使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要积极统筹中央已经安排的义务教育校舍建设、设备购置相关项目和资金, 避免重复交叉或支持缺位。不得将资金、资源向少数优质学校集中, 打造“豪华校”“重点校”。各地项目规划应经当地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报教育部备案。

三要进一步落实优惠政策。教育行政部门要经常、主动地向当地政府汇报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要把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促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列入政府民生工程推进实施。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 建立学校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有条件的地区要加大“一站式”便民服务力度, 实行“打包”审批, 缩短审批时间, 保证项目及早进入实施阶段。积极争取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的支持, 借鉴以往寄宿制工程、校安工程等校舍建设类项目的做法, 对项目建设涉及的政府性基金和经营服务性收费, 本着“能免则免, 能减则减”的原则给予减免优惠。

四要进一步落实公开公示。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要逐县、逐校、逐项目予以公开,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各地要通过公报、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信息公告栏、短信、微信、公开信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 向社会公开当地义务教育办学标准、规划建设任务、责任主体、预算安排、校舍建设和设备采购进度、项目管理办法、实施成效等信息。要认真做好新闻宣传工作,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 宣传推广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 要把条件的改善和取得的效果告知学生和家长, 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

五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各地要认真汲取近年来发生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教训, 督促施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加强定期检查, 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施工现场要将教学区和施工区相隔离, 实行全封闭施工。要特别注意施工现场周围的围墙、护坡、挡土墙等附属设施的安全, 拉设隔离警示带, 划出警示线, 危险区要设置醒目标志牌和警示牌。要加强师生安全教育, 提高项目学校教师、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3.加强学校管理 规范办学行为 篇三

—澧县六中2009年“教育行为规范年”主题教育专题总结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市区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文件精神, 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中共澧县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开展“教育行为规范年”主题教育的意见》,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实际,小结如下:

一、端正态度,认清形势

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是当前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任务,也是解决当前基础教育热点问题,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实现教育科学发展的的必然要求。对于市县教育局下发的有关规范办学的文件和要求,我校领导班子抱定“完全拥护,积极响应,坚决执行”的态度,多方采取积极措施,抓好“教育行为规范年”主题教育的落实。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找借口,坚决贯彻到位,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创人民满意学校。

4月6日晚,学校召开行政会,专题研究“教育行为规范年”主题教育事宜。校长留柳谊同志亲自解读了《中共澧县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开展“教育行为规范年”主题教育的意见》的具体内容,随即成立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由柳谊同志任组长,副校长杜建国同志任副组长,具体负责主题教育的实施与落实。4月12日,学校召开周例会,杜校长组织全校教工学习《中共澧县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开展“教育行为规范年”主题教育的意见》,并强调相关问题,并要求全体教工认真对照、自我剖析。并开辟了一期室外的宣传专栏,在全体教师中营造一种浓厚的学习和宣传氛围。7月3日,我校放假前召开全体教工会,除了常规工作的安排,柳校长又一次宣读了澧教党字【2009】3号文件《中共澧县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开展“教育行为规范年”主题教育的意见》,要求全体教师在暑假期间不能私自办班,不能搞有偿家教,也不能在他人组织的预科班、补习班上课。还要求各年级任课教师布置好学生假期期间的书面作业、预习作业和实践作业,全校按照教育局的文件通知度过一个轻松愉快的假期,三个年级都不允许组织集体补课。

二、制定有效措施,规范教育行为

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规范教育管理行为

贯彻落实素质教育,必须彻底改变过去停留在以考试管理为主,按升学率和分数对学校、教师排队,并以此作为奖惩依据等层面上的教育管理行为。傅家镇中心学校不断加强教育教学过程管理,科学调度,注重精细化管理,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引导学校走自主发展、内涵发展的道路。在实践中,我们深切感受到,规范教育管理行为,必须处理好以下三个关系。一是素质教育与智育的关系。要把以前受到过分“偏爱”的智育摆放在正确位置,既不全盘否定,也不放任自流;既要“五育”并举,也不能顾此失彼;既要育“知”,又要育“智”;既要教书,又要育人。二是素质教育与考试的关系。素质教育不是不要考试,而是要改革考试的内容和方法,把被异化了功能、引入了歧途的考试拉回到正确轨道上来,真正发挥好考试的激励、反馈、导向功能,使考试成为服务教学,促进学生发展,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手段。三是学科课程与地方课程的关系。既要防止地方课程学科化倾向,又要防止学科课程与地方课程对立起来,切实发挥地方课程对学生学习和素质提高的促进作用。

(二)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义务教育是为学生终身发展打基础的教育,学校办学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必须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必须遵循中小学生身心成长规律,不可须臾偏离。傅家镇中

心学校在规范办学行为方面严格落实以下几点:

1.严格禁止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明确规定:“坚持均衡编班,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不举办‘校中校’,不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实际上并不存在所谓差生,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无论对学生还是对教师都会带来许多不利影响。多年来,我校各中小学坚持学生平行分班,教师合理搭配,努力创造宽松和谐、公平合理的育人环境,大力进行教法、学法改革,优化教学手段,激发学生学习、探索的积极性,让每一个学生都能享受成功的喜悦,个性得到发展。

2.严格执行课程计划。“落实课程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学活动,不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既有科学依据,在一定程度上也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各校必须严格执行。这既是推进素质教育的前提,也是让每一位学生全面掌握基础知识、提高学习能力、开阔视野、发挥个性特长的重要保证。

3.严格控制学生作息时间和作业量。在这一点上,我校的做法是:严格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规定的学生作息时间和作业量标准,镇中心学校成立督察组,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和抽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违反规定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制,把严控作息时间和作业量执行情况与学校整体工作考核、校干任免、教师考核、聘任、评优等挂钩,确保《规范》落到实处。

(三)规范教师教学行为

素质教育要求教师必须改变驾轻就熟的传统教学方法,代之以重视学生学习、重视学习过程、重视学生参与、合作,重视学生创造才能和个性差异的教学方法。为此,我校加大教学改革力度,彻底改变教师教学中不合理的行为方式和思想观念,坚决纠正不适应素质教育的做法和习惯。

1.实行计划引领。学期初,依据区教育局工作计划要点和教学计划,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学校教学工作计划、教研组计划、备课组计划,各科教学计划、实验教学计划等,加强对计划执行情况的督查,发现偏差,及时纠正。

2.落实教学规范,加强流程管理。对教师的备课、作业、课外辅导、听课、学与思,进行周检查、月汇总和公示制,做到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采取跟踪反馈,期中进行全面检查。力戒形式主义,不仅仅满足于备课节数、作业批改次数,而且在质量上做足文章。把教学过程管理纳入教师的考核,常规管理工作讲究有效,讲究实用。

3.狠抓课堂教学质量。聘请进修学校各科教研员来校听课、指导,派教师参加城乡交流学校的课堂教学学习、交流活动,广泛开展了课堂开放日、课堂展示月、示范课、研讨课、公开课、说课比赛、优质教案、课件评选等,努力打造开放课堂、互动课堂、自主课堂、高效课堂。

4.创新教学评价,探索符合素质教育的评价新机制。改革评价模式,日常检测实行无分数评价,对学生进行课前准备评价,听课情况评价,师生、生生合作评价,作业完成情况评价,学业检测等评价,学生素质综合评价学业成绩采用等级制。充分发挥了评价的激励、导向、诊断、矫正功能。

三、认真排查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我校在深入学习有关文件要求的基础上,通过教师谈话、学生了解、家长走访等多种形式认真排查存在的问题,对违反《要求》的部门和教师将按有关管理要求严肃处理,记入教师考核档案。一经查实,一票否决教师参加竞聘晋职评优评先等活动资格。目前,尚未发现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和寒暑假、节假日自行到校外兼课或对本校本班学生进行有偿辅导的行为;未发现向学生推销课外读物、书籍读物和学习用品的情况;但有个别教师存在变相收受学生家长礼品、谋私利和变相体罚学生、讽刺挖苦学生、歧视学生(如动员学生转学或转班)的情

况;学校教师档案的建立不够健全,教师不良行为登记落不到实处。我校也从未向任何集体和个人出租过教学场地和仪器器材。

以后的工作中,我们拟采取以下八项举措:一是淡化应试教育宣传,加大素质教育的宣传力度。为让素质教育精神深入人心,规范办学行为,学校要设立违规举报电话。学校要进一步完善学生成长档案袋和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防止片面以文化考试成绩量化教师和学生。二是对学校规章制度的修订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各个处、室等职能部门对照阳城教育字【2009】2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和国家、省、市最新出台的推进素质教育的相关规定梳理学校的各项制度,修订完善和建立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的新的管理制度,构建《阳泉六中管理规范》。三是规范课程设置,规范学生书面作业量。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开足开齐课程。规范学生课外作业量,对学生的作业总量实行控制。四是规范学生作息时间,按规定执行寒暑假期和其他法定节假日,不利用假期组织学生到校上课或集体补课。学校积极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每天体育锻炼时间。五是规范招生行为,在区教育局统一领导下,开展招生工作,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不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不作违规招生宣传,不违规提前招生,不到规定区域外招收学生,不超过学校合理规模招生,严格控制班额。六是规范教师的职业行为。我校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依据,加强教职工思想道德建设,使广大教师能够遵章守纪,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认真备课、上课、布置、批改作业、辅导学生和组织课外活动;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侮辱、体罚学生,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不向学生推荐任何教辅资料;在职教师不得搞有偿家教,不得举办辅导班、培训班,不得在社会举办的文化补习学校(班)兼课。与教师签订《阳泉六中规范办学行为责任书》。七是规范校舍、资产和校园环境管理。学校按规定进行校舍的建设和管理,未经上级部门同意不随意改动校舍结构和途径,不随意改建、扩建、拆除、出租、出借校舍。按规定、标准要求,对校舍进行维护、维修和保养。建立健全校舍安全预警机制,定期对校舍进行查勘鉴定,发现险情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同时向上级报告,争取彻底解除险情。八是发放告家长书。给广大家长提出三点希望。一是希望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意义,树立正确的人才观,理解和支持学校的做法,促进孩子身心健康发展,全面快乐成长。二是希望广大家长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对孩子的学习和生活指导,指导他们利用节假日(含双休日和寒暑假),开展综合实践活动,自主探究学校学习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家长要指导和督促孩子完成学校布置的书面作业和自我复习、预习,既要防止有违素质教育的各种做法,又要防止放任自流、放松监管:切实培养孩子的自主学习和自我管理能力,提高综合素质。三是希望广大家长充分相信孩子的自主学习和自我管理能力,不要轻信各类培训机构和辅导中心的宣传和承诺,不要轻易把孩子不负责任地推出家门,交给各类培训机构和辅导中心,以免影响孩子良好学习习惯的养成和独立思考能力的形成。

另外,我校还严格收费管理,坚决杜绝各种形式的违规收费。学校收费问题是牵动社会敏感神经的社会问题,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我校把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纳入行政议事日程,建立和完善了收费规章制度,所有收费项目严格执行阳泉市财政局、物价局、教育局制定的学校收费项目、标准和范围的规定,坚决杜绝搭车收费。所有收费均按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全部纳入学校统一核算管理,全额上缴财政专户,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

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任重而道远,我们将坚持不懈,狠抓落实,走学校内涵发展之路,努力提升学校办学品味,让学生满意,让家长满意!

4.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报告 篇四

我校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根据«阳江市教育局关于对全市民办学校行为进行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我校对办学行为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采取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1.坚持实施免试就近入学制度。我校开展招生工作时,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招生入学工作公示制度、告知制度、诚信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信息,通过多种途径为家长、学生和社会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

2.加强学生学籍的管理。学校使用全国联网的学籍管理系统管理学籍,建立、健全了学籍管理档案。各种学籍管理表册、资料按年归档登记,以便随时查阅。教务处有专人负责学籍管理工作,按要求建立和健全学生的档案,并妥善保管,不得擅自填写、更改和公开学籍信息,学籍管理信息按所授权限进行管理。严格执行新生入学、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复学和毕业等规定,没有为转学、借读、休学、复学的学生更改或重新制作学生档案等材料。

3.不分快慢班,学生均衡编排、师资均衡配置。招生后,我们按照新生户口来源,性别等因素,班主任抽签的办法进行分班,每班学生不超45人,达到了有关要求。在学生入学后,及时完成学籍电子注册,同时按要求做好学生变动及普及资料更新工作,目前学生学籍管理的制度健全。

二、加强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质量是教育的生命线,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是我校教育工作中心。

1.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以制度规范教育教学。“没有规矩,难成方圆”充分说明法质建设的重要性,一个学校一切活动的准绳那就是符合实际的规章制度,它对学校的所有成员均起约束的作用。

2.规范管理,在管理过程中育人。坚持“软硬件”俱严的基本原则,促进学校管理趋于规范。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深化新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坚持“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发扬“求实、严谨、进取、创新”的工作作风,使学校工作日新月异,蓬勃发展。

3.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严格执行义务教育课程方案,按照国家规定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达到教学基本要求。

认真贯彻执行市区素质教育会议精神,规范办学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按照小学课程方案开齐课程门类,开足课时,不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按照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指导意见与实施纲开设地方课程,课时有保证,列入学校课程表。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本着为学生、为家长、为教育、为自己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课程方案及全镇统一作息时间。

三.学校规范日常管理。

1、从严治校,依法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学校没有分重点班、快慢班。

2、依法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制度,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就近按时、全部入学。

3、严格执行中小学课程方案,开足开齐课程。按照课程标准组织教学,没有擅自增加教学难度;不占用节假日和休息时间组织学生上课和集体补课;不要求和统一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学科辅导班、文化课补习班。

4、坚决保障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上好体育课,没有体育课的当天下午安排半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指导学生做好两操,促进学生身体素质的提升。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搞好义务教育的巩固、提高和延伸工作,加大《义务教育法》的宣传和贯彻力度,依法确保家长送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严防适龄儿童少年辍学。努力做好义务阶段教育工作。

和平龙源学校

5.斜桥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报告 篇五

为认真落实省教育厅《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通知》,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规范教育教学管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我校于十月初召开领导班子会,成立了学校规范办学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积极开展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活动。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规范招生行为方面

我校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制度,实行按学生户籍所在地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招生,确保服务区适龄儿童全部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整个招生过程做到公开、透明、规范,并进行公示。在学生入学后,及时完成学籍电子注册,同时按要求做好学生变动及普及资料更新工作,目前学生学籍管理的制度健全。

二、规范教师行为方面

1、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学校制定了一系列师德建设规章制度,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广大教师能够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按照“三门峡市教师二十准”的要求进行教学活动。每学年开展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选优秀教师、师德先进工作者,积极营造教书育人,爱岗敬业的良好风尚。

2、学校制定了教师备课、上课、听课、作业布置和批改、考核评价的基本要求,教师基本上能按要求进行备课、上课、听课、作业布置和批改、考核评价。围绕校本培训方案主题进行培训,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教师听课节数能达到规定的要求。

3、加强对教师的管理,严禁教师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教师也不得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对有偿家教及统一征订教辅材料的教师,采取“一票否决”的办法予以处理,考核直接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目前,学校没有一个教师存在有偿补课行为,也没有教师要求学生购买教辅材现象。

三、规范教学行为方面

1、我校能严格执行课程方案,按照国家、省课程计划的规定安排教育、教学活动,做到:坚持按标准课时开课,不随意增减课时;坚持按课程设置开课,不随意增减科目;坚持按课程标准要求教学,不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坚持按教学计划把握进度,不随意提前结束课程和搞突击教学;坚持按规定的要求考试,不准随意增加考试次数。

2、我校每周上课5天,学生每日在校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不超过6小时,每节课上课时间为40分钟。严格执行节假日放假通知,不占用课余和节假日等时间安排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作息时间。

3、严格控制作业量。我校一、二年级原则上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量不超过1小时。双休日及节假日不加大作业量。教师能根据课改的要求,精选作业内容,不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学生作业量基本上适中。

4、严格规范日常考试。我校未组织参加没经上级批准的各种考试、竞赛、考级等活动,对平时的检测也予以规范,严禁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按成绩排列名次,更不得按考试成绩给学生安排座位等。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评价学生。

四、规范办校办班行为方面

1、我校现有6个教学班,139名学生,13名教师,教师配置做到合理均衡,以保障所有学生公平接受义务教育。

2、学校没有办特色班、兴趣班、实验班。

五、规范收费、教材管理方面

1、贯彻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各项政策,并按照国家规定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等所需的合理支出从公用经费中开支,学校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2、学校所需经费有财政下拨到学校帐户,学校未设立小金库和账外账。

3、贯彻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了学校经费收支、资金管理制度,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合理安排各项支出。同时加强财务控制与监督,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积极做好校务公开工作。

4、严格教学用书管理。我校学生所使用的均为省教育厅公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教学用书,教材是在由国家免费提供的。我校从不组织学生统一购买规定之外的学生用书,也从不向学生推荐各类教辅材料。

六、规范学校安全方面

1、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规章和文件,建立健全了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和“一岗双责”责任制度,同时制定了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层层签订了安全工作责任状,确保广大师生校园内的安全。

2、我校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牢固树立安全教育,预防为主的方针。通过开展系列活动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到目前我校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

3、安全工作领导组定期对校舍、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协助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周围环境的整治,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4、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制定和实施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增强学生健康卫生意识,增加学生健康卫生知识,促使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5、开展学生常见病及流行性传染病的宣传教育防治工作,同时积极做好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通过自查,我们意识到规范办学行为,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尽管我们在工作中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河南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的要求还存有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按《斜桥小学办学行为的行动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斜桥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报告

崖底街道斜桥学校

6.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报告 篇六

学校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自查报告

教育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民心工程”,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更事关学校在社会公众形象。我校始终坚持依法治校、诚信治校的原则,严格依照相关文件和上级布置的要求,加强课程改革和课程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以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为重点,促进学校管理水平,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学校。我校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增效、提高质量”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针对专项督查的有关要求进行自查,现汇报如下:

一.重视行风政风建设,规范收费和招生工作,促进学校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

我校是一所民办初中,现有32个班级,在校学生1423名,教职工90名。我校成立了由校长、书记为组长,校办、工会、德育处、教导处、总务处和家委会负责人等为主要成员的行风建设领导小组,确立了“校长负责、分层把关、责任到人、及时告知、违反必究”的工作思路,进一步规范了学校的办学行为。

1.严格规范收费工作。每次收费向学生和家长详细公布收费的项目、标准和文件依据,并在校务公开栏上公布,相关的的收费情况并以告家长书的形式告之家长,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学校均按规定收取学生代办费。代办费使用、结算和清退都有据可查,学生家长均签字知晓,按规定收取。学校的财务均由虹口区教育局财务中心统一管理和监督。学校做到票据正规,包括学生校服费用等全部入帐。规范学校的“三重一大”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对于所涉及的项目、资金等依法进行行政审批、完善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等情况。

2.严格规范招生工作。按照市区教育部门的相关要求,学校严格执行民办学校的招生程序和方法。学校的六年级招生工作规范、透明,未曾以组织招生考试或竞赛名义招生的情况。我校坚持以面谈活动的形式通过了解学生的成长手册和综合素质来选择学生,未将“奥数”或等级考等竞赛获奖与招生入学挂钩。初三的“提前录取”等中考工作全程接受师生和家长监督,各项环节均有公示。同时学校也未以举办重点校、特长班等名义违反规定招生并收费。

二.规范教育教学的管理,积极落实“减负增效”,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1.严格执行国家的课程计划,不随意增加或删减课程。坚持按规定的要求考试,不准随意增加考试次数。严格控制总课时,不以时间求质量。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的锻炼时间,切实落实“三课两操两活动”的要求。我校所有学科包括体育、美术、音乐一直按照市教委要求贯彻落实教学任务、保障教学课时。同时充分保障课程规定的学生活动时间,其他教师不得占用。凡是到过我们学校的人都感觉到复兴初中的中午操场上热闹非凡,学生都在操场活动,个个生龙活虎。

2.合理开发课程资源,在有限的时间内争取课堂效益最大化。学校加强了对作业有效性的研究,在课题组的研究和领导下,各个备课组制定了分阶段的训练目标。从学生的认知水平出发,针对教学目标合理制定了不同阶段,不同同学的作业,做到精讲精练。

为了提高课程实施的有效性,不至于课时冗余或不足。学校以提高教学有效性为抓手从教学内容入手监督课程实施,积极探索“有效备课”新路。坚持落实集体备课制度,备课要结合本学科特点、符合学生实际和班级实际,并将备课组活动作为考核教师的重要内容。为了切实减轻学生负担,提高教学的有效性,学校教导处通过质量监控、调查反馈,对教师课堂教学过程进行剖析,对学生学习过程进行诊断。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并开展针对性的教学研讨,对不同年龄的学生提出了不同的教学及训练要求。同时,不大面积地补课,特别是寒暑假、节假日坚决做到不开班、不补课,把休息时间还给学生。把教学重点放到课堂,切实做到减负增效,保障学生身心健康。

3.挖掘课程潜力,合理拓展学生的学习时空,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比如允许部分学科将学习延伸到课堂外,可以利用学生的课余时间进行小实验和探究。再比如一些文科诸如历史、地理等可以利用学科探究和课外活动以及参观的形式延伸课堂的空间和时间,参观博物馆、美术馆、多伦路文化街等。当然,还可以在学校的课内外实践活动中渗透学科的教学,例如科技节、读书文化节、“指南针计划”等。这样既可以较轻松地完成课程规定的教学任务,也不至于加长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学生的眼界与对知识的吸收理解也能因此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三.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全面关心学生,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完善学习制度,加强教工学习。认真学习《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学习师德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提高学习实效。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落实“廉洁从教”、“依法执教”要求坚决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教师职业道德。

学校重视对学生的关爱,设有复兴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发放奖学金。其2011-2012年内共有 84 人次享受了奖学金,总金额 72000元。

学校重视家庭资源和社会资源,加强家庭与学校间联系和社区与学校间联系。学校组织家委会、定期召开会议,参与学校的管理。每学年至少召开四次家长会、进行勾通和进行家庭教育的指导。每次寒暑假要求班主任对新接班的学生进行100%的家访,其余的学生做到三分之一的家访。在平时的学习生活中也开展家访及电话交流等多渠道与家长沟通联系。争取家长对学校教育的最大理解和支持,有效发挥学校、家长双方的育人作用,建立良好的学校与家长的互动信息平台。

同时,我们尊重家长,定期召开家长会和家委会,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建议。学校在日常管理中注重社会和家长对学校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管理权的落实,并科学实施问卷调查,认真处理好师生、家长反映的问题。对待来信、来访,一旦接到相关反映,由职能部门调查核实,将处理结果在规定期限内,报分管校领导审核,采取书面方式答复反映者。对上级部门转达的问题,也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

“创建绿色生态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是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基础工程。

7.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报告 篇七

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汇报材料

根据《肥城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义务教育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对照各项要求,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寨子小学是一所六年制完全小学,占地面积5400.8平方米,建筑面积1142平方米。现有教学班6个,在校学生110人,教职工11人,专任教师11人,专科以上学历达80%。

近年来,我们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科学发展观,始终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紧紧围绕“以人为本,特色育人,构建和谐校园”这一总体目标,以“张扬个性、展现自我、成就未来”为工作方向,精心打造一流农村品牌学校。

二、学校办学行为情况

1、我校能严格执行课程方案,按照国家、省课程计划的规定安排教育、教学活动,做到:坚持按标准课时开课,不随意增减课时;坚持按课程设置开课,不随意增减科目;坚持按课程标准要求教学,不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坚持按教学计划把握进度,不随意提前结束课程和搞突击教学;坚持按规定的要求考试,不随意增加考试次数。

2、我校每周上课5天,学生每日在校课堂学习时间不超过6小时,每节课上课时间为40分钟。严格执行节假日放假通知,不占用课余和节假日等时间安排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作息时间。正常开展阳光体育活动,鼓励学生完成好体育锻炼的任务。体育教师认 1 1 真上好体育课,保证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制定课间锻炼活动计划,明确锻炼时间、内容、场地,加强活动指导。学校加强监控活动落实情况。

3、严格控制作业量。我校一至二年级原则上不留书面家庭作业,每天作业量不超过20分钟,三至六年级书面家庭作业量三科每天不超过1小时,双休日及节假日不加大作业量。教师能根据课改的要求,精选作业内容,不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学生作业量基本上适中。

4、严格教学设施和校外活动管理。学校从未将教学设施提供给社会组织或个人从事与教学无关的活动。从来没有为社会各类补习班、培训班提供教学设施和场地。也没有组织过学生参加商业庆典活动。

5、严格学籍和学生信息管理。学校严格按省、市规定的办法和程序做好学生的入学注册、转学、借读和休复学管理,没有留级,学校没有开除和劝退过学生。学生学籍有专人负责。学校非常重视学生信息安全,严禁学校和教师向社会泄露学生的学籍基础信息和考试考评成绩。

三、考试评价情况

1、我校严格规范考试行为,除每学期期中、期末组织两次文化考试之外,未组织参加其它各种考试、竞赛、考级等活动,对平时的检测也进行了规范管理。

2、我校对学生考试成绩也予以规范的管理,从不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更没有按考试成绩给学生安排座位。我校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评价学生。

2

四、规范用书管理方面

1、我校学生所使用的教科书均为省教育厅公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的教学用书。科学、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部分学科使用了循环教材。

2、我校从不组织学生统一购买规定之外的学生用书,也从不向学生推荐各类教辅材料。

五、教师从教行为情况

1、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学校制定了一系列师德师风建设规章制度,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广大教师能够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没有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学校每学期开展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选优秀教师、师德先进工作者,积极营造教书育人,爱岗敬业的良好风尚。

2、学校制定了教师备课、上课、听课、作业布置和批改、考核评价的基本要求,教师基本上能按要求进行备课、上课、听课、作业布置和批改、考核评价。教师听课节数能达到规定的要求。

3、加强了对教师的管理,我校严禁教师利用工作之便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严禁教师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严禁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社会举办的各类收费培训和补习班。教师也不得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对有偿家教及统一征订教辅材料的教师,采取“一票否决”的办法予以处理。从目前情况来看,无有偿补课行为,无教师要求学生购买教辅材现象。

六、学校收费情况

3

1、贯彻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各项政策,并按照国家规定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等所需的合理支出从公用经费中开支,没有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2、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做到收支两条线。学校未设立小金库和账外账。

七、学校安全方面

1.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规章和文件,我校建立健全了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同时制定了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层层签订了安全工作责任状,确保广大师生校园内的安全。

2.我校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坚持“以预防为主”的方针,通过国旗下讲话、主题队会、心理健康教育课、专题讲座等系列活动,扎实开展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3.安全工作领导组定期对学校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协助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周围环境的整治,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4.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制定和实施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增强学生健康卫生意识,增加学生健康卫生知识,促使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5.在学生中开展常见病及流行性传染病的宣传教育防治工作,同时积极做好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通过自查,我们意识到规范办学行为,责任重大,意义深远。下一步我们将按区教育局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4

安庄镇寨子小学

2015年4月8日 5

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汇报材料

2015年4月 6

8.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报告 篇八

武安市北关小学

为了更好的落实国家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第2季”活动的通知》(教基一厅函【2014】13号),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我校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我校成立学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积极开展自查活动。现将我校开展减负万里行活动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武安市北关小学是一所公办小学,现有学生613人,教师38人,学校按照“减负万里行〃第二季”活动的有关要求,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作为减负工作第一责任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全面开展办学行为自查督查工作。

北关小学减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贾艳芳

副组长:刘德志 王爱茹 张彬 成 员:尹伟利 孙艳森 王永政

各班班主任

二、招生情况

我校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制度,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划片招生范围招生,招生入学期间主动公开招生结果等重要信息,整个招生及编班过程做到公开、透明、规范,本学年就近入学率为100 %,无一例择校现象。招生不存在笔试、面试或任何变相形式的考试、考核情况,不存在举办选拔生源培训班以竞赛名义招生;不存在与民办学校联合招生、提前招生;不存在将获奖证书、考级证明同入学挂钩招生情况。一年级招生时严格控制班额人数,教师配置做到合理均衡,以保障所有学生公平接受义务教育。在学生入学后,及时完成学籍电子注册,同时按要求做好学生变动及资料更新工作,使用全国联网的电子学籍系统管理学籍。

三、分班情况:

实行均衡编班,不存在组织分班考试、按考试成绩分班情况。不存在“实验班”、“特优班”和其它变相重点班。

四、日常管理情况:

1、规范教育教学活动

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定的课程方案、课程计划,严格按照规定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坚决纠正任何违背教育规律、随意加深课程难度、增减课程和课时、赶超教学进度的现象。做到:坚持按标准课时开课,不随意增减课时;坚持按课程设置开课,不随

意增减科目;坚持按课程标准要求教学,不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坚持按教学计划把握进度,不随意提前结束课程和搞突击教学;坚持按规定的要求考试,不准随意增加考试次数;坚持健康第一,注重创新精神培养,不挤占体育课、艺术课、团队活动和综合社会实践活动时间,切实保证学生每天锻炼l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全面落实国家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规范学生作息时间

我校每周上课5天,学生每日在校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不超过6小时,每节课上课时间为40分钟,学生每天在校上课时间不超过4小时。确保学生每天至少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学校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严令不得占用学生法定休息时间、午间休息和下午自习加班加点或组织集体补课。

3、规范作业量安排

严格控制作业量。

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三、年级不超过半小时,五六年级不超过45分钟。教师能根据课改的要求,精选作业内容,严禁布置大量机械重复作业,严禁以大量作业惩罚学生,学生作业量适中。

4、规范教师行为

不存在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教师参与有偿补课或校外兼职情况;严格执行“一科一辅”和家长自愿购买原则。

五、考试评价机制:

实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质量检测,以“等级加评语”方式呈现小学生考试成绩,严禁杜绝以成绩对学生排名情况。实行将减负情况与教师的日常考核、评优评先挂钩机制,不存在教师绩效工资与学生考试成绩挂钩情况。

通过开展此项活动,我们认识到规范办学行为,责任重大,意义深远。我们要将近期开展的《关于在全市开展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关于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严禁乱收费、乱补课、乱征订教辅工作的通知》两项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强化措施,努力把“减负”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实处。

9.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报告 篇九

澧教通〔2012〕11号文件下发后,我校召开行政会专题研究如何落实文件精神。一是全乡中小学以校为单位在3月4日教师例会上学习澧教通〔2012〕11号文件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二是各校积极开展了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活动。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规范教学行为方面

1、各校都能严格执行课程方案,按照国家课程计划的规定安排教育、教学活动,无挤占音体美等学科课时的现象。

2、各校都能规范学生作息时间。我乡中小学每周上课5天,通学生每日在校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小学生不超过6小时,中学生不超过7小时。严格执行节假日放假通知,不占用课余和节假日等时间,无节假日补课现象。

3、严格控制作业量。各校一、二年级原则上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量不超过1小时,双休日及节假日不加大作业量,学生作业量基本上适中。

二、规范教师行为方面

1、学校统一制定了教师备课、上课、听课、作业布置和批改、考核评价的基本要求,教师基本上能按要求进行备课、上课、听课、作业布置和批改、考核评价。各校都能开展校本培训活动和赛教活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2、加强对教师的管理,严禁教师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教师也不得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对有偿家教及统一征订教辅材料的 1

教师,采取“一票否决”的办法予以处理,并与考核和绩效考核挂钩。从目前自查情况来看,全乡教师中不存在有偿补课行为和要求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现象。也不存在不尊重学生人格,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三、规范收费方面

1、学校向家长承诺不进行任何乱收费,严格按“一费制”有关要求进行收费并公示,学校在显眼位置设立了收费公示牌,使家长对学校任何收费一目了然。

2、学校没有强迫学生购买省定书目以外的书籍和资料、学具等情况。

3、学校相关账目、收费资料和文件、收费收据整理清楚,学校经费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

4、没有巧立名目向家长收费的情况。

通过自查,学校领导和教师充分认识到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责任重大,意义深远。我校严格按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认真开展工作,无任何违规行为。今后,我校将按县教育局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官垸乡中学

10.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报告 篇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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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段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自评报告

来源

w.K J.O M 4 义务教育段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自评报告

学校(盖章):xx区实验小学

一、自查情况: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义务教育段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评估的通知》(xx教督〔2012〕 号)文件精神,学校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在期中阶段,开展了一次全面的自查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规范教学管理

1、组织机构。期初,学校成立了规范办学行为工作小组,以傅俐俐校长任组长,以屠亚萍书记、陈峰副校长、陈海炳副校长、教导主任毛东辉为副组长,以6位年级段长和xx实验小学第四届家校联合会学习部家长为组员。

2、目标措施。学校制订了学期减负工作目标和措施,范利用教师会议向全体教师解读和明确规范办学的有关文件和要求。教导处指导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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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段长做好年级组日常教学情况的了解和减负工作的落实。教导处在期中召开学生座谈和问卷,从学生层面了解学业情况。期中组织开展家长座谈,邀请家长走进学校,了解学校教育教学情况。期中组织所有行政配合各教研组长进行学科教学检查,包括随堂听课、作业检查、教案检查。学校印发《印发规范办学告家长书》征求全体学生家长意见。学生和家长对任课教师及学校规范办学工作总体满意。另外,本学期学校加强了行政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改正。

3、在校时间。学生在校上课时间不超过6小时。一二年级实行弹性制上学,早上到校时间为8:40;三至六年级学生早上到校时间为7:55;中午午休时间为11:40—13:10;下午放学时间为3:40。严禁各学科教师占用学生的课间、午休、自修课时间进行集体教学活动。

4、公示监督。期初,在校门外公告栏里安装了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监督公示牌,公布了减负举报电话、投诉信箱、校历、课程表、作息表、课间活动安排表。相关信息也在校园网上进行了公告。学校通过各种途径,将课程设置等相关信息告知学生、家长,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检查与监督。

(二)规范教学行为

1、控制作业量。学校坚决禁止教师利用双休日、节假日或晚上时间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分年段控制学生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平均书面家庭作业量不超过1小时,教师对学生书面作业全部批改,并及时反馈。期中对教师的备课和学生的作业进行了检查,召开大会及时进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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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足开齐。1)完善课程结构。在严格依据国家课程标准要求,开齐开足基础性课程的基础上,增加多样化的拓展型课程:建设知识拓展、体艺特长、实践活动等特色课程;培育由普及型、提高型组合的层次分明的精品课程;灵活呈现学期、每月、一周等三类亮点课程安排。以期达到拓展性课程的兴趣性、活动性、层次性和选择性,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学习需求。2)改进课程设置。在每一天下午实施长短课——短课20分,长课40分,共二组长短课。每组长短课分别安排“学科+阅读”或“学科+活动”。只要体现三个方面:一是突显拓展阅读:语、数、英、科学、品生(社)学科分别开拓20分阅读,做到学科课内外知识、心理、德育等方面的有效衔接与融合。二是加强学科整合:把品生(社)与班队、语文整合起来,增强了德育的育人功能;安排美术、体育长课,有机结合国家课程和校本课程,增强活动体验。三是满足个性化学习:精彩丰呈的菜单式社团课程的开设,贯彻以“家长知情、学生自愿、教师走教、动态分层”的原则,积极探索分类走班、分层走班的选课模式。3)按照国家要求开齐开足上好音乐、美术、体育等体艺课程。其中,音乐课一周2课时,美术课一周2.5课时,体育3.5-4.5课时。音体美学科配备专职教师授课。学校认真落实大课间活动,确保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学校每天安排30分钟的大课间活动。体育组还自编了一套室内操,如遇雾霾或雨天,各班在班主任老师的组织带领下,就在教室做室内操。中餐午休后,在12:30—13:00,各班开展午间活动。

3、学业评估。平时各学科教师自行开展单元练习,取消全校性的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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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统测。改为在平时的抽年级和学科进行单项的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学科分块的质量监测,其他学科由任课教师自行进行考查。学校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估。不在班级中公布每个学生的期末考试成绩,不进行成绩排名。学生全面素质报告单采用等级制。

4、教辅资料。在《浙江省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范围内征订学生用的教辅材料。学校不统一购买规定以外的教辅材料。

(三)规范招生工作

学生招生工作严格执行上级行政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2016学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严格执行零择校招生政策,严格根据区教育局划分的施教区域录取符合入学条件的学龄儿童。招生前,学校把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咨询电话等信息通过校网站向社会公布,并公布投诉电话和校长信箱。招生过程中,严格审核、把关每位报名学生的入学条件和材料。新生录取名单在校门口宣传栏公示3天,接受社会和政府的监督。整个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公开。学校坚决杜绝重点班现象,教导处根据男女生比例对新一年级进行均衡编班。在师资配备上根据任课老师业务水平、个性特长、年龄结构等情况,进行合理搭配,努力做到平行班师资力量均衡,平行班齐头并进。编班时,学校还特别将残疾儿童安排给经验丰富的班主任,这样更有利于这些孩子的身心发展。

二、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由于天气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如雨天等),大课间活动部分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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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在室内进行。今后,学校将进一步丰富室内活动内容,并组织开展一些可在室内进行的身体锻炼活动。

(二)学校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学校要求教师对后30%学生要注意改进辅导的方式方法,不可一味额外增加作业量,面对六年级毕业班学生,学校专门召开六年级语数英任课老师会议,在制定复习计划的基础上,召开教学研讨会议,强调轻负高质的重要性。今后还将继续在这方面下功夫。来源

11.王府庄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报告 篇十一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严格依法办学,依法治校,促进教育健康均衡发展,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和教育形象,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忻府区2014年规范办学行为十二条规定的通知》精神,我校立即开展了学校全面自查和教职工自查工作,认真学习,领会精神,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规范招生、收费行为 我校认真执行忻府区2014年规范办学行为十二条规定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招生办学行为。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收费行为。我校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和《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措施》各项要求,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根据“八条措施”的具体规定,做到结合本地实际,划定学校招生范围,并将招生条件向社会公示,做到权力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于来我校上学的学生不采取或变相采取考试、测试、面试等形式选拔学生。严格按国家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收取学生学杂费。

二、不乱订教辅资料,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

我校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完善小学教辅材料“一科一辅”管理机制。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自觉履行上级文件精神,规范办学行为。

三、严格遵守学生在校时间,学生在校时间严格执行6小时。

四、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及开办辅导班 我校近几年在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上采取的措施是:

1、提高教师专业发展水平。

2、打造高效课堂,向 “40分钟”要质量。要求教师当堂任务当堂清,从不允许课堂内容课外补。

3、禁止在职教师在校外办辅导班或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谋取利益。

4、学校没有组织集体补课进行乱收费等现象,也没有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补课活动的场所和设施等问题。

5、学校利用教职工例会时间组织教师集体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教育,引导广大教师切实履行好个别辅导、答疑等本职工作,自觉抵制有偿家教及到社会机构从事补课活动。

通过自查,我校领导和教师充分认识到规范办学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意义深远。我校严格按照上级的有关文件规定,严格自查。今后我校将按区教育局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围绕教学管理和教师从业行为方面的要求,进一步抓好教育收费的自纠和整改工作。真正落实依法办法,依法治教,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强化学校内部办学行为的规范化管理,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优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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