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掘工程平面图(精选9篇)
1.采掘工程平面图 篇一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承包过程中的权力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采矿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采矿,掘进,出矿等工程
2. 工程地点:盘古山竹山坪坑口石告窝
二:承包方式
1. 乙方负责采矿,选矿的生产设备,生产材料及工人工资全部费用。
2. 乙方应安全生产,按年计算每年任务,【6吨精选钨沙】交与甲方,价格按每吨三万五千元,任务外的钨砂按市价卖与甲方。
3. 在生产前乙方应向甲方交押六十万元风险金才能生产,本风险金在安全生产状况下,待合同期满后甲方退回乙方。
三:用工管理
1. 乙方依法用工,自主用工,自行招工,井下作业人员必须是年满
十八周岁以上五十岁以下的男性,但必须经矿区医院身体检查和甲方保卫部政审及甲方安全环保部,人力资源部,保卫部按规定时间培训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招用,将员工统报坑口备案。
2. 乙方应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给予员工正常的劳保待遇。
四;安全生产责任
1. 乙方承包一切安全生产责任,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安全方针,服从甲方的安全考核,确保安全生产。
2. 乙方必须按规定为从业人员,办好雇主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保险赔偿金额每人不得少于60万元,并将雇主责任保险凭单和工伤保险单复印报甲方安全环保部,人力资源部和财政部等部门备案。
3. 甲乙双方另行专门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双方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条款,同时乙方还应与甲方坑口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4. 乙方人员在工程承包内出现偷盗矿产品和生产材料,备品条件等工业器材以及其它影响社会治安等违法乱纪行为,乙方应按经济损失3—5倍赔偿或每人一次承担1000—3000元处罚,在结算中扣减,触犯法律的将当事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结账方式
乙方在每月10号前向甲方结清上月工程款及钨砂款
五:合同期限
二0一三年一月一日起至二0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订立补充协议,双方签订即日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2.采掘工程平面图 篇二
瓦斯为无色、无味的气体, 难溶于水, 当达到一定浓度时, 能使人缺氧发生窒息危险, 严重情况下可能发生燃烧或爆炸。作为煤矿生产的副产品, 瓦斯已成为煤矿开采中的伴随品。由于瓦斯具有较高的破坏力, 同时发生爆炸引发安全事故, 因此必须做好高瓦斯煤矿采掘工程中的通风设计, 通过利用通风技术, 降低瓦斯浓度, 从而保障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1 煤矿高瓦斯的危害
瓦斯属于煤层中以甲烷为主的有害气体, 瓦斯爆炸属于煤矿的重大灾害, 同时也是煤矿安全的第一杀手。据数据统计显示, 由于瓦斯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约为煤矿事故总死亡人数的近36%, 瓦斯事故总量为煤矿事故总量的41%。由此可见, 煤矿安全中, 瓦斯具有重要影响。由于瓦斯是无色、无味的气体, 其相对密度为0.554, 难以溶于水, 能够燃烧、容易发生爆炸, 具有较强的渗透性和扩散性。当空气中的瓦斯含量增加时, 导致氧气浓度下降, 容易发生缺氧窒息死亡事故。瓦斯爆炸危害, 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产生高温。瓦斯爆炸产生的高温扩大1 850℃至2 650℃, 如此高的温度容易造成人员伤亡或设备损毁等严重事故。
2) 产生高压。瓦斯爆炸产生的气体产物所形成的冲击波较大, 容易造成人员伤亡及冲毁设备的事故, 同时容易扬起煤尘, 容易引发煤尘爆炸事故。
3) 产生大量的有毒气体。瓦斯爆炸后产生的有毒气体包括二氧化碳和一氧化碳。其中二氧化碳的浓度可以达到4%~8%, 一氧化碳的浓度可以达到2%~4%, 同时造成氧气浓度下降, 导致人员因缺氧而窒息死亡。
2 高瓦斯煤矿采掘工程的通风技术
在煤矿开采过程中, 对瓦斯的防治方式可谓是多种多样。在诸多瓦斯防治技术中, 通风是首要治理手段。通过建立完善的通风系统, 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同时确保高效产出煤炭资源。由于高瓦斯煤矿的特殊性, 在采掘工程中, 必须做好通风工作, 科学合理利用通风技术, 促进高瓦斯煤矿采掘工程的顺畅开展。
2.1 建立完善的通风系统
建立完善的通风系统是防治高瓦斯煤矿最有效的方法。通常采用并列式等通风方式实现通风。结合煤矿具体情况, 进行煤矿巷道布置时, 采用“两进两回”的模式, 促使高瓦斯煤矿采掘工作面的生产巷道和各个作业点都有合理的风量和风速, 从而形成高效、安全、稳定的通风系统。采用双风机自动切换模式的方式确保巷道通风。在主风机发生故障时, 立即启动备用风机, 由备用风机提供通风。局部风机采用局部专业线路及专业开关的模式, 确保通风设备的正常运行。在高瓦斯巷道中, 设置两个专用排瓦斯回风巷道, 禁止在改回风巷道内生产作业, 并选择阻燃性材料构造专用巷道, 在巷道内安放甲烷传感器。当传感器检测专用排瓦斯回风巷内的甲烷达到一定程度时, 自动切断煤矿开采工作面的电源, 提升作业人员立即撤离工作面, 及时进行瓦斯检测, 待瓦斯检测合格后方可继续作业。
2.2 局部瓦斯积聚的通风处理
为防治高瓦斯煤矿对采掘工程造成影响, 除设置完善的通风系统外, 还要处理好局部瓦斯积聚等问题。为提高降低整体煤矿井下瓦斯浓度, 可从以下方面入手。
1) 做好回采工作面隅角瓦斯积聚处理工作。由于高瓦斯煤矿的回采工作面的隅角非常容易发生瓦斯积聚现象, 因此需要在该工作面的隅角位置悬挂挡风板等物品。利用挡风板等设备, 将巷道中的风从瓦斯积聚位置吹过, 实现稀释积聚瓦斯的目的。
2) 做好密封墙的瓦斯积聚处理工作。高瓦斯煤矿中的密封墙同样也是瓦斯容易积聚的位置, 处理该位置时首先要做好堵漏工作, 从而从根源上处理好瓦斯问题。通过采用风压导风等方法, 利用伸缩骨架风筒来处理密封墙积聚的瓦斯层。
2.3 选择合适的通风技术
根据高瓦斯煤矿采煤面的实际情况, 选择合理的通风技术, 促进井下通风安全。
2.3.1“U”型通风系统
“U”型通风系统的构造相对简单, 同时有利于防止煤层发生自燃, 因此被广泛采用。其主要缺点为:高瓦斯煤矿采煤工作面靠近采空区的上侧上隅角位置容易发生瓦斯积聚现象。
2.3.2“Y”型通风系统
“Y”型通风系统能够解决上隅角瓦斯积聚和回风流瓦斯浓度过高等问题, 具有较好的通风效果。由于该通风系统要求工作面上顺槽沿着采空区一侧需要预先采掘, 同时在回采期间内需要保持维护, 因此不利于组织采空区内的煤层发生自燃现象。
2.3.3“W”型通风系统
“W”型通风系统适用于工作面长、瓦斯涌出量大的综采工作面。由于“W”型通风系统的供风量要比“U”型通风系统和“Y”型通风系统增加一倍, 在煤层开采过程中当瓦斯涌出量比较大时, 需要在中间平巷位置布置钻孔来抽放瓦斯。“W”型通风系统中有半个工作面是属于下行通风, 因此在瓦斯特别突出的采煤工作面要严禁使用。
2.3.4“U”型通风系统
除“U”型通风系统、“Y”型通风系统“Y”型通风系统以外, 还有“Z”型通风系统和“H”型通风系统。“Z”型通风系统和“H”型通风系统是“U”型通风系统的变形, 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增加工作面的长度及风量, 防治瓦斯积聚。
2.3.5“J”型通风系统
“J”型通风系统是在“U”型通风系统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在采空区留有一条专用排瓦斯巷但无需巷旁充填带支护、可以调控、一进二回的通风系统, 即运输顺槽进风, 回风顺槽和采空区沿空留专用排瓦斯尾巷回风。工作面回风巷在进入采空区后继续留用, 并采用能适应采空区矿压特性的新型支护结构与材料, 以保障可靠的专用回风巷通风断面的要求。沿空专用排瓦斯巷与提前掘出的下一工作面的切眼相通。工作面的风流一部分从回风顺槽排出, 另一部分从沿空留巷排出经专用抽瓦斯风机风筒进入采区专用回风巷。利用风机的负压侧安设风量调节装置, 用于调节风筒内的瓦斯浓度。“J”型通风系统如图1所示。
3 结语
高瓦斯煤矿在采掘工程中必须做好通风工作。选择合理的通风技术, 建立完善的通风系统, 确保高瓦斯煤矿采掘工程的安全生产, 保障生产人员的人身安全。
摘要:煤矿开采深度增加的同时, 局部瓦斯突出的现象预留越多, 尤其是在高瓦斯矿井的采掘过程中表现得更加突出, 形成安全生产重大隐患, 严重影响煤矿的生产安全。矿井通风技术的应用能够降低矿井内部瓦斯浓度, 通过增加通风量, 减少或降低瓦斯积聚造成的风险, 从而促进煤矿采掘过程的安全生产。对高瓦斯煤矿采掘工程的通风技术进行了简单分析。
关键词:煤矿安全,高瓦斯煤矿、采掘工程,通风技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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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邢继亮, 李思乾, 李文超, 等.屯兰矿瓦斯综合治理技术实践[J].煤矿安全, 2013, 44 (8) :126-128.
3.采掘工程平面图 篇三
关键词:3D-Mine矿业工程软件 采掘现场技术管理 探采结合 装药设计
中图分类号:TD6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5)07(a)-0085-01
近几年来,随着矿石产量的增加,三级矿量特别是开拓矿量不断缩减,2014年初这个矿4、5矿组400 m水平以上储备矿量仅够开采3.3年。而下部矿体开拓工程刚刚起步,其他配套工程还没有开始施工。400 m水平以上开拓矿量已不能满足现有产量下的3.3年开采。因此,应着眼于现状,对现有各水平区域范围内可能存在的符合工业指标磁性铁矿石进行较大范围探测,其探测重点则应锁定在矿体的东西两侧端部以及南北方向的边部区域,为矿山生产增加有效的矿产资源。
2 现场地质技术管理方面
运用3D-Mine矿业工程软件对地质资料以及图件进行数字化技术分析,结合实施探采结合工程,从而能够及时有效确定矿体在边、端部区域范围内的空间位置、规模、形态以及在走向、倾向上的变化规律。根据技术分析结果,第一时间及时对作业现场实施技术指导和管理,掌控地质变化,避免因地质工作失误而造成的矿产资源量损失现象。
通过对这个矿445 m水平5#矿房主矿体端部、8#矿体端部、3#矿房上盘边部、F206断裂构造上下盘端部区域、2#矿房上盘边部,下盘边部以及1#矿房上盘端部等实施探采结合工程,根据3D-Mine矿业工程软件所绘制的区域三维图形结合探采结合工程,随时优化采准设计,加强技术方面现场监督指导工作,做到任何时候出现任何问题,随时做出及时反应和判断,避免工作失误。因而在445 m水平整个分层共探出具工业指标磁性铁矿石4万余吨,经济效益非常可观。
这个矿的采准工程的3#-2#矿房区域,此区域是这个矿内地质体最为发育的复杂地段。针对该区域地质体的特点,着重采取了相应的技术措施,结合模拟矿体形态,对采准施工现场进行精细化管理,对需要掘凿的区域进行主、次分区,对掘凿机组合理摆布,以一台机组对四矿组上盘进行作业,另一台机组则在四矿组下盘进行施工。上盘机台主要掘凿上盘沿脉联络巷和主要探矿穿脉,并以探采结合工程为主。下盘作业机台以掘岩为主,以贯通YL2溜井为主,后掘凿电梯井并贯通。这样,矿、岩分掘,分运,互不干扰,对岩石的正常排放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这种精准的预见性技术管理方式对探采结合工程极为有利,既能发挥技术人员的技术优势,又能使掘凿人员别无他想,专心一致完成目标值。任务明确后,各机台开始了紧张的施工作业。
3 现场采矿技术管理方面
由于该矿从2012年6月份开始进行的精细化管理,每天记录生产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据2013年1月份统计每个月有6~7次“立墙”现象,而且每天爆破之后产生大量的大块,处理大块不仅增加爆破工人的工作量,更重要的是每天处理大块的火药需要10~12袋,造成大量不可避免的浪费。由此,针对大块、“立墙”等现象展开深入据调查分析,找到产生大块和“立墙”的原因主要是由于装药工装药过程中根据以往经验装药且各员工的技术水平高低不同,每排孔装药量、装药长度掌握不好,部分孔装的过满,部分孔装的不足造成的,而且装药上采用总孔深的80%进行装药,孔口预留的深度不准确,深浅交替不明显,爆破影响区域重叠,爆破之后孔口形成一个弧形的“硬盖”,需另行处理,增加火药消耗量。
回采装药中,由于装药不合理出现的用药量大(装药量不够)、大块多,“立墙”等现象频繁,深入开展专项研究,最终协助3D-Mine矿业工程软件开发商研发3D-Mine装药模拟爆破技术,结合单孔理论炸药爆破影响半径1.2~1.4 m的数据,模拟设计出现有采矿各掌子的中深孔装药设计,作为实际装药的理论依据。解决了爆破装药人工设计计算量大,需要反复修改,不能根据井下现场实际情况量身定制的困难,最终实现了井下现场爆破装药的快速设计。
经过前两月爆破工的理论知识培训,从3月13日开始实际应用,起初的时候,装药慢,而且爆破效果不是很好,本层的大块还是存在,大块数量从之前最多达到6个,降到现在最多2~3个,而且块度也不是那么大,经过2、3月份的调整,从3月20日开始,本层的大块明显降低,基本没有大块,“立墙”现象基本杜绝。
通过9个月的生产实际应用,每排装药孔与原来相比节省4%~10%的装药长度,预计节省火药18.7~46.7kg,全年节省火药18000kg。
该文依据是中深孔单孔爆破影响区域是孔底距的一半,照此根据设计布置合理的装药长度,确保整个爆破区域破坏均匀,减少爆破影响重叠区域,从而达到爆破后粒度均匀,降低火药消耗的目的。此理论在以往的装药设计中相当复杂,而在实际生产中难以实现批量化,但是现在在3D-Mine矿业工程软件中实现模拟装药,快速计算爆能影响范围。
按照上述理论依据,现场施工上制定新的装药管理流程,首先是将装药管做上以米为单位的标记,装药时由技术专员指导监督,严格按照装药设计施工,长度误差值小于0.2 m,装完后并抽样检查装药深度是否合格,然后再进行放炮。此新的装药管理,起初在矿石节理发育的穿脉区域进行试验,之后在矿石较硬的沿脉区域进行试装,观察爆破效果,最后在全矿进行全面开展,预计与原来装药相比,改善爆破效果,减低劳动强度,而且每排炮节省4%~10%的装药长度。
4 结语
综上所述,通过在这个矿实施新的现场技术管理模式,证实了3D-Mine矿业工程软件在技术管理工作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矿业公司也在很大程度上予以重视,并专门组织人员分别从地质技术管理和采矿技术管理入手,一方面对这个矿赋存的地质体进行分析研究,查找以往手工图件中各类型地质体中的误差和不足之处。另一方面,与软件开发商沟通,定制适合自身特点的装药爆破模拟程序,提升采矿技术管理质量。从而为今后的现场技术管理工作打开以科学技术为依据,用事实说话的“科技之门”。
参考文献
[1]郭颖,李智陵.编构造地质学简明教程[M].北京:中国地质大学,1995.
[2]赖活生.分析矿区断裂构造,解决生产实际问题[M].鞍山:矿业工程杂志社,2008.
4.采掘工程平面图 篇四
通
知 郑煤〔2011〕114号
关于印发《规范全市地方煤矿采掘工程
技术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产煤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
《规范全市地方煤矿采掘工程技术管理暂行规定》已经局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辖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同时,全市地方煤矿现有采掘工程在2011年9月1日前要按照《规范全市地方煤矿采掘工程技术管理暂行规定》内容完善相应手续,逾期仍没有完善手续的,将停止采掘工程作业,强制进行完善手续;今后,地方煤矿凡新开采掘工程,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相关审批、备案、验收,否则,严禁开工,违者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规范全市地方煤矿采掘工程技术管理暂行规定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日
规范全市地方煤矿采掘工程技术管理
暂 行 规 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水平,加强煤矿双基建设,对人员相对集中的采掘工程实施精细化管理,实现矿井安全、高效、合理、正规生产,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政策,结合我市地方煤矿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全市地方煤炭主体企业所属煤矿(含年产30万吨以上单独保留地方煤矿,下同)采掘工程技术管理工作,适用本暂行规定。
第二章
技术管理体系和职能
第三条
健全技术管理体系。县(市)煤炭管理部门、地方煤炭主体企业及煤矿企业要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总工程师应为同级领导班子成员,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设通风副总工程师和地测副总工程师, 高瓦斯矿井应设通风副总工程师,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煤矿应设水文地质副总工程师。要设立采掘生产技术、矿井“一通三防”、地质测量、水害防治、工程设计等安全技术管理机构,配齐技术管理和工作人员。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设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专门机构。矿井的采煤、开拓(掘进)、通风、机电、运输等生产区(队)必须配备技术负责人,专门负责技术管理工 作。
第四条
明确技术管理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领导和支持总工程师行使安全技术决策、指挥等职权;总工程师全面负责煤矿技术管理工作,行使技术决策权和指挥权,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及时排查治理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副总工程师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落实各部门的安全技术职责,建立健全部门安全技术业务保安责任制和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业务部门和生产区(队)技术负责人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技术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落实有关技术措施和规范,并根据现场安全生产条件的变化,及时制定针对性的技术措施,保证作业规程和技术措施落实到位。
第五条
强化技术管理决策机制。总工程师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总结和布置企业技术管理工作,研究确定矿井开拓巷道布置,抽掘采部署,生产系统调整,技术措施制定,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推广应用,安全技术措施费用提取使用方案等技术问题。
第六条
完善技术管理制度。煤矿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标准规范等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建立完善安全技术管理制度(重点包括:企业发展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生产作业计划等的编制、审查和决策;矿井灾害预防处理与应急救援计划的制定和审批管理;专项工程和专业系统等的设计、审批和备案;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检查;矿井“一通三防”等各专业的技术管理;各专业技术管理事故的追查分析、责 任追究;各种资料存档、保管、借阅、保密、登记及销毁等制度),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第七条
完善技术标准。县(市)煤炭管理部门、地方煤炭主体企业及煤矿企业要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紧密结合自身实际,以工程设计、“一通三防”、地质测量、防治水害、防灭火、顶板控制等为重点,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形成满足本地区、本企业、本矿井安全生产工作需求的安全技术标准体系。要紧密结合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推动安全技术标准的落实。
第三章
采掘工程技术基础管理
第八条
煤矿改建、扩建、水平延深、采区接替、系统环节改造以及变更采煤工艺等技改项目,应聘请有资质的设计部门组织编制设计,必须按规定获得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九条
煤矿提升矿井生产能力或新上井筒的煤矿技术改造设计,必须经县(市)煤炭管理部门预审、市煤炭管理局初审通过后,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查批复。
第十条
煤矿水平延深、采区接替、系统环节改造以及变更采煤工艺等技术改造设计,必须经县(市)煤炭管理部门初审通过后,报市煤炭管理局审查批复。
第十一条
立井井筒、斜井井筒(暗井井筒)、主要运输巷、主要风巷等井巷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规程,施工组织设计应报县(市)煤炭管理部门审查备案。第十二条
接替采区开采前必须按照生产布局合理的要求编制采区设计,经县(市)煤炭管理部门初审通过后,报市煤炭管理局审查批复。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编制采区设计时,必须有相应的瓦斯综合治理措施
新采区移交生产前,必须经县(市)煤炭管理部门组织初验通过后,报市煤炭管理局组织验收, 验收合格后方可组织生产。
第十三条
煤矿企业必须编制生产建设长远发展规划和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年度生产建设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季度和月采掘生产作业计划。
生产建设长远发展规划和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年度生产建设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县(市)煤炭管理部门初审通过后,报市煤炭管理局审查备案。季度采掘生产作业计划,由县(市)煤炭管理部门负责审查,报市煤炭管理局备案。月采掘生产作业计划(包括采掘作业地点、工作面编号、产量、进尺、时间安排、井下劳动组织定员、设备检修计划及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等),经主体企业或煤矿企业审查通过后,报县(市)煤炭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煤矿企业必须按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有关要求,配备煤矿作业规程编制软件,并按照规定内容规范编制采掘作业规程。
第十五条
采、掘工作面均应实行正规循环作业,井下生产现场的通风、供电、运输、排水、安全避险等各系统必须符合煤矿井下生产技术管理规范和有关规定。掘进工作面在按规定安装各类监测传感器的基础上,均应增加视频传感器与安全监控主机联网。第十六条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考核制度,矿井采掘作业必须按照设计、作业规程要求施工,井巷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不合格工程必须当班处理。煤矿企业必须认真收集采掘巷道地质资料,及时进行各种巷道素描,及时修改修编各种地质图件。
井下巷道、硐室的断面必须满足运输、通风和行人安全需要及有关规定,巷道失修率和严重失修率不得超过相关规定。
第十七条
煤矿企业要加强对采掘区域机电运输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检修,要制定检修计划和措施;在用机电设备要保持完好状态,确保运行安全可靠,电气设备严禁失爆。
煤层厚度≥0.8米、地质条件简单到中等复杂的水平、近水平、缓倾斜、倾斜煤层应实现机械化采煤;掘进工作面应实现机械装载(自溜、高突矿井及有特殊规定的除外),煤巷、半煤巷实现机械化掘进;采区实现带式(或刮板)输送机运煤,减少串车运输。
第十八条
煤矿企业必须及时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煤矿安全规程》第十二条规定的11种图纸(图例及采区、采掘工作面编号应符合有关规定),其中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井下避灾路线图、井上下供配电系统图、安全监控系统图(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要增设抽放系统布置图)必须每月与县(市)煤炭管理部门至少交换一次,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下旬与市煤炭管理局交换一次。
第十九条
采掘工程技术管理涉及到的有关审批、备案内容有重大变化时,应按照原程序重新进行有关审批、备案。
第四章
回采工程技术管理
第二十条
矿井应在批准的开采范围内开采,不得擅自开采保安煤柱。开采必须遵守合理的开采顺序,达到规定的煤炭资源回采率。
第二十一条
矿井开采应采用正规采煤方法,必须编制回采工作面开采设计和作业规程。回采工作面开采设计由矿设计单位或聘请有资质的设计部门组织编制,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进行会审,经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执行
开采煤与瓦斯突出、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和极复杂、自燃煤层等的回采工作面和特殊情况下采用非正规采煤方法的工作面,必须按规定编制开采设计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县(市)煤炭管理部门总工程师组织审查批准,无经批准严禁开工。工作面投产前,必须经县(市)煤炭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组织生产。
采用放顶煤开采的煤矿,要针对煤层条件逐面编制回采工作面开采设计和作业规程,工作面开采设计必须经县(市)煤炭管理部门总工程师组织初审通过后,报市煤炭管理局审查批复。回采工作面投产前,必须经县(市)煤炭管理部门组织初验通过后,报市煤炭管理局组织验收, 验收合格后方可组织生产。放顶煤工作面月产量10万吨及以上的,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批和验收。
建(构)筑物下、铁路下、水体下开采时,必须经过试采;试采前,必须经专家论证可行后编制相应的开采设计,逐级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查批复;试采结束后,必须提交试采报告,报原审批部门 审查。
第二十二条
回采工作面初次放顶、老顶周期来压、过地质构造带、过老窑(巷)、过瓦斯异常带、过水文低阻异常区、工作面收尾等,必须事先制定周密的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分管生产的副矿长必须组织安检、生产、通风、技术、地测、调度等职能部门人员和区(队)长分班次到现场指挥,至正常生产为止。
第二十三条
采区、工作面开采完毕,应提交采区、工作面采后总结,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后存档,并及时报市、县(市)煤炭管理部门备案。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完成永久封闭,并定期对采空区的气体、温度等进行检测。
第五章
开拓掘进工程技术管理
第二十四条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总工程师应每月召开采掘平衡分析会议,解决落实有关问题。矿井水平、采区和工作面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实现正常采掘接替,确保“三量”平衡。
第二十五条
开拓掘进工作面开工前,除编制专门设计外,还必须编制作业规程(含安全技术措施),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进行会审,经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执行, 矿总工程师必须对作业规程编制质量负责。
第二十六条
开拓掘进工作面应建立巷道素描制度。煤矿有关技术机构负责巷道素描(断层、煤厚、构造变化、地质参数等)工作,应根据地质变化修编相关地质报告,并及时修改煤层底板等高线。第二十七条
开拓掘进过断层、集中应力区、冒落带、石门揭煤附近的三角区等地段,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执行;分管副职必须组织安检、生产部门人员和掘进区(队)长分班次到现场指挥,至正常作业为止。
第二十八条
巷道贯通要严格按照《煤矿地质测量规程》要求,建立联系通知单制度,通知单要经矿总工程师签字后下发。巷道贯通必须制定相应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执行;分管副职必须组织安监、通风、地质测量、调度等部门人员和掘进区(队)长分班次到现场指挥,至巷道贯通为止。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煤矿企业未按照本暂行规定进行相关审批、备案、验收私自开工的采掘工程,煤炭管理部门对其实施停止采掘作业,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三十条
本暂行规定与有关法律法规有冲突的,以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十一条
5.高层住宅工程施工总平面规划 篇五
1办公及生活设施
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业主已在南面用红砖砌有一排两层砖混结构临时房约400m2,计划在其二层屋顶用钢管、彩板瓦增加一层。该临时房一层用作项目部办公室、会议室、仓库和机修间、食堂、卫生间;
二、三层用作职工宿舍,可供约160人居住。其他人员住公司基地,用交通车接送。
2生产设施由于施工场地非常狭窄,地下室施工时,不可能在施工现场周围堆放施工用料及加工,所以,一层以下施工时,钢筋加工和焊接、预埋件制作、模板加工等全部在公司生产基地根据施工图纸加工成型后,根据现场实际需要分批、及时运送,确实需要焊接而又超长的钢筋,拟在地下室基坑下搭设一个活动棚,安装一台对焊机边焊接边安装;施工周转材料随用随进;当一层裙房拆模并且地下室周围土方回填平后,周边可以适当堆些施工用料,钢筋加工可在一层裙房内进行。
3临时用水
业主已在西南角接好DN80供水管及水表。计划在南面临时生活设施前面用红砖砌一个1.5×3×1m消防水池,在东面入口旁边用砖砌一个2×3×1m加压及清洗水池,并安装一台扬程120m的加压水泵,以便高层供水及清洗出场车辆。具体走向及管径详见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4临时用电
甲方在西南角已设有一台400KVA变压器。但为了防止停电给工期和质量带来影响,准备设一台120KVA备用发电机并安装在西南角配电房旁边。
所有线路采用三相五线制,并且从配电房到分配电箱采用架空线路,从分配电箱到机具用电缆线路,具体走向详见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线路大小和容量另见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开工前编制)。
5临时消防设施本工程除在南面生活设施前面设消防水池外,另需挂设20个灭
火器(干粉15个,泡沫5个),并在每楼层安装一个消防水龙头,楼层消防管和加压泵连通。
6临时道路围墙大门外的临时道路已形成;施工场地内的临时通道,待地下
6.采掘工程平面图 篇六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需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总承包负责对施工用电线路的日常维修管理工作,同时设置总、分表实行统一管理,各分包用电必须向总承包书面申请,由总承包提供指定接驳点,
2、大型设备、各分区设置单独的回路,合理配置,在施工过程中要尽量避免大型设备的同时使用。
3、为确保安全用电,首先进行事前控制。在预测工程用电高峰后,准确测算电负荷,合理配置临时用电设备,对已经编制好的用电方案进行优化,在不影响施工进度的前提下,尽量避免多台大型设备的同时使用,
对用电线路的走向作出调整,重点部位施工线路、一般用电施工线路分开,按区域划分,做到合理配置、计划用电。
4、在安全用电上,总承包商为加强管理,实行自备电箱准用制度,没有总承包商的准用证,分包商不得擅自将电箱带进工地使用。在临时施工用电过程中,要求分包商认真落实“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规定,做到“三明”,即设备型号明确、容量大小明确、使用部位明确。对所有临时电线一律实行架空,不得随地乱拖乱拉。
7.采掘班组长 篇七
一、填空题:(每题 1 分,总计10 分.)
1、常见的顶板事故中,煤壁由于支承压力作用,被压酥的过程叫作()。
2、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靠近掘进工作面(20)米以内的支护,在爆破前必须加固。
3、锚杆支护可以起到加固拱、组合梁、()作用。
4、井田开拓方式大致可分为()、斜井和平硐三种。
5、按照煤层的厚度将煤层分为薄煤层、()、厚煤层。30、采掘工作面的开工,必须至少提前()天编制好《作业规程》,内容必须齐全、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逐级审批,最终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报集团公司备案。
31、掘进工作面的综合防尘措施有湿式钻限、采用水炮泥、喷雾洒水、()。
32、巷道顶板的变形与破坏形式主要有顶板规则冒落、顶板不规则冒落、顶板()。
33、斜巷施工,斜巷兼做人行道时,每隔()米,必须设置躲避硐室。
6、矿井生产系统包括运输、通风、排水、()系统。
7、采掘工作面温度不得超过26°,超过()时必须停止作业。
8、矿井地质构造包括()、断层、节理、层间滑动。
9、“三人连锁放炮制”中的“三人”是指:放炮员、()、瓦检员。
10、被动支护方式主要有架棚支护、()支护等。
11、根据成因的不同,岩石可分为()、岩浆岩,和变质岩。
12、根据断层上下两盘岩体相对移动的方向,断层分为正断层、逆断层、()断层。
13、通常以井硐形式把井田开拓方式分为斜井、立井、()开拓。
14、《煤矿安全规程》 规定.巷道净断面必须满足行人、运输、()、安全设施的需要。
15、由于地下进行采掘活动而在采掘空间周围岩体中,以及支护物上所引起的力,叫作()。
16、掘进巷道的方法有机掘和()两种。
17、根据断层走向与煤层走向之间的关系,断层分为倾向断层、走向断层、(斜交)断层。
18、掘进工作面中电雷管的联线方式最常见的是()。
19、采煤机、掘进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采煤机割煤时必须喷雾降尘,内喷雾动压不得低于2Mpa,外喷雾动压不得低于()。
20、巷道掘进工作面的炮眼按其有用途和位置不同可分为()、辅助眼和周边眼三种。
21、根据支护材料不同,棚式支护可分为木支架、()、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支架。
22、喷射混凝土和喷浆支护可以起到结构、充填、悬吊、()作用。
23、《煤矿安全规程》 规定,巷道净断面必须满足()、运输、通风、安全设施及设备安装、检修、施工的需要。
24、工作面处理爆破事故主,若通电不响,延期雷管要等()分钟方可进入工作面。
25、为保证采掘平衡,按照开采准备程度不同可将可采储量分为开拓煤量、准备煤量、()。
26、支架间应设牢固的拉杆或()。
27、煤层顶板可分为()、直接顶、基本顶。
28、放炮掘进时,若网路正常,爆破工发出放炮警告后,至少再等()秒钟方可放炮。
29、对将受施工影响的棚子进行加固的方法有挑棚、打点柱、设木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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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采区内采区车场按地点分为上部车场、中部车场、()。
35、地壳运动中,煤岩层发生断裂,断裂面两侧煤岩体发生明显相对位移的构造称为()。
二、判断题:(每题 1 分,总计10 分.)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2、严禁将爆炸材料存放在井口房,井底车场或其他巷道内()
3、开凿或延深立井时,井筒内每个工作地点必须设置独立的信号装置()
4、进入没有瓦斯的盲巷中不会发生危险。()
5、靠近掘进工作面10米长度内的支架,在放炮前必须加固。()
6、要严格执行矿井大巷行走管理制度在横跨大巷、交叉口、弯道时必须“一停、二看、三通过”。()
7、推车经过弯道、道岔口、下坡道、风门等地点时要大声喊话,并注意不要将手伸出车外边,推车要往前看,防止碰人。()
8、对于瞎炮,可采用手拉或掏挖的方法进行处理()
9、放炮前,班、组长必须指定专人在可能进入放炮地点的通路上设置岗哨()
10、煤巷锚杆支护技术规范规定锚杆角度允许偏差±5。()
11、瓦斯的密度要比空气重()
12、不准在罐笼下方捷径穿越,必须走规定的行人通道。()
13、串联通风是低瓦斯矿井应该首先选用的通风方法。()
14、煤层底板的稳定性对支架底座的结构影响很大。()
15、掘进机司机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考试合格的正式司机持证操作()
16、严格执行巷道行走规定,坚持“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
17、交接班,人员上下班的时间内,可以运送爆炸材料()
18、所有乘车人员要在规定地点按指挥上、下车。()
19、无论何时都不准骑着钢丝绳行走,通过弯道时,要走钢丝绳内侧。()20、装有爆炸材料的列车不得同时运送其他物品或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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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上盘相对上升,下盘相对下降的断层称为正断层。()
22、断层走向与岩层走向一致或近于一致的称为走向断层。()
23、工作面装面、初次放顶、工作面结束、过断层、过老硐等,矿(井)应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现场会审,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24、掘进工作面到永久支护之间,必须使用临时支架或金属前探支架,严禁空顶作业。()
25、掘进工作面揭煤前,距煤层5m时应打探眼。()
26、当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必须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矿调度室和矿长、区队长报告。()
27、巷道的中线和腰线代表着巷道的方向、位置、长度。()
28、严禁将身体或携带的物件伸出窗外,防止将所携带的物件触到架空线。()
29、煤矿的通风、防瓦斯、防水、防火、防煤尘、防冒顶等安全设备、设施和条件应当符合企业标准,并有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措施和完善的应急处理预案。()30、瓦斯检查人员检查瓦斯的结果不得告知现场工作人员。()
31、斜井施工,在井口和井筒内不必设置预防跑车的安全装置和挡车器()
32、通常情况下岩石越坚硬,需要的炮眼就越多()
33、放炮员必须在有掩护的安全地点给电放炮,放炮前,应发出明显的放炮信()
34、掘进机必须经过工作或检修以及交班时,必须断开掘进机上的隔离开关,以切断掘进机供电电源()
35、瓦斯抽放管路应设在专用回风巷内,其经过的路线严禁行车、供电,特殊情况下,确需在行车、供电的巷道内安设抽放管路时,要制定专门安全措施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36、“挂红”通常是透老空水的预兆。()
37、采煤工作面伞檐超过规定时不准装药放炮。()
38、放炮工必须最后离开放炮地点。()
39、使用装载机装岩前,应在矸石上洒水和冲洗顶帮()
40、安全技术措施要由生产或施工单位区(队)长签字后,经安监、技术等部门专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矿分管副总工程师或总工程师签字批准,程序要规范,手续要齐全。()
41、放炮后,必须将炮母线从电源上摘下,并将其扭结在一起()
42、在有煤岩爆炸危险的煤层中,掘进工作面放炮前,放炮地点20m的巷道内,必须洒水降尘()
43、局部通风机因无计划停电停风不属于重大安全隐患。()
44、各种安全装置、环保设施、监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主管部门允许,不准随意拆除、改动。()
45、炸药的爆炸属于物理爆炸()
46、放炮后,在炮烟没有吹散前,可以进入工作面()
47、常用工业火药,炸药的爆温在2300度~4300度()
三、单项选择题:(每题 1 分,总计10 分.)
1、光面爆破中,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米 A、0、5米 B、0、3米 C、0、1米
2、当煤层水平掘进巷道遇断层后,一般的处理方法是()。
A.改变掘进坡度 B.停止掘进 C.改变掘进方向
D.不改变掘进坡度
3、井下用机车运送爆炸材料时,列车的行驶速度不得超过()米/秒 A.1 B.2 C.3
4、封泥的装填结构是:紧靠药卷段填上()mm的炮泥,然后按作业规程的规定数量装填水炮泥,在水炮泥的外端再填塞炮泥。A.10~20 B.20~30 C.30~40
5、矿山使用的有特殊安全要求的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和安全检测仪器,必须符合()。
A、行业安全标准 B、企业安全标准 C、经济适用标准
6、在“一炮三检”中,瓦斯浓度达()时,不准放炮 A、1% B、5% C、10%
7、机电设备停电检修时,必须挂写有()内容的警告牌,或设专人看管。A、停电 B、高压危险 C、有人工作,禁止合闸
8、采煤工作面两道出口30m以外,掘进工作面距迎头50m以外巷道,每()天至少冲洗一次。
A、1 B、2 C、3
9、爆破工接到命令后,至少再等()秒方可爆破 A.2 B.5 C.20
10、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安设的位置距回风口不得小于()米 A.5 B.10 C.15
11、爆破前,()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起爆命令。A、班组长 B、放炮员 C、瓦斯检查员
12、每一生产水平、每一采区都要布置单独的回风道实行()。A.分区通风 B.串联通风 C.并联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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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爆破前,爆破母线必须扭结成()
A.短路 B.通路 C.以上均不对
14、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时,必须由矿山救护队进行排放。A、1% B、3% C、5%
15、间距小于()米的平行巷道,其中一个巷道进行放炮时,两个工作面的人员都必须撤至安全地点
A.20 B.30 C.50
16、《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采掘工作面应实行()通风。A、串联 B、独立 C、扩散
17、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A、3% B、2% C、1.5%
18、爆破前,()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起爆命令。A、班长 B、放炮员 C、瓦斯检查员
19、巷道支承压力是由于()。
A.开掘巷道后自然形成的B.支护引起的C.岩体内固有的
20、在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煤层中,掘进工作面爆破前后,附近()的巷道内必须洒水降尘。
A、10米 B、20 米 C、50米
21、局部通风机通风有两种方式,即压入式和()A.抽出式 B.混合式 C.离心式
22、爆破地点距老空()m前,必须通过打探眼、探钻等有效措施,探明老空区的准确位置和范围、水、火、瓦斯等情况,必须根据探明的情况采取措施,进行处理。A、10 B、15 C、20
23、每个上岗干部和职工,都应按时参加(),了解情况,接受任务,熟记安全注意事项。
A、班前会 B、班组活动 C、现场生产会
24、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时,必须停止电钻打眼。A 0.5% B 1.0% C.1.5%
25、井下所需的材料一般应从()进入井下 A.副井 B.主井 C.风井
26、采用放炮的方法处理拒爆时,必须在距原拒爆眼至少()m处另打一同拒爆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爆破。
A.0.1 B0.2 C.0.3
27、矸石一般从()排出地面
A.主井 B.副井 C.风井
28、每个生产矿井至少有()个能行人的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A、1 B、2 C、3
29、掘进巷道不得采用()通风
A.全风区 B.局部通风机 C.扩散
30、井下消防管路中应每隔100米设置支管和阀门,在胶带输送机巷道中应每隔()米,设置支管和阀门。A、50 B、100 C、80
31、“三人联锁放炮制”中的三人是指()。
A、验收员、班组长、瓦斯检查员 B、班组长、岗长、瓦斯检查员 C、爆破工、班组长、瓦斯检查员
32、“一炮三检”制度是指()检查瓦斯浓度。
A、打眼前、放炮前、放炮后 B、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 C、打眼前、装药前、放炮后
33、在掘进工作面中,雷管的联络方式用得最多的是(C)A.并联 B.混联 C.串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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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电钻用完后,()将电钻放在安全、干燥、通风良好的地方,盘好电缆并悬挂起来。A、必须卸下钎子杆 B、必须停止供水 C、必须切断电源
35、机电硐室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度 A.15 B.20 C.30
29、答案: 加密支架 30、答案: 15
31、答案: 冲洗巷帮
32、答案:弯曲下沉
33、答案: 20
34、答案: 下部车场
35、答案: 断层
二、判断题
四、简答题:()
答案
一、填空题
1、答案: 片帮
2、答案: 20
3、答案: 悬吊
4、答案: 立井
5、答案: 中厚煤层
6、答案: 供电
7、答案: 30°
8、答案: 褶皱
9、答案: 班组长
10、答案: 砌碹
11、答案: 沉积岩
12、答案:平推
13、答案:平硐
14、答案: 通风
15、答案: 矿山压力
16、答案: 炮掘
17、答案: 斜交
18、答案: 串联
19、答案: 1.5Mpa 20、答案: 掏槽眼
21、答案: 金属支架
22、答案: 柔性支护
23、答案: 行人
24、答案: 15
25、答案: 回采煤量
26、答案: 撑木
27、答案: 伪顶
28、答案: 5 第 4 页
1、答案:对
2、答案:错
3、答案:对
4、答案:错
5、答案:对
6、答案:对
7、答案:对
8、答案:错
9、答案:对
10、答案:对
11、答案:错
12、答案:对
13、答案:错
14、答案:对
15、答案:对
16、答案:错
17、答案:错
18、答案:对
19、答案:错 20、答案:对
21、答案:错
22、答案:对
23、答案:对
24、答案:对
25、答案:对
26、答案:对
27、答案:错
28、答案:对
29、答案:错
共 5 页)
(30、答案:错
31、答案:错
32、答案:对
33、答案:对
34、答案:对
35、答案:对
36、答案:对
37、答案:对
19、答案:A 20、答案:B
21、答案:B
22、答案:B
23、答案:A
24、答案:B
25、答案:A
26、答案:C
38、答案:对
39、答案:对 40、答案:对
41、答案:对
42、答案:对
43、答案:错
44、答案:对
45、答案:错
46、答案:错
47、答案:对
三、单项选择题
1、答案:B
2、答案:A
3、答案:B
4、答案:C
5、答案:A
6、答案:A
7、答案:C
8、答案:B
9、答案:B
10、答案:B
11、答案:A
12、答案:A
13、答案:A
14、答案:B
15、答案:A
16、答案:B
17、答案:C
18、答案:A 第 5 页
27、答案:B
28、答案:B
29、答案:C 30、答案:A
31、答案:C
32、答案:B
33、答案:C
34、答案:C
35、答案:C
四、简答题
8.采掘队长承诺书 篇八
------采掘队长
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颁布《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之际,我们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积极营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浓厚安全生产氛围,促进我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我郑重承诺在以后的工作中将做到以下几点:
1、自觉履行岗位安全责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2、严格按照作业规程、措施进行施工,施工措施保证贯彻落实到每一位矿工。
3、加强采掘工作面的顶板支护管理、顶板隐患排查工作,使用好临时支护,杜绝空顶作业,确保顶板支护安全可靠。
4、维护好井下通风设施、监控设备,不在无风、微风环境下作业,出现瓦斯超限和其它险情时立即撤人。
5、做好本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6、自觉遵守安全技术措施,现场落实不打折扣,不抱侥幸心里。
7、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及检修工作,确保井下在用设备
台台完好,杜绝失爆现象发生。
8、日常工作中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不盲目作业;为实现企业安全奋斗目标,保证操作零失误、作业零失误、安全零事故,身边无“三违”。
9、积极参加矿各种安全培训、安全学习、安全活动,掌握作业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持证上岗。
10、落实井下8小时跟班制度,与工人同上同下。对于以上承诺,本人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本人愿承担责任。
本承诺书自签字日起生效。
9.采掘全员安全培训教案 篇九
(采掘部分)
河南红旗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一矿
2011年10月21日
第一部分、矿井概况、煤矿工人入井须知;安全乘车与行走
一、矿井概况
河南红旗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一矿设计生产能力45万吨/年,核定生产能力78万吨/年;相对瓦斯涌出量4.84 m3/t,绝对瓦斯涌出量7.72 m3/min为低瓦斯矿井;煤层不易自燃,煤尘无爆炸危险性,为非突出矿井;矿井正常涌水量70m3/h,最大涌水量105m3/h,实际涌水量约13m3/h;矿井采用两斜两立单水平上下山开拓,目前矿井有两个采面,西二采区的12240工作面和西四采区的14130工作面,均采用走向长壁后退式开采,一次采全高炮采低位放顶煤开采工艺;主斜井斜长586m,敷设一部DPC80-35-2×355S型强力胶带输送机运输原煤,副斜井689m,采用2JK-2.5型提升机串车提升;矿井采用中央分列抽出式通风,主、副井进风,风井回风。矿井总进风量为3000m3/min(参考数据),矿井总回风量为3200 m3/min(参考数据);西二风井井径3.5m,井深124m,安装有两台FBCDZNO-19型轴流对旋式风机。西四风井井径3.5m,井深146m,安装两台FBCDZNO-20型轴流对旋式风机;地面安装有两台LGFD110/315J型(20m3)螺杆空压机;井下中央泵房装备MD155-30×8型离心式水泵三台,井底水仓总容量1148 m3,西二采区泵房装备MD46-30×4型离心式水泵三台;调度室安装KJ95N型瓦斯监控系统、KTJ4H型调度通讯系统、KJ69A型人员定位系统,井下劳动定员:六点班279人,两点班199人、十点班189人(实际:);矿井双回路供电,两趟6KV电缆线路直接入井(33板、27板)。
二、入井须知
入井应具备的条件:
1、成年男性人,《矿山安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矿山企 业不得录用未成年人从事矿山井下劳动;矿山企业不得分配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劳动。
2、强健的体魄,井下作业处在各种自然灾害的威胁之中,要求作业人员对周围环境的变化有敏锐机智的反应能力;身体部位要有适应和抵抗能力,动作灵活,要有健康的心肺功能。《煤矿安全规程》第七百四十四条规定,新工人入矿之前,必须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3、安全培训合格,《煤矿安全规程》第六条规定:煤矿企 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未经安全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
4、了解本矿井的基本情况,(1)、矿井的地理位置、生产能力、开拓方式、通风系统、安全管理机构和主要负责人及通讯方式。
(2)、本矿井灾害应急预案中井下各个工作地点的避灾路线。
入井前的准备:
1、入井前要吃饱、睡足、休息好、体力不足或精神不振时,易发生事故。
2、严格遵守“三禁止”入井,严禁喝酒,严禁穿化纤衣服和严禁带烟火和点火物品入井。
3、严格遵守“三戴”入井必须戴安全帽、戴矿灯和随身携带自救器。
4、按时参加班前会,明确工作地点、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了解作业场所安全状况和应对措施。
5、自觉遵守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清点制度。安全乘车须知:
1、乘罐时要听从指挥、排队上下,不能打闹、抢下抢上。
2、人体及所携带的工具和零件严禁露出车外;
3、列车行驶中和尚未停稳时,严禁上下车或在车内站立;
4、严禁在机车上或任何两车厢之间搭乘;
5、严禁超员乘坐;
6、车辆掉道时,必须向司机发出停车信号。严禁扒车、跳车和坐矿车。
安全注意事项:
1、熟悉安全出口、路标和避灾路线。
2、熟悉井下信号。
第二部分、自救器、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及现场演示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每一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我矿所用自救器为隔离(绝)式自救器,隔离(绝)式自救器有化学氧(自生氧)和压缩氧二种。
我们以ZYH15型化学氧自救器为例:
1、用途:
化学氧自救器是一种由于灾害引起的大气污染和缺氧时,提供给人们清新的呼吸气体,作为逃离灾区或进行一般事故工作的仪器,它主要用于煤矿采掘工作中发生瓦斯爆炸、火灾和瓦斯突出等自然灾害时,作为工人逃生的自救仪器,在其它地下工程、化学环卫工程和有可能出现有毒气体和窒息环境进行作业的工程和厂矿都有广泛的使用意义。
2、工作原理及结构:
化学氧自救器呼吸气路为循环式闭路呼吸系统,即呼出气体进入生养药罐,药罐发生的氧气进入气囊储存起来,吸气时直接吸入气囊中的氧气,气流在呼吸系统中绕行一周,与外界空气完全隔绝,所以这种自救器也叫隔离式自救器。
人佩戴上自救器后,呼吸时气体经过口具、呼吸软管、呼气阀、呼气软管、呼气导管进入药罐,呼出气中的水气、CO2与药罐体内的生养剂作用产生大量O2进入气囊储存起来,吸气时,在肺部负压作用下,将吸气阀打开,气囊中的O2经吸气阀、呼吸软管、口具进入肺部,完成了整个呼吸循环。
当生养剂产生的O2超出人体的耗氧量时,进入气囊的O2越积越多,逐渐膨胀,内压逐渐增大,达到规定气压时,气囊内的尼龙绳便拉开排气阀的阀门,排除多余气体,保证呼吸正常进行,由于多余气体被排出,气囊内压减小,排气阀门自动关闭,避免浪费O2,保证使用时间。
结构:鼻夹组、口具组、启动器、上隔板、药罐、生氧器、下底盖、气囊、排气阀门。
3、佩带步骤:(1)扯下保护带;
(2)用拇指掀起红色扳手,拉断封印条;(3)揭开上外壳;
(4)抓住头带,取出呼吸保护器,丢掉下外壳;
(5)用手拉启动器的启动环,待气囊鼓起,若受外力作用不能正常启动时,可用嘴吹鼓气囊;
(6)取下矿帽,佩带头带,将口具含入口中,口具片置于唇齿之间,牙齿紧紧咬住牙垫,然后夹好鼻夹,戴上矿帽,撤出灾区。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和现场演示
1、使用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时,应手提灭火器的提把,迅速赶到着火处。
2、在距离起火点5米左右处,放下灭火器。在室外使用时,应占据上风方向。
3、使用前,先把灭火器上下颠倒几次,使筒内干粉松动。
4、如使用的是内装式或贮压式干粉灭火器,应先拔下保险销,一只手握住喷嘴,另一只手用力压下压把,干粉便会从喷嘴喷射出来。
5、如使用的是外置式干粉灭火器,则一只手握住喷嘴,另一只手提起提环,握住提柄,干粉便会从喷嘴喷射出来。
6、用干粉灭火器扑救流散液体火灾时,应从火焰侧面。对准火焰根部喷射,并由近而远,左右扫射,快速推进,直至把火焰全部扑灭。
7、用干粉灭火器扑救容器内可燃液体火灾时,亦应从火焰侧面对准火焰根部,左右扫射。当火焰被赶出容器时,应迅速向前,将余火全部扑灭。灭火时应注意不要把喷嘴直接对准液面喷射,以防干粉气流的冲击力使油液飞溅,引起火势扩大,造成灭火困难。
8、用干粉灭火器扑救固体物质火灾时,应使灭火器嘴对准燃烧最猛烈处,左右扫射,并应尽量使干粉灭火剂均匀地喷酒在燃烧物的表面,直至把火全部扑灭。
9、使用干粉灭火器应注意灭火过程中应始终保持直立状态,不得横卧或颠倒使用,否则不能喷粉;同时注意干粉灭火器灭火后防止复燃,因为干粉灭火器的冷却作用甚微,在着火点存在着炽热物的条件下,灭火后易产生复燃。
第三部分、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煤矿工人的权
利和义务
一、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
法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依照职权制定或者认可,即由国家机关依其职权范围,并按一定程序制定出来的规范性文件。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制定和修订宪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制定和修订法律,国务院有权制定行政法规、法令;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权制定和修订地方性法规,经济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权制定和修 订经济特区法规,民族自治地方有权制定和修订 民族自治法规;国务院部、委员会和直属机构有权制定和修订部门规章等等。我国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
一、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的概念 •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是指我国全部现行的、不同的煤矿安全生产法律规范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二、煤矿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我国煤矿安全法律法律体系主要由一下四部分组成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颁布的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
2、国务院颁布的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
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颁布的关于煤矿 安全生产的地方性法规。
4、国务院主管部委、省级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煤矿安全 生产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以上四个部分之间的关系
1、法律是煤矿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中的上位法,居于整个体系的最高层级,其法律地位和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下位法。国家现行的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专门法律有《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炭法》、《劳动法》等。
2、行政法规煤矿安全生产行政法规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低于有 关安全生产的法律,高于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地方政 府安全生产规章等下位法。煤矿安全生产行政法规主要有《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 处理条例》、《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
3、地方性法规。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低于有关 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高于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规 章。主要有各省(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通过的 有关劳动保护、职业安全、矿山安全的地方性法规,如《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南省煤炭条例》、《河南省劳动安全监察条例》等。
4、规章 煤矿安全生产行政规章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1)部门规章。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煤矿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的授权制定发布的煤矿安全生产规章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高于地方政府规章。
2)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规章是最低层级 的安全生产立法,其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低于其他上位 法,不得与上位法相抵触。规章主要有《煤矿安全规程》、《煤炭生产许可证管 理办法实施细则》、《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等。
二、煤矿工人的权利和义务
1、煤矿职工安全生产权利: 1)知情权和建议权
煤矿职工有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洪措施、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煤矿企业要重视和尊重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作出答复。2)批评、检举和控告权及合法拒绝权
煤矿职工有权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有权对煤矿企业及有关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向主管部门和司法机关进行检举和控告。检举可以署名,也可以不署名;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但是,职工在行使这一权利时,应注意检举和控告的情况必须真实,要实事求是。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3)遇险停、撤权
煤矿职工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撤出作业场所,并采取紧急避险措施。煤矿企业不得因职工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4)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权利
煤矿职工享有煤矿企业依法提供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的权利,煤矿企业未能按规定对职工提供安全教育培训时,有权拒绝上岗作业。
工伤保险和索赔权
5)煤矿企业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煤矿职工因为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伤,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有权向企业提出民事赔偿要求。工伤保险和民事赔偿不能互相取代。
2、煤矿职工安全生产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义务
煤矿职工在作业过程中,要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要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不得违章作业。2)爱护生产设备、设施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的义务
煤矿职工在作业过程中,须爱护有关设备、设施,须按规定佩带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3)接受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义务
煤矿职工应依法接受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掌握从事岗位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依法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或合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4)安全生产隐患、事故报告和参加抢险救灾的义务
煤矿职工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也要及时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并有组织地参加抢险救灾。
第四部分、采掘工作面质量标准、工作面隐患分析及处理
请参照矿务局下发的《矿井质量标准化达标细则》中的采掘部分进行学习。
第五部分、《煤矿安全规程》的部分条款学习
第四十六条 开凿或延深斜井、下山时,必须在斜井、下山的上口设置防止跑车装置,在掘进工作面的上方设置坚固的跑车防护装置。跑车防护装置与掘进工作面的距离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或作业规程中规定。
斜井(巷)施工期间兼作行人道时,必须每隔40m设置躲避硐并设红灯。设有躲避硐的一侧必须有畅通的人行道。上下人员必须走人行道。行车时红灯亮,行人立即进入躲避硐;红灯熄灭后,方可行走。第六十五条 采用掩护支架开采急倾斜煤层时,支架的角度、结构,支架垫层数和厚度以及点柱的支设角度、排列方式和密度,必须在作业规程中规定。
生产中遇有断梁、支架悬空、窜矸等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支架沿走向弯曲、歪斜及角度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时,在下一次放架过程中,必须进行调整。应经常检查支架上的螺栓和附件,如有松动,必须及时拧紧。
正倾斜掩护支架的每个回采带的两端,必须设置人行眼,并用木板隔出溜煤眼。伪倾斜掩护支架工作面上下2个出口的要求和工作面的伪倾角,超前溜煤眼的规格、间距和施工方式必须在作业规程中规定。掩护支架接近平巷时,应缩短每次下放支架的距离,并减少同时爆破的炮眼数目和装药量。掩护支架过平巷时,应加强溜煤眼与平巷连接处的支护或架设木垛。
第六十七条 采用综合机械化采煤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必须根据矿井各个生产环节、煤层地质条件、煤层厚度、煤层倾角、瓦斯涌出量、自然发火倾向和矿山压力等因素,编制设计(包括设备选型、选点)。
(二)运送、安装和拆除液压支架时,必须有安全措施,明确规定运送方式、安装质量、拆装工艺和控制顶板的措施。
(三)工作面煤壁、刮板输送机和支架都必须保持直线。支架间的煤、矸必须清理干净。倾角大于15°时,液压支架必须采取防倒、防滑措施。倾角大于25°时,必须有防止煤(矸)窜出刮板输送机伤人的措施。
(四)液压支架必须接顶。顶板破碎时必须超前支护。在处理液压支架上方冒顶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五)采煤机采煤时必须及时移架。采煤与移架之间的悬顶距离,应根据顶板的具体情况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超过规定距离或发生冒顶、片帮时,必须停止采煤。
(六)严格控制采高,严禁采高大于支架的最大支护高度。当煤层变薄时,采高不得小于支架的最小支护高度。
(七)当采高超过3m或片帮严重时,液压支架必须有护帮板,防止片帮伤人。
(八)工作面两端必须使用端头支架或增设其他形式的支护。
(九)工作面转载机安有破碎机时,必须有安全防护装置。
(十)处理倒架、歪架、压架以及更换支架和拆修顶梁、支柱、座箱等大型部件时,必须有安全措施。
(十一)工作面爆破时,必须有保护液压支架和其他设备的安全措施。
(十二)乳化液的配制、水质、配比等,必须符合有关要求。泵箱应设自动给液装置,防止吸空。
第六十八条 采用放顶煤开采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矿井第一次采用放顶煤开采,或在煤层(瓦斯)赋存条件变化较大的区域采用放顶煤开采时,必须根据顶板、煤层、瓦斯、自然发火、水文地质、煤尘爆 炸性、冲击地压等地质特征和灾害危险性编制开采设计,开采设计应当经专家论证或委托具有相关资质单位评价后报请集团公司或者县级以上煤炭管理部门审批,并 报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二)针对煤层的开采技术条件和放顶煤开采工艺的特点,必须对防瓦斯、防火、防尘、防水、采放煤工艺、顶板支护、初采和工作面收尾等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三)采用预裂爆破对坚硬顶板或者坚硬顶煤进行弱化处理时,应在工作面未采动区进行,并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严禁在工作面内采用炸药爆破方法处理顶煤、顶板及卡在放煤口的大块煤(矸)。(四)高瓦斯矿井的易自燃煤层,应当采取以预抽方式为主的综合抽放瓦斯措施和综合防灭火措施,保证本煤层瓦斯含量不大于6m3/t或工作面最高风速不大于4.0m/s。
(五)工作面严禁采用木支柱、金属摩擦支柱支护方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严禁采用单体液压支柱放顶煤开采:(一)倾角大于30°的煤层(急倾斜特厚煤层水平分层放顶煤除外)。(二)冲击地压煤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严禁采用放顶煤开采:(一)煤层平均厚度小于4m的。(二)采放比大于1:3的。
(三)采区或工作面回采率达不到矿井设计规范规定的。(四)煤层有煤(岩)和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的。(五)坚硬顶板、坚硬顶煤不易冒落,且采取措施后冒放性仍然较差,顶板垮落充填采空区的高度不大于采放煤高度的。
(六)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采放后有可能与地表水、老窑积水和强含水层导通的。
第六十九条 使用滚筒式采煤机采煤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采煤机上必须装有能停止工作面刮板输送机运行的闭锁装置。采煤机因故暂停时,必须打开隔离开关和离合器。采煤机停止工作或检修时,必须切断电源,并打开其磁力起动器的隔离开关。启动采煤机前,必须先巡视采煤机四周,确认对人员无危险后,方可接通电源。
(二)工作面遇有坚硬夹矸或黄铁矿结核时,应采取松动爆破措施处理,严禁用采煤机强行截割。
(三)工作面倾角在15°以上时,必须有可靠的防滑装置。
(四)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截煤时必须喷雾降尘,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2MPa,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1.5MPa,喷雾流量应与机型相匹配。如果内喷雾装置不能正常喷雾,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4MPa。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时必须停机。
(五)采用动力载波控制的采煤机,当2台采煤机由1台变压器供电时,应分别使用不同的载波频率,并保证所有的动力载波互不干扰。
(六)采煤机上的控制按钮,必须设在靠采空区一侧,并加保护罩。
(七)使用有链牵引采煤机时,在开机和改变牵引方向前,必须发出信号,只有在收到返向信号后,才能开机或改变牵引方向,防止牵引链跳动或断链伤人。必须经常检查牵引链及其两端的固定联接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采煤机运行时,所有人员必须避开牵引链。
(八)更换截齿和滚筒上下3m以内有人工作时,必须护帮护顶,切断电源,打开采煤机隔离开关和离合器,并对工作面输送机施行闭锁。
(九)采煤机用刮板输送机作轨道时,必须经常检查刮板输送机的溜槽联接、挡煤板导向管的联接,防止采煤机牵引链因过载而断链;采煤机为无链牵引时,齿(销、链)轨的安设必须紧固、完整,并经常检查。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和设备技术性能要求操作、推进刮板输送机。
第七十一条 使用掘进机掘进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掘进机必须装有只准以专用工具开、闭的电气控制回路开关,专用工具必须由专职司机保管。司机离开操作台时,必须断开掘进机上的电源开关。
(二)在掘进机非操作侧,必须装有能紧急停止运转的按钮。
(三)掘进机必须装有前照明灯和尾灯。
(四)开动掘进机前,必须发出警报。只有在铲板前方和截割臂附近无人时,方可开动掘进机。
(五)掘进机作业时,应使用内、外喷雾装置,内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3MPa,外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1.5MPa;如果内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小于3MPa或无内喷雾装置,则必须使用外喷雾装置和除尘器。
(六)掘进机停止工作和检修以及交班时,必须将掘进机切割头落地,并断开掘进机上的电源开关和磁力起动器的隔离开关。
(七)检修掘进机时,严禁其他人员在截割臂和转载桥下方停留或作业。
第七十二条 采煤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必须安设能发出停止和启动信号的装置,发出信号点的间距不得超过15m。
刮板输送机的液力偶合器,必须按所传递的功率大小,注入规定量的难燃液,并经常检查有无漏失。易熔合金塞必须符合标准,并设专人检查、清除塞内污物。严禁用不符合标准的物品代替。
刮板输送机严禁乘人。用刮板输送机运送物料时,必须有防止顶人和顶倒支架的安全措施。
移动刮板输送机的液压装置,必须完整可靠。移动刮板输送机时,必须有防止冒顶、顶伤人员和损坏设备的安全措施。必须打牢刮板输送机的机头、机尾锚固支柱。
第七十三条 使用装岩(煤)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装岩(煤)前,必须在矸石或煤堆上洒水和冲洗巷道顶帮。
(二)装岩(煤)机上必须有照明装置。
第九十三条 修复旧井巷,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当瓦斯积聚时,必须按规定排放,只有在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空气成分符合本规程第一百条的要求时,才能作业。第九十九条 煤仓、溜煤(矸)眼必须有防止人员、物料坠入和煤、矸堵塞的设施。检查煤仓、溜煤(矸)眼和处理堵塞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处理堵塞时应遵守本规程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严禁人员从下方进入。
严禁煤仓、溜煤(矸)眼兼做流水道。煤仓与溜煤(矸)眼内有淋水时,必须采取封堵疏干措施;没有得到妥善处理不得使用。第一百零八条 贯通巷道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掘进巷道贯通前,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m前、其他巷道在相距20m前,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
(二)贯通时,必须由专人在现场统一指挥,停掘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设置栅栏及警标,经常检查风筒的完好状况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处理。掘进的工作面每次爆破前,必须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工共同到停掘的工作面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先停止在掘工作面的工作,然后处理瓦斯,只有在2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0%以下时,掘进的工作面方可爆破。每次爆破前,2个工作面入口必须有专人警戒。
(三)贯通后,必须停止采区内的一切工作,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间距小于20m的平行巷道的联络巷贯通,必须遵守上款各项规定。第一百三十八条 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爆破。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对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被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时,方可通电开动。
第一百四十条 矿井必须从采掘生产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积聚;当发生瓦斯积聚时,必须及时处理。
矿井必须有因停电和检修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以后恢复通风、排除瓦斯和送电的安全措施。恢复正常通风后,所有受到停风影响的地点,都必须经过通风、瓦斯检查人员检查,证实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所有安装电动机及其开关的地点附近20m的巷道内,都必须检查瓦斯,只有瓦斯浓度符合本规程规定时,方可开启。
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矿调度室报告。停工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0%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本规程第一百条的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h内封闭完毕。
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或采掘工作接近这些地点时,必须事先排除其中积聚的瓦斯。排除瓦斯工作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严禁在停风或瓦斯超限的区域内作业。
第六部分、矿山应急救援知识;矿工自救与互救;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及相关法律法规
一、矿山应急救援知识
1、概 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7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所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系指政府和企业为减少事故后果,而预先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作为进行事故救援活动的行动指南。对煤矿来说,是在矿井发生事故的第一时间,能立即开展事故抢救和医疗急救的“快速反应机制”。
2、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分类、管理、组成及基本任务
根据针对的危害物质可分为综合预案和单独预案;根据预案责任主体的性质不同可以分为企业预案和政府预案;根据事故影响范围不同可以分为现场预案和场外预案。
应急救援管理过程:应急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包括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4个阶段。
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的组织结构、支持保障系统:一个完整的应急体系应由组织体制、运作机制、法制基础和应急保障系统4部分组成。其中事故应急救援系统的组织体制包括管理机构、功能部门、应急指挥、救援队伍4部分。
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1.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2.迅速控制事态,防止事故影响范围继续扩大,并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害性质及危害程度;3.消除危害后果,做好现场恢复;4.查清事故原因。
3、事故应急预案的几个重要内容
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原则: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单位自救、社会救援。预案与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区别
编制内容不同: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是对矿井五大自然灾害全面防治和处理的总体计划;而预案按其定义,它只是针对事故发生时,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它不涉及对各类事故的防范。审批程序不同: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制、初审后,要呈集团公司审定,批准后贯彻实施;而预案是由矿自编、自审、实施。
编制和修订的时限不同: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要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每年编制、报批一次,并根据情况及时修改;而预案,是由矿井一次性编审完成,再根据需要进行修改和完善。预案的编审 1)编审程序:
每处生产矿井,都应按国家《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编制预案,编审程序为:由矿井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提出初稿→总工程师亲自组织初审→提交矿安全办公会议审定→以矿红头文件实施→报集团公司备案。这就是说,“预案”是煤矿企业自编、自审并组织实施的。2)编制原则
• 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处理预案中,人员的分工要明确具体,通知召集人员的方法要迅速及时。其中,安全撤退人员和处理事故的措施是预案中的两项主要内容,尤应详尽确切、细致周密。安全撤退人员应采取的具体措施:①通知和引导人员撤退
②控制风流 ③为灾区创造自救的条件。
编制各类灾害事故处理措施的原则:①处理火灾事故,应首先确定控制火势的方法和步骤,明确所采用的灭火方法以及防火墙(密闭)的位置、材料和修建顺序等。②处理爆炸事故,关键是如何迅速恢复灾区通风和防止爆炸引起火灾。如有可能引起火灾,则必须把防止瓦斯再次爆炸放在优先考虑的地位,此时对采区减弱风流控制火势的措施要特别慎重。③处理其他事故,如处理冒顶、透水、溃砂(浆)、瓦斯突出及运输、提升、机电等事故,也应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规定。预案的编制内容 1).组织领导
矿应成立预案领导小组,由矿井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任组长,矿总工程师、安全、生产等副矿长任副组长;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当矿井发生重大事故时,能立即做出快速反应,领导和组织“先期”的事故抢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为不增加机构和人员编制,办公室可设在矿调度所;并由调度部门领导分别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调度部门值班电话为联系电话,并公示。2).物资保障
井下消防硐室内应设“消防列车”,配备有关应急救援材料,如:黄沙、袋袋水泥、灭火器、木板、撞楔、木料等。
地面料场和仓库,应备有各种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的材料、设备、物资等物品。3).现场救援
重大事故发生时,除组织事故点就近的职工立即进行事故抢救外,矿井“兼职救护队”要快速投入事故抢救。矿井依本预案在组织先期快速救援的同时,要按有关规定向上级报告事故,并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成立事故抢险救灾指挥部,由矿长任指挥,组织事故抢救。应急预案领导小组不能代替矿井抢险救灾指挥部。预案实施及变更
预案经矿安全办公会议审定后,要组织全矿职工进行学习贯彻,由矿长负责实施。
矿调度室接到事故电话后,应按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立即向矿总值班和矿长汇报。
矿长应在事发的第一时间,做出快速反应:在上级领导、专业救护队、总医院医生到达之前,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完全依靠本矿的力量,迅速开展事故抢救和医疗急救。这对减少人员伤亡、降低事故损失、防止灾变继发极为重要。对矿井预案的贯彻实施情况,由应急救援预案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每半年或每以书面形式向领导小组报告一次,并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若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变更或遇其他必要情况时,应对预案的相关内容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二、矿工自救与互救
发生事故后,矿山救护队不可能立即到达事故地点,实践证明,矿工如何在事故初期及时采取措施,正确开展自救互救,可以减小事故危害程度,减少人员伤亡。
“自救”就是矿井发生意外灾变事故时,在灾区或受灾变影响区域的每个工作人员进行避灾和保护自己而采取的措施及方法。
“互救”则是在有效的自救前提下为了妥善的保护他人而采取的措施及方法。
自救和互救的成效如何,决定于自救和互救方法的正确性,为了确保自救和互救的有效,最大程度的减少损失,每个入井人员都必须熟知一下内容:
1、熟悉所在矿井的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2、熟悉矿井的避灾路线和安全出口;
3、掌握避灾方法,会使用自救器。当矿井发生灾害时现场人员的行动原则:
1、及时报告灾情
2、积极抢救
3、安全撤离
4、妥善避灾
三、煤矿职业病较常见的有煤肺病、尘肺病、矽肺病等等。对职工的人身健康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如何能够防治职业病对职工的危害:
1、及时对井下各工作地点进行洒水降尘,减少井下的煤(岩)尘量
2、使每个职工都能正确的佩戴各种防护用品。
3、加强通风,通风合理,降低灰尘。职业病相关的法律法规:
认真学习《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等等职业病相关法律法规。
第七部分、顶板管理知识
1、敲帮问顶:检查顶板是否离层的办法:根据顶板发出的声音做出判断;用顶板离层仪进行测定。
2、冒顶前的预兆:发出响声,岩层下沉断裂,木支护不时会发出劈裂响声,紧接着出现折梁断柱现象,支柱下沉,钻底严重,有时听到采空区底顶板发出断裂闷雷声;顶板出现裂缝并张开,煤质变软,有片帮、掉渣现象,打眼时较省力;顶板出现离层;漏顶造成棚梁上托空,支架松动不吃劲,瓦斯涌出量突然增大;顶板淋水头水量明显增加。
3、顶板事故的种类、防范措施及案例分析
按一次性冒落的顶板范围及伤亡人员分为局部冒顶事故和大面积切顶垮面事故。跨面事故据其作用力的始动方向又可分为推跨型事故和压垮型事故二种。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2008年5月19日,湘潭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三井发生一起顶板事故,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36.195万元。
一、概述
1.企业名称:湖南省湘潭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三井。2.事故发生时间:2008年5月19日20时40分。
3.事故发生地点:-650m水平东一石门12煤掩护支架采煤工作面。4.事故类别:顶板事故。5.事故伤亡:死亡1人。
6.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36.195万元。
二、事故单位概况
(一)公司概况
湖南省湘潭矿业有限公司由省属国有谭家山煤矿改制而来,六证齐全,下设四个矿,分别分一井、二井煤业公司、三井、四井,现有生产能力60万吨/年。
(二)矿井基本情况
1.三井位于谭家山矿区“V”型向斜构造南翼东部,属急倾斜中厚煤层,平均倾角为62°,三井始建于1969年,1972年因发生瓦斯爆炸被关闭,1988年恢复生产,设计能力为3万吨/年。1998年进行技术改造,2001年达到改扩建能力9万吨/年。2005年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三井为低瓦斯矿井,矿井涌水量为120 m3/h,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煤层无自然发火倾向。
3.矿井采用斜井多水平(-225米、-450米、-550米、-600米、-650米水平)开拓方式,水平分层等采煤方法进行回采,回采工作面使用木支架支护方式。深部水平主采12煤,7煤、10煤辅助开采。运输大巷布置在底板茅口灰岩中,三层煤联合布置。
4.地面安装了2台45kw轴流式主要通风机(BD-11-№14),中央并列式通风,矿井总回风量为1400 m3/min,总进风量为1200 m3/min,矿井实行多级排水,双回路供电。
(三)事故地点概况
事故地点位于-600m水平东一石门12煤掩护支架采煤工作面一平巷1号天眼。一平巷高1.4米,宽1.0米,顶板采用钢丝绳缠绕木棍加点柱支护(柔性平板掩护支架),木棍平均直径5厘米,木质点柱平均直径12厘米。天眼高7.2米,断面1米×1米,采用密集盘木支护。局扇送风至一平巷,未送至天眼处。
三、事故发生经过及抢救过程
5月19日16时,开完班前会后,采四队副队长苏志强带领9人到-650m水平东一石门12煤掩护支架采煤工作面工作。其中副班长何启红(死者)和大工刘运池放顶,其余工人进行铺架、维修等工作。当掩护支架从1 号天眼铺过2号天眼时,何启红开始在1号天眼打眼放炮落顶。按该处《作业规程》规定,必须全部铺架、落顶、打好点柱以后,才允许向两帮打眼放炮采煤。但何启红为追求产量,在未铺架、放顶完成,也未打点柱的情况下违章挖取顶煤。当他放煤放了七、八矿车以后,掩护支架突然垮落,将他埋住。
事故发生后,刘运池等就立即进行抢救,同时向矿调度室汇报。矿方马上召集职工抢救。20日凌晨5时将何启红扒出,何已当场死亡。事故抢救共清理煤矸10余吨。
四、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事故直接原因
1.作业人员不按《作业规程》操作,违章采煤。2.事故地点顶板压力大,未进行有效支护。
(二)事故间接原因
1.实行单纯的吨煤工资。矿方给付职工的工资只与吨煤挂钩,客观上促使作业人员片面追求产量,不顾安全违章采煤。
2.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管理人员未严格履行自身职责,对作业现场忽视管理,未及时发现和制止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消除事故隐患。
3.职工安全意识差。井下职工安全意识淡薄,严重违章作业,同事也未及时、有效制止死者的违章行为,自保、互保意识差。本次事故死亡一人,直接经济损失36.195万元。
第八部分、瓦斯的基本知识
1、瓦斯的性质、瓦斯爆炸的条件极其危害。
瓦斯时一种无色无味无毒的气体,微溶于水,密度与空气略低。浓度大时,可使人窒息死亡。
瓦斯爆炸的条件:氧气浓度不低于12﹪;有高温引燃火源(温度650-750°);瓦斯浓度5﹪-16﹪.瓦斯的危害:一般来说,如果瓦斯在空气中的含量大,会降低空气中的氧气含量,人员呼吸后会因缺氧而发生窒息事故.如果空气中瓦斯含量在5-16﹪之间;氧含量超过12﹪;遇到高温热源则会发生瓦斯爆炸。在具备一定条件的区域会发生瓦斯突出事故。
容易出现瓦斯积聚的地点:工作面后隅角,采空区,空顶区,回风巷等地点。处理方法:洒水降尘,利用挡风板吹散瓦斯等方法。
瓦斯事故案例分析
铜川陈家山煤矿特大瓦斯爆炸事故
2004年11月28日上午7时10分,陕西省铜川矿务局陈家山煤矿415工作面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当时井下有 293 人作业,其中 127人脱险(其中45人受伤),致使166 人遇难(其中有 6 名救护指战员)。直接经济损失4165.91万元。该矿在2001年4月6日发生过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8人死亡,16人受伤,其中重伤 7人直接经济损失136万元。
一、矿井概况
陈家山煤矿位于陕西省耀县北部,为焦坪矿区西部边缘井田,是铜川矿务局下属主力煤矿。矿井分别于1979 年6月和 1982 年12月分两期工程建成投产,服务年限77年。井田采用走向平硐单水平上、下山开拓沿走向开拓四个石门布置四个采区。矿井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通风方式为多风井分区抽出式通风。煤层易自燃发火,发火期为3~6个月,最短24天,煤尘爆炸指数为35.02%,具有爆炸性。开采12﹟煤层,煤层厚度12米,采用长壁综采放顶煤采煤法,原设计能力为150万吨/年,2004年截至发生事故时已产煤215万吨。该矿有职工3774人,有一个综采队,两个开拓队三个掘进队。综采工作面布置有两条进风巷,其中一条为进风运输顺槽,一条为低位巷(巷道内铺设有水管和注浆管路);两条回风巷,其中一条为回风顺槽一条为高位巷(供抽放瓦斯用)。发生事故的 415 工作面位于四采区左翼,事故点距离切眼 700 米,工作面长150米,总推进长度1700米,上邻的413工作面已采完,下邻的417工作面待采。
二、事故经过
2004 年11月 23 日,陕西省铜川矿务局陈家山煤矿415工作面上隅角因工人放炮作业引起瓦斯爆燃,矿救护队立即采取泡沫灭火,注水、注浆等措施将火扑灭11月24日中午415工作面又发生明火,同样采取措施直接灭火,灭火后工作面恢复正常,又向前推进了 27 米但工作面一直能测出一氧化碳气体,却找不到火源,判断火源在采空区,矿务局决定边向采空区注浆、灌水,边生产,并由陈家山驻矿救护中队检测气体、协助灭火。11月28日陈家山驻矿救护中队书记带七名救护队员下井检测气体,7时书记派2名队员到井底向矿调度室汇报检测气体情况,7时10分,井下工人在415工作面下隅角靠采空区侧进行强制放顶,违章放炮引起瓦斯爆炸。
三、处理经过
事故发生后,立即召请陕西省铜川、韩城、澄合等七支救护队进行侦察搜救,搜寻到了63名遇难矿工并将大巷中的35名遇难者搬运出井,根据救护队员在距发生瓦斯爆炸的415工作面800米处检测,CH4:9%,处于爆炸界限,随时有二次爆炸的可能,CO:0.1%,吸一口就足以致命。12月1日指挥部决定将通往415工作面的四条巷道全部封闭,然后注氮进行灭火,因采用木版密闭漏风太大,12 月 2 日零点班指挥部命令救护队用聚氨脂快速泡沫进行加固闭墙,加固后人员迅速撤到变电所内(基地),八分钟后,即 3 时 25分发生第二次瓦斯爆炸,当时井下共有61人,其中有救护队员42人,矿工19 人,所幸的是只有 6 名队员受伤,没有造成生命危险,变电所铁门打的变了形,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主扇不能运转,防爆门飞出了 300 余米。接着在6时15分、7时45分、10时35分连续发生了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瓦斯爆炸。12月3日起,矿区开始从地面向井下火区注水灭火,一方面引用相邻矿区的水源通过风井口向井下灾区注水,同时在沮河筑坝拦水,通过井口向井内安装管道,对整个灾区实行水淹灭火。截至19 日,两个注水孔已经注水 3.6 万立方米超过了原方案预计的注水量,却没有达到预期灭火效果。专家研究认为,先后多次大的瓦斯爆炸,对采区内一些地方的墙体破坏严重,注入的水可能大部分没有流入井下火区。随即对原方案进行调整,新方案将利用前一阶段的沮河筑坝拦水工程,不进入井口安装管道,重新在地面安装15公里长的注水管路,接至413采空区的放气孔,通过510米长的放气孔直接对415工作面及其采空区进行注水,同时在 416 工作面上部重新打一个深240米的注水孔,从这里直接向416工作面注水。预计管道铺设需要8天的时间,整个铺设管道、打孔、注水工作需要 2 个月左右的时间。11月28日7 时10 分发生爆炸后,12 时28分我队接到国家矿山救援指挥中心一级待命的通知。该矿在12月2日3时25分发生了第二次爆炸井下61人生死不明的情况下,4时50分国家救援指挥中心通知我队立即出动一个中队前往增援,我队接到命令后,于5时整出动38名指战员前往救援,于20 时 30 分到达陈家山煤矿。由于该矿一天内连续发生四次爆炸,指挥部决定向井下注水灭火,后因水源不足,灭火时间过长,12月9日国家救援指挥中心命令我队暂时撤回,等候调遣。我队于12月10日3时10分38名指战员全部归队。顺利完成了我队在抢险救灾史上的第一次跨省作业。
第九部分、矿井水灾的基本知识
一、矿井水灾的危害:
矿井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地面水和地下水通过各种通道涌入矿井,当矿井涌水超过正常排水能力时,就造成矿井水灾。矿井水灾(通常称为透水),是煤矿常见的主要灾害之一。一旦发生透水,不但影响矿井正常生产,而且有时还会造成人员伤亡,淹没矿井和采区,危害十分严重。所以做好矿井防水工作,是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矿井突水的预兆: 1)一般预兆.(1)煤层变潮湿、松软;煤帮出现滴水、淋水现象,且淋水由小变大;有时煤帮出现铁锈色水迹。
(2)工作面气温降低,或出现雾气或硫化氢气味(即臭鸡蛋味)。(3)有时可闻到水的“嘶嘶”声。(4)矿压增大,发生片帮、冒顶及底鼓。2)工作面底板灰岩含水层突水预兆
(1)工作面压力增大,底板鼓起,底鼓量有时可达500mm以上。(2)工作面底板产生裂隙,并逐渐增大。
(3)沿裂隙或煤帮向外渗水,随着裂隙的增大,水量增加,当底板渗水量增大到一定程度时,煤帮渗水可能停止,此时水色时清时浊:底板活动时水变浑浊,底板稳定时水色变清。
(4)底板破裂,沿裂缝有高压水喷出,并伴有“嘶嘶”声或刺耳水声。(5)底板发生“底爆”,伴有巨响,地下水大量涌出,水色呈乳白或黄色。
第十部分爆破作业安全知识及规程部分条款学习
一、煤矿爆破安全基础知识
(一)、炸药的定义与特征
炸药是在外界能量作用下,自身进行高速的化学反应,同时产生大量的高温高压气体和热量的物质。特征:
1、具有相对稳定性和化学爆炸性
2、在微小的体积中蕴藏有大量能量
3、能够依靠自身的氧化实现爆炸反应
(二)、炸药的反应形式
1、热分解
在炸药贮存期间,必须采取措施,控制温度、湿度和压力,防止发生自燃和自爆事故
2、燃烧
炸药在热源和火焰作用下的反应,靠热传导来传递能量,不需要外界供氧。因此,炸药在保存期要注意改善通风条件,防止炸药在密闭条件下燃烧
3、爆炸
爆炸反应区能形成压缩冲击波,使反应区内外的温度、压力和密度状态产生剧烈变化。反应能量的传递和反应区的传播靠压缩冲击波来进行。
(三)、炸药爆炸反应三要素
1、反应过程中放出大量的热是化学爆炸进行所必需的首要条件,反应热量的大小是衡量炸药作功能力大小的标志。(铵梯炸药的热量约为4200000J/KG)反应速度快是形成爆炸的必要条件,2、爆炸反应速度快是形成爆炸的必要条件,炸药爆炸速度高达1500~8500M/S,反应时间仅为十万分之一到百万分之一秒,是衡量炸药威力的重要因素。
3、生成大量的气体产物,炸药爆炸后生成大量的气体,有二氧化碳、氮气和水蒸气,还有一氧化碳和氮的氧化物。工业常用炸药生成的气体体积为700~1000L/Kg,铵梯炸药爆炸生成的气体体积比原来增大了850~920倍。
(四)、爆轰
1、稳定爆炸
爆炸反应速度高而且保持恒定的爆炸称为稳定爆炸,也称为爆轰。
2、不稳定爆炸
反应速度较慢且变化不定的爆炸称为不稳定爆炸,简称爆炸。不稳定爆炸的爆速不仅低于爆轰,而且容易衰减,甚至熄爆,使炸药不能全部反应,以致产生半爆、爆燃或拒爆等现象,给爆破作业带来不安全因素。
(五)、自由面和最小抵抗线
自由面:被爆破的煤岩体与空气接触的界面。最小抵抗线:从装药几何中心到自由面的最短距离。是爆破工作中的两个重要概念。
(六)、爆破作用的表现形式
装药爆破时,其爆破的表现形式与埋置药量和深度有关。装药量相同的装药埋置在岩石内部不同深度时,其作用结果也不相同。内部爆破作用:
在自由面上看不到爆破作用的迹象。以药包为中心,除在装药处形成扩大的空腔外,还形成压缩区、裂隙区、震动区。外部爆破作用:装药爆破后,爆破作用在自由面上显露。
(七)、自由面对爆破作用的影响
为了有效地进行爆破,总是要设法创造和利用自由面,合理布置炮眼和选择合理爆破方式。如掘进工作面的掏槽,选用 秒延期、毫秒延期电雷管爆破,都是为了增加自由面。《规程》规定:
工作面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由面时,在煤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5m,在岩石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3m。浅眼装药爆破大岩块时,最小抵抗线和封泥长度都不得小于0.3m。矿用炸药的种类与使用范围
一、炸药爆炸引燃引爆瓦斯的机理
1、爆炸气体产物的直接作用
点火温度(炸药爆炸引起瓦斯燃烧或爆炸热的性能,感应时间 主要与爆炸产物的组成、爆温和爆热有关)
2、炽热固体颗粒的作用
(要求安全炸药必须具有良好的反应性能和爆轰性能,以保证炸药能够完全爆炸,而且生成产物应完全都是气体。)
3、爆破形成空气冲击波的作用
空气冲击波的压力、温度和作用时间是随着炸药的总量增加而增加的,因此,当爆热一定时,必须对药量加以控制。电力起爆技术
一、瞬发电雷管
通入足够的电流,能在瞬间立即起爆的电雷管为瞬发电雷管。
瞬发电雷管可分为普通型和煤矿许用型两种。前者可用于无瓦斯工作面,后者具有瓦斯安全性,可用于煤矿井下的各种采掘工作面。煤矿许用型瞬发电雷管和普通型瞬发电雷管的结构基本相同,它之所以具有瓦斯安全性,主要是在副起爆药(猛炸药)中加入了一定量的消焰剂,消焰剂通常采用氯化钾,以便降低爆温,消焰和隔离瓦斯与爆炸火焰接触作用,从而有效预防瓦斯爆炸。
瞬发电雷管在巷道掘进中只能用于全断面分次爆破。
《规程》规定:不同厂家生产的或不同品种的电雷管,不得掺混使用
二、延期电雷管
1、秒延期电雷管:
通入足够的电流后,以1秒或半秒间隔时间延期爆炸的电雷管为秒或半秒延期电雷管。
用秒延期电雷管可以全断面一次爆破,具有增加自由面、爆破效率高、节省工时和炸药等优点。由于每段间隔的时间和总延期时间长,已大大超过了《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最后一段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的规定,因此在有瓦斯、煤尘爆炸危险的工作面严禁使用。但可在地面和露天矿用于爆破。秒延期电雷管分为7段,用1.5A恒定直流电测定。各段从通电到电雷管起爆的延期时间及脚线标志。
2、毫秒延期电雷管
通入足够电流后,以若干毫秒间隔时间延期爆炸的电雷管。毫秒延期电雷管分为普通型和煤矿许用型两种。普通型毫秒电雷管由于金属管壳、加强帽、聚乙稀绝缘脚线包皮等在雷管爆炸时生产灼热碎片和残渣,延期药燃烧时喷出高温颗粒残渣,副起爆药爆炸时的产生高温火焰等原因,有引燃、引爆瓦斯的可能,故不能用于煤矿生产的采掘工作面。《规程》规定:
在采掘工作面,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瞬发电雷管或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使用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非电力起爆技术
一、导爆索起爆法
实质是利用雷管爆炸后,首先引爆导爆索,然后由导爆索的爆轰引起起药包爆炸。
二、导爆管起爆法
1、联结块和导爆管相结合的起爆方式
2、雷管和导爆管相结合的起爆方式
3、导爆索和导爆管相结合的起爆方式
三、导火索起爆法
禁止用于有瓦斯和煤尘爆炸危险的工作面。也不能用于立井、天井和倾角大的斜井爆破。爆破工的安全职责
爆破工作为井下的特殊工种,必须对其职责范围内的安全负责。安全职责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
(2)严格遵守爆炸材料领退制度,保证爆炸材料不丢失。(3)严格遵守爆炸材料运送制度,保证沿途安全。(4)严格遵守爆破各项操作规定,保证爆破过程安全。
(5)严格遵守处理爆破故障(残爆、拒爆)及特殊爆破情况下爆破的规定和要求。
(6)经常检查工作地点及所使用设备、仪器的安全状态,爱护安全设施、设备,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7)严格遵守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坚决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拒绝接受任何人违章指挥。
二、《规程》部分条款学习
第三百二十一条 在有瓦斯或有煤尘爆炸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应采用毫秒爆破。在掘进工作面应全断面一次起爆,不能全断面一次起爆的,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在采煤工作面,可分组装药,但一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
严禁在1个采煤工作面使用2台发爆器同时进行爆破。
第三百二十八条 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或用不燃性的、可塑性松散材料制成的炮泥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严禁裸露爆破。
第三百二十九条 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长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不得装药、爆破;在特殊条件下,如挖底、刷帮、挑顶确需浅眼爆破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炮眼深度可以小于0.6m,但必须封满炮泥。
(二)炮眼深度为0.6~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
(三)炮眼深度超过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
(四)炮眼深度超过2.5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m。
(五)光面爆破时,周边光爆炮眼应用炮泥封实,且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3m。
(六)工作面有2个或2个以上自由面时,在煤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5m,在岩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3m。浅眼装药爆破大岩块时,最小抵抗线和封泥长度都不得小于0.3m。
第三百三十一条 装药前和爆破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严禁装药、爆破:
(一)采掘工作面的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或者支架有损坏,或者伞檐超过规定。
(二)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
(三)在爆破地点20m以内,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
(四)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
(五)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
第三百三十三条 爆破前,必须加强对机器、液压支架和电缆等的保护或将其移出工作面。
爆破前,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担任警戒工作。警戒人员必须在安全地点警戒。警戒线处应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
第三百三十四条 爆破母线和连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煤矿井下爆破母线必须符合标准。
(二)爆破母线和连接线、电雷管脚线和连接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与轨道、金属管、金属网、钢丝绳、刮板输送机等导电体相接触。
(三)巷道掘进时,爆破母线应随用随挂。不得使用固定爆破母线,特殊情况下,在采取安全措施后,可不受此限。
(四)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的下方,并应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五)只准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严禁用轨道、金属管、金属网、水或大地等当作回路。
(六)爆破前,爆破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
第十一部分、“手指口述”及“岗位描述”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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