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本兼治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方案

2024-06-18

标本兼治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方案(共11篇)

1.标本兼治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方案 篇一

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着力解决当前局管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据市安委会《芜湖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抓紧制定重点行业和领域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芜安办〔2016〕7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着力解决当前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有效防范一般事故,避免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

二、工作目标

到2018年底,逐步形成点、线、面有机结合、无缝对接的安全风险管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的工作体系,实现局管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监管部门和社会监督共同防控安全风险和共同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的良好局面,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到位、机制精准有效;逐步构建形成完善的全员、全岗位教育培训体系,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安全指导体系,建筑施工现场安全保障体系,惩治违法违规行为制度体系,应急响应和应急救援体系,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源头治理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局管工程重特大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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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组织领导

成立局管工程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许耀辉 副组长:李护林、陈明 成员: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局管工程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协调科室,负责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资料收集等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着力构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1.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一是各相关科室要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生产安全管理。加强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机构的建立和完善,严格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二是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审查、巡查、检查、验收和报告等责任,发现和制止施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等,全面落实安全监理责任。三是严格执行通报、约谈、督办、考核、问责、“一票否决”等工作措施,强化企业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文明措施费用使用、标准化建设等管理制度。2.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一是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筑施工企业应在施工现场和生产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栏,并依据不同施工阶段、季节特点和重点部位编制隐患排查计划,建立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排查制度和隐患排查台帐。二是发挥好监理督查作用。监理单位要及时辨识危险源,对易发事故的危险源和薄弱环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进行重点监控,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应当—2—

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应当立即向相关科室报告。三是强化监管职责履行。建立完善局级督查、科级排查和企业自查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对重大隐患严格落实“分级负责、挂牌督办、跟踪问效、治理销号”制度,按照“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的要求限期整改,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3.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监管体系。一是加强局管等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提高监管人员综合素质和能力。二是强化安全监管规范化行为。安全监管人员要履职尽责,进一步规范监管程序、监管内容和裁量标准。三是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力度,各相关科室要严格督促施工、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现场带班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等制度的贯彻落实,加大检查、督查和生产安全事故查处督办力度。建立健全“双随机”检查、暗查暗访、联合执法和重点执法制度,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

4.持续开展“铸安”行动。一是切实增强“铸安”行动实效。要再次明确行动的范围、重点、步骤和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铸安”行动有效开展。二是重点整治突出问题。牢牢抓住工程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的主要问题,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力求治本,特别是加强对建筑施工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起重机械、临时用电等重点部位的检查力度。三是加强督查指导。各相关科室要指导督促施工企业认真做好施工现场和生产经营场所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的专项治理工作,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切实提高风险控制和防范能力。

(二)着力推进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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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着力完善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大力实施“建管通”及农民工“双卡”体系建设,对在局管工程从事施工现场管理的关键岗位人员及素有一线作业人员建立信息档案,及时掌握建筑劳务队伍分布和流动情况,有效记录建筑工人进出工地持证上岗作业情况、培训教育情况和农民工现场作业情况,及时解决和处理施工现场违规操作和不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问题,对其履职履约情况实行动态监管。

2.积极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基础工作,相关科室应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积极采取措施,全面深化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工作,推行企业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由“被动抓安全向主动抓安全转变”。同时对企业施工现场标准化实施诚信评价管理,真正实现市场和施工现场的联动。

(三)着力加强安全生产源头治理

1.强化准入机制。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监理单位应当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项目负责人要认真核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全面持证上岗,严格执行中标单位项目管理人员与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要人证相符。

2.持续深化建设施工安全“两防”整治。持续深化以防高处坠落事故、防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两防”整治,全面排查在建重点工程、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4—

环节的安全隐患。一是高处作业必须执行“上班安全帽,登高安全带,防坠安全网,有口必有盖,有边必有栏”,项目专职安全员要加强巡查,对遗漏或破坏的防护点立即组织恢复;二是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现“能辨识、有方案、必审核(论证)、严执行、重监测”,要重点落实深基坑、高切坡、高支模、大型吊装、高大幕墙、起重机械、外用施工电梯以及脚手架、卸料平台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的专项方案编审、专家论证及验收程序,以及整体提升架、吊篮的验收及日常维护、保养情况。

(四)着力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认真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全面推动局管工程安全工作发展,定期组织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切实提高全监管人员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

2.进一步督促引导施工企业积极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企业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3.持续开展对一线作业人员,特别是建筑施工方面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有效提升其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五)着力做好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置

1.建立健全完善的应急救援体系。各相关科室要监督企业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强化应急指挥、组织调动、装备配备、应急演练、后勤保障等功能,提升抢险救援和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2.加强员工岗位应急培训。要督促企业健全全员应急培训制度,针对员工岗位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应急知识培训,加强应急演练,提升一线员工第一时间化解险情和自救互救的能力。3.进一步提高处置事故能力。各工程施工单位要从工程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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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发,制定适应本工程的应急预案,使预案更加趋于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和实效性更强。同时要及时组织开展安全应急演练活动,对预案内容进行实战检验,切实提高防范处置事故能力。4.严肃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对事故调查处理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事故经调查确定为责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单位有关负责人、主管人员以及其他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的责任,并及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切实起到警示和震慑作用。

(六)强化安全生产技术保障。

1.强化信息化、自动化技术应用。各工程施工单位要针对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重点区域、部位、环节,加强远程监测预警、自动化控制和紧急避险、自救互助等实施设备的使用,强化技术防范。

2.推进企业技术装备升级改造。各相关科室要认真对照国家发布的淘汰落后和推广先进适用安全技术装备目录,通过法律、合同、市场等多种手段,推动、引导企业开展安全技术改造和工艺设备更新,淘汰一批不符合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技术和装备。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科室、工程施工、监理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重要性、紧迫性和事故规律性的认识,切实把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摆在突出重要的位置。要成立组织领导加强组织协调,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健全推动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方案、有部署、有检查、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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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狠抓措施落实。各相关科室要督促工程施工、监理单位结合事故规律特点,抓住关键时段、关键部位、关键环节,从构建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强化技术保障、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加强源头治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等方面入手,从制度、技术、管理等多个角度,制定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对症下药、精准施策,力争尽快在减少重特大事故数量、频次和减轻危害后果上见到实效。

(三)强化宣传教育。各相关科室要督促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宣传、事故警示教育和舆情引导,全面提高企业,尤其是一线工人对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重要性的认识,凝聚安全共识,提升全体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四)加强督导,确保工作成效。各相关科室坚持落实经常性安全检查督查工作,督促指导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和完成情况,对工作不到位所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企业和人员要给予严惩,起到警示震慑的作用。逐步形成人人参与安全、人人管安全的局面,有力促进全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

(五)强化信息报送。各科室要加强对信息报送工作的组织统筹,明确专人负责,保证相关信息报送的及时性、规范性和准确性;要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5日前将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局协调考核科汇总备查(主要包括采取的主要措施、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重点工作安排及建议等,可供交流借鉴的经验做法可随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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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标本兼治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方案 篇二

一、工作目标

(一)事故总量持续下降。到2020年杜绝重大以上事故,遏制较大事故,95%以上的煤矿实现生产安全长周期,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0.05以内。

(二)瓦斯事故有效控制。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瓦斯综合治理体系进一步巩固完善,实现作业“零超限”、管理无盲区。依法退出在现有技术条件下难以有效治理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三)水害事故有效控制。煤矿防治水体系基本建立,依法退出在现有技术条件下难以有效治理的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矿井。

(四)整合矿井有效管控。所有整合煤矿全部纳入一级主体统一管控,安全管理层级最多不得超过三级,实现“真控股、真投资、真管理”;以法人财产权为核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努力成为治理有效、经营合规、管理规范、守法诚信的法治企业。

(五)重大隐患及时治理。全面建立安全风险预防控制体系,煤矿企业对照《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5号),准确辨识、有效治理重大隐患。

二、2016年—2018年重点任务

(一)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第一,强化领导责任。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在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工作中的职责,并将其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真正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推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实现安全发展。第二,落实监管责任。明确和落实负有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责任,按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严格履职;进一步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厘清并解决部分涉煤事项安全监管工作职责不清、职责交叉、存在监管盲区和漏洞等问题。加强市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执法力量,规范省属五大煤炭集团“五人小组”煤矿安全监管行为。第三,夯实主体责任。煤矿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涉及煤矿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由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决定;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根据安全管理机构的岗位设置,明确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煤矿企业要确保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第四,细化企业责任。进一步规范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既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又切合实际,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及考核标准一目了然。第五,严格责任考核。加强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宣传教育,让每名员工清楚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考核奖惩,真正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在岗位、落实到人头。

(二)建立重大灾害评估治理体系

第一,严格源头准入。严格矿业权设置,对现有探明煤炭资源按开采条件和生态保护要求,划定“禁采”“限采”“缓采”“停采”的区域和资源种类,禁止规划和开采不安全、不环保、低质量、低效益的资源;严格资源配置,新建矿井、水平延伸、采区接替时,要把安全准入与环保、质量、效益准入等同步规划、实施、考核;严格办矿准入,严格矿井规模、开采工艺、技术装备、人员素质、入井人数限制,严禁违规违法生产建设。第二,实施风险评估。由地方政府、煤矿主体企业组织,鼓励政府购买服务,完善相关制度,引入第三方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开展煤矿重特大事故风险评估;根据矿井灾害程度和隐蔽致灾因素对煤矿管理、技术、班组能力进行评估分析;根据矿井实际装备水平、技术手段、工艺材料对防范能力进行评估分析。第三,研究规律特点。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对2005年以来山西省发生的典型重特大事故进行分析、研究,查找造成事故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总结经验教训,结合山西省实际情况提出预防措施和实施办法。第四,加强科技兴安。建立由政府引领、企业主导、社会参与的科技攻关机制,开展以瓦斯治理、防治水、冲击地压、坚硬顶板等为重点的科技攻关,着力在防治技术上寻求突破,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大力推广“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实现减人提效,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设备、工艺。加快“四化建设”,抓好“两化融合”,利用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推进安全生产与信息化高度融合,促进信息化对安全生产风险的辨识管控和对事故的预测预警,增强重特大事故防控的针对性、有效性,提升安全保障能力。第五,提高管控能力。各主体企业要围绕操作、技术、管理三个层面,打造具有“工匠精神”的技工队伍、一心专研的技术队伍、管控能力强的管理队伍。各煤矿生产建设单位要加强“三个关键团队”建设:建立以矿长为首的生产管理团队,依法依规有序生产;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决策团队,科学有效治理灾害;建立高素质的安检、区队、班组生产作业团队,规范现场操作,杜绝“三违”行为,减少事故隐患。

3.标本兼治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方案 篇三

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落实安全防控措施,深入排查容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重点领域、部位和环节,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把遏制重特大事故与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安委办〔2016〕3号、《六盘水市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六盘水党办发〔2017〕98号)以及《市安委办关于全面推进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建设工作的通知》(六盘水安办通〔2018〕4号)等相关通知及方案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贵州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文件精神,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构建事故应急救援最后一道防线,强化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防患于未然;强化事后处置,及时、科学、有效应对重特大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事故伤亡人数,降低损害程度。

二、时间安排

2018年9月至12月,推进落实重大事故的遏制与防范工作,坚决抵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机构

成立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小组,统一领导公司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研究解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组织协调开展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公司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的情况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

组长: 成员:

三、防范措施

(一)全面认真排查确认安全风险点和重特大安全隐患。重点对基坑开挖工程、大部件运输及吊装、脚手架工程、施工人员住地及交通运输车辆、油品库、六氟化硫开关室、有限空间作业等进行全面排查,及时确认可能导致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风险点和重大安全隐患,建立风险点和重大隐患管控档案数据库,制定有针对性、实用性的管控和防范治理措施。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分级管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操作规程、施工现场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等各项工作制度、建立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长效体制机制。

(三)实施风险分级管控和加强重大危险源管控。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风险点进行分级、确定类别、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定切实可行、针对性强的管理制度和管控措施,建立重大危险源数据库,落实单位主体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到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将安全风险按颜色分级,定为“红、橙、黄、蓝”(红色为安全风险最高级)4个等级,分别确定事故隐患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并建立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数据库,绘制公司安全风险等级和重大事故隐患分布电子图,切实解决“想不到、管不到”问题。

(四)积极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部门要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排查摸底,使全员熟悉隐患排查内容、排查周期、排查流程、台账填写以及奖惩措施等,组织指导完成等工作,即:成立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小组、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建立规范化隐患排查管理台帐、制作隐患排查治理公示牌、实行隐患排查奖惩制度、实行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式管理、定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学习培训。制定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隐患发现、整改、记录、通报和激励约束机制。组织动员大力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做到排查和治理“全覆盖”,建立台账、“五落实”。对重大安全隐患一律实行挂牌督办,严格落实整改销号制度,确保隐患100%管控到位,及时整改到位,实现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销账的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

(五)完善安全技术保障。各部门认真开展推广使用先进适用安全技术装备和淘汰不符合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病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尤其是现场安全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是否符合安全标准、是否存在不适用的情况等。

(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要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要开展形式多样,多种层面的安全生产培训,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法规及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干部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在公司系统内积极营造关注安全、重视安全的氛围。

(七)加强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体开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工作的重要意义、重点任务、重要举措和具体要求,大力宣传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积极对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的宣传。

(八)切实提升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1、加强员工岗位应急培训。健全公司全员应急培训制度,针对员工岗位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应急知识培训,提升一线员工第一时间化解险情和自救互救的能力。

2、健全快速应急响应机制。建立健全部门之间、风电场与基建项目部之间应急协调联动制度,加强安全生产预报、预警。完善公司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严防盲目施救导致事态扩大。强化应急响应,确保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救援。

3、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进一步优化布局,加强滑坡、泥石流、火灾、水淹升压站、风机超速等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和实训演练,强化先进救援装备、应急物资和紧急运输、应急通信能力储备。并与当地政府、地方企业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积极做好参与地方应急救援工作的准备。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重要性、紧迫性和事故规律性的认识,要把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安全生产重要工作来抓,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政治任务和重点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突出位置,采取有力措施抓实抓好,带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面推进。

(二)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对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要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措施。要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开展情况纳入2018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考核。

(三)突出重点,做到精准施策。要结合事故规律特点,抓住关键时段、关键地区、关键部门、关键环节,从构建双重预防性控制机制、强化技术保障、加大监管力度、加强源头治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等方面入手,从制度、技术、工程、管理等多个角度,制定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对症下药、精准施策。

4.标本兼治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方案 篇四

关于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第三季度

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关于《唐山市标本兼治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唐安[2016]12号)文件精神,根据城管局关于《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城管发[2016]92号)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唐山市市政建设总公司关于标本兼治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我公司第三季度自查自纠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1、编制了唐山市市政建设总公司《关于标本兼治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

2、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组长,主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

3、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活动。

(1)强化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及安全生产技术的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素质及安全生产技术水平。

按照城管局的文件要求,首先我们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工作内容。二是加强干部职工的安全培训,9月初对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进行了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技术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标本兼治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新《安全生产法》以及市政道路安全生产知识等,通过集中或分散的宣讲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为开展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奠定基础。

(2)强化安全管理,认真排查隐患,防患于未然

我公司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开展隐患自查自纠活动,坚持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切实抓好现阶段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杜绝各类安全事故,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真正做到人人处处时时保安全。

① 9月份我公司进行了正常的每月三次的安全隐患大检查:上旬(9月5日)查出隐患4条,全部整改完成,整改完成率100%;中旬(9月16日)查出隐患5条,全部整改完成,整改完成率100%;下旬(9月26日)查出隐患3条,全部整改完成,整改完成率100%;

② 9月21日我公司进行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治理专项大检查:查出隐患 4 条,全部整改完成,整改完成率100%;

③ 9月28日我公司进行了暑期防汛、雨季施工专项大检查:查出隐患 3 条,整改完成率100%;

4、存在问题

(1)安全生产工作没有引起部分单位责任人的充分重视,存在安全观念不强,责任不到位,管理不到位。

(2)重生产轻安全,安全管理资金投入不足,存在设备老化,电器设备及线路老化,工地设施简陋,小型设备无合格证、材料质量标准降低等现象。

(3)存在贯彻执行法规标准不严格,不戴安全帽、不穿工作服、不按安全操作规范操作现象时有发生。

(4)个别项目部基础管理不完善,各类安全内业资料不健全。(5)有个别的施工现场缺乏对危险源的辨识与评价和现场环境的保护。

5、下步工作安排

(1)加强对临时务工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2)定期检查所属各单位、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定期组织安全联查,及时处理隐患。

(3)对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内业资料及市政门、标语、七牌二图、安全警示标志标识、项目部上墙资料等设施按省级文明工地标准的要求进行督导。

(4)继续坚持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布置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在可控状态。

(5)加强秋、冬两季施工的消防安全管理,严格现场动火作业管理,并要求各施工区域必须配备充足的消防设施。

5.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 篇五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梅州市江南新城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一期)东18地块贯彻落实遏制重特大事故、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指导意见的工作方案

根据《广东建工集团观测落实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 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知道一建的工作方案》及国务院、省安委办、省国资委、梅州市建设局等部门关于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相关文件要求,为全面加强本项目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加强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工作,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本项目安全稳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贯彻落实集团《关于印发广东省建工集团光车落实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指南 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指导意见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及集团工程部的部署,进一步强化梅州市江南新城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一期)东18地块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过程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改,坚决杜绝一般及以上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梅州市江南新城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一期)东18地块成立由项目部项目经理邓波担任租场的工作指南和指导意见贯彻落实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的全面工作;在项目部设立领导组织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工作的指导、检查、协调和落实工作。梅州市江南新城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一期)东18地块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邓 波

副组长:林哲雄 陈庆广 齐晓剑 李伟军

领导小组成员:曹磊 李章俊 曾镇城 陈汉长 韦林翔 张洁平

崔振宇 吴油顺 曹晋 麦世芬 江晓锋 何明君 黄文浩 肖立云 许少容

林敏熙 林少宏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3月底):项目部制定《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梅州市江南新城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一期)东18地块贯彻落实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指导意见的工作方案》,指导各工区参建单位结合本项目安全工作实际情况、明确各层级职责,细化工作实施计划,3月25日召开动员部署专题会议并组织动员部署,广泛发动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实施阶段(4月至11月):督促、指导各工区参建单位按照工作方案,精心贯彻落实,认真做好重特大事故风险点、危险源和隐患排查,健全相关工作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职责与期限,按时落实整改,确保本项目工作取得实效、安全得以保障。

(三)总结阶段(12月):项目部认真总结梳理贯彻落实情况,综合各工区在贯彻落实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指导意见的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和不足,强化后续施工中改进和提升,把这些归纳成工作总结报告书,提交总结报告。梅州市江南新城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一期)东18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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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工区参建单位要加强贯彻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明确部分工作任务分工和各岗位职责,突出重点和管控环节,抓好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结合今年的特别防护期、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及日常工作,科学统筹安排,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三)确保工作成效。要充分利用一切手段和力量,加强贯彻落实“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指导意见”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和预防意识,有序推进工作开展,确保取得成效。

(四)实施阶段的具体工作:

1、明确各岗位职责:

技术负责人:所有方案齐全完善,审批程序合规合法,对具体执行的管理人员、班组长进行交底,交底资料有记录;对现场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有记录,对不符合要求的有价差记录、整改记录、复查记录;对多次存在同样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有处罚记录。现场施工员:对所负责的施工项目负责,规范记录施工日记,接受技术负责人的交底,组织班组长对工人进行搬迁教育,随时掌握安全动态,对不按方案执行的有处罚处理措施,各项处罚、措施有记录。专职安全员:对所管辖范围内的施工项目安全负责,对各项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导,规范记录安全日记,每天巡视现场,发梅州市江南新城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一期)东18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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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安全隐患及时与施工员沟通,及时完善各项安全设施,对重大危险源重点监控,发现及时整改,未整改的严重危险立即勒令暂停施工,排除隐患才能复工,对安全隐患要求限期整改,对多次存在同样安全隐患及重大危害安全的行为进行处罚,各项措施、处罚有记录。质检员:对全工程进场的原材料质量进行管控,检查各种原材料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必要的抽检、复检;对安全设施的可靠性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的质量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检查整改有记录。

资料员:及时配合各管理人员进行报审报验,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台账,每月对各种安全投入,安全检查、整改资料,重大危险源管理如塔吊、施工电梯、升级坑的安全管理情况,人员交底教育,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安全演练等安全工作台账进行汇总,做到随时抽查时各种资料齐全。

2、对重大危险源如塔吊、外脚手架搭设、支撑体系、临边防护、施工升降机等定期进行量化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检查整改、复查整改。塔吊、施工升降机等设施要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有记录。

3、定期检查:每月总包项目部、监理、业主、项目部领导组织进行大检查,项目部、总包项目部、监理每周检查,专职安全员、电工、班组长每日进行巡查。检查内容包括工人生活区、宿舍、办公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机械、深基坑、外脚手架、支撑体系、消防系统、五口一临边防护等,并做好记录归档。梅州市江南新城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一期)东18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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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工区参建单位的实施工作方案、实施情况总结分别于3月25日、12月25日报项目部工程部,由工程部汇总后报总包项目部;期间的每月、每季度工作推进情况与特别防护期情况、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台账一并综合发到项目部工程部,由工程部报总包工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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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标本兼治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方案 篇六

四川省安全监管局 四川煤监局 关于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

川安监〔2011〕267号

各产煤市(州)安全监管局,广元市煤管局,各煤监分局,省煤炭产业集团公司,古叙煤田开发公司:

截至7月23日,我省煤矿已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115起,死亡126人,已达到全年煤矿控制指标265人的47.55%,其中,发生较大事故2起死亡10人。自贡、眉山已超控制指标,绵阳已达到控制指标,广安、乐山、德阳、攀枝花等市煤矿事故已大大超过进度指标,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为认真贯彻7月21日张德江副总理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和7月18日省政府安委会2011年第三次全体成员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和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1〕36号)和省委、省政府、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紧急通知要求,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减少一般事故总量,迅速扭转我省煤矿安全生产被动局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

7月21日,张德江副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针对近期事故多发的态势,深入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综合防范措施,进一步部署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强调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坚持以人为本、警钟长鸣,从零开始、常抓不懈,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加强责任落实,加强安全监管,切实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到实处,进一步强化综合预防措施,进一步减少事故总量,进一步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分别就京珠高速河南信阳“7•22”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和浙江温州“7•23”动车追尾特别重大事故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指出最近生产、交通、建设等领域事故频发,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领导也作出重要指示,并亲自逐省打电话提出明确要求,反复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指示要求,切实抓好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事故发生。

7月18日,省政府李成云副省长主持召开省政府安委会2011年第三次全体成员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在抓好日常工作的同时,着力抓好《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四川省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川办发〔2011〕20号)的贯彻落实,把企业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到实处;在落实上下功夫,采取措施把事故总量控制住,尤其是要把较大事故降下来,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进一步扎实推动安全生产“三同时”等工作,夯实基层基础。

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指示和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以及省政府安委会2011年第三次全体成员会议深刻指出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负责。我们必须认真学习领会,坚决抓好贯彻落实,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从零开始,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努力促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切实采取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中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和《四川省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川办发〔2011〕20号)要求,切实吸取事故教训,并加大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的力度,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到实处。

(一)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强化各级政府特别是县、乡两级政府的“打非”责任和监管责任,切实将“打非”的各项要求和措施落到实处。要完善联合执法机制,深入开展联合执法,切实加强边界地区矿产资源的管理,严厉打击盗采资源行为,做到不留死角;要依法关闭取缔无证无照、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矿井,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依法吊销证照、停供火工品、断电断水、炸毁填实井口、遣散人员,真正做到彻底关闭、不留后患。

(二)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认真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1〕26号)精神,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监管监察工作,切实推进瓦斯防治综合治理,大力提升煤矿瓦斯防治整体水平。要推进瓦斯防治责任落实,建立完善煤矿瓦斯防治责任考核体系,落实瓦斯防治目标管理,严格瓦斯防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推进煤矿瓦斯综合防治工作体系建设,督促各地扎实做好瓦斯综合防治工作体系建设;推进不具备瓦斯防治能力矿井的有序退出,依法依规强制不具备瓦斯防治能力的煤矿企业退出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建设和生产;推进瓦斯先抽后采、抽采达标,监督煤矿企业建立瓦斯抽采达标评估体系,建立完善瓦斯抽采达标的检查、考核、奖惩等制度,强化企业瓦斯抽采达标自我约束机制,严格落实抽采达标;推进“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的落实,要进一步加强对《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宣贯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落实区域和局部“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特别是应当首先认真制定区域性防突措施并严格组织实施,确保在区域性消除突出危险性后再安排采掘作业,切实做到不采突出面、不掘突出头。要把是否有能力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特别是区域性防突措施作为评估煤矿企业是否具备瓦斯防治能力的重要内容,经论证无能力实施“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的矿井,要责令停止生产,提请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推进加强瓦斯防治基础工作,要严格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管理,严格执行已鉴定为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一律不得降低瓦斯等级的规定;所有矿井每个采、掘面必须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并在井下作业地点手上交接班,每个矿井至少配备2名专职瓦斯巡回检查员。督促煤矿企业严肃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对瓦斯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加强作业现场瓦斯监测监控,确保监控有效;要加强通风管理,确保系统可靠、风量充足,杜绝无风和微风作业;要加强矿井密闭管理,建立煤矿密闭、栅栏档案(包含台账、现场照片、检查记录等),煤矿企业拆除密闭、栅栏必须报批。推进瓦斯防治技术进步,加快推广应用瓦斯防治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建立健全矿井瓦斯防治技术集成体系,强化瓦斯防治的执法检查。

(三)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煤矿防治水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8号)的宣传贯彻力度,督促煤矿企业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抓好汛期安全检查,重点做到“五查”: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特别是防治水机构、制度是否健全;二查矿井水文地质基础资料是否齐全,煤矿周边、采掘作业面附近老空区积水情况是否清楚;三查矿井地面及井下防治水设施、探放水设备是否齐全到位,矿井防治水措施是否完善并落实到位,对采空区积水隐患是否及时治理;四查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是否落实;五查强降雨期间煤矿企业是否停产撤人,是否有重大隐患以及重大险情应急预案。进一步加大对煤矿防治水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未认真落实防治水有关规定、未按规定采取探放水措施的煤矿,坚决予以停产整顿。各煤矿企业、矿井要按规定配备齐全防治水抢险救灾设备;当前要密切关注主汛期恶劣天气给煤矿安全生产造成的影响,要与当地气象、国土部门保持信息畅通,注意当地及河流上游天气情况,在暴雨及洪水来临前,务必提前撤出井下作业人员。

(四)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煤矿企业除每班的正常安全检查外,每周必须组织一次全面隐患排查工作,县(市、区)每月抽查不少辖区煤矿的30%,市(州)每月抽查不少辖区煤矿的10%,做好隐患排查、整治、验收等相关台账,实行“排查、整改、复查”的闭环管理,重大隐患逐级上报,省安委会办公室定期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要将隐患排查治理纳入安全监管、企业日常管理和职业危害治理的重要内容,完善各类危险源、事故隐患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建立隐患督促整改制度,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五)严格执行“以风定产”公示制度。各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做好各煤矿企业采掘头面核定工作,对拉工作面等同2个采煤工作面,严禁一个采区内布置2个对拉工作面或1个对拉工作面和1个单采面同时组织生产。极薄煤层炮采面长度不得大于80米,机采面长度不得大于100米,采面支护后空间净高度不得低于0.6米。严格执行煤矿“以风定产”制度,并在煤矿井口悬挂公示牌公示。煤矿采掘头面发生变化的,要及时重新核定和公示。发现“三超”(超定员、超能力、超强度)的要依法处罚。

(六)严格执行煤矿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强化现场管理。要督促企业落实矿级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严格带班矿领导井下交接班和隐患督促整改,把企业执行该制度情况作为煤矿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对于违反规定的企业严肃查处。

(七)加强兼并重组和整合技改煤矿的监管。资金未落实、专业技术人员未配备、采面未密闭、掘进工作面未核定、班组长未培训合格一律不许开工。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建立整合技改煤矿技改工程“月单进”(每个月掘进进尺)现场验收考核制度,每月由煤矿企业申报,驻矿安监员现场核查,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现场抽查,市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督查。对连续两月未完成计划者,须停产整顿;对借整改整合之名违法进行煤炭开采的,没收违法所得,并依法予以关闭。

(八)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坚持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管理,将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贯穿于煤矿生产、建设的各个环节,督促各煤矿企业标准化建设严格实行“班评估、旬检查、月考核”制度,并将考核结果同工资挂钩;各煤矿监管部门对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现状严重滑坡的矿井,要责令停产整改,经复查验收合格后方能恢复生产和建设;对于发生事故的矿井,要重新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的验收工作;建设矿井必须经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达三级以上(其中通风质量标准化必须达二级以上)后方可组织试生产;生产矿井安证到期的,当年安全质量标准化经验收达到三级(含三级)以上方可申报安证延期。

三、加强应急值守,完善预案管理体系建设,做好应急管理工作

当前正值主汛期,防水患防高温所涉及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当前安全工作的一个重点。入汛以来,全省各地因强降雨引发山洪泥石流灾害次生事故不断发生,对人们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极大损失。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掌握天气、水情预测预报,科学制定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提高安保能力,严防事故发生。要加强汛期应急值守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在第一时间得到迅速有效处置,要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体系的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充分做好应急通讯工作,坚持值班制度,公布应急值班电话,保证应急通讯畅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事故接报与应急处置工作程序,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处置机制,确保及时有效迅速处置各类突发险情和事故。

请各产煤市(州)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迅速将本通知转发到所辖县(市、区)相关部门和辖区内所有煤矿企业,并组织好贯彻落实工作。

7.标本兼治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方案 篇七

根据关于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攻坚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为促进我矿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发展,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及措施。

一、实施时间:

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一年时间。

二、工作目标

以贯彻执行《习近平主席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文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全攻坚七项举措》,《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十条禁令” “九个一律”为主要内容,通过安全生产强化管理,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干部、职工教育培训等手段,坚决杜绝重伤以上事故,来不断提高我矿安全生产水平。到2017年底坚决做无重伤以上事故,轻伤事故与上年相比下降50%以上。

三、组织机构

长: 吴永成(矿长)

副组长: 曾小刚(总工程师)、朱茂申(安全矿长)、赵文金(生产

矿长)、余可松(机电矿长)、代文能(通风副总工)、赵文兵(地测副总工)

成员: 张永康、高双飞、赵清荣、刘荣忠、吴天祥、彭军、毕德轩、全矿技安管理人员

长:吴永成全面负责本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落实、实施、检查、监督管理;

副组长:曾小刚负责本工作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

副组长:朱茂申负责本工作实施方案的检查、监督管理; 各成员:负责本工作实施方案实施工作。

领导小组,必须全面排查本矿日常安全管理、瓦斯、水害、顶板、煤尘、运输、火工品管理、监测监控“六大系统”等方面的安全隐患问题,并按规定要求积极进行整改。

四、落实工作任务

1、加强教育培训 一是开展法规宣讲和警示教育活动,针对本矿干部、职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营造“人人讲安全、时时保安全、处处都安全”的煤矿安全生产良好氛围。二是坚持全员培训,打造专业队伍。制定可操作性、月度培训计划及落实,狠抓“三项岗位”人员培训,确保我矿“三项岗位”人员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时间按照文件规定时间进行培训及复训。

2、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切实对照《七条规定》“九个一律”和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找差距,开展自查工作。严格按“五落实”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切实加大安全投入,加强整改消除隐患。

3、加强瓦斯治理工作:

(1)、围绕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体系,加强瓦斯事故源头治理,坚决遏制瓦斯事故。

(2)、必须保证矿井通风系统合理可靠,设施完好,各用风场所风量充足,风流稳定。

(3)、瓦斯抽采必须按照“多措并举、应抽尽抽、抽采平衡、效果达标”的要求开展瓦斯抽采工作,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编制及中长期瓦斯抽采规划。

4)落实瓦斯治理方案:

(一)、通风系统方面:

1)对各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的风量测定,坚决杜绝无风、微风作业。

2)优化通风系统,降低通风阻力,降低通风费用,提高通风效益。

3)加强对各采区,各采煤工作面专用回风巷以及专用回风井的支护情况进一步检查,确保通风断面。

4)严禁盲巷、废巷的存在,由通风科进行全面检查,一旦发现有盲巷存在,及时封闭。

5)合理规划通风系统,拆除不必要的通风构筑物。

6)由通风科组织对不符合质量标准化的通风实施进行逐一整改,逐一完善规范,并做好记录。

(二)、局部通风管理方面:

1)重点加强局部通风机三专两闭锁的检查,每一周由机电科组织相关人员普查一次。

2)局部通风机必须实现双风机、双电源,并且能自动切换。

3)局部通风机必须有专人管理,做好持证上岗,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不得出现人为的无计划停风,有计划的停风,必须有专项的安全措施。

4)全面整理风筒,做到环环必挂,风筒平直不漏风。

(三)、瓦斯管理方面:

1)加强对瓦斯员的管理,瓦斯员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一炮三检制度,三人联锁放炮制度,坚决杜绝空、漏、假检现象。

2)消灭瓦斯超限作业和瓦斯积聚现象。

3)加强对瓦斯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操作技术水平,加强其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4)排放瓦斯要有专项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且要有审批手续。

5)加强对瓦斯检定器,瓦斯报警仪的标校工作,并逐台检查,逐台验收。

6)加强对瓦斯报表和监控报表的审批制度,掌握矿井瓦斯动态变化,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重点加强对死角地带,专用回风巷,采掘工作面等各地点的瓦斯检查。

(四)、安全监测监控方面:

1)建立健全完善的监测监控管理队伍,人员配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2)加强对监测监控仪器仪表的标校工作,提高标校质量,确保传送数据准确无误,灵敏可靠。

3)及时处理各种故障,使监控系统能发挥其应有作用。4)监控系统备品备件必须符合要求,严禁监控设施带病运行。

5)井下各监控地点的传感器的设置必须符合要求,设置地点,复电点,断电点,报警点,必须符合规程规定。

6)由机电队、通风队联合组成检查组,每10天对井下所有监控地点,监控设施进行检查一遍,并进行远程断电试验。

7)加强对人员定位系统,跟踪监测监控的管理。

(五)、抽放方面:

1)对所有进行瓦斯抽放的工作面,重新进行抽放设计,并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全面提高矿井抽放率。

2)加强对抽放工程的施工和验收制度,成一孔验收一孔,并要有验收报告,未经验收不得投入运行。

3)加强对井下瓦斯抽放观测制度每三天全面观测一次,井下观测四对口,井下泵站观测两对口。

4)加强对地面瓦斯泵站的巡检制度,抽放浓度必须符合规定。

5)两台抽放泵并联运行必须有专项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方可投入运行。

6)抽放泵的开停必须符合规定。

7)对各地抽放情况,每半月一小结,月有月总结,季有季总结,年有年总结。

8)重点加强对4313采空区和4314采煤工作面瓦斯抽放的工作,确保抽放系统正常运行。

五、抓好现场管理:

管理是瓦斯治理各项措施得到落实的保障,把瓦斯治理和安全生产责任分解落实到煤矿各个层级、环节、岗位。上至法人,下至作业现场的每个职工,都要明确自己的具体职责,并根据井下条件的变化和随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修改、充实、完善规章制度。

加强防治水管理工作:

(1)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防止和减少水害事故发生,保障本矿职工生命安全。

(2)必须配备齐全探放水人员并按规定时间进行安全培训,按规定要求有足够的探放水设备,保证设备运转正常。

(3)如井下有透水预兆必须先撤人,然后按照探放水措施规定进行打钻探放水。

(4)必须严格执行《雨季三防安全措施》的各项规定。

六、加强顶板管理工作;

根据我矿顶底板岩性和矿压显现情况,制定采掘工程支护设计方案,采掘工作面过软岩、断层、老巷、煤柱等构造区域时;采煤工作面初次来压、正常来压、回柱放顶、工作面初采和收尾、工作面前端空顶

处理、强制放顶时;制定顶板管理安全技术措施。采用锚喷、锚杆、锚索支护的巷道要加强支护质量的检查。

七、加强机电运输管理;

完善全矿机电运输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并严格岗位责任考核,确保机电运输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实处,必须实现双回路供电,备用回路必须带电备用,备用回路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必须严格执行路灯开闭制,行车时严禁行人。井下各种电器设备必须保护齐全,严禁非阻燃皮带、风筒入井。

八、劳动用工管理:

我矿所有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统一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办理用工备案,统一岗前组织培训,统一参加社会保险,按相关要求建立并执行煤矿工人小时工资最低标准,有效化解各类劳资纠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九、加强应急救援建设:

(1)煤矿兼职辅助救护队,必须按规定保证有足够的救护队员,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

(2)“六大系统”现已建设完善,必须保证系统运转正常,有专人检查维修,各种相应的物质必须在有效期内。

十、加强煤矿领导入井带班工作: 必须严格执行煤矿领导入井带班制度,保证和工人同上 同下,井下交接班,把当班隐患问题向下一班交代清楚,升井后认真填写记录,本班发生和存在的隐患问题在调度会上进行汇报,共同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方案。

十一、工作要求

1、提高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思想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

2、必须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学习总书记 等中央、省市领导同志重要批示、讲话和指示精神。

3、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4、必须坚守“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坚持不安全不生产,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5、加强我矿安全生产隐患源头治理,提高自查实效,对自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保证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间和预案“五落实”。

6、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区队、班组和每个生产环节、每个工作岗位。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场遇到险情后必须第一时间停产撤人。

四川弘鑫矿业有限公司荣县新胜煤矿

8.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措施 篇八

遏制重特大事故制度和措施

二〇一七 晴隆县鸡场镇永荣煤矿 遏制重特大事故制度和工作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严格煤矿安全准入,推动煤矿重大灾害整治,强化风险等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提高煤矿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制定本工作措施:

一、成立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工作领导组

组 长:张守元

副组长:肖建国、刘昌申、巴信江、宋树青

成 员:跟班矿长、采、掘、机、运、通、防各区队队长、兼职救护队长、调度室主任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基础建设,强化自主保安。

1、强化安全培训。要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培训工作要求,保证从业人员培训合格上岗;严格“三项岗位”人员准入,强化安全管理、工程技术人员法规标准学习培训。根据不同岗位人员的素质要求,开展针对性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标准意识,强化员工自主保安意识,加强岗位操作的培训考核。

2、强化基础建设。要强化班组安全建设,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素质;强化岗前教育、岗位标准学习、岗中再教育,有效提高员工自主保安意识;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标准化;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将排查治理措施落实到区队、班组和岗位,从源 头上强化事故预防。

3、强化灾害治理。以瓦斯、水害、火灾防治为重点,抓紧完善重大灾害防治实施方案,细化工程、技术和管理等综合措施,做到“一工一措”、“一矿一策”,并对实施方案逐级报备。

(二)优化采掘部署,合理集中生产。

1、统筹生产布局。生产技术科要及时掌握煤矿采掘衔接情况,加强对煤矿采掘计划的审批、备案管理工作,严格采掘图纸交换制度,确保“三量”平衡;要把生产布局管理作为煤矿生产能力管理的基础工作,提高煤炭生产科学化水平;把合理生产布局、提高系统可靠性,贯穿于煤矿设计、建设、技改、生产的全过程,有序推进现代化矿井建设。

2、合理集中生产。简化生产系统,优化采掘布臵,合理集中生产,减少采掘头面和下井人数,降低安全生产风险,减小安全管理难度,认真执行正规循环作业,杜绝“三超”行为。

3、积极推进“五化建设”。根据省政府及省煤炭局要求在2019年底煤矿必须实现“五化”,我矿计划今年10月份完成综采工作面安装,以此降低工人劳动强度,提高顶板支护强度,减少工伤事故出现率,确保安全生产。

(三)深化专项治理,维护生产秩序。

1、强力“打非治违”。实行部门联动、多管齐下,形成工作合力,始终保持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的高压态势,对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严厉打击煤矿“五假五超”假整改、假密闭、假数据、假图纸、假报告,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超层越界、证件超期)、生产矿井井下采掘工作面和巷道维修使用外委队伍等行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

2、深化隐患治理。围绕瓦斯、水害、顶板、火灾等重大致灾因素,致力于 查大系统、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安监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完善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建设,督促各科室、区队深入排查容易发生煤矿重特大事故的环节。

3、消除盲区空档。在避免“想不到、看不到、查不到、管不到、整治不到”上多下功夫,解决矸石山燃烧,中毒,煤泥、煤堆溃泄,采空区爆炸,极端气象灾害引发煤矿事故等问题,并针对性地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

4、严格隐患整改落实制度。坚持“谁监管、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隐患整改验收工作。要严格采掘工作面安全评价,严格掘进工作面开工前、回采工作面生产前验收。

5、保障安全投入。要确保安全费用提足、用够,使用范围符合规定;加强安全费用提取使用情况的审核,并行使一票否决权。

(四)落实岗位责任,强化现场管理。

1、落实企业责任。要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职责,各级负责人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首要和直接领导责任;要强化煤矿矿长(法人、实际控制人)的法定责任,真正落实建立健全责任制、制定制度规程、保证安全投入、消除安全隐患、组织应急救援、及时报告事故等方面的责任;要保障总工程师的技术决策权,健全完善煤矿总工程师负责的技术管理体系,突出技术管理对安全生产的约束和支撑,确保安全生产。

2、强化层级管理。各级管理人员要坚持系统主导抓安全,形成一级对一级管理、一级对一级负责,安全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要把精力放在过程管理上,带着责任、带着问题到现场,查隐患、找问题、把控安全。

3、加强过程管控。各级负责人要全面掌握现场安全状况,认真履行抓关键 环节、盯要害场所、消除问题隐患、制止违章行为的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工程、薄弱环节和不放心地点的安全管控。

4、深化灾害治理。要建立水文地质信息管理系统,开展水文地质补充调查与勘探,加强矿井涌水量观测和水质监测工作,建立技术、探放水、物探三支队伍;全面掌握瓦斯基本参数,制定适合本矿区瓦斯防治技术体系和治理标准,坚持“一矿一策、一面一策”;我矿采用综合机械化采煤工艺,要进行水、火、瓦斯、顶板等灾害防治能力的安全技术评估。

(五)严查煤矿事故,严厉责任追究。

1、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发生一次死亡一人事故,给予事故直接责任人开除处分,给予负有主要责任的事故区队分管副职、正职撤职处分;给予负有责任的技术分管负责人、分管副职撤职处分。其他事故责任人依照上级事故调处理意见追责。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依据上级事故调查处理意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严肃处理瞒报事故。对于迟报、瞒报事故的单位一律依法按上限处理,对责任主体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给予记过、记大过、降职直至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3、严格事故责任落实。要完善事故通报、警示、约谈和督办四项制度,提高事故调查质量和按期结案率。完善各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督查机制,建立督查制度,定期公布督查结果。

(六)实施文化引领,构建长效机制。

1、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各种方式、各种渠道,全方位宣传企业核心价值观和安全理念,使“红线”意识入心、入脑,让安全理念进企业、进班组、进家庭,提升煤矿从业人员“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意识。

2、强化行为养成。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实践渗透,加深安全文化认知,树立 安全文化自信,培养安全文化自觉,推广手指口述、岗位描述、危险源辨识、大师工作室、职工技能竞赛等措施和方法,提高从业人员现场操作和风险管控能力,提高从业人员规范行为能力。

3、推进示范创建。要高度重视安全文化引领,围绕打造“塑心、塑行、塑境”三大工程,积极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区队创建工作。要把重视安全生产、搞好安全生产形成一种文化自觉,形成“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文化氛围,促进企业安全文化素质的提升。

晴隆县鸡场镇永荣煤矿

9.遏制重特大事故攻坚战总结 篇九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50个煤矿安全重点县(市、区)遏制重特大事故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办函„2013‟8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4个煤矿安全重点市遏制重特大事故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安委„2014‟2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遏制重特大事故攻坚战工作,切实做好矿井安全生产,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我公司根据上级文件指示,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下发了《公司遏制重特大事故攻坚战实施方案》。

一、扎实做好遏制重特大事故攻坚战准备工作 我公司在第一时间成立了领导小组,并组织人员制定了《 公司遏制重特大事故攻坚战实施方案》。同时,我公司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做好攻坚战的前期准备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我公司分别在3月、6月组织了两次安全生产管理和法律法规政策培训,普及了攻坚战的相关知识和内容,公司编制了《煤矿安全法规政策汇编》(第一辑、第二辑),分别收集了近几年来国家、省关于煤矿安全发展的相关政策、法规、政策和文件、制度、规范、标准,并在“一月一考”中进行检验测试,确保所有管理人员扎实掌握、认真领会相关政策和文件。

二、主要工作及好的做法

(一)对矿井管理人员(班组长以上管理干部及一线科室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培训主要内容有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等。

(二)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安全责任落实。为进一步规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我公司坚持对标查找,实行“菜单式”管理。对照法律法规、《煤矿安全规程》以及行业标准等制定了《煤矿菜单式检查标准》,根据《排查标准》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强力推进“四化”建设。

1、安全质量标准化方面,各煤业公司制定下发了月度质量标准化计划,并依照计划组织验收,严格落实奖惩制度。

2、信息化方面,我公司调度室及煤业公司完善了井下通讯联络系统,配备了相关设备,实现了井下与地面的实时互通,在井下的每个角落都可通过通讯设备与地面取得联系,可在第一时间内将安全生产信息反馈到地面调度室。

3、新设备、新技术推广应用方面,永新煤业完成了移支架工作面的安装,经过了几个月也运转,设备性能稳定,多方反应较好,为下步公司全面推广悬移支架提供了技术职称和人才储备。

4、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加大职工培训力度。今年以来,我公司严格按照安全培训计划,针对《矿井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预案》、相关专业知识等方面进行了专项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安全防范意识和业务素质。同时组织“三项人员”外出培(复)训共计200余人,持证上岗率达到了100%,满足了矿井安全生产需要。

三、攻坚战取得的初步成效

今年以来,通过对管理人员的宣讲培训,包括开展一系列的隐患排查活动和强力推进“四化”建设等工作,使广大职工充分认识到了“攻坚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级领导各部门能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在工作中能认真落实,杜绝了轻伤及其以上人身伤害事故和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

通过开展攻坚战各项活动,大大降低了“三违”现象的发生,提高了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有效促进了矿井安全发展。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公司将继续依照“攻坚战”实施方案,坚持“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原则,认真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提高矿井机械化水平,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努力创建本质安全型矿井。

(一)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抓好“三基”建设、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和隐蔽致灾因素排查工作,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全面推行推行“全覆盖、零容忍、菜单式”安全检查模式,确保检查的质量、效率。

(二)科学组织生产经营。深入推进 “一矿一策”,找准生产经营的难点和重点,认真研究解决办法,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努力“向成本管理要效益”。

(三)持续提升内部管理。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着力在安全生产、资金管控、项目建设、物资供应、产品销售等方面,切实提高工作标准,抓好风险防范措施的落实,加强管理团队自身建设,提高梳理和统领工作的能力,促进公司的整体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10.标本兼治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方案 篇十

近年来,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总体形势进一步稳定,并趋向好转,但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尤其是今年相继发生了吉林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6.3”特别重大燃烧事故和上海翁牌冷藏实业有限公司“8.31”液氨管道泄漏事故,给人们生命和财产造成巨大损失。因此,强化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体系,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已经迫在眉睫了。

一、我国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经营者素质不高、员工流动性大。目前大部分中小型企业中,部分安全管理人员对国家在安全生产上颁布了哪些法律、法规、标准,企业应遵循哪些安全标准一无所知,对如何防止事故知之甚少。此外,这些企业用工灵活,员工流动性大,使得企业负责人大多不愿意在财力和精力上对从业人员进行必不可少的安全技能培训,员工安全意识淡薄,缺乏自我保护和群体保护能力。

(二)企业管理水平不高。相当一部分企业缺乏现代安全管理意识,采用的是经验型管理,部分企业法人或经营者法冶观念淡薄,搞以包代管,有的相当规模的企业并没有按要求成立安全管理机构,不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未投入

改指令。在企业整改过程中,坚持按照许可条件相结合认真督导企业整改,预期不改过期未取证的及时依法查处,停止其危化品经营活动,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奠定了基础,使安全生产许可工作有序进行。

(二)强化教育培训,加快实现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

从近几年全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绝大部分事故是因为企业管理人员和各类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素质偏低、“三违”现象严重等造成的。为此,要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经验和典型事例,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形成全社会参与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局面。二是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坚持依法建立并严格执行特种行业、岗位持证上岗制度,加快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体系,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高各类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安全防范和职业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加强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监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及新上岗一线工人的安全培训和考核,不断增强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三是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大力开展企业内部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注重发挥农场、管理

实现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

(五)深化持久地开展危化行业安全专项整治 危化品行业的安全专项整治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是一段时期以来行之有效的一个较好的监管方式和手段,成立专门的整治机构,采取多部门联动,严格按照既定的工作方案,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借助专家力量,有重点、分步骤持续推进。同时,应结合本地实际,抓住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领域及天气、季节等特征,严格排查治理隐患,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类违法行为。

(六)提高企业自身安全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 安监部门要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强力的专职管理人员,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制定和完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企业职工的安全培训计划和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贯彻,编制针对性强、有实际效果、反应与操作迅捷的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并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企业自查、各有关部门检查、督查的安全隐患,必须做到责任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期限落实。

三、建议

11.建筑行业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 篇十一

为有效解决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遏制建筑施工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省、市相关要求,结合我县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工作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扎实构建事故应急救援最后一道防线。坚持关口前移,超前辨识、预判潜在危险源,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同时通过实施制度、技术、管理等措施,防患于未然,有效防控各类安全风险的发生;强化过程管控,强化监督管理,强化事后处置,及时、科学、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重特大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事故伤亡人数、降低损害程度。

(二)工作目标

到2018年底,逐步形成点、线、面有机结合、无缝对接的安全风险管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的工作体系,实现建筑施工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燃气经营单位、监管部门和社会监督共同防控安全风险和共同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的良好局面,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到位、机制精准有效;逐步构建形成完善的全员、全岗位教育培训体系,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安全指导体系,建筑施工现场和燃气生产经营场所的安全保障体系,惩治违法违规行为制度体系,应急响应和应急救援体系,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源头治理能力,有效防

范和遏制建筑行业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重点工作

(一)着力构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1、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一是突出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深入开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制定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坚持问题导向,进行对标检查,促使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二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生产安全管理。加强施工企业和燃气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机构的建立和完善,严格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三是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审查、巡查、检查、验收和报告等责任,发现和制止施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等,全面落实安全监理责任。四是严格执行通报、约谈、督办、考核、问责、“一票否决”等工作措施,强化企业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安全费用提取使用、标准化建设等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一是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筑施工企业应在施工现场的显著位置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栏,并依据不同施工阶段、季节特点和重点部位编制隐患排查计划,建立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排查制度和隐患排查台帐。二是发挥好监理督改作用。监理单位要及时辨识危险源,对易发事故的危险源和薄弱环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进行重点监控,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应当立即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三是强化监管职责履行。建立完善市级督查、县级排查和企业自查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对重大隐患严格落实“分级负责、挂牌督办、跟踪问效、治理销号”制度,按照“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的要求限期整改,确保不

发生重特大事故。

3、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监管体系。一是加强建筑行业等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完善机构和人员,提高监管人员综合素质和能力。二是强化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履职尽责,进一步规范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内容和裁量标准。三是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力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在建工地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等制度的贯彻落实,加大检查、督查和生产安全事故查处督办力度。建立健全“双随机”检查、暗查暗访、联合执法和重点执法制度,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

4、持续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一是切实增强安全专项整治实效。明确整治的范围、重点、步骤和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效开展。二是重点整治突出问题。牢牢抓住建筑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的主要问题,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力求治本,特别是加强对建筑施工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起重机械、临时用电以及城市燃气管道、天燃气门站、加气站、储备站、压缩站的检查力度。三是加强督查指导。建设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建筑行业认真做好施工现场和生产经营场所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的专项治理工作,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切实提高风险控制和防范能力。

(二)着力推进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

1、着力完善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大力实施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体系建设,实现对在我县建筑施工企业从事施工现场管理的关键岗位人员建立信息档案,及时掌握建筑劳务队伍分布和流动情况,有效记录建筑工人进出工地持证上岗作业情况、培训教育情况和农民工现场作业情况,及时解决和处理施工现场违规操作和不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问题,对其履职履约情况实行动态监管。

2、积极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基础工作,我局应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积极采取措施,全面深化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工作,推行企业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由“被动抓安全向主动抓安全转变”。通过召开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标准化现场观摩会,加强各企业、项目之间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管控等方面管理经验的相互交流,树立典型、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同时对企业施工现场标准化实施考评量化管理,将日常管理与专项检查、暗查暗访有机结合起来,及时掌握企业动态标准化建设情况,要充分利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对企业进行标准化考评工作,考评结果与资质升级、增项、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招投标加分等紧密结合起来,真正实现市场和施工现场的“两场”联动。

(三)着力加强安全生产源头治理

1、强化准入机制。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监理单位应当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监管部门要认真核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全面持证上岗,严格执行中标单位项目管理人员与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要人证相符。城市燃气方面,燃气经营企业在办理经营许可或延期时,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应严格执行燃气设施运行、维护、抢修的安全技术规定,对燃气设施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制定燃气设施定期巡查、定期维护更新、事故接报报告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制度。同时燃气企业应建立专业抢修队伍,储备充足抢修物资,确保事故得到及时正确处理,并切实履行对用户室内燃气设施定期安全检查义务。

2、全面开展建筑市场两年治理工作。我局严格按照建筑市场两年治理的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县建筑工程项目的检查治理工作,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厅的要求,全面履行各方责任主体安全生产承诺制,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筑施工现场的专职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确保人证相符,凡人证不符和无证上岗的必须严肃处理,保证从业人员的专业性和安全意识。

3、深入开展燃气安全检查活动。建设主管部门应对燃气生产设施和重点用户用气设施进行拉网式排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保设施安全无事故。重点掌握燃气经营单位全面落实生产储存设施安全防护距离、生产设施设备安全运行及定期检查检修检测情况;应急预案制定、相应设备配备和演练情况;燃气经营企业无证经营情况,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餐饮场所等重要工商用户安全用气情况;独立小区管道燃气供气情况等,做到了解实情有效把控。

(四)着力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全面推动我县建筑行业安全工作发展,定期组织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监管人员培训班,切实提高全县建筑行业安全监管人员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二是进一步督促引导建筑行业积极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

高企业全员安全生产意识。三是持续开展对一线作业人员,特别是建筑施工方面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有效提升其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五)着力做好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置

1、建立健全完善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监督企业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强化应急指挥、组织调动、装备配备、专业训练、后勤保障和辐射周边服务等功能,提升抢险救援和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

2、加强员工岗位应急培训。要督促企业健全全员应急培训制度,针对员工岗位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应急知识培训,加强应急演练,提升一线员工第一时间化解险情和自救互救的能力。

3、进一步提高处置事故能力。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从自身整体实际出发,逐步制定适应本单位的企业应急预案,使预案更加趋于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和实效性更强,及时组织开展安全应急演练活动,对预案内容进行实战检验,切实提高防范处置事故能力。

4、严肃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对事故调查处理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事故经调查确定为责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单位有关负责人、主管人员以及其他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的责任,并及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切实起到警示和震慑作用。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安全生产一项主要工作内容,摆在重中之重的突出位置,采取有力措施抓实抓好。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成立全县建筑施工和城市

燃气领域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朱增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孔军副局长、周旭超副主任担任;成员由局办公室、建管股、规划局、生产科、房管局、质监站等股室、站组成;办公室设在住建局建管股。细化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方案、有部署、有检查、有成效。

(二)精准施策,落实工作措施。紧紧抓住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的有效时机,调整产业结构,严格准入条件,对已制定的惩治违法违规行为的有力措施,要严格落实,切实降低高危行业的危险系数。面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给安全生产带来的风险挑战和不利因素,要未雨绸缪,提前应对,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预防性和有效性,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发生重特大事故。

(三)强化宣传、注重科学防范。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凝聚安全共识,提升全社会安全防范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同时定期曝光重大隐患事故,惩治典型违法行为,形成齐抓共管、社会共治的工作格局。要深入研究本地重特大事故的特点规律,查找容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风险点和隐患点,研究提出有效、管用的事故预防对策措施,对症下药、精准施策,力争在减少重特大事故数量、频次和减轻危害后果上见实效。

(四)加强督导,确保工作成效。进一步加大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成效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中的比重。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督促指导工作的落实和完成情况,对工作不到位所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企业和人员要给予严惩,起到警示震慑的作用。逐步形成人人参与安全、人人管安全的局面,有力促进全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

(五)落实专人,及时报送信息。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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