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危化工作总结

2024-07-19

安监局危化工作总结(精选6篇)

1.安监局危化工作总结 篇一

沙洋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总结

根据明安委办[2009]19号“关于组织三河市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通报”的精神,沙洋安监局认真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意见,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沙洋梅羽木业有限公司

(1)消防站岗位制度未上墙。已整改,消防站岗位制度已上墙。

(2)无安全投入计划资料和台帐。已整改,2008年安全计划资料原已编制,台帐已设立。

(3)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按《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要求编制,建议完善。在整改,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正在按事故编制导则单位版完善修订中。

(4)动火证缺动火等级,动火执行人与监火人不能为同一人。已整改,动火证动火等级已要求写明、动火执行人与监火人已分开。

(5)入罐区动火证缺罐内处理后的检测报告。缺监护人签字。已整改,入罐作业要求监护人签章。

(6)罐区缺重大危险源告知标志、缺储罐存介质标志,缺视频监控装置。已整改,罐区重大危险源告知标志已设立。介质设立,甲醇罐区视频监控装置未安装,但已列入公司统一监控计划,计划2011年1月完成。

(7)防毒面具缺检查、维护记录。已整改,防毒面具检查维护记录已执行记录。

(8)无重大危险源档案。已整改,重大危险源档案已建立。

(9)储罐区四个螺栓法兰未作导静电挂接。已整改,罐区法兰已跨接。

(10)防火堤内隔堤有孔洞未堵。已整改,防火堤孔洞已堵。

(11)罐区至生产车间跨越厂道路高架管道低于4.5m,未设警示和限

高标志。已整改,罐区管道限高已设。

(12)甲醇装卸区应设防护栏。已制订整改计划,甲醇装卸区应设防护栏计划在于2011年元月1日完成。

二、福建沙洋联化有限公司

(1)对贯彻“9.9”会议精神缺自查记录。已整改,该公司10月20日在周安全生产例会上布置省安监局检查组到公司检查中提出的13项整改意见,10月27日召开安委会学习“9.9”会议精神,落实整改情况。

(2)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千篇一律,公式化,无针对性。已整改,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各职能部门工作性质分类编写相关内容。

(3)缺夜间值班制度。已整改,已制定夜间值班制度,并要求做好巡查记录。

(4)无安全投入和安全费用提取计划、和实施台帐。已整改,对安全投入建立实施台帐,并手制定99年安全费用提取计划。

(5)无专门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有单项预案)和预案演练记录。在整改,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已按要求根据公司生产特点分类建立预案,并计划在年内进行:

1、请安全部门上安全辅导课;

2、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并健全活动记录。

(6)动火证缺动火等级。已整改,已按安全标准化完善动火证的相关内容。

(7)缺夜间领导值班记录。已整改,完善领导值班记录,并制定检查制度。

(8)防护用具缺检查、维护记录。已整改,在防护用具使用上,建立检查、维护台帐和检验周期。

(9)生产现场高出地面2m的工作平台锈蚀、单薄不牢固。已制订整改计划,对生产区域部份工作平台锈蚀、单薄不牢固,计划在大修期间进

行加固。

(10)高温作业区缺防烫伤警示标志。已整改,针对硫酸作业区高温处,在醒目处已挂置防烫伤警示标志。

(11)6#与7#硫酸储罐之间人行栈道扶手护栏有电力照明线。已整改,6#、7#硫酸储罐之间已按要求设置扶手护栏,对照明线均穿PVC塑料管,已做绝缘保护。

(12)硫酸储罐液面信号线无防护措施。已整改,硫酸储罐液面信号已按要求穿PVC塑料管进行防护。

(13)硫酸储罐区地面和围堰无防腐蚀措施。已制订整改计划,对硫酸储罐区地面、围堰的防腐措施,因我公司存储硫酸为浓硫酸,曾运一些材料进行防腐均未达到效果,现正积极与行业专家咨询探讨新工艺,目前正在联系,该项尚未完成,目前采取措施是:

1、加强维护保养,确保地面、围堰不出现破损、泄漏。

2、对罐体进行检测,对管道认真维护。

3、配备应急装置,积极做好处置突出事件预案,确保安全生产。

4、对防腐措施也希望安监部门给予帮助联系。

三、沙洋宏深塑料有限公司

(1)企业安全教育记录只到2005年,缺近几年记录。已整改。

(2)无安全投入和安全费用提取计划、和实施台帐。已制订整改计划,2008年已快过去,该公司计划从2010年初,开始编制安全投入及费用计划和实施台帐。

(3)动火证缺动火等级和监护人入罐、临时用电作业票。已整改,该公司从投产以来,尚未进行罐检修过。关于临时用电作业票已有审批制度,今后从严把关。

(4)节假日值班缺交接记录。已整改。

(5)甲醇储罐未装呼吸阀。已整改。

(6)储罐区缺重大危险源告知牌。已整改。

(7)甲醇储罐与防火堤间距小于罐高1/2(罐高5m,罐距防火堤距离约1.5)。已整改,该公司已按安全评价单位提出的要求,已画明显标志,限量储存使用。

(8)罐区消火栓与储罐外壁距离小于15m。该消火栓是沙洋消防大队指定设置的,属消防演习专用消火栓。

(9)罐区内隔堤应低于防火堤0.2m。已制订整改计划,该公司不久将搬迁,不宜拆除0.2m,该公司将加强安全管理24小时值班监控使用。

(10)甲醇储罐无固定冷却水系统。已整改,已采取保温措施,不能再安装冷却水系统。

(11)甲醇输液泵接口法兰漏滴。已整改。

(12)甲醇输液泵设于防火堤内,应设于防火堤外。已整改.(13)甲醛储罐装卸台扶手太低,起不到防护作用。

(14)甲醛生产车间吸收塔玻璃液位计无防护罩。压力指示表校验已过期。已整改。

(15)余热炉安全阀口朝生产车间,建议朝外。已整改。

(16)余热炉烟囱固定不好。已整改。

2.安监局危管科执行力建设自查报告 篇二

所谓执行力,通俗地来讲,就是指执行决策、完成任务的能力,是企业贯彻落实决策,达成任务目标的重要途径,属于企业管理的范畴。执行力是企业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决定企业成败的重要因素。没有执行力,再好的决策也只能是一句空话。在烟草企业中,有少数干部职工政策意识不强、大局观念淡薄、执行力较弱,不能有效地贯彻落实上级决策,有时甚至出现“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影响行业改革发展进程。因此,如何提升企业执行力,是烟草企业管理者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决策的执行是管理者与执行者双向互动的过程,只有实现良性的双向互动,才能有效贯彻决策者意图,顺利达成目标。执行力不强,有执行者素质不高、执行不力的原因,也有管理者宣传不够、监督不力的因素存在。提升企业执行力,不能只要求执行者应该怎样去做,更要综合考虑,从决策的制订、宣传、执行和监督等各个环节寻求突破。提升执行力,科学决策是前提。只有确保决策的科学合理,才能谈提升执行力的问题。对于一项正确的决策来说,执行力越强效果越好,能够更加有力地促进行业的改革与发展;对于不切合实际甚至错误的决策,则会“南辕北辙”,执行力越强负面效应越大,给行业带来的损害也就越严重。提升企业执行力,必须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立足实际、放眼长远,经过全面慎重的考虑和认真仔细的调研,广泛征求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由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坚决杜绝“闭门造车”,确保决策的科学合理。提升执行力,提高执行者对决策的认知程度是关键。既然决策的执行是一个双向互动的过程,那么,要确保决策的深入贯彻,就不能搞“单边主义”,仅靠管理者“一头热”。只有管理者和执行者达成共识、形成合力,执行才会有力度。这不仅要求管理者对将要施行的决策搞好宣传,更重要的是平时要加强对广大干部职工在国家、行业政策法规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切实提高执行者的理论水平和对决策的认知程度,促进决策的有效落实。提升执行力,明确执行主体的主次关系是基本条件。任何一项决策的执行都会有重点执行主体和辅助执行主体之分,两者在决策执行过程中担负着不同的责任。如果执行主体主次不分,则会出现推诿、扯皮现象,不利于决策执行。因此,在执行决策前,管理者要明确下属的工作分工和岗位职责,根据决策的具体内容,把重点执行责任落实到单位、部门和个人。同时,要积极培养团队意识,强化沟通协作,落实辅助执行责任,确保“一个声音喊到底”,切实增强决策的贯彻执行力度。提高执行力,强化执行过程监督是保障。监督是约束,也是促进,实施有效的指导监督,对于提高企业执行力来说同样有效。一项决策出台后,管理者不能将其束之高阁,而是要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倾向,严肃处理顶风而上、执行不力的人员,促进决策目标的顺利实现。烟草企业执行力的提升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烟草行业要通过提升企业执行力,树立政令畅通、高效运转、充满活力的行业形象,促进行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局危管科执行力建设自查报告

自12月27日我局转入落实“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加强执行力建设活动第二阶段。一个多月来,在局党总支直接领导下和区委督查组的指导下,按照区委执行力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各科室的精心组织下,围绕抓好自查自纠,深刻剖析,广泛征求,接受监督等重点环节开展工作,通过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回访当事人、下基层走访调研等多种方式,确保了工作扎实稳步推进。目前该阶段的工作任务已经完成。从总体上看,我们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取得了实际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围绕当前工作,搞好征求意见。为了找准内部管理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自查阶段的工作增强针对性,在征求意见上,我们以覆盖面广、渠道广、监督评估广的原则,确保了征求意见具有广泛性。一是征求意见覆盖面广。我们发放了征求意见表,进行无记名的征求意见;二是渠道广。分别召开党员、群众、兄弟单位等座谈会,直接听取意见;三是监督评估广。设立意见箱、电子信箱、专线电话,向广大党员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四是通过“四个必谈”征询意见。即在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党员领导干部与所分管科室负责人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群众之间开展谈心活动;五是向基层单位征求意见。要求以提高认识、查找问题、修正错误、互相帮助为目的,进行多层次交互式交心谈心活动。沟通思想,增进团结,找准问题,形成共识。对收集的意见,各业务科室领导又进行了认真、仔细的分类归纳、汇总梳理,按照“知情、互助、帮助、监督”的工作方针向党员本人作了反馈,并对意见较多的党员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这些意见帮助科室、科室分工及科室成员思想认识上的统一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二)围绕标准要求,搞好对照检查。在意见多层次的反馈基础上,我们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学习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和市委书记李鸿忠同志在全市领导干部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暨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培训班上的讲话精神和教育学习阶段提出的局机关党员干部职工执行力建设的具体要求,要从理想信念、宗旨观念、组织纪律、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等方面,查找自己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了“一学习、二对照、三结合、再修改”的办法,帮助局机关同志搞好自查,“一学习”就是理论学习,从理论上提高广大党员的党性觉悟。“二对照”就是对照执行力度要求,对照兄弟单位先进典型事迹,高标准的要求每个党员。“三结合”就是结合梳理出来的意见,结合个别访谈到的意见,结合本身的实际表现,写出自查初稿。“再修改”就是根据各科室的反馈意见,根据组织生活会上大家的批评帮助,重新修改自己的自查材料。对问题没找准、分析不深刻、整改措施不具体的,我们责令重来。按照“重点写问题、认真找原因、关键查自身”的原则,局机关全体同志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撰写自查材料,并分层次进行了严格审查。为了把自查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又以科室为单位举行了“执行力建设分析交流会”。通过交流,促使大家对自身的问题找得更准,分析得更明,夯实了总结完善阶段的基础

(三)围绕群众意见,搞好分析评议。按照上级安排,我们科室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分别作了严肃认真、求真务实的自查报告,并接受了同志们的评议。按照“关键在领导、基础在小组、落实在党员”的要求,党总支书记多次到本科室了解进度,并听取大家反映的共同难点问题,面对面的研究解决办法,以研究的结果,指导整个面上的工作。增强了搞好这个阶段工作的信心,使领导看到了机关转变作风的具体表现;并采取“总体把握,一上一下”的办法,做好党员的定格工作。“总体把握”,就是对照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对照不同岗位的具体要求,以一看平时表现,二看民主测评,分析执行力的执行情况。

(四)围绕问题,针对解决。为了保证执行力的质量和效果,针对管理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单位,会同公安、环保、交通等企业主管部门,做好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企业发生的职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我科制定实施了“三部曲”:一是开展工作前精心准备。认真做好问题的准备工作,对可能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分析、反馈,对个别与标准相距较远、群众反映问题比较多的单位,有针对性地做出处理。二是处理问题严肃认真。对出现问题的单位提出了今后的整改方向。党总支书记、支部书记、党员干部带头发扬民主,率先给广大党员带好头,加强自身的廉政建设工作。

二、取得的成效

1、现有的安全管理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备,健全了安全生产巡查和监察执法工作的程序,完善了各业务的监督机制。

2、协调了相关职能部门(如消防、质监)的安全管理职责,做好了相关业务工作的协调处理工作。

3、网格化管理机制和安全管理责任得到了落实,明确了职位责任制,使岗位职责细化、具体化。

4、建立了较完善的科室考核制度。

三、存在的不足

1、部分科室人员对日常工作目标缺少始终如一的热情和坚持,存在对具体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的频率不够,跟进不力。

2、在具体工作的执行过程中,存在一些业务流程比较繁琐,形式的东西增多;一些工作流程流于形式的现象。

3、在执行过程中缺少与时俱进的良好方法。存在干部、职工或缺少沟通的意愿,或缺少沟通的有效平台,导致沟通协调不好甚至隔阂,以及员工创造性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高现象。

四、提出建议

3.江北新区安监局要求危化证办理 篇三

1.企业房租缴纳证明

2.危化品经营交易发票及提供台账本(新企业提供台账本)

3.企业实际经营地现场情况照片(公司门牌、制度上墙、灭火设施、办公设施)业培训台账照片;交易台账照片。

4.档案袋封面写原证号,送材料时交还原证 5.报送安监时,所有材料原件都带着

1、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和租赁合同,租赁需要同时提供企业房屋缴纳证明(发票)(复印件)

2、危化品经营交易发票及提供台账本(新企业提供台账本)

3、企业实际经营地现场照片(公司门牌号、制度上墙、灭火设施、办公设备)企业培训台账照片,交易台账照片。(复印件)

4、换领危化品经营许可证,需提供原旧本的副本(复印件)

4.安监局危化工作总结 篇四

浙安监管危化〔2011〕126号

省安监局危化处 2011-07-11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近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以下简称《评审标准》)。该《评审标准》内容多,与现行考评标准相比调整幅度大、要求高,为尽快准确掌握新《评审标准》的内容和应用方法,努力提高标准化企业评审质量,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深入广泛地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深刻领会和准确掌握新《评审标准》的内容和应用方法。新《评审标准》是将危化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安全许可条件,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要求,将各要素逐一细化为达标条件而形成,比较全面系统地评估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的运行状态,能客观衡量标准化创建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程度,为此,学习和掌握新《评审标准》的内容要求对于提高标准化工作质量至关重要。各市要认真组织宣传和学习《评审标准》活动,组织各级安全监管人员、评审人员、咨询人员和企业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定期开展学习交流活动,从中选择一批骨干师资和专家队伍,组织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有关新《评审标准》培训和服务咨询工作,真正领会和准确掌握新《评审标准》的内容和应用方法,以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质量。

二、全面施行新《评审标准》。各地安全监管部门要将新《评审标准》作为评估和衡量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一把“尺子”,指导督促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和自评工作,寻找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不足,落实相关问题的整改,进一步改善和提高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级标准化达标企业复审和标准化创建企业评审均按新《评审标准》严格施行。

三、细分行业评审标准,提高标准化评审工作的针对性。化工行业中一些分行业之间工艺危险危害因素、风险控制及管理等存在差异性,安全设备设施、工艺条件等具有特殊性,新《评审标准》已考虑到上述因素以及各地安全监管工作的差异性和特殊性,将最后一个要素设置为开放要素,并细化制订了《氯碱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施指南》(AQ/T3016—2008,附件2)和《合成氨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施指南》(AQ/T3017—2008,附件3)等,对这些行业的评审,请各地严格按照《实施指南》组织评审。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细化分行业评审标准,拟将一些安全设备设施、工艺条件相类似的,如工业气体、油漆涂料、蓄电池、加油站、液体化工仓储等进行分类归类,分类细化评审标准,以提高各行业标准化评审工作的针对性和进一步提升标准化工作评审质量。

各地安监部门要以“按期完成标准化创建工作、提高标准化评审质量”为主题,深入广泛地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创建、达标评审等管理机制、体制和方式、方法,以促进我省建立更加完善和切实可行的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

附件: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3号)

2.氯碱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施指南(AQ/T3016—2008)(请自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或省局网站下载)

3.合成氨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施指南(AQ/T3017—2008)(请自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或省局网站下载)

4.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请自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或省局网站下载)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 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

安监总管三〔2011〕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精神,进一步促进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的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以下简称《评审标准》),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的条件

(一)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达标评审的条件。

1.已依法取得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应安全生产行政许可; 2.已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1年(含)以上,并按规定进行自评,自评得分在80分(含)以上,且每个A级要素自评得分均在60分(含)以上;

3.至申请之日前1年内未发生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造成1000万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爆炸、火灾、泄漏、中毒事故。

(二)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达标评审的条件。

1.已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评审并持续运行2年(含)以上,或者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评审得分在90分(含)以上,并经市级安全监管部门同意,均可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评审;

2.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一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经营活动5年(含)以上且至申请之日前3年内未发生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或者10人以上重伤事故,或者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爆炸、火灾、泄漏、中毒事故。

(三)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达标评审的条件。

1.已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评审并持续运行2年(含)以上,或者装备设施和安全管理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经集团公司推荐、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同意,均可申请一级企业评审; 2.至申请之日前5年内未发生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含承包商事故),或者10人以上重伤事故(含承包商事故),或者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爆炸、火灾、泄漏、中毒事故(含承包商事故)。

二、工作要求

(一)深入宣传和学习《评审标准》。各地区、各单位要加大《评审标准》宣传贯彻力度,使各级安全监管人员、评审人员、咨询人员和从业人员准确把握《评审标准》的基本内容和应用方法;要把宣传贯彻《评审标准》作为危险化学品企业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水平的有力工具,以及安全监管部门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效手段。

(二)及时充实完善《评审标准》。考虑到各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差异性和特殊性,《评审标准》把最后一个要素设置为开放要素,由各地区结合本地实际进行充实。各省级安全监管局要根据本地区危险化学品行业特点,将本地区关于安全生产条件尤其是安全设备设施、工艺条件等方面的有关具体要求纳入其中,形成地方特殊要求。

(三)严格落实《评审标准》。《评审标准》是考核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水平的统一标准。企业要按照《评审标准》的要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评审单位和咨询单位要严格按照《评审标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和咨询指导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各级安全监管人员要依据《评审标准》,对企业进行监管和指导,规范监管行为。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5.安监局危化工作总结 篇五

发布时间: 2005-10-09 16:49 发布单位: 危化处

浙安监管危化〔2005〕150号

金华市安全生产监管局:

日前,义乌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向我局请示危险化学品仓储区与外部安全距离等几个问题。经研究并查阅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现作如下批复,请你局告知义乌市安全生产监管局。

一、关于大型危险化学品仓库与周边场所、区域的安全距离问题

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设立应符合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的总体规划,在确保安全原则的前提下,设在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规划区域内。根据国标GB18265-2000标准第6.1.6条C款规定,大中型危险化学品仓库距周围公共建筑物、交通干线、厂矿企业的间距至少保持1000m。省道、国道及城市交通干线均属交通干线,50人以上的居民区属人员密集场所更应严格按规范要求加以保护。

二、危险化学品仓储区的外部安全间距在符合GB18265-2000标准总体框架要求的前提下,应根据储存物料的物性、储存量、自然条件、安全配套设施等实际情况,实施外部安全间距控制,并执行与贮存物质相适应的规范,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 2001版)、石油库设计防火规范(GB50074-2002)等。GB50161仅适用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仓库布置,不适用其它物质仓储区与外部安全距离的控制。

三、地方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不应从事仓储区项目建设的牵头工作,项目建设应按国家建设项目法人制度的相关程序和规定开展;安监部门应切实做好项目审批把关和与之相关服务工作。并要求项目法人从项目选址开始落实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建设的“三同时”,做好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安全预评价等安全环节的基础工作。科学的安全评价结论是建设项目在安全生产监管环节同意其立项的重要依据。

此复。

6.安监局危化工作总结 篇六

苏安监危化„2008‟20号

关于转发省安监局《关于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中 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区)安监局,市创元投资集团:

现将省安监局《关于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的通知》(苏安监„2008‟12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传达到辖区内所有化工生产企业,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级安监部门要督促企业对照通知中提出的有关问题和总体要求,认真查找不足。要建立属地化工企业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四项制度”情况的跟踪督查制度(见附表一),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四项制度”落到实处,全力推进企业建立健全内部自我纠错机制,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二、各级安监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化工企业排查治理较大隐患情况登记建档、跟踪监管、检查销号的(见附表二)工作制度。加强对企业报告和监督检查所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隐患的分类和分析,掌握各企业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的具体工作情况和实际效果,集中精力保证制度落实与日常监管,要善于在企业排查治理隐患工作的重点、难点、盲点和薄弱环节上寻求突破,取得实效,不断提高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水平,促进企业隐患整改工作做到“制定整改方案及时、安全防范措施到位、作业过程责任明确、隐患整改件件落实”。

附件:

1.省安监局《关于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的通知》(苏安监„2008‟125号)

2.市(区)安监局跟踪督查化工企业落实隐患排查“四项制度”情况月报表

3.化工企业排查治理较大隐患情况跟踪、销号表

二○○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转发 化工 整改 通知

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08年8月21日印发

共印20份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通 知)

苏安监„2008‟125号

关于对化工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

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的通知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22号)的要求,国务院安委办安全生产百日督查第五督查组自2008年4月23日至7月25日,对我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以及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行了督查,并先后检查了苏州、南通、无锡、盐城和常州五个市139家危化品企业(其中生产企业131家,经营企业4家,运输企业2家,储存企业2家),查出企业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和作业现场隐患2700多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一些企业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存在应付、对付检查的问题。一些企业没有认真按照要求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少数企业甚至只是被动地应付政府组织开展的这次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从督查的企业看,虽然都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但不少企业工作浮于表面,流 3 于形式,没有将隐患排查治理当作日常安全生产管理的重点内容来抓,没有能真正按国办文件要求,将这项工作广泛深入地发动到每个岗位、每个员工,没有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认真、细致、全面地查隐患、找问题。因此,有的企业的排查存在走过场现象,排查出来的隐患不仅少而且雷同,且大多是些显而易见的小问题、小隐患,而对工艺、设备、设施上存在的危及安全生产的大问题、大隐患却熟视无睹,习以为常,隐患排查的深度明显不够。少数企业甚至为应付检查,临时突击编造隐患排查台帐或记录。

2、多数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制度体系不健全,存在安全管理弱化的问题。大多数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没有做到全覆盖。特别是企业法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安全生产责任分工不明晰;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不完善,针对性不强,有些是简单复制其他企业的管理制度;制度、规程执行不严格、不认真、不落实现象普遍存在,特别是直接作业环节作业票证制度执行不严,作业票证内容不规范,审批不严格,作业前危害识别、风险分析不全面,安全措施不落实。一些企业安全教育培训针对性不强,培训考核走过场,特别是重要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重大事故案例及其经验教训的分析等,都没有认真组织员工学习。多数企业普遍缺乏化工安全专业技术人员,企业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化工安全专业知识欠缺,文化层次和业务水平差距较大,存在着对化工企业安全管理“不懂、不会”的现象,难于满足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需要。

3、部分企业生产作业场所问题和隐患较多,存在基本安全条件不具备的问题。一些企业设备陈旧老化,腐蚀严重,部分设备甚至带“病”运行;少数企业现场管理混乱,设备维修管理不善,安全设施、装臵不齐全;部分企业的生产条件简陋,生产工艺自动化控制水平低,涉及氯化、硝化、聚合、加氢等危险性较高的反应工艺生产装臵没有安装自动控制系统(DCS)或紧急停车系统(ESD),并缺乏事故紧急处臵设备、设施,主要危险设备无超温超压、高液位报警装臵;一些老企业生产装臵和罐区安全间距不足;部分企业没有按规定配齐相应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4、一些安全评价机构水平不高、责任心不强,存在安全评价报告质量较差的问题。有相当部分的安全评价机构没有对企业进行认真调查分析,有些为自己利益,盲从于企业的要求,没有起到实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桥梁和安全把关作用。部分安全评价报告罗列数据多,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少,对企业存在的问题避实就虚,评价报告结论似是而非,有些企业的评价报告甚至和企业现状不相吻合。

5、应急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不规范,存在缺乏针对性的问题。多数企业应急预案普遍不规范,针对性、可操作性以及与相应的政府应急预案衔接性不强;大多数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应急设施、装备配备不足;部分企业预案演练流于形式、缺乏针对性,且演练过程不科学、不规范,没有起到提升企业应急反应能力和职工应急技能的作用。

6、危化品行政许可落实不到位,存在“三同时”把关不严的问题。一些企业没有严格落实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存在着未批先建、非法生产的现象。有些企业在安监部门发现这些问题后,才按要求补办相关审查、备案手续,应付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要求,导致建设项目“三同时”没有起到应有的源头把关作用,部分危化品新、改、扩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水平不高的现象依然存在。

企业存在的以上问题和隐患,充分暴露出我省化工生产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依然存在着不少薄弱环节,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条件离本质安全依然存在着不小差距。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虽然暂告一个段落,但隐患排查治理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是安全生产治本的重要措施,是安全生产长效管理的主要抓手,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实现本质安全才是百日督查行动的工作目标。为举一反三,切实落实有关整改措施,现对下一阶段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地认真贯彻落实:

1、进一步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推动企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各地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办发明电 [2008]15号、22号、23号等有关文件,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要求,督促企业切实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主体责任,把隐患排查治理变成企业自身提高、持续改进的长效工作来抓。化工生产企 业必须抓紧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和管理制度,真正把责任逐级落实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岗位、每一位员工。企业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厂部、车间、班组的分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排查本单位、本部门、本岗位的事故隐患;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档案,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逐级登记建档,逐项制定整改措施,逐项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逐项进行整改验收销号。各地要建立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定期上报、挂牌督办和分析评估等制度,并定期对企业上报和督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分析研究,找出共性问题,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加以解决。企业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严格按规定逐级上报。

2、继续加大安全监管相关措施的实施力度,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地要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制度的实施,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辖区内危化品生产企业和其他化工生产企业,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重新修订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切实做到责任明晰,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有实用性和针对性,并得到有效落实。要进一步督促企业对作业现场的工艺、设备、设施和安全间距等进行认真排查,并结合《关于建立化工生产企业专家安全检查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苏安监[2008]63号)的推行,组织专家进行检查和会诊,全面整改作业现场的事故隐患,切实消除企业作业现场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保证安全生产条件。要按照《关于规范危化品生 产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基本从业条件的意见》(苏安监[2008]14号)要求,督促企业加快调整不符合从业条件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分管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危险作业岗位操作人员,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尤其是分管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尽快按规定要求调整到位。要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对涉及硝化、氯化、氟化、氨化、磺化、加氢、重氮化、过氧化、裂解、聚合等较高危险反应工艺的生产装臵,2008年底前必须要实现对温度、压力等工艺指标的自动控制,加装必要的联锁保护控制系统;其他有条件的企业也要逐步提高自动化控制水平,提升企业的本质安全度。化工生产企业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场所,必须配备必要的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和火灾报警系统,并按照规范和标准要求设臵,保证适常状态。在危化品槽车充装环节(含独立充装单位),重点推广使用万向充装管道系统代替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等液化危化品充装软管,防范充装环节造成的泄漏事故。要以涉氯、涉氨以及危险性较高工艺的危化品企业为重点,加快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建立安全管理持续改进的机制。

3、严格安全生产条件的审查,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各地要严格危化品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推行联合会审制度,严把项目安全准入关。对未批先建、非法生产的危化品建设项目,要依法实施停建或关闭。要组织相关方面的专家,对建设项目安全 生产条件进行认真审查,尤其是新建项目,必须在安全设施上高标准、严要求,切实把好源头关。要督促企业配合安全评价机构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认真、全面的安全评价和整改。各级安监部门必须定期抽查辖区内危化品生产企业的安全评价报告,对安全评价报告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企业相应行政许可申请要不予受理。对评价中存在弄虚作假或出具虚假报告的,一经查出,严肃处理,必要时暂停评价机构在本辖区内从事危化品安全评价的资格。要抓住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的契机,推动危化品生产企业严格安全生产条件,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一律不予发证。

4、深化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今年是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最关键的一年,各地要按照省政府关于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在去年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保持工作不松、力度不减,继续加大关闭和淘汰安全生产条件差的化工生产企业力度,并严格关闭验收,做到关死关实。要提请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针对本地实际加快化工集中区的确认,科学制定化工行业发展规划,防止盲目招商引资、盲目追求发展速度的现象。同时,一定要提高入园进区的准入门槛,防止低水平、高风险的化工企业进入集中区,防止淘汰的、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化工企业异地转移。

5、加强危化品安全生产的应急管理工作。各地要督促化工生产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重新修订和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尤其是要根据本企业的重点单元装臵,制定切实可行的子预案,增强预案 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督促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配备、配齐、配足应急设施和救援装备,开展有效的预案演练,增强演练的针对性和科学性,加强对预案演练的总结评价和预案的修订完善。化工企业生产装臵出现异常或发生火灾、爆炸、泄漏等事故后,做到科学施救,必须撤离时应紧急撤离现场救援人员,防止救援过程中发生重大次生事故。

6、突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目前正值夏季,又处奥运会期间,各地要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高温期间的安全生产,做好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危化品等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和保卫工作,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同时要进一步高度重视奥运会后的安全生产工作,继续保持安全监管的“高压”态势。一方面,要防止奥运结束后部分企业有可能出现的管理松懈,导致事故发生;另一方面,有部分停产的化工企业可能要在奥运后组织复产,要加强对这类企业的安全监管,确保不发生危化品安全生产重大事故。请各地将本通知精神尽快传达到辖区内所有化工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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