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车间现场作业控制制度(共7篇)
1.林业车间现场作业控制制度 篇一
CDCDG/AD1018-2012 成都电务段现场作业安全控制制度【重点】
为严格执行作业标准,提高现场作业控制质量,增加运输生产安全保障系数,控制电务作业事故的发生,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信号维护规则》、《成都铁路局160-250km/h线路施工、维修管理办法》、《成都铁路局160-250km/h线路作业人员劳动安全关键点控制措施》、《成都铁路局200-250km/h客运专线作业人员劳动安全卡控措施》、《成都铁路局电务系统现场作业控制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1.现场作业控制是组织各种力量、运用多种手段对各类作业职场及专项控制中的安全管理、作业行为、设备质量进行有效控制的过程。
2.段、车间、工区、岗位是现场作业控制的主体,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3.各控制主体按照逐级负责、专业负责、岗位负责、分工负责的原则,分别确定控制重点、工作定量和方式方法。
4.现场作业控制以标准化作业控制为核心,各控制主体间既 1 相互独立,又互相联系,构成自控、互控、他控有机结合的整体,形成职责清晰、立体交叉、全面覆盖的现场作业控制网络。
二、现场作业控制职责 1.电务段现场作业控制职责
(1)落实路局、电务处关于加强现场作业控制的有关部署和要求, 由段主要领导亲自负责, 认真发挥自管自控作用, 全力抓好本单位现场作业控制工作。
(2)按照路局、电务处关于加强现场作业控制的有关规定,细化落实本单位现场作业控制制度。
(3)确定各岗位在现场作业控制工作中的职责, 尤其是要明确各级干部加强现场作业控制的重点和工作定量,督促各级干部多下现场,下现场多发现问题,发现问题跟踪解决。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落实工作定量, 对重要现场作业控制项点主要领导必须亲自监控,并形成现场作业控制写实报告。
(4)认真研究剖析本单位在现场作业控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有针对性地抓好整改。
(5)采取现场办公、召开安全分析会、安全委员会等形式,认真研究现场作业控制中发现的各类问题, 及时消灭安全隐患。对自身不能解决的问题, 及时上报电务处。
(6)加强本单位现场作业控制责任落实情况的考核, 激发 2 干部职工增强搞好现场作业控制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7)认真研究本单位各级管理层次现场作业控制责任落实情况, 及时发现倾向性问题, 尤其是要深刻剖析在规章制度、干部作用、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倾向性问题, 有针对性地组织整改。同时, 对现场作业控制比较薄弱的车间要组织进行帮促。
(8)按照上级有关要求, 做好现场作业控制的其它工作。2.车间现场作业控制职责
(1)落实路局、电务处、电务段关于加强现场作业控制的有关规定,尤其是对段的现场作业控制制度要进行再细化、再落实。
(2)对班组和岗位现场作业控制进行实时检查监督, 及时发现存在的各类问题。对重要作业由车间主任、副主任等管理人员进行亲自监控, 必要时进行监控写实。
(3)按照管理权限, 及时研究解决现场作业控制中发现的各类问题, 对自身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电务段相关责任部门。
(4)按照帮促机制要求, 对现场作业控制比较薄弱的班组进行帮促。
(5)协调解决本车间内各班组之间在现场作业控制中存在的结合部问题。
(6)及时总结分析本车间在现场作业控制工作中存在的不 3 足, 有针对性地抓好整改。
(7)按照上级有关要求, 做好其它现场作业控制工作。3.工区现场作业控制职责
(1)落实上级有关加强现场作业控制的规定。(2)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和作业标准。
(3)对班组内的单岗作业, 由班组长负责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查控制, 重要岗位的单岗作业控制要进行阶段写实。对班组内的集体作业, 由集体作业的组织者负责做好自控工作, 班组长进行抽查。对班组内的薄弱人员和薄弱环节, 由班组长负责组织得力人员进行包保控制。
(4)对班组内现场作业控制中的问题, 要敢于发现和暴露,并主动上手进行解决, 解决不了的及时上报车间。
(5)按照上级有关要求, 做好其它现场作业控制工作。4.岗位现场作业控制职责
(1)按照现场作业控制制度要求, 认真执行劳动纪律和作业纪律。
(2)认真执行标准化作业, 提高现场作业控制质量。(3)提高警惕意识, 及时发现并纠正自身作业中出现的问题。
(4)按照岗位互控要求, 监控与自身工作有关的各岗位现 4 场作业控制情况, 及时发现问题并提醒责任人纠正。对问题比较严重或屡教不改的, 及时报告工长。
(5)完成上级安排的其它现场作业控制任务。
三、现场作业控制重点
根据电务系统现场作业的性质,围绕设备运行、检修、施工、人员管理等工作,确定以下为电务段安全控制的重点岗位、重点作业、重点设备、重点场所、重点时段、重点内容:
1.重点作业:施工、天窗修作业、巡视养护、故障处理。2.重点设备:道岔转辙设备、轨道电路、防雷设备、区间计轴设备、计算机联锁设备、CTC、CTCS2、LKJ、机车信号设备、道口信号设备;特种设备、轨道车等。
3.重点场所:信号机械室(含微机室)、运转(信号楼)控制室室内防护、施工地段、区间作业点、大站岔群作业点、油料室等部位。
4.重点时段:交接班时间、夜间尤其是后半夜、作业影响较大时段、作业繁忙时段、高负荷工作时段、连续作战时段、严寒酷暑、暴风雨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段,以及冬运、春运、暑运、防洪、专特运、节假日、全国“两会”等特殊时期。
5.重点岗位:现场信号工、工长、轨道车司机、室内外防护人员、联锁试验人员、新职转岗人员。
6.重点环节:施工、天窗修、故障处理,作业前准备、作业中监控和施工后交验等。
7.重点内容:监控职工标准化作业执行情况;监控设备检修质量和运用状态;监控干部职工责任落实情况;监控现场作业的劳动纪律、作业纪律和工作质量等。
四、现场作业控制方式
电务段、车间、工区分别结合自身实际,针对施工、设备检修、故障处理等采取不同的控制方式进行有效控制。
1.覆盖控制:不同控制主体要在不同时间、不同区域内,动员各种力量对各岗位、各环节、各种作业、各种设备等进行现场作业的覆盖控制。
2.过程控制:对运输安全影响较大的关键作业,如施工配合、设备检修、故障处理等,采取干部跟班作业、专业人员跟踪监控的方式,从头至尾进行全程控制。
3.抽查控制:组织各种专业人员,采取事前不通知、不打招呼、不确定时间和地点、不固定人员等形式,对现场作业控制项点进行抽查控制;重点抽查偏远地区、薄弱时段、关键部位的现场作业控制情况。
4.复查控制:对问题频发的、比较关键的的部位、岗位、环节,以及已经整改的隐患和薄弱问题等进行回头检查和重复检 6 查;对信号设备检修质量,实行逐级把关复查。
5.专项控制:对安全隐患和倾向性问题,集中进行重点控制,提出专项控制内容,并进行督办落实。
6.帮促控制:对薄弱车间、工区、岗位等,根据存在问题的类型、性质、严重程度,抽调专业力量进行集中帮促;电务段每季度组织一次薄弱车间帮促,车间每月组织一次薄弱工区帮促,并形成帮促报告。
7.动态控制:组织专业干部, 坚持添乘机车检查、利用电务检测车动态检查等做法, 对设备质量、现场作业、路材路料等进行动态控制。各级管理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处理或反馈责任车间、工区,督促整改。
8.监测控制:充分发挥信号设备微机监测、视频监控等监测监控装置作用,对现场作业进行监控,并利用记录数据,分析作业过程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的持续改进措施,实施现场作业监控控制。
9.预防控制:建立安全分析预警机制, 全面分析现场作业不安全因素,针对可能的发展趋势、惯性事故或已经出现的不安全迹象、苗头、安全隐患, 提前研究、制定、实施预防控制措施。
10.阶段控制:针对重点时段,提前制定并实施阶段措施,采取不同方式进行阶段控制。
五、现场作业控制的考核评价
1.各级干部严格按照监督检查量化标准深入现场检查,监督检查现场作业控制情况;对照干部监督检查量化标准要求,对各级干部监督检查现场作业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2.电务段对车间、工区的逐层、逐级监督检查分别纳入日常和季度考核体系。
六、现场作业安全卡控措施
(一)通用作业安全卡控措施 1.作业人员要求(1)必须严格对新职、转岗、晋升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熟知有关人身安全防范措施,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对现职人员进行全员安全培训教育,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2)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持《铁路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上岗,由工区统一保管,以备随时接受查验。室内安全防护员和现场安全防护员必须佩带防护员证和防护员培训合格证。(3)160-250km/h 线路、200-250km/h 客运专线区段信号维护人员必须经铁路局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4)对跨不同作业环境(非电化区段到电化区段、普速到高速、单线到复线、沿线到枢纽等)、岗位变动(跨车间、工区调动等)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 8 岗。(5)特种作业人员,机械设备、工具操作人员,须按照相应的规定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准持证上岗。
(6)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防护服、安全帽、佩戴标志及携带规定的防护用具。专职防护人员和现场施工负责人穿着带反光标志的橙红色防护服(背心或衬衣),其他作业人员穿着带反光标志的黄色防护服(背心或衬衣)。不准用围巾、衣帽等裹遮耳目。(7)雇用劳务工,必须经安全培训、考试后方可上岗,劳务工上道作业必须由正式职工带领,派专人全过程防护,做到劳务工和路工集中上下工、集中休息、按规定路线集中行走。(8)施工作业时,参与施工的人员必须按职责分工,分别佩带施工负责人、安全防护员、联锁试验员、联锁监督员等相应的上岗证。(9)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作业纪律,认真执行保休制度,班前充分休息,严禁班前、班中饮酒;严禁脱岗、串岗、私自替班或换班,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10)在生产作业场所、线路作业不得穿拖鞋,女职工须按规定着装,不得穿裙子、高跟鞋、无跟鞋。(11)严禁在工作时间(或在出差、施工期间)下河、塘游 9 泳、洗浴。(12)酷暑天作业应配带防暑降温药品,防止中暑发生。2.作业卡控措施(1)作业前,作业负责人须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2)在站内作业时要实时注意瞭望列车运行,根据站场线路布置,建立作业安全岛。(3)作业时必须坚持同出同归,列队按规定行走线路(由车间指导工区制定行走径路图)行走;在区间行走时应走路肩;因工作需要必须在道床上行走时,应不断前后瞭望;在复线区间,应逆列车运行方向行走,并不断前后瞭望。(4)在作业前,由现场安全防护员与室内安全防护员联系,在确认未准备相关接、发列车或调车后,经室内安全防护员同意,方可进行作业。(5)本线及邻线作业人员下道避让列车时机。站内:出发或调车信号开放时下道避车,列车接近时下道避车。区间:在半自动闭塞区段的进站信号机及以外行走或作业,临站开车时下道避车;在自动闭塞区段的区间行走或作业(或V 型天窗作业时,邻线来车)列车与作业点最近间隔一个闭塞分区时下道避车。(6)作业人员下道避车时,将打开的箱盒关闭并固定良好,10 临时打开的信号设备防护罩、作业机具随同人员须撤至距本线钢轨头部外侧2m(高速、客专线路3m)以外,或桥梁避车台、隧道避车洞内安全地点,机具、人员不得在邻线和两线间存放和停留,人员列队面向列车方向站立,认真瞭望,防止列车上抛落、坠落物或绳索等伤人。(7)横越线路时,须执行“一站、二看、三通过”制度。禁止从车辆下部或车钩处通过。在停留列车、车辆前部或尾部通过时,应与其保持5m 以上距离。(8)严禁抢越股道和以车代步(扒乘机车、车辆)。(9)严禁在钢轨、枕木、道心坐卧或在车底下避雨、乘凉、休息。(10)雷雨或暴风天气时,禁止登高、在高柱信号机上作业;遇雷雨天气时,禁止修理避雷器、地线、拔测防雷元器件等作业。(11)冬季室外作业时,所戴防寒帽应有耳孔;冰雪凝冻天气,须采取防滑、防摔伤措施。(12)扛抬笨重物品时,每人负重一般不得超过50kg。(13)人身和携带物件(如长杆、导线、工具等)与接触网设备带电部分,必须保持2m 以上的距离,与回流线有1m 以上的距离。(14)在距离接触网带电部分不足2m 的处所作业时,接触 11 网必须停电,由接触网工区人员安设可靠的临时接地线后,方可开始工作。作业时应有接触网工区人员在场监护。拆除临时接地线后,严禁再进行作业。(15)禁止攀登接触网支柱,不得在支柱上搭挂物品。(16)严禁向接触网上搭挂绳索等物,发现接触网上挂有线头等物,不准接触。当发现接触网导线断落时,要远离该处10m以外,将该处加以防护,并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处理。(17)信号设备的地线必须连接牢固,接触良好,接地电阻应符合要求,作业时应确认地线接触良好。(18)作业时,应按规定使用耐高压的绝缘防护用品,如高压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垫等。(19)室外作业人员严禁在线路上或侵入限界的地点使用手机。(20)夜间作业,必须保证足够的照明灯具、充足的照明时间和亮度。事先熟悉作业点附近的地形、线路情况,选好避让列车的安全地点,遇有列车临近时提前下道到安全地点避让列车。(21)严禁使用单轨车。(22)能见度不足200m 的大雾、暴风雨(雪)、雷电密集、扬沙等恶劣天气时禁止上道作业。必须巡查作业时,应在路肩上行走,并采取特殊安全措施,保证来车之前到安全地点避车;遇 12 设备故障等特殊情况时,按应急处理相关规定办理。(23)严禁在边坡、危岩处休息、嬉戏、打闹。(24)联锁电路未经上级审批,严禁擅自改动。(25)非联锁培训合格人员,严禁进行联锁试验。(26)处理故障时,必须先登记设备停用后处理故障。(27)施工做到双人一岗,相互提醒,相互控制,保证安全。严格按施工安全有关规定、程序交付设备使用,决不能简化程序,盲目交付。(28)配合外单位施工时,配合工区应指派专人负责配合工 作,特别是在电缆径路上施工必须了解地下电缆设施、过道、过 沟、埋深等情况,并向施工单位提供电缆径路图及有关资料,并 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督。当施工单位擅自扩大施工范围、变更施工 内容,可能影响信号设备正常使用时,配合车间、工区应责令其 立即停止施工,并立即向电务段调度汇报。(29)施工单位进入使用中的站场及自闭区间,特别是信号机械室内进行施工作业,相关车间、工区应事先了解施工范围、施工内容。当无方案施工可能影响信号设备正常使用时,拒绝配合并予以制止,并汇报电务段调度。
(二)关键作业安全卡控措施 1.严格执行《铁路信号维护规则》规定的“三不动”、“三 13 不离”、“三不放过”、“三级施工安全措施”四项基本安全制度和“七严禁”作业纪律,以及我段制定的“十七条”红线管理制度。2.坚决执行施工“八不准”制度,严禁在天窗点外进行天窗点内的作业项目,杜绝无计划、超计划、超范围施工。3.施工、故障处理后,必须按程序和项目要求进行全面联 锁试验,确保联锁试验全面、彻底、正确。4.设备联锁失效必须立即登记停用,严禁进路有关道岔未纳入联锁时开放信号,接发列车。5.严格执行天窗修的相关规定,严禁点外进行点内作业项 目。6.严禁未经车站值班员(信号员)同意(口头),擅自操纵试验信号设备。7.配合单位人员不到位,不准进行影响结合部的作业(包 括在路肩间上挖电缆沟、电缆等穿越线路破底)。8.分路不良区段未经测试确认,禁止登、销记。9.作业时,摆放在线路边机具、路料不得侵入铁路限界,施工完成后,必须及时回收,一时不能回收的,必须24小时安排专人看管。10.启用手摇把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严禁将其它手摇 14 把带入作业现场,在任何情况下,严禁未与室内防护人员联系和未经车站值班员或现场车务配合人员同意,使用手摇把转换道岔。
(三)驼峰场作业安全卡控措施
1.驼峰室外设备日常巡视(检查)及检修必须全部纳入停轮修,施工纳入月度计划,严禁在驼峰溜放中或溜放间隙作业(故障处理时除外,但必须按规定登销记,设专人防护)。
2.溜放车辆变更计划时,室内安全防护员应及时通知室外作业人员。
3.驼峰作业时尽量做到面向峰顶。
4.严禁在尖轨处和前后溜放车之间抢越线路。5.作业时严禁在减速器制动轨上行走。6.严禁用溜放车辆带送工具、材料。
7.禁止以前方道岔开向来确定车辆运行进路。
8.停轮修时,室内安全防护员应将作业点前级分路道岔扳至开通非作业点位置,并拔下该道岔转辙机启动保险,现场安全防护员同时断开该转辙机遮断器(安全接点),室内安全防护员扳动试验确实扳不动后,才能通知室外人员上道作业。
9.拆卸压力容器元件前先关闭相关电源或阀门并排压,高压管严禁正对人员。
10.风扳使用过程中双手应握紧,避免伤及手臂。11.使用撬棍时应插牢,避免造成人身伤害。
(四)道岔转辙设备作业安全卡控措施 1.检修电动(电空、电液)转辙机时,应打开遮断器,断开安全接点。2.安装、拆装机械设备时不得将手指探入螺孔或销子孔内。3.在道岔施工作业时,停用设备的调度命令下达前,严禁松动安装装置、转辙机固定螺栓;严禁拆除道岔方钢、各种杆件,构成转辙机的道岔假表示。4.提速道岔要注意同时拆卸主机、副机与道岔杆件连接时,斥离轨的开程状况,车务必须有斥离轨锁定措施。5.在整治提速道岔动作阻力的过程中,要防止完全拆除锁闭框上固定螺帽。6.ZYJ7 提速道岔油路故障时,严禁采取拆卸锁闭框的方式动作道岔。7.电液道岔施工中,必须严格轨排预装制度,在预装完成后,上道前必须执行道岔扳动试验,试验表示、密贴良好。8.作业过程中,不准将手探入尖轨与基本轨间;需扳动道岔时,应确认尖轨与基本轨之间无作业人员和工具。9.擦拭转子须用道岔手摇把扳动,严禁电源扳动时擦拭转 16 子。10.做2mm、4mm 等试验时防止被夹伤。11.转辙机内部作业时禁止戴手套。12.时速160km/h 以下线路的道岔清扫工作,可结合设备巡视检查进行,但应尽量安排在天窗时间内作业。严禁在动车组和特快列车密集时段利用天窗点外上道作业。道岔清扫作业时,室内应单独锁闭道岔,室外必须将安全木楔放置尖轨与基本轨之间方可作业,防止挤伤手脚;清扫道岔滑床板应使用专用长柄腻子铲、笤帚。
(五)轨道电路设备作业安全卡控措施 1.更换扼流变压器、中心连接板、轨道电路送、受电的扼流变压器引接线、站内横向连接线等器件时,应按规定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保证牵引电流畅通后,方可进行作业。2.更换轨道电路绝缘时,应在确认扼流变压器连接线各部连接良好后,方准开始作业。3.检查轨道电路时,当轨道变压器与扼流变压器连接的低压线圈断开之前,禁止切断其高压线圈回路。4.配合工务换轨、换岔时,必须先检查确认工务部门安装的疏通牵引电流的引接线连接良好后,方可进行换轨、换岔作业。5.分解轨道绝缘宰轨缝时注意宰子、肥边伤害。17
(六)登高作业安全卡控措施 1.登高作业前应检查与高压线限界,戴好安全帽;检查确认高柱(信号机)的地线良好。2.在接触网带电情况下,高柱(信号机)距接触网小于2米时,严禁登上高柱(信号机)作业。3.离开梯子或站在梯子架外侧工作,须使用安全带;保安带质量符合要求、腰带束扎适当,禁止低挂高作业。4.禁止上、下同时作业;不得将工具、材料放在高柱(信号机)上;不准上下抛递工具、材料。5.列车通过时,禁止在该股道两侧高柱(信号机)上停留,站在规定的安全处所避车。6.不准人扛、手提笨重物品攀登高柱(信号机)。7.作业时,须保持人身和所持工具与接触网带电部分距离不得少于2m,与回流线距离不得少于1m,否则应采取信号机柱外移的措施。如线间机柱无条件移动时,应适当降低机柱的高度,以保证作业人员安全。8.更换高柱信号机机柱(新设高柱信号机)时,必须有足够人员参与施工作业,必须有3 个以上方向的牵引绳索;机构吊装必须有专用吊装机具。
(七)光电缆作业安全卡控措施
1.挖电缆沟作业。应了解地下设备情况,电缆沟需经过其它电缆、管路及过道时应提前通知相关单位配合。过道开挖需在工务人员配合的情况下进行,并设置防护;开挖后尽快恢复,并夯实捣固;列车通过时,应停止作业并迅速撤离。土质松软处所应有防护和加固措施,以防坍塌。在既有线附近施工时,应设专人防护,列车接近时及时离开危险地带。开挖电缆沟和过道时,土石方、材料、工具堆放不得侵限。作业时,挖沟人员间距应在3m 以上,注意自身及他人安全。
2.敷设光电缆作业。电缆盘应架设稳固,轴杠保持水平,方向正确;电缆盘架设距地不应大于0.1m;并应有制动措施;两侧作业人员,不得将脚伸入电缆盘底下,手不得伸入轴杠转动部位。服从专人统一指挥,并互相传递。所有作业人员均应戴帆布手套,每人承重不应大于35kg;扛电缆的人员应用同侧肩抬运,拐弯处应站在弯道外侧,每两人间最大间距不大于10m;上下坡、跨沟渠和拐弯处,应设托、扶防护人员;电缆绕弯时,弯曲半径不得小于电缆外径的15 倍;穿越管道、过障碍处应有专人操作;抬运光电缆通过铁路线时,扛电缆人员必须排列成一直线与铁路平行,首尾同时直步跨越,严禁排成与铁路垂直的队形通过;过桥梁、隧道或在铁路路肩上抬运电缆时,严禁电缆曲伸到限界以内。
3.整修电缆作业。应先确认电缆外皮(全塑电缆除外)与电 19 缆屏蔽地线连接牢固,接触良好,同沟内数条电缆外皮焊接良好,方准开始作业;切割地下电缆时两端钢带连通并入地。剥除电缆外皮,铠装时,应戴手套,防止割伤。
4.检修或处理漏缆故障时,必须先加临时地线,防止作业人员在梯子上接触感应电摔下梯子。并要做好作业点两端的防护工作。
(八)车载设备作业安全卡控措施
1.禁止在机车(含动车组,下同)行驶中检修机车外部的电务设备、上下车。
2.机车入库(所)或在车站停车检修机车外部的信号设备时,应挂红色信号旗或红灯防护,并在司机操纵室操纵手柄上悬挂红色“禁止操纵牌”。下地沟作业,须佩戴安全帽;在车底作业时必须同时对前后情况进行防护;严禁跨越地沟。
3.禁止操作机车进行车载设备机能试验。在试验时必须与机务人员联系好,做好互控工作。在进行紧急制动、常用制动试验时鸣笛警示和对车下高声呼唤“紧急试验”确认车下无人时方可进行试验,防止制动试验过程造成人员伤亡。
4.禁止反背上下机车,严禁上下抛掷工具。5.库(所)内严禁从高空吊物下通过。6.测试台在使用过程中禁止用手接触转动部位。
7.接触静电敏感器件前人体应对地放电,作业中须持其外壳,工作桌面须铺防静电桌垫,尽量避免直接触及引脚。
8.外出在临时换装点作业时,必须向临时换装点所在地信号工区工长了解清楚站场作业安全注意事项,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重点卡控在复杂的站场中穿越股道、线路寻找机车对其进行LKJ 换装的劳动安全,夜间作业必须携带足够的照明工具。
9.电务检测车上线检测时,拆接机车信号连接线时必须在机车驾驶室司机操作端设置防护人员,与机车乘务员联系妥当,注意拆接线作业安全,开车前必须关好电务检测车车门,运行途中及列车未停稳前禁止打开车门。
(九)室内及带电作业安全卡控措施 1.对带有220V 及其以上电压的设备进行作业时,一般应切断电源或双人作业。需停电进行检修作业时,应指派专人负责断电,并在电源开关处悬挂警示牌。恢复供电时,应确认全体工作人员作业完毕,脱离带电部件后,方可合闸,摘除警示牌。2.对安装有G2 盘远动装置的,因故障处理、检修施工需要人工断开装置中的I、II 路电操开关时,首先应断开远动控制模块的操作电源(断开空气开关),然后旋动电操开关操作手柄至“0”位(分闸),再将机械锁扣拉起,挂上机械锁,最后确认G2 盘远动功能无效且挂好禁动牌后方可进行作业。作业结束后,21 必须检查远动控制模块电源已开启、机械锁已取下并存放在正确位置后,方可将电操开关操作手柄旋转至“1”位(合闸)。
3.对高于36V 电压的设备进行带电作业时,应遵守以下规定:使用带绝缘的工具,穿绝缘胶鞋(室内应站在绝缘板上);不得同时接触导电和接地部分;未脱离导电部分时,不得与站在地面的人员接触或相互传递工具、材料。4.电压高于220V 的设备应关闭电源,并通过人工放电,释放电容器电能后,方可开始工作。5.不准将电流互感器二次线圈开路,以免产生高电压击穿设备和危及人身安全。
6.走线架上作业前检查走线架安装稳固,防坠落。
7.带电作业必须使用绝缘性能良好的工具。8.梯子限宽装置良好,梯子应有防溜措施,梯下应有专人保护。
9.进入机械室注意防鼠档板绊脚。10.临时用电(包括室内)需符合电力要求,应有专人负责维护和管理,用完后及时撤除。安装临时用电设备所用的刀开关及熔丝,需设防护罩,熔丝的容量必须符合电路安全电流的要求。严禁用其它金属线代替熔丝;电动机具和照明设备连接电源时,必须使用刀开关或插销。不得将线头直接插入插座或直接挂在灯 22 头上。室内外使用的电动机具、照明设备、开关和插座等不得受潮或雨淋。
11.加强电烙铁、电炊壶、插线板等用电设备安全管理,不得乱放。不得乱拉乱接电源线。电烙铁应放在铁支架上,用毕立即断开电源,严禁将电烙铁接通电源后离开。
(十)机械室(材料室)消防安全卡控措施
1.必须备有符合要求的报警和灭火设施,并保持其良好。配齐消防器材并定置、定人、定期管理。
2.全部采用气熔胶或采用气熔胶和七氟丙烷混用的有人值班车站,将火灾报警控制器设置为手动控制状态;全部采用气熔胶或采用气熔胶和七氟丙烷混用的无人值班车站,将火灾报警控制器设置为自动控制状态;全部采用七氟丙烷的车站,将火灾报警控制器设置为自动控制状态。
3.电缆进出口应采用防火材料封堵,电力电缆不得与信号电缆同沟敷设。
4.必须按日常养护周期巡视信号设备,发现温升异常须及时处理。
5.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6.严禁用汽油、酒精等擦拭设备的电气接点。并不得用易燃油擦洗地面和设备。23 7.材料室(库)的易燃易爆品定置、定人、定期管理。
8.严禁在机械室、材料库或其它禁烟场所吸烟。
(十一)使用电动工具、机床作业安全卡控措施
1.应戴袖套或扎紧袖口,禁止戴手套和围巾,长发不外露。2.工作前要检查工具、机床完好,电气特性和绝缘性能良好、防护装置完好。
3.安装和更换砂轮片前检查其良好,装好后要空转一分钟正常后方可使用;砂轮片与托板间隙不超过3 毫米;磨削时不要强力推压,避免工件猛撞砂轮。
4.在钢轨上钻孔时,电钻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各部电线不得裸露,使用前应检查电钻、电线、插销,确认绝缘良好,连接可靠,方可使用。作业时,应带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体上。移动电钻时,不得提着电线或钻头,电钻未静止前,不得触及钻头和转动部位。电钻钻孔时,不得超负荷运行,钻头与钻身应在一条直线上,停用时,必须断开电源,将电钻放在安全干燥地点。钻孔电源要用专用发电机,不得借用既有信号设备电缆;外接其它电源时,必须另加保安器,以防短路外接电源。发电机与钻孔机最好在线路的同一侧,如不能同侧时,引接电源线要从钢轨底部穿过并固定好。如中间停止作业时,应设专人看守或及时收回。
5.严禁冒雨在室外使用发电机、电钻、电砂轮。6.清除铁屑时,应用毛刷子,禁止用手拂或口吹。7.磨削时操作者必须佩戴护目镜并站在砂轮旋转方向的侧面。
8.车工作业不准戴手套,在高速切削和切削硬质钢材时必须戴防护眼镜。
9.机床运转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车床;机床变速时,应停车检查;装卸工具、夹具和测量工件尺寸、清除切屑等必须停车;机床床面不准摆放工具、量具和工件;人体勿接触旋转及齿合部分。
10.钳工作业时,打抡手锤、干铲活禁戴手套,对面不得站人;剔、凿作业时,应戴防护眼镜;有尖、有刺的工具要隔开存放;用手锤击打的加工工具,不准用高碳钢制作,顶部不得淬火;装卡重量15 公斤、长度0.5 米以上工件,卡牢并用托架托住,以防砸伤;不准夹超过虎钳子标准力量的工件;使用虎钳子夹小工件时,防钳口夹手;在夹活时,不可用力过猛,不准用手锤敲打钳把;钳台上使用虎钳作业时,工件厚度应不超过虎钳行程的2/3;没有安全网时,严禁在同一工作台两人对面同时作业。
11.电动机烘烤时,应等电动机冷却后取出,避免烫伤。12.下碱池工作应穿戴好橡胶围裙、护目镜和手套,注意碱 25 液溅起伤人。
13.装卸作业时注意重物滑落砸伤。
14.使用角磨机必须遵守操作规程,并配戴护目镜。15.安装、拆卸机械不得将手指探入螺孔。16.用电器具使用完毕,及时关闭电源。
(十二)焊接作业安全卡控措施
1.焊接作业时裤脚不准扎入靴筒内,衣服口袋不得敞开,穿戴好防护用品。
2.使用电焊机时应注意接线是否正确,严禁裸露接头,防止电击伤害。禁止将电焊导线和气焊胶管混在一起。
3.电源线、焊把线不得破皮,焊条夹钳必须完好和可靠的绝缘接地。
4.地线必须直接接在焊件上,不准通过其他设备、管道等连接焊件。
5.禁止在受压的物体上进行焊割工作。6.严禁穿潮湿衣服或在潮湿地方工作。
7.作业点必须距氧气、乙炔瓶10 米以上,氧气、乙炔瓶之间保持5 米以上的距离。焊接地点附近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十三)特种设备安全卡控措施
1.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作 26 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持证上岗。及时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和复审,严禁无证或持失效证件上岗操作设备或维修设备。
2.加强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管理和日常教育培训工作,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至少每年进行一次集中适应性培训。
3.严格按各项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要求操作设备或维修设备。
4.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前,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使用维护保养要求,对特种设备进行自检。对自检不合格的项目,应当及时处理。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两个月向局特检所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5.租用氧气、乙炔等气瓶,必须定点在有运营资质的单位租用,并签订租用合同。租用气瓶,必须检查气瓶外观是否完好、是否超期。
6.起重机械操作安全措施
(1)使用起重机时必须戴安全帽。(2)严禁斜吊、拉吊或手抓吊钩升降。
(3)单梁桥式起重机负载不能超过其额定起重量。(4)汽车吊严格要求在其额定负载内工作,严禁超负载工
作。
(5)起重机械挂绳将重物牢固固定后方可起吊和开动,吊钩下严禁站人。
(6)工作时不允许长时间地将重物静止悬空。
(7)升降、横向、纵向运行接近极限位置时,应细心缓慢开动,以防止猛撞,碰坏设备。
(8)升降、横向、纵向制动距离大于80 毫米影响正常工作时应进行检查调整,检查带有制动装置的椎形转子电机时,吊钩严禁悬挂重物,拆修大车走行变速箱时应将行车架与房架栓牢,方可上梯工作。
(9)每天使用前,必须先进行空载试验,检查控制按钮是否灵敏可靠,钢丝绳能否在卷筒上正常缠绕,纵向、横向运行是否稳当,有无异状和异常声响,发现问题应及时排除方可使用。
(10)用后应将吊钩升离地面2 米以上,并停放到指定地点,切断电源,将控制按钮盒放入电源箱内锁好。
(11)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发现钢丝绳发生乱扣或松动时,不准继续使用,应拆开导绳器装置进行整理。
(12)当起重机上或周围确认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如断路装置上加锁或有标牌时,应由有关人员除掉后,才可闭合
主电源。
(13)闭合主电源前,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14)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板回零位,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都正常。
(15)操作人员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或加锁,如有未消除的故障,应通知接班人员。
(16)有下述情况之一时,操作人员不应进行操作。①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如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报废标准等。
②捆绑、起吊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未加垫等。
③被吊物件上有人或浮置物。
④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情况等。(15)不得利用极限位置停车。
(16)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重。(17)起重机工作时不得进行检查和维修。
(18)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能力时,吊运前应检查制动器,并用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运。
(19)无下降极限位置限制器的起重机,吊钩在最低工作位置 29 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持有设计规定的安全圈数,且保证钢丝绳无跳槽。
7.压力容器安全操作措施
(1)压力容器在开始工作前,要检查压力容器的外观,有无明显的裂纹、变形,附属装置如安全阀、压力表、压电器、温度计等是否齐全,灵敏、可靠,连接管路阀门是否完好。
(2)安全阀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定期校验,其压力调整,必须有主管的安全技术人员在场,校验后的安全阀应加铅封。
(3)低压容器上的压力表精度不小于2.5 级,压力表量程应为最高工作压力的2 倍,在刻度盘上应划有红线,指出容器最高压力。压力表要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定期校验,校验合格的压力表应有铅封和合格证。
(4)使用人在容器工作时,要注意观察容器状态及各安全装置的规定示值。
(5)容器外部必须保持清洁,不得浸泡在水中,外壁不得粘有水分及其它易腐蚀的物质。
(6)氧气瓶在搬运、使用、保管中严格按以下要求操作。①禁止和其它易燃易爆品存放在一起。②搬运时应避免碰撞和剧烈振动。
③应存放在阴凉处,远离有其他热源及日光爆晒的地方。
④瓶上应装有防震胶圈,存放地点不能有明火或吸烟。⑤减压表螺母在瓶上至少拧4-5 圈,螺母扣接应拧紧,减压表调节螺丝要松开。
⑥瓶中氧气不允许用完,至少要留0.2 MPA 的剩余压力。(7)乙炔瓶在搬运、使用、保管中严格按以下要求操作。①严禁与氧气瓶及其它易燃易爆品同车运输。②乙炔瓶避免遭受剧烈的震动或撞击。
③使用时只能直立,不能横躺卧放,以防丙酮流出引起燃烧爆炸。
④使用环境温度超过40 摄氏度时,应采取有效的降温措施。⑤必须装设专用的减压器、回火防止器,使用压力不得超过 0.15 MPA。
⑥瓶内气体严禁用尽,余压不得低于0.05MPA。
⑦作业现场贮存量一般不准超过5 瓶,严禁与氯气瓶及易燃 物品存放在一起。
(8)在进行焊炬、割炬时要按以下要求操作。
①使用前无论是焊、割都必须把乙炔管拨下后才能打开氧气阀和乙炔阀,要检查乙炔管口的有无射吸力,试验良好方能点火,如果发现往外倒风应及时处理,严禁点火使用。
②严禁在氧气阀和乙炔阀同时打开时用手和其他物体堵住 31 焊接嘴出口,以防氧气倒流进入乙炔发生器内。
③焊嘴不得过分发热,温度过高应放水中冷却。
④发生回火时应迅速关闭氧气阀后再关乙炔阀,回火熄灭后应将焊嘴放入水中冷却,打开氧气阀吹除焊炬内烟灰再点火使用。
(9)氧气、乙炔管要按以下规定使用。
①氧气、乙炔软管应按规定不得错接使用,长度应在10-15 米左右,乙炔管不宜太紧。
②乙炔管在使用中发生脱落,破裂或着火时,应将焊割炬的 火焰熄灭,然后停止供气,氧气着火时,应迅速关闭氧气阀,禁 止弯折氧气管来消除火焰。
③氧气瓶嘴、氧气表、焊割炬、氧气乙炔管等严禁沾染油脂。
(十四)机动车安全卡控措施
1.机动车驾驶人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2.禁止在不具备行驶条件的雨雾凝冻天气下出动汽车。3.禁止作业人员上下班乘坐无营运资格的摩托车、农用车等车辆。
4.禁止驾驶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超速驾驶。5.禁止非专职司机驾驶公车。6.禁止公车私用。
7.在机动车内标明“禁止途中拨打接听手持电话”及在副驾驶标明“安全监督岗”标志;乘坐在副驾驶位置的人员认真履行安全监督职责。
(十五)轨道车安全卡控措施
1.严禁未经审验合格和“五证”不齐全、有效的轨道车、轨道平车上线运行。
2.严禁轨道车未安装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列车无线通信设备或设备不良时运行。
3.严禁轨道车驾驶员不足两人运行。
4.严禁轨道车运行中擅自关闭“三项设备”。
5.轨道车在运用时应明确专人进行安全防护和检查运送路料、器材、机具装载固定良好。
6.轨道车停车过夜时,必须拧紧人力制动机,采取具有防盗功能的止轮器两端双向防溜,并以双面红色信号灯光防护。
(十六)160-250km/h线路(不含客运专线)作业安全卡控措施
1.不影响电务设备机械强度、电气特性,进行道岔缺口检查、道岔转换试验、轨道电路电压测试、主副灯丝转换试验、各部螺栓检查紧固等不影响电务设备正常使用的作业,可在160—250km/h 区段天窗点外进行,但 33 严禁利用速度160—250km/h的列车与前一趟列车之间的间隔时间进网作业,其它维修项目必须纳入天窗。
2.除综合施工、维修作业和巡检天窗时段及上述规定可点外作业的项目,其它时段内,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进行与160—250km/h 线路设备相关的作业(抢修及在安全防护网外进行不影响信号等行车设备供电的电力施工、维修作业除外)。
3.处理设备故障时,故障地段两线列车应限速160km/h 以下运行。
4.步行上下工,应在防护栅栏(墙)外行走。在不具备条件的地段,只能在列车运行速度小于160km/h 的时间段内,列队在路肩上或路旁安全地段行走。横越站场须走平过道或人行天桥、地道,区间横越线路时,必须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确认两边无列车驶来时迅速通过,严禁抢越。在瞭望距离不足及视线不良情况下不得横越线路。
5.本线不封锁作业来车时,或复线并行地段邻线通过列车,距离作业点不小于2000m 人员、机具下道完毕,撤至安全地点避车。本线封锁作业,邻线通过160—250km/h 列车,距离不小于2000m 下道完毕。
6.巡检作业按V 型天窗模式组织实施,利用上下行列车运行速度均低于160km/h 的时间段进行(在巡检时段内不办理160—250km/h 列车运行),巡检作业人员必须于160—250km/h列车运行至该区间(含上下行)前15 分钟按规定避车。
7.速度160—250km/h 的列车通过车站前15 分钟,停止邻线的检修作业,到规定的安全地点避车。
8.道岔清扫必须在天窗时间内进行,并实行登记销点和专人防护制度,未经车站值班员同意不准作业。道岔清扫作业时,室内应单独锁闭道岔,室外必须将安全木楔放置尖轨与基本轨之间方可作业,防止挤伤手脚;清扫道岔滑床板应使用专用长柄腻子铲、笤帚。
(十七)200-250km/h客运专线作业安全卡控措施,执行《成都电务段成灌客运专线(时速200-250km区段)作业人员劳动安全卡控措施》(成电安„2011‟24号文件)。
(十八)联系防护制度,执行现场作业防护措施执行《成都电务段现场作业安全防护管理实施细则》。
(十九)登销记卡控措施
1.进行纳入月度计划、电报、临时施工计划及“天窗(综合天窗)计划”的作业,在车站《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运统-46 35 施工)上进行登销记。
2.进行不影响设备正常使用的作业(日常养护、巡视及各级检查),在车站《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上进行登销记,车站值班员掌握。
3.进行设备故障处理、影响设备使用的安全隐患处理时,在车站《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上进行登销记。
4.电务作业(包括施工作业、维修作业、设备巡视检查、处理故障或安全隐患、克服设备缺点、往返现场途中等,下同)除按照以上要求登销记外,还必须在《安全防护记录本》进行防护登记。
5.《安全防护记录本》由电务段负责印制,印制为16K,100 页,格式及内容见附录2。
6.《安全防护记录本》存放在现场各站信号机械室。7.当电务人员作业时,室内安全防护员应在《安全防护记录簿》记录车站准备接发列车及调车进路、办理闭塞时通知现场安全防护员及室内作业人员停止作业、下道避车时间。
七、附则
1.本措施未尽事宜,请按照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2.本措施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发《成都电务段现场作业控制制度》(成电安„2011‟181号)、《成都电务段160—250km/h 36 线路作业人员劳动安全关键点控制措施》(成电安„2010‟283号)同时作废。
3.本制度由电务段安调科负责解释。
2.车间现场管理制度 篇二
目的为了维持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生产效率,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控制好生产过程,把现场管理工作制度化、日常化,使车间的工作环境逐步改善,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
装配车间全体员工
1.0请假制度
1.1车间员工请假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请假,经相关领导签字后,才属请假生效,不可代请假或事后请假(如生病无法亲自请假,事后必须交医生证明方可),否则按旷工处理。
1.2员工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次,每天请假不得超过两人。2.0清洁卫生制度
2.1每班必须负责本班的环境卫生,每人必须负责各自所负责的区域卫生。
2.2每天下班后必须打扫卫生,星期
三、星期天须进行大扫除。
2.3车间的垃圾须倒在指定的垃圾区域,不得四处乱倒,倒垃圾时必须检查垃圾中是或有生产物料。
2.4车间报纸、垃圾须及时清理掉,车间物品要按规定位置放置整齐,不得到处乱放。
2.5清洁工具用完后须清洗干净放在指定的区域,不得乱丢、倒置、甚至损坏。
2.6在生产过程中,生产员工应随时保持岗位地面的清洁干净,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不的将矿泉水或私人物品在在工作台面上。
2.7不随便在工作台面涂写、张贴胶带。
2.8在生产过程中,物料不能与垃圾放在一起,不能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物料必须马上捡起。
2.9安全通道内不得摆放任何物品、杂物,不得阻碍过道。3.0 车间生产秩序管理制度
3.1车间员工每天上班必须提前5分钟到车间,组长必须提前10分钟到车间做好生产前准备工作及交接工作。
3.2上班时,组长应对本组的员工耐心指导,不得向员工乱发脾气,更不准置员工不理不睬。
3.3上班时,物料员须及时把物料备到生产线,并严格按照规定的运作流程操作,不得影响工作的顺利进行。
3.4工作时间内,员工不得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相互串岗,如因事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向组长请假。
3.5上班时,须坚守岗位,不得到处走动,做事须主动配合,不得被动等待、观望。
3.6禁止在车间内吃口香糖、大声喧哗、嬉戏打闹、吵嘴。
3.7员工在生产过程严格按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在不懂的情况下不允许作业,否则造成质量问题由操作员承担。
3.8车间内物品必须按指定位置整齐放置,不得随意乱堆乱放,对不听安排者,处以2元罚款。
3.9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设备、工具,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的,除照价赔偿外,视情节严重,给予处罚。
3.10员工在操作过程中,闲杂人员不得靠近、攀谈,影响其工作。
3.11所有员工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如有违规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3.12本车间鼓励员工提倡好的建设,一经采用根据实用价值予发奖励。
3.13功能障碍的工具、必须做好标示,集中放在一起,并作好《暂停使用》标识。
3.14工作消极、不认真、工作态度恶劣,影响他人工作情绪或不能按时完成工作的,视情节严重给与处分.3.15任何会议和培训,出现迟到、早退和旷工的给与一定的处分。4.0质量管理
4.1 对关键过程按《程序文件》的规定严格控制,对出现的异常情况,要查明原因,及时排除,使质量始终处于稳定的受控状态。
4.2 认真执行“三检”制度(自检、互检、送检),操作人员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要做到自检,检查合格后,方能转入下工序,下工序对上工序的产品进行检查不合格产品有权拒绝接收。如发现质量事故时做到责任者查不清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排除不放过,预防措施不制定不放过。
4.3现场班长或组长均有督促员工确实实施自主检验责任,随时抽检各制程质量,一旦发现不良或质量异常时应及时处理外并追究相关人员疏忽的责任.以确保产品质量降低异常重复发生。
4.4 加强不合格品管理,有记录,标识明显,处理及时。
4.5 车间要对所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做到不合格的材料不投产、不合格的半成品不转序。
4.6 严格划分“三品”(合格品、返修品、废品)隔离区,做到标识明显、数量准确、处理及时。
4.7现场所有的物料、半成品、在制品(良品、不良品)都必须贴有物料表示单。
5.0 工艺管理
5.1 严格贯彻执行工艺规程.5.2 对新工人和工种变动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 , 经考试合格并有师傅指导方可上岗操作 , 生产技术部不定期检查工艺纪律执行情况.5.3 严格贯彻执行按标准、按工艺、按图纸生产,对图纸和工艺文件规定的工艺参数、技术要求应严格遵守、认真执行,按规定进行检查,做好记录。
5.4 对原材料、半成品、零配件、进入车间后要进行自检,符合标准或有让步接收手续方可投产,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5.5 严格执行标准、图纸、工艺配方,如需修改或变更,应提出申请,并经试验鉴定,报请生产技术部审批后主可用于生产。
5.6 合理化建议、技术改进、新材料应用必须进行试验、鉴定、审批后纳入有关技术、工艺文件方可用于生产。
5.7 新制作的工装应进行检查和试验,判定无异常且首件产品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5.8 在用工装、夹具应保持完好。
5.9 合理使用设备、量具、工位器具,保持精度和良好的技术状态。
3.林业车间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篇三
为提高职工的业务技能,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保证林务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特制定此制度完善落实职工的教育培训。
1、各工区工长对职教工作必须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要把 这项工作作为日常工作来抓。它不仅对提高职工的业务素质有的关系,而且对提高沿线绿化及林木种植和方便工班长工作具有深远的意义,是搞好工区各种工作的基础。因此,各工区工长、教员必须深入持久,坚定不移地抓好这项工作。
2、工长与工区教员职责分明,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工长的职责是有计划地安排学习、练兵、考试时间。教员必须在上课前备好课,认真组织职工学习、考试、岗位练兵、改好考试卷,做好记录。
3、学习内容:车间每月按照段职教科下达的学习计划内容,细化到工区。每月工区教员必须按照车间的学习计划内容与工区工长商量做好工区学习计划,并认真备好课,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做好记录,未做到的将予以考核。
4、无特殊情况下,工长必须每月按排不少于3次共10小时的业务学习时间和一次业务考试。
5、工长教员每月组织一次岗位练兵活动,教员并做好练兵项目,并有时间、地点、项目、主持人、参加人数、成绩等记录。
6、学习时间、考试时间、练兵时间、项目内容必须一致,不得弄虚作假。
7、车间、工区按照段职教科通知,完成送培指标。
8、车间组织的考试和抽考、岗位练兵,对成绩突出的人员进行奖励,对不及格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按排补考。
9、凡段统一考试,考试不合格和未参加考试及请人代考者,除段考核外,车间另予以考核。
4.生产车间现场管理制度 篇四
生产车间现场管理
一、目的:
为了维持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二、范围:
公司生产车间
三、内容:
1、现场纪律制度
(1)禁止将个人衣物,餐具等用品带入生产现场。
(2)工具物料必须放在指定区域,严禁乱摆乱放。
(3)未经生产或相关部门批准,禁止将原物料、半成品、设备部件等物品带出现场。
(4)生产现场除相关品尝制度确认人以外,严禁其它人员饮酒。
(5)现场员工必须专心作业,严禁嬉闹聊天,偷闲怠工,(6)现场各工段应做好人员定岗工作,禁止脱岗、串岗、溜岗、睡岗等。
(7)现场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事情,生产现场禁止吃食物、吸烟、看小说、玩手机等。
(8)提倡节约,生产现场严禁水、电、汽浪费现象。
(9)严禁在现场打架、聚众闹事。
(10)设备运行记录要齐全、完整、填写及时、准确、整洁。
2、车间卫生制度
(1)现场必须经常清理、整顿、保持地面无积水、污物和杂物。
(2)保持现场墙壁洁净、无卫生死角。
(3)必须对作业责任区域内卫生负责,及时对区域内设备、地面及其它生产用品进行清理卫生。
(4)定期对现场各蒸汽、水、空压管道清洁,保持无灰尘积压。
(5)生产作业过程中计划内不用的原物料应及时清理整顿。
(6)生产作业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品、废品、垃圾必须及时整理清除。
3、现场安全制度
(1)现场应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安全防范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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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员工必须时刻谨记“安全第一”观念,时刻注意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对于安全规定必须无条
件服从。
(3)员工必须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范,熟悉设备性能特点,按操作规程作业。
(4)保养、维修设备时,必须挂警示牌,作业时禁止其他人员触动设备开关。
(5)员工在操作设备时须集中精神,不得说笑或在疲倦、不清醒状态下工作,不得在现场嬉戏、逗
闹。无紧靠急情况,禁止在车间现场跑动。
(6)员工须熟悉消防器材的位置和掌握其使用方法,熟悉安全门位置和疏散和路线。
(7)非本岗位员工不得操作其他工序的设备。
(8)注意蒸汽管道,阀门及用汽设备,严禁随意触摸以免烫伤。
(9)车间现场地面应时刻保持清洁,随时注意滑倒。
(10)消防通道、安全通道须时刻保持畅通。
(11)杀菌机、贴标机、塑包机操作人员以及熟酒灯检人员须佩戴防护面罩。
5.喷漆车间现场管理制度 篇五
在厂长的领导下,车间主任、技术员带领全体员工,确保产品质量、提高生产量。特制订以下条例:
一、按生产流程单工作,每样产品确定四个坚持:
1、盖的规格与订单是否相符;
2、盖的数量与订单是否相符;
3、颜色与盖样是否相符;
4、不合格的产品件,不许进入本车间生产。
二、每亮盖盒盘数量准确,亮盖车写明品名、盘数、总数量表挂在亮盒车上。
三、用料精打细算,不浪费,在确保质量的情况下,尽量上报采购合适的原料。
四、每样盖剩余的原料,酌情保管好、盖好,以免 自燃、变质、浪费。
五、严禁烟火安全生产,灭火器材保存完善。主任
技术员三人轮流值班,下班时断绝一切电源,有值日,表否则违章每次每人罚款100元。
六、记工按公司规定的价格执行,严禁行私作弊,否则违反记工规定,扣除全部工资开除出厂。
七、搞好卫生,车间地面不许用扫帚去清理,只许 用湿拖把扫除,以免尘土扬在成品盖,废垃圾及时清理。
八、空压机、喷涂机及时维修,每次维修有记录,空压机工作时要记清。
6.车间6s现场管理制度 篇六
1、目的:对组装产品的工作现场进行整理、整顿,保持组装设施处于清洁、整齐、有序的状态,并持续不断地改进工作环境的条件,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为确保产品质量创造条件。
2、范围:凡与本公司产品质量有关的办公场所、组装车间、库房区域等均适用。
3、定义:
3.1、工作环境:指对制造和产品质量有影响的过程周围的条件;这种条件可以是人的因素(如:心理的、社会的)、物的因素(如:温度、湿度、洁净度等),物的因素一般包括:车间维护,灯光照明,噪声,取暖、通风、空调、电器装置的控制,以及与厂房维护有关的安全隐患。
3.2、6S:指的是由6S的日文SEIRI(整理)、SEITON(整顿)、SEISO(清扫)、SEIKETSU(清洁)、SHITSUKE(素养)和英文SAFETY(安全)这六个单词,由于这六个单词前面的发音都是“S”,所以简称为“6S”。
3.3、整理:将办公场所和工作现场中的物品、设备清楚的区分为需要品和不需要品,对需要品进行妥善保管,对不需要品则进行处理或报废。
3.4、整顿:将需要品依据所规定的定位、定量等方式进行摆放整齐,并明确地对其予以标识,使寻找需要品的时间减少为零。
3.5、清扫:将办公场所和现场的工作环境打扫干净,使其保持在无垃圾、无灰尘、无脏污、干净整洁的状态,并防止其污染的发生。
3.6、清洁:将整理、整顿、清扫的实施做法进行到底,且维持其成果,并对其实施做法予以标准化、制度化。
3.7、素养:以“人性”为出发点,透过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等合理化的改善活动,培养上下一体的共同管理语言,使全体人员养成守标准、守规定的良好习惯,进而促进全面管理水平的提升。
3.8、安全:指企业在产品的组装过程中,能够在工作状态、行为、设备及管理等一系列活动中给员工带来即安全又舒适的工作环境。
4、职责:
4.1、各相关部门负责包括组装现尝车间区域,办公区域等工作环境执行、维持和管理;
4.2、6S检查小组负责对组装现尝车间区域,办公区域等工作环境的检查和监督。
5、组装车间现场6S管理制度
5.1、现场管理原则:使组装现场的一切物品都有区(位);一切区域都有标识;一切设施的用途和状态都明确;一切不安全因素都要排除,达到6S管理的要求。
5.2、工作环境区域划分:组装部根据实际的工作区域使用情况划分工作环境责任区域,明确工作环境责任区域的负责人员,并赋予其职责和权限。
5.3、6S检查小组和工作环境卫生定期检查:每月一次对公司内所有的组装现尝办公区域、库房等工作环境区域按6S检查项目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的结果记录于“6S检查表”中,对检查发现的`不符合事项开具《6S整改通知单》,要求其进行纠正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并于下次进行6S检查时对其执行的纠正/预防措施的效果进行确认、验证,直至其符合规定要求。
5.4、工作区域的环境要求:
5.4.1、对组装现场的通道、地面、墙壁、设备、安全设施、特殊物品和废弃物清除要求:
A、没有“死角”或凌乱不堪的地方。
B、对组装现场通道的定置要求:通道宽不小于1m、要用黄黑色实线标出宽度,线宽为
C、40mm―50mm,随时保证畅通无阻。
D、车间内地面要保持洁净、无尘、无杂物,不允许有积水,不允许有散落零件和产品。地面区域线清晰无剥落,两侧物品不压线。
E、车间内墙壁、门窗上不允许电线、残缺的宣传标语等废弃物,要保持洁净无尘;窗台上无杂物;墙壁无蜘蛛网。
F、没有闲置或不能使用的推车、机器、设备、工装、模具、夹具、物品等。
G、凡是经主管部门认定为废弃无用的物品要进行彻底清除,不得残留占据空间、场地,影响观瞻;凡正常使用的设施要保持清洁、干净,损坏的要及时修补,要明确责任人、监督人。
5.4.2、对产品、特殊物品、可移动物品、流动物品的定置要求:
A、按工艺流程定置产品时,要充分考虑安全和操作方便的因素。各类产品标识规范、安全保护设施齐全;产品零布件要定位摆放,妥善保管;工作台上无散乱放置的杂物。
B、易燃、易爆物品的定置:要远离明火,存储定置的位置要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法规标准》的要求,凡是实行特殊定置的场所,应明示国家规定的统一标志。
C、对检测用试剂、质控血清等物品要明示“特殊定置”的标志,划定区域线和在瓶上标注使用日期。区域线用红色实线,线宽为10mm―50mm。
D、标准片要放置在专用的器具中,应明示绿色标志,确保无损和正常使用。
E、现场内可移动物品全部按规定区域摆放,并划线定置;包含范围:A-6机壳、A-7机壳、拉车、铲车、垃圾篓、工作台、材料架、标志牌等。
F、经常移动的物品,应有文字说明的标志,标志要朝向使用者易于观察的方向,并放置在托板上便于移动。
G、区域线的划定方法:
(1)、按现场物品外轮廓划区域线,除材料架、附件架、工具箱、工作台可按四角划线方法外,其余一律用连续实线。
(2)、线宽要求:大量的可移动物品区域线用白色实线,线宽为40mm―50mm;少量的物品可根据视觉比例效果,可按大型移动物品线宽的1/2宽度划定。
(3)、组装现场流动物品的定置要求:流动物品指除设备、工具箱、架、柜等固定位置摆放物品以外物品。包括:材料、零件、半成品、成品、待处理品、工装、器具、组装中其它辅助物品等。
H、对产品零部件及成品,在运输、周转过程中要有防止磕碰伤措施;
I、产品的码放高度不允许超过工艺规定;
J、组装现场流动物品必须固定在区域内;区域线用白色实线,线宽为40―50mm。
5.4.3、组装现场各种区域线颜色管理规定和定置标识方法:
A、区域线标识采用彩色油漆。区域线线宽:40―50mm,宽度应尽量统一。
B、白色――用于组装现场存放的原材料、半成品、零件、工具箱、台、架、桌椅、推车等地面标识。
C、黄色――用于组装现场放置的待处理品和组装现场的与组装关系不紧密的物品。如:清扫工具、临时存放的包装物品等。
D、红色――用于组装现场放置的防火器材地面标识;
E、黑色――用于工作现场废品箱和垃圾箱的地面标识。
F、定置标识方法:按物品状态,在定置区域明显部位,喷涂同区域颜色对应的实体方框,喷字颜色为白色,字体为:黑体,方框大小可视字体多少各车间内部统一。
G、周转箱、货架等实施颜色标识的管理规定:周转箱、货架颜色要按产品状态配置。
合格品――绿色;不合格品――红色;半成品――黄色
5.4.4、组装现场使用的技术文件、有效记录、零件周转卡片、量刃具的维护管理规定
A、组装现场使用的各类工艺规程、图纸必须使用塑封或装塑料袋方式保护。
B、组装现场使用的有效记录、零件周转的工艺卡片等文件,必须使用塑封或装塑料袋方式保护。
C、组装现场使用的各种量具要做到,定期检验合格证字迹要清晰、无脱落。不经常使用的量具不允许存放在工作现常
5.4.5、组装现场工作台、吸烟点、垃圾篓、清扫工具、各种污染源的控制的管理规定:
A、组装现场工作间要有明显标识,室内悬挂定置图。
B、组装现场吸烟点要明示标识,严格控制卫生。
C、组装现场垃圾篓要及时清理,外表面要随时保持洁净。篓内所装的垃圾量不允许超过篓体四分三高度。
D、组装现场用清扫工具,要整齐摆放于清扫用具区内,并随时保持区内外洁净。
E、组装现场各种加工、焊接、装配等都必须努力采取措施,防止组装作业对环境及现场文明组装、安全组装造成的破坏。各种组装作业,要注意对地面的防护措施。有条件时,要在尘、烟、气味产生的地方安装配备排风设施和烟、尘收集装置;钳工打磨、打孔操作时应使用有关器具,及时收集落下来的砂粒、钻屑等废弃物。
F、现场存放的工装、辅助材料等要有防尘及各类腐蚀污染的措施。如零件架等可采用挂透明塑料帘等保护措施。
5.4.6、组装现场工具柜、货架、工作台管理规定
5.4.6.1、公用工具柜内工具定置管理规定
A、工具柜内物品摆放要规范、整齐、有序,取放方便。
B、工具柜内物品标识清楚、规范,并要进行“一对一”标识。
C、工具柜内存放的工、量具、刃具等,不允许使其工作面直接相互接触、着地等现象,要有防护隔离措施;量具(卡尺、表)一律装盒保管,盒内送检卡片要完好无损、无脏污、字迹清晰。
D、已报废和准备送检的工、量具要集中到固定地点存放,并设定标识、专人负责;已报废的工、量具要定期清理,不允许长久存放。
E、工具柜摆放定置规定:工具柜摆放在使用操作方便之处,并按标准规定划定角线定位,要竖成线、横成行。要统一规格、统一编号。
5.4.6.2、公用工具柜内存放物品的规定
A、公用工具柜内存放的物品为,不同人员每天都有可能要用的物品,或特殊使用的物品,以及按规定存放的少量备用消耗品。
B、工具柜内存放的物品可分为:办公用品、文件资料、生活用品、工具、量具、刃具、辅助用品等。
(1)、通用工具:搬子、钳子、螺丝刀、电烙铁、六方搬手等各种通用坚固工具;
(2)、专用工具:专门用于特殊工作的专用坚固工具;
(3)、刃具:标准工具手册规定的刃具和特定尺寸自磨的刃具;
(4)、量具:标准工具手册规定的通用量具和专用量具;
(5)、辅助用品:砂纸、油石、抹布、毛刷等以及不能归属于已规定类别的物品
C、公用物品被借出后,其存放位置要悬挂指示条,明示使用者或借出者,以便使工具去向一目了然。
7.车间现场质量管理制度[定稿] 篇七
1、工程项目总负责制度:总承包单位对单位工程的全部工程质量向建设单位负责。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分包的部承我单位对分包工程进行全面质量控制,分包单位对其分包工程施工质量向部承包单位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不经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各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2、技术指导制度:施工单位应坚持以技术进步来保证施工质量的原则,技术部门编制有针对性的施工的组织设计,积极采用新工艺技术。针对特殊工序要编有针对性的作业指导书,每个工种。每道工序施工前要组织进行各级技术指导,包括项目工程技术人员对工长的技术指导,工长对班组长的技术指导,班组长对作业班组的技术指导。
3、材料进场检验制度:施工单位应建立合格材料供应商的档案,并从列入档案的供应商中采购材料。施工单位对其采购的建筑队材料,相配备的设备的质量承担相应的责任,材料进场必须进行材料产品外观质量的检查验收和材质复核检验,同时要检查厂家或供应商提供的“质保书”准用证(规定有要求的)“检测报告”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在工程上。
4、样板引路制度:施工操作要注意工序的优化,工艺的改进和工序的标准化,操作通过不断探索,积累必要的管理和操作经验。提高工序的操作水平,操作质量。每个分项工程或工种(特别是量大面广的分项工作)都要在开始大面积操作前做出示范样板,包括板墙,样板间,样板件等,把标准实物化,统一操作要求,明确质量目标,以及向用户作出承诺。
5、施工挂牌制度:主要工种、钢筋工、混凝土工、模板工、砌体工、抹灰工等。施工过程中要在现场挂牌并注明管理者,操作者施工日期并做相应的图文记录,作为重要的施工档案保存。因现场不按规范规程施工而造成质量事故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过程三检制度:实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自检要作文字记录。隐蔽工程要由工长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班组长作检查验收,并做出较详细的文字记录。自检合格后报现场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质量监督机构。
7、质量否决制度:对不合格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必须进行处理。不合格分项流入下道序,要追究班组长的责任不合格工程流入社会将追究公司经理和项目经理责任。
8、成品保护制度:项目管理人员应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减少工序的交叉作业。上下工序之间应做好交接工作,并做好记录。如下道工序的施工可能对上道工序的成品造成影响时,应征得上道工序操作人员的同意,并避免破坏和污染。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下道工序操作及管理人员负责。
9、工程质量评定验收制度:施工单位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进行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既作为工程质量的记录,也作为工程质量核算及操作人员考核的依据。
10、竣工服务承诺制度:工程竣工后进行建筑物醒目位置镶嵌标牌注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竣工的日期,这是一种纪念,更是一种承诺。施工单位要主动作好四访工作,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实行工程保修制度,对建筑物结构安全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终身负责。
11、培训上岗制度:工程项目所有管理及操作人员应经过业务知识技能培训,并持上岗证。因无证指挥,无证操作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出现质量事故,除要追究直接责任外,还要追究企业主管领导的责任。
12、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及调查制度: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施工单位要书面向当地质量监督机构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做好事故现场抢险及保护工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事故的等级逐级上报,同时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按照调查程序的有关规定负责事故的调查及处理工作。对事故上报不及时或隐瞒不报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质量责任制
一、工程项目经理质量责任制
1、项目经理是单位工程行政负责人,施工现场的施工组织者和质量保证工作的直接领导者,对工程质量负有直接责任。
2、组织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活动,认真落实《质量保证手册》及技术质量管理部门下达的各项措施要求。
3、接受质量监督部门及检验人员的质量检查和监督,对提出的问题应认真处理和整改,对出现质量的问题进行调查分析,并采取措施。
4、组织现场有关管理人员开展质量自检和工序交接检的质量互检活动,开展质量与控活动,督促管理人员、班组做好自检记录和施工记录等各项质量记录。
5、加强现场管理工作,坚持“质量第一”的思想,严格要求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按施工程序办事,对违反操作规程,不按程序办事而导致质量低劣的应预以制止,并决定返工,承担直接责任。
6、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上报,并按处理方案组织处理。
7、组织开展各种活动(样板引路,根除质量通病,QC小组活动,竣工回访活动等)提高工程质量。
8、加强培训,提高管理人员和操作者的技术素质,降 低质量成本。
二、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责任制
1、对工程项目质量负技术上的责任。
2、依据上级质量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以及国家标准、规程和设计图纸的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技术指导措施。
3、贯彻执行《质量保证手册》有关质量控制的具体措施。
4、对质量管理中工序失控环节存在的质量问题,及时组织有关人中分析判断,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
5、有权制止不按国家标准、规范、技术措施和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的行为,已造成质量问题的提出返工意见。
6、检查现场质量自检情况及记录的正确性。
7、及时上报发生的问题或质量事故,并提出分析意见及处理方法。
8、组织工程的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查评定,参加单位工程竣工质量评定,审查施工技术资料,作好竣工质量验收的准备。
9、指导开展质量检查,作好测量放线、材料及施工试验、隐蔽工程验收等有关职能管理工作。
10、指导分小组活动,审查小组活动成果报告。
三、项目专职质量员质量责任制。
1、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范、规程进行全面监督检查,持证上岗,对管辖范围的检查工作负全面责任。
2、严把材料检验、工序交接、隐蔽验收关,审查操作者资格,审查分项工程质量及施工记录,发现漏检或不负责任现象,追究其质量责任。
3、对违反操作规程、技术措施、技术指导、设计图纸等情况,应坚持原则,提出或制止,可决定返修或停工。
4、负责区域内质量动态分析和事故调查分析。
5、协助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部门做好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和评定工作,做好有关工程质量记录。
四、施工人员质量责任制
1、施工员(工长)是项目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具体组织者,对分项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
2、认真执行各专业技术规范的质量规定、技术操作规程和技术措施要求。
3、组织班组严格按规范进行施工,切实保证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
4、组织班组对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或事故提供真实情况和数据,如实报告,以利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五、施工班组长质量责任制
1、施工班组长是具体操作的组织者,对施工质量负直接责任。
2、认真执行上级各项质量管理规定、技术操作规程和技术措施要求,严格按图施工,切实保证本工序的施工质量。
3、组织班组自检,认真作好记录和必要的标记,施工质量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否则追究相应的责任。
4、接受技术、质检人员的质量检查。
5、施工中发现的使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有异常,及时反映,拒绝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6、对出现的质量问题和事故,要实事求是的报告,提供真实情况和数据,以利于事故的分析和处理,隐瞒或谎报,追究其责任。
六、操作者质量责任制
1、施工操作人员是施工工序的直接操作者,在一定的程度上,对工程质量起决定作用,应对工程质量负直接操作责任。
2、坚持按技术操作规程、技术指导及图纸要求施工,违反要求造成事故的,负直接操作责任。
3、按规定认真作好自检和必要的标记。
4、在本岗位操作做到三不:不合格的材料、配件不使用;上道工序不合格不承接;本道工序不合格不转移到下道工序。
5、接受质检员和技术人员的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主动报告。
6、参加专业技术培训,熟悉本工种工艺操作规程,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1、工程材料报验检查: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和按规定进行复验制度。
2、施工工序的报验及检查:施工的各道工序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自检合格后,向监理部提交分项工程报验表,监理工程师到场检验,检验合格签署认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没有报验的工序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3、施工工艺过程的质量控制:施工过程经常进行巡视和检查,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重点工序,重点进行旁站监督。
4、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隐蔽工程隐蔽前,应进行检查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工程师交分项分部工程报审表,监理工程师现场检验合格后签字验收,方可隐蔽。对于不合格的隐蔽工程不得隐蔽,整改合格后现进行隐蔽。
5、班自检验,操作者检验制度:操作者对自己施工的工程质量必须进行检查,可以以个人为单位或以班组为单位进行检查,制定与其工程量挂钩的制度。
现场材料、设备存放与管理
1、项目部根据分承包名录档案,选择最优供方来提供配料。
2、项目部材料员按设计及合同中规定的要求,首先核对进场材料名称、规格、型号、长度、数量、重量是否符合要求,出厂合格证,技术指标,质量证明是否齐全,合格。
3、按规定必须复试的材料,必须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见证人员的见证下,随机抽取样品,送具有资格的试验室试验。
4、施工现场材料员对材料,设备原出厂标识资料纪录并归档案。按规定堆放管理,并进行标识。标识内容包括名称、规格、等级、数量、进场日期、生产厂家、有效期及检验试验状态。
5、使用根据材料使用计划,发放材料或设备,谁使用谁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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