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药店加盟协议(精选4篇)
1.连锁药店加盟协议 篇一
篇一:连锁店大药房加盟店合同 药店加盟协议
为了开拓药品零售市场,进一步提升 “ ”品牌形象。甲乙双方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乙方加盟“”连锁体系,并就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同意签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设立济南仁民大药堂有限公司 店,同意使用甲方的商誉及经营技术资产(包括商号、标徽、采购体系、经营思路、服务规范等)。乙方向甲方缴纳品牌使用费元整/年(每月 元),保证金 元整(保证金为无息)。乙方承诺:在加盟经营期间每年在甲方的进货量不少于 万元。
第二条: 有限公司 店由乙方投资经营,自负盈亏,自行承担风险,直接向当地税务机关纳税,独立承担经济、法律责任。甲方对乙方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乙方保证在甲方允许的范围内使用甲方的经营技术资产,按照甲方统一的形象经营店铺。在下列情况下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经营技术资产:
1、事先未得到甲方的书面承诺。
2、在甲方授权乙方加盟店以外。
3、在本合同终止解除之后。
乙方在使用甲方的商誉及经营技术资产时,保证不向第三方泄露,不得有降低甲方形象的行为。
第四条:甲方设立加盟店管理机构及督导员负责与乙方联系,听取意见,检查乙方遵守协议的情况;乙方同意接受管理,以便解决涉及经营管理模式及使用甲方商誉及经营技术资产等方便问题。
第五条:甲方同意乙方使用“ ”标识及装修风格,营业必须的服装、包装物、销售凭证、信息管理系统等。费用按着成本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乙方在甲方经营项目范围内的自主决定,报甲方备案。如超出甲方的经营范围从事其他经营,需事先得到甲方的同意,其办证费由乙方承担。
甲方应严格按照gsp标准从事药品购进、验收、储存保管及配送业务,建立完善的药品质量管理体系,保证所配送的药品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甲方应对药品质量承担责任,还应每年以《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不定期抽查乙方,如发现其质量管理存在严重缺陷或一般缺陷项大于10%,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以确保药品质量。
第七条:乙方分店药品进销存管理系统必须安装使用公司统一的软件;为确保药品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按照药监部门的要求及国家有关法规,甲方向乙方开放库存系统,乙方药品由甲方药品配送中心统一配送,乙方不得私自采购。
如乙方私自采购药品,按照零售价的300%-500%进行处罚;
如私自采购被药监部门查处,则甲方按照药监部门对乙方处罚金额的300%-500%给予处罚;并由乙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如乙方能组织到质优价低的药品,并符合gsp相关规定,乙方可以通过甲方审核合格后由甲方统一采购并配送乙方。第八条:甲方配送给乙方的药品,按照“进价+费用”的原则进行现款结算。除因药品质量外,原则上不予退。个别药品在一个月内配送,且有效期在一年以上不影响二次销售的药品,甲方审批通过后可以调换。在正常营业期间,乙方根据分店的经营情况定期向甲方报送药品配送计划,甲方根据乙方的配送计划将公司已有的药品定期配送到乙方;对于配送地点较远的乙方,乙方自行到公司按配货计划购买提货或公司代为运输。
乙方对配送的药品根据配送单进行逐批的质量验收,并签字存档作为验收记录保存。
为加强和扩大药品的市场覆盖面,促进和推广新产品市场开发,甲方可以将新增药品或新操作药品向乙方配送或由乙方直接向公司购买,乙方保证按要求及时在店内醒目处上柜陈列和促销,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九条:公司向分店推选进货品种,品目;分店按公司零售价格销售药品;如公司给出的统一零售价格与本地情况不符,分店可以向公司说明情况。公司调查情况属实,公司给出与情况相符的价格。
第十条:品牌使用费和保证金乙方在签订合同时缴纳,以后每年在下一合同日开始前1个月缴纳下一品牌使用费用。逾期(限15个工作日)未交加收10%罚金。
乙方保证金主要用于保证能按国家法规和药监部门的要求规范经营行为,甲方对乙方的处罚金可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当保证金被扣除后,乙方须在10日内补足。第十一条:乙方发生如下任何一项行为,甲方可解除合同:
1、不接受甲方的管理、督导。
2、没有完成进货任务。
3、违规私自采购药品拒绝处罚或私自采购2次以上的。
4、不按期缴纳品牌使用费。
5、保证金扣除未及时补足。
6、有影响“”形象,有严重违规、违法行为。
7、有其他不履行合同义务及其他违约行为。第十二条:甲方发生如下任何一项,乙方可解除合同:
1、不履行合同的义务。
2、有其他违规行为。
第十三条:不论合同期满或中途解除,合同一旦终止,乙方停止使用甲方商誉及经营技术资产,自行撤除甲方的一切营业象征,交还或注销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证书、医疗器械许可证及相关经营手续。甲方如遇重大变故解除合同,需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并退返当年剩余时间品牌使用费用,无需承担乙方其他损失。
在乙方办理好上述事宜通过甲方审批后,甲方将在三个月内退还乙方保证金。第十四条:会员管理
1、会员卡由甲方统一提供,费用乙方负责。
2、乙方开发的会员资料每月统计并交与公司。第十五条:守密义务
1、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露公司按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经营技术资产秘密及有损公司利益的情报。
2、乙方有责任保证其员工不向第三者泄露前项秘密。
3、乙方对守密有违约行为,同意按照侵犯公司知识产权论处。
第十六条:乙方不得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连锁店的声誉,信誉,不得妨碍公司和其他加盟义务。
第十七条:纠纷报告义务
1、门店营运中发生诉讼,争执或其他纠纷,须及时报告公司。
2、如门店营运中发生纠纷,公司以维护公司事业为目的,可随时指示乙方付诸法院,或采取其他措施。乙方应遵从公司决定。第十八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的期限从 起至 止。
2、合同期满前2个月,经公司同乙方双方同意,可以更新合同。第十九条:协商
对本合同规定的及未规定的事项如有疑问,由当事者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地协商解决。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约定事项: 1、2、3、第二十条:违约责任
双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严守本合同条款之内容是双方的承诺;任何一方向外泄露本合同之内容,均属于违约行为。如有违约,按国家有关法律程序执行,仲裁和诉讼地点为公司所在地法院。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一式二份,均为正本,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合同签定日期:篇二:药店连锁加盟协议书 药店连锁加盟协议书 第一部分 总则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第一条:为了推动我国医药连锁事业的发展,顺应市场发展需求,提高药品零售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及时、方便。响应自治区《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鼓励发展药品连锁经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食药监(2014)3号文件精神,甲方邀请乙方加盟连锁,以求共同发展。
第二条:甲乙双方本着互相信任、平等互利互惠原则,经友好协商,共同制定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部分 连锁加盟条件
第三条、甲方拥有良好的商誉和药品经销、配送能力,可以保障加盟店面的药品供应; 第四条、乙方系独立经营的法人组织或个体经营户,自愿通过连锁药店的方式利用甲方“xxxx“商标、商号及甲方拥有的市场品牌、经营技术资产扩展市场,并自愿承担独立经营的法律责任和连锁店面后统一接受甲方管理,贯彻执行药品零售连锁“六统一”原则。
第五条、甲乙均确认:甲乙双方仅就药品供应和品牌授权等连锁经营事宜合作,甲乙双方分别独立承担各自的独立经营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第三部分加盟协议事项
第六条、甲方同意乙方在(地址),设立xxxx医药有限公司连锁药店(简称“ 店”),甲方同意乙方在协议有效存续期间使用甲方的商誉及经营技术资产(包括商号、标微、采购体系、质量管理体系、经营思路、服务规范等),乙方协议有效存续期间全面履行协议义务的,甲方不收受乙方的连锁费。
第七条、乙方设立的药店,由乙方投资经营,自负盈亏,自行承担经营风险和劳资责任,自行向当地税务机关纳税。此协议签订后视同乙方承诺不进行任何违法经营行为,如有违法、违规经营所致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方独立承担。
第八条、乙方按照甲方统一的形象经营。乙方保证在甲方允许的范围内使用甲方的经营技术资产,不得有降低甲方和甲方其他连锁店形象的行为。在下列情况下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经营技术资产:
1、事先未得到甲方的书面承诺;
2、在甲方授权乙方加入连锁店以外;
3、在本协议终止解除之后。
第九条 乙方使用的质量管理制度以及各项记录表格等,须参照甲方提供的统一要求和gsp的认证细则要求进行规范操作。甲方如发现乙方质量管理存在缺陷或严重问题,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以确保药品质量。
第十条 为了适应新版gsp及“六统一”的要求,连锁药店实行计算机网络化管理,乙方的计算机药品经营管理软件应与甲方一致并联网,乙方软件的购买、安装、信息维护等由乙方自行解决。第十一条、乙方所有药品必须从甲方购进,乙方药品由甲方药品配送中心统一配送,乙方不得私自采购。如乙方能组织到质优价低的药品,并符合gsp相关规定,由乙方给甲方提供采购计划,由甲方负责采购,统一配送。
第十二条、甲方应严格按照gsp从事药品购进、验收、储存保管及配送业务,建立完善的药品质量管理体系,保证所配送的药品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
第十三条、甲方向乙方推选药品进货品种、品目,乙方须按甲方零售价格销售药品。如甲方给出的统一零售价格与本地情况不符,乙方可以向甲方说明情况;甲方调查情况属实,甲方给出与情况相符的价格。
第十四条、为加强和扩大药品的市场覆盖面,促进和推广新产品市场开发,经乙方同意,甲方将新增药品或新操作药品向乙方配送或由乙方直接向甲方购买,乙方须按要求及时在店内醒目处上柜陈列和促销。优惠活动的产品将享受甲方提供的相应的优惠活动或购货返利政策。第十五条、在收到乙方请货目录后,甲方应及时快速进行配送。乙方应认真履行甲乙双方协议的回款期限,及时向甲方回款。第十六条、乙方所有员工必须按照甲方制定的培训计划按时接收甲方组织的培训。第十七条、甲方将不定期对乙方进行在店药品巡查。若由巡查人员发现乙方有私自采购药品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若由药监部门发现者,药监部门对公司及乙方的所有处罚由乙方全部承担。第四部分 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乙方发生如下任何一项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有效合作期间累计发生业务额3%的违约金及甲方为此支持的律师费、差旅费、取证费用等:
1、不接受甲方的管理、督促;
2、有损害“润兴堂”形象和声誉的行为或有其他严重违约、违规或违法行为;
3、有其他导致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不履行协议义务或违约行为。
甲方如遭重大变故,需要解除协议,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无需承担乙方的其他损失。第十九条、甲方发生如下任何一项,乙方可解除协议:
1、不履行协议的条款;
2、有其他违规行为。
第五部分 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不论协议期满或中途解除协议,协议一旦终止,乙方必须立即停止使用甲方商誉及经营技术资产,自行变更、撤除或消除涉及到甲方商号、商标、标示、标微等一切可能让消费者或主管机关产生乙方仍系甲方连锁加盟店的企业名称、药店门脸、宣传彩页、装潢装饰、汽车彩喷等,变更、交还或注销标注由甲方名称或商标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证书、医疗器械许可证及相关经营手续。
第二十一条、乙方及其员工不得向第三者泄露甲方按协议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经营技术资产秘密及有损公司利益的情报。乙方若有泄密行为,自愿按照侵犯公司知识产权承担民事、行政直至刑事责任。第二十二条、对本协议规定的以及未规定的事项如有疑问,由甲乙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地协商解决。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约定事项:1、2、3、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全部条款,严守本协议条款之内容是双方的承若;任何一方向外泄露本协议之内容,均属于违约行为。如有违约,按国家有关法律程序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届满时,如乙方继续加盟,必须在合同满前两个月内提出申请,甲方在20日内给予答复。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xxxxx医药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盖章、手印,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代表人: 身份证: 签约时间:2010年月日篇三:医药连锁加盟协议 “药房加盟合作协议” 编号: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 20年 月 日签署于: 1)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
2)甲方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与药品交易服务; 乙方作为合作的药品零售经营企业,有意与甲方合作利用“xxx药房开展商品销售业务;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就乙方加盟甲方成为甲方在 省 市的分支机构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书,以资共同遵守。第01条 定义与解释
本协议项下,除非另有明确约定或指明,有关概念作以下定义: 01.01-01 法律法规:指可适用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
01.01-02 药房服务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药房网已经发布 的或将 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及服务条款;所有规则 为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01.01-03 商品 包括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日常用 品等
01.01-04 保密期 指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协议终止后一年届满 的期间;
知识产权 包括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专有技术、商业秘密;第02条 第03条 第04条 01.01-05 本协议正文项下凡提及本协议,除非另有说明,应解释为本协议及其修改和补充; 01.01-06 本协议正文条款标题仅为方便理解而设,不应在任何意义上构成对其项下内容的任何限制或扩张解释; 合作原则和框架 02.01-01 甲方依据本协议允许乙方使用甲方品牌 在省 市为药房会员提供商品销售及配送服务,并根据本协议收取乙方品牌加盟费; 02.01-02 乙方按照药房命名要求进行企业相关证照的更名并按药房标识要求更换(装修)门头; 02.01-03 乙方必须具备医药零售药店或医药连锁公司经营资格方可加盟xxx药房; 02.01-04 本协议有效期为年,协议期满前30天,在收费金额相同的情况下,乙方有优先权续签协议; 商品定价 03.01-01 “药房商品按药房统一定价标准制定各级会员的销售价格; 03.01-02 乙方独有的品种由乙方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自行确定商品销售价格; 03.01-03 甲方有权根据需要组织销售推广活动,乙方同意在保证自身合理利润的前提下根据活动要求调整商品销售价格; 订单处理
04.01-01 甲方依据本协议将省市的会员的网上订单分 配给乙方;
04.01-02 乙方应指派专人处理订单并在订单下达后24小时内完 成配送并按药房要求在系统中做好订单处理(具体要求见附件一); 04.01-03 如乙方因库存问题无法满足此订单必须在2小时内通知 客服人员;第05条 第06条 第07条 第08条 04.01-04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制定当地的配送及配送收费标准并按此标准进行配送及收费; 04.01-05 如乙方未按上述要求完成配送,甲方有权在乙方的质量保证金中按每单20元扣除; 价款结算 05.01-01 乙方所在城市的订单只提供网上支付方式(在网站上进行具体说明),商品销售价款网上支付的款项(指网上支付的订单)由甲方代为收取,并根据本协议在每月5号前完成对账后支付给乙方,由于代收、代付及资金往来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05.01-02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其他成本、费用和税金支出均应自行承担; 甲方权利义务 06.01-01 乙方在使用药房上交易平台中所遇到的与交易有关的问题及反映的情况,药房应及时作出回复; 06.01-02 甲方对乙方在业务范围内的各个环节进行跟踪、指导; 乙方权利义务 07.01-01 乙方应协助甲方的市场发展计划、方案负责所在区域内的相应岗位的人员接受甲方的业务和技术培训 07.01-02 乙方有权利使用药房提供的系统处理药房内部管理事务,但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转让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07.01-03 乙方承诺自己在使用药房时实施的所有行为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药房的相关规定以及各种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如有违反导致任何法律后果的发生,乙方将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所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服务费计付
08.01-01 连锁加盟服务费元/年(壹万元/年); 08.01-02 质量保证金元(壹万元)第09条08.01-03 本协议有效期自乙方按以下方式付清相关款项之日起叁 年,乙方的付款方式为年付,具体方式如下; 08.01-04 乙方应在自协议签署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乙方第 壹 年的连锁加盟服务费用、质量保证金共计 11000 元(壹万壹仟元)以银行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开户行:; 开户名 ; 账号:; 08.01-05 乙方应在年月日前按本协议10.04条款所约定方式付清第 贰 年的加盟费用 壹万元整 ; 08.01-06 乙方应在 20年月 日前按本协议10.04条款所约定方式付清第 叁 年的加盟费用 壹 万元整 ; 08.01-07 如乙方未按甲方按上述约定付款,此协议将自动终止,甲乙双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 08.01-08 甲方在收取上述费用后,在一周内向乙方提供收款凭证;08.01-09 双方协议终止后,甲方应自协议终止日期始3个月内按本协议要求将质量保证金退还至乙方指定账户; 08.01-10 以上所有的时间计算均以相关款项到达甲方约定账户之日起按自然计算 声明与保证 09.01-01 甲方与乙方相互声明并保证如下: 09.01-02 声明人系依据其本国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法人,具
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并承担本协议项下义务和责任之必要能力和资格; 09.01-03 不存在任何未向本协议他方披露的、导致本协议无效 或部分无效、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中止、意外终止之事项; 09.01-04 不存在任何未披露的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意外风
险增加的诉讼、仲裁、行政或刑事违法或被处罚之事件或争议;第10条 第11条 第12条
09.01-05 乙方向甲方声明并保证如下: 09.01-06 其为所在零售经营企业; 09.01-07 其拥有为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需的许可、证书、执照,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其有关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gsp证书》、《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保健品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 09.01-08 其切实了解、理解并将严格遵守与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有关的法律法规; 09.01-09 乙方在当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无重大违规、处罚记录; 知识产权 10.01-01 乙方确认,以下权利属甲方和/或其关联企业所有 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可以在其公司宣传材料、名片、广告内容中使用“药房的文字标识及相关的图形标识; 10.01-02 乙方承诺:不以任何方式从事侵犯或可能侵犯甲方和/或其关联企业知识产权的行为; 保密 11.01-01 任何一方为签署和履行本协议而获取或了解到的与对方有关的任何未公开文件、资料或其他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及其他有关协议,均属对方商业秘密;11.01-02 保密期内,任何一方不得复制、修改、使用、向第三人披露或许可他人使用对方商业秘密,通知与送达 12.01-01 本协议项下任何通知或其他各种通讯联系均应以书面形式按下列地址或传真号码送达对方:
2.特许连锁加盟协议 篇二
甲方: 住所: 法人代表人:
乙方: 证件号码: 住所:
乙方赞同甲方的经营模式和管理理念,自愿加盟甲方的“xxxx”特许连锁会所,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加盟设立连锁加盟的xxx店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一致:
一、选址
1、乙方定于 投资一家面积约为 的“xxx会所”(以下简称“会所”)。
2、若签订本协议时,乙方未选定会所地址,则甲方在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定金之日起 日内在乙方指定区域进行选址,由乙方进行确认后,根据甲方《“交钥匙”加盟管理办法》规定,乙方与甲方指定方签订《租赁合同》。
3、若乙方连续三次对甲方选择的地址不满意,则乙方有权选择继续委托甲方选址或终止本协议,若乙方终止本协议的,甲方退还本金。
二、为保持“xxxx会所”品牌形象的统一性,会所的装修装饰风格为甲方统一的装修装饰风格。
三、开业时间
经甲乙双方商定会所的开业时间初步定为甲乙双方确认了选择之日起 个月内。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收取乙方本协议约定的特许连锁会所的加盟费,及会所开业后按约定应该交纳的管理费。
2、甲方作为会所的管理方,有义务按照“xxxx会所”的统一标准和要求,负责筹备地所顺利开业,和对会所的日常经营及财务进行管理。
3、甲方承诺提供会所经营所需的技师。
4、甲方为保护会所的技术、管理正常进地,需周期性派技术人员到会所进行技术指导,并持续对会所里的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提升,为会所提供十年的技术和管理保障。
5、本协议期内,会所的重大维护和翻新由甲乙共同确认,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认并认同甲方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方法,配合甲方筹备会所的顺利开业和经营管理,遵守甲方制订的管理制度;负责维系会所的外围关系和承担相关费用。
2、乙方于本协议签订时若未选定会所地址,则须向甲方交纳定金人民币 万元(冲抵本条后述的员工招聘、培训等相关费用),甲乙双方确定会所地址,即乙方签团选 址同意书后三日内向甲方缴纳本协议期限内的加盟会;若乙方签订本协议时已选定地址,则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缴纳本协议期限内的加盟费。
其中品牌使用费人民币 万元;员工招聘、培训等相关费用人民币 万元;甲方管理人员周期性到乙方连锁会所检查指导工作的差旅费人民币 万元,共计人民币 万元。
若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乙方未将定金存入甲方指定帐户,则本合同自行终止;若乙方交纳定金不继续履行本协议,则定金不退。
3、乙方派遣 为其授权代表,担任会所总经理,对会所进行监督,并代乙方行使同等权利,参与甲方的重大会议和培训,若乙方授权代表发生变化,必须提前一周书面通知甲方。
4、在会所开业之日起30个月内,乙方会所须按日将其营业收入 至甲方指定帐户,由甲方于第二日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审核制度划拨用支出至乙方会所指定帐户;会所每月10日前向甲方交纳每月管理费(由乙方或乙方授权代表在管理费砍认单上签字确认后,甲方从乙方会所归集的营业收入中直接规划),乙方 收回投资前,按照营业的3%交纳管理费;乙方收回投资后,按月营业额的5%交纳管理费。
5、乙方或乙方授权代表有及时确认费用支出的义务,保证会所日常经营的正常进行;如甲方将管理费等费用支出确认单交乙方或乙方授权代表(如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直接送达等方式)后一日内乙方或乙方授权代表既不予以确认也不予以确认也不提出异议,则视为乙方或乙方授权代表确认该费用,甲方有权直接单方扣划费。
6、乙方作为会所的所有人,有权获得会所得十年的收益,甲方应在会所开业后将收益每一个季度(三个月)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7、乙方协助甲方办理会扬营业执照及营业所需要的如消防、卫生等相关手续,所需经费由甲方支付;乙方在办理工商手续时,以 形式办理,不能以甲方分支机构或子公司的形式出现。
8、乙方作为独立的法人(个体工商户),与甲方只是存在委托管理关系,不存在任何合伙、联营、承包、合作等关系,不对甲方的债权债务承担任何责任;乙方投资的会所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交纳各项税费的个体,甲方也不对乙方的债权债务承担任何责任,但甲方对乙方的特别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六、员工
1、本条所指员工系由甲方培训推荐,保证乙方加盟连锁会所正常经营活动的人员。
2、会所的员工,由甲方根据相关管理制度进行管理;甲方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一名店长和多名部长管理乙方会所。
3、乙方会所内所有员工工资由会所支付,由乙方或其授权代表对工资单签字确认后,由甲方从会所归集的营业收入中代为发放(甲方为员工统一办理工资银行卡,通过工资卡发放)。
4、甲方必须保证推荐、委派乙方会所为正常经营活动所需的人员名额及素质,含管理人员及技工人员数量等。
七、日用消耗品
1、本条所指日用消耗品,是指乙方会所里每日所需的消耗品,包括如药包、按摩膏(精油)、床单、枕巾、一次性毛巾、浴巾、休闲服等等。
2、为保证经营品质及形象的统一,会所内所需的日用消耗品,按月由会所相关负责人申报并经乙方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后,上报甲方,由甲方统五配送,据实结算;甲方挂号信所提供的消耗品的质量,并承诺价格不高于乙方连锁会所所在地同质商品的市场价。
3、甲方在制作或采购日用消耗品的时候,应采取各种方式,如集团采购、网上招标等,尽量降低成本,保证乙方利润最大化。
八、授权品牌使用许可
1、甲方授权乙方使用“XXXX”商标,使用期限为本协议有效期,使用地点为乙方位于 的会所,具该授权不具有独占性。
2、协议到期或终止后,乙主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继续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不得将甲方的注册商标申请注册为相仿类别的商品或者服务商标,不得将与甲方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志用于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中。
九、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为十年,自会所开业之日起算。
2、若乙方收回投资后,加盟店出现亏损,则乙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或终止本协议。如乙方选择终止本协议,则甲方需支付给乙方现金伍拾万元人民币的终止协议金。
3、本协议到期后,会所资产(主要指装修、设备等)及产权(指连锁店工商执照反遇的个体工商户产权或公司制股权)归甲方或甲方指定方所有;乙方面无条件于三十天内无偿将会所过户给甲方(或甲方指定方),即在工商登记上表现为甲方(或甲方指定方)。
4、若协议到期后,乙方想继续加盟甲方,即继续享有会所第二个加盟(十年)的所有权及收益权等,则须向甲方支付会所第一个辊盟投资等值的款项。
十、竞业禁止
1、乙方加盟“XXXX会所”后,除本合同约定设立的保健浴足店,不得再从事包括但不取于自营或与他人合伙经营非“XXXX”品牌的同类行业业务。
2、若乙方要再从事同行业,需与甲方协商,与甲方达成一致后,在其它地方开设“XXXX会所”。
3、若乙方违反上述两款约定,则甲主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收回乙方的品牌使用许可权,并且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十一、保密条款
1、本协议所涉及的内容,以及甲方为促使乙方加盟向其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人力资源、财务资料、发展计划、方案等)皆为需要保密的内容,仅限于乙方了解,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能对外公开。
2、涉及到甲乙双方合作的具体细节和与此相关的文件信函或协议,甲乙双方均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或提供。
3、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此条款,皆需向守约方承担违约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若维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大于该违约金,则仍需继续赔偿。
十二、违约责任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因甲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则甲方须赔偿乙方对加盟的投资,即按乙方的总投资额扣除 乙方已获收益进行赔偿。
2、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则会所资产(主要指装修、设备等)及产权(指连锁店工商执照反映的个体工商户产权或公司制股权)归甲方所有。
十三、其他约定
1、由于乙方对该行业风险评估不足,甲方特别向乙方保证,正式营业起30个月内乙方不能全部收回投资,甲方则负责补足乙方未能收回部份的投资。
2、乙方付清甲方投资款100万元后,甲方未能在四个月内正式营业,则乙方才有权向甲方收加投资并由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3、甲方承诺乙方余下200万元加盟费,由乙方在甲方建设中的江津大酒店的装饰项目(保温、灯具、家具、石材、窗帘、空气净化系统等)的工程款分期冲抵加盟费,如甲方承包给乙方的工程少于1500万元或由乙方承包则乙方不支付甲方余下的加盟费200万元,且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投资部分项目。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若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均可向甲方或乙方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3.连锁加盟协议书(样本) 篇三
特许人(简称甲)黑龙江XX职业培训学校
受许人(简称乙):XXX
根据国际特许经营连锁惯例,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以自愿连锁的原则,甲方特许乙方在特定的区域内以用学甲方的技术开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黑龙江XXxxx(店)分公司,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实现双赢的理念,共同塑造企业形象。为约束双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特签定本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负责授权乙方使用甲方已注册的企业名称在当地以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分(店)公司营业执照及手续的办理。(乙方独立经营。自负盈亏。自担经济责任和其它责任。)
2、甲方负责为乙方免费培训二名技术工人及管理人员(甲方所在地),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培训合格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授权委托书、结业证书以及企业相关资料。
4、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所需要的最佳原材料供货,费用由乙方自付。
5、由甲方提供统一店面设计(标致、名称)和店内形象设计。费用乙方承担。
6、由甲方统一设计上岗服装。费用乙方承担。
7、由甲方制定统一的规章制度。
8、(店)、分公司开业时甲方应把自己业绩介绍给乙方作为乙方业务宣传的典范。
9、甲方有义务进行企业文化、产品广告的宣传。并在定期广告中为乙方打上业务联系电话及地址,同时在互联网发布乙方加盟开业信息。
10、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搞好开业前的策划。
11、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为了维护企业的良好信誉,如发现乙方有不正当经营行为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业,其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负担。
12、甲方有责任不定期的将自己研发掌握的新技术三年内无偿传授给乙方,以保证乙方(店)公司后续发展。
13、甲方有权利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向乙方收取管理费每月两百元。如乙方以不正当的原因拒交,甲方有权利拒绝提供后续服务,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终止协仪。(自协议签订之日起执行)
14、甲方原则上在地市级城市设两家连锁(店)公司,县(市)级城市设壹家(店)公司。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与义务
1、乙方负责加盟前后所需的全部经营资源,并一次性交足加盟费10.000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万元。
2、乙方负责加盟(店)分公司的详细地址并协同甲方协商经营区域的划定。乙方加盟(店)分公司所在地(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固定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宅电:__________移动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经营范围为______省所辖的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县。
3、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提供的工艺、技术标准,使用甲方的技术,以保证维修质量。
4、乙方有权在加盟区域同时代理甲方各种经销新产品。甲方按销售额返利,或双方协商定销售方式。以上销售乙方必须按甲方的统一售价,不允许私自降价或提价,以保证企业的信誉。
5、乙方必须严守企业的维修(商业)机密不准私自外传或转让。如有违反甲方有权中止协议,并追究乙方经济及侵权责任(详见违约责任)。
6、乙方所承揽网络工程施工方案必须报请连锁总部批准后方可施工。如需甲方派员协助施工的工程按工程量及工程的具体情况另议。(网络工程)
7、乙方加盟后应守法经营,按章纳税,如出现违法现象,除全部责任自负外,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
8、乙方加盟后需甲方派员支持指导,应由乙方自行负担甲方派员的差旅费、工资、补贴。
9、乙方必须完成甲方根据区域制定的年营业收入连续三年无法完成指标的甲方有权责令限期整改或取消加盟资格。
10、乙方(店)公司不得擅自转让或交由他(她)人经营。如确有特殊原因可和甲方协商征得同意。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加盟资格。
11、乙方必须遵守统一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
三、违约责任
1、乙方承接大型关键网络工程项目时应以函件的形式向甲方提供施工方案,经甲方进行修定审查确认和技术交底,或应乙方要求到施工现场进行技术指导方可施工。以发函回执为准,甲方如没在规定时间(根据工程量大小3---15天内)给予答复影响了开工期给乙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甲方应承担一部分。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协议第二款第三、四、五条,不得违规操作,影响总公司形象。如有投诉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加盟资格。
3、乙方在经营维修、产品销售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加盟资格。乙方因此产生的后果自负。
4、以上条款甲方如果没有履行,乙方有权停止缴纳管理费用。
四、合同期限
本合同存续期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_日终止。如有需要可以续签。
五、双方共同的责任与义务
1、双方均应以企业共同利益为重,努力塑造企业形象,打造品牌效应。
2、互惠互利、实现双赢。
六、诉讼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重大问题应在协议的签约地仲裁诉讼解决。(哈尔滨市人民法院)。
七、双方如果有一方遇不可抗拒的力,例:地震、严重的火灾、国家政策的改变等使本合同无法旅行,合同终止。
八、双方有在协议以外的问题,应在补充协议中体现,补充协议一式两份,与正式协议并存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从签约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4.建材连锁加盟合作协议书 篇四
甲方:
乙方: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合作、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双方须严格遵守。
一、总则
甲乙双方拟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共同致力于乙方商品在甲方卖场的销售与推广。
二、合作方式。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确定双方合作为以下方式:
经销:甲方向乙方采购商品,由甲方负责销售,商品销售价格在乙方的指导价格内由甲方具体制定。甲方按照实际商品采购量以约定结算价与乙方结算货款。
三、销售场所:
3.1经营场地:甲方为乙方商品提供销售场地。陈列面积不低于平方米,具体位置待双方友好协商后以卖场最终品牌规划布局图为准。
3.2场地装修:乙方委托甲方统一设计、制作、安装货柜、摆架等商品陈列设施,设计制作及安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3.3场地管理:
3.3.1乙方商品销售区的管理、销售人员由甲方统一安排。若乙方对销售场地的管理及销售人员的培训及考核有特殊标准或要求的,可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另行明确。
3.3.2在甲方卖场内出现的乙方商品所有广告(如专区广告、卖场户外广告、招牌、指示牌等),须经甲方审核通过后方能投放。
3.3.3若乙方需统一使用乙方商品品牌的包装袋、赠品、宣传单(DM单、POP)等辅料的,辅料由乙方提供并须甲方书面同意方能使用;若辅料涉及双方品牌的,则辅料由双方协商定制,辅料费用由双方协商按照各自承担比例承担。
3.3.4乙方商品的陈列方式、陈列形象、品牌形象等具体要求按照双方协商确定的标准执行,必要时可以以补充协议或者本协议附件的形式明确。
四、商品进场
4.1 进场指乙方供应的商品进入甲方卖场开始销售的过程。乙方商品进场时乙方应主动提供下列有效证件:
1)乙方经过最近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 2)乙方的税务登记证明、一般纳税证明; 3)乙方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股东出资证明;
4)商品的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等市场准入证明; 5)相关商品的各类有效证件;
6)商标注册证、商标使用授权书或商标使用许可协议及备案表。使用质量认证标识和证明商标的应提供相关证书和批准文件;
7)专利产品需提供专利证书、专利号或专利使用授权书,专利使用许可协议及备案表。并承诺所供应的商品均未侵犯他人的商标权、专利权以及其它专有技术等商业秘密;
8)进口商品需提供商品进口的商检、报关等一切合法手续; 9)乙方如为商品代理商,则需提供商品代理资格证明; 10)甲方按照国家、地方相关规定要求提供的其它证件。
乙方提供的上述各类证件必须是真实完整且在规定的有效期内的。如乙方提供的上述材料中,存在虚假、伪造、变造、不真实、不完整情形,甲方有权视情况决定对乙方供应商品进行撤柜并终止协议。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须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4.2 乙方应保证商品应付的一切关税、税款、征税和费用已经缴纳,商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等),未违反国家及地方的任何法律法规,未被用作抵押等一切担保形式,不存在任何第三方索赔,并且不存在依法被禁止或限制销售的情况。乙方提供的促销品/附件以及说明书、宣传资料等适用本条款。如乙方违反本条款而导致甲方遭受经济、商誉等一切损失,乙方须向甲方做出相应赔偿,并支付不少于人民币3万元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视情况决定对乙方供应商品进行撤柜并终止协议。
4.3乙方商品须能提供合规增值税发票。
4.4乙方负责提供满足销售区域饱满陈列及正常运营所需合理库存的铺样商品,原则上每单品不得低于 100 个/件/套,必要时双方可以在甲方卖场开业前1个月协商签署商品铺样补充协议,明确铺样商品品类、数量及具体结算等相关事宜。
4.5乙方商品应该提供标准条形码。无法提供的,须向甲方支付条形码成本费用。
五、商品质量
5.1 乙方商品及包装应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商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涉及商品质量及售后服务的相关问题处理甲方可以按照上述法律法规执行。
5.2 乙方需向甲方支付_10000_ 元保证金,支付时间为本协议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在甲方卖场开业前,此保证金作为甲方为乙方预留专区场地保证金,若乙方商品未能按约定如期进场或乙方中途毁约者,此保证金由甲方没收;在卖场开业后,此保证金作为商品质量保证金,用于处
理乙方商品的消费者权益纠纷、行政处罚事宜以及乙方对甲方的质量承诺等问题之备用金。保证金在双方终止合作满一年后无息返还于乙方。
六、商品销售及推广
6.1甲方举办的促销和其他营销活动,乙方应该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具体形式和执行办法由双方协商后以补充协议或书面确认函的形式确定。
6.2乙方供应的商品供价若调整,乙方最少应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并与甲方协商确定价格调整后的销售政策。甲乙双方有义务将相关产品信息、营销方案、市场信息提前与对方进行沟通,以维护对方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6.3 乙方商品供价、零售指导价和销售利润结构,如不能满足或市场竞争需求,双方应重新协商制定新的价格政策。
6.4乙方应积极、及时配合甲方进行残次品、滞销品的处理。处理方式由双方协商后以补充协议的形式明确或约定为以下处理方式:①残次品可无条件退换货;②滞销品(含铺样商品)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乙方须给与甲方等值退换新货品或其他畅销品类商品。③滞销品(含铺样商品)在双方友好协商后给予折扣促销处理,具体促销政策以书面确认函形式明确。④乙方同意承担商品销售过程中出现的不超过结算额 1 %(含)之内的商品损耗。
七、订货及交货
7.1乙方应根据经营场地实际情况及甲方需求及要求,合理安排商品铺样,并与甲方就装饰陈列事宜在卖场开业前1个月进行协商。
7.2乙方交货应严格遵循甲方订单关于商品规格、型号、数量、品质、交货日期等要求。7.3乙方如未能依订单要求日期交货,则应在收到甲方订单当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认可,否则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①、正常销售商品依订单进货总额5%承担违约责任;②、促销商品以延误之订单金额10%承担违约责任。③承担甲方承诺消费者的违约赔偿。
八、货款结算
8.1 货款结算以甲方确认收货的乙方商品数量及约定供货价为准。8.2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结算日为每个自然月第 15 日。
8.3 每月 1 号到 10 号作为上月货款的对帐期;经甲乙双方对帐确认后,乙方开具发票送到甲方财务 5个工作日 天内以电汇的形式支付乙方货款。
8.4甲方可扣除在协议中约定的或应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相关费用或款项
九、互诺保障:
9.1 乙方承诺在商品货源、销售政策、合作门店等方面,给予甲方的各项条件和待遇都不低于乙方销售辐射区域 广州市辖所有区域 内乙方给予其他任何经销商的条件和待遇(双方另行有约定的除外),并无任何附加条件。
9.2 甲方承诺在甲方卖场内,给予乙方的各项条件和待遇都不低于甲方给予的其他同类商品厂商的条件和待遇,并无任何附加条件。
9.3 甲方承诺与乙方建立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甲方增开之连锁卖场内,给予各项条件和待遇都不低于甲方给予的其他同类商品厂商的条件和待遇。
9.4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不得从事任何有损对方利益的一切活动。对于双方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和其他涉及对方之信息,在未得到对方书面允许的情况下,禁止向任何合作之外的第三方透露或用作其它用途,否则将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
十、补充约定
10.1乙方如出现下列情形:企业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重大负面新闻形成经营风险的、转移资产抽逃资金的、丧失商业信誉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供应商品在甲方或甲方以外的其它销售场所遭到消费者的投诉、退货、诉讼而导致乙方供应商品的信誉受到严重损坏的)、丧失履行合约能力的、股权发生重大变化的、重要管理层发生重大变化的、企业产生重大诉讼的、未经甲方同意把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的、乙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被取消的、或乙方的工厂、生产线、产品被国家执法部门检查并认为不合乎该种产品的国家现行质量标准或行业标准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如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需全额赔偿。
10.2双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中途终止合同,应签订《终止合同书》,双方因任何原因停止合作后,乙方对商品的保修义务、售后服务义务和客户服务义务均不免除。
10.3乙方有以下情况发生,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撤场:
1、商品因质量问题等造成的客户投诉,乙方不积极处理,甲方书面警告3次以上;
2、乙方无正当理由抬高商品供价,甲方书面反映3次以上仍然得不到有效解决的; 3 乙方商品销售差,不能达到甲方基本平效要求,书面通知后乙方不能配合甲方做出有效解决的;
4、乙方采取不正当竞争,影响甲方正常经营的;
5、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内容,甲方书面通知2次后仍然得不到有效解决的。
十一、协议变更、解除和争议解决
11.1 除依据本协议的约定或国家法律的规定外,本协议的变更、解除需建立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解除。
11.2 在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若国家政策有重大变化或者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协议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协议,该方可向对方提出变更申请,得到对方的许可后可以就相关协议内容进行调整,以保证协议的继续有效履行;若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均可以提出解除协议。
11.3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先以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十二、协议效力
12.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
12.2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本协议的有效期自 至 止,本协议签订前,甲乙双方如事实上已经进行合作,本协议的有效期从事实上合作之日起计算。协议期满,甲乙双方如有意继续合作,在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开始协商签订新的协议。
12.5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公司名称: 广州百信家居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刘少平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华南支行 开户行:
账号:***9222 账号: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期: 日期:
附件:相关名词释义:
商品:指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物品、附件、配件及其他所有配套的物品或服务。1)由乙方生产或销售并由乙方委托甲方推广和销售的; 2)乙方交付甲方前,乙方拥有完全处分权; 3)符合国家相关强制认证等强制性规定的;
4)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及其他标准,经生产厂家检验合格; 5)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促销品:指乙方为促进乙方供应商品的销售而给予甲方的低于市场同类商品价格的商品实物。
残次品:指在甲方售前、或售中、或售后中出现的、非甲方单方面原因造成的商品的外观、质量等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销售地的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厂家标准或双方约定标准的由乙方供应的商品。
滞销品:指乙方供应商品自甲方入库时间计起在库时间(库龄)达到或超过三十天而甲方仍未售出的商品。
商品供价:商品供价指经甲乙双方协商后订立的乙方向甲方供货的结算价格。该结算价格包含:经销商品的含税价、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对商品进行的必要的或指定的包装及运送到订单上指定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商品铺样:指乙方给予甲方的无需任何形式之支付即可调拨一定金额货物,作为乙方在合同期内商品展示和库存周转之用的优惠条件。
政策:指双方基于本合同、经协商一致达成的全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合作方式、结算方式、支付方式、销售模式、价格及优惠、折让、折扣、补差、样品提供模式、销售保底、促销方式、广告宣传及其它所有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双方合意。
信用额度:指乙方给甲方先进货,再根据双方约定期限或达到约定额度即进行结算的最高资金占用额度。
进货额:指在约定的时间内,乙方实际与甲方交割入库的、按供价计算的商品总金额。
销售支持:指在甲方销售乙方供应的商品过程中,乙方给予甲方的价格折让、资金、促销品以及合作开展促销活动等各项优惠条件。
商品推广:甲方通过多种形式展示、宣传、推广乙方供应的商品或品牌的行为。其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在其门店外部、内部利用各种海报、灯箱、展柜、展台、展厅、展位、展示空间展示和宣传乙方供应的商品或品牌;
2)利用网上商城展示和宣传乙方供应的商品或品牌;
3)利用各种促销和广告媒体宣传推广乙方供应的商品或品牌。
撤柜:指乙方提供的产品、展示柜/架、促销品撤出甲方门店的行为。
非歧视承诺:乙方须承诺在商品货源、销售政策、合作门店等方面,给予甲方的各项条件和待遇都不低于甲方销售辐射区域内乙方给予其他任何经销商的条件和待遇,并无任何附加条
件。
造成甲方商誉损失的情况:指给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造成名誉、商号、商标、商誉负面影响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因乙方供应商品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问题,或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问题或其它乙方原因被媒体(媒体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广播、报纸、杂志、Internet等)曝光的;
2)因乙方供应商品问题或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问题被政府有关部门、消协、质量监督部门等公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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