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意见(共9篇)
1.监督检查意见 篇一
黄骅市财政局2003财政监督检查工作
实施意见(方案)
(2003年3月)
2003年的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要紧紧围绕财政改革和财政管理工作中心,调整思路,把握重点,依法监督,促进财政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2003整个财政计划,现就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方案)。
一、强化对外监督检查的组织协调,规范财政监督检查。为进一步规范监督检查行为,提高监督检查质量和效率,2003年市财政将结合监督检查工作实际,重点抓好落实“四个环节”:一是对监督检查项目内容实行计划管理。根据精简、效率、突出重点的原则拟订本监督检查计划,报局长办公会审定后执行。二是明确监督检查的职责分工和组织方式。做到牵头机构积极组织,有关机构密切配合,收支监督并举,内外监督并重,充分发挥监督检查的整体效能。三是统一检查文书,严格检查程序。财政检查通知书由财政监督检查机构统一开具、编号,财政检查的各种文书要按照财政部统一规定的格式使用,实施检查的各步骤要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程序及要求进行。四是加强监督检查信息沟通。要加强与审计、监察、税务等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工作,及时搜集、发送监督检查相关信息,努力做到信息共享,成果共用。
二、适时调整财政监督的工作重点和方式方法。财政监督的工作重点和方式方法,应当随着财政改革的深化不断予以调整和转变。2003年我市财政监督工作应当把握“三个重点”,即财政收支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在方式方法上应当抓好“四个结合”:一是结合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充分发挥财政监督在实施部门预算、零基预算、综合预算中的审核、把关作用;二是结合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充分发挥财政监督在财政资金均衡支出、提高效益上的保障作用;三是结合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充分发挥财政监督在规范采购行为、改进采购服务、提高采购效率上的促进作用;四是结合农村税费改革,充分发挥财政监督在深化和完善改革政策、防止政策走样的督查作用;通过上述工作重点和方式方法的调整和转变,更好地发挥财政监督检查的职能作用。
三、进一步加强财政内部监督工作。在认真总结往年内部监督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注重研究探索深化内部监督、提升工作层次的措施办法。要对预算指标文件、资金帐户和月、季度报表等进行定期审核,加强经常化监督,做到前移内部监督“关口”,拓展内部监督空间。要切实抓好内部监督整改措施的督促落实工作,尤其是抓好对审计部门审计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针对问题制定措施,完善规章制度,堵塞管理漏洞。要实行内部监督及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制度,并将内部监督纳入考核评比重要内容,以增强责任意识,进一步促进依法理财、规范理财的积极性。2003年,采取有效加强对“收支两条线”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在财政支出方面,要选择与深化改革、宏观调控和社会稳定密切相关的社保资金、国债资金、扶贫资金,以及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等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抓好财政增收节支工作,各业务机构和监督检查机构要按照各自职责搞好分工协作。要加强对容易影响预算执行的税收种类、支出项目以及重点部门的日常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实地核查、专项检查和重点检查,确保增收节支措施的落实到位和预算的圆满完成。
五、切实抓好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督检查,是财政部门履行法律所赋予的财政监督职能的两项重要工作,是整顿和规范会计秩序的两项重要措施。各级财政部门要充分认识这两项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紧抓好。
(一)贯彻落实《会计法》等有关会计监督的规定,进一步搞好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今年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仍将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按照统一部署、分级负责、依法处理、独立公告、汇总上报的原则进行。省厅将在3、4月份着手研究制订实施方案;
4、5月份举办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业务培训班,组织检查队伍;检查工作在全省展开后,省厅还将在抓好省级检查工作的同时,做好面上的检查督导工作;检查后期,组织协调有关机构集中进行审核处理,把严政策关口,保证处罚质量。各市财政部门也要组织有关机构尽早、主动做好搜集企业审计报告、开展检查政策法规和检查操作技能培训等相关准备工作,确保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严格按照《注册会计师法》和《违反注册会计师法处罚办法》的规定,切实履行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督检查职能。2002年底财政部已经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的意见》等文件,决定收回原委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使的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行政监管职能,由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行使,并明确对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职能由省级以上财政监督检查机构行使。省厅将严格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要求,统一协调,明确职责,办好交接。2003年省厅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督检查,重点是抓好领导批办案件、审计等部门移送案件、群众举报案件以及日常监督检查发现案件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依法处理和处罚。各市财政部门对经省厅委托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省厅,积极配合省厅做好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管工作。
六、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法规制度建设、信息化建设和调查研究
(一)加强和完善财政监督法规制度建设。2003年财政部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财政违法行为惩处条例》的出台工作。同时,财政部还将制定下发对财政收入、对财政专项资金和对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的办法。省厅将按照财政部要求,认真抓好《财政违法行为惩处条例》的贯彻执行,进一步完善财政监督检查的有关制度办法。各级财政部门也要将财政监督法规制度建设列入重要日程,抓出明显成效。
(二)加强财政监督检查信息化建设。以覆盖财政管理部门和财政资金使用部门的信息网络为支撑的“金财工程”已全面启动,财政监督作为财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信息化建设已经纳入“金财工程”的分系统正在积极研究制定。目前财政部正在研究开发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应用软件、财政监督系统统计报表软件、财政监督管理信息及典型案例库软件。研制完成后,省厅和市、县财政部门都要积极抓好财政监督相关软件的推广使用工作,并结合本部门需要补充开发一些应用软件,以改进财政监督方式方法,提高财政监督工作效率。
(三)结合监督检查实践开展财政监督调查研究工作。2003年调查研究的重点是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财政工作中心,财政监督工作如何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如何调整财政监督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如何更好地发挥财政监督在推进财政改革、加强财政管理的作用;财政监督工作如何促进和保障财政增收节支中心任务的圆满完成;如何进一步深化财政内部监督工作;如何行使财政监管职能,加强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督检查。各市财政部门监督检查机构要根据工作实际选定
一、两个专题,集中精力进行调查研究,及时上报调研成果。省厅将适时召开研讨会进行总结交流,更好地指导财政监督工作实践。
七、采取多种形式,切实加强对下级财政部门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指导。各级财政部门要善于运用文件、会议、信息、培训、考核评比、调查研究等多种形式,加强对下级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指导,促进全省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共同发展,不断深化。2003年,省厅一是有计划、有重点地到部分市、县调查了解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二是根据全省财政部门内部监督进展情况,适时召开由各市和部分县(市)参加的内部监督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经验作法,研究深化内部监督工作的措施办法;三是根据财政监督检查工作需要,有步骤、分层次地对各市监督检查干部进行培训;四是及时召开全省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国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2年工作,表彰先进单位,研究创新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措施办法;五是根据各市开展财政监督调查研究工作情况,选择部分调研报告质量高的市、县参加小型研讨论证会,进行完善、提高,用以指导监督检查工作实践;六是充分运用财政信息网络搞好监督检查信息的搜集、发送工作,将各市好的经验作法及时在全省推广,并积极向财政部推荐。
八、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检查机构及监督检查干部队伍建设。随着公共财政框架的逐步建立和财政监督工作的日益强化,各级财政部门应当进一步强化财政监督检查机构建设,尤其是强化县级财政监督检查机构建设,进一步充实人员,明确职责,完善制度,以保障其有效发挥组织协调和实施重要监督检查的职能作用。各级财政监督检查机构要在进一步抓好政治理论学习、监督检查业务技能学习、财政监督法律法规学习及改进监督检查工作作风的同时,鼓励、支持监督检查干部积极参加审计知识、注册会计师知识、外语知识、计算机知识和WTO知识等相关业务知识、技能的学习,不断提高财政监督检查干部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
2.监督检查意见 篇二
1 现有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的一些弊端
1)监督方式。质量监督机构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对工程实施监督,质量监督机构委派监督员,下发监督计划,参加工程基槽、基础、主体、节能专项、竣工等质量验收。竣工验收7 d内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在监督抽查或实体质量监督时,发现责任主体有违反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强制条文时,下发监督整改通知单,情节严重的,下发局部停工整改通知单。鉴于质量监督机构下发的监督整改通知单非强制执法单,在现实中执行起来就大打折扣。
2)监督执法力度不够。质量监督机构在监督过程中,普遍存在执法不力,执法不严,执法过软、过宽、过松的现象。由于监管不到位,致使部分建设项目存在程序不合法,先开工后办手续,甚至个别项目施工图未经审查就施工。在开发区工程、重点工程、招商引资工程中尤为突出。这样就存在部分工程监督不到位,给工程质量留下隐患。
3)施工企业以包代管、挂靠现象普遍。在当前的建筑行业中,施工企业工程质量意识肤浅。以包代管或违法分包行为相当严重,“大牌子、小队伍”现象相当普遍。施工企业中标后,收取管理费后就违法分包给无资质的包工头。更有甚者,无资质的包工头利用施工企业的资质参加投标。中标后,施工企业不派员,施工现场无质保体系,这样工程质量事故发生的概率大大增加,工程质量很难保证。
4)低价中标。近几年我国实行清单报价,以最低价中标的方式来选择施工单位。一些施工企业为了抢占市场,不计成本,低价投标,恶性竞争,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有些投标企业甚至串通起来,低价围标。施工单位为了中标,故意压低报价,中标后就用降低工程质量标准来弥补损失,这种违规行为,必将造成工程质量缺陷和隐患直接影响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危及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和安全。
5)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目前工程质量通病和违反国家强制性条文的行为还比较严重:a.原材料进场不按规定的检验批进行抽查,尤其是钢筋、水泥和砖。b.混凝土同条件试块不按规定留置。c.砖的质量和砌体施工质量差,拉结钢筋放置位置不规范。d.钢筋绑扎控制不严,特别是构造柱钢筋的位移和现浇梁板的钢筋踩踏现象严重,造成负弯矩钢筋保护层超过规范要求。e.砂浆搅拌计量不按规范执行,计量设备形同虚设。f.厨卫间的防水措施不到位。g.由于目前商品混凝土的管理与监督机构脱钩,商品混凝土的质量难以得到保证。上述问题如不加以治理,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提高。
6)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存在的问题。目前,从建筑市场的整体情况来看,参建各方的质量行为还存在许多不够规范的现象,主要表现在:a.建设单位不执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少数建设单位未办理施工报建手续就擅自开工或边施工边报建。b.勘察、设计单位存在超级承接勘察设计业务、挂靠、出卖图签等现象。c.监理单位存在管理不严,制度不全,素质偏低,现场监理人员不到位,不按规定进行监理等问题。部分监理单位承接监理任务后,监理人员不足,不按规定实行旁站监理,总监极少到施工现场,现场监理人员业务能力低,不能及时发现质量问题。d.施工单位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手续不全擅自施工等问题;部分施工单位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将资质较低的施工企业挂靠在自己单位名下,收取管理费。这就导致了工程质量无法得到保证。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
2 对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加大监督巡查力度。近两年,全国各地建设工程迅速增加,各地市监督员监督工作量也相应增加,在工程现场基本没有时间去看图纸和细致抽查,而只是走马观花。如果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容易造成群众对监督机构的误解。现应改进当前的“五到场”的工作方法,加大检查、巡查、抽查力度,监督员根据工程的特点、性质、参建单位诚信度、质量意识情况不定期的巡查,发现严重的质量缺陷或违规行为,当场下发监督整改通知单。监督机构加大不定期、不通知的突击检查。每次检查人员不固定、时间不确定。发现质量缺陷或违规行为,当场下发监督整改通知单,并限期整改,整改期满,现场回查。我市监督站现已采取这种方式监督,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加大监督机构专项验收的范围。当前验收是“五到场”的工作方法,即参加工程基槽、基础、主体、节能专项、竣工等质量验收。针对政府关心、百姓关注的屋面、厨卫间、外窗渗漏问题,却没有监督机构的专项验收。屋面、厨卫间、外窗渗漏问题是住宅工程投诉的热点问题也永远是监督机构头疼的问题。如果把屋面淋水试验、厨卫间蓄水试验、外窗淋水试验纳入专项验收,这样就把屋面、厨卫间、外窗渗漏问题解决了,也减少了不少投诉问题。3)改变监督检查方式。当前,监督员到现场检查仅到现场看外观观感,不检测现场实体。对现场实体怀疑也仅看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没有亲自现场检测。不可否认,检测报告有可能是假的,不能真实反映现场实体情况。现监督人员每次检查对工程实体应进行现场检测,这样对施工单位的质量意识大大加强。4)提高工程质量监督人员素质。随着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不断涌现,面对高难度的施工、高风险的建设、高标准的要求,我们的监督人员因低学历、低职称、低水平而难以适应,只有望洋兴叹。应加强监督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提高监督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5)加快监督信息化进程,进一步提高监管水平。当今社会已进入以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为标志的信息时代,信息的来源处理与传递成为管理水平高低的显著特征,对于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来说,这方面差距太大。一方面是省监督机构计算机管理网络尚未建立,极大地制约了监督的管理水平最明显的问题是统计数据不准信息不灵对施工现场监控不力,因此,加快质量监督系统的信息化进程,及时掌握质量管理动态、信息公布,是提高质量监督机构管理水平的必由之路。6)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强化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在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我们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并运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我们的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按市场经济规律配置建设资源,以较低的社会成本保证工程质量,因为只有可靠、安全、耐久的工程质量,才能保证可持续发展观的落实。作为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和机构,只有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才能进一步建立有效的质量监督机制,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当前,我们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质量监督工作,全面提升工程质量监督水平和执法能力
参考文献
[1]徐波.明确工作目标,强化执法力度,不断提高工程质量监管水平[J].工程质量,2002(1):2-6.
3.加强预算监督的几点意见 篇三
一、财政开展部门预算监督应具备的方式、方法
(一)事前监督。主要对尚未付诸实施的业务活动进行的监督检查,其主要职能是可以防范、阻止非法的或没有效益的业务活动,重点应在“防”上,防患于未然。
(二)事中监督。对单位经济活动与业务活动进行中实施的监督检查,通过事中监督及时掌握财政收支进度和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调节措施,促进计划的实现。
(三)事后监督。对已经结束、既成事实的经济业务活动实施的监督检查。一是对工作成绩作出正确的评价,总结成功的经验;二是分析存在的缺点和问题,采取措施堵塞漏洞,提出计划和建议,不断完善管理。
(四)专项监督。财政机关根据财政管理的需要和监督检查工作中暴露出的难点、热点和重大问题,采取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的工作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监督,从而提高财政监督检查的综合效益。
(五)个别监督。根据上级指示的群众举报案件以及在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的监督检查,检查结束后要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查处情况,并对查处的违法违纪问题进行严肃处理。
二、人大如何实施部门预算监督
在目前人大还不可能对所有部门预算的各项收支情况都进行详细审查的情况下,人大对部门预算草案的审查内容应该有原则,有重点。
原则是,依据法律法规和预算制度改革的要求,结合预算实际,坚持“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原则,遵循需要可能综合平衡的原则,重点审查预算收支总量、平衡状态、主要支出项目。
重点是,在一般审查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部门、重点方面、重点项目。重点部门主要指农业、教育、科技、社保等重点支出部门,资金收支量大的部门,预算外收入比较多的部门。其中,要关注重点部门中“三个高于两个不低于”的要求,即:目前与预算审查关系较为密切的法律和中共中央文件有明确要求的问题。人大一年可选择几个重点部门进行审查。重点方面是指收入是否合法、合规,支出是否合理、透明,收支是否平衡,收支是否不均;公用经费标准、项目资金安排是否合理;必备的机动费是否立项;综合经济部门与专业部门安排的项目是否一致,资金安排是否到位;国家、省支持项目的地方配套资金是否落实到位;预算外收入是否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政府采购项目是否纳入政府采购中心管理,等等。重点项目是指收支数额较大的项目、重要项目和影响面大的项目。
三、对加强部门预算审查监督的建议
一是人大和政府的领导层要重视部门预算审查监督。实行部门预算后,形成的最终机制是:政府编制预算;人大审查、批准预算;财政部门按预算实施管理;各部门按预算执行;审计部门按预算审计决算;人大按预算监督执行并批准决算。这样,人大对预算的监督有了从程序性向实质性转变的飞跃,是人大对预算审查监督的一场改革。同时,实行部门预算,是政府财政资金分配权力的一次改革。首先,政府首长要提高认识,更新观念,支持改革。其次,财政部门也要转变职能。各部门的预算由人代会审查后,财政部门的职能是批复、拨付和监督执行,实行编制、执行、监督三分离。
二是人大财经工作部门要加强部门预算的审查监督。人大财经工作部门是人大审查监督部门预算的主要部门,肩负的责任重大。财经工作部门的同志要善于学习财经知识,努力钻研预算编制业务,提高审查监督的能力;要深入实际,主动介入预算的实际工作,倾听政府部门的意见和反映;要密切和人大其他工作委员会的关系,充分听取相关工作委员会对审查监督的意见。要积极向领导反映实际困难,尽可能充实专业人员。也可物色代表中恰当的人选,可聘请有专业知识的离退休干部参加初审工作,以解决暂时的困难。最终的办法,还是人大必须配备与审查监督任务相适应的专业队伍。
4.监督意见汇总 篇四
手术室、消毒供应室应按规定定期开展环境卫生学监测,监测报告应按照《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12)4.1.1表1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菌落总数卫生标准的要求进行记录。
灭菌包外应有标识,内容包括物品名称、检查打包者姓名或编号、灭菌器编号、批次号、灭菌日期和失效日期。标识应具有追溯性。(《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三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5.4.1)
灭菌包包内应进行化学指示物监测。(《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三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4.4.2.2.1)
灭菌包装材料应符合GB/T19633的要求。开放式的储槽不应用于灭菌物品的包装。纺织品包装材料应一用一清洗,无污渍,灯光检查无破损。(《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二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5.7.8.1)
消毒产品应在有效期内使用,确保消毒效果。
应进一步完善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消毒管理办法》第七条)
清洗后的器械表面及其关节、齿牙应光洁,无血渍、污渍、水垢等残留物质和锈斑。(《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三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4.2.1.1)
每月应至少随机抽查3个~5个待灭菌包内全部物品的清洗质量,检查的内容同日常监测,并记录监测结果。(《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三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4.2.1.2)
应对清洗、消毒、灭菌质量的日常监测和定期监测进行记录,记录应具有可追溯性。(《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三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5.2&5.3)
灭菌后物品应分类、分架存放在无菌物品存放区。一次性使用无菌物品应去除外包装后,进入无菌物品存放区。
二、医疗废物
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内部制定的暂时贮存地点。
盛装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系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医疗机构应进一步完善对医疗废物的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应进一步加强对本单位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九条)
应当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为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条)
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和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
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七))
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如胎盘)等,应按病理性废物处置,并完善相关记录。
三、检验科
检验科所产生的高危险性医疗废物,在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前应当就地消毒。(《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
检验科应按照规定进行环境卫生学监测,并做好记录。
四、口腔科(《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
口腔诊疗区域和口腔诊疗器械清洗、消毒区域应当分开,布局合理,能够满足诊疗工作和口腔诊疗器械清洗、消毒工作的基本需要。(第十条)
新灭菌设备和维修后的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当确定设备灭菌操作程序、灭菌物品包装形式和灭菌物品重量,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第十九条第一款)
灭菌设备常规使用条件下,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生物监测。(第十九条第三款)
采用包装方式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环氧乙烷灭菌的,应当进行工艺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采用裸露方式进行压力蒸汽灭菌的,应当对每次灭菌进行工艺监测、化学监测,按要求定期进行生物学监测。(第二十条)
消毒后的内镜应当每季度进行生物学监测并做好监测记录。灭菌后的内镜应当每月进行生物学监测并做好监测记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
五、医院感染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当设立感染性疾病科,具体负责本医疗机构传染病的分诊工作,并对本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进行组织管理。(《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二款)
六、血液透析
血液透析器复用用水细菌学检测应每月1次,内毒素检测应每3个月至少1次。(《血液透析器复用操作规范》5.1.3)
七、内镜
内镜室应当做好内镜清洗消毒的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就诊病人姓名、使用内镜的编号、清洗时间、消毒时间以及操作人员姓名等事项。(《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2004年版)第十三条)
进一步完善医疗废物交接记录、消毒液浓度检测记录、压力蒸汽灭菌器化学监测、物理检测记录,确保记录登记准确、真实。
应进一步完善重点科室环境卫生学监测,并做好记录。
医院产生的污水应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进行监测并完善监测记录,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
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的要求开展诊疗活动。
针对本次监督检查,提出上述监督意见,存在的问题责令整改,整改报告于╳╳╳╳年╳╳月╳╳日前送济南市卫生监督所传染病监督室(地址:槐荫区纬六路2号410室 电话:81278625)
八、消毒产品生产企业
生产企业应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生产人员个人卫生制度、设备采购和维护制度、卫生质量检验制度、留样制度、物料采购制度、原材料和成品仓储管理制度、销售登记制度、产品投诉与处理制度、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其处理制度等。
5.2012财务检查整改意见 篇五
(1)库存物资领用手续不全
如:2012年7月125#凭证,各部门领用物资1,515.20元,后附“费用报销凭证”仅有报销人签字,无主管审批;后附“出库单”中制单、提货、发货、保管、记账均无签字且无主管审批;
经了解,公司库存物资由出纳代管,日常各部门物资领用仅在库存物资电子表中扣减相应数量及金额,未填写签领表,月末出纳一次性登记出库单,结转成本。
建议公司加强对库存物资使用环节的监控,全面有效的反映库存物资使用过程,及时、真实地反映存货资产的结存及利用状况。
(2)记账凭证金额与后附附件金额不一致
如:2012年7月125#凭证,记账凭证记载各部门领用物资1,515.20元,后附费用报销凭证记载7月份物资出库1,517.20元。
经了解,系记账凭证登记错误,已提醒财务人员于2012年12月31日前进行更正。
(3)后附附件不全
如:2012年2月29#凭证,库存物资盘亏1,850.19元,附件仅为公司负责人陈君莉签字的盘亏说明,无盘亏明细表。
经了解,单位2012年1月举办业主联谊会领用物资未登记出库单,形成2月库存物资盘点时出现盘亏,未编制盘亏明细表。
美邻公司
(一)会计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1.会计凭证附件不完整。
(1)2012年11月85#凭证,调整2012年3月83#凭证,冲减开发成本、工程往来-宜昌非凡名家家居有限公司376,194.53元,无调账说明。
(2)2012年3月83#凭证,预提开发成本22,954,991.82元,其中:宜昌非凡名家家居有限公司376,194.53元,公司根据最后的工程决算,将多预提成本冲回。会计凭证附件为预付账款清理明细表,无制表人签字。
(2)低值易耗品会计政策执行不一致
公司低值易耗品期末余额956.00元,系2011购UPS稳压电源、电话交换机配件等易耗品,当期未计入“管理费用”。
经了解,公司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政策为领用时一次摊销。本次审计,已提醒财务人员于
2012年12月31前进行账务调整。
(3)建议对银行账户进行清理
② 及时清理未达账项,尽量减少未达账项的产生。
2.会计科目期末余额与实际核算情况不符
(1)应交税金-出租综合税期初余额-116,149.32元,期末余额-114,621.89元,与计提的应交税金不一致,实际应交税金余额应为17,848.10元。建议对应交税金期末余额进行清理,以使期末余额与实际未交纳的税款一致。
(2)其他应付款-代扣社保期初余额180,793.22元,期末余额178,557.62元;核算内容为代扣代缴职工社保个人负担部分。据向公司财务人员询问了解,期初余额180,793.22元系时间广场酒店人员社保挂账未代缴,2012年实际发生的代扣代缴社会保险仅为29,429.40元。
3.会计档案资料记录不规范
会计档案资料记录不规范,装订的凭证封面无册数编号,无本月共册,此系第册。
4.进一步完善房租收入的台账,便于与各承租单位核对租金收入情况
经对其他应付款-收取的客户租金与保证金的审计,客户的房租收入难以与合同及收款情况进行核对。
6.考核检查意见和建议 篇六
集团公司领导:
根据对各部门考核情况的检查、了解,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如下:
一、对于考核模式及方法问题,暂不予提出建议。
二、各种表格中存在的漏填时间、涂改及填写错误等现象,属于不认真、容易造成工作效率低下的问题。
建议:所有填写错误、漏填、改动等必须有改动人、重填人等的签名。否则,该表退回,且每次减责任人1分。
三、为最大限度的避免打分的主观性
1.所有KBI考核事项,部门(考核员)必须列表。加、减分事项在表中都可以找到。
2.针对具体考核事项,不管是加分,还是减分,须附上对应文字说明,何时何事,为何加分、减分。否则,加、减分无效。
四、对于迟交的情况,每次减责任人1分。若当月部门迟交3日以上,则该部门薪资转下月份发放,并减部门领导3分。
接受表格的部门至多提醒一次。
五、每月各部门人员的得分由部门考核员汇总、排序,在部门内部晒一晒。同时,作为年终(中)评比和人员淘汰的主要依据。
六、人力资源部建立常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作用。附:各职能部室工作任务(KBI)跟踪、检查方案
以上意见和建议,若无不妥,请阅批。
人力资源部
7.监督检查意见 篇七
一、微博意见领袖的特点
(一) 积聚性
微博上出现了形形色色、数量繁多的意见领袖, 他们有着各自的典型特征, 发挥着各自的舆论作用, 有:精英型意见领袖、传统媒体出身的意见领袖、草根意见领袖。他们都聚集在微博上, 代表这个舆论时代。与此同时, 还会不断出现新兴的意见领袖。
(二) 集权型
意见领袖和普通网民相比, 粉丝比较多。微博正在集权着所有的意见领袖, 毕竟意见领袖的影响力很大, 虽然任何人在任何地方都可以使用微博传递信息, 微博传播渠道的多元化, 虽然每个人都可以通过加关注来传递信息, 但是还是有一定的限制的, 毕竟拥有信息传播的权利并不等于实际的传播影响力, 普通网民发布的信息传播力、影响力是有限的。
(三) 圈群化
意见领袖关注其他意见领袖, 又被其他意见领袖所关注, 意见领袖发布传播的信息, 又被其他意见领袖所转发, 无限循环, 造成更大范围想信息传播的扩散, 影响力是人们无法想象到的;另一方面, 意见领袖们又有很多不知名的普通网名关注, 再次增加了点击率和影响力。
(四) 跨界化
微博中的意见领袖是综合型的, 不仅仅像传统意见领袖理论那样局限于自己的专业领域, 它可以跨到其他领域, 对其他专业领域发言, 实现自身的价值, 扩大自己的影响。
(五) 亲和力
“‘碎片化’也是描述当前中国社会传播语境的一种形象性说法, 而传播语境碎片化的直接产物就是微博”。[1]由于微博的独特特点, 使得意见领袖表现出前所未有的亲和力, 也因为“碎片化”的传播方式, 任何人在任何地方都可以发布信息, 也就催生了更多的微博用户, 微博是反映大众个人生活, 表达情感的载体。微博中的意见领袖不像传统媒体时代那样的庄重姿态, 而是十分有亲和力的, 发布一些生活中发生的一些趣事等, 信息形式也比较口语化, 拉近了与网民的距离。
二、微博意见领袖的不足
(一) 传播虚假信息, 造成不良舆论
胡泳教授指出, 中国网络的发展存在着独特的瓶颈。而无论网站的核心内容如何, 只要是能让用户自我生产内容就无法避免信息监管的问题。大众可以在微博上发布任何信息, 不管是公共信息, 还是私人信息, 毫无限制。因此, 微博也有被称作“垃圾桶”之称。
(二) 监管大众的话语权
微博的使用方法简洁, 信息源范用广、速度快, 可以成为广大网民和新闻媒体快捷有效的新闻源。微博这个强大作用的趋势是不可阻挡的。政府需要对信息加以监管, 微博上存在着很多的虚假信息和有害信息, 可以建立一些法律法规或者是技术来对信息进行控制。信息的大量泛滥使其难以管理和控制, 必须由政府来加强管理。就目前而言, 微博意见领袖如何运用自己的话语权, 避免造成对他人的网络暴力已经成为微博时代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
(三) 引导意见领袖正确思想
微博意见领袖因其特殊的身份使得他们的言论更具信服力, 再加之他们的声誉, 其社会影响是不可小觑的。因此, 意见领袖传播的一定是正能量, 要传播一些有助于社会健康发展的信息, 否则一旦动员受众传播一些违反国家利益、公共安全行动的信息, 其后果将不堪设想。
三、如何面对微博意见领袖
微博正在以它自己的方式快速发展, 给人们带来很多优势的同时也带来了弊端。如何处理和克服这些弊端也是一项大工程, 是广大用户和媒体所极其关注的。发布的大多内容都是脑子里面偶尔闪过的念头、琐碎的生活细节、日程安排, 每一条单独的内容, 都只能是有限的信息表达, 呈现出一种“碎片化”的特征。对此, 政府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去解决问题, 制定相应法律法规。网站也要加强监管制度, 应主动也承担起把关人的作用, 主动屏蔽那些不健康信息。微博传播内容是极其复杂化, 拥有海量信息的同时, 也伴随着很多垃圾和不良信息。对于微博中的意见领袖, 应加强媒介素养, 加强网络道德建设。
意见领袖的培养也是很重要的, 它会直接影响网络舆论的健康运行, 政府相关部门也要主动承担起意见领袖的角色, 传播一些有助于社会发展正能量的信息。同时也要有序地建立公共信息环境, 意见领袖要学会合理的引导舆论, 在虚拟的网络世界里, 太多不一样的声音, 有正面的, 有负面的, 同时, 受众也是层次不同的群体, 有时也会对某个发生的事件或者人一味盲目的赞美或是批评, 都会扰乱社会秩序的有序发展, 这个时候, 微博中的意见领袖就起到很关键的作用了, 需要对整个事件作全面客观的评论, 将受众的思想正面引导, 健康有序的引导舆论。
随着社会化媒体的出现, 诸如微博等自媒体对社会和生活的作用与影响已经到的非常重要的地位。与此同时, 社会化媒体环境下的意见领袖也发生了一些变化, 然而“新意见领袖”的出现并不意味着传统意见领袖的消亡, 他们应该是并存的, 不过我们不得不承认目前的状况, 那就是传统的意见领袖弱化甚至消亡, 而新意见领袖正以磅礴之势迅猛发展。而新意见领袖的研究也非常值得现在的传播学者仔细研究。
摘要:微博发展速度迅猛, 如何对微博中的意见领袖进行有效的引导和监管, 成为迫在眉睫的问题。本文通过对微博中意见领袖的研究来对意见领袖转型后的应用进行探析。
关键词:意见领袖,微博
参考文献
[1]胡泳.新浪微博拯救中国微博客[J].中国企业家, 2009 (16) .
8.监督检查意见 篇八
全省人大常委会贯彻实施监督法工作基本情况
监督法颁布实施以来,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在“一府两院”的积极配合、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的工作思路,着力在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推进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增强实效上下功夫,依法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加大了监督工作力度,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党和人民比较满意的效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认真学习,深化认识,统一思想。监督法颁布实施后,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对监督法的学习,为了搞好对监督法的宣传,一些地方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通过领导发表讲话、开设法制讲座专栏、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向社会进行了广泛的宣传,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是完善规范制度,严格依法开展监督工作。监督法颁布实施后,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按照监督法的规定,对地方性法规和工作文件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对符合监督法规定的加以深化和细化,对与监督法规定和精神不一致的及时做出调整,认真加以规范,推进了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建设的进程。
三是突出监督重点,讲求监督艺术,注重监督实效。在监督工作中,各级人大常委会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服从服务于全省中心工作,自觉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社会普遍关注的、影响社会和谐 的突出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综合运用各种形式,有效开展监督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是党委重视,政府、法院、检察院积极支持配合。监督法颁布实施后,各级党委对这部法律的贯彻实施高度重视,及时听取各级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实施监督法工作安排的汇报,认真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及时提出要求,切实加强领导,保障了监督法的贯彻实施。各级政府、法院、检察院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认真学习监督法,并结合实际,及时制定接受人大监督工作的具体办法,自觉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切实办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保证了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年来的全省人大常委会贯彻实施监督法的工作实践,使我们积累了一些有益的经验和体会:一是贯彻实施监督法,必须自觉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体现党的意志和主张,一切工作都要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真正做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二是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谋划工作思路,确定监督工作内容和重点,依法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力求监督工作实效。三是必须严格坚持依法办事,正确行使监督权,妥善处理好同政府、法院、检察院的关系,真正做到既制约和监督,又支持和促进,寓支持促进于制约监督之中。四是必须讲求工作方式方法,注意抓主要矛盾,找准监督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充分发挥监督工作的促进和保障作用。五是必须坚持探索创新,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方法,努力把握监督工作的规律,不断提高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关于全面深入贯彻实施监督法的几点意见
关于如何全面贯彻实施监督法,王珉书记已在讲话中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下面,我再强调几点。
(一)深化认识,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贯彻实施监督法的坚定性和自觉性。
一是从监督法的政治性上,我们要进一步认识贯彻实施好这部法律,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关系;二是从监督法的严肃性上,我们要加强对其法律地位的认识;三是从监督法的实践性上,我们要进一步认识这部法律重要的现实意义;四是从监督法的时代性上,我们要充分认识监督法的新内容、新规定。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保障和促进作用。
一是要进一步增强促进吉林振兴、富民强省的责任心和紧迫感。全省各族人民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牢把握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这个难得的历史机遇,同心同德、开拓进取,着力突破制约吉林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集中力量抓好投资拉动、国企改制、项目建设、招商引资、扩权强县等重点工作,迅速摆脱了老工业基地举步维艰的困难局面,经济社会发展初步走向了又好又快发展的轨道。但是,由于我省正处于转轨的关键时期、积蓄能量的爬坡关口、快速发展的启动阶段,发展基础不牢,经济自主增长的良性循环机制尚未形成,发展相对落后,仍然是我们的基本省情。保持一个较长时期、较快的发展速度,实现富民强省的任务还很艰巨。在这一关键时期,各级人大要进一步增强全局意识、大局意识和发展意识,充分认识在振兴吉林、富民强省中各级人大的责任和使命,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积极发挥各项职能作用,为我省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做出贡献。
二是要突出重点,紧紧抓住事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问题,加大监督力度,强化监督实效。要以科学发展观作为开展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准确确定监督重点,并注意运用多种监督形式,深入开展监督,在取得实效上下功夫。在工作中,不仅要关注发展速度,更要关注发展质量;不仅要关注经济发展,还要关注社会发展;不仅要关注当前发展,还要关注长远发展;不仅要关注经济社会的发展,还要关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的和谐发展和公平正义。总之,人大的监督工作要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得更紧密,服务、保障和促进作用要发挥得更全面更到位。
三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发展好、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党的十七大提出:“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发挥人民的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吴邦国同志指出:“人大工作最大的优势是与人民群众联系紧密,最大的危险是脱离人民群众。”在人大的监督工作中,必须不断提高服务人民、保障人民权益的坚定性和自觉性。要注意通过监督工作更好地反映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统筹兼顾好群众的具体利益,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面群众的积极性,形成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强大力量。要督促“一府两院”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切实把发展教育、医疗、扩大就业、完善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等民生工程抓好。
(三)深刻理解、准确把握监督法的基本原则,确保监督法的全面正确实施。
一是要进一步增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定性、自觉性。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也是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坚持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的重要政治原则。我们在这个问题上,头脑要十分清醒,绝不能有丝毫动摇。监督法是在党的领导下制定的,贯彻实施监督法,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进行。我们开展监督工作,要始终坚持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要自觉把人大監督工作放在党委全局工作中去谋划,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安排监督内容,并通过依法监督,支持和促进“一府两院”的工作,共同落实好党委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使人大监督工作更好地体现党委的意志和主张。要认真实行重大问题和重要决策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监督工作的安排意见和重要活动,要及时向党委汇报,取得党委的领导和支持。
二是要严格坚持依法行使监督权。要严格依法开展监督工作,正确处理加强人大监督与支持“一府两院”依法开展工作的关系。在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人大与“一府两院”都是党领导下的国家机关,虽然分工不同,但工作的出发点和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人大对“一府两院”既要依法实施监督,又不能代行行政权、审判权和检察权。所以,我们要始终坚持尽职不越位、决定不处理、监督不代办的工作原则,既要对“一府两院”的工作依法实施监督,又不直接处理具体问题或直接办理具体案件。只有这样,人大监督工作才能真正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位,才能使监督权的行使具有权威性和法律效力。
三是要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监督法明确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体行使监督职权。”这是人大常委会集体行使监督职权原则的法律依据,也是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必须遵循的组织原则。根据这一组织原则,我们开展监督工作时,要坚持发扬民主,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使监督工作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要求。要坚持集体讨论问题,集体决定问题,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的整体作用。
四是要坚持监督公开。随着民主法制建設的加强和社会的发展进步,人民群众的民主渴求日益扩大,参政议政的意识不断增强。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从各个层面、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所以,我们应该按照监督法的规定,及时将开展监督工作的情况向社会公开。只有这样,人大常委会监督权的行使,才能更加符合人民的意志,更好地代表人民的利益,拥有更坚实的群众基础。因此,我们要积极探索完善执行公开原则的程序和方法,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使监督工作更透明,更主动自觉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四)认真实践,努力提高人大监督工作的水平。
一是要有效运用各种监督方式。对监督法规定的一般监督方式,要在做细做实、取得实效上下功夫;对询问、质询和特定问题调查等特殊监督方式,要依法、严谨、慎重运用,但不是不用。关键时候要依法使用,以体现监督法的权威性。
二是要不断健全工作制度。监督法实施后,我们按照监督法的规定,加强了监督工作的制度建设。但是,监督法对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规范,有些还是比较原则的,有的地方还需要通过健全和完善工作制度来深化和细化。所以,我们在加强监督工作制度建设这个环节上,还要不断努力。要主动适应新时期人大监督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围绕监督法的贯彻实施,不断加强制度建设,使监督工作更规范、更有可操作性。
三是要切实提高自身能力。监督法颁布实施后,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任务不是虚了,而是更实了;工作的要求不是降低了,而是更高了;工作的责任不是轻了,而是更重了。为了适应工作的需要,我们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以提高监督的能力和水平,保证监督法的全面贯彻实施。要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为常委会依法开展监督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当好参谋助手。
四是要坚持探索创新。要注意研究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切实搞好工作机制和方法的创新,以不断提高监督工作的水平,增强监督工作的活力和实效。
9.日常监督意见小准则 篇九
2.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医疗机构必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悬挂于明显处所。
3.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的诊疗科目开展医学诊疗活动。4.未取得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之前不得开展医学诊疗活动。5.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之前不得开展医学美容等诊疗活动。6.立即停止开展现场为顾客检查血糖、血压等医学诊疗活动。
1.严格按照《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疗执业活动。
2.严格按照《执业医师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执业助理医师应当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其执业类别执业。
3.执业医师必须在注册的执业地点从事相应的医疗活动。4.医生未变更执业注册地点前不得在医师执业地点外执业。5.执业医师必须按执业范围开展执业活动。6.尽快恢复诊所医务人员公示牌。
7.xxx未取得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之前不得单独执业。8.严禁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学诊疗活动。
9.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10.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工作必须佩带载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者职称的标牌以及干净整洁的工作服。
1.严格按照《中华人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的规定,未经护士执业注册者不得从事护士工作。
2.护理员只能在护士的指导下从事临床生活护理工作。
1.严格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不得发布医疗广告。
2.医疗广告必须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严格按照审查批准的内容和时限发布医疗广告。
1.规范诊所(门诊部)内的各处标识。2.做好诊所的基础卫生。
3.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医疗机构的牌匾使用名称应当与核准的医疗机构名称相同。
1.严格按照《消毒管理办法》认真落实医院的消毒管理工作,杜绝医源性感染的发生。2.严格按照《消毒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认真开展诊所(门诊部)的消毒工作,并如实做好记录。
3.做好地表、物表、空气的消毒登记本。4.5.6.7.观察室增设紫外线灯管。
严格按照消毒技术规范的规定,做好器械的消毒灭菌工作。消毒产品的标签(含说明书)应当符合卫生部的有关规定。
你单位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的三十三条规定,按照《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立即整改。
8.责令立即停止销售不符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的消毒产品。9.落实消毒产品采购、进货索证查验制度。
10.经营单位采购消毒产品时必须索取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产品备案凭证或者卫生许可证批件。
1.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做好医疗垃圾的毁行、分类、消毒工作,并做好特垃交接工作,定期对特垃暂存点进行清洗、消毒。
2.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离、收集、运送、暂存交接工作及相关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和培训。3.做好医疗废物暂存点的三防设施,远离医疗区、食品转运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场所。
4.医疗废物暂存点应设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警示标识。5.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的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6.医疗废物桶应规范设置明确标识并加盖。7.按照要求完善医疗废物暂存点。8.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医疗废水的处理。
9.按规定认真做好医院污水处理的检测和管理工作并认真做好检测记录。10.进一步加强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和培训工作。11.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毁行、消毒、等级和管理工作。
1.严格按照规定,规范门诊日志和处方的书写。
2.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中药处方的书写。3.认真落实《中药饮片管理规范》的规定。
4.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处方的书写。
5.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及被取消处方权的医师不得开具处方。
6.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医师不得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7.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处方调剂工作。
8.严格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规范病历书写。
9.处方必须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调配、核对。
1.落实预检分诊制度,明确预检分诊点标识,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医护人员。2.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做好传染病防控和疫情报告。
3.认真落实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消毒隔离制度、加强对传染病疫情的报告管理工作,不得漏报、缓报、瞒报。
4.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组织、制度、应急预案,并落实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存、交接工作及相关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和培训。
5.保证医院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使污水处理后到达相关排放标准,并做好监测记录。6.预检分诊点和传染性疾病科(发热门诊)必须投入正常使用且有专人值守,同时做好登记。
1.严格按照《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做好口腔诊疗器械及牙模的消毒工作。
2.加强你单位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措施,强化医院感染控制,有效遏制医源性感染事故。
3.严格执行注射操作规程,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消毒”。4.建立各项消毒制度,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建立拣选一次性医疗用品、消毒剂、消毒药械等进货验收等级制度和使用管理制度,索取、审核相关学科证明文件。5.灭菌设备常规使用条件下,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生物监测。
6.建立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的刮泥制度与操作流程,规范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存放、标识清楚,做好交接登记工作。制定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的应急处理预案。7.按照《四川省院感染管理进行计划检查标准(2013-2015)》要求,做好你单位医院感染管理工作。
1.严格按照《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2.严格按照《放射诊疗管理固定》第十六条的规定,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或未进行诊疗科目登记的,不得开展放射诊疗工作。
3.严格按照规定对放射诊疗设备、工作场所及防护设施进行检测和检查。4.严格按照《放射诊疗许可证》批准的机器型号进行操作。
5.严格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对不合格或淘汰的放射诊疗设备不得购置、使用、转让和出租。
6.放射诊疗设备注销申请(含注销设备清单)及放射性同位素处置去向,接受单位应提供证明。
7.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健康检查。
8.严格按照《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佩戴个人剂量计。
9.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放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佩戴和检测工作。
10.严格进行(定期进行)专业及防护知识培训,并分别建立个人剂量职业健康管理和教育培训档案。
1.医疗机构必须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方可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2.严格按照《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核准的项目展开母婴保健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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