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交底图纸会审流程

2024-08-04

设计交底图纸会审流程(精选4篇)

1.设计交底图纸会审流程 篇一

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会议纪要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地点: XX市文化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室

参加会议的单位、人员:

建设单位:XXX XX等

设计单位:XXX X工

智诚监理公司:XXX XXX

施工单位:XXX XXX等

其他有关专家人员:X工 X院长等

会议内容:

会议由XX市文化中心工程副主任XXX主持,中建设计院该项目负责人XXX对工程基础部分设计进行了总体介绍,对基础部分的重要问题进行了详细交底,

1、设计院交底内容:

(1)本工程的抗震等级:图书档案馆为二级抗震,规展馆为三级抗震;主楼外XXm范围内的车库部分同主楼抗震等级,其他部分为三级抗震。

(2)基础筏板部分的施工参照图集XXXXXX。

(3)SBS防水材料是否绝缘,是否需要考虑接地引下线设置外接钢管。

(4)档案馆卫生间有预留洞口,施工时需要注意。

监理、施工单位在收到各专业施工图后,进行了全面细致的阅图和审查施工图纸的活动,两单位针对施工图中的问题,共同提出问题并请设计人员给予解释,

2、施工监理单位提出问题如下:

(1) 规划展览馆A-A轴以南2个柱子西边柱子是否去掉;

答复:是,去掉。

(2) 规划展览馆基础梁中有一根钢筋的原位标注错误,图中标注为2/8;

答复:应改为8/2。

(3) 图书馆基础平面图中条基部分西边外伸尺寸未明确;

答复:同东边对称。

(4) 防水层找平层XXmm去掉是否可以;

答复:可以,基础梁顶标高统一下降XXmm,加入地下室地面做法中。

(5) 钢筋连接方式的`确定;

答复:按照设计说明中要求的连接方式施工。直径XX以下采用搭接,XX以上(包括XX)采用机械连接。

3、X总对规展馆的基础钢筋施工提出要求:

规展馆筏板基础部分上部附加钢筋互相交叉且与基础梁中钢筋穿插,局部出现钢筋密集的情况,要求施工时应注意,尤其是必须能满足砼施工中的振捣。

监理部整理

XXXX年XX月XX日

2.设计交底图纸会审流程 篇二

设计单位:……设计院

地质勘测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参会人员:…………………………

会议主持:…… ………

会议议程及主要内容:

一、参建单位及与会人员和对会议做指导性发言

1、建设单位:…

地质勘测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2、希望各参建单位相关负责人员认真细致熟悉设计图纸和施工现场情况,把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尽可能全面的提前挖掘出来并妥善予以解决。

二、设计单位相关负责人介绍工程概况和做设计技术交底

1、设计依据

1、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

2、甲方提供的“地勘报告”及基地红线图,征地图及界址点成果表。

3、国家现行规范及规定。

4、《建筑制图标准》………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

《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2、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

2、项目名称:……

3、建设地点:……

4、设计使用年限:…。

5、建筑耐火等级:…。

6、建筑物抗震设防烈度:七度(0.1g)。

7、建筑结构类型:钢结构框架结构。

8、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单体建筑面积详各单体建筑设计说明

9、建筑层数:详各单体建筑设计说明

10、屋面防水等级:⒓

3、设计范围

本次设计范围包括建筑、结构、水、电专业施工图设计。本次设计不包括水景景观、停车场场地及边坡、偏坡设计。

4、墙体

1、所有墙体除建筑立面标注外均采用粘土砖,采用1:2水泥砂浆砌筑。

2、所有墙体用料外形尺寸要求准确统一,表面无边角破损,砖块或砌块墙体上下之间应互相错缝打接,不得有垂直通缝砌筑砂浆应饱满,所有墙体砌筑砂浆比例及标号均详结施说明。

3、砌筑砂浆要求详结施说明,用水房间内墙面须做防潮处理,卫生间内墙面防水卷材上翻1200mm。

5、地面

1、凡有用水或地面冲洗排水房间,需在结构面粉坡1%、坡向地漏、地沟或排水口。

2、卫生间找坡1%坡向地漏。

6、屋面

1、本工程屋面防水等级为二级,防水耐久年限,屋面不同部位做法详建施图标注。

2、屋面工程施工时应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所确定的施工程序和要求,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3、屋面做法均同本页建筑屋面做法大样。

7、装修工程

1、本工程装修均要求各种装饰线条线脚横平竖直。对有板块材料的,则应事先进行选料排块后,再进行大面积施工,为确保工程质量所有主要装饰材料的规格材质,颜色以及造型处理均应在施工订货前由有关厂家配合施工单位做出样板,征得甲方及设计人员同意施工后,方可购买再进行施工。

2、内墙面装饰除特殊要求外,一般粉刷应分层施工,确保平整牢固,所有阳角距地XX以下用1:2水泥砂浆做护角,磁砖及面砖施工前应预先排列,使切角磁砖安装在阴角和次要位置。在两种墙身材料平接时,粉刷前应在交接处加0.8厚9x2.5孔钢丝网一层。缝两边各压入150宽,再进行抹灰。

3、外墙面装饰均同本页建筑外墙面装饰大样。

8、门窗

1、本工程售票室为铝合金窗。

2、门窗仅提供洞口尺寸,建筑外门窗的抗风压、空气渗透、雨水渗漏、隔声性能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满足使用要求。加工制作时应注意扣除粉刷层级安装缝隙尺寸,由承制商实测复核洞口尺寸及樘数后方可制作安装。(施工图中未注门洞尺寸为2100*900)。

9、油漆工程

进行油漆施工前均须做出色板,与设计、建设方商定后方可施工。

10、其它

1、所有门窗过梁的施工要求均详结施总说明。

2、凡是在钢筋混凝土墙板上留洞的其具体位置及尺寸大小均详结施图。凡填充墙上留洞的,在土建施工时应密切配合设备图进行预留洞或穿套管,不得在梁,板上任意打洞。如设备安装与土建相矛盾需作修改,应待设计人员处理后才可进行施工。

3、本工程无论土建,外装都须按照有关规范,规定进行相应的防腐、防虫、防鼠措施。

4、本工程在施工中,应强调土建与设备安装之间的密切配合,如遇图纸中有矛盾时,应尽早或及时与设计方协商解决,切勿擅自更改、隐瞒、以免影响工程质量及破坏设计意图。

5、本工程除按施工图纸选用标准图及设备产品说明要求进行施工外,还应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11、本工程在施工中,应强调土建与设备安全之间的密切配合,如遇图纸中有矛盾时,应尽早或及时与设计方协商解决,以免影响工程质量及破坏设计意图。

12、图中尽寸除注明外均以毫米为单位,标高以米为单位。

13、其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执行。

三、图纸会审纪要

一、

二、

三、

会议内容确认单位及人员签字(盖章)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地质勘测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纪要整理:

xxxx年xx月xx日

3.4。3建筑电气图纸会审设计变更 篇三

4.3.1 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施工单位应组织建筑电气专业施工人员做好图纸自审,在符合本规程4.1.1规定的同时,针对建筑电气专业做好下列图纸会审:

(1)电气新材料的性能、工艺要求是否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规定的要求;

(2)电气专业与其它专业间有无重大矛盾,其设备和管线与建筑结构的接合部位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3)电气系统图与平面图上的设计内容是否有矛盾;

(4)图纸上标注电气设备、器具、材料的品种、规格,以及安装尺寸、坐标、标高等是否有遗漏和矛盾,图纸说明是否清楚、明确。

4.3.2 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4.3.2Ⅰ(1)根据目前的管理水平,规定所有的材料均应有合格证尚有困难。为此,条文规定的是主要材料应有出厂合格证。电气设备的产品质量对保证电气使用功能至关重要,且提供的出厂合格证只能证明本设备是否合格,为此,所有的电气设备均应有出厂合格证。

电气设备铭牌上的技术参数和产品说明书等技术文件是安装、调试、试运行和使用的依据,因此电气设备应有铭牌和产品说明书等完整的技术文件。

电气设备、材料出厂合格证一般应具有该产品的型号、规格、容量、额定电压、额定电流、短路阻抗、接线组别、绝缘等级、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批量、试验编号、技术标准号等内容。

根据建设部《关于工程建设设备与材料划分规定》和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工程建设设备与材料的划分标准》,各种电力变压器、互感器、调压器、感应移相器、电抗器、高压断路器、高压熔断器、稳压器、电源调整器、高压隔离开关、油开关、装置式(万能式)空气开关、电力电容器、蓄电池、主令(鼓型)控制器、磁力起动器、电磁铁、电阻器、变阻器、快速自动开关、交直流报警器、成套供应的箱、盘、柜及其随设备带来的母线支持瓷瓶为电气设备;各种电缆、电线、母线、管材、型钢、桥架、梯架、槽盒、立柱、托臂、灯具及其开关、插座、按钮、刀型开关、保险器、杆上避雷针、各种电扇、铁壳开关、电笛、电铃、电表、照明配电箱、电度表箱、插座箱、户内端子箱、等小型电器、各种绝缘子、金具、电线杆、铁塔、各种支架等金属构件为材料。

4.3.2Ⅰ(2)凡不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包括国家标准、部颁标准、地方标准、产品技术标准)的电气设备、材料严禁在工程上使用。

工程施工中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电气产品,严格按规定使用限制使用的电气产品,优先使用推荐的质量好的电气产品。

福建省建设厅于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印发了《福建省建设厅关于〈福建省建筑用电线电缆技术政策公告〉的通知》(闽建科〔2003〕6号),其中建筑用电线电缆的限制和淘汰产品有:

(1)限制类:

1)1k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常用型号VV、VV22、KVV等):一般工程适用,在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中限制使用;

2)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线(常用型号BV、RV、BVV、RVV、BVVB等):一般工程适用,在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中限制使用;

3)300/500V橡皮绝缘固定敷设电线(常用型号BX、BXR、BXFR):自2003年5月1日起全省建筑工程中限制使用。

(2)淘汰类(自2003年5月1日起全省建筑工程中淘汰使用): 1)粘性纸绝缘电力电缆(常用型号ZQ、ZLQ); 2)不滴油纸绝缘电力电缆(常用型号ZQD、ZJQD); 3)天然-丁苯橡皮绝缘控制电缆(常用型号KXV); 4)天然-丁苯橡皮绝缘橡套电缆(常用型号XX); 5)空气纸绝缘市话电缆(常用型号HQ);

6)空气纸绝缘长途市话电缆(常用型号HEQ、HEL)。

4.3.2Ⅰ(3)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电工产品,必须按照2001年12月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5号发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规定认证合格。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即“中国强制认证”(英文缩写“CCC”)标志应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及适用范围见2001年12月3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02年联合公告第60号《〈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产品的适用范围》、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部分产品详细适用范围的通知》(国认证〔2003〕46号)。

4.3.2Ⅰ(4)要特别注意一些粗制滥造的劣次产品,虽有出厂合格证,但实质上是不合格产品,而且还有一些无生产许可证的产品也提供出厂合格证。因此,在检查出厂合格证的基础上,在进场时或安装前还应对电气设备、主要材料的实物进行检查,以便发现设备、材料有否存在缺陷和问题,其型号、规格、材质等技术性能及外现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GB50303—2002的规定。

设备开箱检查应根据施工图纸和设备装箱清单,核查产品出厂合格证、检验记录、说明书和必要的原理图、接线图以及其它技术文件是否齐全;核对电气设备的型号、规格及其它技术参数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核对全部零件、部件、附件是否齐全;检查电气设备外观是否有锈蚀及机械损伤,瓷件是否清洁,有无裂纹和伤痕,制动部分动作是否灵活、准确,开关、控制器的触点是否有足够的压力,接触是否良好,铁芯表面是否清洁,有无锈蚀等。若对设备内在质量有怀疑时,应解体检查。

材料进场抽样检查应对照施工图,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检验记录是否齐全;核对其型号、规格及其它技术参数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技术标准;检查其外现质量是否存在缺陷。

塑料管、塑料线槽及其配件的耐火及防延燃性必须符合要求。工程中应采用聚氯乙烯阻燃型塑料管。现场燃烧检查方法一般可把塑料管、塑料线槽放在火源上燃烧,然后离开火源应能自熄的,可认为是阻燃性材料;不能自熄的,则为可燃性材料。

4.3.2Ⅰ(7)成批进场的同型号规格、同批号的材料,进场抽样检查时其抽查数量一般应不少于5%;发现有不合格的,在抽查10%;再有不合格的,全数检查。电气设备进场应全数开箱检查。

4.3.2Ⅰ(9)建设单位不得强行为施工单位提供电气设备、材料,更不得提供不合格的电气设备、材料。若因工程确需,建设单位应与施工单位在合同中预先约定,明确质量责任。施工单位有权拒绝而且必须拒绝使用建设单位提供的不合格电气设备、材料。

4.3.2Ⅰ(10)同型号规格的材料,一般应根据施工计划、工程进度,有计划地分批进场,不宜零星采购,而且一般应采用同一生产厂家的产品。若因某些客观原因,造成不同批进场,且不能满足是同一生产厂家产品的要求时,不同生产厂家的产品均应提供合格证。

4.3.2Ⅰ(11)电气设备、材料出厂合格证应分类整理汇总,逐一编号。一般编排顺序依次为电气设备、材料,同品种、同型号应依次按规格顺序排列(如各种电线应按品种、规格依次顺序排列,即BV-2.5mm2、BV-4mm2、BV-10mm2、BV-16mm2、BV-95mm2等。)4.3.3 设备调试记录 4.3.3Ⅰ(2)高压电气设备和布线系统及继电保护系统安装后,在试运行前应做好试验调整和交接试验。其目的是判断高压电气设备在运输、交接过程中是否遭到损坏或发生变化,是检验高压电气设备和布线系统及继电保护系统能否安全运行的重要措施和检测手段,进而根据全面的试验调整报告、交接试验报告作出综合性的分析判断,以决定高压电气设备和布线系统及继电保护系统能否投入试运行。

高压电气设备和布线系统及继电保护系统试验调整、交接试验项目和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50150—1991规定。

4.3.3Ⅰ(3)低压电气设备和布线系统安装后,在试运行前应做好试验调整和交接试验。其目的是判断低压电气设备在运输、交接过程中是否遭到损坏或发生变化,是检验低压电气设备和布线系统能否安全运行的重要措施和检测手段,进而根据全面的试验调整报告、交接试验报告作出综合性的分析判断,以决定低压电气设备和布线系统能否投入试运行。

低压电气设备和布线系统试验调整、交接试验项目和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50303—2002规定:(1)每路配电开关及保护装置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2)相间和相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值应大于0.5MΩ;(3)电气装置的交流工频耐压试验电压为1kV,当绝缘电阻值大于10MΩ时,可采用2500V兆欧表摇测替代,试验持续时间1min,无击穿闪络现象。

4.3.3Ⅰ(6)高低压变配电装置在投入试运行前,应根据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制定出书面试运行方案,其中包括事故应急措施,经施工企业技术部门批准后向参加试运行人员进行现场交底,保证试运行顺利交接。

二次回路的控制、联锁、保护和信号等保护系统动作的准确、灵敏、可靠,对保证系统安全、可靠、稳定运行至关重要。因此,应做好二次回路的结线检查,对照电气原理图和接线图,逐台设备检查仪表、开关、继电器、接触器、指示灯、熔断器等元件的型号、规格是否与图纸相一致,有无损坏、受潮等现象;注意仪表、指示灯、继电器和接触器的线圈等元件的额定电压和控制、操作电源的电压必须一致;逐根检查二次回路接线与图纸是否相符,如有不符,应及时改正;并做好二次回路模拟试验工作。

系统试运行时,必须严格按照试运行方案规定的程序和步骤进行,参加人员必须经常巡视高低压变配电装置各有关部位,检查有无异常声响、闪光、气味及温升等;检查表计指示有无异常;检查变压器有无渗油、漏油现象,油的颜色和油位是否正常等等。如有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处理,必要时按正确步骤拉闸停电。处理正常后,再继续试运行。

值班记录人员一般每1h读数记录一次,主要记录项目有:高压电压、低压电压、高压电流、低压电流、变压器电流、变压器温度、有功功率、无功功率,及有无异常情况等。

系统连续试运行24h无异常情况,各运行数据符合规定,即认为试运行符合要求,并整理好原始记录,填写试运行记录,经施工单位、监理(建设)单位共同签证齐全。

4.3.3Ⅰ(7)为保证建筑物内的重要负荷在市电电网供电中断的情况下,能依靠自备的应急电源来维持供电,作为应急电源的柴油发电机组的应用日益增多。因此,条文中对柴油发电机组有关“质量控制资料”的内容提出了要求。

柴油发电机组在试运行前,应按设备技术文件要求,制定试运行方案,做好试运行工作。若试运行工作以生产厂家为主负责,安装单位、监理(建设)单位配合,也应做好试运行记录,并经有关人员签证齐全。

柴油发电机组各运行参数有:电压、电流、功率、功率因数、频率、励磁电流,以及柴油机和增压器的油压、油温、水温及水压等。试运行中,应注意观察并做好上述各运行数据的记录。在试运行过程中应做好正常运行和事故性质的声光信号、联锁控制等的试验调整。

4.3.3Ⅰ(8)交流电动机单机试运行前,应检查电动机的电源进线、接线方式和接地线是否符合要求;检查电动机绕组的绝缘电阻是否符合要求(如500V以下电机绕组的绝缘电阻值应不小于 0.5MΩ);检查电动机控制回路中的热继电器的电流调节指示位置是否整定在电动机的额定电流值;检查其转向是否正确。

电动机第一次起动一般在空载情况下进行,空载连续运行时间为2h。当电动机与其机械部分的连接不易拆开时,可连在一起进行空载试运转。

电动机试运行中应进行下列检查:

(1)监视电源电压的变化。电压变化范围不应超过或低于额定电压的10%;

(2)监视电动机的运行电流。在正常情况下运行电流应不超过铭牌上的额定电流,同时还要注意运行中的三相电流是否平衡,任意两相间的电流差值不应大于额定电流的10%;特别要注意是否有缺相运行。一般可用钳形电流表测量线电流;

(3)监视电动机绕组及轴承的温度、温升不应超过铭牌上允许的限度。电机运行中的温升是监视电机运行状况的直接而又可靠的办法。运行中要注意轴承的发热和声响情况,轴承温升不得超过:滚动式为60℃,滑动式为45℃;

(4)监视电动机在运行中的声响、振动、气味等。电动机应运行平稳,声音均匀,无异常气味。若发生异常声响、剧烈振动、绝缘漆焦臭味等,应及时停车检查处理;

(5)监视传动装置的工作情况,要随时注意联轴器或皮带轮是否松动,传送皮带有无打滑现象,皮带接头是否完好。

试运行中,参加人员应定时测量电压、起动电流、空载电流、负载电流、温升等。一般试运行刚开始时,每30min读数记录一次,随着试运行情况的稳定,可1h读数记录一次。4.3.3Ⅰ(9)高低压变配电装置,由于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试验调整和交接试验项目多,一般施工单位没有能力和资质进行此项工作,故条文未对其电气试验调整报告、交接试验报告表格的内容、表式作出统一规定。条文中只要求电气试验调整报告、交接试验报告表格的内容、表式应符合相应试验调整和交接试验项目、试验标准及填写试验调整数据和结论等的要求。

4.3.3Ⅰ(12)高低压变配电装置若由当地供电部门中有施工资质的施工队伍安装,其施工单位应按现行国家标准GB50303—2002、GB50150—1991规定,做好其安装的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资料,并将该部分的质量控制资料整理归档到建筑电气分部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中。若施工单位未能提供该部分的质量控制资料,监理(建设)单位应督促其提供,以保证建筑电气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的完整性。4.3.4 接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4.3.4Ⅰ(7)照明灯具、开关、插座进场验收时的现场抽查的绝缘电阻测试情况应做好记录。

4.3.4Ⅰ(8)兆欧表测试绝缘电阻时,一般规定摇测1min后的读数为准。因为在绝缘体上加上直流电压后,流过绝缘体的电流(吸收电流)将随时间的增长而逐渐下降。而绝缘体的直流电阻率是根据稳态传导电流确定的,而且不同材料的绝缘体,其绝缘吸收电流的衰减时间也不同。但是,试验证明绝大多数绝缘材料的绝缘吸收电流经过1min已趋于稳定,所以规定以摇测1min后的绝缘电阻来确定绝缘性能的好坏。

兆欧表的选用,主要考虑仪表的额定电压和测量范围应与被试的电气装置的绝缘等级相适应。兆欧表的电压等级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100V以下的电气设备或线路,采用250V兆欧表;(2)100~500V的电气设备或线路,采用500V兆欧表;(3)500~3000V的电气设备或线路,采用1000V兆欧表;(4)3000~10000V的电气设备或线路,采用2500V兆欧表。

4.3.4Ⅰ(9)电气设备、低压电器、照明器具、电线电缆等绝缘电阻值应符合下列要求:

(1)高压电气设备、电器器件、电缆及附件的绝缘电阻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50150—91的规定;

(2)低压电动机、电加热器及电动执行机构的绝缘电阻值应大于0.5MΩ;(3)低压电器绝缘电阻的测试部位及绝缘电阻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触头在断开位置时,同极的进线与出线端带电部件之间; 2)触头在闭合位置时,不同极的带电部件之间; 3)各带电部分与非带电金属外壳之间; 4)绝缘电阻值应大于0.5MΩ;

(4)发电机组至低压配电柜馈电线路的相间、相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值应大于0.5MΩ;(5)不间断电源装置间连线的相间、相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值应大于0.5MΩ;

(6)低压的动力线路、照明线路(电缆、电线)绝缘电阻测试时,其线(相)间、线(相)对地间绝缘电阻值应大于0.5MΩ;

(7)封闭、插接式母线每段母线组对接续前,绝缘电阻测试值应大于20MΩ;组对接续后,绝缘电阻测试值应大于5MΩ;

(8)二次回路测试绝缘电阻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小母线在断开所有其它并联支路时,不应小于10MΩ;

2)二次回路的每一支路和断路器、隔离开关操作机构的电源回路等,均不应小于1MΩ;在比较潮湿的地方,可不小于0.5MΩ;

(9)照明灯具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2MΩ;(10)开关、插座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5MΩ。

4.3.4Ⅰ(11)质控(电)表4.3.4-2用于电力电缆、同一回路敷设的线路以及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测试记录;质控(电)表4.3.4-3用于不同回路敷设在一起的线路、控制电缆、控制回路线路以及用质控(电)表4.3.4-2不能对应记录的电气设备、线路的绝缘电阻测试记录。施工单位可根据测试项目、内容选用质控(电)表4.3.4-2或质控(电)表4.3.4-3。

4.3.4Ⅰ(14)测试仪表(如接地电阻测试仪、兆欧表)应定期送检定部门检定,检定合格后在其有效期内使用。未经检定的接地摇表测试出的接地电阻值是不符合要求的,也是无效的。新购接地摇表亦应送检定部门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测试仪表必须有检定证书。检定证书(可用复印件)应附在建筑电气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中,复印件必须真实,不得有涂改现象。4.3.5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3.5Ⅰ(1)电气安装工程的隐蔽工程检查验收项目主要有:

(1)利用建筑物基础的接地体、人工接地体、接地模块;(2)利用建筑物柱内主筋的引下线和暗装的引下线;(3)接地线、均压环、接闪器、等电位联结等;

(4)敷设于地下、砼结构内、砌体内、楼板垫层内等暗装的各种电气设备、导管、接线盒(箱)等;

(5)敷设于不能进入检修的吊顶、地沟、暗井道内等的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如电气导管、线槽、电缆桥架敷设,电缆敷设,电线、电缆穿管和线槽内敷设的线缆等)等;

(6)直埋电缆;

(7)电气工程所使用的承力予埋件;(8)埋设的基础型钢;

(9)电气设备的解体检查、吊芯检查。

4.3.7 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4.3.7Ⅰ(3)由于建筑物千差万别,检验批的划分一般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50300—2001、GB50303—2002的规定,并应以操作方便、合理、能反映这一批质量的实貌为主。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或编制质量计划时要预设检验批划分的实体预案,以利实施。实施时,施工单位可视具体情况作出调整。

电气动力和电气照明安装工程中的线路(如:建筑物的总照明配电箱至各分(分户)照明配电箱的线路、水泵电动机的动力线路和控制线路等)跨楼层敷设时,应以该回路完整的线路作为1个检验批为宜。避雷引下线检验批划分:6层(含6层)以下的建筑为1个检验批,高层建筑可以均压环设置的间隔数为1个检验批。

4.图纸会审制度 篇四

1、核实设计文件、图纸是否有图纸审查机构出具的合格证明;

2、认真查对图纸中是否有违反国家颁发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违反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3、专业监理工程师要认真核查本专业图纸是否有错、漏、碰、缺之处并做好记录;

4、各专业之间要认真核对图纸中是否有相互碰车现象,并做好记录;

5、在规定时间内,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把本专业图纸中存在的问题记录报总监理工程师;

施工图纸汇审及设计交底制度

1、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图纸汇审及交底会议;

2、监理、施工单位应把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和疑问一一向设计人陈述,在得到设计人的意见后应及时、准确记录;

3、图纸中的难点及独特的设计意图应由设计人重点讲解;

4、会后由施工单位把图纸汇审内容详细整理在《图纸汇审记录》中,并请监理、建设、设计单位人员签字盖章。

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制度

1、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应把施工组织设计报送监理机构审查并填写好《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

2、总监理工程师应对其中的下述内容重点审查:

2.1质量、工期要求是否符合承包合同的规定;

2.2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合理; 2.3质量保证体系、技术管理体系是否健全、切实可行;

2.4施工组织设计应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施工单位是否了解掌握了本工程的特点、难点,施工条件是否充分分析;

2.5施工技术方案和措施是否先进、适用; 2.6施工总进度计划是否符合合同规定; 2.7安全、环保、消防和文明施工措施是否切实可行;

3、总监理工程师应将审查意见书面通知施工单位。

工程开工申请审批制度

1、施工单位开工前应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1.1具有全部设计图纸并汇审完毕; 1.2施工组织设计已审批签认;

1.3部分施工机械已进场并安装调试完毕; 1.4作业人员已进场并经“三级”考试合格; 1.5特种作业人员人证对应;

1.6部分材料已进场且化验合格; 1.7开工报告已经有关部门批准;

2、施工单位填写《工程开工报审表》;

3、总监理工程师核查并签发开工指令。

监理例会制度

1、每周开工地例会一次;

2、例会应包括:会议主持人、会议纪要的起草和会签、会议的主要内容,以及组织专题会议的要求;

3、会议内容:

3.1施工单位对上周的工作简介; 3.2工程质量自检情况;

3.3工程进度是否符合形象进度; 3.4工程是否存在外部干扰因素; 3.5下一周的工作安排;

3.6确定解决各类问题的措施;

3.7在必要的情况下,形成会议纪要并及时签发。

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1、竣工验收的依据是批准的设计文件(包括变更设计),设计、施工有关规范,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合同及协议文件等。

2、施工单位按规定编写和提出验收交接文件是申请竣工验收的必要条件,竣工文件不齐全、不正确清晰,不能验收交接。

3、施工单位应在验收前将编好的全部竣工文件及绘制的竣工图,提供项目监理部一份,审查确认完整后,报建设单位,其余分发有关接管、使用单位保管。交接竣工文件内容如下:

1)全部设计文件一份(包括变更设计)。2)全部竣工文件(图表及清单位按照管理段的行政区划编制,以便接管单位存档使用)。

3)各项工程施工记录一份。4)工程小结。

5)主要机械及设备的技术证书一 设备、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1、凡是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成品、半成品必须经材料验收小组认可方可准许使用,未经认证的材料,不准使用。

2、材料进场前,施工单位先进行样品检验,在符合设计及建设单位要求的情况下,应将样品连同出厂合格证及试化验报告及填写好的《材料/购配件/设备报验表》报材料设备验收小组审查。材料检验取样由现场监理人员、材料设备验收小组成员、施工单位技术员共同取样,由材料设备验收小组成员和施工单位共同送样,现场监理人员查验《材料/购配件/设备报验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凡施工单位自己送样的试验报告,一律无效,送样的材料视为不合格。

3、钢筋、水泥、小型砌块及防盗门、塑料窗、水暖、电等建筑安装材料,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货。

4、经过样品检验合格的原材料进场后,现场监理人员应进行常规检查,如发现各批次进场材料不符合送检样品的各项指标,现场监理员有权阻止该批材料进场使用。

5、凡未经项目监理部审核的产品进入施工现场,将对进货单位予以严肃处理,并一律清退出现场。监理公司从业人员应以科学的态度,严格公正对待材料的进场检验工作,对产品的检验应认真负责。严禁监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擅自推销各类建筑材料,一经发现,按监理公司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6、凡是进场设备,必须经专业监理人员现场核对其数量、规格、质量,方可签收货单。

工程的隐蔽和验收制度

1、所有分项工程施工,施工单位应在上道工序自检合格后,方可进行。

2、隐蔽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最新标准》进行自检,并将评定资料报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应将需检查的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三日提出计划报监理工程师,重点部位或重要项目应会同施、设计单位共同检查签认。

3、监理人员接到通知,应在工程隐蔽前到场验收。验收合格,监理人员应及时签署验收意见,如在验收24小时后监理人员未签字,施工单位可进行施工。验收不合格,施工单位应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4、当监理人员提出对已隐蔽工程重新验收要求时,施工单位应进行剥露,在检查验收后重新修复。检验合格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不合格由施工单位承担,工期顺延。

5、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应对关键部位随时检查,不合格的通知工单位整改,做好复查和记录。

6、基础工程、主体工程,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单位填报工程验收表,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合格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履行验收手续。

7、单位工程竣工,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基础上,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检查,合格后签发竣工移交证书,进入工程保修阶段。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1、凡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或者超出《验标》规定的偏差范围,需做返工处理的统称工程质量事故。

2、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必须用电话或书面形式逐级上报。对重大的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项目监理部应立即上报建设单位。

3、凡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处理,或处理不当,或处理结果未经项目监理部同意的,对事故部分及受事故影响的部分工程应视为不合格,不予验工计价,待合格后,再补办验工计价。

施工单位应及时上报“质量问题报告单”,并应抄报建设单位和项目监理部各一份。对于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应由施工单位研究处理,填写事故报告一份报项目监理部;对大质量事故,由施工单位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两份,由项目监理部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对重大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三份,报项目监理部,由监理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方案,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施工单位方能进行事故处理。待事故处理后,经项目监理复查,确认无误,方可继续施工。

施工进度监督及报告制度

1、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项目监理部每以月报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报告各项工程实际进度及计划的对比和形象进度情况。

2、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要突出重点,并使各单位、各工序进度密切衔接。

3、承包单位就施工阶段进度(月、季、年)计划填报《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后签发,同时报建设单位。

监理档案管理制度

1、建设工程监理档案按局档案馆档案管理规定编制;

2、建设工程监理档案应向局档案馆、监理公司送存;

3、建设工程监理档案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搜集、编制;

4、建设工程监理档案应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整理、保存;

5、建设工程监理档案的内容; 5.1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5.2监理单位的资质证明; 5.3监理规划及细则; 5.4监理月报; 5.5监理检查记录; 5.6监理工作总结; 5.7监理工程师通师单; 5.8监理日记; 5.9监理会议记录; 5.10工程报验审核表; 5.11工程进度报审表; 5.12工程材料报验表; 5.13工程质量检验评估报告; 5.14监理业务手册。

6、建设工程监理档案应准确及时、工整齐全、真实可靠。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监理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审核和处理工程变更;

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变更设计制度

如因设计图错漏,或发现实地情况与设计不符时,由提议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申请,经施工、设计、监理三方会勘同意后进行变更设计,设计完成后由设计组填写变更设计通知单。项目监理部审核无误签发《工程变更报审表》。

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3.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4.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5.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6.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7.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8.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9.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10.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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