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

2024-07-15

《新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共16篇)

1.《新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 篇一

学习新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有人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有人说教师是园丁,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我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学习,将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奉公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程,做到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把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当然,法律的实效更多地取决于执行的过程。这种实效不仅在于用法律规范政府的教育政策和教育投入,规范学校的收费行为等。更在于让其他人有法律的依据,合力打击那些非法行为。因为法律的实效更多地在于权利意识的觉醒,以及随之而来产生的监督行为。只有我们都了解了义务教育法,具有了响应的维权意识。才可能形成更严密,更有效的监督体系,为义务教育健康发展提供保障。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利用学科特点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激发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总之,我将站在民族复兴的高度上来认识党的教育事业,忠心于党的教育事业,勤勤恳恳,把毕生的所学贡献给社会主义国家的教育事业中,在平凡的岗位上争创不平凡的业绩。

2.《新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 篇二

教育, 作为一种社会现象, 和政治进步、经济发展紧紧相连, 和国民心态的变化息息相通。社会的整体进步, 使广大中小学教师焕发了生命活力.在语文教学展示课上, 不同的教学风格异彩纷呈, 多种教学流派争奇斗艳, 给语文课程改革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新气象。同时, 也要看到, 由于多元文化并存和多种价值观的碰撞导致的国民心态的变化, 社会上普遍存在的浮躁之气、浮夸之风、浮华之象, 不仅存在于社会其他领域, 存在于高等学校, 也在中小学这块以往公认为比较干净的土地上侵蚀着。课程改革中, 急于求成、花样翻新、新名词满天飞的现象时有耳闻;形式主义、热热闹闹、不讲实效的情况并不少见。

成绩有目共睹, 问题也不容忽视,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 对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认识不足, 导致实践中的迷茫。表现之一是以牺牲工具性为代价的所谓张扬人文性, 出现了新的“架空分析”。教师花费大量时间去探究文本的人文精神, 削弱了学生对语言形式的把握。有的老师特意浅文深讲, 故作微言大义, 把语文课上成了文学鉴赏课和人生哲理课。由于对文本挖掘过深, 反而游离于文本中心之外, 冲淡了对文本自身的解读。加之脱离学生知识、能力实际, 远离学生的生活经验, 大多数学生如坠五里雾中, 其教学效果可想而知。

人文性属于一定的历史范畴, 伴随着社会历史的进程, 人文性的内涵必将发生这样那样的变化。现今语文课程的人文性, 绝不是西方文艺复兴时期人文精神的翻版, 而应该赋予新时代的内涵, 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代精神和价值追求。教学永远具有教育性, 育人为本是语文教学的灵魂。根据教材内容的特点, 在学生学习语文的过程中相机进行思想教育是语文教学的应有之义。这既有助于学生更深入地理解文本内容, 也有助于对语言形式的把握。当然, 这种教育不是抽象说教, 也不是生硬灌输, 而是依托语言文学, 在形象感染、情感熏陶中自然渗透。

第二, 对语文课程的总体目标和学段目标把握不准。例如, 识字教学不落实, 写字教学不到位。识字写字虽是第一学段语文教学的重点, 同时也应贯穿到整个义务教育阶段。又如, 在理解词语方面, 《语文课程标准》对各个学段分别提出了要求:

第一学段:“结合上下文和生活实际了解课文中词句的意思。”

第二学段:“能联系上下文, 理解词句的意思, 体会课文中关键词句表情达意的作用。”

第三学段:“能联系上下文和自己的积累, 推想课文中有关词句的意思, 辨别词语的感情色彩, 体会其表达效果。”

第四学段:“在通读课文的基础上, 理清思路, 理解、分析主要内容, 体味和推敲重要词句在语言环境中的意义和作用。”

上述各个学段的不同要求, 体现了由浅入深、由易到难、循序渐进的学习规律, 教师都要认真理解、准确把握, 在各个学段分别把关, 把要求落到实处。

除上述外, 课程标准还对朗读、默读、理解文本、把握主要内容、了解表达顺序、体会思想感情、领悟表达方法以及对写作、口语交际、综合性学习诸方面, 在不同学段都有不同的要求, 教师都应深刻领悟, 在教学实践中贯彻落实。

第三, 对语文基本技能训练不到位、不落实。教学中, 一讲到底的现象虽不多见, 但师生之间一问一答的现象常有所见。这些问答或认知肤浅, 只在文本的表层徘徊, 既无思维的有效度, 也无表达的清晰度;或脱离文本, 漫无边际, 海阔天空, 从而占用学生读书写字的时间, 这样既无助于对文本的深入学习, 也不是基于文本的拓展延伸。有的师生问答, 只是两个孤独主体的对白, 班级中大部分学生作壁上观。

教学中, 教师不范读, 不板书。学生齐读的时间多, 自由读书的机会少, 学生写的练习更少。教师一般不纠正学生的错误, 尤其是言语表达上的错误。不辨析字形, 特别是对容易混淆的宇音、字义、字形很少反复练习辨别。对于如何引导学生在阅读中了解文章的表达顺序, 体会作者的思想感情, 初步领悟文章的基本表达方法等, 尚缺乏有效的教学方法, 思想上也重视不够, 因而基本上没有落实。有的学校还不同程度地出现轻视基础知识传授的现象。由于轻视知识, 忽视教师的讲解、讲述等这些常见的教学方法, 把有意义的接受性学习和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对立起来, 从而弱化了教师组织、引导的职能。有的教师放松要求, 不敢严格要求学生, 廉价表扬, 随意肯定。的确, 有时候课堂上也热热闹闹, 但热闹背后却是学生感情的冷漠。有时是因为眼花缭乱的课件, 激发了学生的兴趣, 有时是因为一些非语文现象激发了学生的情感, 可真正面对文本的时候, 学生反而没有了兴趣。课堂沉闷, 学生心灵之窗紧闭, 没有标新立异的声音, 没有独特的感悟和体验, 没有多元的有创意的结论, 也看不见因思维撞击而迸发的智慧火花。

这些现象反映出对《语文课程标准》理解不够、把握不准, 对我国语文教育的历史经验和成果的认同、吸纳不够, 对我国的国情特别是广大农村教育实际深入了解不够。从方法论的角度看, 说明还缺乏辩证观, 常常容易情绪浮躁, 急于求成, 顾此失彼, 易走极端, 把握不住事物发展的“度”。

上述现象, 是课程改革进程中出现的问题。正确的态度是直面现状, 明确方向, 针对实际, 讲究策略。不是头痛医头, 脚痛医脚, 而是在课程改革的大背景上, 在正确的课程理念指导下, 在推进课程改革的过程中从整体上逐步解决上述问题。

教学是实施《语文课程标准》的主渠道, 如何把《语文课程标准》所体现的新的教育理念、新的教学策略转化为教师的教学行为, 转化为实际的教学效果, 使学生真有所获, 确有所得, 这是《语文课程标准》应予回答的问题。

由于各地、各校情况各异, 因此确定教学目标、安排教学结构、设计教学过程、选择教学方法、评价教学效果等都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人制宜, 不能框得太死, 箍得太紧, 要给每位教师留下变通调适的空间, 为学生的学习活动留下拓宽、延伸的“空白”。

和历次《大纲》相比, 《语文课程标准》的新, 主要是教学观念新。“课程标准”特别强调课程理念的指导作用。如果我们把提高教学质量仅仅归结到“教学方法”的层面上, 这是舍本逐末。在实际的教学工作中, 思想和方法总是糅合在一起而密不可分的。思想指导方法, 方法体现思想。过去我们说语文教学内容陈旧、方法落后, 其实主要是语文教育思想陈旧。新的教育理念必将产生新的教学内容和新的教学策略, 思想的先导作用是显而易见的。有人轻视教学理论的作用, 忽视教学思想的指导, 甚至认为讲教学思想的指导性是“空谈”, 是“浪费时间”, 不如学“几招、几式、几法”管用。这些想法反映出当前教学研究中的“浮躁情绪”和急于求成的心理。方法是知识更高阶段的抽象, 任何教学方法都不能脱离该学科的性质、特点, 而成为各个学科都适用的“万用灵丹”。美国著名教育家杜威指出:“方法不过是材料有效的处理, 因此, 方法和材料并不是对立的。方法乃是教材的有效的导向所希望的结果。”又指出:“学生的学习在于变成许多方法的主人。”教学实践证明, 把某种方法的作用夸大到可以涵盖一切学科是错误的。任何方法离开了教学媒体———教材, 离开了教学对象———学生, 无异于构筑空中楼阁。

《语文课程标准》体现当代教育观, 渗透现代人本观, 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作为方法论基础, 对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语文教育应达到的目标作了明确的规定。标准是目标和基准, 明确了目标和基准, 就要进而研究达到目标和基准的途径和方法。但《语文课程标准》毕竟不是途径、方法细则的罗列, 只能简明扼要地阐述为达到“标准”应持的观点、应遵循的原则和应注意的问题。

3.《新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 篇三

通过学习,我体会到:

一、标准(2011年版)要求我们老师在课程组织和实施过程中,要着眼于学生生活实际,突出要以初中生逐步扩展的生活为基础,帮助学生学习做负责任的公民、过有意义的生活的目标,坚持老师主导、学生为主体的原则,以发掘学生的主动性的方式而不是外在强加的方式,使学生思想品德健康发展。一些文字上的修改和调整,使目标更清晰更明确了,更有针对性了。标准(2011年版)里的积极健康特指人的心理状态,人的精神,负责任的公民实际上指的是人的社会性发展,把人的心理健康和社会性发展作为最主要的目标相对于过去把一个人的思想、政治、认识、意识当做很重要的东西而言,凸显了以人为本的理念。

二、将原有对课程性质的概括作了更为科学的总结,在肯定其作为综合性课程的同时,点明了思想品德课程的学科特点——以初中学生生活为基础,以引导和促进初中学生思想品德发展为根本目的。对课程性质的几个特点,如思想性、人文性、实践性和综合性的具体表述作了一定的修改,提高了概括的准确性和指导性,既符合思想品德课程的特点,又适合初中生身心发展的要求。其中改动比较大的有“思想性”,其中增加了科学发展观作为重要指导思想之一。将思想教育的内容凝练表述为分阶段分层次对初中学生进行“五爱”教育,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奠定基础。“实践性”中进一步明确指出将初中生逐步扩展的生活作为课程建设与实施的基础。“综合性”中提出了思想品德教育应当将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培养、知识的学习、能力的提高与思想方法、思维方式的掌握融为一体。其余在文段的表述或内部逻辑结构上都作出了一定的调整。

三、新的课程标准完全改变了以往课标“知识——能力——情感”的梯级认知目标体系,而是以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为首,兼顾能力目标、知识目标。更加关注学生学习的过程和方法,尤其是伴随这一过程而产生的积极情感体验和正确的价值观。因此,教师在使用新课程标准的过程中,主要也应关注,如何利用各门学科所特有的优势促进每一个学生的健康发展,而不是仅仅关心学生对某个结论是否记住,记得是否准确?不是仅仅关心学生对某项技能是否形成,并且运用起来是否得心应手?

四、以学生为主体,注重能力提高。新的思想品德课标强调,教学“要面向丰富多彩的社会生活,开发和利用学生已有的生活经验,选取学生关注的话题,围绕学生在生活实际中存在的问题,帮助学生理解和掌握社会生活的要求和规范,提高社会适应能力。”我们知道内因是事物变化的根据,学生的内驱力非常重要,以学生为主体是获得好的教学效果的根本保证,任何脱离学生的实际认知特征的教学行为都是事与愿违的。本着“人的思想品德是通过对生活的认识和实践逐步形成的”这一理念,新的思想品德课程标准强化了过程性、体验性目标,以期引导学生主动参与、亲身实践、独立思考、合作探究,改变单一的记忆、接受、模仿的被动学习方式,从而实现学生学习方式的变革。

总之,通过对新课程标准的学习,我体会到要善于反思,更要重视反思。坚持反思,提高反思能力,是教师成长的不竭动力,也是教师不断超越自我,提升品位的必由之路。教师要想形成自己的教学模式,就要舍得花时间,不断努力。这需要教师自身具备一种知识背景,在平时的读书中积累自己,积淀一种文化底蕴。教师具备了丰富的知识,又建立起独特的风格,这样就会具有你自己的个人魅力,有利于形成和谐的师生关系,打造高效的思想品德课堂。

4.新《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 篇四

上丰学校方宏伟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6月29日通过了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这是义务教育法颁布以来的一次重大修改,它进一步明确了义务教育的公益性、统一性和义务性。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和施行,对于保障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的战略,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义务教育与普及教育的最大区别在于,法定的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政府必须承担实现义务教育的投入责任;而普及教育则不具备法定的强制性,政府亦不承担法定责任。20多年前《义务教育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走上了法治化轨道。20多年来,我国在普及义务教育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然而,由于社会转型等诸多因素,义务教育推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这是此次义务教育法修订的时代背景。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强调了义务教育的国家行为和各级政府的责任。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第一次鲜明地提出了实施素质教育,把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写进了法律,教育均衡发展观念贯穿始终,以学生为本,促进教育公平,新的义务教育法对教师地位、权利、义务与要求的规定更加明确。新《义务教育法》的涵义和精神,是对义务教育中的“义务”二字有了一个正确而深刻的诠释。比如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乱收费、上学贵问题,其中固然有部分学校片面逐利等原因,但财政投入不足以及政府部门监管不力也是具有普遍性的原因。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并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将义务教育经费单列,“哪个部门违反了义务教育法关于经费的规定,就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再比如群众普遍不满的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衡、上学难问题,其中可能有地区发展不平衡等原因,但确保教育改革发展成果由全体公民共享却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特别是像义务

教育这样的公益事业,更当如此。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提出要缩小学校之间的办学差距,要加强对薄弱学校的改造,并且提出在义务教育阶段,不分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还对农民工子女,以及进城的务工人员的子女提供平等的教育条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这些都直指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更是对“义务”二字的延伸解读。受教育权是现代社会每一个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这一基本权利所对应的正是国家和政府的基本义务。制定义务教育法,实施义务教育法,正是国家和政府履行这种义务、落实公民权利的必由之路。对于广大公民而言,义务教育并不仅仅意味着适龄儿童家长及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义务教育首先是国家和政府的义务。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学校教育,是现代政府不容推辞的责任和义务。

5.新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 篇五

首先,提高师德修养,是时代向我们提出的要求,也是《义务教育法》赋予我们的义务,在实施素质教育的今天,我们作为教师必须转变观念,树立教育新风。通过学习《义务教育法》,有了深刻的体会。

教育的基本原理告诉我们,教育必须有明确的指向性和目的性,主要解决人的发展问题,唤起学生精神世界能动、自主的能力,培养学生成为社会所需的人才。《义务教育法》要求我们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必须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身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喜欢学生,爱护学生,服务于学生,同时也是一名幼教工作者的天职。师魂即师爱。但在实际工作中做到这一点,却是不易。不管如何,教师要对每位学生的发展负责,尊重他们的人格,在求知的过程中,帮助他们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共事。培养他们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这样才可称得上不辱使命。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师德风范,那就得不断地更新自己的学识,身为传人之“道”,解学生之“惑”,教师必须具备广博的知识,才能满足学生的需求。知识时代,教师必须随时代的发展,更新知识。

新《义务教育法》对教师提出了以下要求: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法》告诉我们: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和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我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虽然我是一名普通的教育工作者,却肩负着为祖国的未来夯实基础的重任。身为教师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因为当你走进学校大门时,你的一切就已经不属于你自己了,而是属于学生们。喜欢学生、爱护学生,应当是教师的天职,正所谓:师爱即师魂。可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做到喜欢每一个学生,却是非常不易的。教师不应因为学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亲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学生另眼相看,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教师只应在乎学生是否学会做人,是否学会求知,在教学中应本着求真、求善、求美,最后才是求知这样一个原则来教书育人,必须把德育放在首位,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6.《新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 篇六

——黄冈中学广州学校实验小学

董杰

2006年6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这是义务教育法颁布以来的一次重大修改,它进一步明确了义务教育的公益性、统一性和义务性。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和施行,对于保障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的战略,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2006年的我刚跨出师范学院的大门,走上三尺讲台,对于“义务教育法”这个词是那么的陌生。我认为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如果不了解义务教育法,那算不得是一名称职的教师。于是,我怀着一颗强烈的好奇心,通过各种途径去认识她。等学完《新义务教育法》后,我觉得《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是教师进行教书育人的指南,是学生接受良好教育的保证,是学校实施教育的准则,同时也是社会对教育关注的体现。下面我就《新义务教育法》谈几点自己粗浅的看法:

一、《新义务教育法》是教师进行教书育人的指南。第六章中重点谈到了“教师”这一部分,它涉及面较宽,不仅谈到了教师所应该具备的职业道德规范,教师录取办法,教师享有的权利,而且谈到了教师所应尽到的义务等方面。我觉得《新义务教育法》给我们广大教师提供了教书育人的指南。作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就应该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教师要把职业责任变成自觉的道德义务,为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新人而无私奉献。在社会主义社会,教师职业态度的基本要求,就是树立积极主动的劳动态度,努力培养社会主义新人。教师怎样才能做到树立积极主动的劳动态度,努力培养社会主义新人呢?我认为,首先教师必须具备一颗关爱学生的爱心;其次,应具有从事教育劳动的光荣感与自豪感;第三,要有吃苦耐劳的敬业精神。通过学习,我深刻地认识到: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就必须不断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为形成良好的师德风尚而出力;更好地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更好地为学生服务,爱岗敬业,使自己成为一名高素质、合格的教育工作者。

二、《新义务教育法》是学生接受良好教育的保证。第七章重点谈到了“学生”,它规定了学生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基本义务教育;谈到了学生享有的权利及学生应当履行的义务等方面。受教育权是现代社会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这一基本权利所对应的正是国家和政府的基本义务。制定义务教育法,实施义务教育法,正是国家和政府履行这种义务、落实公民权利的必由之路。对于广大公民而言,义务教育并不仅仅意味着适龄儿童家长及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义务教育首先是国家和政府的义务。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学校教育,是现代政府不容推辞的责任和义务。

三、《新义务教育法》是学校实施教育的准则。第五章重点谈到“学校”,它是学校实施教育的准则,不仅规定学校所应该尽到的义务,而且提供了如何进行管理的方法等方面,真正体现了新时期教育的先进性。作为学校,应该以《新义务教育法》作为行动的准绳,必须承担该有的职责和任务。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学校的根本职责,就是培养社会主义新人,换句话也可以说,就是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四、《新义务教育法》是社会对教育关注的体现。多方面研究表明,国民的高水平教育对于个人和整个社会都具有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自主创新,要变人口大国优势为人力资源大国优势,我们就必须确保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贯彻落实。在这个事关国计民生的问题上,政府责无旁贷。

7.论学生的学习义务感 篇七

众所周知, 义务与权利应对等, 在享受权利的同时, 也应遵守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学生也不例外, 比如在享有受教育权利的同时, 也应该履行相应的学习义务。

然而一直沿袭至今的现状是:家长主动代替中小学生履行部分学习义务;人们也倾向于将中小学生学不好的原因首先归咎于教师、学校或是教育本身, 很少从学习的主体学生方面寻找原因, 没有看到中小学生应对自己的学习负有义务。

1. 不容乐观———学生义务被忽视的现状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 民主法制逐步完善的信息社会中, 权利意识高涨, 学生权利当然也被广泛认可并竭力维护。中小学生耳濡目染中形成了维护自身权利的意识, 但因为其对相关法律知识未能全面了解, 于是以貌似认识能力增强的方式过于注重自己应享有的权利, 而面对应该履行的义务, 比如学生义务中很重要的一项学习义务, 却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

另外, 中国期刊网全文数据库的搜索结果表明, 哲学、法学领域对权利的关注远远多于对义务的关注, 在其影响下, 教育法学、教育哲学、德育的研究也是比较多地关注教师与学生的权利, 相比之下, 学生义务明显不受重视。但关于它的研究少, 并不等于它不重要。

2. 未成年人比例大———中小学生群体的特殊性

根据中国《民法通则》的规定, 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中小学生这个群体绝大部分是由未成年人组成。那么未成年是中小学生群体的特殊性之一。

由未成年这个特殊性带来的另一个特殊性就是中小学生群体在社会总人口中所占比例较大。据了解, 2003年时我国就有3.7亿未成年人, 这个数量比美国、俄罗斯、日本等大国全国的人口还要多。可见, 对这样一个庞大的群体的关注显然是必要的。

需要履行学生学习义务的中小学生群体的特殊性决定了如果一味强调权利忽视义务, 就会阻碍中小学生学习义务感的形成, 进而影响到他们的学习及自我发展, 最终将影响到我国的前途和命运。所以学生学习义务问题不可小觑。

二、学生的学习义务感

1. 义务感与责任感

《宪法学》中将义务定义成“对人的行为的抑制或约束, 由此形成人们的一种社会责任。”[1], 可知, 义务和责任是有联系但却不同的两个概念。再详细分析一下义务与责任的含义就可更明晰它们的差异。责任有两层含义:一是应尽的职责;二是未尽职责时应当承担的过失。而义务 (源自日语) 包括三层意思: (1) 应尽的责任 (比如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法律义务与非法律义务) ; (2) 应做或不可不做的事 (如履行合同的义务) (不得伤害他人的义务) ; (3) 出于自己的自由意志而无偿进行的或给予的。义务服务、义务劳动, 对照义务和责任的概念, 学习对于学生来说, 属于责任还是义务?毋庸置疑, 显然更符合义务的定义, 即学习是学生的一项义务。

既然义务与责任不同, 那么义务感也不同于责任感。“如果主体将这种外在的客观要求内化为主观自觉意识, 义务就升华为义务感。”[2]“义务感就是个人自觉地意识到自己对他人应该承担的一份责任的道德感。”[3]可以说, 义务感即人履行义务的自觉性, 它是责任感的基础, 责任感是义务感的升华。

2. 学生义务感及其法源

“学生的义务感, 即指学生依法承担其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责任 (必须为或不为一定行为) 的意识。”[2]

关于学生义务的法律条文, 是学生义务感存在的法律支持。

首先, 学生作为公民, 宪法规定的公民义务是学生义务的一个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有关资料汇编》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十三条,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 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第四十九条,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保守国家秘密, 爱护公共财产, 遵守劳动纪律, 遵守公共秩序, 尊重社会公德。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4]。

其次, 根据学生的身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也规定了相关义务。在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学生的义务有:“ (一) 遵守法律、法规; (二) 遵守学生行为规范, 尊敬师长, 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三) 努力学习, 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四) 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3. 学生学习义务感的界定

学生学习义务是学生义务的一个方面。学生学习义务依据《教育法》中第四十三条规定的与学生学习相关的条文“努力学习, 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而来。那么学生学习义务感即是学生对自身学习义务的感知、认同、内化。

对义务的认同是内化从而真正形成信念的前提。“义务较多地表现为外在的要求, 应该把这种外在的要求转化为学生内在的要求主动意识到的义务 (个人的自由意志) 。要实现外在要求向内在要求的升华, 学生必须认同义务。认同不等于一般的认识。对义务的认识, 仅仅了解或者掌握义务的内容;而认同则表明学生不但认识义务, 而且在内心将义务稳固下来作为行为准则, 即由原来的外在约束转化为内在约束, 由原来的外在导向转化为内在导向。”[5]

学生应当建立学习义务感, 承担起对自己学习的义务。学生学习义务感的形成是学生对自己学习负责的表现。

三、中小学生学习义务感形成的障碍

首先, 传统遗风下, 家长总认为孩子没有足够的能力来解决问题, 没有意识到中小学生是具有独立人格、自主意志的个体, 于是总对学生的学习采取包办代替的态度, 例如择校、进优等班、上辅导班等等诸多有关学习的问题上, 家长惯于以自己的意愿代替学生的意愿。这无疑阻碍着中小学生学习义务感的形成, 使中小学生误以为学习是替父母学的。在替别人学习的意识下, 不会努力学习, 当然就难以把学习学好。

再次, 人们普遍忽视了学生对自身学习义务的承担。社会中更倾向于将学不好的原因全归咎于学生之外的外因, 很少从学生的方面寻找原因。教师、学校等常成“替罪羔羊”。“我们有时只看到学生是一个‘受压迫者’, 把‘罪魁祸首’指向教师, 其实, 教师也是受害者, 是‘无奈’的教育者。”[6]

如果总有“呵护者”代替学生对学生的学习过失承担责任, 学生就难以意识到自己是学习的主体, 应对自己的学习负责。

四、中小学生学习义务感的功能

德国伦理学家包尔生认为, “义务感是对一个较高的限制爱好的意志负有责任的感情。”学习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需要学生学习义务感来保障学习活动的良好进行。

“一个人具有了义务感, 义务对他不再起消极的约束作用, 而是主体积极行为的价值导向目标。”[2]学习义务感在中小学生学习过程中, 督促学习行为:行为违背义务, 内心自责, 立志改正;在履行义务后, 进一步增强学习义务感。

学习义务感未形成的中小学生, 意识不到学习是自己应尽的义务, 学习是自己的事。没有发自内在的动力, 学习不可能有乐趣, 不可能有成效。

学习是学生生活的主题, 如果学习都是消极应付, 那学生绝对意识不到自己是自主自觉的人, 自己是自己生活的主宰。学习的消极被动状况必将影响到生活, 生活也会随之索然无味、缺乏意义。

当前中小学生缺乏学习义务感, 从而难以形成完备的责任心。对自己学习不负责常常会发展到对他人、对社会不负责。目前已造成了一些社会问题, 比如, 在诸多可选择的解决问题的途径面前, 某些学生偏偏选择出走、自残、自杀、杀人。学生缺乏学习义务感问题值得重视, 应防患于未然, 勿使其成为一系列社会问题的导火索。

参考文献

[1]董和平等, 宪法学.北京:法律出版社, 2000, 423.

[2]瞿瑛, 大学生义务感主体性与人权教育实效性.当代青年研究, 2005 (10) .

[3]马兰霞, 义务感人生秤杆上那定星的砣.家庭教育 (中小学家长) , 2004 (1) .

[4]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有关资料汇编.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1990, 12-15.

[5]瞿瑛, 论学生义务感与主体性的同步发展.教育评论, 2003 (4) .

8.学习新课标的心得 篇八

1、教育理念的转化

新课程要求教师确立新的教学观,克服教育生涯中的惯性,使教学方式显现多样化的格局。在很多教师的概念中,教学就是讲课,就是把书本知识传递给学生,把学生作为知识的“容器”进行灌输,“填鸭式”教学是某些教师惯用的教学方法。在新的课程与教学改革中,教师要充分相信学生的能力,把自己定位于学生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而不是知识的化身,以权威自居。教师在学生学习过程中是起辅导、帮助、引导作用的人,而不是支配学生的控制者,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学习的主人。

2、要正确认识新的学习方式新的学

习方式

主要包括: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性学习。自主学习就是自己作为学习的主人,而不受他人支配的学习方式。它强调学习的主动性、独立性、自控性,关注学习者的兴趣和责任,有助于弘扬主体性和自主精神。合作学习是指学生在小组或团队中为了完成共同的任务,有明确的责任分工的相互性学习。它强调学习的交往性、互动性、分享性,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合作精神,团队意识和集体观念。探究性学习是在教师的指导下,从自身生活中选择和确定专题,通过学生自主独立地发现问题获取知识,应用知识解决的学习方式。

总之无论我们多么习惯和喜欢从前的教学模式,无论有多大的艰难险阻,新课标已经为我们指明了新的方向,只有跟着新课标的方向,我们也才不会迷失自己的方。

生活化的教学内容

面向生活的教学内容在面向生活的宗旨下,美国语文教学的内容多向社会生活各方面拓展,教材选文以“时文”为主,报纸、杂志及各种单行本都可以作为重要的教学资料,甚至路标、图表、时间表、新闻栏目等也被选入教材中来。在学习语文知识的同时,了解生活、认识生活、学会生活成为语文教学内容选择的基本准则。

9.学习新义务教育法体会 篇九

今天,我怀着激动的心情又一次在网上看了《新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使我对《新义务教育法》有了新的认识。

这次法规从几大方面阐述了《新义务教育法》的主要内容,每一方面与我们教师息息相关,在今后教学中教师有法可依,促使教师有高度的事业心,提高业务水平,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重视学生的身心健康,重视学困生用爱心去感化他们,帮他们树立信心迎头赶上。

提高师德修养,是时代向我们提出的要求,也是《新义务教育法》赋予我们的义务,在实施素质教育的今天,我们作为教师必须转变观念,树立教育新风。通过学习《新义务教育法》,有了深刻的体会。

教育的基本原理告诉我们,教育必须有明确的指向性和目的性,主要解决人的发展问题,唤起学生精神世界能动、自主的能力,培养学生成为社会所需的人才。《新义务教育法》要求我们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必须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身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喜欢学生,爱护学生,服务于学生,同时也是一名教育工作者的天职。师魂即师爱。但在实际工作中做到这一点,却是不易。不管如何,教师要对每位学生的发展负责,尊重他们的人

格,在求知的过程中,帮助他们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培养他们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这样才可称得上不辱使命。

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今天,作为教育工作者,不能抱住过去的应试教育一套而不放,应该让学生走进更广阔领域学习,力求全面发展。真因为由于这样的原因,导致了一些教育工作师德失范。分析得出:教师的观念陈旧,尤其是教育理念的陈旧,只求学生智育的发展,不求全面培养,同时又缺乏心灵的沟通,这是其一;其二,教师在应试教育的框架下,缺少应有的心理品质,缺少爱心,急功近利;其三,缺乏素质教育的考核机制,导致教师在追求升学率中增加了压力,总之,有什么样的教育理念,就有什么样的师德表现。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师德风范,那就得不断地更新自己的学识,身为传人之“道”,解学生之“惑”,教师必须具备广博的知识,才能满足学生的需求。知识时代,教师必须随时代的发展,更新知识。

《新义务教育法》对教师提出了以下要求: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法》告诉我们: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和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我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虽然我是一名普通的教师,却肩负着为祖国的未来夯实基础的重任。于是在学习之余,仅靠着自己从教以来点点滴滴找出了工作中的不足和以往教学

中留下的遗憾,终于明确:身为教师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因为当你走进学校大门时,你的一切就已经不属于你自己了,而是属于孩子们。喜欢学生、爱护学生,应当是教师的天职,正所谓:师爱即师魂。可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做到喜欢每一个孩子,却是非常不易的。教师不应因为学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亲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学生另眼相看,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教师只应在乎学生是否学会做人,是否学会求知,在教学中应本着求真、求善、求美,最后才是求知这样一个原则来教书育人,必须把德育放在首位,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通过暑假里的学习,我深刻地认识到: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就必须不断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为形成良好的师德风尚而出力;更好地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更好地为学生服务,爱岗敬业,使自己成为一名高素质、合格的教育工作者。

10.《新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 篇十

义务教育法实施20年后重修,增加内容很多。据参加法案审议的人大常委会委员称,“不收杂费”是本次修改的一个核心内容。

“学杂费”是中国人耳熟能详的一个老词儿。老版本的义务教育法只规定了“不收学费”,给“杂费”留了个口子。教育部有关负责官员介绍,20年前,这个口子很小,小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每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的杂费收入加在一起仅8亿元。所以,当时,法律的起草者和审查者大都没太把它当回事儿。想不到,这么一个小口子后来竟会导致“溃堤”——如今,每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的杂费收入已达上百亿元之巨!

所以,我们说新版义务教育法确实好。单是“不收杂费”4个字的含金量,每年就能为百姓省下上百亿元!

中国农村的义务教育,是从“人民教育人民办”起步的。农村家长岂止要负担“杂费”,校舍“六配套”,民办教师工资,以及各项维持费用,几乎全都是由农民出钱。所以它远称不上是真正意义的义务教育。而实现不了真正的义务教育的农村,自然称不上是新农村。

近年来,国家财政由“建设财政”向“公共财政”转型,投向教育事业、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教育事业的资金迅猛增加。同时,先是费改税,然后减税,然后免税,绝大部分民办教师也已转为公办,政府公开承诺到XX年免除所有学杂费,义务教育阶段由农民自己负担的项目正急剧减少。义务教育法此时重修,其严肃性、可行性,其背后体现的国家意志,应不至于再引人怀疑。

当然,现在,如果基层官员执意要找空子来钻,肯定也还是能钻出空子的。“一事一议”本身就留着口子,而跟农民最容易“议”成的“事”,一向就是集资办教育。新版义务教育法没有规定“国家免费提供课本”,学校摊派教辅书也就可以没有边际。如此等等。中国是成文法国家,法律修订得再严密,也经不起有心人细细把玩。

11.对话义务教育初中数学新课标 篇十一

关键词:初中数学;新课标;生活经验;自主探究;科学价值观

新一轮的课程教育改革既为我们初中数学教育注入了新鲜的活力与积极元素,同时又为我们一线教育工作者带来了严峻的挑战,要求我们必须积极更新自身的教育理念,不断创新自身的课堂教学方式、教学手段,以此切实提高数学课堂的教学效率及质量。笔者不才,愿结合自身对于新课标的粗浅感悟以及教学实践中的所见所闻,试就新课标理念在初中数学教学中的运用策略进行初步的分析与探讨。

一、结合学生实际生活经验开展数学教学活动,借以激发学生的数学学习兴趣

《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在其基本理念中明确指出:“数学教学活动必须建立在学生的认知发展水平和已有的知识经验基础之上,以此充分激发起初中学生数学学习的学习兴趣以及积极性。”新课标的这一理念向我们表明了“结合学生现实生活经验开展数学教学活动”的必要性及重要意义。

我在自身的教学实践活动中就格外注重这一点,力求使数学知识点能在学生的日常生活中找到相对应的原型,并以此作为突破口,最大限度地调动起学生的数学学习兴趣。例如,七年级下册“三角形”这一章内容涉及了“三角形的稳定性”这一知识点,我从学生的现实生活实际入手,首先向他们一一展示了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的三角形:电视接收塔上的三角形、铁桥上的三角形、交通标志牌上的三角形、晾衣架上的三角形、自行车的三角架等等。之后,又引导学生根据印象认真回忆“相对长方形、正方形、平行四边形等图形而言,三角形具备哪些特征,使得它广泛应用在一些对安全标准要求较高的地方?”

这样一来,就将“三角形的稳定性”这一知识点同学生的现实生活紧密地联系到了一起,不但大大激发了初中学生对这部分内容强力的探究兴趣及学习欲望,更使得他们深刻感受到了数学知识同现实生活的密切联系,有利于他们在兴趣的指引与引导下真正融入具体的知识点讲解活动中,从而切实保证了当节数学课教学质量的改善与提高。

二、大胆运用小组合作、自主探究的新型学习方式,促进学生富有个性地进步与发展

《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指出:“有效的数学学习活动不能单纯地依赖模仿与记忆,动手实践、自主探索与合作交流应当成为初中学生学习数学的重要方式。”这就要求我们数学教育工作者不但要确保自身的教学内容有意义、富有挑战性之外,更要着重引导学生以小组为单位经历“观察—猜测—验证—推理”这一数学科学探究过程,以此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富有个性的进步与发展。

对此,我是深有体会的。如,在教学“轴对称图形”这部分知识时,我没有将教材上所罗列好的相关数学概念、定义、结论等生硬而死板地直接抛给学生,而是带领学生利用白纸裁剪出长方形、正方形、等边三角形、圆形等不同形状的图片;之后又鼓励他们以小组为单位,对上述裁剪出的图形进行“折一折”“叠一叠”的活动,并同小组成员一起探讨这些图形共同的特征。初中阶段的学生已经初步具备了一定的实践操作能力与分析、归纳能力,因此,他们很容易就能从上述图形的折叠活动中归纳出他们共有的一个特点:这些图形若是沿着一条直线折叠,直线两旁的部分能够完全重合。在学生自主探究、自主归纳出这一特点之后,我趁势向他们讲解轴对称图形的概念,这样一来,不但在无形中加深了学生对这一数学概念的认识与理解程度,更重要的一点在于通过小组合作、自主探究、自主归纳的活动,还切实促使了他们科学探究意识以及自主学习能力的显著进步与发展,而这一切都为学生实现富有个性的进步与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树立数学科学价值观,让学生在数学课堂上受到思想道德教育的熏陶

很多老师认为:数学只是一门纯理科的学习科目,并不像语文、政治、历史等蕴含着丰富的德育素材,因此,只要让学生掌握必备的数学公式、学会怎么解答数学题目就可以了。这其实是对数学教育的一种错误认识和理解。

《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提出了“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这一三维目标,并明确指出“数学是人类的一种文化,它的内容、思想、方法和语言是现代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就要求我们初中数学教育工作者应当充分树立“教书育人”的意识,既要传授给学生基础的学习知识,又要把德育教育中的相关理念充分渗透到日常的数学教学实践中,充分做到教书与育人的协调与统一,让学生在数学课堂上也能受到思想道德素质教育的熏陶与感染,从而真正树立科学、端正的数学价值观念。这既是适应素质教育先进理念的必然要求,更是促进学生实现全面、综合发展的重要途径。我们数学教育工作者必须对此予以高度重视。

初中数学新课标的基本出发点在于促进学生全面、持续、和谐的发展。为此,我们一线教师必须彻底摒弃以往自身的落后教育教学理念,积极将新课标的先进观念、先进方法等灵活运用到自身的教学实践之中。相信,这样才能进一步推动数学基础教育改革的深度与力度,进而为初中学生数学综合素质的显著提升与进步提供充分的保障。

参考文献:

王芳群.新课标背景下的初中数学教学探讨.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10(36).

(作者单位 四川省甘洛县田坝中学)

12.《新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 篇十二

一、深入理解新课程, 对教学方法进行改革和创新

在新课标的学习中我们懂得, “实现人人学有价值的数学;人人都能获得必需的数学;不同的人在数学上得到不同的发展。”这是新课标的一个最基本的理念。并且, 它还知道我们为学生创设一些贴近学生生活的学习内容, 让学生结合这些内容对数学进行观察、实验, 并组织学生分组合作, 在数学活动中实现猜测与推理。我们都知道, 学生是数学学习的主人, 教师不再是课堂的主体, 而是学生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合作者。要想让学生的学习能够更加有效、高效, 教师必须对新课标进行深入、全面的学习。我们不仅要对新课标的精神实质有一个准确的理解, 还要把握住新课标的总体思想和内涵, 在教学过程中遵循新课本的要求, 对教材进行有目的、有方向的研究, 进而准确地掌握教材的主旨, 找到教学的重点和难点, 对教学过程进行创造性的设计, 使难点得到分散、疑点实现轻松突破。这样,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就能对教材有一个全面的掌握, 轻松驾驭, 灵活地对教学方法进行选择和调整。

二、对于自己的角色和定位, 教师要有正确的认识

新课标认为:数学是活动的教学, 是师生之间、学生之间交往互动与共同发展的过程。教师要在教学过程中多了解学生的实际情况, 结合学生的实际学习能力与理解、接受能力, 为学生创设适当的问题情境, 让学生实现自主学习, 并引导他们对数学知识进行实践和思考, 在探索与交流的过程中获取知识, 形成和发展学生的各项能力, 促进学生思维的发展, 让他们学会学习, 能够在教师的指导下主动完成地、生动活泼地进行学习。

小学生都有很大的学习潜力, 教师要善于挖掘和开发, 当学生对于数学学习有了大胆的想象和创新时, 教师要多加鼓励, 并引导他们对自己的想象和创新进行探索和实践。从本质上来说, 这就是一种简单的探究性学习, 作为学生学习的组织者, 教师要在学生的学习和探索过程中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帮助, 将自己的学习经验传授给他们, 并在学生需要的时候进行组织和协调。小学生的知识面还较为狭窄, 教师要采取多种方法来拓宽学生的视野。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长处, 教师要有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 对学生的长处和闪光点进行敏锐的捕捉, 并将这种长处进行拓展、培养和提高, 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能有更好的发挥。

三、对评价机制进行改革和完善

评价的形式和性质有很多种, 有的评价是终结性的, 有的评价则是发展性的。发展性评价是一种比较适合小学生的评价形式, 它是一个较长时期中对学生的学习情况和进步发展的评价。它涵盖的内容较为广泛, 不仅有学生的知识学习, 还有他们的技能培养, 以及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多个方面和多种领域的全面的、综合性的评价。我们之所以采取发展性评价, 是因为它能够帮助学生更好地制定学习计划, 使学生获得更加全面、有效的发展。评价具有激励的功能和诊断的功能, 只有在实际教学和评价中使它的功能得到科学有效的发挥, 我们的评价才算是有意义的, 学生也才能获得良性的发展。同时, 对于评价的主体, 我们要尽量避免单一, 利用多元化的主体以及交互性的形式, 使评价的主体得到扩大。小学生在自我评价方面都存在着很大的偏差, 教师要引导学生正确地看待自己, 客观地评价自己和他人, 这样学生的自信心和责任心都能得到很好的培养, 获得健康的心理, 幸福、快乐地成长。

新的基础教育课程的基本目的是: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以及造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新人。作为教师, 一定要解放思想, 改变旧的教学观念, 勇于探索, 勇于创新, 实现课程改革的既定目的。

参考文献

[1]罗增儒, 李文铭.数学教学论[M].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3.

[2]罗小伟.中学数学教学论[M].广西民族出版社, 2000.

13.《新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 篇十三

[学习《义务教育小学科学新课程标准》心得体会] 《义务教育小学科学新课程标准》指出:科学学习要以探究为核心,学习《义务教育小学科学新课程标准》心得体会。探究既是科学学习的目标,又是科学学习的方式。亲身经历以探究为主的学习活动是学生学习科学的主要途径。科学课程应向学生提供充分的科学探究机会,使他们在像科学家那样进行科学探究的过程中,体验学习科学的乐趣,增长科学探究能力,获取科学知识,形成尊重事实、善于质疑的科学态度,了解科学发展的历史。

通过学习我体会到科学探究能力为儿童的科学学习提高兴趣,满足儿童的求知欲。任何一门学科,能不能学好关键不在于教师教得多么好,教学条件多么高,其关键在于能否提高儿童的学习兴趣,心得体会《学习《义务教育小学科学新课程标准》心得体会》。能不能激发起儿童的求知欲。兴趣高了,求知欲高了,儿童自然会全身心投入到这门学科的学习中去,才能亲其师,信其道。只有这样课堂教学效率才能不断提高。

科学探究能为儿童开辟一条获得知识的重要途径,学会掌握知识的科学方法。学生学会了科学探究,通过自己的探究获得的知识,要比老师单纯的告诉他要深刻得多。学生在探究中获得知识,获得情感体验,提高能力,这样的探究教学真正实现了受人以渔的教学目标。科学探究中学生往往会经历失败的过程,而经历失败的时候,为了成功他们势必要寻找另外适合的途径。久而久之势必会培养他们的耐挫能力,以及积极寻找途径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增强他们百折不挠、勇攀科学高峰的坚强意志。

14.《新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 篇十四

双城市金城二中 谢尚娜

“教而不研则浅,研而不教则空。”很高兴参加本次英语学科骨干教师的培训,也很庆幸能够对新课程标准有了更深层次的研究。作为一名英语教师,怎样依据新课程标准,优化我们的课堂教学,最终让孩子走向成功呢?通过本次网上培训,我受益匪浅。

一、进一步加深对《义务教育英语新课程标准》的领悟

新《标准》颁布以来,我曾经进行系统地学习过,可以说每学习一次都对它有一次重新的再认识。通过本次学习,我进一步了解了英语课程改革过程中的所取得的成绩和面临的若干问题。

那么没有反思就没有改进和提高。作为我个人,我觉得我还需要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自已的英语专业水平。进而不断的提高课堂的教育质量和效果。

我还了解《标准》修订的指导思想,原则和要点。依据课程的总体目标并结合教学内容,尽量设计贴近学生实际的教学活动,要以学生的生活经验和兴趣为出发点,内容和方式要尽量真实,吸引和组织他们积极参与。学生通过思考、调查、讨论、交流和合作等方式,学习和使用英语,完成学习任务。促使学生获取、处理和使用信息,用英语与他人交流,发展用英语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积极鼓励学生把活动延伸到课堂之外的学习和生活之中。

二、如何运用《新课标》指导教育教学活动

学习了新课标后,如何更好地运用到实际教学工作中,成为英语教学的重心所在。在学习中,具体体现在如下六个方面:

(一)、注重素质教育,体现语言学习对学生发展的价值。

(二)、面向全体学生,关注语言学习者的不同特点和个体差异。

(三)、整体设计目标,充分考虑语言学习的渐进性和持续性。

(四)、强调学习过程,重视语言学习的实践性和应用性。

(五)、优化评价方式,着重评价学生的综合语言运用能力。

(六)、丰富课程资源,拓展英语学习的渠道。

另外,要把学习策略列为英语课程目标之一:

1、使用学习策略能够提高英语学习的效果

2、发展学习策略有利于学生形成自主学习能力

3、学习策略与教学策略相互促进

关注学生的情感,营造宽松、民主、和谐的教学氛围对于良好的教学非常重要。因此,在英语教学中我们应该自始至终关注学生的情感,努力营造宽松、民主、和谐的教学氛围。为此我们应该努力做到:尊重每个学生,积极鼓励他们在学习中的尝试,让他们多说多做,培养兴趣,保护他们的自尊心和积极性;把英语教学与情感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创设各种合作学习的活动,促使学生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体验集体荣誉感和成就感,发展合作精神;特别关注性格内向或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尽可能多地为他们创造语言实践的机会;建立融洽、民主的师生交流渠道,公平的对待没一个学生,经常和学生一起反思学习过程和学习效果,互相鼓励和帮助,做到教学相长。

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形成有效的学习策略是英语课程的重要任务之一。教师要有意识地加强对学生学习策略的指导以及学习习惯的培养,让他们在学习和运用英语的过程中逐步学会如何学习。我们应做到:积极创造条件,让学生参与制订阶段性学习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法;引导学生结合语境,采用推测、查阅或询问等方法进行学习;设计探究式的学习活动,促进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思维的发展;引导学生运用观察、发现、归纳和实践等方法,学习语言知识,感悟语言功能。

三、学习《标准》后的感悟

通过这次学习,以后我要更全面,更深刻地理解初中新课程的基本理念,掌握《初中英语新课程标准》的基本理念,设计思路,课程目标,内容标准和教学与评价的要求等。综合各方面,我感觉到教师应该转变教育教学观念,要以学生为主体;其次,教师要转变教育教学的方式,优化课堂教学模式。

15.《新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 篇十五

改革开放以后, 特别是进入到21世纪以来, 国民的生产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各行各业经济发展迅速, 互连网的普及更是拉近了我国同世界各国的距离。文化、宣教、娱乐等第三产业的蓬勃发展则进一步丰富了普通大众日常的精神生活。博物馆, 作为其中为人们提供品位知识与解析历史的载体, 其经营运转模式也不应是墨守成规, 一成不变的。反之, 他的发展, 更应该走在改革的前列, 及社会人民所需而需, 不断地进步与完善, 才能更好地发挥其不可替代的功能与义务, 也才能更快更好地与飞速发展的世界文化相接轨, 做好科学、文化、历史等各个领域内的交流探讨与宣传合作。

而自2009年起, 我们也似乎更加清楚明了的看到了国家对于博物馆运营与发展方面所做的改进。首先是全国各个省市、自治区国立博物馆门票制度的取消, 再者就是对于世界遗产日的宣传与重视, 最后是大力促进博物馆与旅游产业的互利合作, 等等这些, 都彰显了各管理协调部门之间的配合和努力所起到的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但是, 值得我们所正视的是, 要想使博物馆真正作为一种吸引目光和创造效益的产业资源, 仅仅依靠政府部门之间的调和与支持却是远远不够的。其博物馆本身也必须具备长远地战略经营眼光和完善地后续服务机制, 因此, 借鉴和学习就是一种快速而有效的达到预期效果的途径和方法。

目前, 在世界上的许多发达国家和地区, 博物馆经过长期的生存和发展, 早已成了一种高适应性同时兼具社会品位象征的符号和元素。每年由博物馆为所在国带来的经济和名誉收益已经成为了多个国家的支柱旅游产业, 可以说, 正是由于其博大的博物馆文化带动了一方市场的繁荣与进步, 也正是由于博物馆文化的传播, 才更进一步促进了各国和各领域之间人文社会的交流与跨越。其中, 以英国和法国为例, 两国的博物馆文化在经历了长达一个多世纪的发展与完善之后, 更加日趋成熟, 无论从其展品的展示规模、档次、历史价值、文化品位, 还是从其博物馆的设计建造、规模形态、设施设备、信息资源无一不精, 甚至可以用叹为观止来形容其博物馆文物之精美, 建造之华丽。而在其经营运做方面, 上述两国更可谓是业界之典范。在规模宏大的博物馆里, 随处可见设计精巧, 与对应展区相宜得章的小型休憩区, 期间店铺、茶座、咖啡厅、酒吧错落分布, 满足不同国家不同人种的口味和审美, 再配以动听的音乐, 使整个区域给人以宾至如归, 温暖舒适的感觉。除此之外, 每个展厅的入口还设有文字或电子讲解服务, 花上区区几便士或几法郎, 便可买到关于全馆所有文物的印刷精美、做工考究、介绍详尽细致的图册、画集或明信片小册子, 一方面方便观看, 另一方面可以留做纪念, 可谓是一举两得。另外, 两国的博物馆还充分利用现代化的多媒体技术进行宣传, 并利用历史进行免费的广告宣传, 虽然其文物来源经历并不是十分光彩, 但这却并不防碍来自世界各国的游人们争先恐后的来一睹来自其故土的绝世珍宝和失落的文明。正如中国人到了大英博物馆就一定会去参观东方展馆一样, 来自希腊、埃及、印度、以至广袤非洲的游人一样, 在感叹其精美绝伦的展品的同时, 对雨果先生笔下曾经的英吉利和法兰西强盗再次表现出愤恨和不齿, 可偏偏正是这些因素, 往往就成了他们更好的无形宣传方式, 因为, 神秘的事物永远是吸引世人探索和发现的最大动力。在本国也许永远都见不到的事物, 反而在这里可以看到, 人们又有何理由不趋之若骛呢?最后, 上述两国大型博物馆的扬名海外还带动了其国内众多小型艺术展览机构的蓬勃发展, 甚至连周边的画廊也都显得与众不同, 身价倍增。多少从事艺术工作的无名艺术从业者也都依托这一强大的文化产业, 成就了许多一夜成名的领域神话和爱情传奇。这些故事和人物的主人翁反之则又成了一个个推动其国家博物馆和文化产业发展的主要动力和因素, 形成了一道相互依托, 而又永不褪色的艺术名作。

从此反观我们国内, 又有几个博物馆能够如英法两国一样, 把个名人、历史与文化的效应运作的如此得心应手、相互融合而又名声显著呢?论艺术家, 我们的许多要比他们的梵高、莫奈以至毕加索不知要早过多少年, 可是如今, 又有几个是飘洋过海, 人尽皆知呢?论文物, 除了被他们掠走的那部分, 国内尚有无尽的以发掘或未发掘的历史珍宝, 但又有多少能够吸引海内外众多如朝拜者般的虔诚目光呢?论建造, 单是个北京的故宫博物院或颐和园就足以媲美号称独一无二的法国凡尔赛宫和建造于十八世纪的大英博物馆, 甚至在气势或某些方面还要比他们更加精美。但是, 除了故宫外, 国内又还有几处建筑能比得了英法建筑的名气与他们对于世人的吸引力呢?这些, 正是我们的博物馆、旅游业等肩负民族气节与宣传重任的产业所要反思的尖锐问题。也许, 运营一座博物馆并不难, 可是, 难的是运营好他们, 运营好他们所对应的产业以及整个产业所能带给国民的收益和利润才是最重要的。

16.《新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 篇十六

摘要:在《新课程标准》的学习中,笔者有了很深的体会,我们的小学数学学习要想实现有效和高效,首先,教师要对新课标的理念有一个深入的理解,并对自己的教学方法进行改革和创新。其次,教师要在教学过程中对自己的角色和定位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我们现有的评价方式以及与新课标的要求不相符了,教师也要对其进行改革和完善,实现评价的多元化和有效性。

关键词:小学数学   新课标   教学改革

DOI:

10.16657/j.cnki.issn1673-9132.2016.09.132

今年,我们学区组织了校本培训学习,笔者有幸参与了本次学习,在学习的过程中我逐渐地认识到,课改并不是我们表面上看到的教材的改变,从本质上来说,它是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与教师教学方法的改革。如果将课改与传统教学进行对比,就能明显地体会到课改的重大变革:传统教学对于知识的学习比较注重,而新课改则是将培养方向和目标放在了学生的各项能力上;传统教学对于教学过程不太重视,只要能够达到结果就行,学生的思维方式也没有得到有效的发展,使学生的综合素质受到了很大的制约,而新课改则将着眼点放在了学生的发展上,并设立了三位一体的发展目标,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多个方面并重。因此,教师也要努力改变自己的教学观念,对原有的教学模式进行大胆的改革,使我们的教学能够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结合自己的感受,我浅谈一点浅陋的看法。

一、深入理解新课程,对教学方法进行改革和创新

在新课标的学习中我们懂得,“实现人人学有价值的数学;人人都能获得必需的数学;不同的人在数学上得到不同的发展。”这是新课标的一个最基本的理念。并且,它还知道我们为学生创设一些贴近学生生活的学习内容,让学生结合这些内容对数学进行观察、实验,并组织学生分组合作,在数学活动中实现猜测与推理。我们都知道,学生是数学学习的主人,教师不再是课堂的主体,而是学生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合作者。要想让学生的学习能够更加有效、高效,教师必须对新课标进行深入、全面的学习。我们不仅要对新课标的精神实质有一个准确的理解,还要把握住新课标的总体思想和内涵,在教学过程中遵循新课本的要求,对教材进行有目的、有方向的研究,进而准确地掌握教材的主旨,找到教学的重点和难点,对教学过程进行创造性的设计,使难点得到分散、疑点实现轻松突破。这样,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就能对教材有一个全面的掌握,轻松驾驭,灵活地对教学方法进行选择和调整。

二、对于自己的角色和定位,教师要有正确的认识

新课标认为:数学是活动的教学,是师生之间、学生之间交往互动与共同发展的过程。教师要在教学过程中多了解学生的实际情况,结合学生的实际学习能力与理解、接受能力,为学生创设适当的问题情境,让学生实现自主学习,并引导他们对数学知识进行实践和思考,在探索与交流的过程中获取知识,形成和发展学生的各项能力,促进学生思维的发展,让他们学会学习,能够在教师的指导下主动完成地、生动活泼地进行学习。

小学生都有很大的学习潜力,教师要善于挖掘和开发,当学生对于数学学习有了大胆的想象和创新时,教师要多加鼓励,并引导他们对自己的想象和创新进行探索和实践。从本质上来说,这就是一种简单的探究性学习,作为学生学习的组织者,教师要在学生的学习和探索过程中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帮助,将自己的学习经验传授给他们,并在学生需要的时候进行组织和协调。小学生的知识面还较为狭窄,教师要采取多种方法来拓宽学生的视野。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长处,教师要有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对学生的长处和闪光点进行敏锐的捕捉,并将这种长处进行拓展、培养和提高,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能有更好的发挥。

三、对评价机制进行改革和完善

评价的形式和性质有很多种,有的评价是终结性的,有的评价则是发展性的。发展性评价是一种比较适合小学生的评价形式,它是一个较长时期中对学生的学习情况和进步发展的评价。它涵盖的内容较为广泛,不仅有学生的知识学习,还有他们的技能培养,以及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多个方面和多种领域的全面的、综合性的评价。我们之所以采取发展性评价,是因为它能够帮助学生更好地制定学习计划,使学生获得更加全面、有效的发展。评价具有激励的功能和诊断的功能,只有在实际教学和评价中使它的功能得到科学有效的发挥,我们的评价才算是有意义的,学生也才能获得良性的发展。同时,对于评价的主体,我们要尽量避免单一,利用多元化的主体以及交互性的形式,使评价的主体得到扩大。小学生在自我评价方面都存在着很大的偏差,教师要引导学生正确地看待自己,客观地评价自己和他人,这样学生的自信心和责任心都能得到很好的培养,获得健康的心理,幸福、快乐地成长。

新的基础教育课程的基本目的是: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以及造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新人。作为教师,一定要解放思想,改变旧的教学观念,勇于探索,勇于创新,实现课程改革的既定目的。

参考文献:

[1]罗增儒,李文铭.数学教学论[M].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

[2]罗小伟.中学数学教学论[M].广西民族出版社,2000.

[3]潘菽.教育心理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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