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招待费使用管理

2024-11-13

业务招待费使用管理(精选11篇)

1.业务招待费使用管理 篇一

为加强管理,节约开支,杜绝浪费,有效使用业务招待费,特制订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指业务招待费包括:公司在经营、管理等对外经济业务往来、公务接待活动以及各类会议中所发生的餐宿、烟酒、糖茶、水果、饮料、礼品等费用。

二、公司业务招待费计划指标,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会同计划财务部统一下达,并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签批工作。

三、除必要的公务活动和经营业务往来应酬以外,一律不准宴请和变相请客送礼,如确实需要宴请和赠送礼品时,也应本着从简而不失礼节的原则,严格控制费用支出。

四、公司各部门接待来宾原则上在公司餐厅安排餐饮,公司餐厅必须按照成本价格进行安排和核算。

五、关于公司餐厅成本价格核算:

1、烟、酒、水、饮料等按照采购价核算;

2、食谱菜肴价格成本包括原材料、油盐调料、燃气等辅助材料、餐具物品消耗、人工、水电、采购运输;

3、其中餐具物品消耗、人工、水电、采购运输等费用由公司承担,食谱菜肴的成本结算价格只包括原材料、油盐调料、燃气等辅助材料;

4、公司餐厅按总经理办公室签批《业务招待费用审批表》的餐饮标准安排就餐,超出总额部分总经理办公室不予核算,由就餐人员自行承担;

5、每月上旬公司餐厅持《业务招待费用审批表》、主要陪餐人员签字的食谱价格清单到总经理办公室结算上月餐饮费用,经总经理办公室按照成本结算价格核准签批后,到财务部门办理结算业务;

6、总经理办公室将按照成本结算价格内容,对公司餐厅成本结算价格进行审核和批准。

六、使用业务招待费必须认真履行审批手续,即计划招待客人时,必须事前向总经理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业务招待费用审批表》,经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同意后,再到总经理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并严格按照总经理办公室审批标准,到指定地点餐宿。特殊情况下,需要在外地临时招待客人,事前也必须取得总经理办公室的批准,事后及时补办相应的审批手续。

七、公司餐厅和指定餐宿单位发生的所有招待费用,全部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统一与餐饮单位结算,结算手续包括《业务招待费用审批表》和经手人签字的餐饮住宿原始单据,两单缺一不予报销。

八、各单位、部门在接待客人过程中,必须严格按总经理办公室规定的标准(包括酒水)执行。超出批准总额部分由招待部门或当事人自行承担。

九、各单位、部门需向客人赠送礼品,必须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然后到总经理办公室备案并登记消费金额,礼品由各部门自行组织采购。公司内部各单位业务往来一律不准吃请和送礼。

十、各单位、部门在公司以外主办的各类会议所需会务费,事前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同时到总经理办公室备案后施行,包括接待客人所需的宿费等也必须履行规定的审批手续。

十一、公司各单位、部门要依据本规定,严格执行。

十二、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室会同计划财务部共同监督执行,本规定所涉及的招待消费项目未到总经理办公室审批备案的,公司计划财务部不予核准报销。

未尽事宜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2.业务招待费使用管理 篇二

(一) 业务招待费的构成

通常情况下它由两部分构成:一是业务费。主要包括的有:因业务需要发生的礼金、礼品、赞助费和因业务需要赠送的烟酒等。二是招待费。主要包括的有:因工作关系招待有关人员发生的就餐费、娱乐费用和因公接待相关单位人员发生发差旅费、住宿费等。

(二) 业务招待费的列支标准

在业务招待费的范围上, 无论是财务会计制度还是税法, 都未给予准确的界定。税务机关通常将业务招待费的支付范围界定在餐饮、住宿 (非本单位职工) 、香烟、食品、茶叶、礼品、正常的娱乐活动、安排客户旅游产生的费用等其他支出上。

(三) 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

1.业务招待费的扣除基数

企业在纳税申报的时候, 对业务招待费的扣除, 首先要确定扣除的计算基数。税法规定, 企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的基数, 应以是营业 (销售) 收入, 即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之和。众所周知, 提供劳务、销售商品、让渡资产使用权、还有建造合同取得的收入是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出租包装物的收入, 销售材料获得的收入, 代购代销手续费的收入, 这些属于其他业务收入的范畴;视同销售收入包括:处置非货币性资产视同销售的收入, 自产、委托加工产品视同销售的收入, 还有些其他视同销售的收入。

2.筹建期的扣除标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中明确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支出 (这些支出一定要与筹办活动有关) , 可按关规定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在税前扣除。

税法规定从企业开始生产、经营 (包括试生产、试营业) 月份的次月起, “业务费”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然而根据有关会计制度的规定, 筹建期内发生的招待费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计入当期损益。

二、中国电建业务招待费存在的问题

(一) 管理人员水平相对落后

(二) 难以划分个人消费和商业招待

在电建的经营管理中, 业务招待费和个人消费、娱乐和福利性开支等其他费用的界限不好区分, 涉及的范围过于笼统。并且税务机关很难判断每笔消费是否真实性可靠, 也没有时间和精力来查证核实每一笔费用。

(三) 业务招待费报销管理上松弛

大部分国有企业在制定年度企业预算的时候, 都会规定业务招待费的支出比例, 但是却没有与此相匹配的预算定额硬性约束。在中国电建的管理中, 许多的管理人员的个人消费都以公款报销, 提供的发票明细不清楚, 许多开支都以餐费、会议费, 没有较为准确条目, 便允许报销。宽松的报销管理, 导致了许多人的弄虚作假, 虚增了企业的业务招待费。

(四) 业务招待费开支巨大使每个企业都感觉到业务招待费不够用, 每年都要超支, 并且超支的数额巨大

(五) 管理方法停滞不前

每个企业在业务招待费的管理上无非是以下几种办法:一是指定规定的业务招待场所来进行招待, 让财务部门定期向其结算当期的招待费用;二是确定专门的部门或人员来管理业务招待事宜, 由专项人员来安排, 定期向财务部门结算当期招待费用;三是将业务招待费的指标分配给相关业务部门, 此方法较为流行, 因为它根据各业务部门的工作实际, 以文件的形式确定各部门的招待费用, 超支的部分用工资弥补, 结余的部分可以用作下期使用。

三、对业务招待费管理上存在问题的合理性建议

(一) 规避风险

中国电建在选择投资的时候, 可以选择风险小, 周期短, 地域分散的项目来投资, 而不是只投资一些高收益, 但是风险也高, 回报周期长的项目。要把资金分散开来, 这样可以避免金融风暴的冲击和国外市场的冲击。要掌握第一手的时政新闻, 抓住商机和危机, 在第一时间处理好面对的风险, 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

(二) 出台业务招待费管理的新规定

随着社会经济水平和精神水平的不断进步, 我们要出台相应的管理业务招待费发规定, 制定法规, 以条文的形式来管理, 赏罚分明, 对于业务招待费超支的企业, 除了税前调整外, 对超支部分征收额外的税费, 制定不同标准征收, 已达到警示的作用。但是对于业务招待费未超支的企业, 我们要给予相应的奖励, 发放奖章, 调整下期应纳额。

(三) 严格管理企业人员

中国电建在技术型人才上具有一定的优势, 但是在业务招待费的管理上, 仍需要不断加强企业人员的管理, 提升企业人员的道德水平和自觉性。这就需要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努力提高自身的道德素质, 并在实践中践行良好的道德素养。同时可以通过参与企业各种活动, 真正做到把企业当成自己的家园来维护和管理, 努力为企业的未来贡献自己的力量。企业业务人员也要极力规范自己在工作中的言行举止, 不把个人消费归为企业的业务招待费。在工作中向优秀企业员工学习, 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道德素质, 要认识到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这样, 才能有效保证业务招待费的合理管理。

(四) 明晰列支项目

面对企业超支严重的问题, 企业要想管理好业务招待费这个水分比较大的费用项目, 首先要知道业务招待费的使用对象, 按照规定:在发生业务招待费的企业所在地发生的、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业务往来关系的, 但是和企业无控股、参股关系的有业务往来的单位之间发生的正常的业务招待费用, 可以列入业务招待费;对于在发生业务招待费的企业所在地发生的、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业务往来关系的, 与企业有控股、参股关系的有业务往来的单位之间发生的正常的业务招待费用, 应纳入企业内部单位之间正常工作往来支出, 不能作为业务招待费支出。其次我们还要确定业务招待费的列支项目, 具体内容参照上文第一章第二节内容, 对于召开洽谈会费用、赠送礼品的费用、差旅费 (含住宿费) , 就在会议费、差旅费等相关项目下列支。

(五) 严格审核报销材料

在业务人员报销业务招待费的问题上, 如会议费、差旅费、董事费相关费用等, 企业管理部门一定要严格审核, 要求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 来证明其真实可靠性, 加强管理力度。中国电建的全体成员都是监督的个体, 对于违反企业报销条例的开支, 要用于纰漏, 形成一个良性的监督体系。相关主管税务机关若要求企业提供真实材料的, 企业应该在合理的时间提供证明资料, 积极配合税务部门的材料整理和核查工作。

摘要:业务招待费是企业为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需要而发生的应酬费用。它是必要的, 是企业正常运营发展所需要的一种实在的支出, 也是企业经费管理中可以扩大或缩减的一项。企业是国家经济构成中有强大生命力的一种经济形式, 其对国家税收的作用不容小觑。所以, 国家税法对其税前扣除有限定-按照当期业务招待费的60%扣除, 但不超过年营业收入的5‰。本文结合中国电建具有代表性的2012年和2013年的营业收入和业务招待费展开分析, 就中国电建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比如难以划分个人消费和商业招待, 招待费用超支严重和管理的劣势, 如相关政策法规滞后等提出合理的内部管理措施。

关键词:企业,中国电建,业务招待费,管理

参考文献

[1]赵祝慧.改进业务招待费管理方式的设想.财会通讯, 1998, 3 (10) :33

[2]吴思琦.现行税法下企业业务招待费的税务筹划.时代金融, 2013, 9 (3) :40

[3]李柏生.对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合理筹划的思考.会计之友, 2009, 3 (9) :32-33

[4]张丽娜.业务招待费的管理和税收筹划.企业论坛, 2010, 5 (2) :96~97

3.业务招待费使用管理 篇三

【关键词】 企业招待费 现状问题措施

前言

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在经营管理等活动中用于接待应酬而支付的各种费用,主要包括业务洽谈、产品推销、对外联络、公关交往、会议接待、来宾接待等所发生的费用,例如招待饭费、招待用烟茶、交通费等。主要是由于招待费在企业实际经营中是经常发生的一笔管理费用,作为企业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费用,会计制度规定可以据实列支,而税法规定在一定的比例范围内可在所得税前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不得扣除。由此来看,如何准确运用税法规定下业务招待费的相关政策,就显得非常重要。

1.业务招待费的列支范围

在业务招待费的范围上,不论是财务会计制度还是新旧税法都未给予准确的界定。在税务执法实践中,业务招待费具体范围如下:

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宴请或工作餐的开支;②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赠送礼品或纪念品的开支;③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旅游景点参观费和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的开支;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业务关系人员的差旅费开支。

2.企业招待费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需要而发生的而支付的应酬费用。它是企业生产经营中所发生的实实在在、必须的费用支出,是企业进行正常经营活动必须的一项成本费用。招待费的管理,既是老话题,也是敏感话题,作为国有企业,业务招待费的列支和

管理体现一个企业的规范水平,体现企业的党风廉政状态,从某种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发展质量和品牌。

近年来,我国市场经济取得长足发展,企业在市场经济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各企业之间、企业与政府部门之间以及与相关机构甚至企业上下级之间的交往越来越密切频繁,随着物价水平的不断上升,随着民营企业公关手段的多元化,企业普遍面临着招待费项目难以列支、费用总额难以控制的困境,纪检监察部门也曾下发过若干限制性文件,但收效甚微。

企业为了控制招待费总额,实行过总额按级别包干控制,班子成员以及各部门基本平均分配,典型的大锅饭,结果是费用总额得以控制,但业务领导和业务部门严重不足,党委领导和有的部门费用过剩,后果是招待费成为职务消费的一部分,有限的招待费资源没用在业务拓展上,反而助长了内部的攀比腐败风气。特别是经营困难和业务萎缩时,更应把“好钢用在刀刃上”。

企业在业务和公务招待中普遍存在以下难题:

①费用总额难以控制,甚至催生小金库,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

②业务领导和部门宴请随意,不能很好履行审批程序,“先斩后奏”的现象普遍发生;

③变相列支现象严重,有些礼品数额偏大,往往以办公用品的名义变相列支。

3.加强企业招待费管理的措施

为有效解决上述问题,有效合理利用招待费资源,本着“热情大方、有礼有节、节俭高效、管理有序”的接待原则,进一步规范接待管理程序,对《接待工作管理办法》予以多次修订,完善接待标准,特别强调减少内部招待,增加部门考核,实行定点招待,严肃预先审批制度,限制大额礼品支出,禁止娱乐消费等。

3.1总量预算,合理分配

俗语云:吃不穷,穿不穷,盘算不好一世穷。首先对年度内可实现清算收入进行测算,并综合成本费用列支、任务完成情况等因素,预算出“业务招待费”全年开支总量,各部门开支指标控制在预算总量内:其次根据各部门工作开展实际需要,将核定指标按月(季)合理进行分配,使其开支前做到“心中有数”,开支时能够“看菜吃饭”。

3.2 定形控制,双重管理

开支定形“现金制”。在外业务招待一律当场现金买单,不准随时、随地、随意签单。

报销定形“凭票制”。所有开餐、业务用烟等属于业务招待范畴的开支一律凭“业务招待费票”报销;“业务招、费票”根据全年预算总量印制,由综合办公室和财务部门双重管理,两方签章后方能有效使用。

3.3明确招待工作管理的职能部门

一般企业行政部门即办公室(厅)是企业招待和会议工作的主管部门,也是招待费考核管理部门,日常接待和大型会议均由办公室(厅)统一安排并制定具体方案。招待用礼品、烟酒由主管部门集中统一采购,并严格控制标准,做好使用登记。招待费的使用情况每月通过OA办公系统在“厂务公开”栏公布,年度招待费使用情况须向公司职代会报告。

3.4 明确招待范围、标准及程序

①一般招待范围一是指:来企业检查指导工作的上级领导或政府及职能部门领导、工作人员:二是洽谈业务的关系单位领导及工作人员或在异地宴请相关单位人员:三是上级责成企业承办的有关会议、培训等活动外的宴请等;四是遇特殊节日或活动,经主要领导批准的内部联欢、团拜会等其他人员:五是其他经主要领导批准的有关人员。②招待的项目及标准:招待的招待项目一般有餐饮、食品、住宿、参观、礼品等,外地客人可适当安排参观旅游景点。工作招待原则上不安排高档娱乐和休闲服务类项目。企业应参照当地消费水平,明确宴请、工作餐和礼品的标准,甚至细化到酒类档次以及数量的标准,既利于健康又不失礼节和气氛。企业原则上限在定点饭店或职工食堂,招待饭店每年核定公布一次。③接待程序:企业领导出面需要招待的,由办公室直接办理审批手续,并具体安排接待规格、地点、标准和参加入员。各部门需要接待关系单位或来访客户的,需事先通过OA系统提出接待申请,将所要招待的单位、人数、职级、建议标准等填写清楚,提交主管领导审核后由办公室接待人员落实具体的接待方案和标准,经办人持办公室打印的《审批单》前往招待地点执行招待,招待结束后经办人在《审批单》上填写实际发生金额,签字后留存饭店作为记账和后期结账凭据。因工作需要在外地安排宴请的,或节假日特殊情况来不及审批的,需提前电话通知办公室登记,经请示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事后及时补办招待《审批单》。

3.5全程监督,落实考核

鉴于业务接待与个人消费、娱乐和福利性支出的界限不好掌握,真实性很难判断等客观情况,对此应实施全程监督,考核落实到每个环节:

①各部门按需到综合办公室申领当月(季)“业务招待费票”,综合办公室根据该部门全年核定的指标数,结合实际开支情况,可适当调控指标分配额度:

②费用开支项目、标准由部门负责人把握,分管领导严格把关,并对其真实性、合理性直接负责;

③费用核销时,财务、工会、纪检、法人代表对开支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认真、细致地调查、审定,违规支出一律不予签字报销:

④分月对开支费用进行通报,采用分月控制、季度考核、停发指标、超计划扣款等措施进行监控。

为容易操作的做法是,取消招待费按职级和部门分配,实行统一管理,单次审批,定点招待等,并给相关部门的招待费每年核定基分进行年度考核:

考虑业务招待的实际困难及范围和频率,对部门的考核基分为:

业务部门120分,職能部门110分,党群部门100分。

各部门有下列情形的,进行扣分考核:①严格控制人数和标准。凡发现人数和标准超出《审批单》批示标准的,每超10%,扣1分;②严格限制在定点饭店之外的招待。凡在定点饭店以外招待的,每次扣主办部门1分:③严格执行先审批,后宴请程序。遇节假日等特殊情况可事先请示主管领导,并通知办公室接待人员,并及时补办审批

单,凡发现先宴请后审批的,每次扣2分。

结束语

业务招待费的列支和管理体现了一个企业的规范水平,而且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应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所以对于企业来说,控制业务招待费对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更为关键。

4.业务招待费用使用细则 篇四

一、招待内容

业务招待费是指公司为业务经营的需要而支付的各种交际应酬费。

1、就餐招待,包含菜、烟酒、饮料、水果等用餐时的所有费用

2、住宿招待

3、娱乐招待

4、礼品赠送

二、招待原则

1、实行定额预算审批制度。预算额度内的按照规定程序予以报销,超预算的且未事前得到审批的,一律不予报销。

2、实行提前申请审批制度。需事前通过邮件向对应的分管副总/总经理助理提出申请。确因特殊情况来不及通过邮件形式申请的,可先通过口头申请,后补邮件。总经理助理及以上人员无需提前申请。

业务招待申请邮件格式:

邮件标题:业务招待申请

邮件正文需注明以下内容,范例如下:

招待对象:含公司名、姓名、职务

招待理由:

陪同人员:

预计花费:

3、重大会议或特殊情况的招待,报运营部副总,经董事长批准后执行,不在预算范围内。

4、超出预算的情形,需事前向运营部副总提出申请(邮件),再报董事长审批,审批通过则后续予以报销,未审批通过或事后提出申请的,若实际已发生则由个人承担。申请邮件中需告知已产生招待费合计、已招待对象、超预算原因及预计超支金额等。

三、业务招待费预算(就餐+娱乐)

1、以全年6000万销售额预算情况下,业务招待费全年预算为12万(即2‰标准)

2、总经理业务招待费预算为不超过5000元/月。

3、商品部业务招待费预算为不超过2500元/月。

4、商务部业务招待费预算为不超过1000元/月。

5、运营部招待费预算为不超过800元/月。

6、保障部招待费预算为不超过800元/月。

四、就餐招待标准

1、接待政府类相关部门的领导及随行人员,接待标准为300元/人以内;非领导人员,150元/人以内。

2、接待有关业务单位领导及随行人员,接待标准为150元/人以内;非领导人员,100元/人以内。

3、公司管理层人员的会议聚餐,标准为80元/人以内。

4、总经理接待的人员不受招待费标准限制,仅受招待费预算限制。

5、陪餐人员控制在1-3人,最多不超过5人。

五、住宿招待标准

针对需要由公司安排住宿的情形,接待标准如下:

六、礼品赠送

5.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 篇五

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正常开展,规范公司业务招待费的管理,严格使用,合理开支,根据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业务招待费:是指因业务需要或因工作关系招待有关人员的就餐费;因公接待相关单位人员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等;在公司食堂招待时发生的就餐费;因招待在公司领用的酒水、饮料及香烟等。

第三章 管理原则

第三条 业务招待费的使用,应自觉贯彻“热情接待,费用从简”的原则,做到从严控制。

第四条 按照公司下达的经费指标,在限额内使用业务费和招待费,严格控制非业务性接待,严禁超支现象发生。

第五条 所有的业务费、招待费开支均实行事前审批制度,由公司总裁按照本办法第四章的权限审批。

第六条 关联企业来人,除领导视察外,原则上安排工作餐接待。深圳天佶集团有限公司

第七条 外协单位除合同标明提供安排食宿的外,一律不安排接待。确需安排食宿或接待的,按接待标准及公司审批权限报批。

第八条 严格实行分档次接待,各档次选定1-2家酒家、宾馆,由公司统一签订合作协议,分档接待,禁止超档次接待。

第九条 实行对口接待,严格控制陪客人数。陪客人数一般不得超过2人,若陪同人员多于2人时,应事先经过公司总裁批准。中、高档接待司机不参与陪同。

第四章 审批权限及程序

第十条 业务招待费:由公司总裁控制,其他部门和个人一律不得安排业务费。单件、单次金额在1.5万元(含)以内或单批金额10万元(含)以内的,由公司主管副总裁审定后报总裁批准,单件、单次金额在1.5万元以上或单批金额10万元以上的,经公司总裁审定后报董事长批准。

第十一条 正常情况下,使用业务费和安排招待,应采取《报批件》的形式履行报批程序。特殊情况下,来不及书面履行报批手续的,应事先口头征得总裁同意后办理,并在事后3日内补办书面报批手续。

第五章 招待标准

第十二条 工作餐标准为:不超过50元/人,不安排酒水。第十三条 正常招待,每席餐费不超过1000元(含酒水等),需事先报公司主管副总裁批准。深圳天佶集团有限公司

第十四条 重要招待,每席不超过3000元(含酒水等),需事先报公司主管副总裁批准。

第十五条 特殊接待,每席不超过5000元(含酒水等),需事先报公司总裁批准。

第十六条 其他特殊接待事宜,费用标准报公司总裁及董事长同意后执行。

注:中午接待时不得饮酒。

第六章 财务监督

第十七条 财务部应严格审查业务招待费发生的情况是否真实、票据是否合规、单据是否齐全、审批是否完整。

第十八条 财务部有权拒绝不符合业务招待标准、报销流程、审批权限的业务招待费的报销。

第十九条 业务招待费报销遵循谁经手谁报销的原则,不得由他人代报业务招待费。业务招待同时有多个经办人参与招待,应由最高职务或由最高职务指定的经办人报账。

第二十条 招待客人领用公司库存烟酒的,库存烟酒核销单应与对应的餐费报销单一并交财务部复核后报公司总裁审批。

第二十一条 所有业务费、招待费开支应注明接待事由及招待对象,餐费报销单上还应注明公司参与接待的人员。

第二十二条 无票据开支的原则上要有经办人签字证明。深圳天佶集团有限公司

第七章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公司财务中心和综合中心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及下属公司,自修订下发之日起实行。

深圳天佶集团有限公司

6.业务招待费管理暂行规定 篇六

第一条 为了加强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招待费用的管理,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业务招待费是指因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招待客户、合资合作方以及其他外部关系人员的活动。业务招待主要分为商务、公务招待活动等。

第三条 公司开展重要的商务活动,宴请标准不得超过每人每次300元,赠送纪念品标准不得超过每人每次600元;一般商务活动,宴请标准不得超过每人每次150元(含酒水、饮料,下同),赠送纪念品标准不得超过每人每次400元。

第四条 公司重要公务接待,宴请标准不得超过每人每次200元,一般公务接待,宴请标准不得超过每人每次100元;日常工作性公务接待,按照企业本部员工用餐标准执行;公务接待不得赠送纪念品。

第五条 公司进行业务招待活动,相关部门应先填写《宴请审批单》,先由部门领导审批,每次不超过500元的(含现购酒水),由分管领导最终审批;每次不超过2000元的(含现购酒水),由总经理最终审批;每次超过2000元的,由董事长最终审批。

7.巨额业务招待费折射企业困境 篇七

除了中国铁建,央企和地方国资中的中国交建、中国水电、葛洲坝和上海建工的招待费排名前五,中国北车和中煤能源也均以亿元计。

消息一经披露,舆论一片哗然。然而,在义愤之后,我们不妨冷静思索一下巨额业务招待费到底折射出什么问题。

巨额业务招待费,谁之殇?

此次事件之所以广受关注,与中国铁建等的央企身份不无关系。尤其社会对“三公”消费广泛关注的风口浪尖,中国铁建正撞枪口。

中国铁建监事会主席、纪委书记齐晓飞不认为巨额招待费存在问题。随后,中国铁建正式向媒体回应,去年业务招待费占营业收入0.17%,符合中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但确实偏高,几年前就引起公司高度警惕。2011年,业务招待费高增长势头得到遏制;2012年实现负增长,同比下降4.6%;2013年一季度,公司在营收同比增34.6%的情况下,业务招待费同比下降4.9%。力争2013年业务招待费比上年下降10%以上。即力争不超过7.533亿。中铁建称公司规模大、竞争激烈,导致招待费绝对值相对较大。

而中国铁建新闻处人士接受采访时,恳求媒体记者不要继续追踪报道此事理由是这样做伤害太大,“不光是我们一家的问题,……我们的好多情况你们可能不太了解。我们的建筑企业实际上是很难的,不光是咱们一家。”

业务招待费,一般人认为就是企业“吃喝送礼”开销。总体来看,国企的巨额招待费无非就是两大类:一是国企自己内部进行的高档消费行为,公款吃喝、高规格宴请、会议接待等;二是行业内的潜规则,国有企业也不能避免,为了拿项目,跑业务,搞关系,进行政府公关、市场公关,甚至行贿受贿,滋生腐败。以铁路建设领域为例,企业不仅要招待好基层政府官员、监理方,还要招待好铁路部门。各路“神仙”似乎都得罪不起,只能用好吃好喝来伺候着,以求“和气生财”,甚至金钱铺路,最后就形成了天文数字的招待费。从这个角度而言,只把板子打在上市国企的屁股上显然不公——从这个角度上,中国铁建的“委屈”或者“愤懑”或许可以“理解域者“同情”,且中国铁建很可能还有一句想说又不敢说的话,别家公司未必招待费就少,其他企业可能账做得比较“漂亮”。

巨额业务招待费折射出我国企业恶劣的外部生存竞争环境,“潜规则”横行无阻,极大地制约企业的正常健康发展。除去合法合理的正常业务招待费开支,大量的业务招待费实际上用于商业“公关”甚至“行贿”。一个健康的市场环境中,应该一切以法律为底线按照市场规则办事,而不会是按照各种潜规则办事。巨额业务招待费最值得质疑和拷问的,显然已不是央企成本控制的制度软肋,而是我国经济的整体运行成本——财大势大、有很高行政级别的央企尚且面临诸多生存困境,不是靠企业实力、信誉、技术等优势去竞争,而是不得不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和资金通过灰色的手段获得生存空间,没有背景与实力的中小民营企业了,生存无疑更加艰难。在招待费(以及隐含的权钱交易)成为我国市场的潜规则之下,企业必然难以全力以赴培育其良性的核心竞争力,因为业务精还不如公关招待到位,社会所将承担的经济损失更将是招待费的数倍、甚至逾10倍,因为潜规则的招待成本必然需要更大比例的建造成本分摊,而基于我国基础设施工程的分包、转包特征,最后给直接施工方的利润空间将会大幅摊薄,而直接施工方为确保利润又往往会偷工减料,从而导致诸多工程质量隐患一这即是我国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成本居高不下,但路桥事故却屡屡发生的根源所在。

不健康的商业外部环境,只是巨额业务招待费所反映问题的一面,而问题的另一面则折射出我国国有企业内部管理机制仍不健全。许多央企没有制订全面、完善的管理制度,在开支方面大手大脚,许多国企领导人职务消费,缺乏有效监管。业务招待费像一个概念模糊的“箱子”,既可以装进业务招待的必须消费,也可以装进奢侈消费、过度消费。央企在三公经费支出方面不仅事前无人审核,事中缺乏监管,事后缺乏审计和向社会公开透明的诸多机制上的弊端。这亦是引发舆论和民众不满的直接原因。企业通过灰色手段来获取更多的商业机会,同样也显示出其内部治理机制松散、效率低下。

业务招待费的财税处理

在业务招待费的范围上,到底哪些支出是属业务招待费的范畴?不论是财务会计制度,还是税收制度上至今都未给予准确的界定。这给企业会计人员造成很大的困扰,也给某些企业利用业务招待费相关规定的不规范来钻法律法规的“空子”。

财政部在《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财预字[1998]159号)中规定,业务招待费,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包括:在接待地发生的交通费、用餐费和住宿费。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的有关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会费作为“其他扣除项目”,而并未作为“招待费”处理。那么,作为财务惯例,比较公认的业务招待费的开支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企事业单位因业务需要宴请的开支;因业务需要招待客人参观旅游景点的费用;因业务需要赠送当地土特产、礼品以及代币券(卡)等的费用;因业务需要报销来企业办事的非本单位员工的差旅费(含住宿.餐费、交通费及杂费

税法涉及业务招待费的规定主要有: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6年第512号):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偏。

《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企业在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费用扣除限额时,其销售(营业)收入额应包括《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

《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业务招待费支出据实列支,但年终汇缴时要作纳税调整,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从这个角度来说,多数企业财务报表中的业务招待费,恐怕只会少,不会比实际更多。因此,上市公司披露的巨额业务招待费还未必是完全涵盖了企业所有的真正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某些企业打着纳税筹划的幌子,将实际的业务招待费支出隐藏于其他科目之中。

比如,税法规定,企业应将业务招待费与会议费严格区分,不得将业务招待费挤入会议费。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差旅费、会议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会议费证明材料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内容、目的、费用标准、支付凭证等。在业务招待费用核算中要按规定的科目进行归集,如果不按规定而将属于业务招待费性质的支出隐藏在其他科目中,则不允许税前扣除。这点非常重要,往往是有些企业不重视的地方。

再如,外购礼品用于赠送的,应作为业务招待费,但如果礼品和赠品是纳税人自行生产或经过委托加工,对企业的形象、产品有标记及宣传作用的,也可作为业务宣传费。同时,要严格区分给客户的回扣、贿赂等非法支出,对此不能作为业务招待费而应直接作纳税调整。业务招待费仅限于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招待支出,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职工福利、职工奖励、企业销售产品而产生的佣金以及支付给个人的劳务支出都不得列支招待费。

在实务中,某些企业还采用将出差途中发生的业务招待费记入差旅费用;招待代理商的费用记入市场费用或其他支出;用餐费发票冲费用,列入业务招待费以外的科目等等诸多手法进行所谓的“纳税筹划”。

业务招待费属于企业主要的纳税调整项目,也是税务稽查的重点。企业要用足税收政策,但是应守法,不宜玩小聪明。

业务招待费的会计处理规定相对简单。业务招待费不符合会计制度中“资产”的特征,这项支出不能预期为企业带来可靠计量的经济利益流入,因此会计制度上对业务招待费一律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中,正确的会计处理应当计入“管理费用”的二级科目“业务招待费”,也可以根据费用“受益对象原则”分部门核算,在“销售费用”中设置二级科目“业务招待费”核算销售部门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但是不得在“在建工程”、“制造费用”及存货科目中列支,也不能打包计入企业筹建期的开办费中。

业务招待费亟待规范

目前虽然有税务审计、工程招投标审计、国资委审计以及上市公司的审计等多方面监管,但是由于关于业务招待费没有明确规范的法律法规制约,企业的业务招待费很难被监管。因此,财税部门应该制定公布相关的监管措施,明确业务招待费的范围。在税务执法实践中,业务招待费大体包括:招待餐费、招待住宿费、招待用的食品费、赠送礼品的支出、正常娱乐的支出、旅游支出等。业务招待费的支出对象一般包括:企业的客户、供应商、关联企业的工作人员及其他与企业的生产经营相关的人员。业务招待费理应在以上范围内开支,并用于恰当的对象,不能把个人消费及用于公司员工的福利费等在“业务招待费”科目中列支。

巨额业务招待费引发关注与诟病,原因之一是企业领导人职务消费与业务招待费往往无法区分,广大民众自然而然联想到企业领导人滥用公款牟取私利。2007年,国资委曾发布了《关于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指导意见》,要求央企负责人职务消费须公开透明接受监督。不过,由于这种公开只限于厂务公开,内部监督作用有限,加之缺乏可供对照的标准,所谓的严控职务消费也只能流于形式。去年起国资委开展了提升央企管理水平的活动,力争在2年内提升央企管理水平,尤其是要狠抓开源节流降本增效,堵住管理漏洞,消除企业采购以及承揽业务中的不健康现象,但仍然缺乏进一步的外部监管措施。从《公司法》中规定的股民知情权角度看,业务招待费明细并不在知情权范围内。而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公司必须披露业务招待费总额,但无义务披露业务招待费明细。笔者建议尽快立法或者出台相应法规支持国企应公开业务招待费明细。

从企业内部控制角度,无论是央企等国企、上市公司,还是民营企业,应当贯彻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与《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等内控制度,对公司的业务招待费支出进行严格控制并制定管理办法,健全完善预算制度和业务招待费的控制制度。尽量把业务招待费同行为人的利益进行挂钩,把业务招待费责任到各个部门和人员,行为人在进行相关应酬时,会尽量节约费用,降低相关支出。公司经营管理中需要开支的餐费、礼品费、旅游费等项目的支出,公司实行总额控制、分级管理及实报实销的管理办法。其次是建立到位的监督机制,大力加强相关费用的规模控制,按照级别和位置的不同,建立详细的支出标准和报销制度,建立相关规则和程序,对业务招待费的审批权限进行严格规定,强化审核把关,开展财务检查、内部审计、效能监察,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招待费进行检查分析和考核。

我国“潜规则”横行的商业环境,导致企业无意于良性市场竞争力的培育,更会导致我国经济整体运营成本的企高。腐败的商业环境,除了政府执法部门应该加强依法打击力度之外,身处其中的各个个体应当勇于抵制各种潜规则,洁身自好。“行贿”与“受贿”,就像“鸡生蛋,蛋生鸡”的循环难题,形成一个恶性循环链条,企业应当从自身这一环打破链条。而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主要构成部分,国有企业,特别是大型央企,难道不应该为构建一个和谐的商业伦理环境而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吗?央企更不应该为了商业机会而置国法于不顾。

8.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 篇八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业务招待费的合理使用,提高效能,增加透明度,培养职工勤俭节约的工作作风,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业务招待费是指公司为经营业务需要而支付的各种交际费用,列入公司管理费用。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子公司及销售分公司。

第二章 业务招待费的使用

第四条 集团公司业务招待费控制比例执行《财政部关于没有主营业务收入企业开支业务招待费问题的通知》(财企[2001]251号)文件精神,即按应取得的投资收益、期货收益、代购代销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总额的2%据实列支。即按集团公司个别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等总额的2%控制。

第五条 各子公司业务招待费应在财务制度规定的计提比例范围内据实列支(销售收入在1500万元以下按5%计提,超过1500万元按3%计提)。销售分公司业务招待费在每年核定的总额内使用,费用分别由各子公司承担。

第六条 使用业务招待费应遵循合理需要、勤俭节约、效能优先的原则。

第七条 业务招待费只限招待来宾用餐、购买礼物,不得挪作他用。第八条 有条件的子公司应在本公司招待所招待客人,确需在外发生招待事项时应征得总经理的同意。

第三章 业务招待活动的审批

第九条 总裁办公室、各子公司办公室根据业务招待申请表确定业务招待标准,一般情况下饭菜控制在300元以内,酒水控制在100元以内。

第十条 集团公司总裁办公室、各子公司办公室为业务招待活动的管理部门,应从严审批业务招待活动。

第十一条 集团公司机关、子公司各单位(部门)开展业务招待活动前,应实事求是填写业务招待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批准后到总裁办公室、各子公司办公室办理业务招待审核手续。业务招待申请表应写明来客单位、职务、人数、招待活动、招待费用等事项。

第十二条 业务招待费的支付应由集团公司、各子公司的董事长、总裁、总经理批准。各销售分公司的招待费由分管执行副总裁批准。

第四章 业务招待费用的控制

第十三条 集团公司财务中心、各子公司财务部门为业务招待费用的核算部门,应从严控制业务招待费用,严禁超支。

第十四条 集团公司、各子公司的业务招待费报销凭证,在履行董事长、总裁、总经理审批签字的基础上,全部由主管财务工作的领导审批签字后,办理报销手续;各销售分公司由销售分公司经理审核后再由分管营销的执行副总裁签字审批。第十五条 集团公司财务中心、各子公司财务部门应按月公布报告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各子公司并将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发送到集团内部局域网的共享文档下的“资金使用统计表”文件夹中,以便集团公司及时查阅;业务招待费的使用如有超支有关部门应采取措施控制费用。

第十六条 集团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审计和年终审计。

第十七条 集团公司、各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分别在年度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上报告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

第十八条 监事会有权对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如发现超支、违规行为,有权要求董事长或总经理纠正。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九条 中午开展业务招待活动,一般不用白酒。第二十条 陪员人数要从严控制。

第二十一条原则上不得给客人报销住宿费。

第六章 违规处理

第二十二条 未经审批的业务招待费用一律不予报销。第二十三条 如业务招待费用超标,视情节对主要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总裁办公室和财务中心负责解释。

9.公司业务招待费管理规定 篇九

一、业务执行费的使用原则,公司业务招待费管理规定。�

1、业务招待费的使用要符合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业务招待费不得用于礼品、旅游、营业性的高档消费。�

2、业务招待费使用必须符合财政法规和财经纪律规定。�

3、业务招待费使用必须对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经济合作、企业管理起到积极的作用。

二、业务招待费的使用范围�

1、业务招待费可用于上级主管部门、政府部门到本公司检查、指导工作及兄弟单位来人联系工作的接待。�

2、业务招待费可用于上级主管部门、政府各部门委托本公司承办的各种会议所发生的必要招待。�

3、业务招待费可用于业务部门外出联系工作所发生的必要招待。

4、业务招待费可用于本企业发生突发性事件后的抢险抢修以及救灾所发生的就餐、茶水饮料等必要性开支。�

5、业务招待费可用于因实施重大生产项目、临时突击项目而需要连夜工作发生的夜间就餐,茶水饮料等必要性支出。本资料权属文秘资源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写作网更多资料

三、业务招待费的管理�

1、计划财务部根据业务招待费计划分期将指标划拨到行政部,管理制度《公司业务招待费管理规定》。计划财务部对业务招待费使用的合法性以及计划指标实行财务监督。�

2、行政部是业务招待费的管理部门,并根据制度和核定的计划指标严格控制使用。

4、行政部每年对本企业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分项作出分析报告和处理意见,交公司分管领导批示。由行政部提交全年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统计表,向员工代表大会报告。�

四、业务招待费使用标准和申请程序�

1、行政部负责日常招待物品的采购,经行政部主任签字同意方可凭发票到计划财务部出帐。行政部负责建立招待物品的领用台帐。�

2、各业务部门在接待工作中或外出联系工作需使用的必要招待物品经行政部主任同意,可到行政部事务员处签字领取。一次领用价值超过800元,需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3、上级委托我公司承办的各种会议需使用招待物品,统一由行政部根据会议的规模、级别核定标准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筹办部门具体经办。�

4、有关来客就餐的标准和申请程序。�

(1)外单位来本公司联系工作、参观等需用餐的招待标准按客人级别、事由等分别安排。就餐由接待部门填写“来客就餐申请单”经行政部主任签字,在行政部办理来客就餐手续。�

(2)上级部门以及兄弟单位领导来公司检查指导或考察工作,其标准由接待部门填写“来客就餐申请单”经行政部主任同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到行政部办理有关手续。�

(3)上级部门委托本公司承办的会议如需安排食宿的,可由承办部门事先提出申请,经行政部主任同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到行政部办理有关手续。�

(4)因本企业工作需要在外招待客人,招待标准应事先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填写“付款通知单”经行政部主任、公司领导签字后到计划财务部报销。�

(5)本企业发生突发性事件,在抢险、抢修、救灾过程中需用餐,由行政部按工作餐标准及现场处理人数通知食堂送达。�

(6)因重大突击项目必须连续工作而影响正常就餐的,按工作餐标准由项目经管部门填写申请,经行政部主任、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到行政部办理有关手续。�

五、其它有关规定�

(1)各有关部门应严格按就餐标准申请。凡超过标准的,其超出部分自理。�

(2)凡没有完善就餐手续就发生的招待用费一律自理。�

(3)食堂每月持就餐申请单到行政部办理付款手续。�

(4)招待来客时,严格控制陪同人数。�

10.业务招待费设置弊病的解决办法 篇十

1.改变业务招待费消费主体的思想认识。

业务招待费属于职务消费, 与一定的职务挂钩, 越高的职位, 支配权利越大, 因而取消业务招待费的困难也大。长期吃喝不仅损害了身体健康, 而且挥霍大量金钱。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 必须靠坚实的科技实力和合法经营才能够长远。因此要从思想教育和制度建设两个方面入手, 突破业务招待费消费主体的思想障碍, 为阳光下的职务消费货币化扫清障碍。

2.实行职务消费货币化。

国际上许多企事业单位的通行做法是把职务消费计入薪酬, 给有消费需求的岗位设置一定的资金额度, 打入工资, 无论盈余还是不足, 全由支配者自己调整。职务消费薪酬化不仅保证了专款的有效性, 过度、过滥消费的漏洞也可真正封堵。

3.科学核定职务消费标准。

职务消费标准核定难是改革中最棘手的问题。可以采纳一些地方和单位的做法, 如以前3年职务消费平均额为基数, 剔除职务消费的水分之后再行对比, 核定补贴基数, 作为本单位干部职务消费的总量, 然后再分公共职务消费和个人职务消费两部分。 同时, 职务消费标准的核定还需要考虑地区之间、单位之间、同级别干部之间的平衡。经济较发达地区领导干部的业务量比经济基础相对差的地方业务量多得多, 职务消费标准也有较大差距, 沿海地区一个乡镇长的职务消费量甚至远高于老少边穷地区一个县市长的职务消费量。同一级别的干部因分管的工作不同也影响到消费的数额。

4.建立现代财政预算约束制度。

职务消费的核心是财政制度问题, 一方面, “无财难以行政”, 财政是行政的经济基础, 没有钱, 没有财力支持, 什么事也办不成。所以职务消费是必须的, 是行政运行的成本。另一方面, “无政难以制财”。行政活动是公务人员用别人 (纳税人) 的钱为别人办事, 成本和效用都是外在的, 必须有一套严格的程序予以控制, 才能保证财政资源的运用不偏离公众利益, 否则必然产生浪费和腐败。从政治学的角度看, 职务消费的腐败是权力的腐败, 其根本在于政府官员花钱没有规矩, 是支配财力的公共权力“私有化”的结果。 职务消费要靠预算控制。职务消费的规矩就是政府预算或财政预算。预算的本质是法律, 预算是年度立法。政府提交给立法机构的预算一旦被批准, 就成为立法机构对政府的授权或政府对立法机构的责任状, 政府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政府及其公务人员花钱必须严格依据预算, 没有预算, 一分钱也不能花。作为预算执行结果的决算必须接受审计, 并向全社会报告审计结果。因此, 预算必须是公开的、透明的, 必须接受立法机构与公众的监督。

5.在已经形成职务消费货币化的环境下国家制定治本之策。

11.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修订) 篇十一

(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业务招待费的管理,严格控制费用支出,坚决杜绝无计划费用的产生,经公司经理室研究决定,特制定业务招待费事前审批制度,要求各部门严格执行。具体办法如下:

1.预算管理。对公司下达的业务招待费预算定额,各部门必须严格控制,严禁突破预算限额。如确需计划外列支,必须经部门负责人、财务、分管领导、公司经理逐级审批,绝不允许先斩后奏。

2.事前申报。接待来客就餐,应根据来客对象,安排

适宜的就餐地点和标准,原则上尽可能安排在公司食堂就餐。凡需在公司食堂就餐的,经办人填报《业务招待开支申请表》(表式详见附件),详细说明就餐事由、对象、人数、金额等,经本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批后,必须至少提前一天报公司综合办公室,由综合办公室统筹安排;确需安排外出就餐的,也必须事前申报,即由对口接待部门提出,经办人填报《业务招待开支申请表》,详细说明招待事由、对象、人数、金额、就餐地点,按规定的审批权限,经本部门

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公司经理同意后,方可在批准的额度内开支业务招待费。

3.借款要求。凡需借款招待的,必须填报《业务招待开支申请表》,并经本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公司经理审批后,凭《业务招待开支申请表》至财务借款。凡未填写《业务招待开支申请表》或《业务招待开支申请表》填写不完整、审批流程未完成的,一律不得在财务借款招待。

4.报销程序。业务招待费报支时,经办人必须将事前审批的《业务招待开支申请表》作为附件一并交综合办公室和财务核算科审核,凡未填写《业务招待开支申请表》或《业务招待开支申请表》填写不完整、审批流程未完成的一律不予报支。

上一篇:一次小足球赛作文500字下一篇: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