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领域问题整改报告(精选7篇)
1.扶贫领域问题整改报告 篇一
关于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暨“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西吉县扶贫领导小组:
为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扶贫战略思想,根据西吉县扶贫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西吉县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暨“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西扶组发[201x]5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整改,现将相关问题整改情况予以报告:
一、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专题研究,全力推进驻村帮扶落到实处。卫计系统多次召开驻村干部“办实事,送温暖”专题会议,组织帮扶人员学习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并对帮扶人员进行了脱贫攻坚闭卷测试,进一步提升帮扶干部的业务能力,转变了工作作风,推动脱贫攻坚任务有效推进。帮扶人员进村入户,摸清底数,着力解决贫困人员迫在眉睫的问题,各医疗卫计单位发挥行业优势,多次开展“送关怀,送知识,送服务,送健康”活动,开展大型义诊活动6次,开展健康知识专题讲座20余次,不断从“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模式转变。
(二)加大宣传,不断提高健康扶贫政策知晓率。结合“农民培训教育年”活动,由卫计局牵头,建立“卫计系统农民培训教育年专家巡讲团”,精心制作通俗易懂的课件15份,内容主要包括健康扶贫政策、农村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先住院后付费”等惠民利民政策的解读,前后分别在吉强、偏城、兴隆等各乡镇组织群众开展“农民培训教育年”——惠民政策讲座和咨询等宣传活动20余场次,政策普及人群达5000余人,发放健康教育宣传品5000余份。
(三)应扶尽扶,尽力做到健康扶贫无遗漏。5月初,抽调乡镇卫生计生人员历时一个月开展了建档立卡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口再筛查工作。逐户逐人通过查阅病例,开具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学诊断证明等方式,新筛查出建档立卡“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贫困患者998人,卫计局、扶贫办印发了《关于核实补录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信息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新筛998名贫困患者的主要致贫原因进行了调整,使其今后能够享受健康扶贫优惠政策,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四)分类救治,精准实施健康扶贫优惠政策。按照“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实施分类救治,认真落实“一免一降四提高一兜底”的综合医疗保障,规范“一站式”结算平台报销流程,201x年迄今,建档立卡贫困患者总共产生住院费用846.34万元,其中基本医保报销418.5万元,大病保险报销49.8万元,大病财政补助报销51.07万元,民政救助报销82.73万元,扶贫保报销51.9万元,政府兜底报销128.87万元,报销比例达到了92.5%。
(五)转变理念,做细做实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发挥家庭医生健康“守门人”的作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落到实处。卫计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实做细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强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各乡镇卫生院组织人员对各辖区35岁以上人群开展慢病筛查工作,按照“覆盖广,签约好,服务好”的原则,全县统一制定《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书》和《家庭医生服务日志》,结合5.19世界家庭医生日开展多种形式的家庭医生签约宣传活动,号召群众主动签约。截止目前,我县常住普通人群签约89990人,签约率为31.5%,重点人群签约33791人,签约率为63.7%,建档立卡贫困户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
(六)多措并举,及时高效落实惠民利民政策。201x年我县制定印发了《关于规范我县“先住院后付费”和“先诊疗后付费”诊疗服务的通知》(西卫计发[201x]98号)。统统一制定了西吉县“先诊疗住院主演、后付费”诊疗服务模模式住院费结算协议书。组织全县各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负责责人召开“先诊疗、后付费费”工作启动会,对此项工作进行了详尽的安排和部部署,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制定相关工作措施、、规范就医流程。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微信平台、宣传标语、折页、电子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大力宣传并将“先住院、后后付费”和“先诊疗、后付费”优惠对象、优惠范范围、工作流程、权力和义义务等内容张贴上墙,发放放告知参合农民书5000余余份,并将其作为医改中一一项重要惠民措施,力争做到家喻户户晓。扶贫办、财政局、社保局、民政局、卫计局印制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先住院后付费”欠费追缴的通知》,各医疗机构建立了欠费预警机制,确保“先住院,后付费”这一利民政策的实施。201x年我县共住院人次1.31万,免住院押金967.5万元,受益群众1.17万人(次),较上年同期相比上升8.73%;
“先诊疗后付费”201x年上半年共计门急诊人次30.81万人(次),与上同期相比上升15%。
(七)查漏补缺,切实加牢分级诊疗“网底”建设。为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守好分级诊疗“网底”,卫计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的通知》,并在7月中旬,组织督查团队对各296所村卫生室进行了“拉网式”突击检查,以求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及时整改,努力加强村卫生室医疗、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为农村居民营造舒适优良的就医环境。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模式,强化医务人员政策掌握力度,“以点带面”,“双管齐下”进一步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
二是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提升医疗安全水平,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三是紧紧围绕让贫困群众“看得上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和少生病”,运用“互联网+医疗健康”,深入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让贫困患者享受更多优质医疗资源,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四是加强健康扶贫信息动态管理,切实做到“发一例管理一例,治愈一例销号一例”,确保患大病、重病和慢性病贫困人口应治尽治。全面落实“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的工作要求,因病施策,分类救治。
2.扶贫领域问题整改报告 篇二
内容摘要:当前,惠农扶贫专项资金被套取挪用现象较为严重,但受项目制度、部门保护、查案范围及罪责认定等因素的制约,检察机关在办理此类案件时面临不少困扰。为突破查办案件困境,应探索联合多方力量,利用信息技术开展精细化初查,推广专业化办案,构建典型案例示范平台的工作机制。
关键词:惠农扶贫 职务犯罪 侦查
近年来,我国出台各种惠农扶贫政策,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然而,部分国家工作人员在惠农扶贫项目领域层层克扣挪用补贴资金、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贪污受贿,致使国家惠农扶贫政策难以有效落实。本文试图对当前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现状及查办案件困境进行分析,探索突破案件瓶颈的有效路径,保障精准扶贫。
一、当前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现状分析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统计,2013年至2015年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查办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35240人,占同期职务犯罪总数的22.3%。总体上看,该类案件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惠农扶贫资源项目和资金监管力度不够,专项资金被套取挪用较为严重。我国惠农扶贫资源通过各级专门的政府职能部门来组织、控制、传递和管理,推行资金专户管理、报账制和项目公示制度。为加强惠农扶贫资金和项目的监督管理,防止地方政府挪用资金和将资金用于惠农扶贫以外的项目,多数省将项目审批权放在省级的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部门。由于远离项目实施地点,且每年申报的项目数以万计,省级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部门除了项目申报书外,没有任何其他信息来源判断项目是否真正符合惠农扶贫项目标准,导致项目审批只是走形式,在登记申报审核、项目审批立项、专项款物管理、质量监管认证、补贴发放、检查验收等环节都容易不同程度的引发职务犯罪。经调查,部分地方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利用手中掌握的扶贫项目便利,采用虚假材料申报项目,不按规定签订协议,不认真审核项目,致使国家扶贫资金被骗取、被套取,失职渎职或收受贿赂而使项目资金不能真正用于贫困人员。如2015年,马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原主任陆某等人失职渎职,造成不符合扶贫建档立卡标准的3048人被建档成为贫困户,其中有52人违规享受扶贫资金9.45万元。
第二,专款专用使许多资源成为部门权力的象征和部门利益的附属,系统性部门型职务犯罪现象突出。目前,我国对专项扶贫资金的分配和管理使用并未建立严格、透明的监管制度,也没能采取有效的措施和制度安排来控制、减少地方政府及其部门挤占挪用扶贫资源的问题,导致专款成为部门权力的象征和部门利益的附属。如大新县供销合作社财务股股长黄某某、大新县雷平供销合作社主任农某某、大新县桃城供销合作社主任林某某滥用职权,通过电脑合成假照片,采用虚构配送仓库、配送车辆、直营店、加盟店等方式,共同向上级申报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简称“新网工程”)以奖代补资金,并编造《项目投资确认书》提供给验收单位,套取120万元专项资金挪作他用。
第三,贫困识别机制不尽完善,惠农扶贫政策落实中多方勾结团伙作案。许多县区、乡村、农户为获取扶贫资金支持,千方百计争抢“贫困”资格,有的甚至不惜采用不正当手段。这就使得贫困资格的评定、扶贫资源的划拨容易受权力和人情关系干扰。因此,现行的开具贫困证明、建档立卡、张榜公布等措施难以避免部分基层政策执行者与项目申请人、使用单位相互勾结,团伙作案或套取挪用专项资金。经调查,2013年至2015年5月,广西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276件涉农案件中,共同犯罪有83件,占30.07%。[1]
二、当前查办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问题
近年来,检察机关多次开展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专项打击活动,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也存在不少问题。
第一,侦查秘密性难以保证。一是案发范围小,容易泄露初查信息。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多发于县级以下行政区域,人员熟悉程度高,侦查人员到银行及相关职能部门调取材料的信息极容易被泄露。如象州县检察院2015年在总结查办“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项目领域一起较为成功的职务犯罪案件时提到,为防止泄露侦查信息,侦查人员特别到市级或省级银行系统进行查询,“因为根据以往的办案经验,凡查询到个体老板或科、局长以上人员的账户时,这些人都会及时获知被查信息。”二是各地区开展专项活动时间不一,容易“打草惊蛇”。近年来,各地检察机关为加大打击力度,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小专项”活动,但由于各地开展时间不一致,一旦其他地方知悉活动开展情况,很容易导致各犯罪嫌疑人订立攻守同盟,集体隐匿、毁灭证据,对案件侦查形成极大的阻碍。
第二,资金专项用途与案件损失认定存在困难。对于惠农扶贫领域的渎职犯罪来说,由于套取挪用专项资金后行为表现多样,致使各地在办理类似案件时认定造成国家专项资金损失存在一定困难。如2013年以来,广西检察机关在查办“新网工程”案件时,犯罪嫌疑人套取专项经费资金后有几种用途:一是用于企业的经营性支出,如申报企业建设项目工程款,维修仓库、购买日常办公用品等;二是用于企业职工的各类支出,如职工社保缴纳、下岗职工安置、公司管理人员福利等;三是企业主要领导伙同财务人员共同贪污、挪用公款;四是存于公司账户未使用。除了第三种情况,办案人员对其余三种情况的性质认定都不尽一致。
第三,罪名单一往往难以追究法律责任。一是单一罪名难以全面揭露犯罪。近年反渎案件的罪名多集中于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而反渎部门由于办案阻力大,取证困难,办案人员或者只选择重大线索办理,或者只协助办理反贪案件,造成部分案件认定单一罪名,达不到相应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二是单一渎职罪名难以追究罪责。当前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频发于县乡等地,但由于地域范围小,侦查秘密性得不到保证,容易导致案件线索中断或查处案件受阻,一些客观证据难以收集,言词证据又较为单薄,使得很多职务犯罪多被认定为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而受损失认定数额、地域环境、证据认定标准差异等因素影响,即便是同一窝案、窜案往往仍难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责任。
第四,项目多样性对侦查方向的影响。近年来,检察机关部署开展多个“小专项”活动,对遏制行业性职务犯罪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一定问题:一是部分地方基层检察院对专项活动形成一定的依赖性,被动等待上级检察院下发开展专项活动的计划及相关案件查办的经验介绍。二是选择性办理效果突出的案件。实践中,部分检察院常愿意选择一些损失认定数额较大、证据较为集中、时间跨度不大的案件线索进行办理,而对一些个体获得资金补助数额小、人员分布面积广、证据分散不易收集的案件往往有畏难、厌倦的情绪。三是选择性开展专项活动。在查处该领域的职务犯罪时,一些基层检察院的侦查部门往往综合考虑案件难易程度和办理案件外部压力大小,进而选择一些相对容易的案件进行办理,容易出现打“小”放“大”的问题。
三、精准扶贫环境下查办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建议
第一,联合多方力量形成打击合力。一是检察机关内部侦查力量整合。针对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中贪污、受贿、行贿行为与渎职行为相互交织的特点,检察机关要充分运用“系统查、查系统”及深入查办窝案窜案的方法,以此深挖一案多罪名、一犯罪嫌疑人涉嫌多罪名的案件线索。二是实行并案侦查。根据六部委《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的规定,检察机关在查处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时,如涉及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检察机关可直接进行调查,也可请有关单位、人员协助查证,或经上级检察机关同意,实行并案查处。并案侦查,可以有效解决多部门查处衔接的难题,特别是查处该领域的渎职类犯罪,可以较为清楚地查证原罪情况,对证实渎职行为有直接作用,因此可提高大要案、多罪名案件、窝案串案和类案等并案查处的比例。三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横向联合。检察机关要借助审计专业职能,将法律监督与审计监督有效结合,拓展发现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线索渠道。同时,注意加强与财政部门和扶贫开发部门的沟通联系,全面梳理本地惠农扶贫项目名称、政策依据、补贴标准,了解补贴资金数额及走向。此外,还要注意与纪委配合,在案件线索移送和案件查办方面形成合力。
第二,充分利用信息化开展精细化初查。一是增强信息引导侦查的意识。在各种信息被数字化的大数据时代,使用数据可以发现更多线索,掌握更多信息,促进审讯效率的提高。侦查人员要树立信息引导侦查的理念,以侦查指挥中心建立的情报信息平台为依托,整合信息查询、电子数据处理、数据分析、侦查装备等各项信息化业务,熟练运用侦查信息化工作的渠道,在初查过程便可以较全面了解涉案人的状况,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二是搭建政策信息共享平台。破解基层检察院侦查人员对专项活动的依赖,提高办案的主动性,有效的做法应该是加强与财政部门、扶贫部门的协调联动,建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信息监管共享平台,对当前惠农扶贫领域的政策、资金等基础数据信息实行有效共享,构筑并不断完善内容全面、集成高效、快速共享的侦查信息查询平台,让侦查人员了解惠农扶贫政策的基本情况及相关政策法规,掌握补贴资金的各项标准、补贴方式以及申报、审批的各个环节和细节,熟悉资金流向,提高侦查人员发现职务犯罪线索、收集信息、制定初查方案、研判案情及审讯突破的能力。三是强化信息的收集与研判。解决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秘密性难以得到保证、证人分散、证据收集困难等问题,理想状态应是在初查阶段大量收集信息,并对信息进行研判,运用信息引导侦查。可以通过收集涉案人员的基本身份、家庭资产、个人行踪、人员关系、性格特征等信息,研判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人员、作案手段等信息,综合进行侦查评估,总结某一领域职务犯罪的规律和特征,实现侦查的主动性。
第三,多方面推广专业化办案机制。一是细化侦查人员分类。可以对应惠农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分类,将侦查人员按业务能力、所具专长、工作作风和性格特点等分成不同的办案小组,并在此基础上实行精细化分工办案模式,培养特定领域的专业化办案人员,并积累丰富的办案经验,形成专业化侦查队伍,实现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办案效果最大化。二是培养专业的刑事检察人员。在传统办案模式下,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工作存在不问类型、不分繁简、就案办案、不精不专等缺陷。实行分类办案,在侦查监督部门和公诉部门建立专业化的职务犯罪案件办案小组,由检察官具体负责某一类或几类案件的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工作,既能熟练把好案件证据关,又能在后续刑事诉讼阶段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构建典型案例示范平台。一是典型案例的指导性。司法实践中,两高公布指导性案例供法官、检察官参考借鉴的做法得到普遍认可。当前查办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可借鉴指导性案例的做法,以侦查指挥中心信息平台为依托,构建典型案例示范平台,总结某一特定领域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成功经验,把案件基本情况、线索分析过程、查办方法、收集到的证据、审查起诉情况和判决情况完整公布,使侦查人员在查办同一领域案件时,可以参考借鉴典型案例对事实证据的审查、判断和运用的方法,处理和解决办案中遇到的类似情况和问题。二是典型案例的警示性。对外发布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典型案例,加强群众的认知和社会警示作用。可以依托互联网将案件简要情况、犯罪基本行为表现及判决简要情况向社会公布,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进行有方向性的警示教育,让当地群众了解政策落实的公正程序及监督手段,加强惠农扶贫领域政策实施的外部监督。
注释:
[1]参见《最高检:涉农职务犯罪“抱团”腐败严重》,http://legal.people.com.cn/n/2015/0721/c42510-2733
3.扶贫领域问题整改报告 篇三
太平庄乡党委政府,在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整改“回头看”动员部署会后,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迅速动员全乡范围乡村两级干部,按照既定部署开展“回头看”工作,现将整改“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回头看”工作进展情况
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来,全乡共查出扶贫领域违法违纪问题60件,已全部结案并整改;
作风问题118件,现已全部完成整改。扶贫领域违法法纪问题给予1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3人党内警告处分,1人责令辞职并给予行政警告处,扶贫领域作风问题给予通报批评、批评教育46人。
在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整改“回头看”动员部署会后,乡党委高度重视,召开党委扩大会及推进会研究部署整改“回头看”工作,成立以党委书记任组长,政府乡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的专项治理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回头看”实施方案,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四个一批”要求,对去年以来发现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回头看”“大起底”,逐一对照两个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逐项落实整改责任人,强化责任担当,坚决彻底地抓好整改落实。
二、整改“回头看”工作中采取的措施
一是聚焦决策部署,政治责任履行到位。切实履行党委主体责任,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充分发动、真查实纠。切实落实“回头看”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书记亲自抓、负总责。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确保自查自纠到位。树立“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工作导向,既严查整改不到位的老问题,又深究现存的新问题,拓展自查自纠问题的深度和广度。
三是加大纪律审查力度,腐败作风问题处分到位。把整改“回头看”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农村“两委”换届结合起来,坚决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反映强烈的贪污腐败、与民争利、拉票贿选等违纪违法问题,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四是强化责任追究,推动工作落实到位。对“回头看”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依法依规进行查处,退回违规使用资金,并对当事人依规进行处罚;
对“回头看”发现的作风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完成整改,防止反弹回潮。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教育管理。组织乡村两级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抓好问题整改作为践行“四个意识”的现实检验和重大政治任务,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有力有序抓好整改落实。党委担当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把整改落实作为检验党员干部责任心、执行力的一次大考,并对责任不实,措施不力的严肃追究。
二是抓好制度落实。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责任体制,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乡党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乡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党政领导干部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将脱贫攻坚担子分担到每名乡村干部肩上,包村领导要指导所包村的问题整改工作,形成人人有压力,个个有担子良好脱贫氛围。
三是严格项目管理。进一步规范扶贫资金、扶贫项目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两聚焦三紧盯”(聚焦扶贫项目、聚焦扶贫资金,紧盯审计报告、紧盯财务支出、紧盯工作流程),从每个项目的立项、规划、审批、监管、验收、报帐、资金流向等7个环节进行核查,确保扶贫资金安全运行。
4.扶贫领域形式主义问题自查报告 篇四
一、存在主要问题
(一)形式主义方面
1、业务知识钻研精神有待提升。做为一名从事计财、统计业务岗位工作的人、经常要面对新政策、新任务,新要求的新环境下,满足于过得去,缺乏一种刻苦钻研和创新的精神。
2、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对待工作态度还不够主动、积极,满足于完成上级机关和领导交给的任务,在工作上遇到难题时,不善于主动去思考、去动脑,只等待领导的指示,说一步走一步,未能把工作做实、做深、做细。
3、向身边的领导同事学习交流不够。在平时的工作中向身边的领导同事的交流学习较少,身边的领导同事工作阅历丰富,工作能力强,但自已在日常工作中有意无意地以为自已工作忙,忽视了交流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
(二)官僚主义方面
联系群众、为民服务的意识不够。作为一名“三送”驻点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忙于日常事务,不愿挤出时间,即使有了时间去走访也深不进去。
(三)享乐主义方面
一是思考问题、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主动性少,习惯等领导安排布置工作,被动性强。二是开拓创新意识淡薄,习惯于老套路、老办法解决新问题。
(四)奢靡之风方面
随着生活环境越来越好,自己对工作生活条件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了,同时收到社会上一些奢靡之风的影响和侵蚀,自己也不知不觉的适应了、接受了。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从心灵深处剖析自己产生“四风”等问题的根本原因,主要是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总开关”问题产生了一定的偏差,在一定程度上放松了宗旨意识的强化,深入基层解决实际问题不够,精神状态和进取心也不够;考虑个人利益多了一些,考虑群众利益少了一些,没有很好地针对问题沉下去,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法途径。
三、努力方向
5.扶贫领域问题整改报告 篇五
反馈问题整改总结报告
按照县委、政府有关扶贫开发推进工作会议精神,为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认真查摆反思,坚持把抓好问题整改作为当务之急,真抓实干,强力攻坚,尽快扭转被动局面。根据《河北省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7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整改通知》和《行唐县2017省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镇此次整改工作实际开展情况,现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龙州镇位于行唐县城,县委县政府驻地。龙州镇是行唐县政治、经济、文化活动中心,全镇总面积39.6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9054亩,全镇有33个行政村,无贫困村;总人口12555户43420人,人均耕地不足1亩。我镇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户732户1283人,贫困发生率3.09%,其中低保贫困户424户737人;五保贫困户149户150人;一般贫困户159户396人。6月6日第三次动态调整摸底,我镇上报需标注脱贫(不再享受政策)18户27人,其中未脱贫16户22人,已脱贫2户5人;732户1283人全部有项目扶持,其中行唐县旭丰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497户821人,小优鸡种养合作社235户462人,项目扶持覆盖率100%;计划2018年底全部脱贫出列。
二、总体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进省、市、县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的精神,以不断提高贫困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为根本出发点,牢牢把握精准这个核心要求,精准对标找问题、精准要求定措施、精准目标抓退出,坚持重点查找短板和不足相结合、重点整改与全面整改相结合,切实转变作风,强化责任担当,确保通过全面整改,如期完成工作任务,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三、总体目标要求
整改目标及工作要求
坚持边排查边整改,问题逐村查找,档案逐户校准,帮扶逐项抓实,政策逐条落实,责任逐级到人。通过集中整改,实现贫困户识别零差错、贫困户退出零差错、扶贫资金使用零差错,精准度明显提高,认同度明显提高,满意度明显提高,彻底扭转我镇脱贫攻坚工作被动局面。
l、深化认识。把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提高政治站位,端正指导思想,对省市县反馈的问题积极认领,照单全收,集中整改,务实求效。
2、责任担当。转变扶贫思维方式,脚踏实地,抓细抓实,严抓严管,强化暗访督查,强化问责追责,坚持奖惩分明,树立正确导向。
3、统筹推进。坚持以上率下,乡村户四级联动,点线面协调并进,方方面面共同发力,层层落实整改任务,全面提升脱贫攻坚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4、对账销号。对照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退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责任到人,分类施策,逐一整改销号。
四、整改内容完成情况
根据省办提出的主要问题和我镇《整改工作方案》中突出问题,主要开展了一下几项工作:
1、政策落实方面:对照贫困人口退出六项指标,进行了全面筛查,通过筛查,我镇未脱贫732户1283人和已脱贫(享受政策)102户188人均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100%;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149人,均在校,无辍学现象;834户1471人均享受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政策;834户1471人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通过住建部门评估确认,37户为危房住户,并已申报危房改造计划,预计2018年底完成,797户均为安全住房;对上述问题我镇已经建立相应台账,登记造册,确保全镇贫困人口享受政策达到100%。
2、精准识别和精准退出方面:对照县级方案整改内容,按照精准识别“六不评”和“七个不能退”的要求,严格执行贫困人口识别标准和程序,对漏评的贫困人口进行再识别,确保一户不漏、一户不错。对全镇834户1471人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全面筛查,对筛查出的不符合贫困户条件的18户27人,我镇已经将清退和系统需标注名单上报至县扶贫办数据中心。
3、规范档案资料和“一户一档”方面:严格按照“一村一柜、一户一档”要求,落实“细”、“实”、“严”、“高”四字方针,对镇、村、户三级档案资料进行统一规范完善。按照上级档案管理规范化管理的要求,进一步细化规范档案的内容,加强镇、村档案建设和贫困户“五证一册”的规范填写;按照贫困户的退出办法和程序,做实做细档案,杜绝在签字审核时出现一支笔现象;各村应做好“一户一档”档案归整工作;根据上述要求,我镇各村利用此次阶段正在紧锣密鼓的整改中,计划月底完成。
4、产业就业扶持方面:根据上级实施产业扶持全覆盖的要求,为提高贫困人口的经营性收入,改善收入结构,减少对政策转移性收入的依赖,实现贫困人口产业扶持全覆盖,在全镇范围内对贫困户再一次进行全面筛查,通过筛查,我镇建档立卡未脱贫732户1283人和已脱贫(享受政策)102户188人均有产业扶持,产业扶持项目为行唐县旭丰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和行唐县小优鸡种养专业合作社。根据贫困户收入薄弱环节,我镇又进行了光伏产业摸底,通过各村上报的264户中,光伏公司已经逐户进行了检测,计划6月底完成安装。105人贫困人口积极上报了县级安排的公益岗位,目前此项工作县级正在落实中。
5、扶贫政策宣传方面:根据我镇扶贫工作实际情况,针对部分贫困户“等、靠、懒、要”的思想严重,内生活力不足的问题。积极推进精神扶贫,进一步加强贫困人口的民主法制、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通过此次两委换届的契机,我镇加大了脱贫典型的发现、总结、宣传力度,组织引导贫困人口转变思想,树立自力更生、脱贫光荣的理念,引导贫困人口把精力集中到脱贫致富上来,逐步解决“等、靠、懒、要”陋习。在扶贫项目、资金使用上向贫困户倾斜,进一步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
6、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落实方面:根据上级要求,我镇成立了国家和省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郭趁义担任,副组长由政府镇长王河夏担任,成员由我镇主管扶贫副书记刘建刚和四名扶贫专干组成。利用早点名会议和组织专门会议,对镇、村干部进行了整改工作安排部署,并多次进行了业务培训,切实加强了包村干部、村干部和帮扶责任人的业务知识,并多次进行监督、考核,严格杜绝工作不深入、工作不扎实、力度不够大等问题,确保下得去、持得住、干得好,确保他们业务精、底数清。严格执行帮扶责任人帮扶不超过5户贫困户的原则。
7、扶贫干部攻坚能力方面:我镇围绕解决扶贫干部队伍素质、能力和作风方面等问题,切实落实了脱贫攻坚责任主体,党委、政府一把手必须把脱贫攻坚工作当做头等大事,亲自抓,亲子管,对本镇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底数、工作进度、薄弱环节等做到了心中有数,亲自督促落实。
五、存在的不足及建议
1、针对贫困人口退出标准存在的问题:各村在贫困户人均纯收入情况摸底不清不知道贫困户的收入来源,具体的收入项目。产业扶持已全覆盖,各村正在想方设法给贫困户的产业就业寻找出路;贫困户涉及的村安全饮水得到了保障;安全住房通过各村上报数据,我们组织住建局、龙州镇民政所、扶贫对各村进行逐户现场查验,全镇上报37户危房户,已经申报危房改造计划,计划2018年9月底完成。
2、档案资料政策及措施:通过对照其他乡镇的档案资料,我们的还存在一些不足,有些村签写不规范,档案整理不规范,没有目录,政策包没有及时发放到贫困户手中。村干部对政策了解不透,对一些指标具体数据掌握不清。需要加强对政策学习和对贫困户家庭基本情况进行了解。
3、个别村思想认识不到位,被动工作,进展缓慢;个别村宣传发动不够到位,导致部分贫困户认为脱贫后就不能享受国家政策,导致精准扶贫工作不够精准。
四、下步工作打算
1、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督查考核。继续深入推进领导包村、干部包户、扶贫对象参与的工作机制,把精准式扶贫工作纳入全年目标考核内容,将扶贫工作任务分解到村、到户、到每个干部,定期检查考核,确保分户包村工作机制和结对帮扶工作措施落实到实处,真正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
2、加强政策兜底,确保所有无劳动能力及低收入的贫困群众享有最低生活保障。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加大低五保户的保障能力。
3、由包村、村两委干部逐村逐户根据致贫原因及预脱贫人员的需求,分类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完善帮扶工作责任制,为切实解决贫困群众实际困难提供保障,预计2018年底我镇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脱贫出列。
4、加大医疗救助扶持,调整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逐步提高贫困人口新农合受益程度。大力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增加贫困对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认知,降低贫困人口就医费用的支出。
5、开展教育扶贫,增加贫困户的就业机会。在确保贫困户子女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按照“雨露计划”的要求,对贫困户子女在中、高职业技术学院就读的实施资金补贴,增加贫困户子女的就业机会。鼓励贫困户的劳动力参加各类劳动技能培训,至少掌握一门生产技术,为实现就业提供保障。
6、积极谋划项目。坚持农业专业合作社带动贫困户的战略,强化涉农资金整合,统筹安排涉农项目向贫困户倾斜。建立农业专业合作社与贫困户之间的入股衔接,将贫困户入股分红作为扶贫的一个重要抓手,一个专项扶贫项目,一套举措来抓,推进建档立卡贫困户入股分红顺利实施。
6.扶贫领域问题整改报告 篇六
按照xx纪委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自查工作的通知》(xx纪办字[2019] 号)文件要求,xx党委、政府正抓紧落实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自查工作,成立了以党委书记xx为组长,党委副书记、xx为副组长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自查领导小组,扎实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但由于苏木扶贫工作任务繁忙,结合实际,无法按照文件要求,按时完成自查工作、及时上报自查报告。为深入查找苏木扶贫领域工作存在的问题,经苏木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申请延迟提交扶贫领域和作风问题的自查报告,并于3月15日进行上报。
此请示
7.扶贫领域问题整改报告 篇七
XX市审计局:
收到贵单位《XX市审计局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后,XX县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审计反馈问题专项整改会议,对征求意见书中反馈的2016年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和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7类31项问题,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整改时限,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部署,要求各乡镇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对反馈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将问题整改到位。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反馈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审计组反馈我县问题共7类31项,责任单位涉及全县14个乡镇办事处、20个县直单位。经周密部署,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各责任单位按照整改时限要求,采取得力措施,积极进行整改,截止目前,31项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一)关于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方面的问题
1.将24户集中供养五保户认定为贫困人口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责成各乡镇办事处逐人落实,查清原因,进行纠正,经核实,共有24户25人集中供养五保户认定为贫困人口,截止6月13日,已全部从贫困户中退出,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
2.扶贫政策宣传不到位,贫困户应享受未享受扶贫政策或补贴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残疾人未享受残疾人扶贫政策问题,县残联于5月26日下发通知,要求各乡镇残联及政府认真排查贫困户中未办理残疾人证的疑似残疾人,及时上报;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媒体、印发明白纸、制定宣传手册,提高政策透明度;三是协调开通残疾评定绿色通道,采取上门办证、集中办证、巡回办证等方式,减免评定相关费用,落实好扶贫政策。
针对医保政策宣传不到位问题,县人社局已于6月10日,深入发现问题的10户贫困户家中,讲清了医保政策,并根据患病情况,结合基本医疗规定,告知贫困户,6月13日前,给予办理门诊慢性病卡,纳入慢性病人员管理并享受报销待遇。举一反三:一是印发政策明白纸10000份,已发到每个贫困户家中;二是全面筛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享受慢性病情况,6月20日前做到应入尽入。
针对贫困家庭幼儿应享受未享受学前教育资助问题,该问题由包厂中心校领导班子共同捐资2000元,为两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发放资金每人1000元,以后此类问题不再发生。
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
3.扶贫项目未按规定公开公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11个村安居工程项目未公示问题,我县要求各乡镇按照项目程序进行了公开公示;针对“四位一体”项目未公示问题,立即整改,已于6月9日,在XX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
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41名在园幼儿信息系统漏录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乡镇中心校负责人结合乡镇工作人员,正在认真核实,待2017年贫困人口数据库开放时,将41名贫困家庭在园幼儿录入数据库(已脱贫户不再补录),并将录入错误的38名在园幼儿信息予以更正。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
5.向非建档立卡人员发放补贴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5名幼儿发放学前教育补贴问题,经核查,在认定时,都经所在村委及乡扶贫部门签字盖章确认,因户口信息原因,当时未纳入贫困数据,在2017年精准识别中将重新纳入贫困数据库。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
(二)扶贫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面的问题
扶贫资金1942.43万元闲置一年以上未使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14结余结转资金835.37万元为项目工程尾款及质保金,2017年1月县财政全部予以收回,并于2017年年初,将835.37万元全部安排到扶贫办扶贫项目。审计已结束,正在办理结算手续。2015年结余结转资金1107.06万元。截至目前,共支付672.96万元,工程尾款256.05万元,整村推进项目、少数民族发展项目决算审计已定稿,6月30日前拨付完毕,减去质保金177.55万元,此项净结余0.5万元。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
(三)扶贫资金安全方面的问题
1.涉嫌提供虚假申报资料,套取农村危改、安居工程补助款7.4万元问题
(1)XX县陡门乡闫辛庄村村委委员鲁小富涉嫌套取危房改造补助金2.23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此类情况,我县6月13日县委常委(扩大)研究决定,由县纪委、检察院联合对危改、安居工程进行全面彻查,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坚决杜绝虚假申报、套取、侵占贫困户危改补助资金违法行为发生。经县纪委进一步核查,于6月27日,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闫培伟、郭胜良、周庆涛等同志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对郭曰欣同志诫勉谈话,其他问题予以了结。
(2)靳堂乡南朱庄村村委会涉嫌套取农村危房改造、安居工程款5.17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此类情况,我县6月13日县委常委(扩大)研究决定,由县纪委、检察院联合对危改、安居工程进行全面彻查,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坚决杜绝虚假申报、套取、侵占贫困户危改补助资金违法行为发生。经县纪委进一步核查,于
6月27日,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蔡铁彦同志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其他问题予以了结。
2.涉嫌侵占贫困户危改补助资金2.65万元问题
(1)XX县陡门乡闫辛庄村党支部书记闫培伟涉嫌侵占危房改造补助款1.4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此类情况,我县6月13日县委常委(扩大)研究决定,由县纪委、检察院联合对危改、安居工程进行全面彻查,坚决杜绝虚假申报、套取、侵占贫困户危改补助资金违法行为发生。经县纪委进一步核查,闫辛庄贫困户闫保太因文化程度低,自家危房改造事宜委托该村支书闫培伟办理,因闫保太属非特困户,危改补助资金低于特困户标准22300元,心有怨言,未向审计组如实陈述,其本人已于6月11日下午收到危房改造资金14000元,因目前没有证据证明闫培伟私自扣留闫保太的危房改造补贴款14000元和对闫保太进行威胁,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对该问题初核了结。
(2)XX县陡门乡闫辛庄村村干部杜发领涉嫌侵占危房改造款1.25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此类情况,我县6月13日县委常委(扩大)研究决定,由县纪委、检察院联合对危改、安居工程进行全面彻查,坚决杜绝虚假申报、套取、侵占贫困户危改补助资金违法行为发生。经县纪委进一步核实,2017年1月24日,村干部兼电工杜发领和危房改造户杜发社一起从陡门信用社将卡内的22500元全部取出(该卡内原有200元),大概5天后,杜发领到杜发社家中以交电费为由,向杜发社借款10000元,于2017年6月11日将该10000元还给杜发社。根据县纪委核查所掌握的证据,达不到立案标准,因此,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该问题予以了结。
3.提供虚假劳务报酬发放资料,套取以工代赈道路建设项目资金8万元,未按规定支付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务报酬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县政府已责成县发改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免职处理,对施工单位进行了处罚。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
4.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安排扶贫项目,涉及扶贫资金137736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县教体局由于对政策理解错误,认为承担有贫困学生就读的学校教师也应纳入扶贫村教师培训计划,造成了部分非贫困村教师纳入了培训,经审计组对问题提出意见后,及时调整了教师培训计划,对剩余培训资金全部用于安排我县贫困村教师参加培训。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
县残联一是认真学习,严格按照规定使用扶贫专项资金;二是制定培训方案,对有培训需求且符合条件的24名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重新启动培训;三是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培训需求调查,确保精准,所需资金在上级残联下拨的培训资金中列支。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
5.审核不严,重复、超范围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23460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县政府已采取积极措施,明确责任,已追回33人次补贴资金23460元。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
(四)扶贫项目绩效方面的问题
1.项目实施不力,绩效较差,涉及扶贫资金268.34万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县政府积极采取措施,明确责任,县财政局督促保险公司已完成了小麦保险、农村住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出单,涉及资金254.36万元,剩余秋季农作物保险资金13.98万元,待秋季农作物苗出后根据作物品种及时出单。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
2.扶贫项目不切合实际,无法实现预期扶贫效果,涉及扶贫资金155万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该问题,经查明,瑞丰蛋鸡等3家合作社共帮扶贫困户64户,瑞丰蛋鸡合作社签署劳动用工协议13户,支付工资24552元;土地流转协议7户,流转土地面积20亩。万众合作社签署劳动用工协议9户,支付工资5775元,签订土地流转协议12户,流转土地面积28.8亩。旭然合作社利用自身优势,今年为帮扶的贫困户收割小麦、免费机耕29亩。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
3.扶贫项目前期调研不充分,项目实施不成功导致资金闲置,涉及扶贫资金90.09万元问题
(1)XX县交通局负责实施的2016年不通车贫困村预约车项目安排资金55.05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贫困村预约车项目由于前期调研不充分,根据省交通厅脱贫标准要求,我县电话预约车试运营一段时间效果不明显,该笔资金于2016年12月21日,已经县政府研究,调整到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上。目前,项目已完工,正在走拨款手续。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
(2)XX县教体局负责实施的2016年贫困村中青年骨干教师外出培训项目,涉及扶贫资金35.04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该项资金于2016年底支付培训资金32.42万元,又于2017年3月支出培训资金23.08万元,培训教师1038人次,目前,实际结余资金11.96万元,现已调整培训方案,6月底前完成结余资金支付。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
4.产业扶贫项目与贫困对象利益联结机制不完善,无法实现预期扶贫效果,涉及扶贫资金1808万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为建立产业扶贫长效联结机制,及时调整产业扶贫股份帮扶模式,拟定了《乡镇产业扶贫项目补充合作协议书》、《2016年产业扶贫股份帮扶项目补充合作协议书》,期限由三年调整为五年,每分红利不分本金,每按照企业盈利情况计算贫困户入股股金比例进行分红,企业因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没有盈利的,给予贫困户不低于银行贷款的基准利率进行保底分红,协议期满后,贫困户如愿继续入股,将继续享受入股分红,实现贫困户长期收益,目前,全县各乡镇补充协议全部签订整改完毕。按照产业扶贫政策规定,充分调查研究,重新制定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方案,调整产业扶贫模式,建立产业扶贫长效联结机制,确保产业扶贫基地真正发挥带贫作用,实现增收脱贫。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
5.项目物资闲置废弃,造成浪费,涉及扶贫资金约4.4万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该问题,县政府立即进行整改,责成合作社按照方案限期完成,目前瑞丰蛋鸡合作社购买的变压器已于2017年6月12日通电使用,旭然合作社购买的钢管已于2017年6月12日安装到位并投入使用。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
6.相关部门把关不严,造成残疾人辅助器具重复领取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县政府已责成县残联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残疾人辅助器具发放办法,进一步规范发放行为,并经县残联党组理事会研究决定,给予XX县残疾人辅具站站长武强强通报批评,并写出书面检查。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
(五)扶贫项目建设管理方面的问题
1.项目申报资料不真实,项目主管部门更换频繁,对推荐的拟发放贷款企业申报资料审核不细致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县政府积极采取措施,明确责任,责成县农林畜牧局对推荐企业材料重新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取消其资格,对资料不真实的企业要求其整改,对企业提供的资料严格审核,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
2.项目推进缓慢,扶贫资金未发挥效益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对符合要求的企业,经认真核验后,于6月9日至6月13日,分四笔发放贷款120万元。批过的有一笔30万元(目前已上报农信担保公司待核保),已调查后续补充资料一笔50万元,已调查待市行审批一笔30万元,已受理未调查的两笔100万元。金融扶贫项目推荐客户共84户,成功8户,不成功28户,因多种原因暂时还没有申请贷款48户,目前,正在催促完善相关资料。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
3.危房档案资料提供虚假照片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我县6月13日县委常委(扩大)研究决定,由县纪委、检察院联合对危改、安居工程进行全面彻查,坚决杜绝虚假申报、套取、侵占贫困户危改补助资金违法行为发生。经县纪委进一步核查,于2017年6月27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于福友、李林涛、郭可文、任守旗、蔡铁彦、韩向东等6位同志严重违纪问题立案审查,给予杜杰、杨新平、杨新领、周庆涛、孙广陆、张成彬、李辉、李振平、李旭光等同志诫勉谈话。
4.农村危房改造未达到入住条件即办理竣工验收手续,验收面积严重失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我县6月13日县委常委(扩大)研究决定,由县纪委、检察院联合对危改、安居工程进行全面彻查,坚决杜绝虚假申报、套取、侵占贫困户危改补助资金违法行为发生。经县纪委进一步核查,鉴于2016年危房改造、安居工程申请补助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县住建局作为项目实施主管部门,没有按照要求,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申请、核实、审批、公示、验收等工作。经县纪委常委会6月27日研究决定,对邢连顺同志进行立案审查,对孙锋祥同志进行诫勉谈话,对赵伟同志全县通报批评,并责成其写出深刻书面检查,建议由县住建局对司明飞、张乐等10名同志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出现的违纪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XX县纪委。
5.由中标的施工单位支付监理费用261615.50元问题
(1)卫计委12个标准化卫生室项目
(2)宗教局4个少数民族村发展资金扶贫项目
(3)教体局84所学校建设项目
(4)民政局2个敬老院工程
整改落实情况:经6月12日县长办公会研究,鉴于2016扶贫项目已实施完成,并全部经过验收,既成事实无法退回。以后凡涉及扶贫项目施工监理费统由县财政负担。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
6.项目建设内容与合同不一致,涉及合同金额45585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县政府已责成县教体局督促项目学校和供货企业,按照合同签订的设备型号调整安装到位,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7.招标文件的拦标价高于专业机构编制的招标控制价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经核查,因施工前时间紧,任务重,人员不专业,责任心不强,又因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是按照项目资金文件和财政部门批复的资金数进行的,在招标过程中,乡镇未及时将招标控制价交给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也未设拦标价,导致造成拦标价高于招标控制价逻辑性错误。另一原因,根据新规定,低于100万元建设项目可不进行项目评审,故当时部分项目未编制招标控制价,所提供的招标控制价为后补控制价。目前,县政府责成县扶贫办、县文化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巩固提升和整村推进项目招标程序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文体广场项目招标程序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负责的项目招标文件和招标控制价需报县扶贫办和县文化局进行审核,审核不过关的项目严禁发布招标公告。在今后招标工作中,严格招投标程序,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8.项目管理不规范,16个项目开工报告、竣工验收报告、施工日记、合同等文书签订时间互相矛盾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此问题涉及文化局的文体广场项目和教体局的学校项目,由于项目施工比较急,有个别项目在办理手续过程中,未及时填写资料上日期。根据要求,项目资料必须填写完整,在补填过程中,因责任心不强,对流程不清晰,造成失误。目前,县文化局和县教体局已经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整改,并向各乡镇和各中心校下发规范项目资料的通知,要求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把关,保证此类现象不再发生。
9.项目管理基础工作不扎实,数据错误较多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由于部门之间前期工作沟通不够,造成录入错误,经过新一轮档卡核查、填写工作,此项工作目前已整改完毕。
(六)其他方面的问题
1.雨露计划未按规定时间发放补贴12.2万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向上级反映,请求主管部门支持帮助,解决未按规定时间发放雨露计划补贴问题;安排专人负责,指导雨露计划申报工作,确保雨露计划补贴资金按照时间节点拨付到位。此项工作已整改完毕。
2.扶贫项目资金收支未及时入账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县教体局、县住建局已将未入账资金进行了账务处理。此项工作目前已整改完毕。
(七)需要研究关注的情况和问题
1.向购买房产、车辆、注册企业和个体户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发放扶贫补贴302457元
整改落实情况:县政府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核实,对不符合建档立卡范围人员领取的补助资金予以追回。目前,问题发现的产业扶贫补贴26人次26万元,经核实,23人次符合贫困户识别标准,继续享受产业扶贫政策,3人次不符合,3万元产业扶贫补贴资金已追回;安居工程补贴8人次41707元,经核实,有5人次符合安居工程条件,保留安居工程补助资金,3人次不符合安居工程条件,12800元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已追回;新农合补贴8人次750元,经核实,有5人次符合新农合资助政策,可以享受,3人次不符合资助政策,225元已追回。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
2.各部门扶贫信息不共享、不衔接问题
(1)616户贫困户录入信息不准确、错误较多
(2)1126户低保户应纳入未纳入建档立卡范围。
(3)381户贫困户家庭成员购买商品房、汽车等。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并作出具体要求:1.对所有贫困户再一次进行摸底核查,发挥村干部和群众的知情作用,对有车、有商品房等不符合条件的贫困户进行甄别和剔除。2.将县审计、公安、人社、住建、民政、残联、金融、保险、工商、税务、不动产管理等机构部门的数据进行比对,逐户甄别,把有问题的数据梳理后分发至各乡镇,由各乡镇进行再核实。3.对错误数据及时修改,确保数据准确、完整,合乎逻辑。二是及时申请成立县扶贫开发信息中心,建立长效机制,达到信息共享、部门衔接。目前,予以清退人员656人。
3.扶贫资金投入结构不合理,产业扶贫项目比例过低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17年县级财政安排3900万元,加大产业扶贫项目投入比例。同时县财政根据实际投入需要,整合资金9000万元,按照“一事一议”方式,在6月底前,计划在全县101个贫困村(黄河滩区迁建村的10村除外),每个村谋划投资50-100万元产业扶贫项目包装入库。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
4.相关部门对带贫企业的自筹资金未进行验收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按照《XX县2016-2017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方案》及《XX县2016年产业扶贫项目验收办法》规定:项目建设的自筹资金的投入不在县乡验收范围,县验收组在对带贫企业进行综合评价并核实企业相关证件、企业以前总投资超过国家财政资金投入情况、企业入股资金担保实物及相关手续,确定将财政扶贫补助资金放置带贫企业的安全性后,给出“企业承担的项目已完成项目投资,真实、合规、合法”的结论。在下步工作中,一是规范企业申报资料建设内容与县实施方案,确保项目申报内容与县实施方案相符;二是规范申报程序和验收内容,确保验收内容与企业申报内容相符;三是项目申报建设资料、项目验收内容与县实施方案三对照,确保按照县实施方案要求实施产业扶贫项目,项目申报、项目验收程序规范,确保国家财政扶贫资金安全运转并切实帮扶贫困户增收脱贫。
二、整改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是迅速行动,全面部署整改。针对审计组反馈的问题,XX县高度重视,即刻召开问题整改专项会议。会议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军伟同志主持召开,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高伟、县政协副主席张胜利、县政协党组副书记、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专职副组长徐延臣出席会议,14个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教体局、县财政局等20个县直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二是细化分工,层层压实责任。针对审计组反馈的问题,我县细化分工,该哪个部门承担的任务,该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抓,成立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专项小组,对该部门承担的任务深入核查,按照“六个一”的要求,建立部门整改台账,对问题逐家逐户核查落实。对属于自己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对清单中未提及问题的乡镇村要举一反三,全面查摆,全面整改,整改结果要附有说服力的材料;整改的标准要高,报送整改结果时,不说过多客观理由;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要上报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限期整改或长期整改。要求所有包乡县领导要到分包乡镇实地督导审计整改情况,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做到举一反三,立行立改,切实将问题整改到位。要求各乡镇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并由县扶贫办、县审计局审核把关后上报审计组。对审计中发现的腐败问题,县纪委、县检察院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迁就。
三、突出重点,确保整改实效。针对当前我县扶贫资金拨付率低,造成资金滞留问题,要求县审计局、县扶贫办、县财政局每周一列出项目进展、资金拨付进度,提交县政协副主席张胜利同志进行督办。关于产业扶贫问题,要求县发改委牵头,县农林畜牧局配合,谋划产业项目,并精心包装一批产业项目,6月20日前要谋划、包装、入库;6月底前要向省市上报一批产业项目。关于档卡规范建设方面,要对省、市、县核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逐项进行整改落实。要针对以上问题,统筹推进,合力攻坚,争取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到位,各项工作有新的起色。
三、下步工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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