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发布举报流程

2024-09-29

中纪委发布举报流程(精选6篇)

1.中纪委发布举报流程 篇一

来源:2013年01月09日 16:34:54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月9日电(记者周英峰)中央纪委常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崔少鹏9日表示,纪检监察机关欢迎广大人民群众通过来信、来访以及中央纪委监察部举报网站、12388举报电话等渠道,检举、控告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支持和参与反腐倡廉工作。提倡实名举报,凡是实名举报的,优先办理,及时回复。

崔少鹏在中央纪委监察部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2012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情况。他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强化来信、来访、来电和网络举报等渠道,中央纪委监察部建立了监察部官方网站、国家预防腐败局官方网站和信访举报网站,设立了中央、省、市、县四级12388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举报。注重从信访举报、巡视监督、在办案件、执法监察、监督检查、专项治理、公检法和审计机关移送案件以及媒体和网络舆情中发现案件线索。2012年立案的案件中,案件线索来源于信访举报的占41.8%,来源于公检法和审计机关移送的占20.9%。注重对办案中发现的有关线索进行深挖细查,查处了一批“窝案”、“串案”,案件线索来源于办案中发现的占7.1%。

崔少鹏介绍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密切关注新闻媒体和网络曝光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先后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比如,有关纪检监察机关根据网络反映,严肃查办了陕西省安监局原局长杨达才、广东省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番禺分局原政委蔡彬等案件,回应了社会关切。

2.乡镇纪委信访举报工作应急预案 篇二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妥善处理我县纪检监察信访突发事件,提高信访工作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处理突发事件的水平,妥善处理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维护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建立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针对不同类型的信访事件,做好必要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和工作准备,确保一旦发生异常访、越级访、集体访群体性事件等突发事件时,能根据事件的规模、危害程度和事态发展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依法妥善处置,及时控制事态,防止其发展蔓延激化。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赵村乡纪委成立信访举报工作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决策、综合协调,妥善处置异常访、越级访、集体访、群体性事件等信访举报突发事件;负责对在信访举报突出事件处置中有功人员的表彰,对违纪违规、工作不力人员的责任追究。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吕景州

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李绪强

纪委书记

成 员:徐 墩

信访办公室主任

邓亚楠

监察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信访举报应急处置办公室,由徐墩同志担任主任,负责以下工作:

1、传达领导小组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

2、及时掌握信访接待进展情况,具体信访信息并向领导组领导报告,提出接访工作建议;

3、按领导小组领导指示与有关单位联系,通报有关情况,做好协调配合。

4、依照法规,对外发布突发事件的公众信息;负责代领导组草拟信访接待报告。

三、处置原则

(一)统一领导,对口管理,分工协作。要在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事发地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各室人员要顾全大局,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

(二)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宜顺不宜激。要以教育疏导为主,做到谈清问题,讲明政策,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心结,尽快劝返,切忌激化矛盾。

(三)快速反应,争取主动,果断处置。到达现场后,要快速进行安排部署,人员、保障设施迅速到位,立即开展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取得事态控制权,依法果断进行处理。真正做到早安排、早控制、早解决。

四、预案具体措施

(一)、乡级访

1、乡级单访

向来访群众做好法律、政策解释工作,对不符合解决条件的要表明态度,并做好疏导工作,避免激化矛盾,对受理的信访情况及时调查处理,在规定时间内答复信访人,力争做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2、乡级群体访

稳定上访群众的情绪,认真倾听上访群众反映的问题,与上访人员特别是组织者谈话,耐心听取他们提出的诉求,做好思想引导和说服教育工作,并迅速向本单位主要领导汇报,要对上访人员进行劝返,必要时可调动全部力量,确保当天工作顺利进行;对无理缠访者、故意影响日常工作的要做好现场的影音录制,作为证据留存。及时对相关证据收进行集和整理;预案小组成员、包村干部、村支部书记要在第一时间到达事发现场。

(二)、县级访

1、县级单访

接到通知后,预案小组成员要迅速赶往现场,将上访群众带回乡信访办,副组长、包村干部要在第一时间到达信访办参与接访工作,对不符合解决条件的要表明态度,并做好疏导工作,对受理的信访情况及时调查处理,在调查期间,信访人所在村的矛盾调解员要充分发挥作用,稳定信访人情绪,并和乡信访办保持密切联系。

2、县级群体访

发生县级群体访时,预案小组成员要在第一时间告知组长,副组长、预案小组成员要迅速赶往现场,做上访群众思想工作和劝返工作;通知包村干部、村支部书记、村内矛盾调解员密切关注信访人动态,稳定信访人情绪,并和乡信访办保持密切联系,做好预防工作。对问题较大的信访情况实行领导包案制度。

(三)市级访

1、市级单访

发生市级单访时,预案小组成员要在第一时间告知组长,副组长协调乡派出所迅速赶往现场,将上访人员带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及时通知所涉及单位做好调查处理工作;安排专人时刻关注上访人员动态,以迅速掌握其动态信息,如发现有异常,及时告知信访办。

2、市级群体访

发生市级群体访时,要在第一时间告知预案小组组长并向领乡领导及时汇报,即刻协调乡派出所,派出所至少两名民警到位,预案小组副组长到位,迅速赶往现场,做上访群众思想工作,稳定上访群众情绪,并将其带回信访办;安排专人对上访人员进行重点监控,在调查信访人反映情况期间,每日向信访办汇报上访人员情况,有情况报情况,无情况报平安;实行领导包案制度,包案领导负责对所包案件的解决程度进行跟踪、催办等工作。

(四)、市级以上访

得知有群众到市级以上访的情况后,要在第一时间告知预案小组组长并向乡领导汇报,副组长即刻协调乡派出所、包村干部及村干部,一同追赶信访人,力争在其到达前将信访人带回;对已形成上访事实的,派出所、包村干部及预案小组副组长要迅速赶往现场,将信访人带回,由派出所、信访办共同与信访人员进行谈话,对其做说服教育工作,并告知其信访程序;由派出所对上访人员进行密切关注。

五、后期处置

1、异常访、越级访、集体访、群体性事件等突发事件经过现场处置,群众被劝阻回后,要按照“人要回去,事要解决”的原则,配合有关部门,妥善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根据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继续做好上访群众的思想稳定、情绪化解和稳控工作。

2、对国家、市、县领导有批示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应在30天之内将处理结果呈报上级部门。对处理结果有批示的,要进一步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六、表彰和责任追究

(一)、表彰:领导小组定期对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对在预防和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表彰。

3.中纪委发布举报流程 篇三

一、信访举报活动的特点

信访举报主体出现多元化。过去举报人以农民为主,现在,个体商户、地方工人、油田人员、公务员、下岗职工等信访举报比重加大。

反映的问题具有一定的综合性。主要集中在:土地承包、宅基地分配、挪用村民青苗赔偿款、土地征迁、村务公开、村居干部侵占集体资产、居民住宅楼建设过程中开支不明、执法机关作风粗暴、部门工作失职等。特别是城区居委会集体资产的管理和流失、油田赔偿款的去向、村级事务不规范等问题成为近两年来反映的突出问题。

信访举报崇上性强。即信访高递、人员高访。大多群众心理认为,机关越大,领导级别越高,阅批的信访件“震动”越大,解决问题才快。因此,不少基层群众直接向去市到省进京信访反映。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基层的屏障作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一信多投现象较为严重。不少信访群众认为,多向几大机关举报,多找几位领导反映问题,总有一件得到受理,或能形成轰动效应,从而出现相同内容的信访举报件同时向几个甚至十几个不同级别的部门同时投递。

出现了择机越级上访现象。在国家或本地有重大会议、活动和重大节日时,如“两会”期间、基层换届选举、国庆、春节前夕等,个别上访人往往会直接到省进京上访,甚至出现干扰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情况。

上访由个体化向组织化发展。过去,上访人员仅就个人受到利益侵害而单体上访。现在,不少上访事件中暴露出,个别人在利益的驱使下,往往联合被反映人的对立面联合进行反映,并且分工明确,有人组织牵头,有人筹集资金,有人计划方案,有人联络协调,有人负责车辆。

二、成因

居委会工程建设不规范。近两年来,城区居委会在居民集资建设住宅楼、商品楼过程中,由于居委会干部素质不是很高,大都没有经过统一的招投标程序,加上管理不够规范,存在挪用集资款情况,造成工期延误等问题的发生,引发群众信访。

村级组织缺乏有效的监管。纪检组织在基层特别是在村居,还存在空档现象,村居没有从事纪检监督工作的人员,村居干部的违反党纪行为情况更多的是依靠群众来信来访反映出来,造成纪检监察信访监督工作明显滞后。

村级财务管理不严格。调查中发现,凡是出现越级访现象的农村,一定存在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甚至管理混乱的情况,且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村务公开工作形式主义化,而村干部工作作风又不民主、不科学,工作方式方法简单粗暴,对村民要求置之不理,对一些好的建议不及时采纳,导致村民意见很大,甚至激化矛盾,造成群众信访。

油田赔偿款的监管存在薄弱环节。**区地处胜利油田腹地,涉油案件发生比较频繁。有的人为了得到单井的承包权、获得巨大的经济效益,不惜以各种手段拉拢腐蚀党员领导干部;有的在油田赔偿款的划拨过程中,钻管理的漏洞,贪污挪用,侵害集体或个人的利益;有的在油田征地过程中,暗箱操作、假公济私等,造成群众信访。

三、对策

要注重“早”字,规范信访举报预警机制。

实行基层信访“网底工程”,建立由区纪委牵头,基层纪委、区直部门单位纪检组负责,基层站所和村居共同参与的横到面、纵到底、责任到人的覆盖全区的信访举报网络体系。在全区所有村居设立信访员,实行不稳定因素排查汇报制度。各村居信访员每周通过电话、报表等方式向镇纪委、街道纪工委汇报不稳定因素排查情况,基层纪委汇总情况后,报区纪委。通过这一措施,可以提前发现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化解、早解决。

要注重“约”字,规范村居政务管理。在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上,要加强对村居干部决策的约束。在研究土地承包,宅基地分配,集体土地出租、出让等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事项时,村居干部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召开村居两委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严禁暗箱操作,假公济私;在城区村居,凡涉及集体土地、房屋的出租出让和村居民集资建设住宅楼等涉及资金数额较大事项时,村居干部除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研究外,必须报街道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审批、备案,严禁随意决定或个人私下交易;村居财务公开必须及时、真实、全面,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严禁不公开、假公开或只公开支出、不公开收入;村居干部必须严格遵守财经纪律,集体资金的领取、上交、支出等,必须由报帐员经手,严禁非财务人员的村居干部管理集体资金;村居财务支出挂帐前,必须经村居理财小组审核同意,并由理财小组长签字盖章,严禁村居主要负责人自己管理理财公章,并随意加盖。

要注重“查”字,加大群众的初信、初访办理力度。对群众来信来访,认真做好登记,做到有访必接,有信必查。对应该办理又有条件办理的问题马上办理;对因条件限制不能办理的,主动做好解释工作;对违背政策提出不合理要求的,讲明政策,耐心做好疏导教育工作;对有实际困难无连索反应的,暂缓办理,待条件成熟后再行处理。在查办初信初访案件的过程中,要坚持查实查细的原则,凡是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在调查中了解到的问题,做到查实、查清,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争取把问题解决在基层,避免出现越级上访或群体性事件。

4.中纪委发布举报流程 篇四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党章、党内法规及行政监察法规为依据。通过建立健全信访举报人助查制度,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进一步发挥信访监督在党内监督中的重要作用,更加有效地保障党员和群众的揭发、检举、控告、监督等民主权利,切实推进党务和政务公开,促进信访和案件调查工作的民主化和公开化,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提高信访和案件调查效率、效果及纪检监察工作能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深入开展。

二、助查原则

按照有利于推进民主进程,有利于查清揭发检举和控告的问题,有利于控减重复越级信访,有利于加强社会和群众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监督,有利于提高人民群众对反~工作满意度的要求开展助查,重点遵循以下四项原则:

1、充分尊重举报人意愿原则。确定助查,必须充分尊重举报人意愿,在举报人自愿的前提下,由组织上根据信访或案件调查需要确定是否安排助查及助查形式。

2、协助配合和适度原则。信访和案件调查工作应由承办的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全权负责,协助调查人员要积极配合调查,但不得独立调查,不得干预调查,更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调查工作,否则,纪检监察组织有权终止其协助调查。坚持适度原则,根据调查需要及所调查内容的性质,由组织上安排举报人全程或在某个环节、某个具体问题上协助调查。

3、安全保密原则。对涉及~或被举报人个人隐私的问题,不得安排举报人助查;对举报人动机不纯或素质不高的,不安排助查;严禁举报人与被举报人对质取证;严禁助查人泄露工作机密;严防被举报人打击报复举报人,对助查人不愿公开助查行为的,要落实好相应保密保护措施。

4、严格程序原则。助查严格执行申报审批程序,由相关室填写信访(案件)调查助查审批表,提出具体的助查方案,由分管常委签署意见后,经分管书记和书记批准后方能实施。方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三、适用范围

对举报内容不涉及~及被举报人个人隐私,举报人署实名举报,且举报人自愿协助调查的,可根据调查需要确定举报人助查。对下列信访问题或案件可安排助查:

1、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

2、涉及多数群众利益的;

3、重复信访或集体访以及举报人联名举报的;

4、举报人是所反映问题当事人或重要知情人的;

5、对所办信访件或案件预估举报人不满意,可能引发重复、越级、集体访的;

6、重大经济案件或上级组织交办、督办的重要典型案件;

7、举报人强烈要求协助调查的;

8、其它认为需要举报人助查的。

四、助查人条件、权利和要求

1、助查人条件

一般情况下,协助调查的举报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满18周岁以上;

(2)具有良好的思维能力,对所举报内容相对知情;

(3)掌握一定的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知识;

(4)举报人揭发检举或控告动机正确。

党员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先安排助查。

2、助查人享受下列权利

(1)建议权,即对所举报问题的调查提出建议和意见,包括调查人员组成及要求与案情有关或有牵连的调查人员回避,对助查方案、重要问题的取证、补充调查等提出建议;

(2)监督权,即监督办案人员及办案程序,指出办案人员或履行办案程序存在的问题;

(3)要求回复权,即通过书信、走访、电话、传真、网络等途径了解所举报问题的受理情况、办理进展和调查结论;

5.中纪委发布举报流程 篇五

1、登录受理人员系统,点击(待办处理)进行查阅!

2、进入页面后首先进行选择审批人员,在进行填写阅办内容(请

xx大队长阅示),保存。

3、进入指定的审批人员系统,点击处理。先选择承办人员,再填

写阅办意见(请xx参谋负责核查!),保存。

4、进入指定的承办人系统点击查阅后立即保存。选择“大队投件

审批流程”、点击指定的审批人员姓名,再(复制阅办内容)粘贴到举报投诉回复一栏!具体内容:(经大队监督人员现场对xx厂生产销售的消防产品进行检查,未发现假冒伪劣产品。该投件由消防支队xx大队1人进行阅办、1人进行处理、1人进行审核。)点击提交。

5、进入指定的审批人员系统,选择“大队投件审批流程”、点击

6.中纪委发布举报流程 篇六

一、接待

“12312”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应当认真接待消费者以电话、书式、短信、互联网或来访等形式进行举报、投诉。

举报投诉事项24小时受理制。

二、登记

对举报投诉要进行登记。对被举报投诉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电话号码、邮政编码、被举报投诉事项违法事实及有关线索、证据等要详细记载;对举报投诉人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邮政编码、投诉要求等要认真记载。举报人不愿意透露姓名和表明身份的,应当尊重其意思。

三、受理

属于商务领域职权范围内的举报投诉,应依照商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受理。

四、处理

对事实清楚、情节简单,适宜用简易程序当场查处的案件,由受理部门转交商务稽查分局及时处理;对也需要立案查处的案件,按职责分工,有按稽查分局或者有关职能机构办理。对属于民事争议的消费者权益纠纷的投诉,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解。

对咨询电话,受理人员应正确解答,解答不了的,应说明情况,或告知到相关的部门咨询。对不属于药监局行政管理部门管辖的举报、投诉,应向举报投诉人说明情况。

五、投诉案件依法调解后,依规定程序告知投诉人;举报案件处理结果,必要时可回复举报

人。

六、归档

举报投诉处理情况及有关材料,应及时归档备案。

七、数据资料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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