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2024-08-02

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共7篇)

1.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篇一

尊敬的党组织:

《决定》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又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任务,非常重要。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主要任务,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了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在全面深化改革总体部署中的地位,把资源产权、用途管制、生态红线、有偿使用、生态补偿、管理体制等内容充实到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中来,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内容。

一、为建设生态文明提供制度保障

建设生态文明具有高度的多样性和复杂性,这是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制度体系的根本原因。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心在“文明”,良好的生态环境是生态文明的硬指标,先进的制度体系是生态文明的软实力

当今世界,生态环境问题的表现形式十分复杂: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水土流失、自然灾害、荒漠化、生态系统退化、海洋环境问题、新型污染物、农村环境问题、气候变化、环境污染事故、环境社会性群体事件等。同时,造成这些问题的来源也十分复杂:工农业生产、资源开发、城乡居民生活、物流交换、国内外贸易等。加上这些活动所涉及的主体也非常多:各级决策者、生产企业、社会大众、资源开发者等。对各类环境问题制定相应的制度,累计起来就会达到极大的数量,庞大而全面,再加上生态文明建设还涉及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节约利用和生态经济的发展,这都需要有力的制度保障。因此,生态文明制度必将是一个系统和完整的体系。

生态文明制度是指在全社会制定或形成的一切有利于支持、推动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各种引导性、规范性和约束性规定和准则的总和,其表现形式有正式制度(原则、法律、规章、条例等)和非正式制度(伦理、道德、习俗、惯例等)。

可见,生态文明制度有“硬”和“软”两个方面,而并非人们通常认为的制度都是写在纸上的硬性规定。事实上,那些刻在人们心中、成为人的价值观念的“软性”规则,往往起到更坚定、更持久的约束人行为的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说,强化生态伦理道德这样的制度建设是更基本、更优先的任务。

经常有人把建设生态文明与保护生态环境等同起来,认为建设生态文明主要就是防治污染、修复生态,只要环境质量改善了,生态文明水平就提高了。其实,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心是在“文明”上,更多的是反映人类行为的进步。当我们投入几千亿元治理环境,环境能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但如果人们的生态环境意识和环境法律法规标准还停留在原来的水平上,那么可以说生态文明水平并没有得到大的提高。因此,制度是否系统和完整,是否具有先进性,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生态文明水平的高低。良好的生态环境是生态文明的硬实力,先进的制度体系是生态文明的软实力。

二、制度体系建设的3个层面

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须围绕提高对建设生态文明的政治领导力、提高生态文明制度的执行能力、提高全社会的生态文明自觉行动能力等3个主要层面展开,有机结合,互为支撑

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总体上可分为3类:第一类是建立科学的决策和责任制度,这包括综合评价、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空间规划、责任追究、管理体制等,主要是针对各级决策者的。

第二类是建立有效的执行和管理制度,包括管理制度、有偿使用、赔偿补偿、市场交易、执法监管、资源产权、用途管制、生态红线等,主要是针对全社会各类当事主体的。

第三类是建立内化的道德和自律制度,包括宣传教育、生态意识、合理消费、良好风气等,主要是针对全社会成员的。

三、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主要从3个方面展开:

完善科学决策制度,提高对建设生态文明的政治领导力。改革党政干部考核评价任用制度,加大对各级党政领导者生态文明建设的问责力度,特别是把生态文明建设实绩作为任用干部的依据。只有改变唯GDp论英雄的政绩导向,指挥棒的导向正确了,生态文明建设才能成为普遍行为。

强化法治管理制度,提高生态文明制度的执行能力。我国环境保护法制不健全问题比较突出,“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长期没有得到解决。当前,急需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立法进程,特别是地方人大应加快出台生态文明建设的地方条例。按照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要求,推动现有各种法律的生态化调整。加强资源环境等部门的执法力量和软硬条件,提高执法水平。加大司法力量对建设生态文明的保障作用。可以预见未来生态文明法制建设将迎来一个快速发展期,力度前所未有。

形成道德文化制度,提高全社会的生态文明自觉行动能力。将生态价值观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形成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的执政观、政绩观。培育公众的现代环境公益意识和环境权利意识,对企业家进行环境知识启蒙教育和可持续发展教育,一定要改变人的行为和观念,要使这一代中国人成为最具有绿色意识的一代人。同时,将公民环境权明确地确立在宪法中,加大公众对政府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力度。

四、环保体制需在实践中检验

环境管理体制创新,关键是要理清不同主体的不同责任。目前,全国各地已经做了很多尝试,但具体采用什么样的管理体制才能最好地解决问题,没有唯一标准,要因地制宜,并且通过实践进行检验

环境管理体制不顺、能力支撑不足,这是造成我国环境形势严峻的主要原因之一。我国环保工作涉及部门很多,许多职能出现交叉重叠,环保队伍薄弱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环保监管力量与日益繁重的环保任务越来越不适应。

当前,环保职能可归纳为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安全三块,其中生态保护涉及到环保、发展改革、国土、林业、海洋、渔政等许多部门,存在多头管理、职能交叉的情况,也容易造成管理盲区、产生内耗、降低管理效率。

《决定》提出,“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独立进行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建立陆海统筹的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

我认为,环境管理体制的创新,关键是要理清不同主体的不同责任。对于负责资源开发的开发者而言,必须实现维护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的责任,在开发的同时做好保护;对于资源开发的监督管理者而言,就必须切实维护好公共利益,履行好监管责任。只有职责得到澄清,才能理顺环境保护的管理体制,从而有计划、有步骤、有条件地推进大部制改革,逐渐减少职能交叉分散的现象。

独立进行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这对于消除地方保护主义对环境监管和执法的干扰,将发挥重要作用。有些基层环保部门的人财物管理权都要受制于地方政府,甚至在有些地方还存在“污染企业反成环保部门衣食父母”的尴尬。要独立进行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需要探索包括垂直管理在内的各种体制模式。

汇报人:xiexiebang

2.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篇二

关键词: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理论

一、流域生态阀值

流域生态阀值是保护流域生态环境的根据。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历史观认为, 流域生态系统的环境问题产生于特定文明条件下人类对于流域生态系统的利用和开发。当然, 人类对于流域生态系统的开发和利用并不必然导致流域生态环境问题的产生。其充分和必要条件是开发和利用流域生态系统的力度、广度和方式、频率致使生态系统破坏和污染超过了流域生态阀值。“一定的动植物群落和生态系统发展过程中, 各种对立因素 (相互排斥的生物种和非生物条件) 通过相互制约、转化、补偿、交换等作用, 达到一个相对稳定的平衡阶段。影响生物的性态和分布的环境条件主要有气候、土壤、生物、地理条件和人为的因素。当外界干预超过生态阈值, 使生态系统自动调节能力降低或消失时, 便会出现生态失调, 进而可能导致生态危机, 甚至可能造成生态系统的崩溃”。[1]流域生态系统, 是以河流生态系统为核心, 由河流、森林、草原、湿地、生物以及其它子生态系统构成的有机整体。决定其功能正常运转的基本因素就是流域生态阀值。流域生态阀值是流域生态平衡的客观基本指标。它对于流域生态系统的作用遵循质量互变原理。当经济活动主体开发和利用流域生态系统时, 就开始不断地干预流域生态阀值, 生态系统指标呈线性或非线性变化。当其变化在流域生态阀值范围之内时, 流域生态系统能够实现自我平衡;而当超过生态阀值时, 流域生态系统将会失调、危机甚至走向崩溃;进而, 影响人类生产和生活, 破坏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基础。因此, 保护流域生态系统, 实质是根据流域生态阀值规定经济活动主体开发和利用生态系统的程度。

流域生态阀值是一个技术性指标, 是流域生态系统固有的、维持其保持自我平衡的自然数值。对于流域生态阀值的研究, 是自然科学中生态学的主要任务。但由于人类对于自然界生态系统的改造, 并产生了生态破坏和生态污染等环境问题, 而要求人类立法对其予以保护时, 才使得这个自然数值与社会科学中的环境法学理论基础发生了必然的联系。它向环境保护法学提出了:在法学制度研究和立法实践中, 对于人类权利的配置必须考量它的承受能力;权力或权利与职责或义务的配置必须以它为基础形成相互制衡的状态。遵循它即是保护生态系统, 实现系统的平衡和稳态。

流域生态系统以生态阀值为根据, 具有其自身运行规律。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描述说:“……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的胜利。对于每次这样的胜利, 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每一次胜利, 在第一步都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 但是在第二步和第三步却有了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 常常把第一个结果又取消了。美索不达米亚、希腊、小亚细亚以及其它各地的居民, 为了想得到耕地, 把森林都砍完了, 但是他们梦想不到, 这些地方今天竟成为荒芜的不毛之地, 因为他们使这些地方失去了森林, 也失去了积聚和贮存水分的中心。阿尔卑斯山的意大利人, 在山南坡砍光了在北坡被十分细心地保护的松林, 他们没有预料到, 这样一来他们把他们区域里的高山畜牧业的基地摧毁了;他们更没有预料到, 他们这样做竟使山泉在一年中的大部分时间内枯竭了, 而在雨季又使更加凶狠的洪水倾泻到平原上”。[2]《中国自然保护纲要》中记叙, 生态系统具有六条规律: (1) 物物相关规律。这是指生态系统的各个组成部分之间存在着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彼此依存的关系, 改变其中的一个部分, 必然会对其它部分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2) 相生相克规律。这是指在生态系统中的每一个物种都占据一定的位置的, 物种之间相互依赖、彼此制约、协同进化, 使整个生态系统成为一个协调的整体。引进一个生物外来物种或者消灭一个当地物种, 都将对生态系统产生影响, 甚至导致严重的生态后果。 (3) 能流物复规律。这是指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的各种物质和能量在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的过程中, 有一部分会逸散出去, 而物质一旦进入环境, 便会在环境中不断地循环, 尤其是那些生物难以降解和不可降解的物质, 还会通过生食物链在生物体内发生富集, 从而对生物产生严重危害。 (4) 负载定额规律。这是指一个生态系统的负载能力是有极限的, 只能承载一定的生物量和承纳一定的污染物。当生态系统供养的生物量超过其承载能力时, 它就会萎缩, 乃至最终解体;当向生态系统排放的污染物超过其自净能力时, 生态系统就会被污染;当对生态系统施加的外界冲击的周期短于它的自我恢复周期时, 生态系统也将因不能自我恢复而被破坏。 (5) 协调稳定规律。这是指当生态系统中的生物多种多样和生态系统的结构、功能相对协调时, 生态平衡才不易被破坏。 (6) 时空有宜规律。这是指在每个地方, 都有其特定的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的组合, 构成独特的区域生态系统。[3]以流域生态阀值为根据, 遵循六条生态规律的流域开发和利用行为, 流域生态系统将会周期性实现平衡;否则将会打破生态平衡, 导致生态恶化。譬如, 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就发生过因上游农业开发用水和水利建设不当导致下游河水干枯和胡杨林死亡, 进而流域内湿地生态系统演变为荒漠生态系统。

二、公民生态环境权

公民生态环境权来源于流域生态阀值和生态规律对于公民生存权和经济发展权的限制。经济活动主体开发和利用流域生态系统的根据来源公民的生存权、经济发展权。“生存权是生命权和生命延续权的统一。在生存权中, 生命延续权是首要的, 因为人只有首先活着, 才有可能有尊严地活着。生命延续权即人作为人应当具备基本的生存条件, 如衣、食、住、行等方面的物质保障”。[4]尽管生存权和发展权同属基本人权范畴, 并为现代各国宪法予以保障。但是, 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是一对矛盾体。在这一矛盾体中, 生存权既保障公民物质需求以维持其生命形态的权利, 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只有在生存权得以保障的前提下, 才能进一步实现经济发展权。尽管它们是一对矛盾体, 但相对于自然生态系统来说, 二者成为统一体, 而与自然生态系统形成一对矛盾体。从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历史观一节可以看出, 最初这一对矛盾体中, 生存权占居矛盾主要方面;而后是发展权。而在当代生态环境权逐步成为矛盾主要方面。其原因在于生存权和经济发展权对于生态环境权的侵害已经达到了威胁生存权和经济发展权的程度。而公民的生存和发展必须依赖的重要条件之一便是自然生态系统。公民为求生存、在生存权得以保障条件下再求发展的历史, 同时也是自然生态系统不断的与人类对其开发和利用所产生的污染和破坏不断抗争。流域生态阀值和流域生态系统规律是保护其免受污染和破坏的根据, 是制约人类开发和利用流域内自然资源的硬性规定, 上升为立法就是公民生存权、经济发展权的边界, 形成公民生态环境权。这种边界是人类在反思生存权和经济发展权过程中、通过立法在制度安排中予以规定的。不论公民从事农业生产, 还是根据公司法、企业法等法律规范授权、特许从事工业生产, 在行使其生存权、经济发展权时, 必须在流域生态阀值范围内进行, 否则将会破坏或污染流域生态系统, 导致生态环境问题产生, 甚至生态危机出现。流域内相关利益主体依据其权利主张享有个体利益, 但是因为流域生态系统客观规律的存在, 这种个体利益不得违反保护流域生态系统的公民生态环境权。流域生态阀值, 一方面是行使公民生存权和经济发展权的上限;另一方面是保护公民生态环境权的下限。立法通过公民生态环境权, 为开发利用自然界生态系统设定可为、可不为、禁止为等行为模式, 来保障流域生态阀值和生态规律对于经济活动主体的生存权和经济发展权的限制和约束。

公民权, 是法律保障公民个体自由的表现方式。公民可以依照自己意志行使公民权, 实现其个体自由。但主体自由应以不妨害他人自由为前提。公民在追求生存权和经济发展权时, 不能妨害其它公民的生态环境权。同样, 公民追求生态环境权亦不能妨害其它公民追求生存权。而经济发展权, 在价值位阶上则是较生存权和生态环境权次之的权利, 立法可以通过公民生态环境权限制经济发展权。只有在此基础上设计公民生存权、经济发展权和生态环境权的权利体系, 才能实现流域可持续开发和利用。生存权具有与生俱来的属性, 但公民追求生存权的过程中会对生态系统造成破坏。虽然这是其追求生存权的自由, 但公民行使此自由时应该以不妨害其它公民生态环境权为前提。因此, 公民破坏生态系统行为也应该在一定程度上为法律所禁止和限制。但这种限制不宜过度, 否则将影响公民生存权的保护。譬如, 国家通过立法设定国家自然保护区等制度但同时不设置合理的生态补偿制度, 就是一项剥夺当地居民生存权利的行为。即使非要剥夺此项权利也必须有合理的生态补偿制度行使替代性功能。对于公民经济发展权保护的制度设计, 以实现生态系统最小限度的污染和破坏为最佳目标, 以保护公民生态环境权。

三、公民生态环境权与生存权、经济发展权

对于生态环境权与生存权、经济发展权的制度安排, 立法不可偏执一端。只关注公民生态环境权的环境保护法律基础理论, 体现在立法中必然导致对公民生存权和经济发展权的制约, 导致立法从保护公民生存权和经济发展权而牺牲环境权的极端, 走向只关注公民生态环境权而牺牲公民生存权和经济发展权的另一极端。既要保护公民生态环境权又要实现公民生存权和经济发展权的有序行使, 是流域生态系统可持续开发和利用的基本条件。而其根据, 就是开发和利用必须保持生态系统承受的作用力在流域生态阀值之内。惟此方可实现权利的均衡配置, 制度也才有深厚的实践土壤。以公民生存权和经济发展权为主导、打破流域生态阀值的开发和利用模式必然导致对公民生态环境权的严重侵犯。不注重公民生态环境权、仅保障公民生存权和经济发展权的制度设计, 长期来看, 必然因失去经济发展的自然条件而削弱公民生存权和经济发展权。“据调查, 位于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西北部的玛多县, 由于受气候变暧、过度放牧等自然和人为因素的影响, 该县草场严重退化、水源涵养功能严重下降, 土地沙漠化极为严重, 致使黄河历史上第一次出现鄂陵湖湖口处断流, 并导致建成不久试运行发电的黄河源水电站因库容不足而于2004年1月8日被迫停产, 严重影响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5]

尊重流域生态阀值和生态规律, 是解决公民生存权、经济发展权与生态环境权之间矛盾的根本途径。譬如, 内蒙古清水河县治理水土流失依靠当地资源解决温饱问题即为例证。[6]生态阀值决定生态系统状况, 进而决定依赖生态系统生存的公民生存权和经济发展权的实现程度。公民生存权、经济发展权和生态环境权之间的关系, 及以此为基础的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安排, 是保障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

参考文献

[1]辞海编辑委员会.辞海 (缩印本) .上海辞书出版社, 1989:1947~1948.

[2]恩格斯.自然辨证法.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 人民出版社, 1971:519.

[3]参考中国自然保护纲要编写委员会.中国自然保护纲要.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1987-5, (1) :12~14.

[4]王启富, 刘金国.人权问题的法理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3:187.

[5]王作全.三江源区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化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7-11 (1) :71~72.

3.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篇三

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正当其时。生态环境资源之外部性及公地悲剧,是导致许多环境问题产生的根源,决定了通过制度约束每一个“牧羊人”行为的必要性。“十面霾伏”的污染现状以及各种环境问题解决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甚至不可逆转性,又决定了用制度保护环境的迫切性。

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重在建设。首先,要建立和完善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制度,通过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从源头上解决环境问题。《决定》提出,“企业投资项目,除关系国家和生态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外,一律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政府不再审批。强化节能节地节水、环境、技术、安全等市场准入,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产能过剩长效机制”、“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加快资源税改革”等等,这些规定都符合“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改革方向,更好地处理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其次,要建立和完善以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为核心的政治制度,贯彻生态文明理念,树立各级领导干部正确的政绩观。《决定》提出,“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等等,正是这一改革关系的具体体现。

三是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这包含了两层意思:一是以“制度”而不是“政策”来全面系统完整地保护资源环境;二是要对现行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当前,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还存在许多不健全、不顺畅的地方,如治污难以形成合力、环境监管难以到位、环保违法成本过低等等,这些都影响了环保工作的深入有效开展。为此,《决定》明确提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建立和完善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独立进行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行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者严格实行赔偿制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面对无声的“公共绿地”,我们更要以对人民群众、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加快建立和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守护我们共同的地球家园。

4.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篇四

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建设,提升公司自主环境管理水平,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章标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3、《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4、《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5、《建设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环境统计管理办法》、《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规定》灯有关设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负责环境管

理的人员、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规章制度的要求。

第三章职责权限

第二条企业环境管理总负责人职责

1、全面负责企业的环境管理工作

2、负责监督、指导企业的环境监督员的工作,审核企业环境报告和环境信息等

3、负责组织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污染减排计划、落实削减目标

4、负责组织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内部环境管理制度

5、负责建立并组织实施企业环境突发事故应急制度

第三条企业环境监督员职责

1、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企业的环保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

2、负责企业污染减排计划实施和工作技术支持,协助污染减排核查工作

3、协助组织编制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及“三同时”计划,并予以督促实

4、负责检查企业产生污染的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及存在环境安全隐患设施的运转情况,监督各环保操作岗位的工作。

5、负责检查并掌握企业污染物的排放情况

6、负责向环保部门报告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接受环保部门的指导和监

督,并配合环保部门监督检查。

7、协助开展清洁生产、节能水等工作

8、组织编写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对企业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及时向环保部门汇报,并进行处

9、负责环境统计工作

10、负责组织对企业职工的环保知识培训。

第四条企业环境监督员硬承担的技术性事项。

第一项对于废气的管理与监督包括:

1、检查使用的燃料或原材料

2、检测烟尘发生设施

3、操作、检测并维护处理烟尘发生设施产生的烟尘的设备

4、测定烟尘量或烟尘浓度并记录其结果

5、检测并维护检测仪器

6、当发生烟尘类污染事故时,减少烟尘量或浓度并限制使用烟尘发生设施。

第二项发生设施以及采取其他必要措施等。

1、检查使用的原材料

2、检测污水排放设施

3、操作、检测并维护处理污水排放设施排放的污水或废液设施及其附属设备

4、测定污水排放或特定地下水渗透水的污染状况并记录其结果

5、检测并维护检测仪器

6、当发生污水污染时,采取措施减少污水排放量以及采取其他必要应急措施。

第五条企业环境管理部门职责

第一项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环保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主动了解熟悉国家和

省、市及行业环保法律法规与政策标准,负责组织实施企业环保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检测任

务。

第二项负责组织实施企业环保规划、污染减排规划、应急方案,编制环保工作总结报告

第三项监督检查企业“三废”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参加新建、扩建和改造项目方案的研究和审查工

作,参加项目环保设施的竣工验收,提出环保意见和要求。

第四项组织企业内部环境监测,掌握原始记录,建立环保设施运行台账,做好环保资料和统计工作,及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情况

第五项组织企业员工进行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考核,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

第六条对企业环境管理与监督人员具备知识的要求分为掌握、熟悉、了解三个层次。掌握即要求能

在实际工作中灵活运用,熟悉即要求能够理解并简单应用,了解即要求具有企业环境管理相

关的广泛知识。企业环境管理总负责人要求具备知识:

第七条建立健全企业环境管理台账和资料

1、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环境影响评价批文;

2、企业环境保护职责和管理制度;

3、各类污染物处理装置设计、施工资料、竣工验收资料;

4、企业环保“三同时”验收资料;

5、企业污染物牌坊总量控制指标和排污申报登记表;

6、废水和废气污染物处理装置日常运行状况和监测记录、报表,包括现状处理量、处理效率、运行时间、处理前和处理后牌坊情况、日常运行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落实情况;

7、废水排放管网和在线自动检测仪器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8、分析监测仪器和设备日常维护和计量记录;

9、工业固废委外处理协议,危险固废安全处理五联单据;

10、企业主要噪声污染源数量、噪声级和厂界噪声监测数据;

11、防范环境风险事故措施和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事故应急演练组织实施方案、记录;

12、环境风险事故总结材料;

13、安全防护和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14、企业环境管理工作人员专业技术培训登记情况;

15、适用于本企业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相关政策性文件;

16、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规定的环境监控监测记录;

17、企业总平面布置图和污水管网线路图,总平面布置图应包括废气污染源和污水排放口位置。

第八条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环境管理制度

各有关企业要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制度,完善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

制。重点包括:

1、企业环境规划与计划;

2、企业污染减排计划;

3、企业环境综合管理制度,包括企业各部门环境职责分工、环境报告制度、环境监测制度、尾矿库或渣

场环境管理制度、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制度、环境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度等;

4、企业环境保护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制度,包括企业环境保护设施设备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度、环境保护

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5、企业环境监督管理制度,包括环境保护设施设备运转巡查制度等;

6、企业环境应急管理制度,包括环境风险管理、环境应急报告、综合环境应急预案和有关专项预案等;

7、企业环境监督员管理制度,以企业内部文件形式下发到各车间、部门;纳入环境保护管理档案;在企

业内公示、张贴;在日常生活中贯彻落实到位。

(五)规范管理企业环境管理与监督人员

1、登记备案制度

企业环境管理与监督人员实行登记备案管理制度。填写登记申请表,由县级以上环保部门环境监察

机构对符合条件申请人,根据——企业环境管理总负责人——企业环境监督员

获得培训合格证书者须在3个月内办理登记。

2、报告制度

企业环境管理与监督人员实行报告制度,加强环保部门沟通。每季度向市级以上环保部门环境监察机

构报告有关情况。

(六)其他事项

1、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环境标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做到企业主要领导熟

记本企业应执行的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名称、污染减排目标任务;车间、部门领导熟记环境保护目标

任务;操作人员熟记岗位职责和操作规范。

2、在企业内部进行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各生产线应有标示牌图示生产工艺过程、产污环节、主要污

染物名称及单位产品产污量、污染物处理方法和污染物排放去向。在企业醒目位置设立污染源分布图、污染物处理流程图和企业环境管理责任体系网络图公示牌。

5.煤矿环境保护各项制度 篇五

各 项 管 理 制 度 1

目录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3 矸山环保管理制度.....................................................................5 机修车间噪声管理制度.............................................................6 主井皮带噪声管理制度.............................................................6 主扇机房噪声管理制度.............................................................7 除尘风机管理制度.....................................................................8 选煤厂洒水除尘系统管理制度.................................................8 储煤场洒水消尘系统管理制度...............................................10 选煤厂降噪管理制度...............................................................12 1工业污水处理管理制度........................................................13 污水处理站管理制度...............................................................13 脱硫除尘管理制度...................................................................14 袋式除尘器操作规程...............................................................15 煤台洒水泵岗位责任制...........................................................16 生活污水处理站操作规程.......................................................17 工业污水处理操作规程...........................................................19 污水处理站岗位责任制...........................................................19 工业污水处理岗位责任制.......................................................20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XXXX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国家的环保法律、法规,坚持煤炭开发与 环境治理同步进行,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排放的污染物必须达到国家统一的规定标准。

二、认真贯彻落实“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 的方针,严防发生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粉尘及噪声的污染事故。

1、固体废物:主要是矸石、炉渣、生活垃圾,统一运至排矸场,煤矸石运至排矸场堆放平整,每3—5米覆盖0.5—1米厚的黄土,防止自燃,炉渣、生活垃圾分别卫生填埋。

2、废水:矿井污水和生活污水,分别经工业污水处理站和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除消防洒水复用后多余的水达标排放。

3、噪声:工业场地噪声主要来至风机房,筛分车间主井皮带等场所内,其消声器每天至少检查一次,确保正常运行。

4、废气:主要来至工业厂区锅炉房内,锅炉运行前必须先开除尘泵,待水循环正常后方可起火,根据煤质情况,每班将高效脱硫剂10kg均匀撒入煤中,保证废气的达标排放。

三、凡从事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项目所在单位都必须依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事先向公司环保办申请,由环保办牵头办理环境影响报告审批手续等有关事宜后方可开工。项目建设中要严格执行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工程完工后,要经环保部门验收,办理《环境保护设施工程验收报告》后方可正式使用。

四、凡拥有防治污染设施的单位填报污染设施登记表,并报环保办存档。已登记运行的防治污染设施一经投运未经环保部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停运、闲置、拆除。设施在运行过程中使用单位要建立健全《岗位操作制度》、《检修制度》,如实填写《设施运行记录》,防治污染设施周围严禁堆放杂物以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检修。因故停运的使用单位应事先向环保办申报,经同意后方可停止使用。设施在使用期间,使用单位应停止或减少污染物排放,并按要求时间复用。

五、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排放污染物,有污染物产生且必须排放的要上报环保办,由环保办牵头办理相关手续,经上级环保部门同意后方可要求排放。

六、各单位对在其所辖范围内从事生产、服务的相关单位人员,要严格按国家、地方政府及公司有关环保管理制度对其进行监督管理。对收到有关环保方面的报怨尽快妥善处 理,无能力或在短期内不能处理的应及时上报环保办。

七、全公司每个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事件进行劝阻、检举的权力。任何单位都应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开展污染源调查、监测工作,并如实提供各种环保资料、数据,并配合环保部门开展各种环保宣传活动。

八、公司环保办负责对全公司环保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凡违犯上述规定对环境造成危害,给企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的,将酌情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追究责任并予以考核处罚。

矸山环保管理制度

根据我公司矸山治理的要求,由物资供应部车队担任排矸任务,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排矸车辆装卸矸石,必须围衫蓬布,严禁随地抛洒。

二、排矸车辆过往马路必须用水清洗车身,轮胎严禁将泥和煤渣带入规划区域。

三、配备洒水车,对矸山和马路进行每日四次的降尘工作。

四、倾倒矸石要有详细的规程,并动用推土机,装载机,每日对矸山进行平整。

五、矸石倾倒每3-5m厚,必须覆盖0.5-1m厚的一层黄土,防止自燃,杜绝有害气体的产生.六、矸山平均每两个月进行一次大面积的覆盖.七、指定专人监控矸山情况,严防矸石自燃,发现情况急时汇报调度.八、覆盖矸山切实做到不留死角,确保矸山平整和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机修车间噪声管理制度

为了降低作业场所环境噪声,改善工作环境。特制定检修队检修车间噪声管理制度。

一、机床分区布置,分班分散作业,尽量避免所有机床集中启动开机工作。

二、板材平整时要移放到检修车间外进行作业,作业尽量选在工作地点人员流动稀少时进行。

三、切割机在使用时要放到检修车间外进行作业,作业尽量选在工作地点人员流动稀少时进行。

四、使用电机车机头牵引矿车作业时,电机车速度在场区内要控制到慢速档操作。

五、户外行车作业时,要尽量避免选在中午或夜间进行操作。

六、场区内运输车辆禁止使用高音喇叭。

七、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环境噪声有关标准执行。

主井皮带噪声管理制度

为了降低作业场所环境噪声,改善工作环境。特制定主 井皮带噪声管理制度。

一、皮带机头卸煤滚与溜煤筒连接部位采用钢板全密封以降低噪声,必须加强维护,不允许随意拆除。

二、皮带机房内部顶棚采用阻燃材料吊顶以吸收噪音,发现损坏应及时更换维修。

三、皮带机传动部位采用调速型液力偶合器软传动系统后,应按时维护,每班应检查偶合器的油位,保证偶合器的正常运行。

四、皮带操作室与皮带机头采用隔离设施,保证操作人员在操作室工作时,降低皮带运行时噪音的影响,如损坏隔离设施,按设施的原值进行赔偿,并及时更换。

主扇机房噪声管理制度

为了降低作业场所环境噪声,改善工作环境。特制定主扇机房噪声管理制度。

一、扩散器内消声器每天至少检查一次,如发现有损坏,应及时汇报机电调度并组织检修,如不及时反映,对当班值班人员及班长按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

二、主扇电机与联轴器采用挠性联接装置以降低传动噪声,每班至少检查一次,如发现有损坏,及时汇报机电调度并组织更换,如不及时反映,对当班值班人员及班长按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

三、风叶选用高强度铝质风叶,每次倒机后应对风叶进 行全面检查,如发现风叶有破损、开裂等现象应及时更换。

四、电动机碳刷和导电环要每班至少检查一次,如发现声音有异常时,及时通知机电调度联系时间倒机更换。在正常倒机后,应对碳刷和导电环进行测量,如发现磨损超限后,组织更换。

五、电动机的轴承座应每班进行检查并按规定进行注油,如发现有振动、噪音增大,应及时联系机电调度,通知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六、防爆门要每班进行检查,如发现有破损、漏风应及时处理。

除尘风机管理制度

1、司机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要求进行开、停车。

2、设备运行中要随时注意观察设备的电动机运转情况,电机、风机轴承部位温度不得超过65℃,发现异常应及时停车处理。

3、随时检查除尘风机设备运转是否正常,风室、风管、除尘器有无堵塞现象,及时清理,保证通畅。

4、停车后要及时清理风管、排渣口、除尘器的卸料器所集煤渣、煤尘。

5、按规定填好工作日志,作好交接班工作。

选煤厂洒水除尘系统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我厂洒水除尘系统正常发挥作用,达到降低空 气中煤尘浓度、改善岗位操作环境、维护职工身体健康与环境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我厂洒水除尘系统水源取自高山污水池,通过不同口径的管道输送至厂内各储水箱和各洒水点,系统采用静压给水。

2、洒水除尘系统所属的管路、阀门、喷头等零配件由所属区域岗位工负责使用看管,岗位工交接班时要清点清楚,凡发生损坏丢失等情况,能明确责任人的,由责任人赔偿,不能明确责任人的,由岗位工和班长负责赔偿。

3、洒水系统的启闭由岗位工通过洒水点喷头处的阀门控制,开启后以出水形成雾状为准,关闭阀门时要关紧,以不滴水为准。发现阀门失灵或关不严等情况时要及时通知有关人员修理或更换。

4、岗位工要根据来煤的干湿及本岗位的煤尘浓度大小情况适时开启关闭洒水除尘系统,煤的湿度适宜,空气中煤尘不明显时不必开洒水,煤的湿度较大,用手握成团松手不散开时,不得开洒水。班长每班巡回检查不少于三次,发现不按规定使用洒水的情况必须立即纠正。皮带空载时,应及时关闭洒水阀门。跟班队干走动管理中,要对洒水除尘系统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在冬季来临之前,必须对洒水系统管路进行防冻保温处理,岗位人员要保护好防冻设施,不得破坏。储煤场洒水消尘系统管理制度

一、储煤场概况

储煤场横向长xx米,纵向宽xx米(相对于装车线铁路轨道),煤台堆积高度约xx米。煤场表面堆煤常年裸露受日晒风干,遇晴天大风天气煤尘四处飞扬,对周边环境污染严重。

二、洒水消尘设施

现在储煤场后部修建一座泵站(泵站进水来自于南部污水池),泵站内两台200╳4DL型立式多级泵并联抽排水,水泵扬程140米,单泵流量每小时280立方米;110#皮带机走廊房顶相隔50米安装两台摇摆式高射喷水装置。通过两台水泵供水,两台喷水装置向煤场喷水达到降尘目的。

三、洒水消尘管理制度

1、洒水消尘系统的使用

(1)晴天有风的天气,扬煤皮带落煤比较干的情况下,开启洒水消尘系统。

(2)在下雨、下雪、晴天无风的天气,扬煤皮带落煤比较湿的情况下,关闭洒水消尘系统。

2、操作规程 开车前的准备

(1)检查操作系统是否灵活可靠,设备零部件是否齐全紧固,管路、管件、闸阀、喷头等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牢固、可靠。(2)检查各润滑点润滑情况应油量充足油质清洁。(3)泵前后各阀门应处于停车时位置,并灵活好用、严密。

(4)盘根应严密,法兰压盖应牢固无偏斜。(5)确认设备无问题后即可准备启动。正常开车

打开喷水装置阀门;打开泵来水阀门,开动电机;缓慢打开泵排水阀门直至正常上量,观察仪表指针变化是否正常。

正常停车

关闭泵排水阀门,关闭电机;关闭喷水装置阀门;关闭泵来水阀门。

运转中的检查

检查喷头喷水是否均匀,压力表、给排量大小,电机温度、声音,轴承部位温度、泵体内的油位、盘根松紧等。操作中的注意事项

(1)发现喷水装置喷头不喷水时应停车检查喷头是否堵塞,管路是否堵塞;发现排水量不足时应停车检查叶轮是否堵塞反转或过度磨损,盘根漏水,发现上述问题要求停电后进行处理。

(2)发现噪音和异常声音要停车处理。

(3)泵在运行时不得在无水情况下运行,不得在闸门 闭死情况下运行三分钟以上。

(4)巡回检查或处理问题时,不停电严禁触及传动和转动部位。

(5)保持岗位卫生,要做到“四无、五不漏”并保持设备完好状态。

(6)班中严禁串岗、脱岗、睡觉、干私活。(7)认真填写班中日志,做好各种记录。

3、洒水消尘系统的维护

(1)定期清理喷头、管路、泵体堵塞杂物,保证各部位畅通。

(2)及时更换损坏喷头、闸门、仪表等部件。(3)定期对水泵进行检修。

选煤厂降噪管理制度

为了降低选煤厂噪声污染,维护职工身体健康,改善操作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1、选煤厂在进行技术改造与革新时,要优先选择低噪声的设备,以便从源头上降低噪声。

2、对于现有的设备和设施,要积极采取有效的降低噪声的技术措施进行改进。

3、对于重点噪声设备,可设置密闭防护罩或砌挡墙等办法隔离噪声,对于煤炭转载点,可采取铺缓冲皮、设置滴煤坑等办法降噪。

4、岗位工要定时对所属设备进行详细检查,发现有紧固件松动、焊缝开焊、零部件损坏、脱落等造成噪声增大的情况要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处理。

5、设备的外壳、防护罩在检修完毕后必须扣好、上紧螺丝,不得在无外壳、防护罩的情况下运行。

6、为了加强对操作人员的个人防护,在条件许可时,可在重点噪声部位安装设置隔音岗位房。

1工业污水处理管理制度

一、岗位人员上岗前,必须了解整个系统在各种工作状况时管路阀门的正确起阀状态。

二、岗位上不得干私活,脱岗,会客或各单位人员进入岗位聊天。

三、上岗期间一律穿戴工作服。

四、上岗人员守岗尽责,交接好班,有事有病向队当日值班长请假。

五、定时清理格栅、格网,保证污水畅通。

六、保持区和室内外卫生干净整洁。

七、认真做好各种记录及运行状况,不得漏记、乱记、记录要整洁清楚。

八、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污水处理站管理制度

一、岗位人员上岗前,必须了解整个系统在各种工作状 况时管路阀门的正确起阀状态。

二、岗位上不得干私活,脱岗,会客或各单位人员进入岗位聊天。

三、上岗期间一律穿戴工作服。

四、上岗人员守岗尽责,交接好班,有事有病向队当日值班长请假。

五、定时清理格栅、格网,保证污水畅通。

六、保持区和室内外卫生干净整洁。

七、认真做好各种记录及运行状况,不得漏记、乱记、记录要整洁清楚。

八、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脱硫除尘管理制度

1、除尘泵必须保证一台运行,一台完好备用.。

2、锅炉运行前必须先开除尘泵,待水循环正常后方可起火。

3、定时维修检查除尘水泵,管道及喷头使之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4、冬季连续运行时,每天往沉甸池中投放50kg石灰粉,投放时要缓慢少量的投放。

5、及时清挖沉甸池,保证水循环良好。

6、挖出的灰粉要集中处理,以防造成二次污染。

7、锅炉用煤根据煤质情况,每班将高效脱硫剂10kg均 匀撒入煤中。

8、保持沉甸池水位正常循环,严禁超过正常水位线。

袋式除尘器操作规程

一、操作人员一般要求

第一条 应经本工种专业技术培训,通过考试取得合格 证后,持证上岗。

第二条 掌握袋式除尘器的工作原理、设备的构造、零部件名称及作用、技术特征、设备维护保养方法和有关的电器基本知识。

第三条 熟悉本厂煤炭产品结构,环保对空气质量的要求。

第四条 熟悉本岗位设备开、停车顺序以及检查、分析、防止和排除故障的方法。

第五条 熟练掌握袋式除尘器操作技术,灵活地调整 各操作条件,全面完成各项指标。

第六条 认真执行本技术操作规程及本单位制订的岗位责任制。

第七条 上岗时按规定穿好工作服、戴好有关劳动保护用品。

二、工作前的准备

第一条 与生产调度联系或交接班时了解上一班工作情况及本班入选煤的煤质、数量情况。第二条 检查袋式除尘器各设备运转是否正常,检查 风管、除尘器有无堵塞现象,及时清理,保证通畅。

三、正常生产操作

第一条 开车顺序:引风机→反吹风机→旋转臂 第二条 系统运转中,保证设备运转正常、煤量正常、分选效果正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生产结束应做的工作

第一条 停车后需清理风管、排渣口、除尘器的卸料器所集煤渣、煤尘。

第二条 搞好袋式除尘器设备和周围环境卫生。第三条 利用停车时间进行设备维护保养工作,及时处 理存在的问题。

第四条 按规定填好工作日志,作好交接班工作。

煤台洒水泵岗位责任制

1、岗位人员对本岗位范围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岗位人员要认真执行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2、负责落实班前会议,完成各项任务。

3、爱护、检查、维护、保养设备、配件、材料、工具和照明、门窗玻璃。

4、按照岗位责任范围,认真落实设备巡回检查制度。

5、负责及时与集控、调度汇报联系,做到协调生产,保证安全。

6、严格按照“REM”精细化管理要求,强化岗位行为规范养成。

7、认真填写各种记录,搞好交接班工作。

生活污水处理站操作规程 一、一体化生物处理设备

1、设备启动时:

A、注意观察进出水是否通畅,若发现设备内不水位超过检查孔直壁时,应立即停泵检查管路。

B、注意观察一氧池,二氧汽曝气是否均匀,同时调节鼓风机出口阀门,控制曝气量。

2、设备安装在室外地下,一级氧化池,二级氧化池,一沉池,二沉池,在观察检查孔,设备正常运行状况下,每天巡视两次,观察设备是否有异常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要用取样设备,由进出水口取样,观察设备处理效果。

3、设备正常运转每过24小时,一级沉淀了,二级沉淀池各应提成泥一次,两池排泥应有间隔,不宜同时进行,时间间隔不应小于1小时,排池阀打开后,排池时间不小于3—5分钟。

二、鼓风机

1、风机接一用一备配置,不应同时运转。

2、启用前: A、认真检查风机内润滑油的状况。B、检查管道系统是否正常。

3、鼓风机应在关闭出气口阀门情况下启动,待机器运转正常后缓慢打开出气阀,调节阀门开启度达到供气标准。

4、正常运转状况下,工作人员每隔30分钟巡视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停车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再行启动。

5、工作风机与备用风机在一定工作周期后倒替使用,以保障机组正常使用。

三、配药系统

1、生化处理后的接触过滤工序,混凝药剂采用硫酸铝,投加量日常平均6—8㎏/d,若出水SS偏高(超标)时可增大投药量到15㎏/d左右I。

2、操作过程:每次将15㎏药剂倒溶药罐内,并放不至离罐顶250㎜处,开机搅拌20—30分钟,然后将4#中间水池投加,要求2小时匀速投完,再重复上述步骤,每日重复5次。

四、接触过滤系统

高效过滤砂缸操作按产品说明进行,注意工作压力达到2.2㎏/㎝时应及时进行反冲洗。

五、消毒系统

出水消毒采用漂白粉,含氢量25%左右,投加量2.5—3.0㎏/d(正常时),操作过程同2,投加点为室内接触消毒池入口 2处。配药每日2次,24小时连续投加。

工业污水处理操作规程

1、工业废水经固体分离机到集水调节池,视水质和杂物开固体分离机。

2、开一级提升泵,将水注入一体化设备处理,至中间水池基本达标排放,如不达标,可开启二级提升泵,经沙缸(高效过滤器)处理到清水回用池,或经沙缸(旁通)到废水入口处进行二次处理。

3、一体化设备视水质情况运行一段时间后进行仅冲冼,将正常运行阀门开的位置处于关闭的位置,将关闭的位置处于开的位置,开启仅冲冼泵将一体化设备中的积泥排入石污泥沉甸池。

4、定期开启污泥沉甸池中的污泥提升泵,将集泥排放。

5、正常运行根据水质情况配药,每吨水加硫酸铝10kg漂白汾7.5kg,根据运行情况增减药量.6、将配好的硫酸铝溶液缓慢的流入集中调节池和中间水池,将配好的漂白粉溶液缓慢流入中间池和传水池..污水处理站岗位责任制

1、岗位人员上岗前,必须了解整个系统在各种工作状况时管络阀门的正确起闭状态。

2、交接班必须对所有设备进行交接。运行状况、处理状况及药品用量和备用情况。

3、要经常巡视设备,发现电流变化或温度异常、震动,异常声音时要及时停用换备用设备运行。

4、根据化验结果和水质处理量,增减投药量,保证安全,经济高效运行。

5、认真做好各种记录及运行情况,不得漏记、乱记,记录要工整清楚。

6、上班不得干私活、脱岗、会客或处单位人员进入岗位聊天。

工业污水处理岗位责任制

1、岗位人员上岗前,必须了解整个系统在各种工作状况时管络阀门的正确起闭状态。

2、交接班必须对所有设备进行交接。运行状况、处理状况及药品用量和备用情况。

3、要经常巡视设备,发现电流变化或温度异常、震动,异常声音时要及时停用换备用设备运行。

4、根据化验结果和水质处理量,增减投药量,保证安全,经济高效运行。

5、认真做好各种记录及运行情况,不得漏记、乱记,记录要工整清楚。

6.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篇六

新疆草原面积比较广阔,在新疆土地总面积中占比为35%。近年来,随着草场沙化与过度放牧等问题发生,严重破坏了新疆草原的生态环境,其中,有40%退化比较严重,导致新疆草原经济发展受到严重影响。因此,为推动新疆草原发展,需要根据该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关解决措施,进而有效保护新疆草原的生态环境。

2 新疆草原的生态环境保护现有制度和面临的挑战

2.1 执法方面

近几年来,在新疆草原环境执法保护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问题,一般体现在牧民和执法者间存在矛盾。目前,牧民主要诉求就是脱贫,提高草原经济的效益。但是因为牧区资源比较单一,主要的经济支撑就是草原,而为了发展地区经济,一些地区经常会应用一些低技术,这种技术容易污染环境,如:现阶段建设工作和矿藏开采推动了草原的经济发展,同时加大了执法难度。此外,国内在草原环境保护方面缺乏健全的执法体系,且专业执法人员比较少,例如:乌鲁木齐天然草原一共有108×104hm2,有5个监理机构,其中监理人员有62人,若根据一线草原的执法参与情况计算,每个人管理的草原面积高达1.8×104hm2[1]。

2.2 立法方面

现阶段新疆草原的生态宝华面临挑战主要来源于草原生态补偿制度完善和建立,目前国家政府已经建立了重点生态区域转移支付的制度与草原生态的补偿制度等,并且转移支付试行范围正在渐渐扩大;财政部门还对国家级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等禁止的开发区予以补助。我国在生态方面的补偿政策是:在全面考虑草原生态服务的价值、生态保护的成本与机会成本基础上,应用市场交易或者是财政转移等方式,合理补偿生态的保护者。但是补偿执行者还不够明确以及补偿金的来源渠道比较单一,导致生态补偿的制度明显滞后。

3 新疆草原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完善对策

3.1 执法的完善

法律落实关键点就是执法工作,换句话说,要想实现新疆草原的生态保护,需要贯彻落实法律制度,把法律执行当做首要的任务。(1)组建专业化草原生态的环境保护队伍,严厉打击破坏草原环境的人员,防止草原沙化与退化。(2)在新疆草原区域构建公共服务的保障系统。现阶段新疆草原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比较缺乏,当草原出现灾害时,无法及时进行处理,造成牧民的经济损失,也通过国家政府来补给。而构建草原的公共服务系统,可以全面完善新疆草原自救功能,确保草原生态免受破坏[2]。(3)建立健全管理的机构。新疆草原的生态环境破坏主要包含人为和自然因素两种,其中,人为因素对于草原生态环境破坏较为严重。

从管理层面来看,草原管理经常会涉及农业部门、林业部门与水利部门,并且互相交叉,各成一个体系。加之,各个部门比较重视业绩,对草原生态环境的保护并不重视,如:林业部门仅仅关注林业覆盖率,而对于草地沙化情况却不闻不问,这类各自为政情况虽然提高了部分数据,但草原整体生态数据一致在下降。因此,要想彻底解决该居面,需要建立草原生态环境的统一管理部门,进而有效保护新疆草原的环境。

3.2 立法的完善

3.2.1 建设草原生态环境的保护机制

现阶段新疆草原生态的补偿机制主要是在政府资金与补偿政策支持下进行,相关监管体制和配套措施比较缺乏。因此,需要针对牧民增收比较难、草场被严重破坏等情况,对草原生态的补偿主体进行明确界定,确定补偿标准、对象与方式,遵循谁破坏的谁补偿、谁获益谁来补偿原则,对补偿资金来源进行明确。同时,涉及到补偿资金监管,需要建立统一化监管的规范制度,同时应用第三方的监管,构建监管的制度,进行定期公开与定期审计。

3.2.2 对草原的产权制度进行完善

草原资源是国家的资源,在法律中也对草原所有权属进行了界定,但是针对草原的使用权则并没有界定,导致草地、草场利用处在无需使用状态。通过界定草地与草场使用权,能够提高牧民对于草原生态的环境积极性,还可以维护草原生态的环境。在草地与草原使用权确定过程中,一些较好草地与草场,主要是牧民负责草地、草场保护与建设;一些较差草地与草场,需由国家先建设,再由牧民建设,或是由牧民与国家一起建设。这样不仅可以完善草原生态系统保护,而且能够提高草原经济效益[3]。

4 结语

总而言之,新疆草原属于国家的一个重要牧区,对于牧区经济发展有着重要作用。但是近几年来,由于牧区大兴经济建设,经常会应用一些低成本技术,而这些技术会严重污染草原环境,导致新疆地区草原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因此,为了保护新疆草原的生态环境,需要建立健全草原生态保护法律制度,贯彻落实草原生态环境的保护措施,在保证新疆草原环境的基础上,提高新疆草原的经济效益。

摘要:新疆是我国的一个重要牧区,但近几年来草原生态环境逐渐面临着沙化与草场退化等情况,严重影响了草原经济发展。因此,为了促进草原经济发展,需要制定相关法律制度,切实保护草原的生态环境。本文主要分析了新疆草原的生态环境保护现有制度和面临的挑战,探讨新疆草原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建设的完善措施,以期提高新疆草原经济效益。

关键词:新疆草原,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建设

参考文献

[1]张巧云,谭淑豪,石洁晴.典型草原牧区“生态奖补”政策落实及牧户偏好研究[J].生态经济,2014,13(10):146-149.

7.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篇七

[关键词]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理论

一、流域生态阀值

流域生态阀值是保护流域生态环境的根据。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历史观认为,流域生态系统的环境问题产生于特定文明条件下人类对于流域生态系统的利用和开发。当然,人类对于流域生态系统的开发和利用并不必然导致流域生态环境问题的产生。其充分和必要条件是开发和利用流域生态系统的力度、广度和方式、频率致使生态系统破坏和污染超过了流域生态阀值。“一定的动植物群落和生态系统发展过程中,各种对立因素(相互排斥的生物种和非生物条件)通过相互制约、转化、补偿、交换等作用,达到一个相对稳定的平衡阶段。影响生物的性态和分布的环境条件主要有气候、土壤、生物、地理条件和人为的因素。当外界干预超过生态阈值,使生态系统自动调节能力降低或消失时,便会出现生态失调,进而可能导致生态危机,甚至可能造成生态系统的崩溃”。[1]流域生态系统,是以河流生态系统为核心,由河流、森林、草原、湿地、生物以及其它子生态系统构成的有机整体。决定其功能正常运转的基本因素就是流域生态阀值。流域生态阀值是流域生态平衡的客观基本指标。它对于流域生态系统的作用遵循质量互变原理。当经济活动主体开发和利用流域生态系统时,就开始不断地干预流域生态阀值,生态系统指标呈线性或非线性变化。当其变化在流域生态阀值范围之内时,流域生态系统能够实现自我平衡;而当超过生态阀值时,流域生态系统将会失调、危机甚至走向崩溃;进而,影响人类生产和生活,破坏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基础。因此,保护流域生态系统,实质是根据流域生态阀值规定经济活动主体开发和利用生态系统的程度。

流域生态阀值是一个技术性指标,是流域生态系统固有的、维持其保持自我平衡的自然数值。对于流域生态阀值的研究,是自然科学中生态学的主要任务。但由于人类对于自然界生态系统的改造,并产生了生态破坏和生态污染等环境问题,而要求人类立法对其予以保护时,才使得这个自然数值与社会科学中的环境法学理论基础发生了必然的联系。它向环境保护法学提出了:在法学制度研究和立法实践中,对于人类权利的配置必须考量它的承受能力;权力或权利与职责或义务的配置必须以它为基础形成相互制衡的状态。遵循它即是保护生态系统,实现系统的平衡和稳态。

流域生态系统以生态阀值为根据,具有其自身运行规律。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描述说:“……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的胜利。对于每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每一次胜利,在第一步都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在第二步和第三步却有了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第一个结果又取消了。美索不达米亚、希腊、小亚细亚以及其它各地的居民,为了想得到耕地,把森林都砍完了,但是他们梦想不到,这些地方今天竟成为荒芜的不毛之地,因为他们使这些地方失去了森林,也失去了积聚和贮存水分的中心。阿尔卑斯山的意大利人,在山南坡砍光了在北坡被十分细心地保护的松林,他们没有预料到,这样一来他们把他们区域里的高山畜牧业的基地摧毁了;他们更没有预料到,他们这样做竟使山泉在一年中的大部分时间内枯竭了,而在雨季又使更加凶狠的洪水倾泻到平原上”。[2]《中国自然保护纲要》中记叙,生态系统具有六条规律:(1)物物相关规律。这是指生态系统的各个组成部分之间存在着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彼此依存的关系,改变其中的一个部分,必然会对其它部分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2)相生相克规律。这是指在生态系统中的每一个物种都占据一定的位置的,物种之间相互依赖、彼此制约、协同进化,使整个生态系统成为一个协调的整体。引进一个生物外来物种或者消灭一个当地物种,都将对生态系统产生影响,甚至导致严重的生态后果。(3)能流物复规律。这是指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的各种物质和能量在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的过程中,有一部分会逸散出去,而物质一旦进入环境,便会在环境中不断地循环,尤其是那些生物难以降解和不可降解的物质,还会通过生食物链在生物体内发生富集,从而对生物产生严重危害。(4)负载定额规律。这是指一个生态系统的负载能力是有极限的,只能承载一定的生物量和承纳一定的污染物。当生态系统供养的生物量超过其承载能力时,它就会萎缩,乃至最终解体;当向生态系统排放的污染物超过其自净能力时,生态系统就会被污染;当对生态系统施加的外界冲击的周期短于它的自我恢复周期时,生态系统也将因不能自我恢复而被破坏。(5)协调稳定规律。这是指当生态系统中的生物多种多样和生态系统的结构、功能相对协调时,生态平衡才不易被破坏。(6)时空有宜规律。这是指在每个地方,都有其特定的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的组合,构成独特的区域生态系统。[3]以流域生态阀值为根据,遵循六条生态规律的流域开发和利用行为,流域生态系统将会周期性实现平衡;否则将会打破生态平衡,导致生态恶化。譬如,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就发生过因上游农业开发用水和水利建设不当导致下游河水干枯和胡杨林死亡,进而流域内湿地生态系统演变为荒漠生态系统。

二、公民生态环境权

公民生态环境权来源于流域生态阀值和生态规律对于公民生存权和经济发展权的限制。经济活动主体开发和利用流域生态系统的根据来源公民的生存权、经济发展权。“生存权是生命权和生命延续权的统一。在生存权中,生命延续权是首要的,因为人只有首先活着,才有可能有尊严地活着。生命延续权即人作为人应当具备基本的生存条件,如衣、食、住、行等方面的物质保障”。[4]尽管生存权和发展权同属基本人权范畴,并为现代各国宪法予以保障。但是,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是一对矛盾体。在这一矛盾体中,生存权既保障公民物质需求以维持其生命形态的权利,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只有在生存权得以保障的前提下,才能进一步实现经济发展权。尽管它们是一对矛盾体,但相对于自然生态系统来说,二者成为统一体,而与自然生态系统形成一对矛盾体。从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历史观一节可以看出,最初这一对矛盾体中,生存权占居矛盾主要方面;而后是发展权。而在当代生态环境权逐步成为矛盾主要方面。其原因在于生存权和经济发展权对于生态环境权的侵害已经达到了威胁生存权和经济发展权的程度。而公民的生存和发展必须依赖的重要条件之一便是自然生态系统。公民为求生存、在生存权得以保障条件下再求发展的历史,同时也是自然生态系统不断的与人类对其开发和利用所产生的污染和破坏不断抗争。流域生态阀值和流域生态系统规律是保护其免受污染和破坏的根据,是制约人类开发和利用流域内自然资源的硬性规定,上升为立法就是公民生存权、经济发展权的边界,形成公民生态环境权。这种边界是人类在反思生存权和经济发展权过程中、通过立法在制度安排中予以规定的。不论公民从事农业生产,还是根据公司法、企业法等法律规范授权、特许从事工业生产,在行使其生存权、经济发展权时,必须在流域生态阀值范围内进行,否则将会破坏或污染流域生态系统,导致生态环境问题产生,甚至生态危机出现。流域内相关利益主体依据其权利主张享有个体利益,但是因为流域生态系统客观规律的存在,这种个体利益不得违反保护流域生态系统的公民生态环境权。流域生态阀值,一方面是行使公民生存权和经济发展权的上限;另一方面是保护公民生态环境权的下限。立法通过公民生态环境权,为开发利用自然界生态系统设定可为、可不为、禁止为等行为模式,来保障流域生态阀值和生态规律对于经济活动主体的生存权和经济发展权的限制和约束。

公民权,是法律保障公民个体自由的表现方式。公民可以依照自己意志行使公民权,实现其个体自由。但主体自由应以不妨害他人自由为前提。公民在追求生存权和经济发展权时,不能妨害其它公民的生态环境权。同样,公民追求生态环境权亦不能妨害其它公民追求生存权。而经济发展权,在价值位阶上则是较生存权和生态环境权次之的权利,立法可以通过公民生态环境权限制经济发展权。只有在此基础上设计公民生存权、经济发展权和生态环境权的权利体系,才能实现流域可持续开发和利用。生存权具有与生俱来的属性,但公民追求生存权的过程中会对生态系统造成破坏。虽然这是其追求生存权的自由,但公民行使此自由时应该以不妨害其它公民生态环境权为前提。因此,公民破坏生态系统行为也应该在一定程度上为法律所禁止和限制。但这种限制不宜过度,否则将影响公民生存权的保护。譬如,国家通过立法设定国家自然保护区等制度但同时不设置合理的生态补偿制度,就是一项剥夺当地居民生存权利的行为。即使非要剥夺此项权利也必须有合理的生态补偿制度行使替代性功能。对于公民经济发展权保护的制度设计,以实现生态系统最小限度的污染和破坏为最佳目标,以保护公民生态环境权。

三、公民生态环境权与生存权、经济发展权

对于生态环境权与生存权、经济发展权的制度安排,立法不可偏执一端。只关注公民生态环境权的环境保护法律基础理论,体现在立法中必然导致对公民生存权和经济发展权的制约,导致立法从保护公民生存权和经济发展权而牺牲环境权的极端,走向只关注公民生态环境权而牺牲公民生存权和经济发展权的另一极端。既要保护公民生态环境权又要实现公民生存权和经济发展权的有序行使,是流域生态系统可持续开发和利用的基本条件。而其根据,就是开发和利用必须保持生态系统承受的作用力在流域生态阀值之内。惟此方可实现权利的均衡配置,制度也才有深厚的实践土壤。以公民生存权和经济发展权为主导、打破流域生态阀值的开发和利用模式必然导致对公民生态环境权的严重侵犯。不注重公民生态环境权、仅保障公民生存权和经济发展权的制度设计,长期来看,必然因失去经济发展的自然条件而削弱公民生存权和经济发展权。“据调查,位于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西北部的玛多县,由于受气候变暧、过度放牧等自然和人为因素的影响,该县草场严重退化、水源涵养功能严重下降,土地沙漠化极为严重,致使黄河历史上第一次出现鄂陵湖湖口处断流,并导致建成不久试运行发电的黄河源水电站因库容不足而于2004年1月8日被迫停产,严重影响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5]

尊重流域生态阀值和生态规律,是解决公民生存权、经济发展权与生态环境权之间矛盾的根本途径。譬如,内蒙古清水河县治理水土流失依靠当地资源解决温饱问题即为例证。[6]生态阀值决定生态系统状况,进而决定依赖生态系统生存的公民生存权和经济发展权的实现程度。公民生存权、经济发展权和生态环境权之间的关系,及以此为基础的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安排,是保障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

[参考文献]

[1]辞海编辑委员会.辞海(缩印本).上海辞书出版社,1989:1947~1948.

[2]恩格斯.自然辨证法.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人民出版社,1971:519.

[3]参考中国自然保护纲要编写委员会.中国自然保护纲要.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87-5,(1):12~14.

[4]王启富,刘金国.人权问题的法理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187.

[5]王作全.三江源区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化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11(1):71~72.

[6]韩利琳.中国西部生态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法律制度研究.科学出版社,2009-11,(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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