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财经学院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4-07-14

西安财经学院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共10篇)

1.西安财经学院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篇一

西安政治学院是直属于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一所中级任职教育院校,担负着全军政治军官中级培训和研究生的培养任务。学院拥有军队政治工作学、军事法学、思想政治教育3个学科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军队政治工作学等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有政治经济学、应用心理学等硕士学位授权点,并具有军事硕士、法律硕士授予权(另备简章供索取)。其中军队政治工作学、军事法学专业是全军“2110工程”重点建设学科。

我院招收硕士研究生103名。其中招收地方考生13名(男生10名、女生3名)。军队女生招生比例控制在总数的`20%以内。

地方生(普通高校统招二批本科以上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不含独立学院、专升本以及规定学制内未完成学业者>)限报考应用心理学、法学理论、法律史、刑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军事法学专业,且报考专业须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军队政治工作学专业招收具有三年以上部队实际任职经历、正连以上职务的男性现役军官和文职干部(含武警部队),其他专业可招收部队在职干部、军队院校非指挥类应届本科毕业生、非指挥类国防生。部队在职干部报考,考评结果等次须在称职以上,师以下作战部队干部必须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其中营、连主官须任现职满2年,经所在军级单位政治部批准,持师级单位干部部门介绍信;军校非指挥类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须经所在院校干部部门同意,非指挥类国防生须经所在院校选培办同意,可以报考与本科专业相近的专业,不受地方入伍名额限制。

部队干部考生录取后,晋职晋衔由原单位负责办理。地方考生录取后不注销户籍,入学三个月后办理参军手续,享受部队干部待遇,毕业后在全军分配工作。

报 考 须 知

一、报考条件

(1)军人考生(军队和武警部队在职干部、军队院校非指挥类应届本科毕业生):军队和武警部队在职干部考生应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对所报专业有较好基础,年龄在35周岁以下。军校非指挥类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前须取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军人考生须达到军人体能达标要求。

(2)地方考生(普通高校二本以上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非指挥类国防生):①符合公民入伍条件,并于入学前取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②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国防生,年龄在24周岁以下(1988年9月1日后出生),在校大学生服完兵役返校后报考的年龄不超过26周岁(1986年9月1日后出生)。

考生身体条件应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要求。一般男性身高应在170厘米以上,女性身高应在160厘米以上;每一眼裸眼远视力在4.9以上。

二、报名考试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于10月10日至10月31日期间(每天9:00-22:00),登陆教育部yz.chsi.com.cn网址,按照说明选择考试地点,填写报名信息(军人考生网上报名须遵守保密纪律)。11月10日至14日期间到选择的考试地点进行现场摄像,交纳报名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完成报名(以上内容以教育部公告为准)。

现场确认后,报考对象必须将本人证件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介绍信原件寄送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院将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初审,不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取消报考资格,不发准考证。陕西辖区报考我院的考生须到我院报名考试。

初试时间:20元月全国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告时间为准。

三、考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

政治、英语、数学三、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由国家统一命题。专业课由我院命题,题型为名词解释或概念辨析、简答题、论述题或案例分析、材料题等,满分为150分。

四、复试录取

按照国家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人员,复试内容另行通知。

复试时,部队在职干部须提供本科学历、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成人本科毕业者须同时提供大专毕业证书原件),所在师级单位干部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地方考生须提供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大学本科学习成绩单。不能出示者取消复试资格。

学院根据初试、复试成绩,经政审、体检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五、学 制

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两年半。

2.西安财经学院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篇二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人员。

2.其他考生(自考、成人教育、函授等)必须获得相应的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按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报考。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考试时间、地点

中外合作办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纳入《东北财经大学20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具体报名方式等信息请参见《东北财经大学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考试办法

统考:按照国家教育部的`统一规定进行考试,各专业考试科目详见《东北财经大学2012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学习年限

我校中外合作办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为两年半。

五、招生专业和考试科目

2012中外合作办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为:

企业管理(跨国公司管理方向)

旅游管理(休闲与服务管理方向)

以上专业由东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统一招收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详见东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六、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达到学校的要求,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者,将获得东北财经大学颁发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并将同时获得英国萨里大学授予的相关专业硕士学位证书。具体学位对照如下:

东北财经大学学位:萨里大学学位:企业管理(跨国公司管理方向)International Business Management旅游管理(休闲与服务管理方向)Tourism Management

七、学费

本中外合作办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制为两年半。第一学年开设公共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由东北财经大学教师授课,学生需在第一学年结束前达到一定的英语水平方可进入第二学年萨里大学硕士课程的学习,第二学年开设专业核心课,由英国萨里大学选聘教师讲授。本专业第一学年收费标准为30,000元,第二年收费标准为60,000元。

公费生及符合推荐条件并通过学校审核的推免生,将免试攻读东北财经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并免除第一年学费30,000元,第二年学费不予免除。

八、联系方式

东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3.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篇三

一、招生计划

20,我校共有65个学科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外,其它专业均不招收在职硕士研究生。具体内容详见《山东财经大学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招生专业目录所列招生人数为“拟招生人数”,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2015年下达的指标为准,并根据各专业报考及上线情况做适当调整。

二、收费标准

2015年,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贯彻发改价格〔2013〕887号文件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8000元,专业学位(不含MBA、MPA)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10000元。

工商管理硕士(MBA)学费共6万元,公共管理硕士(MPA)学费共4万元。

三、奖、助学金

为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我校制定了《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和《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在读研究生除享受国家和山东省有关奖学金政策外,还可享受我校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和山东省奖学金按国家和山东省有关政策执行。

学校奖学金分学业奖学金、优秀科研成果奖、社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每人每年最高可获10000元。

优秀科研成果奖奖励标准详见《山东财经大学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5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3.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市、区)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即山东财经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3775);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报考2015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

1.网上报名时间:

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生预报名时间:

20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我校地处一区,我校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在“国家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确定后再作公布。

(6)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7)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军队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4.西安财经学院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篇四

20我校共有53个专业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各专业均招收计划内(含非定向、定向)、计划外(含委培、自筹)硕士研究生,各专业拟招生人数见硕士生招生目录(仅供参考),年实际招生数以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

一、报考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对同等学力要求的人员;

4.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我校对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要求规定如下:

(1)考生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公共英语三级考试,或者达到相当水平(大学英语四、六级改革之后的成绩为426分以上)。

(2)考生须在国家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前,将本人专科毕业证书及外语等级证书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大连本地考生带原件和复印件;外地考生可以先传真复印件,原件在复试时审核)。我办将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

(3)取得复试资格的同等学力考生,除参加正常复试外,还需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重要注意事项:

所有报考考生在网上报名之前,必须能够在学信网上(www.chsi.com.cn)查询到本人的`学籍或学历信息,并打印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备用。

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方可参加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各项信息,必须与本人的自然信息以及各类学籍学历认证信息完全一致。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务必认真仔细核对,签字确认以后各项信息均不可更改。如因信息不一致导致不准考或不能录取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网上报名常见填写错误包括:本科毕业误填为本科结业;学历学位证书编号误填为流水号;证件号码、证书编号等数字填错;应届生的注册学号没填;姓名中有生僻字电脑无法正常显示,可用汉语拼音代替;取得学籍学历以后更改过姓名或证件号码,须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更改证明;等等。报名信息、自然信息、认证信息,三者必须完全一致,方可参加入学考试。

各类认证报告在复试资格审核时提交。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考试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月网上报名,11月中旬现场确认。具体时间以国家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报名地点:考生所在地省、市招办指定的报名点。

考试时间:约在2012年1月,具体时间由国家教育部安排。

考试地点:由当地省、市招办指定。

三、考试办法

1.全国统考:按照教育部的统一规定进行考试。

2.单独考试:只招收与我校有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的有关部门推荐的优秀在职人员(大学本科毕业连续工作四年或四年以上)。

四、学习年限

我校学术型硕士生学习年限为两年半。

五、招生专业和考试科目

详见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外语语种的英语无特别说明均指英语一。考试科目名称前有代码的均为我校自命题科目,无代码的为全国统考或联考科目。

六、其他

1.为满足考生备考专业课的需要,我校汇编了历年专业课试题。欲购买专业课试题汇编和参考书目者请与我校东财出版社图书代办站或东大财经书店联系。我校研究生招生办不提供备考书籍。

联系电话:0411-84710513,84712758,84738159,84738690

E-mail:dufepbook@163.com harlemzhao@yahoo.com.cn

hyx-0019@163.com。

网址:shop61418384.taobao.com

2.考生可通过东北财经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招生简章等各类招生信息,我办的各项通知均会通过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电话:0411-84710347

传真:0411-84738815

E-mail:graduate@dufe.edu.cn

网址:graduate.dufe.edu.cn

5.西安财经学院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篇五

一、培养目标

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和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3.同等学力人员

(1)同等学力人员指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成人高考统一录取的成教在校本科应届生),报考本校研究生必须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二年或二年以上,已达到本科毕业水平方能报考,且需符合下列条件:

①已进修完六门或六门以上相关本科课程,并须持有所进修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

②在正式公开刊物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本人为第一作者)。

(2)同等学力人员仅限报考本科所进修专业,不得跨学科报考。

(3)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在我校研招办报考,在外地报名无效。

4.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的在职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这部分考生只能报考回原单位的委托培养硕士生。

5.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的考生,研究生毕业后具有二年或二年以上工作经历、大学本科毕业后具有三年或三年以上工作经历、大专毕业具有五年或五年以上工作经历。

6.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三、报名日期

按教育部统一规定的网上报名日期进行网报(10月份),现场确认报名时间一般安排在11月10日----11月14日,具体安排请查阅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gr.xidian.edu.cn 。

四、政治(科目代码101)、外国语(科目代码201)、数学(科目代码301、302、303、304)、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科目代码311,含体育教育训练学、高等教育学、教育技术学)等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发行。外语考试听力在复试中进行。

五、报名手续

1.考生网报时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2.现场报名时应届本科毕业生凭学生证;往届生持毕业证原件。

3.报名时先缴纳报名费,然后现场摄像,打印报名信息简表,仔细核对表内信息,确定无误后签名自存,复试时交所在学院。

4.考生复试时再体检,并须在指定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进行。

5.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办理。

六、录取

根据国家教育部当年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差额复试,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七、注意事项:

报考者必须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真实填写个人信息。对在报考中弄虚作假者,将取消报名、考试、录取资格。

相关附件

>> 硕士招生简章(v1.0).doc

6.西安财经学院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篇六

一、单位简介

西安精密机械研究所隶属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建于1958年4月。所部位于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部位于昆明市棕树营小区(邮编:650118 通讯地址:昆明市26号信箱 电话:0871-6365359),10月国家人事部批准在本所设立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6月本所成功申报了水声工程专业博士学位点。申报成功硕士《兵器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本所是国务院第五批批准的硕士学位点,有两个招生专业(武器系统与运用工程、水声工程)。本所两地实力雄厚,任务饱满,经费充足,科研、生活设施齐备,所内环境优美,工作条件优越。

二、目录说明

1、本学位点(两地)20计划招收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16名(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为准)。

2、凡报考本学位点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在职人员均需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3、年本学位点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初试科目中的第四单元专业基础课由本所自行命题。

4、凡被西安精密机械研究所录取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享受月工资(博士3000元左右、硕士2200元左右),饭卡400元/月,另外基础课阶段还根据各科学习成绩奖励6000―14000元奖学金;论文研究阶段根据科研工作情况享受一定数额的年终奖金),对品学兼优或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获得者、优秀毕业研究生,本单位予以奖励。

5、本所各专业均接收国防科技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浙江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西北工业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重点高校推荐免试的优秀本科毕业生。

6、录取后安排在国防科技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南京理工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国家重点院校学习硕士学位课程,取得规定学分后回所做毕业论文并授予工学硕士学位。

7、考试时间:全国统一考试时间由国家教育部公布。

三、关于报名

西安的考生务必在报名前亲自向本所提供一份简历,自行报名的考生,本所将不予确认。

考生报名前需向本所管理人员确认招生导师信息,并在报名时选择导师并填入相关栏内。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10日-31日(9:00-22:00),请考生于11月10日-14日携带身份证到当地报名点(西安的考生到社会考点)确认报名信息、缴费、照相。

欢迎“985”“211”工程高校的优秀毕业生报考!

单位代码:86212 地址:西安市高新一路18号

联系部门: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李卫东 丁西珍

邮箱地址: flybirdfish@126.com,13991991588@126.com

(邮件名称顺序为:姓名→性别→专业→毕业院校→考研成绩[针对调剂考生])

7.西安财经学院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篇七

2013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已公布。网报名日期为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应届生预报名时间为2012年9月28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11月10日至11月14日现场确认,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初试时间为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7日进行)。

一、培养目标

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学术型专业和专业学位中的建筑学硕士、工程硕士、城市规划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风景园林硕士、林业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药学硕士、中药学硕士等13个专业学位类别可设置单独考试。

(四)经审定可以开展推免生工作的高等学校,可以按规定数量和办法推荐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直接参加相关招生单位的复试。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被接收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项目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且不得再参加统考。到2012年10月25日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接收推免生单位应及时为推免生办理相关接收手续。

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3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2年9月28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见附1)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研究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2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招生单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

五、初试

(一)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7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7日,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

1月5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月5日下午 外国语

1月6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6日下午 业务课二

1月7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

一、英语

二、俄语、日语、数学

一、数学

二、数学

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西医综合、中医综合。

全国联考科目为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六)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考生初试成绩由考生报考的招生单位负责通知。

六、复试

(一)招生单位要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三)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2013年4月底前完成。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或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可除外),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五)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七)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网报时应如实填写民族身份,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八)教育部依据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结合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单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由招生单位自定。

经教育部批准的北京大学等自划线高校(名单见附2)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

各招生单位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招生单位,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进行初试科目改革的学科专业复试差额比例可适当扩大,具体比例由招生单位自定。

七、调剂

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须在招生单位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具体要求见各招生单位招生简章或复试通知

九、录取

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招生单位要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非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或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

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均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订合同。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招生单位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十、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一、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单位就业。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其他

(一)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被录取为硕士研究生后,培养经费及在学期间的待遇按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合同办理。

(三)各招生单位根据本简章,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招生简章。

(四)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附:

1.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

8.西安财经学院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篇八

025100金融硕士

研究方向:

不区分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① 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 204英语二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 303数学三

④ 431金融学综合参考书目:

① 胡援成:《货币银行学》第四版,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1年1月版); ② 吕江林:《国际金融》,科学出版社(2010年1月版);

③ 斯蒂芬A﹒罗斯:《公司理财》,机械工业出版社(2012年版)。

9.西安财经学院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篇九

一、学校简介首都体育学院(原北京体育师范学院)创建于1956年,坐落于海淀大学园区,西邻中关村科技园区,东临北京著名的蓟门烟树景区,地理位置十分优越。为适应首都体育、教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经国家教育部批准,5月更名为首都体育学院。我校经50多年的快速发展,在办学规模、办学层次、专业设置、师资队伍、教学质量、科研成果、场馆设施等综合办学实力方面已跻身于全国同类院校的前列。我校从1985年起开始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20多年来,专业结构日趋完善,培养规模不断扩大,现拥有体育学学科全部4个二级学科的硕士学位授予权(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人体科学、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及应用心理学硕士学位授予权,与福建师范大学联合培养体育学博士研究生。特别是为主动适应北京举办奥运会对大量高级体育赛事管理人才的需要,为国家和北京体育事业积极服务,从起开设“体育赛事管理”研究方向,专门培养能从事国内外大型体育赛事管理的硕士研究生。成为首批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获得“体育学”与“心理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高,历届毕业的研究生大多工作在国家机关、全国高校和各级科研机构,并已成为各单位的骨干或业务中坚。欢迎全国体育院(系)、医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大中小学体育教师等在职人员报考;我校接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条件的推荐免试生入学。我校接受心理专业的考生调剂。

我校2013年招收硕士生的`导师90多名,其中90%以上具有硕士和博士学位。导师队伍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并具有多年指导研究生的经验。指导教师不接受咨询!

二、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体育硕士”)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考体育硕士中的体育教学、运动训练和社会体育指导专业领域的考生必须符合报名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10.西安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篇十

一、学校简介

西安工业大学创建于1955年,经过五十多年的发展,学校已成为一所特色鲜明、影响较大的多科性工业大学。

学校前身为西安第二工业学校,是国家“一五”计划156个重点建设项目的军工配套项目之一,1960年升格为西安仪器工业专科学校,1965年升格为西安工业学院,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西安工业大学,曾隶属于国家第二、一、三、五机械工业部、兵器工业部、国家机械工业委员会、机械电子工业部、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陕西省管理为主。

学校占地面积1160亩,校舍建筑面积近50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近7.3亿元,馆藏图书155.48万册,并有多类(种)电子信息资源。学校现有教师1400余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600余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1000人。有17人被重点大学聘任为博士生导师。“有突出贡献专家”、“三五人才”、“教学名师”等省部级以上称号的专家40余人。有国内、外双聘院士近10人。

学校现有光电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化工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建工学院、人文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和体育学院等10个二级学院及工业中心、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科研部等14个教学科研单位。。

学校现有48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教育学7个学科门类;有1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2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和13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及MBA授予权。有光学工程、机械制造机器自动化、材料加工工程等3个省部级重点学科;有测控技术与仪器、金属材料工程和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和人力资源管理、自动化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5个省级特色专业。有材料科学基础、机械制造基础、物理光学、光学零件设计、工程力学、机电系统设计、应用光学、工科电路分析、市场营销、模拟电子技术基础和光学零件工艺学等13门省级精品课程。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科生1.7万人,在校各类研究生余人。

学校现有精密与超精密加工及测量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与陕西省省部共建薄膜与光学制造技术重点实验室、陕西省薄膜技术与光学检测重点实验室、陕西省光电功能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陕西省光电测试与仪器技术重点实验室、陕西省特种加工技术重点实验室、陕西省精密与超精密加工及测量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陕西省新型网络与检测控制工程实验室、陕西省薄膜技术与微光电器件军民两用技术工程中心、中白(中华人民共和国陕西省人民政府与白俄罗斯教育部)高技术合作研究中心、国家光电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基地光电薄膜与器件研发服务中心、兵器工业进口测试仪器控制系统维修中心和陕西当代文学与艺术研究中心(陕西(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3个国家、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与工程中心和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有电子电工实验中心等5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学校在教育部进行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取得优秀成绩。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为为博士立项建设单位。

2012年,陕西省人民政府与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签约共建西安工业大学。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校。

二、报考条件

20我校计划招收学术型硕士、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00余名(实际招生人数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招生计划为准)。

(一)报考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包括:高职高专毕业后满2年以上考生、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不得跨学科报考,初试成绩合格后,复试时需加试(笔试)2门报考学科大学主干课程

(二)报考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报考我校全日制工程硕士的考生,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与工学硕士学位处于同一层次,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主要侧重于工程应用,主要是为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2013年,我校在机械工程、光学工程、仪器仪表工程等14个工程领域招收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程领域参见附表2。

2、2013年我校计划招收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100名。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适应社会主义工商企业和经济管理部门需要的应用型、复合型的高级管理人才。报考工商管理硕士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流程

硕士研究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我校为社会考点,接收本校或陕西省不设考点的高校应届生(需提供学生证、身份证)及社会考生(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在陕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工资条、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或户口在陕的证明)。

报考我校的工商管理硕士(MBA)考生,必须选择西安工业大学作为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阶段:报考2013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预报名时间为2012年9月28日-9月29日每天9:00-22:00;正式网报时间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yz.chsi.com.cn;教育网址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照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的要求报名,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学历学位信息(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有权利要求考生随时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学籍学历认证证明,提前做好自查及认证工作),并正确选择报考点,牢记网上注册的用户名及密码,以免造成无法考试或录取等不必要的损失。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报考我校考生网上填写报考信息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考生须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地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凡因考生个人原因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2)考生只可填报我校的一个学科(或领域)。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需进行调剂的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修订版)和《2013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现场确认阶段:所有网上报名的考生(含学术型硕士、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网上报名编号等,到网报时正确选择的报考点进行报名费缴纳、现场摄像和信息确认,否则报名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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