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与融资租赁公司合作模式

2024-09-07

商业银行与融资租赁公司合作模式(精选12篇)

1.商业银行与融资租赁公司合作模式 篇一

案例解析银行与商业保理公司的合作模式

一、再保理模式

再保理通常作为一种授信增信的模式存在于银行和商业保理公司之间,是保理公司的一种融资方式。本质上是债权的再转让,即企业将其因贸易产生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保理公司后,保理公司再将此转让后的权利义务转移给其他保理商的行为。

银行严格的风控体系使得优质的应收账款得到再转让,保理公司的流动资金得到补充,营运能力得到提高,并有能力进一步开展保理业务,使得实体经济中的企业得到更多的服务。

具体来说,银行通常会再转让一些成熟保理产品中的债权,这些产品针对特定的行业及细分行业,流程规范,风险可控。例如,鑫银国际保理公司针对航空业的机票收入循环保理产品,该产品从2010年开发顺利运行至今,得到了银行的认可,该行通过“再保理”模式受让了鑫银国际保理公司转让的该项目应收账款,全额发放了保理预付款。

此外,嘉融信(天津)国际保理有限公司在出口保理领域、渤海国际保理有限公司在租赁保理与物流保理领域、浙江大道保理有限公司在电子商务保理领域、中信保理(天津)有限公司在超市保理领域、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在租赁保理领域均有一定的影响力。

二、双保理模式

国际保理通常为双保理。在双保理模式下,由出口商与出口国所在地的保理商签署协议,出口保理商与进口保理商双方也签署协议,相互委托代理业务,出口保理商根据出口商的需要提供保理服务。

FCI发布的《国际保理业务通用规则》(General Rules For International Factoring,简称GRIF)详细介绍国际保理业务处理的规则。国内保理商可以通过加入FCI或IFG称为会员,开展国际保理业务。同出口企业签署保理协议后,保理公司向进口保理商申请核准进口商信用额度。进口保理商一旦核准进口商信用额度,在核准额度内的有效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由进口保理商承担,保理公司可以据此对出口商融资。但是,保理公司并不是就高枕无忧了。根据GRIF,进口保理商有反转让应收账款的权利,进口保理商可以将已受让的应收账款再次转让回来,并解除其对反转让应收账款的所有义务。

在双保理模式下,即使已核准应收账款,也不能保证进口保理商承担信用风险。因此,保理公司不能因为双保理而放松应收账款审查。为了降低由此带来的风险,保理公司应了解贸易双方,确保出口商的履约能力,避免因货物质量问题而使进口商提出抗辩;同时,应了解进口商的资信和支付能力。因为,进口保理商作为出口保理商代理人和进口商信用担保人的双重身份,若进口商有偿付能力,则进口保理商的利益与出口商一致,它会竭尽全力争取自己或出口商胜诉,以便根据判决要求进口商付款,避免或减少损失;若在诉讼前己经获知进口商无偿付能力,进口保理商就有可能站在进口商的一边希望自己或出口商败诉,达到解除赔付责任的目的。进口商的偿付能力是进口保理商行为取向的关键。因此,保理公司审核进口商的偿付能力和进口保理商的信用。1.主要优点

(1)出口商与出口保理商签订协议后,一切有关问题均可与出口保理商交涉,并可由此获得全部的保理服务,从而消除在语言、法律、贸易习惯等方面存在的障碍。

(2)出口商有可能获得条件较为优惠的融资。如进口保理商的贴现率比出口保理商低,可要求进口保理商以预付款方式或贴现方式提供融资。进口保理商按自己的贴现率将融资款项付给出口保理商,并由其转交给出口商。在这种情况下,出口保理商必须代出口商向进口保理商担保,对发生纠纷或违约行为的应收账款保证退还相应的融资款项。

(3)出口保理商不必深入细致地研究债务人所在国的有关法律、贸易习惯等就可提供各项专门服务,因为债务人所在地的进口保理商将负责这方面的工作,并为债务人核定相应的信用限额供出口保理商和出口商参照执行。尽管进口保理商对贸易纠纷不承担责任,但出口保理商可以要求进口保理商予以协助。尤其在出口商发生破产倒闭的情况下,进口保理商的这种协助对收回债款、减少损失将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

(4)对于进口商来讲,它仅需同本国的进口保理商打交道,也免除了在语言、法律、商业习惯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困难。

(5)有了进口、出口两个保理商,才能使出口商的债权得到保障,督促进口商清偿债务。2.业务流程 数据来源:银联信

(1)出口商与进口商有贸易意向或新一轮贸易需求;

(2)出口商向出口保理商递交买方信用额度申请表,为海外买方申请信用额度;(3)出口保理商向进口保理商申请评估买方资信情况并等待核准进口商的信用额度;(4)进口保理商对进口商的商业资信进行调查和评估,并初步确定进口商的信用额度;(5)进口保理商向出口保理商通知对进口商的信用额度结果;(6)出口保理商向出口商通知信用额度结果;

(7)出口商与进口商签订贸易合约,同时与出口保理商签署国际保理业务相关协议;(8)在被核准信用额度的情况下,出口商装运货物向进口商发货;

(9)出口商向出口保理商提供发货凭证及有关应收帐款债权转让声明及发票副本;(10)出口保理商向出口商提供发票金额80%比例的贸易融资;(11)账款到期后,进口商向进口保理商支付货款;

(12)进口保理商将货款转付给出口保理商,不时向出口保理商寄送对帐单的付款报告表;(13)出口保理商扣除相关费用后,将余款支付给出口商。典型案例分析

案例一:提供坏账担保服务,规避买方信用风险 【业务背景】

A公司是客户是一家汽车出口企业: 向德国某汽配连锁企业出口;(1)采用赊销方式结算;(2)应收账款的账期为60天。【面临困境】

2个月后,德国进口商开始拖延付款,很快就进入破产程序,此时尚有60万美元的未付账款。【解决方案】 由于A公司申请办理了出口双保理业务,此类买方信用风险由进口保理商全额赔付,A公司因此减少了60万美元损失。

案例二:银行买断应收账款,美化企业财务报表 【业务背景】

B客户是上海的一家上市公司:

(1)实力雄厚,获得多家银行授信,但公司资金充裕,导致银行授信额度大量闲置;(2)80%的出口业务采用赊销方式结算; 应收账款在总资产中的占比达40%。【面临困境】

作为上市公司,B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比偏高,影响了公司资产的流动性以及社会公众对公司财务状况的正确认识。

【解决方案】

银行为B公司办理了出口双保理业务,买断了B客户的部分应收账款:(1)B客户可在财务报表中直接减记应收账款;(2)应收账款在总资产中的占比下降到20%(3)经营性现金流入大幅增加;(4)资产流动性得到有效改善。案例三:提前收汇结汇,规避汇率风险 【业务背景】

C公司是一家汽车电子出口企业: 主要向美国出口点火线圈;(1)采用赊销方式结算;(2)毛利润率不到20%。【面临困境】

由于汇率波动频繁且幅度较大,C公司一年的汇率损失可能达到5%,大大减少了企业的净利润。【解决方案】

C客户办理了出口双保理业务,银行买断其部分应收账款:

(1)C公司从银行获得了与其结算货币同币种(美元)的融资,可视同收汇;(2)C公司实现了提前结汇,有效规避了汇率风险,降低了汇兑损失;(3)提前核销、提前退税。

借鉴国际双保理业务,国内保理也可以采用双保理业务模式。在这种模式下,买方银行和保理公司相当于进口保理商,卖方保理公司相当于出口保理商。我国幅员辽阔,买卖双方可能相距几千公里,保理公司难以了解异地采购企业的资信和偿付能力,借助买方当地银行和保理公司承担进口保理商的职责,能有效控制风险,提高保理业务效率。国内双保理业务是业务创新,国内没有相应的业务通用规则,需要卖方保理商和买方保理商协商确定各自权利义务。要得到保理公司和银行的广泛认可,需要做大量的宣传和营销工作。

三、银行代理模式

由于资金实力不强、风险较大,商业保理公司业务范围受到限制,部分保理公司业务集中于咨询业务、经纪业务,甚至外账催收业务,对于涉及资金量大的业务,只能望洋兴叹。因此,在实际中,保理公司往往采取与银行合作的策略。双方可以形成一种合作模式,即保理以银行为主,保理公司作为银行的代理机构、分销渠道进行运作,从而扩大业务量,实现双赢。

银行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需要存货质押、应收账款转让或质押等来控制风险,但是银行没有足够的人力来监管存货和管理应收账款,银行业也不愿干这种费力费时的工作。保理公司根据银行的需求,接受银行委托监管存货和管理应收账款,为其提供相应服务,让银行专注做其信贷业务,通过分工合作加强业务风险控制,提高业务效率,促进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实现保理公司和银行双赢。

银行(特别是股份制银行)人力成本高,人员有限,不愿花费精力开展前期调查,希望直接和目标客户开展业务,同时银行受经营区域,不能对异地企业办理业务。保理公司根据银行需求,作为银行一种营销渠道为银行提供服务。了解银行保理业务的条件,根据银行条件筛选客户并进行相关调查后,向银行推荐业务,银行审核通过后直接办理保理融资业务或受让保理公司应收账款办理再保理。通过保理公司的筛选推荐,银行扩展了营销渠道,并提高了业务的通过率,降低业务营销成本,并可通过保理公司跨越经营区域的限制。保理公司收取中介费用或差价,也突破资金来源的瓶颈。

2.商业银行与融资租赁公司合作模式 篇二

一、担保贷款融资与创投投资区别

1、融资对象

担保贷款融资通常用于支持中小企业扩展、传统技术、新产品的开发,主要是以中小企业为主。而创业投资通常投资于高新技术的创业和新产品的研发,主要是一些有开拓性和创造性的中小企业。

2、融资审查

一般的担保贷款融资对融资企业的审查主要以财务分析和物质保证为重点,有无偿还能力为关键,主要关注企业现在运行的状况。而创业投资对被投企业的审查是以技术实现的可能为重点,把技术创新和市场前景作为审查的关键。

3、融资方式

一般的担保贷款融资的盈利采源于担保贷款收取的保费,所以担保公司非常关注贷款资金的安全,以便能够顺利地收回本金和利息。而创业投资通常采取股权投资的方式,与企业同舟共济,所以说相对于一般的担保贷款融资而言,创业投资者更关注于风险企业的未来发展前景。

4、融资管理

一般的担保贷款融资与融资企业之间是一种简单的担保与被担保关系,有些时候为了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它会对企业在管理方式,投资策略等方面进行监督,但绝对不会参与到企业内部的决策。而创业投资公司会通过派人进入被投企业董事会,监事会,财务部门等方式参与企业的决策管理,共同创业,共同发展。

5、融资回收

一般的担保贷款融资按照与被投企业的担保合同期限到达时收回贷款本金和利息,解除担保合同。而创业投资通过转让股权的方式撤出投资。

6、融资风险

一般担保贷款融资通常都有担保或者一些固定的资产作为抵押,所以风险相对要小好多,创业投资因为是面对一些中小企业投资,并且通常没有抵押和担保,所以风险很大。但一旦成功,回报率会比一般的担保贷款融资回报率高几倍,甚至几十倍。

7、市场重点

一般的担保贷款融资关注现有的市场,所以比较容易预测。而创业投资更注重企业未来的潜在的市场前景,相比较而言更难预测。

二、融资性担保公司与创投公司合作必要性

虽然创投公司投资与担保公司业务之间存在较大的区别,但创投与担保公司仍然存在合作必要性。

1、有利形成创投公司业务发展的快速通道

(1)缺乏项目来源渠道。目前市场上有各种各样的股权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还有大量的创业投资公司等,这些基金都想找优质项目,但具体怎么找、到哪里找项目,传统上,都是依靠项目经理全国各地各个园区奔跑,当然,一些投资基金会通过园区管委会、当地政府作为媒介推荐项目,但效率较低,没有一个高效的项目来源渠道,往往最后可能一年半载都找不到一个投资项目。通过与担保公司的合作,以担保公司的担保项目为切入口,从中筛选优质、有潜力的投资项目,可以大大丰富创投公司项目来源。

(2)缺乏筛选好项目的有效机制。传统的股权投资基金即使在寻找到投资项目后,需对项目进行筛选,但怎么进行有效项目筛选是个难题。由于担保公司早已介入担保贷款,对企业的经营情况、现金流等情况较为熟悉,通过与担保公司的合作,创投公司可以挖掘潜力项目,创新项目筛选机制。

(3)优质项目可持续发展流动资金来源难问题。创业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初创->成长->扩张->成熟)不仅需要创业投资等形式的股权融资,更需要担保贷款等形式的债务融资,但长期以来困扰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一直未能得到有效解决,其中首当其冲的是银行融资要求的有效担保缺失等原因。通过与担保公司合作,这一问题可以迎刃而解,在有效合作机制下,创投公司投资的项目如需后续流动资金,可由担保公司提供担保,从而获得银行贷款补充企业流动性资金。

2、有利于解决担保公司业务风险控制问题

(1)有利于丰富担保公司承保后对承保企业的风险控制措施和监测手段。与创投公司投资业务不同,与商业银行一样,担保公司在进行承保后,很难通过向企业选派董事、监事或派驻董秘、财务总监等方式,较深层次介入企业经营管理,因此,很难及时、准确获取企业运营真实信息,而对企业经营与财务风险的识别往往都在事后,从而加大担保公司履行担保代偿责任的风险。通过与创投公司合作,在有效沟通合作机制下,创投公司与担保公司之间可互通有无,全面了解企业经营情况。

(2)进一步扩大担保公司的盈利方式以保障其可持续发展。尽管中小企业发展势头很好,但仍面临着经营、管理、技术、市场、财务等不确定因素,担保公司开展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收费低,代偿风险大,获取的回报与承担的风险很不匹配,因此,担保公司缺乏长期可持续的盈利模式。通过与创投公司合作,担保公司不仅可享受股权投资带来的效应,同时还可降低其代偿风险,扩大其盈利,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

可见,担保公司开展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客观上需要加强与创投业务之间的密切合作,与创投机构结成亲密伙伴,拓展为创投机构投资的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担保的业务。

三、融资性担保公司与创投公司合作模式选择

1、互相参与对方项目评审会/保审会

前面提到过创投公司与担保公司存在互推优质项目的共赢点,因此在合作模式上,创投公司与担保公司可以互相邀请对方参与各自的项目评审会或保审会,主动参与对方的项目,从而加强对项目的了解以促进双方合作。

2、试行投保联盟方式

创投公司与担保公司可试行“投资联盟”方式,所谓“投资联盟”指的是创投公司与担保公司签署的“投保联盟协议”,担保公司会为创投公司提供一定金额的授信担保额度。在此范围内,创投下属高科技企业如遇资金短缺,可委托担保公司办理担保贷款,而无需经过烦琐的审查,直接用于高科技企业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投保联盟”这一创新产品的出现,使高科技企业的贷款难和银行放款难得到较好解决。银行通过担保公司的担保放款,培育更加宽广的金融合作空间,创业投资方能有效控制资金风险,为高科技企业提供增值服务。而企业则避免与银行交往的烦琐程序,在短时期内获得流动资金。

投保联盟方式的实现可通过担保公司与创投机构达成《业务结盟合作协议》及与创业企业签订《担保协议》中,可以特别约定:第一,创业企业成功后,担保公司可以要求将一定比例的担保责任按照事先约定的较低参股价格转为股权(即“担保转股权”),或者约定担保公司在承保期间和保证责任解除后的一定期限内,享有按照事先约定的较低参股价格认购创业企业一定数量的增资(即“担保转期权”)的选择权,一同享受创业企业的巨大成功,大幅提高担保公司的收益回报,而不仅仅是微薄的担保费收入;第二,若创业企业失败,在创业企业无法全额清偿时,担保公司履行担保代偿责任引发损失的一定比例由创投机构承担,从而部分减少代偿损失,更为重要的是,此约定可以起到有效约束创投机构随意要求担保公司为创业企业担保的盲目性。

3、组建创业投资担保公司

从前面分析可以看出,开展业务上的交叉融合是创投机构和担保公司的共同需要和利益所趋,其合作形式有很多种。其中,共同出资组建创业投资担保公司,从资本与效益根本层面上把两者“捆绑”在一起,是一种较为牢靠的“双赢”形式。该方式可考虑由担保公司牵头,联合创投机构作为主发起人,吸收创投机构投资的创业企业自愿参股,共同发起设立“创业投资担保公司”,其资本规模视主发起人的资金实力强弱和参股的创业企业数量多少而定,但一般要求在人民币1个亿以上为佳,未来随着加入的创业企业数量增多,资本规模可稳步扩大。

创业投资担保公司实质上是把创投机构、担保公司、创业企业三家从资本与效益两个层面上“捆绑”在一起的“公司型”基金。主要是考虑到国内尚无《基金法》,只能以《公司法》作为法律依据,以公司制形式组建担保有限公司,即“创业投资”。其主营业务为担保与自有资金投资两项业务。担保业务性质上是互助担保基金,即中小企业互助担保体系,实行会员制,主要为会员单位的银行融资需求提供担保服务;会员主要来自创投机构投资的创业企业,也可适当吸纳其它愿意参与互助担保体系的中小企业。自有资本金投资业务的运作可采取“基金管理型”,即“委托管理模式”。创业投资担保公司将资本的70%~80%委托给创投机构管理,利用创投机构丰富的运作经验和完善的平台,开展创业投资行为,投资于高成长性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领域,获取资本的高额增值。

摘要:融资性担保公司开展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创投公司开展风险投资,需要加强担保与创投之间的密切合作,担保与创投机构结成亲密伙伴,共同为我国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促进其可持续发展。本文在分析创投投资与担保融资差异的基础上,分析创投与担保开展合作的必要性,并对合作模式进行探讨。

3.商业银行与融资租赁公司合作模式 篇三

【关键词】专业融资性担保公司 P2P公司 机会与风险一、融资担保业发展的简要现况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融资担保业经过20年发展,在2012年前后达到行业发展的鼎盛时期。随着中担、华鼎、创富等事件陆续爆发,将北京、广东融资担保业置于漩涡之中,两地融资担保业的业务量出现了同比和环比的快速下降,部分民营融资性担保机构相继出现担保贷款偿付危机,银行与融资性担保机构特别是对民营融资性担保机构的合作信心持续下降,各家银行相继停止或调整与担保公司的业务合作,并迅速波及到其他省份,造成行业的整体持续低迷。

担保公司的传统业务合作中,有70%以上的业务依赖于银行通道落地,对于银行有很高的依存度,业务发展受制于银行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的政策。据中国银监会发布的2014年报相关数据显示,2014年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为842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506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25%,比上年末上升0.25个百分点,关注类贷款余额为2.1万亿元,占比为3.1%。今年以来我国经济下行压力进一步加大,中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持续上升,银行进一步收紧了与融资性担保机的合作。以广州地区为例,现在能够与银行正常合作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机构已经不到十家,去年同期还有几十家,行业鼎盛时期有几百家,这使得原本贷款难的中小微企业从银行获取资金的难度“雪上加霜”。各家担保公司正在积极创新业务,优化业务结构,拓宽合作渠道,降低银行渠道的依赖度,而P2P平台正逐步发展成为银行之外资金来源的最重要通道之一。

二、专业融资性担保公司与P2P公司合作的机会与风险

担保公司与P2P公司的业务合作模式中的三种角色关系:第一,P2P平台公司仅作为信息中介,不介入借贷双方的交易,也不为双方提供担保,项目可行性调查、风险评估和风险由担保公司单独承担;第二,P2P公司既是信息中介,同时也是信用中介,与担保公司共享收益和共担风险,项目可行性调查、风险评估和风险按照担保公司和P2P公司各自的内部机制独立完成;第三,担保公司充当P2P公司的担保通道,由P2P平台公司自行完成项目可行性调查、风险评估和风险承担,担保公司不承担实质性的风险。

担保公司与P2P公司的两种关联关系:第一,担保公司与P2P公司之间不存在法律上或实质上的关联关系,而是纯粹的业务合作关系;第二,担保公司与P2P公司存在法律上或实质上的关联关系,如担保公司直接设立或间接参股或控制P2P平台,或者是P2P公司直接设立或间接参股或控制担保公司。

下面将探讨无关联关系的担保公司与P2P公司,在担保公司作为信用中介和P2P公司作为信息中介下的业务合作机会与风险:

(一)担保公司与P2P公司的主要业务合作机会

1.项目审批效率加快。原有银担企合作模式中,担保公司和银行分别拥有两套各自独立和完整的信贷审批流程,都作为信用中介的角色参与项目审批。企业需分别通过担保公司和银行的审批之才能最终获取资金,项目审批流程复杂、冗长。

通过与P2P公司的专业分工合作,在担保公司完成项目审批后就可以在P2P平台上快速完成募集资金,企業也可以在短时间内获取资金,项目的审批效率全面加快。

2.担保公司合作地位提升。原有银担企合作模式中,担保公司对于项目只有建议权,担保公司认可的项目有可能因为各种原因造成项目最终无法通过银行审批,或是项目有条件的通过审批(如项目贷款额度的调整、分期还款方式的调整),而银行这种单方面的审批条件调整也可能造成项目最终无法落地,担保公司前期的劳动成果付诸东流。在这样的合作模式下,担保公司相对于银行处于一个完全弱势的地位,对于项目没有决定权和控制权。

通过与P2P公司的专业分工合作,P2P公司仅作为信息中介,担保公司作为信用中介,负责项目可行性调查、风险评估,独立承担项目风险,担保公司对项目具有决定权,合作地位全面提升。

3.企业的体验感有所改善。原有银行通道的合作模式中,一般情况下企业一方面需要在相对应的贷款行办理开户、结算、存款、工资发放及其他与贷款关系不密切的银行业务,甚至是变更基本户到对应的贷款行,给企业造成一定的不便。另一方面,贷款到期后,需要还旧再借新,造成企业阶段性的还贷压力和降低资金实际使用率,造成实际财务费用的增加。此外,在银行、企业和担保公司三方的合作模式下,企业要分别配合完成担保公司和银行的项目可行性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内容重复且量大。

与P2P公司的合作中,一般情况下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地域和结算习惯自主的选择银行办理相关业务,贷款用途更加灵活,可以借新还旧减少还续贷压力,降低还续贷产生的财务费用。企业仅需配合担保公司一方完成项目可行性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量大大降低。

(二)专业融资性担保公司与P2P公司的主要合作风险

1.2P公司自身的合规性风险。第一,P2P公司是否按照相关证照和经营是否合法有效。第二,P2P公司是否存在非法集资、存在自融业务、是否形成资金池、是否时间错配。第三,企业(借款人)的利率是否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

2.P2P公司的平台运营风险。第一,内部风险。主要是指P2P公司是否存在影响其正常持续经营的重大事项和不确定性因素,以及P2P公司的风险准备金的拨备情况,包括不限于风险准备金形成的合法合规性、风险准备金的量、风险准备金偿付顺序和风险准备金账户管理模式。第二,外部风险。主要是指与P2P公司合作的其他担保公司是否规范,是否存在非融资性的担保公司为P2P公司的借贷标的提供担保的情况。

3.P2P公司的平台系统安全性风险。第一,P2P平台的安全防护系统是否有防御恶性攻击的能力,可以从是否取得公安部门安全等级保护认证和其他权威认证进行辅助判断。第二,P2P平台的系统是否为自主研发还是以其他系统为基础进行简单开发,数据的传输和存储是否作为加密处理。第三,硬件方面相关故障预警方案和突发性事项的应急处理能力(如三地两处同时双备份等)。

三、结语

P2P离不开担保,担保也需要P2P。P2P已经发展成为担保公司在银行渠道之外最重要的资金来源之一,缓解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但P2P行业扔处于快速发展期,各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担保公司与P2P公司的合作是机会与风险并存。

参考文献

[1]张明哲.互联网金融的基本特征研究,金融与经济[J].2013(12),121-122.

[2]谢平和邹传伟.互联网金融模式研究,金融研究[J].2012(12),11-22.

[3]赵晶晶,刘飒.基于金融功能的互联网金融模式评估,金融监管研究[J].2014(12),83-94.

4.商业银行与融资租赁公司合作模式 篇四

央行与国际金融公司签署联合融资合作备忘录 摘自:金融市场央行网站2013-09-18 16:30

2013年9月17日上午,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与来访的世界银行集团行长金墉在北京签署了联合融资合作谅解备忘录,旨在进一步促进中国与国际金融公司合作。签约仪式上,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兼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易纲与国际金融公司执行副总裁兼首席执行官蔡金勇签署了相关协议。

国际金融公司成立于1956年,现有184个成员国,是世界银行集团的成员组织,同时也是全球最大的专注于私营部门发展的国际开发机构。中国与世界银行集团有着长期合作。国际金融公司于1992年设立驻华代表处开展投资和咨询业务。

5.证券公司与银行合作战略书 篇五

战略合作协议书

甲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协议内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实现双赢、共同为中小企业做好金融服务的目标,建立本战略合作关系,成为战略合作伙伴。

第一条 双方基本情况

(一)甲方 甲方是……

(二)乙方

【本栏为乙方介绍部分】(例如:中国x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XX分公司)资金实力雄厚、客户资源丰富、经营管理先进,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的经营理念,以服务创新为指导思想,为中小企业提供包括xxx在内的综合股权服务。)

合同类型:ZL-YH

第二条 合作原则

(一)平等原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前提下签署本协议,协议内容经过双方充分协商。

(二)长期、稳定合作原则。双方的合作基于彼此充分信任,着眼于长期利益,双方致力于长期、稳定的合作。

(三)共同发展原则。本协议旨在促进双方的共同发展,且符合双方的根本利益。

(四)重点支持、梯次推进原则。双方通过重点领域的深入合作,最终实现全方位的战略对接和持续合作。

(五)诚实守信、市场化原则。双方恪守本协议中所作之承诺,确保双方的共同利益,具体合作事项将按市场化方式运作。

第三条 合作内容、方式

双方利用各自资源优势,在挂牌企业与投资者推荐、资金结算系统的对接、金融产品设计和推广、融资授信、培训咨询及其他业务方面进行全方位的深化合作,实现资源共享、盈利模式互相借鉴,做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工作。

(一)挂牌企业与投资者推荐合作

1、乙方根据甲方对挂牌企业的准入条件,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客户到中心申请挂牌交易,甲方将在挂牌企业中集中推广乙方的各类产品服务,实现资源的共享;

2、乙方依据其丰富的客户资源,推荐各类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等客

合同类型:ZL-YH

户成为甲方合格投资者并参与交易;同时,甲方要求乙方推荐的合格投资者需在乙方开设银行结算账户从而实现资源共享与利益共赢。

(二)系统合作开发建设

1、甲方与乙方将在目前各自拥有的技术系统上共同开发与全面业务合作相关的企业基本信息系统、企业估值系统、风险控制系统、结算交收系统等各类业务系统,实现企业信息共享、查询、认证,为中小企业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融资渠道及资金交收方式;

2、甲乙双方就“总对总”客户资金转账系统建设进行合作,甲方将确定乙方为各类金融产品资金结算合作银行以及客户资金结算合作银行。

(三)金融产品设计和推广

1、甲方与乙方将在银行委托债权投资业务、甲方挂牌企业的贷款融资、股权质押贷款、债券产品营销等领域开展全面合作;

2、甲方与乙方将在股权融资与转让业务设计和产品交易通道提供等方面进行充分合作;

3、甲方与乙方还将在投融资顾问、财务顾问、现金管理、票据业务、担保业务(融资和非融资类担保)、融资券承销业务等除银行信贷业务外的其他各项领域开展充分合作;

(四)融资授信、培训咨询等其他业务合作

1、甲方在投资者账户管理等业务方面选择乙方作为合作银行,乙方为甲方的投资者提供资金归集、托管与理财等服务;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乙方可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提供资信证明、资信调查和信息咨询等服务。

合同类型:ZL-YH

第四条 合作机制

(一)建立信息通报制度。乙方及时向甲方提供财经动态、经济金融形势分析预测等方面的资料和信息,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地方政策法规变动、项目投资等方面的资料和信息。在必要的情况下,甲方同意乙方列席参与部分投资建设项目洽谈。

(二)双方各自指定具体牵头机构,负责日常协调、传达、布置、汇总、反馈和跟踪等有关事宜。

第五条 附 则

(一)双方约定:本协议内容,以及在在具体合作过程中,根据需要双方提供专有的具有价值的保密信息,在未取得提供方事先书面同意前提下,须各自遵守保密义务,不以任何理由或目的向第三方披露,各自的咨询顾问、代理人(均不包括乙方的竞争对手)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二)本协议为双方战略合作的框架性协议,具体业务合作,应签订合作备忘录对权利义务进行约定。

(三)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法律效力均等。

(四)本协议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所商定事项仅作为双方今后业务战略合作的意向文本,不构成协议双方的任何实质性的权利与义务约束。

合同类型:ZL-YH

合同类型:ZL-YH

(此页为《战略合作协议书》签署页,无正文)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或授权人):

年 月 日

6.商业银行与融资租赁公司合作模式 篇六

一:前言

ⅩⅩ某银行是江西省提出,依托省内一家城商行,吸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和省内有实力的企业注资入股筹建的某银行。是ⅩⅩ县唯一一家地域性银行。民间信誉度高的特点,吸引众多市民到贵行投资理财。

ⅩⅩ是ⅩⅩ县兴起最早、经营时间最长的一家民间金融借贷理财公司。多年来,我公司专注于为ⅩⅩ县人民合理理财为服务,凭借专业、诚信、本土的优势,现在在ⅩⅩ县金融投资业知名度相对较高。我司通过为客户带来高利益的优势,深受投资者的青睐。

但随着今年来,市民对于投资,不再只是选择银行和金融投资集团,很多人慢慢从黄金、房子、珠宝等不同项目进行投资,为能稳固和扩大ⅩⅩ湖银行和ⅩⅩ投资集团的客户。我公司现希望能够和贵行达成合作,一起为ⅩⅩ县的投资人出谋划策。

二:市场分析

很多客户来我公司理财看重的不仅是我公司良好的业界声誉,当然也是秉承着利益优先的原则,我公司与银行有着相同的理财产品,在相对于客户的利益上我司有利息优势,但是由于我司是一家民间投资金融企业,很多投资者对金融投资公司存在不稳定和怀疑的心态。我公司希望能够依靠市民对贵银行的信任相互合作,形成双赢合作,来营造一个良好的经济氛围,更好的服务于广大的客户群体。三:展望未来

我公司现有两台广告车,作用于每天在县城内循环宣传,以达到一个扩大影响力和提高知名度的作用。如果银行与我公司合作,先策划一场活动,在前期将广告车放入人流量较大的主干街道,通过声音和图片来宣传活动,给活动吸引人气。

活动由我公司和银行共同合作,活动目的在于更大的宣传民间金融与政府银行合作,使大家相信金融业在朝着一个好的健康的方向发展,也让越来越多的人能够合理的运用手上的闲置资金创造更大的效益,让更多的人理解你不理财财不理你这个道理,活动对象就针对我公司与银行的客户以及其他潜在客户资源,活动主体以介绍业务为主和文娱活动为辅,活动形式打破常规,以广告车流动形式,加强宣传我公司和银行的合作,广告车还可以为银行播放宣传片,帮助银行提高知名度和信任度,日后有理财客户可以来我公司理财,推荐我公司和银行适合客户的理财产品,在活动宣传当天,还可以很好的帮助银行向观众传达理财产品信息。在创造社会效益的前提下,为客户创最佳的效益。借贷客户可以在信任银行的基础上来公司办理借贷业务,因我公司下款迅速,周期灵活等优势,可以适合各种不同类型的借贷客户,比起政府银行资金更能灵活周转,如果合作,在资金周转这方面可以达到一个双赢的效果。

7.商业银行与融资租赁公司合作模式 篇七

一、工程公司的融资现状

国家经济的发展, 工程公司的规模随之扩大, 同时资金需求也增大。目前, 园林建设行业逐渐出现项目垫资多、资金占用多以及资金监管严格的新特点, 所获取的项目回报增多, 但对工程公司的融资能力也提出了新的挑战。由于一直以来, 银行信贷的方式控制着市场经济主体, 对企业的发展有一定的影响, 在此背景下, 我国工程公司呈现出资金压力大、融资难度大、效率低以及融资渠道少、风险大的局面。

(一) 资金压力大

目前, 园林建筑行业正处于一个高速发展的时期, 给工程公司的发展壮大提供了很好的机会。但在规模扩大的同时, 所需投入的人力、机械设备等也更多, 各方面的资金需求也越高, 从而使得公司资金进入紧张局面。由于项目运作对资金需求更为直接, 因而压力也更大, 通常表现在两个方面: (1) 垫资承包。目前各项目都有着不同程度的垫资, 从而增大工程公司的资金运作承担的压力。 (2) 若不及时结清业主款项, 则形成变相垫资。由于项目易受政府、政策等因素的影响, 造成业主款项到位不及时、工程款支付不及时, 从而导致施工单位变相垫资, 带来资金压力。

(二) 金融体制不完善, 融资难度大

我国金融采用的是分业经营模式, 其风险集中度优于混业经营模式, 有助于降低和控制风险规模, 符合我国金融现阶段的发展形式。但在现代金融体系下该模式对金融机构的金融创新与金融深化有一定程度的阻碍, 也不利于金融机构多样化投资的经营模式, 减少了银行支持工程公司的融资力度, 加上我国资本市场与创业板市场的不完善, 直接融资对工程公司的支持力度十分有限。此外, 从紧的货币政策, 它意味着金融信贷的紧缩, 对企业贷款的发放将从紧, 在这种金融形势下, 工程公司的融资更加困难。

(三) 资金使用效率低

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过于严格, 采用专款专用的制度, 加大工程公司资金统一调配的难度, 从而导致资金堆积严重, 降低其使用效率。另外越来越多的工程项目质保金、履约保证金等被无偿占用, 大大降低资金使用率。

(四) 融资渠道少、风险大

目前, 工程公司的融资渠道以银行短期信贷为主, 只能解决企业的临时性短期流动资金的不足, 从而形成了较大的财务风险。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改革与不断的完善, 公司融资需求的增多, 其可选择多种类型的融资渠道。总体而言, 融资方式可以分为债权融资与股权融资, 更进一步可细分为商业信用、内部融资、股权融资、债务融资、项目融资等。

二、工程公司的融资结构分析

融资结构也叫资本结构, 指的是公司在筹集资金的过程中, 通过不同渠道而取得资金之间的有机构成及其比重的一种关系。其中公司的资金来源指的是自身的资金或借贷资金, 借贷资金与自由现金之间构成的一种比重关系则是融资结构。

通常来说, 内源融资毋须筹资成本和用资成本, 并且降低了公司的融资风险, 因此是很受欢迎的一种融资方式。债权融资是税前支付其产生的利息, 从而达到抵税的目的, 它具有财务杠杆作用。如果工程公司的税前盈余比较多, 且增长幅度过大, 适当的采用债权资金来增加每股的盈余, 从而提升了公司的股票价格。而目前, 外源融资是我国企业融资方式的首要选择, 它在融资结构中的比重超出80%, 内源融资的比重低于20%, 尤其是未分配利润为负值的工程公司, 几乎完全依赖外源融资。在所有的外源融资中, 有一半是来自股权融资, 随着股票市场的发展, 股票融资的比例有着上升的趋势, 工程公司也会尽可能的利用好所有可以配股与增发新股的机会, 进而增加股权融资, 反而忽视了债权融资。根据Wind金融数据库资料显示, 2000-2011年间我国上市公司融资结构中, 外源融资和内源融资的比例为7:3, 在外源融资中中股权融资高达56.78%, 债权融资仅13.99%。由此可见, 工程公司选择融资方式的顺序依次是股权融资、债权融资, 最后才是内源融资。公司内部融资结构还存在部分不足的地方, 如内源融资比例偏低, 其外源融资中的股票融资与债权融资两者的比例不协调, 股权融资的比重远远高于债权融资, 可见, 我国工程公司的融资结构不合理, 股权融资过于偏高, 债权融资发展极为缓慢。目前, 我国资本市场还不完善, 国有比例明显偏高, 流通股的比重太少, 对债权融资的要求过于严格。

三、工程公司的融资模式

由于不同类型的公司, 其融资特点、融资渠道都不同, 目前, 在工程公司中运用较为普及的融资模式主要有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等几种。下面针对这两种融资模式进行分析。

(一) 债权融资模式

债权融资是指上市公司通过借钱的方式来进行融资, 包括公司外部各种金融机构借款和向公众发行的债务, 其中所获得的资金, 公司需要承担资金的利息, 在借款到期后需要向债权人偿还资金的本金。债权融资能够提高公司所有权资金的资金回报率, 具有财务杠杆作用。

目前, 债权融资按渠道主要分为三类: (1) 银行贷款。它是工程公司债权融资最常见的一种方式, 公司在获取资金的重要渠道是金融机构 (如商业银行等) 。目前我国资本市场不完善, 融资渠道较狭窄, 加上我国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从贷款额度管理逐渐转换为资产负债管理, 金融机构对工程公司的贷款变得更谨慎, 工程公司通过银行融资还存在一定的难度。 (2) 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它是国内金融市场中影响最广的自律组织, 2010年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正式发布《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协议文本》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团协议文本》。其中进一步规范了债务融资工具市场秩序, 文本的发布维护债务融资工具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3) 北交所的债。北交所是在国内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 金融资产流动性不足以及金融市场配置急需加强的背景下应运而生的一个新型金融资产交易平台。截至2010年底, 北交所的总资产交易额达到368亿, 成为全国领先的金融资产专业化交易平台。2011年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与北交所将通过建立合作机制, 共同开发金融创新产品, 制定统一的产品交易流程和规范化合同, 针对债权融资工具、私募股权融资工具、中小企业融资以及行业难点问题等进行了研究。这种合作机制不仅降低了交易中的信用风险, 推动金融产品定价和指数编制等基础性工作, 同时也促进了市场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新模式的形成。 (4) 基金。基金的核心业务是债权型融资和股权型投资。它主要服务的对象是传统行业、高科技行业、以及IT等行业的高成长性的上市公司。由于股市萎靡, 基金目前以帮助临时性投资或短期经营资金为主的上市公司, 在进行债权融资的同时, 兼顾对高成长性上市公司进行股权融资, 通过上市、出售等方式获利, 以期获得较为稳定的投资回报。

(二) 股权融资模式

股权融资模式是通过股权的出让来筹集资金, 当前的股权融资模式主要有创业板市场和引入战略投资者两种。创业板市场模式, 有助于部分因资金压力大、发展受局限的中小型公司, 尤其是在全球金融风暴时期, 许多风险投资商手头虽有剩余资金, 由于主板市场股市的低迷, 不敢投资规模过大, 因此闲置资金只好存于银行, 此时推出创业板市场模式, 正好改善这种状况。然创业板市场模式只适合少数工程公司的股权融资问题, 大多数工程公司更需要的是引入战略投资者模式, 引入在资本市场有较高号召力的机构投资者, 从而提高公司在融资时对机构投资者和股民的吸引力, 同时引入拥有特定资源的战略投资者, 可获得协同效应。股权融资所筹集资金的量比较大, 无到期还本付息的压力, 其风险较小, 但其具体操作过程比较复杂, 需要的筹集资本, 因此, 工程公司应根据自身经营特点慎重选择。

四、工程公司的融资策略

(一) 借助金融中介机构, 打造市场资信

金融渠道有直接金融与间接金融两种, 所谓的间接金融即是金融中介机构, 它通过专业化来降低信息成本和合约成本, 通过多样化降低风险, 促进资金通融, 改善信息不对称, 实现期限转换等。充分发挥金融中介机构在上市融资、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并购和再融资过程中的作用, 可设立专门的企业改制融资中介促进会 (简称“中介促进会”) , 它是促进资本市场的中介力量, 搭建一个上市融资企业的平台, 配合地方政府更好的推进上市公司的融资工作。同时, 通过集聚一批全国性的中介结构, 可以利用他们的影响和渠道传播我国经济改革的新成果、新思维, 吸引全国乃至世界范围内的资本市场知识和经验, 可以实质性的推动工程公司的市场资信。

(二) 健全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1. 引进先进企业的管理模式, 提升员工的管理素质

若公司的员工管理素质较高, 其掌握的专业知识也全面, 该公司的效益则会优于其他一般公司。目前由于大多数工程公司的人员文化素质参差不齐, 会计从业者素质较低, 家族管理模式的普及化, 从而财务制度的重要性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导致工程公司的财务管理混乱。因此, 有必要对财务人员进行专业的知识培训、考核以及素质教育, 提升全体员工的管理意识。只有公司内部全员行动起来, 才能完善企业落后的管理模式, 提升公司自身的竞争实力。

2. 确立和完善公司的资金管理体制

资金是公司生存与创造效益的根本, 是进行任何投资活动的前提条件。但衡量企业的并不是资金, 而是由合理优化与配置资金所带来的经济效益所衡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应该严格核定资金的合理需要量。通过编制现金预算, 严格控制事前、事中现金的流出, 确保资金流动的合理需要量。同时加强现金流量的分析。严格控制现金流入与流出情况, 具体落实企业各部门的资金管理制度, 确保资金使用权集中于公司的决策高层。

(三) 加强内源融资, 重视内部积累

从Myers融资优先次序理论来看, 工程公司的融资应该选择先内源后外源。结合经济发展与公司成长的历程, 公司融资都是先从内源融资转向外源投资, 进而上升到更高层次的内源融资, 属于一种交替变迁的行为。从我国工程公司的自身经营特点或外部的体制约束来看, 外源融资所需的庞大的成本, 在短时间内很难实现。因此, 有必要加强工程公司的内源融资。

五、结论

总之, 融资方式是每个公司都会面临的问题, 工程公司应该综合考虑筹资成本、筹资风险以及资本市场状况等因素, 根据各融资方式的特点, 结合公司自身面临的现实和未来情况进行灵活的选择, 进而形成合理的融资结构和融资管理模式, 促进工程公司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郑黎.浅议上市公司融资管理-结合工程项目融资的分析[J].财会, 2009 (12) .

[2]吉亦超, 李斌.我国上市公司融资结构分析[J].企业经济, 2006 (4) .

[3]杨培垌.对我国城市基础建设创新投融资管理模式的研究[J].领导科学, 2013 (1) .

8.商业银行与融资租赁公司合作模式 篇八

日前,中国进出口银行与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在北京签署。协议金额为100亿人民币,主要支持奇瑞公司在更高层次和更广范围地实施“走出去”战略。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轿车生产企业,是中国民族汽车工业的代表。奇瑞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尹同跃告诉记者,2004年,受国家宏观调控和诸多不利因素影响,公司发展受到严峻的考验。在这关键时期,进出口银行及时为其提供了50亿人民币的信贷资金,为奇瑞从自主品牌向国际品牌的转变提供了关键支撑。自此,奇瑞公司进入了一轮快速发展时期,连续3年汽车销量年均增长近30%,2007年达38万辆,始终占据国内乘用车出口半壁江山。2008年1~10月,该公司出口已达8.13亿美元,国际综合竞争力正在不断增强。

作为国家政策性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在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积极推动中国出口商品结构优化,实施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和“走出去”战略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独特作用,为扩大中国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推动有比较优势的中国企业开展对外承包工程和境外投资,促进对外关系发展和国际经贸合作,提供了强有力的金融支持。

9.商业银行与融资租赁公司合作模式 篇九

摘 要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特别是证券公司的不断发展,证券公司融资模式创新的发展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本文对当前证券公司多种创新性的融资模式展开研究,结合国家政策、市场运行、技术支持等因素,分析融资模式的创新方式选择,为证券公司的融资开展提供理论支持。

关键词 证券公司 融资模式 创新

在我国新的金融市场发展形势下,证券公司业务在市场中获得极大的发展空间。在这种情况下,证券公司融资工作模式实践研究占据着重要位置。我们发现根据当前形势下证券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其融资模式进行创新,同时根据市场发展要求对其创新内容进行科学而合理的选择,可以使企业在新形势下更好地开展融资工作,确保企业更加稳固地发展。文章将分别对融资创新模式以及其选择标准进行分析。

一、当前证券公司融资模式创新研究

(一)结合市场情况开展信用融资模式

在企业融资过程中,票证信用融资模式的应用是证券公司融资模式创新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金融市场发展的主要趋势。在信用融资模式实践过程中,证券公司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需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提高企业信用度。在实际融资过程中,证券公司信用度的高低对于企业融资过程、融资金额等工作的开展,都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所以在企业发展中,我们必须开展有效的工作,提高企业的信用度,为融资工作打好信用基础。二是做好银行协调工作。在票证信用融资中,两个重要的条件就是企业必须在某一大银行享有最优惠利率的借款以及在银行有一定的信用额度可供利用。所以在信用融资模式应用中,企业必须做好与银行的协调工作,确保融资过程合法有效。三是做好企业资金管理工作。因为信用融资过程中,对于支付资金有着十分严格的要求。所以在信用融资模式应用中,企业必须做好内部的资金管理控制,保证资金支付及时到位,为企业持续融资发展提供支持。

(二)与金融机构结合建立金证融资模式

在证券公司融资模式创新过程中,企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合作工作,建立起金证融资模式,也是企业融资创新的重要内容。在这一创新性的融资模式中,企业融资具有风险小、融资快等优势,对于企业融资的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在实际工作中,这一模式包含以下的工作内容:一是企业与金融机构开展融资合作。在证券公司融资过程中,金融机构可以其为提供充足的现金支持与信用保障。所以企业与金融机构利用证券发行、银行优惠贷款等方式开展融资合作,可以极大地提高企业融资效率与质量。二是开展相互融资工作。在证券公司投资过程中,银行等金融机构与证券公司可以实现互相融资。例如,在融资过程中,银行可以通过质押股权的方式,利用券商进行转融通工作,为银行融资提供方便。这种互相融资的开展满足双方的共同利益。三是共同融资客户的开发。在金证融资合作模式中,其他金融机构与证券公司间,还可以通过机构合作的模式,实现融资客户的共同开发,提高双方融资效率与质量的提升。

(三)做好互联网融资模式的发展推动

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金融市场受到网络发展影响出现大量的网络金融活动。所以证券公司应积极适应网络时代发展,做好互联网融资模式的发展推动工作。这种融资模式具有成本低、形式单

一、易管理的特点,使其成为许多企业融资主要发展方向。但是在实际的融资过程中,我们还需要注意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做好互联网融资信息发布管理。在实际融资过程中,企业经营、资金等财务状况的信息发布是融资管理的重要内容。作为以网络为支持的融资形式,证券公司在互联网融资模式更需要利用互联网做好这类信息的发布工作,以提高投资者对网络融资的信心。二是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与传统融资方式不同,网络融资工作特别是支付工作主要是利用网络系统完成,造成其融资风险大于传统的融资模式。所以在网络融资过程中,提高融资管理的风险方法意识,对于网络融资的开展具有极大的实际意义。这种风险防范包含两个方面内容。一方面包括传统融资过程的管理风险防范;另一方面包括网络支付、网络运行等网络载体带来的新的风险管理防范内容。

二、证券公司融资模式创新方式选择分析

(一)结合证券市场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创新模式

在新的融资模式选择过程中,证券市场的发展与运行情况是我们开展选择研究的重要参考内容。所以在融资模式选择时,市场调研与分析的开展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实际选择中我们需要充分考虑以下市场因素:一是市场运行风险因素。证券市场作为金融市场的一个组成部分,其运行情况会受到多种因素影响,存在着诸多的风险因素(如汇率风险、证券价格风险、资金管理风险等)。对这些市场风险进行充分的考虑是选择融资模式的重要参考内容。二是市场发展因素。在企业选择融资模式的过程中,采用发展性的眼光开展融资模式选择,对于企业未来发展具有极大的促进意义。例如,在现阶段的市场融资过程中,虽然互联网融资模式在实际工作中,较之传统的融资模式具有一定的高风险性。但是因为网络金融具有极大的发展空间,所以许多证券公司依然选择网络融资模式,开展融资创新工作。

(二)关注国家金融政策,做好创新风险规避

在企业融资模式的选择过程中,风险规避是我们进行选择的重要影响因素。现阶段我国融资市场的主要风险来自于国家的金融政策。正因如此,做好对国家金融政策的关注研究,及时规避融资模式创新风险就成为我们重要的研究内容。研究过程中我们需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关注国家利率政策。在国家金融政策中,利率政策对于金融市场变化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单就证券公司融资过程而言,利率政策变化最大的影响在于其对企业资金管理的影响。所以加强对国家利率政策的关注,为融资模式选择提供参考对企业融资管理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二是关注国家投资政策。在证券公司融资过程中,国家融资管理政策正在逐步地开发中。所以在实际工作中,我们需要根据国家政策及时调整融资模式,利用新政策促进融资模式发展。

(三)以新技术发展为基础,提高模式创新质量

在新的金融市场环境中,以计算机投资软件技术的为代表的新型管理技术的出现,为证券公司融资管理工作的发展打下技术基础。在这种情况下,企业融资管理人员需要积极地配合新型技术发展趋势,提高融资模式创新的质量。例如,在融资管理中,新型云管理技术的应用提高网络融资管理的效率;而新型网络安全技术的应用,很好地提高网络融资的安全性。这些新型技术的出现,对于融资模式创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我们必须注意的是,新型管理技术虽然可以很好地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风险。但是就实际融资过程而言,提高企业融资管理水平与信用度,才是真正做好融资创新工作的实际基础。

三、结束语

在新的金融市场形势下,证券公司融资模式创新的开展,对于企业与市场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正因如此,我们结合市场发展与企业实际情况,利用信用融资、金证融资、网络融资等多种创新性的融资模式,开展融资创新研究,并根据市场运行、国家政策、技术支持等因素开展选择分析研究,为企业融资管理的开展提供理论支持。

(作者单位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作者简介:罗佳麟(1982―),女,四川自贡人,本科,会计师,就职于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研究方向:财务管理。]

参考文献

10.某装饰公司与房地产商合作模式 篇十

品牌互动 强强联合一、合作目的:

****装饰公司成立于1999年,注册资金1160万元人民币。公司自创立以来,通过不断吸附大量的设计人才和中高层管理人才,秉承服务创新,技术创新、不断为客户创造价值的经营理念,使****逐步走向集团化,规范化的快速发展的道路。发展至今,已经在全国大部分城市开设了20多个全资的子公司,成为深圳规模最大,实力最雄厚的品牌装饰公司。尊重业主的个性化的需求,中肯地接受业主的每个建议,希望每一个业主都能享受到****一流的装修服务。企业经营之道不再是赚钱多少的问题,而是把更加注重如何为业主提供更好,更快,更优质的装修服务作为企业的终极目标。

随着****装饰公司品牌效应日益完善,市场占有率不断扩大,以及人们生活品质的提升对家装要求不断升级,再加上市场份额的饱和,竞争日益白热化,使装饰行业面临技术升级和服务创新的挑战。面对机遇和挑战的并存,****装饰公司积极的寻求一种能充分体现****企业价值的服务方式,更好的给广大业主提供更加快速,省心,放心,优质的装修服务。这就是:****装饰公司站在合作伙伴的角度,与地产投资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建立全面、广泛、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将其视为今后营销工作的一个重点。旨在同各商家一道,为业主提供更为全面、系统、科学的配套服务,对业主的装修消费作出科学性的指导,充分体现对业主的责任感和无微不至的关怀。

二、合作原则:

公平,公正,合理,平等互利。实行品牌互动,强强联合的战略性合作伙伴关系。为广大业主全面提供快速,方便,省心,放心的优质服务。

三、合作方式:

1.在开盘时,****与发展商联合举办业主联谊会,具体事项如下: 主办单位:发展商

协办单位:深圳****装饰公司

操作时间:楼盘入伙前一个月左右

实施地点:A 楼盘会所;

可双方协商,选定一个活动地点;

实施模式:

(1)由发展商负责通知召集已经购买房屋的业主;

(2)由发展商和****公司共同负责联谊会的整体策划方案;

(3)****装饰公司负责整个活动的执行;

(4)****装饰公司全额或者部分承担联谊会的费用;

(5)****装饰公司享有在楼盘里合理发布广告的权利;

(6)****装饰公司享有优先,免费进驻楼盘的权利。

2.在入伙时,****与发展商联合举办入伙庆典仪式,具体事项如下: 主办单位:发展商或楼盘物业管理处

协办单位:深圳****装饰公司

实施时间:楼盘入伙的第一天

实施地点:楼盘广场空地或楼盘会所

实施模式:发展商和楼盘物业管理处提供一切可以提供的方便,与****共同负责整个庆典活动的策划方案制定。庆典活动内容包括:

(1)举办文艺节目表演;

(2)****在现场派发资料及赠送精美的礼品;

(3)发展商和****公司共同举办现场抽奖活动,双方共商奖品事宜;

(4)****全额或者部分承担庆典活动的费用;

(5)****享有免费进驻楼盘的权利。

3.其他软性合作:

(1)由物业管理公司提供入伙资料的封底版面,给****做广告;

(2)****负责印刷入伙资料;

(3)如果不需要由****印刷入伙资料的,封底广告费用双方协商;

4.****在楼盘驻点,为业主提供优质的装修咨询服务,具体事项如下:

(1)由物业管理公司指定固定咨询地点;

(2)****负责驻点场所的布置;

(3)****指派专业设计师驻点接待客户的装修咨询;

(4)****咨询人员现场派发公司宣传资料;

(5)****在楼盘入伙之前,入伙时举办大型的公益讲座;

(6)在楼盘里悬挂****的广告条幅。

5.****为发展商提供会所、样板房,售楼处的设计、施工服务如下:

(1)对于样板房、售楼处、会所的纯设计业务,****公司按照设计

工艺的难易程度须收取100—200元/平方的设计费;

(2)如果发展商同意****装饰公司设计和施工业务一起承接,那么,前期所收取的设计费用直接转到工程款里去。

6.****为发展商提供装修套餐的设计、施工服务程序如下;

(1)装修套餐:

A 堂红装饰公司作为发展商的精选品牌装饰公司,为客户提供精美,优质的装修套餐服务;

B ****预先做好楼盘的各种户型的设计方案和预算方案,分成A,B,C三种,即高,中,低档三种,任客户在购买房屋之时挑选;

C 当客户在购买了房屋并已经明确指定某一个设计方案和预算方案之后,****装饰公司就可以立即介入,由****公司的专业设计师与客户进行接洽;

D 发展商在购房合同上须注明客户挑选的何种套餐服务,并明确告知客户是****装饰公司承接客户的套餐设计和施工任务;

E 客户在入伙之后,由****负责客户的整个装修事项的全过程,发展商可以实施协调,监控的作用;

F 发展商可以与****协商装修业务分成的比例;

11.商业银行与融资租赁公司合作模式 篇十一

关键词:小贷公司 P2P 合作模式

小额贷款公司经历了过去几年的高速发展,由于经营区域、融资限制等监管政策的制约,已逐步遇到瓶颈。小贷公司仅能向两家金融机构融资且融资金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金的50%,这大大限制了小贷公司的持续发展;同时,小额、分散是风险控制的原则理念,但由于传统思维和经营的惯性,大部分小贷公司的业务仍以大额信贷为主,风险较为集中,不良贷款的上升,直接影响了小贷公司的后续持续稳健经营。

另一方面,以P2P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的高速发展已是不争的事实,未来互联网金融将会在金融市场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一席之地已经成为共识。因此,小贷公司如何与P2P相结合成为了小贷公司经营模式转型的重要方向。

一、P2P平台模式解析

P2P平台属于新兴事物,国内的P2P平台在学习国外模式的基础上,进行了相应的创新,摸索出多种模式,目前国内的大部分P2P平台的运营模式,可归结为以下的三种:纯线上模式、债权转让模式和线上线下相结合模式。需要指出的是,目前我国P2P平台很少采取单一模式运营,大部分的P2P平台都是综合运用以下几种模式。

(一)纯线上模式

纯线上模式是从国外引进的最传统的P2P模式,最典型的代表是拍拍贷。

运作模式:平台的建立者搭建网络平台,借款人发布借款信息,多个出借人根据借款人提供的各项认证资料和其信用状况决定是否借出,网站仅充当交易平台。网络的平台直接撮合融资人和投资人实现资金的融通,平台本身不涉及担保、资金融通等作用。

审核方式:以线上审核为主,对用户提交的书面资料的扫描件或电子影像文件进行形式上审查。对用户提交的书面资料的内容与其申报的信息的一致性进行审查。

收益来源:网站收益主要以成交服务费为主,服务费为成交金额的2%—4%,其他费用为充值手续费和提现手续费。

不良贷款处理:方式一,根据逾期的天数,网站采取不同的措施,如逾期90天后,拍拍贷将所有资料,包括用户曝光信息。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用户的情况,借出人可以进行法律诉讼程序或者找催收公司进行催收。拍拍贷将配合借出人提供法律咨询支持。方式二,平台专项拨款建立“风险备用金”,用于偿付投资人的投资损失,在满足一定条件下,进行100%本金保障。

纯线上平台是最直接、最纯粹的P2P模式,不参与借款交易,只提供网络交易平台;借款利率由双方根据资金市场竞合决定,拍拍贷设定最高的法定借款利率;拍拍贷仅根据借款人提供的各项信息进行线上审查,并不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只是对比各项资料,借款无抵押、无担保,存在较大的信用风险;如果出现逾期或不良,拍拍贷整体原则是不承担本金和利息的补偿,完全由借出人自己承担;总体来看,拍拍贷适合于小额贷款,借出人承担的信用风险特别高,一旦出现逾期或者不良,只有依靠自身追款或承担损失,拍拍贷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债权转让模式

债权转让模式是通过P2P平台,在线下贩买债权并通过互联网平台将债权转售,但仍需在线下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典型代表:宜信。目前国内大部分的P2P平台采用此模式。其法律的基础是我国《合同法》第80条的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以宜信为案例对债权转让模式进行说明。

首先,宜信以个人借款的方式先借给借款人一百万(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不允许非金融机构发放贷款,但是却保护个人发放贷款,因此只能以个人形式进行贷款发放)

其次,发放个人贷款后,获得了一笔一百万一年期的债权,将这笔债权,进行了两个层面的拆分,金额拆分和期限拆分。

第三,这笔债权经过金额拆分和期限拆分后,销售难度大幅度降低。

最后,宜信主要通过线下的方式进行寻找贷款人和开发理财客户。

(三)线上线下结合模式

线上线下结合的平台模式是指通过搭建P2P平台,一方面通过线上的网络寻找投资人,另一方面通过线下引入大量的小贷公司的融资需求,通过当地的小贷公司开展贷款人的寻找和风险的进行。典型代表有:有利网、爱投资网、人人聚财等。其模式是:

首先,P2P平台先与全国范围内的小额贷款公司合作,推荐小额贷款项目。

其次,所有由小贷公司推荐的借款人的按时还本付息均由小贷公司提供100%连带责任担保。

最后,P2P平台对借款人进行第二道详细审核,将通过审核的借款客户推荐给平台投资人。

在这个模式中,小额贷款公司不但为P2P平台推送小额贷款项目,还为P2P平台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而小额贷款公司也可以从P2P平台获得好处:一方面可以把自己手上的贷款人通过有利网推送给更多的投资人,完成大量的销售额;另一方面,还可以通过P2P平台降低坏账率。

(四)P2P及第三方服务平台模式总结

如上文分析,目前P2P平台主要的流程可以大致划分为寻找贷款业务、风控体系及撮合交易,而这三个流程分别通过线上或线下开展,从而衍生出几种典型的P2P平台模式,汇总如表1所示。

二、小贷与P2P合作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鉴于国内对小额贷款公司的严格监管,小贷公司在发展方面存在诸多的限制,与P2P平台的合作是未来可行的举措之一。其必要性包括:

第一,投资端:小额贷款的核心是小额、分散,通过互联网平台,对接小而散的融资客户群体,可以低成本、快速地获取大量的小额借款需求,促成产品标准化、流程化,提高处理速度,并通过大批量的客户来弥补单一金额较低的不足,以量取胜,使得物理网点负担可以大大减轻,从而使得面向小额、分散的转型变成可能。

第二,地域端:借助互联网,绕开区域机构限制,不用再受当地牌照资源的限制,使得跨区域经营变相实现,可以不再需要通过设立分支网点的方式扩展区域,以办事处或者其它形式保留小规模的业务尽职调查团队,可以实现全国区域内的业务覆盖。

第三,融资端:通过平台融资,民间资本力量庞大,积少成多,小贷公司不会再受制于资本金限制,可以通过担保、增信等措施,筹措利率较低的资本金,寻找可持续融资且利率较低资金,建立稳定长期的合作关系。

三、小贷与P2P合作模式

(一)融资端合作模式

小贷公司与P2P平台在融资端的合作模式可以与采用线上线下结合模式的P2P平台合作。

首先,小贷公司先于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模式的P2P公司建立合作关系;其次,小贷公司利用自身对本地经济环境、行业现状较为熟悉,在利用本地的优势负责开拓客户与项目,并进行详尽的尽职调查,并将符合风险偏好的项目储存在自身项目库中;最后,在自有资金较为充足时,优先考虑使用自有资金的放款;而当自有资金不足时,可将项目推荐至P2P平台,由P2P平台推荐至网站投资人进行融资。这一合作模式下,小贷公司主要通过信贷管理费等收益,具体的收益分成需与合作平台进行洽谈。

(二)投资端合作模式

随着P2P平台的大量涌现,对于投资人的争抢也进入了白热化,一方面,部分P2P平台利用自身的大数据技术或对行业和客户的了解,积累了一定数量的优质贷款客户,另一方面可利用自身的技术或基于对行业和客户了解开展风控。但由于市场竞争的白热化和推广力度不高,而投资人数和金额不足,其交易规模一直徘徊不前,无法高速扩张。

因此,产生了这样一种合作基础:利用P2P平台自身的大数据手段或对行业、客户的了解,P2P平台对小额分散的借款人进行审核后,将符合一定风控标准的资产包以资产证券化的方式,整体转让给小贷公司或进行委托小贷公司贷款,由小贷公司进行对整个资产包和大额借贷进行二次的风控审核后,进行放贷。

考虑到风险可控,必须遵循收益与风险对称匹配的原则,债权包的转让不可由小贷公司完全承担风险,必须由对方承诺以第三方担保或风险保证金的方式承担,这样在不良贷款发生后,小贷公司享有优先偿还权,一定不良比例首先由P2P的保证金覆盖,双方可以依照一定的收益分配比例进行利益共享。

四、结论

小贷公司由于监管政策及融资渠道的限制,导致其发展面临着瓶颈,另一方面以P2P为主的互联网金融的高速发展已是大势所趋,通过与P2P平台开展合作是小贷公司转换经营模式,突破瓶颈的可行路径之一。可通过投资端进一步扩展客户,也可通过融资端的债权转让提升资产的流动性。但需要指出的是,小贷公司与P2P平台相结合同样具有风险,需要切合本地、本公司和各P2P平台的业务特点,摸索出适合自身的经营转型方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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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钱金叶,杨飞.中国P2P网络借贷的发展现状及前景[J].金融论坛,2012(1)

12.商业银行与融资租赁公司合作模式 篇十二

一、各高校周边商业区发展中所存在的问题

为了获取可靠的第一手资料, 我们选择浙江省内各高校周边商业区进行实地调查。商业区内服务设施齐全程度与其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程度和地理位置相关, 如相比于浙江师范大学地处偏僻, 商业区不甚繁荣, 而浙江理工大学等周边商业区的设施则较为完善, 其消费水平也相对较高;同时, 所采访的大学生对商业区的服务评价总体不错, 基本满意。通过对材料的整理和分析, 对其目前的发展情况作了以下总结和归纳:

(一) 商品及服务的多样化, 使得环境和食品安全难以保障

据调查发现, 高校周边的商业区所提供的各种商品和服务能够基本满足高校及社区消费群体的生活需求, 服务内容主要有餐饮、服装、超市、宾馆等, 另有网吧、饰品店、理发店、台球室等休闲娱乐场所。然而, 商品及服务的多样化也逐渐暴露出关于食品卫生和环境保护等问题, 主要有:

1.商业区内部餐饮类店铺过分集中, 基于其主要消费群体为在校大学生以及周边社区居民, 因而食品卫生问题显得尤为突出。走访发现, 在校大学生对餐饮店所提供的饮食卫生普遍存有疑虑, 一是地沟油等食品原料安全, 二是餐饮店铺的清洁卫生。

2.餐饮类店铺的增多也对街区内部街道的整洁造成了较大的影响, 街道卫生呈中下水平, 基本都是商铺各自自觉管理所在范围的卫生情况。因没有严格的监管制度, 故而空气混浊, 果皮纸屑随处可见, 而这些一般会由街道的环卫工人进行处理。同时商铺较为集中, 街道略显窄小, 也对商业区内部的卫生清理造成较大的阻碍。

对于上述问题, 一般情况下是有辖区内城管大队进行管理, 但因多种因素, 管理缺口较大。

(二) 没有建立起规范的管理机制, 学生申权维权不便

据了解, 高校周边的商业区基本不为高校管辖, 而是属于政府, 或者作为村镇的一部分, 其土地归集体所有。因靠近高校, 对该区域的利用一般是通过土地转让或出租建立商业区, 以吸引高校群体和社区居民前来消费。商业区的管理活动是按照浙江省普通营业管理办法由当地有关部门来执行, 店铺进入经营, 需要取得营业执照和店铺租赁协议。若有店铺转让和转租, 在已经办理营业执照、具有营业资格的前提下, 一般仅需要和商铺主自主订立转让或者租赁合同, 即可进入经营。但也不能排除若干店铺并未办理相关手续, 而是私下通过转租的方式开始经营活动。而有关部门对于店铺经营资质并未有实质上的审查, 而仅限于形式上, 由此在商品及服务质量方面出现较大缺漏。采访得知, 学生对商业区内部的商品质量态度不够乐观, 多数认为, 对于服装及生活用品, 虽然价格较为便宜, 但是质量一般, 甚至较差。相对于市中心其消费水平较低, 因缺少足够的监管, 商品和服务质量更是有所折扣。

商业区内基本没有具体成文的管理规范制度, 对商业区区内商铺经营主的权利义务未作明确规定和说明, 如果发生纠纷, 基本由商业区内部自行解决, 而没有设立专门的管理处予以介入。更为重要的是, 商业运营活动中缺失信息收集与反馈机制, 学生或者商铺店主在有权利诉求甚至遭遇权利损害的情况下, 申权维权不够方便快捷, 甚至无处申权维权, 所产生的矛盾未能得到及时解决, 甚至可能激化。

在对大学生涉及权益损害问题的采访中了解到, 如遇产品问题, 学生一般是直接找商家索赔, 在没有正规票据作为证据或者损失较小的情况下 (通常只有大型超市及宾馆等较大商铺提供发票) , 也会选择放弃维权, 主动“认栽”;而遇到人身损害问题, 则也会选择联系高校相关部门予以协助解决问题, 去校外相关维权部门则较为不方便, 甚至有相互推诿现象。当然, 这无疑还涉及到高校学生的维权意识问题, 另作讨论。但是, 没有一个特定和稳定的信息反馈平台, 无论是对任何人维权都是不便也是不利的, 不能被简单忽视。

(三) 校外商业区缺乏大学生创业平台

据调查了解, 各大高校均重视并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而开展了一系列项目活动, 例如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的“浙商孵化园”、浙江农林大学设立的“大学生创业园”和“大学生创业广场”, 同时还特别开展了独具特色的“创新创业班”, 招募有创业意向的同学进班研修辅导。但是, 校内的各种“创新创业”活动, 不是过分偏于理论, 就是偏于简单的商品买卖, 且扩展范围小, 不利于大学生自主创业思维意识和技能的培养。相比于校外, 则缺少足够的“实战经验”, 风险承担过小, 竞争压力偏弱, 实际锻炼价值不高。若能够给大学生创造一个在校外进行锻炼的平台, 则显得很有意义了。

目前, 通过走访发现, 因缺乏真正有效的商业技能培训, 大部分“创业实践”流于形式, 大学生校外自主创业仍占少数, 未能形成良好的规模, 或因实际操作过程中生产效益不高、店铺租金贵等其他问题, 导致学生的参与积极性不大, 兴趣度下降。大学生选择大多是服务生、发传单等兼职类工作。浙江师范大学有联系相关部门, 在商业区建立了规模不大的“大学生创业基地”, 向有创业意向的学生提供收费服务, 替学生承担了一部分风险, 租金相对于社会上要低, 申请两年后未达到预计销售业绩, 则会失去店面使用权。这样的尝试显然为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了较好的途径。

(四) 存在的其他问题:

1.因碍于其场地所限, 商业区规模的扩大会受到很大的限制;商业区的发展或局限于高校附近, 而与周边城市的连接方面受限, 也就是说难以将商业区的发展影响扩展到整座城市。

2.商业区地块为政府抑或村镇集体管辖, 在未得到政府政策支持和高校的积极鼓励的前提下将无法有效开展。商业区开展过程中区内的卫生、秩序管理等制度亟待完善, 也可能产生冲突和矛盾, 需要提前做好各方面沟通交流工作。

3.高校作为教育事业单位, 商业色彩过于浓重会对高校的文化教育造成一定的冲突, 实践中在充分考虑到高校师生的生活品质问题上, 高校实际上应有责任对此进行一定程度的干预。但是通过对高校相关部门和商业区的采访和调查了解到, 各高校与校外商业区联系并不紧密, 基于分属于不同方管辖, 因而基本上没有合作项目。

二、高校—商业区合作发展的新模式构想

高校和政府只有转变传统管理观念, 解放思想, 减少行政性权力干预, 给大学生独立开展活动的支持和扶持, 给予大学生管理团队充分的尊重和信任, 才能保证新模式运行, 保持创新力和活力。故校方和政府的态度转变和资源投入是该发展模式取得成功的重要环节。

高校一般拥有属于自己的校内商业区, 设立了专门机构进行管理, 如浙江农林大学后勤集团统一管理校内的各种商业活动;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的大学商务中心更设置优斯特商场, 为格子铺形式, 为缺乏创业基金的学子提供自主创业机会。况且正因为高校是教育事业单位, 其主要职能在于高等教育和高校管理, 对商业性活动在原则上应当保持一定距离, 所以高校与校外商业区的联系基本不存在是有理由的。

然而, 随着高等教育社会化的不断深入, 在大学生就业形势严峻、开始呼吁高校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的背景下, 高校与商业区的联系将不断紧密加强, 高校在保持自身职能和性质的前提下, 与校外商业区的合作可能性也将大大提高, 这不仅有利于高校实现自身的战略目标, 更能够借此提升自己的综合实力, 扩大社会影响力, 从而提高社会声誉, 与商业区发展共同实现双赢局面。

在实施可能性方面, 高校基于其长久以来对于自己内部商业区的管理和维护, 已具备基本的实践经验, 但考虑到校外商业区地位和性质的特殊性, 在管理经验上需要有所改变。同时, 高校具有一定的科技实力, 其创新产品和创新技术的投入需要经过市场的检验和评价, 从而有足够的实施数据进行改进和完善。就这方面来说, 校外商业区区有着天然的优势, 很好地符合了高校的发展要求。作为高校临近的实验基地, 是大学生创业实践和高校文化宣传的良好平台。

基于以上分析所得可知, 高校和商业区在各自发展上存在着良性的合作基础, 有着共同的发展需求。相比于发展成熟的商业区, 高校在与其合作的难度有所加强, 但是就正初步形成的商业区而言, 则存在着很大的合作可能性和现实操作性。就此, 我们根据现实情况探讨和设计一种新的高校—商业区合作发展模式。

三、高校—商业区合作发展的基本原则和具体措施

“高校—商业区合作发展新模式”的具体设计方案, 简单而言, 即高校与政府 (抑或村镇委员会) 协议约定, 商业区设立管理委员会, 制定相关的管理细则, 依法对商业区进行管理。在不影响原有商业基础的条件下, 首先要对商业区的现有格局作明确的改造并进行有效的实施, 在商业区呈现更为稳定的发展基础之后, 高校依靠学生群体, 将本校的科研创新产品和技术投入商业区进行销售, 通过各方面的宣传、推广活动吸引周边村镇居民前来参观了解, 并向高校及时进行信息反馈, 以作针对性的调整预案。当高校与商业区的磨合进入平稳期之后, 除了为商业区进一步招商引资外, 也要邀请其他高校和科研类机构进行文化和科研技术交流, 从而在具备一定发展力的基础上扩大高校的社会影响力, 提高社会声誉, 也为高校与商业区的进一步合作与交流奠定扎实的基础。

(一) 合作发展新模式的基本原则

1.商业区经营自主原则。

即不受到高校与市政府不利于市场运行的过份干涉, 不违背市场发展规律, 不能简单地以行政手段加以制约。

2.管理服务性原则。

即任何管理活动都以向商业区发展提供辅助性服务活动为主, 不得干扰商业区内商铺店主的经营活动, 而是为其提供更适合于商业经营的良好环境。

3.商业区管理委员会独立性原则。

即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均独立开展, 只是在商业区改造等重大问题上需要与校方共同商议决定, 并征求所有方的同意批准。校方对管理委员会的决策有提出建议和异议的权利, 但不得直接干涉管理委员会的工作。

4.大学生参与性原则。

这是该模式的特殊原则, 即不论是商业区管理活动, 还是大学生创业平台的创建和发展, 均由大学生群体全程参与。对于重大决策的决定、实施和监督也需要有大学生的参与, 管理委员会应当对此充分重视。

(二) 实行该发展模式的具体问题

1.管理协议与规定

校外大学生商业区一般不属于高校管辖, 故需要与政府或者村镇委员会共同起草签订一份关于双方权利义务的委托合同, 专门设立“商业区管理委员会”, 约定一定期限内, 按照共同制定的管理规定操作。需要作出说明的是, 对于商业区管理费用等必要支出均由商业区所有方承担, 涉及管理处罚的问题则交由政府处理, 高校作为形式上的管理方。

管理规定中的“规定”均为“服务性规定”, 即不允许有任何干扰市场秩序, 破坏市场竞争自由的非授权性行为, 所有的管理活动均为商业区各商户服务, 而且其管理活动应当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执行。对于商业区内有必要进行改动的地方, 高校可以通过向所有方反映, 并在充分探讨和分析的基础上, 确定实施与否, 最后所做出的决定需要被公示。同时, 管理相关方有调解商业区内商户间纠纷矛盾的义务, 依据事实和法律排除纠纷。当然, 商业区所有方应当定期召开会议, 对大学生商业区的发展和实施情况做实质了解, 商业区管理委员会需要对此进行作详细的书面报告, 并针对管理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2.商业区管理委员会

商业区管理委员会为独立机构, 校方无权单独解散该机构, 但商业区管理委员会对于商业区相关重大事项的决策是与校方共同商议决定的, 校方对此有提出异议的权利。为了尽量避免外界因素的的干涉, 保证有效执行, 该委员会的专职和管理人员可以由校方和所有方向外界共同聘任, 并且必须有一定比例的高校大学生和教职工参与。

商业区管理委员会应在商业区筹建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并制定措施解决, 同时充分分析讨论发展现状, 并提出尚未明显但初露端倪的问题, 做好预防措施。其内部应独立划分一个监督小组, 对委员会重大决策和操作有异议的, 有权要求决策者公开进行解释;对于违规操作的, 应当撤销该决策;决策有较大争议的, 应当开展一定规模的听证会, 民主投票表决。监督小组的监督行为自主独立, 不受管理委员会的直接干预。小组成员最好为委员会外部人员并且作为专职服务上岗。

3.大学生商业区改造

针对目前大学生商业区所呈现出的各种问题, 商业区管理委员会在设立之后, 应更为及时深入地对商业区进行调查研究, 制定有效可执行的方案, 合理进行区域划分, 由高校内部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专业师生负责具体实施。

(1) 构建大学生创业平台

该合作发展模式的核心内容, 即为有意进行创业实践的学生提供服务, 主要分为两大块:

一是给商品销售的学生提供专门场地。为了调动学生的实践积极性, 对于其门槛要求可适度降低, 并且可以通过校创业社的宣传, 鼓励和帮助“大学生创业团队”开展活动。当然, 也需要对大学生进行必要的教育, 要求其不得销售“三无产品”, 以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二是设立专门区域, 由高校提供其所能支持的技术和科研创新作品等, 通过指导学生实际设计、开发、生产、宣传、销售, 并且通过专业学生对外积极推销自己的研发产品, 反馈消费居民的意见, 随后进行总结改进。尤其是要利用高校自身的特殊优势, 将最新研发技术和管理经验对外传授, 以促进自己自主研发的技术迅速普及到有需要的人群中, 实现技术分享, 同时积极收集使用者的意见和建议, 针对性地做出技术改进, 再做试点工作, 重新投入使用。对于这个实践模块, 要求较高, 能否推行成功的关键在于学生的专业知识储备和研发能力的培养, 更仰赖于高校教育制度改革和课程内容创新, 转变教学理念、重视专业技能的培训和创新思维的培养, 而不是仅仅停留于专业知识储备。高校对此应当提供更全方位、更深层次和更专业的资源, 包括技术、人员和硬件设施, 并帮助和扶持学生大胆创新和实践, 以实实在在地培养学生成为具有科研实力的专业人员。

(2) 建立商铺信息档案和商铺评级制度

为了能更有效地管理, 商业区管理委员会应当制定一份商铺信息记录单, 对所有商铺的必要信息进行整理记录。对经签订合同转让或转租后的新入商铺, 应当要由现任店铺主与下家商量好转让金或租金以及相关事宜后, 到商业区管理委员会进行转租登记, 并由管理委员会对其店铺经营管理规定予以事先指导和说明。

商业区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开展针对性的调查采访活动, 从消费者的角度考量商铺产品与服务质量, 由学生群体作商铺等级考评并进行排名, 以增强商业区内部良性竞争, 考评结果仅具参考价值。

(3) 整顿卫生状况

在“管理规定”中明确各商铺对自身所属区域卫生承担责任, 配套公共卫生设施 (如公用垃圾桶等) , 并可制定一定的处罚标准, 但遵循“先告知, 后处罚”的原则, 尽量不对商铺的经营造成影响。对于处罚方式, 可以采取警告、通报、罚金等形式灵活运用。对于处罚标准, 应当由管理相关方召开听证会, 合理采纳区内商铺主的意见。因管理活动由学生群体执行, 故应事先做好商铺店主的思想沟通, 以免产生不必要的误会和矛盾。

(4) 设立信息收集与反馈制度, 建立信息共享平台

商业区主要是为高校群体及社区居民所开展, 其功能的健全与完善需要建立在高校师生以及社区居民满足自我需求的基础上, 因此有必要设立连接消费群体、商铺区与管理委员会的信息交流平台。消费者或商铺店主可通过该平台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管理委员会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合理地处理问题, 并告知当事人最终的处理结果。商业区管理委员应当对商业区内的投诉意见进行定期的收集, 并且在事实清楚、合法合理的基础上, 做及时有效的解释和改正, 并做好备案工作, 以便做好完备的商业区管理活动。当然, 管理委员会应特别重视学生消费群体的意见和建议, 以此调动学生群体监督、间接管理商业区活动的积极性, 锻炼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同时, 信息平台适用于商业区内关于店铺转让、租赁、兼职、促销、商业区管理活动等信息的共享, 从而有利于商铺店主、高校师生及社区居民及时了解第一手信息, 提高商业区运行效率。除此之外还有公示商业区管理信息, 公布商铺登记排名等, 并及时将高校决定投入销售使用的产品和服务信息第一时间传达给周边乡镇居民, 就近享受产品和服务。

(5) 运用高校资源, 提供更多人性化服务

“商业街的成功运营需要掌握和运用相应资源。”高校应开展具体有效的、针对学生群体的商业思维培养和技能训练, 借助创业社、设立专家组等来提供相关培训服务, 将“生态性创业”理念真正深入人心。在保证高校自身文化传统和优势的前提下, 逐渐将商业文化融入到本校教育文化中去, 以相互借鉴、补充、融合。并且高校应当充分重视大学生的心理状态, 以各种方式鼓励大学生投入创业实践和管理活动中去, 保持对该项目的热情与精力。

四、结语

高校—商业区合作发展新模式, 源于高校与商业区自身所具有的互补性优势以及求得进一步发展和影响力提升的共同目标, 也出于培养新型“创业型人才”、缓解大学生就业创业难的困境的需要, 但因大学综合实力、管理理念、大学生自身能力、商业区发展潜力和建设周期以及地域性等因素的限制, 该模式的建立和推广将面临诸多困难。但不可否认的是, 这种由大学生大规模实际参与的商业区建设有着明显的优势, 其良性发展对整个城市文化品位和居民生活品质的提高都具有很大的意义和价值, 并且在模式设计上具有很大的适应性和包容性, 能够被其他高教园区所借鉴和推广, 由此产生巨大的经济、社会与文化效益。

摘要:大学生商业区, 伴随着高等教育社会化和高校规模的不断扩大, 已然成为高校群体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正由于其自身条件的特殊性, 高校不得不基于大学生消费群体的基本利益对大学生商业区有所管理和制约。通过对浙江各高校与周边商业区的实地调查, 借助高校自身优势以及其与商业区发展的互补性, 力图立足实际设计一种较为符合发展要求的新型发展模式, 并为杭城内外的高校商业区提供有效的建设性范例。

关键词:商业区,高校,发展模式,创新创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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