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dm合作协议

2024-07-12

odm合作协议(精选7篇)

1.odm合作协议 篇一

OEM与ODM合作伙伴协议

甲方:

乙方:

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品牌产品委托加工生产事宜达成本协议,双方均应遵守本协议各条款所规定事宜。

1.双方关系原则

1.1.合作原则

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品牌等产品的委托OEM与ODM生产厂,乙方直接面向被授权的系列产品开展生产活动。

1.2.关系基础

本协议双方之间的关系是建立在长期合作伙伴关系的基础上。

2.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甲方的权利

2.1.1.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影响甲方产品品质的操作规程进行改善。

2.1.1.2.甲方有权派驻QC在乙方工厂的生产车间和成品仓进行品质控制指导。

2.1.1.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产品性能进行改良。

2.1.1.4.甲方QC有权全检产品,并对品质作现场判定。

2.1.1.5.甲方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约行为。

2.1.1.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产品进行首件确认合格后方可批量生产,批量生产的产品质量以确认的首件产品为依据。

2.1.2.甲方的义务

2.1.2.1.甲方有义务对乙方进行生产技术指导及质量管理体系辅导。

2.1.2.2.甲方应按双方协议按时付款。

2.1.2.3.甲方就乙方的供货状况及时进行沟通。

2.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2.1.乙方的权利

2.2.1.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协议的付款方式进行付款,并对拖延货款现象保留诉讼权。

2.2.1.2.乙方有权根据自身的产品品质现状,在封样之前对甲方的验货标准提出意见,并寻求共同的解决方法。

2.2.1.3.乙方有权根据自身的生产能力在采购合同签订之前对甲方的交货期提出意见,并协商解决。

2.2.2.乙方的义务

2.2.2.1.乙方必须是独立经营的法人单位,应按照公司化的要求设立,内部管理部门完备,生产规模能够满足甲方市场运营的需要,公司经营规范、财务状况良好。

2.2.2.2.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的新产品开发设计要求提供产品给甲方。

2.2.2.3.乙方应按甲方的采购合同要求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供货。

2.2.2.4.乙方应对甲方新开发的产品保密,并不得外卖。

2.2.2.5.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对甲方驻厂人员的监督,甲方驻厂人员应遵守乙方的厂规厂纪。

3.合作细则

3.1.产品品质及技术要求

3.1.1.甲方提供的产品样板,或由乙方提供的产品样板经甲方确认后,提供样板方有义务对样板所采用的材料及技术参数提出书面数据。乙方提供的产品品质以样板的材料及技术参数为依据。如样板材料因客观原因不能购进而需改用其他品质的材料时,乙方需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如情况属实,经双方协商,应改用其他材料,或中止该产品的生产。

3.1.2.如双方在现场进行品质问题判定时发生争议,以双方已达成共识的品质要求为准则。事后双方可就甲方的品质标准要求进行协商解决,仍不能解决,可通过诉讼解决。

3.1.3.甲方对产品的验货标准以书面形式知会乙方,并在批量生产前对产品进行封样,出具封样报告。

3.2.供货价格

3.2.1.3.2.2.产品的价格以产品的BOM表为依据,经双方核算确认的价格为准(为协议的附件)。合作进程中双方实际产生的成本与当时市场上的主要原材料价格出现5%以上(含5%)的变动并持续一个月,可能损失一方可向对方提出价格变更的书面申请,对方接收后两日内应予以书面回复,否则视为按变动的价格执行。

3.2.3.3.2.4.双方每一个月进行一次供货价格沟通,以确保合作的紧密性。乙方必须保证提供甲方的价格为最优惠的价格,否则甲方有权对其价格进行重新核算,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偿甲方所采购物料的所有差额。

3.3.订货与运输

3.3.1.甲方根据销售状况和乙方生产周期下达《采购通知订单》,该订单为实际订单,由双方主管签字生效,乙方根据订单的数量组织生产并按订单的日期准时交货;乙方延迟交货的,每延迟一天,按该次订单金额的1 %承担违约金,该违约金由甲方从支付给乙方的货款中直接扣除。

3.3.2.乙方接甲方下达的《采购通知订单》,按双方共识的品质生产成品,甲方经检验合格后收货。

3.3.3.乙方应从接单之日起24小时内跟甲方书面确认交货日期准时交货,逾期未交而又未跟甲方书面沟通的,甲方可以拒绝收货或取消订单并要求乙方承担该次订单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该违约金由甲方从支付给乙方的货款中直接扣除。

3.3.4.由乙方将经甲方QC检验合格的产品,免费送到甲方_中山市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_仓库。乙方送货经甲方检验合格的实际数量以甲方的仓库验收为准。产品毁损等风险在甲方正式收货之前由乙方承担。

3.4.质量保证

3.4.1.甲方派驻品质工程师驻乙方进行品质监控、产品现场全检或出厂抽检,检验结果将作为甲方进行合格品货物验收的依据之一。

3.4.2.甲方在销售乙方所提供产品的过程中,产品本身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提供的配件本身所引起的质量问题除外),由乙方承担质量责任。乙方送货经甲方检验合格后,甲方在运输等方面造成产品损坏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3.4.3.乙方必须建立严密的品质管理体系,并通过ISO9001质量认证。

3.5.付款方式

3.5.1.3.5.2.双方在每月的1-5号核对上月对帐单,每月5号前完成对帐。付款采用月结30天方式。例如:月结30天是指上月份货款在本月5号前对账确定货款金额,乙方在本月15号前开具与对账金额的发票,甲方在本月25号前(节假日顺延)支付清全部货款,延期不得超过一星期,逾期付款,甲方每天按未付款金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付清为止。如果因乙方相关手续延期,则甲方支付货款按时间顺延。

3.5.3.在甲方支付货款前,乙方应按双方约定提供正式的加工费增值税发票(17%)并安排在每月10日前快递到甲方。

3.5.4.发票快递地址:

邮寄地址:

邮编:

分机号:

收件人:

3.6.违约责任

3.6.1.如该批次产品质量上出现特采使用的情况下,需甲方进行加工的,则加工费用全部由乙方支付,在货款中扣除;需降低品质标准接受的,则在该批货中按10%扣除乙方货款。

3.6.2.如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或经乙方同意延期支付的时间内,逾期不支付乙方的月结货款(工休日顺延),那么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按月结货款的1‰支付滞纳金,并连同货款一起支付,且按逾期的天数累计

进行罚款。

3.6.3.款。

3.6.4.本合同签订后,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或人为迫使对方解除全部合同,否则在乙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未承担违约责任或未对产品质量事故进行处理前,甲方有权不予结算货应赔偿守约方的一切损失。

4.合作的保密

4.1.保密要求

甲乙双方禁止把OEM与ODM的产品价格、有关产品的技术资料及其他双方约定限于双方了解的信息等商业秘密向第三方透露。

4.2.知识产权条款

4.2.1.4.2.2.甲乙双方提供的产品及样品需保证不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乙方只能在甲方指定产品范围以指定方式使用其商标。

4.3.违约条款

4.3.1.4.3.2.若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承担因违约一切相关的损失。若因甲方违约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承担因违约一切相关的损失。

4.4.其他

上述项内条款不因合同的终止而失效。

5.协议变更和解除

5.1.协议变更

任何一方如想变更合同条款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提出,即提出变更后三个月内,仍继续执行原合同的约定。合同变更需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5.2.协议解除

一方严重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另一方有权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其他情况下任何一方如想解除合同必需提前六个月书面提出,即提出变更后的六个月内,仍继续执行原合同的约定。

6.不可抗力事件

6.1.事件责任判定

如果一方因地震、战争、政府禁令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以下称为“不可抗力事件”)而导致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任何义务,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6.2.事件处理

6.2.1.如果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其义务或延迟履行其义务,其应该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清楚地向对方指出可以预测到的后果,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向对方提供由相关机构出具的关于“不可抗力事件”及其影响的相关证明。

6.2.2.双方应尽最大努力把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损失减到最低。声称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或迟延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尤其应采取适当的方式以减轻或消除该事件的影响,并应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重新履行受该事件影响的合同义务。

7.其他约定

7.1.协议附件

本协议包括附件《品质保证协议》、《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售后服务协议书》、《反商业贿赂协议书》、《授权书》,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盖公章生效。有效期至2010年12 月31日止,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3.协议外事件的处理及纠纷解决方式

7.3.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并以补充协议形式进行补充。

7.3.2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管辖法院提起诉讼。

7.4.协议分发与保存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7.5.协议签订地点

本协议的签订地点:。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编:邮编:

E-mail:E-mail: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关于ODM或OEM认证申请说明 篇二

1、ODM模式:生产厂负责设计产品,为一个或多个制造商贴牌生产。

2、OEM模式:制造商负责设计产品,委托一个或多个生产厂加工产品。

3、ODM/OEM协议内容说明:

1)、某型号产品首次申请进行全项测试时若制造商和生产厂不同,则需申请人提供两企业之间(制造商和生产厂之间)的合作协议,合作协议中需要制造商、生产厂共同声明产品设计者属于谁:若产品设计者属于制造商,则后续申请可以派生新工厂(属委托加工,为OEM);若产品设计者属于生产厂,则后续申请可以派生新制造商(属贴牌,为ODM)。

2)、ODM/OEM协议除上述内容,还需补充:

A)制造商与生产厂签署的安全生产、销售质量责任

B)生产厂需声明ODM产品各项条件与原已获证产品条件完全一

致(适用于ODM协议)

C)ODM认证产品与原获证产品型号差异性对照表(适用于ODM协议)

D)合作的期限

3)、若制造商与生产厂属子母公司,且所有产品的申请都只存在ODM/OEM模式中的一种情况,则双方可一起出具一份通用的OOM/OEM协议,每次申请时上传该份协议。

4、关于合作协议中的其它要求见相关文件规定。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产品认证一部

3.最新合作协议书 合作协议书内容 篇三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协议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协议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拟起协议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最新合作协议书 合作协议书内容,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合作,相互信任、互利互惠的原则,为市场营运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

促进产业销售市场的发展壮大,充分利用各合作人资源优势和各合作人相关能力,实现资源共享、优化组合,共同完成多赢的局面。

第二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1、合作________网店项目。

2、经营范围: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以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元。乙以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元。

2、各合作人的出资,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作债务先由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_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合作负责人及其他合作人的权利

1、_________为合作负责人。其权限是: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作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作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作债务。

2、其他合作人的权利:

(1)参与合作事业的管理。

(2)听取合作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作账册及经营情况。

(3)共同决定合作重大事项。

第七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作人经营与合作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作人再加入其他合作。

4、禁止合作人与本合作签订合同。

5、如合作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作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作人决定除名。

第八条、纠纷的解决

合作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作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__________法院。

第九条、本合同自签字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作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合作人各执_______份。

甲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4.odm合作协议 篇四

略合作协议书录音课程版)

校战

战略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基于良好的信任,处于双方长远发展战略上的考虑,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决定强强联合,共同携手,就 有限公司旗下maga音乐工作室的录音教学课程合作关系达成共识。双方均以优秀的企业理念与专业性,本着“互惠、互利、稳定、恒久、高效、优质”的合作精神,结成深度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现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1、合作纲领

1.1合作宗旨

甲方与乙方的合作宗旨是通过双方的紧密合作,打造双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1.2合作目标

双方相信,通过本次战略合作,能够帮助双方进一步提升整体运营效率、降低彼此运营成本,实现双方未来的市场扩张策略并获得市场份额,并且为双方合作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

2、合作内容

甲方将旗下maga音乐工作室至乙方所属的艺知培训学校,其开展的录音教学课程项目,将于 年5月份开展。具体为:

2.1 甲方负责提供场地、技术员以满足录音教学课程的顺利进行。

2.1.1课程以一人4课时为一个工作期,一个工作期不能超过一个月内。一课时为300圆/60分钟。

第 1 页 共 4 页 2.1.2一个工作期完成后,甲方负责把内容(一首歌或者一首乐曲)后期制作出来并收集学员照片资料设计制作cd以及封套一共10张。如要增加算成本20圆一张。

2.1.3甲方配合乙方把工作期完成内容放相应平台,以宣传用。

2.2 乙方负责输送学员,由老师带学员来到甲方场地进行教学。

2.2.1乙方须提前与甲方安排好课程时间,课程表,以免撞期。安排好课程不得随便调课(旷课)

2.3在乙方有需求的情况下,甲方可拟视频方面制作协议以及收费标准。

3、其余合作内容

除上述录音教学课程项目战略合作外,甲方在原创音乐、造星计划、开发平台、推荐选秀、电台电视通告、线上线下宣传、电视剧电影选角、各大官方音乐类比赛等项目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以上单项项目的合作优先权。

4、协议附件

本协议项下的合作业务以及相关的商业条款如有不完善的部分,双方将协商另立书面说明,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如果没有特别说明,本协议各项条款同样适用于协议附件。如果附件中的条款与本协议相抵触,以附件中的说明为准。

双方针对某一具体合作内容的具体事宜,包括项目组织架构、工作流程、服务范围、收费模式及其他需要共同商讨之议题等双方一致关心的问题,将经由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后在附件中签署。

5、不可抗力

第 2 页 共 4 页 如果出现严重阻挠任何一方履行协议义务的不可抗力事件,或者此等不可抗力事件使得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则该方应当无任何迟延地通知另一方关于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部分合同义务受影响的程度,并出具有权机关的证明。受到影响的义务履行部分应当推迟到不可抗力事件程序期间完成。

6、保密条款

本保密条款不因双方合作的终止而无效。在双方合作终止后两年内,本保密条款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

在任何时候,不论是在本合作意向书有效期还是合作框架协议终止以后,任何一方对在合作过程中了解的有关另一方的保密信息,均应承担保密义务。除非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在任何时间向任何人透漏任何保密信息。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作意向书内容,以任何方式透漏给第三方。

7、期限

双方合作期限为 叁 年,从 2016 年 4 月 19 日到 2019 年 04 月 31 日。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作期限届满时,双方协调沟通一致后续约。

本协议未尽事宜及纠纷,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原则解决。对本协议条款的任何修改、变更或增减,须经双方一致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作出。

本协议附件及任何补充文件、修改文件作为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当文件条款有冲突时,以修改后的文件条款有限适用;前后修改文件有冲突时,以后修改的文件优先适用;后订立的协议优先适用。

本协议的附件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公章之日开始生效,有效期将根据附件中的规定进行计算。

8、争议解决

第 3 页 共 4 页 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甲方: 乙方:

公司签章:___________ 公司签章:___________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5.万网分销合作伙伴合作协议 篇五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协议项目和目的1-1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中国万网渠道分销合作体系及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有关规定(即万网分销合作伙伴申请资格规范),甲方申请成为万网____________分销合作伙伴,并完全接受乙方的规范,经乙方初步审核符合规范中规定的该级北京万网(以下简称万网)分销合作伙伴申请资格,签署本合作协议。

1-2 本协议的目的是在甲、乙双方之间建立产品或服务的分销体系,保证甲方销售或提供的乙方产品或服务的品质正宗、渠道合法。本协议不意味乙方授予甲方作为自己代理人的权限。本协议的任何条文不得解释成甲方获得了乙方的代理权,以及可以以乙方名义面对任何层面的客户。甲方可以依据本协议使用乙方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相关信息解释乙方产品或服务的来源和品质,但不得对外宣称自己是乙方的代理商。甲方不得以乙方名义面对第三人、对外签署合同,以及以乙方名义从事任何经济行为。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授予甲方“万网________合作伙伴”资格,由甲方向其直接客户(以下简称客户)分销乙方的_________、_________以及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推出的其它业务(以上合作业务项目依据《中国万网分销项目与价格体系》为准)。

第二条 《中国万网渠道分销合作体系及管理规范》作为本协议之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将按照本规范的各项有关规定对甲方及所有万网分销合作伙伴实施申请、审批、业绩统计、考核、定级、奖惩等方面的统一管理,特别的,乙方有权根据甲方业绩的完成情况对甲方的分销级别(资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具体的业绩考核标准按照本规范执行。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1 积极宣传推广本协议第一条之业务及其增值服务,维护乙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如实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基本报价等,不得进行以次充好、削减服务项目、对免费项目收费等损害乙方和/或客户利益的行为。

3-1-2 甲方办理第一条之业务时由甲方与客户签定合同,全部合同权利义务由甲方独立承担,并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甲方可享受乙方在规范中规定的对该级分销合作伙伴提供的各项服务与支持,但应受乙方的成本控制制约。

3-1-3 依照乙方规定提交预付款______元,甲方承认第一次支付的预付款为必须完成的业绩,甲方上述预付款未使用完而终止本协议,不得要求退还预付款余额。甲方同时向乙方提交保证金________元,甲方未完成第一次支付的预付款的业绩而要求终止本协议的,不得要求退还保证金;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完成第一次支付预付款的业绩且没有其他违反本协议及分销合作伙伴规范的行为,保证金将在本协议到期或解除后______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甲方出现违反本协议或分销合作伙伴规范的行为,乙方有权视具体情况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项。

3-1-4 依照乙方规定就第一条之业务享受乙方指定的合作伙伴价格。甲方自行与客户约定的服务价格、收费标准不得低于乙方公开报价。

3-1-5 向乙方及时提供客户的相关资料和支付相关费用以保证业务的顺利进行。

3-1-6 保证服务质量,不得损害乙方整体市场形象,也不得从事其它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

3-1-7 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传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广告内容中使用“中国万网认定______合作伙伴”字样和统一标识,未经乙方书面授权,甲方不得以乙方“办事处”、“代理”、某级别“代理”、“地区代理”或“总代理”等具有垄断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经乙方授权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商业活动。且不得将“创联”“万网”“中国万网”与甲方作任何实质性联系,其企业名称不得出现“创联”“万网”等引人误解其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或代理的字样。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的行为,使他人误以为甲方是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代理或其他实质性关系单位。

3-1-8 甲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1-9 与万网正式签署本合作协议后,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和任何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进行相同或者类似本协议内容的合作,否则乙方有权随时取消其合作伙伴资格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3-1-10 甲方与乙方的其他分销合作伙伴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

3-1-11 本协议所称“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

(一)与乙方处于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业、技术领域;

(二)与乙方经营范围相同或者相近似;

(三)与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所面向的客户群相同或者相近似;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1-12 甲方如非cnnic授权代理,则不得以cnnic授权代理名义进行活动,否则责任自负。给万网造成损失的,应赔偿万网相应损失。

3-1-13 甲方应遵守并促使其用户遵守乙方的各项服务和产品的在线申请/注册条款,甲方的用户违反前述条款的行为将被视为甲方的行为,乙方将直接向甲方追究责任。

3-1-14甲方应遵守并促使其客户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任何法律法规禁止的有害信息。甲方的客户违反前述内容的行为将被视为甲方的行为,乙方将直接向甲方追究责任。

3-1-15 甲方须保证自身及其客户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资源和服务上传(upload)、下载(download)、储存、发布如下信息或者内容: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博彩有奖、赌博游戏;“私服”、“外挂”等非法互联网出版活动;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防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甲方及其客户同时承诺不得为他人发布上述不符合国家规定和/或本服务条款约定的信息内容提供任何便利,包括但不限于设置url、banner链接等。甲方的客户违反前述内容的行为将被视为甲方的行为,乙方将直接向甲方追究责任。

3-1-16 如果甲方或甲方的客户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的经营活动需要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可或批准的,应事先获得该有关的认可或批准。特别是,甲方或甲方客户的网站如为经营性网站应自行在当地通信管理部门办理经营性icp许可证;如为非经营性网站应自行在当地通信管理部门办理非经营性icp备案手续;如开办bbs等电子公告服务以及新闻等栏目也需根据相关法规政策要求获得批准或进行登记备案手续。如因未及时办理该等手续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等)均由甲方或甲方客户自行承担。甲方的客户违反前述内容的行为将被视为甲方的行为,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究责任。

3-1-17 甲方分销乙方的______业务时,应严格遵守《互联网地址注册服务行业自律公约》的内容(详见附件一)。如有违反,乙方将按照4-4等条款的规定向甲方追究责任,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2-1 虽然作为本合同服务标的的第一条所述之业务可能成为甲方与客户服务合同中规定的服务标的,按照本合同约定,甲方以自己的名义与客户建立合同关系并独立承担合同责任,乙方不与甲方的客户建立服务合同关系。

3-2-2 甲方递交的______业务,由于实行即付即注方式,一经甲方递交,乙方便视为甲方及客户同意______,乙方将在甲方的预付款余额足够的前提下及时实行______;甲方要求的国内______,乙方接到甲方的在线申请及必需文件后,即开始进行查询、注册;虚拟主机设立和开通等其它业务必须在甲方预付款余额足够或收到甲方汇款凭证传真后按业务合同进行。其它业务乙方应在甲方提交申请后及时处理。

3-2-3 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详细条款由甲、乙双方之间具体的业务合同确定(包括电子版合同形式),但乙方的售后服务只对甲方,不面向客户。

3-2-4 及时将与甲方分销业务有关的价格细则和变化,市场动态指导通知甲方(一般用电子邮件方式)。

3-2-5 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3-2-6 对因甲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客户或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3-2-7 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3-2-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3-2-9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修订定价和分销合作伙伴管理规范;甲方保证接受乙方在本协议履行期内对《中国万网分销项目与价格体系》和《中国万网渠道分销合作体系及管理规范》的修订。修订一旦作出,乙方会提前发送电子邮件或在乙方网站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修订从规定的日期起生效。

3-3 客户要约下的合作伙伴的退出

3-3-1 乙方承诺不以任何形式主动提出与甲方客户(以下称“客户”)建立直接的经济关系。

3-3-2 应客户的书面要约,乙方可以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建立服务关系,尤其在下述情况下:

1.客户提交了自己作为域名、网站、服务器的所有权人的证明;

2.客户有证据证明甲方提供的服务不能达到甲方与客户所签订的合同要求。没有合同要求时,不能达到本行业一般人士认可的合理要求;

3.客户提交了已经通知甲方终止合同的通知书。

3-3-3 乙方不对客户和甲方合同的履行和终止承担任何责任,由合同签订一方直接向对方承担责任。

3-3-4 乙方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后,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有关向该客户提供服务的所有约定自行终止。

3-3-5 乙方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后,对甲方就该客户的服务向乙方交纳的费用作如下处理:

1.按照甲方和乙方合同约定,甲方未缴纳的部分不再缴纳;

2.甲方已经缴纳给乙方的费用,在乙方扣除按照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占合同约定的总服务时间的比例计算的相应费用后,作如下处理:

(1)客户书面提出请求,要求将该部分费用转为与乙方签订合同中规定的应交服务费的部分或全部的,乙方将此费用自动转为该服务费;

(2)客户向乙方出具书面同意书,同意将此费用退还甲方的,乙方将此费用退回甲方。

第四条 对分销商的奖惩

4-1 依据规范和《中国万网分销项目与价格体系》对甲方的分销业务给予优惠。

4-2 甲方可参加乙方不定期举办的的合作伙伴免费培训,或获得培训资料和音像资料,根据规范中的内容获得乙方的支持与奖励。

4-3 本协议关于优惠的计算不包含_______

4-4 甲方成为乙方分销合作伙伴后,如果不符合规范中的考核标准,或者有违反合作伙伴信誉和宗旨的,或者违反本协议,以及给客户或者乙方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取消其合作伙伴资格,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本协议终止。

第五条 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本协议期满前的______日内,除非双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不续签协议,否则本协议有效期自动延续_____年,并以此类推。

第六条 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

6.合作社与农户合作协议 篇六

乙方:

为加快发展农村经济,保护合作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农业养殖增产增收,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养殖龙虾买卖协议。

1、乙方负责对龙虾养殖,甲方负责对龙虾养殖技术指导。

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收购要求向甲方承诺龙虾养殖的面为并按照甲方提出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生产管理,按期足额地向甲方提供符合质量标准和等级的龙虾 公斤。

3、乙方养殖的龙虾只要符合质量标准和规格,甲方负责包销。

4、甲方应搞好养殖龙虾的信息和技术培训工作,指导乙方科学养殖,提高龙虾的产量和质量。

5、甲方向乙方提供种虾,第一次种虾下种时全面消毒,农户开工时技术全面指导生产规划,农户一次性按每亩 元交给合作社。

6、下种以后,甲方向乙方提供消毒水、饲料,应该批发价格供应。

7、本协议在履行中双方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8、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履行完毕后失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盖 章: 盖 章:

7.万网分销合作伙伴合作协议范本 篇七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协议项目和目的

1-1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中国万网渠道分销合作体系及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有关规定(即万网分销合作伙伴申请资格规范),甲方申请成为万网____________分销合作伙伴,并完全接受乙方的规范,经乙方初步审核符合规范中规定的该级北京万网(以下简称万网)分销合作伙伴申请资格,签署本合作协议。

1-2 本协议的目的是在甲、乙双方之间建立产品或服务的分销体系,保证甲方销售或提供的乙方产品或服务的品质正宗、渠道合法。本协议不意味乙方授予甲方作为自己代理人的权限。本协议的任何条文不得解释成甲方获得了乙方的代理权,以及可以以乙方名义面对任何层面的客户。甲方可以依据本协议使用乙方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相关信息解释乙方产品或服务的来源和品质,但不得对外宣称自己是乙方的代理商。甲方不得以乙方名义面对第三人、对外签署合同,以及以乙方名义从事任何经济行为。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授予甲方“万网________合作伙伴”资格,由甲方向其直接客户(以下简称客户)分销乙方的_________、_________以及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推出的其它业务(以上合作业务项目依据《中国万网分销项目与价格体系》为准)。

第二条 《中国万网渠道分销合作体系及管理规范》作为本协议之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将按照本规范的各项有关规定对甲方及所有万网分销合作伙伴实施申请、审批、业绩统计、考核、定级、奖惩等方面的统一管理,特别的,乙方有权根据甲方业绩的完成情况对甲方的分销级别(资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具体的业绩考核标准按照本规范执行。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1 积极宣传推广本协议第一条之业务及其增值服务,维护乙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如实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基本报价等,不得进行以次充好、削减服务项目、对免费项目收费等损害乙方和/或客户利益的行为。

3-1-2 甲方办理第一条之业务时由甲方与客户签定合同,全部合同权利义务由甲方独立承担,并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甲方可享受乙方在规范中规定的对该级分销合作伙伴提供的各项服务与支持,但应受乙方的成本控制制约。

3-1-3 依照乙方规定提交预付款______元,甲方承认第一次支付的预付款为必须完成的业绩,甲方上述预付款未使用完而终止本协议,不得要求退还预付款余额。甲方同时向乙方提交保证金________元,甲方未完成第一次支付的预付款的业绩而要求终止本协议的,不得要求退还保证金;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完成第一次支付预付款的业绩且没有其他违反本协议及分销合作伙伴规范的行为,保证金将在本协议到期或解除后______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甲方出现违反本协议或分销合作伙伴规范的行为,乙方有权视具体情况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项。

3-1-4 依照乙方规定就第一条之业务享受乙方指定的合作伙伴价格。甲方自行与客户约定的服务价格、收费标准不得低于乙方公开报价。

3-1-5 向乙方及时提供客户的相关资料和支付相关费用以保证业务的顺利进行。

3-1-6 保证服务质量,不得损害乙方整体市场形象,也不得从事其它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

3-1-7 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传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广告内容中使用“中国万网认定______合作伙伴”字样和统一标识,未经乙方书面授权,甲方不得以乙方“办事处”、“代理”、某级别“代理”、“地区代理”或“总代理”等具有垄断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经乙方授权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商业活动。且不得将“创联”“万网”“中国万网”与甲方作任何实质性联系,其企业名称不得出现“创联”“万网”等引人误解其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或代理的字样。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的行为,使他人误以为甲方是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代理或其他实质性关系单位。

3-1-8 甲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1-9 与万网正式签署本合作协议后,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和任何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进行相同或者类似本协议内容的合作,否则乙方有权随时取消其合作伙伴资格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3-1-10 甲方与乙方的其他分销合作伙伴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

3-1-11 本协议所称“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

(一)与乙方处于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业、技术领域;

(二)与乙方经营范围相同或者相近似;

(三)与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所面向的客户群相同或者相近似;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1-12 甲方如非CNNIC授权代理,则不得以CNNIC授权代理名义进行活动,否则责任自负。给万网造成损失的,应赔偿万网相应损失。

3-1-13 甲方应遵守并促使其用户遵守乙方的各项服务和产品的在线申请/注册条款,甲方的用户违反前述条款的行为将被视为甲方的行为,乙方将直接向甲方追究责任。

3-1-14甲方应遵守并促使其客户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任何法律法规禁止的有害信息。甲方的客户违反前述内容的行为将被视为甲方的行为,乙方将直接向甲方追究责任。

3-1-15 甲方须保证自身及其客户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资源和服务上传(Upload)、下载(download)、储存、发布如下信息或者内容: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博彩有奖、赌博游戏;“私服”、“外挂”等非法互联网出版活动;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防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甲方及其客户同时承诺不得为他人发布上述不符合国家规定和/或本服务条款约定的信息内容提供任何便利,包括但不限于设置URL、BANNER链接等。甲方的客户违反前述内容的行为将被视为甲方的行为,乙方将直接向甲方追究责任。

3-1-16 如果甲方或甲方的客户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的经营活动需要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可或批准的,应事先获得该有关的认可或批准。特别是,甲方或甲方客户的网站如为经营性网站应自行在当地通信管理部门办理经营性ICP许可证;如为非经营性网站应自行在当地通信管理部门办理非经营性ICP备案手续;如开办BBS等电子公告服务以及新闻等栏目也需根据相关法规政策要求获得批准或进行登记备案手续。如因未及时办理该等手续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等)均由甲方或甲方客户自行承担。甲方的客户违反前述内容的行为将被视为甲方的行为,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究责任。

3-1-17 甲方分销乙方的______业务时,应严格遵守《互联网地址注册服务行业自律公约》的内容(详见附件一)。如有违反,乙方将按照4-4等条款的规定向甲方追究责任,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2-1 虽然作为本合同服务标的的第一条所述之业务可能成为甲方与客户服务合同中规定的服务标的,按照本合同约定,甲方以自己的名义与客户建立合同关系并独立承担合同责任,乙方不与甲方的客户建立服务合同关系。

3-2-2 甲方递交的______业务,由于实行即付即注方式,一经甲方递交,乙方便视为甲方及客户同意______,乙方将在甲方的预付款余额足够的前提下及时实行______;甲方要求的国内______,乙方接到甲方的在线申请及必需文件后,即开始进行查询、注册;虚拟主机设立和开通等其它业务必须在甲方预付款余额足够或收到甲方汇款凭证传真后按业务合同进行。其它业务乙方应在甲方提交申请后及时处理。

3-2-3 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详细条款由甲、乙双方之间具体的业务合同确定(包括电子版合同形式),但乙方的售后服务只对甲方,不面向客户。

3-2-4 及时将与甲方分销业务有关的价格细则和变化,市场动态指导通知甲方(一般用电子邮件方式)。

3-2-5 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3-2-6 对因甲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客户或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3-2-7 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3-2-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3-2-9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修订定价和分销合作伙伴管理规范;甲方保证接受乙方在本协议履行期内对《中国万网分销项目与价格体系》和《中国万网渠道分销合作体系及管理规范》的修订。修订一旦作出,乙方会提前发送电子邮件或在乙方网站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修订从规定的日期起生效。

3-3 客户要约下的合作伙伴的退出

3-3-1 乙方承诺不以任何形式主动提出与甲方客户(以下称“客户”)建立直接的经济关系。

3-3-2 应客户的书面要约,乙方可以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建立服务关系,尤其在下述情况下:

1.客户提交了自己作为域名、网站、服务器的所有权人的证明;

2.客户有证据证明甲方提供的服务不能达到甲方与客户所签订的合同要求。没有合同要求时,不能达到本行业一般人士认可的合理要求;

3.客户提交了已经通知甲方终止合同的通知书。

3-3-3 乙方不对客户和甲方合同的履行和终止承担任何责任,由合同签订一方直接向对方承担责任。

3-3-4 乙方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后,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有关向该客户提供服务的所有约定自行终止。

3-3-5 乙方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后,对甲方就该客户的服务向乙方交纳的费用作如下处理:

1.按照甲方和乙方合同约定,甲方未缴纳的部分不再缴纳;

2.甲方已经缴纳给乙方的费用,在乙方扣除按照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占合同约定的总服务时间的比例计算的相应费用后,作如下处理:

(1)客户书面提出请求,要求将该部分费用转为与乙方签订合同中规定的应交服务费的部分或全部的,乙方将此费用自动转为该服务费;

(2)客户向乙方出具书面同意书,同意将此费用退还甲方的,乙方将此费用退回甲方。

第四条 对分销商的奖惩

4-1 依据规范和《中国万网分销项目与价格体系》对甲方的分销业务给予优惠。

4-2 甲方可参加乙方不定期举办的的合作伙伴免费培训,或获得培训资料和音像资料,根据规范中的内容获得乙方的支持与奖励。

4-3 本协议关于优惠的计算不包含_______

4-4 甲方成为乙方分销合作伙伴后,如果不符合规范中的考核标准,或者有违反合作伙伴信誉和宗旨的,或者违反本协议,以及给客户或者乙方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取消其合作伙伴资格,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本协议终止。

第五条 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本协议期满前的______日内,除非双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不续签协议,否则本协议有效期自动延续_____年,并以此类推。

第六条 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

6-1 在履行本协议期间,甲方只能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适当地使用乙方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名义,不超越甲方认可工作范围的行为,更不得用于其它的目的和事项。甲方在使用乙方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时,应当完全为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约定的内容服务,不得夹带其他业务内容或经营目的。甲方在其自身宣传材料、名片、市场宣传、网站建设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使用乙方认可的名称、域名和网站,都必须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并获得乙方的书面许可,方可进行。否则视为对乙方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侵权,应负相应的责任。甲方使用乙方名称、商标、域名的用途仅限于对其分销的产品或服务的描述,不得进行使人联想销货方或服务提供商为乙方的任何行为。

6-2 甲方及其职员承诺在履行本协议期间及在本协议期满后不对乙方所有或将要拥有的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进行贬低或者其它任何损害,也不对乙方互联网网页或者网站进行任何贬低、抄袭、歪曲、破坏或其它损害。在协议期间甲方应努力工作以维护、提高上述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的价值。

6-3 甲方承诺,若与乙方终止、解除本协议后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他人明示或暗示与上述乙方之商标、企业名称、域名有任何实质性联系,或者以其它方式明示或暗示自己系乙方代理商。

6-4 因上述6-

1、6-2和6-3情形给第三人或者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第七条 协议变更、终止及违约责任

7-1 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7-2 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预期将要违约,可以终止履行本协议,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对本协议继续不履行、履行不正当或者违约,该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7-3 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或一方认为需要终止,应提前______通知对方,双方在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后,方可终止协议。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擅自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

7-4 在7-3之情形下,对方应继续完成当月的财务结算,各自明确责任。

7-5 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7-6 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7-7 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9-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协议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解除或延迟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_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证明。

9-2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9-3 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政府管制、电信原因等。

第十条 附则

10-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2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具有溯及力。双方可根据后继立法或变更后的法律,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用书面形式。

10-3 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10-4 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10-5 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内容和对方当事人的商业机密均负有保密的义务。

10-6 本协议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____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上述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

附件一:《互联网地址注册服务行业自律公约》

第一条 为保障用户利益,规范行业从业者行为,促进互联网地址注册服务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 本公约所称互联网地址注册服务行业是指在中国境内从事互联网地址注册及其相关活动的行业。

第三条 互联网地址注册服务行业自律的基本原则是守法、公平、诚信。

第四条 互联网地址注册服务行业从业机构自觉遵守国家有关互联网地址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推动互联网地址注册服务行业的职业道德建设。

第五条 互联网地址注册服务行业从业机构在提供互联网地址注册相关服务过程中,应自觉履行如下自律承诺:

严于律己,不欺骗用户注册互联网地址

文明经营,不胁迫用户注册互联网地址

诚信推广,不误导用户注册互联网地址

严格管理,不滥用电话、传真、邮件骚扰用户

年限自主,用户自主决定注册年限

信息真实,真实提交用户注册信息

快速反应,及时响应用户需求

转移自由,尊重用户转移意愿

第六条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为本公约的监督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公约,并对公约成员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监督举报电话为:010-58813000-2

监督举报邮箱为:jiandu@cnnic.cn

第七条 任何机构和个人均可向公约监督执行机构举报违反自律公约的行为,公约监督执行机构也可主动监督检查公约成员的执行情况。如果是公约成员单位违反自律公约,公约监督执行机构督促其限期整改,逾期未予整改的,将予以通报曝光;如果是非成员单位违反自律公约,公约监督执行机构将予以通报或移交有关主管部门查处。

第八条 我国互联网地址注册服务行业从业机构均可以申请加入本公约,公约监督执行机构定期公布加入本公约的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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