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税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2024-08-17

发挥税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8篇)

1.发挥税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篇一

充分发挥人大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构建和谐社会,需要通过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来不断加强和谐社会建设的政治保障。和谐社会是民主的社会、法治的社会,加强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保障,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同我国人民、同国家的命运息息相关,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真正发挥其重要作用,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事业才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国家才能长治久安。在推进和谐社会建设过程中,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切实把人民当家作主体现到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善于把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坚持好、完善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不断加强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保障。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坚持党的领导,就是要善于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为国家意志,从法律上、制度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这既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履行各项职权时必须坚持的根本原则,也是在行使职权中要坚持的基本方向。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等各项工作中,要适时把同级党委的意图和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和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与党委决策保持一致,有机结合,从而保障党的领导在各项工作中的贯彻落实。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必须坚持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行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坚持人民当家作主要在人大工作的各个环节中坚决贯彻人民当家作主的原则,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只有通过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扎实工作切实推进民主建设,从法律和制度上保证人民群众在社会生活中的主人翁地位,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才能使社会充满活力,人民群众主动地发挥聪明才智,贡献力量,积极参与到和谐社会建设的事业中来。坚持人民当家作主要加强法制建设,促进民主制度化、法律化,要把法律法规的建立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紧密联系,通过不断建立和完善民主法治制度,制定与完善法律法规,进一步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立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在法制的轨道上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通过制定与完善法律法规,切实做到尊重和保障人权。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也是国家政治文明的重要体现。实行依法治国,就是要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在立法工作中充分体现民主的要求和人民的意志,制定和完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障公民权利、规范社会管理和维护社会安定的法律法规,同时通过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维护司法公正,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法律法规的严格实施。

构建和谐社会,需要通过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来不断增强和谐社会建设的物质基础。“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创造更丰富的社会物质财富,使国家的整体实力不断增强,使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解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许多矛盾和问题,包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面临的许多矛盾和问题,关键还是要靠发展。”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促进发展是

人大工作的第一要务。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坚持以人为本,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落实“五个统筹”,立足于促进科学发展履行职权,围绕促进科学发展开展工作,把社会经济发展确实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构建和谐社会,需要通过良好的社会秩序来维护、促进和实现公平正义。

维护公平正义,必须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国家权力机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构建维护社会公平的法律制度,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做到保证社会成员都能够接受教育,都能够进行劳动创造,都能够平等地参与市场竞争、参与社会生活,都能够依靠法律和制度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制定地方性法规过程中,要牢固树立社会公平理念,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立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防止出现强调对社会某—群体权利的保护而给社会其他群体带来不公平的现象。建立健全利害关系人参与立法制度、立法信息公开制度、立法听证制度,逐步扩大公民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进—步推进立法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协调好、兼顾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使每个人都各得其所、各得其利,确保社会成员公平享受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果,维护社会公平。

2.发挥税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篇二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和谐社会, 即是民主法治, 公平正义, 诚信友爱, 充满活力, 安定有序,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 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 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要在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历史进程中, 扎扎实实做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宏大工程中, 其地位和职能作用是什么呢?笔者就此作一粗浅探讨。

二、检察机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

根据上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形象表述和基本特征, 笔者认为, 人民检察院在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宏大工程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 发挥着其他机关和部门不可替代的作用。这就是:人民检察院, 通过履行国家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权, 依法调整涉及国家政治领域、经济领域和社会方方面面的法律关系, 特别是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及人与财产利益之间的关系, 从行使法律监督角度直接或间接地推动建立社会诚信友爱, 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以及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相处。这与人民检察院担负的任务是统一的, 即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 监督法律实施, 惩罚犯罪活动, 保卫国家安全、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 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和任务, 决定了它应主要在以下方面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作用:

(一) 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 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是推进改革加快发展的前提, 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当前, 我国总的社会治安形势是好的, 但社会矛盾仍较突出, 刑事犯罪发案率仍居高不下, 各种犯罪活动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建设依然构成严重威胁, 这种较为严峻的治安形势给社会的稳定和和谐带来严重挑战。在这种情况下, 检察机关要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首要任务, 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稳定意识, 坚持把“严打”方针贯彻到批捕、起诉等工作中, 有效发挥惩治犯罪, 维护稳定的职能作用。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 特别是“两抢一盗”、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活动, 增强群众的安全感。积极参加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平安建设工程, 落实好检察环节的各项综合治理措施,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二) 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 促进廉洁行政。

职务犯罪本质上是一种权力腐败。国家工作人员尤其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利用人民赋予的权力贪污受贿、渎职侵权, 不仅侵犯了履行职务的廉洁性和正当性, 侵犯了公民人身财产权利, 更严重的是它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 破坏了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动摇了党的执政地位。查办职务犯罪是法律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 最终目的是为了保障国家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 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使社会更加和谐。检察机关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力查办职务犯罪, 是强化法律监督的一项重要手段, 要充分发挥查办职务犯罪的职能作用, 加大办案工作力度, 重点查办发生在党政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案件, 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侵犯人权的犯罪案件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犯罪案件。要规范职务犯罪侦查工作, 严格办案程序, 加强侦查谋略和侦查技能研究, 加大科技投入, 重视完善侦查一体化机制建设, 充分利用现有的检察资源, 努力形成整体打击合力, 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要根据党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 切实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立足检察职能, 认真总结经验, 进一步分析和研究新形势下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途径和办法, 突出预防重点, 改进预防措施, 增强预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三) 强化司法监督, 维护公平正义。

和谐社会应当是一个崇尚法治的社会。法律能够得到统一正确实施,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检察机关必须严格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最终实现法治社会的核心价值取向, 即公平和正义。因为司法权是一切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最后保障环节, 是为社会定纷止争、主持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执法不严、司法不公, 不但使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得不到国家法律救济, 更严重的是贱踏了整个法律制度和社会制度本身, 该保护的保护不了, 该打击的打击不了, 让人们对法律失去信心, 这种危害比犯罪本身更可怕。为了有效防止这些问题出现, 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在这方面, 广大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期望很高, 要求检察机关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 对诉讼监督进行全面更有效的监督。作为检察机关, 要坚持把诉讼监督作为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一项重要内容, 加强对侦查活动、审判活动和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要在实施监督中, 认真解决监督不力的问题, 既要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适用法律关, 又要严把办案的程序关;既要依法加强对违反实体法的监督, 又要注重纠正违反程序法的行为, 以促进实体法公正与程序公正的有机统一, 切实防止“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出现。通过在维护司法公正中发挥其应有的职能作用, 有力促进司法机关公正执法、严格执法, 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四) 正确处理群众的诉求, 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任务, 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检察机关要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思想, 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做好处理涉法上访工作。要按照党中央要求, 积极参加当地党委统一部署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和涉法涉诉等专项治理工作。要重点办理涉检上访案件, 尤其是上访老户、集体上访和进京上访案件, 对待这些上访案件, 要注意工作方法, 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理, 认真落实善后工作, 重视做好疏导教育, 避免矛盾激化。要热情对待上访群众, 认真处理群众的诉求, 满腔热忱地倾听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切实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真心实意地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要积极拓宽、畅通人民群众对公正的诉求渠道, 并努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依法及时解决群众的合理要求。对涉及检察机关的来信来访案件, 要逐案制定解决方案, 严格实行首办责任制, 妥善化解矛盾, 认真排除纠纷, 切实把涉法上访问题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 解决在基层, 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结纶

我国正进入一个经济全新高速发展时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抓住机遇加快发展, 离不开一个稳定的发展大环境, 离不开一个建立在有序运转大机器之上的社会和谐整体。人民检察院正是通过依法履行法律监督权, 通过行使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抗诉、执行监督等具体监督手段, 严厉打击危害社会治安, 破坏社会秩序、社会稳定的刑事犯罪活动, 保护人权和国家、集体、公民个人的财产。通过行使法律赋予的立案权、侦查权, 严厉惩治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等国家工作人员中的职务犯罪案件。通过认真做好出庭公诉, 向有关发案单位发送检察建议、征求办案工作反馈意见, 结合案例宣传和在重点单位、部门, 重点环节深入调研, 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教育公民学法、守法, 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 提高公民的法治意识。可以说, 检察机关的每一项职能, 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息息相关, 环环相扣, 检察职能履行的是否到位, 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质量都有着较大的影响。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宏大社会工程, 人民检察院任重道远, 人民检察人员责无旁贷。

参考文献

[1].刑事诉讼法学.

[2].中国共产党党章.

[3].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3.发挥税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篇三

关键词:民间组织作用对策

0 引言

在新的历史时期,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稳步推进,我国的民间组织得到了空前的发展。民间组织以其具有的非政府、非营利、志愿性、自制性、民间性等特征,使其在在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1 民间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1.1 民间组织促进民主政治建设 民间组织虽然不参与任何政治活动,但由于其承担的特定社会职能,它可以通过启发、教育和引导民众参与发展活动,增强民众对自身的基本经济权利和政治权利的意识,鼓励和帮助民众组织起来去维护自身的合法与合理权益,从而对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社会基础建设产生重要影响。

1.2 民间组织促进市场经济发展 民间组织在行业监管、负责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证、评价监督、信息反馈工作上发挥着重要作用。另外由于民间组织最接近社会底层,在了解社会弱势群体的社会需求,协调社会利益主体关系,增加社会融合和解决这些问题方面具有政府和市场不可替代的独特优势。在完善市场体制的过程中,民间组织更多地充当维护公平与正义的监督者和保护者。

1.3 民间组织能提高民生建设的水平 民间组织因其特有的公益性、志愿性、社会参与性等优势,使其在民生服务领域中的作用得到发挥。首先,民间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这决定了其在公共服务产品的提供中不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因而能保证其提供产品的高质量。其次,民间组织能够有效地集聚社会资本,在政府与市场之外发挥其增进社会福利、促进社会公平的作用。再次,民间组织有利于缓解公共财政压力,使有限的资金更多地用于环保、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

1.4 民间组织促进人文精神的形成 民间组织倡导的人文精神符合时代发展的要求,基于一定的公共意识、关怀意识、责任意识、参与意识、合作意识和奉献精神,以及追求生命的意义和价值,以便使人们更好的认识自我和认识社会,构成了民间组织的精神实质,这也正是民间组织独特的生命力和独特价值所在。某种意义上说,民间组织是现代文明精神的最好的体现者。

2 民间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存在的问题

民间组织内部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目前,我国实际社会生活中许多民间组织名存实亡。一些社团较少开展活动,存在多种问题。

2.1 缺乏资金和人力资本保障 资金不足是我国许多民间组织面临的普遍难题。民间组织必须拥有一定的资金,才能购买相应的设备、租用办公和活动场所、支付工作人员的工资、以及开展各种活动。有相当一部分非营利组织处在严重资金不足的状况下,无法开展正常的活动,其中有不少组织处在名存实亡的境地。从资金来源方面来看,我国民间组织最主要的收入来源是政府提供的财政拨款和补贴,过分依赖于政府部门,不利于民间组织的独立性和自主性的发挥。从人力资本来看,人力资源开发能力较差,缺乏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民间组织的专业从业人员较少,主要依靠兼职人员,这直接导致了民间组织的创新能力缺乏。

2.2 缺乏社会公信力 民间组织总体上存在着代表性差、行为不规范和服务意识不足的问题,无法为社会主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造成了我国民间组织的公信力不高,缺乏社会认同。一些民间组织搞非法集资,自谋私利;一些民间组织财务制度缺失,存在贪污腐败行为;一些民间组织宣传愚昧迷信思想,诈骗钱财;一些甚至进行反人类、反科学的活动,还有的与国际反华势力沆瀣一气,攻击党和政府;更有个别的民间组织与黑恶势力团伙勾结,搞犯罪活动。由于少数不良分子的存在,造成民间组织的社会公信力不足,影响了民间组织的发展。

2.3 法律制度不完善 民政部也颁布了数十个社会团体管理规章,这些法律和规章明确了组织的性质,但相对于民间组织的发展实践,现行法律制度还远未达到完善,主要表现在:一是立法不健全,对民间组织在市场经济发展中需要解决的问题,没有及时立法;二是立法的层次不高,可操作性不强。一些本应由法律、法规规定的事项,往往以规章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等形式规定,缺乏足够的法律效力;已制定的一些有关民间组织的法规过于笼统,可操作性不强,这不仅影响着民间组织发展,也不利于政府对民间组织进行监管。另外我国迄今为止仍未出台一部《民间组织法》。

2.4 监管机制不健全 从1989年开始,我国在民间组织管理上逐渐形成了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分别负责的双重监管体制,这种体制在规范民间组织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也存在着严重的问题,容易出现对民间组织事后监督不力的问题,导致管理部门之间分工不明确,造成双方相互推诿,疏于管理,出现重申报,轻监管的现象。

3 民间组织发挥作用的对策研究

3.1 提高民间组织获取资源的能力 在财物资源方面,要建立严格、透明、完善的财务制度。因此,我国民间组织应按照有关法律对财务制度的规定和要求,逐步完善财务报告制度,在年终由会计作年度财务报告,自觉接受政府的监督和检查。在人力资源方面,民间组织要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改革传统的职称评定制度,消除传统制度的论资排辈、人为干预、程序过于繁杂的弊端,建议建立岗位聘任制,实施全员合同制。民间组织还要定期对在岗人员开展岗位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建立合理有效的奖惩制度,加大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力度,使其工作人员具有相关岗位的资格和相应的技能。

3.2 提升民间组织的公信力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民间组织公信力建设的指导思想,大力推进诚信建设。因此,民间组织应树立以讲信用为荣,不讲信用为耻的道德意识,加强组织的内部管理,对所使用资源的效益和效率、社会期待或需求满足程度进行真实的交代和承诺,让公众了解民间组织的运作、服务和项目、资金使用及行政管理状况才能保证民间组织良好的社会公信力。

3.3 完善法律制度建设 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大背景下,建立健全和民间组织相关的法律法规符合时代的发展要求。这样既能切实维护民间组织的独立性、自主性、社会性,保障的合法权益和民间治理功能,又能限制非法结社和的非法活动,使其在法制的轨道上健康发展。一是建立统一的职业资格审批制度,从法律上明确民间组织设立条件和标准;二是要制订结社法,确保民间组织产生、发展以及管理走向法制化;三是要弱化政府对民间组织的行政干预,加强法律管理手段的运用。建议国家制定《民间组织法》为代表的适合现代社会需要的民间组织法律体系,为民间组织的成立和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3.4 优化双重监管机制 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改变政府对民间组织直接管理为宏观管理。登记管理部门在注重规范管理的过程中,要重点强化以下几个环节:一是要把好准入关;二是要注重加强经常化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特别是要严格执行重大活动申报制度,实现动态管理;三是要加强对民间组织年检、审计、财务、社会捐赠使用等方面的监督。同时相关业务职责部门,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管理:一是强化预先审查,严格审定业务资质,确保民间组织有能力开展工作;二是加强业务指导和沟通,包括对相关业务政策的咨询、业务活动的指导等形成良好的互动[1]。三是建立健全业务评估管理制度。业务管理部门可以通过自身或借助社会机构力量,对民间组织业务工作情况,特别是非营利性、公益性宗旨的体现,进行评估。

总之,我国要抓住民间组织的发展机遇,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促进民间组织的发展,使民间组织在我国发展经济、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4.发挥税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篇四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第一次把和谐社会的建设提到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并重的位置,这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为全面实现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提供了重要的思想指导,这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也是实现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需要。对于我们今后更好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地方人大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推进以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主要内容的和谐社会建设中肩负着重要责任。应当发挥法律监督、重大事项决策、联系代表群众等优势,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作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一、地方人大要在提高履职能力上有所作为。

面对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地方人大要把不断提高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的任务,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发挥地方人大的职能作用为核心,以建设高素质的人大干部队伍为关键,以创新人大工作方式方法为重点,以完善人大制度建设为基础,不断提高人大队伍履职的能力和水平。首先,要学习领会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构建和谐社会的理论和科学发展观,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明确人大工作的方向和任务。其次,要深入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论,以及宪法和法律,熟悉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本领。要适应形势的发展,建设学习型机关,抓好机关队伍经济、政治、科学等方面知识的学习,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分析和认识问题的能力,开阔视野,拓宽思路。在政治理论和业务上不断夯实基础;第三要树立求真务实作风,进一步增强大局观念、群众观念、民主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落实科学发展观。从而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真正将职责履行到位打下良好的基础。最大限度地发挥地方人大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及和谐建设中的作用,更好地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二、地方人大要在推动经济发展上有所作为。

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和基础。发展经济,逐步消除贫富不均,是实现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不能建成,关键取决于经济能否保持可持续的发展,创造出更加丰富的、满足人们生活需要的物质财富。贫穷不是社会主义,贫穷也建不成和谐社会。因此,不论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人大及其常委会都要把推动经济发展作为首要任务。首先要积极服务经济发展。通过开展对“三农”工作、企业工作、重点建设项目等的视察、调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及时提出具有前瞻性的意见、建议,促使政府始终用科学发展观指导经济发展。帮助政府想点子、出思路,采取有力措施,加快经济发展。其次要努力推动经济发展。人大常委会要发挥联系代表和群众的优势,在代表群众中深入宣传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宣传本区域各个时期关于发展的重大部署和工作大局。鼓励和发动各行各业代表和群众勤劳致富。尊重和保护一切有益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劳动。努力在本行政区域内营造一种人人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本行政区域内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形成上下一心、共同推动经济发展的良好态势。第三要切实保障经济发展。要通过加强对政府工作报告和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计划的审议和执行情况的监督,通过对重点经济工作开展检查、视察,对于政府通过实践检验确有成效的做法和经验,通过一定渠道和形式给予宣传和表扬,进一步激发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及时发现发展中的困

难和问题,通过行使好人大的法定职权,及时沟通、交换意见,督促政府及其部门解决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各种矛盾和困难。对于阻碍和影响本地经济发展的环境、旧规章等问题,要通过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等尽力帮助解决,为地方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总之,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促进本行政区域经济健康协调发展作为一项中心任务来抓,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

三、地方人大要在推进民主法治上有所作为。

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实现民主法治。和谐社会的构建不仅有赖于完备的法律来规范和保障,而且必须增强全社会的守法意识与法律观念,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必须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坚持和发展人民民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省、治市、治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深入发展,正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责所在。一是要畅通民众知政渠道。人大常委会要督促“一府两院”落实好“阳光工程”,建立各项公开透明的公开办事制度,该让人民知道的政策、程序都要公开,让群众知道。要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制度,保证人民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要尊重代表和群众的民主权利,对于代表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人大常委会、“一府两院”必须予以高度重视,认真讨论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人大常委会要建立健全公民旁听常委会议制度,还要督促政府建立议事听证制度。更好地发挥人民群众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社会事业的主人翁作用,使常委会讨论、决定的议题和政府的决策,最大限度地体现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二是要大力推进法治建设。要督促“一府两院”全面落实“四五”普法教育规划,扎实实施依法治县基本方略,大力推动以宪法为核心,以各级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督促政府和司法部门运用各种手段,深入开展全民的普法教育活动,在全社会逐步形成人人自觉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加大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本行政区域内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难题和问题,使本区域各项工作步上法制化轨道。当前,社会不和谐的现象中,有相当一部分问题出在法治观念不强上,也就是说没有严格地依法办事、依法办案,没有高度的法律意识。因此,要实现和谐,必须加强法治,认真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充分发挥法治在促进、实现、保障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人大拥有保证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和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防止行政、司法机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职能,人大要运用法律赋予的职权,运用刚性手段,依法督促“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政治和法制保障。

四、地方人大要在维护公平正义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上有所作为。

只有真正形成公平和正义的社会环境,社会各阶层、群体才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才能达到社会安定。因此,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公平、规范的权力运行环境。一是要坚持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科学决策、作出决议决定以及开展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依照法律精神和公正原则,高度关注民生,督促政府健全和落实社会保障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制度,切实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对低收入阶层、困难和弱势群体要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努力纠正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违法排污、企业重组和改制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下力气督促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和适龄青少年上学难、上学贵等问题。要认真作好人大信访工作,及时帮助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二是督促政府坚持以人为本,维护和尊重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人翁地位。要积极为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经济、政治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活动提供公平的机制、环境、条件,维护社会公平。三是要支持和督促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防止司法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公民权利和公

正和谐,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四是要大力倡导社会公德。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实施纲要,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逐步建立诚信友爱、相互帮助、和睦共处的道德体系。五是督促政府建立健全社会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险、养老、下岗职工再就业、弱势群体救助等社会服务组织,完善社会管理、服务功能,建立高效有序的社会服务新机制,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和谐。

五、地方人大要在保证代表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作用上有所作为。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需要全社会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人大代表是广大人民群众选出的行使自己权利的代言人,他们既是建设小康社会的中坚力量,又是各条战线上的代表人物,同广大人民群众保持着最广泛的联系,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影响力。理所应当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一是要发挥好人大代表在决定重大事项中的作用。各级人大担负着决定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的职责,如何使作出的决议决定更具科学性、合理性,最关键的在于广泛听取有益建议,而各级人大代表中人才济济,把他们的积极性调动好,把他们的优势发挥好,对于实现依法决策、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二是要发挥好代表经济建设主战场带头人的作用。通过组织代表扶贫帮弱等形式实现共同发展,通过鼓励代表自主创业,达到合法先富,使代表成为经济建设主战场的带头人。三是要发挥好代表民主法治宣传人的作用。人大常委会要按区域、按行业,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组织代表在本区域、本行业中,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宣传与百姓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在促进广大人民群众民主观念进步和法制意识增强的过程中做出应有贡献。四是要发挥好代表人民矛盾调解人的作用。要引导鼓励代表深入到广大人民群众中去,了解他们的疾苦冷暖和利益诉求,多做息事宁人和疏通群众思想的工作,把人民群众不满情绪化解在萌芽状态,发挥代表在维护社会安定中的作用。五是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督政作用,使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得到有效维护与实现。群众普遍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往往会成为一个地方不和谐的主因。在这些方面,人大代表可以很好地利用自身优势,参与检查、调查,就解决“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建议、意见,及时督促化解不和谐因素。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都代表着许许多多人民群众的所想和所盼,要发挥好代表议案、建议的作用,使这些议案、建议得到认真办理,人民群众的一些愿望得到实现,促使社会更加和谐。

5.发挥税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篇五

博野县东墟中学于小娟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给工会组织带来了机遇,同时也带来了挑战。工会组织要正确认识和把握改革、发展、稳定三者关系,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使工会组织成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中坚力量。为了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一、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工会真正找准定位,明确工作任务工会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提出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工会必须树立大局意识, 切实把工会工作放到大局工作中去思考、把握、部署, 积极发挥工会作用。要发挥工会在宣传教育职工、团结带领职工、组织动员职工等方面具有的独特优势, 促进企事业单位的协调发展。各级工会组织要通过走访、举办职工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引导职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荣誉观和劳动观。我国的社会结构正在发生着巨大而深刻的变化,社会分化不断加剧,利益群体多元化成为这一时期社会的显著特征。随着社区单位企业改制以及产权制度改革,使企业的组织体制、经济关系、劳动关系发生一系列重大变化,改革必然要进行经济关系、利益格局的重新调整,必然要触及到各方面的利益,其中,职工群众所承受的精神压力、经济压力和就业压力应该是最大的。因此,在改革力度加大、劳动关系矛盾日益复杂的今天,促进劳动关系协调稳定和职工队伍的稳定,确保企业的稳定和社会稳定,是工会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根本任务。

新形势下,职工的价值取向趋于务实,利益需求更加强化,内部不同群体利益分化明显,都使产业工会所担负的维权任务日益繁重、更加复杂。工会促进和谐社会的建立,要有明确清晰的工作思路。首先,要围绕“党政所急、职工所需、工会所能”的工作定位,把职工的意愿和要求作为工会工作的重点,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在维权工作上有所突破,以维权的实效取信和凝聚职工。其次,要从

服务对象的实际需要出发,明确自身工作目标。建立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工会的服务对象是职工群众,工会以人为本就是以职工的愿望和需求为本,努力提高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努力满足职工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需求,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三是要从工会独特的社会定位出发,发挥自身特色和优势,充分体现群众组织的特点,在化解矛盾、解决企业和职工冲突方面发挥得天独厚的优势。

二、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工会坚持以人为本,提升职工素质

工会要把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素质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职工队伍,是职工所求、企业所谋、社会所需,是保持职工队伍先进性的关键所在,是工会维护职工利益的必然要求,也是工会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载体。为此,工会要总结以往成功经验,创新活动的方法方式,更加扎实有效地抓好职工素质工程建设。一是要根据不同职工群体的不同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职工教育培训、岗位技术技能、应知应会知识培训,着力提高职工科学文化、技术技能和业务素质,推进职工知识化进程。二是要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的活动,积极倡导“时时学习、处处学习、终身学习”理念,培养职工“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习惯,鼓励职工学技术、钻业务,使更多的职工岗位成才、自学成才。三是要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同时,要围绕企业的改革发展,开展职工技能带头人的评聘工作,让他们的技术、才能得到重视和发挥。四是工会要切实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引导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对职工的形势政策教育、法制教育和纪律教育,多做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要教育职工识大体、顾大局,正确对待利益调整,支持和参与改革,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三、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工会搞好源头参与,建立预防机制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职工群众的民主意识不断增强。工会要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发挥代表职工参政议政的作用,扩大职工群众有序的政治参与,推进社会主义和谐发展。工会是劳动关系矛盾的产

物,建立和谐劳动关系既是工会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基本职责的要求,也是工会组织推进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举措。对此,一是要加大源头参与的力度。完善工会主要负责人参与企业党政联席会制度,通过定期交流沟通情况,使企业行政能及时了解工会对涉及职工利益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商讨实现维护企业正当利益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双赢”之策,切实从源头上、整体上协调劳动关系。二是要切实抓好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建设。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是工会维护职工经济利益、协调劳动关系、促进稳定最为有效的手段。集体合同涉及的职工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职工福利、劳动合同管理,都是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但工资问题是最关键的、最实质的内容,工资收入是职工基本的经济来源和生活命脉。深化集体合同的关键在于以集体协商的方式保障职工的工资收入水平,通过工资集体协商使职工的收入水平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保持同步发展。因此,工会要通过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变事后维护为事前维护,使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的维护。三是运用职工代表大会的审计表决权协调劳动关系。工会要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切实落实职工民主管理的各项权利,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和企业转制的重大方案,在方案审议中,凡是方案需经职代会表决通过的,就一定要经职代会全体代表表决通过,要注重把职代会关口前移,提前把方案交给代表,让代表在吃透方案精神的基础上,用好表决权。四是建立协调劳动关系矛盾的疏导和预警机制。要加大劳动执法监督检查力度,防止劳动关系矛盾激化。工会要坚持依法维权、依法治会,加大源头参与力度,积极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研究制定,表达职工的意愿与要求,使之充分反映到党和政府的决策中去,使各项法律和政策更加符合职工群众的利益和要求,从整体上实现对职工权益的维护。

四、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工会加大帮扶力度,关爱职工群众

困难职工帮扶工作事关稳定大局,是工会组织义不容辞的重要责任。工会组织要以高度的责任感, 把提高构建和谐的能力, 作为工会组织适应新形势要求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和落实好。在此基础上, 要

加强调查研究, 善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 密切联系群众, 心中系着群众, 与职工群众打成一片, 了解职工想什么、求什么、需解决什么, 急职工之所急, 想职工之所想, 对职工反映的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 认真对待和分析。属于思想方面的问题要认真疏导, 讲道理讲政策; 属于实际问题, 要及时向有关方面反映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促使问题及时解决。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解决好困难职工的就业权。变“输血”为“造血”,创造条件让困难职工就业,这是对困难职工的最大帮扶,尽心竭力帮助下岗人员实现再就业是工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工会要通过再就业技能培训、信息咨询、职业介绍,最大限度解决下岗人员的就业问题,切实维护职工的劳动权益和经济利益。二是维护好困难职工的生存权。要加大送温暖资金的筹集,推动送温暖工作向正常化、制度化、社会化发展。健全困难职工档案,组织开展职工互助互济活动,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帮扶活动。要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多方筹措,建立企业扶贫基金,协助政府和企业行政解决困难职工在看病就医、住房安居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三是保障困难职工子女教育权。要建立完善困难职工子女就学基金,形成帮扶困难职工的长效机制,让更多的困难职工子女在工会的帮助下完成学业,使困难职工得到实实在在的帮助。要努力开展多种形式的“生活救助”、“大病救助”以及“金秋助学”、职工互助互济、领导干部与困难职工“结对帮扶”等活动。

五、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工会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综合素质

加强自身建设是更好地发挥工会作用的基础。夯实组织基础、创新运行机制、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干部素质是当前产业工会自身建设的几个重要环节。“打铁先要自身硬”。工会要在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作用,就必须先要强化自身的维权能力。要做好这项工作,一是要提高工会干部的素质。要把提高工会干部素质做为加强工会自身建设的首要任务,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学习,努力增强工会干部的政治素质和判断形势、服务大局、应对复杂局面、协调利益关系的能力。要紧紧抓住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契机,加强对工会干部的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通过建立工会干部学习

考核机制、学习培训制度,促进工会干部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努力造就一大批熟悉劳动关系、经济管理、工资分配、劳动保障、劳动保护和劳动纪律等方面知识的复合型工会干部,提高为职工说话办事的本领,树立工会在企业中的地位和权威。二是要努力扩大工会组织的社会影响。工会工作的社会化是扩大工会组织影响力的重要途径,工会组织在企业要有自己的形象、有自己的声音、有自己的作为,就要注重协调好与内部各单位、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整合工会内部的各种力量,进一步增强各项工作的合作。三是要不断提升工会的工作水平。工会要确立正确的维权观,在履行维护的职权上下功夫,要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前提下,更加注重维护好职工的具体利益;在维权手段上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在依法开展工会活动上下功夫,着力引导工会干部学习法律、精通法条,努力提高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水平和能力;在活动方式上要在搞活基层、服务职工上下功夫,坚持深入基层组织职工、广泛动员职工、真心依靠职工、热情服务职工,通过多种形式的活动吸引凝聚各层次职工;在工作方法上要在转变工作方式、调整工作体制上下功夫,要从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高度,培养严谨踏实的工作作风,真正深入基层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感知、了解、掌握不同职工群体的需求,并把这种需求作为工会工作的重点和努力的方向,以独特的优势为职工提供个性化、优质的维权服务。

6.发挥税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篇六

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的引领作用

青年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也是社会中最活跃、最具有代表时代潮流的重要组成部分,总是处于不断发展变化之中。引导青年是共青团的根本任务、战略任务。共青团作为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社会联系广泛,在参与构建和谐社会方面肩负着光荣职责,具有独特的优势,应当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重点应该从以下五个方面引导青年:

一、要从政治上引导青年,坚定他们的理想信念,巩固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

共青团组织的根本价值在于巩固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任何一个政党如果没有广大青年的支持和投入,事业就不可能发展;如果没有青年的追随和认同,执政地位就不可能巩固。现在,整个世界呈现出年轻化的姿态,青年不仅是未来的力量,也是现实的力量;不仅是传承的力量,也是变革的力量;不仅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也是执政党的未来。构建和谐社会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想,需要青年追随和认同,要靠年轻人去传承。社会建设具有自身的特定内涵和内在规律,既要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又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协同功能和公民广泛参与的作用。共青团作为党领导下的群众组织,是一个有理想、有旗帜、有追求的组织,要更加广泛地把青年团结、凝聚 起来,使之成为一种经过有效组织化整合的积极、有序的力量,追随党的事业。这是共青团工作最基本的出发点。

要着力引导青年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引导青年把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党的领导有机统一起来,把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结合起来,把个人成长与社会责任结合起来。通过“我与祖国共奋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突出引导青年把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党的领导有机统一起来,把个人的事业与国家的发展有机统一起来。要把握重大事件、重大节庆日和重大纪念日等重要节点,尤其是要抓住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的重大契机,通过以“我与祖国共奋进”为主题的多种活动形式,加强对青年的改革开放成就教育、党史教育、国情教育,加强对青年的正面引导,使青年深刻理解中国近代以来社会发展进步的历史逻辑,深刻认识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历史必然性。通过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突出引导青年深入学习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立场、观点、方法和了解我国国情的基础上,坚定他们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

二、要从思想道德方面引导青年,倡导树立社会文明新风,不断提高青年的内在素质

社会文明是社会和谐的基础。青年历来有开风气之先的光荣传统,是弘扬文明新风的重要力量。共青团组织要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以爱国主义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 诚实守信为重点,引导青少年自觉实践社会主义基本道德,逐步养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思想品德和行为规范。引导青年树立积极向上的人生观、价值观,使他们在保持合理物质追求的同时培养健康的精神追求,树立劳动创造生活、奋斗成就人生的价值观念,养成良好的品德素养和生活方式。

要通过广泛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引导青年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时代精神,发挥青少年群体的积极作用。切实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高校青年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发扬共青团开风气之先的优良传统,不断深化青年志愿者、青年文明号、希望工程、手拉手等实践活动,弘扬传统美德,引领社会新风,在全社会大力倡导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团结友爱、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教育引导广大青年在激发社会创造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要从经济建设方面引导青年,培养引进青年人才,鼓励他们参与社会经济发展

推动发展是社会和谐之根基,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发展才是硬道理。青年历来是社会经济发展中的生力军,是最富有生机和活力的一支生机勃勃的力量。积极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大局,就要求共青团组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始终坚持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以青年人才培养为主线,把培育“四有”新人 与建功立业有机结合起来,深入开展青年创业就业、青年人才引进、青年科技创新、青年农民转移就业促进计划等活动,切实抓好青年人才工作,抓住培育人才、吸引人才、凝聚人才、配置人才等环节,大力开发青年人才资源,在全社会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氛围,积极为青年施展才华和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条件,让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青年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青春活力竞相迸发,努力形成青年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群英荟萃的可喜局面,为社会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要大力支持青年就业创业,建立青年就业创业教育培训机制,广泛开展青年就业创业指导、技能培训,建立青年就业创业指导机制,为青年就业创业实践提供服务,鼓励青年广泛参与经济社会建设,充分调动青年的创业激情和创造活力。通过保护母亲河行动,突出引导青年树立“生态文明〃公益〃责任”的价值观念和可持续发展理念,加深对科学发展观内涵的理解,更加自觉地参与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要把生态环保项目建设和群众性的生态环保活动结合起来,使更多的青年在参与中受影响、受教育。

四、要从团组织自身建设角度引导青年,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提高团的工作水平要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识“共青团事业发展处于新的历史起点上”、“团的工作思路、工作方式、自身建设要创新”。从团的性质来看,共青团是党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先进性与群众性的有机统一体,具有明显的社会属性,从某种意义上讲,共青团工作本身就是一项社会工作。从团的任务目标来看,共青团的一项政治使命就是巩固党在青年中的群众基础,确保国家的长治久安和社会的安定团结,这与构建和谐社会在目标上是根本一致的。从团的基本职能来看,党赋予了共青团助手和后备军、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三项基本职能,这些职能决定了共青团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必然大有可为。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必然要求共青团以党的奋斗目标为前进方向,团结带领团员青年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再做新贡献;发挥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必然要求共青团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依法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发挥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作用,必然要求共青团要教育青年增强民主法制意识,引导青年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参与基层民主实践,带领青年在社会建设和管理中发挥作用。

我们要分析、研究、整合、发挥共青团组织特殊的比较优势,如政治优势、组织优势、人才优势、队伍优势等,把引导青年这一根本任务、战略任务与组织青年、服务青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等职能有机衔接,在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服务青 年就业创业、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等各项工作中,更好地体现对青年的思想引导。要切实帮助青年解决人生成长和发展中的现实问题,让他们在人生的进步、自身的发展上都能得到理解、得到帮助、得到启迪、得到支持,增进他们对组织的归属感,进而增强对社会的归属感,不断提高共青团组织的凝聚力,从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五、要创新青年工作的方式方法,坚持分类引导青年,协助政府做好青年事务管理工作

当前,青年的变化集中体现为青年选择、青年群体结构、青年需求的多样化,要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共青团作用,我们就必须深入研究和把握青年的时代特点,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注重青年的自主选择,转变以往单一靠灌输说教、行政命令的手段,变为适合青年特点,从身边可敬可学的做人、做事和人格高尚的典型来引导青年;要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共青团作用,我们就必须改进共青团传统的、单一的组织体系,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扩大对不同青年群体的组织覆盖面和工作覆盖面;要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共青团作用,我们就必须更好地反映和兼顾不同青年群体的利益需求,多做说服教育、化解矛盾、排忧解难工作,多做维护青年权益的工作,始终保持共青团对青年的吸引力和影响力,把青年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调动青年中的一切积极因素,凝聚青年的一切积极力量,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要针对不同类别青年在职业背景、社会阅历、思维方式、行为习惯等方面的显著差异和具体的思想实际,确定不同层次、不同侧重、不同形式的引导内容和引导方法,将思想引导的目标要求具体化地落实到不同青年群体身上。一是对于大学生,要着重引导他们了解在党的领导下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的成就,正确认识世情、国情、党情,理性认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党的领导的有机统一。在方法上,要注重探索系统的、有理论说服力的、有实践支持的结合方式,注重运用历史的、现实的、学术的逻辑开展思想引导,注重将思想引领与成长服务相融合。二是对于进城务工青年,要着重引导他们充分认识党和政府对进城务工人员的关怀,正确理解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一些不可逾越的阶段性特征,增强自信心、进取心。在方法上,要注重表达上的言简意赅、生动形象、通俗易懂,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注重与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结合起来。三是对于企业青年,要着重引导他们充分认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国有企业改革取得的成就,正确认识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把个人成长与企业发展和国家建设的目标更好地统一起来。在方法上,要特别注重结合企业实际和岗位特点,把党团组织的“大道理”转化为青年易于接受的“小道理”,关注企业生产经营和职工成长发展中的“小事”,帮助青年职工解决思想困惑和现实问题。四是对于农村青年,要着重引导他们学习党的各项惠农政策和党对新农村建设的根本要求,把农民生活的变化与党的领导更加紧密地联系起 来。在方法上,要注重运用生活化的语言和摆事实的逻辑,并与农村青年不甘于现状、渴望致富成才的愿望结合起来,注重帮助他们解决生产发展、创业就业中的实际问题。五是对于其他领域的青年,要紧密结合所在组织的社会功能和青年具体的思想问题,合理确定引导侧重点和引导内容,注重采用符合青年具体特点的引导方法。

7.发挥税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篇七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执政理念, 这也是第一次将“和谐社会”的建设放到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并列的突出位置。在2005年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开学仪式上, 胡锦涛同志明确指出,我们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就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涵和基本特征。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指出:“人民政协的基本属性、主要职能、组织构成、工作原则和活动方式,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是完全一致的,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是紧密相连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作用。”这一论断,深刻揭示了人民政协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之间内在的、本质的联系。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必须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作用。

(一) 从人民政协的基本属性看,人民政协作为我国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有利于集中各界有识之士的智慧和力量,为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和祖国统一而共同奋斗;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有利于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基础,保持国家的繁荣稳定和社会的安定团结;作为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有利于各党派、各团体、各阶层、各方面人士广泛而有序地参与国事,形成和谐融洽、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二) 从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看,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是政协的主要职能,也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重要体现;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形式。履行好政协职能,有利于下情上达,保证党和政府的决策既能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又能兼顾少数社会人群的合理要求;有利于人民政协的建言献策, 促进各方面人士在共同大目标之下增进共识, 推动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三)从人民政协的组织构成看,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统一战线已经发展成为由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组成的最广泛的联盟。作为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政协实行“大团结、大联合、大统一,囊括一切代表人物”的方针。政协的这种组织构成,是中华民族具有强大凝聚力的重要体现。

(四)从人民政协的工作原则看,人民政协实行民主协商、求同存异的工作原则。在政协的各种会议和活动中,鼓励委员充分地、如实地反映各界群众的意愿和呼声,提倡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既听取和反映支持的、赞同的意见,也听取和反映不同的、批评的意见。对协商的问题做出决议时,坚持在充分协商后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表决,并在不违反章程规定的重大原则前提下,允许保留意见。人民政协的这种工作原则,有利于广开言路、集思广益,有利于畅所欲言、各抒己见,有利于尊重多数、照顾少数,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五)从人民政协的活动方式看,政协开展工作的主要方式,包括通过各种会议进行民主协商、参政议政,组织委员进行视察和专题调研等集体活动,委员通过提案、调研报告、座谈会等形式反映社情民意发表意见。这些形式,为党派团体和各界委员参与国事提供了畅通的民主渠道。政协的各参加单位和委员运用这些形式开展工作的过程,是一个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体察民情、反映民意的过程;是一个知情明政、把握大局,积极主动地了解和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凝聚力量的过程;是一个增进了解、消除误解,协助党和政府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的过程。

二、人民政协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独特的重要作用

人民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组织机构, 其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三大职能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和政治生活的和谐, 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过程是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进步的过程。

(一) 发挥人民政协人才汇萃、智力密集的优势, 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社会和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只有社会生产力不断发展, 国家经济实力不断增强, 人民生活不断改善, 才能为构建和谐社会打下更加牢固的物质基础。人民政协汇聚了一大批各类专业人才, 不乏掌握着先进技术的专家、学者、高级知识分子和社会管理人才, 具有明显的专业特长和智力优势。

(二) 发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优越性, 促进政党关系和谐与政治和谐。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特点和优势表现为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 共产党执政、各党派参政。人民政协是以中国共产党为领导核心, 以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以及各界别为基础组成的。我国政党制度优势的总体特征, 就是和谐性, 包括政党关系的和谐性, 以及由此带来的政治关系的和谐性。我国政党制度和谐性的优势必将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三)发挥人民政协文化名人多、社会影响大的优势, 推进和谐文化建设, 巩固社会和谐的思想道德基础。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与之相适应的和谐文化作为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建设和谐文化, 既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 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人民政协汇聚了科技、教育、文化、新闻出版、哲学社会科学、文学艺术等众多界别的专家学者, 他们不仅是先进文化的创造者, 也是先进文化的传播者。

(四)发挥人民政协代表性广、包容性强的优势, 协调关系、化解矛盾, 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 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我国正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 经济体制深刻变革, 社会结构深刻变动, 利益格局深刻调整, 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种空前的社会变革, 给我国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 也必然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构建和谐社会, 必须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 妥善处理社会矛盾, 全力保持社会的安定有序。人民政协按界别组成, 政协委员来自社会各界, 分布在社会的各个阶层和各个方面, 是各个界别的代表人士, 具有很大的影响力和号召力。人民政协发挥这一优势, 可以化解人民内部矛盾, 协调关系、理顺情绪、促进稳定的工作。

三、扎实有效做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各项工作

(一)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 积极服务于经济建设。

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解决构建和谐社会面临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从根本上讲还是要靠发展。人民政协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首先必须自觉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把促进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在树立科学发展观上下工夫,在推动经济更好更快发展上下工夫。要正确认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多做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凝聚人心、维护稳定的工作,充当党委、政府抓好“第一要务”的助推器。要动员和组织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各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就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推进经济体制改革、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问题深入调查研究,谋长远之道,建有用之言,献务实之策。

(二)坚持民主协商, 积极服务于政治建设。

民主政治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人民政协要做好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的各项工作,就必须致力于体现和发挥我国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不断扩大有序的政治参与,推进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当前,各级政协组织应搞好参加政协的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团结联谊,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及时反映他们的政治诉求,正确对待他们的监督和批评,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进一步探索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加大民主监督力度,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三)坚持弘扬先进文化, 积极服务于文化建设。

一个社会的文明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它的和谐程度。文化是民族的灵魂,是维系民族团结、形成民族亲和力和凝聚力的思想基础,是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的精神纽带。文化繁荣是和谐社会的长效机制。人民政协致力于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应动员和组织广大政协委员和政协工作者,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积极参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立足自身特点和优势,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坚定历史责任和使命,大力提高理论研究水平,积极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提高大众科学文化素质。积极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以团结协作为核心的集体主义精神,大力发展科学文化教育事业。

(四)坚持以人为本, 积极服务于社会建设。

人民政协要深刻认识和理解构建和谐社会是体现参政为民的现实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履职为民的理念,切实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政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及时了解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情况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关注民生,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如实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力所能及地帮助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只要符合群众的利益就要认真办好,只要体现群众的意愿就要及时反映。进一步畅通民主渠道,协调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疏导群众情绪,扩大有序的政治参与,实现社会各阶层之间、人与社会之间、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与融洽,为构建和谐社会构筑强大的群众基础和稳定的社会环境。

参考文献

[1]胡彪.发挥政协优势增进社会和谐.求是, 2008年13期

[2]朱明.促进社会主义社会的和谐是人民政协的天职.文史博览 (理论) , 2008年02期

[3]陈金锁.发挥政协作用致力社会和谐.今日中国论坛, 2008年Z1期

[4]梁丽萍.政治协商制度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政治学研究, 2007年02期

[5]廖保生.和谐社会的构建与人民政协的发展.文史博览, 2006年22期

[6]孙淑义.发挥人民政协的特点和优势.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献计出力.春秋, 2006年06期

[7]于光胜.人民政协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大有作为.理论月刊, 2006年05期

[8]陈勇.人民政协事业发展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关系研究.华东师范大学, 2006

[9]黄以云.人民政协要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前线, 2005年12月

8.发挥税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篇八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中央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其本质要求就是要达到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组织的和谐相处以及人自身内部各要素的和谐相处。老年大学作为一种社会组织,是和谐社会的组成部分。有责任有义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作用。老年教育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应该如何发挥作用呢?本文就东辛采油厂老年分校的实践经验浅谈一些个人的看法。

1、提高学员的思想道德素质,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环境

东辛采油厂老年分校把握时代的脉搏,围绕老年人精神文化的需求,坚持以人为本,强化基本素质教育,不断完善思想教育工作机制,积极发挥老年大学教育的导向作用、凝聚作用和桥梁作用。通过标语、宣传栏、座谈会、影像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思想政治教育。邀请有关领导、专家举行民主法制和时事政治报告会,引导和帮助学员转变观念,调整思想,摆正心态。利用多种宣传形式,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爱、文明礼貌的道德规范,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努力促成学员之间、师生之间以及工作人员之间互相关爱的和谐氛围。坚持在老年队伍中开展“传、帮、带”活动,充分发挥其辐射和带动作用。以老学员们的先进道德风范带动和影响其家庭成员以及亲朋好友等,从而产生一定的社会效应,带动起周围的人保持稳定。促进了家庭和睦、社会稳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断的发挥作用。

2、增加文体、保健学科,推进健康老龄化

健康老龄化指的是老年人个体健康、群体健康、家庭健康、社会环境健康,个体、群体和社会达到协调共进,良性发展。推进健康老龄化就是要达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工作目标。其中老有所养是基础,老有所医是保障,老有所教是手段,老有所学是动力,老有所为是方向,老有所乐是所要达到的效果。老年教育正是推进健康老龄化,适应老龄化社会的需要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

东辛分校通过问卷调查针对老同志的喜好,先后开设了器乐、书法、威风锣鼓、太极拳、剑、健身球、地掷球、门球、舞蹈、绘画、秧歌、腰鼓、广场操等几十种丰富多彩的文体学科,使老同志心情更加舒畅,精神更加振奋。同时针对老年人普遍要求健康长寿,但缺乏科学正确的养生保健知识的实际情况。分校每年都定期开展系列健康知识讲座和四季养生课堂。普及健康保健知识,使老同志们树立起全新的健康观念,从而提高了中老年人的健康水平,提升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参加老年大学的学习已经成为老年人晚年生活的重要部分,成为他们的精神寄托。分校的百人威风锣鼓队多次在油田职代会和大型活动中代表东辛做开场展示。戏曲班也多次在油田离退休文艺汇演中获得一等奖。成为厂文化建设的一个亮点和艺术品牌。分校还联合局老年大学、其他二级单位老年分校、社区广泛开展各种文体娱乐比赛活动。组织老同志走出去,融入社会、参与社会和服务社会,向社会彰显自身存在的价值,从而获得幸福感和满足感,充实和丰富了晚年精神文化生活。

老年大学还是老年文体骨干的培训中心。据不完全统计,分校文体专业70%的学员常年在社区、广场参加各类健身活动,大部分都是活动的带头人和教练员。随着这些骨干人员的带领,非在职群体参与广场文化活动率达到了80%以上。当子女看到自己的父母健康快乐地生活着,他们为油大干的热情也倍增。蓬勃发展的老年文体活动为全民健身,健康老年,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3、挖掘老年智力资源,服务采油厂和社会

联合国经济社会理事会社会发展委员会第35届会议指出:“老龄不仅是经验与智慧的象征,而且还能使人们根据自己的信仰和愿望,取得更大的成就。”

我厂离退休人员中有为数不少的老专家,老学者。他们人老身未老,体力衰退而智力并未衰退。他们是油田的宝贵财富,具有独特的资源优势。通过老年大学举办的采油厂形势任务教育学习活动,使老同志了解目前采油厂的形势,鼓励老同志发挥专长为采油厂生产建设和文明建设服务。发挥有技术专长的老同志的才能,动员老地质专家、老工程专家结对子带青工。组织好老同志支持在职人员工作,为领导献计献策,为前线鼓劲加油,为采油厂原油上产做贡献。成为稳定社会、教育后代、加强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的一支健康力量。采油厂原副总工程师沈鑫贤多次在老年大学组织的“传、帮、带”学习活动中为青年职工做宣讲。讲述当年的帐篷、马厩、干打垒,回忆当年的行军床、土炕、地瓜面、敞篷车,号召广大青年朋友,不忘老传统,弘扬胜利精神,争做讲文明、有知识、懂技能、会管理的新时期石油人,为采油厂的科学和谐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4、推进先进文化建设,繁荣群众文化生活,营造和谐社会

胡锦涛同志在参加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民盟、民进界委员联组讨论时讲话时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要求我们必须把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放到十分突出的位置,着眼于提高人的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发展教育科学文化,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老年教育是文化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多种功能,充分发挥老年教育的众多功能,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起着重要作用。

东辛老年分校重视文化建设,各个班级经常举办文化娱乐活动,每学年都举办老年大学教学成果展示。目前依托学校建立的文化艺术团体多达18个类别。其中书画、舞蹈、威风锣鼓、戏曲、民乐协会各1个,腰鼓队、广场操、地掷球队各2个,柔力球、健身球、秧歌队各4个,合唱队6个。参加人员近千人。地掷球班学员组成的地掷球队多次代表油田在山东省掷球比赛中获得第一名的好成绩。书画班学员的作品也多次在油田各大书画展中展出,几年来有近百人次学员的作品荣获各种奖项。学员劉凤源还擅长写作,退而不休,笔耕不辍。根据自己的生活、工作经历著出了一部二百多万字的散文集《生活是铁》。正如马代鑫厂长在这本书中的序言中所说:“凤源先生应该是一个执着之人,在岗位执着于宣传工作,笔耕不辍,妙笔生花;退休后,虽然年事已高,似乎童心不老,继续在文学之路上跋涉着,实在难能可贵”。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系到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关系到党的事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老年人是社会成员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只有积极发挥好老年教育的作用,才能保障老年人享受终身教育的权益,从而推动和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不可或缺的作用。□

上一篇:2023年四川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参考资料下一篇:暑假日记600字初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