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

2024-07-12

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共8篇)

1.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 篇一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总结

二0一0年,在县教育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本中心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助学济困政策,不断完善助学济困体系,2010,我们共资助贫困学生()名,资助金额达()万元。各项工作都得到了有效的落实。

一、加强学习,转变作风,着力在提升自身形象上下功夫。

根据局党委对全年工作的安排,我们认真的开展争创先进股室,争当群众满意干部的活动,本着提升工作业绩,争当先进的要求,我们非常注重在平时加强学习。一是加强党的政策,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二是加强自身能力和素质的锻炼和培养。我们严格强化对于自身的各项工作的要求,按照以人为本的精神,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为方便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我们把办公点临时设在县行政服务中心,虽然是忙一点,累一点,但我们对于工作的态度得到了群众认可和一致好评。

二、注重细节,求真务实,着力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上见成效。

今年的工作相比去年,工作任务更多,更繁杂,要求也更高。我们不遗余力,本着求实、务实的精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完成了人的高校毕业生入伍学费补偿及代偿审核工作;()二是向名贫困高中学生发放了普通高中政府资助金万元;三是是为名大学生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万元等等。

三、把握关键,狠抓落实,着力在夯实学生资助工作基础上上水平。

资助中心平时的工作做得好不好,关键看基础性的工作做得扎不扎实。今年,我们下大力气,通过联系各所学校收集资料,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突出做好了全县学生信息资料台帐的完善和更新工作,帮助名普通高中贫困家庭学生建立档案库,这为我们科学合理的安排各类学生救助资金和助学金提供了第一手的参考资料。

本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新时期学生资助工作的要求相比,我们还有更多努力的空间,今后,我们将继续努力,严格要求,进一步创新工作的方式方法,不断提升工作效率和水平,为新建县的学生资助工作的又好又快发展而不懈的努力奋斗。

2.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 篇二

近年来, 国家对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逐步加大, 为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然而由于资助政策体系尚不完善、社会信用机制尚不成熟及学生自身等原因, 在具体落实各项资助政策的过程中, 暴露出一些问题与不足。

1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 国家对高校学生的资助力度进一步加大, 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奖、助、贷、勤、减、补”的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体系, 基本上能达到“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目标;然而各高校在具体实施各项资助政策的过程中, 存在着不少问题与不足, 使得资助的实效性大大降低, 甚至产生一些负面影响。

在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体系中, 国家助学金政策评定条件相对不高、资助面广, 对于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有着重要的作用;下面以国家助学金的申请、评审和发放为例, 探索该政策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对问题原因予以分析。

1.1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界定标准可操作性不强

在对学生实施资助之前, 高校通常会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以掌握其困难程度并为后续资助工作提供依据。从理论层面看, 认定工作可以避免资助的盲目性, 是有效可行的并且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从实践层面看, 认定标准可操作性不强, 学生贫困程度的确定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学生自己准备的证明材料 (主要包括:由当地民政部门加盖公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贫困证明或认定申请书等) , 然而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消费观念差异、材料本身的规范性与真实性待核实等原因, 简单地以调查表中的家庭人均年收入为量化标准, 使得以此为依据作出贫困程度的评判缺乏科学性、客观性与准确性, 在具体认定过程中学生证明材料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的情况时有发生。

1.2 重制度规范, 轻隐私保护

高校在国家助学金政策落实过程中, 通常会实行一套较为严格的评审流程, 注重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一种较为常见的做法是:采用民主评议与学校评定相结合原则。然而, “在实际操作中, 出现重制度规范轻人文关怀的倾向, 一切皆要求公开, 连贫困生的隐私都要公示于众, 可视下的资助模式变成了双刃剑, 贫困生在获得经济资助的同时, 也受到情感上伤害, 缺乏人文关怀的强权资助, 引发了贫困生心理伤痛……”[1]有研究表明, 自卑是高校贫困生中较突出的心理问题和最重要的心理特征[2]。部分学生担心自身隐私得不到保护以及自尊受到伤害, 宁愿牺牲学习时间外出兼职挣生活费而放弃助学金的申请, 由此可见, 过分信息公开不仅会导致贫困学生隐私泄露, 还容易滋生心理问题, 这显然与国家资助政策初衷背道而驰;然而信息不公开难以满足学生的知情权和公平公正的要求, 需要采取灵活而适当的措施在隐私保护与信息公开间寻求平衡。

1.3 重物质资助, 轻诚信教育

助学金资助对改善贫困学生经济状况, 减轻思想压力, 提升自信心有着明显的效果。随着国家教育投入的逐步增加, 助学金的资助力度和广度逐步加大, 然而由于资助的无偿性和低门槛,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特别是一些特困生, 往往容易由于自身经济压力产生的负面影响而使其在人际关系、学习成绩等方面缺乏优势, 在民主评议、投票表决等环节因缺少支持而失去享受资助的机会, 使经济资助更多的倾向了一些性格外向, 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和沟通关系的一般经济困难学生甚至是并不困难的学生。”[3]从而使得有限的资助金难以切实落实到最需要的贫困学生手中, 不但不能助困, 而且容易导致学生道德缺失。一些家庭并不困难的学生为获取助学金不择手段, 开具假证明材料, 拉帮结派形成小团体, 毫无诚信可言, 因质疑助学金分配不公而导致同学间关系紧张的现象屡见网络。

2 数据挖掘技术在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中的应用

以上问题的存在, 不仅不能使贫困学生得到切实帮扶, 反而容易引发诚信危机, 让部分学生滋生“等、靠、要”思想而产生社会问题, 不利于高校的人才培养和学生的健康成长。本文拟通过数据挖掘技术, 探讨将其应用于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中, 以使以上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 促进资助体系的完善。

2.1 数据挖掘技术

数据挖掘 (Data Mining) , 就是从大量的、不完全的、有噪声的、模糊的、随机的数据中, 提取隐含在其中的、人们事先不知道的, 但又是潜在有用的信息和知识的过程[4]。离群点检测是数据挖掘的基本任务之一[5], 故称离群点挖掘 (Outlier Mining) , 其主要目的是:消除数据中存在的噪音或者是挖掘出潜在的而又有意义的知识。离群数据挖掘的内容包括两个部分——离群点的发现和离群点的分析, 即如何快速而有效地检测出离群点以及对检测出的结果进行合理的评估和解释。

2.2 数据挖掘技术的应用

随着高校数字化校园建设的兴起与日益深入, 校园服务日臻完善, 移动校园一卡通技术的应用使得学生校园生活体验变得更加美好。根据学生学习生活主要活动场所在校园内部, 产生的日常消费也通常在校园餐厅、校园超市等特点, 校园一卡通通常集刷卡消费、身份识别、图书借阅、机房上机、考勤功能于一体, 可以通过网络技术对学生的一卡通数据进行收集整理。针对采集的高维海量一卡通数据预处理, 编写合适算法进行挖掘, 然后对挖掘结果进行评估和解释, 最后产生有意义的知识。

1) 以自然月人均消费水平为基点, 定义远远偏离该基点的数据为离群点, 对日常校园消费数据进行挖掘, 然后评估和解释挖掘结果并及时采取相关措施。对于远低于基点的学生消费人群, 学校直接将临时补贴存入其一卡通改善其生活条件, 这样既可以将有限的资助金发放到最急需的贫困学生手中, 也有利于保护学生隐私, 同时亦可及时发现因突发事件而导致生活贫困的学生人群, 并给以人文关怀与额外资助, 具有高时效性、强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对于远高于基点的学生消费人群, 学校资助管理部门可以及时间接核实, 分析产生该结果的原因, 必要时可以建立诚信电子档案。

2) 结合学生心理普查数据, 对贫困学生图书馆借阅数据进行挖掘分析, 对于存在一定心理障碍的学生进行有益心理书籍推荐, 必要时及时给予心理干预, 促进贫困学生身心健康。

3 总结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 需要国家、高校、家庭和社会多方的共同努力。本文通过分析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 提出将数据挖掘技术应用于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中, 提升资助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以求构建高效、长效的资助体系, 促进教育公平及教育持续健康发展。下一步工作, 笔者将进一步完善数据挖掘算法, 将理论成果应用于实际资助管理工作中, 同时积极探索资助管理工作中诚信教育、感恩教育机制的建立与完善。

摘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 它直接关系到教育公平的实现及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本文针对当前大学生资助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与不足, 提出运用数据挖掘技术提升资助工作的有效性, 为进一步建立高效、长效的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制提供支持。

关键词:数据挖掘,资助管理

参考文献

[1]张冰, 白华.盲助:破解中国高校贫困生资助范式的路径选择[J].社会科学家, 2013 (3) .119.

[2]谷传亮.高校贫困生资助问题探析[J].电子世界, 2013 (14) .202.

[3]柳林.目前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河西学院学报, 2009 (6) .121.

[4]韩家炜, 等.数据挖掘:概念与技术[M].机械工业出版社, 2006.

3.论职业院校的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篇三

关键词:学生资助管理 实施 问题 建议

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是学院学生工作中的重要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需要我们更多地关注。有效发挥现有助学体系的激励作用,探索适合学院资助工作发展的途径已成为目前学生工作的重要任务。

一、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深刻意义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学生资助政策。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学院也制定了详细的资助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并认真贯彻执行。这些助学政策的实施,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了制度保障。学院充分认识到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将学生的资助政策落到实处。

二、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是如何进行的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明确职责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能否取得实效,最终取决于学校工作的落实。笔者学院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工作机制,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实行院长负责制,成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处室、系负责人为本部门学生资助工作事项的第一责任人,并安排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具体业务;经常开展政策和业务培训学习,提高资助管理人员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与时俱进,根据国家政策的变化随时调整学生资助的条件和范围,确保国家资助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2.广泛开展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

资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事关学生的切身利益。学院通过专栏、展板、简报、招生简章等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宣传资助政策、资助程序等,使学生和家长充分了解和掌握资助政策,确保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深入人心。

3.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整个学生资助工作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必须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4.严格规范评审和发放程序

笔者学院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制定相应的学生资助工作实施细则及评审办法,严格进行资格审核,规范评审和发放程序。落实各级人员的责任,将资助工作中每一个环节、任务及要求具体分解到位,责任到人。每次评审结果都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实行“校务公开、阳光运作”,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5.规范资助档案管理

建立了资助工作专门档案,及时将有关文件制度、实施方案、评审办法、会议记录、学生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受助学生名单和工作情况等分类进行归档和保存,做到齐全、规范、准确,便于查阅。

三、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学生群体的特殊性与国家现有的助学贷款之间的矛盾

近年来,随着企业用工需求量的逐年增加,技工院校的毕业生需求量增大,因此不少困难学生选择就读技工类院校,以帮助家庭早日脱贫。笔者学院很多学生家里几乎世代务农,兄弟姐妹好几个或者单亲家庭,父母常年因病吃药打针,他们就需要助学贷款来完成学业。但是由于国家助学贷款的限制及学生年龄偏小等原因,导致很多学生享受不到这项优惠政策,为上学最后只能向亲戚朋友借款或者缓交学费,家庭负担较重。

2.贫困生认定工作困难

贫困生的认定工作是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基础。建立真实、详细的贫困生资料和档案才能更有效地开展工作。然而实际工作中要做到公平、公正是非常困难的。有的学生家庭非常贫困,却怕别人笑话而不愿开具证明,而有的学生为了可以获得部分补偿而开具假证明。简单的材料很难证明学生的贫困程度。校外实地调查走访虽然可以得到准确的资料,但需要大量的人力、财力和时间,成本较高,很难实现。

3.学生缺少感恩意识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范围,学生只要提交简单的申请表都能享受到免学费国家助学政策,导致部分学生把助学资金当做炫耀的资本,为了获得贫困生的待遇,不惜开具假证明,在获得资助之后,经常出现请假、旷课、迟到早退现象,严重影响了资助管理工作的开展。

四、进一步做好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建议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工程,包括“奖、贷、勤、补、减”。它需要社会、学校、全体师生的共同配合和努力。学校应认真做好贫困生的认定工作,建立翔实的贫困生档案;开展感恩教育,多渠道开展勤工助学的有偿资助;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神脱贫;建立考评机制,促进学生资助工作健康发展。

学生的资助管理工作模式还需要长期探索和检验。学院要根据自身情况和发展,建立一整套适合学生资助管理的体系。

4.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 篇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规范对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中、省、市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我院的各项资助项目,原则上仅适用于被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下简称“困难学生”)。

第二章 资助原则

第三条 坚持资助与解困、助学与育人相结合的原则。第四条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

第五条 坚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优先、品学兼优的困难学生优先的原则。

第三章 资助工作的管理体制

第六条 我院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实行学院、系两级管理。学院成立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起草资助计划、总结,提出资助经费的统筹安排和分配意见,以及各类资助名单的初审、报批,配合计划财务处为困难学生办理资助卡、资助经费的核算、发放等工作。

各系(中心)成立学生资助工作小组,负责对本系(中心)困难学生的认定和初审。

第七条 院系(中心)要指定专人负责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接受上级资助工作的指导和业务培训。

第八条 各系(中心)要根据学院总体资助政策和办法,认真研究本系(中心)的具体情况,制订适合本系(中心)的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细则,对困难学生认定、资助名额的分配和评定等事项做出 明确的规定,并公告。

第四章 经费来源及使用

第九条 我院学生资助经费来源主要包括:

1、国家助学贷款;

2、学院从学费收入中划拨的专项经费;

3、国家财政下拨的专项经费;

4、社会各类捐赠。

第十条 学院从学费收入中划拨的资助经费,编入当年的预算之中。资助经费要做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学院有关部门及各系(中心)必须将有关资助款及时发放到困难学生手中,不得挪作他用。

第五章 资助对象及基本条件

第十一条 资助对象为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学生休学、出国、参军期间暂停受资助资格。

第十二条 申请资助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规范》及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3、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注重自身素质提高;

4、品德良好,诚实守信,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种活动;

5、申请各种助学金的学生必须是通过认定程序确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十三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管理按《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延职院发〔2017〕35号文件)执 行。

第六章 资助类别和办法

第十四条 学院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并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给予学生以下资助方式:

1、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

2、社会奖、助学金: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出资设立的奖助学金。

3、学院奖、助学金:学院出资设立的院内奖助学金。

4、国家助学贷款:主要指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5、勤工助学:校内勤工助学和校外勤工助学。

6、困难补助:主要分为特困补助和临时困难补助。

7、学费减免:符合学费减免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学费减免。

8、绿色通道:在每学年新生入学时,学院开设“绿色通道”,对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现场办理报到入学手续。待入校后,再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十五条 经过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多种渠道获得资助。具体依据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申请、评审与发放

第十六条 申请、评审与发放程序:

1、本人申请:凡符合各类奖、助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可向所在系(中心)递交书面申请材料;

2、民主评议:班级(专业年级)学生资助评议小组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讨论,根据资助要求确定出推荐学生名单,并填写相应的申请表;

3、初审:系(中心)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对推荐的学生进行初审,确定本系(中心)受奖、助学生名单,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4、审定: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各系(中心)受资助学生名单和材料,报学院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5、发放:由学院计划财务处协调开户银行按相关规定发放。第十七条 各系(中心)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结合学生在校综合表现,优先奖助申请并办理了勤工助学的困难学生。

第十八条 学生受助金额(不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原则上不超过12000元/生/学年,特别情况报学院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批。

第八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享受相关资助时要履行的义务 第十九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履行下列义务: 1.学习努力,态度端正,遵纪守法;

2.提高修养,团结同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劳动; 3.定期向辅导员(班主任)、资助人等汇报思想、学习、生活情况;

4.正确使用资助款项,注意节约;

5.申请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在毕业后应按时足额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息;

6.自立、自强,努力通过勤工助学改善自己的经济条件。

第九章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教育

第二十条 院系(中心)要高度重视对受资助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引导他们勤俭节约、自强自立、艰苦奋斗,正确面对困难和挫折,培养积极、健康、乐观的人生态度。第二十一条 院系(中心)要积极开展诚信、感恩、励志、成才、勤俭“五项教育”。凡获得资助的学生都必须参加公益性的社会活动或劳动,每学年完成不少于100小时的志愿者服务,由所在系(中心)团总支记录在案。对于不愿通过自身努力解决经济困难的学生和拒绝履行学生应尽义务者,酌情减少其资助金额直至取消资助。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受资助资格,并视情节追回全部或部分已发款项:

1、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弄虚作假者;

2、在校期间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的;

3、上一学违反法律法规、校纪校规而受到纪律处分者;

4、不求上进,学习不努力的;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复查不合格者;

6、生活高消费,严重超过我院学生平均消费水平者;

7、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集体活动或公益劳动的;

8、不愿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

9、家庭经济情况已经好转,学习、生活费用有保障的;

10、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应取消受资助资格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 对受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系(中心)要更加重视对其综合素质考评,努力使其品学兼优。

第十章 资助工作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 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每学期至少研究一次学生资助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从人、财、物等资源配置方面保障学生资助工作的顺利开展。全院的学生资助工作由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归口管理。相关部门和各系(中心)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认真履行职 责,积极主动地落实学生资助相关工作。

第二十五条 学院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数据库,院系联动,每学年要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建档和更新工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档案库实行动态化管理,并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汇总报省教育厅备案。

第二十六条 各类受助名单在确定前都要按《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规定公示,以保证资助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全程参与学生资助工作的检查和监督。

第九章 附则

5.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 篇五

为了保护好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困难学生资助等项工作的纸质档案,维护纸质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保管和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刻苦钻研业务,严格按照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办事。

二、资助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都必须及时归档保存。

三、档案资料归档后要进行分类、编目和鉴定工作。

四、档案资料做好防潮、防尘和防虫等保护工作。

五、档案资料存放要排列有序,编制相关的文号,便于查找。

六、定期对档案保管的状况定期进行检查、清理和核对。

七、档案外借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借出档案须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八、年终组织相关收集整理有关资助资料,分类装订、分类编号、分类保管。

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小组

6.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自评报告 篇六

以人为本,创新资助体系,深化育人功能,助力学生成长 —2013-2014学年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自评报告 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院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在学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学校各相关部门、各系部的大力支持下,在社会各界的爱心帮助下,学院在2013-2014学年中,进一步健全了管理机构,完善了规章制度,拓宽了资助渠道,加大了资助力度,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关注贫困学生心理状态,充分发挥资助育人功能,不断完善以“奖、助、贷、勤、减、补”为主要方式的资助育人体系,树立 “经济资助、完善机制、文化培育、立德树人”的理念,将“经济扶困”与“德育扶志”相结合,全过程、全方位、多层次的对家庭困难学生进行有效帮扶,确保了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学习生活.现在就潍坊工商职业学院的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自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使命

学院领导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每学年都组织专题工作会议,组织学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专题学习《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山东省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鲁财教[2007]18号)、潍坊工商职业学院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综合奖学金等系列文件及各级资助主管部门文件精神,明确了学生资助工作是贯彻落实十八大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

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优化教育结构,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的有效手段;是一项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上得起大学的重大民生工程;是为维护高校乃至社会稳定,增强大学生对党和国家热爱之情,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大措施.因此,学院把学生资助工作作为学院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规划,统筹兼顾、全面推进,提出了“资助与育人相结合、资助要体现人文关怀”的工作宗旨和“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工作目标,逐步建立了完善的学生资助工作体系,为全面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二、健全组织、运行高效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我院领导一直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随着我院学生资助工作全面开展和不断规范,为了加强领导、统筹协调、推动工作,学院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学生处、财务处、各系部及其他相关工作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从而实现了院长亲自抓,分管院长具体抓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织,并定期召开学生资助工作会议,部署全院的学生资助工作.在学生处成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资助办公室设在学生处,中心配备学生资助专职人员3人,为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与育人、扶贫与励志、济困与发展工作力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成员由学生工作处处长兼任中心主任、两名副主任组成.各系部成立了“学生资助工作组”,系主任任组长、团总支书记任副组长,各班辅导员为成员,具体负责本系部的资助工作;各班成立了“学生资助工作评议小组”, 辅导员任组长,学生代表担任成员,学生代表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0%.各级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合理,通力协作,共同做好我院的学生资助工作.学院通过院系班三级学生资助工作体系,保证了资助工作与教书育人的有机结合,使各项资助措施无缝联接,确保了各项资助措施落实到每位困难学生,保证了资助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二)场所固定,条件保障.必要的工作条件是做好资助工作的保证.我院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的精神,将学生资助工作经费纳入学校经费预算内,统筹安排,根据学生资助工作的实际需要予以保障.学校的学生资助工作经

费主要用于购置办公设备和学生资助工作人员培训、学习,考察.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设有专门的办公场所,配备了计算机、传真机、打印机、电话等办公设施,保证了学生资助工作的电子化,信息化.(三)完善制度,严格管理.几年来,结合学院实际,先后出台制定了《潍坊工商职业学院关于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政策体系的意见》、《潍坊工商职业学院关于山东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发放实施办法》、《潍坊工商职业学院关于国家助学金评审发放实施办法》、《潍坊工商职业学院关于国家奖学金评审发放实施办法》、《潍坊工商职业学院关于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发放实施办法》等一系列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实施办法,对国家、省市有关资助的政策及学院制定的资助管理文件进行了汇编,并且专门印制了《学生资助工作手册》.细化了工作分工,明确了规则职责,形成了议事制度,解决了实际问题,有效促进了资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保障了学生资助工作有序开展.三、科学认定、动态管理

由于我院面向全国十几个省市招生,各地的经济状况不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准确度是关键,关系着资助工作的公平与公正.我院制定了《潍坊工商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坚持一年级学生全面综合认定,采取问卷调查、电话访问、学生座谈、民主评议等多种形式对认定的家庭困难学生追踪调查,二、三年级根据家庭条件变化适度调整,保证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程序认定与动态管理的有机结合.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针对以往认定中存在的问题,新制定了《潍坊工商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指标量化表》,对原来定性的指标进行了细化、量化,完善了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办法,实现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科学化、有效化.困难认定量化指标包括本人提交资料、家庭属性、本人健康状况、家庭成员劳动力情况、家庭遭受灾难情况、家庭成员收入、家庭其他经济负担情况、参加勤工助学等方面,并且辅导员和班级同学根据学生日常消费表现进行了打分,最后将分值汇总、排名,根据学生的量化得分确定贫困生认定等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严格按照本人申请,班级评议,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查,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的程序实施,坚持班级评议结果在系部公示和全院认定等级公示,保证学生困难认定准确、公正、公开和公平,实现了资助工作投诉少、意见少、反映问题渠道多、解决实际困难

多的良好局面.四、严格操作规程,落实责任追究,扎实有效的开展奖、助、贷工作

(一)为确保学生资助工作顺利、有序、优质进行,将这件关系到千家万户和广大学生切身利益的大事办好,学院与各部门、各系部与各班级层层签定了责任书,建立责任追究制,谁出问题谁负责.在实际工作中,将资助的具体工作落实到各个部门,并且责任到人.要求各系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格掌握评审标准、规范操作,做到不漏报、不错报,整个评审过程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各系部结合学生平日表现、学习成绩、困难评定档次、综合素质测评等,经本班学生评议、系(部)审查确认后,按照学院分配的名额初步确定申请者名单及档次,并在系(部)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审,然后由学院党委会批准上报.为确实做好奖助学金的评选,专门印发了潍坊工商职业学院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奖助学金评选的通知,实施阳光工程,严格公正评审学生奖助学金,力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为此,本学期对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专门制定了院级操作方案,出台严格的操作规程,一切操作过程都在公开透明中进行,得到了全院师生的认可和好评.国家奖学金3人,发放金额2.4万元;山东省政府奖学金 4 人,发放金额2.4万元;国家励志奖学金155人,发放金额77.5万元;国家助学金714人,发放金额214.2万元;学院还专门设立举报电话接受投诉或咨询,整个评审程序客观公正、公开透明,没有收到一起举报或异议,做到了零投诉.(二)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信息上报、回执录入及资金到账确认等工作,该项工作于2013年9月20日按时完成.做好对申请贷款学生的指导工作,实现 “应贷尽贷,诚信贷款,助学成才”的资助目标,2013年我院共有347名同学办理了贷款手续,累计贷款金额196.53万元,有力的缓解了困难学生的经济压力,为他们安心学业创造了很好的条件.(三)根据潍坊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要求,专门印发了“关于做好我院2013至2014学普通高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审核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于9月25日将材料审核后及时做了上报工作.2013年12月份前, 做好了今年入伍大学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工作,确保信息上报和资金发放准确无误,办理大学生入伍退学费39人,涉及金额572400元.(四)根据山东人事厅的通知精神,印制了潍坊工商职业学院关于做好2014年省内特困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工作的通知,按比例评出获得求职补贴的学生63名,共发放资金3.15万元.(五)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山东省慈善总会、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山东省慈善总会高校分会决定,2013年继续实施山东省高校“扬帆工程”,我们学院按上级制定了严格的操作方案,共评出阳光工程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大学生15人,每人资助2000元,以发到学生本人手中,共发放资金3万元.(六)为了激励广大同学认真学习,刻苦钻研,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根据学院本工作安排,于2013年9月3日开展了2012—2013学校内奖学金评定工作,经过各系认真评选,共评出校内一等综合奖学金获得者71人、二等综合奖学金167人、三等奖学金240人,一共478人,共发放综合奖学金14.07万元.五、以生为本,充分发挥资助育人功能

(一)我们充分利用广播、电视、院报、征文、专题座谈会、报告会、主题班会等渠道,广泛深入宣传国家的资助政策,让每一项资助措施都深入人心,使广大学生知晓受助的权利,得到应有的资助,感受到党和政府对大学生的温暖;与此同时,不断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按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知要求,开展“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教育活动为大力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全面展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加强对学生的励志感恩教育,也展现新一代大学生的青春奋斗风采,根据潍坊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我们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专门印发了具体实施通知,要求各系在广泛组织的基础上遴选出优秀稿件上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了认真评选,对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学生,学院将颁发证书、奖品,综合测评成绩给予加分,优秀稿件已编入《道德沙龙》专刊第三十一期.(二)开展“诚信、感恩、励志”三大主题教育,不断提升广大同学综合素

每个学年,学院都安排学生开展“诚信、感恩、励志、责任”主题教育, 其一是诚信教育;诚信是做人的根本,我院始终把诚信教育作为学生思想品德教育的一个重要方面.通过开展系列主题教育,针对目前大学生中存在的旷课、考试作弊、恶意欠费、弄虚作假等不诚信现象,我们与银行通力合作,建立健全诚信记录,加大对失信者的处罚力度,引导大学生树立诚信意识.大学生入学后,我院就针对每一个家庭困难学生建立起来诚信档案,在大学生中形成以诚信为荣、以不诚信为耻的良好舆论氛围,引导大学生强化自身的诚信意识,让诚信深入人心,让诚信成为大学生的立身之本.当代大学生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受益者,应该做一个诚实的守信人,把国家助学贷款作为个人信用的试金石,认真经营好个人信用这个无形资产,珍惜今天,努力勤奋学习,走向明天,忠诚回报社会,用诚信这张绿卡塑造自己辉煌的人生.其二是感恩教育;设立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学生的关怀,促进了教育公平,是确保广大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的重要举措,通过主题班会、黑板报、宣传栏、《道德沙龙》专刊、网络等多种形式的宣传,让学生饮水思源,懂得感恩,感恩国家、感恩社会、感恩学院、感恩父母、感恩老师、感恩同学及一切需要感恩的人和事,使这项“科教兴国”的治本之策产生巨大的感召力;学院为了培养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感恩意识,专门制定了“关于大学生参加公益活动的规定”,鼓励他们从自我做起、从身边力所能及的小事做起,激励家庭困难的大学生和大学生志愿者积极参加班级劳动和其他社会公益活动,让大学生在各项实践活动中接受锻炼,在思想上得到升华.寇林,汽车工程系13级汽车检测与维修三班学生,在社团联合会担任监察部部长,曾获得山东省励志奖学金;司书华,机电工程系13级机电一体化技术四班的学生,在社团联合会担任宣传部部长,曾获得山东省励志奖学金;岳亚茹,信息工程系13级软件技术班学生,在学院担任爱心社负责人,曾获得山东省励志奖学金;李丹丹,人文与生物工程系13级涉外旅游班学生,在社团联合会担任副理事长,曾获得山东省助学金,在获得荣誉的同时,乐于助人,懂得感恩并回报于社会.积极参与学院组织的各项公益活动,在爱国卫生活动月中参与白色

垃圾清理活动;经常带领同学走进社会福利中心,给老人们打扫卫生、陪老人说说话、给老人表演节目,给老人们带去温暖;在学院与诸城市特殊学校联谊活动中更是表现突出,与特殊儿童一起做游戏等得到学院和社会外界人员的一致好评,并将关心社会、感恩社会的正能量发扬光大,展现出当代大学生应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其三是励志教育.我院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主人翁意识,鼓励学生奋发图强、励志成才.针对个别学生存在的理想信念模糊、创新意识淡薄、社会责任感缺乏、艰苦奋斗精神淡化、团结协作观念较差、心理素质欠佳等问题,我们协调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对学生开展“励志谈心,启迪人生”教育活动,对学生进行成才辅导,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激励家庭困难的大学生大学生自尊自爱,发愤图强,化压力为动力,以公平竞争为手段,以追求卓越为目的,百折不饶,奋力拼搏,逆境成才.为选树一批可学、可比、可亲、可敬的优秀学生典型,深入发掘他们自立自强、磨砺成材的感人事迹,激励更多青年学生敢于超越自我、实现梦想,努力成长为有为青年和社会栋梁,倡导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山东共达电声有限公司于2013年12月24日开始一起开展了“潍坊工商职业学院2013 “山东共达电声杯„十大自强之星‟” 评选活动,经过系部推选,学生资助中心组织的评审委员会认真的组织考核,推出了潍坊工商职业学院2013“十大自强之星”,于2013年12月20日晚举行了表彰晚会,对获奖学生每人颁发了荣誉证书和500元奖金,推出的“十大自强之星”,将在学生处网站“学子之光”上刊登,并与资助征文一起,出一期《道德沙龙》专刊.(三)资助与育人相结合,体现人文关怀,助力学生成长成才

在实际的资助工作中发现,接受资助的学生不仅在经济上有困难,在生活态度、心理状况、学习、实践能力等很多方面有待提高.为了帮助这部分学生解决学业困难、缓解心理压力、改善人际关系、增强综合素质、提高就业竞争力,我们采取了一系列助推学生成长的措施.在开展资助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注重与培育学生学会做人、做事、做学问相结合,与学习掌握真才实学、服务报效祖国和人民相结合,使学生在资助中成长发展.在调研的基础上,与各系一起对困难学生进行新生适应、专业技能、文体才艺等多个方面的培训,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为鼓励和引导学院困难大学生自主创业,展示创业风采,促进创业带动就业,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经学院研究,与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作,举行了潍坊工商职业学院第三届创业项目大赛.我院推出的汽车工程系的韩新传(大学城节假日二手车集市)、机电系的钱金堂(群众演员中介所)等同学的二个项目参加了2014年潍坊市第三届创业大赛诸城赛区选拔赛,取得了团体第二的优异成绩.学院组织奖助学金获得者牛垚、芦越二名同学参加了由潍坊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举行的《“第九届全省读书朗诵大赛”潍坊地区选拔赛》,牛垚获得了二等奖、芦越获得了优秀奖等优秀成绩,我院也因此获得了“第九届全省读书朗诵大赛”潍坊地区选拔赛优秀组织奖.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刘雨雨、臧路洁两位同学将在8月份参加在北京举行的2014第十一届“车之翼”杯新星模特全国大赛,期待她们取得优异成绩.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葛执富、郑炬辉二位同学在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分别获得二等奖的好成绩.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资助经费提取有所欠缺.上级文件要求民办高校每年按学费收入的3%足额提取资助经费..对提取的资助经费,专项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减免、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勤工助学、校内无息借款、奖助学金和特困补助等方面.目前还不能达到以上要求,有待进一步努力.(二)学费减免、特困补助、绿色通道等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七、改进措施

7.努力开创河南学生资助工作新局面 篇七

十年来, 河南的学生资助工作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 在教育、财政、金融等有关部门的通力合作下, 我们克服了底子薄、基础差、难度大的重重困难, 建立了覆盖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的资助政策体系, 基本实现了“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工作目标。这对于河南———一个人口大省、教育大省和传统农业大省具有重大意义。回顾十年发展历程, 有几点是值得回述和思考的。

一、学生资助工作在探索中曲折前进

落实怀树, 饮水思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从何而生、缘何而立?十年奋斗的根本初衷和最终目的是什么?

从政治和法律的角度来看,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从顺利入学到完成学业, 是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维护公民正当权益的基本内容, 是政府履行管理、服务职能的实际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五章第三十七条规定:“国家、社会对符合入学条件、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少年、青年, 提供各种形式的资助。”《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 》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作为十个“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之一。

从社会和历史发展的角度来说,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体现了政府推进社会经济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职能, 做好学生资助工作, 是时代要求和历史选择。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高等教育收费制度的建立,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难”的问题, 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逐步显现出来。此前, 我国的高等教育一直实行免费制, 因负担不起学费而无法入学、中途辍学等问题并不突出, 且国家为了帮扶家庭经济确有困难、无力解决在校期间生活费用的学生, 先后实施了人民助学金、奖学金和校内无息贷款等制度, 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对高校学生的保障力度。与此同时, 国内外教育发展形势正在悄然发生变化。一方面, 国内教育发展投入“瓶颈”初现。长期以来, 资金不足问题一直困扰着我国的教育发展。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 随着我国居民收入水平的迅速提高, 人们对高等教育的需求愈加强烈, 更多的人想要上大学深造, 由政府包办一切的高等教育财政体制, 面对庞大的高等教育需求显得力不从心。为了缓解公共教育资源不足的压力, 保障高等教育的质量及规模的进一步扩展, 只有建立多元化的高等教育投资渠道。这也符合国情和经济发展规律, 既是现阶段的权宜之计, 又是通向最终免费教育的必由之路。另一方面, 国外教育发展实例现身说法。20世纪60至70年代, 世界各国实施高等教育扩张政策的经验表明, 单凭政府财政力量难以完全满足公民对高等教育的需求。在这种背景下, 让学生、家庭及社会分担高等教育成本或进一步加大成本分担的力度, 以调动私人资源支持高等教育发展的成本回收政策, 逐渐成为国外高等教育财政的一个重要趋势。再一方面, 高等教育收费理论研究逐渐成熟。美国纽约大学校长、经济学家约翰斯顿提出的“成本分担理论”———即应由政府、学生、学生家长和社会人士共同分担高等教育成本———逐渐成为世界各国制定高等教育学费政策的重要理论依据;另有“个人回报率理论”认为, 接受高等教育者获得能力的增加, 在未来工作中能够得到更多收益, 按照“谁受益谁付费”的市场经济基本原则, 受益者应承担所付出的成本;同样, “高等教育产品性质理论”认为, 高等教育则具有准公共产品的特点:能够带来社会效益, 提高综合国力, 同时使受教育的个人能够获得更多的经济收入、较多的就业机会和较好的工作岗位。因此, 国家、社会和个人等高等教育受益方, 要共同承担教育成本。

在此背景下, 20世纪80年代中期, 我国高校开始在公费生和定向生之外, 招收属于市场调节成分的自费生和委培生。1989年8月, 原国家教委、物价局、财政部联合出台了《普通高校收取学杂费和住宿费的规定》, 打破了高校免费教育的模式, 实行以国家任务招生为主、以招收委托培养生和自费生为辅的“双轨制”。1993年,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 提出招生并轨, 建立由学生上大学自己缴纳部分培养费用的制度。1994年, 高校招生“并轨”改革启动,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37所办学水平较高的高校, 成为“并轨”改革的首批试点学校。1997年, 全国所有高校招生“并轨”工作完成, 所有大学生均需按照生均培养成本的一定比例缴纳学费。从1989年高等教育开始收费至今, 学费由原先的200元迅速上升到5000元至1万元, 增长了25至50倍。期间, 教育部等部委多次发文规定高校不得提高学费标准, 学费快速上涨的趋势才得到缓解。相比较学费的大幅增长, 城镇居民人均年收入的增长则十分有限。随着这一增长差距的不断拉大, 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逐渐浮出水面:越来越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交不起学费、读不起大学。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 国家开始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

一是各类奖助学金和补助补偿措施相继出台。1989年, 政府开始增发学生生活补助费。1993年, 原国家教委、财政部发布《关于对高等学校生活特别困难学生进行资助的通知》, 要求各高校从“奖贷基金”或“专业奖学金”总金额中提取困难补助经费, 补助生活特别困难的学生。1994年, 原国家教委、财政部发布《关于在普通高校设立勤工助学基金的通知》, 要求高校设立“勤工助学基金”, 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的支出。1995年, 原国家教委发布《关于对普通高校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杂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对困难学生, 尤其是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以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实行减免学杂费政策。2002年, 教育部、财政部出台《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 在普通高校设立国家奖学金, 中央财政每年安排2亿元, 按照每人每年6000元或4000元的标准, 资助和奖励4.5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高校本、专科学生, 同时还减免这些学生当年的全部学费。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冠以“国家”名称的奖学金。为进一步加大资助力度, 从2005年开始, 国家奖学金改名为国家助学奖学金, 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两种形式, 中央财政每年投入10亿元, 其中, 国家奖学金每年资助奖励5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高校学生, 每人每年4000元;国家助学金每年资助53.3万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高校学生, 每人每年1500元。这不仅为更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除了后顾之忧, 而且激励了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努力成才。

二是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不断完善。助学贷款政策从高等教育免费时期就已施行, 高等教育收费制度确立后, 1995年, 国家进一步提高了校内无息贷款的最高额度和享受贷款的学生比例。1999年,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管理规定 (试行) 的通知》 (国办发[1999]58号) , 在北京、上海等8个城市的高校, 进行国家助学贷款业务试点, 这是我国在市场经济体制下, 运用金融手段创新高校资助制度的重要尝试。2000年, 国务院办公厅又转发了《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关于助学贷款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0]6号) 和《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关于助学贷款管理补充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00]27号) , 在全国全面推广国家助学贷款。至2003年年底, 由于未能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 银行在全国大部分省份和高校停止贷款。2004年6月, 国务院办公厅又转发了《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1]51号) , 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实施机制、风险防范、组织领导等方面进行重大调整和完善, 建立以风险补偿机制为核心的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新机制。但新机制在全国运行并不顺利, 河南同全国多数省份一样, 出现了招标流标的情况。

在全国国家助学贷款普遍推进困难的背景下, 从2004年年底开始, 经教育部协调、国家银监会批准, 河南省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进行国家助学贷款业务试点。在省政府的领导和财政、人民银行、银监局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 河南省教育厅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探索建立了以“强化高校管理、激励约束并重、各方共担风险”为主要特点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模式。该模式的主要内容为:第一, 建立两级平台, 强化贷款管理。即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为“管理平台”, 统一管理全省的国家助学贷款业务;以各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为“操作平台”, 具体负责国家助学贷款的日常管理。第二, 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调动各方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即改革风险补偿金的管理使用办法, 将风险补偿金与各高校贷款管理绩效挂钩, 使管理绩效与有关各方的利益紧密相连。第三, 改革操作办法, 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助学贷款的业务特点, 在操作层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创新, 极大地简化了工作程序, 规范了工作流程, 提高了工作效率。这一模式有效解决了长期困扰教育、银行等部门的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管理脱节问题, 激发了高校、银行和教育管理部门有关各方的管理积极性和主动性, 形成了齐抓共管、敢贷愿管的工作局面, 实现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量”的突破和“质”的飞跃。从新机制实施到2006年年底, 全国审批贷款学生205.9万人, 审批合同金额182.5亿元, 国家助学贷款的资助金额和资助人数超过新机制实施前五年的总和。其中, 河南省实际发放贷款11.1亿元、资助学生23.7万人, 分别是前5年总和的10倍、7.7倍, 占全国资助人数的11.5%。至此, 国家助学贷款逐步成为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主要措施之一, 而“河南模式”逐渐成为全国各省市开展助学贷款工作的主要范本。

三是高校和中职资助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如果说2004年是河南学生资助工作的发展元年, 那么2007年可以说是学生资助政策出台的爆发年。2007年5月, 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 , 进一步完善了我国高校和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同年8月, 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随后, 国家及河南省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 吹响了在河南省全面建立资助政策体系的集结号。新政策体系在多个方面进行了改进和完善:高等教育方面, 改革了原国家奖学金制度, 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进一步完善了国家助学金制度、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及鼓励捐资助学的相关优惠政策, 启动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规定高校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6%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了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在中央部属高校实施了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中等职业教育方面, 按照《意见》精神, 2007年6月, 财政部、教育部印发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对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 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每生每年1500元的国家助学金。同年8月, 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印发了《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结合河南省实际对该项工作做了进一步细化和规范。2009年12月,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了《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的意见》, 从2009年秋季学期起, 对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2010年1月, 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了《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同年3月, 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了这一办法, 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全面实施。《意见》以及相关配套文件和实施办法的出台, 标志着我国及我省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从制度上基本解决了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难题。

四是其他资助空白逐渐填补。2009年至2013年, 国家及河南省陆续出台实施了一系列政策, 包括:“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后学费资助”“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同时, 进一步扩大了中职学校免学费政策覆盖范围。这些政策的陆续出台, 填补了我省原有资助政策的空白, 在更严格意义上实现了资助工作的全覆盖。

二、方式方法得当, 我省资助创新管理举措成效显著

十年来, 省教育厅会同财政厅、国家开发银行河南分行等有关部门,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 (豫政[2007]57号) 等有关文件精神, 出台了一系列文件, 采取了得力措施, 建立了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 不断增加学生资助经费投入, 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了有效资助。2007年国家建立新资助政策体系以来, 全省已累计安排各级各类学生资助经费334亿元, 资助学生4386.7万人次;2013年全省资助资金总投入达68.6亿元, 较新资助政策体系建立之前的2006年增加3.3倍, 资助1017.5万人次, 其中财政资金达59.7亿元, 较2006年增加7.7倍, 基本实现了国家及我省提出的“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工作目标。同时, 随着业务的不断丰富, 河南省学生资助工作也实现了自我跨越式发展。主要做法可归纳为:“建立三个体系, 完善三个机制, 实现两大转变”。

一是建立起了覆盖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的资助政策体系。2007年省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下发后, 国家及我省又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文件, 建立起了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在高等教育阶段, 对研究生实施了国家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 对普通本专科生实施了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毕业生服务基层贷款代偿、新生入学资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特困补助和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多项资助政策。在中等职业学校, 实施了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在普通高中, 实施了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在义务教育阶段, 实施了全免费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和营养改善计划。在学前教育阶段, 建立了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资助政策体系的建立, 为我省资助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政策保障。

二是建立健全了学生资助工作体系。在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教育、财政等有关部门的强力推动下, 我省建立起了覆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资助工作体系, 全省各省辖市和县 (市、区) 成立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基本实现了各项资助业务归口到学生资助部门管理;在高校成立了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院系工作组三级工作体系;各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中小学和幼儿园均明确专人负责资助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的专职工作人员已超过1500人, 并通过业务考核、培训等措施, 不断提高资助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资助工作体系的建立和业务人员素质的不断提高, 为资助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三是构建了资助工作绩效评价体系。从2006年开始, 建立了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专项考核制度和学生资助工作年度考核制度, 建立并不断完善考核指标体系。从2013年开始, 建立了市、县级资助工作考核制度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考核制度。为推动市、县级机构队伍建设, 从2013年开始实施市、县级资助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 并分期、分批进行标准化验收。通过业务考核和绩效评价, 切实加强了资助工作日常管理, 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

四是不断创新完善资助工作机制。创立并逐步完善了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河南模式”。从2005年至2013年, 按该模式累计发放高校国家助学贷款47.6亿元, 资助学生101万人次, 基本实现了“应贷尽贷”, 今年贷款申请量为6.84亿元, 目前正在办理审核、批复手续。贷款回收状况良好, 截至2014年8月底, 累计到期贷款本金12.3亿元, 本金违约率下降到3%以下, 远低于我省14%的风险补偿金比例, “河南模式”实现了良性运行。从2013年开始, 河南省又启动了生源地贷款业务, 解决考往省外高校学生贷款难的问题, 今年实现全省各县 (市、区) 的全覆盖, 至9月20日, 3.77万人申请贷款, 贷款受理量已达到2.87亿元, 也实现了“应贷尽贷”。建立了中职资助“预拨经费、省级审批备案发放、期末结算”的工作模式, 并在全国率先实现了资助资金“统一办卡、由同级财政或教育部门集中发放”的资金管理制度, 充分利用金融工具加强对资助资金发放、使用情况的监管。实行国家奖助学金“网上集中申报、网下集中审核”的工作方式, 进一步规范了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管理。工作机制的不断创新和完善, 使资助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

五是建立完善学生资助宣传工作长效机制。制定了《河南省学生资助宣传工作方案》, 明确了宣传工作目标、宣传内容, 形成了宣传工作长效机制。建立“两节课”制度。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在开学时给学生上一节本学段在校学习期间资助政策宣传课, 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得到有效资助;在毕业前上一节资助政策宣传课, 解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入下一阶段学习的后顾之忧。建立完善的宣传资料发放制度。在继续实施随高校新生录取通知书发放资助政策简介的同时, 逐步建立各级各类学校, 都要随录取通知书发放资助政策简介的制度, 让学生和家长在入学前, 即可全面了解我省的各项资助政策。建立热线电话制度。省、市、县学生资助部门和高校在招生、报到期间均设立资助工作热线电话, 并向全社会公布, 方便学生及家长及时咨询投诉。通过多种媒体全面宣传资助政策。在省政府网站、教育厅网站开辟学生资助专栏, 建立河南省学生资助网和官方微博, 通过《招生考试之友》及各种公共媒体全面宣传资助政策。在高校深入广泛持续开展“诚信校园行”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该活动由省教育厅会同人行郑州中心支行和国家开发银行联合举行, 以“诚实守信”为主体, 通过竞赛、评比等活动, 全面宣传各项资助政策、征信知识和金融基础知识等。自2006年以来, 已举办了10届, 参与师生累计达320万人次。

六是建立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制定各类资助资金的评审发放管理办法, 建立健全各项资助资金评审发放管理工作机制。完善监督检查制度, 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省教育厅把学生资助资金, 尤其是中职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作为教育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内容, 并根据工作开展情况, 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省财政厅把资助资金纳入财政监督的重要内容, 对资助资金的落实、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监管;省审计厅把各项资助资金纳入审计重点, 2012、2013年对市县中职资助资金进行了全面审计, 2014年上半年对省属中专进行了重点审计。

七是学生资助业务发生了重大转变。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成立初期, 在学生资助工作方面仅负责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2007年国家新的资助政策体系建立后, 业务范围逐步扩大到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的各类学校的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八是资助工作的保障水平发生了重大转变。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成立时, 经费供给形式为自收自支, 经费保障十分困难。2007年新资助政策体系建立后, 在省财政、省编办的大力支持下, 经费供给形式由自收自支调整为全额供给, 为工作的健康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三、进一步强化管理, 提高资助水平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长期以来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十年的探索实践告诉我们, 只有切实采取有效措施, 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才能顺利实现“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工作目标。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的强力推动作用。学生资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领域多, 没有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 没有财政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协调配合, 难以保障各项资助政策的贯彻落实。二是打造良好的工作模式。国家助学贷款“河南模式”的成功经验表明, 只有在制度设计上充分考虑各方因素, 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调动各方管理的积极性, 才能为以后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良好基础, 工作模式上存在问题, 就无法实现工作的良性运行。三是建立健全资助工作体系。专门的资助机构、专业的工作队伍和资助业务的归口管理是实现学生资助工作持续健康开展的基础保障, 打造网络化的管理平台是将管理触角深入基层的首要前提。四是发挥信息化系统的助推器作用。要充分利用现代管理技术加强工作管理, 提高工作效率, 为业务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五是加大宣传力度。舆论宣传是开展任何一项工作的重要战线, 做好学生资助工作尤要把握宣传时机, 扩大正面宣传, 向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宣传资助政策和资助成效, 传递正能量、唱响主旋律, 为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回首过去, 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推动以及全省广大学生资助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 河南省学生资助工作实现了良性运行, 成绩来之不易, 经验弥足珍贵。审视现在, 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艰巨任务, 千万个家庭经济困难学子及其前途命运令人关注。解决他们的困难, 使他们健康成长, 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需要我们付出艰苦的努力。我们的工作中还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 需要我们定心凝气、攻坚克难。展望未来, 随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不断推进, 学生资助工作必将迎来新的转型发展期, 其前景广阔、大有可为。

8.如何做好高校学生资助工作 篇八

关键词:高校 学生资助 贫困生

高校贫困生是指由于家庭经济困难,完成大学学业期间无力支付教育费用与生活费用或支付教育费用与生活费用困难的学生。据统计,目前普通高校中经济困难学生占在校学生总数的15~30%,其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所占的比例为8~15%,近几年该比例有所增加。随着高等教育的大众化和高校收费制度的改革,高校贫困生已成为一个特殊群体。

2007年,我国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基本建立,逐步形成了“奖、助、补、免、贷”的多元化资助体系,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在校贫困生存在的经济问题。

1 高校贫困生目前的现状

高校贫困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部分学生由于家庭经济困难,从内心深入认为自己比别的同学低一等,缺乏自信心,慢慢形成自卑、焦虑、自闭的心理障碍,导致的直接结果是自由散漫、不参加集体活动、独立性差、学习成绩不理想。而更有部分贫困生,诚信意识淡薄,享受到资助之后,一味的盲目攀比,追求过度消费,养成了不良的消费习惯。

2 如何做好学生资助工作

笔者工作于西部某高校,我院本专科生共计1747人,2010年认定贫困生747人,其中特困226人,一般贫困521人。最终享受国家助学金同学为524人。2011年认定贫困生787人,其中特困213人,一般贫困574人,最终享受国家助学金同学为533人。

不难发现,贫困生比例已经接近全学院人数的50%,这并不意味着贫困生认定工作不仔细,大概有以下幾个原因:①高年级学生彼此之间已经很熟悉,小组认定时优先考虑给与自己关系好或者同宿舍的人投票,这就造成了票数的集中;②部分贫困生家庭经济很困难,但是在平时生活中不善于与其他同学交流,致使认定时票数较少;③唯一可以判定学生是否贫困的依据——《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失去了意义。由于种种原因,某些地区民政部门在这一环节把关不严格,90%的学生都可以弄到这张表。这就导致认定中调查表的参考依据所占比例降低,而且也提高了认定工作的难度。

同时,从2010年与2011年的数据对比可以看出,认定的贫困生人数增多。其中,特困生人数下降,一般贫困生人数提高。对于特困生的认定要严格把关,要综合各方面因素,如学习成绩、是否参加活动等。一般贫困生人数的增加是由于部分学生要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贫困生小组认定时要给其认定贫困生资格,否则这部分学生就无法贷款。

认定的贫困生人数与最后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人数相差较大,这就导致在评选助学金的时候要大面积刷掉很多已经认定为贫困生的同学,这是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首先,在小组认定时要统一尺度,严格把关。其次,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将矛盾逐一化解。最后,重视感恩教育。

结合自己两年负责学院资助工作的经验与学校的实际情况,以高校各学院为基础,现提出一些粗略的看法:

2.1 成立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九月份开学以后,学校相继要进行一系列资助工作,包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以及其他社会奖助学金的评定。以学院为单位成立专门的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是高质量、高效率的顺利完成各项工作的基础。

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的相关领导与各年级辅导员组成,同时指定一位辅导员作为学院资助工作联络人。当评定各项奖助学金时,资助联络员负责将学校的各项要求传达给领导小组各位成员,通过会议讨论后,确定出各年级的金额、名额分配。随后,各年级辅导员开展各项工作,最后将资料上交给资助联络员,负责汇总、备份后将学院的各项材料上报给学校。同时,在各项奖助学金评定时,对出项的突发状况要及时上报给领导小组,以会议的形式商讨处理方案,及时、准确的处理好各个问题。

2.2 建章立制,制定相关政策

各学院可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资助政策。2010年我院颁布实施了《机械工程学院学生资助工作条例》,这样使得各项资助工作有章可循,大大提高了学生资助工作的效率,提升了我院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水平。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而学习成绩差的学生,制定相关条例约束,督促其在享受资助的同时提高自己的学习成绩。在贫困生认定时,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实很困难,但是学习成绩很差。这些贫困生的认定过程中会产生一些问题,有些同学认为这些贫困生由于学习成绩差不应该享受资助。针对这种情况,可制定一些条例,如:给这些贫困生一定的积分,根据平时上课考勤、参加义务劳动与公益活动情况、考试智育成绩等进行减分,当积分扣完时可取消其认定资格;当积分过少时,可调整其贫困等级,这样可督促其努力学习、多与同学交流,克服其自闭的心理障碍。

2.3 做好贫困生认定工作

高校贫困生的认定是保证国家减、免、贷、补等各项资助落到实处的基础。此项工作的充分与否,直接关系到后续各项奖助学金的评定,以及评定结果在学生当中的影响,由于全国各省经济情况差异极大,最低生活保障线也有很大的区别,因此,如何认定贫困生,全国至今无法制定统一的标准,各校、甚至是各专业之间也难以做到统一。

目前,国家资助力度逐步加大,对于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享受的国家助学金为3500元,而国家励志奖学金为5000元,相差较小,部分学生产生了投机的心理,想尽一切办法认定为贫困生,而忽视了学习成绩的重要性。

在贫困生认定工作中,我认为工作原则是:将助学金发给生活最困难,最需要资助的学生。小组认定时,认定小组成员的组成是关键,应包括:不同地区的学生、党员与非党员、普通同学与班干部、宿舍成员,但前提是这些成员是不参加认定的非贫困同学,他们朝夕生活在一起,对申请认定同学的饮食起居了解,最具有发言权。

在补助信息通知下来时,首先通过班级QQ群、飞信群、公布栏等渠道对信息进行发布,让所有的同学尽可能的都知道评定补助的事情,然后让同学们根据自己的实际条件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相关表格,最后将名单公示,通过辅导员了解、班委商议、同学监督后,确定出最需要资助的学生名单。

2.4 关注贫困生动态

在寒暑假结束之后,要及时摸排学生中的情况,部分学生原来不是贫困生,但由于家庭受灾或者出现重大变故,家庭经济陷入困境。同时,部分学生家庭经济比较困难,但是由于自卑等心理原因不愿参加贫困生认定,从而没有享受到资助。对于这些情况,要及时了解,情况属实的各学院根基实际情况应给予相关的临时补助,关注其思想动态,对于生活中、学习中的困难要及时解决,帮助其树立正确的生活观。

2.5 重视感恩教育

在工作中我们发现,部分贫困生存在着等、靠、要的思想,认为资助他们是应该的,不能树立感恩社会、感恩学校的意识,一味的只是想更多的享受资助。

对于这些学生,要重视思想教育,平时要多与其谈心,关注其思想动态。通过资助政策宣讲、义务劳动和公益活动的形式,使他们参与进来,提高他们的集体荣誉感,培养他们的感恩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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