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饲料经营管理制度

2024-09-12

兽药饲料经营管理制度(精选9篇)

1.兽药饲料经营管理制度 篇一

养殖场饲料、兽药、添加剂管理使用制度

1、使用的饲料和产品应购于非疫区,无霉烂变质,不准使用变质,霉变,生虫及污染的饲料。

2、技术员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掌握兽药及饲料添加剂的使用要求,不准采购,使用未经兽药医药政部门批准或过期、失效的产品。

3、场内药品使用实行专人管理,兽医负责制,处方用药,不准使用国家规定的违禁药

品,并接受上级动物防疫机构的检查和指导。

4、疫苗、生化药品和激素药物的运输,储存,使用应在规定条件下进行。

5、饲料、药物添加剂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休药期,不准使用和采购国家明令禁止的违

禁产品和药品作为畜禽的促生长剂。

6、加强对生产环境,水质饲料,用药等生产环节有害物质残留的管理,通过定期接受

政府部门的抽检、送检来严格控制或杜绝违禁物品,有害有毒物质。

7、根据本场制定的饲料配制要求配制不同的配合饲料及营养水平。但不准使用高铜、高锌,不准在饲料中添加-兴奋剂,镇静剂,激素,砷制剂。

8、兽药使用:

(1)提高饲养管理水平,尽量减少疾病的发生,减少药物的使用量。

(2)发生疾病的种公、母畜禽必须用药治疗时,在治疗期或达不到停药期的情况下,不准淘汰作为食用出售。

(3)国家明令禁止食用的兽药坚决不使用,苗畜禽、孕畜及蛋禽尽量不用抗病毒药

物及激素治疗,用抗病毒药物及激素治疗的畜禽,在治疗期间不准作淘汰处理,经治疗不好的畜禽超过休药期、无传染性后应作淘汰处理。

2.兽药饲料经营管理制度 篇二

饲料经营企业承诺书

作为承诺当事人,本企业已经知晓国务院发布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结合饲料行业的特点,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经营过程中,作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发布的关于饲料安全、卫生、质量的相关法律法规。

二、本企业经营饲料产品和原料符合国家饲料卫生标准。经营的产品标签符合《饲料标签》标准。

三、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具备下列饲料经营的条件:

1、有与经营饲料、饲料添加剂相适应的仓储设施;

2、有具备饲料、饲料添加剂使用、贮存、分装等知识的技术人员;

3、有必要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四、不经营下列产品:

农业部明令禁止的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三聚氰胺等违禁添加物; 假冒、伪劣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

无产品质量标准、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无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无《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合格证》、无《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的饲料、饲料添加剂;

未经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进口饲料、进口饲料添加剂;

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其他产品;

其他我国法律法规允许使用物质之外的物质。

五、接受和配合饲料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承诺人(签字):地址:

企业(盖章):电话:

日期:年月日邮编: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

灵台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养殖企业安全使用饲料承诺书

作为承诺当事人,本企业已经知晓国务院发布的《饲料和饲料添

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养殖过程中,作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发布的关于饲料安全、卫生、质量的相关法律

法规。

二、不采购、不使用下列产品:

农业部已经公布停用、禁用或者淘汰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以及未

经公布审定的饲料、饲料添加剂,三聚氰胺等违禁添加物;

未经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进口饲料、饲料添加剂;

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激素类药品和国务院农业行政

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禁用药品;

奶牛养殖场禁止在反刍动物饲料中使用的动物源性饲料产品;

未取得《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添加剂预混合生产许可证》

及批准文号的产品;

未取得《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合格证》的动物源

性饲料产品;

未取得《饲料生产审查合格证》的配合饲料、浓缩饲料、单一饲

料等产品。

其他我国法律法规允许使用物质之外的物质。

三、加强对蛋白饲料、饲料添加剂等产品的质量控制,不使用含

有“三聚氰胺”等违禁添加物的产品和原料。

四、在养殖过程中建立可追溯制度,记录内容包括:自配料生产

过程记录,包括原料种类、数量、加工日期等内容;原料接收记录;

药物和饲料添加剂接收和使用和记录;饲料添加剂、预混料、配合饲

料和浓缩饲料等产品的使用记录。

五、接受和配合饲料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承诺人(签名):地址:

企业(盖章):电话:

日期:年月日邮编: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

灵台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告知书(兽药经营单位):

为了加强兽药管理,保证兽药质量,防止动物疾病,促进养殖业的发展,维护人体健康。兽药经营企业要不断完善、加强自身管理,逐步推行兽药GSP规范。现灵台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对辖区内各兽药经营企业作如下郑重告知:

一、严格遵守《兽药管理条例》及本市有关兽药经营企业管理的规定。

二、兽药经营企业购销兽药,应当建立购销记录。购销记录应当载明兽药的商品名称、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销单位、购销数量、购销日期等事项,做到对产品可以溯源和质量跟踪。

三、各经营企业应当建立经营产品目录及供应商资质档案(包括生产企业GMP证书、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产品批准文号批件等文件)。

四、兽药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兽药保管制度,采取必要的冷藏、防冻、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保持所经营兽药的质量;兽药入库、出库,应当执行检查验收制度,并有及时、准确、完整的记录。

五、不得经营“瘦肉精”、“沙丁胺醇”等禁止使用的违禁药物;不得经营强制免疫所需兽用生物制品;不得拆零、分装、配制兽药产品并销售;不得擅自采购并销售人用药品及安钠咖、氯胺酮等精神药物。

六、不采购并销售无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兽药产品。

七、采购兽药,必须索取其生产企业的《GMP证书》、兽药批准文号等相关证明文件;不得采购并销售无兽药进口注册证书号的进口兽药。

八、不向无《兽药经营许可证》、《动物诊疗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等不具备资质的单位和个人销售兽药。

九、对所销售的兽药产品发生质量问题或发现有不良反应时要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兽药管理、监督部门报告。

十、更改企业名称、经营地址及时按《兽药经营许可证》申办程序重新办理手续。更改企业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时,要向兽药管理、监督部门申报备案。

十一、严禁经营假、劣兽药。

特此告知!

灵台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二0一二年月日

灵台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承诺书(兽药经营单位)

本单位向兽药监督管理部门作如下庄严承诺:

一、严格遵守《兽药管理条例》及本市有关兽药经营企业管理的规定。

二、建立并及时填写购销记录,载明兽药的商品名称、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销单位、购销数量、购销日期等事项,做到对产品可以溯源和质量跟踪。

三、建立经营产品目录及供应商资质档案(包括生产企业GMP证书、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产品批准文号批件等文件)。

四、建立兽药保管制度,采取必要的冷藏、防冻、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保持所经营兽药的质量;兽药入库、出库,应当执行检查验收制度,并有及时、准确、完整的记录。

五、不经营“瘦肉精”等禁止使用的违禁药物;不经营强制免疫所需兽用生物制品;不拆零、分装、配制兽药产品并销售;不擅自采购并销售人用药品及安钠咖、氯胺酮等精神药物。

六、不采购并销售无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兽药产品。

七、采购兽药,必须索取其生产企业的《GMP证书》、兽药批准文号等相关证明文件;不采购并销售无兽药进口注册证书号的进口兽药。

八、不向无《兽药经营许可证》、《动物诊疗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等不具备资质的单位和个人销售兽药。

九、对所销售的兽药产品发生质量问题或发现有不良反应时要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兽药管理、监督部门报告。

十、企业更改名称、经营地址及时按《兽药经营许可证》申办程序重新办理手续。更改企业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时,要向兽药管理、监督部门申报备案。

十一、严禁经营假、劣兽药。

十二、接受和配合兽药管理、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企业留档一份,一份市兽药饲料监督所备案)

承诺单位(盖章):地址:

承诺人(签名):电话:

日期:年月日邮编:

灵台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告知书(养殖单位):

为了加强兽药管理,保证兽药质量,防止动物疾病,促进养殖业的发展,维护人体健康,对各养殖单位作如下郑重告知: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

二、不采购假劣兽药;应当到具有《GMP合格证书》、《兽药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厂家或具有《兽药经营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有批准文号的兽药。

三、在专职兽医的指导下正确使用兽药,实行用药安全记录;按照国家规定的药物停药期实行宰前停药。

四、不得擅自使用兽药或者在饲料中添加兽药、药物饲料添加剂,经批准可以在饲料中添加的兽药,应当由兽药生产企业制成药物饲料添加剂后方可添加。

五、禁止使用假、劣兽药以及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如瘦肉精等);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激素类药品和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禁用药品。

六、禁止将原料药直接添加到饲料及动物应用水中或者直接饲喂动物;禁止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

七、禁止销售含有违禁药物或者兽药残留量超过标准的食用动物。

八、发现可能与兽药使用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立即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特此告知!

灵台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监督所

二0一二年月日

灵台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承诺书(养殖单位)

本单位向兽药监督管理部门作如下庄严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

二、不采购假劣兽药;到具有《GMP合格证书》、《兽药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的正规厂家采购有批准文号的兽药。

三、在专职兽医的指导下正确使用兽药,实行用药安全纪录;按照国家规定的药物停药期实行宰前停药;

四、不擅自使用兽药或者在饲料中添加兽药、药物饲料添加剂。经批准可以在饲料中添加的兽药,到兽药生产企业购买制成后的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

五、不使用假、劣兽药以及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如瘦肉精等);不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激素类药品和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禁用药品。

六、不将原料药直接添加到饲料及动物应用水中或者直接饲喂动物;不采购人用药品,不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

七、不销售含有违禁药物或者兽药残留量超过标准的食用动物。

八、发现可能与兽药使用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立即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九、接受和配合兽药管理、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企业留档一份,一份市兽药饲料监督所备案)

承诺单位(盖章):地址:

承诺人(签名):电话:

3.兽药经营管理制度 篇三

为了加强对兽药经营管理,规范经营行为,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农业部公告第193号》中规定的《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农业部公告第278号文件》中规定的《兽药停药期规定》等法规和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兽药必须是由通过GMP企业认定生产的,并依法取得产品批准文号的产品。且不超越《兽药经营许可证》所规定的经营范围。所购进的产品与标签或说明书、产品质量合格证核对无误。

二、从业人员中,至少有1名通过兽医执业兽医水平测试人员。

三、《兽药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明要挂在店内显著位置。

四、兽药要分类陈列,类别标签要准确,字迹清楚、药店和药架必须卫生整洁。处方药非处方药应分柜摆放。经营兽用中药材的,应标明产地。不购进、不经营假劣兽药、违禁兽药和人用药品。

五、建立兽药经营台帐,购货登记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并不得少于2年;销售登记应保存至有效期后1年,无有效期至少保留3年。出库、入库要有准确详尽的登记,每月清帐一次,帐物要相符。

六、向兽药购买者说明兽药的功能、主治、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不得虚假夸大和误导用户。销售处方药的,应当遵守兽用处方药管理办法。由具备相应资格的职业兽医开具。对已出售的兽药出现质量问题和不良反应,应及时向当地兽药行政部门报告。

4.兽药销售管理制度 篇四

兽药销售总体原则:认真执行《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及有关法规,依法经营,安全合理销售兽药。

一、处方药销售规定

销售处方药时,应严格执行下述规定:

1、处方药要经质量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后方可调配和销售。

2、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3、处方的审核、销售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

4、处方按规定保存备查,如不能保留原件,可留存复印件或登记备查。

5、处方药不采用开架自选的销售方式。

6、零售中遇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时,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需经原处方兽医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和销售。

7、无执业兽医开具的处方,不得销售处方药。

8、在营业时间内应有兽医(兽药)技术人员在营业现场,并佩带标明姓名、技术职称等内容的胸卡。遇有顾客要求,兽医(兽药)技术人员应负责对兽药的购买和使用进行指导。

9、认真填写处方药销售记录。

二、非处方药销售管理

1、陈列的兽药分类摆放,清洁整齐。

2、销售人员对客户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用法、用量、禁忌和注意事项,根据顾客所购兽药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核对无误后,将兽药交与顾客。

3、收集兽药产品市场信息。对缺货兽药要认真登记,及时报告,货到后及时通知客户购买。

4、收集用户、经销商的兽药不良反应信息,毒副作用信息,报告质量管理人员。

5、做好相关记录,字迹端正、准确、记录及时,做到帐款、帐物、帐货相符,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报告质量负责人;保存销售记录至该兽药有效期后一年(无有效期保存三年)。

5.兽药经营岗位责任制度 篇五

二、主动积极服从畜牧、药监、工商等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管,诚信公正,遵守职业道德,做到合法、守法经营。

三、建立兽药购销记录,载明兽药购销情况,并建立健全兽药质量保管及经营管理制度,分类、分区存放,实行标识管理。

四、向购买兽药者说明其功能主治、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以及停、休药期等事项。

五、向广大养殖户宣传兽药知识及用药方法,保证用户用到安全兽药。

6.养殖场兽药使用管理制度 篇六

一、为了规范使用兽药、器械及生物药品的采购保管、使用,减少药物流失和浪费,特制定本制度。

二、保管员在新购药品、器械时,依据发票查清件数,根据产品保管要求分类存放。如有近期药品及时通知技术部,过期药品报财务注销。

三、建立用药申报制度

1、各生产区兽医主管到总药房取药,常规药品由总药房做计划,由公司采购。专项疫苗、贵重药品、特殊药械等报公司技术部安排采购,如不能采购,必须在3天内反馈给猪场技术管理部说明情况。

2、除公司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采购药械,如特殊情况必须经公司分管经理批准。

四、各车间取药必须凭处方取药,由兽医、防疫员开处方,主管兽医签字方可取药,饲养员一律不准随便取药,司药员必须监督执行。

五、领取生物药品,如疫苗、血清、类毒素等需要低温保存的药品必须用保温箱装取,否则司药员不予领给。

六、所有器械根据生产单元造册,落实到人,药房对车间,必须以旧换新。各车间必须设有用药登记本,由使用兽医、防疫员填写,兽医主管及时核对药品领取和使用数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七、对一些特殊药品、疫苗空瓶或受污染物品、场地,查清数量,依据要求派专人消毁和无害化处理。

八、兽医、防疫员对每一批新药,新疫苗,用前要做小范围试验,并对生产技术管理部书面上报试验结果,无异常方可大范围使用。对每次防疫一定做好以下记录:疫苗名称、生产厂家、批准文号,使用猪只的阶段、头数、反应情况等,出现异常及时停止使用,报技术管理部,如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由使用者负责。

九、兽药的使用依照上海市《规模化养猪场生产技术规范》标准执行。

十、严禁使用国家《无公害食品、生猪生产使用准则》规定中的禁用药品,严格执行允许使用药品休药期,由兽医主管负责落实,如造成危害,由场长和主管兽医负责解释并承担责任。

7.兽药饲料经营管理制度 篇七

苏州市农委 2012年6月

2011年,我委紧紧围绕畜产品质量安全,以行政许可、专项整治和案件查处等工作为抓手,强化源头管理,加强市场整顿,规范使用环境,扎实做好兽药饲料监管工作,为我市畜牧业转型升级保驾护航。

一、严格源头管理,确保地产投入品质量安全

1、严格执行兽药GMP后续动态监管制度。2011年,我委对辖区内9家兽药生产企业开展了GMP后续巡查,企业全部严格执行GMP规范依法生产。同时认真落实省农委《关于切实加强兽药生产管理的通知》要求,对4家兽药制剂生产企业严查超范围生产,重点巡查生产“非药品”。

2、加强饲料生产企业申证审核。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按照《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办法》,严要求、高标准完成3家新单一饲料生产企业验收工作。配合省农委完成4家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企业和1家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现场审核工作。

3、认真做好饲料生产企业年度备案。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以及省农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度饲料生产企业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了2010年度饲料添加剂和

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合格证和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的备案审查。全市共有47家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企业完成2010年度备案工作。

二、严格措施监管,确保投入品市场秩序规范

1、全面推进渔药GSP创建工作。2011年,我市大力推进近300家渔药经营企业的集中创建工作。11月适时召开全市兽(渔)药GSP推进会,再次明确GSP创建的要求和标准。通过行政指导、行政告知和行政推动,至2012年2月底,全市共有208家兽(渔)药经营企业完成GSP创建,其余渔药经营企业已经停业关闭,全市兽(渔)药经营企业硬件设施、人员素质、规章制度有明显改善,经营秩序明显好转。

2、备案饲料经营企业。在对饲料经营企业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对全市273家饲料经营企业建立了企业档案,包括经营品种、销售规模、产品去向等基本情况。有的市(区)还统一印制了《饲料经营管理制度》、《饲料经营企业进货记录薄》、《饲料经营企业销售记录薄》,免费发放到每一个经营企业,并公示监督电话。督促企业填写经营记录,做到每半年检查一次。

3、组织开展兽药饲料经营单位清查。2011年,我市加强对兽药经营企业和宠物诊疗机构多层次的监督检查,形成高压态势。一是查非法兽药。根据省农委统一部署,我委以开展2011年第一批非法兽药生产企业产品清查工作为契机,对经营企业的禁用兽药、套用或伪造文号的兽药产品、擅自改变兽药产品标签和说明书的违规产品、列入农业部兽药质量通报的假劣兽药以及过期、变质失效兽药进行地毯式清查。二是查宠物药品和饲料。针对近两年宠物医疗消费纠纷不断,宠物药品和饲料市场混乱,我委对城区宠物药品、饲料市场进行了分批整治和规范,共收缴各类无证宠物药品以及无证经营宠物药品26种1200支(盒、瓶),发出《行政警示书》、《责令整改通知书》,发放《告宠物药品经营和宠物诊疗机构书》,以规范宠物市场经营秩序。

三、严格使用制度,提高企业投入品安全意识

1、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各市(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分别与辖区内规模养殖场、兽药生产企业和饲料生产企业签定了《质量安全责任书》,明确企业是质量安全主体和第一责任人。吴江市对全市的规模养殖场和饲料生产企业签定了《饲料中严禁添加使用违禁物质承诺书》,明确公示了公告中82种违法物质。

2、建立投入品使用档案。对大型规模养殖企业的畜牧投入品建立使用档案。一是对供货商进行审核登记。对兽药、饲料的供货商进行质量安全评估审查,主要是提供供货商的合法资质材料和兽药、饲料产品的合法资质材料,以及供应商自评报告。二是完善投入品登记使用台账,强化药品使用量和及修药期的原始记录,确保出栏畜产品质量安全。

3、深化“一对一”监管制度。乡镇动物防疫站全面落实“一对一”监管工作制度。在完成规模养殖场防疫和投入品监管工作的基础上,同时督促企业做好畜牧投入品质量安全评估工作,完善兽药和饲料使用台账与记录,建立兽药休药期制度。

四、严格专项整治,确保各环节投入品质量安全

1、开展兽药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照“突出整治重点、加强日常监管、健全长效机制、解决深层问题”的工作思路,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围绕兽药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组织开展了全市兽药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对兽药GMP企业后续监管、经营企业GSP达标验收、使用企业登记备案等有效措施的落实,全面提升兽药产品质量和安全用药水平。

2、开展兽用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工作。通过调查,摸清了饲料生产企业用药情况和养殖企业的常用抗生素基本信息。对饲料生产企业制定了《饲料药物预混剂进货记录表》、《饲料药物预混剂使用记录表》和《原料购货记录表》等三本台帐,建立起可追溯制度。对养殖企业建立兽药安全评价制度,在重点规模养殖企业对兽药供货企业和用药产品进行资格审查,并建立安全评价档案,从制度上规范规模养殖企业用药行为。

3、加强采样工作。2011年我市完成了省里安排的35批次生猪规模养殖场的“瘦肉精”饲料、35批次兽药和48批次饲料样品的采样工作。同时,我市自行采样饲料72批次和33批次兽(渔)药,其中有16批次不合格,已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4、加大监督执法工作。2011年,我市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817人次,检查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店)793(家)次,整顿市场110个,立案查处56起,其中兽药(渔药)类案件45起,涉案产品4吨,案值19万元;查处饲料类案件11起,涉案产品65.2吨,案值60万元。

2012年工作打算

1、宣传和贯彻新《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2年5月,新《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已经施行,相关配套办法也陆续出台。一是做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新法规宣传贯彻工作。二是做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企业的换证指导工作。

2、深入开展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通过专项整治行动,从源头上解决动物性产品违禁物质残留问题,消除畜(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促进饲料行业和畜禽、水产养殖业健康发展。做到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违法行为案件查处率100%,不合格饲料案件查处率100%,饲料生产企业100%纳入监管范围。同时加大对“瘦肉精”、三聚氰胺、莱克多巴胺、氯霉素、呋喃唑酮、孔雀石绿和隐形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和有毒有害添加物监测范围,计划自行在6月执法抽检20批次水产饲料样品,9月执法抽检20批次畜禽饲料样品。

3、强力推进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根据省农委统一部署,坚持“全程控制、标本兼治,管帮结合、典型示范”的原则,强力推进2家兽药质量信得过企业、11家饲料质量信得过企业和50家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场创建工作。一是召开培训班。对全市参加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创建单位负责人进行政策法规以及示范创建业务指导的培训。二是召开现场会。推进63家示范创建单位创建进程,确保年底全部完成验收。

4、全面开展兽药经营清理和规范行动。一是依法强制取缔非

兽药GSP 企业。6 月30 日起,在全市组织开展非兽药GSP 企业清理活动,依法注销其兽药经营资格,并及时向本辖区工商管理部门通报兽药经营许可证注销信息。二是专项整顿兽药GSP 企业。要对照兽药GSP 验收标准,拉网式检查辖区内所有兽药GSP 企业,对不按要求运行的,严格限期予以规范和整顿。

8.惠宝饲料管理制度 篇八

化验员的岗位职责

1、及时、准确、迅速、科学地对样品进行检测化验。

2、及时地向品管员、部门经理反映样品的异常情况。

3、按规定的程序接受本部门送来的样品,严禁私自接受外来的样品。

4、维护化验室内外的清洁卫生。

5、保存样品检验的原始记录单,对重要样品进行保存三个月或原料使用完毕。

6、按标准方法检测样品,对样品的检验数据负责。

7、样品检测完毕及时填写报告单,并呈送给部门经理审核。

8、严禁在化验室内烧电炉烤火、煮东西,违者进行处罚,首犯罚款元,第二次犯罚款元,屡犯作辞退处理。

9、定期效正分析用仪器和按规定并标定标准液,保证化验结果准确。

10、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操作技能。

11、妥善保存化验药品、爱护化验设备,注意安全。

品管员岗位职责

1、及时对进厂原料的品质进行判定,对能 够入库的原料,填写入库通知单。

2、及时地制止不合格的原料入库,有特殊情况立即向部门经理或分管厂长汇报。

3、对不符合销售要求的成品及时向部门经理、分管厂长汇报,并通知付货员暂停发货,待查明原因,对确实不能销售的填写停销通知单。

4、对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点进行监督检查,按生产艺指导员正确操作。

5、和生产车间、仓库保管协调执行厂部下达的质量规定。

6、每日向部门经理反映当日的质量状况。

7、经常检查库存原料、成品的质量状况,对异常情况做出处理。

8、妥善处理返料。

生产部经理岗位职责

1、妥善安排本部门各项日常工作和临时性工作

2、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分工。

3、向本部门贯彻落实厂部决议,传达厂部会议精神。

4、负责协调与其他各部门业务上的联系:与采购部协调,制定原料采购计划,与营销部协调,组织安排生产计划,确保生产的顺利进行。

5、按厂部原料和成品标准,及时检验评定原料和成品质量,并报厂部领导,杜绝车间使用不合格原料和不合格产品出厂。

6、向厂长提出确保产品质量的合理化建议。

7、负责整理生产报表、保管报表,并做好监督作用。

生产车间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车间生产工人的考核录用,出勤考勤,选用班组长。

2、安排生产计划、调度和生产班次。

3、负责生产车间全面质量管理,配合品管人员把好产品质量关。

4、每天生产之前,对所有的设备和零件进行检查,以保证安全生产无事故。

5、协调生产各工序间关系,发挥设备最佳效率。

6、负责生产配方管理,严格配方保密制度。

7、负责安全生产、落实防范措施。

8、按照产品的标准,安排筛底的大小,必须保证生产出合格的产品。

9、在生产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杜绝不合格的产品出厂。

10、负责机器设备管理,建全管理档案,配合维修保养设备。

11、安排做好生产日报表,并根据产品的数量对原料的使用情况进行效准。

12、完成厂长安排的其他工作和指派,组织清理好车间卫生工作。

13、安排工人搞好车间内外的环境卫生,保持清洁干净。

14、定期安排工人作好灭蝇、灭鼠、防潮、防漏等工作。

15、负责本部门员工的思想教育、业务培训,考评本部门员工的工作表现、业绩,建立奖罚制度,并负责车间工人工资的统一发放。

车间保管员的岗位职责

1、从原料保管员领取原料,每天要核对数量和质量,并作好记录,办理调入手续。

2、根据配料员的原始记录,做好每天的用量记录,成品移入成品库,要办理移出手续。

3、根据每天的生产量,做好生产日报表,做到日清月结。

4、根据日报表,做好旬报表和月报表。

5、计算产品出成率和车间加工损耗。

6、定期盘点车间库存,做到帐物相符。

微机工的岗位职责

1、正确操作中控室每个开关,控制各道生产工艺。

2、检查核对生产配方,准确无误地配制所需产品;保管电脑打印带,严格配方保密制度。

3、维护保养电脑设备,随时检查,发现异常问题正确关停部分或全部机器,及时报告品管人员作出妥善处理。

4、负责微机房的安全,不得让他人擅自进入。

5、监督检查手工添料,防止漏添、错添。

6、以书面的形式与上料工、手添料工、粉碎人员、分配器看管人员、打包人员发布施令、及时准确的操作每一个环节,防止设备空转。

7、负责填制生产中每批饲料的各种记录(包括:生产时间、批次、品种、数量等),并及时传递,整理资料。

8、设定好各原料仓、配料仓放置的物料种类,如有变换,则确信仓内无料后再进行。

9、负责电脑室卫生,保持电脑设备清洁、无灰尘。

投料工的岗位职责

投料前必须认真核对投料的品种和对应仓相符,按电脑员指令投料。

投料时,负责观察原料的品质,不投腐败、变质、变色和渣质过多的原料,并及时与品管部联系,核对质量和数量。

投料过程中要清除原料中的绳头、转块等。

投料结束后,负责核对投料指标,配合班长及时通知电脑员。

负责作业现场清理,及时回收杂质、落地料。

整理腾空的包装物,及时返回。

作业时负责设备检查,发现问题,上报维修。

粉碎工的岗位职责

粉碎前要检查粉碎机和输送设备有无其他残留物,并及时清理。

执行电脑员的指令,负责看机,根据产品标准要求及时更换筛底。

检查粉碎机锤片,配合维修人员及时更换锤片。

检查设备运行情况,配合维修工检修设备

配合投料工投料,使粉碎设备达到最高产能。

每半小时检查一次粉碎粒度是否正常。

检查原料的品质、品种、数量、几号仓、粉碎时间,发现异常,及时停机上报处理。

清理作业现场,分类整装清理物。

负责作业现场安全和卫生。

保管作业用具。

门卫室(管理制度)保安岗位职责

1、衣装整洁、言语文明、热情接待来访人员。

2、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防火,防盗,防破坏)每天卫生责任区打扫清洁,原料入厂过磅工作。

3、认真做好传达报纸,信件收发,客户询问热情,礼貌,严禁粗言恶语对待客人。

4、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爱岗敬业,不做与工作无关事宜,严禁上班时间喝酒,脱岗,有事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5、上班时间门卫室严禁闲杂人员入内,(值班,打卡,公事除外),违者当事人及值班保安一次罚款5元,由值班保安书面报办公室主作处理。

6、上班时间所有员工外出履行登记,本厂车辆外出登记,违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三天基本工资),监控到位。

7、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对全厂员工违章人员书面上报办公室主任处理,下班员工外出所携带包,袋严格检查。

8、外来车辆入厂按指定位置顺序停放,出厂要严格检查(收回出门证)对本公司物品外出必须有放行条或出库单方可。

9、上班时间严禁会私客,若有特殊情况须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进厂,10、树立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忠于职守,尽忠尽责,服从公司领导,听从办公室主任管理和其它工作上的安排

仓库负责人岗位职责

1、负责仓库整体工作事务的管理与安排。

2、做好仓库的物料收、管、发工作。

3、将IQC已验收好的原料、成品料及纺织袋按指定位置堆放。

4、具体考核仓管员工作效率、目标落实、审定修改工作规程及仓库制度。

5、参与公司客观管理与部门的沟通协调。

6、仓库场所整理、整顿、清洁,符合5S要求,防止料质发生变异。

7、物料出库依据领料单、发货单的品种数量发放,不得有误。

8、原料、成品料、纺织袋入库出库记录,与定期盘存,月报表。

9、服从公司领导,品管部经理管理工作安排,兼管装卸组。

车间组长岗位职责

1、协助生产部经理对当班车间全面工作管理安排。

2、负责对当班员工考勤、卫生、效率、速度、劳动纪律公平公正考核与评定。

3、负责当班机器维护、保养、申请维修工作。

4、负责当班车间卫生、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位。

5、负责当班产量完成、质量把关、原料浪费的控制、报表统计,协调好熟练工对新员工岗前安全技术培训指导。

6、严格控制不良品流入下一工序。

7、负责当班各工序产品质量,加强监督,配合品管部把好质量关,任第一线管理员、质检员。

8、对当班员工违反厂规厂纪者、辞职辞退者报办公室主任处理。

9、对当班产品质量监控到位,出现问题按质量责任划分自行处理。

10、服从公司领导、生产部经理管理安排、加强两班合作与配合,上下班工作交接清楚,力求员工有个团队精神,使生产正常运转。

生产部经理岗位职责

1、负责整体车间全面工作管理、生产计划、生产下单的安排落实,对设备工艺改进的建议。

2、负责整体车间产量完成准确统计、质量把关。

3、负责整体车间机器维护、保养、维修,责任落实。

4、负责整体车间员工假期审批,员工岗位合理调整。

5、负责整体车间安全生产、卫生、员工劳动纪律的监督,产品质量责任划分处理。

6、严格控制不良品流入下一程序。、负责整体车间员工岗前安全、技术培训,工装发放与控制,监控仓库物料进出及堆放整洁。

8、对整体车间员工违反厂规厂纪者,辞职辞退者,报办公室主任处理。

9、负责整体车间生产技术、工作效率、产品质量考核跟踪,完善车间制度修改进行提议。

10、服从领导安排,做好本职工作。

员工行为规范

为加强公司管理,维护公司的正常工作和安全生产秩序,特制定本规范,望全体员工遵照执行。

1、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上班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请假,外出经批准后登记。

2、上班时间不准会私客,不准脱岗、串岗、睡岗、闲谈、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工作。

3、非办公人员无故不得进入办公室。

4、忠于职守,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5、爱护公物,不得故意损坏,特别是计算机等重要设备非操作人员不得动用。

6、注意安全防火,严禁生产区吸烟、明火、不准传闲话制造事端、不准拉帮结派搞小团体派性斗争。

7、上班时间严禁穿拖鞋、光膀子、赤脚、打私人电话、随地吐痰、扔垃圾等杂物,做与工作无关事宜。

8、全体员工要有“厂兴我荣,厂衰工耻”理念。爱岗敬业、同甘共苦、团结合作、诚信创新、团队精神,树立公司形象,从我做起,力争品质、价值、质量、卫生相统一,创造一流的加工产品,满足客户,回报

财务部经理岗位职责

1、负责财务部全面工作管理与安排。

2、负责公司账务处理和账册登记,内务核算编制、有关财务报表。

3、对原料采购和成品出库审核和控制。

4、负责公司员工工资核算、发放、各项费用审核及返销。

5、负责做好公司月报表、月产质、开票室工作。

6、负责公司销售业务合同评审工作,客户奖品发放工作。

7、货款回笼严格把关,疑难问题报公司解决。

8、监控供应部现金支付管理与控制。

9、服从公司领导管理安排,履行财务制度。

品管部经理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品管部全面工作管理与安排。

2、负责公司产品流程检验、质量标准制定与完善。

3、负责对员工进行企业质量标准、管理流程的宣传与落实。

4、不定时在车间巡视,对整体车间产品抽查检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合格产品严禁出厂

5、负责对供应商提供的原料及成品出库料的化验。

6、树立高度质量责任心,把好产品质量关。

7、负责生产车间每班组产品质量监督与控制。

8、服从公司领导,相关部门工作协调。

9.饲料、兽药监管工作总结 篇九

一是成立了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xx任组长,副局长xx和总畜牧师xxx任副组长,监督员:xx为成员,并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二是制定了《2009年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控实施方案》、《x县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动物防疫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了各层次会议进行了工作部署和安排,由局领导带队,法规、饲料、药政、防检、畜牧等股室人员分成五个组进行项目实施。

二、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三、强化两个目标,落实工作责任

即瘦肉精检出率为0和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围绕这两个目标,我局制定了领导包片,干部职工联乡(镇)的五包责任制,即包饲料、兽药发证到户100%,包应免禽畜注射率100%,包瘦肉精检出率为0,包饲料、兽药抽检合格率100%,包上级验收合格。年终进行考核评比、验收合格的给予一定奖励,否则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取消年终奖励和评优资格,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就追究谁的原则追究个人责任。

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管,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一)加强动物防疫检疫工作,促进畜禽健康发展。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动物防疫法》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畜禽的免疫密度;今年在禽流感、牲猪混感特防期,各级政府把动物免疫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县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防疫员包免疫技术等措施,年内全县共免注五号病疫苗猪26.6万头,牛1.65万头,羊1.62万只次,禽流感疫苗禽50万羽、鸭25万羽,狂太疫苗1.49万只,免疫密度分别为99.8%、100%、99.9%和90.85%,注射猪瘟疫苗26.7万头,免疫密度为100%,免疫鸡新城疫苗78.6万羽,密度为96%。注射高致病猪兰耳病25.7万头,占应免数97.8%,免疫狂太苗1.3万只,占应免的86.7%,猪、牛、羊、禽的死亡率控制在1%、0.5%、1%和13%以内,确保了我县畜禽健康发展,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人员感染;二是强化了动物检疫,提高了动物及其产品的受检率:其一实行防检相结合,对规模养殖专业场(户)坚持派人到场、到户检疫,做到有出必检,把疫情堵在流通前,对凝似疫情实行无害化处理。年内无害化处理凝似猪10头,有效地控制了疫情的发生。其二是加大了对牲猪定点屠宰场和乡镇市场检疫力度。在县城屠宰场我们派出两名检疫人员进行24小时值班,做到有宰必检,随到随检,在城邻结合部也安排了两名检疫员与工商、经贸等部门开展了稽查,确保患病动物及产品不出场、不上市交易,在乡镇、市场委托乡镇动物防疫员进行执法检疫,年内共无害化处理病死肉吨余,有效地保证肉品的质量。其三加大了流通环节监管,我们在出入县境口设了检疫申报点,对出入境内的动物和车辆24小时查验三证一标,即:动物检疫证、车辆消毒证、动物免疫证和免疫耳标,与此同时进行严格的检疫和消毒,堵住疫病的传入和流出,通过这样一来,我县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市场检疫及交通检疫率均达到100%。

(二)大力开展违禁药物的整治,实施居民放心工程。

1、严格依法管理,健全监管制度。首先,我们对兽药经营、饲料经营实行了行政许可制度和饲料备案登记制度,市场准入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兽药经营者,通过本人申请给予颁发《兽药经营许可证》,对符合条件的饲料经营户则颁发《饲料、原料备案登记证》,对抽检无问题的饲料、兽药实行登记备案和市场准入。今年我们对饲料经营户及养殖户的所有饲料按类别进行了备查登记,并签订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使用宣传安全承诺书向社会公开承诺,年内签订承诺书共100份,有效地保证了生产资料的安全和有效。三是对养殖专业大户实行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组织其与县业务主管部门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状》,从制度上保障了饲料进口关。

2、加大抽检力度,确保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一是加强了对饲料、兽药的监测和市场清理整顿,在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期间,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我们组织局法规、防检、饲料、药检执法力量,对全县各饲料、兽药经营户、规模养殖户进行了两次清理整治,共清理过期药品约7件,霉变饲料1.5吨,饲料、兽药货值近万元,并对其进行了全部销毁处理,从源头上确保了养殖业投入品的安全无公害;二是增加了饲料、兽药、生猪尿样抽检频率,完成了市局下达的饲料送检样品和15个水样(渔)的样品送检,通过检测样品全部合格,抽送检测动物血样:猪200、牛(羊)50、禽1000份,结果合格,对全县规模养殖户的生猪及县城屠宰场待宰猪进行了1625头份尿样检测,通过检测,所检生猪全部合格,确保了我县居民的肉食安全。

3、对全县规模猪场推行无公害生猪饲料管理模式。在生产环节上加强监控管理,其主要措施有:加强养殖业投入品的购入,使用登记,建立规模猪场养殖业投入品的使用台帐,加大禁用、限用兽药及添加剂的检查,抽检力度,做到随槽抽样;对养殖户发放禁用、限用兽药及添加剂目录、名单、指导合理用药;统一制度,规模猪场饲养、防疫管理规程,严格防疫驱虫、卫生及休药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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