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体检备案证明(精选5篇)
1.外出体检备案证明 篇一
为了切实加强我公司所属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落实责任制,抓紧抓好计划生育工作,特签订本计划生育责任书。
一、确定同志负责我公司承建工程施工项目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二、认真执行《浙江省流动人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实施办法》,建筑公司所属人员(含合同工、临时工及家属,下同)外出前必须到户籍地镇乡计生办申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并登记在册(附花名册)。
三、外出所属人员中的已婚育婴妇女,必须落实可靠避孕节育措施,已婚育龄妇女(结扎者除外)必须接受户籍地一年二次(间隔期六个月)的查环查孕。如发现计划外怀孕,应当自觉采取补救措施。未婚青年必须做到晚婚晚育。
四、建筑公司招用外来人员时,必须凭现居住地镇乡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查验证明,并认真执行现居住地政府有关计划生育的管理规定。
五、如违反责任书规定,造成计划外怀孕或生育的,公司负责人、当事人,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建筑公司名称(盖章)单位主管部门(盖章)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2.失业证明、协议、备案表 篇二
2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甲方:大庆诚实守信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贾明星
甲、乙双方于2013年2月1日签订的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
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为乙方方。
原劳动合同终止期限为 2013年 12 月 1 日。
(1)由职工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不给予补偿。
(2)由企业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给予经济补 偿。经济补偿金为元。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者委托代理人(签章)
2013年12月1 日
注:本协议书一式四份,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原用人单位、档案接收部门及本人各一份。
附件
3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姓名:贾明星
性别:女
出生日期:1983年 9月 29 日
文化程度:本科
身份证号码: ***8
21该职工与单位2013年 2 月1 日所签的劳动合同
于 2013 年 12 月 1 日解除(终止),并已办理一切相关手续,现出具证明如下:
1、该职工在本单位工作时间为 2013 年2月1日至2013年11月21 日;
2、在本单位担任监理工作,任监理工程师职务;
3、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的工资1700;
4、社会保险费缴至 2013年12月;
5、其他需要证明的情况。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年月日
注:本协议书一式四份,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原用人单位、档案接收部门及本人各一份。
附件
4编号: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备案登记表
3.外出经营证明 篇三
外出经营证明
办理外出经营证明流程
一、企业需提供的资料
1、申请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各一份。
2、申请单位在经营地签署的工程或服务合同复印件一份,合同首页右上角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合同完全一致”,两页以上合同加盖骑缝章,合同贴足印花税或有税务机关的印花税核销章。
3、《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一式两份,网上下载,企业自己填写,并签字加盖公章。
4、《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一式两份,网上下载。
二、审核程序
企业上述资料齐备后,到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由审核人员签字并录入计算机,报所长审批,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签字并盖“外出经营证明专用章”,两份都退还给企业。
三、核销外出经营证明程序
1、《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一式一份,企业自己填写清楚并签字盖单位公章。
2、《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一式一份,企业填写清楚,经营地税务机关必须加盖公章签字。
3、经营地的完税税票及经营地代-开-发-票复印件各一份。
4、外出经营企业必须在外出经营期后取得当地代-开-发-票一个月内,持发票到涉外所开具外出证明的窗口做核销。没有来核销的企业,税务机关将不再为该企业出具新的外出经营证明,待核销后再办理。
四、外出经营证明的注意事项
1、报送的表格填写内容不得有涂改。
2、所提供材料请一律使用a4纸用电脑打印,用燕尾铁夹子夹好或其它方式装好,以防止材料报送过程中丢失。
3、外出经营有效时限最长不能超过180天。
4、企业在合同期外开外出经营证明需提供补充协议。
5、外出经营企业必须在外出经营期后取得当地打开发票一个月内,到税务机关核销。没有来核销的企业,税务机关将不再为该企业出具新的外出经营证明,待核销后再办理。
外出经营活动管理证明
税外证〔〕号
纳税人名称纳税人
识别号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件
名称身份证件号码
税务登记地外出经营地
登记注册类型经营方式
外出经营活动情况
应税劳务劳务地点有效期限合同金额
年月日至年月日
年月日至年月日
货物名称数量销售地点有效期限货物总值
年月日至年月日
年月日至年月日
合同总金额
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意见:
经办人:负责人:税务机关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有效日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以下由外出经营地税务机关填写
应税劳务营业额缴纳税款使用发票
名称发票份数发票号码
合计金额……
货物名称销售数量销售额缴纳税
款使用发票
名称发票份数发票号码
合计金额…………
外出经营地税务机关意见:
经办人:负责人:税务机关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使用说明
1.本表依据《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设置。
2.适用范围:纳税人需要临时到外埠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使用。
3.表中主要内容填表说明:
经营方式:填批发零售、工业加工、修理修配、建筑安装、服务、其他。
劳务地点:填劳务实际发生的地点。
4.本表由纳税人在外出经营前向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领取并填写有关内容;到达外出经营地在开始经营前向外出经营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后,经外出经营地税务机关签章,由纳税人持本表返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办理有关事项。
2自2014年1月1日起,跨地区经营的项目部应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未提供上述证明的,项目部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督促其限期补办。不能提供上述证明的,应作为独立纳税人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项目部应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证明该项目部属于总机构或二级分支机构管理的证明文件。
附件1: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审批表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原出处:征收管理处日期:2014-08-29
一、业务概述
在我市已办理税务登记的营业税纳税人到外省市临时从事建筑安装劳
务、跨区临时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或建筑安装劳务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之前,持有关证件资料向注册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管证》。
但下列情况,不需要办理《外管证》:
直属局纳税人在市内四区临时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或建筑安装劳务,按照现行直属局征管范围执行,不需开具《外管证》,均办理主管局项目登记。
我市纳税人跨区从事工程额30万元以下的建筑安装项目,不需要开具《外管证》,均适用简易开票程序。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房地产业和建筑业〈外管证〉及报验项目登记管理办法》的公告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审批表》,2份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纳税人到注册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管证》时,应当分别提供下列证件资料:
房地产开发项目
1.税务登记证副本;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经办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建设用地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6.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7.综合技术经济指标规划图原件及复印件;
8.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及商品房销售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
其中,4—8项资料,纳税人申请开具《外管证》时可暂不提供,但应当于取得之日起15日内,向税源管理岗补充提供。
建筑安装项目
1.税务登记证副本;
2.建筑施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经办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纳税人应在外出经营活动前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对纳税人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经审核符合规定的,注册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场办结。对于纸质资料不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税务登记受理岗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对因合同甲方未办理《外管证》或报验项目登记而导致无法验证外出经营
是否真实的,应当在合同甲方办理完毕《外管证》或报验项目登记后即时
办结,但原则上应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办结。
七、工作标准和要求
1.受理审核
税务登记受理岗收到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审批表》及相关资料时,对于纸质资料不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税务登记受理岗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其中,对建筑业承包方和分包方申请开具市内跨区建筑安装项目《外管证》的,税务登记受理岗应当查询或验证合同甲方是否已开具《外管证》或已办理报验项目登记,如无合同甲方的该项目信息,应当受理并开具《文书受理回执单》,同时需告知纳税人应由合同甲方先期办理《外管证》或报验项目登记后才能为其开具《外管证》,并启动《外管证》或报验项目登记催办程序。
2.核准
征收科科长审批终结后,税务登记受理岗打印《外管证》。对申请开具市内跨区《外管证》的,应当同时打印《报验项目登记表》。
3.资料归档
外出经营管理证明
外出经营活动管理证明
税外证〔〕号
纳税人名称纳税人
识别号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件
名称身份证件号码
税务登记地外出经营地
登记注册类型经营方式
外出经营活动情况
应税劳务劳务地点有效期限合同金额
年月日至年月日
年月日至年月日
货物名称数量销售地点有效期限
货物总值
年月日至年月日
年月日至年月日
合同总金额
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意见:
经办人:负责人:税务机关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有效日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以下由外出经营地税务机关填写
应税劳务营业额缴纳税款使用发票
名称发票份数发票号码
合计金额……
货物名称销售数量销售额缴纳税款使用发票
名称发票份数发票号码
合计金额…………
外出经营地税务机关意见:
经办人:负责人:税务机关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使用说明
1.本表依据《征管法实施细则》第
二十一条、《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设置。
2.适用范围:纳税人需要临时到外埠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使用。
3.表中主要内容填表说明:
经营方式:填批发零售、工业加工、修理修配、建筑安装、服务、其他。
劳务地点:填劳务实际发生的地点。
4.本表由纳税人在外出经营前向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领取并填写有关内容;到达外出经营地在开始经营前向外出经营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后,经外出经营地税务机关签章,由纳税人持本表返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办理有关事项。
2自2014年1月1日起,跨地区经营的项目部应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未提供上述证明的,项目部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督促其限期补办。不能提供上
述证明的,应作为独立纳税人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项目部应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证明该项目部属于总机构或二级分支机构管理的证明文件。
外出经营活动证明
外出经营活动管理证明,是指纳税人到外县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之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管证》,《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外出经营活动管理证明》
如何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管理证明》
1、纳税人什么情况下需要开具《外管证》?
《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离开其办理税务登记所在地到外县从事经营活动、提供应税劳务的,应该在发生外出经营活动以前向其登记所在地的
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并向经营地或提供劳务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
2、建安企业外出施工应当开具《外管证》
国税发227号规定:建筑安装企业离开工商登记注册地或经营管理所在地以外地区施工的,应向其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其经营所得,由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一并计征所得税。否则,其经营所得由企业项目施工地主管税务机关就地征收所得税。
3、建筑安装企业申请开具外出经营证应具备的条件
中标通知书;
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
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
本系统的施工队伍。
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4、《外管证》应由所在地主管税务
机关开具
所在地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申请后,经审核无误应及时填发外出经营证。其他行业比照建安业办理。
纳税人申请开具《外管证》时,应到企业所得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开具。也就是企业所得税在国税管理的到国税开,企业所得税在地税管理的到地税开。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管证》,《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5、《外管证》应向施工地主管税务机关登记
纳税从持有外出经营证的建筑安装企业到达施工地后,应向施工地主管税务机关递交税务登记证件和外出经营证,并陆续提供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按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据以计算应缴纳所得税的完税证明。施工地税务机关接到上述资料后,经核实无误予以登记,不再核发税务登记证,企业持有所在地
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进行经营活动。
6、外出经营活动的时间如何确认
国税发47号文件规定《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所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是以纳税人在同一县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在连续的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
7、《外管证》过期了,应当怎么办?
国税发104号文件规定:“对外来经营的纳税人,只办理报验登记,不再办理临时税务登记”。《外管证》到期后,可由纳税人回主管税务机关重新开具。
8、企业如何办理报验登记?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纳税人应当在《外管证》注明地进行生产经营前向当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资料:
税务登记证件副本
《外管证》。纳税人在《外管证》注明地销售货物的,除提交以上证件、资料外,应如实填写《外出经营货物报验单》,申报查验货物。
9、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后如何办理手续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应当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填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并结清税款,缴销发票。
纳税人应当在《外管证》有效期届满后10日内,持《外管证》回原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办理《外管证》缴销手续,该单位在结清税款,缴销在经营地购买的发票后,经营地税务机关应将《外管证》归还纳税人。
10、企业办理注销手续应当提供的材料
建筑安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办税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填写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一式四份;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使用说明
1.本表依据《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设置。
2.适用范围:纳税人需要临时到外埠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使用。
3.表中主要内容填表说明:
“”:填写本级税务机关代字,如:“东城”填写“东”,“西站”填写“西站”,“第一稽查局”填写“一稽”;
经营方式:填批发零售、工业加工、修理修配、建筑安装、服务、其他。劳务地点:填劳务实际发生的地点。
4.本表由纳税人在外出经营前向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领取并填写有关内容;到达外出经营地在开始经营前向外出经营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后,经外出经营地税务机关签
4.外出施工证明 篇四
外出施工证明
从事生产、经营的、到外县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要办理外出施工证明。法律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外出经营的,在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施工证明1.不在注册地施工的,都
要开外出经营证明,有了这个证明,就可以说明这个工程是在监管范围内,不开不行;
2.营业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都在经营地交纳;企业所得税在注册地交纳。
3.如果要购买发票,必须在经营地购买。
编辑本段外出施工证明作用
是办理税务转移用,你只能在工程所在地交税,主要是营业税分包方要拿税务转移、分包合同去当地税所开发票;企业所得税可以不用在当地交。
编辑本段给合同单位提供的资料清单
1、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原件2份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1份
3、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4、施工合同复印件1份
5、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复印件
1份
6、中标通知书复印件1份
7、上一会计报表复印件1份
8、上一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原件、完税证复印件1份
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
与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发生过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
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者农民工工资的;
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破坏事故现尝阻碍对事故调查的;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需
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的;
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
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年*月*日
外出施工证明申请
申请信息
建造师信息视图
暂无外出施工相关记录!
**市建筑企业外出施工证明
市住建市场管第号
企业名称:
企业负责人:
企业所在地:
二○年月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管理处制
关于建筑业企业外出施工诚信证明
建筑业企业外出施工诚信证明
兹证明********有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企业管理健全,在此前二年内无发生下列违规行为。
1、与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2、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施工的;
3、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4、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情节严重的;
5、发生过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发生过两起及两起以上四级或四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
6、拖延报告、陷瞒、谎报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者破坏事故现场阻碍事故调查处理的;
7、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的;
8、恶意拖欠建筑工人工资,并造成不良影响的;
9、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安全评价不合格的;
10、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以停业整顿或限制承接工程业务的处罚;
11、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为重点监控对象的;
12、出现漏税现象的。
企业注册地行业主管单位
年月日
外出证明
6月30日至7月8日,因参加“小组代表会议”缺少9个工作日指纹考勤记录。7月11日至7月12日,因去大酒店帮忙,缺少2个工作日指纹考勤记录。
5.外出学习证明 篇五
X月X日至X月X日,xx-x同学在我单位实习,主要从事xx工作。工作期间,该同学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先后参与了我单位组织的xx等一系列活动,表现良好。特此证明。
xx单位
X月X日
2外出学习心得体会外出考察学习心得
8月19日至21日,我随市分行赴xx-x学习考察组一起,到驻xx-x进行了考察学习,亲身感受和体会到了xx-x广大员工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先进超前的发展思路、完善有效的激励机制和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对我触动很大。尤其是xx支行在人口只有49万人,工业基础薄弱、农业抗自然灾害能力差、人均收入不足2000元的国家级贫困县,今年前七个月各项存款净增7900万元,余额达到7.04亿元,取得了存款总量在xx金融系统占比40%,增量占比60%的骄人业绩。与xx-x支行相比,我们看到了自身工作中存在的巨大差距,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状态上的差距。状态是指人或事物表现出来的形态,是一个人、一个单位在理念的导引下的工作、生活行为表现。好的向上的状态应该是有压力、有激-情、有办法、有认真精神。通过两天多的接触、观察、感受,我认为xx-xx上下弥漫着一种积极向上、开拓进娶不服输、不言败的积极现象,人人思发展,谋发展。反观我们,在工作上拖沓,在精神上萎靡。在管理上粗放,在发展上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其根源就在于思想观念没有真正转换到位。二是工作进度上的差距。止x月底,我行各项存款较年初净增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如果剔除派生存款因素,到x月底各项存款仅净增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市场占比在工、农、中、建四家商业银行中排名。相比之下,在由衷地赞叹xx-x分行严格规范管理和取得良好经营业绩的同时,也引发了我对xx-x行的工作,特别是存款工作的种种思考。几日来,我想了很多,最深的感触有以下三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