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与计生调研

2024-11-08

人口与计生调研(共9篇)

1.人口与计生调研 篇一

2012年凤凰街道文秀社区户籍改革与人口计生

调研工作小结

凤凰街道文秀社区

户籍制度是一种按住户登记的人口管理制度,在我国,与户籍挂钩的个人权利有20多项,涉及政治、就业、教育、社会保障、计划生育、义务兵退役安置和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各个方面权利。一方面户籍改革不是简单的户口本改革,它涉及就业、医疗、教育、福利等方面的利益调节和再分配,如果在相关配套设施没有落实之前匆匆改革,“户改”就极有可能成为一纸有名无实的空文。另一方面,户籍改革是实现城乡人才自由流动,体现公平原则,推动新农村建设和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改革户籍制度,在某种意义上,将关系到中国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2007年,云南省人民政府下发了云南省政府《关于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此次改革最大的突破是全省取消“非农业人口”、“农业人口”的“二元制”户籍登记管理模式,实行一元制的户籍登记管理模式,统称为居民户。同时,以准入条件取代人口控制指标,即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有合法产权的固定住所和稳定生活来源这两个条件,才能迁移落户;改革学生落户办法,即凡参加全国统一全日制高等教育招生考试,被云南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含高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录取的,入学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取消对直系亲属投靠落户的限制,即夫妻之间相互投靠、父母投靠成年子女、不能独立生活的残疾子女投靠父母并共同生活的,只要有合法固定住所且不需要领取“低保”的,均可迁移落户。

结合前人的工作经验和自身短短2个月的社区工作经历,立足于本社区和邻近地域的实际情况,笔者提出自己的拙见,认为虽然户籍改革极大地促进了农村人口的城镇化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但由于受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农村人口的基数大、农村与城市的生活水平落差太大等的影响。在城乡二元分割的行政壁垒拆除之后, 当前的户籍改革使一些过去的问题显性化了, 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

首先,出现了新的不平等的问题。城镇居民随着住房、福利、医疗保险、劳动就业等体制改革, 已丧失了原先享有的各种福利。农民则在宅基地审批、人口计划生育政策等方面享有着优于城市居民的利益。由于土地转让中城区城郊农民可以获得颇为丰厚的收益, 一些原来转成城镇居民的希望再转回农村户口, 政府不得不严把“非转农”的关口。按属地化管理之后, 当前最主要的问题是: ①土地流转问题。农民可以保留承包土地的权益, 带土进城, 享有城镇居民的同等待遇。②撤村建居后的土地利益分配问题。原来“城中村”的土地已经盖店铺厂房出租, 村民可以分红利。取消“城中村”后, 村民成为居民, 仍要享用这项福利。③如何统一城乡计生政策的问题。过去的计生政策是按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不同身份制定的, 农村人可生二胎, 城市人只准生一胎。计生管理上, 城市管得严, 农村管得松, 城乡结合部往往是空白点。户籍改革后, 随之带来了农村与城市计生政

策如何统一的问题, 当务之急是得有新的措施出台。

其次,.户籍制度改革与其他相关改革不配套的矛盾,致使户籍制度改革举步维艰,难以到位。户籍制度改革的方向性目标, 在于淡化以户籍管理为形式的人口流动控制,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流动,从而加快城镇化进程。但是,由于其他相关改革不配套,却又反过来强化了户籍的重要性。最明显的例子如就学制度,以本地户口作为招生的先决条件,从根本上强化了户籍的重要性;再如就业制度中对户籍条件的要求, 社会保障制度中户口作为限定条件, 如此等等都程度不同地强化了户籍的重要性。可以说,倘若这些配套改革未能跟上去,通过户籍制度改革来促进城镇化的设想将难以收到预期的效果。

再次,户籍制度改革,给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带来了新困难。现行的户籍制度不是简单地人口登记制度。户籍制度经过发展演变成为许多制度的载体,包括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教育、退伍军人安置、土地使用等方面。过去的流动人口管理体制建立在原户籍框架内,通过户籍改革制度后,流动人口婚育情况的准确掌握、定性;流动人口的管理都受到极大影响。户籍制度改革前,在城市已经出现了大量人户分离的情况,给城市的计划生育管理带来了很多困难。户籍制度改革后,人在户不在,户在人不在的情况必将大量增加,使基层人口计生干部很难准确掌握辖区内人口状况。外来经商人员,在本地买了房,落了户,却仍四海漂泊,踪迹难觅。有的在城镇落了户,但人仍在农村居住,是城镇“管不着”,农村“管不了”。在城市落户的对象中,有本地的、也有外省市的,职业有民营企业家、小商贩、家庭妇女„„人员结构错综复杂。人不熟,话不通,门难找,管理极为困难。因此说,户籍制度改革后,旧的人户分离现象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新的人户分离现象又产生了,极大地增加了计划生育管理的难度。

因此,笔者认为应该统筹全局进行户籍改革。尽快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加快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特别是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农村的经济发展,逐步剥离依附于户口的配套利益和功能使劳动就业、社会福利、住房分配分配与户口脱钩,让户籍纯粹成为国家管理、人口统计和进行决策的依据。以坚实的经济基础为保证进行相关政策和公共设施的建设避免“户改”不慎引发的城市管理混乱以及本来限于城市居民享受的福利和教育医疗等公共资源的短缺等不良后果。

结合短短2个月的计生工作经历和新成立社区情况,笔者认为当前计生工作主要有以下几点困难:

一、新社区成立初期,由于辖区内居民情况不够熟悉,计生工作的开展困难。文秀社区位于玉溪市区南边,东至东风南路,南至秀山路,西至明珠路,北至红塔大道,辖区面积约为0.45平方公里,辖区社会环境多样,既有教育文化行业,又有娱乐休闲服务行业,商业零售网点较多,住宿餐饮层次不一,单位性质多元化;小区情况各异:单位小区较多,早期开发小区、商住小区人员流动性较大,且房屋流转率较高,有一定管理难度;人口情况较杂:在常住人口中人在户不在,户在人不在,且流动人员较多,受教育程度参差不齐,由于企业改制,下岗失业人员多,老龄人口较多,对社区工作人员进行社区情况调查,统计造成很大困难。

二、流动人口管理难度大。要稳定低生育水平,流动人口既是难点,又是重点,其表现有二。一是未婚青年管理难,近年来,打工经济热俏城乡,本社区辖

区范围内的餐饮娱乐行业也有不少打工的青年,这些人员流动性太强,居无定所,其户籍地无法对其进行有效管理且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情况掌握难、处理难。

三、计划生育工作软件业务多杂。几十年来,“天下第一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经全体计生队伍的共同努力,取得了巨大成就。现如今,繁杂的软件业务占去了计生人员一半甚至更多的精力。出生一个小孩,帐、表、卡、册、单等一大堆,阻碍了计生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新婚姻法与计生法相互冲突。自2003年新婚姻法实施以来,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非法同居,非法姘居、非法生育现象更为突出,因为新婚姻法规定:

一、结婚离婚无需单位证明;

二、不再强制规定进行婚前医学检查。而且新婚姻法还有可以补领结婚证、补办结婚证的规定,导致有的育龄夫妇生了小孩,有的甚至孩子都好几岁了才领结婚证甚至未领取结婚证,根据计生法相关条款规定这是不合法的生育现象,但对象户则认为是合理的,那么针对这合理而不合法、未婚先孕及无证生育的这一部分对象,也就是计生口语所称的非怀、非生现象打击起来难度就更大了。

针对以上问题,计生工作人员应该:

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搞好宣传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先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有利于工作的推进。当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相关人口与计生法规的实施,新的计生政策不断出现,群众对这些新的政策、法规不是很了解,断章取义,从而导致我们的计划生育工作进展不顺,出现许多新的难题。因此,我们要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多种活动,广泛宣传相关计生政策和法律法规,让广大群众了解把握政策,自觉遵守政策。

二、加强部门配合,形成齐抓共管。

计划生育工作不是哪一人哪一个部门能够单独完成的,需要各部门齐抓共管,共同努力。一是公安部门在小孩落户时,要求在出具医学出生证明的同时出具结婚证、生育证或计生部门出具的相关合法有效证明,再给予上户;二是当地派出所对出租屋屋主做出硬性要求,更换租者的及时向派出所和计生部门提供人员信息,以便及时掌握对象定向问题,对私自包庇、藏匿流入人口的屋主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三是流动人口流入地工商管理部门在申请办理证照和年检时,要求出具《流动人口婚育证》,对违法生育对象未接受计生部门处罚的不予办理经商所需要的相关证件和不予审验;四是计生主管部门与卫生主管部门帮助协调后规定参加新农村合作医疗的违法生育对象必须在缴清社会抚养费的前提下,凭当地计生部门出具的合法有效证件才能给予减免和报销,在未缴清的情况下,先由对象户自行解决住院的一切费用,待缴清后,再到新农合办报销费用。五是加大对医疗机构的检查,对擅自为育龄妇女实施解除节育措施手术的,坚决予以打击;六是医疗机构严格坚持凭证检查和凭证生育制度,并及时通报同级计生主管部门,否则,追究医疗机构及当事医生的责任。

以上为笔者2个月社区计生工作的调研小结,不足、不对之处敬请指正和谅解。

2.人口与计生调研 篇二

一、围绕“综合执法”工作, 广泛开展活动

1、宣传先导, 形成合力。

通过举办大型流动人口综合宣传咨询活动, 大力营造宣传氛围。该市在人口较集中的居民小区及繁华地段设立5个咨询点, 分别由有市综治委、公安、工商、计生、建设等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进行宣传。在宣传活动中, 人口计划生育局以贯彻落实《山东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为主题, 采取拉横幅、展示宣传版面、发放宣传品、提供政策咨询、供应避孕药具等形式开展国策宣传。通过开展综合宣传活动, 为进一步推进该市的流动人口综合执法, 打下了坚实基础。

2、建立制度, 规范执法。

该市各镇、街道都建立了一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执法队伍, 使日常管理与突击检查相结合, 形成了以计生为主、各方配合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模式。各镇、街道在原有计划生育综合执法的基础上, 结合本辖区实际, 进一步完善制度、形成合力, 不断加强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查验证及综合执法工作。

3、开展调查, 摸清情况。

一是对个别流动人口管理相对薄弱的单位进行调研。该市在对各镇、街道人口计划生育率分析比较的基础上, 多次深入到流动人口较多、管理相对薄弱的基层第一线进行现场调研, 找出其中存在的问题, 并制定出相应的整改措施;二是全面开展调查, 进一步了解流动人口户籍地和现居住地的分布情况。该市通过调查分析排查后, 主动与周边省部分地区的县计生委取得了联系, 建立了以现居住地为主、流出地积极配合的双向管理模式。

4、综合治理, 形成特色。

该市各镇、街道在流动人口综合管理的过程中, 通过不断地探索与完善, 逐步形成独具特色的管理模式, 综合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1) 依托房屋租赁治安管理站, 开展流动人口综合管理。该市各村 (居) 委、各用工单位, 在为流动人口进行房屋租赁、用工登记时, 将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作为前置条件, 有效堵塞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漏洞。 (2) 通过“一条龙”服务, 加强联合执法。各镇、各街道采取定时定点的形式, 组织公安、卫生、计生、劳动等部门开展“一条龙”联合执法、办证, 取得了很好效果。 (3) 依靠“门洞式管理”, 实现有效综合管理。所谓“门洞式管理”, 即各街道居民小区在每栋楼的每个门洞口, 将反映该楼道内房屋出租户及承租人情况的一览表上墙, 便于直观地了解流动人口底数。在底数清的前提下, 相应进行管理, 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5、综合执法, 加强督查。

今年年初, 该市由司法局牵头, 公安、计生、劳动、卫生、建设六个职能部门参与的综合执法队伍, 开展了为期四天的综合执法检查。通过抽查了三个工企单位、一个建筑工地, 共查出外来流动人口103人, 其中, 有《婚育证明》的98人, 验证合格率为95%。通过检查情况看, 各单位能认真落实《山东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二、流动人口计生综合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流动人口量大, 问题突出。

目前, 居住在该市的外来人口具有如下共性: (1) 低收入:大多数外来人口因无固定工作收入低微。 (2) 低文化:据调查, 外来人口中初中、小学以下文化约占90%。 (3) 流动性大:由于居无定所, 往往为了生男孩到处“打游击”, 因此管理难度较大。

2、地区间配合不到位:

发现外来人口计划外怀孕和生育后与其户籍地联系, 有90%以上无回音, 给现居住地计生管理带来一定难度。

3、职能部门互相配合不够。

在流动人口管理中, 职能部门各司其职, 在制定各类流动人口管理实施意见、办法等过程中相互联系、相互配合不够, 不能形成环环相扣的管理模式。

三、建议和措施

1、进一步提高认识, 努力加强多方保障。

一是加强加强领导保障, 层层建立责任制, 逐级签订了责任书。二是加强财力保障, 建立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经费专款专用制度。三是加强人员保障, 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基层工作网络。

2、全面贯彻落实《实施意见》, 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查验证及执法检查工作。

通过抓制度完善、组织落实、人员到位, 可以更好地促进流动人口综合管理, 从而进一步提高该市的计生验证率及合格率。

3、职能部门加强配合, 合署办公。

综治办、计生办、派出所、工商所, 以及劳动局、建设局, 要通过合署办公, 加强综合管理, 并且使综合执法日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充分发挥对基层工作的督查作用, 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 各负其责, 限期整改。

4、充实基层执法力量, 严格依法行政。

各镇、街道根据本瞎区实际情况, 配备计生执法人员, 可将其他职能部门的执法领域中增加“计划生育”一项, 同样, 计生执法领域也可拓展到卫生、劳动等领域, 实现人力资源共享, 优势互补。

5、加强双向管理, 促进信息互递。

在建立双向管理过程中, 将外来人口的“怀孕信息”可以当天在平台上及时通报给户籍地, 通过互通信息, 共同配合, 从而对计划外怀孕和生育可以做到早发现、早解决。通过不断完善“怀孕信息通报制度”、“当天通报制度”, 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孕期及生育后的管理。

6、以人为本, 开展市民化服务

3.人口红利的消失与计生政策的取向 篇三

2012年,我国15至59岁的劳动年龄人口为93727万人,比上年末减少345万人,占总人口比重69.2%,下降0.6个百分点。这是长期以来劳动年龄人口绝对数量的第一次下降。

由此引发了社会的高度关注和议论。不少经济学家、人口学家表示:劳动力人口下降,可以说是人口转型的一个拐点,会加剧人口老龄化速度,意味着我国人口红利将逐渐衰退和消失。放开和调整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呼声日渐强烈。去年底,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发布了《人口形势的变化和人口政策的调整》专题报告,集纳了茅于轼、许小年、梁建章等20多位专家学者的研究成果和政策建议。他们提出,我国应实施“生育自主、倡导节制、素质优先、全面发展”的新人口政策。

如何认识和看待这个问题呢?依笔者的观点:人口红利虽将逐渐消失,但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仍要继续执行。

人口红利消失:不必过于紧张

人口红利,是指在人口结构转变过程中,由于出生率下降和老年人口增长有限,会出现一段劳动年龄人口占比较高、数量相对较多即“两头小中间大”的人口结构。这个时间段被称为“黄金时代”,也就是人口红利期。期间,抚养费用较低,劳动力负担较轻,有利于储蓄和投资的增长,为经济发展提供人口红利。反之则称为人口负债。

过去相当长一段时间,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价格低廉,人口红利被认为是造就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重要因素。但这两年我国劳动年龄人口逐渐减少,“用工荒”从沿海波及全国,普通劳动者和农民工工资上涨幅度较大,都透露出劳动力需求增加、用工成本上升、人口红利开始消失的讯号。

其实,从世界范围看,伴随着老龄化的到来,人口红利衰减是必然过程,众多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都面临这个问题。因此,我们在积极应对人口红利拐点到来的时候,不必过于紧张:人口数量和结构的变化是渐进的,相比于全国九亿多劳动力总量而言,一年减少三、四百万劳动力占比是很低的。而人口红利的消失,反而会倒逼我们促进经济方式的转变,倒逼产业结构的升级换代和劳动生产率的进一步提高,以应对劳动力的减少。

人口政策取向:继续坚持计划生育

那么,今后人口政策的取向如何呢?笔者认为,总原则和基本点仍要继续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不动摇。

执行了三十多年的计划生育政策确实有诸多弊端:限制了人们的生育权利,破坏了社会家庭结构,加速了人口老龄化的程度,缩减了劳动年龄人口规模,出生性别比有一定失衡,独生子女缺乏亲情感受等等。另外,当前我国生育率已很低,人口的主要矛盾已不再是增长过快。但是我国人口总量基数太大,去年达到13.5亿人,受人口惯性增长的影响,即使保持目前的生育水平,每年新出生人口都在1600万人左右,未来20年总人口还将增加1亿以上。随着人口总量的持续增长,本已十分紧张的资源和脆弱的环境将面临更大的压力。

无论过去、现在还是未来相当长一段时期,我国的基本国情不会根本改变,人口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压力的局面不会根本改变。况且人口问题是一个综合系统工程,其结构、素质、分布、迁徙相互交织,人口总量得不到有效控制,局面将更为复杂难解。这就决定了我们要坚定不移地继续执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使人口总量在稳定的基础上有一个缓慢的下降。

当然,现行的计生政策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也需要根据国家人口、经济社会发展的变化和新的情况进行适当修正。笔者赞成从现在开始完善计划生育政策。全面、简单地放开生育显然还不合适宜,除现在的“单独”二胎政策外,可以分省份、分步骤地逐步放开二胎,民族地区、再婚夫妻可以生育二胎,一方面可以缓解老龄化进程,补充新的劳动力,一方面又避免了人口的突升突降,使之稳妥过渡。同时着力提升人口素质,用科学统筹的办法解决人口问题。

4.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机制调研报告 篇四

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现状

近年来,我区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人口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原则,把常住人口和那一世小说网 http://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呈现出平稳、健康、有序的良好发展态势。加强领导,实施齐抓共管。区级成立以区长为组长,分管区长为副组长,人口计生、公安、工商、卫生、民政、劳动等有关部门和重要单位为成员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领导小组,建立了共管部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乡镇级成立由计生办、派出所、工商、劳动、卫生等相关人员组成的流动人口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层层签订了责任书,从上至下形成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网络,逐步形成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的大格局。加强整治,开展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开展了多次针对出租屋流动人口的全面的宣传、登记、查验证专项行动。全区计生干部与民警、平安服务队员及流动人口协管员联合,在白天、晚上分批到各村开展地毯式登记。登记以“村不漏屋、屋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项不出错”为要求。今年,全区新登记、查验证流动人口15000余人,其中已育龄妇女6099人,并且已经及时录入wis信息,全区进入微机管理的育龄妇女达到20433人,工作取得了重大成效,为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打下了扎实的基础。加强指导,抓好“两个”平台。加强了日常检查、指导、通报和督促,使国家和省内两个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在双向管理服务中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自2007年9月21日至2008年8月20日,国家平台全区共接收信息714条,已反馈713条,信息反馈率均为 99.86%。

二、存在问题

虽然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存在一些问题。

1.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还存在一些死角和漏洞。个别地方存在认识上的误区,没有真正做到属地管理,而是认为流入人口计划外怀孕,赶走了事,流出人口在外地计划外生育按统计口径哪生哪报,不影响计划生育责任状指标完成。现如今流出地不允许收取抵押金,也没有有效的约束手段,更有甚者,外来即不办理《婚育证明》又不让你知道去向,即流出地知情不知人,没办法,流入地知人不知情,没措施。从而导致一些偷生人员有机可乘,这严重地影响计划生育政策的全面落实。

2.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查验、核发力度以及对违反计生政策人和事进行处理较难。对流入我区各乡镇的人员,大多是家境较贫寒,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进行处罚,即无物又无钱,起诉到法院,法院也无力执行。有的“三无”人员,在你查证时以各种借口搪塞你,又无具体制约措施,让计生工作人员左右为难。对流出人员说话无人听,调查了解无人在,兑现处理好似“纸上谈兵”,更有甚者偷偷以外出打工为由,实际是躲生,但怎么调查打听就是不知去向。各地管理规定不一致,对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不到位,所以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后不回原居住地接受处理,也未受到现居住地处理的现象较为突出和明显。

3.工作要求的不断变化,管理措施的不断推陈出新,个别干部对这一变化仍然很不适应、不习惯。以往的那种“株连政策”已经被废除,现在强调文明执法、正确执法、优质服务。个别人对计划生育“七不准”规定不理解,工作上存在畏难情绪,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与服务服务弱化。

4.综合治理部门齐抓共管的合力没有真正形成。虽然建立了“综合治理、齐抓共管”机制,但是有些部门应付了事,认为我没有义务为你开展工作,还有的部门只做表面文章,应付检查,造成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出现空档现象。

三、对策及建议

1.强化宣传,提高各乡镇对抓紧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认识。坚持以人为本,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公朴意识服务群众。在宣传的形式上一定要推陈出新,在抓好广播、电视、文艺宣传的基础上,还可以办一些贴近社会、贴近生活的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生殖健康、青春期教育等专栏,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内容。同时还应进一步加强城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领导,协调公安、民政、工商、税务、卫生、劳动、城建等部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真正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把工作抓实、抓牢、抓好、抓到位。

2.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制,划定归属、明确职责。为了杜绝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沾轻怕重”、你推我争的不利局面,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不断档脱节

5.人口与计生调研 篇五

一、基本情况

多年来,我旗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工作,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新载体、营造氛围”的要求,发挥宣传教育的先导作用,充分利用环境、阵地、网络、典型、文艺、新闻、文图、理论等宣传载体,搞好各大主题宣传活动,为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更好地服务于人口计生工作大局,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存在问题

通过深入基层调研,同基层人口计生干部、群众座谈了解到,目前,我旗人口计生宣教工作还存在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包括:

(一)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开展的人口计生宣传教育还没有真正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还没有完全从群众的需求出发、按照群众所需要的和关心的开展宣传。

(二)宣传形式单一,缺乏吸引力;宣传模式创新不够,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收效不明显。

(三)各级人口学校、计生服务站(所)宣传作用发挥不明显。

三、几点思考

针对调研发现的问题,我们认为:深化人口计生宣传教育,促进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是促进社会和谐和家庭幸福的重要载体。如何进一步做好人口和计生宣传教育工作,满足群众的需求是我们迫切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要全面提高我旗的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工作水平,一是应该根据群众所“好”制作发行宣传品。二是应该围绕群众所“乐”组织开展活动。三是应该关心群众所“求”提供信息服务。实施“两拓三改”的宣传模式。即:拓展宣传教育内容、拓展宣传服务的对象,改进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改进群众参与的形式、改进基层人口学校的培训。

第一,宣传教育的内容要从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的宣传,拓展到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的宣传;从人口国情宣传,扩展到人口发展战略研究、人口安全的宣传;从生育政策的宣传,拓展到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知识、依法行政、落实奖励优惠政策、社会保障的宣传;从男女平等宣传,扩展到关爱女孩、男孩女孩都是传后人等科学、文明、进步婚育观念的宣传;从规范群众行为宣传,拓展到移风易俗、弘扬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的宣传;从强调公民实行计划生育履行义务的宣传,拓展到以人为本、维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和享有生殖健康优质服务权利的宣传;从进行避孕节育方法宣传,拓展到预防艾滋病,关注群众生育、生产、生活知识的宣传等。

第二,服务对象由侧重于已婚育龄妇女,向全体人群延伸,形成青少年、成年和老年全人口覆盖的系统链条。重视青少年、流动人口及男性人口等特定对象的宣传服务。

第三,宣传教育方式由单一的说教式宣传向多向的互动式、参与式转变;由突击性、一般性宣传向经常性、有针对性的教育转变,增强宣传教育的多样性、趣味性,吸引群众的广泛参与。

第四,继续加强基层人口学校建设,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开展需求调查,分类指导,满足不同人群的不同需求。培训形式要多样化,要有吸引力。

四、近期具体改进措施

(一)旗人口计生局要在每个苏木镇(场)确定1—2个试点嘎查村(居),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亮点工程,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推动全旗宣传教育工作上水平。

(二)组织养生、美容、美化居住环境以及群众集体舞编排方面的专家,深入嘎查村(居)开展巡回讲座咨询,提高农牧(居)民精神文化生活质量,在提高群众生殖保健知识水平的基础上,满足群众求美、求乐的思想。

(三)组织人口计生干部对计生政策法规的系统培训,使各级人口计生干部更好地掌握政策,为群众做好宣传服务。并通过开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为内容的知识竞赛,强化各级干部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四)旗人口计生局要树立高标准、高质量的公益广告宣传示范牌,并开展电视公益广告宣传。

(五)全面开展国情国策进校园活动,引深和谐、幸福促进行动。

6.人口与计生调研 篇六

8月22日下午,响水县人口计生委王成连主任带队组成调研组到响水县南河镇河堆村积极开展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民情民意,破解发展难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干群关系融洽,促进基层发展稳定,促进机关作风转变的“三解三促”活动,受到了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调研组一行紧紧围绕“服务发展、关注民生、维护稳定、关心基层”等内容,以走访慰问、座谈交流等方式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实地先后走访慰问了河堆村村民徐章、薛正河、王正东三户农家,每到一户都仔细了解村民家庭收入多少,生活情况如何,党和政府人口计生各项惠民政策是否落实兑现到位,并就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出现的若干问题向他们问计问策。走访农户后,召开了村干部座谈会,全面了解河堆村的建设发展情况、农民生产生活情况和人口计生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该县人口计生委组织开展的这次进村入户调研活动,是按照省、市、县委统一部署要求,通过下基层,为民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倾听群众呼声,掌握基层动态。调研活动做到三个相结合:一是将活动与增强群众感情交流相结合。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座谈会、走访慰问计生困难户等形式,与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共同分析当前的农业农村工作面临的形势,共同探讨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政策,直接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所盼所愿,并解答他们的疑惑,拉近了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增强了干群之间的感情。二是将活动与化解群众矛盾相结合。对群众反映的社会矛盾,特别是信访的问题,通过面对面,心贴心的交流,倾听群众的心声,耐心地给予疏导,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稳定。三是将活动与服务群众生产发展相结合。积极走访计生困难户,深入了解她们的生产、生活情况,亲身感受她们的辛苦和实际困难,积极帮助解决她们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

7.试论人口计生图书事业发展的途径 篇七

一、目前现状与问题

我国在社会主义新农村、新家庭建设示范工程中, 其中一个主要任务就是搞好图书角的建设, 可见,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图书工作的重视。但从目前现状看, 科学系统地对图书资料进行管理、登记、分类、借阅等方面的工作在各乡镇街没有引起足够重视, 出现了图书资料丢失和管理混乱的现象, 影响了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 也影响了计划生育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 个别领导干部和群众思想认识不到位

通过图书资料流通传播科学和生产生活知识, 是我们在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中经常采用的一种形式, 这种形式最容易被群众接受和掌握, 效果显著。然而, 在实际工作中, 一些领导干部和群众对图书的使用价值、利用价值没有足够的认识。认为图书事业发展是宣传部门的事, 理应由他们来抓, 我们抓就等于种了别人的地, 荒了自己的田, 是自找苦头, 我们只要把计划生育政策落实好就可以了, 没必要劳那个神。这种思想严重地影响了广大干部和群众学习的积极性, 阻碍了图书事业的发展。还有的计生干部认为, 上级检查主要是看计生工作, 图书资料工作过得去就可以了, 没必要花大力气去抓。所以, 在实际工作中则应付了事, 没有认识到图书工作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位置。由于个别领导干部对图书事业发展的认识模糊, 严重阻碍了群众学习的积极性。

(二) 图书资料管理方法不科学

目前, 各乡镇街图书室都收藏了一定数量的图书资料, 但管理手段和方法还不科学, 制度还不严格, 管理还不规范, 登记还不及时, 借阅手续不全, 更没有一套完善科学的管理方法, 致使一些贵重图书资料丢失无人问津, 有些领导则视而不见, 导致了图书资料管理混乱局面的现象。

(三) 图书资料流通率低

收藏图书的目的是为了用, 只有让图书资料动起来才能保证图书流通渠道的畅通, 才能真正做到为人所用。但从目前看, 由于各级图书资料管理人员文化素质低, 责任心不强, 群众常用书籍不知去哪找, 特别受欢迎的图书资料被搁置一边常年睡大觉, 由活书变成了一堆死书, 造成了图书流通率下降。

(四) 资金不足影响了藏书数量

收藏图书资料需要一定的资金, 如果没有足够的资金做保证, 搞好图书事业发展就是句空话。在当前, 个别乡镇还普遍存在资金不足, 财力吃紧问题。一些群众喜欢的农业科学技术和生产生活方面的图书资料还不能及时准确地采购进来, 一些种植户、养殖户只能到书店购买所需图书资料, 导致这种状况的原因主要是当地主管领导对图书事业没有重视起来, 即使有了资金也会挪做他用, 严重影响了图书的数量和质量。

二、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

(一) 加强领导干部和群众的思想教育

对个别领导干部和群众进行思想教育, 是图书事业发展的基础。方法:一是通过各种领导干部培训班大力宣传图书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重要性, 同时, 对群众讲清图书资料对自身知识的积累和搞好家庭建设的益处, 尽量为群众制作一些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品, 包括小册子、小折页, 宣传单等, 让干部和群众从内心感受到图书资料是自己的良师益友。二是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可在广播电台开办专题讲座, 在当地报纸开办专栏, 还可以通过地方戏和文艺演出形式, 把图书对人类的作用加进去, 编成小节目, 让领导干部和群众在娱乐中受到启迪和教育, 充分理解和认识“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的深刻含义。三是通过宣传品进行宣传。一些新颖独特的宣传品, 包括小扇子、提兜等, 这些都是对干部和群众开展宣传教育最直接的教育方式, 群众最容易接受和掌握。近几年, 我们先后印刷了台式日历、挂历、宣传画等2.9万张 (个) , 分别发放到各村屯家家户户, 由于内容新、版面活, 大家爱不释手, 只要有时间就会拿出来看看, 对图书资料的兴趣大增。

(二) 图书资料管理做到规范化

所谓规范化, 就是全市各乡镇要有统一规范的管理模式。鉴于全市各乡镇街目前的现状, 各级宣传室都应按中图法第四版对图书资料进行归类, 县级可归到三级类, 乡镇级的归到二级类, 村屯级归到一级类, 同时, 还要根据各种图书资料购进的先后顺序给予个别登记号, 每册书一个号, 写在书名页的右上角。这种登记方法不仅能反映出图书室所收藏图书的种类, 也能反映出所收藏图书的数量, 为查找图书资料提供了方便, 更利于图书资料的典藏和管理。

(三) 加速图书流通

为扩大图书流通量, 各部门要把有责任心、甘于吃苦、乐于奉献的人选拔到图书管理的岗位上来。同时, 要建立完善的图书借阅制度, 实行责任制, 把责权利结合起来, 做到能者上庸者下, 加强机制管理, 充分调动图书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 促进图书周转, 扩大流通率。

三、加大资金投入

8.人口与计生调研 篇八

一、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一是充实协会力量。郸城县各级计生协在发挥“五老”作用的同时,注重吸纳善于做思想工作的热心人、有文化会管理的明白人、有专业懂技术的致富带头人、志愿为公益事业做贡献的爱心人士进入会员组织,并通过培训,不断提高会员素质。二是健全和规范协会组织网络。在确保基层协会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在县城区、企业等流入人口聚集地和沿海、大城市等流出人口密集地建立流动人口协会或联系站,为育龄流动人口主动参与计划生育、享受各项计生优惠政策以及便民维权提供优质服务。由政府投资,县、乡、村按照统一组织、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验收的模式对协会阵地进行规范化建设,使之真正成为育龄群众的“活动之家”。三是拓展服务范围。在为育龄群众提供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的同时,开展“和谐、文明、富裕”等方面的服务,并向困难计生家庭倾斜,为人口计生工作增添亮色。

二、拓宽活动载体,确保活动实效

一是开展送政策活动,促进新型生育观念建立。在经常性宣传工作的同时,抓住“5·29”协会纪念日以及传统节日和农忙返乡等有利时机,采取挂横幅、贴标语、发传单、送礼品、设专栏和流动宣传车等形式,在人口密集区向育龄群众提供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二是开展主题活动,扩大人口计生政策影响面。适时开展“婚育健康知识有奖征文赛”、“婚育新风知识抢答赛”、“国策教育进校园”等活动,使一年之中每个阶段都有计生协的宣传活动,使人口计生政策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在扶贫帮困方面,突出关怀计生贫困家庭。在做好“特扶”的同时,做好“幸福工程”项目,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式,开展“救助贫困母亲”、“救助贫困女孩儿”、“救助贫困学生”等活动,使社会各界关心、关注计生,并自觉参与进来。

三、创新发展模式,构建长效机制

9.人口与计生调研 篇九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生育观念陈旧,保障机制不健全。

时至今天,“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养儿防老”、“多子多福”的观念依然还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现代人尤其是远离城市的农村人的生育意愿和行为。据了解,多数家庭希望儿女双全,主要原因一是想减轻将来养老给子女带来的负担;二是给自己的晚年生活多一份寄托。由于害怕老无所养,老无所侍,加上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逃避计划生育而“辗转四方”的“超生游击队”比比皆是。

(二)部门综合治理不够,基层网络发挥不好。

人口计生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明确和强化相关部门职责,加强部门合作,联防联治,才能取得效果。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综合治理往往不到位,大部分是计生部门在唱独脚戏,乡镇在跑龙腿,乡镇把大部分的时间和精力放在抓计生工作上,可结果并不十分理想,其中主要原因就是缺乏部门互动。如公安部门对暂住人口的清查没有查验流动人口证,发现孕产妇也不通知计生部门,基层派出所在给婴儿办理户口时把关不严;卫生部门对医疗保健机构管理不到位,对非法取环、人流、B超性别鉴定打击力度不够。医疗保健机构在对孕产妇进行检查时,并不查验对象的生育证,对无证生育的也不及时通报当地计生部门,特别是一些民营医疗机构和私人诊所,如某村的一位计生对象超生3胎,竟然全部是在同一个民营医疗机构出生;还有工商部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企业年审,规划建设部门发放建房执照、出售商品房,民政部门在办理优待证、发放救济款,银行在办理贷款,学校在招生,企业在招工等,对计划生育证明的查验,都不是法定的必备程序。这些都严重影响了计划生育齐抓共管的开展。

同时,全县人口计生工作基层网络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存在着“急在县里、热在乡里、冷在村里”现象,还没有真正把源头管理做好。作为处在人口计生管理第一线的村级组织,是最能准确了解情况,也最能及时发现问题的。但是人口底数不清,出生漏报严重,计划外出生居高不下等问题,说明了对村级组织的管理还存在一定问题:一是缺乏明确的目标责任。盲目分配给村一级的人口出生率,符合政策生育率等死指标,致使村级本末倒置,不从如何控制群众计划外生育着手,而是把计划外生育后如何隐瞒实情,报假数据作为应付工作的手段。二是奖惩不到位,对于人口计生工作较好的村,没有建立应有的激励机制,对于出现问题的村,没有落实好责任追究。三是没有建立有效的保障机制。村级由于处在人口计生管理的第一线,面临的风险大、任务重,而相应的保障机制又跟不上。四是对于不能胜任工作的村干部,没有及时调整充实。五是村级计生协会作用不明显。由于群众计划生育自主意识淡薄,协会工作总体上处于一种有组织、无活动的状态。特别是经济不发达农村,计生协会基本上是“墙上协会”“纸上协会”,甚至纯粹是为了应付上面检查而拼凑而成,在开展工作和发挥作用方面也就可想而知了。

(三)考核机制不灵,信息数据不真。

人口计生考核模式陈旧,考核机制不完善,没有真正起到“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质量”的作用,扭曲了考核的根本目的,在实际操作中存在许多弊端。一是在指标设置上重视管理结果,忽视管理过程;重视控制数量,轻视提高素质;重视管理手段,忽视服务手段。二是指标脱离实际,考核指标的设定,工作基础好的地方和工作基础差的地方一个样,经济水平高的地方和经济水平低的地方一个样,忽视影响计划生育工作的多种因素,实际上是不承认客观存在的差别,指标设计的高低也缺乏科学论证,基本是估计、臆断的行政行为,说控制到多少就要控制到多少,脱离基层实际情况。三是考核指标设置不科学。如出生率与计划生育符合率相抵触,出生率规定某地在一年间计划内婴儿出生必须达到多少,达不到被扣分或被定为指标未达标,在现实生活中势必会出现这样的情形:对已生育一胎女孩符合政策可再生一胎但不愿再生的夫妇,工作人员总是千方百计动员他们再生一胎,哪怕他们真的不想再生;对那些已经生出来的计划外对象而是隐瞒不报,造成了计划外对象满地都是。四是考核方与被考核方相脱离。

(四)干部作风不实,责任追究不力。

部分干部还没有把计生工作真正拿在手上,工作责任落实不够,目标不具体,措施不得力。突出表现为: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没有充分认识到抓好计划生育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不是从强基固本出发,而是急功近利,只从眼前或个人利益考虑,抱着任期内不出问题、不出麻烦的侥幸心理,认为计划生育工作能够考核过关就行了,没有把工作真正落实到千家万户,做过细的群众工作。二是作风不实,平时不认真研究本乡镇、本单位计生工作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把主要精力用在应付考核、蒙混过关上,工作被动应付,缺乏连续性和经常性;压力不大就不干,压力大了就搞假,任务来了紧一阵子,任务完成后就放任自流,仍然沿袭“突击加补救”的工作方式。三是责任不清,缺乏工作的压力感。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制没有很好地落实,责任不清,任务不明,工作压力不大。出现计生工作被动落后等问题后,责任追究不到位,没有真正落实“一票否决”。

(五)职责划分不科学,行政执法难落实。

上级把大部分的人口计生工作任务、责任落到乡镇,而没有出台行之有效的措施放手让乡镇去干。在这种没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执行权和有力的措施的情况下开展工作,可想而知乡镇工作人员承受的压力有多大,受到群众的冤枉有多深,实际效果又有多少。如在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过程中,任凭乡镇干部鞋磨破,嘴说干也难撼“征收难”困境。在处理时,一些计生对象闭门不见,不理不睬,干部对他们讲理讲法不管用,以蛮制蛮又违反计划生育中的“五严禁”、“七不准”,因而在征收时时常常束手无策。一些对象家里经济十分困难,对其经济处罚往往难以兑现,即使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也无经济执行能力,因而生是要生的,钱是没有的,赖着超生,有些人甚至违法生育的上一个孩子处理还未兑现,又违法生育第二个孩子。还比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等难题,仅靠乡镇干部这点力量是孤掌难鸣的,是难以解决的。

二、解决问题的对策

针对当前人口计生工作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我们应跳出就计生抓计生的思维模式,扩大视野,统筹规划,全局运作。

(一)加强生育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

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是人口和计生工作新机制的重要载体。要把继续创建“婚育新风进万家示范单位”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和先进生育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要不断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普及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科学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促进群众婚育观念的根本转变。把婚育新风进万家创建活动与评选文明家庭、文明社区、文明村庄、星级文明户相结合。

(二)突出利益导向机制,完善奖励政策和保障体系。

加强和完善计划生育奖励与保障机制,真正使计划生育家庭在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得实惠、养老问题有保障,提高广大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推动人口计生事业的全面发展。一是少生奖励。在严格执行多生惩罚的基础上,积极实施少生奖励的政策,适当提高独生子女奖励费。二是政策优惠。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给予就学、审批建房、劳动就业等方面的优惠,对农村贫困的独生子女和双女家庭实行资金、项目、培训、技术“四优先”。三是慈善救助。提高计划生育救助公益金,重点解决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特困家庭的困难。四是免费服务。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妇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和基本的技术服务。五是养老扶助。认真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积极实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等政策。

(三)狠抓责任落实,完善目标管理考核制。

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经常性长效工作机制。一是强化县级领导包乡镇工作责任制。县级领导要对所包乡镇的计生工作负督查指导责任,与乡镇捆在一起,一并处罚,绝不例外。二是强化乡镇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凡考核位于全县后3名的乡镇,对党政主要领导和计生分管领导加大处罚力度,不提拔,不调动,不评优选先,甚至予以降职,调离岗位。三是强化部门综合治理责任制。哪个部门没切实履行职责的就追究哪个部门负责人和经办人的责任,决不手软。如医疗保健机构出现不履行综治职责的情况,除了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外,还应当根据情况予以高额经济处罚。要使医疗保健机构在为无证孕产妇服务中获得的每一分收益,就要付出十倍的罚款,这样,医院没有了经济利益的驱动,自然不至于再铤而走险,从而可以使大量的计划生育怀孕情况得及时处理,有效遏制违法生育的上升势头。四是强化乡镇驻村干部包村责任制。要把村级计生责任目标分包到每一位驻村干部身上,今后凡是在省、市、县考核中,出现出生漏报、节育措施虚假等重大问题,导致本乡镇排序位于全县倒数第一的村,对乡镇包村驻村干部就地免职。五是强化一般干部包对象责任制,加强入户访视和跟踪调查,真正把所包对象的真实情况核清摸准,及时落实节育措施。六是强化计生部门业务指导责任,推行班子成员包片、业务干部包乡责任制,不折不扣地落实奖罚办法的各项规定。七是强化村级干部计生责任制。凡村干部计生工作不得力的,该调整的就要调整,该免职的就要免职。只有各级干部群众严格履行职责,真正形成齐抓共管、责任明确、奖罚有力的工作机制,才能推动全县计生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坚持“突出重点、明确导向、简便易行、注重实效”的原则,改革以往的考核模式,完善目标考核评估办法。一是明确考核的目的。考核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促进下级不断提高计划生育工作水平,通过检查,一方面要发现问题,更要突出以解决问题,通过考核对问题产生、存在的原因进行调研分析,提出解决办法,对基层作出指导,作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另一方面要把其他地方好的做法,好的经验推介过来,互相交流,共同提高。而决不能只是为了考核来抓考核。二是调整考核的时间。改变一年两次事先知道具体考核时间的方式,改考核时间为不固定性、随机性,既有例行督查也有随机抽查,县可以根据报表反映的突出问题以及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随时进行检查,减少乡镇作弊的几率。三是改变考核的方式。对乡镇计生工作要进行全面考核,将平时调研与年终考核有机的结合起来,把考核的重点放在工作过程上,如每个季度的节育措施落实情况、违法生育和处理力度、日常工作情况。不因一两次检查而“一棍子打死”。三是调整考核的内容。加大统计准确率的考核权量,突出考核违法生育的立案率和申请执行率,强化流动人口管理考核内容,加大知情选择的考核力度,取消一些只看文件就能得分的内容。四是适当降低指标考核标准。要想放下数字包袱,就要实事求是的确定计生率指标,而不是一个跳起来都摸不到的东西。建议根据近几年来补报的情况和抽查情况,确定一个跳起来都摸得到的指标,既符合实际又有压力。过高的考核指标,滋生了计生造假,滋生了考核中的腐败。五是考核结果的及时“兑现”。现在的“一票否决”说实话是不痛不痒的“花拳绣腿”,或部分流于形式,或责任划分不清,对乡镇工作人员处罚偏重,对其他考核对象难以进行兑现,而且,很多的责任人员或在不闻不问中,或在捞足后卷铺盖走人。因此,考核后一定要及时兑现,决不“只说不做”。同时,计划生育考核评估必须全面推行责任延伸追究制,对在二到三年内反映问题的责任人,同样要进行相应的处分。

(四)加强部门配合与沟通,依法落实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职责。

做好乡镇人口计生工作,原本就是全社会的责任,只有全社会行动起来,在人口计生工作上形成齐抓共管、同想同管同做的“大合唱”,让人口计生部门和乡镇工作人员从唱“独角戏”里面解放出来,才能彻底改变目前基层人口计生工作不尽如人意的状况,才能使人口计生部门和工作人员发挥好“主管、检查、指导、协调、服务”的作用,并使人口计生工作的种种压力变成大家的共同责任。一是进一步完善相关部门责任考评办法,推动部门履行齐抓共管、协调配合职责。二是督促各部门制定有利于计生工作的政策措施,并在人口(婚姻)信息通报、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社会抚养费征收和流动人口管理等工作中有更大的作为。文体部门排练计生内容的戏剧、小品、舞蹈,创作诗歌、散文、小说等作品,举办书法、绘画、摄影等文艺展览,大力宣传新型生育文化;县广播电视台开办专题栏目,制作宣传片,播放公益广告;县委宣传部门大力宣传计生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先进人物,宣传报导计生工作动态;公安部门要严格把好婴儿上户口和育龄妇女迁入这道关口,在办案或清理暂住人口时发现怀孕或哺乳妇女的,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计划生育部门通报情况,并对不及时通报的予以责任追究;医院保健机构要严格把好孕妇检查和婴儿出生这道关口,必须凭生育证接生和做孕妇及胎儿健康检查,发现有计划外怀孕孕妇必须立即向政府或计划生育部门报告,对违规接生人员必须给予坚决打击,取消资格,重罚;法院要进一步加大依法强制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工作力度,选准突破口,选好典型户,及时实施强制执行的措施,扩大司法强制力的震慑作用;工厂企业要积极配合计生部门做好计生工作,没有切实履行职责的,予以重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等。

(五)强化执法力度,严格处理到位。

对违反规定的超生户、逃避户等要坚决依照中央、省、市有关处罚条例进行处理,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群众有“空子”可钻。不妨通过建立超生对象户计生、户籍管理、银行共享信息网络,对逃避计生处罚者实行终生追究。(可以参照汽车违章处罚)因银行开户需要身份证,故从技术上理论分析计生、户籍管理、银行可建一个共享信息网络。通过该共享信息资源,计生部门就知道超生对象户长住地址和经济状况。在目前,要加大对超生对象户的处罚力度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对所有的超生户,要建立健全处罚和缴款档案。对凡是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实行滞纳金和本金的终身追究制;对违法超生而又举家外出恶意逃避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要利用全国人口与计生互联网(即上面提到的共享信息网络)的有效作用,把这些非法超生对象户的超生情况和处罚(包括滞纳金)情况进行全国性联网,实行异地征收。为违法生育人员提供躲避场所或者为其逃避检查提供其他便利条件的,在征收社会抚养费时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在全社会推行计划生育有奖举报制度,实行群防群治,使违法者无处可逃。

(六)提高待遇,充分调动基层计生干部积极性。

计划生育是国策,大量的工作要靠基层计生干部来完成。但目前我县基层计生队伍人员积极性相对不高、工作效率不明显,根子就在于工作压力大、任务重(动不动就一票否决),待遇又低。要真正提高我县计生工作整体水平,必须按照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合理落实、逐步提高基层计生干部的待遇,进一步调动乡镇村居两级计生干部的积极性。

在加强基层计生队伍管理的同时,县委、县政府对基层计生队伍要高看一眼,厚爱一层,政治上关心,生活上照顾,工作上支持。对乡镇干部可实行这样的激励措施,凡连续3年完成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实绩突出的干部一律优先提拔重用。

当然,最重要的是要充分调动村干部的积极性,因为村干部是农村工作的先锋,是乡镇政权在农村贯彻落实政策的“左膀右臂”。离开了村干部的配合,就好比鱼离开了水。

所以要尽可能的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努力提高村干部特别是计生干部的待遇。一是推行村(居)干部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制,其中村(居)干部正职基础工资500元、副职基础工资400元,其它工作人员基础工资350元;绩效工资由各乡镇依据考核结果发放,标准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定。二是村(居)专(兼)职计生主任的报酬待遇,按照不低于村(居)委正职主任报酬待遇的80%执行。兼职计生干部的报酬待遇按照多劳多得的原则予以落实。三是建立起村(居)干部的社会保障机制,在岗的一律按国家规定办理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四是实行绩效考核、绩酬挂钩。对严格遵守规定、工作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制度的,坚决按规定处罚,做到奖惩兑现,赏罚分明。村(居)干部吃上了“皇粮”,待遇有了可靠的保障,就会极大地激发了他们的工作热情。经费由县财政和社会抚养费征收款按比例,统筹解决。[感谢阅读这篇文章,感谢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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