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与法律法规试题

2024-09-12

政策与法律法规试题(8篇)

1.政策与法律法规试题 篇一

人力资源政策与法规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某男雇佣一女冒充其妻子到镇人民政府办理离婚手续,镇人民政府未经审查即发给离婚证书。该男妻子知道后,精神上遭受极大刺激而导致入院治疗,花去医疗费3000余元。事后,其妻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国家赔偿。下列正确的说法是:()A.不能获得国家赔偿,因为镇政府的行为不是违法行为 B.可以获得国家赔偿,包括医疗费和精神损害赔偿金

C.可以获得国家赔偿,因为镇政府的行为违法且造成了物质损害 D.不能获得国家赔偿,因为对精神损害不给予金钱赔偿

2、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要实现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明显提高,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氛围基本形成;依法行政的能力明显增强,善于运用()手段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能够依法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A.法律 B.经济 C.政治 D.文化

3、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不是()A.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执政为民,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

B.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行政管理效能,降低管理成本,创新管理方式

C.增强管理透明度,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D.以创造一个完善的法制环境为指导思想

4、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法律议案和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行政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等制度建设,重在提高()。A.质量 B.数量 C.总量 D.积累量

5、依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表述哪一项不属于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的内容()A.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B.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强化依法行政知识培训。C.建立和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情况考核制度 D.积极营造全社会尊法守法.依法维权的良好环境

6、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下面不属于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加快行政程序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方面内容的是()A.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B.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C.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回访制度

D.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

7、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政赔偿的主体是()A.实施了违法侵权行为的公务员

B.实施了违法侵权行为的公务员所在的行政机关 C.国家

D.实施了违法侵权行为的公务员及其所在机关

8、依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不要求()A.健全行政决策机制 B.完善行政决策程序

C.建立健全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 D.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9、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要实现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明显提高,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氛围基本形成;依法行政的能力明显增强,善于运用()手段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能够依法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A.法律 B.经济 C.政治 D.文化

10、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下面选项不属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是()

A.党的十六大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并明确提出“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

B.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以及依法治国的客观要求相比,依法行政还存在不少差距

C.行政决策程序和机制不够完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时有发生,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

D.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制约机制相对健全,一些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得到及时.有效的制止或者纠正,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得到及时救济

11、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要实现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明显提高,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氛围基本形成;依法行政的能力明显增强,善于运用()手段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能够依法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A.法律 B.经济 C.政治 D.文化

12、积极探索对政府立法项目尤其是经济立法项目的成本效益分析制度。政府立法不仅要考虑立法过程成本,还要研究其实施后的执法成本和()。A.社会成本 B.守法成本 C.运行成本 D.成本收益

13、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下列属于国家不予赔偿的是:()

A.某地政府为挽救当地一濒危倒闭的国有企业,强令另一企业与该国有企业订立订购合同,该企业不服,政府将其银行帐户冻结 B.税务局工作人员钱某与一个体户赵某素有嫌隙,以赵某偷税为名借税务局名义没收其价值5000元财物

C.工商局张某骑自行车上班途中与人相撞,发生争执后将人打伤 D.狱警梁某的朋友被犯人陆某打伤,梁某指使同监犯人将陆某打伤

14、焦某为县公安局民警,与李某为好友。在一起案件侦破中,焦某怀疑系本县村民王某所为。李某举报王某正在非法贩运药品,焦某遂将路途中的王某截住并带回公安局审查。此后,焦某将王某车内的药品私自交给李某到外县卖掉,将所得钱财与李某平分。后经县医院举报,查明此药品系县医院委托王某运送,并非王某非法贩运。则,本案中,县医院能否向焦某所在公安局请求国家赔偿?()

A.以,因为焦某违法行使职权并给县医院造成损失

B.不能,因为焦某的行为不是行使职权的行为,而是个人行为 C.能,因为公安局是焦某所在单位

D.不能,因为县医院的损失是由焦某的职权行为与李某的共同行为造成

15、张某于1998年2月份购买了一辆中巴,从事个体运营,但是并未办理税务登记.营运手续和申报纳税。经乡政府税务干部核对,张某应缴纳税款400元。但张某在限期内未及时缴纳,乡政府于是将张某的中巴扣押,后张某缴清了税款而乡政府仍旧不交还车辆,给张某造成了损失。张某应当如何提出行政赔偿?()

A.张某只能先向乡政府提出,因为乡政府实施了违法行为

B.应当在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时提出,由复议机关一并解决 C.张某只能在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D.张某既可以先向乡政府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16、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下列不属于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的是()A.合法行政 B.合理行政 C.注重政绩 D.高效便民

17、公安局对叶某作出拘留10天的处罚决定后随即执行。叶某申请复议,上级公安局作出维持原判处罚的复议决定。叶某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人民法院判决维持拘留决定,叶某上诉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公安局对叶某的拘留处罚违法。此时,应如何处理本案?()

A.撤销一审判决,并撤销拘留决定,判令公安局赔偿叶某的损失

B.撤销一审判决,并确认拘留决定违法,就赔偿问题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将全案发回重审

C.撤销一审判决,并确认拘留决定违法,就赔偿问题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将行政赔偿案件发回重审

D.撤销一审判决,并撤销拘留决定,就赔偿问题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告知叶某就赔偿问题另行起诉

18、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下列不属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面内容的是()

A.依法界定和规范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 B.合理划分和依法规范各级行政机关的职能和权限

C.完善依法行政的财政人事保障机制 D.改革行政管理方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19、胡某系某个体音像行老板,因为被怀疑出售黄色淫秽光盘,而被县行政执法机关将其全部光盘没收。胡某不服,于是向市一级行政主管机关提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经过复议后不仅没有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反而对胡某又处以1000元的罚款。后查明,胡某并没出售黄色淫秽光盘。胡某认为行政机关的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胡某应当向何机关提出行政赔偿?()

A.应当由复议机关赔偿对其造成的全部损失

B.应当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承担赔偿责任 C.县级行政机关应当对其没收行为承担赔偿责任,复议机关应当对其加重处罚的部分承担赔偿义务

D.胡某可以向二者中任何一个行政机关要求赔偿损失 20、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下列不属于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的是()A.合法行政 B.合理行政 C.注重政绩 D.高效便民

21、积极探索对政府立法项目尤其是经济立法项目的成本效益分析制度。政府立法不仅要考虑立法过程成本,还要研究其实施后的执法成本和()。A.社会成本 B.守法成本 C.运行成本 D.成本收益

22、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下面不属于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内容的是()A.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

B.接受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行政机关实施的监督 C.加强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监督

D.认真贯彻行政监察法,加强行政复监察工作

23、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以及依法治国的客观要求相比,下列不是依法行政存在的差距的是()

A.行政管理体制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还不适应,依法行政面临诸多体制性障碍 B.制度建设反映客观规律不够,难以全面.有效解决实际问题 C.行政决策程序和机制不够完善 D.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制意识增强

24、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下列不属于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的是()

A.依法行政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的有机统一 B.必须把维护政府利益作为政府工作的出发点 C.必须维护宪法权威,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D.必须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25、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要改进政府立法工作方法,扩大政府立

法工作的公众参与程度。实行()工作者.实际工作者和专家学者三结合,建立健全专家咨询论证制度。A.立法 B.执法 C.司法 D.守法

26、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下列属于国家不予赔偿的是:()

A.某地政府为挽救当地一濒危倒闭的国有企业,强令另一企业与该国有企业订立订购合同,该企业不服,政府将其银行帐户冻结 B.税务局工作人员钱某与一个体户赵某素有嫌隙,以赵某偷税为名借税务局名义没收其价值5000元财物

C.工商局张某骑自行车上班途中与人相撞,发生争执后将人打伤 D.狱警梁某的朋友被犯人陆某打伤,梁某指使同监犯人将陆某打伤

27、下面选项中不属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目标的是()A.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政府各部门之间的职能和权限比较明确 B.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基本形成。C.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基本建立。D.政府各职能明确分工,互不干涉,各自执法。

2.政策与法律法规试题 篇二

1 校企合作的政策

教育部颁布的《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指出, 实施职业教育与培训创新工程, 针对校企合作模式提出“订单式”、“模块式”培养模式计划。

《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 (教职成[2004]12号) 再次强调加强“推广产教结合、校企合作, 积极开展‘订单式’培养”, “实行政府、企业、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共建共管”。

《教育部关于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意见》 (教职成[2005]1号) 从实训基地建设目标、计划及制定校企合作的政策、制度等几方面提出了意见。

《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对实习管理方面做了详细阐释: (1) 管理体制和办学体制; (2) 校企合作双方合作机制; (3)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执法监督机制、教育督导责任。

从以上政策文件可以看出, 国务院和教育部对职业学校与企业进行产教结合、校企合作的支持。但这些政策并未上升为法律条文, 无任何法律约束力, 只起指导作用。

2 规定校企合作双方责任、义务的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以下简称《教育法》) “第六章教育与社会”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 明确支持社会、企业与中等职业学校在教学、科研、技术开发和推广等方面进行合作, 并规定相关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以下简称《职业教育法》) 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实施职业教育应当实行产教结合;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开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组织、公民个人, 应当加强职业教育生产实习基地建设。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接纳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学生和教师实习, 对上岗实习人员应当给予适当的劳动报酬。

从这些法律条文可以看出, 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在校企合作中所担负的责任是应当实施产教结合, 应当与企业密切联系, 而不是“必须”, 即未强制要求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必须实施产教结合。同样, 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事业单位在校企合作中所担负的责任也是应当支持职业教育生产实习基地建设, 应当接纳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学生和教师实习, 对上岗实习人员应当给予适当劳动报酬。它也未强制要求政府必须参与职业教育生产实习基地建设, 未强制要求企事业单位必须接纳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学生和教师实习。这类法律规范属倡导性规范, 只具有提倡和引导作用, 而没有强制性。因此, 企业、社团、事业单位等可以有法不依[2]。

整个《职业教育法》规定的罚则只有2条:一是第二十九条, 即“企业未按本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实施职业教育的,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可以收取企业应当承担的职业教育经费, 用于本地区的职业教育”。一是第三十九条, 即“在职业教育活动中违反教育法规定的, 应当依照教育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前一个“责令改正”根本不属于行政处罚, 且“拒不改正”后, 法律也没有规定收取企业应承担经费的标准, 因而等于没有处罚;后一个依《教育法》规定的处罚既不能针对地方政府, 也找不到针对企业和社会办学的罚则, 因而均难以在职业教育领域有效适用。

因此, 我国企业、社团、事业单位和社会其他投资主体不愿履行职业教育法所倡导的各项义务, 一方面是考虑到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效益、人才流动风险等市场因素, 另一方面是由于我国法律规范自身的缺陷。

而职业教育发达的国家十分重视国家政策对职业教育发展的导向作用, 如德国为促进“双元制”的顺利实施颁布了《职业教育法》、《青年劳动保护法》、《学校法》、《劳动促进法》、《手工业条例》等法律法规, 对学校教育、企业培训规则等做了详细规定, 以调节与约束学校与合作企业的行为;美国的《国防教育法》、《伯金斯法》等职业教育与培训条款有力促进了美国校企合作的发展。

所以, 我国《职业教育法》作为职业教育法律体系中最主要、最基本的法律, 无论是在内容的针对性、完整性、实用性上, 还是在法律的技术性、操作性、强制性上都有待完善。

3 校企合作管理制度与责任的政策文件

《国务院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 (国发[1994]39号) 明确了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责任、政府责任和企业责任:“政府通过专项补助和长期贷款等形式给予必要的扶持”、“中央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对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负有统筹、协调和宏观管理的责任”, “各地也要从实际出发, 制定和完善有关的地方教育法规, 逐步形成分层次的教育法规体系”。这一政策文件对职业教育的管理责任、政府的责任、企业的责任提出了详细的实施意见。

《关于普通中等专业教育 (不含中师) 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对如何促进产教结合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实施〈职业教育法〉发展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 (教职[1998]2号) 对如何贯彻产教结合原则、如何加强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与企业的联系与合作等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教育部、国家经贸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发挥行业、企业在职业教育和培训中作用的意见》 (教职成[2002]15号) 主要对校企合作中企业应负的责任进行了说明。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 (国发[2005]35号) 从校企合作管理体制、培养模式、实训基地建设、职业教育督导等几方面作出了决定。

以上政策文件明确规定了管理制度与责任, 对校企合作中职业教育学校、企业及政府和行政机关所担负的责任进行了详细规定, 较之《职业教育法》更具针对性、完整性和实用性。但这些政策文件不是法律条文, 对企业、各级政府无任何强制力, 只起指导作用。

4 校企合作中的中职学校管理制度

《关于印发<面向二十一世纪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原则意见>的通知》对产教结合的课程设置、教学管理、实习基地建设及加强校企合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的通知》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对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招生对象与学制、培养目标、课程设置等方面进行了诠释, 并在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中重申了产教结合原则。

《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国医学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通知》 (卫科教发[2001]212号) 提出我国各阶段的医学教育改革和发展目标, 同时对加强临床教学、实习基地建设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 (教职成厅[2003]2号) 明确提出进行指导实习管理工作及对教育行政部门、职业学校、企事业单位3方的要求。这是第一个关于明确实习管理的教职文件, 但文件中实习管理、校企合作的主动权还在职业学校, 主要责任还由职业学校承担。

《关于“十五”期间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教职成[2001]10号) 提出, 到2005年, 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基本达到规定的合格学历标准, 实习指导教师全部达到规定的合格学历标准, 并逐步提高学历层次。“双师型”教师和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达到一定比例。

2008年1月31日《护士条例》 (国务院令第517号) 第七条规定:护士执业, 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申请护士执业注册, 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 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 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护士条例》规定了报考执业护士资格考试的相关硬性条件, 不具备相关条件者不得报考。条例要求所有开设护理、助产专业的医学类中职学校必须联系综合医院让学生实习, 因而医学类中职学校必须主动与相关综合医院合作, 而综合医院却因各方面原因不一定愿意接收相应实习生。因此, 医学类中职院校校企合作困难。

5 校企合作中的医院管理制度

卫生部《综合医院分级管理标准 (试行草案) 》规定, 医院要承担教学任务, 能对乡村医生、卫生员和接生员进行培训, 能接受卫校学生进行临床实习。

《医院管理评价指南》 (2008年版) 规定医院要“承担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工作。三级医院要承担高等医学院校的临床教学和实习工作, 开展毕业后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建立医学人才分层次培养体系, 多渠道培养高级临床医学人才。”即医院若要评级就要具备承担教学任务、接受卫校学生进行临床实习的条件, 若评三级医院还要具备承担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和实习的条件, 这就为校企合作提供依据。但若医院已是三级医院, 又接受多个医学类院校学生实习, 中职学校只能通过自身努力与三级医院进行校企合作。

综上所述, 近10年国家陆续颁布了十几部重要的职业教育政策, 这些政策对职业教育的法律地位、总体目标、办学形式、设置标准、管理模式和体制、资金投入、师资建设和培训、实训基地建设、就业准入制、校企合作的合作模式、校企合作的双方责任、管理制度、实习基地建设、教学水平评估等作出了诸多规定, 其内容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完整性远胜于我国现行的职业教育法律, 并成为真正指导地方立法及政府职能部门的规范性依据。但政策不是法律, 只有把政策上升为法律才具有强制性、国家意志性和规范性。不能把政策等同于法律而忽视法律制度的建构, 只有构建完善的法律体系, 才能有效调节和规范职业教育行为。因此, 我国必须以法律作为调控职业教育的主导手段, 尽快将职业教育政策上升为法律。

参考文献

[1]王为东.中国近代职业教育法制研究[D].北京:中国政法大学, 2006.

3.政策与法律法规试题 篇三

莫言获奖后要在北京买房的段子曾一度流传坊间。说是莫言获奖后,有记者问他准备怎么用巨额的奖金。莫言笑说:我准备在北京买套房子,大房子,后来有人提醒我说也买不了多大的房子,750万元也就是120平方米。随后,地产商潘石屹在微博上问莫言“有北京户口吗?”。

这个戏谑的段子背后,隐藏的信息量实则很大。人们容易读出的是,北京房价惊人、在北京没户口难买房、北京户口捆绑福利。换句话说,北京房子难得,北京户口取得更不易。

象征首都身份的北京户口,对大多数人来说,是一座难以逾越的壁垒。有人抱怨,2013年北京高考不允许非京籍生源报名,拿到一纸北京户口越来越难,即便是明星,北漂多年甚至积累了相当高的人气,也未必能拿到北京户口。

在中国,户口代表的是身份。“身份”影响并左右着一个人以及他的下一代。这种影响不仅体现在计划经济时代附着于户口的教育、居住限定、职业等,还折射在如今购房、购车的限定上。

人们从未停止抨击这种户籍被赋予的“特权”,恨着,抱怨着。但是,北京户口的诱惑,仍旧使得几乎人人趋之若鹜。

“首都身份”情结

大多数时候,人们似乎已经慢慢接受了“首都身份”的高昂姿态,羡慕渴望着,却也不断安抚着想要得到它的躁动的心。但“房姐”龚爱爱这类人的接连被曝光,让人们一下子变得狂躁:北京户口只是穷人难高攀,富人、达官贵人们,可以拥有的何止一个“北京”户口。

现实中,北京户口似乎已成为一种荣誉和财富的象征。《方圆》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不少人以拥有北京户口和房子为荣,这些人不仅包括了生活在北京的,还有一些外省市人,北京并非他们的经常居住地,他们甚至一年难得几次进京,但他们在北京拥有房产。正因为北京户口被赋予的荣誉光环,北京户口也成为一些企业吸纳人才的最有力的筹码。2013年1月13日21:21天津卫视播出的《非你莫属》,环球雅思总裁张永琪为一名优秀的求职者开出了一个条件:应届毕业生可以提供北京户口。此话一出,立刻引发了现场boss团的争论。

据记者了解,“北京户口”话题之所以在boss团“炸开了锅”,是因为在场的多位boss认为,张永琪开出了对求职者极为有诱惑力的条件。在北京打拼多年的媒体人小何认为,几乎每一个人,不管是梦想进京或者“北漂”的人,抑或已经拥有北京户口的外地人,都有北京户口情结,“不管他嘴上说北京户口对他来说重要还是无所谓”。

“就连征婚启事上也要标明:希望对方是北京户口。总而言之一句话,利用一切可能的机会获得北京户口,哪怕付出的再多再辛苦。因为这(北京户口)除了是一种身份和享有一系列特殊福利待遇的凭证,还是能让人踏实,有安定感的东西。”小何说。

北京户口的附加值

“究其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因为户籍被赋予了太多的额外价值,在中国社会,买房、贷款、计生、教育、社会福利、出入境等多方面的公民待遇都能和户籍挂钩。”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人口系主任段成荣认为这些公民待遇的需求导致很多人去争取北京户口。

《方圆》记者粗略统计,北京户口至少拥有80余项福利,具体涉及买房、教育、就业、交通、治安、婚姻、生育、医疗、养老和金融10大类。

其中,福利最为明显的即为买房。2010年4月30日,北京市开始实施限购,外地人要出具连续五年在京的纳税证明或者社保缴纳证明,才能在北京购房。

在教育上面,北京户口带来的福利也颇为明显。非北京户口的学生在北京上学是件麻烦事,需要其父母提供5个证件:暂住证、居住证明、就业证明、户口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证明和户口本。

除了五证齐全,钱也是个大问题。在幼儿园阶段,外地幼儿一般只能进民办幼儿园,收费大多为2500—3000元/月,而公立幼儿园一般都是1200元/月。公立小学初中都会对非北京户口的学生收取借读费、赞助费等费用,每年至少3000元。在高中阶段,如果没有北京户口,即使考试分数超过了录取分数线,每年仍然至少上交1万元的择校费。这样算下来,在一般情况下,非北京户口的学生在上大学之前要多花费8万元左右。

与8万元的费用相比,高考上大学的几率更被外界所看重。参照2011年北京大学录取数据,北京户籍的考生考上北大的几率是河南考生的28.1倍,贵州考生的35.5倍,广东考生的37.5倍,安徽考生的41.3倍。

除此之外,企事业单位招聘优先选择北京户籍人士,有北京户口在婚姻上更受青睐,银行某些业务还需北京户口担保等都是不争的事实,这一切都让北京户口的含金量飚升。

户口变“虎口”

户口,在50多年前只是一份籍贯记录。如今,作为保护城市人口福利的主要工具,户籍变成了一个沉重的话题。

1954年宪法规定,公民有“迁徙和居住的自由”。第二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经常户口登记制度的指示》,规定全国城市、集镇、乡村都要建立户口登记制度。

195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颁布,该条例以国家法律的形式对户籍管理的诸多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在当时的计划经济时代,在粮食短缺和重工业优先发展的背景下,户籍制度发挥了严格限制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的作用,以保证工业化的积累和保护城市就业。诸如全面就业、住房、医疗、教育、幼托、养老等城市管理制度也就随之建立了。

1964年8月,国务院批转了《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草案)》,该文件对从农村迁往城市、集镇,对集镇迁往城市严加限制,堵住了农村人口迁往城镇的大门。1975年宪法取消了有关迁徙自由的规定。1985年7月,公安部颁布了《关于城镇暂住人口管理的暂行规定》,决定对流动人口实行暂住证、寄住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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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80年代开始,“农转非”政策发生变化,对象逐渐扩大,指标有所调整,控制办法有了改变。此后,户籍制度逐步松动。业内人士认为,中国的户籍体制改革进程,就是这样实现了从身份到契约、从“控制”到“解锁”的转型。

至上世纪九十年代,对于全国大多数中小城市而言,城镇户口不再难以获取,特别随着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缩小了农村户口与城镇户口之间的差别,“农转非”渐渐成为一个历史词汇。

但在中国文化与政治中心的首都,尽管一些在计划经济时代附着于户口的教育、职业、居住限定已逐渐松动,新的“特权”——购车购房的限定,却构建起一座新的壁垒,让户口成为一种身份的象征。

户口滋生寻租空间

对普通人来说,取得北京户口几乎是难于登天,但现实中,北京户口却可以成为“房叔”、“房姐”们的“专利品”。

“房叔”最开始是网友对广州番禺区城管局官员蔡彬的称呼。蔡彬被爆出一人拥有22处房产,市价达7000多万元。经当地纪委介入调查,最终被免职、“双规”。继“房叔”之后,龚爱爱事件被曝光,网友称呼其“房姐”。这之后,“房媳”、“房妹”等粉墨登场。

这些人几乎都拥有不止一个户口。北京大学社会学教授郑也夫认为,户籍制度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存在诸多漏洞,与现在的市场经济格格不入。一方面,户籍制度设置很多门槛,挡住农民进入城镇,阻碍了人口的正常流动。另一方面,也为某些“特权阶级”打开了便利的大门,滋生腐败,导致社会的不公平。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廉政研究室副主任任建明举例说,户口滋生的腐败首先体现在,特权阶层通过非法途径获取户口。他们或在房地产调控限购政策的驱使下,为了买房而获取户口,或为了转移财产,获得多个户口“掩体”。

“打通户籍管理部门的各个环节,不是一般的关系,而且涉及金钱交易,行受贿的金额也不小。”任建明说。

对于办理户口的民警来说,一旦被“收买”,贪污受贿、徇私枉法、滥用职权,或者伪造变造号码、登载虚假信息等违法行为也就随之而来。

北京户口滋生的腐败犯罪还在于,户口制度捆绑的福利,形成了寻租空间。以经济适用房的申请为例,据知情人士透露,目前持有北京经济适用房的人,有不小比例的人实际上并不符合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这里面实际上就涉及国家公职人员贪污受贿、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等犯罪行为。

“权贵们在户口里的特权,比起不能获得户口的普通人来说,更让公众难以接受。”北京理工大学教授胡星斗说。

近年来,也出现了多起倒卖北京户口案。去年底,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侦结了一起倒卖北京户口案:北京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员赵宏及其前妻李敏,涉嫌通过某建筑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劳资员王新,以虚假招工的名义,先后为多名大学生落户北京,并因此向王新行贿人民币10多万元。赵、李二人也因此获刑。

该案的办案检察官在调查中发现,每年通过买卖指标等非法手段获得北京市户口的大学生,在有些地方,甚至比正常因就业而落户北京的大学生还要多,这里暴露出不少问题。

另外,北京户口也成为部分国企、事业单位的“吸金”工具。北京市海淀区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透露规定,国企因为纳税额高,拿到的户口指标多。据介绍,个别单位指标甚至用不完,有的就浪费了,也有的被非法高价倒卖,最高售价竟然达30万。

这些基于户口形成的寻租空间,在社会上早已是公开的秘密。

户籍改革之争

城市发展不能只要“人手”,不要“人口”,户籍门槛也不能只成为普通人进入城市的路障,这一直是户籍改革激进派的口号。多年来,户籍改革带来的经济问题、社会问题,争议一直持续着。

早在5年前,一名安徽籍北京执业律师程海就曾因户口迁移问题,先后将北京、安徽两地的公安部门告上法庭,以期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推动户籍改革的脚步。

程海认为,作为我国迄今唯一一部生效的户口专门法律,195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下称《条例》)明确规定公民应当把户口登记在经常居住地。他长期定居北京是事实,有权利要求将户口迁往北京。“按照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其他与户口登记有关的规章制度都是它的下位法,如果与它发生抵触,应当执行上位法。这其实是个简单的法律问题。”

实际上,《条例》已经被架空了很多年,作为下位法的《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国发[1977]140号,下称140号文)以及《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的户口迁移证、户口准迁证的通知》(公通字[1994]62号,下称62号文)等文件才是公安部门目前执法的依据。而上述文件对户口由小城市迁往大城市,尤其是北京、天津、上海等中心城市作出了严格的限制。

程海的观点得到了当时不少法律学者们的认同。他们认为,户籍改革应该回到简单的法律问题上,坚持依法治国、恢复上位法尊严。

最终程海的诉求未能如愿。但在程海提起诉讼期间,公安部向国务院提交了《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改革户籍管理制度的意见》,下一步户籍制度改革“要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为基本落户条件,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在经常居住地落户”。此前,公安部已经进行了长达22年的相关调研,过于漫长的过程亦屡遭诟病。

近几年,在各界专家的呼吁下,最终多地户籍改革破冰。但针对北京户籍制度松绑尺度的问题,仍旧争论不已。以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太元为首的学者认为,如果户籍制度松绑,北京的人口可能远远不止目前的数量,这么多的人口,北京的交通承载能力乃至环境承载能力够吗?

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院长彭希哲也表示,不少人把户籍制度妖魔化了,我觉得户籍制度本身应该保留,需要改革的是社会保障制度。

激进派学者胡星斗则认为,多年坚冰般的户籍制度并没有阻碍北京的扩张,户籍制度松绑艰难前行,真正的阻力不是对于资源有限性的担忧,而是源于利益诉求的考虑。目前针对户口的很多政策改革,其实不是真正的改革,只是为经济利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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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户籍壁垒需要一个过程

正因为北京首都的特殊身份,北京户籍制度改革一直比较谨慎,总是渐进性地出台一些户籍松绑政策。

例如,1999年6月推出“工作寄住证”(注:现更名为工作居住证),凡在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或跨国公司总部及研发中心工作的外地人员,符合一定条件者,由企业提出申请,可办理“北京市工作寄住证”,持证者在购房、子女入托、入中小学等方面享有北京市民待遇,持寄住证三年者,经企业申请并报市人事局审批可转为北京市正式户口。

但显然,作为超大城市的北京,小力度的松绑政策,不能满足更多人要求的更多公共服务。特别是持有暂住证的流动人员,也希望迈入居住证人群行列。

去年来自北京市公安局的消息显示,北京暂住证改居住证已经在密集调研之中,不久的将来会列入日程表。但不少网友对这项户籍改革内容不抱有信心。

2013年年初,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郭金龙在北京两会上直言,要突破户籍制度的壁垒,也绝非易事。他表示,目前北京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规模中,47%是流动人口,要突破户籍壁垒,还需要一个过程。

北京市统计局近日公布的数据显示,北京的常住人口已经达到2069万,比2012年增加51万。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的一个课题组相关人士预测,长期来看,北京的人口增长难以逆转。该课题组近期的一项测算显示,到2020年,北京市常住人口取低限可达到2474万人,取高限则将达到2770.3万人。以低限而言,2020年外来人口将达到1047万人,也就是说,外来人口占北京人口的比重将逐年提高。

2013年温家宝总理在两会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了“为自由迁徙创造公平制度环境”,这被解读为中央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力度的信号。

随后,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在全国政协召开的“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着力提高城镇化质量”提案办理协商会上回应,公安部正着手多项工作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步伐。“其中包括,推动中等城市进一步降低落户门槛,有序放开落户限制;小城市和小城镇放开落户限制;特大城市和大城市进一步完善落户政策,合理控制规模。”

显然,在中小城市户口这样的问题上,户口壁垒正在被打破。但对于北京这样的特大城市而言,户籍改革似乎仍处在“深水区”,短时间内难以放开。

4.政策与法律法规试题 篇四

1、按照《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的规定,一次机电采购产品国际招标合同估算价格超过()万元人民币的,必须进行招标。A.100 B.150 C.200 D.300

参考答案:A

2、根据《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一项是()。A.公民个人投资的项目一律不需要招标

B.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为100万美元的项目都不需要招标

C.使用国际组织资金的项目,如果规模标准没达到法定要求也可以不招标 D.所有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都必须招标

参考答案:C

3、按《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的规定,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的标准是()。A.供生产配套用的零件及部件的机电产品 B.供生产企业生产需要的专用模具产品 C.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总额内进口的机电产品

D.一次采购产品合同估算价格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机电产品

参考答案:D

4、关于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范围和标准,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09真)A.《招标投标法》对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范围作出了原则性规定 B.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不得缩小国家规定的必须招标的范围

C.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制定本地区必须招标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

D.国家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依法必须招标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答案:D

5、对于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的不适宜公开招标的国家重点项目,招标人申请邀请招标的,应由()审批。(09真)A.国务院

B.省级人民政府

C.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 D.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答案:C

6、下列项目中,可以不进行招标的有()。(09真)A.承包商少于3家且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建设项目 B.对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设计要求的建设项目 C.主要施工技术采用特定专利的工程施工项目 D.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项目 E.已完工程主体加层的工程施工项目

答案:ABC

7、如果建设项目不属于必须招标的项目则可以招标也可以不招标。但是,即使符合必须招标项目的条件但是属于某些特殊情形的,也是可以不招标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施工项目包括()。

A.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B.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C.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D.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E.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参考答案:C, D, E

8、根据《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的规定,属于必须招标范围内的机电产品可以不进行国际招标的情形有()。(09真)A.八成新的机电产品 B.供生产配套用的零件

C.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总额内进口的机电产品 D.使用专利技术的机电产品

E.供生产企业生产需要的专用模具

答案:ABCE

9、企业拟从事利用国外贷款和国内资金采购机电产品的国际招标业务,商务部规定企业应当满足的条件是()。(09真)A.办理项目备案手续 B.企业成立五年以上 C.具备800人专家库

D.取得机电产品国际招标资格 答案:D

10、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和()是招标项目进行招标前必须具备的两项基本条件。A.落实资金来源

B.获得审批手续的批准 C.拟订招标方案

D.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5.政策与法律法规试题 篇五

部门: 姓名: 分数:

一、填空(40分,4分/题)1)企业应按照依法批准的

,从事药品经营活动。

2)药品经营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制定的 经营药品。

3)由病原微生物、寄生虫以及其组分或代谢产物所制成的、用于人工自动免疫的生物制品,称为。

4)指国家对疫苗类制品、血液制品、用于血源筛查的体外生物诊断试剂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其他生物制品实行 制度。5)疫苗常见的储存温度为。

6)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为第 类疫苗。

7)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应当在其供应的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最小外包装的显著位置,标明“ ”字样以及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 ”专用标识。

8)疫苗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应当依照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建立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并保存至疫苗有效期后 年备查。

9)保存疫苗的冷库或低温冰箱应配有温度记录表,每天记录 次其温湿度及运转情况。

10)免疫接种不良反应按性质分类:、、、。

二、判断题(正确的表述请在题干括号内划“√”,错误请划“×”)(每题3分,共30分):

1)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必须实施的质量管理规范是GUP和GAP()

2)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必须配备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3)企业从事质量管理的人员可以兼职。

()

4)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械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两年进行健康检查。()

5)疫苗、血液制品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药品,可以委托生产。

()

6)疫苗生产企业或者疫苗批发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可以向任何机构提供第一类疫苗。()7)药品零售企业不得从事疫苗经营活动。()8)我国只针对进口疫苗实施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9)冰箱门因经常开启,内搁架不宜放置疫苗。()10)预防接种反应在实际工作都可以避免。()

三、简答題(30分,10分/题)1.药品批发企业申请从事疫苗经营活动,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2.疫苗制品申请批签发时应当递交那些资料? 3.简述药品储存实行色标管理的统一标准。

答案

一、填空

1)经营方式、经营范围

2)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

疫苗

4)

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 5)2-8℃、-20℃

6)

7)

免费、免疫规划 8)

两年 9)

10)

一般反应、加重反应、异常反应、偶合症

二、判断 1.(×)2.(√)3.(×)4.(×)5.(×)6.(×)7.(√)8.(×)9.(√)10.(×)

三、简答題

1.药品批发企业申请从事疫苗经营活动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从事疫苗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

2)具有保证疫苗质量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运输工具; 3)具有符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的管理制度。2.申请批签发时应当提交以下资料及样品 1)生物制品批签发申请表;

2)药品生产企业质量保证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部门印章的批制造及检验记录摘要

3)检验所需的同批号样品; 4)与制品质量相关的其他资料;

5)进口预防用疫苗类生物制品应当同时提交生产国国家药品管理当局出具的批签发证明文件,并提供中文译本。4.药品储存实施色标管理,其统一标准为:

6.政策与法律法规试题 篇六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规定,凡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A、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标准

B、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工资标准

C、低于当地城市居民人均纯收入

D、低于当地城市居民平均生活水平

2.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负责制。

A、居委会

B、街道办事处

C、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民政部门

D、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3.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A、派出所

B、居委会

C、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

D、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4.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其中,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

A、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

B、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

C、当地城市居民平均生活水平标准全额享受

D、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差额享受

5.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日内办结审批手续。

A、10;

B、15;

C、30;

D、60

6.对经批准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由管理审批机关采取适当形式以()为单位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A、户;

B、居民小组;

C、居委会;

D、社区

7.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应当由村民本人向()提出申请

A、村民委员会

B、乡镇人民政府

C、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D、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

8.对于农村五保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村级评议意见之日起()内提出审核意见。

A、10日;

B、20日;

C、30日;

D、60日

9.城市医疗救助对象本人向()提出申请城市医疗救助的书面材料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A、居民委员会;

B、街道办事处;

C、县级以上民政部门;

D、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

10.下列关于农村五保供养方式说法不正确的是()

A、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可以在当地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也可以在家分散供养;

B、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由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提供供养服务;

C、分散供养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可以由村民委员会提供照料,也可以由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提供有关供养服务

D、乡镇人民政府依据村民自身状况作出集中供养或者分散供养的决定,五保供养对象不得自行选择供养形式。

11.医疗救助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申请人(户主)向()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

A、村民委员会

B、乡镇人民政府;

C、当地卫生行政主管机构;

D、县级民政部门

12.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水平应当以()为原则,根据当地财政承受能力和居民住房状况合理确定。

A、解决群众最低居住需求;

B、满足群众基本住房需要;

C、实现居者有其屋

D、缓解低收入者住房压力

13.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人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人均住房面积的()。

A、50%;

B、60%;

C、70%;

D、80%

14.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应当遵循的轻重缓急的顺序是()

A、以实物配租为主,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租金核减为辅。

B、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实物配租为主,租金核减为辅。

C、以租金核减为主,实物配租、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辅。

D、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租金核减为辅。

15.政府新建的廉租住房建设用地实行()方式供应

A、低于市场价格;

B、行政划拨; C、无偿征用; D、低价收购

16.根据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人均廉租住房保障制度规定,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收到住房申请后,应在()日内完成审核。

A、15;

B、20;

C、30;

D、60

17.廉租住房申请人对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结果、轮候结果、配租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A、申诉;

B、行政复议;

C、行政诉讼;

D、诉讼

18.()是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

A、民政部门;

B、综治部门;

C、公安机关;

D、教育行政部门

19.救助站不履行救助职责的,求助人员可以()A、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B、依法提请行政复议;

C、依法向当地民政部门举报;

D、依法向司法机构提起诉讼

20.()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者安排人员为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

A、县级以上民政部门;

B、司法机构;

C、律师;

D、法律援助机构

21.()应当依照律师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服务,依法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接受律师协会和司法行政部门的监督。

A、县级以上民政部门;

B、司法机构;

C、律师;

D、法律援助机构

22.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如果是请求国家赔偿的,应当向()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A、申请人所在地;

B、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

C、诉讼受理人民法院;

D、赔偿义务机关所在地

23.县级民政部门在因灾造成(),其他方面造成严重损失或灾情发生重大变化时,可同时上报省级民政部门和民政部。

A、死亡人口(含失踪人口)在8人以上(含8人)

B、死亡人口(含失踪人口)在10人以上(含10人)

C、死亡人口(含失踪人口)在12人以上(含12人)

D、死亡人口(含失踪人口)在15人以上(含15人)

24.当出现重大灾害或民政部启动应急响应时,省、地(市)、县三级民政部门均需执行()小时零报告制度。

A、2;

B、12;

C、24;

D、0

25.灾区民房恢复重建的主要责任在(),实行县、乡两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A、乡镇级;

B、县级;

C、地市级;

D、省级

26.灾后民房重建,分为分散建房和集中建房,其中,集中建房由()提出申请

A、村民;

B、村民委员会;

C、乡镇人民政府; D、县级以上民政部门

27.灾后重建规划的原则是()A、以分散建房为主;

B、以集中建房为主;

C、以紧急安置灾民为主;

D、兼顾中长期规划

28.医疗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就医提供方便,对()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就医,予以优先。

A、55;

B、60;

C、65;

D、70

29.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所称老年人是指()周岁以上的公民

A、六十

B、六十五

C、七十

D、八十

30.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

A、家庭;

B、社区;

C、福利机构;

D、社会力量

31.不履行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职责的部门或者组织,()应当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A、老年人权益保护行政主管机构;

B、上级主管部门; C、人民法院 D、司法机构

32.人民法院对老年人追索赡养费或者扶养费的申请()

A、可以依法裁定强制执行;

B、可以依法裁定特别照顾;

C、可以依法裁定免予执行;

D、可以依法裁定先予执行;

33.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老年人、捏造事实诽谤老年人或者虐待老年人,情节较轻的()

A、依法给予行政警告;

B、给予教育训诫处分

C、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

D、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4.国家和社会应当重视、珍惜老年人的知识、技能和革命、建设经验,尊重他们的优良品德,发挥老年人的专长和作用。这说明,老年人有()

A、文化教育权;

B、政治活动权;

C、社会参与权;

D、社会保障权

35.妇女有权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制定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对涉及妇女权益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的意见。

A、女性劳动者;

B、女性人大代表;

C、妇女权益保障部门;

D、妇女联合会

36.因结婚男方到女方住所落户的,男方和子女享有与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的权益。这体现了妇女的()受到保障。

A、婚姻自由权益;

B、财产权益;

C、人格尊严权益;

D、家庭关系权益

37.夫妻共有的房屋,离婚时,分割住房由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的原则判决。

A、照顾无过错一方;

B、照顾有赡养义务一方;

C、照顾低收入或生活存在困难一方;

D、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38.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这体现了妇女的()受到保护。

A、人身权利;

B、婚姻家庭权益;

C、生育权益;

D、劳动权益

39.离婚时,下列哪项条件存在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可以适当照顾女方的合理要求。()

A、女方生活有实际困难的;

B、男方无力抚养子女的;

C、女方因实施绝育手术或者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D、男方存在家庭暴力倾向的。

40.未成年人保护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的公民

A、未满十六周岁;

B、未满十八周岁;

C、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

D、未满十四周岁

41.有关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应当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这主要体现的是()

A、家庭保护;

B、学校保护;

C、社会组织保护;

D、司法保护;

42.孤儿救助的最主要职能部门是()

A、居民委员会;

B、救助管理站;

C、民政部门;

D、司法机构

43.我国残疾人权益保障法中规定,要组织和扶持盲文读物、盲人有声读物及其他残疾人读物的编写和出版,根据盲人的实际需要,在公共图书馆设立盲文读物、盲人有声读物图书室。这是对残疾人()的保障

A、劳动权;

B、教育权;

C、社会福利权;

D、精神文化生活权。

44.()对残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便利和优惠。

A、居委会

B、街道办事处

C、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D、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45.我国最新残疾人权益保障法的实施日期是()

A、2003年9月1日;

B、2006年4月1日;

C、2008年1月1日;

D、2008年7月1日。

46.根据残疾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我国残疾人权益不包括()

A、康复权;

B、教育权;

C、赡养权;

D、精神文化生活权;

47.目前我国残疾人群比例大约为()A、4.3%; B、5.7%; C、6.4%;

D、7.5%

48.康复工作应当从实际出发,将现代康复技术与我国传统康复技术相结合;以社区康复为基础,康复机构为骨干,残疾人家庭为依托;以实用、易行、受益广的康复内容为重点,优先()

A、兴办残疾人康复机构;

B、发展职业教育,促进残疾人就业;

C、开展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和康复;

D、组织康复技能培训。

49.残疾人小张和小李从残疾人职业技术学校毕业后,分别被安排进了长安街道办事处和西城区社会福利工厂。这反映了我国残疾人就业实行()的方针。

A、因地制宜、量才为用;

B、自主择业和推荐就业相结合;

C、国家统分和市场配置相结合;

D、集中与分散相结合。

50.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提出。

A、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 B、胁迫被发现之间起一年内;

C、当事人提出撤消婚姻之日起一年内; D、婚姻事实成立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5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探望的权利

A、依法保护;

B、依法中止;

C、依法取消;

D、依法终止。

52.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B、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C、一方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D、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53.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B、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C、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D、凡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一律得到军人同意;

54.离婚后,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

A、由居民委员会依法进行调解;

B、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制止;

C、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D、由当事人所在地法律援助机构依法提供法律援助。

55.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A、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B、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C、没收另一方非法财产;

D、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56.我国处理离婚问题的指导思想是()

A、保障离婚自由;

B、保护弱者权益;

C、降低离婚率;

D、防止轻率离婚

57.夫妻离婚,分割夫妻财产时应遵循()的原则

A、照顾妇女及子女利益;

B、照顾弱者一方;

C、照顾无过错一方;

D、照顾有赡养义务的一方。

58.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这体现了法律的()。

A、对妇女权益实施保障的理念; B、对弱势群体的权益维护精神; C、对家务劳动价值的肯定; D、对家庭关系的维持理念。

59.结婚登记要求男女双方共同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A、当事人一方现居住地;

B、当事人一方工作所在地;

C、当事人一方户口所在地;

D、当事人一方单位所在地;

60.下列可以作为被继承的财产的有()

A、稿费;

B、赌博收入;

C、家庭共同财产;

D、承包耕地。

61.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

A、60日;

B、一年;

C、二年;

D、五年。

62.继承第二顺序不包括()

A、兄弟姐妹;

B、祖父母;

C、岳父母;

D、外祖父母;

63.继承第一顺序不包括()A、子女; B、配偶;

C、兄弟;

D、父母

64.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继承。这种继承被称为()

A、世系继承;

B、代位继承;

C、法定继承;

D、血亲继承。

65.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B、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C、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D、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66.遗嘱的形式有五种,下列哪项遗嘱法定效力最低,尽量少用()。

A、公证遗嘱; B、自书遗嘱; C、代书遗嘱; D、录音遗嘱;

E、口头遗嘱。

67.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B、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C、为保证遗嘱的法定效力,遗嘱人一旦形成遗嘱,不能随意撤销、变更所立遗嘱;

D、继承人、受遗赠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68.代书遗嘱应当有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

A、一个以上;

B、两个以上;

C、三个以上;

D、四个以上。

69.作为一项单方民事法律行为,遗嘱于()时发生法律效力。

A、遗嘱形成之后;

B、继承人接受继承事实之后;

C、被继承人死亡之后;

D、公证机关公证之后;

71.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B、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C、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D、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立即再婚的,不得继承原有家庭的财产。

72.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监护人送养未成年孤儿的,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

B、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C、送养人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再生育子女;

D、孤儿或者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抚养人与被抚养人的关系适用收养关系;

73.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

A、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B、向司法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C、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申请保护;

D、向人民法院起诉;

74.下列哪些不是《收养法》确定的收养准则()

A、夫妻共同送养;

B、收养只限一名;

C、父母优先原则;

D、孤儿优先原则

75.收养关系成立后,确立了养父母子女的身份关系,收养人为养父母,被收养人为养子女,相互间产生了法定的权利和义务。这种法律效力被称为()

A、解消效力;

B、拟制效力;

C、虚拟效力;

D、收养协议

76.收养关系解除,应依法向办理收养关系解除登记的机关申请,收养登记机关在收到申请材料的次日起()日内进行审查办理。

A、7;

B、15;

C、30;

D、60。

77.就其本质而言,社区矫正的目的在于()

A、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

B、执行刑罚处罚;

C、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

D、降低行刑成本。

78.我国开始大规模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是从()以来。

A、20世纪50年代;

B、20世纪80年代初期;

C、2003年

D、2006年

79.社区矫正是与()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A、刑罚矫正;

B、监狱矫正;

C、限定矫正;

D、监禁矫正

80、我国社区矫正制度始于()

A、1950年代;

B、1970年代;

C、1980年代;

D、1990年代;

E、本世纪初

81.随着社会的发展,社区矫正的范围不断扩大,社区矫正工作逐步由民间的、小群体的行为发展成为组织化、制度化的社会行为,这体现的是社区矫正的()特点。

A、福利性;

B、强制性;

C、专业性;

D、社会性

82.()是我国独创的刑罚种类,是限制自由的刑罚方法。

A、拘役;

B、管制;

C、社区矫正; D、保外就医。

83.通过规定活动范围等方法,加强对矫正对象的有效控制,规范他们的行为,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秩序。这是矫正工作内容的()。

A、行为督导;

B、规范矫正;

C、教育矫正;

D、组织公益劳动。

84.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下设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A、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

B、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C、各级司法机构

D、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85、基层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关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负责

A、分管政法的主管领导;

B、司法助理员;

C、司法机关的负责人

D、专门领导小组

86.()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纠纷的基本来源和重要形式。

A、申请受理;

B、接案受理;

C、主动受理;

D、判定受理。

87.残疾军人抚恤金的发放标准,原则上规定为()A、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 B、参照全国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C、依据当地最低工资水平;

D、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88.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优待金,其标准为()

A、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

B、参照全国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C、依据当地最低工资水平;

D、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89.盲道建设属于残疾人权益保障法中规定的哪项权利保障()

A、康复权;

B、生活便利权;

C、环境友好权;

D、社区福利权;

E、无障碍设施权

90.城镇入伍的复员士官待安置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的原则发给生活补助费。

A、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

B、参照全国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C、依据当地最低工资水平;

D、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91.()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抚恤优待工作

A、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武装部门;

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C、军级以上政治部门;

D、师级以上后勤部门。

92.现役军人如因患职业病死亡,可以被认定为()

A、烈士;

B、因公牺牲;

C、病故;

D、工伤。

93.为抢救和保护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或者参加处置突发事件死亡的,属于()

A、烈士;

B、因公牺牲;

C、病故;

D、工伤。

94.在执行任务中或者在工作岗位上因病猝然致残的,可以被认定为()

A、因战致残;

B、因公致残;

C、因病致残;

D、工伤。

95.现役军人死亡,根据其死亡性质和死亡时的月工资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是()。

A、烈士,90个月工资;因公牺牲,50个月工资;病故,25个月工资;

B、烈士,80个月工资;因公牺牲,40个月工资;病故,20个月工资; C、烈士,70个月工资;因公牺牲,30个月工资;病故,15个月工资; D、烈士,60个月工资;因公牺牲,20个月工资;病故,10个月工资; 96.目前我国居民自治主要法规与政策依据是()

A、《宪法》相关条款;

B、《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D、地方各级人大制定的居民自治配套实施办法。

97.确保居民委员会自治组织性质的一个重要前提是()

A、财务独立核算;

B、负责人由居民自我选举产生;

C、独立自主进行管理;

D、全体居民均具有独立的选举权

98.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居民会议须经全体居民过半数出席,才能举行;

B、居民会议的决定须经2/3出席会议的成员通过方为有效

C、居民会议由居民委员会召集;

D、由五分之一以上的户提议,应当召集居民会议

99.成立社会团体,至少须具备()

A、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

B、有2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

C、全国性的社会团体须有10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D、地方性的社会团体须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100.社会团体的成立登记,首先应当()

A、向登记机关申请;

B、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C、向行政主管机构申请筹备;

D、向同级人民政府申请

101.目前我国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的政策法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制定于()

A、1996年;

B、1998年;

C、2003年;

D、2006年

102.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公募基金金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个总收入的()

A、60%;

B、70%;

C、80;

D、90

103.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

A、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8%;

B、不得低于上总支出的9%;

C、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

D、不得低于上总开支的12%。

104.未来一段时间内指导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文件是()A、《民政部关于十一五期间慈善事业的发展规划(2006—2010》; B、《国务院关于慈善公益事业发展的若干指导意见》;

C、《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06—2010》;

D、《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推进慈善公益事业建设的意见》

105.用人单位不得招用()以下的童工

A、12周岁;

B、14周岁;

C、16周岁;

D、18周岁

106.根据我国目前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不满3年人,其试用期()

A、不超过1个月;

B、不超过2个月;

C、不超过3个月;

D、不超过半年

107.企业因为经营困难而实施经济性裁员20人以上时,须提前()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

A、15

B、20; C、25; D、30 108.中国现行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金的起付线与封顶线原则上分别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

A、8%,400%

B、10%,400%

C、8%,300%

D、10%,300%

109.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

A.12个月

B.15个月

C.18个月

D.20个月

110.下列人员中,()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A、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B、连续缴费满120天的;

C、连续工作满1年的农民合同工;

D、未在职业介绍所机构登记求职的;

111.下列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是()

A.工作时发病,54小时后在家死亡的;

B.工作时间发生的自残行为;

C.受单位委托,参加抗洪抢险而负伤的;

D.下班途中骑自行车摔伤的。

112.2004年5月6日上午,某自动化工程公司施工项目一部职工赵某(男,45岁)在班长的安排下,与同班张某、王某等三人一起在承接的某钢铁公司制氧项目工地进行仪器仪表的现场配置作业。工作中赵某突感胸闷难忍,面色苍白,经单位领导及同事送往医院,因抢救无效,于5月8日下午死亡,经诊断,赵某为心肌梗死。

事后,赵某的妻子向丈夫单位提出工伤申请。

请问,赵某能否被认定为工伤?()

A、能

B、不能

113.2006年3月21日7时40分,某机电公司成套设备分公司职工孙某在骑自行车上班的路上遭遇道路施工改造,经施工路段时,由于车速较快,且施工路段未设安全护拦,也无任何警示标志,孙某连人带车滑入施工留下的凹坑内,当场摔伤,后经送医院诊断为右胫骨折。

请问,孙某能否认定为工伤?()

A、能

B、不能

114.2004年4月20日上午10时,某出租汽车公司汽车修理车间发动机与底盘修理工李某在完成本岗位任务后,认为本岗位上午的工作处理完毕,于是协助在附近的本车间空调修理工张某对本公司一大轿车车顶的空调风扇进行修理。当李某沿梯子往车顶上爬时,由于梯子未放稳而滑倒,李某腿骨摔断。事后,李某申报工伤。

请问,李某的上述行为能不能算是工伤?()A、能 B、不能

115.我国的生育保险中规定正常的产假为()天

A、70

B、80

C、90

D、100

116.()是工伤保险待遇给付的前提条件。

A.职工依法缴费;

B.工伤发生时效;

C.职工无过失;

D.工伤鉴定。

117.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A、12

B、24

C、48

D、72

118.黄女士生病住院用去5000元钱,她参加了医疗保险,假设上社均工资为3万元,那么,根据现行医疗保险制度的规定,她能报销的费用为()

A.4800元;

B.4000元;

C.3200元;

D.1600元

119.遗嘱可以处分的财产可以是()A、个人财产; B、共有财产;

C、协议财产;

D、私有财产

120.、被收养人的年龄上限是()

A、12周岁;

B、14周岁;

C、16周岁;

D、18周岁

121.“老有所养”不包括()

A、生活上照料;

B、经济上供养;

C、医疗上照顾;

D、精神上慰藉

122.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下列哪项不属于“社会保障”权利()

A、生活保障权;

B、健康维护权;

C、财产所有权;

D、文化教育权; E、生活照料权 123.“老有所为”主要指的老年人的哪些权益()A、抚养子女权;

B、土地承包权;

C、社会参与权;

D、婚姻自由权

124.司法保护是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方式。司法保护的主体是()

A、各级地方人民政府;

B、县级以上的司法局;

C、人民法院;

D、公检法机关;

125.下列哪项不是《妇女权益保障法》中规定的妇女享有的权利()

A、文化教育权利;

B、宗教信仰权利;

C、财产权利;

D、劳动权利

126.在我国,以司法保护为主要形式的妇女权益保障方式主要体现在下列哪部法规或政策中()

A、《婚姻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C、《继承法》;

D、《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

127.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年龄上限是()

A、14岁; B、16岁; C、18岁; D、25岁

128.保障未成年人享有足以促进其生理、心理、精神、道德和社会发展的生活水平,这主要指的是保障未成年人的()

A、生存权;

B、发展权;

C、受保护权;

D、参与权

129.父母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应当()

A、委托直系亲属代为监护;

B、委托其他有监护能力的成年人代为监护;

C、委托当事人户籍所在地的居(村)委会代为监护;

D、委托未成年人教育机构代为监护;

130.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中小学校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网吧等;

B、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未经许可,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C、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D、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校教室吸烟、饮酒。

131.应当由()根据需要设立救助场所,对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实施临时救助。A、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及其民政部门 B、地市级人民政府及其民政部门

C、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民政部门;

D、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民政部门;

132、对于未成年人犯罪,一律不公开审理案件的年龄上限是()

A、14周岁;

B、16周岁;

C、18周岁;

D、20周岁

133.全国助残日是每年的()

A、3月第五个星期日;

B、5月第三个星期日;

C、6月第二个星期日;

D、11月最未一个星期日;

134.下列不属于社会政策的是()

A、医疗保险;

B、义务教育;

C、公共安全;

D、就业促进。

135.社会政策的概念起源于()

A、西方;

B、欧美;

C、欧洲;

D、美国

136.下面哪一项能反映社会政策的“福利性”特点()A、面向社会弱势群体;

B、以满足社会成员的基本需要的目标;

C、不按市场等价交换原则为基础;

D、公平优先,兼顾效率。

137.从社会政策的角度来看,下列哪一项内容最符合“社会福利”的内涵()

A、经济财富;

B、住房分配;

C、孤寡老人救助;

D、社会安定。

138.社会政策与社会工作的共同目标是()

A、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家繁荣;

B、满足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帮助贫弱群体克服生活中的困难;

C、都是以民间行动方式实现相似的问题;

D、同属于一个国家的社会福利制度体系。

139.现代社会政策体系和专业社会工作都起源于()

A、1601年济贫法的颁布;

B、18世纪工业革命初期;

C、19世纪末20世纪初;

D、20世纪40年代之后。

140.一种社会现象在某种文化背景中是社会问题,而在另外一种文化中则不被认定为社会问题,这反映了社会问题具有()特点。

A、客观性;

B、主观性;

C、社会性;

D、过程性。

141.为劳动者提供基本的社会保障、医疗和其他社会服务,降低各免除劳动者在市场经济中的各种风险。这是社会政策的()功能。

A、经济功能;

B、社会功能;

C、政治功能;

D、文化功能。

142.《失业保险条例》属于()

A、国家法律;

B、行政法规;

C、国务院部门规章;

D、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规章

143.下列哪些不是政府在社会政策过程中的角色()

A、政策实施者;

B、资源提供者;

C、批评监督者;

D、政策教育者。

144.我国自2003年SASS以后,开始重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体系。这体现了社会政策制定的哪项影响因素。()

A、社会问题和社会需要;

B、社会成本;

C、社会事件;

D、政府资源。

145.资金筹措方式对于社会政策资源调运十分关键。其中()是社会政策资金最重要的来源。

A、公共募捐;

B、征税;

C、政府购买;

D、政府财政开支。

146.村民宅基地使用方案需经()讨论决定后方可实施。

A.全体村民

B.村委会

C.村民小组

D.乡政府

E.村民会议

147.在我国,社会团体必须具有()的能力。

A.开展社团活动

B.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C.经济自负盈亏 D.业务主管单位 E.筹集资金

148.在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的名称时,必须是()社团。

A.《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之外的 B.经过批准的

C.国务院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的 D.各地方性的 E.民政部批准的

149.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必须由()登记管理。

A.国务院登记管理机关

B.跨行政区域的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登记管理机关

C.跨行政区域的各自人民政府登记管理机关共同

D.全国性登记管理机关

E.民政部登记管理机关

150.登记管理机关在受理社团筹备申请书等全部由小文件之日起()之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筹备决定。

A.5个工作日

B.10个工作日

C.20日

D.30日

E.60日

二、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选项中有二至五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答题纸对应的表格内。多选、少选、错选均无分)。

1.我国优抚工作中的抚恤是指对(),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的抚恤金优待。A.军人 B.残疾军人

C.因公牺牲军人遗属

D.烈士遗属

E.残疾军人家属

2.亲子关系包括()之间的关系。

A.养父母与养子女

B.继父母与继子女

C.父母与婚生子女

D.祖父母与孙子女

E.通过人工生殖技术产生的子女和父母

3.()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A.女方终身不育

B.女方怀孕期间

C.女方分娩后一年内

D.终止妊娠后六个月

E.子女年龄不足十八个月

4.协议离婚的条件包括()。

A.双方当事人自愿同意离婚

B.双方当事人必须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并且本人亲自到场办理离婚登记 C.双方当事人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D.双方当事人不存在财产分割问题

E.双方当事人必须对离婚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

5.民间组织在社会政策过程主要扮演下列哪些角色?()

A.参与和实施者

B.政策咨询者

C.政策教育者

D.社会服务提供者

E.合作伙伴

6.政府调动社会政策资源的方式主要有()。

A.征收社会保险

B.公共募捐

C.专项收费

D.税收

E.发动和使用志愿者服务

7.社会政策评估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A.制定社会政策评估标准

B.对社会政策服务方式的评估

C.对社会政策实施效果的评估

D.对社会政策实施行动的评估

E.对社会政策方案的评估

8.收养关系成立需要具备()方面的条件。

A.被收养人

B.送养人 C.收养人 D.收养意愿 E.送养意愿

9.确定最低生活保障的常用方法有()法等。

A.基本需求

B.恩格尔系数

C.基尼系数

D.菜篮子

E.比例

10.农村五保供养的形式主要有()。

A.由当地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

B.有村民委员会提供照料

C.由受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村民提供照料

D.由受村民委员会委托的亲属提供照料

E.由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提供照料

11.城市医疗救助资金的来源是()。

A.地方财政预算拨款

B.中央财政预算拨款

C.专项彩票公益金

D.省级财政预算拨款 E.社会捐助资金

12.城市最低收入家庭申请廉租住房须具备的条件包括()。A.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

B.家庭人均现有住房面积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住房面积

C.申请家庭所有成员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

D.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E.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标注

13.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政策对象是()。

A.自身无力解决食宿问题

B.无亲友投靠

C.无劳动能力

D.不是城市低保对象或农村五保供养对象

E.正在城市流浪乞讨的人员

14.居民会议必须在以下哪些情况下才能举行()。

A.全体年满18周岁以上的居民过半数

B.居委会全体成员过半数

C.全体住户代表过半数

D.居民小组选举的代表过半数

E.全体居民小组成员过半数

15.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主要有()等方式。

A、实物配租;

B、经济适用房;

C、租金核减;

D、发放租赁住房补贴。

16.从总体上来说,社会政策的构成要素一般包括()A、行动主体; B、目标群体;

C、资源系统;

D、运行机制。

17.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具体管理审批工作的机构是()

A、居委会

B、街道办事处

C、乡镇人民政府

D、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18.以下哪些对象可以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A、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老年、残疾人;

B、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扶养义务人且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村民;

C、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扶养义务人且未满16周岁的村民;

D、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残疾人;

19.根据我国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的相关规定,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的救助对象主要是()

A、农村五保户;

B、残疾村民;

C、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

D、农村贫困户家庭成员

20.城市医疗救助的标准原则上规定为,对救助对象扣除()后,个人负担超过一定金额的医疗费用或特殊病种医疗费用给予一定比例或一定数量的补助。

A、各项医疗保险可支付部分;

B、单位应报销部分;

C、社会互助帮困;

D、医疗机构减免。

21.推进城市医疗救助工作,关键要各部门通力合作,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民政部门要牵头研究拟定城市医疗救助政策,建立健全城市医疗救助管理有关规章制度,认真组织实施;

B、卫生部门要加强医疗服务行为监管;

C、劳动保障部门要配合做好医疗救助制度试点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关衔接工作;

D、财政部门要研究制订城市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加强对医疗救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22.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主要有()等方式。

A、实物配租;

B、经济适用房;

C、租金核减;

D、发放租赁住房补贴。

23.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来源主要包括()

A、政府出资收购的住房;

B、社会捐赠的住房;

C、腾空的公有住房;

D、政府出资建设的廉租住房

24.有关部门对申请廉租住房的最低收入家庭可以通过下列哪些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进行核实()。

A、信用查询;

B、入户调查;

C、邻里访问;

D、信函索证

25.对于申请下列哪项住房保障的家庭,由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条件排队轮候()。

A、租赁住房补贴;

B、实物配租;

C、租金核减;

D、经济适用房;

26.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承租人有下列哪些行为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收回其承租的廉租住房,或者停止发放租赁补贴,或者停止租金核减()

A、将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的;

B、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的;

C、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D、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廉租住房居住的。

27.关于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说法正确的是()。

A、救助站对受助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应当给予照顾;

B、对查明住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应及时通知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领回; C、对无家可归的流浪乞讨人员,由其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妥善安置; D、未经法定程序,救助站不得擅自允许受助人员离开救助站。

28.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A、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B、请求劳动争议仲裁的;

C、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D、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29.在国家各类法规体系中,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

B、地方性部门规章效力高于本级法规;

C、“意见”的指导性意义较弱,而约束力相对较强;

D、各级政府“批复”对于所辖单位具有同等的约束效力。

30.刑事诉讼中有下列()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A、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B、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C、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D、公诉案件中的原告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31.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具有下列哪些情形,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报告,法律援助机构经审查核实的,应当终止该项法律援助()

A、受援人的经济收入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

B、案件终止审理或者已被撤销的;

C、受援人又自行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的;

D、受援人要求终止法律援助的;

32.灾后重建,需政府帮助开展恢复重建的重点对象应为()

A、因为造成的无自救能力的全倒户

B、特困户

C、五保户

D、优抚对象

33.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B、赡养人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

C、农村老年人不承担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

D、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34.下列哪些组织被认为是妇女权益维护的法定组织()

A、工会;

B、共青团;

C、全国工商联;

D、全国妇联;

35.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成年的保护方式有()A、家庭保护; B、学校保护;

C、社会保护;

D、司法保护

36.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包括()

A、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B、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

C、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D、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37.教育部门应当对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孤儿进行费用照顾,具体包括()。

A、免收寄读费;

B、免收杂费;

C、免收书本费;

D、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38.儿童福利机构中的孤儿成年结婚后,符合条件的,可以向当地政府和建设(房地产)部门优先申请()。

A、廉租住房;

B、经济适用住房;

C、政府公房;

D、低收入者公寓

39.残疾人教育应当根据残疾人的身心特性和需要,按照()实施

A、在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的同时,加强身心补偿和职业教育;

B、特殊教育的课程设置、教材、教学方法、入学和在校年龄,可以有适度弹性; C、依据残疾类别和接受能力,采取普通教育方式或者特殊教育方式; D、根据残疾等级,采取因人而异、分类教育的方式 40.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购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或者服务;

B、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

C、对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有关部门应当优先核发营业执照;

D、政府有关部门设立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为残疾人免费提供就业服务。41.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具体包括()

A、依法向社区福利机构申诉;

B、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C、依法向残疾人权益保护组织检举揭发;

D、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2.我国婚姻法规定,我国实行()的婚姻制度

A、婚姻自由;

B、晚婚晚育;

C、一夫一妻;

D、男女平等。

43.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结婚必备条件包括()。

A、完全自愿;

B、遵纪守法; C、法定婚龄; D、身体健康。

44.夫妻关系主要包括()

A、家庭血缘关系;

B、夫妻人身关系;

C、夫妻扶养关系;

D、夫妻财产关系。

45.我国现行的夫妻财产制在总体上是()

A、共有财产制;

B、财产共决制;

C、法定财产制;

D、约定财产制。

46.亲子关系主要包括()

A、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

B、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关系;

C、干父母与干子女间的关系;

D、继父母与继子女间的关系。

47.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父母对子女的权利义务主要表现为()

A、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

B、父母对子女的教育义务;

C、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保护义务;

D、父母对子女进行管教的权利与义务

48.根据婚姻法,下列有赡养义务关系的是()

A、子女对父母;

B、弟、妹对兄、姐; C、孙子女对祖父母;

D、外孙子女对外祖父母。

49.有下列哪些情形的,婚姻无效()

A、重婚的;

B、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C、患有重大疾病的;

D、未到法定婚龄;

50.有下列哪些情形发生,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A、重婚的;

B、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C、实施家庭暴力的;

D、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51.根据现行婚姻法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可以是()

A、居民委员会;

B、乡镇人民政府;

C、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D、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52.办理结婚登记的程序包括()

A、申请; B、审查; C、审批; D、决定。

53.办理离婚登记的程序包括()

A、申请;

B、调解;

C、审查;

D、决定。

54.离婚分为()

A、协议离婚;

B、仲裁离婚;

C、裁决离婚;

D、诉讼离婚。

55.财产继承的方式有()

A、按法定继承;

B、按遗嘱继承;

C、按遗赠继承;

D、遗赠扶养协议继承。

56.继承人有下列行为的,丧失继承权。()

A、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B、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C、遗弃被继承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D、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57.继承法中所说的子女,包括()A、婚生子女; B、非婚生子女; C、养子女;

D、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58.遗嘱的形式有()

A、公证遗嘱;

B、自书遗嘱;

C、代书遗嘱;

D、录音遗嘱;

E、口头遗嘱。

59.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负责通知。

A、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

B、居民委员会;

C、村民委员会;

D、法院公告。

60.收养登记的具体程序一般分为()

A、申请;

B、审查;

C、登记;

D、公布。

61.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

B、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女与其生父母不再是法律意义上的父母子女;

C、收养行为被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从确认当日起就没有法律效力;

D、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依法履行赡养义务。

62.社区矫正以专门的国家机关为主导,以()为协助,开展工作。

A、相关社会团体;

B、民间组织;

C、基层人民政府

D、社会志愿者;

63.社区矫正的任务包括()

A、行刑;

B、矫正;

C、救济;

D、普法

64.教育矫正的形式主要有()

A、集体教育;

B、个别谈话教育;

C、心理咨询教育;

D、社会志愿者帮教。

65.根据我国刑罚处罚的相关规定,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具体包括()

A、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B、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C、确有明显悔改并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D、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66.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任务包括()

A、调解民间纠纷;

B、解决民间诉讼;

C、宣传法律法规;

D、教育公民尊重社会公德。

67.建立人民调解制度的目的是为了()

A、调解民间纠纷;

B、增进人民团结;

C、加强基层控制;

D、维护社会稳定。

68.目前我国人民调解体系大体上包括()

A、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办公室;

B、村(居)民委员会调解委员会;

C、村(居)民调解小组;

D、每十户设立的纠纷信息员

69、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人民调解是一种司法制度

B、人民调解是一种司法辅助制度 C、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性组织

D、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协议具有一定的强制约束力,可以强制执行

70.人民调解工作应当遵守的原则包括()

A、依法调解的原则;

B、自愿平等的原则;

C、申请受理原则;

D、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

71.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可以向()发放一次性抚恤金

A、烈士遗属;

B、因公牺牲军人遗属;

C、因公伤残家属;

D、因病致残军人家属

我国处理离婚问题的指导思想是()

A、保障离婚自由;

B、保护弱者权益;

C、降低离婚率;

D、防止轻率离婚

72.在继承顺序中,不属于第一顺序的是()

A、配偶;

B、子女、C、兄弟姐妹、D、父母;

E、岳父母

73.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矫治的方法主要有()A、社区矫治;

B、工读学校矫治;

C、司法矫治;

D、社会包容

74.公共政策的主体包括()

A、公共组织;

B、政府部门;

C、社会公共权威机构;

D、民主党派

75.社会问题具有的特点包括()

A、客观性;

B、主观性;

C、社会性;

D、过程性。

76.在国家各类法规体系中,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

B、地方性部门规章效力高于本级法规;

C、“意见”的指导性意义较弱,而约束力相对较强;

D、各级政府“批复”对于所辖单位具有同等的约束效力。77.从总体上来说,社会政策的构成要素一般包括()A、行动主体; B、目标群体;

C、资源系统;

D、运行机制。

78、下列哪些属于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

A、被判处拘役的;

B、被判处管制的;

C、被宣告缓刑的;

D、被提前释放的

79.大体来讲,政府一般通过下列哪些方式来调动社会政策资源()

A、征税;

B、专项收费;

C、征收社会保险费;

D、发动和利用志愿者服务。

80.社会政策行动的经费一般来源于()

A、政府财政投入;

B、项目配套资金;

C、受益者付费;

7.政策与法律法规试题 篇七

家电下乡政策是国务院按照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而制定, 其主要做法是:由中央和地方财政以直补方式对农民购买试点产品给予销售价格13%的补贴, 以激活农民购买能力, 扩大农村消费, 促进内需和外需协调发展。家电下乡政策不仅惠农惠民, 更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它史无前例地由国家出面为企业拓展农村市场, 促进企业在特殊时期的转型, 鼓励和要求企业加强销售网点覆盖, 建设全面售后服务体系, 为企业长久立足农村市场指明了方向。

二、家电下乡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风险

尽管家电下乡政策在总体上为农民带来了优惠, 为企业增加了销量使其摆脱了困境, 通过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 帮助政府引导更多的企业关注农村市场, 是一项农民、商家、政府多方受益的政策。但也仍然有很多问题存在:

1. 补贴手续繁琐。

据了解农民购买试点产品后, 在规定时间内, 须持购买产品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包括居民身份证, 户口簿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补贴类家电产品专用标识卡、购买人储蓄存折以及管理部门需要的其他材料, 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部门申报补贴。乡级财政部门初核后, 报县财政部门, 县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 将补贴资金通过银行发放到农民储蓄账户上。这样的程序不但手续繁琐, 并且到账的时间相对也会有所延误, 这样最快可能也需要一个月左右时间。对于那些不识字的农民的确是一个挑战, 再者, 从经济学的角度上讲, 这些耗费在繁琐的手续上的时间也同时增加了购买下乡家电的机会成本。

2. 产品维修较难。

售后服务是当前家电下乡较为薄弱的环节。目前家电维修服务网点大多设在县级以上城市, 乡镇售后服务网点少、技术力量薄弱, 检测设备不全, 维修配件匮乏, 加之农村地域广阔, 农户居住分散, 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若出现故障, 只能选择到县城维修, 不仅费时费力, 而且维修成本较高, 影响了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积极性。

3. 产品缺乏多样性, 潜在法律风险存在。

由于在家电下乡的过程中纷纷有报道称, 一些中标企业将回收的废家电重新翻新重新销售, 以次充好现象也较为普遍, 这也成为顾客购买信任下乡家电的一个障碍。同时, 政府补贴取代了产品竞争, 不可避免其中产生了“寻租竞争”。由于中标厂家将取得在一定区域内销售“打折-补贴家电”的排他性权利, 政府给农民的补贴, 实际上成为中标厂家获取的“租金”。因此, 厂家们的投标竞争实际上是公开的“寻租竞赛”。这一遍及全国、持续进行的、围绕政府展开的竞赛, 将可能为行政权力的不当使用和权钱交易提供肥沃的土壤。

三、从政府角度谈应对策略

“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是政府之服务大众的宗旨, 家电下乡政策正是这一宗旨的一个具体的表现。只有认真贯彻这一宗旨, 家电下乡的政策才能真正切实有效地进行展开, 这就需要政府不断了解人民特别是农民的需求, 坚持情为民所系, 进而合理利用手中之权, 为人民谋福祉, 最后真正做到利为民所谋。

1. 简化补贴程序。

首先, 确保农民在提交户口本、身份证、以及相关证件后, 购买产品后不用再去销售网点或财政部门。其次, 确保在简化程序的同时, 农民的信息依旧如同原先繁琐的程序那样得到完善的保存, 从而不至于造成数据的混乱。还有针对当地农村信用社提出的在政策执行中银行只是扮演中介角色, 而没有具体收益的情况, 建议应该给予银行适当补偿, 提高银行在政策执行中积极性。

2. 加大监管的力度。

政府是家电下乡政策的倡导者, 也是主要负责者, 政府必须承担起监督管理的职责从而使这项惠民政策更好地服务与民众, 坚决打击不法企业希望在这次家电下乡中牟取暴利的行为, 保护和维护正规厂家在这项政策中的正当利益, 从而创造双赢的局面。同时, 要定期对下乡家电进行质量检查, 同时兼顾公平竞争的原则, 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一律平等看待, 对多次不合格的企业进行严厉的处分, 不让“一颗老鼠屎, 坏了一锅汤。”

3. 对实施过程中的法律风险进行评估, 避免权力寻租。

从我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对市场竞争的规定来看, “家电下乡”活动实际上是有通过行政权力进行反竞争行为的嫌疑, 即, “他人购买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 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 。同时, “家电补贴还涉嫌违反《反垄断法》有关规定, 该法32条规定:“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 或变相经营资格的单位或个人, 购买, 或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如何使得“家电下乡”工程这些法律风险消除和降低, 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对设施过程中尤其是招标过程中进行法律风险评估, 严格将中标企业的产品的审核过程公开化、透明化, 避免“权利寻租”的出现。

四、结语

家电下乡自2009年开展以来, 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大大提高了农民的生活水平, 缩短了城乡的差距, 让农民和企业都得到了实惠, 创造了一个双赢的局面。但是这个政策的实施却不是尽善尽美的, 同样存在不少的政策上、法律上、制度设计上的问题, 对于如何完善此项政策, 为以后更好的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相信通过各个方面的共同努力和合作, 这项政策一定能更好地为农民服务。

参考文献

[1]刘广明等.家电下乡制度构建的经济学解读—基于国家干预经济的研究路径.财经问题研究, 2009年第7期

[2]马小玲, 赵振斌.新联合开发旅游地市场预测研究—以陕西秦岭为例.江西农业学报, 2009年第21期

[3]郝治中等.一个财政人眼中的“家电下乡”.新理财—政府理财, 2010第8期

8.政策与法律法规试题 篇八

河南省安阳殷墟遗址保护困境。殷墟范围内的大司空村附近,有三处大规模的开发项目:一处是“纺织厂棚户区改造项目”,包括4栋多层住宅,主体已经完工;一处是占地约10多亩、规模宏大的羑里书院,目前刚刚对外开放;还有一处是位于殷都桥西头的一片豪华欧式风格的别墅群,名为“绿都夜曲”,里面一共有6栋别墅,已完工,这是一商业地产项目。

小司空村坐落于安阳市殷墟商代王陵区和宫殿宗庙区之间的核心地带,与宫殿宗庙遗址区隔洹河相望。近日,该村村民一排8套的3层连体“别墅”已经建到了第6排。由工地前行不过百米就到了洹河岸边,隔河相望,就是殷墟宫殿宗庙遗址区。连体“别墅”严重破坏殷墟的地下商代文化层和世界文化遗产的景观。河南安阳殷墟核心地带14个村庄开建“农民别墅群”,“砍掉头也要建房”的决心使,私搭乱建已呈蔓延之势,殷墟正遭受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破坏。一边是需要高度保护的文化遗产,一边是生存空间被挤压的村民,遗址保护和改善民生之间的矛盾凸显。

陕西省西安市汉长安城遗址保护困境。汉长安城遗址位于西安市城区西北角,为全国第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我国现存范围最大、遗迹最丰富的一处统一王朝的都城遗址。但现今居民盖房、建设道路以及种植业对遗址都产生一定程度的破坏。2005年来农村房屋建设进入高峰,对遗址破坏很大。在东城墙和北城墙处,居民民房距离城墙只有一到两米甚至更近,如在汉长安城墙的东北角处,当地居民直接利用残存城墙或夯土台基作为院墙,对遗址造成了极大的危害。为谋求发展经济,居民没有征得文物部门同意就自发修筑乡村公路,这些道路极大破坏了长安城的原有格局与城墙的完整性。同时,在遗址附近修建公路和铁路,不仅在修建过程中破坏遗址,长期车辆行驶震动,也会造成遗址裂缝、坍塌。随着道路建设的发展,道路两侧出现了数处大中型加油站,出于安全考虑储油库多建于地下,直接打破遗址层。汉长安城遗址不仅地面有夯土遗址,地下面的宫殿基址距地表仅四五十厘米。高出于地表的宫殿、城墙等因耕种而夷平,埋藏浅的建筑遗址也将因深耕、退耕种树造成毁灭性破坏。农田灌溉水流的冲刷和积淤对遗址也造成破坏。

陕西省咸阳市“咸阳原”民间盗墓现象严重。盗墓贼现在工具先进,一般用硝胺炸药,电雷管或者引信点火雷管引爆。盗墓贼在麦子、玉米长高的季节,先在地里用洛阳铲试探出不同的土色或者明显的夯土层以后,再等待时机先在距离陪葬坑边挖坑。

正如笔者在安陵文物管理所调研时候了解的那样,一年中有这么几段时间文物野外管护工作最难做,也是盗墓贼的常见作案时段:一个是玉米长起来后时期,盗墓者白天在玉米地里“踩点”,晚上则开始挖掘,阳历9至11月,即“青纱帐”时节;二是小麦成长、成熟期麦田也能给盗墓者提供掩护,特别是阳历4至6月。还有阳历11月下旬到第二年的二三月冬季也是危机时段。

珠江三角洲地区遗址保护困境。随着《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实施过程中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和利用的若干建议》提案的实施,使珠三角城镇的现代化改造大大提速,也让珠三角的文化遗产在经济建设热潮中,遭遇“建设性破坏”。广州市海珠区的沥滘村拥有400年厚重历史的玉溪卫公祠被夷为平地。佛山市拥有广东省最大规模、最古历史风貌的“佛山东华里古街历史建筑群”被全部清拆,只余下法定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孤独立于废墟中。佛山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集贤坊老屋遭遇火烧,同为市级文保单位的苏氏私塾也随即被拆。

湖南怀化市洪江古城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被誉为中国资本主义萌芽时期的活化石”,有近10万平方米、380余栋明清古建筑。然而洪江古城核心区外的许多精美古建筑都已夷为平地,在瓦砾堆上新建的楼盘和酒店与古城风貌格格不入;西安市阿房宫遗址被垃圾、污水以及建筑地基、工业圈地等威胁。成都市三星堆遗址保护中,文化遗迹叠加在居民集中分布地区,人为活动对遗址隐性破坏明显;洛阳偃师商城遗址也受到城镇化的蚕食。所以说,除了自然力量的侵袭,大遗址保护所面临的最大的威胁是人为破坏。全国各处的考古遗址都在遭受着不同程度的破坏,有的被夷为平地,有的成为了孤岛,有的被拆除重建,还有的完全丧失了本来的历史风貌。部分地方受破坏程度惨不忍睹,令人痛心!

大遗址保护困境具有普遍性,原因何在?首先,我国大遗址的保护起步较晚,遗址保护政府意识整体不够强,保护规划思想有学术分歧,大遗址保护法律制度也不完善,诸多因素叠加都使大遗址保护陷入困境。其次,即使部分地方政府虽然很重视遗址保护,但是缺乏配套的遗址保护规划、法律制度、资金支持和民众参与,整体缺乏保护文物的自觉性,对于大遗址保护有心无力。

文物遗址保护所面临的主要困境

在我国已公布的第一至第七批4295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约有900余处是大遗址其中相当一部分已申遗成功或正在申请世界文化遗产。大遗址因占地面积大、利益诉求者多等客观因素造成。其实际管理工作难度较大置身于地方城镇化发展和民众利益的诉求,笔者归纳大遗址的保护所面临的主要困境如下:

遗产保护的资金投入较少,保护措施不合理:政府口头重视遗址保护的同时,却在实际行动上不作为,而老百姓出于自身当前利益考虑,很难自觉地保护大遗址,使大遗址保护陷入困境。大遗址保护区内限制农民建设房屋给农民生活带来了负面影响,这使农民对大遗址保护产生抵触;政府在大遗址方面财政预算偏少,没有专项保护资金,以及必要基础设施的投入不足;少有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建立遗产和遗址保护基金会,对于遗产和遗址的调查、评估、研究、教育、宣传等项目的关注度很少;大遗址保护措施的操作性不强,技术层面的保护措施、管理层面的保护举措错位,大遗址常常陷入恶性循环,最后面临自然和人文的双重威胁,破坏越来越严重。

保护监管能力低,亟待提高:人为因素的破坏也使大遗址保护陷入困境,如城乡建设发展带来的破坏、不合理的旅游开发利用以及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的文物盗窃等;亟待提高的大遗址的评审机制。不要仅仅为了申遗而评审,更要注重申遗成功后的评审,可包括遗址的维护程度等级评价、历史风貌的保持程度等项目,通过开展遗址的后期监测,强化遗产地的长期保护和科学保护;文物遗产和考古遗址信息管理系统有待完善,对遗产资源的保护状况和规划实施情况进行遥感动态监测,积极推进遗产数字化管理基础工程建设,完善技术服务支撑体系,全面加强遗产保护的科学研究;亟需建立健全世界遗产保护利用的专家咨询制度。建议设立国家世界遗产管理的决策咨询机构,由有关专家组成委员会,对世界遗产保护进行第三方独立监督,评估、论证、审查遗产保护规划和建设、维修工程等可能影响世界遗产价值的重大事项,为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持,并防止政府权力的滥用;缺少分级分类管理机制。对此应尽快按价值等级建立和实行遗产的分类和分级管理制度,以确保不同类型、不同等级的遗产能够得到有针对性的不同管理,包括各自相应的管理制度、管理标准、营销系统、监测系统等。比如可以像某些发达国家那样,组建“国家遗产管理局”或“国家遗产委员会”,走单一部门主管之路。对于低级别遗产可施行地方管理为主的遗产管理体制;应让社会公众参与到大遗址的保护监督。鼓励社区民众、新闻媒体及民间保护组织主动参与保护监督,建立公开透明的舆论监管渠道和信息沟通机制,加强资源保护的民间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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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重复管理,互相掣肘:大遗址保护涉及的管理部门很多,我国的遗产管理组织结构和西欧国家有很大区别,西欧国家是典型的直线制,而我国的遗产管理直接涉及到8个部门,分别是文物局、农业部、林业局、海洋局、旅游局、宗教局、国家民委和水利部,他们在各自业务范围内主管文物类、农业类、自然保护区类、海洋水下考古类、A级以上风景区、寺庙道观、民族文化类、水利风景区类等不同类型的自然与文化遗产,各自为政,互有重复;我国的遗产管理还间接涉及到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环保部、国土资源部等8个部门。而文化部是国家文物局的上级主管部门,指导国家文物局业务工作,同时又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审核等。教育部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与中国政府联系单位。每个部门都拥有对遗产的管理职能,谁都能够管理,条块分割严重。甚至公安、工商、海关等部门在其职能范围内也承担着相关职责。

早在2004年,九部委就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我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其中提出:要提高认识,端正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强化责任,加强对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的领导;加大力度,全面推进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工作。但是,在现在的管理模式下,容易造成部门之间相互推卸责任的情况,同时,每个部门所追求的利益不同,也容易产生矛盾。例如,从旅游业的角度来看,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凡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可以为旅游业所利用的事物都可视为旅游资源。所以国家旅游局看重的是挖掘世界文化遗产背后的旅游资源;国家文物局可能更看重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二者之间存在明显的差异,这很容易引起平行各部门之间的矛盾,也会导致国家提出的新政策无法顺利的实施。各部门间的相互牵制,互相掣肘,这就使遗址保护长期陷入被动局面。重视大遗址的保护目标与保护大遗址实际行动之间形成不可避免的内在矛盾,使大遗址保护陷入困境。

宣传、教育、培训和研究力度不足:遗产保护方面的舆论宣传较少。公众在文大遗址保护的法律、法规及公约等方面知识匮乏,保护意识较弱,更多的只是参观及游览,而达不到参与和保护;缺少世界遗产保护的公众教育。全国中小学对于大遗址保护的科普教育几乎为零,青少年对世界遗产保护的认知缺乏。建议在大学教程内可增加遗产专业选修课程,激发与培养公众对世界遗产的尊重,加大对世界遗产保护手段和法律法规的教育;缺少世界遗产保护的专业管理人才培训。相关领域的专业人才不足,无法达到科学有效的保护和监管。

文物遗址保护的法律、政策措施

有人认为,大遗址保护必然要牺牲地方经济利益。关于“大遗址保护必然要牺牲地方经济利益”的说法,笔者认为不妥。

从理论上讲,大遗址保护应与地方经济利益互利共生,当遗产得以良好的保护应该促进地方经济利益的发展,试想一个已经面目全非的大遗址,其旅游价值将下降,想必对于大众来说是没有任何吸引力的。另外,如果遗产区居民基本生活需求无法得到满足,他们眼中看到的不是大遗址承载的辉煌,那么保护工作的难度必然增大。农村城镇化与大遗址保护有内在的矛盾,但是大遗址要保护,地方的经济利益也不能牺牲,应该在两点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不能单纯地保护遗址,牺牲地方经济利益,也不能为了地方经济利益而放弃保护大遗址。应该立足于遗址保护的基础上,兼顾地区经济发展和民众切身利益,在争取民众对遗址保护的支持与理解的同时,做好遗址保护工作,实现双方共赢。

从具体法律、政策实操措施上讲,目前我国已有不少关于大遗址保护的相关法律和政策,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环境保护法》《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试行)》《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等。政府应该听取多方意见,不断完善管理体制和具体制度,密切管理部门与保护区内人民群众的联系,积极解决双方的矛盾,使遗址保护工作争取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与理解。另外处理好两者间的关系还能促进城镇化建设的发展。

实施法律、政策效果评估:目前有关大遗址的文件多为国家文物局颁布和制定的,其多以“准则”“要求”“办法”“条例”等文件形式出现,大部分文件由于缺乏正式的立法程序,不是严格意义的国家正式行政法规;相关法规文件涉及内容的广度与深度不足,可操作性有待提升。现行的法律文件内容往往以明确保护的对象、保护的内容与方法为主,而对保护运行过程中具体管理操作所涉及的法律问题不够明确,如保护、管理、监督的机构设置,保护资金的来源和利用方式,以及违章处罚措施等均无具体内容,容易造成执行不力,甚至错误执行的后果。

(作者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旅游管理系党支部书记,主要研究文化地理、文化产业与遗产旅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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