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树岗小学校务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4-09-16

杨树岗小学校务委员会工作制度(共6篇)

1.杨树岗小学校务委员会工作制度 篇一

瑞祥小学校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总结

2018年上半年,瑞祥小学校务监督委员会认真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扎实开展校务监督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更新组织机构,完善监督流程。

年初,学校按照市局文件精神,及时更新了校务监督委员会组织机构,增加了教职工监督比例,充实了监督队伍。同时,完善了“瑞祥小学校监委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及监督流程,使校务监督工作条理清晰,责任明确。

二、履行监督责任,确保校务公开。

本,校务监督委员会重点履行了如下监督义务:

1.重要物品的采购如文印室耗材等无需政府招投标的办公用品采购都由校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全程监督。

2.在招生、分班过程中,确保阳光分班操作的顺利进行,维护了学生公平受教育的权利,为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提供监督作用。

3.在2018年教师职称评定、岗位竞聘晋升过程中,监督责任部门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量化评分统计过程及结果公示的监督,使参与职称评定、竞岗晋升的同志面对阳光操作的结果心服口服,也极大地提升了学校行政的公信力。

4.监督爱心助学金发放对象的确定与公示。5.监督三好学生、文明生的评定与公示。6.监督校内绩效工资考核过程与结果公开。7.监督提拔干部、考察干部的过程与结果。

三、协助廉政建设,优化校风党风

1.学期结束前对教师的师德师风情况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供学校与教师的评优、评先和职称职务晋升挂钩。

2.元旦、春节、五一节期间,协同党政与教师签订“拒收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承诺书。

3.平时协同党政做好教师违规家教巡查工作。

4.在如何杜绝教师违规为学生购买教辅用书等方面献计献策。5.协助做好开展国际反腐等宣传工作。

6.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组织教职工观看警示片,参加《条例》《准则》的网上测试,营造廉洁自律的校园氛围。

四、努力方向

今后将努力探索校务监督的新形式,进一步提高校务监督的质量。

2018年6月29日

2.校务委员会工作制度 篇二

第一条

为了发扬民主,建立和健全学校的内部管理机制,提高学校的现代化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结合高湾中学教育教学实际和管理要求,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校务委员会的性质和职能:学校设立由校长主持和领导下的校务委员会。校务委员会是学校的审议机构,主要是在校长主持下对校长提出的重大决策进行审议,并制定实施方案,供校长在决策时参考,并对校长的日常工作提供有力的帮助。

第三条

校务委员会的宗旨:提高学校领导机构的科学决策能力,发扬民主和集体智慧,建立科学决策的保证机制和民主监督机制。

第四条

校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审议学校的办学宗旨,办学方针,学校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等。

2、讨论学校班级开设、师资配备及教师队伍建设等问题,并向校长提出建议。

3、审定学校重大改革与发展方案、管理机构设置、重要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

和废除。

4、审议学校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5、审议学校其他重大事项。

第五条

校务委员会的组成1、校务委员会主要由学校的校长、学校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和家长代表组成。

2、校长为校务委员会主任委员。

3、校务委员会中应具有一定影响的教师参加;在比例上兼顾有丰富治校、治学经验的老教育工作者和在教学与管理方面做出贡献的中青年代表。

4、校务委员会委员由校长聘任,并报校办室备案。每届委员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六条

校务委员会的工作制度

1、校务委员会审议提出的意见需经校长批准方能生效;当多数委员与校长意见不一致时,其方案暂缓执行,以待复议。

2、校务委员会审议的事项,由校长提交校务委员会。

对拟审议的事项,有关部门必须做好准备,并将讨论文稿事先印发给各委员。审议结果要记录在案;执行情况应通报各委员。

3、校务委员会会议由校长召集和主持。

4、校务委员会一般每学期召开1-2次。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随时召开。

5、校务委员会应有三分之二的委员参加方可召开,否则不能立会。

第七条

校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是校长办公室。每次开会之前,校长办公室要做好会务和组织工作。

3.校务委员会制度 篇三

1.校务委员会是学校行政工作的审议机构,负责学校的规划、学校工作计划、机构设置、重大的奖惩方案、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废除等。

2.校务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负责主持校务委员会会议,校长因公外出,可委托他人代理。

3.校务委员会由学校领导、中层干部和教师代表组成。

4.校长办公会决定的重大问题,提交校务委员会审议,如无异议,即形成决定。如校务委员会对校长办公会的决定发生意见分歧,由校长提交校长办公会复议。

5.校务委员会有审议权,但必须服从校长办公会的最后决议。

6.根据工作需要,校务委员会主任可邀请非委员教职工参加校务会议,非委员教职工享有议事的权利。

7.校务委员会不定期举行会议。

8.在未正式决议之前,任何人不得向外泄漏会议内容。

9.校务委员会委员有三分之二以上到会,即可进行审议。

4.校务委员会工作规程 篇四

一、总则

(一)定位。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务委员会是学校管理体制的组成部分,重点在协调学校、家庭、社区(社会)之间关系、维护学生权益、营造有利于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方面发挥作用,是“校长负责制”的补充和完善。

(二)主要职能

1.咨询和建议。提供社区(社会)对教育的需求信息,提出完善学校管理和学生教育的建设性意见,反映学校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2.宣传和协调。宣传学校的发展规划和重大决策,协调学校、家庭、社区(社会)之间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利用各种资源为学校发展和学生培养服务。

3.审议和决定。在遵循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对有关学生管理、学生发展的相关事项进行协商审议,并作出相应决定。

(三)工作原则

1.依法治校原则。凡是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已经明确的事项,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2.学生为本原则。以校务委员会为平台,密切学校、家庭、社区(社会)的联系,整合各方教育资源和力量,服务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民主集中原则。校务委员会审议决定有关学生管理、学

生发展事项时要充分发扬民主,在广泛听取委员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通过委员会决议形式作出相应决定。

4.沟通协调原则。校务委员会要充分发挥委员的优势和作用,加强与各方面的沟通和协调,积极争取社会对教育的支持,共同研究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

二、组织

(一)校务委员会委员构成

1.校务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和社区(社会)代表多方人员组成。

2.学校领导主要包括校长、书记、副校级领导,教师代表由教职工选举(推举)产生,也可以由工会主席担任,家长代表由学生家长民主选举或者推选,每一个年级(或年级段)至少要有一名家长代表,社区(社会)代表由学校根据所处社区实际情况进行聘任。

3.校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总人数为单数,一般在11至15人左右,其中学校方面代表原则上不超过三分之一。

4.校务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1到2名,主任由学校领导担任,1名家长委员担任副主任。校务委员任期由学校确定,一般2到3年,其中学校领导随任职变动,家长委员随学生毕业升学而调整。

(二)委员的权利与义务 1.权利

(1)知情权。听取学校学期和学年工作报告,了解学校办学基本情况和重大发展规划、决策。

(五)学校落实专人负责做好校务委员会试点过程中有关文字、图片、音像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工作。

四、议事规则

(一)校务委员会审议事项的议题可以由学校提交,也可以由委员提交,议题内容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审议时应当将议题情况提前告知全体委员,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方可举行,必要时可以邀请列席人员与会。

(二)会议由主任或者受主任委托的副主任主持,一般先由议题提出方作简要说明,然后展开讨论,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由主持人综合各方面意见后进行集体表决。

(三)表决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可以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校务委员有表决权,列席人员无表决权。出席会议的校务委员半数以上赞成表决事项方为通过。

(四)对于校务委员会审议表决结果,校长应当尊重,在表决未依程序改变前,任何个人不得擅自更改。

(五)如果在讨论时发生严重分歧,一般应当暂缓表决,本着充分协商的原则,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后,再安排讨论,必要时可以提交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予以协调。

5.校务委员会2012年工作计划 篇五

校务委员会制度是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 针对学校管理实际提出的一种新型制度, 是校长负责制下学校进一步加强民主管理、完善内部管理体制的补充, 构建以“校长负责制”为主, 以“教职工代表大会”、“校务委员会”为辅, 其他工作制度有机配合的“一主两翼”管理体制。为了发挥广大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有效参与学校管理的民主权利,特制订此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为宗旨,以加强民主管理、依法治校为重点,依照市委教育工委相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切实加强组织建设,健全学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实现学校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学校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增强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推进学校民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学校教育工作健康、稳定、快速发展。

二、工作思路

早在2002年,南京就在全国率先试点实行校务委员会制度,在十三中等普通中学试点,主要只能是讨论决定学生管理的具体要求、生生重大的学习和社会活动、学生经费使用以及论证学校办学的重大规划等。多年的实行的经验证实,校委会极大促进了校园民主,增强了学校与家长的普遍联系,为学生、教师、学校都解决了很多重大问题。1

由于社会属性,职业学校的家长对于学校发展参与的严重“缺位”,使得职业学校在“呼吁多方管理”方面更有着迫切的需求。围绕学校教育教学、升学就业、示范校创建等学校中心工作,校务委员会

三、组织建设

为了推进校务委员会建设工作较好开展,学校成立了以校务工作部、学生工作部为责任部门的专项工作推进领导小组。

组长:张荣胜

副组长:吴仲华唐云清

联络员:姜峰朱增力

成员:张宁新杨正民张海如崔琪沈瑾姜峰陈志广 王凼倪双琴王旭吴建宁谢兵刘晓章

四、具体工作及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3月10日—3月26日)

工作内容:召开校长办公会,商讨校委会成立计划及实施方案。调研相关学校,学习优秀经验。召开行政办公会、中心组学习会,宣传学习校委会建设要求、程序等。

2、动员学习阶段(3月27日—4月26日)

工作内容:通过班主任会、班会等进一步扩大校委会创建工作的知情率,提高师生参与度。通过校园网、校报、校刊、橱窗等媒介,普及校委会相关知识。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学习会,为筹建工作做好准备。

3、制定规程阶段(4月27日—5月26日)

工作内容:修改学校章程,初步制订校委会工作章程,召开座谈会,讨论修改完善章程,并相关会议初步审议。

4、组建阶段(5月27日—6月26日)

工作内容:初步完成校委会人员推荐,召开动员会,最终确定校委会成员。

5、聘任阶段(9月1日—11月8日)

工作内容:修改后的学校章程与校委会工作章程交市教育局法规处审定,进一步修订后,交教代会审议。完成校委会成员的聘任,召开校委会成立大会。

6、运行阶段(11月9日—12月30日)

工作内容:围绕十二五规划等问题,召开第一届校委会工作例会。

6.杨树岗小学校务委员会工作制度 篇六

为积极推动我校发展,加强学校依法治校能力建设,加强民主管理,提高学校办学活力,构建平等管理、协调制衡的学校,努力营造由于学生发展的良好环境,经研究决定,特成立古敢小学校务委员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肖本林(书记、校长)

副组长:尹锐(副校长)、黄志莉(副校长)、钱科(村委会代表)成员:陈松(教导主任)

王德彬(总务主任)

李伟(少辅员)

刘天浩(学生家长代表)

樊忠平(学生家长代表)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校务委员会的组织建设,下设办公室,陈松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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