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房地产开发和销售

2024-07-03

全国房地产开发和销售(共8篇)

1.全国房地产开发和销售 篇一

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部销售员工作描述

职位名称:销售员

上级职位:销售主管

一般工作描述:作为销售工作的最基础前沿职位,通过各种渠道直接与客户接触,负责公司开发房产的销售工作。负责接待客户咨询、全程服务、联系、格式合同等相关文件的准备。

基本职责

1、通过公司组织的培训,熟练掌握公司产品的各项数据指标、特点、产品设计开发理念和销售政策;

2、按《销售部作业流程》要求接听客户电话;

3、在公司安排的项目销售大厅,按《销售部作业流程》接待来访客户,解答客户咨询,并将信息准确的传达给客户;

4、在接待客户后对客户按《销售部客户档案管理制度》进行客户分类,建立意向客户档案;

5、对意向客户实施后续跟踪联系,并及将后续联系、来访、拜访等联系记录录入该客户档案;

6、及时通报客户签约安排,报请直属销售主管领用备用格式合同,按《客户签约流程制度》、《销售部合同填写指导和条例》完成合同文件准备和签署入库;

7、严格执行会计部《客户收款流程制度》,配合出纳完成客户缴款服务;

8、依据《销售部客户投诉处理流程制度》和项目具体销售政策,接待处理客户投诉;

9、根据《客户按揭办理流程制度》及时与客户联系获得其相关证明文件等,并完成规定的按揭准备文件,与按揭管理专员协调安排并及时通知客户按揭办理时间;

10、参与执行销售部安排的销售推广活动任务;

11、负责与本人签约业主的后续联系工作,代表公司保持和业主的日常信息联系沟通;

12、按《业主收楼入伙流程制度》通知、接待客户收楼入伙的全程服务;

13、按周、按月定期完成个人销售记录报告呈报部门经理;

14、按直属销售主管的指令,负责见习销售员的实践操作培训和督导工作。

任职资格

教育背景: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毕业;

工作经历:在本公司销售部任职见习销售员满3个月,或从事房地产销售工作9—18个月以上的工作经验;

健康要求:第一观感良好,不可以具有令人抗拒的外在条件,身体健康可以持续保持站立、行走并与人语言交谈1小时以上;

语言能力:优秀的语言表达且具亲和力,可以讲普通话,能够听说当地方言;

知识能力:基础的数学、几何知识,中文书写流利清晰,熟悉项目当地基本的风土人情;

学习能力:IQ测试达到110分,通过公司组织的《建筑基本知识和房地产基本政策法规》测试,能够及时获得各种更新信息;

技术能力:良好的office软件的文档录入处理能。

晋职方向条件:本职位可直接晋级为销售主管;凡在公司销售员职位连续工作12个月(累计工作18个月),或至少曾在本公司3个项目从事销售员工作(每个项目至少连续工作满3个月),经人力资源部和销售部考核,符合销售主管任职条件资格。

2.全国房地产开发和销售 篇二

一、房地产开发成本核算

(一) 房地产开发成本

房地产开发成本由以下六部分组成:一是土地征用和拆迁费用, 这也是房地产开发的成本中的主要内容, 包括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土地征用费动迁费, 也是房地产开发成本的一个重要组成费用。二是工程施工前期费用, 包括项目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勘察等各项工作所产生的费用。三是安装费, 建筑单位通过承包的方式将项目承包给其它工程所需要支付的安装费用, 或者建筑单位通过自营的方式对项目中的安装工程进行安装所产生的费用。四是公共设施费, 在开发过程中, 针对无法有偿转让的小区内配套的公共设施的支出。五是基础设施费, 主要包括小区内的供水、供电、煤气等基础工程建设所产生的费用。六是间接费用, 主要包括员工的工资、折旧费、员工的奖金、办公费等。

(二) 房地产开发成本的会计核算

房地产开发成本核算是将房地产企业划拨出来的用于房地产成本开发费用, 依据成本计算方法进行合理分类, 计算出单位面积建筑所需要的成本, 以及整个项目开发所需要投入金额数量的一个过程。房地产企业对开发成本进行会计核算需要严格的依照我国的相关法律和法规进行, 核算的方式必须正确, 并且要通过正确的方式对成本进行计算。此外还有以下问题有待解决:

1. 成本归集。

房地产公司在核算成本时, 与其它行业相同, 要确定成本归集对象, 也就是成本核算单位。针对小规模土地开发, 可以将所有的开发项目都当作成本归集成相关对象, 构建成本核算单位, 对于规模较大土地开发, 要对归集的对象进行科学判断, 对开发项目进行适当分类, 例如同一小区内的不同商品房进行分类, 便于成本核算的开展。

2. 设定成本项目。

对成本进行准确划分, 在具体工作中可以客观的了解产品的成本结构, 找到降低成本的有效途径。依据目前的规章制度, 应当将开发成本制作以及成本核算科目,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该科目基础下, 依据企业的管理情况和经营特点, 选择适合企业的成本项目, 并因此为依据, 对成本的明细进行核算。

3. 竣工结算。

对房地产开发成本进行核算的最终目的计算可销售面积的开发成本和项目开发的总成本, 从而为企业计算经营利润提供有利的数据支持。不过, 就目前房地产企业的经营情况来看, 更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更加注重工程决算, 但是忽视了项目决算。因此, 要想将还未设施工程预算内容预算到企业的成本里中,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以通过预算管理科目实现, 使项目决算可以依据计划进行, 在工程完工后, 可以依据企业的实际支出情况, 对成本进行适当调整。由于, 这一部分工程的支出成本在整体项目开发中的成本比例较小, 因此并不会对总成本造成较大损失。

房地产开发企业, 要想最大化经营利润, 可以通过合理的措施降低成本, 对各项费用支出进行控制, 同时还应当构建一个合理的销售模式。

(三) 开发成本税务核算

房地产开发税金指的是房地产企业在转让、销售、出租等以及售后服务、固定资产与售后服务, 应当依据法律所要上缴的税。

例如, 某房地产企业在2013年5月得到可房屋预售许可证, 预售合同后开发商与房屋购买者签订, 预售面积为42000平方米, 房屋均价为8500元, 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处理为:借记科目21000万元, 贷记科目21000万元, 账面利润为210万元亏损。规定销售完工开发毛利率为10%, 土地增值税的预征比例为2%, 核算房地产开发企业预交所得税。

依据我国税务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规定, 所得税的缴纳应当依据房地产开发企业当年以及利润分季预交, 对于开发未完成, 进行预售的产品, 应当依据规定计算出预计利润额, 将利润计入到总额预缴, 带产品开发完全后, 结算计税成本, 并依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对于未完成销售的产品所获取的收益, 可以与预先依据毛利润分季完成毛利润额的计算, 并将计算结果计入到当期多的税额金里。综上所述, 该房地产企业实际利润额= (21000×10%) - (21000*2%) -210=1470 (万元) , 企业应缴的所得税额为1470×25%=367.5 (万元) 。

三、房地产相关销售会计核算

(一) 确定销售收入

房地产企业与一般产品的销售是在本质上所一致的, 在对房地长销售收入的确定要严格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对收入进行合理划分, 从而确保划分的准确性和合理性。房地产企业在对工程开发前后, 通常都会签订购销合同,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 发地产企业需要在取得销售证户, 才能对未来完工的房产进行预销售。通过预销售获取的资金不能视作确认收入, 属于尾款, 带工程完全竣工后, 与客户完成最终交易后, 在将尾款作为实际收入, 并且将其化分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中。

(二) 销售收入核算

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在完全竣工前, 无论是否签订了合同, 所收到的款项都为预售款, 不能将其作为确定收入, 应当将这一部分款项计算在预收账目科目中, 开发商在进行促销活动所收到的定金, 在具体核算中应当写入到其它应付款项中。房地产项目验收合格后, 将房屋交到用户手中, 所有手续都完成后, 则可以确定销售收入。

如果通过分期付款的方式对房屋进行销售, 在办完相应的手续后, 应当将开发产品一项转向分期收款产品科目中。依据房地产企业与用户签订的购买合同, 将日后需要的收款内容计入到营业收入科目中。

如果房地产企业之间采用的为联合投资, 应当依据实际情况制定开发合同, 如果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 依据各个投资防投资额不同对房地产的收入进行划分, 则分配出的收入为不确认收入, 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依据投资额确认房产收入, 则可以对房产收入进行分享, 对于主办房产企业来说, 房产的销售额可以作为确认收入进行核算。若房地产开发经营权的房产开企业和没有房产开发权的企业进行合作, 那么不论在签订的合同中对收入的划分进行如何规定, 一律划分为有房地产开发经营权企业收入核算中。如果房地产企业在销售过程中存在促销情况下的交易, 需要对促销是融资耗还是销售进行确定。此外, 如果销售合同中存在退货条款, 要分析可能出现的退货情况, 如退货的概率较大, 那么则不能对收入进行确认。

四、结束语

近几年, 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逐渐趋于稳定, 管理也步入正规。但是从房地产企业的实际发展情况来看还存存在一定问题, 会计核算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因此, 房地产企业在发展中应当对会计核算进行不断改革, 使其更加适应当前我国的经济发展, 从而为房地产企业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提供支持。

摘要:我国房地产经济由快速发展逐渐沉淀下来, 目前房地产经济已经逐渐趋于稳定, 处于休养生息阶段。因此, 房地产企业为符合时代发展的要求, 提高自身的经济效益, 需要在做好内部会计核算管理工作, 通过合理的措施使房地产自身的会计核算水平得到提高, 从而使房地产企业能够得到快速发展。

关键词:房地产企业,开发成本,会计核算

参考文献

[1]黄玉岭.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分析[J].企业研究.2012.14:83+86.

[2]孙珍兰.房地产企业的成本核算问题及其解决之道[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5.01:140-141.

[3]张卓.有关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收入会计核算的探讨[J].经营管理者.2015.26:48.

3.全国房地产开发和销售 篇三

1、负责客户接待,咨询工作,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房地产置业咨询服务

2、了解客户需求,促成二手房买卖或租赁业务,并负责业务跟进和房屋过户手续办理等后续服务工作:

3、负责公司的房源开发与积累,并与客户建立良好的业务!

任职资格:

1、全日制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0——40周岁;

2、城市守信,能承受较强的工作能力,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

3、拥有良好的心态,有相关销售工作者优先(同业优先);

4.全国房地产开发和销售 篇四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对公司楼盘项目的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在提提升楼盘及公司品牌形象的同时提高效率,实现公司资金的快速回笼,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个楼盘的销售管理事项,所有与楼盘销售工作有关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

第2章制定销售计划与策略

第3条拟在开发项目之初,营销管理中心应派员参与项目的立项工作,掌握项目定位、产品规划、成本等内容,为营销策划工作做好准备。

第4条根据项目开发进展,营销管理中心应及时进行全程营销策划,包括项目调研、制定销售策略及宣传推广策略、选择广告媒体、制作DM等。

第5条营销管理中心应根据项目施工进度实施营销推广计划,做好开盘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各种形式的宣传、销售案场包装、销售人员的培训等。

第6条营销管理中心下属销售管理部应根据项目情况、市场形势及竞争对手的情况等因素,及时做好项目的销售计划及费用计划,组建售楼处,以配合开展工作。

第3章制定销售价格策略及销售定价

第7条项目销售定价是地产项目开发经营的关键环节,销售定

价既要顺应市场的变化,加快销售速度,又要使公司利润最大化。

第8条确定销售价格策略。

价格策略应根据营销策划制定,可通过“低开高走”、“高开低走”、“一房一价”、“一口价”、“拍卖价”以及利用价格进行炒作等方式进行。

第9条掌控销售节奏。

销售节奏应根据楼盘的上市时机及具体情况选择分批推出或集中推出以进行掌控。

第10条楼盘项目定价决策机构为公司的价格委员会。价格委员会由总经理亲自领导,销售部具体负责,财务部、造价管理部、工程技术部等相关部门配合。

第11条楼盘项目定价可参考成本导向价格、市场导向价格、竞争导向价格及预期利润定价的方法确定。

第12条楼盘项目的定价过程可分为初始定价和过程调价两个部分,具体内容见本公司制定的“价格管理规定与流程”。

第13条楼盘项目价格一旦确定后,销售部不得以超出公司批准的优惠幅度让利销售,销售部同时需要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及时拟出调整价格与策略,并及时向营销管理中心汇报。

第4章楼盘销控管理

第14条销控工作由销售管理部经理统一负责,销售管理部经理不在时,由售楼处经理具体执行,并在第一时间通知销售管理部经理。

第15条售楼人员需要销控单位时,应及时报告销售管理部经理,确认该单位尚未售出可以销控,才能进行销控。

第16条销售管理部经理在实施销控单位前,必须以售楼人员先交客户的认购金或身份证原件为原则。

第17条销售人员应于销控单位得到确认后,方能与客户办理认购手续。

第18条售楼人员不得在销售管理部经理不知情或销控单位未果的情况下,自行销控,否则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营销管理中心也将严肃处理当事售楼人员、销控文员。

第19条销控后,如果客户及时下订单并落订,销售管理部经理应及时取消该单位的销控登记。否则,因此产生的后果由销售管理部经理承担。

第5章按揭贷款的办理

第20条公司备齐“五证”(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与银行签订项目贷款的大合同,与房产局办理抵押备案收件单,具备申请个人购房贷款条件。

第21条客户签订认购书时,提供按揭所需材料,商品房买卖契约的签证后,通知客户七日内备齐银行按揭贷款所需资料,商品房买卖契约鉴证后,通知客户七天内备齐银行按揭贷款所需资料,包括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件、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收入证明、《房产预(销)售合同》、购房首付款发票等材料。

第22条售楼人员与客户预约办理按揭贷款的时间、地点。代客户到达指定地点时,引领其将带齐的材料和相关费用交与银行人员,办理抵押签约等手续。

第23条房产按揭是政策性和法律性很强的行为,必须符合许多要求及条件才能生效,客户在对办理贷款上有疑问时,售楼人员应耐心地予以解答,并协助向银行咨询。

第24条银行对客户按揭批准后,售楼处财务人员应及时联系放款,并登记管理。

第6章销售例会管理

第25条各售楼处经理每周五选定时间召开周销售工作会议,总结当周本项目的销售情况,做好下周销售计划安排。

第26条销售管理部经理每周或不定期组织各项目售楼处经理召开会议,了解各项目的销售情况,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部署。

第27条营销总监组织、主持月度的项目销售例会。

第28条遇到紧急情况,应根据情况召开临时会议,及时处理销售中出现的问题。

第7章销售台账管理及资金回笼

第29条销售台账及已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由合同管理专员负责管理,销售现场及时反馈销售情况。

第30条合同管理专员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付款方式,于每月30日前整理出下个月的应付款统计表及当月销售回笼情况并呈报销售管理部经理,同时督促现场对客户的应付款进行联系与收缴。

第31条每月30日前,销售管理部按照应付款统计表于次月3日前,向公司提交下个月的资金回笼计划,并报公司资金协调会通过。

第32条销售现场遵照资金回笼计划和应付统计表,每月每隔五日对资金回笼情况和购房者应交款进行统计、汇总,及时通知未交款的客户。

第33条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回笼的房款(经部门经理批准)可在另行规定的时间内回笼,但不得作为下个月的回笼资金计划。

第34条汇款管理人员应充分利用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做好客户信息、购房合同、付款等基本情况的登记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资金回笼的速度。

第8章附则

第35条本制度由公司营销管理中心销售管理部制定、修改及解释,对于与楼盘销售管理有关的其他事项,此制度未尽规定的,可参考本公司销售方面的其他管理制度。

5.全国房地产开发和销售 篇五

一、基本资料:

1、房地产开发企业入网认证表(原件,可去市交易中心领取)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4、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复印件)(正本、副本二页,有效期内)

5、税务注册证明(复印件)

6、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8、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办理网上备案认证事宜)

9、参加网上房地产操作培训人员的销售员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及彩色1寸照片一张

10、签订合同样本、3.5寸软盘(附件一、三、五及补充条款的文字内容,Word格式)

11、小区规划平面图(图面要清楚、以粘贴在合同附件中的为准)

12、凡动迁用房应由区县一级相关建委、建设局、房地局出具证明

二、除第一条外,具有预售许可证即将预售或目前仍在预售的项目还需提供:

1、预售许可证(复印件)

2、房地产权证(土地)(复印件)

3、房地产测绘报告(预测,复印件)(凡测绘报告于2003年9月1日之后的,均要各成果办盖章)

三、除第一条外,已取得大产证仍在销售的项目还需提供:

1、房地产权证(大产证)(复印件)

2、房地产测绘报告(实测,复印件)(凡测绘报告于2003年9月1日之后的,均要各成果办盖章)

3、提供出让土地合同号

四、开发企业与代理销售公司签订代理销售合同的,代理销售公司还需提供: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3、税务注册证明(复印件)

4、房地产经纪组织备案表(复印件)

5、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办理网上备案认证事宜)

7、参加网上房地产操作培训人员的销售员证书、经纪人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及彩色1寸照片一张

8、代理销售合同

五、提交以上资料复印件时,在复印件上要加盖企业公章

6.全国房地产开发和销售 篇六

一、房地产网络营销的优势

房地产网络营销目前已经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 这是因为它具有传统营销所不能比拟的优势。

1、方便购房者充分了解房源。房地产网络营销就是建立自己的网页, 借助网络的方式, 使得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浏览房地产企业的网页, 通过网页了解正在营销的房地产项目, 同时向房地产营销网站反馈一些重要的信息。如果有网上支付的手段, 还可在网上签订购房合同。这种网络购房的方式, 在于“顾客不出门, 尽选天下房”。

2、从被动推销向主动营销转化。传统营销中, 营销者是信息的主动推送方, 消费者是信息的被动接受方。营销者可以清楚地传递想要传递的信息, 但是消费者不能直接将意见反馈给营销者, 这就造成双方之间无法完全沟通。由此导致了营销时间拉长、费用开销变大等一系列不良的后果。

3、广告效果易于测量。在房地产网络营销当中, 只要在网页程序中插入流量统计和探测流量来源的代码, 点击人数和详细查看人数等数据都易于测出。最后, 利用网络运营商提供的“广告运营报表”就可以对每一个投放的广告进行监控。降低企业的成本, 提高工作效率。

二、房地产网络营销面临的问题

虽然房地产网络营销有巨大潜力和明显的优势。但就目前而言, 我国房地产的实际情况中网络营销存在的一些问题。现阶段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传统的消费观念制约网上交易。房地产是一件高价值的商品, 它往往是一个人、一个家庭几年、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积蓄才能购买。因此, 几乎所有的购买者在决定购买之前, 都有一个较为漫长的选择和比较的过程。他们不可能仅仅依靠网络, 就轻点鼠标将大笔的款项付出去。虽然网络的大信息量和快捷的特点能够将购买者的选择过程便捷化、效率化, 但是购买者对房地产的感性消费观念是网络无法取代的, 消费者在观念上还没有接受在互联网上进行房地产这种大宗商品的交易。

2、房源的质地、细节还需实地考察。房地产网络销售的开展又必须建立在详尽描述的基础上, 使消费者能够充分了解所购房地产的位置、环境等系列状况。但即使是同一环境, 同一栋大楼的二个单元, 房屋的地点一样, 建材一样, 房型面积也一样, 但它们的朝向、楼层可能不同, 视野景观也可能不同等等。这些决定着消费者最终购买与否的“细微”差异, 往往是复杂的, 即使用常规的手段也难以表达, 更不用说通过网络加以形象描述了。

3、我国网上支付平台并不完善。网上支付, 消费者最担心的就是安全问题。现在的网上消费支付混乱的状况, 就国内而言, 网络安全性之差有目共睹。而作为房地产这种大宗交易, 网上交易一旦成立, 就会产生大额资金的流转, 但我国现阶段网上银行的支付体系并不完善, 网上支付工具的自动化监控和管理体系, 还不能进行严格的监督和协调。用于网上支付的信用卡等的信息容易遭到黑客的袭击, 不能保证支付的安全性。

三、为进一步推广房地产网络营销, 面对以上问题的积极对策

1、加强网络平台的建设和管理。房地产企业想要开展网络营销活动, 应该建立本企业的专业网站, 而且应该有一支由专业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组成的队伍来支持网络正常的运行。使企业从信息发布到接触顾客最后接获订单的整个过程中, 都有技术上的保障。第三方网络平台是大型的、专门为开展网上交易而开发出来的网上空间, 通过这个平台, 商家和顾客都可以很便捷的实现网上交易。尽量详细的描述房地产企业产品的价格、位置、销售情况及有关房地产的知识与新闻, 如房屋百科、售点新闻等。这样让消费者更充分的了解产品。

2、加强网络技术的安全系数。我国应该尽快开发出一套统一的网上支付系统, 解决我国现在的网上消费支付混乱的状况, 重点是完善电子货币与网上支付的使用与方法, 尽快实现网上安全支付, 开发更多适用于商家和个人的网上支付平台。

3、健全法律法规, 加强市场监管。在我国, 网络营销发展尚不成熟, 在法律法规方面还不是很完善, 有了漏洞, 使得商家和消费者的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障。所以, 政府应该尽快完善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 使得在网络营销的双方在做任何事的时候都有法可依。在网络商场的市场准入制度、网络交易的合同认证、执行和赔偿、知识产权保护、税收征管、网络欺诈、隐私权保护和打击窃取信息、广告发布以及对网络有害信息过滤等方面制定相应的法规, 以此来规范企业的网络营销行为, 为网络营销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一个公平规范的法律环境。

即使房地产网络营销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但网上营销的环境在日益成熟, 房地产企业期望从网络营销中获得更多的收益, 开展网上销售是必然的发展趋势, 这种状况与国外先进国家的房地产企业网络营销的发展状况是一致的。人类从21世际步入了以因特网为基础的网络经济时代, 计算机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和广泛应用, 极大地改变了企业的销售方式, 必将对房地产的营销产生深远的影响。

摘要:互联网的应用在不断高速发展, 同时也进入了房地产领域。房地产企业为增强竞争力必然会发展网络营销, 并且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本文在论述了房地产网络营销优势的基础上, 分析了我国房地产网络营销还存在的问题, 提出了房地产企业开展网络营销的具体对策。

关键词:房地产,网络营销,优势,问题

参考文献

[1]、杨小平.网络营销.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 2006

[2]、张康.解析网络营销面临的问题及对策[J].财经界, 2007, (11) :17

[3]、叶剑平.房地产营销.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2001

[4]、朱雅琴, 党胜利.房地产网络营销与传统营销的整合研究[J].中国科技信息, 2006 (, 8) :232-233

[5]、罗子明.消费者心理学.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 2004

7.全国房地产开发和销售 篇七

重庆市整顿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行为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渝府办发〔2017〕52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整顿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行为专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整顿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行为专项工作方案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的整顿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行为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整顿规范全市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依法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行为,净化市场环境,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1.政府组织,部门协作。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次整顿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行为专项工作(以下简称专项工作),由区县(自治县)房管部门牵头,信访、价格、城乡建设、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分工协作,联合整治。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有效开展。

2.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既要遵循宏观政策,又要结合本地实际。对商品房市场和二手房市场开发销售中介行为的整顿规范同步推进,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进行综合治理。

3.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行为存在的问题、风险,突出重点、分类整治,有效打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二、工作机制

为加强全市专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市政府建立重庆市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协调机制,由市国土房管局牵头,市信访办(维稳办)、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重庆银监局、市公安局、市通信管理局和市城建开发办等部门积极参与和配合。市国土房管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区县(自治县)要参照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

三、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房地产行业各项法规制度,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行为,建立规范运作、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房地产企业信用体系,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规范诚信的市场环境。

(二)工作任务。

房管、信访、价格、城乡建设、工商、税务、银监、通信、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承担相应任务。房管部门负责商品房销售行为管理、商品房销售活动的动态监督、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管理、房地产中介行为管理、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管理,会同工商部门加强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信用体系建设。信访办(维稳办)负责指导房地产市场领域信访稳定工作,会同房管、工商、价格等部门处理信访矛盾,维护房地产领域社会稳定。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涉嫌价格欺诈等行为,充分发挥“12358”价格监管平台作用,及时处理投诉举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会同房管部门加强对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的监管。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房地产开发建设监管,严格执行项目守则和项目资本金管理制度,依法查处项目开发企业侵占、挪用商品房预售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规范房地产企业的开发建设行为。工商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查处虚假广告和其他违法违规广告,查处不正当竞争、合同违法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会同房管部门加强对房地产中介机构的管理。税务部门负责房地产税收征管工作,完善涉税政策措施,查处房地产企业偷逃税等违法违规行为。银监部门负责督促商业银行按照相关规定,切实履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职责;严厉打击“首付贷”,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实施联合惩戒。通信管理部门负责房地产开发和中介企业的网站备案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处置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和中介企业的网站。公安部门负责与房管等有关部门建立对房地产开发和中介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联合惩戒机制,对暴力阻挠或以暴力威胁有关部门执行公务的违法违规人员依法予以处理。

四、工作重点

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房地产市场秩序,围绕整顿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经营行为,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行为。

1.发布虚假房源信息,违规发布广告,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2.通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3.符合预售许可办理条件不按照规定申报预售许可或取得预售许可后10日内未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信息,捂盘惜售或变相囤积房源的行为;

4.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方式,迫使买受人接受理财产品等其他商品或者服务的行为;

5.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不规范、涉嫌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

6.采取“电商”“报商”等合作模式,违规通过第三方收取除房屋网签价款以外的额外费用的行为;

7.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认购、预订、排号、发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定金、预订款、诚意金等费用,擅自销售商品房的行为;

8.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的行为;

9.将已办理登记备案房屋销售给他人或未经抵押权人、法院同意将已设定抵押、查封冻结的商品房出售给他人的行为;

10.预售资金未及时进账,侵占、挪用预售资金的行为;

11.实行购房“零首付”,提供“首付贷”等场外配资的行为;

12.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二)房地产中介机构经营行为。

1.未取得营业执照或未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擅自从事房地产经纪服务的行为;

2.发布虚假房源信息,造谣、传谣以及炒作不实信息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3.采取内部认购或雇人排队制造销售旺盛的虚假氛围以及通过“炒卖房号”非法牟利的行为;

4.诱导、教唆、协助购房人通过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骗取购房资格、骗提或骗贷住房公积金、规避限贷的行为;

5.泄露、出售或不当使用委托人的个人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6.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的行为;

7.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的行为;

8.经营行为中明码标价不规范、涉嫌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

9.对交易当事人未履行书面告知义务,强制提供代办贷款、担保服务并额外收取费用的行为;

10.在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代理销售商品房的过程中,违规收取购房者“团购费”“会员费”“信息咨询费”等相关费用的行为;

11.协助交易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明、骗取减税资格或签订“阴阳合同”,规避交易税费的行为;

12.协助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购房人通过“首付贷”等方式提供违规金融服务的行为;

13.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五、工作措施

(一)组织开展全面检查。由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组织,区县房管部门(房管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牵头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经营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通过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自查自纠、各相关单位联合检查的方式,及时掌握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经营情况,发现其存在的问题。

(二)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各区县(自治县)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公布举报电话、开通举报信箱,对群众的举报和投诉,以及网络、报刊等媒体曝光的违法违规行为,要认真调查、快速处理、及时反馈。

(三)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各区县(自治县)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能职责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违法违规行为,并将违法违规企业和行为记入信用档案。该停业整顿的,督促企业及时停业整顿;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落实房地产经营管理政策法规,完善房地产监管制度,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的管理。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5月)。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制定实施方案,安排部署专项工作。要加强对房地产交易法规政策和专项工作的宣传,引导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为专项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二)检查整治阶段(2017年6—8月)。

由各区县(自治县)房管部门(房管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牵头,会同价格、城乡建设、工商、税务、银监、通信、公安等部门对本行政区域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查处,并于每月底前将本月专项工作开展情况、《整顿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行为查处情况表》及典型案例(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案例各2例以上)书面报送市国土房管局。(联系人:陈斌;联系电话:63651098;市政府电子政务外网邮箱:chenbin@cqgtfw.gov.cn)。市国土房管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有关执法机构查处一批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三)抽查巩固阶段(2017年9—10月)。

市国土房管局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机制,从检查人员库中随机抽选检查人员,随机抽取房地产开发项目,对各区县(自治县)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并及时公布抽查结果。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对本次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进行认真总结,针对房地产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政策措施。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认真抓好落实,扎实有效开展专项工作。

(二)严明工作纪律。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有案不查、轻查轻处,甚至袒护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三)加强社会监督。各区县(自治县)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畅通举报渠道;对情节严重的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接受社会监督。

(四)建立长效机制。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建立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建立失信企业“黑名单”,完善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制度,健全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管理长效机制,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整顿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行为查处情况表

附件

整顿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行为查处情况表

违规类型

具 体 行 为

查处件数

房地产开发企业

广告违规

1.发布虚假房源信息,违规发布广告,欺骗消费者。

恶意炒作

2.通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扰乱市场秩序。

3.符合预售许可办理条件不按照规定申报预售许可或取得预售许可后10日内未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信息,捂盘惜售或变相囤积房源。

价格违规

4.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方式,迫使买受人接受理财产品等其他商品或者服务。

5.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不规范、涉嫌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

6.采取“电商”“报商”等合作模式,违规通过第三方收取除房屋网签价款以外的额外费用。

违规销售

7.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认购、预订、排号、发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定金、预订款、诚意金等费用,擅自销售商品房。

8.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9.将已办理备案房屋销售给他人或未经抵押权人、法院同意将已设定抵押、查封冻结的商品房出售给他人。

挪用资金

10.预售资金未及时进账,侵占、挪用预售资金。

违规金融服务

11.实行购房“零首付”,提供“首付贷”等场外配资。

其他违规

12.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房地产中介机构

违规经营

1.未取得营业执照或未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擅自从事房地产经纪服务。

恶意炒作

2.发布虚假房源信息,造谣、传谣以及炒作不实信息误导消费者。

3.采取内部认购或雇人排队制造销售旺盛的虚假氛围以及通过“炒卖房号”非法牟利。

房地产中介机构

违规经纪服务

4.诱导、教唆、协助购房人通过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骗取购房资格、骗提或骗贷住房公积金、规避限贷。

5.泄露、出售或不当使用委托人的个人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

6.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

挪用资金

7.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

违规收费

8.经营行为中明码标价不规范、涉嫌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

9.对交易当事人未履行书面告知义务,强制提供代办贷款、担保服务并额外收取费用。

10.在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代理销售商品房的过程中,违规收取购房者“团购费”“会员费”“信息咨询费”等相关费用。

偷逃税费

11.协助交易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明、骗取减税资格或签订“阴阳合同”,规避交易税费。

违规金融服务

12.协助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购房人通过“首付贷”等方式提供违规金融服务。

其他违规

13.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8.全国房地产开发和销售 篇八

华润置地已经开始走入到二三线城市了,目前我们在全国拥有8个万象城项目,深圳万象城最早开业,杭州万象城在2010年4月已经开业,沈阳万象城在2011年5月15日开业,成都和南宁的万象城在2012年也即将开业,2013年青岛万象城也将开业,在2014年,郑州万象城也将入市,所以说我们万象城项目开始陆陆续续地拓展至二三线城市。上海等地项目筹备中

万象城第四城——成都华润二十四城·万象城 万象城第五城——南宁华润中心·万象城 万象城第六城——郑州华润中心·万象城 万象城第七城——青岛华润中心·万象城 万象城第八城——合肥华润中心·万象城

万象城第九城——重庆华润二十四城·万象城

万象城第十城——无锡华润新鸿基·万象城

万象城第十一城——西安华润万象城

万象城第十二城——常州华润万象城

万象城第十三城——泰州华润万象城

上海吴中路万象城,深圳第二个万象城,烟台万象城等项目也在启动中,华润置地与济南、青岛、淄博、威海、烟台等城市洽谈顺利,未来几年将形成诸多城市、诸多项目同时运作的区域战略布局。

与华润集团无关的万象城:福州万象城、烟台祥隆·万象城、合肥松芝万象城等

二、永旺摩尔大陆已开业9家

永旺摩尔属于美式郊区购物中心模式,和IKEA摩尔、SM摩尔类似

位于交通便利的交通,单层面积巨大,只有2至3层,总面积一般在11-15万平方米间

已开业aeon mall9家(不含普通JUSCO大卖场,除了青岛一号店较小,其他建面积都在10万平方米以上):

北京昌平,天津新区,顺德,青岛2家,烟台,威海,淄博,潍坊,济宁

在建:

苏州、武汉、天津2号店、北京2号店等

三、银泰置地购物中心项目全国盘点

银泰置地购物中心项目全国盘点

目前,银泰置地已经合肥、成都开发银泰中心,而杭州、宁波奉化、宁波北仑、宁波慈溪、嘉兴海宁、台州温岭、武汉武珞、西安曲江、芜湖华仑、哈尔滨群力、湖南衡阳的银泰城也将陆续建成开业。不久的将来,在重庆、攀枝花、内江、武汉、长沙、北京、苏州、无锡、济南、淄博、石家庄、呼和浩特、鄂尔多斯、义乌、温州等城市还将不断涌现出一批新的“银泰中心”或“银泰城”项目。

“银泰中心”,作为高端商业综合体,位于一线城市与经济发达的省会城市的核心商圈,汇集国际知名奢侈品牌的购物中心、豪华酒店、甲级智能写字楼和高档公寓等多种商业功能于一体,成为所在地区的城市地标。“银泰中心”以世界知名奢侈品品牌为主导,以高档百货、精品超市、高端餐饮娱乐、高级会所等为配套,是顶级人士奢享生活的完美所在。

“银泰城”,作为中高端商业综合体,位于一线与二线城市的副中心、或经济发达的三线城市的经济核心区,汇集了国内外知名品牌的购物中心、星级酒店、写字楼、住宅等多种商业功能于一体,形成城市新的商圈。“银泰城”以国际、国内时尚品牌为主导,以中高端流行百货、大型生活超市、特色餐饮、豪华影院、量贩式KTV、娱乐电玩城、数码连锁电器等为配套,是都市人时尚生活首选。

“银泰Mall”,作为超大型商业综合体,位于一线和发达的二线城市副中心或近郊,聚合国际知名奢侈品品牌、国际国内流行时尚品牌、时尚百货、精品超市、大型生活超市、大型餐饮娱乐场所、健身康体、家居生活馆、儿童主题馆、数码电器广场、汽车展示中心于一体,呈现给消费者一座庞大的商业时尚生活的梦幻之城。

银泰方面认为,多年在百货行业的积淀,使银泰系拥有庞大的品牌资源,这些品牌资源将能够给银泰商业地产项目带来更加科学合理的业态组合,国际化高效的商业管理团队,实现三大核心产品在全国的迅速扩张。

四、亚洲摩尔王SM广场中国项目达到9个 亚洲摩尔王SM广场中国项目达到9个

已开业SM广场:

SM厦门

SM泉州晋江

SM成都成华

SM厦门2期新生活广场

SM苏州吴中

在建中:

SM重庆渝北

SM淄博淄川

SM天津

SM厦门3期

1958年创办的 SM集团是菲律宾最大的上市公司,创始人菲律宾华侨施至成被称为“菲律宾零售业之父”,集团核心业务涵盖购物中心、酒店、零售、银行等领域。目前,世界上最大的十个购物中心SM有四个。

SM,在中国似初升的热情艳阳,在菲律宾却早已是人所皆知的商业传奇。集团拥有十分雄厚的实力,由7家上市公司组成,是菲律宾最大的上市公司之一。其核心业务涵盖零售业、购物商城、银行与金融、地产开发与旅游业四大板块。截止2010年,集团资产净值为3613.8亿菲律宾比索(约合人民币552亿元)。

作为集团业务的核心部分,SM集团自1985年在菲律宾首都马尼拉开设第一个大型购物中心后,过二十多年迅速发展,目前在菲律宾各地和中国境内已拥有45家大型综合购物中心,总建筑面积逾540万平方米,每日人流量近400万人次。其中,SM City North EDSA 是世界第三大购物中心,SM亚洲商城为世界第四大购物中心,而SM Megamall则是位居世界第七。目前,集团尚有5个购物中心在建设之中。

拥有一颗灼热赤子之心的施至成先生,从第一站投资故乡福建开始,便放眼中国拓商机。自进入中国市场以来,SM集团紧跟中国城市化进程,先后在厦门、晋江、成都、苏州、重庆、淄博、天津、新乡等地投资兴建购物中心。其中,于2010年11月26日奠基的 “SM天津滨海第一城”项目建筑面积达54万平米,计划投资近30亿人民币,除高端百货外、国内外知名品牌外,还将建有文化主题公园、IMAX影院等大型娱乐设施。建成后,这一项目将成为全球单体最大的购物中心之一。

集团管理层曾获得美国《时代》杂志专题报道并于2006年被《亚洲华尔街日报》评为最优秀的亚洲公司之一。被誉为“菲律宾零售业之父”的集团主席施至成先生的心愿是:“让中国的市民都能体验SM带来的MALL生活乐趣”。SM集团将秉持用心经营的作风、立足长远,紧抓机遇,逐步加大在中国的投资步伐,将真正的MALL生活带进每个人的生活。

五、龙湖天街系列项目达到10城17个 龙湖天街系列项目达到10城17个

重庆

重庆北城天街、重庆时代天街、重庆西城天街、重庆MOCO家居、重庆星悦荟、重庆蓝调天街、重庆U城天街

北京

北京长楹天街、北京颐和星悦荟

成都

成都北城天街、成都时代天街、成都天街三千集

西安

西安北城天街

沈阳

沈阳天街

青岛

青岛天街

杭州

杭州天街

无锡

无锡时代天街、无锡悦城天街

常州

龙城北城天街、常州西城天街

上海

上海虹桥天街

龙湖集团已拥有11年高端商业地产运营经验,领域囊括“都市购物中心”、“区域主题购物中心”、“社区邻里生活中心”、“街区特色风情街”等商业类型。

目前,龙湖凭借其上市公司的雄厚实力,已在北京、重庆、成都、沈阳、西安、杭州、无锡等城市,与多家金融机构、世界500强,以及国内众多品牌商如沃尔玛、百安居、远东百货、UME国际影院、法拉利、MINICOOPER、劳力士、哈根达斯等合作,大手笔打造了10多个城市商业地标。龙湖集团目前已经开发建成的商业项目已逾200万方体量,其中北京龙湖长楹天街、重庆龙湖北城天街、成都龙湖天街三千集堪称龙湖“天街”系列商业综合体代表。

龙湖作为已经发展15年的全国化地产开发公司,商业地产已经成为龙湖集团的重点战略发展,目前已经开发建成的商业项目规模达60多万平方米,类型涉及区域型购物中心SHOPPING MALL(北城天街、西城天街),社区生活中心(晶郦馆、蓝调天街),生活卖场(紫都城商业区),还有规划中的酒店和办公写字楼。

六、金源时代购物中心6城6店已开业

金源集团第一个开业项目为模仿马尼拉知名摩尔SM MEGAMALL的北京金源时代购物中心项目,其后重庆金源购物中心开业,昆明、合肥、贵阳、长沙金源时代购物中心陆续开业,6个城市6个项目已经开业,郑州等地新项目准备中

七、水游城已拥有10个项目,盘锦今年开业

鹏欣集团水游城系统

已开业:2 家 南京水游城,天津水游城;

2012开业:盘锦水游城

在建和规划中;镇江、武汉、成都、湘潭、呼和浩特、济南、郑州水游城

水游城通常选址在一、二线城市的副中心、旧城改造的中心区和正在兴起的二三线新城市中心。”

鹏欣集团负责人介绍,鹏欣“十年百城”的战略布局主要在一线城市外围及二三线城市,特别是省会城市和经济比较发达的三线城市,分片区迅速占领市场,积累经验后再入主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

八、大悦城项目达到10个,要开业5个

自2007年北京西单大悦城诞生至今,大悦城走过了5个年头,沈阳中街大悦城、北京朝阳大悦城、上海大悦城在此后相继亮相。天津南开大悦城2011年底已经开业,大悦城家族亮相市场的项目已达5个。

在这5家大悦城之外,中粮还宣布了另外5家大悦城的最新进展(北京2+1待开业,沈阳1,上海1(2期在建),天津1+1待建,成都1待建,烟台1待建,深圳1待建)。

未来3年内还将有成都大悦城、烟台大悦城、天津中粮大道项目、北京安定门大悦城、深圳大悦城相继面世,其中成都、烟台、深圳都是大悦城首次进入的城市。大悦城以北京、上海、天津等一线城市为核心,辐射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等经济区的全国扩张路线初现端倪。

据了解,中粮高层对大悦城的要求很高,希望大悦城每到一个城市就能够成为该城市的时尚地标。如选址,须满足区域易达性;招商,须能请到全球最受欢迎的快时尚品牌;业态,新奇、丰富;建筑设计,必须打造亮点,与国际先进理念同步等。这种商业模式必定导致其不会是业内复制速度最快、复制成本最低的开发商。

九、凯德来福士广场在大陆达到9个 凯德来福士广场在大陆达到9个

上海3,北京1,成都1,杭州1,宁波1,深圳1,重庆1 total9

凯德中国第九座来福士签定登陆重庆解放碑

来福士广场系列在大陆至今已有上海、北京二家购物中心开业,成都和宁波二家购物中心即将开业,深圳南油购物公园和杭州钱江新城项目在建,上海长宁来福士、上海卢湾来福士广场正在启动建设中,重庆来福士广场即将启动

来福士是集团旗下最具特色的世界知名综合商用项目品牌,也是狮城经济繁荣和文化的象征。每个来福士项目都仅选址门户城市最有潜力的优质地段,邀请大师级建筑师设计,并且自主开发、持有和管理。“来福士”英文名为“Raffles City”,“City”预示“城中之城”,意味着经济综合体和城市地标,不管是新加坡、巴林,还是中国的来福士,都涵盖国际甲级办公楼、购物广场、酒店、服务公寓等多种业态,对于提升所在区域的生活、商务价值,优化城市商业结构有着重要作用。

据凯德商用演示说明书内容介绍,目前凯德商用在5个国家(新加坡、中国、马来西亚、日本及印度)共有97个项目,其中在华项目达到56个。品牌包括来福士广场、凯德广场(原嘉贸和嘉信贸)等不同品牌

而这56个项目当中,正在经营的项目有42个。当中,2011年在中国就有3个商场开业,包括上海闵行凯德龙之梦、上海虹口凯德龙之梦等。未来三年内,将有7个项目于2012年开业,剩余7个则将于2013年或之前开业。

与此同时,凯德商用近期的几起大笔收购也集中在中国,包括2011年购入的苏州项目及重庆项目。

其中,苏州金鸡湖项目将建成当地最大的购物中心,开发成本约67.4亿元。重庆朝天门项目由凯德商用联合体以65亿元购得,已正式命名为“重庆来福士”,将建8座摩天大楼,这将是凯德中国的第九座、也是全球体量最大的来福士。

但显然,这还未能满足凯德商用在华的扩张欲望,未来3至5年,凯德商用在华的商业地产项目数量将增加至100个,这是凯德商用此前曾定下的发展计划。

十、太古集团大陆项目达到5个

已开业项目:北京太古三里屯village,广州太古汇;

在建项目:北京太古颐堤港即将开业,上海南京西路太古大中里,成都大慈寺项目等

太古地产于1972年在香港成立,业务涵盖三大领域,包括物业投资、物业买卖,以及酒店投资和管理,主要在香港及中国内地发展商业物业。目前,公司在香港的物业组合总楼面面积超过1400万平方呎(超过130万平方米),其在香港已建成的主要投资物业包括太古广场和及太古城中心等。

在中国内地,太古地产于北京、上海、广州及成都拥有位处优越地段的已建成或正在兴建中的大型综合发展项目,已建成物业及正在发展的物业总楼面面积约为900万平方呎(约80万平方米)。

十一、恒隆广场大陆项目已达到9座,规划增至18座

香港恒隆集团在上海拥有徐家汇恒隆港汇广场和南京西路恒隆广场两项大型投资物业。2010年6月26日,沈阳皇城恒隆广场开业,沈阳第二个项目恒隆市府广场在建。之后,济南恒隆广场2011已开业,无锡、大连、天津恒隆广场项目均稳步推进,而昆明,是恒隆在内地开辟的第6个城市第九个项目。

而2006年就开始洽商的长沙五一商圈项目,由于动迁量太大,而迟迟没有启动。

规划新项目:

武汉

武汉·恒隆广场概念性方案通过,王太晖书记高度赞赏了香港恒隆的开发实力和设计水准,承诺将组建工作专班,确保在2012年6月底前实现土地挂牌。

合肥

9月16日,记者从合肥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张庆军与香港恒隆地产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陈南禄的会见中得知,恒隆广场相中了长江中路与宿州路交口的“老合肥饭店”这块黄金宝地。

来自香港投资物业的租金收入及溢利分别增长7%及8%,至14.83亿元及12.29亿元;中国内地物业方面,租金收入及溢利分别上升23%及15%,至13.93亿元及10.72亿元。集团表示,上海的恒隆广场和港汇恒隆广场,其购物商场再次录得卓越成绩;而济南的恒隆广场已于去年8月开幕,租出率达100%。沈阳的市府恒隆广场购物商场即将落成,现正进行招租,将于今年第四季开幕,其他内地发展项目亦进展良好。

恒隆集团(0010.HK)主席陈启宗曾对《第一财经日报》宣称:将在内地复制18个恒隆广场。这一数量又较其之前宣布的将在内地兴建12个大型商业项目的目标有所增加。

恒隆集团上海的2个购物中心的年业绩已经达到43亿和34亿,但恒隆集团也有看走眼的时候,上海浦东一向不为恒隆集团看好,但其香港老对手新鸿基去年却在浦东陆家嘴打造了极其成功的IFC上海国金中心,并已经赶上已开业10年的恒隆广场。

恒隆在香港并没有非常成功的购物中心项目,而其香港的老对手--太古集团,九龙仓,新鸿基,香港置地集团,和黄集团,嘉里集团等却已同时在大陆多个城市展开项目。

其中新鸿基不仅在上海北京等地拥有多个已开业及在建项目(上海国际APM最受瞩目),并和华润集团等合作了杭州万象城等项目,太古集团在上海北京成都广州也拥有多个项目

十三、万达广场在全国各地项目统计和城市分布

截止到2011年年底,全国万达广场总数是53个。新开业的万达广场是15个(武汉万达中心虽然也是2011年开业,但是它不属于综合体项目,故不在统计范围内),其中江苏有4个,占26.6%,河北有3个,占20%。在建万达广场有32个,其中21个预计将在2012年开业。

已开业项目总数:53个(不包括在建项目)

项目区域分布:

华东区:上海

3、江苏

9、浙江

3、江西

1、山东

3、安徽1;华北区:北京

2、河北

3、天津

1、内蒙古2;东北区:黑龙江

3、吉林

2、辽宁3;西北区:陕西

2、宁夏1;西南区:四川

1、重庆

1、广西1;中南区:福建

3、广东

1、河南

2、湖北5。

项目城市分布:

北京

2、天津

1、包头

1、石家庄

1、唐山

1、廊坊

1、呼和浩特

1、哈尔滨

2、长春

2、沈阳

2、大连

1、大庆

1、西安

2、银川

1、成都

1、重庆

1、南宁

1、福州

2、厦门

1、广州

1、郑州

1、洛阳

1、武汉

3、宜昌

1、襄阳

1、上海

3、南京

3、泰州

1、常州

1、无锡

1、淮安

1、镇江

1、苏州

1、宁波

2、绍兴

1、合肥

1、南昌

1、青岛

2、济南1。

凯德商用在华项目达到56个 将有7个项目于2012年开业

据凯德商用演示说明书内容介绍,目前凯德商用在5个国家(新加坡、中国、马来西亚、日本及印度)共有97个项目,其中在华项目达到56个。

而这56个项目当中,正在经营的项目有42个。当中,2011年在中国就有3个商场开业,包括上海闵行凯德龙之梦、上海虹口凯德龙之梦、北京凯德晶品。未来三年内,将有7个项目于2012年开业,剩余7个则将于2013年或之前开业。

与此同时,凯德商用近期的几起大笔收购也集中在中国,包括2011年购入的苏州项目及重庆项目。

其中,苏州金鸡湖项目将建成当地最大的购物中心,开发成本约67.4亿元。重庆朝天门项目由凯德商用联合体以65亿元购得,已正式命名为“重庆来福士”,将建8座摩天大楼,这将是凯德中国的第九座、也是全球体量最大的来福士。

但显然,这还未能满足凯德商用在华的扩张欲望,未来3至5年,凯德商用在华的商业地产项目数量将从目前的53个增加至100个,这是凯德商用此前曾定下的发展计划。

为了更好地配合扩张计划的顺利进行,更多的收购势在必行。

凯德商用指出,2011年11月,中国零售销售同比增长17.3%,通货膨胀也由2011年10月的4.4%下降至4.2%。凯德商用预计,2012年中国的GDP将由2011年的9.5%回落至9.0%,而信贷紧缩政策可能提供更多的收购机会。

就在凯德加码发行债券的同时,有消息就传出,凯德商用或将以股权换购或者项目收购方式介入成都佳乐国际城项目。

据佳乐国际回应,企业双方高层确有会晤洽谈,或合作开发佳乐国际城占地70余亩的商业地产,但具体合作模式尚不能确定。

据悉,目前凯德在成都已运营有德广场·金牛和凯德广场·沙湾2座购物中心,此外还有4个在建拟建项目。

十四、深国投印象城:

已开业项目:常熟、苏州、郑州、杭州、佛山(由新一城升级而来),宁波2012开业,杭州2013开业,合肥项目转给华润集团。

深国投广场:

深圳深国投广场、宝安深国投广场

新一城:

顺德新一城、惠阳新一城、北京新一城、佛山新一城(已升级为印象城)、马鞍山新一城

筹备项目:江阴、南京、扬州、林枫、天津、东莞、成都、益阳、肇庆、芜湖、重庆、漳州、湛江、泉州、茂名、男孩、长沙、扬州、南海、南昌、潍坊、淄博、绵阳、宜宾、德阳

十五、绿地

2011年,绿地在住宅销售收入上排名第三,在销售收入和面积两个指标上都仅次于万科和恒大。如果再把集团其他收入加进去,销售额达到1830亿元,已经远远超过万科,是以房地产为主营业务公司中的老大了。

当“地王”们招摇炫目暴得大名之时,低调的绿地一直在以另外的模式向南昌、南京、合肥、苏州、徐州、郑州、重庆、西安、太原、沈阳、长春等全国24个省60个城市渗透。

张玉良尤其喜欢使出“第一高楼”的杀手锏——目前绿地建成和在建超高层城市地标建筑达15幢,其中3幢摩天楼位列世界排名前十。摩天大楼属中长期投资,资金压力大,回收周期长,很多开发商望而却步,但绿地却深研“地方政府的战略和需求”。

十六、香港新世界K11项目盘点

香港和武汉K11已经开业,上海k11今年开业之外,新世界发展还将在未来3至5年投资约80亿元,在北京、天津、沈阳、重庆、广州等地开设6至7家K11购物艺术中心。预计到2013年至2014年,沈阳及北京项目将相继落成,其中沈阳项目的面积将是最大的。

据了解,位于香港尖沙咀、已开业一年的香港K11购物艺术中心,目前每周客流量已超过30万人次,较开业初期增加了32%;去年12月营业额同比增长约1倍。目前,内地顾客消费占到商场总销售的20%左右,人均消费4700元至4800元。商场未来还将继续优化商户组合,增加餐饮、潮流服饰及化妆品等商户比例,预期今年的商场人流将较去年同期增长15%,营业额将较去年增长30%左右。

十七、东方伟业系列广场将达到20多个

东方伟业(中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创立于1996年,目前已形成的城市综合体项目品牌包括 “EASRWILL MALL东方伟业广场”、“EASTWILL TOWN东方伟业城市广场”、“EASTWILL SHOPPING东方名品荟”等,建立了商业地产投资管理、开发建设和商业运营的完整产业链,在北京、上海、天津、福建、江苏、浙江、内蒙古、广东等全国各地快速拓展,已开业及在建项目20多个,营建面积达到200多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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