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安集团2011年安全生产经验

2024-07-17

潞安集团2011年安全生产经验(共4篇)

1.潞安集团2011年安全生产经验 篇一

潞安集团煤矿安全事故案例汇编

(2014年安监一局编)

前言

为切实吸取事故教训,根据潞安集团2014年安全工作会安排,集团公司安监一局于年初启动了《潞安集团煤矿安全事故案例汇编》一书的编撰工作,本书由安监一局牵头编撰,生产处、辅助运输处、通风处、地质处、机电处等业务部门参与,本书共分八章,各章节由对口业务部门编撰,最后由安监一局总体汇总、编撰、校对、印刷。

具体分工如下:第一章由通风处负责;第二章由通风处负责;第三章由地质处负责;第四章由生产处并辅助运输处负责;第五章由生产处并辅助运输处负责;第六章由生产处并辅助运输处负责;第七章由生产处并辅助运输处负责;第八章由生产处负责。

各矿要认真学习事故案例,了解事故发生经过和发生原因,牢记事故防范措施,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山西潞安矿业(集团)公司安监一局 2014年3月17日

第一章 瓦斯事故

矿井瓦斯是指以甲烷为主,以及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的总称,这些有毒有害气体所造成的事故统称为瓦斯事故,包括瓦斯燃烧、瓦斯爆炸、煤与瓦斯突出、窒息中毒等。

瓦斯燃烧爆炸事故,是一定浓度的甲烷和空气中的氧气,在一定温度作用下产生的激烈氧化连锁反应所造成的事故,瓦斯燃爆是受限空间的爆炸,可产生2 150-2 650℃的高温、100个大气压的冲击波和大量的高浓度的CO2、CO等有毒有害气体,其传播和影响范围特别大。

窒息中毒事故是指因为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超限或氧气浓度低于9%时引起人员中毒或缺氧窒息昏迷直至死亡的事故。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是指随着煤矿开采深度的增加、瓦斯含量的增加,在煤层中形成了在地应力作用下,瓦斯释放的引力作用下,使软弱煤层突破抵抗线,瞬间释放大量瓦斯和煤而造成的一种地质灾害所导致的事故。

以上瓦斯事故都是煤矿生产中的严重灾害,特别是瓦斯燃烧爆炸事故和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往往破坏矿井通风系统,造成事故扩大,导致重大的人员伤亡和巨大的财产损失。

第一节 采煤工作面瓦斯燃爆事故

一、事故案例

案例1:山西焦煤屯兰煤矿2009.2.22瓦斯爆炸事故 2009年2月22日凌晨2时17分,山西焦煤集团西山煤电公司屯兰煤矿井下南四盘区12403工作面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当时在井下的矿工有436人,共造成74人死亡,114人受伤(其中重伤5人),直接经济损失2386.94万元。

事故经过:事故发生在南四盘区12403综采工作面区域,该工作面开采2#、3#煤层,煤层厚度4.26米,采用综合机械化采煤方法,一次采全高,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37.77 m3/min,瓦斯抽放率44.13%。采用“二进一回”(皮带巷、轨道巷进风,尾巷回风)的通风方式。在1号联络巷安装有两部2×30kw局部通风机和4台风机开关向工作面尾巷14号联络巷密闭施工点供风,在1号联络巷靠尾巷侧约6m处设一料石密闭墙,密闭墙上设有一个调节风窗。2月22日凌晨2时17分,12403工作面发生瓦斯爆炸。

事故原因:

1、12403采煤工作面1号联络巷微风或无风,局部瓦斯积聚,达到爆炸浓度界限。

2、引爆瓦斯的火源是12403工作面1号联络巷内风机开关内爆炸生成物冲出壳外,引爆壳外瓦斯。爆炸破坏瓦斯抽放管路,管路内瓦斯参与爆炸并沿瓦斯抽放管路传爆。案例2:余吾煤业2011.6.22瓦斯燃爆事故

2011年6月22日,余吾煤业N1203工作面发生一起瓦斯燃爆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经过:N1203工作面位于北一采区,瓦斯相对涌出量为12.1m3/t,煤层平均厚度为6.6m,采用大采高低位放顶煤综合机械化开采,采高3.2m,放煤高度3.4m。工作面长度301.67m,推进长度1024.3m,工作面采用“两进两回”通风系统,工作面总风量为5592 m3/min(回风巷1420 m3/min、瓦排巷4172m3/min)。回采至停采线约80m处时,工作面距煤溜机头45-60架左右发生瓦斯燃爆。

事故原因:直接原因:事故发生前,工作面有明显的顶板来压声响,同时工作面煤墙有片帮漏矸现象。经综合分析认为,顶板周期来压造成工作面机组后滚筒附近顶梁上部瓦斯突然大量涌出,同时遇火(可能是顶部煤矸冒落摩擦支架前梁或其他原因产生火源)引起局部瓦斯爆燃。

间接原因:瓦斯抽采未真正实现高瓦斯矿井变低瓦斯矿井;对支架顶梁上部等非可控范围内局部瓦斯积聚的危害性认识不到位,对支架顶梁上部岩石垮落与支架前梁摩擦或采煤机滚筒切割石头产生火源可能导致事故的严重性认识不足,且相关安全制度和技术措施不完善;防治瓦斯燃烧应急装备、措施不完善。

二、综合防范措施

1、依据初采期间采空区顶煤可能大面积冒落最大瓦斯绝对涌出量计算工作面配风量,工作面各条巷道的风速和风量要根据瓦斯涌出量情况合理调配。严禁风量不足作业和超通风能力生产。

2、高瓦斯、突出矿井要建立瓦斯抽采达标评判体系,严禁超瓦斯抽采能力生产。

3、严禁在微风、无风的联络巷、硐室等处和瓦排巷、专回等瓦斯易积聚区域安设电气设备。安在采掘工作面回风巷的电气设备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瓦斯。

4、严禁供电线路及电气设备失爆。

5、存在尾巷通风的采煤工作面,必须制定防止尾巷进入采空区形成瓦斯库的安全措施,尾巷按采面回风巷进行管理。

6、尾巷及其通风横贯内若不能形成全风压系统的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充填。

7、回风巷与尾巷间有联巷通风的,在所使用的联巷中距尾巷口15米处(横贯长度小于20米的,设置在横贯中间)安设一个瓦斯传感器,监控联巷内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达到1%预警、达到1.5%切断采面及回风流中的非本安型电源。

8、要将回采面来压期间瓦斯管理纳入生产变化管理中,制定专项安全措施进行强制放顶,防止顶煤、顶板大面积同时垮落和漏顶,空顶超过0.5m3、瓦斯浓度达1.5%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处理。

9、严禁采煤机直接割顶、底板石头和液压支架顶梁和护帮板,如遇断层、陷落柱、石包等地质构造时,必须制定防止产生火花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10、发生瓦斯预警时,必须先停止生产作业,对预警原因进行分析并采取有效的预防瓦斯预警措施后方可生产作业。发生瓦斯超限时,必须立即查明超限浓度、范围、原因后向矿调度和所属系统负责人汇报,按事故处灾措施进行停工、断电、撤人处理。

第二节 掘进工作面瓦斯燃爆事故

一、事故案例

案例1:常村煤矿2004.4.28瓦斯燃烧事故 2004年4月28日10时20分,常村矿N1采区轨道正头临时封闭巷道内发生一起局部瓦斯燃烧事故,燃爆的浓烟涌出,造成4人烧伤。

事故经过:当班正在该区域作业的队组和人员有:开拓队21人在N14尾巷掘进,通风队4人施工风门、2人在轨道巷风机附近,自动化2人分别在轨道巷和尾巷处整理电缆、N14安全员和瓦斯员各1人,共计31人。10时20分该区域作业人员听到“轰”的一声,风筒突然停风,随后一股浓烟涌入N1采区回风巷、N14尾巷和N1采区轨道巷。公司救护队于11时40分赶赴现场,当班井下593人于12时45分全部安全升井,下午15时20分将明火扑灭,0点班井下全面复产。

事故原因:封闭巷道内22.5米处有一架棚梁挡头掉落,由于煤帮侧压致使棚腿内错200mm,内错瞬间产生摩擦火花,引燃盲巷内积聚瓦斯。

案例2:夏店煤矿2012.9.25瓦斯燃爆事故

2012年9月25日10时10分,夏店煤矿西风井2#联络巷发生一起瓦斯燃爆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经过:西风井2#联络巷掘进时发生瓦斯燃爆事故,西风井防爆盖冲开,冒有黑烟。

事故原因:直接原因是在炮掘过程中,未按照作业规程要求采用一次全断面爆破,而采用三次爆破,在第三次放炮时,因水泡泥、炮土封堵不严,瓦斯燃烧,造成工作面发生火灾。

间接原因是31采区下部已是高瓦斯区域,对瓦斯的治理工作不到位。领导干部及员工对瓦斯防范意识淡薄,认为还是低瓦斯矿井,工人对作业环节把握不到位。

二、综合防范措施

1、矿井内严禁随意留设盲巷,人为造成盲巷的要予以责任追究,今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必须形成全风压或局部通风,不再使用的盲巷必须在24h内进行永久封闭。

2、严禁随意构筑临时密闭,针对特殊情况下如矿井采掘面有害气体异常涌出、开采煤层有自然发火征兆等确需构筑临时密闭的,必须编制密闭设计及安全措施提前报集团公司审批。

3、密闭前应设置栅栏、警标、说明牌和瓦检牌,闭墙上应根据需要留设放水孔、观测孔、措施孔,高瓦斯矿井或瓦斯矿井高瓦斯区的密闭若以后还可能需要启封的,还必须要留设瓦斯抽采管接口。

4、通向盲巷、采空区的电缆、轨道、金属管路以及支护金属网等导电体必须在密闭前后1米范围彻底切断,密闭前(扩散通风范围内)不得设置电气设备、开关、电缆等电气设施。

5、密闭墙外每班至少检查1次瓦斯。

6、掘进工作面必须选择合理的通风方式、配备风量、采取相应的瓦斯抽采、瓦斯治理措施,将瓦斯涌出量降低到小于1m3/min时才可采用炮掘开口、掘进。

7、炮掘作业应采用一次全断面爆破,水泡泥、炮土封堵严实,装药量符合规程要求。

8、爆破后,爆破工、瓦检工和班组长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和瞎炮等情况。

9、加强培训,严格岗标和“三个全覆盖”,持证上岗。不断转变瓦斯防范意识,瓦斯矿井也会发生瓦斯爆炸。

第三节 采空区瓦斯燃爆事故

一、事故案例

案例1:山西阳泉寺家庄煤业2013.1.7较大瓦斯爆炸事故 2013年1月7日,山西省阳泉煤业集团寺家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一起较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7人死亡。

该矿为建设矿井,设计生产能力500万吨/年,2005年8月1日开工建设,事故发生前各系统已经基本建设完成。该矿绝对瓦斯涌出量为206.37立方米/分,相对瓦斯涌出量为51.02立方米/吨,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事故原因:该矿15112工作面在切巷施工顶板锚索钻孔时,钻杆穿过上部积聚瓦斯的内错尾巷密闭区域,因钻杆接头断裂,钻杆断裂两端接触面旋转摩擦产生火花,引起瓦斯爆炸。案例2:隰东煤业2014.1.17瓦斯异常涌出事故

2014年1月17日,隰东煤业井下PC203回风巷综掘工作面打超前探钻孔,揭露老空,瓦斯异常涌出,未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经过:2014年1月17日0点班,PC203回风巷综掘工作面掘进至176米时,由专职探水队在掘进面迎头以0°方位角沿煤层倾斜向上2°施工第一个中眼。4时10分左右,当中眼钻进18米时遇老空,有害气体从钻孔与钻杆间隙处涌出,跟班瓦斯员检测,孔口瓦斯浓度为7.8%,无H2S、CO等有害气体,现场工作人员立即用黄泥、编织袋、毛巾进行封堵,瓦斯仍然涌出,瓦斯员随即向矿调度汇报,矿调度通知当班工作人员撤出。

事故原因:

1、PC203回风巷综掘工作面在施工超前钻探时钻探揭露老空,瓦斯从钻孔与钻杆间隙处涌出导致瓦斯超限,是造成该事故的直接原因。

2、《PC203回风巷综掘工作面超前探安全技术措施》制定不到位。未针对矿区范围内采空区较多的情况,制定超前钻探揭露老空时的有效防治措施;重大危险源辨识不到位,未对超前钻探揭露老空可能导致的危险源进行辨识,是造成该事故的主要原因。

3、超前钻探设计不完善、施工不到位。在上一循环超前钻探保安距离30m内,再次施工超前钻探18m时揭露老空,是造成该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4、未制定超前钻探揭露老空造成有害气体涌出的具体防范措施,封堵措施不到位,致使工作区域长时间瓦斯超限,是造成该事故的重要原因。

二、综合防范措施

1、矿井应根据通风系统和瓦斯检查区域,制定《瓦斯检查点设置计划》和《巡回检查图表》,《巡回检查图表》必须明确每个瓦检工的检查路线、地点、时间、次数和检查内容,并由矿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由瓦检工严格执行。

2、提升瓦检工素质,在瓦斯检查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岗位或进入不明区域检查时,必须向通风调度和值班队干汇报。

3、对矿区范围内及周边的采空区,要全力取得详实资料。

4、加强矿井瓦斯积聚区的调查和预测,每月对可能存在的有害气体异常涌出、积聚点进行一次预测,根据预测情况在矿井通风系统图和采掘工程平面图上用红颜色标出范围,说明情况,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5、对受条件限制无法通过物探提前探测的老空区,要制定可行的探测方式和管理办法,确保准确探明老空区情况。

6、在探放、接近老空区时应制定专门的探放水、气安全措施。优化超前钻探设计,保证超前钻探施工质量,确保超前钻探的有效保安距离,增加超前探钻孔数量,设置可靠的孔口控制装置。

7、完善老空瓦斯排放措施,保证矿井安全生产。

第四节 地面瓦斯燃爆事故

一、事故案例

案例1:余吾煤业公司2006.8.15选煤厂瓦斯燃爆事故

事故经过:2006年8月15日八点班,余吾煤业公司选煤厂洗选生产,当班司机蔡某和班长曹某当时在原煤缓冲仓下作业,上午10时许,缓冲仓下给煤机给煤不畅,由于现场照明不足,蔡某用打火机照亮给煤机处以便于观察,不料点燃了聚集在给煤机出煤口处的瓦斯,发生了燃爆事故,二人均被烧成重伤,由于蔡某内衣是腈纶衣物,烧伤更为严重。

原因分析:

1、职工对瓦斯聚集认识不足,用打火机直接产生明火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在现场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明知仓内瓦斯浓度超限的情况下,违章蛮干,是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选煤厂对出井原煤瓦斯释放认识不到位,对瓦斯的危害认识不清,现场瓦斯管理严重欠缺,没有对瓦斯实时监控。无论是管理人员还是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思想麻痹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3、蔡某的严重烧伤暴露出职工使用佩戴劳动保护用品的重要性。

4、职工带明火进入作业区暴露出现场明火管理的缺失。案例2:余吾热电厂2008.2.5瓦斯燃烧事故

2008年2月5日7:40分,余吾热电厂储煤筒仓发生了一起瓦斯燃烧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经过:5日7:40分,当班皮带值班员巡察时突然听到储煤筒仓一声巨响,跑去查看发现储煤筒仓除尘器及仓内着火燃烧起来,立即进行了汇报和用灭火器灭火,8:00厂里组织人员使用干粉灭火手推车灭火,8:30集团公司消防车赶到将残留余火扑灭。

事故原因:

1、位于储煤筒仓皮带2# 卸载口上方屋顶的150W灯泡照明灯(非防爆)接线转弯处未使用护线弯头,电源线直接与金属物接触,由于灯泡长时间处于工作状态,导致该处绝缘发热,直至发生短路故障,致使电线绝缘外皮产生的明火掉落在下方消火栓柜的保温棉被上,并将其引燃,室内气流将着火的残渣经卸煤口吹入储煤筒仓内,最终将仓内积聚的瓦斯引燃。

2、煤仓附近有非防爆设施和易燃物;隐蔽工程质量验收把关不到位;仓内瓦斯积聚;监督管理不到位。

案例3:五阳煤矿洗煤厂中煤筒仓2012.7.1瓦斯事故 2012年7月1日,五阳煤矿洗煤厂中煤筒仓发生了一起瓦斯燃烧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经过:2012年7月1日15:20分,五阳煤矿洗煤厂安排到中煤筒仓将皮带机头护罩卸下,吊至仓外检修平台,在其顶部切割出一个直径为600mm的圆孔后再安装回原处。拆卸护罩时,发现其上方有一槽钢影响拆卸,现场人员擅自改变原计划,做出在皮带机头与筒仓口之间搭设木篷板,防止气割火花落入筒仓,在护罩上就地实施气割作业的方案。19:00分左右,开始气割,并对木棚架板进行喷水灭渣,19:14分,当在护罩上气割行程至120mm时,筒仓内突然发生瓦斯燃烧,致使3人当场受伤,其中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

1、6月20日以来,中煤筒仓瓦斯监测点预警频次突然增高,针对这一重点变化环节,该矿相关领导未能引起高度重视,未组织相关人员对瓦斯预警及监控曲线进行分析,未采取相应措施,未按变化环节进行上报。相关领导及部门管理人员安全思想麻痹松懈是导致该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非正规作业管理混乱,业务保安工作严重缺失。在洗煤厂中煤筒仓进行气割作业前,未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现场调研、未按规定进行危险源辨识、未制定瓦斯超限治理方案、未制定施工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未办理易燃易爆场所动火许可手续、未办理单项工程开工审批手续,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3、中煤筒仓未安装通风设施,仅靠分布在仓顶筒壁的18个直径为150mm钢管进行自然通风,仓内形成半封闭空间,当堆煤达到一定程度时,引起瓦斯积聚。在此环境下进行气割作业,反映出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漠,违章指挥,违章蛮干,是导致该起瓦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综合防范措施

1、地面煤仓及筛选系统必须安装防爆型电气设备,杜绝明火。

2、严格把关隐蔽电气工程质量验收、检查。

3、地面煤仓附近严禁有易燃物。

4、控制煤仓内瓦斯积聚,安装通风设施,防止瓦斯积聚。

5、地面煤仓及筛选系统也要实施严格的瓦斯检查和监测监控,瓦斯异常增高时,要对瓦斯预警及监控曲线进行分析,采取相应措施,按变化环节进行上报。

6、在煤仓附近作业前,要组织现场调研,进行危险源辨识,制定施工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办理易燃易爆场所许可手续。

7、在煤仓附近进行电焊作业必须严格行使审批程序。

8、在煤仓附近作业时,加强现场瓦斯检查,发现瓦斯超限立即停止作业。

第五节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一、事故案例

案例1:河南中平能化平禹四矿2010.10.16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2010年10月16日6时,河南省中平能化集团平禹煤电公司四矿(以下简称平禹四矿)发生特别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37人死亡、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274万元。

事故原因:直接原因:平禹四矿12190工作面具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虽采取了预抽煤层瓦斯的区域防突措施,但实际未消除突出危险,在工作面实施打煤层抽放钻孔的局部防突措施期间,调试调直采煤机割煤扰动煤体,发生了煤与瓦斯延时突出,导致人员被埋和窒息死亡。

间接原因:一是平禹四矿违反相关技术措施规定,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擅自调试调直采煤机割煤扰动煤体导致煤与瓦斯突出;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应急演练等工作不到位。

案例2:云南曲靖师宗私庄煤矿2011.11.10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2011年11月10日,云南曲靖师宗私庄煤矿发生特别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43人死亡。

事故经过:2011年11月10日6时19分,私庄煤矿1747掘进工作面作业人员违规使用风镐作业时诱发了煤与瓦斯突出,突出煤量约1813吨、瓦斯量约25.8万立方米,大量煤粉自1747掘进工作面迅速向其他巷道扩散,一直到二号副井并冲至地面,同时突出的大量瓦斯气体还进入+1824米标高石门及车场和南翼采区的进风巷道、1850水平采区回风巷和南翼回风井、北翼回风井。事发时该矿井下共有作业人员43人,其中事故发生地点1747掘进工作面有8人,+1827米、+1845米标高巷道等作业地点有35人。

事故原因:直接原因:私庄煤矿非法违法组织生产,未执行“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在未消除突出危险性的情况下,1747掘进工作面违规使用风镐掘进作业,诱发了煤与瓦斯突出,突出的大量煤粉和瓦斯逆流进入其他巷道,致使井下人员全部因窒息、掩埋死亡。

间接原因:

1、责令停产期间非法违法组织生产。

2、防突措施不落实。私庄煤矿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没有设立防突机构,未配备专门的防突人员,未落实《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9号)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专项设计》,没有进行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预测,未实施“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违规只采用局部防突措施且未落实到位。在未消除煤层突出危险、施工钻孔时出现严重喷孔等明显突出预兆的情况下,冒险组织作业。

3、安全管理混乱,违规作业行为严重。未进行全员防突培训,部分新工人未按规定培训即下井作业,劳动组织管理混乱,井下两班交叉作业;将井下工程违法承包给不具备施工资质的队伍,以包代管,冒险蛮干;作业人员未随身携带自救器,未执行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事故当班矿领导戚谷明在事故发生后弄虚作假、伪装下井带班。

二、综合防范措施

1、严格执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认真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

2、防突工作坚持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区域防突措施不达标或只进行局部防突就是犯罪,采掘工作做到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

3、高瓦斯、突出矿井必须优先安排瓦斯治理工程,在煤层采掘前实施区域瓦斯治理措施,实现抽、掘、采的平衡。

4、高瓦斯、突出矿井必须规范瓦斯参数测定步骤与方法,严格区域和局部防突参数的管控,保证多种参数指标综合评定。

5、采掘工作面生产作业前,必须对采掘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和瓦斯抽采效果进行评估,不符合标准严禁生产作业。

6、局部防突专项设计及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7、在突出煤层或遇地质构造沿煤层施工钻孔时,必须保证60m以上的安全隔离带。打钻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如顶钻、夹钻、喷孔等)要立即停止施工,不得将钻杆拔出,维持钻杆原状,立即向矿调度室进行汇报。

8、发现有突出预兆时,瓦斯检查工有权停止作业,协助班组长立即组织人员按避灾路线撤出。

9、有突出危险的采区必须设置采区避难所。矿井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隔离式自救器。

10、高瓦斯矿井及突出矿井的管理人员和井下工作人员必须接受防突知识的培训,持证上岗。

第二章 火灾事故

矿井火灾事故分为外因火灾事故和内因火灾事故。

外因火灾事故是指可燃物在明火、放炮、摩擦撞击、电气失爆、瓦斯煤尘爆炸等外界火源(明火或高温热源)的作用下,引起燃烧而形成的火灾事故,可发生在矿井的任何地点,发生突然,来势凶猛,极可能酿成恶性事故,但因其往往发生在可燃物表面,火灾范围、火势大小、周边情况容易确定和把握,若发现及时、处置得当,则较易扑救。

内因火灾事故是指由于煤炭本身有自燃倾向性,在一定的通风供氧条件下,经过氧化、发热,热量逐渐积聚达到着火温度而形成的煤炭燃烧的火灾事故,大多发生在采空区、遗留的煤柱、破裂的煤壁、煤巷的高冒区、浮煤堆积地等处,火源隐蔽,发生时间较长,但因其在火灾范围、火势大小、周边情况不容易确定和把握,所以很难扑救。

矿井火灾事故可产生大量的CO、CO2等有毒有害气体,可引起瓦斯或煤尘爆炸,可产生火风压破坏矿井通风系统而造成事故扩大。

第一节 外因火灾事故

一、事故案例

案例1:王庄煤矿1988.11.5火灾事故

1988年11月5日,王庄矿51强力皮带机头变电所发生一起火灾事故,造成17人死亡(含大同局救护队1人),全矿停产17天,后期的灭火工作实施了封闭火区、地面打钻和井下注水,至1989年5月26日灭火结束,经济损失巨大。

事故经过:11月5日18时40分,皮带队4名皮带工在51强力皮带机头控制室附近准备检修清煤器,忽听控制室和变电所方向传来彭彭的响声,跑去发现是变电所着火,然后立即到630变电所取灭火器灭火,灭火无效后于19时10分向矿调度汇报。在大火产生火风压的作用下,火势顺着风流方向冲出变电所引燃了皮带巷皮带并蔓延到200米外的煤巷处,并引燃煤体,火灾产生的有害气体和烟雾沿风流方向进入各进风巷道和作业地点,19时40分,工程处施工作业点发现烟雾。

事故原因:

1、51强力皮带机头变电所因高低压开关电流整定值大,变压器内温增高,压力增大,造成漏油、喷火,变电所无防火门和调节风门,采区进风主要经变电所到51强力皮带巷,火顺风势引燃皮带,进入51皮带巷并引燃皮带和煤体,有害气体沿风流进入各进风巷道和作业地点,造成事故扩大。

2、基建与生产混合作业,监察管理不力;通风管理不到位,变电所无防火门和调节风门,致使变电所成为主要进风通道,且风流方向变化后未及时处置;电气装备与检查 不到位,皮带是非阻燃型,变压器是油变型;工程处掘进头局扇停风后人员未及时撤到新鲜风流中;灾区作业人员未佩带自救器。

案例2:潞宁煤业公司2013.9.27火灾事故

2013年9月27日,潞宁煤业公司22109运巷车场发生一起火灾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经过:2013年9月27日8点班,该矿22109运巷车场内笫4道风门因受相邻的22110采煤工作面采动影响,风门漏风,安通队对该风门进行维修,在风门门墙上使用皮带和道木头做好固定框架后,使用了“优乐速喷I号”高分子化学材料对风门门墙进行了充填。14时30分,累计注入充填材料16kg,完成充填工作。15时3O分,清理完杂物后离开现场。16时06分和16时09分,监测监控值班员发现总回距22109风巷田下风侧25m处及总回1#测风站处CO传感器先后超限报警。16时20分左右,该矿通风副总经理安排通风科副科长下井查看,约16时50分到达22109运巷车场与总回风巷交叉口,发现烟雾大不能进入,然后通过轨皮四号联络巷绕到22109运巷车场进风侧,确认是22109运巷车场第四道风门处着火,17时30分,返到22109运巷皮带机头电话处汇报。由于22109运巷绕道未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铺设洒水防尘管路,且运巷的洒水防尘管路三通阀门(距着火的第四道风门约30m)洒水软管长只有20m,无法扑救,该矿安全副总工程师和通风科副科长组织综采队从22109运巷乳化液泵站硐室接出高压水管。17时50分,水管铺设到位,开始灭火。23时20分,集团公司救护队到达火灾现场按照灭火方案积极组织灭火,9月28日零时50分,消除了22109运巷车场明火。由于火灾蔓延到总回风巷引燃1400米的PE瓦斯抽放管路,导致通总回风巷有抽放管路的22110风巷及22103风巷局部巷道着火,并烧坏这两个巷道的洒水管路,救灾指挥部紧急确定建立完善洒水系统方案,于9月28日5时明火全部消除。9月28日8时,抢险灭火工作基本结束。

事故原因:

1、对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把关不严,违规使用高分子化学材料“优乐速喷I号”作为充填材料(检测报告中标明最高反应温度平均值为90.4℃,应用范围是表面喷涂防护),充填材料发生化学反应,产生高温,致使风门及部分巷道煤体被引燃,最后引燃与22109运巷车场平面交叉的总回风巷内共计约1400米的PE瓦斯抽放管路,是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井下采用的PE瓦斯抽放管路经有关部门检验材料不合格,不能达到阻燃效果,导致燃烧的煤体引燃位于总回风巷的PE瓦斯抽放管路,是造成事故扩大的主要原因之一。

3、未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在井下所有巷道铺设洒水防尘管路,消防设施配置不全,是造成事故扩大的主要原因之一。

4、签定救援协议的忻州军事化救护队,未能出勤,是造成救灾延迟的主要原因之一。5、9月27日16时06分发现C0报警,17时3O分确定着火地点,18时40分才通知集团公司总调度,未在笫一时间通知集团公司总调度,是造成救灾延迟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综合防范措施

1、按标准要求完善井上下防灭火系统。包括消防供水系统、注浆系统、注氮系统及阻化剂、消防器材、灭火器、沙箱、防火门、监测监控等设施。

2、杜绝电气设备失爆、不完好。在井下使用的胶带、电缆、管线、风筒、塑料网等必须具有阻燃性能和抗静电性能。皮带运输机应装设皮带火灾报警装置和自动洒水装置。

3、各矿要严格审核所用“一通三防”和机电设备、材料的安全资质和手续,严格审核厂家质量,加强抽检力度,确保源头安全。

4、严格电气设备及线路的检查维护管理。

5、加强变电所、机电峒室、爆炸材料库、火药库等硐室的通风管理。按标准安设防火门和调节风门,发现险情后及时处置;

6、井下所有行人、通风巷道必须完成消防洒水管路的铺设,并按规定安装三通和消防栓;

7、凡涉及到“一通三防”材料使用时或具有充填性质作业的,严禁使用有机化学材料,如高冒区、采空区、钻场、报废硐室、巷道两帮充填等。

8、加强监察管理力度,基建与生产不得混合作业,局部特殊环节作业要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第二节 内因火灾事故

一、事故案例

案例1:一缘煤业2010.03.22煤层自燃事故

2010年3月22日,一缘煤业发生一起煤层自燃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经过:地面瓦斯抽放站值班人员在巡检时发现2#泵CO传感器显示数值超标,经下井确认,CO气体来自150105采空区,决定停止抽放150105采空区瓦斯。到3月26日又发现总回风巷CO传感器显示数值偏高,经查找是从150105采空区回风顺槽涌出,立即停止井下与防治自燃无关的工作,实施灭火。

事故原因:

1、150105工作面属15#煤层,属Ⅲ类不易自燃煤层。但上邻近层遗煤在漏风的持续作用下,与氧发生复杂的物理化学反应后,热量不断积聚,致使煤温上升,达到浮煤的着火点温度后而导致自燃。

2、进、回风顺槽防火墙四周掏槽未见硬帮硬底,产生少量漏风。

3、工作面在封闭后,进行采空区瓦斯抽放利用,在高负压的情况下,导致煤体裂隙漏气和地表裂隙漏气,大量氧气进入采空区,引发采空区浮煤自燃。

4、对采空区闭墙的检查和取样化验分析不及时,未能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5、工作面回收不及时,防火墙未按标准及时建起,建筑的防火墙质量不合格,在有可能自燃的采空区实行瓦斯抽放,对采空区闭墙的检查和取样化验分析不及时。

案例2:李阳煤业2012.6.28CO超限事故

2012年6月28日,李阳煤业发生一起煤层自燃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经过:2012年6月28日10时,李阳煤业调度室监控系统显示150112工作面回风巷一氧化碳浓度达到19 ppm。矿上立即安排人员下井现场查看,发现在支架间裂隙处有一氧化碳气体,最高值在74#-75#支架间顶部空隙,一氧化碳浓度达到100ppm,并在该处取样化验、分析,结果显示无乙炔、乙烯气体,证明无明火发生。经集团公司、漳村矿和本矿研究决定优先采取封闭工作面措施,并向150112工作面注二氧化碳和氮气气体。

事故原因:

1、150112工作面在停采回收前,没有及时调节风量,以减少渗透在采空区的风量。2、150112工作面巷道布置外错尾巷,造成采空区漏风增大,氧化带供氧增大。3、150112工作面停采后未及时停止高位抽放系统,致使工作面风流进入采空区,使工作面采空区供氧浓度增加。

4、对15#煤层顶部的14#容易自燃煤层未采取必要管理措施。

二、综合防范措施

1、对开采本煤层或邻近层容易自燃煤层时,要制定针对性的专项防灭火设计,并结合本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2、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时,要制定保障回采速度快、留遗煤量少、采空区漏风小的措施,不得随意留设设计外煤柱和顶煤,因故停采或延长开采时间超过自然发火期时必须封闭工作面并制定报批专项防灭火措施。

3、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时,加强日常火灾指标的检查,对工作面、回风巷、上隅角等处实施连续监测。

4、加强对采空区漏风的管理,加强工作面配风量的控制,加强上下隅角放顶和充填管理,从根本上彻底杜绝采空区的自燃发火。

5、加强对采空区浮煤的管理,从生产工艺上严格控制采空区的浮煤量。

6、在回撤工作面前采取积极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工作面风、运两巷提前打好防火门并配备充足的封闭材料,超前发火期组织回撤工作,缩短回撤时间。

7、有自然发火倾向的生产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制定回撤期间防灭火措施,在45天内撤出一切设备,对采空区进行永久性封闭。因故不能按期封闭的工作面,必须另外制定针对性措施报公司审批。

第三节 其他类型火灾事故

一、事故案例

案例:郭庄煤业2012.3.21乙炔气燃爆事故

2012年3月21日,郭庄煤业发生一起乙炔气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5人轻伤。事故经过:2012年3月21日8点班,郭庄煤业公司机修厂按矿上安排到井下三采区变电所进行气割废旧电缆钩作业,开完班前会后,机修厂职工气割操作者巩某、辅助人员贾某、范某和安瓦员张某从机修厂拿上气割的工具到达三采区变电所,安瓦员张某开始检测瓦斯,范某、贾某接消防水管,当发现消防水管长度不够时,巩某安排范某、贾某去另一个巷道取消防水管,之后,巩某将割炬点燃,约9时47分,在范某、贾某拿消防水管返回到距交电所二十几米时,突然发生爆炸。造成巩某当场死亡,张某、范某、贾某及在作业现场附近皮带机头看护皮带的皮带司机王某、常某等5人受伤。

事故原因:

1、该矿在井下三采区变电所进行切割废旧金属电缆沟作业时,没有严格按标准连接气瓶和割炬,也未按规定对作业场所进行洒水,并且在安瓦员未下达作业命令的情况下就违章点燃割炬,切割时引燃泄漏并局部积聚的乙炔气体,引起乙炔气燃爆,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对井下切割作业未引起足够重视,对《安全技术措施》会签把关不严,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3、对职工安全思想教育和培训管理工作不到位,对电焊工(气焊工)未按照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是造成本次事故的重要原因。

二、综合防范措施

1、原则上严禁在井口房和井下任何地点进行电焊、氧焊和喷灯焊接等明火作业。

2、确需在井口房内和井下进行焊接气割等明火作业的,井下仅限于采用砌碹或喷浆封闭后的井底主要硐室和矿井主要进风井巷(不包括采区进风巷),其它地点不得进行任何明火作业。

3、矿井进行明火作业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按分级管理的要求进行审批、汇报。

4、必须严格按标准连接气瓶和割炬,并对作业场所进行洒水。所用气体储罐必须置于全风压风流中、作业地点下风侧,并有防止火星飞溅的措施。

5、明火作业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m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在作业地点备有至少2个灭火器。严禁在微风、无风、以及闭前、空(假)顶、老空附近等瓦斯情况不明或瓦斯浓度超过0.5%地点进行明火作业。

第三章 水灾事故

矿井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地表水、地下水或老空水等通过裂隙、断层、陷落柱、塌陷区、废弃井筒、废弃钻孔等各种通道涌入矿井,当矿井涌水超过正常排水能力时,就造成矿井水灾。

第一节 地表水灾害

一、概述

大气降水、江河、湖泊、水库等地表水体,通过导水通道(例如井口、塌陷区裂缝、构造、钻孔等)进入井下,称为地表水透水灾害。这种水害的特点是:

1、多发生在雨季,尤其是连续阴雨天气后江河湖泊水位暴涨后,具有明显的季节性;

2、往往与地表水体沟通,来水量大,不易疏干;

3、极易造成淹井事故,造成巨大损失。

二、事故案例

案例1:五阳煤矿1988.8.18特大透水事故 事故经过:1988年8月18日13时05分,五阳矿调度室接到井下调度员汇报,+760水平大巷涌进洪水。13时10分,襄垣县镇办红旗矿办公室副主任来矿通知,漳河水灌入红旗矿井下,要五阳矿赶快采取措施进行防范。此时,+760水平已被水淹,水量猛增,灾情严重。事故发生后,五阳矿成立了以矿长为首的抢险救灾指挥部,潞安矿务局局长、副局长、总工程师接到汇报后,率领有关处室领导和救护队立即赶赴五阳矿进行抢险救灾。18日17时30分,被困井下的435名职工,432名安全脱险。经过30个小时的抢险工作,剩余的3名矿工分别于19日14时35分、15时30分、17时15分从+760水平到+600水平的暗斜交叉处救出,其中1名经抢救脱险,2名遇难。此次事故,共计淹没巷道15000余米,其中包括2000余米总回风巷和5000米轨道巷,皮带巷被堵塞、冲垮,机电、运输设备、供电线路、通讯设施被冲毁,上下水平主水仓淤塞。全矿被迫停产85天,经济损失高达6400万元。

事故原因:这次透水的直接原因是漳河水溢出河道由地面塌陷区灌入王桥镇办红旗煤矿,洪水通过红旗煤矿越界开采的巷道溃入五阳矿井下,造成淹井事故。本次事故的间接原因有:

1、河道防洪设施抵御洪水能力弱,未进行治理;

2、红旗煤矿越界开采造成与五阳矿贯通,且贯通点多达11处;

3、虽然五阳煤矿及时向上级单位反映了情况,但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预防;在本次事故前,五阳矿没有做出及时有效的防范措施,没有预计到透水淹井的情况发生,是本次事故应吸取的惨痛教训。

案例2:五阳煤矿1993.8.4透水淹井特大事故

事故经过:1993年8月4日,五阳煤矿所处的襄垣地区及漳河上游流域普降暴雨,降雨量高达127mm,最大强度为43.7mm/h。南漳河、西漳河交汇处流量达224.01m?;/s,水位上涨1.27m,超过了1988年8月18日流量的1.79倍,水位高出了0.60m。洪水涨出河道后漫到河漫滩至“8·18”之后建造的临时土坝,并两次冲垮土坝进入原红旗矿采掘活动范围内,形成了长106m、宽76m、深30m的塌陷坑(与“8·18”事故形成的1#大坑边缘相距32m),洪水以12960m?;/h的流量灌入红旗矿井下采空区,经其越界巷道,刷开了五阳矿的防水密闭,灌入五阳煤矿。灌入水量116万m?;,带入泥沙12万m?;,导致五阳煤矿+760、+600两个水平被淹,井下各系统瘫痪。本次事故共计导致4名矿工死亡。井下淹没巷道31000m,破坏巷道8900m,淹没工作面5个,设备1186台件,电缆84100m,皮带18100m,影响生产时间210天,影响产量110万吨。造成经济损失17516万元,其中,直接损失14111万元,间接损失3405万元。

事故发生后,煤炭部、省、市、县、乡、矿务局有关领导赶到现场,了解灾情,指导、支援和帮助救灾。局、矿立即成立抢险指挥部,采取果断措施,积极抢险救灾。被冲垮的土坝经过三天多的时间终被堵住。煤炭部从开滦、阳泉调来12台排水设备,积极组织排水。+760、+600两个水平的积水分别于8月27日和9月11日排完,累计排水127.51万方。1993年12月中旬部分恢复生产,于1994年4月底+600水平全面恢复生产。事故原因:这次特大透水淹井事故是1988年8月18日淹井事故的重演。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洪水冲破土坝涌入新形成的塌陷坑,通过红旗煤矿越界开采的巷道,冲垮五阳煤矿密闭周围的煤壁涌入矿井造成的。造成这次事故的间接原因有:

1、红旗煤矿不顾市、县有关部门的关闭指令,以打捞井下设备等理由为名,仍多次进行违法生产活动。

2、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8·18”事故后,沿河修建防洪坝这一关键措施没有落实到位。

3、防水密闭打设不全,抗压强度不够。红旗煤矿未打设密闭,五阳矿密闭周围的煤体因受到采动影响,已经受不住高水位动水的冲击,形同虚设。

总之,五阳煤矿再次发生特大透水淹井事故,是对国务院、省政府提出的 “8·18”事故后应采取的预防措施贯彻不力的结果,是一次特大透水淹井的责任事故。

三、综合防护措施

根据以上案例的事故教训,对于此类事故应采取以下综合防护措施:

1、充分调查当地地形、地貌,计算评价水体面积、积水体积,进行矿坑充水条件分析;

2、掌握不同降水强度下地表水和地下水模数,进行流域水均衡观测;

3、根据采动影响范围,分析地表水和大气降水的渗补条件和范围;

4、按照50年一遇的洪峰流量标准,设计沟渠堤坎的抗洪强度和排洪能力;

5、要和周边矿井建立定期图纸交换制度,要做到对周边矿井采掘情况心中有数;

6、对排查出的地表裂缝、塌陷区、废弃井筒等可能导水的通道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整治措施,并严格落实;

7、要定期对防治水工程(如防水密闭、水坝等)的质量进行评估,对于不符合防治水工作要求的要坚决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工程完好有效。

第二节 老空水灾害

一、概述

古井、小窑、采空区积水,由于采掘工作面直接或间接与其沟通使得积水进入巷道或工作面造成的透水事故,称为老空水灾害或老空透水。老空透水一般水势猛,破坏性大,危害严重,但若与其他水源无沟通联系时,则突水量急剧减弱。

二、事故案例

案例1:五阳煤矿1999.6.26透水事故

事故经过:1999年6月26日8点班,综掘二队7511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在681m处安全穿过7308放水巷掘进至693m。班前会上,队长李某根据地测科提供的资料,前方空巷与已过的7308放水巷相距19.5m,推算8点班还有12-13m,后接井下汇报0点班架棚8架,扣除8架棚距,则距空巷还有7m多,于是安排8点班班长苗某探眼掘进。当班工人在跟班队干赵某的带领下于9时50分到达工作面接了班。接班后,班长苗某认为距空巷还有7m多,比较放心,没有打探眼,就安排了割煤掘进,后因架棚材料不足,就对副班长王某说:“下一架棚一定要打探眼,我到外面催料”,随后就走了。副班长王某在第一架煤割完架好棚后,没有安排打眼放水,就又指挥割煤。在工作面进行第二架割煤作业时,队长李某进入工作面,问正在皮带机头维护挡煤皮的副班长王某打探眼没有,王某回答说打了,没问题,队长李某因预计有7m多,还急于处理7308放水巷流入本巷的水,就进入7308放水巷疏导水流去了。当掘进机在割挖下帮柱窝时,煤墙出现异样响声,工作面作业的5人迅速向外跑,在撤退到巷道无积水处时,跟班队干赵某与这时从外面跑进来的班长苗某一起清点人数,发现副班长王某没有撤出来,遂迅速向矿调度作了汇报,时间为13时45分,经局、矿组织人员多次进入积水巷内找寻,于27日凌晨5时40分左右在排水泵前方100m处的水中将王某救出,但人已死亡。

事故原因:掘进机割煤直接破坏隔水煤柱,导致空巷中的老空水直接涌入工作面,是造成本次透水事故的直接原因。造成本次事故的原因还有:

1、违反了先探后掘和作业规程中“探四掘一”的规定,没有进行超前探;

2、未使用专门探放水设备;

3、业务保安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现场监督不严;

4、作业规程措施制定不严密。

这次事故的发生主要原因是缺乏对超前探重要性的认识。在对7308放水巷内的积水情况没有探明的情况下就盲目掘进,严重违反了“有疑必探”(现为“有掘必探”)的防治水规定,造成事故发生。

案例2:慈林山煤业2009.2.3透水事故 事故经过: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慈林山煤业有限公司慈林山煤矿位于长治市长子县慈林镇庄头村北。该矿始建于1953年,1955年投产,安全许可能力45万吨/年,六证齐全有效。

2009年2月3日4点班,采煤队在7203采煤工作面生产,掘进队在7306掘进,开拓一队在7206正常生产。21时30分左右,7206巷(已掘31米)第一个作业循环最后一次爆破完毕后,工人们在皮带巷等待炮烟吹散,也就是大约二到三分钟的时间,突然听到巷道里一声巨响,工作面突然出水,开拓一队带班长赵晚富见状随即组织该队10名作业人员迅速撤退。撤至73变电所时,赵晚富向调度室报告该队发生透水。21时38分,值班调度主任接到开拓一队透水汇报后,立即电话通知井下所有受透水威胁地点的人员进行撤离,同时向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进行了汇报。接到汇报后,井下立即启动水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矿长带领调度、生技、机电部门负责人立即赶赴现场,组织井下人员撤退,22时40分向集团公司总调度室进行报告。当班入井人员141人,受水害威胁56人(开拓一队10人,采煤队24人,掘进队8人,安瓦员及各司机等其他人员14人)。23时10分,受水害危胁的七采区所有人员都撤至安全地点,23时50 分,井下所有人员全部安全升井。未造成人员伤亡,此次透水事故透水量约2000立方米。

事故原因:掘进工作面放炮直接揭露老空区,使老空水涌入巷道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造成本次事故的间接原因有:

1、在明知前方有老空水的情况下,没有进行专项探放水,甚至没有进行常规超前探;

2、探放水制度不健全、不规范,无专人管理和落实;

3、对重大危险源和变化环节的管理未引起高度重视。虽然制定了相关安全措施,但作业现场无专人监督、落实,使得各项措施成为一纸空文;

4、人员培训不到位,对水害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严重不足。

本次透水事故的发生反映了慈林山煤业在防治水工作中存在执行不到位,监管缺失的问题。虽然制定了相关措施,但是执行不力、监管不到位使得各种措施都仅仅停留在了纸面上,流于形式,最终导致事故发生。

案例3:漳村煤矿2010.2.21透水事故

事故经过:2010年2月21日7时许,漳村矿机运队排水工到13采区正头排水时,发现水量突然增大,已淹至距9#横贯40米处,当即向生产调度汇报,生产调度接到汇报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人员撤离,并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通知相关领导,并赶赴现场组织排水。安全调度接到通知后,对受威胁区域进行了人员排查,经查,该区仅有排水工和一名巡回瓦斯检查员,排水工已自行上井,巡回瓦斯检查员下落不明。经过公司和矿组织的紧急救援,于2010年2月28日,在1312出煤巷绕道风门间找到巡回瓦斯检查员,已窒息死亡。

事故发生后,公司和漳村矿立即成立抢险救灾指挥部。集团领导亲临现场了解灾情、研究方案、指挥抢险,全力抗灾。本次事故共计淹没巷道1820 m,直接损失3972万元。其中,巷道及设备损失1253万元左右,施救费用2719万元。间接经济损失3184万元。事故原因:经过调查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邻近的政策性关闭矿井长治郊区耀北煤矿,因长期不排水且存在越界开采现象,老空区水量积聚,水压逐步增大,最终挤垮矿界煤柱后涌入漳村煤矿13采区,导致事故的发生。

事故的间接原因有:

1、周边小煤矿排查和水害隐患排查工作不到位,没有彻底摸清小煤矿积水情况;

2、没有对可能存在水害影响的区域进行物探、钻探等综合探查工作;

3、水灾应急预案不完善;

4、对井下作业人员防治水培训的力度不够,救灾物资不足是使本次事故扩大的主要原因。

通过此次事故暴露出漳村矿对周边小煤矿及井下采空积水排查不到位,探放水工作不扎实,人员防治水意识薄弱等问题,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要认真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案例4:石圪节煤业2013.1.4透水事故

事故经过:2013年1月14日四点班17时15分左右,15105运巷距工作面10米区域内,发现底板往上涌水,综采队跟班队干立即向矿调度和队部汇报,并组织人员进行排水。20时左右,底板水量增大,涌水量约30m3/h。

调度室接到底板出水汇报后,及时通知相关领导和各生产业务科室,约20时30分总工程师安排生产科、地测科、通风科、安监处等人员到现场勘察,并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排水及增加排水设施。约23:30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以及调度、生产、地测、通风、安监等部门人员到达现场进一步勘察,并现场召开会议,听取各部门意见后,总经理立即安排在增加排水备用系统后,由综采队配合探放水队打钻探测底板是否有空巷,调度、安全、生产、地测现场跟班指挥,15日早6点30分,50度角打钻到4.5米深处,探测到空巷,并涌水量增大,出水量约为30m3/h。现场人员及时对钻孔进行了封堵。随后,公司领导立即召集生产业务部门,进一步确定空巷具体位置,制定探放水和排水方案。经过10天的排放,老空水已全部排尽,并对旧巷进行了加固,现场确定无安全隐患后,进入正常生产。

事故原因:在霍家沟某矿充水旧巷道上生产作业,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其他原因有:

1、根据霍家沟某矿提供的图纸,该积水巷道已进入石圪节15105工作面,图上有相交,但矿方采信了原霍家沟某矿技术人员的描述,认为该巷道实际施工距离并未进入15105工作面,故未彻底对疑似区域进行探查;

2、在15105运输顺槽的掘进过程中,未对异常区域进行专项探放水;

3、发生底板渗水情况后,未进行专项探放水设计,直接在渗水区域向底板方向切眼侧打钻,仅钻进4.5m就出水,安全距离严重不足,且未安装孔口安全装置;4、15105工作面底板方向的钻孔出水后,水沿钻杆喷出,在没有采取相关措施的情况下,贸然将钻杆拔出,严重违反操作规程;本次事故的发生,反映了石圪节煤业在防治水工作中存在麻痹大意思想,在明知有水害的区域没有进行认真排查,没有彻底消除水害隐患之前就开展了下一步生产活动,并最终导致本次事故发生。

案例5:潞宁煤业2013.2.4透水事件

事故经过:2013年2月4日早7:20分,原大廖沟矿(关闭矿井)老空水大量涌入22109综采工作面运巷,当班3名人员立即撤离了现场,并向队部汇报,至9:30分,涌水稳定到100m3/h左右,事故导致22109工作面运巷全部被淹,三条下山部分被淹。8时30分,潞宁矿紧急启动了事故应急预案,集团有关领导和处室人员于当日赶赴潞宁指导抢险工作。11时10分,启动排水。2月16日,排水完毕,经估算涌水量约为39600m3。积水排完后,风运两巷检测到上隅角支架后部CO最高浓度达2000ppm,瓦斯最高浓度达2.3%,并伴随少量氢气,乙炔等有害气体。经排查,共发现了12处漏风点。经过治理,3月22日,22019工作面各测点瓦斯平均浓度为0.2%,CO浓度降低为0ppm,并保持稳定。

事故原因:受采动影响隔水煤柱被破坏,失去隔水能力,老空水压穿煤柱进入工作面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其他原因有:

1、未充分调查清楚原大廖沟煤矿实际开采范围及老空积水情况,收集到的图纸、资料与实际严重不符;

2、在超前探存在盲区的情况下,未编制专项探放水设计进行进一步探查;

3、对相邻矿井的危险源辨识和防治水隐患排查工作不到位。

4、未建立专职的探放水队伍,地测人员不足,技术力量薄弱。该事故的发生暴露了潞宁煤业在防治水工作中存在麻痹大意思想,没有对可能存在的隐患进行彻底排查,对防治水工作重视程度不足,专职探放水队组建迟缓,制约了探放水工作的开展。这些都是本次事故我们应该深刻吸取的教训。

案例6:常兴煤业2013.3.4水泥浆涌出事故

事故经过:常兴煤业公司设计能力90万吨/年,井田面积17.23平方公里,可采储量10.46Mt,目前开采2号煤,煤层厚度1.6m。2102综采工作面是该矿首采工作面。根据矿区小窑调查记录,坑透及钻探等地质资料显示,2101工作面内有一处废弃15#立井,该井直径2.5-3m,深度106m,与一条空巷连接。2010年4月,当地政府已用黄土、矸石等物对其进行了充填。考虑到该井筒有可能出现积水或泥浆涌出,常兴煤业在风巷向该立井方向开掘了一条总长17m、高2.2m、宽2m的探巷。事发时综采工作面处于停产状态。

2013年3月1日,掘进一队根据《2101工作面探巷与15#小井空巷贯通安全技术措施》,采用风镐挖掘方式沿底板开始向小井方向掘进。当掘进到13.5m处时,探水队使用直径65mm的钻杆进行了第2次钻探,右前方钻孔钻至3.5m时,发现钻孔内有一股黄水流出。3月4日,准备使用放炮贯通,先通知2101综采工作面及探巷所有13名作业人员全部撤离至安全区域,23:00分,放炮贯通。贯通后,发现探巷有大量水泥浆持续涌出,立即向矿调度室进行了汇报,3月5日10:00涌泥停止。事故造成该工作面回风巷被水泥浆堵塞长度达50余米,该矿3月5日开始组织泥浆清理,直至3月15日清理完毕,泥浆总涌出量为700m3左右。

事故原因:该矿在2101工作面掘探巷时,违规使用放炮的危险方式进行贯通,导致废弃井筒内水泥浆大量涌出,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导致本次事故的间接原因有:

1、该矿制定的贯通安全技术措施存在严重漏洞和重大安全隐患,未对前方小井中积水和淤泥采取疏放措施就直接爆破贯通;

2、爆破贯通措施未向主体矿上报审批;

3、变化环节管理严重不到位,未将探巷贯通纳入“二级变化管理”进行有效控制,出现重大变化未上报主体矿和集团公司;

4、对周边小矿危险源辨识和隐患排查工作不到位;

5、事故发生后,未向主体矿和集团公司进行汇报,属瞒报事故。

本次2101工作面水泥浆涌出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在多种地质资料显示有异常的情况下,常兴煤业主观上的麻痹大意,警惕性不高,导致了客观上对变化环节考虑不周、准备不足。我们应该深刻吸取常兴煤业的教训,对异常区域和变化环节的处理要严格把关,认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切不可麻痹大意。

案例7:阜生煤业2013.5.11透水事故

事故经过:2013年5月11日零点班,打钻队队长王某在班前会中安排零点班班长高某等4人到1103切眼窝头向1103运巷方向施工预抽瓦斯孔。4人于10日23时50分左右进入1103切眼,由于钻机胶筒破损漏油且没有推进,当班班长高某组织工人配合机修工修理钻机。在确认钻机修复完好后,于11日5点10分左右开始打钻。施工完15根钻杆(22.5m)后,接上第16根钻杆开始打钻时,班长高某发现钻孔内反水异常,水 量变大,且有压力,水质较清,有异味,立刻下令停止打钻,组织人员撤离,并立即向调度室、相关部室和队组值班室进行了汇报。

调度室于6时10分接到打钻队1103切眼打钻出水汇报后,立即通知了公司领导及各业务部室负责人,立即启动了《阜生煤业公司水灾专项应急预案》,成立了抢险指挥部,同时安排专人赶赴1103切眼。待人员到位后发现已无法进入出水地点。指挥部命令当班带班领导立即开展现场排水准备工作,优先调用井下排水设施,同时安排调用地面排水设施、配件入井,加强排水能力。7时46分调度室向司马煤业和集团公司总调汇报了1103切眼打钻出水情况,并请求司马煤业与兄弟矿井调派排水设备到矿协助排水。截至5月12日21时已形成了双排水系统及排水设备的三回路供电。5月14日22时左右1103切眼巷道内积水基本排空。7月16日采空区内积水全部排完,总排出水量约为90000m3。

事故原因:预抽瓦斯钻孔穿透充水的旧井采空区,导致大量老空积水涌出,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间接原因有:

1、对该区域未进行超前物探,致使钻探设计不合理,未能揭露老空水;

2、周边矿井及采空区积水情况掌握不清;

3、矿井未形成新的排水系统,旧排水系统能力不足;

4、超前钻探、探放水设计专项设计把关不严,矿井水文地质保障体系构建工作落实不到位;

5、对超前钻探、探放水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执行不到位;

6、主体矿“以矿带矿”日常监督管理及专业对口技术帮扶工作落实执行不到位。此次透水事故的发生,暴露了阜生煤业公司对防治水工作的认识不足,没有严格对老空区的范围、积水情况进行彻底探查,主观上存在麻痹大意思想,客观上暴露出应急排水设施、物资等储备不足的问题。

三、综合防护措施

根据以上案例的事故教训,对于此类老空透水事故应采取以下综合防护措施:

1、严格执行“物探先行、化探跟进、钻探验证”的综合超前探测“十二字方针”。对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不明的区域,应采取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探测。

2、对矿井周边及井田范围内采空区分布及积水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和分析,与周边矿井进行图纸交换,掌握周边矿井采掘情况,做到对积水情况的动态掌握。

3、对于补给充沛老空水要采取“先隔后放”,防止绕流和渗漏的措施;

4、积水量较大,短时间内无法疏放完毕时,应划定安全红线,严格执行隔离开采,只在安全区域组织生产;

5、接近疑似积水区时,不论调查资料如何描述,都要严格执行探放水程序,杜绝侥幸心理。在异常区域没有彻底查清之前,严禁开展下一步生产活动;

6、加强超前钻探、探放水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加强危险源辨识管理及安全技术措施现场落实执行工作;

7、建立可靠的排水系统,保证足够的排水能力;

8、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思想教育,提高对探放水工作的思想认识。

2.潞安集团2011年安全生产经验 篇二

面对当前煤矿安全形势的严峻性,结合我省近期发生的安全事故以及我公司发生的“10·27事故”,为了打造本质安全性矿井和我公司的长治久安,实现从零开始,向零进军的安全目标,公司要求全体干部员工写下安全承诺书。

小脖套,大隐患。在安全这个强大的“天”字号工程面前,一个微小的过错或失误足以带来全矿井乃至整个行业的灾难。安全无小事,隐患无大事。公司要求全体干部员工写下安全承诺书,就是要让人人时刻牢记安全为天,更新观念,转变思想,充分认识到安全就是政治,安全就是职工最大的幸福和福利,安全就是对广大职工家属最大的回报。就是要让每位职工清楚并掌握本岗位的职责范围内的安全要求,牢记安全方针,严守操作规程,始终把安全摆在高于一切、重于一切、先于一切的位置。在工作中,规范穿戴,规范操作,不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在认真的反思中不断探索新的管理方法和有效途径,明确安全与生产的关系,进一步端正工作态度,这样被动的局面就会扭转过来,我矿的安全生产就有了保证。

安全是一个永恒而又沉重的话题,安全和幸福永远相伴,唯有安全才能幸福。煤矿工作的特殊环境决定了我们更应该把安全放在首位。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安全的懈怠就等于对生命的轻视,安全工作要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通过此次安全承诺活动,愿人人都能把安全装在心里,撑起自己的小家,只有这样才能撑起李阳煤业这个大家!

3.潞安集团2011年安全生产经验 篇三

2011年10月27日

孙文健在神华集团公司创先争优活动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

150次

(2011年10月27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召开神华集团创先争优活动现场会,主要目的是现场观摩、总结交流创先争优活动的成功经验,安排部署下一步的工作,推动全集团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上午,我们现场参观了灵新矿等3个单位创先争优活动情况,听取了神宁煤业集团等10个单位的经验介绍。可以说,这些单位的创先争优活动主题鲜明、载体丰富、亮点纷呈、富有成效,值得大家学习和借鉴。其他子(分)公司也有一些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已经以书面形式下发给了大家,请大家认真学习,加强交流。下面,我就全集团创先争优活动讲三点意见。

一、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创新活动载体,明确活动标准,全集团的创先争优活动亮点纷呈,生机勃勃,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根据中央的部署,集团公司自2010年5月创先争优活动正式启动以来,在中央企业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我们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形成的一些好做法、好经验行之有效地应用到创先争优活动中,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及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习近平副主席两次对神华的党建及创先争优工作给予了批示。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视察了神华集团并在神宁煤业集团作了重要讲话。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也对神华作了重要批示。国资委主任王勇把神华做为自己的联系点,一年来先后4次到神华视察,对我们的创先争优活动给予了高度评价。活动中也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典型,铁路货车分公司的呼奋平同志荣获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神东煤炭集团补连塔煤矿、神宁煤业集团煤羊场湾煤矿、煤制油化工公司包头分公司分析检测中心3个单位的党组织被授予中央企业先进基层党组织,神东煤炭集团大柳塔煤矿的冯晓斌、国华电力分公司盘电公司的贺桂林获得了中央企业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神东煤炭集团党委书记张子荣获得了中央企业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神华集团也表彰了创先争优十大标兵集体和标兵个人。“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探索与研究”等一批理论成果受到了中央的表彰和奖励。回顾我们的创先争优活动,我认为,突出体现了五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突出了保障作用。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集团公司成立了以张喜武董事长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下设10个协调联系组,加大了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各子(分)公司对活动的开展给予了高度重视,行动迅速,全力落实,各单位都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班子,精心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层层召开了动员会,对创先争优活动作了周密的安排部署。黄骅港务公司按照“五定、三及时”的要求,着力抓好活动规划,迅速打开了工作局面。胜利能源公司提出了“四个到位”,确保了活动的有序推进。神东煤炭集团、国华投资公司、天津煤码头公司、铁路货车妥公司、准能公司在工作人员、工作场所、活动经费三个方面给予了重点保障。各单位成立了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为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二是紧扣活动主题,突出了导向作用。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集团公司党组通过对神华八大问题和两大隐忧的梳理,提出了“科学发展,再造神华,五年实现经济总量翻番”的发展战略。在创先争优活动中,为了把国有企业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科学发展的优势,推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我们确定了“抓融入、促发展、提升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活动主题。活动主题的确立,为我们树立了正确的导向。各子(分)公司从实际出发,确立了各自的活动主题。国贸公司确立了“树争先意识,强服务能力,创一流业绩”的活动主题。神新能源公司确立了“抓融入、打基础,抓基层、促发展,提升神新能源公司党建科学化水平”的活动主题。中机电公司确立了“公司发展我创先、立足岗位我争优”的活动主题。通过确立主题,有效地将党的创先争优活动与企业发展紧密地结合起来,有力地推进了企业各项工作的发展。

三是明确活动标准,突出了引领作用。集团公司分党组、党委、基层党支部、党员领导干部、普通党员5个层次制定了创先争优活动所要达到的标准。研究制定了公开承诺指导意见和切实做好领导领导点评工作的指导意见,规范了活动的程序和标准。子(分)公司结合实际开展活动,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又有所创新。神东煤炭集团按照“三个不过关”的要求,制定活动标准,认真作出承诺,直属党委、党支部、党员进行了公开承诺率分别是100%、94.1%和95.5%。神东电力公司积极开展“双述双评”工作。国华电力分公司开展了“三亮、三评、三创”活动。包头矿业公司对承诺事项建立了台账,实行“销号”制度,落实一件,销号一件。

四是拓展活动内容,突出了凝聚作用。集团公司紧紧围绕主题,确立了党建创新课题研究、制定活动标准和考核评价体系、落实学习实践活动整改任务、构建政治本质安全体系、完善人才发展规划体系、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加强基层党内民主建设、建立共创共争联动机制、启动“党员献爱心”行动、培育创先争优精神等10个方面的活动内容。各子(分)公司结合实际,聚焦十大内容,精心设计活动载体。神朔铁路分公司开展了“三心、三创新”活动,包神铁路公司着力念好“加减乘除”四字经,包头矿业公司开展了“四比四看”活动。这些企业的活动,创出了自己的特色。通过内容拓展和载体创新,全集团的创先争优活动有了落脚点,得到了强有力的支撑,保证了活动的落地生根。

五是扩大宣传引导,突出了激励作用。集团公司充分发挥“一报三刊一网”宣传主阵地的作用,开辟了创先争优活动专栏,成功举办了首次红歌大赛和迎“七一”文艺汇演;加强了与国内主流媒体的合作,在焦点访谈、新华社等有影响力的媒体上大力宣传报道。党建工作部以《简报》的形式动态反映各单位活动的开展情况,《中直党建》、《党建》、《国资党建》、《企业党建参考报》等中央级报刊发表宣传稿件21篇,国资委网站录用33条。共青团组织开展了“我身边的榜样”主题巡回演讲,在集团内引起了广泛轰动。神宁煤业集团、胜利能源公司的宣传稿件被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的《简报》全文予以刊发。榆神能源公司、神宝能源公司、天津煤码头公司、甘泉铁路公司等公司开展了党建知识竞赛活动。其他子(分)公司充分发挥党建网站和党报党刊的宣传作用,开设活动专栏、编印活动简报,加大对创先争优活动的宣传力度,形成了浓厚的氛围。

六是注重活动效果,突出了推动作用。集团上下紧紧围绕全年奋斗目标,在企业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和谐稳定等全方面创先争优。2011年前3个季度,全集团累计生产煤炭3.01亿吨,销售3.77亿吨,发电1548亿度,营业收入2051亿元,实现利润572亿元,均超额完成了计划任务。如果将这样的创先争优态势保持到年底,集团有望提前两年实现“经济总量翻番”的目标。神东煤炭集团、神宁煤业集团、准能公司等煤炭企业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会战”;销售集团掀起“三战3000万”。神宁煤业集团实施了“项目+目标+过程+激励”的“四步”推动法,有力地保障了企业的安全生产。煤制油化工公司把创先争优活动与科技创新工作有机融合,在一批重大科研项目中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包神铁路公司把外委施工单位纳入共创共争活动。航运公司、神维分公司等新建企业紧跟集团发展的步伐,创出了良好的效益水平。此外,我们还实施了“幸福员工”工程,开展了社会责任建设等公益活动,为企业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总体上说,集团公司前一阶段的创先争优工作进展有序,成效良好。但是,客观地讲,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不足:个别基层单位的领导对活动的开展产生了“厌战”情绪;一些基层单位的工作方法单一,没有结合自身实际精心制定方案,导致活动缺乏特色;有的单位对经验的总结不深不透,没有形成系统的理论体系。对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在下一步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改进。

二、认真总结创先争优的活动经验,准确把握活动的基本规律,注重活动的实践性,提高活动的科学性。

回顾中国共产党90年来的革命和建设历程,我们从小到大、从弱到强,走出了一条自强不息、追求卓越的发展道路。可以说,我们党的发展历史,就是一部不断创先争优的历史。从这个角度看神华集团所走过的道路,我们的发展也体现了这一特点。在这里,我谈3个方面的认识。

首先,创先争优是神华人一以贯之的精神追求。神华事业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建以来,从一个名不经传的小地方崛起成为一个世界一流的能源“航母”,创造了一系列世界“神话”,这并不是偶然的。其中的原因固然有好多条,但我认为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因为我们神华人具有“创先争优”的精神。我们能够实践“五高”方针,靠得就是创先争优的精神;我们能够建成世界一流的高产高效矿井,靠得就是创先争优的精神;能够形成“矿电路港一体化、产运销一条龙”的产业格局,靠得就是创先争优的精神;能够打造“专业化管理、集约化发展”的模式,靠得就是创先争优的精神。二十多年来,我们神华人就是靠这种“艰苦奋斗、开拓务实、争创一流”的精神,才取得了今天的辉煌成就。可以说,创先争优体现在神华发展的全过程,创先争优的精神已经融入到神华人的血脉之中。第二,创先争优是神华集团实现科学发展的不竭动力。在新的形势下,随着神华事业的不断发展壮大,我们进一步拓展了创先争优的内涵。我们提出了“科学发展,再造神华,五年实现经济总量翻番”的战略,这是在发展战略上的创先争优;我们树立了“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煤炭综合能源企业”的宏伟目标,这是在发展目标上的创先争优;我们倡导“艰苦奋斗、开拓务实、追求卓越”,这是在企业精神上的创先争优;我们探索了“本质安全型、质量效益型、科技创新型、资源节约型、和谐发展型”的“五型企业”建设和对标管理,这是在管理模式上的创先争优。我们开展政治、经济、生产“三大本质安全”体系建设,是在安全理念上的创先争优等等。神华集团这些创先争优活动的成功实践,从本质上看,代表了一种与时俱进、不断超越的价值追求,代表了一种昂扬向上、永不满足、永不停顿的精神风貌,代表了一种敢为人先、追求卓越的思想信念。时代赋予了神华人新的、更崇高的光荣使命,创行争优必将是推动神华科学发展的力量源泉。第三,创先争优是提升神华集团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必然途径。提升神华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是创先争优活动主题的要义之所在。通过创先争优活动,把保持党的先进性与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机统一起来,把推进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创新与增强党员队伍生机与活力有机统一起来,将全体党员、党的干部、党的基层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都充分调动起来,将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进模范作用淋漓尽致地展示出来,在创先争优的生动实践中,取得党建理论上的新进展、党建制度上的新突破、党建方法上的再创新,建立起与神华科学发展相适应的神华党建新模式。

三、增强服务意识,建立长效机制,培育争创精神,深入持久地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在集团公司三季度经济活动分析会上,张喜武董事长对创先争优活动提出新的要求。我们要按照张喜武董事长的讲话精神,“围绕一个主题,突出五项重点”,深入、持久地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围绕一个主题”就是要继续围绕“抓融入,促发展,提升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这一主题。“抓融入”,就是把创先争优活动融入神华改革、发展、稳定的全过程、各领域,融入集团发展战略的实施,融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融入“五型企业”建设,融入“四好”班子建设,融入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等等,形成创先争优活动与企业发展“工作同步、协作同心、目标同向”的工作格局。“促发展”,就是要始终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着力在把握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推进又好又快发展中取得新成绩、作出新贡献。“提升神华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就是要在深刻认识和把握企业党建工作规律、神华科学发展规律的基础上,以科学的理论作指导,以科学的制度来规范,以创新的方法和载体来推动,建立与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相契合的党建运行机制,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神华科学发展的优势。

当前的“五项重点工作”是:

(一)增强责任意识,在为民服务上创先争优。中央企业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在9月份召开了电话会议,把创先争优活动转到“为民服务”上来。围绕这一重点,集团公司也制定了相应的指导意见。各单位要准确把握“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作风;加强教育培训,提升服务能力;依法依规办事,提高服务效能;解决突出问题,回应群众期待”的活动主题,强化板块之间的服务意识、机关服务基层的意识、党员服务群众的意识。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五个好”的基本要求,深入推进党(厂)务公开、公推直选、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合理化建议征集等工作,积极维护党员和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党员干部要始终坚持“五带头”,以更高的工作标准、更优的工作业绩、更好的服务质量,主动向职工群众公开服务承诺,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各级机关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想基层之所想,急基层之所急,成为服务基层的窗口、改进工作作风的模范、提升服务水平的标杆。

(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上创先争优。企业党建工作的基础在基层、活力在基层,创先争优活动的主战场也是在基层。各单位要围绕《关于创建“五好四有”党支部的指导意见》的落实,抓好基层党支部的建设工作。集团党建工作部近期要组织开展支部建设的调研工作,在2012年召开一次理论研讨会和一次现场推进会。要着眼于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组织的感召力。在加强党员日常教育和管理的同时,不断提高党员自身的党性修养,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要着眼于活动载体的创新,引导党员群众学习身边人、干好当前事。

(三)围绕企业重点工作,在完成全年生产经营任务上创先争优。在集团公司召开的第三季度经济活动分析会上,集团公司就第四季度的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我们要按照既定目标抓好工作落实。要把活动的重点放在确保生产经营任务的完成上,为生产经营任务的完成创造有利的条件。要进一步做好稳定工作,重点要解决好工作机制问题、工作重心问题、工作方法问题和队伍建设问题。要加快推进政治本质安全体系建设工作。12月初,集团公司将在神东召开政治本质安全体系建设现场会,全面推进政治本质安全体系建设。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特别是临近年底,我们要坚持勤俭节约的思想意识,节省不必要的开支,保持良好的作风。

(四)树立正确的价值理念,在培育神华文化上创先争优。刚刚结束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研究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从神华集团来讲,一方面,我们在长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践基础上,形成了深厚的文化积淀,另一方面,企业的文化建设又促使广大党员干部从内心产生一种高昂的激情和奋发进取的精神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我们要把弘扬创先争优文化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一项实践成果,在创先争优中凸显企业精神,在创先争优中彰显企业的价值理念,使党员、干部和群众真正把创先争优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集团公司要开展企业文化建设升级工作。子(分)公司要大力宣传各类先进典型,努力在全集团营造出一种不甘落后、努力争先,奋起而上、你追我赶的良好氛围,激发大家的工作热情和工作干劲。

4.潞安集团2011年安全生产经验 篇四

(2011年9月8日)

一、8月份安全质量情况通报

(一)安全情况:

8月份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未发生铁路交通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也没有发生安全突出问题。

当前安全情况稳定一方面是各单位对安全管理工作引起了高度重视,各级安质检人员现场检查力度有所加大,现场的安全管理、过程卡控得到了加强。另一方面是八月份连续接到铁道部、北京铁路局营业线停工通知,我局部分既有线施工项目处于停工状态,从而减小了铁路交通事故事件发生的概率。其次,8月份国务院13个部委、铁道部9个司局、股份公司8个各级检查组对施工现场密集的质量安全检查,也对我们现场的安全管理起到了促进作用。

近期虽然我们在安全管理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实现了连续五个安全月,但并不能说明我们的安全管理真正到位了,安全压力缓解了,更不能说明项目部的安全管理逐级负责制得到有效落实了,体系运转畅通有效了。通过近期各级检查,我们要清醒的看到当前安全生产还面临的压力,清醒的认识到安全管理的复杂性,完善安全管理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现场的安全隐患还比比皆是,项目部安全体系的有效运转、逐级负责制的落实、危险源

射砼脱落,驻地边坡防护约50m2喷射砼脱落;该隧道为V级围岩,已进洞227米,洞门工程一直未施作,不符合中铁股份安[2011]337号《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隧道施工防坍卡控红线》文件要求。

3、桥隧分公司昆玉项目部长岭岗1号隧道斜井,D2K34+423.6-D2K34+426.4段钢拱架间距为0.93米/榀,设计为0.8米/榀;掌子面为V级围岩,仰拱距掌子面距离为36.5米,超过规范要求(35米);D2K34+453.2-D2K34+457.2段仰拱钢筋纵向间距为22 cm,设计为20cm;止水带搭接长度为11 cm,规范要求为20cm;

4、太原公司昆玉项目西河二水库特大桥2、3号墩立杆横距实测2.1-3.1米,规范要求1.3米;剪刀撑、扫地杆、高处临边防护、脚手板,斜道的设臵不符合规范要求。

以上质量问题的发生主要体现在项目部施工组织不严格,技术交底不执行,发案不落实,协作队伍失查失管,现场监控、过程盯控不力,工序把关不严,检查整改力度不够,项目部执行力不强,现场管理人员自身标准要求不高,管理粗放,奖罚制度不健全,规章制度不落实,使逐级负责制流于形式。

二、8月份下发红黄牌情况

8月份共下发红黄牌18张,整改通知书37份。其中集团公司下发红牌2张,并在周一营业线视频会上分别进行了通报。太原公司下发红牌1张;石家庄公司下发黄牌4张;桥隧分公司下1、8月18日铁道部质量监督总站检查组对我局施工的昆玉长岭岗1#隧道出口、大犁铧营双线特大桥、大坡山隧道出口进行了检查。现场问题主要是桥墩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匀、纵向止水带未焊接、拌和站混凝土搅拌时间不足、上台阶锁脚锚管角度太大、初支干喷、D2K35+550-D2K35+300地表沉降观测不及时等方面。2、8月22日铁道部质量监督总站检查组对昆枢项目施工的昆安高速立交大桥、桃花村货场、新友谊村隧道和中谊村框架桥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中提出昆安高速立交桥防护不到位问题,桃花村货场沉降观测桩护管质量差,路基面未设臵横向排水坡、骨架护坡施作工艺不规范等问题;新友谊村隧道防排水及洞顶沉降观测不规范、进洞登记不全等问题。检查结束后,以昆明质检站通报形式下发了:(铁质安监督昆明站[2011]78号)通报一份 3、8月31日铁道部建设司戴副司长带队对太原西南环项目丰桥公司西南环T梁预制梁场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了搅拌站、试验室、制梁现场、钢筋加工场及内业资料。总体检查情况较好,检查组对梁场质量、试验、内业管理等方面提出较高的评价,同时也提出了不足之处,⑴32QB-022编号梁体拆模后发现梁底板端头局部麻面; ⑵T梁预制场,经监理审批的施工方案中,无各孔道预应力筋张拉顺序;单独进行的技术交底无监理审批手续。4、9月2日铁道部建设司戴副司长对准朔铁路黄河特大桥

⑷桥钢模板堆放要规范、整齐。

六、北京市安监局对北京工地检查情况通报

(一)现场问题

1、临时用电:双层作业时没有防砸设施;电闸箱带电体裸漏,闸刀盖损坏或缺失;地面铺设电缆缺少保护,即便过道路处采用了穿钢管防护,但电缆在钢管中缺少定位保护,容易磨损破皮。

2、现场防护:双层作业时设臵的护头棚所用角钢过小,已经变形;安全带低挂高用;安全帽不正确佩戴;高空防坠落没有挂安全网;预留洞口缺少有效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少,起不到警示作用。

3、支架体系:钢管支架缺少剪刀撑,扫地杆不连续,顶托自由端过长,丝杆太细,上碗口未拧紧,4、设备管理:龙门吊钢丝绳个别断丝;塔吊开口销角度不够。

5、消防管理:灭火器露天阳光直接照射,裸露无箱存放;防火重点部位不按规定要求设臵灭火器材;灭火器材配备不足;

6、特殊工种管理:现场使用的信号工证书为2007年,已经过期;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人员没有动态管理;特工种没有进行单独的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与其他工种的教育培训没有区别;有人证分离的现象。

(二)内业资料管理

一失方可施工。9月份框构顶桥施工项目较多,安全压力也很大,北京局范围内北京公司施工的迁安京山线框构桥、唐山西南环立交桥施工;石家庄公司施工的沙河穿越沙午线圆管顶进施工;太原局范围内太原公司施工的跨大秦线同源高速框构、西南环框构桥顶进施工;呼和局范围内呼和公司施工的包西工程线路加固、D型梁支墩施工等。这些项目必须引起相关单位的高度重视,加强现场的安全管理和管控力度。

各单位既有线、临近既有线的施工还要进一步加强,特别是临近既有线的跨线桥施工,路基帮宽、地基翻挖换填、站场改造、声屏障基础挖孔桩,工程线运输、车辆管理,临近既有线的大型机械施工等,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违章进行铁路营业线施工的行为,坚决杜绝铁路交通惯性事故的发生。当前有些单位既有线施工又有所放松,项目部安全管理出现松懈,既有线惯性事故的发生有所抬头,各单位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坚决遏制当前的局面。既有线施工的安全管理不需要更多的预案,关键是预防、预控。有些安全问题只靠末端的检查来规避风险,远远达不到安全管理的目的。项目部施工前必须进行危险源辨识,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制定措施,施工过程中要加强管控,真正的把施工组织与安全卡控紧密结合在一起,齐抓共管。在当前安全形式如此严峻的形势下,有些公司分管领导工作不扎实,依然我行我素,对分管项目监管力度不够。项目部安全管理还是停留在口头上,制度不执行,规定不落实。特别在每天班前会上,没有把下步施工

塌卡控红线的相关规定,彻底解决隧道施工的质量通病问题,3、狠抓长大、深水桥梁施工。准朔项目太原公司的黄河特大桥,当前施工中还要加强对塔架及风缆、缆索系统、锚定系统、升降起重装臵的检查和维护,进一步加强高空作业防护设施的设臵。北京公司京包3A斜拉桥项目,进一步加强主体混凝土爬模施工和塔吊作业的安全管控。箱梁施工要加强防火和临电的管理,下步主塔的吊索施工是关键,卷扬机、塔吊配合装索作业应加强安全卡控,做好锁具、吊具的检查和保养。装索、拆除模板、杆件时要制定详细的安全措施,确保临近既有线的施工安全。

(二)高度重视并加强安全生产分级属地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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